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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向大家作以简要汇报:
11月,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县。在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财政、卫生、民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40多天时间里,完成了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动员和资金筹集等大量工作,试点工作于元月1日顺利启动,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400184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85.3%。截至12月31日,已为67088名参合患者报销医药费用7472473.66元,其中住院报销14956人,报销金额6483845.44元,人均报销433.52元。目前,全县已有20人报销万元以上,6人报销最高限额1.5万元,104人获报销5000元以上,419人获报销元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有病不看、小病抗、大病拖的现象有所改善,农民生病后的住院治疗意识明显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有利地推动了农村小康社会进程。
总体来看,我县的合疗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可以用4句话来概括。一是群众的实惠。参加合疗的患者除了可以按规定报销一部分医药费用外,35个单病种限价包干和县合管办的有效监管,防止了乱收费、乱检查、乱用药等损害患者利益现象的发生,降低了患者的就诊费用,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的问题。二是医院增收入。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带动了我县农民群众的医疗消费,全县各医疗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的住院病人,均较去年有明显增加。三是政府提威信。实施合疗初期,部分群众对政府的做法有怀疑,但合疗启动后,当初没有参加的合疗的个别群众看到政府真是说到做到,从而改变了他们对政府的看法,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四是试点出经验。我县的试点经验和做法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今年4月,省上在我县召开了研讨会,全国两期农村合作医疗培训班的专家和200多名学员到我县参观学习,湖北、江苏等10余省市60多个区县到我县学习经验。陕西省电视台、陕西日报和西安电视台等10余家新闻媒体先后对我县合疗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报道。9月、11月,我县试点工作经验分别在全国和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和介绍。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高度重视,扎实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县委、县政府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十分重视,把建立农村合疗制度列为全县的重点工作和本届班子为农民群众办的实事、好事之一。试点前,组织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乡镇和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先后赴湖北省长阳县、我省镇安县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并从卫生、统计部门抽调60多人对全县医疗机构近三年来的65000多名住院患者和21个村堡的群众进行了调查,形成了基线调查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了初步方案。同时,县委、县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合管委各成员单位、医疗机构、镇村干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农民代表座谈会,充分征求各方对方案初稿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并报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审核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通过。月3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大规模的全县动员大会,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动员大会后,县四大班子领导带头深入村组,宣讲合疗政策,听取群众意见,解答群众疑问。在筹资阶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日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分管领导先后9次组织召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在政策宣传、资金筹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合疗工作顺利进行。
二、上下联动,方式多样,深入开展合疗政策宣传
为了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合疗制度,提高参合积极性,我们从提高农民群众思想认识入手,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精心组织编写宣传材料。我们精心组织编写了2万余字的宣传材料,详细介绍了农村合疗制度的内容、特点、意义、参加对象、参加形式、基金来源、管理方式、报销程序和比例、以及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等具体内容,并利用《金户视野》(报纸)专版印发15万份。同时,整理提炼出35条通俗易懂、概括性强、朗朗上口的合疗宣传标语下发到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和各部门。
二是开展万人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去年12月4日、5日,县委、县政府利用周末,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万人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县四大班子领导分组带领县、乡机关干部、中小学教师、医务工作者近万人,进入全县518个村,对农民群众进行了面对面的宣传。全县境内达到了车辆入村,人员、资料入户,标语上墙,横幅跨街,使每位群众在家能知道,出门能听到,抬头能看到,处处能见到合作医疗的宣传, “每天节约三分钱,合作医疗保一年”、“有病可报销,没病保平安”等宣传口号很快深入人心。
三是针对实际问题及时解疑释惑。针对部分农民思想上存在的“参合容易报销难”、“参加合疗既然采取农民自愿,县、乡工作人员为什么要反复动员,个别村干部动员别人,自己不积极”等问题,我们将农民关心的报销程序和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等31个具体问题,以知识问答的形式在县电视台和《金户视野》上进行解答,并统一制作了合疗相关政策及报销程序宣传栏,设立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醒目位置,消除了群众心中的疑虑。同时对个别存在问题较多的乡村,县领导和卫生部门的同志坚持到现场进行宣讲,并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和农民代表召开座谈会,面对面进行宣讲解答,解难释惑,打消了群众顾虑,激发了群众参合的积极性。
在新农合运行工作中,我们仍没有放松合疗的政策宣传。4月份在各乡镇集中开展了义诊、咨询、接受投诉的合疗宣传活动,躺群众工作在合疗实施中体会合疗的好处。国庆节前夕,我县又举办了“为民办实事合疗进万家”大型文艺晚会,以全县合疗工作中真实生动的事例为题材,精心编排了快板、小品、相声等文艺节目,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民群众提高了对合疗的认识,为合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统筹安排,夯实责任,认真做好筹资工作
为了推动新农合工作,在筹集资金初期,县政府首先对5100名特困户和“五保户”实行了医疗救助,帮助其交纳了参合自筹资金。另外,经过做工作,经济基础好的后寨村等8个村子,由村上为全体村民出资交纳了参合资金;东韩村等21个村子,对参合农民分别给予2―5元的补助。全县参合率由10%、20%迅速上涨,但在35%左右时,一些乡镇干部出现盲目乐观情绪,对困难和问题估计不足,导致收费工作进展缓慢、几乎停滞不前。对此,我们及时调查研究,剖析根源,采取措施予以推动。
(一)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我们将人口最多的甘亭镇、五竹乡和地处山区基础较差的涝峪、太平管委会确定为全县筹资工作的重点,乡、村干部利用早、午饭和晚上农民在家的有效工作时间,加班加点,进村入户反复动员宣传,上门收取资金。仅一周时间,这四个乡镇的农民参合率很快超过了70%以上。初步的成效增强了我们筹资的信心,也推动了全县的筹资进度。
(二)解剖麻雀,对症下药。县卫生局安排祖庵、涝店中心卫生院选取了成道宫、里贤2 个工作滞后的大村,逐户走访群众,倾听其参合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发现主要是政府公信力不够高,合疗政策宣传不很到位,部分村干部不太积极,怕合疗与商业保险一样报销难,等等。对此,我们边宣传边解决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3天后,这两个村参合率达到85%以上。我们及时将具体做法在全县推广,有力带动了整体工作。
(三)加强督查,及时通报。我们从县级医疗单位抽调32名骨干,进行培训后,组成16个联络督查小组,进驻全县16个乡镇,协助开展工作,督促落实合疗制度,解决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及时向县合管办反馈各乡镇工作进度情况,县电视台每3天公布1次各乡镇资金交纳进度,并报道筹资过程中好的做法,从而使全县形成了你追我赶的筹资局面。
(四)事实引导,整体推进。合疗启动当天,部分参合群众就开始受益,我们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宣传,使广大群众从中真切感到合疗的好处,消除了心中的疑虑,再次调动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极大的推动了筹资工作的进度。
四、强化管理,严格要求,确保合疗规范运行
元月15日,我县合疗个人资金收取结束后,我们即采取切实措施,扎实做好基金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促其规范运作,合理有效使用,从而取信于民,最大限度惠及群众。
(一)加强合疗基金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钱少、人多、事难办,一方面农民用到大病统筹的人均只有5元,却想把看病的问题都解决,另一方面,农民怀疑卫生部门既管钱又管医院,串通起来乱涨价、乱开药、乱检查,欺骗农民。对此,县合管委坚持“筹钱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见钱”的封闭管理方式,对基金严格做到专户储存,专财管理,专款专用,并定期将基金使用情况在县电视台和《金户视野》向社会公示,公开透明,让参合农民乃至全县各界及时清楚基金动态。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会上明确强调:合疗资金的正确使用,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谁如果在这上面出问题,将严惩不怠。
(二)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和报销“直通车”。为了体现便民利民,我县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经过科学测算,确定了与户县消费水平相适应的35种单病种定额费用,并明确了患者自付金额和定额补偿金额。县内住院属单病种的,患者入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定额补偿部分由合疗中心和各定点医院结算。同时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规定:参合农民凡在县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直接在住院医疗机构设立的合疗科报销,原则上手续齐全的当日出院当日现场报销,特殊情况需经县合疗中心同意,但不能超过三个工作日。家庭个人账户可在县内任一合法医疗机构门诊,凭合法医疗机构门诊票据,直接在本人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合疗科报销,只有经批准转入县外住院的,才在县合疗中心报销。推行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和报销“直通车”后,收费公开透明,患者知情权得到充分保证,简化了审批报销程序,遏制了医院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行为,有效控制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患者可以明明白白看病,真正体现了便民利民。
(三)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行为。试点工作启动后,我们按照《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县合管办严格入出院标准及审批程序,成立了医疗专家组,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临床检查、用药等实行全程监督。制定下发了《单病种入、出院标准》、《定点医疗机构违纪违规处罚办法》、《关于住院用药等问题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入、出院标准,对合疗患者的特殊检查、治疗和自费药品的使用,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自费药品费用超过比例时,必须向县合管办申报。
在具体审核过程中,县合管办严格掌握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凡定点医疗机构违纪违规一经发现,坚决扣除违规金额。对由医疗机构不合理的检查、用药、收费等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报销计算错误少付患者的合疗报销款,规定由医疗机构承担,县合管办安排人员逐一上门返还患者。经合疗中心审核,1―12月份共为全县1808名参合住院患者返还少付报销款及不合理费用84402.96元,其中全县最低返还款0.41元,最高返还款700元。严格的管理,有效杜绝了超范围检查和滥用药品等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保证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投诉查处机制。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有咨询必有答复、有投诉必有查处、有违规必有处罚的投诉制度,利用多种方式,接受群众投诉。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农民代表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设立乡镇监督小组18个,聘用村监督员518个。在县合管办开通2部专线电话,在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了26个意见箱,24小时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并向每位参合住院患者发放入院须知和征求意见表,对出院的部分参合患者进行走访,充分征求其意见。同时,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我们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对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截至12月底,县合管办共受理群众投诉18起,接受咨询22600余人次,均及时进行了答复、调查和处理,真正做到了有诉必查,一查到底,查有结果,使投诉查处制度落到了实处。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我县从建立公开透明公示制度入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县合管办按月将已报销参合患者的姓名、住院时间、住院地点、费用总额和报销金额在患者所在村子、辖区卫生院和就诊医院进行公布。并将基金使用和大额报销情况定期在县电视台和《金户视野》进行公示,使合疗工作公开透明化。4月1日和5月11日,县上先后组织召开了县人大代表座谈会和农民代表及部分出院参合患者座谈会,通报我县合作医疗制度第一季度运行情况,听取代表和群众对合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面对面答复群众的疑问。20余名县人大代表对前期运行情况表示充分肯定的同时,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充分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意见和建议。下半年,我们又两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情况,对代表、委员提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有效的促进了我县合疗工作的健康运转。
(六)切实加强合疗体系建设。一是健全合疗体系。我们从卫生系统中抽调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得力、高效、精干的合疗工作队伍。县合管办聘请原县中医院业务副院长、副主任医师宋伟前等学科带头人严把合疗报销中的病例审核关。各乡镇卫生院经上岗考试后择优确定58名合疗科工作人员,518名乡村医生经培训后具体负责各村的有关合疗工作,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网络,形成了上下贯通的合疗体系。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县上分别办了乡镇领导、医疗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县卫生局在对全县卫生系统进行合疗业务培训的同时,分片召开乡村医生培训会,分批将医疗机构合疗科经办人员抽调至县合疗中心进行为期一周的具体业务学习。三是严格内部管理。按照县合管委的要求,县合管办制定了合疗工作制度、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召开全县合疗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通报运行情况。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在追究医疗机构责任同时,还将对经办人员予以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我们共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的6名经办人员进行了经济处罚,撤换了屡次出现问题的2名经办人员,保证了合疗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转。
(七)及时完善管理制度。随着合疗工作的运行,根据群众投诉和运行中的存在问题,我县先后制定了《特殊检查及治疗审批制度》、《关于异常分娩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9个规范性文件,保证了合作医疗的健康运行。8月份,县合管委又对合疗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提高群众受益面。一是扩大合疗基本用药目录,改原来的甲类用药报销为甲乙类都报销;二是继续严格控制医疗机构药品费用,规定每月合疗出院患者药品费用不得超过总费用的45%;三是对自费药品的使用,必须由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科主任把关,接受合疗中心监督。
五、体会
(一)强化医疗监督,规范医疗行为是保障合疗顺利运行的关键。在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到位后,如何使有限的基金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关键是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监管,使其规范运作。我县通过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上升了,医疗机构的行为规范了,群众在医疗机构的消费放心了,参合的积极性提高了,今年的资金收取工作顺利了。
(二)精干、高效的合作医疗队伍是确保合作医疗取得实效的基础。新农合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较强,只有建立一支素质好、业务精、工作责任心强的合疗队伍,才能做到宣传到位、操作规范、准确审核、合理报销、运转正常。我县合疗工作由于选人、用人严格把关,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较高,其中县合疗经办中心有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2名,执业会计师1名,高素质的人员保证了全县合疗工作的顺利运行,医疗机构和群众也议论这次政府把人选对了。
(三)有诺必践是确保合作医疗真正取信受惠于民的根本。在合疗运行过程中,我们坚持说到做到,向农民群众的承诺,不折不扣全部落实,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合疗运行以来,我县县委、县政府、合疗办共收到群众赞扬合疗政策的牌匾、锦旗6面,感谢信60余封,大王中心卫生院十余名复明患者得到报销后,自发组织要敲锣打鼓给政府送感谢信。有两名受益群众得知县上要办合疗晚会要求在晚上上向县委、县政府送牌匾、锦旗,牌匾上“政府为民办实事,合疗农民得实惠”道出了群众的心声。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运行以来,整体运行良好,合疗制度受到了各级领导、医疗机构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我们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合疗资金收取工作顺利,全县在短短的20多天的时间,参合人员就接近了90%。目前,我县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的各项工作运行良好。
今年,我们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继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巩固合疗试点成效,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确保把这一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努力促进新农合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汇报
平罗县位于宁夏北部,总面积2251.6平方公里,全县辖7镇6乡,160个行政村,21个居委会,总人口29.8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1.9万人,有回、汉、蒙等15个民族,其中,回族人口8.96万人,占30.1%,是行政区划调整后石嘴山市所辖唯一的建制县。去年9月份,我县被确定为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近一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经过全县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努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截止8月底,全县13个乡镇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共有139175人,占全县农业人口66%;农民上缴合作医疗基金139万元,为3408名住院患者报销医疗费152万元,占享受合作医疗人数的2.45%;人均住院报销446元,合作医疗住院费用平均补偿金额占人均住院费用的2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好处,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这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任务重、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财政、卫生、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由主管副县长带队专门赴外地考察、学习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为确保合作医疗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运作,成立了平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核定编制7人,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县人民政府为管理中心投资22万元资金,配备了计算机、复印机、文件柜、桌椅等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抽调1-2名干部,负责本乡镇合作医疗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深入调查摸底,科学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为了制定与我县实际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我们组织人员分别对高庄乡、灵沙乡、城关镇、姚伏镇、黄渠桥镇5个乡镇的21个行政村,2637名农民至住院费用情况进行了基线调查。通过调查,全面掌握了农民住院人数、住院费用、疾病类型等情况,根据调查,研究制定了《平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交纳10元,中央财政补助10元,自治区财政和县财政补助10元,每人每年共筹资30元,其中,个人缴纳的10元中的5元用于建立个人家庭帐户,对合作医疗个人家庭帐户的5元,因人而宜,具体操作上规定可用于门诊治疗,也可用于购买药品,如未支出,全部结转滚存到下年度使用。个人家庭帐户中的另5元用于大病住院统筹。医疗费的补助标准:参保农民因病住院的医药费按规定标准报销,以300元为起付点,301至1000元,按20%的比例给予报销;以后每增加5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报销比例55%;一年内累计报销不超过4000元。科学合理的试点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行农村合作医疗,规范合作医疗管理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广泛宣传,确保农民自愿积极参加合作医疗。
为了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了解合作医疗的意义,消除他们的顾虑,促进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并通过设立宣传栏、板报,刷写标语,散发宣传单,编辑新闻专访等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政府分管副县长在平罗电视台发表了专题电视讲话,详尽介绍了推行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制作了专题宣传片8期,印发了《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6万份,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制作宣传栏或黑板报168期,刷写标语58条。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党和政府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在自愿的情况积极参加合作医疗。针对不少农户担心交钱兑付难,持观望等待态度。为了消除群众疑虑心理,我们特地于2月份在高庄乡进行了公开兑付,当场为2户农民兑付报销医疗费6000多元,让当地群众亲眼看到了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同时制作了专题片,在平罗电视台进行了播放,此举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引起了极大反响。
(四)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责任机制。
为了确保合作医疗的规范运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平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平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药品目录(试行)》、《平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平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和要求。使合作医疗工作管理有章程、用药目录有依据、就诊就医转诊转院有制度,为顺利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确保合作医疗制度落到实处,我县一是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对各乡镇两个文明工作考核之中,明确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二是建立了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队、队干部和党员包户的联系责任制;三是明确了卫生职能部门和各医疗机构的责任,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县属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与卫生局签订了责任状;卫生局机关实行领导管片,干部联系1-2个乡镇合作医疗的工作责任制。狠抓医疗卫生单位管理和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合作医疗在全县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四是建立健全了督查机制。县委、政府督查室、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到乡镇对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在全县给予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任务完成不理想的各乡镇提出了整改意见。有效地促进了该项工作在全县的平衡推进。
(五)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正常使用。
截止目前,我县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52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5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38万元,县财政配套92万元,农民上缴139万元。把这笔基金用好用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上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为此,我们制定了《平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运行暂行办法》,严格实行医院结算、中心审核、财政拨付、银行兑付、封闭运行,规范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县财政设立了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布基金使用情况,接受监督。同时,成立了由人大、政协、监察、审计等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的合作医疗监督小组,监督检查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各乡镇也成立了同时有农民代表参加的监督领导小组,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各乡镇定期将收缴农民的合作医疗基金、农民报销情况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公开透明。经县审计部门对全县合作医疗基金的专门审计,我县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运行做到了专款专用、规范操作、封闭运行,符合各项规定。
(六)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管理和服务。
推行合作医疗制度对于各医疗卫生单位是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是严峻的考验。为此,我们要求全县医疗卫生系统: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端正医德医风,克服生、冷、硬、推、拖的作风;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坚决克服“大包围”、“大轰炸”式的治疗现象,克服大处方、滥用药的现象。二是进一步严格药品市场管理工作。加强《药品管理法》的执法力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药市场和医疗单位。实行真正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保证广大患者用上优质、价廉的药品。三是充分发挥中医药疗效明显、价格低廉的优势,进一步巩固我县“全国中医先进县”成果,加强县乡医疗机构的`中医工作,充分利用中医中药治疗方法,为参保农民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医疗服务,满足农民需求。四是各乡镇卫生院为每位参加合作医疗的群众建立健康档案,主动深入到各村队为群众进行医疗预防保健咨询服务,不坐等上门,坐享其成。五是对合作医疗的定点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破坏合作医疗制度的单位,取消其合作医疗定点资格,对具备条件的医疗单位可申请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满足了合作医疗工作和农民群众的需求。
三、成效和体会
我县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
(一)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显著的社会效益,使各级组织和干部充分认识到了合作医疗试点的重要意义,认识到了合作医疗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确保农民身体健康,致富奔小康的有力保证,为农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通过发生在身边的许多事例,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好处,关心、支持乡镇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二)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通过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的按比例报销,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医疗费用负担,尤其是重病大病,作用十分明显。如:平罗县姚伏镇曙光村2队农民许桂英,由于患心肌梗塞在平罗县医院住院治疗,共花医药费8432元,合作医疗为她报销4000元,极大地减轻了她的医药费负担,许桂英一家一再表示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了她的命,也救了她全家。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患病的农民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避免了农民群众因住院造成的医疗过度消费,减少了合作医疗基金的流失和浪费。据统计,实施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全县农民住院平均费用比未开展合作医疗以前下降了500元,下降33%。
(三)实施合作医疗制度,激活了农民医疗需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全县医疗机构住院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800人,上升33%。农民群众逐步认识到了合作医疗的重要作用,对医疗需求越来越大,逐渐走出了“小病不治、大病硬抗”的认识误区,杜绝了“小病养成大病、大病造成死亡”现象的发生。
(四)政府重视、财政支持,保证了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正常开展。县委、政府切实将合作医疗作为民心工程,加强领导,从组织机构、经费、部门乡镇协调等各方面都给予了重点支持和保障。去年,县财政在“非典”防治、抗旱救灾、重点建设等多方面需要资金的情况下,优先安排了合作医疗配套经费92万元,保证了合作医疗兑付的正常运转。各乡镇把合作医疗工作作为乡镇年度重点工作狠抓落实,有力地配合了全县试点工作的全面铺开。
(五)科学制定方案确保了合作医疗的健康运行和群众的积极响应。
我县在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中,围绕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综合考虑了全县人口、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着眼长远,立足于全局,全方位、高起点的构划了合作医疗试点方案。在合作医疗试点过程中,我们坚持了群众自愿、大病住院统筹、兼顾公平、广泛覆盖、解决基本医疗的原则,集中了民智,体现了对贫困人口和弱势人群的照顾,从而为顺利实施合作医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农民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是很高。虽然经过我们的多方努力,但合作医疗参合率只有66%,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试点工作方案还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的作用发挥得不够。门诊治疗工作起步迟,影响了合作医疗参保率。
3、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化网络还没建成,合作医疗从业人员业务不够熟练。
4、定点医疗单位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
2、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合作医疗管理信息化网络建设。加大对合作医疗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力争让所有从业人员熟悉合作医疗的政策性文件、操作流程和办事规则,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严谨、服务周到的合作医疗从业队伍。
3、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管理。借国家对农村卫生建设加大投入的契机,积极争取卫生三项建设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乡镇卫生院的硬、软件设施,提高其服务功能,为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运行创造条件。
4、修正和调整现行方案:
一是合理建立家庭帐户。在坚持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下,将合作医疗每人基金中22元作为住院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补助,农民个人缴纳的10元中的8元以家庭为单位,建立个人帐户,支付门诊医疗费。根据农民自愿选择就诊原则,进行门诊治疗、体检、预防保健等,也可滚存留用。
二是适当调整起付线。根据“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的原则,依据住院费用支付情况,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设定不同的起付线,即一级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调整为15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三是调整部分补偿比例。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在1000元以下的补偿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25%,其余比例不变。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封顶线由原来4000元调整为3000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是一项改革性和试验性工作。我县将全力配合好这次检查评估,积极改进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把试点工作搞好、搞成功,上对得起组织,下对得起民众,并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12月1日)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中共临邑县委、临邑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临邑县隶属德州市,辖7镇3乡,859个行政村,面积1016平方公里,人口51.9万,其中农业人口43.95万。财政总收入3.3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3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50元。
去年以来,在盛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指示精神,把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作为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促进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作一年多来,从基础准备、宣传发动、资金筹集和管理、报销程序等方面,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各项工作已逐步纳入了科学管理、规范运作、惯性运行、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205月,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8月和12月我县先后两次在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典型发言。期间,省市领导多次前来指导工作,各级新闻媒体也对我们的做法给予了报道和推广。
一、我县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和基本情况
月19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出台后,县委、县政府按照文件要求,就如何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组成调查组,对全县农村人口的身体状况、收入情况、就医消费状况等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调查发现,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相对较慢,而医疗费用却相对偏高,农民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下降,没钱看并看不起病已成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据统计,占全县总户数2.6%的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占70%。要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仅靠农民自身力量是很难实现的,必须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通过政府资助和集体扶持等形式,使农民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无钱看并看不起病的问题。
在广泛调查研究、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我们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请示》,得到了省市领导的支持和肯定。年2月20日,王军民副省长带领省政府办公厅、省卫生厅有关人员到我县就农村卫生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专题调研。2月2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正式确定我县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全市党代会、人代会和经济工作会议上都作了部署,并明确要求临邑要全面做好试点工作,以带动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县委、县政府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列为2003年全县的6项重点工作之一,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于3月23日召开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大会,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我县确定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县二院、各乡镇卫生院及所属460个村卫生室为定点医疗单位,明确了临盘镇、孟寺镇为试点乡镇,并制定了试点乡镇和全面铺开工作的时间配档表。会后,临盘、孟寺两个试点乡镇、县直各定点医疗单位,以及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了工作,通过抽调专职人员搞培训指导,层层设立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地点,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等措施,使试点乡镇在操作程序、业务培训、登记摸底、照像办证等方面做到了同步运行,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在认真总结试点乡镇经验的基础上,2003年6月份,在全县全面铺开。截至2003年底,全县有410921名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加率达93.49%;208月份开始第二周期运作,到目前已有415651名农民全部办理了相关手续,参加率达94.56%。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方案。县委、县政府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列为2003年全县“十大为民工程”之一,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了各级党政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为加强组织指导和管理,实施了合作医疗“一把手”工程,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组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县管理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分管副书记和副县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单位一把手及各乡镇党委书记和村民代表组成。县监督委员会由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和各乡镇选派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组成。县合作医疗办公室配备了10名责任心强、业务娴熟的工作人员,其办公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各乡镇也都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成立了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目前,全县上下组织机构健全,政令畅通,信息传递迅速及时,有力地推动了合作医疗工作的扎实开展。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临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制定了资金筹集、基金使用与管理、费用报销、农民就诊转诊等规章制度。县管理委员会对运转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县监督委员会和县监察、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各乡镇和各定点医疗单位参照县里的办法,相继建立健全了质量监控、药品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了合作医疗基金的公开、公正、公平使用,为农民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随时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并对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8月份,我们对过去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研究,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科学精密的测算,针对我县实际,及时调整了各种疾病的诊疗范围,确定了与报销比例相适应的《临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出台了《临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明确了操作程序方式不变,农民筹资、政府补贴不变和报销比例不变的基本政策,相继建立和完善了质量监控、药品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自开展这项工作以来,共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0余项120余条,全部按要求上墙,做到了有章可循,保证了该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声势。去年3月23日召开了由县乡村三级干部及农民代表参加的动员大会,就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参会做了动员讲话。会后,各级各有关单位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工作。分管县长做了电视讲话,县合作医疗办公室主任进行了电视访谈。各乡镇也层层召开动员会议,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做动员报告,邀请县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同志现场业务指导。同时,各级采取发放明白纸、出动宣传车、开展街头咨询、设立热线电话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我们仍然把宣传工作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的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自6月份召开全县动员大会之后,县乡两级通过进村入户、召开会议、派驻工作组等不同形式广泛宣传。期间,共向农民群众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20余万份,达到户均1份,粉刷宣传标语800余条,出动宣传车110多辆次,制作宣传标牌余块,更换和设立宣传栏20余处;利用一个月时间,县电视台、电台制作专题节目每天一个典型事例,每个节目间一条滚动字幕,在黄金时段反复播放,在全县上下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坚持自愿原则,积极稳妥筹资。本着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我们制定了《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协议书》11万份,全部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由乡镇经管站、村委会和农民个人三方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乡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备案一份。《协议书》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报销比例、缴费金额等内容,使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协议书》既是一张明白纸,又作为农民缴费后的收据,简便易行,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县农业部门和县里各驻村工作组都把合作医疗工作作为驻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组织发动、协调运作、资金筹集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和配合;县民政部门早部署、早行动,在对全县农村“三老”优抚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及五保户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5500多人给予每人10元钱的资金扶持,帮助他们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照个人缴纳、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等多方筹资原则,2003年全县筹集资金944.97万元,其中农民筹集资金410.92万元,乡镇财政补助资金82.18万元,县财政补助资金164.36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82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205.5万元。今年以来,已筹资748.02万元,其中,农民筹资415.65万元,乡镇财政补助资金83.13万元,县财政补助资金166.24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83万元。按照我县的筹资程序(农民―村集体―乡镇经管站―县财政―县合作医疗专用账户),目前已全部划入县合作医疗专用账户。
(四)健全监督机制,明确管理程序。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在程序管理方面,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在就诊方面,分为门诊和住院两部分。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时药费按20%比例报销;在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以上定点医疗单位住院,按以下标准分段累计报销:(1)住院费1000元以内(含1000元)部分,按30%比例报销;(2)住院费1000元以上至3000元(含3000元)部分,按40%比例报销;(3)住院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50%比例报销;(4)住院费5000元以上至8000元(含8000元)部分,按60%比例报销;(5)住院费8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70%比例报销;(6)住院费10000元以上部分,按8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额10000元。农民就诊时,由定点医疗单位的合作医疗办公室进行登记,在门诊就诊的,药费按比例直接报销,此报销款由村卫生室垫付,月底汇总后交乡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兑付。住院治疗的,先由农民个人垫付,待出院结账时,一并按规定报销。在基金的使用方面,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定衡”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将运作基金的23元分为门诊6元和住院17元两部分,分开管理。其中,6元作为农民家庭个人账户,17元作为大病统筹,这样既“保大”又“保斜,既照顾到了“面”,又统筹到了“量”,发挥了有限医疗基金的最大作用,实现了筹集资金“既无透支,又无沉淀”的基本要求。截至今年8月份,共有18.5万农民得到了实惠,兑付医疗费827.53万元,其中门诊病人16.9万人次,兑付227.5万元,住院病人21500人次,兑付600.2万元,受益面达45%。此外,我们对一年来尚未得到实惠的农民全部建立了健康档案,并普遍进行了健康查体。在资金监督方面,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由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进行监督,县监督委员会定期听取基金收支、运作及管理情况汇报,定期向社会公布,确保把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公正、合理地用到农民群众身上,切实做到取信于民,让农民放心。在医疗服务方面,改变过去对医疗服务机构实施事后监督检查的方式,实行了全程监督、动态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把综合监管与现场核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对整个诊疗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了监管工作的实效性和监督力度。今年7月份以来,在加强医疗单位管理的同时,我们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活动”为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活动,指导农民摒弃陋习,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二者有机结合,良性互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在药品管理和使用方面,采取药品器械集中招标采购供应的'方式,专门组建了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对全县10个乡镇的药品、器械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在招标过程中,注重发挥中医、中药在农村的优势,在明确将针灸、推拿、刮痧等民间治疗方法列入报销范围的同时,适当增加了中成药及中药饮片的采购比例。招标后药品价格平均降低了15%,既降低了广大农民就医成本,节省了卫生资源,又保证了药品质量和就医安全。同时,我们加大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力度,使全县统一用药目录,统一用药价格,规范了药品进购途径。该项工作的实施,使农村合作医疗与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不仅以低廉的价格和便捷的服务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还使乡镇卫生院从繁杂的药品购销中得到解放,集中精力加强医院管理。在办事程序方面,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凭《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或户口薄就诊,合作医疗办公室定期报告合作医疗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并定期社会公示,保护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狠抓关键环节,力求扎实稳妥。为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在宣传、筹资、管理方面,我们牢牢把握“早、实、严”三个关键环节。“早”,即抢抓机遇,早部署、早行动。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县2003年2月28日确定后,3月1日办公室立即成立,3月2日组团赴江苏新沂参观学习,3月23日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面部署。在“非典”疫情之前,我们已完成了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整体部署。既使4月份在“非典”肆疟、人心恐慌的关键时期,我们一手抓抗击“非典”,一手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争取了发展先机,赢得了抗击“非典”和试点工作的双胜利。“实”,即科学规范,扎实运作。一是制定政策求实。试点工作一开始,在没有统一模式和经验可循的情况下,我们组成了14人的专门调查组先后分赴10个乡镇16个医疗单位,进行了历时20余天的基线调查,在掌握了一线材料后,请上海及省内的卫生经济专家帮助科学分析,科学求实地制定了适合本县县情的实施办法。今年又将原《实施办法》中的诊疗项目、报销比例、用药目录等综合考虑,通过反复论证和测算,对其进行补充和修订,使之更加切合实际。二是运作机制务实。去年当试点工作在全县铺开的时候,各定点医疗单位票据审核工作压力加大,部分参加对象因为得不到及时兑付而不满,对此,县里拨专款为县、乡各定点医疗单位配置了电脑,安装了信息管理系统,使全县各定点医疗单位全部联网,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微机化管理。三是管理队伍力量充实。为加强对全县合作医疗工作的管理,我们注重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在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学习的基础上,对全县10个乡镇从事合作医疗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就如何宣传发动、登记办证、清产核资、就诊登记、表格填写、审核报销等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和指导。合作医疗工作自开展以来,共举办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培训班8期,参训人员达800人次。“严”,即严格按规定审核。审核工作是将已筹集的资金是否管好、用好,能否公正、公平、合理地用到农民身上的重要环节。为此,我们设计了合作医疗专用票据,采取村、乡、县逐级负责的方法,实行三级审核制度,逐级把关。同时,我们严格财务制度,县合作医疗办公室和县定点医疗单位、乡合作医疗办公室采取结算转账的方式,报销对单位不对个人,减少了中间环节,避免了人为造成的偏差,实现了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县合作医疗办公室作为全县合作医疗各种票据的总审核,在负责全面监督审核的同时,科学安排,合理分工,从票据的核兑到支票的支付无不体现了一个“严”字,扎实认真的工作作风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去年底和今年9月份,盛市财政部门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进行了全面指导和检查,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下步打算
回顾一年多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作为山东的欠发达地区,各级财力有限,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资金偏少,对解决农民的大病医疗的保障能力有限;二是部分农民的健康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定点医疗单位的管理和技术水平亟需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作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的枢纽,房屋简陋、设备落后、人才匮乏,已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广大农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许多病人因此而涌入大型医院,致使医疗开支增长。虽然我们于今年初把乡镇卫生院改貌建设列入全县“十大为民工程”,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决定投资1200万元对全县十个乡镇卫生院进行改貌建设,但其后设备的配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仍需大量投入。
下一步,我们决心以这次检查指导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措施,更加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增强互助共济意识及保健意识,确保把好事办好,最大限度地让农民得到实惠。二是继续加大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管理和建设力度,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及推行和完善乡村服务管理一体化等形式,加强对医药市场的管理,逐步建立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求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建成利益共同体,使其充分发挥农村卫生工作枢纽和网底作用。三是加强对全县合作医疗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和完善,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圆满完成全省试点任务,向党和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中共临邑县委临邑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临邑县隶属德州市,辖7镇3乡,859个行政村,面积1016平方公里,人口51.9万,其中农业人口43.95万。2003年财政总收入3.3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3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50元。去年以来,在省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指示精神,把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作为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促进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作一年多来,从基础准备宣传发动资金筹集和管理报销程序等方面,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各项工作已逐步纳入了科学管理规范运作惯性运行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2003年5月,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8月和12月我县先后两次在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典型发言。期间,省市领导多次前来指导工作,各级新闻媒体也对我们的做法给予了报道和推广。一我县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和基本情况10月19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出台后,县委县政府按照文件要求,就如何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组成调查组,对全县农村人口的身体状况收入情况就医消费状况等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调查发现,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相对较慢,而医疗费用却相对偏高,农民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下降,没钱看病看不起病已成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据统计,占全县总户数2.6%的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占70%。要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仅靠农民自身力量是很难实现的,必须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通过政府资助和集体扶持等形式,使农民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无钱看病看不起病的问题。在广泛调查研究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我们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请示》,得到了省市领导的支持和肯定。2003年2月20日,王军民副省长带领省政府办公厅省卫生厅有关人员到我县就农村卫生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专题调研。2月2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正式确定我县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全市党代会人代会和经济工作会议上都作了部署,并明确要求临邑要全面做好试点工作,以带动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县委县政府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列为2003年全县的6项重点工作之一,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于3月23日召开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大会,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我县确定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县二院各乡镇卫生院及所属460个村卫生室为定点医疗单位,明确了临盘镇孟寺镇为试点乡镇,并制定了试点乡镇和全面铺开工作的时间配档表。会后,临盘孟寺两个试点乡镇县直各定点医疗单位,以及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了工作,通过抽调专职人员搞培训指导,层层设立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地点,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等措施,使试点乡镇在操作程序业务培训登记摸底照像办证等方面做到了同步运行,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在认真总结试点乡镇经验的基础上,2003年6月份,在全县全面铺开。截至2003年底,全县有410921名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加率达93.49%;年8月份开始第二周期运作,到目前已有415651名农民全部办理了相关手续,参加率达94.56%。二主要做法(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方案。县委县政府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列为2003年全县“十大为民工程”之一,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了各级党政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为加强组织指导和管理,实施了合作医疗“一把手”工程,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组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县管理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分管副书记和副县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单位一把手及各乡镇党委书记和村民代表组成。县监督委员会由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和各乡镇选派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组成。县合作医疗办公室配备了10名责任心强业务娴熟的工作人员,其办公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各乡镇也都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成立了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目前,全县上下组织机构健全,政令畅通,信息传递迅速及时,有力地推动了合作医疗工作的扎实开展。
20xx年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卫生局的关怀与帮助下,以省、市新农合工作要点为指导,围绕卫生系统医疗改革制度工作中心,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完成了20xx年参合筹资工作任务。20xx年应参合人数38.03万人,参合人数38.01万人,参合率99.96%,共筹集群众参资金3801.20万元。
2、完成全县38.01万人,95323户参合农民的合疗证审办证工作,同时按县政府要求对全县12个乡镇参合筹资票据进复核同,并将结果报县政府。
3、3月份启动了最后一批8家定点医院住院业务新农合信息化软件网络结报工作,至此全县所有办理新农合住院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县实现信息网络结报。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督管理效力。
4、1-3月份共为我县431688人次参事合患者补偿医药费用4482.94万元。其中住院补偿15051人次,补偿3700.49万元;门诊补偿416637人次,补偿782.45万元。
二、主要作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合疗政策执行力。今年以来我中心先后举办定点医疗机构主管院长和合疗科长业务培训会、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信息化软件操作培训会和全县乡医门诊统筹工作会。分别就住院报销、门诊补偿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细化解决、相关政策进行解释培训。
2、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合疗运行。一是每月对各定点医院住院病历进行审核,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各医院,对违规严重的问题扣除违规基金;二是在在病历审核的同时开展不定期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入户调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每月对各定点医院至少检查一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医院派驻业务人员对其蹲点帮扶。有效的纠正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为新农合基金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完善政策,细化管理。根据信息化平台要求和外县学习经验,结合我县新农合运行实际,我们完善、修订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有力的规范了医院服务行为,促进了新农合基金的管理,使新农合工作更规范、更好运行。
4、举办中心乒乓球比赛,提高工作学习活力。在加强大家思想政治、业务学习的同时,为活跃工作学习氛围,中心以科室为单位进行乒乓球比赛,受了广大职工的欢迎,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各定点医院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2、协同卫生局对定点医院人员资质进行一次检查核实。
3、做好大病保险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4、完善新农合信息化平台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提高监督管理能力。
一、新农合运行情况
(一)参合及资金到位情况。我县XX年度农业人口数为×人,参合农民×人,参合率为×.×%,比去年增长×.×%。目前正在开展XX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截止×月×日,我县已有×万余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XX年应筹集新农合资金×万元,已全部到县
新农合基金专户,其中农民个人筹资×万元,县级财政补助×万元,省级财政补助×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到位×万元。
(二)医药费用报销情况。截止今年×月×日,已有×.×万人次享受了新农合报销,报销费用×万元,受益率为×.×%,统筹资金使用率为×%。其中住院×.×万人,医疗总费用×万元,报销×万元,报销比例为×.×%,人均报销费用×元,最高报销金额×万元,有×人获得了×-×万元的二次救助。门诊家庭账户报销×.×万人次,报销费用×万元。大病统筹门诊×.×万人次,报销费用×万元。门诊统筹报销×.×万人次,报销费用×万元。
(三)新农合实施细则调整情况。一是从XX年起个人筹资标准由×元提高到×元。二是门诊统筹基金每人每年按×元计提,门诊统筹报销封顶线由×元提高到×元,家庭成员间可共用,取消单日次报销×元的限制。三是各乡镇门诊统筹基金总额按每参合农民×元的×%预算,另×%由县合管办根据各乡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参合农民健康需求、农村流动人口数量、当年就诊人次、年就诊率、次均门诊费用等指标在乡镇间调剂使用。四是县财政局按各乡镇门诊统筹基金总量的十二分之一对乡镇卫生院预拨周转金。五是将住院报销封顶线由×万元提高到×万元;乡镇(中心)卫生院报销比例由×%提高到×%;县级(民营)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提高到×%;统筹地外省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元,报销比例为×%;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元,报销比例为×%;统筹地外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元,报销比例为×%。六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报销比例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提高×%报销。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自XX年我县启动新农合制度以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县、乡新农合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做到了机构、经费、职责和人员四落实。一是县上成立了县合管委、合监委、合管办,专家评审组等议事机构,组建了县合管中心,落实了合管中心的编制和负责全县新农合的审核报销业务。二是各乡镇也成立了合管委、合管办,各乡镇政府核定了×-×名新农合管理人员编制,落实了专门的办事窗口和专职人员负责新农合管理工作。三是各乡镇卫生院和具备住院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合管科(站),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新农合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四是县政府与乡镇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和乡村医生包户的“一包一”责任制。五是对新农合筹资进度快、资金上划及时、新农合管理规范的乡镇在全县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3年来共兑现奖励经费×万元。
(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一是培训“广”。三年以来全县共培训各级各类人员×万人次,新农合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村社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培训率达×%。二是形式“多”。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张贴宣传单、标语,利用专栏、广播、电视、报刊、坝坝会等宣传形式,大造声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累计发放宣传单×余万份,悬挂宣传标语×余条,制作宣传标牌×余块,宣传板报×余期,农民群众新农合知晓率达×%以上。三是效果“好”。通过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农合政策的好处,进一步提高自觉参合意识。
(三)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乡镇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装了医院管理系统,并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全装新农合系统,县乡经办机构可对参合住院病人进行实时监管,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新农合专家组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药品使用和收费行为。3年以来,我县对在新农合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名乡镇卫生院院长予以撤职,×名院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名分管副院长行政记大过,×名医务人员暂停新农合报账资格,×名医务人员行政记大过。同时乡镇合管办每周对辖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电话或者上门回访部分出院病人,加强了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三是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
各定点医疗机构每天向住院病人提供一日清单,在一日清单上公布物价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让患者在住院期间能动态了解自己的医疗费用, 课件> 增加了收费透明度,维护了患者的利益,改善了医患关系。四是严格执行三级公示制度。县、乡、村各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委会每月公示辖区内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情况,参合农民也可以随时在县新农合信息网上查询报账信息,使新农合政策执行更加公开透明。
(二)个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强。由于受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制约,我县个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设施简陋,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三)新农合政策宣传不够深入。虽然我县每年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动员,但是新农合政策每年都在进行调整,仍有部份村社干部和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政策一知半解。
(四)参合农民县外住院监管困难。我县参合农民县外住院费用较高,自费药品比例较大,报销比例偏低,特别是执行全省统一的报销比例以后,群众意见较大。对于以上问题,县合管中心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监管。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持续深入宣传新农合政策。我县新农合工作涉及×万农民,让农民真正拥护和认可,是我县新农合制度不断发展的基础。我县把新农合政策的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特别是把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报销程序等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不断增强参合群众的自愿参合意识。
(二)全面动员农民参合筹资。XX年度新农合筹资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县将在认真总结筹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特别要充分发挥村、社干部在筹资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制定周密的筹资工作计划,确保×%的参合筹资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健全和创新农合监管机制。在全面落实原的监管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农合监管的新机制,确保新农合资金的安全平稳运行。特别是加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发挥乡镇合管办的职能,让门诊统筹惠及更多的老百姓。
各位领导,我县新农合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好新农合这一民生工程,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政协主席、各位委员:
下面我就xx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汇报:
一、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总人口391366人,其中农业人口274780人,分布在全区16个乡镇和1个街道的275个行政村。由于部分人员外出务工及就学等原因,全区实际应加入合作医疗人数为252092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20xx年12月开始宣传发动,截止到20xx年3月底,全区共有67808户的185067人,志愿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参合率达81.35%。乡镇村覆盖面100。市、区、镇村及个人筹集资金额总计1480多万元,均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指标。
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
(一)稳妥启动,科学测算,积极推进。
20xx年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区开始筹备,区政府责成卫生局抽调专人对我区16个乡镇的农民近3年来就医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对其他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的学习和借鉴,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于20xx年10月份制定了适合本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包括:《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及《具体措施》。20xx年11月14日,全区召开了由各委办局、医疗单位、乡镇街道和各村委会等领导参加的xx区卫生工作会。会上,着重强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性。20xx年12月18日,区政府又召开了有各委办局主管领导、各乡镇街道主管镇长、主任和各乡镇街道的财政所所长、社保所所长、经管站站长、医疗单位院长等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题会。对全区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会后全区16个乡镇、1个街道及275个行政村的各级领导积极行动,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分阶段进行了宣传发动、登记造册、填写证书、费用收缴等工作,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xx年2月1日正式启动。
(二)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20xx年6月,成立了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区长王云峰任主任,区委副书记李印泽、副区长刘汉勤任副主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农委、体改办、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区体改办、卫生局牵头负责政策调研、拟定、修改和完善,区卫生局同时负责调剂资金管理及参保人员资格审核等日常工作;区农委负责参与各乡镇的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以提高参保率;财政部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负责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支出的专项审计。
2、20xx年11月成立了xx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由人事局正式批准为事业编制,办公地点设在卫生局,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指导、协调、调研、特大疾病调剂资金的管理、医药费支付的统计等工作,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及时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情况。
3、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主管乡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社保所、财政所、经管站、卫生院组成。
20xx年1月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中心,及时抽调兼专职人员。兼职人员由社保所、经管站、财政所、卫生院派人组成。社保所主要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宣传,经管站负责合作医疗资金的征缴,财政所负责资金的管理和报销,卫生院负责医疗费用的审核。
(三)广宣传,深动员,提高农民认知度。
1、充分发挥电视媒体覆盖面广的优势,利用两个月的时间,每周播报合作医疗政策、进度、农民认知情况等新闻,并用字幕打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标语;以问答形式做专题一次,用视点栏目在报销现场解答农民疑点,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发动效果。
2、印制宣传手册10万本,农民每户一册,免费发放到户。
3、各乡镇、街道利用广播、标语、秧歌、自制宣传单等形式在各村进行宣传动员。各镇村召开支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在宣传动员期间,管理中心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汇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度,反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态。区领导多次召开镇长、主管镇长汇报会,了解各乡镇参保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答复和协调,提高了我区的整体参保率。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全区迅速展开。
(四)启动资金落实到位,匹配资金逐级下拨。
1、在宣传动员阶段,区财政投资20万元,印制了宣传手册10万本,医疗证10万本。区卫生局投资15万元开发了结算软件,为管理中心配备了服务器、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乡镇、街道财政各出资2万余元,用于合作医疗结算中心房屋、办公设备(计算机、档案柜、办公桌、电话、传真机等)及宣传板的配备。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原则是政府组织,集体扶持,个人自愿。其资金采用政府拿大头,个人拿小头的方式,实行全区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贴比例、统一保障政策。分配比例分别是:市财政按参加合作医疗实际人数,山区、半山区每人每年补20元,平原地区每人每年补15元;区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乡镇、村对山区、半山区每人每年补10元;平原地区每人每年补15元;个人每人每年交纳30元,合计每人每年筹资80元。个人的30元一次交齐(其中5545名享受低保人员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区、镇两级财政各负担50。);镇财政资金一次性全部拨付到位;区财政匹配资金分三个时段拨付,第一笔200万元6月底拨付到位,第二笔100万元8月底拨付到位;第三笔78.5万元尚未到位;市财政匹配资金380万元已到区财政,将下拨。区财政匹配到位资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已分别按各乡镇参合人数如期拨付到各乡镇的合作医疗结算中心。合作医疗结算中心由财政所协助建立专用账户,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另外设立区级合作医疗调剂资金,从80元中按每人每年3元提取,由管理中心保管,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政策,年底用于特大疾病调剂使用。
(五)加强监管力度:
主管副区长刘汉勤在每周听取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多次召开镇长、主管镇长和相关单位的汇报会和协调会,了解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协调、指导和解决。20xx年4月28日,区人大主任到峪口镇、东高村镇、兴谷街道结算中心进行视察,听取了《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今后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区财政局社保科先后两次到各乡镇检查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六)定期业务培训,确保报销畅通。
1、20xx年2月初,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与北京一家软件公司开发了镇结算中心报销软件。2月9日,管理中心对17个乡镇、街道软件操作人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业务培训,并通过了操作考试。软件操作人员加班加点,利用半个月时间,将全区185067名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完毕,为报销、统计和将来的数据分析打下了基础。
2、20xx年3月4日,管理中心对17个乡镇、街道的报销审核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详细讲解各种医疗费用的报销办法,并下发了培训材料,使报销单据审核有据可查,防止合作医疗资金流失。
3、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深入开展,管理进一步的规范,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双月报销,单月汇总。定期培训相关人员,不断摸索经验,完善各项政策,促进工作开展。
(七)控制医疗费用,规范服务行为。
为更好的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制订了本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于20xx年2月份召开了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院长会,要求各医疗单位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费用。
各医疗单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实施后,本着便民、利民、服务于民的原则,加大了管理力度,并给予了积极的配合。现在乡镇卫生院对参保人员不同程度地采取了优惠政策,做到了四免、三降、一优惠:
1、四免包括:免社区挂号费(0.5元)、免一级医院诊查费(2.5元),免接送住院病人车费(每公里2。5元),免入户出诊费(10元)。
2、三降包括:药费、服务费(护理费等)、检查费(B超等)。其中药费降了十到十五个百分点。
3、一优惠即加入合作医疗者的手术费用按标准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
(八)报销工作全面启动,合作医疗政策得到了充分体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xx年2月1日正式启动。峪口镇于3月15日在全区率先第一次报销,之后全区在4月、6月、8月、10月分别进入报销阶段。各乡镇主管领导在报销日亲自到场,参与报销过程中政策解释、维持秩序,了解农民反映的问题。到20xx年10月31日,我区17个乡镇、街道第四轮报销工作全部结束。全区共支付报销金额为511.3万元。门诊共报销5538人次,报销金额9.8万元;住院共报销6522人次,报销金额477.8万元(住院中解决大病5000元以上163人次,共报185.0万元);慢性病报销56人次,报销金额23.7万元。其中夏各庄镇马各庄村村民徐桂荣,自20xx年7月19日至8月31日住院1个半月,共支付医药费9.5万元,结算中心共为其报回4万元,首户达到封顶线。农村合作医疗真正解决了患者的家庭困难,体现出了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合作医疗资金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参保农民期望值较高。
1、本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采用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农民对不予报销部分思想准备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不理解。
2、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本区患者住院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逐级转诊制,农民认为限制了自由选择医院的权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大病(住院)”的同时,兼顾“小病(门诊)”。部分农民抱怨门诊报销封顶线30元太低而体会不到报销的优越性。
(二)结算中心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任务繁重。
1、乡镇政府受编制限制,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不利于今后报销和资金、账目、票据等管理及统计报表、培训等工作。
2、乡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任务繁重,把合作医疗工作做为额外工作来管理,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统一部署的工作不能如期进行,对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体安排产生了影响。
(三)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有待进一步激活。
1、由于各乡镇卫生院医疗环境相对较差,技术水平受到一定制约,而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能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
2、医院的“转诊证明”具有很强的责任性,医务人员不能对患者提出的转诊要求给予满意答复,部分患者家属不理解,从而对合作医疗政策产生了不满情绪。
四、今后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
1、通过报销实例,继续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力度和深度。让农民清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针对大病而设,根本原则就是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规范》。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善乡镇一级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及时有效的处理当地农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用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使农民受益,不断提高农民的满意度。
3、责成医疗机构将《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和《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费用有关规定在医疗单位公示于众,让群众一目了然。
4、总结经验,分析数据,为明年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打下基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利为民所谋”的责任,党和政府从来不曾放弃对农民健康的关注。我们将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其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的贴心工程。
县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完整最新版
为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决定》(中发[]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妇[2016]63号)、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南发[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统筹基金,互助共济、分级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行全县统筹模式。各级财政的补助资金和农民交纳的统筹金主要用于农民的大病住院医药费补偿和大额医疗救助。
(三)巩固和发展我县新农合工作成果,继续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年农村合作医疗全县农村人口覆盖率达到75%以上。
二、组织管理
(一)继续执行度我县新农合的领导和管理模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继续领导推进、管理、监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二)县合管办负责监督乡镇合作医疗服务和审核费用结算,监督农民医药费用的审核和报销,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对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处理合作医疗争议,完成区、市交办的各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任务。乡镇合管办负责参合农民医疗费报销工作,负责参保人员报销补偿的登记,及时公布合作医疗报销情况,协助上级做好合作医疗统计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月1日-2016年10月30日
在综合分析2016年全县运行情况、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二)筹资阶段(2016年11月5日-12月31日)
1、以全县参合人员补助专项资金进行健康体检的契机,大张旗鼓进行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将20更加优惠的补偿政策印刷在挂历上发至各家各户,要求一户一份宣传资料,让大农民群众对2017年新农合的新政策有进一步的认识,踊跃参加合作医疗。
2、召开启动会议。11月5日前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各乡镇书记、镇长、分管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区、市新农合有关新精神,部署2017新农合工作,并签订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根据县方案制定本乡镇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落实工作任务。县民政局及时做好资助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五保户、特困户、烈属、困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等参合的有关工作。
3、2017年度参合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在这期间未参加的农户只能在下期参加,农民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农民缴交参合统筹费后,收款人应出具由区财政厅统一印制,加盖(乡镇)合管办公章的新农合基金收款收据。
(三)查漏补缺阶段(2016年12月20—31日)。
对参合的各种表、卡、证、票据进行归整。对没有参加新农合的农户及参合率未达标的村屯进一步宣传动员。
(四)总结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阶段
2017年1月1日—31日为总结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阶段
县合管办根据全县参合人数做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确保中央、自治区、市、县扶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各乡(镇)合管办负责组织做好参合票据、合作医疗证、登记表“三核对”工作,对本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合管办,县合管办汇总后报县合管委、县政府审定。乡镇收缴农户的资金和各类帮扶资金应在12月底前全部划入县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以财政专户入帐资金核实上报参合人数。
四、保障措施
1、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上级的布置,负责做好宣传发动本乡镇农民缴交2017年度新农合统筹金的有关工作,由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镇、村委要指定专人负责合作医疗工作。
2、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
3、村委会负责宣传发动本村村民参加合作医疗,协助筹集合作医疗资金,做好农户参加合作医疗的造册登记及发证工作。
4、按参合人数人均0.3元的标准安排农村合作医疗2017年度启动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正常运作,从政府财政资金中安排。
五、参合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凡横县户籍的农业人口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参加合作医疗,以户为单位参加,即同一家庭中必须全家成员参加,实行一户一证。
3、参合人权利:享有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和医药费补偿,获得新农合制度的知情、建议、选择和监督的权利;
4、参合人义务:履行个人缴费、遵守新农合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六、资金筹集
合作医疗基金由财政补助、农民自筹、集体支持等部分组成:
1、财政补助。2017年度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增加到每人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参合农民每人20元,区财政补助11元、市财政补助4元、县财政扶持5元。
2、农民自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出资每人每年10元。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五保户、特困户、烈属、困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等参合的,其个人出资部分的由县民政局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3、集体支持。有集体经济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积极筹措资金扶持本村农民参加合作医疗。
七、基金分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配为门诊补偿基金、住院补偿基金、大病救助基金、风险储备基金四部分。
(一)门诊补偿基金:门诊补偿基金占总基金的16%,按参合者每人每年8元的基数,以户为单位设立家庭门诊帐户。主要解决参合农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的问题。门诊补偿基金报销金,不能超过家庭帐户存款。
(二)住院补偿基金:住院补偿基金占总基金的69%,主要用于参加合作医疗者住院医药费用的报销补助。解决农民因为经济困难不敢看病或看不起病的问题。兼顾受益面,住院补偿基金(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设置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
(三)大病救助基金(也称二次补偿基金):大病救助基金占总基金的10%。主要消除参合农民因患重病或大病而导致返贫、致贫的现象。一年内住院医药费用累计超过10000元,且已获得封顶线补偿的参合农民可申请大病救助基金。
(四)风险储备基金:风险储备基金占总基金的5%。主要用于防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出现透支而设置的基金。交由自治区财政统一监管使用。
八、补偿办法
(一)补偿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
1、住院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
起付线:是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对参加合作医疗者进行补偿时计算报销金额的最低起点,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参合者自己支付。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0元,县级以上定点医院及县外非营利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300元。
报销比例:是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对参加合作医疗者进行补偿时计算报销金额的比例。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65%,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40%,县级以上及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25%。
封顶线:是指参加合作医疗者每人每年能够获得的最大住院报销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
住院报销计算公式如下:
报销金额=(住院总医疗费-自费项目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2、门诊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门诊报销起付线为0,报销比例为100%,封顶线为该家庭门诊帐户余额;参合者年度未发生门诊或住院费用,可凭合作医疗证到当地卫生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从家庭门诊帐户中支付
3、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正常分娩的,定额补助250元;县外医院住院正常分娩的,定额补助100元。难产剖宫产的按同级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4、在县外因病住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25%,封顶线每人每年报销金额不超过5000元。
5、特殊报销政策。
参加合作医疗者患(1)高血压ⅱ期;(2)糖尿病;(3)甲亢;(4)肺源性心脏病;(5)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6)先天性、风湿性心脏病合并心衰;(7)结核病;(8)慢性肾炎及尿毒症透析;(9)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10)脑血管意外(长期瘫痪卧床不起);(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脏器移植后抗排斥治疗;(13)银屑病;(14)冠心病合并心衰;(15)癫痫;(16)帕金森氏病;(17)泌尿系结石(体外冲击波碎石);(18)肝硬化失代偿期等疾病;(19)横政办发[2016]119号文指定范围的矽肺病人,经县合管办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定点医院门诊治疗,治疗费用按同级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五保、特困对象因病住院的,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乘以住院医药总费用的计算金额给予报销。
横政办发[2016]119号文指定范围的矽肺病人,按分期治疗规范的住院医药总费用给予全额报销。
6、大病救助补偿比例
大病救助起付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年度住院总医药费用超过10000元,且已获得封顶线补偿的可以申请大病救助。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村委会证明,乡镇合管办核实材料,县合管办审核、批准,并公示无异议后支付救助。
大病救助补助比例:
(1)、年住院总医药费10000元至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0%给予一次性补助;
(2)、年住院总医药费20000元以上(不含20000元)至3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2%给予一次性补助;
(3)、年住院总医药费30000元以上(不含30000元)至4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4%给予一次性补助;
(4)、年住院总医药费40000元以上(不含40000元)至5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6%给予一次性补助;
(5)、年住院总医药费50000元以上(不含50000元)至7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8%给予一次性补助;
(6)、年住院总医药费70000元以上(不含70000元)的,按住院医药费总额20%给予一次性补助。
7、大病救助封顶线:每人每年大病救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00元。
一年内累计大病救助补偿基金和住院补偿基金两项合计不能超过25000元。
(二)、报销程序
1、住院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用,由病人先行支付,出院后,持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户口未迁移的出具村委会证明)、住院疾病证明、转诊证明(县级以上及县外医院住院时)、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诊疗证、参合缴费票据等,到县、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补助手续。
2、住院费用8000元以上的,需到县合管办审核报销。
参合农民因探亲、访友、外出务工等原因离开本县在异地治疗的,入院前必须用电话告知乡镇或县合管办,经同意后,并在当地公立医院(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持疾病证明书、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有效正式发票、医疗证和参合缴费票据、身份证等材料到县合管办审批报销。
(三)药品报销范围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乙类用药范围核销(以下简称《药品目录》)。
参合农民因病情需要使用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开展非检查项目的检查,要实行告知制度,并要求患者签字同意。凡因不实行告知制度而引起参合农民投诉的,经县卫生局查实,其发生的医药和检查费用,由所在医疗机构自己支付。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由县合管办审核确认,并签订协议书。协议书要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职责与义务,并将修改过的《药品目录》的药品比例和检查项目纳入协议书的重要内容。
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补偿。
1、报销手续不全者;
2、未经批准转诊到县(市、区)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
3、使用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开展非检查项目的检查费用;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4、酗酒、打架(含夫妻打架)、斗殴、吸毒、戒毒、自杀、自伤、自残患者的医药费用;非己方责任所致的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近视矫正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费用;各种美容、健美、整容项目及非功能性矫形手术等费用;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费用、假肢、义齿、眼镜、助听器及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等器具费用;
6、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7、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就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各种预防性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8、各种不育(孕)、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研究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用血时所收取的押金、补偿金管理费等费用;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中包括:未婚怀孕、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选择胎儿性别引产、符合落实长效避孕措施但未施行造成的计划外怀孕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0、《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未列有的诊疗收费项目。
九、基金的监督
(一)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和指导。
(二)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度。县、乡镇合管办每月定期公布本辖区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收支情况(包括住院报销人数、名单和报销金额等),公示到每个村委和村卫生所,接受村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医疗卫生服务
(一)加强医务人员的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优质服务体系和便民服务措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水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二)建立定点医疗机构承诺制度。定点医疗机构由县合管办确定,并与其签定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提出约束要求,严格监督其行为。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控制住院费用的增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必须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诊疗范围,对病人进行治疗,出具住院费用清单。
(三)医务人员如有开大处方、开搭车药、出具假证明、假文书、假发票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一、附则
(一)本方案由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为保障我县农民的身体健康,积极稳妥地发展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推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农办《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合作医疗)制度,是指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县为单位统筹管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的制度。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履行缴费义务,享有相应权利,其缴费不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第二条:合作医疗实行“政府负责、农民参与、民办公助、县办县管”的工作方针;坚持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合作医疗形式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着力缓解农民住院费用承载压力的原则。
第三条:公平、公正、普及的原则。
第四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凡从事合作医疗管理及与合作医疗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合作医疗列入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纳入县、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县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全县合作医疗工作,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检查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在县卫生局成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合管中心),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统筹资金的调度、审批、支付使用,全面负责合作医疗的业务工作。
第七条: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的合作医疗协调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卫生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乡镇财政、民政、经管、卫生等部门组成。负责落实本乡镇合作医疗工作的各项事宜。行政村要明确一名主要负责人协助抓好合作医疗工作。
第八条:乡镇成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机构,由人大、监察负责人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乡镇合作医疗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反映村民意见,提出合理的建议。
第三章 合作医疗参与对象
第九条:凡在本县境内居住的所有农业人口均可参加合作医疗。
第十条:农民参与合作医疗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含出县外务工人员等)必须全部参加,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凡申请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均由各乡镇、村按照县合管中心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参与手续,同时建立合作医疗参合人员花名册。合作医疗为每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一年为一周期。启动之前农民住院医疗费用不予补助,启动后原则上不中途办理参合手续(复退军人除外)。
第十一条:县合管中心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发放《合作医疗证》,由农户保管,并建立合作医疗档案,对农民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费用补助等进行逐项登记。
第四章 筹资与管理
第十二条:合作医疗严格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按现行政策,农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0元,中央、省、市、县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配套资助40元。
第十三条:在县财政设立合作医疗专用基金帐户,按照管用分开、专款专用的原则,依法依规管理合作医疗基金。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是组织和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代收农民个人基金的责任单位。农民按规定应缴纳的个人合作医疗基金由村委会按农业人口数以户为单位统一收缴,由乡镇财政统一入库,乡镇财政所必须在上年度12月底以前全部转入县财政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储存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五条:鼓励县、乡、村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扶持合作医疗。农村五保户参加合作医疗经费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部门解决、重度残疾人(即视力一级、肢体二级以上,重度精神病人)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县残联解决。
第十六条: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由县合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专款专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管理使用,并建立健全的合作医疗费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管理和及时审核、支付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合作医疗基金帐户年度节余资金转入下年度。
第十七条:县合管中心人员的工资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安排,不得从合作医疗基金中列支。
第五章 医疗费用补助
第十八条:医疗费用补助暂只限于按规定报销部分住院费用,申请医疗补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户为单位一次性足额缴纳个人基金的参合对象。
(二)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治或经定点医院、合管中心批准转上级医院诊治的参合对象。
(三)符合大病住院合作医疗补助的病种,用药目录和检查范围。
第十九条: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助按下列规定兑付:
(一)病人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单病种限额,药品补助范围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本药物目录计付。不同级别医院的起付线比例和补助比例分别为: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起付线100元,补助比例60%;县级医院起付线500元,补助比例50%;省、市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补助比例30%。县外住院按照省市级同等看待。发生在起付线以内的(含起付线)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在补助范围。
(二)对大额医疗费用实行封顶,补助累计最高限额每人每年度8000元。住院分娩平产每人限额补助150元,所产新生儿不参与补助范围。结核病人在项目启动期间符合结核病免费治疗的对象按项目县的规定诊治,凡住院治疗的结核病对象按本办法给予补助。
(三)对反复多次住院的病人,全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补助不超过8000元。
(四)对患有慢性器质性病变患者的每年门诊药费补助待完善方案后启动。
第二十条:补助办法:实行由县合管中心统一管理和审查,定点医疗机构兑付的办法。县合管中心根据定点医院业务情况每月预付一定周转金。补助额定点乡镇(中心)卫生院在1000元、县直定点医院在2000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经治定点医院审查与补助(即出院时可以补助)。补助额超过上述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经办人员持规定资料和证件到县合管中心审核后一周内由定点医院予以补助。
第二十一条:补助程序:住院病人住院时,须由村委会盖章证明,凭《合作医疗证》及户主身份证到定点医院领取《合作医疗费用补助申报单》,将申报单交定点医院经办人审核,办理入院手续(急诊病人可先行住院,两天内再完善有关手续)。并按医院要求足额交纳住院医疗费,出院时经定点医院审查后兑付。
第二十二条:出县务工或走亲访友过程中患急诊需住院的参合对象,必须在二天内向县合管中心申报详细家庭住址、户主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医疗机构、电话联系方式,经核实批准,同意在外地正规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凭规定手续和住院发票及明细清单到县合管中心审查,按规定在县合管中心办理医药费用补助。起付线1000元,补助比例30%。
第二十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对本院无条件诊治的病人应及时转诊,如需转省、市医院治疗的须持定点医院的转诊意见到县合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转院(急诊病人可两天内补办手续)。凡属自行转院者,其费用全部由个人负责。
第二十四条:特殊辅助检查,如彩超、CT等和特殊治疗项目须事先由合管中心批准后方可列入报销项目。
第六章 除外责任
第二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对自费医疗项目和自费药品要严格把关,凡属自费医疗项目、滋补药品和非治疗性药品、保健药品、进口昂贵药品一律自费,入院不足24小时的留观病人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第二十六条:下列费用属合作医疗除外责任
(一)城镇医保规定的自理费用、自购药品费用。
(二)单病种规定限额费用的超额部分。
(三)救护车、输血、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陪护、院外会诊费、营养费、配镜、空调费、保温箱费、特殊医用材料费。
(四)用于气功治疗的费用和各种磁疗、理疗用品费用和康复费用。
(五)镶牙、美容、手术矫形、人工器官置换、特殊治疗费(伽玛刀、中子刀、细胞刀)等医疗费用。
(六)高级病房住院费及超过普通病房费用。
(七)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性病、吸毒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八)交通事故引起的治疗费用。
(九)医疗事故以及因工伤、职业病、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十)未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住院的医药费用,有冒名或挂名住院,配药等欺骗行为的医疗费用。
第七章 医疗服务与责任
第二十七条:县卫生局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定。
第二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先由医院提出申请,县卫生局按照省卫生厅颁布的设置标准,根据中西结合、专科和综合医疗兼顾,方便农民就医的原则进行审定,合格者与县合管中心签定合同后方可颁发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制度。
第三十条: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成立合作医疗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定期张榜公布合作医疗资金兑付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
第八章 监督机制
第三十一条:成立由人大、监察、审计、财政、物价、卫生、药监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资金收支、经费预决算、检查医疗机构服务情况,协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查处合作医疗中的不法行为。县纪委要制定合作医疗相关的纪律规定。
第九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参加合作医疗者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享受规定的各项医疗服务及费用补助;
(二)有权监督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
(三)有权对合作医疗的管理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三十三条:参加合作医疗者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和维护合作医疗的章程和有关规定;
(二)按时足额交纳合作医疗基金;
(三)妥善保管合作医疗的有关文书、凭证;
(四)检举冒名顶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破坏合作医疗的行为。
第十章 违规处罚
第三十四条:经办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实行戒勉谈话、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对象、作辞退或分流处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一)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
(二)不按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办事的;
(三)挪用、挤占、截留合作医疗基金的;
(四)有意拖延兑付,向病人索取好处的;
(五)套用、转移合作医疗预拨经费,造成补偿短缺的;
(六)为他人及亲友提供虚假证据或知情不报的;
(七)擅自更改标准,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的;
(八)有其他违规行为的。
第三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除违规申报补助金额的2-5倍,对限期整改无效的单位,取消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资格,对违规经办人员和医务人员除承担一定数额经济责任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或开除处理。
(一)诊治、记帐时不按合作医疗规定办理,将非医疗项目或费用记入合作医疗基金帐内的;
(二)将应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记入合作医疗补助费帐内的;
(三)不严格执行基本医疗诊疗目录、用药目录、超收费标准和违反规定滥检查、多开药、乱开药、开大处方、开人情处方及提留药品回扣的;
(四)不执行诊疗常规或单病种管理规定,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的病人收院治疗或任意延长住院时间,采用挂名住院,做假病历,分段计帐等方式增加合作医疗基金支出的。
第三十六条:对参合对象有下列违规行为的,责令退回已发放的医疗费用,情节严重的终止该户本年度合作医疗待遇。
(一)用虚假医疗费收据、处方冒领合作医疗基金的;
(二)私自涂改、仿造医药费用收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或授意医务人员作假的;
(三)使用他人凭证就诊或将本人凭证转移他人的。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县合作医疗协调管理领导小组指导全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和法规,制订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第三十八条:县卫生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管理办法、合作医疗病种费用及其标准、药品目录。并报县合作医疗管理协调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十九条:县合管中心对乡镇、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机构,群众参与,经费收缴等情况实行指导,定期通报动态。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于二00六年元月一日起试行。
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
同志们:
很是侥幸能够与巨匠一路切磋交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轨制是由政府组织、指导、撑持,农人志愿加入,小我、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年夜病统筹为主的农人医疗合作共济轨制,它是惠及我国亿万农人的一项新轨制,其目的是减轻农人看病经济承担,提高农人健康水平,对促进农村经济成长和不变社会具有主要意义。作为xx年市政府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8个试点乡镇街道之一,我镇在试点的道路上积极试探、勇于立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就,达到了“合作共济、稳步成长”的方针,初步形成了“政府正视、干部撑持、群众配合”的杰进场所排场。下面将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形作一简要陈述请示。
一、首要做法
我镇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过程中,首要抓了四个字:
(一)宣传指导,抓住一个“深”字。
在开展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我们碰着的最年夜的一个问题就是部门农人的介入意识不强。良多农人健康投资不美观念、共济不美观念以及风险不美观念稀薄,对医疗消费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对比,看病花钱是次要的、随机的,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熟悉。同时还存在着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点者不信赖和对政策不变性的思疑。针对这一问题,镇党委政府抉择宣传指导先行,经由过程正确的宣传指导解决农人的思惟认知问题。鼎力宣传合作医疗的重年夜意义,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典型的事例宣传加入新农合优胜性,经由过程受益农人的现身说法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轨制深切人心。(如8月初,舒姑洋村村平易近徐润仙因患白血病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0万多元,经由过程合作医疗,获得津贴3万元,很年夜水平上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压力,这一典型事例在群众中发生了较年夜反映。)在现实工作中,既鼎力做好宣传策动,又辅以需要的行政带动,积极指导群众,改变思惟不美观念,增添健康投入。指导群众改变纯挚“受益”的不美观念,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应一味地追求面前益处,而应以久远益处和社会益处为重,且则的“不受益”意味着久远的最年夜的受益,慢慢使合作医疗加入者消弭思惟疑虑,不竭强化风险共担意识。据统计,二年来,我镇共发放宣传手册16000余册,张贴口号1000余条,吊挂横幅20多条,经由过程轰轰烈烈的宣传策动,使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竭深切人心。
(二)指导督促,抓住一个“严”字。
为了统一思惟,加年夜工作力度,我镇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拟定了一套严酷的责任轨制和督促轨制,明晰村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农村工作指导员为直接责任人,采纳签定责任书的形式,把工作实绩与查核奖金挂钩,做到职责上肩,责任到人。镇党委政府把新型工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并集中全镇力量,上下齐心,分工协作,配合攻难克坚。在体例上以片为单元,成立了8个督导组,由班子成员担任组长,采纳一周一陈述请示的轨制,拟定进度表,严酷督促本片各村进度和实施情形。同时,策动干部、党员、村平易近代表带头,将使命包干到人,以村干部包户的法子,层层分化使命。切实阐扬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政策宣传员和工作联络员的浸染,在集中攻坚阶段,每个农村工作指导员每全国村,夜以继日上门工作,以正确的舆论指导人,以工作的诚心传染打悦耳,从而使参保面不竭扩年夜,保证了高参保率的实现。
(三)因村制宜,抓住一个“活”字。
为了最年夜水平地提高参保率,针对各村经济状况分歧的现实,我们因村制宜,坚持原则性和矫捷性相连系,采用多种体例参保。如高桥、舒姑洋等11个村采纳村统一为每名农户进行参保的体例;洪庄、千家等9个村由农户自己承担参保;其余14个村由村里出一部门,农户出一部门的体例进行参保。为改变群众不美观念,提高参保率,各村农村工作指导员也使出混身解数,甚至有几个村的农村工作指导员为一些经济坚苦的农户垫付必然的资金辅佐他们参保。各村干部也是不厌其烦,出格是对一些不理解的钉子户,采纳多次上门,策动其余亲戚辅佐工作的体例予以说服。对村里的五保、特困家庭等则由村集体设法子解决。经由过程矫捷多变的体例,使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始终处于90%以上。
(四)全程代办署理,抓住一个“便”字。
针对医药费抵偿过程手续烦琐的.问题,我镇积极奉行医药费报销全程代办署理轨制。
1、落实人员。落实专人在镇便平易近处事中心打点医药费报销工作,当真细心地审核、复核,确保每一笔资金报销切确无误。
2、加年夜培训。镇合医办对代办署理员专门进行了的培训,规范打点报销的有关手续,促使村代办署理员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3、规范轨范。在各村成立全程代办署理员,统一建造了“打点单”,在“打点单”上具体列举了各类应携带的资料,使得全程代办署理员能无一漏失踪地将参保农户的资料报至镇便平易近中心,从而能迅速进行医药费的报销。对于一些特种病历,由村代办署理员收集齐相关材料及证实,然后交由镇合医办,由镇合医办负责统一贯市合医办申办特种病历卡,并实时将特种病历发放至农户手中,并交接好相关事由。两年来全镇共打点特种病历81人。经由过程全程代办署理省去了参保农户因情形不熟,或资料不全而带来的麻烦,同时也年夜年夜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工作效率。
二、取得的成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开展以来,较年夜地促进了农村医疗水平的提高,受到群众的拥护和撑持,提高了农人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了xx镇经济与社会的协调成长。20xx年我镇参保人数达到25807人,参保户数7925户,参保率达91%;全镇医保基金收入103.228万元,报销医药费总额为84.45万元;报销人数566人,其中报销在一万元以上的农户有8人。xx年参保人数25898人,户数8107户,参保率达92%;医保基金收入129.49万元;截止9月份,我镇农户已报销医药费91.2万元,共510人享受了合作医疗,其中报销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有22人,三万元以上的有2人。
三、几点体味
(一)率领正视是基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涉及面广,开展难度年夜,需要镇村两级率领高度正视,配强配好工作机构,分工负责、协同作战、职责上肩、落实到人,要形成工作的合力。
(二)宣传指导是关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关头还在于解决农人的参保意识,只有农人思惟通了,工作取得才能自动。只有切实加年夜宣传力度,抓住典型事例让受益农人现身说法,才能提高农人参保的自觉性。在工作中必然要做到“深、细、诚”,解除农人参保记挂。要增添透明度,发布收支账目,向农人交底,保证农人知情、介入和看管的权力,真正守信于平易近。小我保费是一年一交,做好宣传工作就更为主要。若是农人的自愿水平不提高,到了第二年交保费的时辰,难度就更年夜了。一些村干部不无担忧地说,“合作医疗成功不成功,就看明年十月份。”
(三)供给优质处事是保障。农人加入合作医疗最担忧的就是“文件上一个样,实施起来变了样”,最怕的就是手续麻烦,一次两次跑回头路。为此,实施全程代办署理就显得相当主要,只有不竭健全处事系统,为农人供给便当、快捷、周密的处事,才能博得工作的自动和持久。
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虽然取得了必然的成就,但离高尺度还有距离。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平稳树立“以酬报本”的理念,始终把便平易近处事放在第一位,不竭改良,开拓立异,不竭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向深切。
各位领导、同志们:
非常荣幸能够与大家一起探讨交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是惠及我国亿万农民的一项新制度,其目的是减轻农民看病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稳定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市政府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8个试点乡镇街道之一,我镇在试点的道路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达到了“互助共济、稳步发展”的目标,初步形成了“政府重视、干部支持、群众配合”的良好局面。下面将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本文出自本网网-www.wmxz.cn]
一、 主要做法
我镇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过程中,主要抓了四个字:
(一)宣传引导,抓住一个“深”字。
在开展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我们遇到的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部分农民的参与意识不强。许多农民健康投资观念、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淡薄,对医疗消费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看病花钱是次要的、随机的,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识。同时还存在着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者不信任和对政策稳定性的怀疑。针对这一问题,镇党委政府决定宣传引导先行,通过正确的宣传引导解决农民的思想认知问题。大力宣传合作医疗的重大意义,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典型的事例宣传参加新农合优越性,通过受益农民的现身说法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入人心。(如8月初,舒姑洋村村民徐润仙因患白血病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0万多元,通过合作医疗,获得补助3万元,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压力,这一典型事例在群众中产生了较大反响。)在实际工作中,既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又辅以必要的行政动员,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加健康投入。引导群众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应一味地追求眼前利益,而应以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为重,暂时的“不受益”意味着长远的最大的.受益,逐步使合作医疗参加者消除思想疑虑,不断强化风险共担意识。据统计,二年来,我镇共发放宣传手册16000余册,张贴标语1000余条,悬挂横幅20多条,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使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断深入人心。
(二)指导督促,抓住一个“严”字。
为了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我镇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责任制度和督促制度,明确村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农村工作指导员为直接责任人,采取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把工作实绩与考核奖金挂钩,做到职责上肩,责任到人。镇党委政府把新型工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并集中全镇力量,上下齐心,分工协作,共同攻难克坚。在方式上以片为单位,成立了8个督导组,由班子成员担任组长,采取一周一汇报的制度,制定进度表,严格督促本片各村进度和实施情况。同时,发动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带头,将任务包干到人,以村干部包户的办法,层层分解任务。切实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政策宣传员和工作联络员的作用,在集中攻坚阶段,每个农村工作指导员每天下村,夜以继日上门工作,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工作的诚心感化人,从而使参保面不断扩大,保证了高参保率的实现。
(三)因村制宜,抓住一个“活”字。
为了最大程度地提高参保率,针对各村经济状况不同的现实,我们因村制宜,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采用多种方式参保。如高桥、舒姑洋等11个村采取村统一为每名农户进行参保的方式;洪庄、千家等9个村由农户自己承担参保;其余14个村由村里出一部分,农户出一部分的方式进行参保。为转变群众观念,提高参保率,各村农村工作指导员也使出混身解数,甚至有几个村的农村工作指导员为一些经济困难的农户垫付一定的资金帮助他们参保。各村干部也是不厌其烦,特别是对一些不理解的钉子户,采取多次上门,发动其余亲戚帮助工作的方法予以说服。对村里的五保、特困家庭等则由村集体想办法解决。通过灵活多变的方式,使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始终处于90%以上。
(四)全程代理,抓住一个“便”字。
针对医药费补偿过程手续烦琐的问题,我镇积极推行医药费报销全程代理制度。1、落实人员。落实专人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医药费报销工作,认真仔细地审核、复核,确保每一笔资金报销准确无误。2、加大培训。镇合医办对代理员专门进行了的培训,规范办理报销的有关手续,促使村代理员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3、规范程序。在各村建立全程代理员,统一制作了“办理单”,在“办理单”上详细列举了各种应携带的资料,使得全程代理员能无一遗漏地将参保农户的资料报至镇便民中心,从而能迅速进行医药费的报销。对于一些特种病历,由村代理员收集齐相关材料及证明,然后交由镇合医办,由镇合医办负责统一向市合医办申办特种病历卡,并及时将特种病历发放至农户手中,并交代好相关事由。两年来全镇共办理特种病历81人。通过全程代理省去了参保农户因环境不熟,或资料不全而带来的麻烦,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工作效率。
二、 取得的成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开展以来,较大地促进了农村医疗水平的提高,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提高了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了**镇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20我镇参保人数达到25807人,参保户数7925户,参保率达91%;全镇医保基金收入103.228万元,报销医药费总额为84.45万元;报销人数566人,其中报销在一万元以上的农户有8人。参保人数25898人,户数8107户,参保率达92%;医保基金收入129.49万元;截止9月份,我镇农户已报销医药费91.2万元,共510人享受了合作医疗,其中报销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有22人,三万元以上的有2人。
三、 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基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涉及面广,开展难度大,需要镇村两级领导高度重视,配强配好工作机构,分工负责、协同作战、职责上肩、落实到人,要形成工作的合力。
(二)宣传引导是关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关键还在于解决农民的参保意识,只有农民思想通了,工作取得才能主动。只有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抓住典型事例让受益农民现身说法,才能提高农民参保的自觉性。在工作中一定要做到“深、细、诚”,解除农民参保顾虑。要增加透明度,公布收支账目,向农民交底,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真正取信于民。个人保费是一年一交,做好宣传工作就更为重要。如果农民的自愿程度不提高,到了第二年交保费的时候,难度就更大了。一些村干部不无担心地说,“合作医疗成功不成功,就看明年十月份。”
(三)提供优质服务是保障。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最担心的就是“文件上一个样,实行起来变了样”,最怕的就是手续麻烦,一次两次跑回头路。为此,实行全程代理就显得相当重要,只有不断健全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便利、快捷、周到的服务,才能赢得工作的主动和持久。
各位领导,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高标准还有距离。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把便民服务放在第一位,精益求精,开拓创新,不断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向深入。
当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正在全国各地迅速推开。新农合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所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起在各地逐步推开,计划到,在全国基本建立起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试点工作推开后,特别是去年试点工作会议后,各地加大了工作力度,加快了工作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新农合已经覆盖了全国约半数的地区和农业人口。截止到203月底,全国开展新农合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369个,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7.83;覆盖农业人口近4.74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53.44;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3.74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2.25,参合率为79.06。二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已初步形成。试点地区建立起了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因地制宜形成了多样化的补偿模式;初步建立了较为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特别是资金的封闭运行管理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为加强基金管理和群众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三是参合农民的卫生服务利用水平提高,抵御大病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据有关部门对27个试点县16198户农户调查,有57.6的参合家庭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其中14.1的家庭获得了住院补偿,51的家庭获得了门诊补偿;参合农民住院次均补偿783.6元,占次均住院总费用的23.2。四是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比较平稳,受到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欢迎。据对上述27个县的调查,农民参合率总体较高,达到82.7。合作医疗得到大多数农民的.支持,90的参合农民认为合作医疗对自己有益,要继续参加;在未参合的农民中,51的农民明确表示下年度要参加合作医疗。
在新农合试点工作推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尽快加以解决。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同志对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于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准备不够,没有将这项工作摆到应有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去推动。二是新农合管理网络不完善。一部份地区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编制不落实;县乡新农合经办机构普遍人员不足、业务经费不足,缺乏基本的办公设备,有些地区甚至无办公经费。三是新农合财政补助经费不到位。有些地区财政补助资金仍然留有部分欠帐,个别地区甚至至今没有下拨补助资金;一些财政困难县往往只有补助资金指标,难以筹集补助资金,新农合基金财户存款不足。四是基金沉积过多,参合农民受益程度低。以广西为例,到年5月31日止,全区参合农民获得的补偿金额占当年全区新农合应筹集总基金的16.94,最低县仅达到2.2;参合农民平均获得住院补偿仅占住院总费用的27.68。
首先,提高对新农合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其次,加强新农合管理网络建设,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在当前新农合覆盖面越来越大、扶持新农合资金越来越多、新农合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的情况下,必须将健全新农合管理网络,解决新农合管理与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业务经费等问题作为当务之急,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还要着眼于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对管理和经办人员实施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第三,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各级财政的拨款是否及时到位,不仅关系政府自身的形象,也直接影响到农民交款和社会捐助资金的积极性,是决定新农合成败的最重要条件。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投入方向,按照各自分担的比例,千方百计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并进入新农合基金帐户。新农合基金是农民群众治病救命的保命钱,必须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成立各级合作医疗监管委员会,对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基金实行监管,对报销及大病补偿资金实行监督,提高基金合作透明度,确保基金安全。
第四,进一步扩大合作医疗保障范围,提高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要制定科学的补偿方案,调整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坚持以保大病为主、适当兼顾受益面的原则,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门诊补偿,门诊补偿可在村卫生所报销,解决“小病不出村”问题。尽可能将大额的慢性病门诊费用、住院分娩、白内障手术等费用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不断扩大使用基金的群体。总的来说,就是要逐步扩大合作医疗的受益面,尽量使当年基金当年基本用完,不要沉积太多,让农民真正获得实惠。
第五,为五保户和特困户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切实解决好特困农民“看病难”问题。解决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等特困人口就医问题是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重点。可使用农村医疗救助中的一部分基金,为老复员军人、军烈属、五保户和特困户等民政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代缴参合费。制定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二次补偿办法,参加新农合的一部分因患大病重病住院的民政救助对象,在获得合作医疗规定补偿后,还可凭相关材料到民政部门报销一定比例的医药费。加大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筹资的力度,为农村贫困群体提供更多的医疗救助。
第六,强化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要强化对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防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利益被医疗费用上涨所吞噬。制定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招标办法,对新农合用药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和统一价格,从源头上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各项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严格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优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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