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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爱上春天散文
整个冬天,出门上班,看到的都是枯黄的树木或冻土。然而,进入二月,终于可以体会到,暖暖春季带给人们的特有气息和舒适。虽然不大喜欢春的燥热,但相比于冬,总算不那么凄冷,最重要的,是多了份生机,多了份象征大自然的绿色。
不喜欢、不愿意过春天,当然,还有一个深一层原因。二月,是母亲离开的月份,二月二,是不愿回忆的一个日子……虽然时过七年,但常常想起从前跟母亲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那份母子情,从未改变。埋在心里,走在奋斗的路上,就像多了一种信念,一种母爱的慰藉。所以,每每感觉到,其实母爱并未远离,已然根植于心底,伴随一生。上学的时候,总以为,等毕业了,有了工作,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买自己想要的。但等到能挣钱,并且组成家庭的时候,才发现,想象跟现实总会不大一样,还是二十来岁的时光最好。那个年龄经历过找工作、相亲、催婚、失恋,甚至母亲在世时每天的各种责备,曾经以为很压抑、天要塌了的事情,在现在看来,却很温暖。那个时候很纯净,不会夹带婚后、婚姻所带来的各种顾虑和厉害关系,就像那种快乐单纯又洒脱冲动的校园爱情,阴阴晴晴,小吵小闹,有激情,但更有梦想。所以,初见难忘,虽然当年做过很多次努力要在一起,但现在看看,其实有时彼此爱过喜欢过,就很好。如若真正在一起,生活和婚姻的大江大水,会把那份初恋初见的爱意无情冲刷,反而破坏了这世上最美的相遇。远远相望,衷心祝福,那份纯美留在心底,就已足够。这便是生活的惊涛骇浪过后,给内心留下的仅有的爱的空地,只剩那份美丽遇见,供自己留恋享用……
长大了,发现一切都变了,很多事情只能想想。想做喜欢的事,得先想想这个家庭,想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得先看看身边的人,所以很多无奈。如果只听别人说,不经历到这个年龄,真的无法体会到,但等到了这个年龄,再回首,发现一切已晚!
如果命运本该如此,也只能调整心态,想得太多只会伤痕累累,无济于事。趁着年轻,身体还好,梦想还有,希望还在,加份坚持,加份胸怀,加份稳当,也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光阴荏苒,身边增添了儿女的欢笑和嬉闹,也平添了孩子妈每天比母亲当年还多的.唠叨,但岁月流逝,我已把她这份唠叨,当做了一份自然而然的必修课,有时也会理解为最近的人所表达的一份爱意,或是面对生活琐碎烦心烦忧的一种宣泄……有时会带着儿女到河边拍照,或者时常放生买来的金鱼,这样的举动,会让孩子非常快乐,女儿总会说:“鱼儿回到了母亲的怀抱!”是啊,非常童真的一句话,道出了父母对子女的鱼水深情,其实,世间大爱,无处不在。看着那红通通的金鱼,脱离鱼缸的束缚,欢快地顺着小河游向远方,心中无限欣喜和满足,有时候,快乐,就在平时的举手之间。总会希望小鱼找回属于自己需要的生活,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生活不易,难得闲暇,喜欢在汤河岸边,细心看着、数着柳枝上凸出的嫩芽,它们,像破茧成蝶,像拨开云雾,像一个一个新的生命。为此,我发现,不知何时起,内心深处,早已爱上明媚复苏的春季,就像初见恋人的样子,分外清澈,分外纯美,依旧念你,但,且从此,爱你……
早春,微寒。
坐在静寂的房间,指尖轻划过薄冷的屏幕。满屏的油菜花,就那么艳艳地盛放在视线里,安静得令我不忍再去打扰。
天,被云笼着;风,略显轻薄地与枝上的浅绿亲昵。
我多么希望此时,能有细雨飘落。不奢望看清雨滴的舞姿,只要看到地上的点点湿痕,就好。
3月31日。3月的最后一天。
就在这个普普通通的晨,一些思或想,宛若流淌在记忆深处的一条秀溪,润泽着心田,某些岁月结下的种子,便已悄悄萌芽。
轻阖上眼眸,等待心花开放,聆听花开时,那诗意的浅吟。
常喜欢在晨或晚,携一缕闲愁,在墨香之处,寻永存的温情。今年,更提前为自己备好了生日礼物,那便是数册心仪的书了。
友常常问及为何不在网络中读书。而我,真的只喜欢捧书在手的感觉。或许,只有捧在手心,文字读起来,才有另一番味道。
极喜欢在静静的夜,读一篇静美的字,然后放下书,置身文字的景象里,想象那山,那水,那人,那心。
而这时的想,便是那样的想了。
由此,便认定,夜与书,仿若相亲相爱的恋人,手,永远相牵,不曾分离。
楼下的两排合欢树,前些日被砍伐了,源于生了病,无法根治了。
而我清楚地记得,去年,她们有多欢快,绽放出那么多心醉的花儿。这花期,足有三四个月那么长。
如若按砍伐者所说,那,她们去年,是忍着怎样的剧痛,才开出了那般美丽啊。
只自己知道,是多么喜爱她们。
往年的这个时节,合欢树已经有萌动的痕迹,枝条已呈现出无数弯曲,就在那弯曲处,便是新叶的家了。
而现在,陪伴了我十几年的合欢树,已不复存在了。
今后的日子,在想念她们的时候,我也只能用浅薄的文字,去凝集无法释怀的丝丝幽香了。
值得庆幸的是,不知去年哪缕春风有意将合欢树的种子,吹落在阳台上,便细心栽种,已成活,今年,亦早已嫩绿数片了。
不知这些嫩绿过后,几年后才能开花儿。那时,房间是否还放得下。
无论怎样变故,春,总是好的。
如若不是腿疾,总该在春风中,惬意地走走;在春雨中,诗意地流连;在即将桃李缤纷的日子,在花海中,一路爱过去……
我,喜爱春天。
我,生在春天。
腊尽春来,春天的到来悄无无息,悄悄莅临的春天刷新了世界,颠覆了雪花写下的童话。
爱上春天,爱上轻盈飘洒的春雨。春雨,像一根根绵长的银线,从高空到大地,在悄悄地精心编制一件饰品;春雨,像一颗颗闪亮的流星,滑向大地,润物细无声,滋润大地,催促一粒粒种子抽芽,催促一棵棵树木长出嫩芽。
爱上春天,爱上翩翩起舞的彩蝶。在花朵汹涌的海洋里,她们尽情滑翔,享受着时光烹制的春天盛宴;在温暖和煦的阳光下,她们甘之若饴,啜饮着春天酝酿的琼浆玉液。
爱上春天,爱上姹紫嫣红的鲜花。她们不知不觉挂上了枝头,鲜艳欲滴,姿态万千,神采飞扬。一朵朵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争先恐后地比美。在春天的掌心里,她们是精灵,妖娆出春天的形、色、美;她们是春天的歌者,默默地吟唱着春天内心最深处的情思。
爱上春天,爱上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她们不知不觉就拱破泥土,钻出地面,探出脑袋,翻晒着沉睡了整整一个漫长冬季的心事,诉说着冰雪解冻的喜悦和兴奋,惬意和幸福,在软绵绵的丽日和风下招展着鹅黄色的小旗帜。
爱上春天,爱上咋暖还寒的天气;爱上春天不知不觉之间发生变化的一切。其实,爱上春天就是热爱生活,爱上春天就是珍爱生命。
春天真的来了,它离我很近很近。打开窗户,就能闻到它的味道,闭上眼睛,就能感觉到它的存在。就是那种柔柔的,淡淡的抚摸,像是妈妈的味道,满是暖香。
校园里的梨花是无忌惮,毫无保留,不计成本的全都开放了。经过它的旁边,我踮起脚尖,像是怕吵醒了熟睡的婴儿一般小心翼翼。脚步放慢,一点一点的走远……猛回头,又快几步的回来,我用鼻尖去触碰它的花蕊,很香很香,我想那花蕊一定是会心的微笑了。
春雨也无情的阴冷,完全没有了前几日的柔软与舒适,亦将那满树灿烂的'桃花打湿,落了一地。虽也游起了铿锵作响的誓言,但也不禁让我产生了怜悯,心疼的情绪,我蹲下来注视了很久很久。那满地零乱的花瓣都哭了,是否也在用另一种方式诠释着生命另一种意义上的永生。
夜,已经很深了,心里仍有些许波澜。我偷偷的打开窗户,有阵阵冷风袭来,还夹杂些泥土的气味。听说今夜有雨,我把手伸到窗外,好凉,但又有些似暖非暖的东西在心里流动。春天的深夜,又是春天的雨夜,我静默的站在窗前,凝视着远方的灯火,独享这春天雨夜特有的意境。突然觉得自己这样有几分奢侈,也许这样才会眷恋并珍惜吧。夜已经很深了,在不舍中睡去。
清晨,我早早起床,第一时间打开窗。我喜欢窗,特别是春天的窗。果然,小雨淅沥了一夜,泥土的香味更浓了些,猛然间觉得窗外满是诗。雾气缭绕了整座校园,又为春增添了一份女性特有的神秘。下楼后,我看到落了一地的桃花黏在泥土里,那灿烂,那娇嫩,那柔美,在雨夜过后,回归到自然,又开始了新的一个轮回。
这个春天,我爱看梨花。这个春天,我爱打开窗子。这个春天,我爱看新出的柳芽。这个春天,我爱把头仰的很高很高看天空……
又是一个新的轮回,又是一个新的开始,我爱上了这个春天。
尽管梨花已枝丫光秃,可我心中却满树繁花。
春天爱上蒲公英的散文
春天,绿草如茵的沟坡上,摇曳着一朵朵蒲公英,金黄色的花朵,花盘精致如铜钱大小,花序仿若菊花一样。鲜亮的色泽,点缀在春天的大地上,仿佛绿色的稠缎上绣上了闪光的花朵,让看到的人眼前一亮,就连心情也跟着明朗起来。这是我小时候经常看到的画面,是家乡永远的画面。
那时的我还是一个头扎玫瑰红蝴蝶结的小女孩,我总是喜欢轻轻地摘下蒲公英老了的花盘,嘟起小嘴轻轻地一吹,那些蒲公英的种子就随风飘起,飘呀飘,飞向远方,我的目光随着飞舞的蒲公英种子挪移……
在我的家乡,到了春天,田间地头和沟坡上常能看见蒲公英的影子。那不招摇,不气馁,顶着一顶小黄伞的可爱模样,有着小家碧玉般的清秀。蒲公英在我的家乡,人们都叫它黄蒿苗。我也是上学以后,才知道黄蒿苗就叫蒲公英。当时我想,原来植物也有小学名。
那时我对蒲公英的印象,是蒲公英既好看又好玩,而且还可以当蔬菜吃。春天来时,家乡人都喜欢挖蒲公英,有的用来晒成草药;有的用来炒菜;有的用来做汤或下到汤面条里。总之,蒲公英会在春天走进人们的视野,被端上饭桌。
记得母亲最爱做蒲公英蛋花汤,做好后放点香油,调味料,喝起来口感很好。母亲说蒲公英败毒泄火,多吃点好。
其实那时,我最喜欢蒲公英的花朵,总感觉黄黄的小花朵就像一朵朵小菊花,非常鲜亮。长大后我才知道,原本蒲公英就是菊科植物。
年轻时,身体棒棒的很少生毛病,也用不上蒲公英败毒去火。可是今年三月,我的身体似乎出了状况,时常便秘,脸上长红豆豆,就连体重也上升了,腰也粗了。那个心情纠结加郁闷,去看医生拿了药,吃了就见好,停了药过不多久,毛病又出来了。母亲带我去看中医,中医说体内热毒所致,肠胃蠕动慢,消化不好?让我用蒲公英泡水喝,清热解毒。
春天,正是蒲公英生长的季节,于是我就拎上小铲子,拿上塑料袋子去县城郊区的田野上去寻找儿时的伙伴——蒲公英。可所到之处并不多见蒲公英,偶尔发现了一棵蒲公英,便如获至宝般地高兴。可走了很远,也才挖了几棵蒲公英,正沮丧之时,一个经过的老奶奶看了看我说,看你拿着几棵黄蒿苗(蒲公英),是要挖黄蒿苗是吗?我说,是呀!可是不好找。老奶奶说,跟我走吧!我家就在前面的村头,院子外面的地边上有很黄蒿苗,去那挖点吧?我看老奶奶也不像坏人,就半信半疑地跟老奶奶去看个究竟。结果到地方一看,果真有很多蒲公英。原本老奶奶的院子有一面紧挨着沟坡,老奶奶就把沟坡大概整了一下,种了菜,还种了蒲公英。老奶奶说,蒲公英全身都是宝,嫩叶可以生拌成凉菜吃,根和叶都是药材,清热解毒。我听了心想,看来蒲公英确实对人体的健康有益。于是,在老奶奶的热情与帮助下,我们一会儿就挖了很多蒲公英。我给老奶奶钱,老奶奶坚持不要,说自家种的,拿什么钱?临走老奶奶说什么时候需要蒲公英了,再去挖。看着慈祥的老奶奶,我感觉老奶奶的笑脸就像一朵摇曳的蒲公英花朵,金灿灿的,散发着芬芳。
回到家里,母亲留了一些较嫩的蒲公英,然后就把其它的蒲公英全洗干净,放到阳台上晾晒。而我则打开手机,在百度上敲入“蒲公英”几个字。没想到一下弹出好多关于蒲公英的知识。原来蒲公英是一种药食兼用的植物,它不但清热解毒,而且还利尿散结,治疗急性乳腺炎,急性支气管炎,腮腺炎,胆囊炎等等疾病。而且在很多医书里都有关于蒲公英的疗效及疗法的记载。不过,蒲公英味甘苦,属寒性。阴虚外寒,脾胃较差的人一定要慎用。而且,蒲公英不能大量服用,应适量,科学食用。
看来,我之前对蒲公英的了解太少了。既然蒲公英对人体那么有益处,我决定在这个春天好好享用蒲公英的美味。关掉手机,我起身把剩下鲜嫩蒲公英择好,洗净。然后放到沸水里焯了一下捞出放到盆子里凉好,洒上蒜沫、食盐、老抽,再放入调料,淋上香油,用筷子精心一拌,倒入盘子。好了,一盘色香诱人的凉拌蒲公英做好了。我尝了一口,清香怡爽口,很是美味。接着,我又做了一道蒲公英炒肉丝。那天中午,我蒸了米饭,米饭配上凉拌蒲公英和蒲公英炒肉丝美味可口,一家人吃的挺香的。
母亲把蒲公英干之后,用一个干净的塑料袋装好,嘱咐我要记得泡茶喝。我拿了适量的蒲公英放入茶杯,倒入开水,把茶杯盖子盖好,蒲公英在开水中慢慢舒展。过了一会儿,我看到茶水变成了浅黄色。我迫不急待得打开杯子的盖子,喝了一口茶水。茶水入口并不苦涩,有一股清香的味道。听母亲说煮的蒲公英水有点微苦,没想到蒲公英泡水并不苦。当然,若放入的蒲公英量大的话,可能会有点苦涩。
星期一,我上班的时候带了一些蒲公英。一个同事见到我泡好的蒲公英水时好奇地问,你这杯子里泡的啥茶叶?我呵呵一笑说,天然的,纯绿色茶叶——蒲公英。另一个同事凑过来说,蒲公英还能泡茶喝?我说,那当然,而且好处多多,清热解毒,祛火气。谁火气大了,我送谁点?
同事小刘凑过来笑着说,我上火了,能送我点吗?我一看,天啊!才两天不见,同事原本白净的脸蛋上长了好几个红豆豆,仿佛锦上添花,只是这花不招人喜欢。我一边从包里拿出装蒲公英的袋子一边忙笑着说,好的好的,保你喝了蒲公英水,火去豆除。同事们见此,都善意的笑着。可惜我的一袋蒲公英,一会儿便被“抢劫”一空。
我喝了一口蒲公英水清了清嗓子说,同事们,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喝蒲公英水的,脾胃差的.,阴虚外寒的人一定要慎重。喝坏肚子,别找我麻烦。同事们异口同声地说,放心,没人找你后帐。
我端起茶杯正准备再喝一口蒲公英水,只见小刘手里拎个塑料袋过来说,为了答谢你赠的蒲公英,我给你分享我的炒米。我疑惑地说,炒米?炒米干嘛?小刘神秘地说,减肥呀!炒米泡水喝能减肥。
我看了看小刘拎的袋子,里面装的果然是米,黄黄的。我好奇地问,炒米真的能减肥?小刘笑着说,那当然,不信你上百度搜搜,我不骗你,我好朋友说喝了真的有减肥效果,而且无副作用。我半信半疑地打开手机上百度一搜,还真有炒米泡水喝减肥这一说。我摸了摸腰上渐渐堆起的肉肉对小刘说,那好吧!你分享我一点,回去后我也炒点米。不过,炒米能跟蒲公英一起泡水吗?小刘摇摇头说,不知道。我想了想说,有办法了,上百度。对,有问题就上百度,现代网络时代多好呀!
我在百度上搜索了一下,没搜到蒲公英和炒米一起泡水喝的记录。倒是搜到大米和红栆,还有蒲公英一起煮粥的记录,原本蒲公英和米一起煮粥喝,对便秘,调节肠胃有作用。我想既然蒲公英和米能一起煮粥,那么蒲公英也许就能和炒米一起泡水喝。于是,我抓了些炒米放到蒲公英茶水里。
待我在茶杯里续过几次水后,我发现茶杯里米都开了花。我打开茶杯盖刚凑近杯口,一股特别的香气扑鼻而来。真没想到蒲公英与炒米一起泡水喝,居然这么香。我喝了一口,直称好喝。小刘见我说好喝,也连忙泡了一杯蒲公英加炒米的茶水,很期待的样子望着茶杯,等着一饱口福。
喝了几天蒲公英加炒米水后,倒没发现减了肥,但是便秘好了,也不上火了。就连小刘喝了几天后,脸上的红豆豆也消失了。看来,蒲公英泡水喝还是挺适合我跟小刘的体质的。
一天在菜市场上,我居然发现一个老大爷在卖蒲公英。我连忙走过去问多少钱一斤?大爷说,三元一斤。我心里暗想,早知道回老家时挖一些拿回来了。但想想回老家挺远的,就决定买一些回去。于是,就买了一塑料袋回去。
回去后,我依然也挑了一些嫩嫩的留着,其它的就洗了晾晒着。
那天晚上,我先洗了米煮上,待米煮的九成熟时,我才把洗好的蒲公英切饭碎片放入锅内。因为我从百度上知道,蒲公英煮的时间不能过长,否则营养和药效就会减弱。
蒲公英米粥煮好了,一股香味弥漫在屋子里。我盛了一些米粥放到碗里,细品了一下,还真与之前煮的米粥有着不同之处,这都是蒲公英的功效呀!
不过,这里我要说一下,煮米放蒲公英时一定要看煮多少粥而斟酌要放多少蒲公英。切记,蒲公英不能放的多,要适量。
自从喝了蒲公英水,我便爱上了蒲公英。没事还喜欢上百度搜索蒲公英,不管是有关蒲公英的文字,还是图片,我都倍感亲切。
一天,我在一个朋友的空间发现了一篇关于蒲公英的图文并茂的文章,原来在河南省上蔡县邵店镇苑寨村有一个蒲公英种植基地,百余亩蒲公英呈现出欣欣向荣,竞相绽放的景象。
蒲公英已不仅仅是乡野间的一道风景;也不仅仅是一道普通的野菜。它的食用价值与药效价值,已经被更多的人重视。它将更快更广被推广到为人们的健康做贡献的行列!
爱上散文
中学时期,年少无知,多愁善感,对未来充满了好奇和展望。因此,喜欢读些朦胧诗,偶尔也诗兴大发,小诗一首,却连自己都不知所云。
当兵之后,工作关系,喜欢研究军事,看军事文章,偶尔也写一篇所谓的军事论文,把自己的想法付之笔端。
近来,突然发现自己爱上了散文。可能是年龄的关系吧?人过不惑,喜欢回首往事,感悟人生。现在每天都要抽空读几篇散文,如饥似渴。每每读到一篇经典美文,有如甘之若饴,爱不释手,百读不厌。不仅爱读散文,更爱看配乐朗诵视频,那优美的旋律、精美的画面,配上朗诵者富有磁性、情感的演绎,另有一番韵味,会把你带到意境中去,仿佛你就是剧中角、篇中人,如痴如醉,比起看一部电影大片有趣多了。也爱收集散文,每天都要从网上找几篇经典散文,编辑之后放在博客里,慢慢品味。并且开始写散文,最近就写了两篇,一下子仿佛脑子开窍,多年干涸的思绪有如涨潮的'海水,涌出那么多想写的东西来。
散文是文学殿堂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情至深处无言辞,落于笔端即华章,古今中外的文学大师们,以其洞幽入微的观察、超凡尘世的秉性、细腻激扬的情愫,凭借生花的妙笔,写下了无数文采斐然、脍炙人口的散文名篇。这些作品有的字字珠玑,给人以语言之美;有的博大精深,给人以思想之美;有的感人肺腑,给人以情感之美;有的立意隽永,给人以意境之美。不仅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而且还感染和影响了成千上万的人们,叩击着一代又一代人的心灵,给人们以精神上的享受和艺术上的熏陶。
从此爱上踢毽子五年级作文
从此爱上踢毽子
我是一个缺少运动细胞的人,每次下课我都找一些同学在一起打拍击,打拍击我倒是个高手。玩起拍击我是乐此不疲呀。
但是好景不长,今年我们换老师了,这个老师不让我们玩这些乏味的游戏,只让我们玩一些跳绳,毽子类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游戏。
我的妈妈知道后就给我买了跳绳,我拿着跳绳跳了几下,就发现我以前跳100多个都没事,而现在跳10个就气喘吁吁了,真不好弄呀!看来我是缺乏锻炼呀。
今天我们上体育课,我们老师让我们玩一些游戏,于是我们几个人围在一起开始传毽子,我们玩了一会儿,我突然对毽子产生了兴趣,我看着这上下飞舞的毽子,突然有了灵性,在不知不觉中竟学会了踢毽子,我欣喜若狂,我一个一个的踢毽子,竟从一两个变成了六七个又从六七个变成了十个,这对一个刚刚学会踢毽子的人是多么大的.一个数字!我对毽子爱不释手,寸步不离开毽子,我甚至对毽子的历史产生了兴趣。
这天放学回家我上网查找,才知道毽子的历史:踢毽子是中国民间传统的体育健身活动,历史悠久,宋代集市上就有专卖毽子的店铺,明清时开始有正式的踢毽子比赛,如今男女老少都能踢上几脚。
踢毽子还有一些技术在里面:踢毽子时全身的肌肉都要放松,身体自然摆动;跳跃时,要像山猿般灵巧;落地时要像燕子般轻盈,才能把毽子踢好。把这些句子合起来就能用简短的十二个字说出来“膝若轴,腰如绵,纵身猿,着地燕。”
踢毽子还可以弄出来花样,比如: 1、脚内侧踢毽 2、脚外侧踢毽3、脚背踢毽 4、触毽等等。
踢毽子不光用于娱乐,还强身健体。(一)、提高下肢的关节、肌肉、韧带的功能。
(二)、促进心肺功能。
(三)、提高全身的协调能力。
(四)、提高人们的反应、灵敏、判断的能力。
没想到这小小的毽子里竟蕴含着如此丰富的知识,生活中处处皆学问。
开文伊始,得先解释一下,啥叫“亲伙帮”——这其实是我一个同学群的名称。我们渭南塬人,管子自己的亲密伙伴叫“伙计”,简称“伙”。伙,原本是不分亲疏的,但凡能叫“伙”的,必定是铁杆的朋友(假模假式亲近的除外。也有很多套近乎的人,因有所祈求,而称呼你一声“伙”,那不是真“伙”)。之所以叫“亲伙”,还有一点小小的缘故。
话说,“伙”帮最早是三十年前,由三五个高中的同班同学自然形成的。在学校时,关系好,毕业后又都在渭水之南这座小城谋生,自觉得比这城里的其他人亲近很多,也没有刻意的往来,几个闲暇总是往一块凑,当然,没有闲暇,硬是找些闲暇也要挤到一处的,就是我们几个“伙”了:秋鸽,爱萍,先萍和张娟。
那时候很年轻,所烦恼不过工作,婚姻两样事,也觉得这就是天下最大的事了,有个风吹草动的,觉得世界上也没有人能理解自己理解的透彻如其余三个人了,就跑到她们那里去叽咕。
当时,爱萍在小城最大的一条马路中间的一个小商店里给亲戚看店,店后头有一张属于她的小床和一丁点小空间,我和先萍、秋鸽都爱往她那里跑。
最最美好是夜晚。在爱萍的一方小空间里,像在学校住大通铺那样,挤在一个被窝,说悄悄话。记得好多次都说了很多,但说的什么,已经留在了岁月深处,再也想不起来了。
那时沋河公园刚刚建好,是小城唯一的一个公园,我和爱萍不知道谁,遇到了烦心的事,开解不了,就跑去逛公园了。公园内有很多摆摊照相的,我两穿了人家的道具军装,照了好多相片,这么一臭美,就把心事忘了个一干二净,把那个年轻美丽的照片当成了正事,瞎乐呵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的照片,后来被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烧了,不知道爱萍的还在不在。
爱萍一直是我最敬重的人。她不善言辞,但心底善良,是一个对友谊很忠诚的人。
我和先萍很少碰到,但不影响我们惦记着彼此。她那时上大学,正学着织毛衣,我就买了毛线放在爱萍那里,年(方言,人家之意)居然很快就织好了,也不知道是照着谁的身量织的,穿上极其合适。需要说明的是,那个年代,我比先萍个子高,比爱萍体型窄,我因此一直觉得先萍很伟大。我是过了一阵子,怀孕了,想给孩子织些小衣服,才从爱萍那里学会的。为母则强,要不是母爱泛滥,我估计我这辈子能不能学会针织的活计都两说。
秋鸽那会儿也在上大学。她的父亲在邮局工作,放了假,我们也能见上面。
有一年正月十五,我和秋鸽约上去看灯展。灯展在当时的体育场,就是现在的信达那小体育休闲广场那里。那地方圈着院墙,当时全城的大约都去那里看热闹,人山人海的,实在是太挤,我和秋鸽被挤着脚不沾地的晃了一圈,啥也看不到,只好在一个小警察(年纪小的警察)的帮助下跑出来了。
街道上人倒不多。我和她在街上毫无目的的走。那一年可能春早,也可能我太年轻,感觉不到冷,只觉得春风沉醉,十五的月亮又大又圆,我和秋鸽为月色感染,手舞足蹈。我其时正在迷恋席慕蓉的诗,有一首诗仿佛很应景,我背的滚瓜烂熟,在街上给秋鸽显摆,听得她一脸的崇拜,我两开心得忘了时间......
那一首诗的名字,我记不得了,诗句更是早都还给了席慕蓉,唯那时那景,我永不会忘记。我和秋鸽青春少艾,有很多次在月夜煞有介事的朗诵诗文,只是,这一次印象最深。
秋鸽是一个上进心很强的人,人家如今是书法、文章并重,两届颇有名头,同学人等皆以为傲。
后来大家纷纷成家立业,各自忙自己的事去,就不像起初这样常常腻在一起,好几年都没有联系,彼此都知道就在这巴掌大的小城里,也见不上。天地空阔,人在江湖,小如微尘而已。
和她们失联的当口,我和俊荣、汉梨又凑到了一起。这两人是我同年级校友,以前也认识,俊荣的单位在我单位隔壁,汉梨直接就和我在一起上班。
到底是同乡同学,我们几个天生的就亲厚。
俊荣单位门口有一个卖面皮的小摊子,很简陋,木板钉的条桌条凳,坐上去一点也不稳当,随时要断塌的样子,却忽忽摇摇的见天坐满了人。面皮五毛钱一碗,一筷子就吃没,只是她家的醋好吃得很,那时候,食品尚且安全,我猜想那醋是摊主自己酿的。
每天下班,我和俊荣不用约,都会去那里吃一份面皮,完了靠着南墙晒暖暖,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大天。
我两不为吃饭,不为聊天,只因初到这里生活,紧忙融入不到这个圈子里去。我的单位和她单位都是要力气不要文化的地方,在企业干过的人可能都会有那个体会:前辈多是工人老大哥、老大嫂,以粗人没文化为自得,论资排辈,小帮小派很多,一个毫无根基的学徒工,在这里很受气,尤其是女职工多,大字不识一斗,话很多的那种地方。
我和俊荣都是刚从学校出来,而且是从乡下来的,跟那些人的语言、习性区别太大。人家看我们高腿鹤鸟很奇怪,我们看人家一脸鸡毛也很别扭,我们两个当时很孤独,是不可避免的。
于是,一脸稚气的两个小姐妹,好容易遇到同类,那种亲密自不用说,就像前世也是好朋友一样,下午四点,下班的那一刻,我们最最渴望的就是见到彼此。
当时大家谁也没有说出来,也没有谁去安慰谁,就在见面的时刻,在那个小摊子上坐着摇摇欲塌的木凳,吃一碗面皮的时候,内心很满足,很充实,也很幸福。默契,这是朋友的最高境界。一直到现在,我和俊荣都非常信任彼此,我们从来都没有说过是好朋友,但在内心深处,我知道,我们永远是彼此重要的人之一。
俊荣在赚钱上很有天赋,而且天生一副娃娃脸,又是个乐天派,如今看上去极为年轻。
俊荣后来调走了,汉梨却调到了我们单位。我一直认为,汉梨的到来是老天爷对我恩赐,否则,在那样的环境里,我活得得有多难受。
汉梨是一个很有个性很有主见的人,在我看来,汉梨还很有城府。但是对我,汉梨从来都是不设防的,是无条件的信任。这也是好朋友的一种高境界。
跟俊荣一样,汉梨是我纺织厂生活里的光亮。
我一直不太跟人说我的纺织厂生活经历,从那个地方出来,也很少跟那里的工友联系。最最年轻的20年生命耗费在那里,熟人一大把,称得上朋友的,我就不提了。
我对纺织厂没有成见,那里曾经是我安身立命之所在,我只是觉得我不适合在那种土壤里生长。
作为一个舞文弄墨的人,我天生悲悯,我对纺织厂里的所有工友都持有同情和包容的心态,但鸡同鸭讲,她们的世界我多少理解一些,我的世界她们却是没有办法理解的,与其虚于应付,不如互不往来,各自安好,便是最好。
我和汉梨是无话不谈的好友,更是共同应对危机的最最坚贞的同盟。我们文化程度相同,都是很真诚的人,看一眼都知道大家的想法,那种友谊是由里到外的真。
汉梨家境好些,我在她家是又吃又喝,着忙了还带拿的。人生在世的种种烦恼,彼此都不隐瞒,我们两个私人最最机密的事,也经常在一起商议。她的事从不瞒我,我有事,第一个找汉梨。
20年风雨,朋友里,我和汉梨一起分担的最多。所以她身体不好时,我们都没有在一起工作了,她还能托付给我,我很感动。
汉梨的身体现在很好了,离开纺织厂后的工作也很稳定,儿子很帅,我替她由衷的高兴。
“亲伙”这两字,就是汉梨发明的。有一次,我们在工间闲谈,无意中说起了秋鸽等几个伙计,汉梨酸溜溜地说,喔几个都是你“亲伙”,惹得我哈哈大笑。
所谓“亲”伙,不过是说我和那几个人是同班同学,跟俊荣、汉梨是同级校友而已,亲密关系远近是一样的。
近年来,这些伙计们都人到中年,各人的孩子相继大学毕业,渐渐步入工作岗位,在单位呢,年轻的一代都上来了,好朋友们相对有了空闲时间,再加上之前关系就很好的几个同学,又凑到一起了。
没有谁刻意找谁,是不用想都不会相忘的纯真情谊。我们一起吃饭、K歌、出游,有事没事就约,在一起嘻嘻哈哈,热热闹闹,一如三十年前,我们年轻的时候一样。
微信普及以后,为了联系方便,不知谁起先建了一个微信群,我一看,只有常来常往的七八个人,就想起汉梨的话,遂改群名为“亲伙帮”;或许大家都很在意彼此,居然由不同的人建有四个群,全部由群主自觉命名“亲伙帮”,而且群员都一样,就那七八个人。这在腾讯公司开发微信以来,大约也算得上一个奇迹。
群里经常没人说话。过几天,或是聚餐,或是出游,或是唱歌,一个人就在每个群里都吆喝一声,大家你这主意她那主意,争论一番,达成协议,聚到一堆,照一堆照片,发群里臭美。
亲伙帮都有谁?俊荣、秋鸽、汉梨、张娟、爱萍、亚玲、韩瑜,代君八个人。
先萍目前还在华州上班,暂时没参与活动,她自己工作之余,还在做一项儿童国学传统的普及事业。她的女儿乖巧争气,应该不用她太费心,她肯定有时间,我们都希望她赶紧归队。大家联系不断,亲密无间,也是亲伙一个,所以不能少了她。
又是一年一度春暖花开时节,相约踏春,亲伙帮里信息“吱、吱”闪个不停,我便将这个“亲伙帮”,用文字描述了一下,愿天下有缘人友谊长存。
本文作者:张娟(微信公众号:三贤文苑)
从此爱上阅读这个词语作文
书本是良方妙药,能治愈。我多庆幸人类发明了文字,五千年的历史,成千上百次的坚持不懈地探究,创造了中国,宏伟磅礴的文墨书香。要真正理解阅读,在书中感受成功人士的来之不易、艰苦卓绝,探索梦难实现的原因,他们却持之以恒地追求,回味古人花费无声的光阴编写巨著。我从此爱上阅读,爱上它光鲜艳丽的表达,优柔寡断的情绪。
第一次接触文字,是在四年级,班级很流行写作,几乎是那种成天喧闹贪玩的男孩子都会提起笔装作若有所思的写文章。那时我喜欢看林海音的《城南旧事》,仍然清楚地记得那本书是从同学借来的,由于书的开头着实吸引我,便一气呵成地看完了,那真是一本优秀的儿童文学。书中的林英子重感情、有勇气、不流俗、思想远见,又爱读书。我倒是很钦佩她的坦率。现在回味起来,心底仍是充实,载满了书中故事的向往。《城南旧事》中的最后一句话是“父亲的花谢了,我也长大了”,这句话让我意味深长,不禁为之浮想联翩。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让我爱上了莎士比亚的语言,我懂得了友谊让一切梦想变为现实: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懂得了无论上帝给你多大的不公平,这都不是借口,海伦凯勒就是奇迹;读《蓝色的海豚湾》,我忍不住对那个小女孩佩服起来,她多么像鲁滨逊一样勇敢啊;读《亡魂鸟》,让我懂得了只要有爱,一切都是未知数;读《麦田里的守望者》,让我懂得了你在何方,都不要忘记自己曾经留恋的过得东西,追求过的东西,那些都是童年的美好回忆……阅读,品味书香文墨,书写幸福生活。那些优美的文字,天真的表达,奇妙的想象,新颖的构思,让我流连忘返,永生难忘,充满对阅读的感叹。
我早已感受到了,书中的文字是有温度的,那感觉真是妙不可言。远离了城市的喧嚣,置身宁静的乡村,月光拨动树枝,那模糊的影子映在地上,书本一页一页地记录着那些失去却又唯美的风景。《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让我对文学,对阅读,有另外的感受,从此痴心不改。
每当春天到来时,有嫩绿的.新芽,桃花、梨花一树树吐绽粉红淡白的娇艳,溪流清澈见底,哗啦啦的流水声浮绕进耳畔。这时候我都会想起来一个女孩,她能听见五颜六色的词语,她能听见音乐的色彩,她顽强,聪明的她在别人眼里不显眼,在学校中渺小的如沙粒,她遭受着种种困难,她用一颗普通的心克服困难迎接挑战,她叫美乐笛,只是坐在粉红色的轮椅上的小女孩,顶着一头短短的卷发,一双充满好奇的灰褐色双眼,可其中一只显得有些不正常,她个子很小,腿细得可怜。美乐笛笑起来的时候有一对深深的酒窝,别人不知道她的独特,上帝创造她的时候,残忍地给她身体上的缺陷,不过幸好,她有足够聪明的头脑与智慧。在她独特的世界里,她能听见各种颜色,甚至过目不忘。她仿佛是一台照相机,看见什么听见什么,都能咔嚓一下留住它。美乐笛所听见的那些颜色,一定给她带来了生机与希望,她会更加的执着坚强,她正在找到自己从未发现的内在力量。
从此我爱上了这个美丽的词语——阅读,我感谢阅读,它教会我太多太多了,在我灰色背景下,用前所未有的宣告染上各种颜色,倾听生命的绚烂色彩。从此坚定不移地爱上阅读。
★ 爱上天台山散文
★ 爱上漂泊散文
★ 从此我自己散文
★ 春天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