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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财务收支是反应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管好抓好财务收支,严格财务收支审批手续,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明确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各销售部门的收入存入银行后必须无条件即时交店财务科做帐,不得截留。
2、单位的`其它业务也必须按财务制度规定如数计帐,不得计帐外帐。
3、根据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店的实际,财务收支审批由主管和协管的经理负责。划清权限,分清责任。
4、为明确审批职权范围,经店经理会议研究决定财务收支审批权限为:壹仟元以下的收支由协管财务的副经理负责审批,壹仟元以上――壹万元内由主管经理审批。壹万元――伍万元内由领导班子集体商定,主管经理审批。伍万元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财务收支审批人员严格按照审批的权限进行审批,采取一支笔审批的办法,审批时要严格把关,按程序办事,审批的单据必须是符合手续的,经办人、验收人、填制齐全的正式发票。
6、审批人员不得直接与开具发票方审批收支,必须由我店,经办人员来办理审批手续。
7、审批人员要具有对企业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对不符合手续的财务收支,不得审批,若因工作失误或不负责任造成的。
8、加强财务科职能的参谋和监督作用。财务人员对审批不符合手续的收支有权有责拒绝受理。
分局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明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规,结合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我局严格实行财务收支“一枝笔”审批政策,由局长负责财务收支的审批,如果局长因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审批职能时,必须明确授权其他局级领导代行审批职能,授权范围为:原则上不予审批报销业务,借款额度控制在3,000元之内,重大支出项目必须与局长沟通后方可发生。以明确责任。
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我局各种财务收支项目,凡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500元)以上的,必须经局长审批方可办理;凡金额在人民币500元以下的收支项目,由财务科长审批即可办理,并实行月报制度。金额在人民币20,000元以上的重大收支项目,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后方可实施。局长办公室应将局长办公会议纪要中涉及资金活动的`决策内容抄送局财务部门以便执行。
四、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1、借款的审批程序:借款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正职)→分管领导→财务科长→局长。
2、报销的审批程序:经办人→验收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正职)→分管领导→财务科长→局长。
五、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
凡是参与财务收支审批及相关业务审批的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党和国家有关的财经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为党和国家的堤防事业和全体员工的利益负责,为自己履行的审批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经上述有关人员审批的业务,若出现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法规给予处理。
事业会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他财经、会计法规。
2、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财会制度的规定,及时编制分局事业部分的记账凭证。
3、负责登记事业部分的总账、事业收入及支出明细账、往来和净资产类明细账。
4、负责财政集中支付的支付凭证打印及对账等相关工作。
5、负责财务科微机及附属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6、协助科长起草相关的文字材料。
7、优质高效地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各单位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这是会计法的基本要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该得到各单位的重视。然而,我国目前许多企业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还很不完善,实际工作中暴露的财务收支审批方面的问题也较为严重。如何设计企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企业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的控制,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企业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审批控制。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审批。
3、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企业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企业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企业设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及其权限由企业根据其组织结构、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可以确定一个审批人员(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也可以确定两个或多个审批人员,他们各自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力。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管理(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笔者认为这种审批程序不很合理。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必然造成会计人员的审核形同虚设,
许多会计人员直接以是否有领导签字为依据进行审核。如果领导已审批通过,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有关法规和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利和责任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企业领导或企业职工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各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采用以下几种财务收支审批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由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更是难以对其形成有效约束,这本身也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企业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单位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董事会或职代会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3、多重审批模式。这是指企业所有财务收支均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可以是“双审制”,也可以是“三审制”)。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制度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有的企业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有的企业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分管领导(或指定由主管会计工作的单位领导)后审,有的企业甚至还需要单位负责人最终审批;也有的企业实行分管领导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等等。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相互牵制原则,能够提高审批质量,但审批程序相对较为繁琐。
4、混合审批模式。混合审批模式实际上是上述三种
模式的结合运用。它规定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和金额范围内由一人审批,超过一定范围和一定金额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这种模式针对不同的财务收支业务采取不同审批制度,既可以在一定程序上简化审批程序,也加强了对重要财务收支项目的控制。但这种审批制度在实际运用中容易被人采用“化整为零”的办法逃避双审或多审。
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薄弱,从源头上给舞弊,腐败行为予可乘之机,同时造成了单位资产的流失, 影响 了利润水平,从而降低了其市场竞争力。为适应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在新形势下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是 现代 管理制度建设的首要课题。国家先后发布了《 会计 法》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从 法律 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意在规范会计行为,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提升单位内部经营管理效果,杜绝 经济 违法行为于未燃。
内部控制是保证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政策和程序。其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经济行为,就需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中,都应具体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得是否 科学 、完善,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影响重大。
一、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必要性
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 企业 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由非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单位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的控制,不仅包括经济活动各个环节中涉及支出类业务的审批,还包括如销售单、供货合同等收入类业务的审批;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办公费、投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诸如基建投资、兼并等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预算。
3、不相容职责划分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 内容 ,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一些小型单位因为职工人数少,绝对的职责划分困难很多。但是应通过更严密的监督和复核,以弥补划分的不足。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 理论 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依据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单位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即使会计人员发现疑问已是“既成事实”,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 内容 。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 会计 法》、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四、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符合《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 问题 。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把“一支笔”审批错误的认为是一个人说了算,更是难有约束。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应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对于大型投资应经过领导集体会商,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通过职代会表决等。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单位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3、多重审批模式。这是指所有财务收支均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制度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有的单位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有的单位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分管领导后审,有的甚至还需要单位负责人最终审批;也有的单位实行分管领导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等等。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相互牵制原则,能够提高审批质量。如小天鹅集团的“裁决”制度,就是先由业务员申领支出裁决,附上单据并签字。再由部门会计核对预算并签字,报部门主管审核,之后报财务总监审批,最后由董事长签字。可见该审批程序相对较为繁琐,比较适合于大型集团单位采用。
4、混合审批模式。混合审批模式实际上是上述三种模式的结合运用。它规定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和金额范围内由一人审批,超过一定范围和一定金额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这种模式针对不同的财务收支业务采取不同审批制度,既可以在一定程序上简化审批程序,也加强了对重要财务收支项目的控制。但这种审批制度在实际运用中容易被人采用“化整为零”的办法逃避双审或多审。
浅议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设计
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薄弱,从源头上给舞弊,腐败行为予可乘之机。同时造成了单位资产的流失,影响了利润水平,从而降低了其市场竞争力。为适应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在新形势下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制度建设的首要课题。20国家先后发布了《会计法》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意在规范会计行为,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提升单位内部经营管理效果,杜绝经济违法行为于未燃。内部控制是保证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政策和程序。其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经济行为,就需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中,都应具体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得是否科学、完善,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影响重大。一、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必要性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由非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单位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的控制,不仅包括经济活动各个环节中涉及支出类业务的审批,还包括如销售单、供货合同等收入类业务的审批;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办公费、投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诸如基建投资、兼并等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预算。
3、不相容职责划分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一些小型单位因为职工人数少,绝对的职责划分困难很多。但是应通过更严密的监督和复核,以弥补划分的不足。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依据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单位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即使会计人员发现疑问已是“既成事实”,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四、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符合《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把“一支笔”审批错误的认为是一个人说了算,更是难有约束。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应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对于大型投资应经过领导集体会商,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通过职代会表决等。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单位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3、多重审批模式。这是指所有财务收支均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制度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有的单位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有的单位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分管领导后审,有的甚至还需要单位负责人最终审批;也有的单位实行分管领导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等等。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相互牵制原则,能够提高审批质量。如小天鹅集团的“裁决”制度,就是先由业务员申领支出裁决,附上单据并签字。再由部门会计核对预算并签字,报部门主管审核,之后报财务总监审批,最后由董事长签字。可见该审批程序相对较为繁琐,比较适合于大型集团单位采用。
4、混合审批模式。混合审批模式实际上是上述三种模式的结合运用。它规定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和金额范围内由一人审批,超过一定范围和一定金额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这种模式针对不同的财务收支业务采取不同审批制度,既可以在一定程序上简化审批程序,也加强了对重要财务收支项目的控制。但这种审批制度在实际运用中容易被人采用“化整为零”的办法逃避双审或多审。
浅议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设计
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薄弱,从源头上给舞弊,腐败行为予可乘之机。同时造成了单位资产的流失,影响了利润水平,从而降低了其市场竞争力。为适应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在新形势下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制度建设的首要课题。国家先后发布了《会计法》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意在规范会计行为,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提升单位内部经营管理效果,杜绝经济违法行为于未燃。
内部控制是保证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政策和程序。其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经济行为,就需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中,都应具体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得是否科学、完善,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影响重大。
一、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必要性
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由非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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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造成了单位资产的流失,影响了利润水平,从而降低了其市场竞争力。为适应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在新形势下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制度建设的首要课题。20国家先后发布了《会计法》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意在规范会计行为,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提升单位内部经营管理效果,杜绝经济违法行为于未燃。内部控制是保证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政策和程序。其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经济行为,就需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中,都应具体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得是否科学、完善,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影响重大。一、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必要性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由非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单位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的控制,不仅包括经济活动各个环节中涉及支出类业务的审批,还包括如销售单、供货合同等收入类业务的审批;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办公费、投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诸如基建投资、兼并等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预算。 3、不相容职责划分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一些小型单位因为职工人数少,绝对的职责划分困难很多。但是应通过更严密的监督和复核,以弥补划分的不足。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依据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
文件审批制度
(1)报市妇联领导审批的文件,按照文件的审批程序和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2)各部室报领导审批的文件,除紧急、重大或需特殊保密的事项外,均应经办公室文书呈送领导审批。
(3)市妇联收到的文电,由办公室主任按照市妇联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呈主席阅示后送交副主席和有关部室阅处。
(4)以市妇联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发。
(5)市妇联会同其他部门的联合发文或会签发文,原则上对方是哪一级领导会签,市妇联也由哪一级领导会签。
(6)以市妇联名义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和意见时,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复印件应随市妇联党组或市妇联文件一并报送,其原件由办公室留存备查。
(7)市妇联印鉴由办公室文书保管,经主席或主任签字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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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审批制度
各部门、车间:
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合理控制差旅费用。经公司研究,对差旅费标准及出差审批程序规定如下:
一、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程序:
1、凡公司因公出差人员需事先先填好《出差申请单》,对因临时决定出差的需在回公司后的两天内补办手续;
2、一般人员需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批准;
3、副部长以上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
4、出差人员报销需凭《出差申请单》和相关单据到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复核报帐。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及具体规定:
1、差旅费按总额包干的办法给予出差补贴(含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某内交通费),即“总额包干,超支不补”,食宿、交通等发票仅作参考依据。
2、出差人员按相应地区(某地、某、某某会、某某外及直辖某)和级别(一般人员、中层正副职及公司副职以上)报销差旅补贴;
3、当天出差当天回公司的补贴20元,往返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可按住宿一天计算(不另报加班补贴);
4、乘公司车出差,当天回公司的补贴10元,往返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补贴20元;
5、某某内出差时间在八天以内(即中间包括星期六、星期天)或出差回公司是星期一的,其差旅费补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
6、乘座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12小时的,可乘座卧铺位(副总经理及相应职务以上的可乘软卧);
7、乘座飞机人员需经总经理批准,其往返机场的专线车费可在出差人员的包干差旅费之外报销;
8、出差期间对连续乘车12小时(含12小时)的,凭车票每6小时发10元伙食补贴,以此类推;
9、凡乘座火车符合第二款第5条的规定,而不乘座卧铺的,按本人实际乘座的硬座票价的40%给予补贴;
10、凡经公司批准,带薪参加学习并在学校和培训基地住宿的,住宿费按实报销,伙食补贴每天10元(不包括培训费中含有食宿费的);
11、凡参加各种会议,会务费中含食宿费的不再另报伙食补贴和住宿费;
12、出差人员非因工作需要的游览和参观的一切开支,均自理;
1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的一周内办理报帐手续,愈期取消出差补贴;
14、本规定自XX年4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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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车间:
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合理控制差旅费用。经公司研究,对差旅费标准及出差审批程序规定如下:
一、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程序:
1、凡公司因公出差人员需事先先填好《出差申请单》,对因临时决定出差的需在回公司后的两天内补办手续;
2、一般人员需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批准;
3、副部长以上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
4、出差人员报销需凭《出差申请单》和相关单据到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复核报帐。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及具体规定:
1、差旅费按总额包干的.办法给予出差补贴(含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某内交通费),即“总额包干,超支不补”,食宿、交通等发票仅作参考依据。
2、出差人员按相应地区(某地、某、某某会、某某外及直辖某)和级别(一般人员、中层正副职及公司副职以上)报销差旅补贴;
3、当天出差当天回公司的补贴20元,往返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可按住宿一天计算(不另报加班补贴);
4、乘公司车出差,当天回公司的补贴10元,往返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补贴20元;
5、某某内出差时间在八天以内(即中间包括星期六、星期天)或出差回公司是星期一的,其差旅费补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
6、乘座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12小时的,可乘座卧铺位(副总经理及相应职务以上的可乘软卧);
7、乘座飞机人员需经总经理批准,其往返机场的专线车费可在出差人员的包干差旅费之外报销;
8、出差期间对连续乘车12小时(含12小时)的,凭车票每6小时发10元伙食补贴,以此类推;
9、凡乘座火车符合第二款第5条的规定,而不乘座卧铺的,按本人实际乘座的硬座票价的40%给予补贴;
10、凡经公司批准,带薪参加学习并在学校和培训基地住宿的,住宿费按实报销,伙食补贴每天10元(不包括培训费中含有食宿费的);
11、凡参加各种会议,会务费中含食宿费的不再另报伙食补贴和住宿费;
12、出差人员非因工作需要的游览和参观的一切开支,均自理;
1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的一周内办理报帐手续,愈期取消出差补贴;
14、本规定自XX年4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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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内务管理和加强学校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建立高效务实、团结奉献、开拓创新、勤政廉政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高学校民主办学的水平,加强教职工的规范化意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杜绝不合理收支现象的出现,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使我校的管理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1、重大事项必须请示报告。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超出自己职权的问题;重大活动安排;教职员工的安排使用;学校课程及其他工作的安排、变动;大额财务收、支;召开会议;用车、招待等各类事情;日常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有影响的好人好事;各职能部门、各年级的重要工作;使用学校党支部、学校和学校财务专用印章,以及涉及全局的其它重大事项。
2、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信息,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贻误时机。
3、办事人员在工作中遇有需请示报告的问题,应随时按报告程序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有建议和预案),除急办事项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4、工作中的重要决策、重大活动、重要接www.fanwencn.com待等必须及时报告,凡举办各种活动需邀请镇级或镇级以上各部门领导参加的,必须经批准,以学校或中心校名义邀请。
5、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出差或组织学生外出参观、考察、学习、游览,必须事先向学校报告并请示中心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实施。
6、学校大型固定资产不得随意转让、变卖、改变用途、出租等,确需转让、变卖、改变用途、出租的,必须向中心校请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
7、特殊情况需安排师生停课、放假或调整休息日一天及以上的,必须向中心学校请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
8、领导组成员、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每周例会前一天向校长或主管副职汇报上周工作落实情况,重要工作要做到定期汇报、及时汇报,汇报要求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事实求是。
9、开展工作或组织活动需先写出申请,严禁不经批准“先斩后奏” 和无原则开支资金,学校购置、修建、修缮或电教硬件建设投资等重大开支需经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上报后等待上级审批。
10、各口、各部门、各年级、各班严禁不经申请批准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收费必须是经镇中心校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费用,要严格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照上级通知标准收费,所收费用应及时上交,不得截留、挪用和坐支。
11、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收支合理,财务日清月结、账款相符。每月定期向全体教职员工报告当月学校收支情况。实行稽核制度,成立财务稽核小组,每月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稽核,发现问题及账目不清,及时纠正。如有违纪,按有关规定处理,情况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12、凡经批准的活动、安排、项目、添置要严格按要求、标准及时完成,所用费用要及时出具手续报销;不经批准的活动、安排、项目、添置等一律不予签字,所开支费用有经办人自己承担。
13、报销实行“谁申请、谁安排、谁负责、谁经手、谁出票、谁报销”原则,其他人不得从旁插手。
14、所有活动、安排、项目、添置、建设等所需物品按申请种类、规格、数量后勤及财务人员按照采购要求统一购置,购置后交申请者签字接收按公物管理使用办法办理使用手续。
15、请示报告要以书面的形式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更不得虚报、谎报。
16、报告程序:直接当事人→主管副职→校长→校委会。特殊情况下的急办事项,承办人员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妥善处理,事后按程序报告情况。
一、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原则上必须取得税务局监制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特殊情况使用白条(含非行政事业专用收据),必须书面说明理由报总经理批准。
二、每一张发票或收据(除车船票、机票之外)的背面,须有“经手”、“部门主管”签字,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或“应酬费支出审核单”,将所有报销单据按财务人员的要求认真粘贴附于报销单后,经财务审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签字后,会计人员才予以受理;对于购买办公用品等实物的发票,需另有质量“验收”签字;对于购买材料发票,需另有质量“验收”和“仓管”人员签字,并附有仓管人员开具的入库凭证(收料单或入库单),会计人员才能受理核报;对于购买大宗或贵重材料或办公用品等的发票,还需附有审批手续完整的“请购(或制作)单”及订货合同。已报销结算过的发票收据等,出纳人员必须即时加盖“现金付讫”、“银行付讫”或“已核报”章。
三、总经理可按业务性质、金额限额内进行授权,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批并与授权人一起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总经理因出差或休假等原因离开公司一周(含一周)以上时,应对财务审批进行书面授权,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负相应审批权利和职责。
四、对于市内公干或外地出差的费用报销,当事人应在所有发票单据背面签字或盖章,并分时间、费用类别填制“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再按报销审批程序报销。如果一次报销多项费用形成多张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或应酬费支出审核单的,应再填制“费用凭证申报汇总单”办理报批手续。
费用报销流程图:
步骤:单据粘贴填报销单初审复核审核审批
责任人:报销人报销人部门主管会计财务主管总经理
说明:
1、每张报销单据背面均应有经办人签字,除应酬发票单据外,还应注明费用用途,对的士票还应注明出发地和目的地;
2、应酬发票单据的报销,填制“应酬费支出审核单”;出差相关交通费(长途交通与市内交通)、杂支费(指订票费、机场建设费、保险)、住宿费单据报销,填制“差旅费报销单”;购材料物资的发票单据,不必填制费用报销单;除以上三项外的单据,均填制“费用报销单”进行办理报销审批手续;
3、销售人员应酬单据的报销(包括餐饮、送礼及其他形式),应在发票后附应酬人的详细准确情况资料,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并附有经审批的“客户接待安排及预算申报表”。
五、员工因公出差、办事等借款,应填写一式三联借款单,借款一般应有经费使用预算书(对实行营销费用定额供应的人员,其定额外业务费用借款,应在填制借款单之前,填报“定额外业务费用借款申请表”)并办理统一报批手续,由申请人申请签字,经部门主管、财务主管审核和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会计出纳人员依据审核批准后的借款单付款,其第一联作为付款记帐凭据入帐,第二、第三联财务部留存备用。收回借款或报销结算时,会计人员在原借款单的第二联、第三联上做好报销结算记录签字后,将第三联退还原借款人,第二联留下与发票等原始凭证一起作为记帐凭证附件入帐。
六、公司支付供货单位的欠款或其他应付款以及出纳人员领取备用金,应填写现金/银行请款单,并办好核签手续。出纳人员领取备用金请款单由出纳人员填写,经财务主管人员审核批准;支付供货单位的欠款或其他应付款的请款单由经办人员填写,经部门主管、财务主管和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七、出纳人员收到货款及其他项目现金或银行存款,必须开出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出纳人员印章及“现金收讫”或“银行收讫”章。未收到现金或银行存款,不得开出收款收据。出纳应按收款收据号码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收款收据存根不得丢失,年终应将收款收据存根送交会计人员入档保管。
八、公司支出现金,会计人员应逐笔填制“现金支出凭单”,经财务主管签字后送交出纳付款。会计每月出具的“现金支出凭单”必须连续编号。当月的号码不得中断,不得重复。
九、出纳付款时必须严格复核“现金支出凭单”及其所附的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付款后出纳应及时在“现金支出凭单”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
十、出纳应按照“现金支出凭证”先后顺序,序时序号进行登记。每天下午下班前半个小时要把当日进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所有业务登帐完毕,并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不得出现白条抵库现象。同时填报“现金、银行存款收支存日报表”,经财务主管、公司总经理审核后,在次日上午九时前报总经理和控股集团公司财务部各一份。出纳在每月16日和次月2日前,分别编制上半月和下半月的现金及银行存款收付报告,并连同所有凭证一起送交会计进行核对与帐务处理,保证公司的帐务日清月结。报销单据的流程图为:(略)
十一、出纳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逐日逐笔如实登记每一笔业务进出情况,并每月及时与银行对帐。公司帐面结余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财务主管人员每月应对出纳的现金收支、银行存款收支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情况检查表”,并确保核对无误。
十二、办事处现金收支的管理
公司会计对办事处现金收支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实行会计监督。办事处人员所有费用单据先经出纳与主任审核后必须按月在月末汇总寄回公司财务部,财务部负责办理核报手续,并将报销款项汇款给办事处出纳,再由出纳负责支付给具体费用报销人,并取得相应的付款凭证。
十三、公司支付给办事处人员业务费用和销售折让费要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经营销中心主管审核、销售会计复核、财务主管审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才能付款。
十四、公司将各地办事处业务费用和销售折让费用以“活期储蓄异地存款”方式支付给各地办事处出纳。
十五、办事处出纳收到款后应按公司规定将款支付给业务员,并将业务员收款后签字认可的“现金支出凭单”原件邮寄回公司财务部。公司会计凭业务员收款签字的“现金支出凭单”进行帐务处理。
十六、办事处出纳应于每月底向公司财务部填报本办事处本月办事处营销经费结算表、费用情况汇总表和各成员财务收支存明细表,详细真实反映本办事处的收支情况。公司财务部应按各办事处各营销员(出纳)登记营销人员经费借支与费用使用情况备查簿,并与办事处出纳相互核对双方报表,使之两符。未对未成立办事处而较长期外地出差的营销人员,由财务部与营销人员填制相应表单,并相互核对,使之相符。
十七、对未成立办事处而较长期外地出差的营销人员,公司财务部根据营销人员的已审批的借款单进行汇款到营销人员的活期储蓄卡中,营销人员收款后应即时传真收款确认函件回公司财务部。
十八、公司财务部根据营销费用政策审核营销人员的借款单。营销人员必需按财务报销制度的要求粘贴好费用单据,并按规定签名、注明各种情况、填好报销单,并在请下一次款项之前将报销单据邮寄回公司财务部。在未收到前一次借款报销单据之前,财务部不得汇款给营销人员下一次营销活动(差旅费或业务活动经费)借款经费。
十九、特别规定:
1、公司所有人员,符合公司费用报销标准的费用开支单据,均应及时按财务规定程序办理好财务报销手续,当月发生的费用开支单据,均应在当月报销结清。对于在月底发生的费用单据,允许在次月五日内按财务规定程序办理好报销手续。超期未报销结算的费用单据,财务部有权不再予以报销。
2、对于借有专款或备用金的费用开支费用而未按规定时间与程序报销的,财务部有权从其本人当月及其随后月份工资中扣回借支款。
3、员工因换岗、长期休假或在集团内部工作调动等脱离岗位,因原岗位工作需要而借领的财物,必须在一周内移交给接岗人员或退还给财物管理部门,并办好移交或退还手续。否则财务部门有权从其当月或随后工资中按其借领财物的原价金额扣回。
(5)市妇联会同其他部门的联合发文或会签发文,原则上对方是哪一级领导会签,市妇联也由哪一级领导会签。
(6)以市妇联名义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和意见时,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复印件应随市妇联党组或市妇联文件一并报送,其原件由办公室留存备查。
(7)市妇联印鉴由办公室文书保管,经主席或主任签字才能使用。
一、财务收支审批的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财务收支包括与公司有关的一切经济利益的流入与流出。既包括现金及其他实物资产的增减,也包括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
(二)未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取应由公司收取的款项,或报销不属于公司业务范围的支出。
(三)收入主要包括:
1、商品销售收入;
2、项目转让收入;
3、租金收入;
4、投资收益;
5、政府补贴收入;
6、利息收入;
7、其他收入;
8、收入的减少,主要指销售折扣及优惠等。
(四)支出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2、工程物资采购支出;
3、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商品及其他物料支出;
4、各项费用支出,如:工资及福利费、办公费、水电费、运杂费、展览及广告费、交通费、差旅费、保险费、修理费、业务招待费、会务费、礼品费、培训费、通信费、中介服务费、税金、利息等等。
5、偿还债务;
6、缴纳税费;
7、其他支出,如罚款及捐赠支出等。
二、财务收支的审批报销程序
1、业务经办人员应在所经办的经济业务完成后,及时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签名确认;用途不明的,还应注明用途或另附清单;采购设备工具及物资的,应有验收人员或使用保管人员的签收意见或开具入库单(验收单);已签订合同的款项支付,还应填写付款审批单经相关人员审批后一并作为报销凭证附件。
2、由该业务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对该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预审并签名确认;
3、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工程类还应先报工程会计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和董事长审批;
4、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进行报销。
5、各业务人员应严格《原始凭证填制审核规范》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各级审批人员也应严格按《原始凭证填制审核规范》审核原始凭证;若出现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人均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及损失。
三、财务收支的审批权限:
(一)收入的审批权限:
1、需要开据正规发票才能进行收款时,必须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后,交财务部开据相应票据进行收款。
2、不需开据正规发票的,经办人应先收取款项或支票,交由财务时向经办人开收款收据,并让经办人在收据里签字认可,财务要及时入账,并在当天的日报表中登记,报公司领导知晓。
(二)工程材料采购的审批权限: 另作规定
(三)一般费用的审批权限:
所有的费用现均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报销时间
1、一般费用报销时间为每个(星期二)和(星期四)的下午进行报销;
2、其余如遇事情紧急的可在其他工作时间报销。
3、如无特殊情况,报销人员不得要求财务人员在规定时间以外办理报销;财务人员也不得无故拖延。
五、关于借款
1、员工因公借款或领用支票,应由本人按照规定填制借款单或支票领用单,由领导或其指定人员审核签章,然后办理借款。不能收回或报销的借支款项,签字同意的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2、借支后,借支人员应于该项经济业务完成或应该完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销;但最迟应在借支日后的(10日内)进行报销;否则,一律从最近将发放的工资中扣回。
3、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得因为私事向公司借款。
4、试用期未满的员工一般不得经办与现金有关的业务。
5、副总经理、总经理、以及其他股东如有个人向公司进行借款的,不论金额大小必须由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支出,借款时必须注明归还日期。
六、差旅费
1、审批:员工因公出差,需提出书面申请,列明出差事由、地点、时间、日程安排、费用预算、需借支金额等,一般员工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级人员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出差。
2、借支:员工持经批准的出差申请到财务部门,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交由出纳按核定的借支额支付借款。
3、报销标准:出差人员所乘坐交通工具在规定标准以内的,可按机票及车船票据实报销,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节约的费用可按50%奖给个人;住宿费、市内交通费、误餐费、话费补贴实行定额包干制度,报销时需出具当地住宿发票。具体标准如下:
费 用 项 目
副总经理以上
部门经理及副经理
其他人员
车船费
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住宿费
省内
80元/天
50元/天
30元/天
省外
120元/天
70元/天
40元/天
特殊地区
150元/天
100元/天
50元/天
市内交通费
省内
10元/天
10元/天
10元/天
省外
25元/天
20元/天
15元/天
特殊地区
30元/天
25元/天
20元/天
误餐费
省内
40元/天
30元/天
20元/天
省外
50元/天
40元/天
30元/天
特殊地区
60元/天
50元/天
40元/天
话费
补贴
省内
10元/天
5元/天
5元/天
省外
20元/天
15元/天
10元/天
说明:1、以上标准如遇特殊情况需提高的由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2、两人共同出差,报销标准就高不就低;超过两人的分别按标准报销。
3、不属会务组安排的单个出差人员,住宿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4、公司已派出车辆的,不再报销车船费及市内交通费。
5、如公司统一安排食宿或所报会务费等已包括食宿费的,不再单独报住宿费和误餐费;如已另行报销业务招待费的,应扣除当日相应的误餐费。
6、本规定中的特殊地区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海南等高消费城市。
7、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当天只报误餐费;以上误餐按2餐/天计,不足一天的,按半天的误餐费报销。
七、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必须从严掌握,非不得已,一般不出外就餐,确需出外就餐时,公司的陪同人员不得过多,变成内部消费。
各职务权限每次开支最高标准
级别
开支金额
备注
董事长、总经理
实报实销
部门经理或副经理
按实际用餐人均按(30元/餐)以内报销
报请
其他人员
事前报请
八、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50元以上,XX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不具备固定资产界定条件的各种设备、用品、物品。
1、每月初,各使用部门必须上报其领用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超计划领用的,应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原因,呈总经理批准,方可领取。
2、除一次性用品外,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否则一律不得领发新品。专业性较强的用品需经非使用者的专业人员鉴定确属自然损坏不能使用的才能换新。
3、员工领用物品应在《物品领用台帐》上登记,工作离退,个人必须办理清退手续,财务部方能给予结算工资。
4、对报废低值易耗品的,财务部设相应账簿进行数量反映,随时记录形成报废原因,详细列出清单。对管理不善和人为浪费及损毁造成报损的,应追究使用人和部门直接负责人责任。
5、办公用品应提倡节约精神,公司各部门用于办公所需的文具、纸张、笔墨、计算器具、账册、凭证以及其他办公用品,每月采购计划和领用计划报领导审批后,统一交由采购部门购进,由仓库保管,各部门按月领用。凡办公用品除个别零星急需购买外,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
九、宣传广告费
1、宣传广告费的开支范围:印刷品、年历、赠品、大型演出活动的赞助开支,报刊、杂志等媒体的广告宣传、电视广告制作及播放开支等。
2、宣传广告要注重效果和效果评估,广告费的开支要有透明度和有力的监管措施,总经办必须参与询价谈价、评估结算的全过程,当客观条件不便参与时,可委托或授权其他部门人员参与,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策划设计、询价、结付均由一人经手完成,否则追究总经办和审批人的责任。
3、宣传广告费的总量控制在全年销售收入的2%的范围内。
十、其他费用
1、其他费用包括电话费、水电费、小车费、报刊费、培训费等,这些费用的开支应大力动员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厉行节约。
2、电话费:公司员工应做到通话时长话短说,言简意赅,能传真的则传真,同时杜绝用公司电话闲谈及打信息台。原则上不配置手机,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的,话费限额包干,超支自付。
3、水电费:必须加强管理,防止浪费,能实行定额管理的尽量实行定额管理,节约奖励,超额自付,以提高员工节约用水用电的自觉性。
4、车辆费:小车费包括油料款、修理费、路桥费、路费及其保险费等。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支付费用,降低车辆费用开支。
5、报刊费:公司订购报刊、杂志的开支,需总经理批准,订购时应以业务相关报刊、杂志为主,娱乐性的为辅,并尽量共用,提高利用率。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应努力筹办内部报刊,以增强企业文化,提高企业凝聚力。
6、培训费: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参加付费培训的,应事先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否则费用自理。
十一、食堂费用
1、食堂费用包括公司食堂购买材料、燃料、用品、设备折旧、人员工资等,公司内咳嗽庇貌驮莅疵咳嗣坎元收取,外部人员用餐暂按每人每餐()元收取。
2、食堂管理人员应于每月结束后的次月3日内将上月食堂收支情况报财务部负责食堂监管的会计审核,并报财务经理备案。
3、除设备折旧、人员工资外,食堂管理人员应尽量做到收支平衡,即每月所收餐费应抵补购买材料、燃料、用品费用。
为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审批行为,明确公司财务支出的内部流程、决策程序及审批权限,完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确保全公司的各项预算目标的实现,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公司财务工作实行预算管理模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本制度规定范围内行使审批权。
第二条 审批范围:本公司直接经营活动、对外投资活动、融资活动发生的款项收支,纳入董事会审定通过的年度预算计划。
第三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一只笔审批制度,财务总监及公司财务人员应严格审核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若应审核不严给公司造成的缺失,有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审批原则
第四条 经办人为审批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对该事项承担直接责任。
第五条 审批人为审批事项的决策人,对审批事项承担决策责任。
第六条 子公司总经理应对本公司全部审批事项承担决策责任,超过规定限额提交股份公司领导核准的事项,股份公司层面承担领导责任。
第七条 任何审批事项应包括但不限于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
签署审核意见、审批人签署审批意见。公司财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审核要求。
第八条 子公司总经理可对公司预算范围内的审批事项授权行使,但必须报股份公司财务审核。
第三章 财务审批程序
第九条 预借款及公司关联往来款项审批规定
1、预借款包括出差临时借款、采购临时借款、办事处支付备用金以及其他临时性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各分管副总审批,公司财务总监核准。超过此限额的预借款,应提交公司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由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财务总监核准。
第十条 预付款审批规定
1、公司各项预付款项的支付均按经济业务发生所签定的合同约定执行。预付款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经济业务,由业务部门经理初审后,经分管副总审批,公司财务总监核准后支付。超过此限额的预付款支付,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2、超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项,应由业务部门初审后,经分管副总及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支付。
第十一条 涉及员工薪资、福利费事项的财务审批规定
1、每年年初,由公司人事部及财务部参与,会同公司实行计件工资及业务提成的所属部门共同制定计件工资及业务提成标准方案,并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实施。
2、公司的薪资发放,由各所属部门制定月工资发放金额,同时将工资发放计算标准一并提交公司人事部门审核,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后发放。
3、公司固定福利费事项的调整由公司人事部提出具体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公司总经理签发后实施。每月发放时,在实施方案范围内,由公司人事部门审核,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后发放。
4、公司临时性员工福利发放,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方案,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核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涉及保证金退返的财务审批规定
合同保证金的退还由公司业务归口的部门在保证金退还到期日出具相关意见,经公司分管的副总审批,公司财务总监核准后支付。
第十三条 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财务审批规定
1、股份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购买资产、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与公司股东发生关联交易均由股份公司统一管理。
2、公司投资运用资金(含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银行借款、对外担保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财务部门依据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均应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实施。
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内资本性的购买资产、出售资产业务,实施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上的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下的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在相关决策程序履行完毕后,由所属部门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后,经公司财务总监核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工程建设、装修改造、设备大修理等建设性支出的财务审批规定
1、公司单项建设性支出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立项应提交公司董事会按相应权限审批。项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2、公司单项建设性支出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相关的资金支出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第十五条 控股子公司各项费用的审批规定
1、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行全面预算控制和月度计划审批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年初由公司财务部核定控股子公司全年各项费用预算,并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2、各控股子公司在全年预算额度内进行指标分解,控股子公司按月度分解指标,向公司财务部上报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月度内由控股子公司总经理逐项安排,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后支付。
3、控股子公司在年度内发生的超预算费用,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第十六条 公司费用报销审批规定
1、公司对部门费用支出实行预算与审批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各部门按相关费用明细:差旅费、办公费、资料费、培训费、招待费、宣传费等项目由公司财务部门核定全年预算总额,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发后实施。
2、各部门严格控制全年费用开支,在预算额度内发生的费用支出,由部门经理初审后,报分管的公司副总审批,由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销。
3、单项费用支出在2 万元以内的临时费用预算申请,可由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讨论决定。单项费用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临时性费用预算应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公司组织的大型活动,应制定详细的费用预算实施方案,该方案经公司分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依据批准的预算方案审核报销。
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的审核职责:公司财务部在办理财务审核工作时,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审核事项做决定。
第十八条 财务总监的审核监督职责: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履行本制度规定的审批职责。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 财务审批制度
★ 行政审批制度
★ 审批报告
★ 审批申请书
★ 审批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