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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工作汇报
殡葬改革工作汇报
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抓好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区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今年以来,我街道认真贯彻《国务院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殡葬管理办法》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促进了我街道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现将工作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殡葬改革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生态的必然要求,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持久,常抓不懈。各项工作有成效,但任务仍然非常艰巨,要切实采取措施,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一要抓住萌芽状态。要善于发现殡葬陋习反弹的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避免陋习蔓延。二要抓反面典型。对地方上有影响的人员带头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行为,要敢于碰硬,敢于处理,从而教育群众,促进面上工作的推进。
二、宣传到位,群众支持。
切实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在公共场合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有关政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制作固定宣传牌5个。推行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人们生活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
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三、加强监督、巩固成果。
殡葬改革从突破性的集中整治转入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是巩固成果的必要手段。在区民政部门的重视和指导下,我们要求各社区干部及驻社区干部善于发现问题,善于反映情况,善于督促落实,善于协调解决。对钱阶段整治中提出要处理的坟墓,要跟踪监督,确保处理到位。1-12月份死亡人数达60例,都进行了火化,火化率达100%。
四、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我街道通过引导农民自觉革除丧事大操大办陈规陋习,发挥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移风易俗中的骨干作用。狠刹滥建庙宇和游乡割火的迷信风、丧事大操大办的浪费风、影响社会风气的娱乐风,努力破除不文明习俗、改变不卫生习惯、取缔不健康娱乐,纠正奢侈浪费、比阔斗富等行为。向农民积极传播文明常识和科学生活方式,以教育引导农民为重点,通过耐心的、经常的`、生动的形象的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促进科学殡葬,推动社会和谐。 总之,我街道在区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创新思维,主动工作,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努力使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同志们:
这次汇报会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现场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查问题、找不足,并对下一步的殡葬改革与青山白化治理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刚才,县民政局和4个乡镇汇报了前阶段的工作和下一步的一些打算。下面,我结合大家的汇报,就我县下一步的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月6日我县召开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后,至今已有一个多月了。一个月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不少的工作,青山白化回潮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全县殡葬改革特别是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形势依然非常严峻。4月21日F市长到我县检查工作时,对我县的青山白化治理进度提出了严厉批评,明确要求我县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4月28日,在AA市召开全市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现场会上,NN和OO还被点名作表态发言。实事求是的讲,前阶段我县青山白化治理的进度是比较慢的。全县需要治理的私坟共5094座,截止5月17日,全县拆迁、深埋、绿化覆盖私坟仅92座,总体进度排在全市倒数第一。究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声势不大,没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甚至还有顶风建坟、修坟的现象发生。二是领导重视不够,有畏难情绪,讲问题摆困难的多,仍采取等待观望的态度。三是整治力度不够,个别地方仍停留在宣传发动阶段,实质上采取措施的很少。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大家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正确对待,真正从大局的高度出发,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打好青山白化治理这场硬仗。
二、狠下决心,打好青山白化专项治理翻身仗
全县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这并不意味着青山白化治理工作的结束。恰恰相反,各乡镇的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才刚刚起步,青山白化专项治理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大家切实要端正对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的认识,这不是一个月的活动,而是一个机遇,一个良好的开端,各乡镇要抓住这个机遇,珍惜这良好的开端,一鼓作气,一抓到底,使我县的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1、认识要高度统一,决心要坚决下到底。当前我县青山白化治理工作的被动局面,主要还是由于主观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造成的。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治理工作中,一些乡镇存在决心不大、措施不力、行动不坚决等现象。因此,要把如何解决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作为下一步青山白化专项治理的突破口来抓。各级领导干部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县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高度来认识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青山白化专项治理重大意义的认识。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将移风易俗、治理青山白化、推行文明生态葬法与当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制订出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把党员干部带头拆坟墓、搞绿化、制止丧事大操大办、推行生态葬法等一系列措施落到实处。
在这里我还要再强调一下,今年县委、县政府下达各乡镇的青山白化治理任务不变,“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的坟墓治理率要达70%以上;公益性生态墓区覆盖30%以上的行政村;已建公墓、墓地的绿化率要达60%以上。大家要清楚,县委、县政府根治青山白化的决心不会变,要将“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所有的椅子坟全部拆除,无法拆除的也要搞好深埋绿化的态度不会变。各乡镇务必认清当前的形势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心,抓住时机、狠下决心打一场根治青山白化的歼灭战。
2、宣传要深入扎实,氛围要切实搞浓。尽管我们在前阶段做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但总体氛围还不浓,离全民动员、自觉参与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各乡镇各部门对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还要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大造青山白化专项治理的强大声势。一要进行广泛发动。各乡镇要层层召开三套班子会、机关干部、村干部、坟主座谈会、群众大会等,真正把县委、县政府青山白化专项治理的各项政策传达贯彻下去。二要加大舆论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报刊、广播电视、专栏、黑板报、标语、横幅等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县委、县政府根治青山白化的决心,使青山白化治理的政策要求,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民政局要以简报的形式,及时对乡镇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广播电视要加强宣传)。三要建立群众举报和信息员制度。要公布举报电话,制订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同时,在各重点村居和主要山区物色殡管信息员,强化信息反馈,掌握治理动态。
3、措施要具体得力,手段要灵活过硬。针对我县目前需要治理的5000多座的私坟,专项治理中要抓住重点范围、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采取重点措施,尽快进入实质性动作,取得实质性的整治效果,用事实说话,增强大家根治青山白化的信心和决心。这次青山白化专项治理的总的要求,就是要采取“四个一批”整治措施,确保今年青山白化治理率达到70%,并在3年内实现根治青山白化目标。一是抓巡查,堵住一批。各重点乡镇要建立村镇联防队伍,镇村干部、护林员、殡管员要加大对主要山区、坟区的巡查力度,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坚决堵住一切新建、翻新现象,对顶风修建、翻新的私坟要从严处理,一律给予拆毁,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坟主严惩,决不手软。二是抓绿化,遮盖一批。“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的私坟,凡1月1日《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建造的,至今一直没有翻新、修复、刷白的私坟,主要采取限期绿化覆盖、填土深埋和迁移的办法,填土深埋要拆除坟圈、坟坛和坟墩,不露坟头。迁移遗骸、骨灰的埋葬点为骨灰堂(墙)、公益性生态墓地或经营性公墓,严禁易地建坟。绿化覆盖、填土深埋和迁移的费用由坟主自行承担。三是抓拆毁,清除一批。对未实施绿化覆盖、填土深埋、迁移的以及属191月1日以后新建、翻新、修复和刷白的私坟,一律予以拆除处理。(属于侨坟的要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进行处理)。四是抓长效,疏导一批。要坚持“堵”与“疏”相结合,把青山白化专项治理与全面推广生态葬法结合起来。昨天下午协调会定下来的7个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试点乡镇,要立即建立工作班子,明确专门领导,抽调专门力量负责这项工作,要抓紧选址,抓紧做好相关政策处理,抓紧启动建设。民政、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加强指导,对新建的公益性生态墓地必须严格控制墓穴占地面积,按照深埋、植被、坟不露头、墓碑平放或斜放的标准进行建设,绿化覆盖绿要达60%以上。同时民政、国土、规划、林业等部门还要对全县生态公墓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加快其他乡镇农村的生态公墓、骨灰堂、骨灰墙等建设,既要满足当前青山白化迁埋需要,又要考虑今后至少的需要。
这次的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将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即在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各乡镇要逐山、逐地对私坟进行核准、编号、登记,做到山不漏坟、户不漏坟,以及坟主、坟山(地)、坟墓“三对口”;并在5月底前向“三沿五区”坟墓的墓主发出通知,责令由坟主在6月30日前自行迁移、绿化、深埋坟墓。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沿线翻新、新建的87座私坟必须6月10前全部自行拆除,逾期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即在7月份,由县民政部门联合有关乡镇和其他职能部门,组织力量重点先对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沿线236座逾期还没有拆除私坟和一切翻新、新建的私坟进行集中 ,掀起青山白化专项治理的第一次高潮;第三阶段:全面治理、巩固提高阶段,即8-9月份,对“三沿五区”内需要治理但坟主还没有治理的私坟,进行集中强制治理,集中强制治理的主要手段就是拆毁坟圈、铲平坟头、填土覆盖,全面掀起我县青山白化专项治理新高潮。第四阶段:自查验收阶段。即10月份各乡镇在前三个治理阶段的基础上,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自我评估,查漏补缺,搞好自查,建立长效机制。并在11月前完成拆迁坟地的绿化、植被工作,11月底,县委、县政府将对各乡镇的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以迎接市委、市政府的考核验收。
4、责任要严格落实,工作要一抓到底。当前,县委、县政府强烈提倡狠抓落实、走在前列的工作作风。能否把青山白化治理这项工作抓好,是检验各地、各单位是否抓落实的最直观体现,也是检验各级党委、政府战斗力的表现。怎么抓好落实?首先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各乡镇要与各村居、村居要与村民、坟主层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要按照“谁主管谁、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管好自已的人,看好自家的山和地”。特别是坟主答应自行绿化、迁埋的一定要签订承诺书。其次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县委、县政府将把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岗位职责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对完成任务的给予奖励,不能及时完成任务的要给予处罚。县委、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治理工作的整体进度和实际效果。各乡镇、各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奖惩激励机制,特别是要充分结合当前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搞好青山白化的专项整治。凡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政策,顶风作案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给予严肃处理。第三要形成工作合力。青山白化专项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抓好这项工作,单靠短期的集中治理是无法达到根治目的,需要长期抓,经常抓,一抓到底,不能松懈或停顿;当然,单靠一、两个乡镇或部门也是难以完成的,需要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全社会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搞好。因此,我们要抱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抓好我县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民政部门作为殡改的职能部门,要主动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深入调查研究,抓紧制定出台专项治理方案,抓好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督促检查和服务指导,认真做好乡镇骨灰存放处、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的审批,并要制定出台一些长效管理机制,常抓不懈;宣传部门要做好专项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宣传一些好的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部门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专项治理的有关规定,带头迁移、拆除私坟;公安、工商部门要配合做好迷信丧葬用品生产、经营的清理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闹事现象;国土、规划部门要做好生态公墓建设用地的规划安排,特别是要把乡镇级骨灰楼(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林业部门要制止毁林造坟行为,对毁林造坟者,要坚决予以查处,同时还要广泛发动全县的护林员这支队伍,动员他们积极参与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充分发挥他们长期在一线巡山护林的工作优势,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处理;财政部门要安排适当资金,支持殡葬事业的发展;文明办要把殡葬改革和青山白化专项治理目标任务,列入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村、文明户的条件,大力倡导文明殡葬新风。总之,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号入座,并清楚自己的责任,属自己职责所在的,一定要做好,属自己的人要管好,不要互相推诿扯皮,同时还要协助挂钩乡镇抓好青山白化专项治理,要象搞计生工作那样,在人、财、物、车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县下达的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各项指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同志们,当前我县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生态县、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狠下决心,抓住时机对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再部署、再落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根据场民政局殡葬改革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破除丧事大操大办之陋习,推行生态文明葬法,全面开展殡葬改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学校党总支部十分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年初成立了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赵文刚、书记吴瑛为组长,三位副校长李志强、张忠东、张健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及时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殡葬改革工作,制订年度工作方案。把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并把该工作作为“攻坚克难,破解难题”主要任务来抓,责任明确。
二、宣传到位,群众支持
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年初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殡葬改革好处,推行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人们生活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1、广泛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规划意识和文明治丧意识。
2、建立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违反殡葬有关的规定进行举报,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451-8xxxxx和0451-82xxxxxx4负责受理各位群众的举报。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加强对丧事报告制度的管理。即人过世后,单位领导上门到丧户家做家属工作,要求在办理死亡证明时,必须提供出殡时间。严格把关,特别强调不得在密集人员的公共场所搭设从事殡仪活动和在出殡和火化途经的街道公路等公共场所大肆进行吹奏表演或燃放鞭炮,并签订好责任书,做到管理规范。
总之,我校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尚有很大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和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更好。
近年来,沂水县创新实施了以“惠民礼葬”为核心的殡葬改革,逐步改变殡葬陋习,提升绿色殡葬和移风易俗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20xx年11月,沂水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80个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努力,总结出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殡葬改革“沂水经验”。
一、在全国率先实现“惠民礼葬”政策全覆盖
近年来,困难群体因丧致贫、因丧返贫现象屡见不鲜。在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沂水县把殡葬服务作为公益项目,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从20xx年5月10日开始,在全国率先对城乡所有居民在遗体运输、火化、骨灰盒和公益性公墓安葬全部免费,将遗体运输车辆进行规范统一管理,将普通火化炉全部升级为高标准环保火化炉,将县殡仪馆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运行费用和职工工资由县财政兜底,骨灰盒统一采购,群众不花一分钱就能办好“身后事”,殡葬改革全链条做到了全民普惠。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1080户逝者家庭享受到“殡葬全免费”政策,户均减负3万元左右,为群众直接和间接节省丧葬费用5亿多元,节约土地600多亩、木材2万多方。
二、在全国率先实现公益性公墓“免费安葬”全覆盖
一是公益性公墓建设满足了全县居民的安葬需求。针对公益性公墓供给不足、经营性墓地价格昂贵、农村散葬乱埋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我县将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殡葬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本着“尊重群众意愿、就近就便、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县国土、林业、规划、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规划选址审核小组,对全县公益性公墓进行了科学规划布局;按照“小墓型、高密度、园林化”要求,以乡镇为主体建设,县乡财政资金全额保障,集中力量打了一场为期50天的公墓建设攻坚战,共建成公益性公墓110处,提供墓穴10万个,满足了全县群众的殡葬需求。
二是新去世人员实现全部进公墓安葬。引导群众到公墓安葬是对几千年大棺材下葬、起大坟头丧葬传统的挑战,为确保逝者全部到公墓安葬,保证公墓使用率,我们提前谋划,坚持疏堵结合,以正面工作为主、宣传引导为主、攻心说理为主,不一刀切、不强制、不搞平坟运动。督导党员、干部和企业家带头响应殡葬改革政策,不搞特殊化,做给群众看,领着群众改。印发了《致全县党员、干部和企业家的一封信》《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到公墓安葬,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殡葬改革的好处,自觉自愿到公墓安葬逝者;对部分一时难以转变思想的群众,由镇村干部和村红白理事会靠上做逝者亲属的工作,有的乡镇领导带着花圈参加群众的丧礼,用实际行动感化群众,让每位逝者都有一处“安身之所”,体面有尊严地走好最后一程。两年来,全县新去世人员进公墓安葬率达到100%,彻底杜绝了散埋乱葬。
三是公益性公墓管理形成一套完整工作体系。为保证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发展,沂水县成立了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把殡葬改革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健全完善了追责问责机制;县乡分别设立专门的殡葬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推进和公益性公墓监管,对每处公墓配备专门管理员,形成了完整的管理组织体系;开发了一套适合沂水特点的公墓信息化管理系统,把每位逝者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实现了管理的常态化、信息化、规范化、长效化,保证了殡葬改革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三、在全国率先实现“厚养礼葬”服务全覆盖
为改变殡葬陈规陋习,倡树文明节俭之风,沂水县在全面实施殡葬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通过建立联动机制,县殡仪馆将火化人员信息第一时间反馈给乡镇和村,镇村干部靠上做逝者亲属的工作,特别是发挥村红白理事会的作用,规范丧事办理流程,在“殡葬全免费”政策的引导下,有的群众主动把修好的坟墓整平,把棺材拆作他用;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大为改观,佩戴黑纱代替了披麻戴孝,鞠躬代替了磕头,献花代替了烧纸,“厚养礼葬”的新风尚逐步形成。在此基础上,我们进行了以“厚养礼葬”为核心的丧事礼仪改革,逐步推广“播放哀乐、宣读逝者生平、向逝者鞠躬告别”这种既简单又不失仪式感的“追思会”丧礼新模式,“追思会”由乡镇干部主持,村支部书记致悼词,红白理事会全程服务,群众丧礼政府办,充分体现了对逝者的尊重和亲属的安慰,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群众广泛认可和接受。到20xx年7月1日,“追思会”在全县全面铺开,完全取代了旧丧礼俗,到目前,共为10141名逝者举办了“追思会”,举办率85%以上。促进了移风易俗,刹住了农村丧事大操大办和盲目攀比之风,遏止了丧葬陋俗。两年来沂水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始终位列全省前列,20xx年在全国丧葬礼俗改革暨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会议上,沂水做了典型发言。
沂水县的殡葬改革,体现了全民惠葬、厚养礼葬、逝有所安“三个精髓”,减轻了群众负担,革除了殡葬陋习,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乡风文明、生态保护、乡村振兴,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好评。20xx年8月全国殡葬工作座会议和20xx年4月全省深化移风易俗促进殡葬改革会议和20xx年9月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对“沂水经验”作了推广;沂水殡葬改革被列入首批20个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中央深改办《改革情况交流》专题刊发;被省委、省政府纳入《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入围山东省改革开放40周年最具影响力事件提名,被评为20xx年中国殡葬业十大新闻之一;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今日关注和新华社、人民日报等100多家主流媒体作了宣传报道。沂水模式已经在临沂市全面复制推广,全国已有21个省份的256个地区到沂水县考察学习,沂水也应邀到省内外作经验介绍十余场次。
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殡葬改革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和《**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的精神,按照《**区人民政府殡葬改革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制定牌楼街道办事处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牌楼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强大工作力度,将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列入牌楼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落实街道领导包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领导包组、社区居委会小组包户,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
二、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街道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为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沟通及时配合紧密,整体联动,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及工作进展上报。
三、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和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殡葬改革的目标和任务,自加压力,攻坚克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一)加大力度,很抓落实。20内,牌楼街道办事处将按照区政府下达的火化率100%的指标,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目标实现。
(二)抓住重点,攻坚克难,巩固乱埋乱葬的整治成果,把抓好城镇周边、公路沿线等地乱埋乱葬和迁坟的专项整治作为重点,争取取得重大突破。
三、工作措施
(一)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街道办事处将与所辖社区居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殡葬改革列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按照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的要求,增强所辖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认真抓好落实。年底牌楼街道办事处将组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社区居委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进行通报。
(三)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区居民对偷埋乱葬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对积极举报者,经核实后给予相应经济奖励,并对其举报行为进行保护。
(四)加强联络员制度的建设,各村(居)充实殡葬改革信息报送的联络员,要求各联络员要及时掌握了解辖区内殡葬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人口死亡数、户口注销数、遗体火化数、坟墓拆迁数)。
(五)实行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街道办事处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将由联络员每月10日前上报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社区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县民政局、楚江镇政府两级殡葬改革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社区实际,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破除丧事大操大办之陋习,推行生态文明葬法,全面开展殡葬改革,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社区党总支部十分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年初成立了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总支书记金道爱为组长,社区主任文学玉和副书记吴吉云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及时召开居支两委会,研究殡葬改革工作,制订年度工作方案。把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并把该工作作为“攻坚克难,难题”主要任务来抓,责任明确。
二、宣传到位,群众支持
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年初召开辖区各单位、小区负责人、农村小组长、党员等会议,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政策,发放宣传资料500份,宣传殡葬改革好处,推行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人们生活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1、广泛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规划意识和文明治丧意识。
2、建立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违反殡葬有关的规定进行举报,社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736-5151000和0736-5169607负责受理各位群众的举报。
3、建立殡葬信息员管理制度。社区干部包片责任制,负责指导、督促各片落实殡改政策,负责信息员的信息收集、上报,负责殡改政策宣传的指导、协调,确保全面火化。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加强对丧事报告制度的管理。即人过世后,社区干部、信息人员上门到丧户家做家属工作,要求在办理死亡证明时,必须提供出殡时间。严格把关,特别强调不得在密集人员的公共场所搭设从事殡仪活动和在出殡和火化途经的街道公路等公共场所大肆进行吹奏表演或燃放鞭炮,并签订好责任书,做到管理规范。全年共死亡27人(其中纯居民6人,低保人员9人,享受补贴人员11人,优抚人员1人),火化27人、火化率达100%,做到台帐齐全。
总之,一年来我社区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尚有很大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和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全力开拓社区殡葬改革的新局面而共同努力。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按照xx市、xx市各级政府关于开展实施殡葬改革的一系列工作布署要求,近年来,我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抓好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程,在开展“青山挂白”、乱建坟墓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进程中,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工作汇报
一、抓加强领导,促殡葬改革有序进展
为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我镇专门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民政、边防、司法、综治、国土所、村建站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xx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分工协同、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管理。同时,全镇还配备了6名兼职监督员(由各村护林员兼任),镇、村每月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监督员坚持每天轮流上山巡查,发现偷建、新建坟墓的,及时向镇、村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坚决把偷建、新建坟墓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抓宣传教育,提高干群殡葬改革意识
全市殡葬改革会议后,我镇及时组织镇、村干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利用墙报、标语、跨街横幅、宣传栏、宣传车等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在全镇范围开展“倡导文明,移风易俗、保护青山,美化家园”为主题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普遍提高了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同时为使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早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还制订出台了《xx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xx万寿山公墓管理办法》和《骨灰有序流动管理规定》等文件,使殡葬改革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抓专项整治,确保殡葬改革措施到位
1、持续开展打击与防范工作。开展坟墓专项治理,绝大多数群众赞同和拥护,但也有个别的群众思想不通,虽经我们多次上门发放书面通知书和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仍拒不执行治理,针对这些情况我们果断采取了强制性治理措施,20XX年9月,在时任xx镇政府xx镇长亲自带领和指挥下,组织镇、村干部边防所干警聘请市执法清理队,对镇域内的火焰山,大王山,王厝山等一重山山头的18座坟墓实施了强制性平毁。同时加大对山头巡查,对群众举报和监督员发现的3起违法偷修建坟墓行为予以及时制止;对修建的坟墓予以平毁,对墓主实行经济处罚;严厉打击行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使群众看到了政府推行殡葬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每年“清明”、“重阳”前夕组织宣传车在全镇主干道绕街宣传,镇、村干部在“清明”、“重阳”期间还组织人员,分关把口,在重要路口、山口对上山群众进行宣传、劝导,加强防范和监管,严禁和防止个别群众利用“清明”和“重阳”机会,上山违法修改建和偷建坟墓。
2、依法审批合葬手续。按照调整后的《xx市骨灰有序流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件要求,为防止个别群众利用合葬标准调整的机会,采取各种投机取巧的办法骗取合法的合葬手续,对此,我们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调查合葬情况,严格核实合葬审批程序,专门指定民政助理员组织相关村分管殡葬改革工作的干部,在村委会开具合葬证明、监督员现场勘查的基础上,负责对每一宗合葬对象的墓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现场拍照,并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在认定情况属实后,再予以审批。并坚持跟踪督查,防止事后偷修建永久性坟墓等破坏生态的形为。截止目前,累计审批了35家符合条件的合葬手续。
3、加快殡改服务设施建设。近年来,为解决群众骨灰安放和寄存问题,我们在镇域内火焰山南侧山头开辟了一个占地面积约10亩的地块作为“xx山公墓陵园管理处”,规划分三个片区对全镇骨灰实施集中安放。目前,第一期已投资450万人民币,建设了三个片区和一幢管理房、一座小规模骨灰寄存楼,建筑面积达4亩。公墓三个片区规划1200个墓穴。现已安放600多个(其中:外镇乡流入安放的约200个),骨灰楼规划寄存400个,现已寄存50多个。管理处按照公益性公墓管理的标准要求,积极做好各方面服务工作,对本镇经济困难户和“五保户”对象给予免费安放,对免费对象亲属确需树立墓碑标志的,仅象征性收取工料费500元,这样做既方便了群众,又推进了殡葬改革,得到了群众和社会的拥护。下一步,我们将帮助和督促公墓管理处做好改进服务质量、优化设施建设、健全规章制度促其调整收费标准,使收费更加合理,在此基础上继续帮助管理处向民政、林业、土地等有关部门协调办理健全有关手续,并筹划第二期投资方案规划。
4、抓住机遇,深化殡葬改革。今年2月xx决定在xx路实施国防战备道路扩建施工,该工程建设将涉及xx、xx路等一重山两侧路旁近300多座坟墓搬迁,镇党委、政府将它视为既支持国防建设又深化xx地区殡葬改革的一次良机,在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1)成立了“坟墓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部队协调有关事项。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项工作队具体负责坟墓标签编号,登记造册、核实墓主,坟墓搬迁等工作。(2)对这次搬迁的坟墓实施集中安葬,统一安放于xx山公墓;(3)协调优惠价格。通过与管理处协调规定:在限定时间内按时搬迁的可根据坟墓的规格在原价格的基础上给予20%的价格优惠;(4)对无墓主
或经济确有困难的搬迁户实行由集体负责搬迁或由公墓管理处予以免费安放。会后,镇、村上下迅速贯彻会议精神,镇政府还向墓主发放了书面通知书并在全镇范围内张贴了坟墓搬迁公告,同时,以殡葬改革重要意义与国防教育宣传相结合,在全镇进行广泛宣传,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大多数墓主都能主动配合做好搬迁工作。许多旅居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港澳台的华侨、台胞也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及时赶回家乡配合政府做好坟墓搬迁工作。如xx村村民xx全家常年旅居美国,与家乡久无联系,他父母亲的坟墓刚好也在此次搬迁之列,镇、村干部经多方努力,辗转通过其亲属、朋友通知到xx本人,xx夫妇安排好手中的生意,专程从美国赶回xx将他父母亲的坟墓搬迁到公墓,并对镇村干部的工作态度表示了感谢。在镇党委、政府的牵头组织下,公墓管理处也给予了积极配合;部队及时兑现了给予搬迁户适当的经济补助,使群众感到十分满意。这次搬迁分三期进行,共搬迁各类坟墓350座(其中:第一期搬迁213座,第二期搬迁65座,第三期搬迁40座,无墓主的32座),截止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因坟墓搬迁引发的群众与镇、村、部队的纠纷和上访上诉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利用搬迁机会,重新违法占用山地修建坟墓和各种弄虚作假的案件。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我镇在殡葬改革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工作基本上走上了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殡葬改革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竭尽全力做好殡葬改革的各项工作,力争做到“再深入、不回潮”。
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抓好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县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今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殡葬管理办法》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促进了我乡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现将工作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殡葬改革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生态的必然要求,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重要工作。乡党委、政府要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持久,常抓不懈。各项工作有成效,但任务仍然非常艰巨,要切实采取措施,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一要抓住萌芽状态。要善于发现殡葬陋习反弹的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避免陋习蔓延。二要抓反面典型。对地方上有影响的人员带头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行为,要敢于碰硬,敢于处理,从而教育群众,促进面上工作推进。
二、加强监督检查。殡葬改革从突击性的集中整治转入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是巩固成果的必要手段。在县民政部门的重视和指导下,我们要求各村干部及驻村干部善于发现问题,善于反映情况,善于督促落实,善于协调解决。对前阶段整治中提出要处理的坟墓,要跟踪监督,确保处理到位。
三、措施具体得力,手段灵活过硬。我乡在专项治理中抓住重点范围、重点地段、重点部位,采取重点措施,进入实质性动作,取得实质性的整治效果,用事实说话,增强大家根治青山白化的信心和决心。(1)是抓巡查堵住一批。加大对主要山区、坟区的巡查力度,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坚决堵住一切新建、翻新现象,对顶风修建、翻新的私坟要从严处理,一律给予拆毁,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坟主严惩,决不手软。(2)是抓绿化,遮盖一批。“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的私坟,凡XX年1月1日《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建造的,至今一直没有翻新、修复、刷白的私坟,主要采取限期绿化覆盖、填土深埋和迁移的办法,填土深埋要拆除坟圈、坟坛和坟墩,不露坟头。迁移遗孩骨灰的埋葬点为骨灰堂(墙)、公益性生态墓地或经营性公墓,严禁易地建坟。绿化覆盖、填土深埋和迁移的费用由坟主自行承担。(3)是抓长效,疏导一批。要坚持“堵”与“疏”相结合,把青山白化专项治理与全面推广生态葬法结合起来。我乡倡导移风易俗的同时,也做好生态墓区的选址及政策处理,确定在洪岭头村林店自然村建一座生态型公墓。建设过程中涉及房屋搬迁安置赔偿、青苗处理、造路等问题。乡主要领导亲自蹲点调研,经过多次召开座谈会及现场办公,最后顺利建成了拥有230个穴位的生态墓。对新建的公益性生态墓地严格控制墓穴占地面积,按照深埋、植被、坟不露头、墓碑平放或斜放的标准进行建设。既要满足当前青山白化迁埋需要,又要考虑今后的需要。
总之,我乡在县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创新思维,主动工作,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努力使我乡的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市殡葬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政为民服务宗旨,经过全市殡葬系统广大职工的积极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市殡葬改革有了长足发展,特别是火化工作,我们民政局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火化工作有了进一步提高。但也存在不足,在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发扬成绩,做好殡葬工作,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20XX上半年,殡仪馆火化遗体2319具,比去年同期多192具。改葬6具,平坟1045座。强化殡葬用品市场管理,清明节期间,和执法局、公安局、工商局共同在全市范围内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没收销毁烧纸600多捆,使我们新民的殡葬市场健康发展。下半年,我们工作重点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土葬问题、强化管理,促进丧葬用品市场健康发展。
20XX上半年工作回顾
由于多种因素影响,部分乡镇土葬依然存在,我们积极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处理解决土葬问题。
目前土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我市除一些周边乡镇人死亡后到外地殡仪馆火化外,还有部分尸体土葬。问题比较严重的乡镇有:东蛇山子乡、陶家屯乡、大柳屯乡、三道岗子、新农乡等几个乡镇。影响了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直接影响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土葬问题:
(一)旧的殡葬习俗影响根深蒂固,几千年的“入土为安”思想严重影响殡葬改革工作的开展,也是土葬问题的主要原因。
(二)殡葬改革意识淡薄,对土葬问题不够重视,造成了我市土葬回潮的主要原因。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争取领导重视,得到有关部门支持,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力度。
殡葬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社会性比较强的工作,是一项移风易俗、改造殡葬观念的工作。工作难度大,需要各级领导重视,有关部门的支持,为此我们主动及时把我们的工作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向政府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并组装宣传车到各乡镇宣传殡葬改革重大意义及法律法规,提高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认识,营造殡葬改革工作氛围,促进殡葬工作开展。
今年初,我们重点放在公主屯、大柳屯乡镇解决土葬问题,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殡葬工作支持,在当地组装宣传车进行广泛宣传,民政局和公主屯政府联合下发殡葬改革通告。殡葬管理所会同公主屯政府有效制止10多起土葬,经过努力,今年第二季度火化61具,去年同期火化31具,比去年同期增加100%,现在公主屯火化率基本接近100%。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所会同当地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公主屯丧葬市场进行清理整顿,销毁花圈、纸扎100多件。大小棺木320多口。对大柳采取紧盯死守,今年上半年火化117具,比去年同期增加50%。现在火化工作基本走上正轨。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制止土葬行为。殡葬管理所切实当好民政局领导的参谋助手,争取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管理,促进殡葬改革工作。实践证明,殡葬改革工作只要主要领导重视,各部门配合,就能形成良性发展。
平坟工作
为认真落实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沈阳市殡葬管理处《关于开展对平(迁)坟和相关殡葬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平坟工作领导小组,分组负责各乡镇,街道的平坟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积极组织,做好今年的平坟工作。
强化丧葬市场管理,促进丧葬市场健康发展
殡葬管理所根据《沈阳祭祀工作管理办法》和沈阳《关于进一步做好“告别陋习,文明祭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文明祭祀宣传,对经营业户进行检查、监督。
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所所负责寿衣店的管理,对其宣传“告别陋习,文明祭祀”活动意义。并实施检查。殡仪馆、公墓对前来祭祀的群众劝阻烧纸,提倡使用鲜花祭奠亲人。
殡葬管理所,经常对市内寿衣店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日杂店、食杂店经营烧纸的进行劝阻,令其停止烧纸的经营,对违规经营不听劝阻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给于没收销毁。今年在我市主要街道实行禁止烧纸,对主要街道路口看守。今年我市主要街道、路口烧纸明显减少,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对殡仪车辆严格管理,定期检查,定期召开会议。对全市农村殡仪车实行严格管理。
今年下半年工作设想。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精神,结合我们新民的实际情况,XX年下半年我们工作重点:
1 .解决土葬问题,争取领导重视、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共同做好火化工作。本着重点问题重点解决的思路,总结过去工作经验,对土葬问题比较严重的乡镇,采取有效措施,实施重点突决问题。准备解决三道岗子、新农等乡镇土葬问题。对公主屯、大柳取得的成果给予巩固和提高。
2.平坟问题。完成今年平坟工作任务。
3.强化殡葬市场、殡仪车辆管理。
20XX年我区殡葬改革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在区委、区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青山白化”专项整治、丧事扰民行为治理、生态墓区建设管理等殡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XX年,区委、区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在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专题布置殡葬改革工作,并多次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研究。制定实施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联系各镇(街道)殡葬改革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龙湾区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工作开展情况与干部考核相挂钩。建立网格式责任管理机制,区政府和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村(居)层层签订责任书,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居)两委包户的工作制度。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通过媒体报导、横幅上街、宣传单进村到户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宣传。特别是漫画形式的宣传单受到群众的欢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今年共发放宣传册本、宣传漫画2万多份。
二、克难攻坚,突出重点,抓好青山白化工作
随着我区城镇一体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道路设施建
设投资加大,致使我区的“三沿五区”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需治理的私坟也不断增多。为此,我们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实行“管理”和“治理”相结合,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不断强化执法手段,努力消除“青山白化”现象。我区改变私墓治理重点,采取每周一巡查、一拆除,每月一回头看,着重对新建、翻新的私墓进行拆除,今年共拆除坟墓356座。
山体的绿化植被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殡葬改革、加快生态区建设的关键环节。在20XX年坟山绿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补种1.5万株树苗。同时,以试点区域的绿化成效为依据,科学合理地进行中长期的全覆盖推广,从而为彻底消除青山白化,并为最终实现三沿五区“见树不见墓”的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三、强化合力,推进丧葬礼俗改革 为整治丧事扰民现象,区政府开展“革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殡改专项活动。活动期间,联合区文明办发放倡议书,并通过《今日龙湾》、龙湾新闻网等媒体进行宣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响应的良好氛围。并和各村(居)老人协会、花圈店、各丧户签订各种承诺书,响应有关文明丧葬的要求。区工商局对没有实现承诺的经营户进行查处,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平时,对每户丧户首先由镇(街道)殡管员上门宣传,对不听劝阻的由移风易俗监察大队发停止火化通知书,并登报检讨处理。全年共对1256多户进行上门宣传,发出停止火化通知书2份。
为适应城市化进程,逐步推进丧事集中办理,争取在源头上革除殡葬陋习,龙湾区殡仪服务中心已进入规划论证阶段。
四、堵疏结合,加强对生态墓地的建设监管
加快生态墓地建设,是实行私墓治理“堵”“疏”结合,是殡葬改革深入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民发[20XX]203号)精神,对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温政办[20XX]62号)具体要求,在去年清理整顿的基础上,今年多次组织人员对辖区内7座生态墓地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出现违规现象要求他们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拆除,共拆除了超标建造墓穴69对。
五、逐步推进殡葬惠民政策工作
龙湾区对重点优抚对象、五保、“三无”、低保对象及困难群众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措施。20XX年共对78户减免了29110元。
20XX年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青山白化治理力度。20XX年加强督查管理力度,加快治理速度。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生态葬法的新风尚。
二是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生态墓地建设管理。加快生态墓区的建设工作,督促未开工的尽快开工建设,对正在建设的生态墓地进行日常动态监管,对存在违规建设的坚决予以查处。
三是加强丧葬陋习管理。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开展丧葬陋习整治联合执法活动,重点对在公共场所搭设灵堂灵棚、摆放花圈花篮、从事封建迷信活动、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播放高音哀乐以及丧事大操大办、出大殡等各种丧事扰民行为。加快推进龙湾区殡仪服务中心工程建设。
四是逐步推进殡葬惠民政策的落实。
五是继续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
殡葬改革经验材料
政府主导 政策引导
努力推动殡葬事业和谐发展
――在全省殡葬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材料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10月24日
望城是雷锋同志的故乡,总面积969平方公里,辖21个乡镇(街道),总人口54万,全境已纳入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是省会长沙最大、最新、最具发展潜力的城区。11月以来,我们按照“惠民、绿色、文明、和谐”的殡葬理念,强力推进殡葬管理改革,率先全省推行全境火化,七年来共火化死亡人员遗体1.9万多具,成为湖南首个全境死亡人员火化率100%、骨灰50%以上到公益性墓地安葬的区(县),荣获“全省殡葬改革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荣获“长沙市殡葬工作目标管理一等奖”。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着力营造殡改工作合力 上世纪90年代末期,受入土为安、厚葬为荣等封建迷信思想影响,我区广大群众对传统土葬、大办丧事习以为常,乱埋乱葬现象屡禁不止,殡改工作推进缓慢。为革除殡葬陋习,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用地,从20开始,区委、区政府下决心全面实施殡葬改革,全区境内所有死亡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化。 1
一是政府主导强推动。坚持把殡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殡改执法队。区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殡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上下联动聚合力。区委、区政府紧扣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将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等工作职责分解、细化和明确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区、乡镇、村三级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区领导包乡镇、区直机关单位包村、镇村干部包户,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条块结合、上下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的殡改工作机制。三是严格考核促落实。将殡改工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文明创建和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办法,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确保了殡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政策引导、规范管理,着力强化殡改工作保障 殡葬改革是一项深刻的社会变革,刚开始推行肯定遇到较大阻力,要让人民群众自觉自愿接受,必须要在政策上引导,设施上保障,管理上严格。一是在政策上积极引导。我区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将望城全境划为强制火化区,从年11月起,区财政对农村村民和城乡低保户死亡人员遗体的火化费按320元/具、运输费按280元/具给予补助,实现城乡居民基本丧葬费用全减免,补助费每具达到1520元。2
同时,区政府组织开展土葬工具收缴行动,对户主给予每副600-800元补助,集中销毁龙头、杠具、棺木2760副。二是在设施上切实保障。区财政将殡改工作经费列入预算,近五年累计投入6569万元,分步解决了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寄存楼、集中悼念场所等硬件设施的基本建设费用。从6月起,我
第一文库网们在全区范围内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10处、总面积483.5亩,区财政按3万元/亩投入建设资金1450.5万元。所有公益性墓地建设均以乡镇为主体,实行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目前第一期建设任务已经完成,预计可用30年。在公墓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环保生态理念,墓碑安放形式上尽量平卧,植树造林要求树种多样化,使墓地达到生态化、园林化的标准,以较低的丧葬成本,良好的生态环境引导群众主动将亲人骨灰安葬到公益性墓地。三是在管理上严格规范。为解决过去乱埋乱葬,特别是村民私自接收外来墓葬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我区严格查处了非法建造活人墓、豪华墓、永固性坟墓和非法接受外来墓葬的行为,做到发现一例、处罚一例,不留后患。比如针对谷山森林公园北面私设陵园问题,我们组织800余名工作人员,投入290多万元,平毁坟地1482座,恢复了谷山森林公园原有的生态环境;我们结合大众垸基本农田平整改造,迁移坟墓1200多个,采用在原墓址上栽树、种花的形式平毁大型永固墓、豪华墓148座。同时,我们还结合城市管理,大力实施城区丧葬综合整治行动,基本杜绝了城区室外搭设灵棚、设置拱门、悬挂气球、燃放鞭炮、吹奏哀乐 3和出殡时沿街燃放鞭炮、抛撒冥钱等治丧行为,实现居民治丧方式由分散、繁琐、无序向集中、简朴、有序的转变,有效规范了城区丧葬秩序。
三、坚持强化宣传、浓厚意识,着力培育殡葬文明新风 破除陈规陋俗,转变丧葬观念是殡葬改革的关键。在工作中,我们坚持以倡导殡葬新风为着力点,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文明、节俭、环保的殡葬风尚。一是注重宣传教育。近年来,我区每年都组织开展以“改革丧葬习俗,推进绿色殡葬”为主题的“殡葬宣传月”活动,共印发《殡改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40多万份,出动宣传车60多台,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转变殡葬观念。同时,我们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建殡改信息员队伍,深入宣传殡改政策、上户做丧户思想工作,广大群众殡葬观念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自觉火化、自觉选择在农村公益性墓地安葬等观念已基本为群众所接受。二是依托基层力量。我们引导全区各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成员由当地支村两委干部、党员、组长及当地德高望重的老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做好当地婚丧喜庆活动的移风易俗工作。同时,各村(社区)将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要求逐步纳入村规民约,由村(居)民共同遵守,防止封建迷信、铺张浪费。三是倡导党员干部带头。我们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落实殡改政策、带头火化亲属遗体、带头拆除“活人墓”,对阻挠、破坏殡葬改革的人和事严格追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
殡葬改革关系千家成户,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虽然我区殡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区县的先进经验,努力促进望城殡葬事业迈上新的台阶,为推动“两型”社会和和谐湖南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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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有关内容,现就我科财政改革和量化考核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相结合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夏办发[20xx]19号和区政府下发的夏政[20xx]19号文件有关规定,一是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价格标准,对车辆实行以旧换新;二是对各单位新增资产经批准同意的,可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未经批准的,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
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我们为321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安装了《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软件》,财政部门安装了网络版,各行政事业单位安装了单位版,做到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面达到了100%,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对土地、房屋、计算机、车辆、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制作了图像卡片,各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等情况一目了然,动态监管体系已建立,实现了资产动态管理。
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
今年“非转经”占用费任务万元,已全额缴入金库;各单位资产有偿收入和资产处置收入缴入财政局国库科
设立的国有资产收益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基础性资产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省、市、区关于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各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根据区委办公室下发的 “19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通过拍卖公司进行了公开拍卖,并邀请了区电视台、区审计局、区纪委对拍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做到了资产处置公开、公平、公正;资产有偿使用审批实行单位先申报,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行;根据市财政局的安排,今年主要是资产清查,产权登记工作暂不进行。
1、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3、提倡厚养薄葬,弘扬精神美德!
4、保护土地资源,严禁乱建坟墓!
5、节约土地资源,提倡生态墓葬!
6、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
7、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用地,革除陋俗!
8、破除千年封建丧葬陋习,树立当代文明丧葬新风!
9、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10、禁止乱建坟墓,保护秀美山川!
11、禁止装棺再葬!
12、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13、节约土地,禁止乱埋乱葬。
14、推进绿色殡葬、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15、提倡骨灰植树、撒散,回归大自然。
16、建设绿色城乡,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17、倡导殡葬文明新风,维护文明城市形象
18、实行生态墓,造福子孙后代!
19、干扰殡葬改革,依法追究责任!
20、依法禁止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埋葬
21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22、推进殡葬改革,保护生态环境。
23、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24、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25、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26、推行殡葬改革,落实科学发展观。
27、殡葬改革,利民利国。
28、推进生态殡葬,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29、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同志们:
今年,是我县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关键的一年。为了确保完成年市政府下达的三年殡改总目标任务,月下旬,市政府在广宁召开了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要求全市,特别是四个落后的山区县要急起直追,加快步伐,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三年殡改目标任务,迎接省的考核,交好这份答卷。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主要是传达贯彻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议精神,部署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落实责任,加快步伐,急起直追,确保如期实现我县殡葬改革目标。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讲三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
年,省政府鉴于广东省遗体火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决定用三年时间赶上全国平均水平。因此,从年起,将全省范围内划为火葬区,把殡葬改革列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和发展与建设规划,逐级签订了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火化率、殡仪馆建设、领导机构、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清理乱葬坟墓和丧葬用品、革除丧葬陋习等七项考核内容,下达了三年的总目标任务,分步推进,三年算总帐。现在距省考核验收“算总帐”的时间仅仅还有四个月,时间很紧,而我县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全县广大的干部群众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分析现状,找出差距,狠下决心,采取措施,急起直追,跟上全省、全市殡改步伐。
市政府于月日在广宁县召开的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市长江海燕,市委、副市长黄平方,市直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四个山区县县长、各县市、区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市、区)长、民政局长参加了会议。江海燕市长、黄平方副市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黄平方副市长通报了全市殡改工作情况。全市殡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发展很不平衡,一些地方已实现遗体火化,一些地方火化率仍不足,特别指出了怀集县、封开县遗体火化率低的问题。为圆满完成省下达肇庆市的殡改工作任务,实现遗体火化的目标,黄副市长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明确目标,下定决心,要用铁手腕完成铁任务。加快殡仪馆建设速度,凡有建设殡仪馆任务而没有建立起来的县,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进度,尽快把殡仪馆建设好。同时,已实现遗体火化的地区,要巩固成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防止土葬回潮。要求从现在起,各地要在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以及实施遗体火化的基础上,加快镇级公益性骨灰楼(堂)的建设,并将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
市长江海燕在会上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殡葬改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号),依法办事,像抓计划生育工作那样抓殡改工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加快殡改设施建设,为实现殡改目标打好基础。二是抓住目标不放,鼓起干劲直追。省政府把殡改指标任务定为铁任务,三年算总帐,今年是最后一年,下达的火化任务必须无条件完成。特别是四个山区县,要以全市殡改大局为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快殡葬设施建设,从现在起要实现遗体火化,决不允许再拖后腿。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支持殡葬改革的模范。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推行殡葬改革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的良好氛围。端州、四会等地的火化率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那里的党员、领导干部去世后都实行遗体火化,为群众做出了榜样。四是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携手共同努力,全面推进殡改工作。民政、宣传、工商、国土、卫生、人事、公安、财政、税务、林业、环保、规划等有关部门,在殡改工作中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
县委县政府按照市的部署,结合本县实际,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实施遗体火化,决不拖全省、全市的后腿,态度十分明确,决心坚定不移,政策非常严肃,措施强硬有力,要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必须从“讲政治”、“三个代表”的高度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殡葬改革是党和国家一贯倡导的社会改革,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顺应改革开放形势发展的明智决策。中共中央早在五十年代就提出:婚嫁丧葬中的陋习要改革,封建迷信要破除。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把殡葬改革列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务院于一九九二年颁发了《殡葬管理条例》草案,一九九七年正式颁发了《殡葬管理条例》,把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纳入了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去管理。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大力推行火葬,推行少占或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节约土地和森林资源,保护中华民族的生存条件和生存环境,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二十年,广东经济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殡葬改革工作方面,却是十分落后,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江苏等省市,不仅火化率达到,而且初步实现了无坟化,不保留骨灰的新一轮殡葬改革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面对全国殡改工作的形势,省委省政府决心急起直追,尽快扭转广东省殡葬改革的落后面貌。这几年,省政府每年都下达殡改工作的专门文件,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反复强调推进殡改工作。欧广源副省长在年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省政府决定将全省划为火葬区,大力推行火葬,推行火葬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铁任务。欧广源副省长还代表省政府与全省个地级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某年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每年对殡葬管理目标进行考核。推行殡葬改革是党和国家关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决策。我们共产党员、国家干部、人民公仆要同党中
央以及上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这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所以,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推行殡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自己的责任,扎扎实实开展工作,支持、配合、推进我县的殡改工作。
二要从“三个代表”出发,认识殡葬改革是勤俭节约,丧事新办的需要,是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是利国利民、造福后代的一件大事。人类的丧葬行为,不仅反映着生者对死者的感情因素,而且反映着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程度。旧的丧葬习俗,重殓厚葬,打斋“做七”,披麻带孝,扬幡招魂,生者乞求死者亡灵的庇护,这不仅是封建迷信思想的表现,也严重浪费了人力物力。死了一个人,搞完这些陋习,一般要花元元,多的还要花上12万元。如果遗体火化,要求低一些的,只用元就解决了,开个遗体告别仪式,寄托大家的哀思,既文明又节约。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人类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科学技术和现代文明高速发展,在丧葬行为方面,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科学、文明、卫生的丧葬方式。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改革开放,建设高度现代化、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要求。共产党人是先进文化方向的代表,这就要求我们崇尚科学,革除陋习,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只有从这个高度认识殡改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够推进殡葬改革这场迷信和科学、封建与文明的革命。
同时,从经济建设的角度来看,推行殡葬改革,也有其十分重要的意义,殡葬改革是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我县人多地少,现有耕地万亩,人均亩,比年人均减少亩;现有林地万亩,人均亩,比年人均减少亩,土地逐年减少,形势十分严峻。我县目前每年死亡人左右,如果都土葬,按每人占地分面积计算,每年将有多亩土地变为坟墓,不用年,全县的土地就全部给死人占去了。此外,因土葬消耗木材加上因造穴人为毁林,以及因烧香拜山引发山火等情况,我县森林资源损失也十分严重,每年减少林木多立方米,因此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也不容忽视。从上述数字表明,土葬是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是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中华民族生存条件的丑恶现象。旧的丧葬陋习,不仅极大地浪费了人力和物力,而且也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污染生态环境,有些地方甚至为争“风水宝地”而引起械斗。推行殡葬改革,不仅可以节约土地,有利于经济建设的发展,还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稳定的环境。同时,实行丧事新办,不但为国家、集体和个人节省开支,而且人们不因办丧事而操心,可以集中精力搞好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由此可见,殡葬改革关系到千家万户,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一件大事。我们共产党人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推行殡葬改革,实施遗体%火化,节约耕地,保护资源,维护安定团结,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是人民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责无旁贷,必须全心全力地把这件事情办好。
二、正视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现状,充分认识殡葬改革的艰巨性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全市殡葬改革四会现场会议后,县委县政府把殡葬改革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按照省、市殡改工作部署,结合本县实际,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各级调整充实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县长毛荣楷任组长,县委副书记钱卓先任第一副组长,副县长谭志伦、程国强任副组长,县民政、文明办、国土、建设、城规、卫生、工商、林业、环保、广播电视等部门第一把手为成员,并在县民政局内设立办公室,由谭志伦副县长兼办公室主任,设立了宣传组、资料组、执法组、组织组、试点指导组等五个小组,处理日常工作。各镇(乡)也相
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加强了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力度。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和墙报(扳报)、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三是对棺木店、丧葬用品店进行专项清理。由县政府统一部署,民政、工商、林业、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县城区内棺木店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为实施遗体火化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殡仪馆建设。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怀集县殡仪馆建设领导小组,由谭志伦、程国强两位副县长分别任正、副组长,切实加强领导,加快进度。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殡仪馆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特别是殡仪馆建设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层级责任,有效地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去年7月县政府组织了县有关部门人员以及坳仔镇和渡头村干部群众代表共多人到江门、佛山、四会等地的殡仪馆进行了参观考察,借鉴他们的建设和管理经验,决定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殡仪馆。通过对外招商,去年月我县与香港万福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兴建和经营怀集万福山殡仪馆合同,计划总投资万元。今年开始,县委县政府落足力量,以殡仪馆建设为突破口,全力推动殡改工作。在经费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迎难而上,想尽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确保投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县政府已划拨资金多万元,完成了殡仪馆的规划设计、征地、迁坟、供电、供水等前期工作,各工程队已于5月9日正式进驻破土动工。五是加强殡改法规的建设。通过近一年的从上到下、由下而上反复征求意见、讨论和酝酿,县委、县政府在日前出台印发了《怀集县殡葬改革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和《怀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文件,同时,县还成立了“殡葬管理所”和“殡改执法监察大队”,加强了殡改法规建设和殡葬管理监管力度。
我县殡葬改革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为全县实施遗体火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殡葬改革工作与省市殡葬管理目标任务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年,全市9个县(市、区)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端州、鼎湖、高要、四会、德庆、大旺遗体火化率达以上,广宁、封开县火化率达以上,而我县遗体火化率只有,排第九位(倒数第一)。如果今年我们还停留在这个水平,不迎头赶上,采取强硬而有力的工作措施,急起直追,就会继续落后于形势,就会拖全省、全市的后腿,就会受到黄牌警告。
目前,距省、市政府下达的三年殡改总目标任务考核验收,仅仅还有四个月,时间紧迫,而任务尤其是火化率这个硬性指标我们仅完成,差距相当大。实施遗体火化,这是铁的任务,没有商量余地。要知道几千年的土葬旧俗一下子把它彻底变革,这确非易事!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对完成任务的艰巨性,对面临的困难要有足够的认识,要有足够的清醒和思想准备。当前,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要破除畏难情绪,树立攻坚破难,迎难而上,努力实现殡改目标的信心。人们说计划生育是天下第一难,殡葬改革是第二难。我看这是事实,甚至目前的殡葬改革比计划生育还要难。我县地处山区,地域广阔,人口分散,推进遗体火化难度很大,实现遗体火化目标难上加难。但是,我们不仅要敢于承认困难,又要正视困难,不畏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困难,迎难而上。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把计划生育列为国策,经过全党的努力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攻克了第一难,把人口出生率降了下来。就我县来说,计划生育工作也逐步打开了局面。开始逐步走上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所以,我们要坚信,殡葬改革这个第二难同样可以攻克。邻近的四会市、高要市、德庆县、封开县、广宁县等县(市)的地理环境和人们的思想观念跟我县差不多,特别是德庆、封开县也和我们一样未建起殡仪馆,他们都相继实施了遗体火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德庆县边远山区的古有镇(距肇庆有多公里),封开县的连都镇距广西梧州市更远,他们通过努力,都如期实现了遗体火化目标,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扬。他们的实践证明了,只要党政领导重视,殡改工作各种难题都会迎刃而解。人们常说,千难万难,“老大”出来就不难。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多人,不仅县直部委办局、二十一个镇(乡)的“老大”来了,而且乡镇副科以上的干部、县直部门单位股级以上干部都来了,只要大家积极自觉行动起来,没有理由解决不了这个天下第二难。我们应该牢记这一点,没有什么可以难倒共产党的,我们党是在艰难困苦中建立起来,在险阻、曲折的道路上发展起来的。站在人民群众最高利益的立场上,可以说,没有困难就没有共产党,解决困难是共产党的本色。今天要大家来,就是体现这一点,要求大家众志成城,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攻坚破难,迎难而上,努力实现殡改目标的信心。邻近县市区能做得到,我们没有理由做不到。
二是破除殡改工作依赖上级部门的思想,树立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观念。殡葬改革与计划生育一样,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生与死都涉及到千家万户,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有部分同志可能认为,殡葬改革是主管部门的事,与本部门无关。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殡改工作是政府行为,推行殡葬改革,既是有关职能主管部门的职责,也是其他有关部门、乡镇、村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要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大家一定要树立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观念,只有各级党政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只有像抓计划生育那样才能打好殡葬改革这一场硬仗。
三是破除认为怀集土地、林业资源充足,不必实行遗体火化的思想,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危机意识。我县土地总面积平方公里,在肇庆市9个县市、区中,区域最大,但我们的人口达多万人,也是全市最多,人均土地只有亩,比邻近的广宁县人均土地(亩)还少亩,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大家对这一点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坐井观天,盲目以为自己土地资源充足。要从发展的角度去认识如再不实行遗体火化,若干年后我们的子孙后代将无立足之地。要从维护我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积极支持遗体火化工作。
四是破除传统的“入土为安”思想,树立文明办丧新风。我县是个山区县,在一些地方“入土为安”的封建丧葬思想还比较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类发展已进入了新的千年,科学技术和现代文明高速发展,日新月异。肉体消亡,灵魂自灭,科学、文明、卫生的丧葬方式正成为时尚,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在这方面,党和国家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已带了好头,逝世后实行火化,并把骨灰撒向江河大海。我县很多干部群众也积极支持殡改工作,原任县政府县长谢平、参加过上甘岭战斗的特等伤残军人苏扶荣、原县机关事务局干部蔡作贤坳仔人以及近年在县光荣院去世的革命老人等都立下遗嘱,自觉实行了火化,为全县干部群众作出了好的榜样。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生死观,破除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思想、旧风俗、旧习惯,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实行遗体火化,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唯物主义丧葬新风。早几年,我们搞计划生育工作也是从改变老观念、旧习俗开始,困难很大,经过深入过细的工作和艰苦的努力,现在已初步变成了自觉的行动。殡改工作也一样,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决心大,工作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迎难而上,就一定能够做好,如期实现我县殡改目标。
三、全县人民立即动员起来,急起直追,坚决打好殡葬改革这场硬仗
根据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我县决定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全县从8月1日起实施遗体火化。目前我县殡改工作的势头是好的,四会现场会后,通过宣传报道,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不少党员、干部和群众,都从内心上支持和拥护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积极参与殡改工作。我县从8月1日起实行遗体火化是有基础、有条件的、是切实可行的。一是我们有国家的法令、政策,有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我们大可以放开手脚、理直气壮地大力推行殡葬改革。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和支持,并表示,在资金设备上给予支持。这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机遇,也是对我县殡葬改革的大力支持和鼓舞。二是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了组织领导。三是我县干部群众有着吃苦耐劳,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好作风,有一种讲政治、保证政令畅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四是我们有一套四会市、高要市、鼎湖区、德庆县、广宁县等殡葬改革的成功经验做法提供借鉴。五是实施殡改工作各方面工作我们已齐备,怀集县殡仪馆建设正密锣紧鼓进行。这些都为我们实现殡葬改革目标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我县是个山区大县,殡葬改革任务十分艰巨,时间非常紧迫。当前,我们必须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转变观念,移风易俗。
城乡居民是殡葬改革的主体,殡葬改革的目标最终是通过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来实现。要顺利推进殡葬改革,改变群众几千年来“入土为安”的丧葬陋习,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大殡改工作宣传力度,使殡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促使人们转变观念、移风易俗。宣传工作要从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各级领导要在各种场合宣传强调搞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清实行殡葬改革与两个文明建设的关系,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村委会要按照日前县委办、县府办印发的《关于张贴悬挂殡葬改革宣传标语的通知》要求,设立殡葬改革宣传专栏,在城镇、圩镇、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永久性宣传横额,通过办专栏、贴标语,广泛宣传有关殡葬管理政策规定,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殡葬改革,形成声势,为实施遗体火化大造舆论。()工、青、妇等社群团体,要向全县广大共青团员、工会会员、广大妇女发出响应支持殡葬改革倡仪书,可以组织共青团员大游行、妇女大游行、学生大游行,营造巨大的舆论声势;教育部门可印发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使殡葬宣传深入千家万户,深入到全县每个角落。()县、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好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座谈会。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人事局要组织召开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以及党员代表座谈会;县民政部门要召开好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座谈会、岁以上老人代表座谈会、敬老院和光荣院老人座谈会;各级人大机关和县政协机关要组织召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座谈会;各乡镇也要参照以上做法召开好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座谈会,统一思想认识,并签订支持殡葬改革保证书。()要出动宣传车深入各乡镇、各村寨巡回宣传殡改工作,同时发挥媒体作用,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大张旗鼓报道殡葬改革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和事予以“曝光”。总之,殡改宣传工作要做到街头有横额标语、墙上有板报专栏、广播电视有声音影像、村头路口有宣传标志、手上有宣传资料,造就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使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深入人心,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实行殡葬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的良好氛围,使我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地积极地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各镇(乡)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一定要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保护土地资源和人类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各乡镇、各系统要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殡改工作,任组长,负总责。各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要设立监察小组和监察员,并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反映情况,及时处理。
二是建立层级目标责任制。各镇(乡)人民政府、各系统分别是本辖区、本单位殡葬管理的领导机关,各镇乡政府和各系统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单位殡葬改革第一责任人。全县上下要层层签订殡改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殡葬改革网络和奖惩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下堵住土葬源头。县将成立殡葬改革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每年年终考核小组根据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对各镇(乡)党委、政府,县直各系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凡火化率达标的,由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被考核的镇(乡)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县直各系统一把手和分管领导适当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被考核的镇(乡)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县直系统一把手和分管领导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受到黄牌警告的镇(乡)、县直系统要追究第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对三年考核不达标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被考核单位的第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行政警告,并通报全县。
三是建立殡改工作队伍。完善殡葬管理所,组建好殡葬执法监察队伍,负责管理全县殡改事务。各镇乡也要组织殡改执法监察队,及时查处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杜绝乱埋乱葬和丧葬封建迷信活动,为殡改工作扫清障碍。
四是要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支持殡改工作,带头移风易俗。今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去世后,不火葬的,除责令其起尸火化、罚款外,医药费由丧主自己负责,所在单位不得向其亲属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享受国家定补定恤的优抚对象去世后,不按规定进行火葬的也不能向其家属发放半年定恤定补及丧葬费。
五是落实好《怀集县殡葬改革实施办法》等法规和各项规章,把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纳入依法治丧、依法管理的轨道。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土葬、搞封建迷信活动和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造谣惑众,诈骗钱财以及破坏殡葬改革,围攻、谩骂、殴打殡改工作人员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打击,特别是对违章土葬又拒不起尸火化的,决不姑息,要采取果断的措施,强制执行,予以“曝光”,一切费用由丧主负责,并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触及刑律的,要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从严惩处。
(三)加快殡仪设施建设步伐。巩固遗体火化成果。
加快殡仪设施建设是做好殡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基础,现在我县境内的遗体是运至四会、广宁殡仪馆火化。如果殡仪馆的硬件建设跟不上就会制约着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发展,因此,加快殡仪馆设施硬件建设是关键、是基础。市政府要求我县想方设法,克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把殡仪馆建起来。我县财政虽然比较困难,但是最难也要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无论如何要在今年月底前建好县殡仪馆主体工程,月1日起正式投入使用,并在今年月底前配套完善好各项设施。此外,还要加快殡葬管理队伍的培训工作,培育一支懂技术、有文化、依法办事的高素质的殡葬管理和服务队伍。
(四)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殡葬改革是政府行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一、两个部门是难以完成的,需要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全社会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搞好。因此,我们要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搞好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民政部门作为殡改的职能部门,要主动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殡改的发展规划,抓好殡葬改革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对殡葬事业单位的领导;公安、工商部门要配合做好迷信丧葬用品生产、经营的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和取缔棺木店、地下仵工队;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院的管理,严禁把在医院死亡人员的遗体偷运出去搞土葬;国土、规划部门要做好殡仪馆、公墓园建设用地的规划安排,特别是要把乡镇级骨灰楼(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节约土地,制止乱埋乱葬;林业部门要制止毁林造坟行为,对毁林造坟者,要坚决予以查处;财政部门要安排适当资金,支持殡葬事业的发展;文明办要把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列入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村、文明户的条件,大力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其他部门和各单位的职责任务,在此不一一罗列,总之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号入座,并清楚自己的责任,属自己责任所在的,一定要做好,属自己的人要管好,不要互相推诿扯皮,同时还要协助抓好挂钩乡镇的殡葬改革工作,要象搞计生工作那样,在人、财、物、车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县下达的殡改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只有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从各方面堵住土葬源头,才能确保遗体火化的顺利进行。
同志们,推进殡葬改革,实行遗体火化,是破除封建陋习,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大举措;是节约土地,保护人类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为人民群众办的一件大实事大好事;是我县万人民敢于与几千年封建习俗作彻底决裂的一项伟大壮举。这一举措是合符民心,顺乎民意的,县委县政府相信,只要我们团结一致,上下共同努力,采取强硬措施,狠抓落实,遗体火化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希望大家回去后迅速行动起来,急起直追,加快步伐,加大工作力度,用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的心肠,去完成铁的任务,为实现我县殡葬改革管理目标,推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同志们:
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为推进这项工作,xxxx年和xxxx年,曾分别组织参观了密水街道南关社区规范化公墓、井沟镇寨庄规范化公墓。今天会前,我们又参观了密水街道幸福村规范化公墓、城南烈士陵园墓地、镇社区规范化公墓,听取了情况介绍,看后、听后很受启发和鼓舞,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相互借鉴。
加快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是我市近几年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从xxxx年起,市委、市政府就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xxxx年,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任务,要求将这项工作与新农村建设、迁村并点、合村并点、土地复垦、集中居住区建设相结合,同步规划。xxxx年,民政部门提出了推行村居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的九条基本要求,在部分村居进行试点。xxxx年7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加强村居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文件下发后,民政部门加强了调度落实,截止目前,已有密水街道南关村和幸福村,井沟镇寨庄村、阚家镇谢家屯、镇社区建起了规范化公墓,38个村居上报了新建规范化公墓建设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去年5月,市委范书记亲自带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城东实地进行调研,提出了建设城东公墓的指导意见,今年又专门批复“党员群众建议搞好农村公墓建设”的来信,要求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今年3月1日,市长办公会把推进殡葬改革作为第一个议题进行研究,这足以说明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我们要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把这项工作抓出成效。
当前,我市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解决好集体公墓内无序安葬问题;二是解决好集体公墓外散埋乱葬问题;三是解决好使用棺材安葬、墓穴超标、墓碑超高问题;四是解决好部分村居无公墓和墓地已用完去世人员骨灰安葬难的问题。下面,就落实好当前公墓建设的这些任务,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把握好基本原则,落实好政策规定。去年7月份,通过对全市公墓进行普查,详细摸清了全市公墓建设的现状,我市共有村级公墓1084个,但“规划型”公墓只有14个,“规范化型”公墓仅有5个。另外,一直无墓地的村居41个,墓地已用完的村居26个。为改变公墓无序发展的现状,市政府明确了我市加强村级公墓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五条基本原则及九条基本要求。五条基本原则就是:①有集体公墓但布局杂乱的村居,要按标准就地规划改造,不能无序安葬;②墓地已用完的村居,要按规范化公墓的标准扩建、改建公墓或建骨灰堂;③一直没有公墓的村居,要建设规范化公墓或骨灰堂,并制定方案,将零散坟头有计划地迁入新建公墓或骨灰堂中;④有骨灰堂但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村居,不再规划开发建设新的公墓,要改建或扩建骨灰堂;⑤新建规范化公墓的村居,可以采取村居自建、多村居联建、社区所辖村居合建,也可以建镇级公益性公墓。按照这五条基本原则改建、扩建或新建公墓,必须根据市政府规定的九条基本要求和《xxxx年度市镇街区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标准要求去实施,所建公墓要“有规划、有硬化、有绿化、无坟头、卧碑化”。要参照镇社区公墓卧碑区的做法,推广使用卧碑。规范化公墓建成后,所有去世人员一律不得在规范化公墓内散埋乱葬。对占地大、影响规划的原坟头,要迁入到新建的公墓中。对这些文件规定和要求,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二要搞好示范引导,以点带面促进公墓建设。今年,市政府提出了“镇街区新建规范化公墓的数量不少于村居数量的5%和村居数量少的镇街区不少于3处”的要求,力争年内建成55处村级规范化公墓。各镇街区要按照这一目标要求,抓紧确定建设规范化公墓的村居,制定好方案,按公墓规范化建设要求,尽快开工建设,要通过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公墓规范化建设。为保证工作成效,市政府决定对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工作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刚才,我代表市政府与各镇街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镇街区要按照责任书的要求,不折不扣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奖补验收合格的规范化公墓,新建的公墓每处最高可奖励12万元,而且市里还专门制定了《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意见》,明确了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标准、资金奖补依据和数额、检查验收方法步骤等内容,各镇街区要按标准要求,尽快开工建设,积极争取这笔资金。
三要尽快解决好无墓地和墓地已用完村居去世人员的骨灰安葬问题。从去年12月1日开始,我市实施了惠民殡葬免除政策,并明确了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四个条件,即:“对不在集体公墓内安葬、使用棺材安葬、墓穴超标、出喇叭架子殡”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不予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这四个条件之一就是:“不在集体公墓内安葬的”不予免除,如果村居无墓地,就会导致乱埋乱葬,从而致使丧户享受不到惠民殡葬免除政策。为解决无墓地和墓地已用完村居的安葬问题,去年已经明确提出:对无墓地和墓地已用完的村居,要在全市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之前,解决好安葬难的问题,并向相关镇街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但截止目前,仍有67个村居无墓地或墓地已用完,这67个村居必须在6月30日前建起“有规划型”公墓,新建的公墓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列入考核奖补指标。对6月30日后仍无集体墓地解决去世人员骨灰安葬的,应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所在镇街区协调所在村居负担。对此,相关镇街区要会同67个村居,认真研究破解办法,能在清明节前解决的,要尽量抓住清明节前的有利时机,解决好无墓地安葬问题。清明节前确实解决不了的,也不能拖到6月30日之后,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维护好群众享受惠民殡葬的权益。
四要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为契机,推进殡葬管理和公墓规范化建设。我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最高可达1180元,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市政府提出了“四不免除”的规定,目的是为了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与促进殡葬管理相结合,实现落实免除政策与制度约束的有效对接,维护惠民资金的严肃性,以此倡导文明殡葬的正能量。大家可以想一想,市财政每年拿出上千万元资金,惠及人民群众,如果丧事活动中仍然出现使用棺材安葬、在集体公墓外散埋乱葬、大操大办等自我加重负担和违反殡葬法规政策的行为,惠民殡葬免除政策就会失去意义,这不仅违背了殡葬改革的初衷,也违背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大家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各镇街区要在认真审核的同时,还要对所辖村居提出严格要求,由村居对“四不免除”把好关,不能因宽严不平造成攀比,引发问题。要向村居干部讲清道理,要求他们按规定搞好监督和公示,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管理的各项规定。
五要加快城东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对城东公墓进行规划建设,是治理城区零散墓地发展状况的现实需要,是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现实需要,对这项工作,市委范书记非常重视,民政部门会同朝阳街道、规划、国土部门多次进行座谈研究,3月1日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对城东公墓建设专门作为一个议题进行了研究。目前,民政部门按照公墓规范化建设的理念,设计出了《城东规范化公墓规划建设平面图》,报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朝阳街道要尽快组织开工建设,相关部门要搞好配合,争取今年入冬前,建成第一期墓地,为城区村居零散墓地搬迁创造条件。
六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殡葬队伍管理。在基层,城乡居民办理丧事多是依托白事理事会组织,这类组织大都年龄老化,接受新事物慢,组织松散,处理丧事习惯用旧观念、旧习俗,有的甚至参与中介活动,从中牟利,误导群众消费。为此,我市于xxxx年在全市960个村居,按照有文化、有能力、有专业知识、热爱殡葬事业的条件标准,选聘了960名治丧主任和1530名理丧员,赋予了他们殡葬管理的职责和义务,通过逐批培训后,分别向他们颁发《聘书》和《培训证书》,持证上岗,领办白事理事会,具体负责和操办丧事活动。作为丧事活动的组织者和操办者,治丧主任和理丧员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殡葬活动是否文明,关键在治丧主任和理丧员;村居殡葬风俗好不好,关键是治丧主任和理丧员能否发挥正能量。搞好这支基层治丧队伍的管理,就是抓住了治理殡葬陋习的源头和根本。因此,各镇街区要重视村居治丧主任和理丧员的选聘和培训,对已经取得聘书的治丧主任和取得培训证书的理丧员,要督导他们带头宣传加强村级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敢于制止使用棺材安葬、乱埋乱葬等殡葬陋习,严格遵守殡葬管理规定,尽职尽责、文明理丧,为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顺利进行把住前沿关口;对于去年还没有组织治丧主任和理丧员统一培训的镇街区,要尽快组织起来,进行殡葬法规政策和文明殡葬礼仪知识的培训;对于不经培训从事理丧活动的,要制止他们的行为;对于已经取得培训证书但又不执行殡葬管理规定、诱导参与丧事大操大办活动的,要收回证书、制止他们的活动,选择那些文明正气、办事公道的人来承办,真正发挥好引领文明殡葬的作用。
七要加强领导,确保完成规范化公墓建设任务。各镇街区要抓紧组建工作班子,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研究推进措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好《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公益惠民殡葬政策,让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从今天开始,各镇街区要每半月一次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报告规范化公墓建设进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和市民政局,要加大督查力度,每月一次通报情况。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认真帮助解决公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通力协作,切实把我市公益性公墓规范好、建设好,以此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中共※※市※※区委办公室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直机关各单位:
《※※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
中共※※市※※区委办公室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12月8日
※※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市殡葬管理办法》以及《※※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积极落实殡葬改革各项措施,改革土葬,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建立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办发??19号文件精神明确我区殡葬改革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全面推行殡葬改革。改革土葬,推行火葬。二是着力提高火化率。从起,全区每年火化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至,全区火化区火化率要达到100%。三是开展专项治理。要组织对沿铁路、国(省)道、主要河流两侧和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三沿六区”)的乱葬
坟墓开展专项治理,基本实现“三沿六区”无坟化,到20底以前全区治理率达到90%以上。四是加强对骨灰的管理。杜绝火化区内骨灰装棺二次葬的现象,有计划地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经营性公墓的经营活动,坚决制止违规建设、经营公墓的行为。五是深化殡葬礼仪改革。引导群众采取科学、文明、节俭的悼念仪式,操办丧事和少占地或不占地或不占地的骨灰安葬形式。
三、工作措施
(一)实行区域管理,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全面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有步骤地推进火葬,把全区划分为强制火化区与推行火化区。强制火化区为※※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所辖各居委会社区。推行火化区为不含上述地区的本区其它全部区域。强制火化区内人员死亡全面实行火葬;推行火化区内公职人员死亡全面实行火葬,其它人员死亡提倡和逐步推行火葬。
(二)落实殡葬法规,全面执行火化政策。从月20日零时起,全区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市驻娄星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强制火化区域内的非农居民;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光荣院老人、外来死亡人员和非正常死亡人员;社会无名无主尸体及在各城区医疗机
构死亡的人员;非强制火化区内的公民在强制火化区内死亡的人员一律实行遗体火化。
(三)规范丧葬行为,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对应火化死亡人员实行土葬或火化后将骨灰装棺土葬、将遗体偷运至推行火化区或外县市治丧和土葬,以及在强制火化区内搭设灵堂灵棚治丧,在接运遗体或出殡沿途抛撒冥币、纸钱、燃放鞭炮、打响铳,将遗体、骨灰抬棺游街,大型车队送葬游街等行为,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四)各单位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搞好殡葬管理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坚持单位部门负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完善齐抓共管,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开展好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殡葬改革工作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所属范围内的家属死亡后,其火葬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配合,督促死者家属将死者遗体火化;单位已改制或撤销的及火葬区域内的居民死亡后,由当地乡镇、办事处及村、(居)委会负责。
(五)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全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政府关于推行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娄星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
1.以区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布《关于推行殡葬改革的通告》,张贴至全区各单位机关院落及居民集中居住区(由各单位、村(居)委会具体负责)。
2.各单位、社区居委会门口必须悬挂宣传横幅1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不能少于10条(宣传内容由殡葬管理办提供,具体工作由各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负责)。
3.区殡葬管理办公室组织宣传车到城区及全区主要公共场所、村、(居)委会巡回宣传,并散发宣传资料(由区殡葬管理办负责)。
4.将殡葬改革工作重要宣传资料及主要领导专题讲话精神,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进行宣传报道(由区委宣传部和广播电视局负责)。
5.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电视台、报纸、广播、墙报、标语开展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殡葬文明新风,教育改变人民群众陈旧殡葬观念。
四、组织领导
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 区委书记
组 长:※※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殡葬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推动以惠民殡葬、公益殡葬、绿色殡葬和人文殡葬为主要内涵的现代殡葬事业发展,破除殡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殡葬集中整治活动。为保证集中整治活动有序开展,根据《**市殡葬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倡导先进殡葬文化、推行现代生态殡葬”为目标,以“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为主线,以转变传统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习、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整治“三沿六区”乱葬乱埋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建设生态临泽中的重
社区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社区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六)
关于贯彻落实殡葬制度改革和
新型社区建设的报告
市委: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督查通知》(周督查[2012]3号)要求,现将川汇区贯彻落实殡葬制度改革和新型社区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殡葬改革工作
在元月30号市委召开市级领导干部会议上,市委书记徐光对殡葬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川汇区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总结全区殡葬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殡葬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加快推进殡葬改革步伐,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摸底排查工作。针对一些远郊地区,偷埋乱葬、二次装棺土葬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我们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办对本辖区内的偷埋乱葬、以罚代葬、以贿代化、二次装棺土葬、棺木市场等殡葬违法违规行为正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并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通过全面摸底,为下一步的查处,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为推进殡葬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提高全民的殡葬改革意识,持续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力
度,通过出动殡葬宣传车、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等宣传途径,广泛地开展宣传,切实把有关政策法规向广大群众讲清、讲明、讲透,不断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现代文明殡葬新观念,使殡葬改革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群众实现殡葬改革的自觉性。
三是健全殡葬工作制度,落实惠民政策。我区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乡(办)目标责任书,与各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根据火化人数,对乡(办)进行量化考核,为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夯实了责任,奠定了基础。为了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我们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了免收火化费用的优惠政策,维护了特殊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有力促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收入,积极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强化目标管理,加大督查力度,落实奖惩措施,确保殡葬改革落到实处。
二、关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按照市委市级领导干部会议安排部署,我们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及时召开层层会议,分析形势,把握区情,引导大家认清川汇区自身的条件和优势。区 四个班子和各乡办普遍认识到,全区82万总人口中,城镇人口50万,城镇化率达61%,有利于实现城镇带动新型社区建设。另一方面,川汇区土地升值空间越来越大,有利于
我们推动新型社区建设。全区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50平方公里,到,中心城区面积将扩大1倍。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无论是建成区的城中村还是规划区内的近郊村,都可以利用土地资源加快新型社区建设,做好此项工作我们信心较足,决心较大。
二是充分论证,科学规划。为更好地推进新型社区建设工作,我们抽调专门人员组成6个工作组深入各乡办座谈调查,征求意见,聘请专家科学论证,制定了详细的建设规划。决定把建成区23个城中村合并规划为10个大型社区,把规划区内52个近郊村合并规划为16个新型农村社区。
在新型社区建设方面,由于中心城区土地资源有限,为更好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我们制定了城中村和近郊村新型社区的建设标准:对于城中村,新型社区建设一律建成高层建筑;对于近郊村,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相结合,原则上以高层建筑为主。
在资金方面,采取市场运作模式,自行解决。由于川汇区城中村和近郊村区位条件和商业基础较好,土地开发升值空间大,我们将采取市场运作模式,集中建设住宅小区,土地出让后的土地收益部分用于安置房建设,然后用产权调换1:1的方式进行安置,既让农民住上了新楼房,又确保了农民在入住新居时不增加负担。
社区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社区殡葬改革实施方案(七)
保山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保山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
殡葬改革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为加强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殡葬改革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完善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制定以下工作职责:
1、宣传、文化、教育、新闻传媒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部门,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依托村委会、社区,紧紧围绕《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精神,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声势,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采取经常性、灵活性、多样性的形式,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宣传在殡葬改革中涌现出来的
先进典型,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方式。同时,提倡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的社会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理解殡葬改革法规和政策措施,认清旧的、落后的丧葬陋俗的危害,积极支持殡葬改革工作,使殡葬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政策,耳濡目染,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将殡葬改革与文明单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十星级文明”的评比结合起来,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地抵制封建迷信和腐朽思想的影响,转变观念,移风易俗,革除传统的丧葬陋习,接受现代文明的丧葬方式。
2、组织、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国家公职人员在殡葬改革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对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监??34号)要求,给予严肃处理。
3、民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殡葬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殡仪馆建设要遵循“环境园林化、设施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的要求,搞好殡仪馆的绿化、美化工作,不断提高殡仪服务水平。要积极利用现代高新科技技术、信息技术,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增加殡仪服务科技含量,提高殡仪服务层次。要加强殡葬职工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和殡葬法律法规教育,使广大殡葬职工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丧属”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逐步培养一支技术精、业务强、作风正,具
有敬业精神和开拓精神的殡葬职工队伍,为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坚决取缔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活动;在政府划定的火化区内,严格禁止和打击制作、销售棺材和土葬使用的石材等丧葬用品行为。
5、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林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土地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和《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第44号令)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大保护土地资源、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的力度,坚决制止乱埋乱葬。从现在开始,严格禁止出售国家、集体和个人承包的山林土地,作为乱埋乱葬的土葬用地,对私自出售山林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从严惩处;从源头上制止乱埋乱葬,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火化率的提高提供有力的保障。
要按照《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规范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用地的审批手续管理。
6、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尤其是火葬设施、公墓、骨灰寄存室(堂、楼、馆)建设等殡葬改革基础设施的建设,既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又要有前瞻性,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并列入城乡基本建设规划;严格检查监督殡葬收费的项目和
标准。
7、财政部门要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殡葬事业所需经费列入当地的财政预算,为殡葬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对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式工作人员死亡后,丧属无火化证的,不得发放丧葬费、抚恤费、遗属定期补助费,但允许土葬的除外。
8、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骗取财物、暴力阻挠殡葬执法的行为。
9、交通部门要按照规定,严厉打击利用民用车辆非法营运遗体的单位和个人。
10、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患传染病死亡的,其遗体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止法》及有关规定,及时通知殡仪馆对遗体进行火化处理。
1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所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属无火化证的,不得发放丧葬费、抚恤费、遗属定期补助费,但允许土葬的除外。
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把殡葬改革的任务措施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形成党政主导、
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殡葬管理体系,不断开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
二○○七年 月 日
娄星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娄底市殡葬管理办法》以及《娄星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以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积极落实殡葬改革各项措施,改革土葬,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建立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娄办发19号文件精神明确我区殡葬改革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全面推行殡葬改革。改革土葬,推行火葬。二是着力提高火化率。从起,全区每年火化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至,全区火化区火化率要达到100%。三是开展专项治理。要组织对沿铁路、国(省)道、主要河流两侧和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三沿六区”)的乱葬坟墓开展专项治理,基本实现“三沿六区”无坟化,到20底以前全区治理率达到90%以上。四是加强对骨灰的管理。杜绝火化区内骨灰装棺二次葬的现象,有划地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经营性公墓的经营活动,坚决制止违规建设、经营公墓的行为。五是深化殡葬礼仪改革。引导群众采取科学、文明、节俭的悼念仪式,少占地或不占地的骨灰安葬形式。
三、工作措施
(一)实行区域管理,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全面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有步骤地推进火葬,把全区划分为强制火化区与推行火化区。强制火化区为乐坪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花山街道办事处、大科街道办事处、黄泥塘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居委会社区。推行火化区为不含上述地区的本区其它全部区域。强制火化区内人员死亡全面实行火葬;推行火化区内公职人员死亡全面实行火葬,其它人员死亡提倡和逐步推行火葬。
(二)落实殡葬法规,全面执行火化政策。从12月20日零时起,全区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市驻娄星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强制火化区域内的非农居民;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光荣院老人、外来死亡人员和非正常死亡人员;社会无名无主尸体及在城区各医疗机构死亡的人员;非强制火化区内的公民在强制火化区内死亡的人员一律实行遗体火化。
(三)规范丧葬行为,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对应火化死亡人员实行土葬或火化后将骨灰装棺土葬、将遗体偷运至推行火化区或外县市治丧和土葬,以及在强制火化区内搭设灵堂灵棚治丧,
在接运遗体或出殡沿途抛撒冥币、纸钱、燃放鞭炮、打响铳,将遗体、骨灰抬棺游街,大型车队送葬游街等行为,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四)各单位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搞好殡葬管理工作。按照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坚持单位部门负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完善齐抓共管,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开展好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殡葬改革工作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所属范围内的家属死亡后,其火葬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配合,督促死者家属将死者遗体火化;单位已改制或撤销的及火葬区域内的居民死亡后,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负责。
(五)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全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政府关于推行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娄星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
社区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社区殡葬改革实施方案(三)
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丧事新风,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根据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省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据,以改革传统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俗、全面推行火化、建设公益性公墓和“三沿五区”整治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实现水土资源的集约使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升级,促进精神文明及“和谐**、生态**”建设。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我县殡葬改革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一)强势推进,努力提高火化率,确保**年**月**日起全县境内死亡人员100%火化(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少数民族除外)。
(二)年内完成**个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任务,其中:**镇2个,其他乡镇各1个。
(三)对公路沿线、河道沿线、县城面山分水岭沿线内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开发区(以下简称“三沿五区”)视野可见范围内的坟墓(国家批准
保护的坟墓除外)进行整治和绿化,实现“见树不见墓”的目标。
(四)依法清理整治丧葬用品市场和乱埋乱葬行为,杜绝公墓外出现新增坟墓。
三、组织保障及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调整充实**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所有单位主要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任成员,统一领导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决定改革原则、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工作规程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各乡镇要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建立目标责任制,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将殡葬改革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及时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及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员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实行分工负责制,县领导包干乡镇,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干村(居)民委员会,层层分解任务,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
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列为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和主要领导督办事项,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加强督办,实行月通报、季问责。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目标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处理。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深入各乡镇进行殡葬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殡葬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具体措施
1.划定火化区。**县**个乡镇**个村(居)委会辖区全部划定为火化区,辖区内人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除外)。
2.把每年4月定为“殡葬改革宣传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在全县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条例》和市政府《通告》、《**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引导群众改变陈旧的丧葬观念,提倡现代文明丧葬理念,为殡葬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建立死亡人口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的殡葬管理员每天向乡镇民政办报告辖区内人口死亡情况,乡镇民政办汇总
后,正常工作日下午5:00前,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节假日有人员死亡的可直接用电话报告,同时将死亡人口的火化情况一并上报。各单位若出现本单位人员(含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的,须在24小时内按规定统计上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下设乡镇站所的有关情况,统一由乡镇负责统计上报。如因迟报、漏报或不报,造成死亡人口不能执行火化的,严厉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4.对具有本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城镇低保对象死亡人口实行火化并进公墓安葬的,每具遗体补助火化费**元(含遗体的火化、运输和包扎补助费用),火化补助费领取的方式由丧属凭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到民政部门领取,火化后并进公墓安葬的,一次性发给火化补助费**元;骨灰寄存暂未安葬的先发给**元的补助,待葬入公墓后再发给**元的补助。各乡镇可视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火化补助。
5.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坚持土葬的(含火化后又装棺土葬),强行起棺火化,并不再核发丧属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
6.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凡出现土葬的,该单位已被评为文明单位的取消其称号,并在五年内不得参评文明单位,凡出现1例,对单位处予3万元的罚款,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处予5000元的罚款,并取消该单位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对阻碍殡葬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全县各级各部门公职人员在实行火葬、节俭办丧事方面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凡属直系亲属亡故,未按殡葬改革要求进行火化的一律给予问责处理。同时,按照《**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进行查处。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尸体的处理,一般死亡三天后不处理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联合殡葬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强行火化,费用由丧属承担。对无理取闹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规处理。
9.杜绝遗体土葬和二次装棺土葬。不实行火化而擅自将遗体进行土葬的,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起尸火化。火化后又装棺土葬的,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迁移到公益性公墓安葬。
10.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及本县辖区内的民营医疗机构,要加大对太平间遗体的管理工作,所有遗体必须直接送火化场,县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要通力协作,防止偷抢遗体事件的发生。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土葬提供交通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对非法土葬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拉运尸体。如发现动用交通工具搞非法土葬的,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责令将遗体直接送火化场,由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员给予处罚。
12.农村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
2011年社区殡葬工作计划
为了深入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殡葬管理条例》、《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核心,切实把殡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开创殡葬改革新局面,狠抓落实,使殡葬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机构。社区成立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健全殡葬管理服务网络。由辖区单位、居民小组长、楼栋长、民宗统战干事、各包片干部担任殡改信息员,积极开展殡葬改革活动。
三、积极开展经常性殡葬改革宣传教育活动,要做到宣传资料入户,社区制作一块宣传栏(窗),并配合管委会民政办组织搞好5月13—15日,5月16—25日的宣传日活动。
四、攻克难点,重点解决“两个问题”,做到“一个确保”。一是要解决居民区搭棚治丧问题;二是要解决城市规划区内乱葬坟和建造豪华墓、永固性墓问题。确保汉族同志的遗体火化率100%。
五、积极配合管委会民政办及时协调解决殡葬工作出现的问题和情况。
六、搞好死亡统计工作,信息员要每季度按时上报殡葬信息表,做到不漏报、重报。
七、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2011年1月 。
★ 殡葬职工年终总结
★ 殡葬个人工作计划
★ 殡葬安全检查材料
★ 文明殡葬的倡议书
★ 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