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湖南省人事厅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共含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伊丽莎白鼠二世”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决定,20全省将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省计划招考公务员2626名。其中省直机关413名、省以下垂管系统140名、市县乡机关2073名。具体计划见下表:
单位名称
计划单位名称计划省政协办公厅4长沙市258省委党史研究室1株洲市136省委讲师团1湘潭市271省文联1衡阳市209省发改委2郴州市144省农业厅1岳阳市77省农机局2益阳市123省国资委国企监事会2邵阳市329省供销社4常德市150省人防办1张家界市51省政府经济信息中心2永州市68省直劳教单位58怀化市111省直监狱单位300娄底市44省地方税务系统140湘西自治州102省直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招考计划与职位等有关情况,可查询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站、湖南人事考试网(、年2月9日的《人才信息报》。市(州)单位的招考职位及招考条件,详见市(州)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公告或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省直单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各市州招考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市州现场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7年3月6日至8日。省直网络报名时间为2007年3月5日至11日,报名网站为湖南人事编制信息网和湖南人事考试网,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07年3月7日至13日。市州网络报名时间由市州自定。
省直垂直管理系统的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报名地点:报考市州以下机关的报名点由市州指定;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按属地原则到当地市州报名点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报考市州以下单位的考生,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当地考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报考省直单位的考生带上述凭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军凯宾馆后栋三楼)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三、其他事宜
1、实施程序:整个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2、招考职位:分为a、b两类。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报考a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b类职位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占40%,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均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申论考试主要是测查考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7年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由招考单位在报名时予以明确。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7年4月7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考申论。
4、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招考单位要求组织专业知识考试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面试前组织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的命题与阅卷,一般应委托省、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统一进行。确需结合招考单位实际命题的,招考单位应提供3套以上试卷,交由省、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合成并制卷,并交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阅卷。
专业知识成绩作为面试成绩的一部分,并按专业知识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面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组织了专业知识考试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4、体检项目与标准:⑴一般职位的体检工作按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31号)实施。⑵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警察)的体检标准按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湘人发[]158号)实施。其中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⑶国家安全警察的体检标准按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湘人发[2001]158号)实施。报考专业技术职位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不低于156cm;体重男性不低于46kg;女性不低于42kg 。⑷ 监狱、劳教体检项目和标准,除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其有关项目作如下规定:
报考管教、司法特警的身高男性不低于168cm,女性不低于158cm;两眼裸视力之和≥1.0,单眼裸视力≥0.4;报考专业技术职位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6cm,两眼裸视力之和≥0.6,单眼裸视力≥0.2。体重男性不低于47kg,女性不低于43kg;体重指数≥28的不合格,计算方法是: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色盲、斜视、内斜视不合格。乙肝“大三阳”不合格。⑸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个别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招考单位提出,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招考公告中公布。体检的组织管理工作,按湘人发[2005]3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5、其他有关招考政策、录用考试大纲等相关事宜,可查询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湖南人事考试网和2月9日的《人才信息报》。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事厅赣人发[]21号文件规定,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于12月18日上午8时至12月28日下午16时报名,于2007年1月28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乡镇机关的只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届时,考生直接登陆江西省人事厅门户网站报名。
我市考录职位共258个,其中市直单位54个(含公安35个,检察院2个,中级法院3个),县(市、区)乡镇机关77个,县(市、区)公安、检察机关127个(其中公安113个,检察机关14个)。具体职位及要求、报考条件等详见:
中国宜春政府网()
宜春人才人事网()
江西省人事厅门户网站()
江西省公务员热线网()
江西省人才人事网()
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中央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或江西省录用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专业加试
公安外事警察加试外语(具体时间见招警简章)。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仅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的职位、法警职位、法医职位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需加试法律专业科目。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其它职位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其考试时间、地点见该市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为2007年5月1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00-11:4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c)
下午 1:30-4:00《申论》
4:30-6:00 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研究确定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确定。这些职位的面试人选,从该职位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任计划8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任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过线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是否调剂以及调剂的原则,见各市招考简章。省级机关职位不作调剂。
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则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录用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录用部门发给《江苏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江苏省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合同管理。具体办法见《江苏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五、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政策咨询:025-83392365 025-83236050
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各市招考政策、考务咨询:
南京025-83610769、83151800
无锡0510-82858365、82737664、82823315
徐州0516-83732448、85798407
常州0519-6800021、6604231、6617131
苏州0512-68615312、65109437
南通0513-83558046、83558036
连云港0518-583、5826670
淮安0517-3941813、3920363、3647599
盐城0515-6668206、6668212
扬州0514-7894082、7866365、7865751、7954160
镇江0511-4425169、4432609、4425552
泰州0523-6886351、6886261、6896181
宿迁0527-4368361、4353301
省各有关部门政策咨询:
省公安厅 025-83526135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025-83718357
省地方税务局 025-83633431
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025-85012029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025-83273653
省监狱管理局 025-86265085
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025-83337256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事网站
江苏人事考试网
各市人事网站: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出生),20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左右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月14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bm.scs.gov.cn/201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www.mohrss.gov.cn)
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www.scs.gov.cn)
中国政府网(www.gov.cn)
人民网(www.people.com.cn)
新华网(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www.china.com.cn)
中青在线网(www.cyol.net)
新浪网(www.sina.com.cn)
搜狐网(www.sohu.com)
网易(www.163.com)
中华网(www.china.com)
中国教育在线(www.eol.cn)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bm.scs.gov.cn/2017)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www.mohrss.gov.cn)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www.scs.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6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6年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6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6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1月21日10:00至27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文化部、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和相关招录部门网站查询。
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具体安排为:
11月27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1月27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6:00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6:00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报考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等部门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7年1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站查询。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同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
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部分招录机关会根据职位特点设置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统一公布。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可到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用职位名称、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16年10月
农业部20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在北京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年1月18日—19日。
面试地点:农业部机关大楼(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三、面试有关事宜
(一)所有参加同一天面试的考生必须在面试当日上午8∶20分之前进入候考室。对于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我部将提供午餐。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准考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原件,并提交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贴近期免冠照片)。社会在职考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户口卡复印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面试只安排一次,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参加面试的京外考生,请于面试次日上午8∶15分之前空腹到农业部机关大楼大厅集合,参加农业部统一组织的体检。京内考生的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五)面试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在签到时查看现场公告。
咨询电话:(010)64194210,64194211。
特此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排序不分先后)
2007年25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doc
二、面试比例及最低分数线分数.doc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分别按计划录用职位人数5倍的比例,总分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最低分数线:查看
三、面试日期及地点
面试时间:2007年1月25日北京时间9:00开始,请考生24日上午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25日上午北京时间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报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机关办公楼515房间(新疆乌鲁木齐市建国路46号)。
四、有关事项
1. 请上述考生于2007年1月19日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标题格式为:“***(姓名)面试确认”;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及年限、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2.所需材料:考生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贴一寸彩色近照),同时交一寸彩色近照5张。
3.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联系电话:0991-2661398,联系人:张明东。
面试后组织体检,考生在乌鲁木齐的面试、体检拟于2007年1月27日14:00前结束,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同时注意安全。
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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