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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培训质量评估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培训质量评价机制,提高培训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和培训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培训质量评估,是参训学员对培训班实施过程和实际效果作出的即时评价。
第三条 按照“谁主办、谁评估”的原则,由培训主办单位负责组织或委托承办单位开展培训质量评估。
第四条 机关各部门举办的培训班都要开展培训质量评估。
第五条 培训质量评估包括对培训质量的总体评估和每次教学活动质量的课程评估。总体评估包括培训设计、培训实施、培训管理、培训效果等评估内容;课程评估包括培训实施、培训效果等评估内容。
第六条 每项评估内容由若干个评估指标组成,其中,培训设计的指标为目标设定、课程设置、时间安排,培训实施的指标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师资水平、资料质量,培训管理的指标为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培训效果的指标为促进工作、个人收获。
第七条 评估指标分为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5个评价等级,学员测评时应对每一项评估指标选择其中一个等级进行定性评价。
第八条 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组织学员完成测评后,对每一项评估指标在5个评价等级中的得票数进行累加,分别记为D1、D2、D3、D4、D5,权重分别为5、4、3、2、1,每一项评估指标的加权得分(S)计算方式为:
第九条 评估指标加权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为100分。各项评估指标加权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测评的最终平均得分。
第十条 培训质量评估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见附表1、2,有条件的单位可设计成机读卡样式或通过网络在线填写),总体评估在培训结业时组织全体参训学员完成,课程评估在每次课后及时组织全体参训学员完成。学员参与率一般不得低于90%。
第十一条 主办单位应于培训班结束后一个月内向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提交培训总结报告,并附培训质量评估结果(见附表3、4);同一主题多个期次的培训项目,可以在当年最后一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一份培训总结报告和各个班次培训质量评估结果。逾期未提交总结报告或未附评估结果的`,不得继续举办后续培训班次。
第十二条 培训质量评估最终平均得分、单项评估指标加权得分偏低的,主办单位要及时会同承办单位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三条 同一培训项目总体评估最终平均得分连续两次低于70分的,不得继续举办,不再列入环境保护部年度培训计划。
第十四条 同一课程的评估最终平均得分连续两次低于70分的,不再继续开设,或对授课教师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课程评估最终平均得分高于95分的,优先推荐该课程和授课教师进入全国环保系统选学平台课程库和培训师资库。
第十六条 各部属单位培训质量评估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今天是个难忘的夜晚,工作了,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也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培训。
刚开始真的怀着一颗疑惑的心情去听这个“赢在教育—卓越人生”特训营的讲座,心想什么样的人如此厉害,能让人生卓越,不相信。可是通过今天一天的学习,了解,沟通,我真的觉得太神奇了!发自内心的佩服这位张导,他太了不起了,能把生活中人们有很多的矛盾和不快在这几个游戏中让我感悟出,其实每个人都想要活的简单,但是为什么总是不能简单的生活呢?就是张导所说的放下你所谓的面子、虚伪,去真诚的对待每件事情,因为本身生活是很简单的,反而很多人就是因为好面子,内心的虚伪,往往错过了很多选择美好的机会,导致今天这样子不要去责怪别人,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己一步步选择的结果。
所以我悟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学会尝试,学会冷静,学会信任,学会放下面子。就像张导所说:“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莫过于自尊心”。所以真的想快乐就请你放下所谓你不值钱的面子。
张导师通过游戏让我们感悟的:第一个游戏看似很简单,很简单,但是为什么过程就那么的艰辛呢?刚开始大家都是你怨我,我怨你的,脸上都是满脸的不愉快和烦躁,但是在张导的不断提醒下我们组的成员在一次次的尝试和努力下获得了成功!当成功的那一刻我们是多么的喜悦,甚至在一刹那觉得组里的成员由刚开始的陌生一下子成了熟悉的朋友,之间的距离拉近了很多。
为什么我们成功了呢?就是干什么事情都要有个很好的引领者,而且干什么事情每个人都要沉着冷静,放下——浮躁。只要心平如镜,专注力集中,敢于尝试,成功会向你招手,你就是成功的主人。
在这个世界上你必须明白:“我是一切的根源”。今天我真的感悟到想让自己快乐的是:活在当下,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让自己快乐!
今天,园里组织教师进行了培训,内容主要是食物中毒及应急处置方法,让我们了解到食物中毒的特点、食物中毒的应急措施、食物中毒的诊断和处理。若是幼儿发生了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为以上吐、下泻、腹痛为主的急性胃肠炎症状,严重者可因脱水、休克、循环衰竭而危及生命。此时老师千万不能惊慌失措,应冷静的分析发病的原因,针对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服用的时间长短,及时采取如下应急措施:催吐、导泻、解毒。主要急救方法有:补充液体,尤其是开水或其它透明的液体;补充因上吐下泻所流失的电解质,如钾、钠及葡萄糖;避免制酸剂;先别止泻,让体内毒素排出之后再向医生咨询;毋须催吐;饮食要清淡,先食用容易消化的食物,避免容易刺激胃的食品。
预防食物中毒的主要办法是注意食品卫生,低温存放食物,食前严格消毒彻底加热,不食有毒的、变质的动植物和经化学物品污染过的食品。幼儿园职工应严格执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严格把好每一个关口,才能够给孩子们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有些食物与食物同食不宜,比如鸡蛋与豆浆同食不宜,萝卜与橘子同食不宜,柿子与白薯同食不宜,牛奶与巧克力同食不宜,牛奶、酸奶,乳酪不宜与花椰菜、黄豆、菠菜、苋菜、蕹菜等同时食用,如羊肉与西瓜;香蕉与芋头;松花蛋与红糖;豆腐与蜜糖;黄瓜与花生;芥菜与兔肉;狗内与绿豆;柿子与螃蟹等也不宜同时食用。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到这些不宜同时使用的食物也可以很大程度上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俗话说“病从口入”,幼儿园重在搞好饮食卫生,以以防为主。教师平时加强对孩子的观察,发现有幼儿脸色不对或不舒服,有呕吐等症状时,及时带孩子到保健室就医,并持续观察孩子的后续发展情况。吃饭或喝牛奶时若有孩子说饭菜味道不对时,先让其他幼儿停止食用,查明原因后没有问题在使用。
此类的培训让我们更加清晰明确的了解到食物中毒,也为今后的工作起到重要的作用。
关于环境保护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质量,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环境保护部工作规则》,结合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务院法规性文件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由环境保护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影响环境保护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原文转发国务院的文件,制定规范本部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的文件,以及发布对具体业务工作进行检查部署的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本条第一款所指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党内法规。
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法规性文件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并且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事项。
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以及其他不得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第五条 政策法规司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六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报经部常务会议或者部长专题会议审议,并经部领导签批同意后发布。
第七条 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办公厅启用“国环规”发文字号发布规范性文件;未以“国环规”字号发布的其他各类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第八条 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中心)完成规范性文件初稿后,应当征求部内其他有关司(办、局、中心)和有关直属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经司务会议审议或者经主要负责人签批同意后,形成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
第九条 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规定的事项涉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的,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中心)应当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规定的事项涉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省级以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能的,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中心)应当主动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省级以下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第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拟设定的制度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应当通过环境保护部网站、中国环境报或者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限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中心)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经主要负责人签批同意后,提交政策法规司进行合法性审查。
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中心)与部内其他有关司(办、局、中心)、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中心)应当在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起草说明中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十三条 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的司(办、局、中心)提交政策法规司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同时附送下列材料:
(一)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和起草说明;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国务院法规性文件和部门规章的名称或者复印件;
(三)汇总的主要修改意见和修改意见的采纳情况;
(四)其他相关材料。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起草说明,应当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目的、制定依据、必要性和可行性、起草过程、对草案送审稿主要问题的协调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四条 政策法规司应当自收到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有关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因涉及有关方面重大意见分歧需要协调等特殊情形的,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在审查过程中,政策法规司认为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涉及的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可以组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专家论证会等听取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实地调查。
第十五条 政策法规司应当对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务院法规性文件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二)是否属于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法规性文件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并且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事项;
(三)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的法定职权范围;
(四)是否有不得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以及其他不得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事项;
(五)是否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的内容;
(六)是否与环境保护部已有的规范性文件相协调、衔接;
(七)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十六条 政策法规司对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反馈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中心)。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式样由政策法规司予以规范。
第十七条 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中心)应当研究政策法规司提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将研究后的处理情况,连同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以及相关材料,一并提请部常务会议审议或者部长专题会议。部常务会议或者部长专题会审议通过后,报请部领导签批同意后发布。
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中心)对政策法规司提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应当与政策法规司进行协调;经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中心)可以说明有关情况和理由,或者提出备选方案,连同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并提交部常务会议或者部长专题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 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请部常务会议或者部长专题会议审议。
第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非常荣幸这次能够参加陈老师的体育教学活动培训,通过这次培训,让我在晨间活动,早操,教学活动安排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收获。
这次培训和以往不同的是入园先看了一节陈老师的体育示范课,他一这节课为例讲解了体育教学活动的安排,一节课上的好不好选材非常重要,这里我了解到幼儿在不同年龄阶段应达到的基本技能,而不是盲目的去安排。这也是有时候我们安排体育活动小朋友不感兴趣的原因所在。所以这点对我来说收获非常大。其次,课前的热身活动也非常重要,以往我们会做各种动作活动一下身体,但没有侧重点,比较随意了一点,听了这节课让我明白,其实这个环节很重要,他要安排活动部位是上课主要用到的身体部位,要层层递进,便于后面教学活动的开展,最后是一个教学方法,平时我们上课更多的是讲解,去教,幼儿去学,陈老师上课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去引导幼儿动脑去想,去探索,很符合幼儿的学习特点。
在早操方面陈老师也非常详细的讲解了不同年龄段幼儿早操的侧重点,让我们在早操的编排上也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
非常感谢园领导能够给我这次的学习机会,让我学到非常宝贵的教学技能,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我会努力按照要求去做,把这些好的方法运用到我的教学活动中去。
建立高校辅导员培训质量评估制度的构想
构建高校辅导员培训质量评估制度,旨在为辅导员培训质量评估建章立制,把它作为一种规范、准则或者规章确立下来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高校辅导员培训的目的、特殊性,国内外有益的教育质量评估经验以及日趋完善的`辅导员培训政策法规是建立高校辅导员培训质量评估制度的现实依据.建立辅导员培训质量评估制度要坚持方向性、科学性、针对性、发展性和互动性等原则.辅导员培训质量评估制度以评估指标体系为实现中介,以评估组织机构为实现载体.
作 者:周倩 ZHOU Qian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教育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刊 名:大学教育科学 英文刊名:UNIVERSITY EDUCATION SCIENCE 年,卷(期):2009 “”(4) 分类号:G650 关键词:高等学校 辅导员培训 质量评估制度★ 质量部年度总结
★ 质量培训心得体会
★ 质量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