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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村牧区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二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17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农村牧区垃圾治理,提高农村牧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全面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牧区社会文明程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和建村〔2015〕170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以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公共设施服务水平、不断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牧区社会文明程度为出发点,在自治区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基础上,加快推进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农村牧区垃圾收集和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农牧民形成日常性的卫生清扫保洁习惯,从源头上改变农村牧区脏乱差局面,实现全面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按照“试点引路、全面铺开、三年验收、四年完善巩固”的要求,全面推进建立嘎查村保洁制度、推行垃圾源头减量、全面治理生活垃圾、推进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范处置农村牧区工业固体废物、清理陈年垃圾等6项重点工作。,在全区已经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嘎查村中,选择20%以上的开展垃圾治理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村牧区垃圾治理,力争到20年底前,全区90%以上的行政村和较大的自然村垃圾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并通过自治区检查验收;到年底,已经完成“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嘎查村全部实现垃圾有效治理,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牧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并通过国家检查验收。
二、工作安排
(一)制定农村牧区垃圾治理试点工作方案。
各盟市要结合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状况普查和 “十个全覆盖”工程,按照自治区农村牧区垃圾治理总体工作要求,以旗县(市、区)为单元编制本地区农村牧区垃圾治理具体实施方案。要优先将国家和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和公路铁路延边的嘎查村、水源地和生态保护区域嘎查村纳入试点范围;充分考虑农牧民居住分布情况、区域地形地貌、清理转运距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转运点位及处理模式。要根据不同地域、人口、生产和自然环境,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适度超前、分类指导、经济适用”的原则,科学确定农村牧区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牧区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探索科学的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及资源利用方法;探索建立嘎查村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各盟市的具体实施方案要于202月20日前报自治区党委农牧办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业厅、环保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党委农牧办、发展改革委、农牧业厅、环保厅、商务厅配合,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工作体系。
深化旗县级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旗县级环卫管理工作向农村牧区延伸覆盖,建立由旗县(市、区)环卫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负责的城乡一体化工作体系。苏木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督查、服务等工作;嘎查村要按照服务人口合理配备保洁人员数量。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嘎查村民委员会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优先从低收入农牧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为嘎查村配备环卫协管员或者保洁员,组建稳定的农村牧区保洁队伍。要结合实际制定严格可行的垃圾治理管理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按保洁责任区域和保洁质量要求实施严格监管,确保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作业要求,同时对污损的设施及时进行清洁、修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实施)
(三)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以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系统为重点,在嘎查村建设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设施,在苏木乡镇建设垃圾转运设施,垃圾处理主要依托现有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鼓励并加快淘汰不符合卫生、环保标准的简易填埋场、垃圾焚烧炉等,积极引入技术标准高、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设施。原则上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应建有1座以上达到国家垃圾无害化处理标准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没有达到国家无害化处理标准的旗县级垃圾处理厂(场),要抓紧改造,尽早达标。苏木乡镇应配置可利用垃圾回收设施和场所,原则上每个苏木乡镇建设至少1处垃圾中转站、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在满足垃圾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苏木乡镇可共建共享1处垃圾中转站。苏木乡镇、嘎查村要逐步淘汰露天垃圾池、垃圾房等非密闭性垃圾收集场所、设施,嘎查村按10—15户配备1个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专用车辆将生活垃圾从垃圾中转站运输到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嘎查村可使用密闭式简易车辆将生活垃圾运输到垃圾中转站。偏远地区的嘎查村或转运距离较远的苏木乡镇,可以选择位置合理且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设施就近开展垃圾处理。各地区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环保部颁布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监管的标准及规范,对不达标的设施设备和处理方式要立即进行整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农牧业厅、商务厅配合,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
(四)开展存量垃圾集中整治。
以旗县(市、区)为单位,在所有苏木乡镇、嘎查村开展大规模爱国卫生运动。各地区要统一部署,广泛动员,集中力量彻底清理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存放多年、对周边环境影响小的存量垃圾,可将上层垃圾清理后进行覆土绿化;对于道路两侧、排水沟渠、风景旅游区、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的存量垃圾,要进行彻底清理,并转运到垃圾处理厂(场)进行处理。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硬化、绿化,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巩固治理成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业厅、环保厅、爱卫会,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
(五)积极探索垃圾治理的'新模式、新机制。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减量,重点是引导农牧民按照易降解的厨余垃圾堆肥返田、一般生活垃圾进入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筑垃圾不得进入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的要求主动对垃圾进行干湿分类。积极研究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的经济激励办法,鼓励优先利用农家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等现有设施,建立覆盖苏木乡镇、嘎查村的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探索研究依法收运处理农村牧区废弃电池、农药瓶等有毒有害特殊垃圾的有效办法。研究制定嘎查村保洁和垃圾清运专业化、社会化的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把环卫作业中的经营性服务项目推向市场,按保洁面积或实际工作量选择专业保洁队伍。加强地膜污染防治,积极引进、研究、推广生物降解技术,提高废旧地膜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逐步实现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农牧业厅、环保厅牵头,自治区商务厅,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自治区农村牧区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自治区党委农牧办、文明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牧业厅、环保厅、商务厅、爱卫办、妇联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盟市、旗县(市、区)要将农村牧区垃圾治理作为加快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建设、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统筹安排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资金保障等工作,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整合政策、资金、项目,重点支持农村牧区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形成推进合力。自治区农牧业厅要把农村牧区垃圾治理作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进行落实,把牧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重点方向的重点任务和重要领域来抓。(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党委农牧办、文明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牧业厅、环保厅、商务厅、爱卫办、妇联配合,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
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垃圾治理工作负总责。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农村牧区垃圾治理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垃圾治理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运行经费保障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正常运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垃圾转运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实施保洁和垃圾收运管理制度。嘎查村民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环卫保洁的村规民约,维护环卫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保洁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做好对村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要充分发挥村民的自治作用,发动农牧民主动参与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推行院户门前卫生、秩序、绿化“三包”,并定期开展卫生评比,调动农牧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委农牧办,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实施)
(三)落实经费保障。
自治区、盟市两级财政给予积极支持。旗县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要求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旗县级人民政府主要承担农村牧区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设施的建设费用;旗县、苏木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垃圾清运、处理、保洁等日常运行及环卫设施维护保障费用。旗县、苏木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应统筹安排上述两项费用,确保农村牧区垃圾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嘎查村集体出资和农牧民个人缴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探索农牧民适当缴费或投工投劳的合理经费分担机制,主要用于补充嘎查村保洁费用,包括垃圾分类减量、收集、清运至本嘎查村垃圾存放场所的费用。对财政困难的苏木乡镇和贫困农牧户,旗县级人民政府要承担兜底责任,给予适当的补贴支持。支持旗县、苏木乡镇两级人民政府积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鼓励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拓宽包含农村牧区垃圾治理在内的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经费渠道,逐步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创新工作机制,鼓励项目资金在苏木乡镇、嘎查村板块的有机整合,建设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提升防治水平。完善投资融资体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农牧业厅,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实施)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村牧区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强化以农村牧区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科学普及和舆论宣传。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农村牧区垃圾治理的先进典型。积极组织开展苏木乡镇、嘎查村干部和村民培训教育活动,引导农牧民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政府主导、农牧民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嘎查村、社区的组织带动作用,提高全社会对环境卫生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引导农牧民养成文明健康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美丽乡村”、“美丽庭院”评选活动,不断激发农牧民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自治区文明办牵头,自治区党委农牧办、住房城乡建设厅、爱卫办、妇联、农牧业厅、环保厅配合,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组织实施)
(五)加强督查考核。
1.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区要加大对农村牧区垃圾治理督查力度,重点督查农村牧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保洁人员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农村牧区环境卫生面貌、农村牧区农牧业工业垃圾治理、群众满意度等。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每个苏木乡镇、嘎查村都要建立垃圾治理工作台账,按月统计设施建设、垃圾收运、人员配备和经费收支等情况。自治区农村牧区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调度、督查、抽查、通报有关情况,对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经费保障不到位、工作进展滞后等问题的地区,进行约谈和通报。
2.加强考核验收。农村牧区垃圾治理工作以旗县(市、区)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旗县(市、区),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初审后,报请自治区农村牧区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自治区级考核验收。具体考核指标和验收认定办法由自治区农村牧区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另行制定下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委农牧办、文明办牵头,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牧业厅、环保厅、商务厅、爱卫会、妇联配合,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总体部署,坚决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按照《20__年诸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攻坚年实施方案》(诸乡振组办〔20__〕17号)要求,结合本镇实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以“提高分类率,提升分类质量”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助力美丽诸暨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分类投放要定时、分类收集要定人、分类运输要定车、分类处理要定位的“四分四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围绕六个“+”,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投放正确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1%以下。
三、工作任务
1.“自查+督查”,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列入镇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有效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镇、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月月开展督查排位,工作推进有计划,示范创建有目标,减量效果有指标,考核工作结果与工作待遇相统一,全面建立奖优惩劣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镇、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落实党员(村民代表)联系包干制度、专业督导制度、农户分类荣誉榜制度、农户门前三包保洁制度、农户分类质量挂钩奖励制度、三支队伍及清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等“6+X”工作制度。
2.“常态+多样”,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大力营造“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分类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级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形成全民参与的共治共管共享格局。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充分利用“五星达标、3A争创”“主题党日”等活动,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家庭、学校、村居、农户互学互动活动。做到宣传窗和公告栏有内容、重点区域有标语、公共场所有资料、重点活动有声音、新闻媒体有报道、定期表彰有典型。
3.“优化+提档”,进一步提升收运能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和分类车辆的提档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分类村分类车、分类桶的标准化配置工作,确保分类收运,严禁混收混运。厨余(可烂)垃圾处理终端运行日常有专人操作,规范管理制度,台账数据齐全,严格安全生产要求,合理新建改建终端,使处理能力和处理需求相适应,确保站点覆盖范围最优化。优化生活垃圾中转站,周边环境整洁美观,转运能力能满足及时转运要求,建设生物处理、氧化吸收等废气处理设施。
4.“党建+示范”,进一步提升分类质量。采取示范带动、党建推动、奖励促动、执法行动等措施,以点带面,提升分类质量,以“五星3A”创建为载体,采用“党建+垃圾分类”模式,推行党员干部包户制,将垃圾分类责任落实到人。提高源头分类投放正确率,配足配好“上门收集保洁员、村分拣督导员、进仓管理员”三支队伍,全面开展“源头分类质量高、运行机制顺、回收利用高、垃圾减量多”等示范村、示范户、示范员系列创建。实施“绿色超市”积分兑换奖励,实行公益金收费制度。
5.“绿色化+智能化”,进一步健全分类回收体系。合理设置分类回收网点,推进资源有效合理利用。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立1个回收点,逐步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和有毒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体系。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再生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废弃农膜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回收处理体系。对生活垃圾处理终端产生的有机肥、沼气、沼液要统一进行开发利用,拓展绿色循环利用渠道。鼓励各村探索第三方市场化服务管理模式和大数据智能化管理平台,运用“互联网+”形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规范化管理,创建智能化分类示范村。鼓励采用分类实名制、编码识别、智能投放、智能巡检、在线监控等运维方式,建立源头追溯制度,全程管理垃圾分类处理链条,督促农户提高分类投放正确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垃圾分类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农办。负责工作指导、检查督办工作。各行政村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垃圾分类责任主体,按工作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加强考核问责力度,全力推进分类工作。
(二)加大多元投入。各行政村按要求落实相应经费和人员,切实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建立“市财政补助、镇村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社会帮扶”等相结合的保障机制。继续推进公益金收费制度和绿色超市兑换奖励制度,多种方式提高村民垃圾分类积极性。
(三)加强工作考核。镇按考核细则每月对各行政村开展督考排位。同时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美丽诸暨、健康诸暨、农村人居环境、“五星达标、3A争创”等考核内容,完善“平时有督查、村户有评比、月季有排名、年度有表彰”督考机制。考核结果与村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与财政资金奖补相挂钩。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全国第二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创新管理,实现农村垃圾环保、集约化的处理,农村环境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实践,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治理、打造村容整洁与生态良好的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三、主要目标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卫生乡村创建活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突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模式,有效治理农村垃圾。到20__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
到__年底,完成65%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90%,全市85%的行政村因地制宜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稳定村庄保洁队伍,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15%。
到20__年,力争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面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前端减量收集率达到80%,除部分高寒边缘地区外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95%以上的村庄。
到20__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92%,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化养殖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5%以上,残膜从耕地移除比例达到80%以上,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317个。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一是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对农村人口密集、居住集中的村庄污水要进行集中处理,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庄要结合农村改厕,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对农村畜牧养殖(场)点污水要集中规范处理,解决好农村畜牧养殖(场)点的污水处理问题。二是加快改造农村户厕,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鼓励农村分散农户建设“三格式”、“四格式”生态厕所和沼气池,加大对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配套建设无害化厕所的管控力度。同时,加强改厕后续管理,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居民正确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从__年起,用3年时间,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模式;加强减量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设施体系建设;推进财政资金主导、农村居民适当缴费的经费分担机制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市治理办牵头,市爱卫办、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牧局、市商粮局、市供销社、市妇联配合)
(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深化农村环境连片治理政策。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储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坚决查处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商粮局、市爱卫办、市供销社、市妇联配合)
(三)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加强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处置。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开展秸秆还田等资源化综合利用。(市农牧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商粮局、市爱卫办、市供销社、市妇联配合)
(四)严格控制城市垃圾侵蚀。随着城市规模的膨胀和工业的发展,城市垃圾正向农村蔓延,城市周围的郊区或农村到处是垃圾,到处是白色塑料袋。经过风吹日晒,这些垃圾被刮得到处都是,并且散发出很大的异味,以致周围环境被弄得污浊不堪。因此,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必须重视城市垃圾污染农村这一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城市垃圾向周边的村庄蔓延。(市城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粮局、市爱卫办、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配合)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__年4月30日前)
各相关单位要对所辖区域进行摸底调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务必要明确目标、权责清晰;同时,还要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让农村居民支持、理解、参与治理活动。
(二)集中治理(__年5月1日至20__年4月30日)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各自的工作计划,根据农村垃圾治理的具体要求,扎实开展治理行动;同时,将通过区县自查和随意抽查的方式,对集中治理的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要初见成效。
(三)巩固完善(20__年5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总结集中治理成果和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措施,推广做法,完善常态管理机制,务求工作取得实效,持续维护农村良好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应强化对农村垃圾治理的组织领导,把农村垃圾治理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安排部署,务必把农村垃圾治理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通过召开各种会议,结合开展创建卫生村镇活动,编写宣传材料,刷写固定标语等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风气,利用广播、墙报、电视、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教育农村居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遵守卫生管理、门前五包、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房前屋后的环境清洁。及时宣传、推广一批好的典型,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曝光批评。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整合力量,集中扶持。进一步协调加快农村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垃圾的治理工作,并抓好工作督查。各单位还应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与农村公路工程、水利工程、旧村整治、村镇住宅小区建设、创建卫生村庄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四)保障经费,建立机制。一是各县(区)要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垃圾收运、处理的日常运行经费和相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缮经费;整合资源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并逐步将农村保洁、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委托给企业运行管理。二是坚持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全面、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还要积极创新、建立确实可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强化考核,保证实效。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督促、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市委、市政府将与各县(区)、园区、市级相关部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考核结果好的,给予表扬奖励;对垃圾治理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责任者进行处罚。定期或不定期自查,建立半年报制度,每年7月中旬报半年总结,年底报全年的农村垃圾治理总结,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治理办.
根据省市县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村生活条件,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有效途径和模式,更好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引导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新方法、新体系,助力全县乡村振兴,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生态质量。
二、总体目标
到20__年底,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考核体系、教育引导体系,探索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方式方法,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经验和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村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明确镇村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志愿者示范带头作用,进行社会广泛动员,引导村民逐步养成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习惯,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结合各村实际,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各类垃圾的投放点、处置点,科学选择厨余垃圾后期处置模式。
(三)源头分类,循环利用。提倡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就地资源化处置可腐烂垃圾,循环利用可再生资源垃圾,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兜底焚烧处理其他热值垃圾,形成生活垃圾循环再利用市场化产业链条。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四、设施配备
按照每户一组的标准配发40L分类垃圾桶(20L绿色厨余垃圾桶、20L灰色其他垃圾桶);每200户设置一处四分类垃圾亭(含一组240L四分类垃圾桶)和一处垃圾分类宣传栏;每个垃圾中转站配置一组240L四分类垃圾桶;每村配置一个有毒有害垃圾收集箱;每200户配备一辆厨余垃圾收集电动三轮车;其他垃圾收集、转运设备由城乡环卫一体化按照标准配备。
五、分类及处置模式
根据村民的可接受程度和农村实际,把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其中,有毒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属于强制分类垃圾。
严禁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1、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果皮菜叶、零食碎末等生活垃圾以及枯枝烂叶、残次水果、腐肉、蛋壳、畜禽内脏等。
投放收集:村民将厨余垃圾投放到每户发放的20L绿色小垃圾桶内,在规定的时间将小垃圾桶放置在大门口外,由保洁员定时上门收集。厨余垃圾应避免混入一次性餐具、塑料、饮料瓶罐、餐巾纸、大棒骨、坚果壳、硬果核等不利于后期处置的杂质。
运输处置:保洁员利用收集电车将厨余垃圾运送至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站进行资源化利用。
2、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等,以及大件可回收垃圾(废弃的旧家具、大家电、房屋改造旧门窗等)。
投放收集:可回收垃圾由村民在院内自行存放,达到一定量后,送到村内的可回收垃圾回收点兑换积分或现金。
运输处置:由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定时入村收集,实施资源化回收利用。大件垃圾采取电话预约回收。
3、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含汞、镍氢、镍镉的废电池,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相纸、硒鼓墨盒等,废家用医护用品(废弃过期的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等)。
投放收集:村民将有毒有害垃圾投放到家中设置的有毒有害收集袋内,达到一定量后再投放到村内的有毒有害垃圾箱内,或者由保洁员收集运送到暂存点。
运输处置:有毒有害垃圾先安全暂存,达到一定量后再由专用车辆运输至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4、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投放收集:村民先将其他垃圾投放到每户发放的20L灰色小垃圾桶内,然后自行投放到村内设置的共用240L灰色其他垃圾桶内。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20__年8月)
1、广泛发动。召开由各管区干部、村两委成员参加的动员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开辟专栏、制作宣传页、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在村内进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实行垃圾源头分类,改善村庄环境。
3、积极行动。召开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在村内制定垃圾分类村规民约,积极探索村级“四长制”管理模式(即:村长、街长、胡同长、户长)。注重发挥好、利用好、调动好村级“四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街长、胡同长,尽量选配村干部、党员、退伍军人、退休教师担任,帮助和引导村民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二)试点实施阶段(20__年9月)
坚持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先期选择崔辛庄、冷庄、黄垓、南钱、张辛庄、三楼6个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__年10)
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各类机制建设,形成完整有效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新体系,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管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本村内垃圾分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各村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专班,对本村内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教育培训。把垃圾分类作为乡村二级干部的必答题、必修课,更把这门知识作为老百姓的生活常识来培训、引导。通过举办干部专题培训班。利用宣传手册、明白纸、微信群等形式,实现分类知识进学校、进农户、进家庭。
(三)加强督导考核。把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对各村工作考核范围,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推进快、效果好的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