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留念散文随笔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跳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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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留念散文随笔

篇1:一个留念散文随笔

一个留念散文随笔

四年了,我生活在一个喧嚣而寂寞的城市,在那里,我留下了自己的青春和所有与青春有关的回忆,行囊里剩下的只是我的依依不舍和浓浓的眷恋。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没有感情的人,没有对家人的留恋也没有对未来的期许,有的只是满脸的孤傲,因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要独自面对一切,整整四年。

直到遇上她,她让我推翻了有关这个城市的一切,深深的爱上了它。

大学报到的第二天我认识了她,初次见面并没有留下太多美好,相反却有一丝讨厌,我的生活里没有过这样的女孩:精短的头发,一张魅力十足充满倔强的脸。熟悉之后,每晚她跟我躺在一张床上聊天,聊从前,聊现在。奇怪的是,对她,我没有任何反感,因为我一直讨厌也从不肯让任何人跟我一起睡,而她却成了唯一的一次例外。我们对彼此敞开心扉,我想这是女孩子的天性,她跟我讲她的家庭,她的高中生活,忽然就有了一种让人心疼和怜惜的感觉。她也曾笑着说过她的老婆,那时我并不懂,只觉得这是好朋友之间的称谓,因为高中时大家都曾开过这种玩笑。那是一个长得很小巧的女孩子,时不常会出现在寝室里,见人不会打招呼,只会笑。说实话,我对她的印象不是很好,就因为她的矜持,让我觉得有些做作。我一直都不会界定我们之间的距离,我以为我们只是很好的朋友,就跟其他人一样,直到有一天我彻底为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崩溃了。

那天,是她的生日,我们一早为她想好了庆祝方案,整个上午都是满满的幸福与快乐,安排好了一切我和大D回到了寝室,推开门的一瞬间像被泼了一大桶冷水,兴奋的情绪被大水冲的无影无踪。她们坐在桌子旁边,很甜蜜的说着,桌子上摆了一双我买不起的耐克鞋,她起身跟我们打招呼,问我们整个上午去了哪里,我没有开口,心里只是满满的酸涩。我单纯的以为,她的存在让我永远都无法成为她最好的朋友,我自私的想将她据为己有。从那天开始,我们的.关系有了隔膜,就像一层窗户纸,薄薄的,却没有人肯去捅破。

就这样,她老婆不来的时候我们像从前一样,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每天重复昨天的生活,平淡,却很快乐。直到有一天,那是大一的一个雪夜,因为家人来看我,我没有去上晚自习,回来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她,问她吃饭了没有,她说没有,还一直在等我回来一起吃,见我吃过了,就让我去食堂给她带碗炒面,说是等她回来吃。我出去买了炒面,回来放在暖气上,拿了本书,等着她们下课。没过一会儿,门被撞开,她一身雪栽倒在地上,我急忙过去扶她,来不及问发生了什么。把她扶起来才发现,她的右手都是血,手背肿的很高,还有木屑和泥土,我把她扶到我床上给她脱去了外套,转身想去拿药箱却被她一把拉住。

她说,她不要我了,她有了喜欢的人,就是那个从高中一直追她的男孩,他们已经在一起了,而她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

我愣在一旁,不知该说些什么,原来,一直以来,她都爱着她,她们之间的感情是我不曾想过的爱情。

推开她的手,去取药箱,棉签上面粘满了她鲜红的血,我轻轻的为她擦拭不忍心再让她有丝毫的痛楚,甚至有一秒钟,我觉得自己的心也在滴血。为她包扎了伤口,我擦去了她脸上的泪,轻轻的把她拥入怀里,我知道,此刻任何的语言都是无力的,我唯一能给予的,只是一双温暖的臂膀。

就在那天,我知道了她们全部的故事:她们在一起已经三年了,这段感情贯穿整个高中,那个最容易让人刻骨铭心的时间段。她们不在一个班,她老婆是个孤独的小孩,没有朋友,瘦小的身材让人怜悯。她,主动接近她,做她的朋友,温暖她。为了她,她甚至放弃了一段已经很美好的爱情,那个忍受不了她背叛的人最终选择了离开,去了另一个城市。为了她,她放弃了很多,却只为她幸福。而如今,她却狠心的抛弃了她,就像丢了一袋垃圾那样简单。

故事很短,也没有很多波澜壮阔,却让人听的心酸。从前,只在书中看到过这种感情,书里叫他们玻璃。玻璃,纯净而脆弱,就像他们之间的爱情,经不起时间和流言的考验。

我没有安慰她,因为对于这样一段感情,一段充满非议的感情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劝她继续或者放弃,身处另一个世界的我,没有任何发言权。

没有了依靠的她忽然变得异常冷静与专注,虽然她还与我们说笑,可眉宇间我看得出一丝孤独和寂寞,她付出了全部感情,就在那一夜她被彻底掏空,只剩一具写满回忆的躯壳。从那以后,我不敢再提任何有关感情的字眼,生怕触动她敏感的神经和脆弱的心,怕她再次陷入疼痛。每晚,她像个受伤的小兽独自舔舐她粘满鲜血的伤口,我摸着她的头,拥她入睡,她忽然抬头对我说,说我很像她大姐,在她需要安慰的时候给她最有力的臂膀。在她低头的瞬间,有一滴泪从我眼角滑落,我心疼她,这是真的,而下一刻,我只能将她抱的更紧。

日子像流水一样,流走了我们为数不多的青春时光。她渐渐恢复了往日的欢笑,也变得像从前一样快乐,这让我放心了许多,因为有关她的一切忧伤都是我不愿看到的。慢慢的,我们关系越来越好,我们都把彼此当作知己,互诉心声,再也没了从前的隔膜,因为,那层纸早在那一夜随着飘落的雪花一同融化了。

不知过了多久,其实也许真的没有多久,有一天,她说,她很喜欢我,我愣了一下,笑着说,我也喜欢你。我不知道她这种所谓的喜欢是怎样的,是爱情还是姐妹之情,因为,我不想经受这样的充满痛苦和折磨的感情,而我,也不是玻璃。就是这种在慢慢相处中培养起来的感情让我们的情感基石异常牢固,即使不是爱情。可是,越是相处,我的思想就越是被日益膨胀的内心吞噬,我觉得,我真的喜欢上了她,喜欢,也享受跟她在一起的每一秒,尽管如此我还是不愿承认自己的想法,不想经受流言和蜚语。人,总是对未知的事物感到好奇,有时我在想,她们会是怎样的世界,就是这种想法和日渐增加的感情让我最终选择了不归路,这条路,走的艰辛,趟的执着。

记不清是哪天,我们真的就走到了一起,没有很多语言也没有很多承诺,因为我们只想快乐,为彼此信守着那份执着。我们还是像平时一样,没有太大的不同,像朋友,很好的朋友,偶尔有人试探或是开玩笑的问,我们也会假装大胆的承认,对啊,我们就是谈恋爱。可我知道,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的心,都很疼,因为我们不敢真实的活着,为了很多爱我们的人。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我们在一起已经四年了,四年里有争吵有泪水也有欢乐和幸福,更多的时候我们都为拥有彼此而感到欣慰,因为看不到尽头,我们只能选择过好今天,毕竟,更多的人不会让这样的感情开花,结果。和她在一起,让我领悟了很多,她让我懂得了如何爱一个人,如何真心的付出,她爱得比我真实,比我执着,让我不忍割舍。

四年,1460多个日日夜夜,我们从相识,相知,走到相爱,相守,这是个漫长的回忆。毕业前夕,我们每天以泪洗面,因为面对未来,我们看到的只是迷茫,我自私的选择逃避,决然的将所有包袱抛给她。其实,我比谁都要痛,毕竟这是我一段真实的感情,也是我唯一的一段感情,让我如何割舍,如何将它淹没。我后悔过,就为自己当时自私的决定;我心痛过,就为自己无法守候在她的身旁。现在,我们分隔两地,即使彼此相爱却仍要忍受很多,毕业了,我们再不是从前那种单纯的角色,肩上的担子陡然重了,因为里面装的不只是我们自己的爱,而更多的是家人。如今我们都还信守着当初的承诺,即使再远再难也还相爱。

人,永远不知道在哪个路口会遇到你爱的人,也永远无法知道下一个爱上的是男人还是女人,可即使逃避,爱终究是爱,我们阻断不了自己的情感流向,若爱了,就要爱得真诚。

不知道,我们还会经历什么,也不知道,我们还会持续多久,也许,有一天我们都会开始另一段感情,过平常人的生活,可就是因为有你,让我生命里有了闪烁的光辉,就像烟花,即使短暂却仍美丽璀璨。你让我懂得了爱的真正内涵,你爱得比我坦然,更比我真诚,你是个好人,理应得到更多的幸福。

因为你,我爱上了这个并不繁华的城市;我爱上了这个很大的城市,只因这里有个小小的你。

写给一个爱我的人,纪念一段真挚的感情。

篇2:留念

那是一年级时发生的事了,但它一直清楚地刻在我心里。

那年冬季,一天,天空飘起鹅毛大雪,纷纷扬扬,给大地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白地毯。下午体育课上,高老师说带我们出去玩雪,哇!同学们个个兴奋地拍手叫好。高老师带我们来到操场,我一脚踩进雪地,“咕叽”一声陷下去了,转眼同学们身后便呈现一行行脚印。呵!这雪真厚啊。还没等我站稳,只听“嗖”的一声,一团雪球飞过来在韦同学背上开了“花”。韦同学一回头,似乎明白是谁掷过来的,于是毫不示弱地回掷过去。好动的男生们便一起加入,只见空中雪团飞舞,他们相互追逐嬉戏,兴奋的叫喊声立刻沸腾在银色的操场上......而我们文静的女生们则喜欢堆雪人。我们团结合作,一起滚了一个很大的雪球立在操场的一角,作为雪人胖嘟嘟的身体,接着做了个小雪团装到身体上方作为脖子,随后再滚了个稍大的圆球作为脑袋装在脖子上,这样雪人的身体就完成了。下面需要给雪人做装饰啦!我们找来橡皮泥、纽扣、和帽子等。李同学用红色橡皮泥给雪人涅了个大鼻子,谢同学把纽扣整齐地贴在雪人胸前,我给雪人嵌上了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最后我们给雪人戴上帽子。欣赏着我们合作完成的作品,异口同声地喊:“Yeah!”银铃般的笑声便响彻耳边......虽然我们的小手冻得红通通的,但心里却暖洋洋呢。我们开心地玩耍游戏,玩到背上都冒汗了,俨然不觉得寒冷,真是开心极了!

一晃三年过去了,我还记得很清楚,是因为这是唯一一次在学校和同学们一起玩雪,真的很留念我们共同度过的快乐时光!

篇3:留念

时间在我们的双眼的一睁一闭之间,悄然度过了十三个花季,许多往事在时光的川流中弥漫,不见了踪迹,而绕不过去的,掠不过去的美好留念,却清晰如昨日。

“啪”,一张纸砸在了地上,我们直接跨过了它,老师的双眼停留在那一张不起眼的纸片上,这时,一位胖乎乎的小胖子停了下来,空气瞬间凝固了,只能听见钟表的滴答声。只见老师的双眼聚焦在在小胖子的身上,小胖子那小而发亮的眼睛,在光洁的眼镜下更加明亮,我们的目光紧锁在小胖子的身上。他弯下腰来,那笨重的身躯猛地沉了下来,他伸出那肥胖的小手,将纸片拾起,扔到垃圾桶里。小胖子提眸,我们与他四目相对,他那双晶莹剔透的双眸中含着一丝一缕的血丝。像一把锋利的刀深深的刺痛了我的心。那眼神如一滴纯净的水,洗去我们的自私。

一个细小的动作,一张掉在地上的纸片,却成为我岁月中最美的留念。

还记得我的考试成绩总是提不上来。傍晚,我拖着沉重的双腿向家挪去,一开门就撞上了母亲那急切的眸子。只见妈妈一把夺过成绩单,她的脸一会儿青,一会儿绿,眉头紧锁着,眼中充满了无奈与悲伤。提眸,我与母亲四目相对,心中涌起了惭愧之情。

她紧了紧衣服,咬了咬牙,把我一把按到椅子上,我便开始一一更改,只听母亲的叹息声仿佛在屋内爆炸了一般。只见母亲的眸子缠绕在我身上。在母亲的叹气声中,在钟表的滴答声中,母亲终于耐不住性子了,走上前来,弯下腰,撸起袖子,拿起笔在我的卷子上跳起了“芭蕾舞”。只见那笔尖在卷子上绘成了一条美丽的弧线,在那纸和笔的摩擦声中,铺天盖地的疑惑,被那条条刚劲有力弧线一一消灭。我高兴起来了,又唱又跳。只见母亲连忙拦住了我。她的眼神 夕阳洒在一个落入困难的孩子的身上,在一位慈祥的母亲的拯救下,孩子逃出了困难的深谷,多么美丽的画面,多么令人难忘的一幕。

在岁月的馨香中,有着无数的记忆,能经得起时间的洗礼,还能永不忘记的,不是最值得留念的么?

篇4:留念

我还记得夜来香熏透了整个夏夜,万千星光中令我留念,只有那一抹星云。

我是一株生长在深山里的弗朗花,我与家人作伴,已经在这座山里看过十三个春夏秋冬。以前,我破土而出,执着于阳光雨露与美丽森林,而现在,我只想回到从前,去看黄昏,与同伴玩耍。

这是一片万物生长,无数生灵归家的森林,我住在平原上,对面就是大丽花的家。还记得,年年夏夜,空气里透着泥土芬芳,就像青草从中的牵牛花开败后无意间的松手,溜走了一季的温度,也让我的心冷却了几分。

人类真是矛盾。年年春天将平原变得生机勃勃,对着每家每户说爱我们,可到了夏夜,又有多少同伴离我们而去。每看着同胞们被残忍砍下,那奄奄一息的样子令我心中泛起一层凉意与恐惧。那天夜晚,没有星星,月下之景也显得格外凄凉。那群人又来了,他们四处分散,将一朵朵美丽鲜花用剪刀剪下来,我害怕极了,看着同胞鲜血横飞,叶绿素的味道让我恶心想吐。我盼望着家人不会遭殃,可是,一个男人手拿鲜花剪,气势汹汹地朝我们走过来,我恐惧他,我害怕我会惨死于他的刀下,也惧怕家人不在,只留下我一株……“大屠杀”结束了,没错,平原上好似只有我幸存了下来,只有无边的绿色绕着我,像某部单色背景的微电影,剩下的叶子、花瓣,仿佛写意了异域里思亲之人无限的怀念与乡愁……

“又是夏夜啊”。我伤情地感叹。我抬头仰望星空,万千星空中,无数朵曾经在平原上生活的花儿组成了一片星云,它们好像在对我笑,一个个欢快的笑脸都刻印在了我的心上。又忆起了我依偎在家人怀里的时候,我流下了泪水,这是留念的眼泪,把握带回了曾经美丽、无数生灵归家之地,也是家人、朋友对我笑,我幸福,快乐的时候……。

篇5:留念

我一直喜欢旧的东西,喜欢黑暗、温暖和黑暗的简单。长江以南的小桥和流水充满了旧的悲伤和温柔。旧墙摇曳着黑暗的痕迹。学院里有一个决定性的荒凉。徘徊在古城的气息中,扭曲斑驳的时光,春天的风真的不一样。各种各样的包裹呼吸,草,莺,飞,掠过我的心湖。

去年二月的春天,所有的花都在一夜之间吹开了。桃花在春天聚集在一起,成千上万的树木和梨花盛开在陌生人身上。今年春天比往年晚了一点,但桃花还是忍不住在春天的薄薄的嘴唇里。我坐在桃花下,看着辛弃疾的石像吃了一百年的铅山粉。张爱玲的脚踩在上海的下飞路上。

当我低下头在碗里摆弄粉末时,我在长江以南的春天和长达几年的时间里恍惚着。隔壁的粉红色商店是水果线,然后是河东岸的低语,是鹅湖学院。鹅湖山下米梁脂肪海豚网鸡栖半掩。桑哲英斜春俱乐部分散的家庭支持醉醺醺的回归。耳边隐约听到朱熹、陆祖谦、吕九元、陆九岭等弟子朗朗的读书声。

风和雨的声音进入耳朵。梦想回到歌唱的混乱。人们在小庭院里。这就像去年春天一样。

长江以南的丝绸和竹子的余音蜷缩在桌子周围,蓝色的衣服挥舞着袖子;原来的五彩缤纷,像这样支付和破碎的井。

温柔的声音就像世界其他地方。今年春天的关系就像去年一样,不仅在春天,而且在更远的季节。

只要是关于春天,我就会在江南窒息。

篇6:留念

春日的阳光,温暖的,和煦的。

妈妈说要带我去拍照,拍外景。我愣了愣,说:“拍外景?在大街上?这多么难为情呀!”我简直难以置信。妈妈笑着说:“这有什么难为情的。自己拍照不也在外头吗?自然点地拍。别紧张。”我心里忐忑不安。

进了摄影店,摄影师就说:“去画个妆,等会儿去附近公园拍外景。”我顿时懵了。我偷偷和老妈使了个脸色,嘀咕道:“妈妈,怎么还要化妆呀。这抹个浓妆怎么上街啊?”“没关系的,你不要慌嘛。别害羞了。”妈妈倒挺若无其事的,可是我的心跳加了速。

走进化妆间,各式各样的化妆品挤进了我的眼帘。“请坐。”阿姨伸了伸手。“好的,谢谢。”我也客气的回了一句,声音似乎有些颤抖。化妆阿姨利索的给我化起了妆,她在我脸上一会儿涂涂,一会儿抹抹。过了二十分钟左右,紧闭着眼的我张开了眼。“Oh my god!这还是我吗?”我自言自语道。妈妈见了说:“挺漂亮的,我们走吧。”我慢吞吞地跟着老妈和摄影师,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但是没办法。

在去附近公园的路上,我一直低着头看地,生怕看到一个个路人的目光盯着我。

摄影师给我拍了几张照,我便自然了起来,想了想:其实是做个留念嘛,自然点,拍的漂亮点。

“咔嚓咔嚓”摄影师拍了好多张,每次拍的时候还说“好好好”。

做个留念,珍藏自己最美的一面。

篇7:一个窝头散文随笔

一个窝头散文随笔

我很怕他,不只因为那一嘴龅牙,还有那双空洞得近乎死寂的眼睛。每次在街上见到他,我撒腿就跑,直到看不见他为止。

那时我大概6岁,是个不懂事的小村妞。

推开家门的.栅栏,我不由“嗷”的一声,是他,那个龅牙。大冷的天,他身上只裹着支离破碎的麻袋片,卧在那里捡拾散落的羊粪蛋。我扭头往回跑时,哭声也随即飘向空中。

娘一溜歪斜地从屋里跑出来,哄着我,也见到他。娘转身回屋,再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窝头,棒子面的,黄得馋人。娘走过去,把窝头塞给他,我眼巴巴看着,“哇”地一嗓子,哭声里多了撕心裂肺。头天晚上我就囔嘟着吃窝头,娘却不肯,说是要留给在窑上干重活的爹。可这会儿……娘这是咋了?我委屈着,哭声愈发的汹涌了。娘二话不说,拽起我就回了屋。

又是一个窝头,跨越了三十年,不小心掉落地上,刚想扔掉,娘拖着瘸腿一溜歪斜紧跨几步夺了过去,嘴里还念念有词。倏然,尘封的记忆被打开,画面清晰如昨。我脑洞上的天窗一下子亮了。

篇8:三月留念

三月留念

三月留念

活着的事,大抵在两个方面:务实与务虚。缺其一,便可算得残疾。譬如一个家,家徒四壁势必难以为继,便是笃爱如牛郎织女者,也是“你耕田来我织布”地需要务实。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爱情没了,万贯家财很可能只是内战的火药捻;爱情,即务虚的一面。

现在的中国,是空前地务实起来了;市场经济正在淘汰着懒汉和清谈家,这真是个好兆头,没有人不盼望她从此富强。但这并不是说,她过去就多么地理解务虚,连年的文打武斗多不过是虚误罢了;爱情呀,人性呀,人道主义呀,都曾一度做过被唾弃的角色,可见务虚的方面也是多么荒芜。

辩论先务实还是先务虚,先谋生计还是先有爱的追寻,先增加财富还是先提高文明水平,似乎都是无聊的逻辑。房子有了而找不到爱情,或新娘来了再去借钱盖屋,都是极不幸的局面。为什么不能舍生忘死地爱着,同时又废寝忘食地建设家园呢?虚实相济才是好文章,才有最新最美的图画。

务实与务虚绝不相互抵触。劳累了一天,人们需要娱乐;奔波了一生,人们向它要求意义;作为五十亿分之一,每个人都有孤独和困苦,都希望这个世界上充满善意和爱情。在参天的大厦下和飞奔的轿车里,这些东西会不期而至吗?好像不会;名和利都可能会这样,唯善意和爱情是不能不由期盼来催生的。

在“俗人”成为雅号的时刻,倒是值得冒被挖苦的.风险,做一回“雅士”的勾当。沉静地坐一会儿,到大厦之外的荒地上走一趟,凭心神去追回被冷淡了的梦想,风吹雨洒,会看见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于是,虽得不住“俗人”的雅号,反惹一身“雅士”的俗气,心里也不计较了,觉着往前走去似乎有了底气。

多年的虚误,让理想背了黑锅。但理想的性质注定它不会吊死在一棵树上,注定它要发展和不可泯灭。说不要理想,那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不要理想正也是一种对理想寻求,但凡活着总是要往前走的,不可抹杀的时空保障了这一点;说不要理想,其实只是在发展着理想和丰富着前途。但说不要理想,毕竟是说错了。原本想说的很可能是:不要再清谈,不要再虚误吧。编后’话:原来“务虚”也是人生的必需,史铁生先生走了,而他乐观坚定的微笑永在我们心间。读着他的文字,我们感受到了文学的力量和理想的光芒。

史铁生,原籍河北涿县,1951年出生于北京,196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1969年去延安一带插队因双腿瘫痪于1972年回到北京。后来叉患肾病并发展到尿毒症,需要靠透析维持生命.自称是“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史铁生创作的散文《我与地坛》鼓励了无数的人。2年获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杰出成就奖,曾任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残疾人协会评议委员会委员,12月31日凌晨3点46分因突发脑溢血逝世。

篇9:留念册

翻开尘封已久的相册,看着依然熟悉的脸庞,莫名的一颗心静静思索……

当这个时候,你是否也会像我翻开相册,再重逢岁月往昔,再记起往日笑语,共同唤醒儿时的记忆?

我企盼,再重反少年时光,再重逢岁月往昔!

篇10:留念家乡

留念家乡

李白的一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中看出了游子们思念故乡的深情。王维的“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的千古佳句中,流露出身处异乡的伤感。岑参的“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更是吟出了其对家乡的思念。故乡,那孕育我生长的地方,在那里,留下了我多少欢声笑语!

家乡的土地是那么美丽,连空气里都散发着幸福的气息。站在那儿,我体会到真正的亲切与宁静。眺望广阔的田野,我仿佛在四季中穿梭。春天,多处充满了生机,被梨尖泛起的土地,重此播下了希望的种子:夏天是个充满欢笑的季节,白天人们望着茁壮成长的庄稼,开心的笑了,晚上,人们陈着凉,欣赏着皎洁的夜空,舒心的笑了;秋天,大地像披上了金装,秋风一吹,就像金色的海洋一样连绵起伏,人们的收割机不停忙活着:冬天,故乡的土地显得更加幽静与安宁,大地披上了厚厚的“棉被”,伫立在寒风呼啸的田垄上,体会到的不仅是刺骨的寒风,更多的是对来年的期盼与憧憬,“瑞雪兆丰年”正是故乡的人最喜爱的话

家乡的人们是好客的,他们用无比的热情去迎接外乡的.人。在那儿,人们就像到了《社戏》里的平桥村一般。可以尽情的四处观赏。特别是夏天的时候,油菜花漫山遍野,吸引了许多外乡的人前来做客。这时,村里人便会把客人邀到家中小憩一番,要是来了稀客,更是盛情款待,,客人临走时,主人还会踹给他一些特产,算是礼物,这些不求利益的场景,在城市里是很难见到的。而且不仅大人么如此,孩子们也是如此。我一年去俩次,算是重客,每次去,邻家的孩子们总会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一起玩,一起用,大人们也总是允许。在那里,我可以真正的释放自己,无忧无虑的玩耍。孩子们本该有的天真与纯洁,在那儿都能看到。

感恩故乡,那里的人们让我学到了许多优秀品质。

家乡的生活是丰富快乐的。早晨起来,呼吸着最洁净的空气,让人顿时感到心旷神怡。那时,我经常会同小伙伴去放牛。田垄间到处是杂草,牵着牛,散步其间,看着冉冉上升的红日,真是妙极了。但是,回老家第一盼望的还是干农活。大人们不会给重活,只是让我们体验下。那年春天,人们忙着种稻秧,我也便想干。可奶奶不让,说怕弄脏了衣服,还踩坏了秧,于是心里便很扫兴。邻居家的大伯却帮着我说,我难得来一次,他带我去。这我高兴坏了。来到田间,大伯手把手的教我如何插秧,还让我注意不要踩着秧苗。忙了一会儿,看着自己种的歪歪扭扭的秧,倒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那一刻,我体会到了劳动的快乐。

感恩故乡,他给我带来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虽说如今已在城市居住多年,但“感恩故乡”这四个字我却会永远记在心里,因为他让我懂得了许多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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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点一个赞散文随笔

点一个赞散文随笔

作为一个业余的文字爱好者,会经常浏览写作网站。

网站上有来自五湖四海的文友,能听到各种各样的故事。

每个人经历不同,写作的侧重点和擅长的也各不相同。

有些人写的东西,让人看了很受益。要么是故事本身,要么是文字运用,最不济的是作者的态度。

以前习惯性去看浏览率和回帖率高的作品。那些,确实很优秀。但是毕竟是少数。

最近习惯把一个主题的文章,从头看到尾,却发现有些浏览率低的作品,并不比那些置顶的和推优的差。

无意中发现,很多文章后面紧跟着的一个赞,是作者本人点的。

有些后面跟着一个简单的评论,也是作者本人所为。

以前,我会觉得给自己点赞的人超级无聊。现在看到这样的行为,甚至有一种心酸。

我很少给别人点赞,不是冷漠,总觉得有些是一种欺骗,不想给别人错觉。

忽然想起来自己刚开始写文章的时候,每隔几分钟就会点开自己的主页。看看几个人看到了,有没有人觉得写的'好或者不好。

个位数的浏览率和零回复,总感觉被打入冷宫了一样。对于用心去做又得不到肯定的东西,会让自己失落。

以前觉得写作是为了给别人看,是想通过别人证明自己的实力。

时间久了,也就看淡了,觉得写作只不过是自己的一种爱好,与别人无关。就像周杰伦出新专辑的时候说的一样,别人买不买无所谓能听到就好。

写作这事,我倒觉得完全是自己的事情,只要自己还想写、还能写、还在写就好。

一个人想让自己找出自己的毛病,有些困难。尤其是写作,都是经过自己努力思考后的结晶,思维模式定型了,还怎么去找不足,甚至连错别字都无法辨认。

很长时间以后,再看以前的作品,却能轻易看出不好的地方。不是自己水平提高了,是因为站的角度不同了。

那些给自己点赞的人,多半是不想让自己太过失望,不想让自己的帖子那么快沉水。

想让更多的人看到自己的作品,也想借助别人的眼睛来检测自己的得失。

很长一段时间里,看了的文章,我都会去评论。有说作者的好,也有自己的一点拙见,更有纯粹的互动。

别人一篇五百字的文章,我甚至写了三百字的评论。可能作者看了,会骂我的吧,那我也开心。

有些人也会跟我一样,写的东西自己都看不懂,对于那些实在不知道怎么评论。也会点一个赞。

至少别人的努力值得称赞,别人敢于展示自己的精神值得点赞。

网站里面的那些优秀和精华,都是编辑裁定的,然后很多吃瓜群众只是跟风,或者为了节约时间只看别人推荐的部分。

在某网站时间久了,才发现有的编辑不过是高中生,也有三轮车司机,更有家庭主妇。

不是歧视别人的职业,只是觉得他们那些职业的人本来就比较忙。兼职做编辑比较辛苦,精力也有限。

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的有点偏见,这样编辑推优的作品不一定都是值得阅读的,没有被赏识的也不一定都差。

我们更应该去支持每一个文字爱好者,也可以去点评别人的作品。

点一个赞,费不了多少时间,也浪费不了多少墨水。

可能你这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能换来别人的眉开眼笑,也能给别人更多的信心。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慷慨一点吧。

篇12:本来就是一个婴儿散文随笔

本来就是一个婴儿散文随笔

我觉得好孤寂,感觉她从我的言语中发现了我的懒惰。我印象中发现我有缺点的人最后都会离开我的,其实是因为天气冷了,真的不想出去。我觉得自己上了年纪,从25岁的年纪里面发现了自己的沧桑。我很想做一下25年来的心路历程的回顾,回到我出生的时候,那时候觉得一切都是很清晰的。(现在如果你最好的朋友离开你的话,你会不会颤抖地哭泣,有时候不是会碰上这样的情况吗,你们就像两面镜子一样,看到了自己身上完美的地方自然也会看到对方的瑕疵吗,这都得归结于大自然神奇的法则,但是是不是你们需要坐下来冷静的谈话,因为你们的矛盾不是空穴来风的,有时候觉得自己好像早早地为所有人的离开做好了准备,但是很神奇的是,爱她的情绪和先预见的离别居然能够容纳在一个小小的躯壳里。你也知道,这可能和我生性悲观有莫大的关系)

我看见父亲把我抱起来,用歌儿使我入眠,我睁开了眼睛,感觉像是一束光,太亮了,觉得很难去睁开眼,要是我能看见自己的话,那么一定是肿肿的,薄薄的那种眼皮。那是一个很好的很好的日子,还是半夜时分,可能是我是个自恋的人,半夜时分也是听我妈妈后来告诉我的。我来到这个家,觉得有点难过,我想可以的话能来的有点预感。因为我是个意外(有时候我的出生也时常让我意外,因为在此后的好多年里面当我觉得自己没有办法接受意外的时候想想自己的出生就是一场意外的时候我会觉得很多东西还是很好释怀的啦)

我想那个时候的父亲和母亲的感情一定很好的。因为我觉得自己的诞生给这个家庭注入了新的活力。因为我觉得自己是好的,不然不会凭空出生。不管以后接受的是什么样的教育,我都觉得自己是被祝福出生的孩子。(不管以后遭遇到怎么样的不公平,或者心里面有多少的不甘心)我还是很幸福的,因为爷爷奶奶很疼我很疼我,家里有三个姑姑,姑姑们都出落的美丽动人,)大姑姑在我爸妈结婚之后一年结的婚,以至于我和我的表妹差一岁,她属狗的。我们以前很经常吵架,吵架的时候都是互相骂对方,骂全家,现在我常常回忆过去,倒不是因为现在的生活风浪太大了,而是觉得以前的生活中藏着一把解开未来的钥匙,叫做认识你自己,也就是发自内心的自我接纳。我会怀念过去的日子是因为回忆总是像是戴着面纱的少年,如果你回到那个时候,用当时的心境去看的话,你绝对会觉得下面是一张丑陋的坑坑洼洼的脸。

我想我是出于利己的动机,以前的时候我觉得利己是不对的,人应该像一个佛教徒一样虔诚。不过当你把自己当成那种宇宙超级无敌的超人,把拯救世界当成你的首要任务的时候,你就会觉得你不仅是一件装着石灰还有硝的'武器还是一个有温度的,可以放肆的为一种荒谬的无所事事而活的生命,你就会打开你的认知。

二姑姑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我不想这样形容她,也知道这么说有点僭越,不过现在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我这是夸把,她不仅是那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女人而且和很多男人都有不正当的关系,而且还知道讨好爷爷,好吧,那是孝顺,不过她确实很漂亮,是那种不管是很年轻的时候就光彩照人而且老的时候依然追求者不断的那种,作为这样的女人,其实我还是蛮佩服的,我们家的女人都是很了不起的,有时候我觉得她以前的作风也无可厚非,有些人是被逼的,或者说享受性关系让自己自得其乐然后还有额外的收入,只要不是和自己不喜欢的男人的话,那有什么关系,不过有时候我又觉得煌惑,是不是爱上了一个男人,跟他做的话,能改变自己原来的认知呢,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因为我还是很保守的嘛。

三姑姑以前的时候是那种特别清纯的少女,她总是梳着马尾辫,走起路的时候总是一甩一甩的,她眼睛很小很小,鼻子很挺,人家都说鼻子很挺的人事业会很强,是的,后来她生意做的很大很大,可能这和她很早很早以前就独立做饭一个人在连江上学有关吧,其实还是一个孩子就已经承担了太多的大人该做的事情,也没有人站出来为他守候,三姑丈不是一个正经的男人,不过我觉得他们之间是那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两个人经常吵架,动不动就摔桌子,有一次姑姑气得差点从窗户跳下去。三姑姑个子很高,我很羡慕她的大长腿,穿牛仔裤非常的好看,特别是那种浅蓝色的,下面是喇叭的那种,她喜欢球鞋,我印象中她很喜欢在我们租的房子里面跳绳,那是一个小小的像四合院一样的房子。现在早就不知道去哪里了,我后来也没有下意识的去找它,只是不小心路过的时候我会在那边停一会再走,那是水泥铺的过道,里面九曲十八弯。在我的印象中它是那种很复杂的样子,它是让我又爱又恨的,其实我现在反倒觉得又爱又恨是一种很浓烈的情感,就像古龙香水一样。因为有一次我作业做来不及的时候有叫姑姑帮忙写作业,三姑姑的脾气真的不好,她很不耐烦,她说她的字迹不一样,是的,也的确证明是不一样的,因为后来老师问我这个是你自己写的吗,我撒谎了,我说是的,但是我在应该做书写作业的时候在做数学作业,数学作业很难很难我做了很久很久,数学老师是戴着眼镜的画着黑色眼线的一看就是不仅刻板严肃而且很无趣的女人。我妈妈以前曾经祈求过数学老师让我上学,那时候是年岁没有到,很久很久,我看见妈妈几乎要跪下来了,那个女人才答应。数学在我很早很早的时候就被认定是一件无聊的事情,可能和很早以前抽象思维就不好的关系,但是要逼迫着自己去接受不喜欢做的事情,我现在根本无法认同这样的做法,如果快乐的童年被整个连根拔起的话,一个人的以后的历程也会很容易遇到相似的情景想到一些不开心的事请,这些事情多了就会被压到潜意识然后一段时间过去整个人就都不好了。我仿佛一直在很小的时候被压抑的很惨,如果你曾经参与过我的过去,或者是我同学或者朋友的话,你会觉得逼一个小孩子去做她根本不愿意做的事情是很垃圾的,不过我也会很担心,以后迫于生活的压力,没有办法对孩子实现妈妈爱你的诺言,如果一个孩子一出生就被剥夺了生而为人的自由,没有办法感受到上帝赐予的旅行是特殊并且是有意义的,那么他就会失去爱人的能力,没有爱人的能力得行尸走肉的活着和死人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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