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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调研汇报
市国土局:根据《关于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和队伍现状
1、**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于1988年9月,与县城建局合署办公,1989年5月分开办公,并于1991年5月8日,经县编委旌编字[1991]10号文件批复同意设立土地监察股,专门负责全县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制定有关部门土地政策性规范文件,并对贯彻土地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创建“三无”乡镇的全面工作。
2、**县土地执法大队系**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4月设立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并在全县14个乡镇分片设立了五个执法监察中队(旌土[]15号),执法大队原定事业编制为5名。县直机构改革中,我县将县农业区划办公室及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和土地局合并成立了**县国土资源局,增加了土地执法大队编制3名,调整后,我县土地执法大队编制为8名,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
执法监察股和土地执法大队级别为股级,该队伍的负责人和监察人员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任命产生。
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下步打算:一是强化职能,充实执法监察机构力量。为适应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严格土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察机构和专业队伍是执法监察工作的组织保证。必须加强执法监察机构的建设,充实力量,才能使之与所承担的职能、任务相适应。拟在原土地执法大队的基础上组建15―20人的国土资源执法大队;二是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执法监察各项工作制度。执法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按照要求,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和信访处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集休会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三是轮流培训,不断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素质。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是做好执法监察工作的前提条件,为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严格依法行政,我局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方式对执法人员进行轮流培训,使他们熟悉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四是严格执法,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凡属立案标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均依法立案查处,同时与城建监察、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加强合作,“既查事又查人”,坚决追究违法违纪者的责任,对典型案件实行通报公开曝光,严厉打击,从而起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提高全社会国土资源法律意识和对违法行为的震慑警示作用。针对目前我县违法用地较为突出的现象,我局积极与其它部门配合,采取宣传到位、逐个排查、调查清楚、处理得当;五是增强保障,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范。为保障执法监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局将配备必需的交通及办案设备和工作经费,坚持定期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聘请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建立完善国土资源监察信息网,将违法行为消灭在始发状态,把“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贯穿始终。
(二)监察职能
1、根据《**县国土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政办[]55号)文件规定,执法监察股职能: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和遵守情况;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在下发《关于股室设置和人员定岗的通知》(旌国土资党组[]2号)文件,明确了岗位职责和核定岗位人员为5名。
2、根据《关于成立**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的通知》文件规定,土地执法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责:负责土地动态巡查工作;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工作;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三)制度建设
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和探索并结合实际,我局先后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行政处罚审批备案制度、执法文书使用和处罚单据管理制度、行政过错追究制度、成立了案件审查组等制度。
在抓好各类规章制度建设的同时我局也看到随着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潮即将到来,各类新兴产业发展的势头突飞猛进等,均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而由于国家对土地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和对土地管理制度的不断改革,因此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与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近年来有些地方在征收集体土地时拖欠和挪用失地农民的征地款等现象,因此,我局将适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征收土地赔偿金跟踪检查制度、建设用地信息发布制度等。
我局制定的相关制度是根据平时实际的工作经验不断总结和完善的,因此,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均能落实的实处。
(四)组织领导
我局的执法监察和队伍建设一直都得到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先后配备了执法监察车辆,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电脑等设备,并安装了办案专用电话等,为执法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不定期的召开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听取执法监察工作的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执法监察工作,切实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解决队伍的后顾之忧,并配合国土资源体制的改革,我局下一步将根据实际考虑建立独立的执法监察体系,为司法公正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
(五)主要经验和困难
1、多年来,我局在国土资源管执法监察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988―共接待群众信访近3000人次,调解土地权属纠纷500多起,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60多件;20接待群众信访30多件,业务咨询81人次,处理土地权属纠纷16件,立案查处5件,受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6件,清查违法占地9起,非法买卖土地6起;―20共接待群众来访50多人次,制止违法用地6起,占地面积1348m2,群众来信10件,法规咨询21人次,处理土地权属纠纷20起;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20起,制止20起,挽回经济损失57.6万元,接到举报电话2次,接待群众来访71次,提供法律咨询86人次,收到人民来信9件,处理9起。调解土地权属纠纷3起,土地非法交易7起,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共清查出各类违法用地115宗,面积147.94亩,补办出让手续30宗,追缴土地出让金89.2万元;20共查处制止违法占地12宗,面积20.55亩; ,与县建委建立了联合执法制度,依法立案2宗,面积7.337亩,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其中恢复土地面积2.97亩;收回土地面积0.3亩; 退还土地面积4.067亩;罚没款2000元人民币。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宗,结案2宗,结案率100%。
2、我们的主要经验:一是每年都根据局党组年初召开会议安排,认真学习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将制度分解的细化、具体,便于操作,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使本局的执法监察工作向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前进。二是在1993年成立了土地巡回法庭,在全县开展争创“三无”乡镇,加大了土地执法力度,强化了执法手段。三是编印《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手册》500余册,分送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工矿企业,利用“6・25”全国土地日,通过宣传车、咨询台、局网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土地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到乡镇到村到田间地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在,我局按照中共中央中发[]11号文件要求,在土地“冻结”期间,查处了91年至违法用地10.4万平方米,闲置土地10.08万平方米。同时,健全了县、乡、村、组四级监察网络。五是在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期间,对一些历史原因存在的问题,我局深入调研拟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建议》专题报县政府研究通过,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清理出的各类企业违法用地问题拟出《关于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清理出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用地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县政府研究批示后,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用地管理严禁乱占滥用土地的通告》(旌政[2004]83号)。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制止乱占、滥用土地违法行为,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得到了有力保障。
3、当然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执法监察工作的困难和压力,特别是在解决一些丁子户的违法用地上,发展地方经济建设上,各类公路建设用地上,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上等等往往存在先用地后报批甚至不报批等现象,还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和制约机制,特别是国家取消涉农收费后一些法律观念淡薄的农户建房随意占用耕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加上发现不及时,农户建房时间较快,往往是发现后及时制止一段时间后就建设完工,处罚的困难又较大,最大的困难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没有独立的司法权,不能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及时果断的处理和处罚,也是造成产生一定结成事实的弊病,再者就是,目前各级乡镇国土管理体制改革没有完成,土管人员多年未拿到薪金,后顾之忧也没有解决,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也是造成执法不严,难以执法重要因素。
(六)建议
1、目前,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编制属县编委管理,执法监察人员编制数量少,难以适应现行的实际工作。因此建议:省厅与省编委进一步协调,以正式文件下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编制级别及人员数量。
2、根据我县目前的国土资源管理现状和体制,身处乡镇的土地管理人员人心涣散,积极性不高,局机关也不可能去完成全县的土地管理工作,大量的工作是要靠乡镇的土地管理人员去完成和落实的,因此,我局建议省厅能尽快的完成乡镇土地管理的体制改革,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让土地管理人员能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的投入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去。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结合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责任,切实加强对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扎实开展我县的执法监察工作,建立从源头上防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规范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和办案程序。
先后特定了****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了《****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规定》、《****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办法》,规范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的标准对被征土地进行了补偿。并按《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下发了听证告知书,征地符合本地实际,程序和标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进行土地勘测定界。选址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地范围内土地权属界线清楚,无争议。
二是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土地管理秩序和矿产秩序的根本好转,我们进一步规范了动态巡查职责,明确动态巡查主体,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切实发挥动态巡查的作用。县局印发了《****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开展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建立起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内部站、中心、大队、分局(所)既协调配合又监督制约的防范违法机制,各业务环节依法行政,严格把关。同时发挥执法监察的反馈和预警作用,加强整个部门履行执法监察职责的整体功能。各分局和国土建立了动态巡查责任制,分局(所)是实施动态巡查的`主体,日常巡查任务主要由分局(所)承担,划分了巡查区域,规定了巡查次数,县局一月巡查一次,分局(所)两周巡查一次,巡查中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并配合处理。巡查时有详实巡查记录 。全县各分局(所)共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310人(次)。
三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制定了《土地违法案件办案程序》、《土地监察职责》、《办案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和法定行政许可事项内部会审制度,对监督电话、办事事项、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全部予以公开,提高了办事透明度,杜绝了暗箱操作,增强了依法行政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按照归口办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要求,把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20,共发现违法用地29起,面积163.98亩,其中耕地150.11亩,制止违法用地27起,面积154.63亩,其中耕地142.93亩,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16份,制止土地违法行为16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起,面积9.35亩,其中耕地7.18亩,罚款10600元 。
四是行政执法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省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政办发[2005]119号)精神,促进全局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华政办[2005]15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基本要求,制订和健全各项制度,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到机关内的每一个部门,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并完善相应的考核、监督、奖惩制度。从而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律素质,促进行政观和管理观的转变,树立行政必须坚持合法、合理、效率、责任原则的观念。使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化。自觉接受人大、政府和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不断提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和自觉性。
五是行政复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提出答复通知书》(平政复发[2006]1号)的要求,就申请人朱光耀对****县人民政府于二00五年十二月六日作出的华国土建字[2005]11号关于注销登记并收回****县人民政府1990年8月颁发的(华集用〔1990〕字第K4----162号)的复议申请,给****市人民政府予以答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巩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成果,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今年是集中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关键年,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由地矿站牵头,执法大队配合,首先对无证采矿、越界开采、非法转让、倒卖矿产资源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其次是进一步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监管机制及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健康规范。三是深入开展地矿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根据国务院国发[2005]28号文件精神,加强矿产资源监察力度,对拒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依法进行处理。协助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二是加强学习,探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路子。认真学习、钻研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更好地承担起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任务。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集体议案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认真执行错案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办案的准确性。
四是抓好廉政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防腐拒变”的能力,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素质。
回顾前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和局机关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国土资源执法力度还不够大;三是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法律法规还不深入,全民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资源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市国土局:为切实有效的遏制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树立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的严肃性,规范我县国土资源市场管理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2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情况。
10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月28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此后,国土资源部又颁布了涉及年度用地计划、用地预审、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和执法监督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县一是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组织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决定》和温家宝总理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决定》的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上来。同时为便于大家学习领会《决定》、讲话和重要文件的精神实质,更好地宣传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严格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我县国土部门专门编印了《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文件汇编》、《国土资源法规宣传手册》送呈县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工矿企业留存学习,通过宣传,促进了增强珍惜土地、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二是严格管理,保护耕地。坚定不移地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大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大检查工作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处理。
二、宣传《土地管理法》法律法规和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县目前经济快速发展与土地供需两者之间的矛盾,组织在全县上下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年初制定《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在“3・19”矿产资源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7・1”行政许可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印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便民措施的宣传材料,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形式。将以往单一的宣传方式改为固定场所、媒体报道、短信发送等形式进行宣传,将宣传的内容面向基层,深入到群众,发放到企业,提高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保护和管理国土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强化素质,努力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监察水平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是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关键所在。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我局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规范执法主体。一年来,我局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多次参加了省、市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的学习培训,通过培训、考试,全县30名执法人员都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实现了全县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做到了持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要求各执法股室和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从而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2)抓好法制教育。我局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职工作,举办《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邀请有关单位的同志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辅导和讲解等等。通过一系列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部职工增强了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在处理违法案件和土地纠纷中,能严格按法律程序操作,做到答复问题准确,查处问题及时,有效避免了过去“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扩大法律法规的宣传面,营造了良好的国土资源执法环境。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国土资源局担负着全县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职责,行政权力相对集中,工作涉及面广,引发行政诉讼的几率也比较高。为了妥善处理好这一问题,我们通过建立相关制度实现了公正、公平执法。通过《集体决策制度》、《用地审批内部会审制度》等制度的制定,对土地审批、采矿权登记等重大许可事项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有关股室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有效地防止了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通过《建设用地申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了各项业务办理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将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确保了公正透明、优质高效。通过建立健全国土资源动态巡查、重大疑难案件会审、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4)建章立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章立制是行政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是贯彻执行国土管理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我们把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决定审批备案制度》、《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准则》等十二项制度,并汇编成册。这些制度的建立,不仅把实行执法监察工作作为推动法制建设的动力,而且促进了执法主体、执法任务、监督机制三到位。在健全各项制度的同时,我们还注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行政执法监察实行过程中,加强对局机关及所属机构和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和纠正执法中的不当或违法行政行为,实施错案责任追究制。同时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等领导机构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以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做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的主线,对各种土地违法行为做到调查清楚,程序规范,处理得当。对处理结果跟踪监督落实。对各种违法占地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杜绝查而无果现象发生。针对我县土地违法行为大都以制止和补办手续为主,迫使执法力度乏力,执法手段不硬,不能有效的维护执法的严肃性,给违法当事人造成可以认为补办手续或找关系来继续使用土地的现象。我局加大了土地管理的依法行政力度,不仅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更要查处违法责任人及涉及的相关人员,以点带面来推动严格土地管理的工作落实。
五、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及时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1)加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力度,坚持每周二和周四的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日。加大巡查范围,制定巡查路线,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现场勘察记录,将各乡镇辖区内的基本农田变化、利用、执行情况做为重点巡查,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执行情况,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对已结成违法事实,严格按《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规定,依照法律条款严肃查办。
(2)为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2005]166)文件精神,提高我县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制定《旌德县国土资源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实施方案》,并将部《通知》和《方案》下发给各乡镇土管所,要求各所按文件执行,同时成立了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清查领导组,组织开展“以租代征”行为专项检查日常工作,有效地遏制了乱征,滥占农民集体土地的现象,使我县土地市场秩序的清理和治理整顿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3)为进一步加强国土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形成执法合力,更好地打击城乡各类违法乱占土地滥建房屋行为,我局国土执法监察队和县城建委监察队组建联合执法,共同对管辖区域进行联合巡查,对城乡各区域违法违规占地建房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同时对各乡镇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特别对辖区内基本农田违法使用情况,坚决依法查处,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今年以来,依法立案2宗,面积7.337亩,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其中恢复土地面积2.97亩;收回土地面积0.3亩; 退还土地面积4.067亩;罚没款元人民币。
六、认真处理国土资源信访案件,妥善解决信访问题。
(1)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31)号令,全面提高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信访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按照《信访条例》有关知识编印了《信访条例》试卷,组织了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工作人员《信访条例》知识考试,从而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对《信访条例》内容的正确掌握和准确运用。
(2)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当前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我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了执法监察股对2004年以来因国土资源信访问题去市、到省、赴京上访人员的信访热点、难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重点,登记造册,由局主要领导对信访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由当日接访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处理,确保本系统内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解决。
(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我局确定一名信访接待员,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树立热情接待文明待客的工作态度,严格贯彻首问责任制。对各类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加以处理,对出现的信访问题及时给予信访当事人书面答复和解决,做到来访有记录、问题有答复、处理有反馈。同时,认真排查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积极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力求从源头上制止群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人民来信9件(其中上级交办6件),个人来访11起,政策咨询解答112人次,通过法制宣传和政策疏导,对来信来访的问题,全部得到处理和妥善解决,没有造成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的问题。
七、建立健全执法监察上下监控体系
(1)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执行等情况,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由各乡镇土管所在各行政村中确定一名国土资源信息员,负责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状况,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职责。建立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将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动态逐级上报。年终,根据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奖惩。
(2)针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乡镇都以没有行政执法权为由,多数只望县局派人制止查处等原因。在原土地执法大队的基础上拟成立国土资源执法大队,乡镇成立执法中队,对今后出现的违法问题,由大队指定某中队进行制止或查处,对重大案件的查处,由大队统一调配,互相增援执法力量。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为使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分局认真学习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师局今年下发的各种文件。通过认真的学习,分局人员土地执法监察的业务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为土地执法监察规范化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
分局高度重视土地执法基础建设。20xx年年初便制定了20xx年土地执法年初工作计划。并利用土管员例会组织土管员学习土地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分局土地执法人员不定期下到连队巡查制度。
三、加强动态巡查工作和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
对团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加大批前、中、后期的跟踪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做到先预审、后规划、再审批的原则,逐级按部门权限审批。
要加强对土地管理就应该从加强动态巡查方面入手。截止20xx年11月7日,分局共巡查28次,并对每一次巡查的.具体情况真实、全面的记录在规范、同一的巡查登记表、汇总表上。对在土地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职责范围内的土地违法行为,土地执法人员都按有关规定制止、纠正、查处。对发现的违法案件真实、准确地统计造册并及时上报。
四、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
在保护耕地、依法用地方面,坚持履行耕地保护条例,不侵占、不挪用基本农田指标,严格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报批用地,对确需占用耕地,补充数量相等的耕地后,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切实实现占补平衡。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明确保护目标和责任,及时与连队领导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以确保耕地保护责任落实;积极宣传保护耕地、依法用地政策,使用地单位和个人能自觉办理土地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
五、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
在20xx年度工作中,分局始终把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工作视为主要工作之一。分局主动联合团场宣传、司法等部门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今年“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活动期间,分局主动联合团场有关部门开展了土地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
六、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确保职工群众的知情权。
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工作的办事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对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地籍管理工作公开制度、土地登记发证业务工作程序和土地监察工作公开制度、收费标准等上墙公布。公开农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等重要信息,确保职工群众的知情权。
七、处理来信来访情况
对上级交办的事情及时处理。对来我分局咨询问题的同志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解决,不能解决的带领到有关部门,或向上级领导反映、汇报。同时使用规范的信访登记表、汇总表建立信访登记台帐。
20xx年以来,我局的执法监察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指导思想,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严格依法行政意识,严厉打击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繁荣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我局20xx年执法监察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进一步提高执法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理论政策水平、业务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执法监察工作对国土资源的保障能力。一年来,我局始终把学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和钻研业务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探索新形式下预防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新方法。认真组织执法监察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监察培训,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政策和执法水平,增强执法监察队伍的整体理论素养和实战能力,提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效率,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对国土资源的保障能力。
二、全面抓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规定》、《云南省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量化考核标准》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把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降低违法案件的发案率。一年来,我局认真按照《××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规定》,根据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定期不定期的到各地进行巡回检查,巡查中发现有违法用地苗头1起,通过巡查人员积极向当事人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严肃批评教育后,促使当事人自觉终止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分片包干责任制。为全面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协助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及时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根据《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局全面推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把全县13个乡镇划分为四个片区,责任明确到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巡回检查。
三、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及时调处各类纠纷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对违法行为事前预防的高度重视,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在土地批准、使用、转让,探矿、采矿等行为方面层层把关,大大降低了我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案率,年内我县未发现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同时,认真调处国土资源纠纷,年内共调处纠纷5起,其中土地权属纠纷4起,矿业权纠纷1起,使当事人化解了矛盾,达成了共识,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增进了邻里团结和睦。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执法力度,今年慈利县国土资源局采取五条措施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抓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该局在成立了25个国土资源所、工业园分局,实行“一乡一所”的大背景下加强队伍建设,着重提升基层国土所特别是新成立基层所的执法监察履职能力。
加强动态巡查提升预防实效。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带队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排查全县各类矿山涉及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创新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强化动态巡查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化部门之间,大队与中队执法监察队伍之间的协作联动,切实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共同责任机制。
抓案件查处提升办案水平。该局以动态巡查和12336举报线索核查处理为基础,认真开展国土资源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大对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提高违法案件查处效率和办案质量。
此外,该局全力提升硬件水平,购置30台执法记录仪配备到执法监察大队、各基层所和工业园分局,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同时,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作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提升了执法水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兵团、师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以贯彻落实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关口前移,及时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实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业务更加规范、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现将分局本年度的土地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为使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分局认真学习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及师局今年下发的各种文件,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制度》、《五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月例会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等制度进行了认真的贯彻执行。通过师执法大队的培训和分局人员的自主学习,分局人员土地执法监察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为土地执法监察规范化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制度建设。
年初制定了20XX年土地执法年初工作计划,建立各连队土管员参与的连队执法监察网络。并利用土管员例会组织土管员学习土地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分局土地执法人员不定期下到连队田间地头巡查制度。同时,建立违法案件集体会审、违法案件查处备案制度;建立执法监察管理目标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办法。
三、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按照《兵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全面落实巡查责任制,规范动态巡查职责,明确动态巡查主体,做好巡查记录和现场勘查记录,形成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新格局。贯彻落实“防范在前、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新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根据团场工作实际,分局国土资源动态巡查主要采取普查与抽查、专项与随机、定期与不定期、自查与交叉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场巡查区域实行全覆盖的全面巡查和对国土资源行为多发时段和高发区域实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巡查方式。分局与连队协管员建立了相对稳定的联络机制,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分局按规定做好了日常管理工作记录,建立动态巡查工作台帐、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台帐等。截止20XX年11月11日,分局累计动态巡查42次,发现32起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均已下达了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现场制止32起。
四、积极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团场”活动。
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团场”活动开展以来,团场党委高度重视,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领导下,“土地执法模范团场”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大进展。根据制定的20XX年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团场”活动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分解,团场领导带头学习并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没有以权谋地、行政干预的现象,并且大力支持土地执法工作,自觉守法,对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不袒护、不说情。
五、扎实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在20XX年度工作中,分局始终把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工作视为主要工作之一。分局主动联合团场宣传、司法等部门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今年“4·22”地球日、“6·25”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等活动期间,分局主动联合团场有关部门开展了土地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
六、严格依法行政及时调处土地矛盾纠纷。
为认真落实新兵办发〔〕67号文件精神,完善对外公示和内部制约机制,创新土地执法观念,实行“全员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推进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团场分局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过程中严格执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在执法大队的领导和指导下做到执法主体资格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案件查处过程中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查办案件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适用的法律条款准确,定性准确,处罚合法。20XX年上半年为进一步完善团场信访案件受理处置工作,分局建立完善了信访台帐(信访记录卡、信访案件受理处置表),畅通了信访渠道。
七、加强批后监管,严格保护耕地,杜绝违法案件发生
一是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行政领导责任制,将耕地保护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明确团场主要领导的责任与义务,团、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19份,有效的`保护团场基本农田,避免破坏耕地案件的发生。
二是继续巩固完善与团纪检监察、公安派出所、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批后监管,对未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坚决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建设过程中不按规定和使用要求进行建设的,限期责令整改,该停止的要停止建设,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全年分局共上报审批20宗用地,面积47.0259公顷。
八、存在的问题。
一是八十六团4连、5连、水管所,特别是洪桥以东精博公路两侧范围内,即是城区东郊,地理位置特殊;又是民族聚居区,职工、外来人口混居,特别是下半年停止该区域土地过户后,私自交易的情况特别多,分局无法掌握用地情况,给管理带来了诸多困难。
一年来,工作做的不少,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在今后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还要不断加强土地执法监察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分局的整体素质,保障和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稳步发展。
为全面推进依法管地、依法用地,进一步加强全县土地管理工作,提升土地管理水平,促进莒南县域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莒南县国土资源局致力打造执法模范县,并实施了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
(一)加强执法学习培训,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今年以来,莒南县国土资源局共计组织学习培训14次,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努力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加强执法监管综合能力。全面系统地组织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培训活动中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严格学习纪律、做到学以致用。购买法律法规汇编系列丛书,确保每个办公室一套,随学随用,并对上级发文、培训知识及时组织再学习领会并切实运用到日常工作中,保证执法知识的更新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用地方式。组织新进执法人员进行了国土资源业务知识和行政许执法知识学习并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做到先培训再持证上岗。截止目前,我局共有56人参加了国土部组织的执法监察培训并取得了《国土资源执法检查证》。
(二)规范行使执法权,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莒南县国土资源局严格遵照执行市国土资源局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等一系列规定,对带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行为,从细化裁量标准入手,对各个处罚项目进行分档设限,严格按照市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细化量化明细表》,使裁量准确明了,群众一目了然。
(三)加强日常动态巡查,构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的执法工作体系。一是划分三级巡查区,明确职责分工,对于一级巡查区每日巡查一次,二级巡查区至少每周巡查一次,三级巡查区至少半月巡查一次。二是加强督查,构建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年度综合考核对动态巡查工作台帐、项目档案资料以及对违法行为预防、制止、查处等相关资料计入年度考核总分,并依此作为先进科室站所评比的重要指标。三是动态巡查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将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情况与年度卫片核查情况对比,对在动态巡查中积极主动、成效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失察引发严重违法事实的给予惩罚。
(四)强化执法案卷评审,提高案卷质量。莒南县国土资源局对案卷质量历来高度重视,安排法规监察科对日常执法案卷进行系统的审查整改,确保案卷质量,并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从严要求,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莒南县国土资源局还不定期邀请市局执法监察专业人员来我局指导检查案卷工作,而对于案卷评审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及时请示市局,确保作出正确决策。
(五)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张贴普法宣传条幅52条,借助3·19矿法宣传日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播放宣传音频10余小时,租用宣传车2台并行驶180余公里,基本做到全县全方位无死角宣传。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强化落实以上举措以来,执法监察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执法模范县的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县运政执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现状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前身是1955年5月28日成立的“县群众运输管理站”,1986年更名为“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主要担负县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和规划、发展工作;其性质为国家授权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4月批准参公;核定内设机构10个,编制19名,实际在岗22名(其中1名长期借调利州运管所),临聘协助执法人员8名;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市运管处统一预算,市财政统一拨付。有执法车辆5台,办公环境较差,办公基本实现自动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担负着全县的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县幅员面积3269平方公里,辖36个乡镇,271个行政村,总人口约25万人,全县公路总里程2400余公里。根据目前我所在册人员,人均公路里程达100余公里,公路建设还在迅速发展。
目前,县客货运输车辆约2704辆。客运车辆205辆,其中客运班线车辆125辆,出租车35辆,城市公交车5辆,城镇客运人力三轮车40辆;货运车辆约2499辆(不含浙江援建车辆),其中在册货车639辆,暂未取得营运许可的货运车辆280余辆,时风牌等农用柴油三轮车340余辆,农用四轮车360余辆,汽油货运三轮车650余辆,外地取得道路运输资格在我县境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230余辆。
目前有乔庄、青溪、沙洲、姚渡、竹园客运站5个,木鱼、三锅、关庄等乡镇正在新建三类客运站;维修企业3家,个体维修业户及相关业务25家,依托木鱼、竹园物流配载中心的建成,拟再发展5家二类维修企业和10家个体维修、服务业户,以满足客货运输业发展的需要。
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现状
目前,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有正式执法人员22名,临聘协助执法人员8名;正式执法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91%,中专及相当学历占9%。道路运输管理专业占50%,法律专业占5%,其他专业占45%。22名正式执法人员中,30-45岁的占78%,45岁及以上的22%。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按照上级的安排进行。
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问题和困难
(一)随着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现有的道路运输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管理量(客货运输车辆数)也急剧增加,已凸显出原有编制的严重不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是在1991年确定的,十八年未作任何调整,为了确保全县运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批准壮大了运政执法队伍,但根据4月的参公文件精神,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将有一部分人员不能参公,实际在岗人员数大于前核定的编制数,编制数得不到解决,将影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再因道路运输管理难度大,难免会出现监管时差,使部分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逃脱打击。为了尽量减少监管时差,就必须壮大执法人员队伍,因受编制数限制就不得不聘请临时协助执法人员,这样就增加了执法机构的负担。
(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市运管处统一预算,市财政统一拨付。但所拨付的各项经费经费无法解决日益增加的稽查及办案和人员工资的开支,协助执法人员的工资由运管所自行解决,这样就不得不挤占其他经费,致使工作经费紧张,限制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福利待遇太低,致使工作人员积极性不强。,的行政单位的公务员实行了“阳光工资”,一般科员的兑现金额为16000元左右,部分事业单位也按照相关规定向工作人员兑现了该福利。但不知什么原因使得运管所一直无法兑现该政策,工作人员情绪较大,工作积极性大大折扣。
(四)管理体制造成运管所的人权和财权分离,上级主管部门管经费拨付,地方政府管人事编制。二者的分离,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增加了难度(缺人或缺钱),制约了运政工作的开展。
(五)由于经费不足而影响了运政工作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运政工作人员的累计培训时间达不到应培训的要求,知识更新慢,跟不上行业发展的需要,无法实现行业管理与社会发展同步。
(六)工作人员流动性差,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大部分职工从招工之日起就在运管所工作,且工龄都在十余年,有的更是有二十余年的,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久了,虽然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但也逐渐淡化了学习新知识的动力,工作积极性也受影响,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七)运政执法责任大而风险更大,不利工作的开展。运政机构除了加强行业的规划、发展和监管外,还要肩负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使命。由于受利润的诱惑,非法营运行为屡禁不止,按照《道条》和省局的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的规定,对非法营运行为处以3—10万的罚款,对于山区贫困县的非法营运者来说,按照最低标准3万处罚,就等于处罚了其整车价值的3/4,无疑是要了他们的性命,这往往引起违法者发生过激行为——自残、服毒自杀或车毁人亡。不严格处罚就是违法,就是渎职。这两方面的情况无论发生哪一种,运管部门都要承担责任,这无形给运政执法设置了障碍,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根据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增加执法队伍的编制数,提高执法部门的级别(正科级),并适时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数调整。把部门级别提高到正科级可以使职工干工作有盼头,不会因干一辈子也是一名科员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实际解决编制数不但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还可以稳定执法队伍的人心,促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二)实行人权和财权的统一管理。无论是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还是由地方政府管理,都应该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只有人权和财权实行统一管理才能有效地控制人员的流动和经费的供给,才能有效地促进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保证学习培训时间和经费供给,并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实行继续教育适时更新知识是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紧跟社会发展和促进行业发展的有效保证。
(四)兑现国家关于工作人员的福利政策,最大限度地缩小与其他机构工作人员的收入差距,才能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提高运政执法人员生活水平,确保运政人员积极努力工作,更能保证执法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五)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加强交通执法人员的交流。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加强执法人员的交流,才能促使工作人员不断地学习进取,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积极去适应新的环境和新的工作,才能保持积极的主观能动性,使执法队伍时刻保持旺盛的工作斗志,有利于工作的持续开展。不进行交流,长此以往工作就会像一潭死水,风平浪静,工作的能动性和主动性就会慢慢地消失,工作就会原地踏步,停滞不前,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五)修订对非法营运行为的处罚标准,在制定标准时是否可以明确经济发达的城市和贫困的山区进行区别对待。城市非法营运的利润空间很大,能够承当高额的罚款,而贫困山区本身就穷,搞非法营运的买车也是靠贷款,一旦按照标准定格处罚,往往激起民愤,发生群体事或过激行为,引起社会不稳定,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有关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团土地执法监察水平和能力,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扎实推进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团场活动的开展,九十一团积极开展了土地执法监察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根据第五师国土资源会议要求,结合第五师国土资源工作重点及九十一团团情,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的政策导向,通过学习,分局人员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高度重视,要坚决执行国家、兵团、农五师的有关土地使用政策,切实抓好宣传动员和落实。
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㈠按照“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根据今年新形式、新情况,结合我团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九十一团国土分局20土地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分局二个人,每人负责一个片区土地巡查,那个片区有问题,那个人负责。为了动态巡查的需要,全团5个单位都有一名兼职土地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巡查工作,形成了团、连执法监察网络,有情况及时上报,对重大问题,分局集体研究后,上报师执法大队处理。分局2个人具有土地执法监察资格,大专学历,每年都参加了师组织的业务培训,经常探讨和研究土地问题,熟悉相关土地法规政策。
㈡ 积极开展土地动态巡查。
今年从三月份开始,根据团基本建设计划,每月至少一次动态巡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用地未批先用及占用基本农田植树造林和占用农用地建设情况,建设用地的批前、批中、批后跟踪管理情况,到11月11日为止共巡查28次,完成了今年的巡查任务,巡查登记都使用了规范的巡查登记表、汇总表、内容记录完整。未发现违法违规使用土地情况。
三、保护耕地及依法用地。
结合基本农田保护检查积极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重视。团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对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占用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
我团基本农田数量没有减少,保护率为70.04%。团土地利用审批手续完备,无违法用地现象,没有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团建立了耕地储备库,为今后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准备了后备资源。团积极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定了一系列保护耕地措施,团、连签定了耕地保护责任书,制定了基本农田地力、肥力、保养措施,实行了油渣还田、秸杆还田、配方施肥、压农家肥制度,制定了清理土壤清理办法,耕地数量稳定,质量显著提高,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四、 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分局服务意识。
㈠在“4.22”“6.25”等宣传日中,团分局下文件安排了宣传活动,突出了“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题,采用宣传车、散发宣传材料、广播、拉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了“土地管理法”和保护耕地等一系列文件政策,起到了良好社会效果,为提高团领导的依法行政水平,使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得到领导重视,还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违法用地查处相关规定送交团领导学习分局让他们随时了解国家土地方针政策,便于指导工作。
㈡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分局服务意识。
分局将业务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和要求、收费项目、标准公开上墙。各类用地报批,在规定时限内安时上报审批,对来办事单位或个人无“三难”和“吃、拿、卡、要”现象,能及时为用地单位和个人办理土地登记,变更手续。
五、 存在的问题。
土地执法模范团场创建力度还不够,对此项工作的安排不够完善。土地法制宣传教育还需要加强。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责任制,列入到单位考核之中,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土地执法监察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发挥各有关部门联合查处案件的整体合力,发挥舆论监督,积极探索,预防为主,事先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新路子。为我团的国土资源发展做出新贡献。
123团分局严格按照师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业务标准化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了兵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考核评比标准,分局为强化土地监察行为,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今年继续开展了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团场”、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现将分局今年201x年土地监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制度,提高人员素质
分局建立并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土地监察报备制度、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报告备案制度、土地监察承办制度,建立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职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分局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通过对土地法律、政策的学习,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分局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为更好地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做好土地执法动态巡查,信访、咨询等工作
(一)分局人员实行土地监察包片负责制,每月各管区至少开展三次日常巡察巡查,201x年分局共动态巡察36次。重点对非法土地开发现象进行加大力度进行巡查。分局在动态巡察时,对每次巡查都详细记录,对群众来信访及时处理,有规范的记录;对上级交办、转办的违法案件、信访案件、举报案件及时处理、上报,有效地遏制土地违法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对基层连队协管员的管理力度,发挥其作用和职责,分局要求基层连队协管员自4月份至10月份每月不少于10次,全年不少于70次的对本辖区的动态巡查,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是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为做好中央、自治区、兵团和第七师各种重大会议的顺利召开,分局制定了201x年信访预防措施:
1、上级重大会议期间,分局安排专人值班,并保证办公室电话和值班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畅通。
2、分局成立信访小组,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了齐抓共管,全方位开展信访工作。
3、分局要本着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的原则,加大排查力度,对基层单位、社区进行下访办案,使信访工作的责任制得到确切的落实。
4、加强信息收集,提前预防。深入实地,逐户走访,听民声、察民情、访民愿、找问题,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集中精力、重点清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专项清查。
5、突出重点,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今年四月份,团场对团部城镇的危、旧、老平房进行征收拆迁工作,分局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要求分局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各辖区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严格信访调查监督力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信访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办,矛盾有人处理。
6、从当前本团的实际情况看,要做好信访工作,做好稳定工作,必须从治本入手,从基层抓起,把解决好群众矛盾作为关键来抓,充分调动分局全体人员的.积极性,统一好思想,集中好精力,把一些遗留问题、难点、热点、重点问题,逐个逐步彻底解决。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所以123团分局今年没有信访案件。
(四)今年共有土地法律咨询1次,经过分局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讲解,来咨询人员所提出的问题都已得到圆满答复,同时分局人员认真填写了咨询记录。
三、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团场创建活动
123团今年按照兵师国土资源局的指示精神,认真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团场创建”活动,为顺利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团场创建活动,今年123团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团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团发〔201x〕9号)文件,并调整了节约集约模范团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和目标。以切实保护耕地,强化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为目的,增强了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管地、用地的自觉性,促进我团经济可持续发展。
分局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基调,在落实相关土地政策中,严格保护耕地,严格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保障被征地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动作为,节约集约保发展,严格规范守红线的积极态度和成效。要紧紧围绕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明确宣传重点。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向师传递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更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不动摇的强烈信号。
以上是分局在201X年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汇报,工作中难免有疏漏和不足的地方,今后我们将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素质,使123团分局土地监察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益政办电〔〕41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安政办明电〔2013〕24号)精神,我局对本单位近2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权力来源及界定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职责职权明确,行政执法权限界定清楚,都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近2年,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依据无立、改、废情况。
二、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期限,程序合法,严格执行行政程序的受理、审查、决定、时效程序。所有行政执法行为证据收集确凿,事实界定清楚,依据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行政执法处理公正、适当;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湖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行,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所有行政收费及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行政执法决定都告之救济途径,全面实施听证制度,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成立国土资源听证制度领导小组,去年来,先后组织东茅公路征地拆迁、洛浙电力线路土地征收等3场听证会。
三、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经县编委批准,我局设立了政务服务股等9个内设机构和**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等9个直属单位及2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明确了各单位职责,配备了相应人员。()其中**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征地拆迁所为副科级经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目前,法制办与执法监察大队综合室合署办公,配备执法监察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共16人。
全局行政执法人员206人,全部参加换证培训并合格,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其中80人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上岗培训并合格,取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规范化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文书全部采用国土资源部下发标准制式文书,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政法决定书要素齐全,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行政执法决定裁量权理由说明充分,行政执法文书送达规范。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的档案、卷宗按照一案一卷整理,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建立了案卷的登记、保管、查阅等相关制度。
五、行政执法配套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近年来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设,先后成立了国土资源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土地可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国土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制定了《**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责任制实施方案》、《**县国土资源系统有错无为问责实施细则》、《**县国土资源巡查工作实施细则》、《**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地质环境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办事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更加透明。
近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把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的工作总结
在师国土资源局和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八十七团国土分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兵团、师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狠抓落实,坚持立足团场实际,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力度,及时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做到了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团场更加全面优质,为团场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土地利用环境。
现将本年度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机制、加强土地执法规范化建设
分局年初制定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和巡查计划,在辖区的土地管理工作中全面按照各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全面落实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建立“防范在前、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新机制,按照计划层层推进执法监察工作。全年共对87团团部地区、汇河地区和草场进行动态巡查 30次,每次巡查都认真填写了巡查记录和台帐。在巡查中发现1宗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分局及时下达了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与团领导、师执法大队做了汇报,对此违法行为做了相应处理。
二、加强巡查力度和项目监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
1、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行政领导责任制,将耕地保护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明确团场主要领导的责任与义务,团、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7份,有效保护团场基本农田,避免破坏耕地行为发生。
2、与团司法办、安办、派出所等单位联合开展巡查活动,加大对耕地、草场的巡查力度,积极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处理,有效遏制了土地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辖区内耕地的巡查,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乱占耕地毁坏基本农田的现象。
3、分局在年初积极参与了团场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的前期工作,所有项目均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并一次性通过。全年共报批用地11宗,其中上报兵团审批1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5.8572公顷,即环团公路建设项目。已经师审批的'项目用地有10宗,面积22.0989公顷。其中挂牌出让1宗,面积0.2509公顷;划拨用地5宗,面积1.9001公顷;设施农用地4宗,面积19.9479公顷。已审批的项目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公共设施、商服、民生项目工程、招商引资以及设施农用地等。
对上述建设项目分局均建立了全程管理卡,进行了前期、中期、后期的全程跟踪管理,并且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进行监测,没有出现未批先占、未批先用、批少占多等违法用地行为。
三、积极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活动
在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中,4月16日,分局联合团司法办、新闻中心在八十七团农贸集市进行了宣传咨询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2幅,向团场职工发放了宣传材料300余份,解答群众问题6人次。4月22日,分局又在单位大门口进行了宣传咨询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宣传活动的效果。
在“6.25”土地日法制宣传活动中,分局在集市及各单位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并在宣传栏中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2条,张贴宣传标语50条、发放宣传材料200份,6月25日,在团办公楼前悬挂横幅2条,摆放“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板报1块。
通过宣传引导广大职工干部进一步关心、支持和参与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四、8月,分局扎实了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下,组织有关人员对在八十七团范围内的一个疑问图斑进行了内、外业核查,将实际范围与疑问图斑范围进行对比,并认真填写了度卫片图斑项目用地情况摸底表。
五、8月,分局对八十七团耕地储备库图形、面积、位置、地类进行了核查,经查,八十七团耕地储备库与报部备案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信息一致。在今年所报的环团公路建设项目中,经兵团批准占用耕地0.8622公顷,根据国家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要求,及时从八十七团六连耕地占补平衡储备库中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了耕地补充,确保了全团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六、9月,按照师局要求,分局对八十七团的办公用房进行了清查,经查,没有新建和扩建的办公用房。
七、10月,按照兵团国土资源局要求,分局对20以来的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征地情况进行了征地清查,并按文件的要求填写了征地清查表。共清查建设项目1宗,所发生的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全部到位。
八、按照师局要求,我分局均按时参加执法例会,及时汇报辖区内土地执法动态,按时上交土地执法月报表、季报表、建设项目跟踪表及违法违规研判报告等,无拖沓延误现象。
九、分局在继续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同时,除认真学习和贯彻案件督办制度、案件查处责任制度、重大案件专项报告制度外,还制定八十七团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土地监察公开办事制度、土地信访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并按制度执行落实。
总之,,八十七团国土分局圆满完成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任务,分局将再接再厉,总结工作中的不足,努力将明年的执法监察工作做好做细。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
一、为了全面落实《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强化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县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实施动态巡查全面工作。在执行特殊巡查任务或组织统一巡查时,各乡镇国土所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三、各乡镇国土所要结合本所实际,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明确巡查范围和巡查职责,落实相关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切实发挥动态巡查的作用。
四、县局执法监察大队按照本县行政区域分布情况,将全县划分为三个等级的巡查区域。
(一)一级巡查区域
1、基本农田保护区;
2、国道、省道两侧500米范围内;
3、县城、建制镇、城乡结合部;
4、重点项目建设区及重点矿区。
(二)二级巡查区域
1、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
2、县道、乡村道两侧;
3、小集镇周边;
4、个私企业较集中区域。
(三)、三级巡查区域
1、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土地;
2、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项目建设区及采矿区。
五、一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每月巡查四次,二级区域每月巡查三次,三级区域每两月巡查二次,重点抓一、二级区域巡查,兼顾三级区域巡查;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建设用地和矿区开采动态,实施全程监控。
六、县局执法监察大队、各乡镇国土所要明确划分巡查范围和职责,实行分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一)县局执法监察大队主要对一级巡查区域实行重点巡查,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中心所的'巡查工作。
(二)各中心所对辖区范围内的一、二、三级巡查区域实行全面巡查,对一级巡查区域实行重点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制止处理,并向县局执法监察大队上报具体情况,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上报县局执法监察大队立案查处。
(三)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县局分管领导具体指导执法监察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任,包查、包处理、包监督、包结案。
(四)巡查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对巡查区域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巡查活动必须有二人以上巡查人员参加,要做到亮证巡查。
(五)、巡查人员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清基本情况、责令停工,并将情况上报县局执法监察大队。
(六)建立规范完备的巡查台帐,并制作相应规范化的文书,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到及时处理、登记完整、有据可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七)建立量化的考核指标,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制止率、报告率均达100%。对动态巡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巡查效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将考核情况在系统内予以通报。
(八)因巡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漏查、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按照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上半年县执法监察的工作总结
今年执法监察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按照地区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履行职责,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现将20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继续加强对土地调控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
一是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化解民怨、安定民心。上半年发现各类土地违法行为8起,其中:制止5起,立案查处3起。二是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对土地出让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土地。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以及矿产资源整合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上半年月发现矿产违法案件15起,其中制止10起,立案查处5起,结案5起,处罚24.72万元。
(二)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是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节能减排法规和方针政策。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监督,促使县域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国家、自治区节能减排文件精神传达给县域工矿企业,使企业及时了解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二)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域工矿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环保工作进行检查(三)对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工业生产行业(四)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提高招商引资门槛,对单独投资矿产品加工的企业不予立项,不再新上钢铁冶炼项目建设(五)积极落实自治区循环试点县建设,引导企业加快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的推进(六)加快循环水、花岗岩废石、废粉利用技术推广利用。二是加强对《环保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环保部门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年上半年共受理环保举报投诉电话33余起,办理投诉热线26件,接待群众来访6余人次,共出动执法监察人员400余人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继续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执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
一是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招投标资格审查、编标、开标、评表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通过有效监督,规范了招投标的行为。2009年上半年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招标项目23项,实际招标项目23项,其中公开招标7项,邀请招标16项,建筑施工面积115623.98平方米,工程总造价9368.68万元,全部进行了招标。没有发现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干涉业主正当行为、给招标办打招呼、批条子、指定队伍等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工作的现象;二是继续加大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上半年,采购商品共计XX.62万元,其中货物类868.25万元,工程类招标3次金额为842.63万元,服务类27.42万元,节约资金8.17万元,采购小汽车共14两,金额为263.32万元,节约资金8.4万元。
(四)继续参加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自治区、地区“3·28”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责任事故调查的程序和办法,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参与对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为奥运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从XX年年11月1日至2009年6月底,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8起,死亡6人,受伤2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3.7万元。
(五)继续加强对招生录取、公招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是对普通高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务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取录”的原则,严格程序,层层把关,层层监督,确保了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真实性。通过公招公安后勤保障中心及矿山救护队录用了19名工作人员。畜牧兽医局公开招聘村级防疫员80名,县城建局公招城管协勤员40名,目前已通过笔试和面试工作,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便可向社会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三是参加乌市人才交流会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监督。
(六)按照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进一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1、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和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受理程序。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坚决纠正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为便于群众的监督,在政务服务中心每个窗口的吊牌上均标明了专门的投诉电话。凡是到“中心”办事的群众和企业对各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和办事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以及对服务态度不满意的,均可拨打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2、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行政许可清理、廉政勤政情况以及XX年年效能监察绩效考核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3、积极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整治,增强了建筑市场各方主题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加大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企业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遏制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现象的发生。
(七)积极开展“四禁”活动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从XX年开始,就下发了一系列文件严格规范水土开发行为,并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使非法开荒打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非法开荒案件8起,合计面积554亩,已由我县国土资源执法检察大队给予了制止,退回所占用的土地。一是严把打井审批关“严格按照规定的新(更)打井审批程序执行。二是抓好打井队管理工作。对打井队资质进行审查,符合资质条件的凿井队要求签订承诺书,交纳4万元的承诺金,实行捆绑式管理和凿井队伍之间互相监督。三是出台了鄯善县举报非法开荒打井奖励办法。四是加强机电井的管理。已完成机电井取水许可证换发920眼。五是加大监查力度。各乡镇水管人员不定期在各乡镇巡视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和处理。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执法监察工作量大、面广,对执法监察工作开展的深度、广度还不够。二是执法监察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在处理问题时,关键环节还不能完全找准,影响了执法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由于执法监察工作涉及范围太广,人员不够,执法监察工作没能得到全面开展。四是执法监察业务学习需进一步加强
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磐石市地处半山区,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目前已发现的矿产有44种,硅灰石、方解石、石灰石、石墨、镍矿等赋存的储量居全省前列。目前有矿山258个。矿产资源的开发给我市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好的效益。同时由于矿山数量多,分布面广,也给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目前矿产资源违法开采现象还时有发生,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主要表现在: 1、 矿产资源有关配套的法规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国务院“三个办法”出台以后有关矿产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使执法监察工作有法可依。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依照上述法律法规和《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来查处和办理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案件。在查处无证采矿的案件中,常常遇到这种情况,一个人无证采矿刚刚开采三天就被发现;而另一个人同样无证采矿已经干了三个月,在处罚时应按照《省条例》四十五条规定除没收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外可以并处8万元以下罚款。由于法规规定的比较笼统,所以操作起来不太好把握,同样性质的无证开采在处罚时当然对造成损失大的要加重处罚,但对造成损失少的或没造成损失的又该处罚多少呢?所以很难把握,往往给人造成执法监察工作随意性大,罚款可多可少,缺乏严肃性。 2、 目前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采矿权非法转让问题。国务院“三个办法”已经明确规定了采矿权转让的管理办法,但是一些采矿权人,尤其是一些私营矿山的业主受到利益的驱使,无视法律规定非法买卖矿山,非法转让采矿权,从中牟利。目前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还不完善,在依法办理转让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曾遇到过这种情况。有的矿山老板将矿山卖掉后,带着钱跑到外地去了。在查处过程根本找不到卖方当事人,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和国务院《探矿权采矿转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行为人是卖方,所以对买方的处理只能是吊销采矿许可证,而原发证机关又是上级机关,所有这样的案件在处理上很难操作和办理。 3、 在我们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违法行为,而这些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没有规定法律责任,所以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对这些违法行为不能处罚。例如《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采矿者提供勘查资料,电力和火工材料。对于这些助纣为虐的行为,法律没有规定如何处罚,只能是批评教育,所以造成你说你的,我干我的,起不到真正教育作用。也给执法监察工作带来难度。 4、 机构改革后,磐石市地矿局仍单设,但属于事业单位。由此,执法人员没有公务员身份,虽有政府授权,但发生诉讼就可能有败诉的可能。 对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一支高素质严格执法监察的队伍。 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是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所以建立一支高素质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监察队伍是做好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关键。同时要加强基层执法监察人员的学习培训,建立必要的信息网络、探索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经验。使矿产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真正成为矿产资源卫士。 (二)尽快出台一些有操作性的法规。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是我们执法监察工作的依据,所以建立完善科学的矿产资源法律体系,对我们执法监察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多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法律法规制定的越详细、下面工作起来就越容易操作,效果就越好,如果有些法规规定的`很笼统,在执行起来就很难,由于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执行起来就避免不了出现偏差和错误,造成不必要麻烦,给执法监察工作带来困难。一些地方性法规制定要从地方的实际出发,制定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规定,使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真正起到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行政处罚权的授予,要以实际工作出发。目前,现行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对各级矿产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对矿产资源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一些问题,例如,目前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县级执法监察部门遇到这类案件时在处理上难度很大,按照《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取破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应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处8万元以下罚款;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这样作为县级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机关,对此类案件无权作出处罚决定,然而采取破坏性开采的违法行为还带有普遍性,省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也不可能对这些案件一一处理,但又不能不处理,所以就会造成行政处罚的违法和越权,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各级矿产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限的授予要根据工作的实际合理地授权,这样才能保证对违法行为及时准确地作出处理。 (四)防范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应该开展动态巡查。矿产资源的开采有其自身的特点、分布广、远离城镇,偏远山区较多,给违法开采行为造成方便,加上地矿部门人员少等因素,有些违法行为难以被发现和及时处理。给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带来不便,所以要像土地执法那样开展动态巡查,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把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首先要在乡、村两级中建立信息网络,可在乡、村中聘请义务矿管员,责任落实到人,及时反馈情况,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汇报。从源头上防范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其次,对重点矿区,重点矿种、重点地段要加强检查,设专人负责。严看死守,对出现的违法行为给予严肃的处理,保证重点矿区和重点矿种、重点地段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稳定,这样抓住重点带动全面。再次,对边远地区加强巡查,有些地区山深林密,人烟稀少,是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多发区。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巡查是执法监察人员一项重要的工作。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保护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是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的职责,如何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如何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探索。只有加强学习认真实践,不断的提高矿产资源执法监察人员的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才能做好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磐石市地处半山区,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目前已发现的矿产有44种,硅灰石、方解石、石灰石、石墨、镍矿等赋存的储量居全省前列。目前有矿山258个。矿产资源的开发给我市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好的效益。同时由于矿山数量多,分布面广,也给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目前矿产资源违法开采现象还时有发生,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主要表现在:
1、矿产资源有关配套的法规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xx“三个办法”出台以后有关矿产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使执法监察工作有法可依。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依照上述法律法规和《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来查处和办理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案件。在查处无证采矿的案件中,常常遇到这种情况,一个人无证采矿刚刚开采三天就被发现;而另一个人同样无证采矿已经干了三个月,在处罚时应按照《省条例》四十五条规定除没收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外可以并处8万元以下罚款。由于法规规定的比较笼统,所以操作起来不太好把握,同样性质的无证开采在处罚时当然对造成损失大的要加重处罚,但对造成损失少的或没造成损失的.又该处罚多少呢?所以很难把握,往往给人造成执法监察工作随意性大,罚款可多可少,缺乏严肃性。
2、目前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采矿权非法转让问题。xx“三个办法”已经明确规定了采矿权转让的管理办法,但是一些采矿权人,尤其是一些私营矿山的业主受到利益的驱使,无视法律规定非法买卖矿山,非法转让采矿权,从中牟利。目前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还不完善,在依法办理转让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曾遇到过这种情况。有的矿山老板将矿山卖掉后,带着钱跑到外地去了。在查处过程根本找不到卖方当事人,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和xx《探矿权采矿转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行为人是卖方,所以对买方的处理只能是吊销采矿许可证,而原发证机关又是上级机关,所有这样的案件在处理上很难操作和办理。
3、在我们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违法行为,而这些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没有规定法律责任,所以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对这些违法行为不能处罚。例如《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采矿者提供勘查资料,电力和火工材料。对于这些助纣为虐的行为,法律没有规定如何处罚,只能是批评教育,所以造成你说你的,我干我的,起不到真正教育作用。也给执法监察工作带来难度。
4、机构改革后,磐石市地矿局仍单设,但属于事业单位。由此,执法人员没有公务员身份,虽有政府授权,但发生诉讼就可能有败诉的可能。
★ 调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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