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践教学论文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清風無痕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学实践教学论文(共含12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清風無痕”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法学实践教学论文

篇1:法学实践教学论文

法学实践教学论文

法学实践教学论文【1】

[摘 要]高校法学教育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

但是,随着法学专业的发展,其课程设置、教学模式与就业现状反映出诸多问题,反映了法律教学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

那么如何利用在教育的课堂上将法学教育的理论课程和实践相结合,既能提高学生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又能活跃学生的思维,强化学生的学习意识,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是法学教育非常重要内容。

[关键词]法学 教育 研究

一、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内涵

一般认为,法律实践教学是在传统教育的基础上,为配合法学理论的教学,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强化训练学生法律实践能力而专门设置的教学环节。

包括:如针对课程不同内容,进行的课堂案例讨论、模拟法庭、辩论等“模拟教学”;如为给学生创造理论联系实际的锻炼机会,组织不同年级的学生参加的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等“社会实习应用教学”,以及结合法学专业特点专门安排学生参与的法律援助、法律诊所等实践活动。

但目前,各高校对法学实践教学的认识并不一致,各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开展的实践教学形式不统一,实践环节的学时安排、开展模式、成绩评定方式及实践设施、师资情况也千差万别,发展极不平衡。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应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课堂内实践教学,即课堂案例讨论、课堂模拟法庭、课堂辩论等;二是课堂外实践教学,即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法律援助、法律诊所等。

这两方面各有优缺点,应相互借鉴、补充、包容。

事实上,某些实践教学已实现了课堂与课外的衔接,例如法律诊所既包括课程教学,也包括诊所实际锻炼;有的高校将模拟法庭、课堂辩论扩充为课堂外的实践教学环节。

从现阶段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开展情况看,课外实践教学形式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发展,如法律诊所的设立、模拟法庭专用教室的配置等;而课内实践教学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充实、深化内容,如案例教学的具体环节安排、案例的选择标准、成绩评定方法等,且两方面均应配套师资、教材的建设。

二、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1. 实践教学是法学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和有机组成部分,是法律专门人才培养的最有效手段

实践教学是法学人才培养的需要,改革开放和社会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

一般认为,法律专业人才在法律职业基本素质上应具备六方面能力:第一,扎实地掌握基本的法律概念、法律规则以及法律制度,并清晰地了解这些概念、规则及制度背后的理念与价值;第二,明晰现行法律体系的框架与结构以及司法救济程序;第三,具有清晰严谨的法律思维能力,能够娴熟地运用法律推理,依循法律逻辑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第四,深入地进行价值与理念的考量取舍,有力地论证法律判断;第五,正确地分析案件事实,把握不同的法律关系,合理地作出法律解释,准确地适用法律规则;第六,在实际工作中具备不断自我学习以掌握法律新知识的能力。

这六大能力,都离不开对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

运用实践教学方式开展法律教学,能使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紧密相结合,极大地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和学习能力,更好地完成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

通过实践教学的开展,能够使学生直接参与真实的法律操作过程,生动地学习法律知识,“以法眼看世界”,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理论和实践双提高”。

2. 实践教学是法学教学改革的需要

目前我国各高校普遍开设了法学专业,但在当前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仍然占据了几乎全部的教学时间,仍以“灌输式”的课堂讲授为主,教师仅仅就理论和现行法律进行系统的阐释,而没有从法学学科本身的实践性、技术性出发来训练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

国内许多著名的法学教育家都曾指出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认为实践教学是改革的根本措施。

如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曾谈到“我国大学的法学本科教学方法落后。

现在的多数法学本科教育采用的方法是教师在上面照本宣科,而学生在下面记笔记。

教师既没有提供与学生在知识和思维上相互进行挑战与应战这一教学相长的空间,也不去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应对实际问题,训练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法学本身的实践性决定了法学教学不能脱离法律实践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本质和规律的科学,实践性是法学的一个显著特点。

法学并不是社会科学中一个自足独立的领域,能够被封闭起来或者可以与人类努力的其他分支学科相分离。

法律乃是整个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它绝不存在于真空之中。

所以,法律运行不仅仅是法律规则的自我运行,而是法律规则在社会环境中与其它社会现象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

法律是规范各种社会关系的,只有从实际出发符合社会生活实际,才能作出比较正确的规范。

否则就会作出错误的规范,从而失去法律应有的作用,甚至会走向反面。

法律为什么这样规定而不那样规定,都是依据当时当地的社会生活实际状况决定的。

法学家不是在创造法律,而是根据现实社会关系表述法律。

只读法学书籍不参加社会实践,是不可能完全懂得法律的。

只有既读书又参加社会实践,才能真正懂得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精神实质。

三、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现状

目前,我国高校主要采用的实践教学形式有: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审判观摩、模拟法庭和专业实习(毕业实习)。

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审判观摩、模拟法庭、专业实习等传统的实践教学方式尽管在巩固和促进学生的法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然而在实际运用中却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就拿模拟法庭来说,首先,模拟法庭要求的技能是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是复杂的智能技能。

教育学的教诲是:“智能技能的重要特征是学习任何一种技能之前必先学习更简单的技能。”因此,在使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之前应该有一系列的学习:分析好案例、熟悉实体法、程序法的法律规定,而且承担不同角色的.学生应有不同的学习重点。

然后,再以模拟法庭审判过程的方法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诉讼能力一并展现。

在我国的法学教育实践中,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往往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方面,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方式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及技能,要进行完整个模拟的法庭程序必须拥有一定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基础,而程序法多在大学二年级才开始学习,所以大学低年纪的法科学生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学知识,要进行模拟法庭审判是非常困难的,也不能起到实际的作用。

大四毕业班的学生由于写毕业论文加上找工作的压力,往往无暇参与,模拟法庭实际适用的阶段非常有限。

其次,即使学生在参与模拟法庭之前已把握基本的知识及技能,要勉强在短时间内论证一个复杂的问题,他只能采取快捷方式恶补,这样的方法学习到的法律内容不会久留,因此对学生没有长远好处。

第三,一次模拟庭审耗时甚多,角色有限,既不能保证学生都有机会参与,也不能给予学生有多次练习的机会。

总之,模拟法庭作为学生活动有它的优点,但作为技能培育方法却存在着多种缺点。

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专业实习和法庭观摩也同样存在一些问题。

随着高校的扩招,法学专业的学生骤增,给实践教学的组织安排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一方面,指导老师和试验室资源的有限性,难以保障每个学生拥有足够的实践机会。

另一方面,学生数量过多也使得实习、法庭观摩也难以集中安排。

由于实习生众多,实习单位对实习生也不够重视,没有具体落实指导老师形成一套具体的指导方案等,实习效果参差不齐。

而且,自高校扩招以来,大多数学校程度不同地忽视了这些教学形式的建设,对之缺乏规范的治理,使本来就极为有限的实践教学活动在实际上流于形式,相当一部分学校甚至这些基本的教学环节在形式上都没有健全。

一般的的法学本科的院校都有组织法庭观摩活动。

而在毕业实习方面,由学生人数众多,94%的院校都采取学生自己联系和学校安排实习单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完善和更新法学实践教学形式的建议

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在实际运用中尽管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但其在增强学生的学习爱好、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还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所以,为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一方面,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

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拓宽法律实践教学的渠道,丰富法律实践教学的形式来加以实现。

1.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

针对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存在的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加以完善:

第一,在教学计划和学生成绩评价体系中加重实践教学活动设置和评价的比重,在培养学生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强教师和学生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

第二,增加实践教学的资金投入,建立、改善实践场所和设施。

如扩建刑事侦查和证据实验室,增加试验设备,按人民法院的审判庭模式建立专门的模拟法庭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保障学生都能有足够的实践机会来把握实践的技术和技能、积累实践经验。

第三,根据招生数量配备适当比例的教师,同时提高法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建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自身多参加一些法律实践活动,正所谓,师高弟子才能强。

2. 拓宽法律实践教学的渠道,丰富法律实践教学的形式

实际上,每一种实践教学方式都有其适用上的局限性和作用上的有限性,其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有各自不同的侧重点。

因此,拓宽法律实践教学的渠道,丰富法律实践教学的形式,对不同阶段和不同基础的学生适用与其相适应的实践教学方法,以及对相同基础的学生适用不同类型的实践教学方法来培养锻炼学生各方面的实践能力,都显的尤为必要。

可采取的实践活动有社会调查、诊所式法律教育等。

社会调查是通过组织学生了解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事实而获得对社会的熟悉。

社会调查能使学生将所学的理论运用于对社会现实问题的调查与分析,用第一手的材料验证所学的理论,加深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并激发学生勇于探讨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诊所法律教育主要的教学方法有两种,一是课堂模拟练习;一是真实案件的代理。

在课堂模拟练习中学生并不接触真实的客户案件,而是由指导教师设计各种虚拟的场景,让学生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如当事人、律师、证人、检察官、法官等,就案件问题进行谈判、辩论、调解或审理,使学生在教师完全控制的场景中学习处理具体法律问题的技能。

在操作过程中,学生还可以互换角色,以便在同一场景中培养学生多角度观察问题的能力。

直接代理真实案件是诊所法律教育方式最本质的特点,学校的“法律诊所”直接面对社会开展法律服务(主要是进行社会法律援助工作),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从事实际的法律服务工作,会见当事人,为客户提供咨询意见,乃至代理各种法律事务,让学生在一个个非控制的现实场景中去锻炼自己的法律工作技能。

法律诊所教学还运用定期的课堂研讨会,为选修同一课程的学生一起锻炼技能、讨论案件、相互交流、共同解决案件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创造机会。

这种教育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心和公益心,有利于调动起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因此,对改革和发展我国法学教育体系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篇2:法学实践教学体系论文

法学实践教学体系论文

相关信息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应用的具体“假论文”背后有什么真问题(共3篇)浅论学习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养浅谈和谐文化理论形成的历史脉络探析经济学信息范式理论的基本假设与辨析怎样写研究性论文撰写方法(共3篇)运用政治理论指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关于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意义试析受教育权理论发展综述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模式改革

教育不仅要重视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的教育,而且要关注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实践性课程开展和实施的好坏成为衡量法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因此,加强对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研究,探索一种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成为法学教育的重要课题。

一、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概述

1.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专业四年制的学习过程中,实践教学穿插在课程教学之中列入了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内容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大学二年级暑假期间,学校组织学生在法院、检察院系统参与法律实务的见习与实习。例如在湖北省秭归实习基地建立的以秭归县人民法院、毛坪镇人民法院等地构成的法学专业实习网络。另一部分是在进行完大学三年级的知识学习后,可以通过学校组织指定或者学生在户籍所在地自行联系与专业相关的单位进行毕业实习。

2.课程教学与实践模拟相结合。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专业学习过程中,除去进行课堂理论学习之外,还相应配置了模拟法庭的相关实践课程,包括:刑事模拟法庭、民事模拟法庭以及行政模拟法庭。法学专业学生可以自行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角色,专业老师所扮演的角色只是当学生出现专业困惑或者原则性错误的时候予以一定的指导和改正,最后以一场学生自己参与主导的模拟法庭作为课程结束报告,由专业老师给出得分与评价。学校新近购置安装了“法律诊所软件”、“诉讼代理实务软件”,为法律实践提供了师生交互的网络平台,学生可以分小组、分步骤模拟完成法律实践。

3.课程讲授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在法学实习实践过程中,学生在实务部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主动发现问题、尝试解决问题,教师再给予点评与指导。即使是在课程学习中,专业课老师进行课堂教学与讲解之后,学生独立自主去图书馆等相应资料收集机构对所学知识进行补充与整理。学习过程中,专业教师会将小组学习与写作加入至课堂学习过程中,其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例如,以小组为单位针对某个课堂上遇到的专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小组成员在课堂上以幻灯片或者报告的形式进行汇报讨论,锻炼学生自身收集知识与理论以及同学之间沟通交流的能力。

二、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实践教学的理念不够明晰。教学理念的缺乏,直接影响到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及其质量的高低,关乎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目前我国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多数是从学校到学校,虽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但没有从事过具体的司法实务工作,缺乏司法实践经验,实践教学往往是“纸上谈兵”,需要加强教师实践知识的储备。理想的法学教师,应该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相应司法实践经验,能够驾驭和解决法律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有效指导学生的法律实践活动。

2.实践教学缺乏统筹安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依托的平台主要包括实习基地、模拟法庭、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法律诊所等。实习基地、模拟法庭在20世纪末法学本科专业开办以来就已随之建成。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正式启动“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建设,该实验室于2月被批准为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着力探析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重大法律问题。学校于12月建成法律诊所,旨在培养学生的洞察力、学习态度、职业技巧和责任感。由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习基地、模拟法庭、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实验室、法律诊所建成的时间先后不一,有其逐步发展与完善的过程,其作用的发挥也表现为各自为政,还缺乏相互支撑、体系化运行。

3.实践教学的特色不够凝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作为行业特色型大学在实践教学方面有自身特点:一是实践教学目标是培养行业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强调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实践课程的设置上更加重视应用性与专业性,为学生进入相关行业就业或创业做准备。二是行业特色型大学开展实践教学,旨在把学校优势资源和力量运用到与行业相关的实践教学中,并不断加强学校的学科建设,从而不断扩大它在行业学科中的地位和优势。三是行业特色研究型大学多数与行业之间具有与生俱来的联系,与相关行业也具有密切的互动传统及优势,始终恪守为行业服务的办学宗旨。[1]目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实践教学虽然围绕行业特色开始探索,但实践教学的特色还不够凝练,不利于提升学校实践教学的影响力、竞争力。

三、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总体设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有资源环境特色的专业优势,应在法学人才培养过程中体现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理论性和实用性,培养学生处理环境与资源纠纷的能力,建立起有资源环境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

1.资源环境特色法学案例教学。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法学案例教学课中,通过与司法实务部门合作,实现案例档案的共享机制;参考国外环境法领域的经典案例;借鉴国内权威的环境法案例教材等渠道,教师提供精选的具有专业性、时效性、疑难性、争议性的案例。通过教师对案例的'讲述,引导学生对案例的分析和研究,生动形象地解释法律内容,深刻揭示其法理内涵,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案例教学法有教师讲解、答疑,学生讨论、辩论,可以迅速形成活跃的气氛,学生置身于这样氛围中极易激发创造力,学生在教师指导、启发下运用多种不同的形式对案例所提供的材料与问题进行独立思考,然后进一步分析研究、提出自己的见解、做出判断和决策,实现学习与创新的结合。

2.资源环境特色的模拟法庭教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将模拟法庭作为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来建设,制订详细的专业培养计划,明确规定实践课程开设的学期和次数,引进和建设一批实用的教学课件,配备实践经验和实践操作能力强的指导教师,可以在大学本科阶段针对不同年级、不同课程开设模拟法庭课程。首先,收集和撰写模拟法庭案例,应紧扣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理论研究的两大主题——市场化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例如案例排污权交易的理论与制度创新、公害民事侵权救济中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举证责任倒置和因果关系推定的公平适用的法理基础等。案例准备好之后,应根据案情将学生分为审判组、原告组和被告组,分组后,学生可以根据各个组在案件进行中的功能自行分配角色。环境资源领域的利益诉争焦点往往集中在侵权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成上,所以各组学生在研究讨论案情时,教师给予必要的指导。模拟法庭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对模拟法庭的全过程做一个总结,对庭前准备、庭审上的表现等都要做出点评。

3.资源环境特色的诊所法律教育。“诊所式”法学教学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法学院兴起的法学教育方法。[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一所以地质、资源环境类专业为优势的综合性大学,法律诊所教育的课程设置也要突出资源环境特色,充分利用学校优势、法律资源和师生力量,使学生既拥有一般法律实务的能力,又具有环境民事、环境刑事及环境行政等实务方面的能力。在实施诊所式法律教学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件的难易程度要适中;二是教师“临床”指导应适时;三是法律诊所式评价应具激励性。[3]学生在学习期间,工作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安排值班受理相关咨询;二是联系实践基地在基地中实施学习任务;三是代理法律问题,完成法律代理程序。修完课程,经过法律诊所教师的考核,合格者可以获得学分。

4.资源环境特色的法学实践基地教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律人才培养教育有着鲜明的资源环境特色,它依托学校地质、资源环境类专业优势学科,以培养复合型、实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突出资源环境优势和特色,以地质资源、勘探、工程、环境企事业单位开发为主,积极开拓法学实习基地和单位,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或见习;联络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以及司法服务单位,为学生进一步接触实际案件积累一定经验。利用我校校友会系统的校友联络信息和已经搭建的成熟交流平台,建设少数有规模的法律硕士实践基地。

5.资源环境特色法学实验室教学。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内部依托地质、资源环境优势学科寻求结合点,大力发挥“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的作用,开展实践教学,并充实我院法学学生的理论水平和背景知识。目前,实验室已经接纳了部分本科生和研究生参与立法与执法调查,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开展国土资源特色的法律实务实践,强化学生对资源环境法律的理解和操作能力。国土资源法律实地实践包括实地调研和实地演练。

实地调研是由实验室安排学生深入基层国土部门进行数据采集和调研,参与式观察一线法律纠纷的实际发生状况,将课堂所学法律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对国土资源法律的实施效果做出有针对性的分析,从而加强学生对国土资源法律的理解和掌握。实地演练,选择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启发性的国土资源特色案例,并在一定的实地背景下,让学生模拟进入国土资源法律实务,引导学生用法律人的眼光去看待和思考问题,并提高学生思辨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篇3: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探讨论文

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探讨论文

一、引言

法学是一门专门培养法学专业实用人才的学科,实践性较强。因而对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进行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开放教育法学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法学这一门专业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同时也有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电大仍存在偏重于理论教学的现象

在我国多年的法学教学过程中,侧重于对法学理论的教学。最近几年里,一高校开始由理论教学逐渐转向实践能力的培养,但依旧是以理论教学为主。因为有些条件的限制,所以电大仍偏向于理论教学。

(二)实践教学应用仅限于少部分课程,有些地方电大仅限于毕业实践环节

电大的大部分课程都延续了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只是在刑法学、民法学等少数课程进行实践教学,设立实践环节是为了让学生能够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在实际的课程教学中,实践教学的应用相对较少,就算是毕业实践环节也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三)校外实践基地的效果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存在较大差距

电大主要采取两种形式来进行法学实践教学,一种是校内模拟实践,另一种是校外实践基地。但从目前的发展来看,所收获的效果还是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差距还是相当大的。

三、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相关说明

(一)课程实践性教学模式

这一模式的真实度很大,主要运用于专科的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和本科的证据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合同法学等具有较强实践性的课程。而这一教学模式采用的是“二元”教学的模式,“二元”教学模式指的是以一个标准为基点,即学生是否能够经常参加面授学习,并以学生个人特点作为参考,将学生分为两组,针对这两组进行两种不同程度的教学,一种是以面授为主,另一种是以网络教学为主。第一,采用模拟法庭方式进行教学活动。在模拟法庭教学中,给个案件的选取是在不同课程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的。如《刑法学》(2)中,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是在让学生收集相关材料下展开的。我校还建立模拟法庭以满足开放教育的需要,对此还配备了相关的服装和设施,从而使得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没有受到时间的限制,能够随时进行。同时,为了满足学生的实践需要,方便与实际情况接轨,还在鞍山铁西法院、海城法院建立了实践基地。第二,其他组模式方案。其他组是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下进行实践教学活动,充分利用网络这一平台采取网络虚拟模拟法庭、网络案例分析、网络小组案例讨论等方式进行实践。

(二)综合实践环节实践教学

综合实践环节主要有四中形式,分别为法律咨询、模拟法庭、法学专题辩论、观摩法院庭审。第一,法学专题辩论。教师将选取当时的社会热点话题或者有关法学标题的热点争议,并把学生分为正、反两方而展开专题辩论。第二,法律咨询。可以在空余时间组织学生在当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这样不仅可以为社会做出贡献,有能够更好的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专业水平。第三,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案例所选取的案例应该在当时社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同时学生可以选择自由报名参加,但最终的名单由任课老师来决定,其他的同学必须旁听。

四、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措施探讨

(一)进一步明确开放教育法学专业

实践教学的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有其自己的任务和培养目标,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1.培养学生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具有从业岗位所必备的操作技能。

2.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有所提高。

3.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

(二)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能力

学生实际的应用能力要想得到有效提高,与加强实践教学力度和教师自身实践能力的'提高息息相关。从法学这一门学科来看,自身的实践性就比较强,这就要求教师要积极融入现实社会,并进行法律实践,从而对于司法实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这样也就能够不断的提高教师的法律运用能力,增加专业知识的储备。

(三)加强实践基地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基地运行质量

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都是进行法学教学活动所必要的法学专业实践基地。在校内实践基地进行教学活动,要注意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可以适当的增加资金的投入,为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增添必要的设备;二是所制定的实施计划要符合实践教学得内容;三是参加实践教学的教师队伍要稳定;四是将实践教学活动逐渐向收集、整理、运用典型案件的机制发展。而在校外实践基地方面,需要注意五点,一是实践基地不能一成不变,要适当的进行巩固和拓宽;二是与实践基地鉴定教学协议,这样不仅能够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同时还实现“双赢”;三是电大应该经常派校内实践老师深入校外实践基地并与基地加强沟通,从而对学生的实践情况有个全面的了解。在实践基地的帮助下解决学生所面临的问题,让学生更好融入到司法实践中去,提高学生的实际水平;四是在实践基地里,碰到典型的案件应该及时收集,对此还应该组织老师和学生进行讨论分析。

五、结束语

为了正常运作网上法律实践活动,一要保证网络的畅通;二保证信息传送无误,可以建立各种QQ群;三建立合理的管理员制度对网上教学实践进行管理;四要有专门的软件技术人员维护网络。

篇4: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研讨的论文

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研讨的论文

摘要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应用的具体“假论文”背后有什么真问题,浅论学习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养浅谈和谐文化理论形成的历史脉络探析经济学信息范式理论的基本假设与辨析怎样写研究性论文撰写方法运用政治理论指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关于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意义试析受教育权理论发展综述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或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应侧重使学生掌握法理与法条等相关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以教师讲授为主,灵活引入其他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则应侧重培养学生解决法学实践问题的能力,以学生自主参与为中心,采用案例教学、讨论教学、情景模拟、错误点评等教学方法。

[关键词]法学教学;理论教学;实践教学

一、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争

法学理论教学本文是指以教授法学理论为主的教学。理论教学在内容上要求理解法的含义、特征、内容等法学基础知识,这种知识的特征是围绕某一法律或者法理形成了专门的系统的法学知识和经验。法学实践教学是指以法学实践问题为出发点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的教学。实践教学一般以案例教学为中心辐射出方式各异的教学方法,比如,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教学、法律诊所教学等都属于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中法学知识的特征是各个部门法关联形成的有机链条。

在法学教学中,应如何发展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学界的相关探讨中,比较典型的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全面发展实践教学。要根据学生学习的不同阶段,形成一套贯穿于本科四年学习全过程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第二种观点认为在分类教育理念的指导下,既要完善理论教学,又要发展实践教学。应当打破目前培养目标同构的状况,确立多元的培养目标体系,对不同教学对象采用不同的法学教学方法。第三种观点认为既要完善理论教学,又要发展实践教学,要建立一种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在二者间找到第三种教学模式。

在这三种观点中,第一种观点由对传统理论教学的弊端出发而阐释建立实践教学体系的构想。但是忽略了或者说没有提及理论教学的重要性,而全面展开实践教学可能会挤压理论教学的课程时间。第二种观点从法学教学分层的角度提出法学教育多元化思想。但对从宏观教育结构上提出分类教学,有的教学对象以理论教学为主,有的教学对象以实践教学为主。这对于某一个学校的某一个班级的法学教学而言实质上还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择一的方法。第三种观点认为既要完善理论教学,又要发展实践教学,并将二者相结合创新出第三种教学方式方法。第三种教学方法综合考虑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模式的优势和不足。但创设的第三种教学模式是否脱离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范畴而足以称之为新,还需要认真推敲。综上,本文比较同意第二种观点和第三种观点中的部分观点:“既要完善理论教学,又要发展实践教学”,认为面对特定的法学教学对象应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举,所谓“并举”是指针对某一课程既有理论教学,又有实践教学,同时也指针对不同的课程侧重不同的教学方式。正如有学者已经提到的,从世界范围来看,高等法学教育主要分成两大类,即大陆法国家的法学教育和英美法国家的法学教育,与之相对应的教学也分成两类,即以讲授法为主要形式的大陆法理论教学和以案例分析法为主要形式的英美法实践教学。理论教学与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传统、精英教育理念相适应,凝结了几千年来大陆法系理论和实践的精华,形成了基于无数法律事实的理论抽象和制度构建,系统而全面,具有普世性,强调对个案的指导。实践教学则与英美判例法、法学职业教育密切相关,从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兰德尔教授于19世纪70年代最先在法学教育中系统运用案例分析教学法开始,实践教学逐渐发展到包括教授分析问题的技能、口头辩护以及语言表达的技能在内的教学方式,其强调个案的演化中发展出法律规则和原则。因此,如果仅有实践教学,而没有体系化的理论教学提供基础支持,则实践教学行而不远。如果没有实践教学,则理论教学的指导意义将流于空洞,高校输出的法学学生的.实践能力将堪忧。应看到针对不同的课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各有优势,比如笔者教授的国际私法、合同法的教学更适宜侧重理论教学,因为这两门课程理论积淀丰富,如果适用实践性教学可能导致抓住芝麻丢了西瓜的情况,有了点而缺了重要理论面。而笔者教授的司法文书写作、法庭辩论则是在学生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上开设的面向实践的课程,所以可以由点带面的侧重实践教学。

二、法学理论教学模式探讨

针对课程特点,并举法学理论教学和法学实践教学,这样一个观点的确立离不开对于法学理论教学模式的探讨和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从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二者的关系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具有互相涵摄的一面,实际上二者在讲授方法上都包含有教师的讲授法和学生的自主探讨案例的方法,在内容上都可能涉及理论知识和实践问题。只是在两种教学模式中,二者各有侧重。总的来说,二者的主要区别应是教学重点不同,即在法理(以下简称“理”)、法条(以下简称“法”)、实践问题(以下简称“例”)三方面的侧重上各有不同。

对于“理、法、例”,法学理论教学应首先重“理”,其次重“法”,最后重“例”。法学理论教学应主要针对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16门法学核心课程和相对独立重要的法学课程如合同法等课程。这些课程基础性强,属于地基一样重要的课程,为了给学生打好基础,就要将这些课程中涉及的概念、特征、法学专业术语及学术问题的争鸣等讲清楚,说透彻。所以,教学目的首先应是让学生们懂理。然后是释法,结合法律规定进一步阐释法学问题。最后,运用法理和法条回应、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

采取理论教学的课程,在时间安排上,一般“理与法”应占课程时间安排的至少三分之二,“例”可占三分之一。在教学方法上,可以讲授式为主,因为这种传统的讲授模式能够成为法学教学方法的主流模式并长盛不衰,自有它的优点。它重视法学知识的系统性。教师按照自己对某一方面法律知识的框架把握,通过课堂讲授传授给学生。在这个框架体系中,既有法律概念、条文,也有法律原则;既有层次、也有重点。而学生在单位时间内获得的知识量较大。讲授法还有助于使学生在老师的潜移默化中感受法学精神,建立法学信仰。在教材使用上,一般需要为学生推荐教材,以辅助学生掌握基础知识,教师则要在教材已有知识的基础上,有重点地深化拓展相关内容。

理论教学在法学教学中不可偏废,但一直以来容易被评价为枯燥的灌输式教学,分析其原因本文认为有二:一是理论教学对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要求高。但依然有教师的课座无虚席,甚至“人满为患”,这让笔者们看到理论教学对于教师的知识掌握程度和驾驭知识的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二是忽视了理论教学的丰富内涵,认为理论教学仅有讲授式教学。讲授式教学是高效的、主要的理论教学模式,但并不唯一。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我国的理论教学大都包含课堂讲授、谈话答疑、指导阅读、作业练习、课堂讨论(包括案例分析)等。综上,理论教学本身对于法学基础课程的开展而言是重要的和必要的,要上好法学基础课,重要的不是将理论教学改革为实践教学,而是要在理论课程本身的框架内进行改进,比如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在讲授式教学中灵活穿插其他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或者以其他教学方法为主只要重视法理和法条的阐释把握好理论教学的重点即可。比如笔者教授的国际私法课程,这门课应属于比较典型的理论教学模式,国际私法的学说史、立法史、冲突规范、法律适用和涉外诉讼、仲裁,都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尤其是学说史和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特有的内容也是理解的生僻点和难点,笔者往往会采取讲授法,在讲授的过程中注重学术问题的引入,分析实时案例,阐释立法最新动态等促使学生去思考问题,深化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掌握。

三、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探讨

对于“理、法、例”,法学实践教学应由“例”开始提出问题,继而引导学生援“法”据“理”分析和解决问题。法学实践教学应主要针对除法学基础课程之外的课程如笔者教授的司法文书写作、法庭辩论等法学实务课程。这些课程综合性强,在实践教学中综合运用各个法学基础课程中的法学知识解决“例”的问题是重点。

采取实践教学的课程,在时间安排上,对“例”分析探讨应占课程时间安排的至少三分之二,“法和理”可占三分之一。在教学方法上,可以学生为参与主体,通过已有理论教学,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积累,然后在实践教学中让学生们成为课堂的中心,去搜集资料、自主学习,体验运用法学理论解决法学实践问题的苦与甜,不断增强法学实践能力。教师在其中主要扮演数据库提供者、制度设计者、评价体系构建者,实务联系者的角色,开展课前课后的各种不可或缺的教学工作,尽管课堂的工作时长缩短,但是课前课后的工作却增加了,而这种工作往往还需要一定创造性。在教材使用上,往往没有固定的教材,需要教师从书本、网络、电视甚至实务部门搜集各种素材。

笔者教授的司法文书写作和法庭辩论课程则属于典型的实践教学模式,以法庭辩论为例,该课程以学生的模拟辩论为主,教师在讲授基础法庭辩论理论后,设定多个辩题和模拟辩论各项制度、学生根据教师提供的辩题或者是模拟情景主题,在课堂上分组辩论或模拟。大部分时间是学生说教师听。但听的过程并不轻松,因为听后要依据法理和法律做好点评工作。总的来讲,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得到了发挥,在自主学习和团队探讨中巩固和深化了已有的知识,锻炼了专业素质和能力。还有学生在参加过课堂的辩论赛后,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辩论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参考文献]

[1]孟兆怀.法学实践教学的行与思[M].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0-25.

[2]邵俊武.法学教学方法论要[J]. 法学评论, ,(6).

[3]杨海坤,赵富强.英美法与中国的法学教学[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

篇5:理工院校法学实践教学

【摘要】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为实现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要,理工院校在法学专业人才素质培养方面应采用判例教学、模拟法庭、诊所式教学相互配合的实践教学模式,构建重应用、重实践、强能力的课程体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多渠道有机结合的培养机制,发挥理工院校在学科交叉培养方面的优势,办出自己的特色法学教育。

【关键词】 实践教学;模式构建;法学

一、理工院校加强法学实践教学必要性

理工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一直在就业上处于劣势地位。

为改变此种困境,最根本也是最有必要的就是大力开展法律职业性的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际职业技能。[1]各理工院校法学专业已将一些实践教学活动明确地纳入了法学教育计划之中加以实施,但实践教学模式却仍然属于传统实践教学模式,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如,模拟法庭的真实性不强,带有很多表演性质,难以发挥模拟法庭的训练作用;旁听法院的审判过程,操作性不足,学生只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去听,其参与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都无法调动起来,无法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和创造性的独立思维能力;案例教学在运用过程中,学生通常缺乏参与讨论的积极性,最后教师只好自问自答,达不到案例教学的辐射效果。

理工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上述问题严重影响了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质量,因而为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我们有必要进一步优化传统的实践教学模式,有机地引入新的实践教学内容。

二、理工院校法学实践教学模式选择

(一)判例教学法教学模式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分析案例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大量使用判例教学法。

“判例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虽只一字之差,但在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上却有着本质的不同,相比而言,判例教学法更具有“天然的实践品质”。

[2]郎得尔曾指出:“如果你阅读了大量的案例,特别是判决正确的判例,真理就出现在你的面前。”对理工院校的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模式极具借鉴价值。

(二)法律诊所教育教学模式

诊所法律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从案例教学法发展出来并借鉴医学临床教学方法的一种法学教育模式。

学生在“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

[3]美国学者科德林认为,在律师或法学教师的监督下,在学生从事实际办案的过程中,培训学生处理人际关系即会晤,辩论,谈判的技能及职业伦理观念。

诊所法律教育既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也培养了学生的职业素养,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被广泛而成功地应用。

(三)“五位一体”教学模式

这种教学模式是指教学过程中实施案例教学、案例分析、审判观摩、模拟审判、法律实习五种各自相对独立,又有机结合的一体化的教学方法。

该模式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理论课内容进行了必要的验证。

这是实践性教学主要功能之一,但这不代表实践性教学的全部,实践性教学有其独有的教学内容,实践教学传授的内容往往打破学科的界限,或是对学科知识的扩展,或是对多门学科知识的有机融合。[4]

三、重应用、重实践、强能力的课程体系构建

在英美国家,“模拟法庭”是低年级的必修课。

“辩论技巧”是律师专业的必修课[5]。

而目前理工院校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课程很少甚至根本没有,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传授知识为目的,而不是以法律技能或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并重、理论性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为目的。

理工院校要推广上述实践教学模式并取得实效应开设以“诊所式法律课程”和“模拟法庭课程”为主的一系列实践性法学教育课程。

(一)诊所式法律课程

目前,我国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的院校侧重点不同,如,清华注重调解项目,主要包括“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其他“弱者保护”、“公民权利救济”等;人大注重刑事案件;北大法律诊所注重于民事争议,主要是婚姻家庭问题和房屋租赁纠纷。

另外,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等其他大学均通过诊所课堂教学和实践训练展开,大多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主,为社会贫困弱者提供法律服务。

理工院校要切实地实行诊所式法律教育,就要根据自己的师资、专业特色等情况,并结合参加诊所学习的大多数学生的兴趣、社会对于法律服务项目需要的类型等进行权衡。[6]

(二)模拟法庭课程

模拟法庭课程是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重要课程,对学生将所学法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司法审判和仲裁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实现培养计划所设定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目标的重要环节。

模拟法庭课的开设一定要在教学计划中体现出来,使模拟法庭课成为教学计划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有利于克服模拟法庭课开设的随意性,也是模拟法庭课得以长期探索和运行的保障机制之一。

模拟法庭课程开展需要建立独立的模拟法庭、制定模拟法庭的教学大纲以及配套的施行和考核办法,制定完善的模拟法庭实施办法及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指导老师队伍。

(三)判例研究课程

判例研究作为一门重要课程不是教师在课堂上引入说明性案例而是一个长期的、稳定的、参与人数众多的课程。

参加者主要为本专业相关课程的核心教师,还可随时邀请其他相关专业的.教师、其他院校的相关领域的教师参加。

为了增加理论研讨和现实的联系,还应当邀请相关领域的资深法官和律师参加。

除了老师和专家之外,主要的参加人为本专业高年级的学生。

对于一门专业课程的学习,应当用二分之一的课时按照传统的授课方式进行基础理论知识的传授,另外二分之一课时用于案例讨论课的开展。

而具体课程如何设置,应当尽量由任课老师根据课程的进度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来制定教学计划。[7]

四、构建法律实务部门合作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为了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诠释、推理、论证能力,以及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理工院校法学专业应与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开展深度合作,进行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

(一)确定协调一致的人才培养方案

理工院校应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资源共同研究修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课程体系,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和培养法律实务能力的课程。

制定符合法律行业实际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标准,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创新课程体系,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实务技能及职业能力培养的;将可利用的司法资源纳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形成以实践应用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学校-法律实务部门的资源联合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

开展“双导师制”“双师同堂”教学改革,校内教师和法律实务部门共同承担教学任务,提升学生法律实践能力。

聘请资深法官作为法学专业学生校外导师、客座教授;法学专业教师到法院挂职,担任人民陪审员等切实参与司法实践活动。

双师队伍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共同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指导实践教学活动,并面向校内外进行宣传服务活动。

(三)网络资源建设

建设法学教育信息平台,法院的网络资源丰富,网络资源为教学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巨大的便利,学校与法院双方共同建立案例库,由法院提供历年来的纸质或电子版裁判文书,由学校师生整理成电子版司法案例库,通过网络平台提供优质教学资源,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扩大法学专业社会服务功能和社会影响力。

网络资源建设力图实现信息共享、信息共建、知识传承、知识分配以及教学互动、模拟法庭、司法考试、法律诊所、教学信息等功能。

(四)校内法庭建设

建设校内法庭一方面有效利用校园资源为社会服务,弥补法院法庭紧张的现状,另一方使法官走进校园,发挥实践方面优势。

通过增加校内法庭的开庭率,将案件庭审列入法学专业常态化教学内容,学生在学校内有更多机会参与听审活动,法院参与法学专业的教学活动。

综上,理工院校在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过程中应建立完整有序、双方职责和任务明确、管理理念先进的实践基地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基地软硬件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实现有效地协调、沟通、组织和管理各项实践教学活动。

同时理工院校应依托学校强势专业和理工科教学资源,强化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探索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法学专业内涵式发展道路。

校外产学研合作基地应围绕理工院校法律人才的培养特色,以法律实务部门的资源为依托,建设法学实践教育平台,建立“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双师型”教学团队等教学基本建设、开展“双导师制”“双师同堂”“教学场所开放”等教学改革,建设校内真实法庭、青少年法庭及法律诊所,建设司法考试培训资源、案例教学资源。

参考文献:

[1]贾若山,刘斌.略论我国法学教育机制之完善――基于与美国法学教育的比较[J].浙江大学学报,(4).

[2]唐东楚.法律实践性教学的“刚柔差别机制”研究[J].现代大学教育,2007(2).

[3]甄贞.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4]张兰芳,李大庆.法学实践性教学模式再探究[J].现代企业教育,2009(4).

[5]王晨光,陈建民.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学教育改革[J].法学,(7).

[6]高国富.关于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思考[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5).

[7]赵廉慧.判例研究作为法学教学模式的意义和实践方法[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1).

巧用修辞手法学哲学【2】

[摘 要]结合教学实践,主要谈了三种修辞手法在哲学教学中的妙用:一是用拟人激“趣”,它主要有两种运用方式;二是用比喻搭“桥”,它主要有三个运用特点;三是用对比解“难”。

这三种修辞手法的作用归根到底都是化抽象为具体、化难为易。

[关键词]修辞手法 拟人 比喻 对比 哲学

修辞手法,就是通过修饰、调整语句,运用特定的表达形式以提高语言表达作用的方式和方法。

把这种手法运用到哲学教学中,能改变学生对哲学知识枯燥、晦涩、深奥、神秘之感,拉近哲学与学生的距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使学生在课堂上积极活跃、有话可说。

修辞手法有很多,本文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主要谈拟人、比喻、对比这三种修辞手法的运用。

一、用拟人激“趣”

拟人指的是借助丰富的想象,把物当成人来写。

若把拟人手法引用到教学中来,能使枯燥的知识变得活泼生动、简单易懂。

拟人手法运用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把书本知识拟人化,增加了哲学知识的趣味性。

比如教学唯物主义知识时,笔者制作了一段动漫视频:有一个人,它小的时候非常单纯,认为自己就是水、火、气、土等具体物质形态;渐渐的他长大一些,学的知识多了,认为自己是原子分子;最后他成为一个健壮成熟的成人后,对自己有了重新的认识,能够辩证地看待自己。

把唯物主义三种形态看作一个人的成长三阶段,一个阶段特点与一种形态对应,使学生耳目一新,很容易就区分了唯物主义的三种形态。

二是用拟人故事的形式表达哲学观点。

比如教学整体与部分的知识时,笔者首先给大家讲了“木桶与木板”的故事。

木桶说:“我是整体,若没有我,你们木板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你们必须服从我。”木板说:“不对吧,应该说没有我们木板,就没有你木桶,凭什么要我们服从你呢?”木桶又说:“只有木桶才能盛水。

为了多盛水,你们要再长一些,并与伙伴保持一致,可不能闹分裂啊!”木板说:“你要盛多少水,还得由我短板说了算。

而且我离开了你,照样存在……”结果木板刚脱离木桶,就差点被水冲走,吓得惊慌失措。

接着笔者问:“这个故事说明了什么?”学生立刻七嘴八舌地讨论,而后积极主动到讲台前讲述自己的观点。

二、用比喻搭“桥”

比喻是一种常用的修辞手法,也就是用跟甲事物有相似之处的乙事物来描写或说明甲事物。

把这种修辞手法运用到教学中就是把一些学生喜闻乐见的事物引入课堂,从而理论联系实际,使知识深入浅出。

比喻在哲学教学中的运用有三个特点:普遍性、多样性、启发性。

首先,普遍性是指绝大部分哲学观点都可以用具体事例来打比方,比如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可以分别比作“硕果累累的大树”和“开满花而不结果实的树”;整体和部分可以分别比作“某班级”和“某班的一个学生”等等。

其次,多样性是指一个哲学观点可以用很多实例来说明。

比如在教学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时,可以把水果比作矛盾的普遍性,把苹果、香蕉等比作矛盾的特殊性;也可以把动物比作矛盾的普遍性,把老虎、狮子等比作矛盾的特殊性。

最后,启发性是指“开导其心,使之领悟”。

在应用比喻这种手法之后,教师可以通过设疑,让学生结合实例自然而然地领悟一些哲学观点。

比如在教学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时,笔者引用了《韩非子・喻老》中的语句:“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接着设疑:“由此可以看出整体与部分之间有怎样的关系?”学生不用讨论已经领悟了这句话强调的是“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三、用对比解“难”

对比,是把具有明显差异、矛盾和对立的双方安排在一起,进行对照比较的表现手法。

把这种手法运用到哲学教学中,能加深学生的印象,便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

这种修辞手法的运用主要采取列表的方式,比如把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作对比,可列如下表格。

总之,将以上几种修辞手法运用到在哲学教学中,能够化难为易、化抽象为具体,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开导学生的心智。

篇6:实践教学论文

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相对,是加深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提高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要平台。旅游管理本科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对运用科学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动手操作能力有一定的要求。至,旅游管理类本科专业,全国高校布点近700个。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进一步发展的关键,而专业实践课程体系又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两年来,教育部旅游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也正在制定旅游管理类人才培养方案国家标准,因而本研究探讨更具有现实的意义。

一、实践教学课程的设置

1、主要课程及其相互关系

根据旅游管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将从事的职业(行业)与适应岗位,结合现有教学实践,我们认为旅游管理专业实践课程体系一般应包括理论课程中的实践环节、专业考察、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四个部分。

理论课中的实践教学是为帮助学生理解课程中的概念、原理、工艺流程等等。学生在学习中扮演的角色是非职业化的,模拟实训的工作环境不是真实的工作环境,而是仿真环境。现场观摩中,虽然工作环境是真实的,但学生充当的只是“旁观者”角色,它们不能替代专业考察与毕业实习。专业考察的教学方式主要为现场实训与主题调研,提供的是真实的工作环境,但学生在学习中扮演的角色也都是非职业化的。

现场实训是通过提供真实的工作环境,达到扩大视野、增长知识、提高技能的目的,但其参与程度仍不及“员工”角色。在主题调研中,学生充当的也只是“旁观者”的角色,但应比现场观摩思考得更为深入。专业考察中学生社会角色的真实性介于理论课实践环节与毕业实习之间。毕业实习常见的教学方式是顶岗实习,是完全真实的工作环境与完全真实的社会角色,学生担当的角色是职业化的,通过“顶替”企业员工岗位,在真实工作环境中学习知识,提升技能,涉及多门课程,具有综合性。

毕业实习不仅要让学生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增长知识,而且要能总结经验,形成见解。项目合作也是毕业实习可用的教学方式,可被看做是顶岗实习的一种特殊形式。严格地说,毕业论文只是课题研究结果(结论)的一种表达形式,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我们习惯上所说的毕业论文还包括与论文相关的课题研究。毕业设计则是针对某一课题,综合运用本专业有关理论和技术,作出解决实际问题的设计,是总结性独立作业。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一般应采取个别指导的教学方式,是对本科阶段所学知识与技能的综合运用,与前述实践课程相比,毕业(设计)论文侧重于创新。毕业论文撰写侧重于理论创新,毕业设计侧重于应用创新。

2、教学内容与目标要求

由前述可知,理论课实践环节、专业考察、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之间在知识的掌握与实践能力的提升方面可相互补充,而且由理论课实践环节到专业考察、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撰写遵循了由简单到复杂、由抽象到具体的认识规律。它的教学内容与目标要求也应遵循上述规律;教学内容既要符合教学目标要求及人才培养要求,又应具有开放性,以利于教学创新。

二、实践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1、学时学分分配比例偏小

国际知名旅游院校都重视旅游实践教学。如澳大利亚国际旅馆学校,在校期间有3个学期让学生进行专业实习。学生必须在旅游服务性行业工作520小时,管理性实习同样是520小时。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校,在时间分配上,实习占整个教学时间的60%。国内旅游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实践课约占15%,实践课程课时分配比例偏小。国内旅游管理专业毕业实习一般为18周,基本能满足一到两个方面的实习的需要,如酒店和旅行社实习。但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课时为6-8周,时间太紧,不利于开展较充分的研究。而践教学环节常常因设施不全而变成理论讲授课,从而使实践课实际占比更小。在学分分配上,一些院校实践教学占比约为11%,有的不足10%,实践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

2、教学内容偏离就业需要

目前高校旅游专业在校生人数近50万(含专科),人数虽多,但有些高校旅游专业实践教学内容偏离就业的需要,使教学与就业难以对接。有的实践教学内容陈旧,教材建设滞后,教材内容脱离实际,已不旅游管理本科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置及其优化符合旅游新业态发展需要。

3、师资与教学不匹配

国内大多数高校的旅游管理专业是以其它学科为背景的学院为依托,或是在其它学科基础上改办而来,不少教师是由经济类、管理类、史地类、语言类等专业转改而来,实践经验极少;即使是旅游管理专业学科背景的教师,也是从学校到学校而成为一名教师的,大多实践经验与实践能力不足。

4、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缺乏

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缺乏可操作的考核评价体系,评价主要还是停留在书面测试上,难以检测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操作水平。有的是教师观察计分或凭印象计分,计分缺乏规范性。毕业实习评价主要是依据企业的评价,而企业也没有一个可操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实习结束后一般也没有统一检测(考试),所以也只是观察计分或凭印象计分。

5、忽视毕业论文实践意义

教学中往往本末倒置,注重毕业论文写作的指导,包括论文结构、格式要求等,而忽视对课题研究的指导,包括研究的过程、研究的方法、研究的路径等的指导。在毕业论文的评价中,也注重的是对“写”的评价,而轻对“研究”的评价。

三、实践课程设置优化

1、完善实践课程开发

增加实践课学时学分在总课程中的占比,使学生有更多的实践学习的机会;不同的理论课程有不同的实践环节,实践环节之间,实践课与理论课之间,应具有连贯性、系统性;突出毕业(设计)论文在实践学习中的作用,重视课题研究指导;制定实习手册,规范学生实习工作与教师实习指导工作;结合教学方式、课程属性、教学内容与目标要求完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规范考核方式。

2、校内实训与校外实习结合

校内实践课多为模拟实训,使用成本低,可与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是一种比较便利的实践教学途径。但校内实训不能代替校外实习,校内实训毕竟是“模拟”,而不具有真实的工作环境。校外实习具有真实的工作环境,真实的工作环境比模拟工作环境复杂,有时还会遇到突发情况,这对训练学生的适应能力、判断能力、应变能力、现场组织能力等具有积极意义。

3、实习内容多样化

实习内容多样化能为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学科背景等选择多样的实习内容。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专业方向上的多样化,如景区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旅行社服务与管理等;二是岗位设置的多样化,即在同一专业方向上设置不同的实习岗位,如酒店实习设置前厅岗位、客房岗位、餐厅岗位等。这既有助于学生在专业上综合发展,也有助于其个性化发展。在实习内容设置上,不仅注重基本技能的培养,也注重管理技能的培养;不仅体现操作能力的培养,也体现研究能力的培养;不仅有职业岗位教学,还应有研究项目教学;从而体现本科层次实践教学的特点。

4、加强创新与创业引导

实践出真知,应鼓励学生通过顶岗实习获得新知,对原有知识与工作流程敢于质疑,敢于发现问题,并提出修改与创新建议。应通过实习任务确定、作业布置、考核评价以及课题研究、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等加强对学生的创新引导。课程设置不仅要面向就业、面向人才市场,而且应面向旅游电子商务、旅游房地产等新业态,以利于学生毕业后创业。

5、落实教师从业经历

在旅游管理专业教学领域,师资队伍建设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虽然一些院校在建设“双师型”队伍,但因没有相关制度进行匹配,对“双师型”教师的界定也莫衷一是,所以积极意义不大。教师应具备与讲授专业相对应的行业、职业素质与能力,要求具备行业、职业从业经历,而不仅仅是具备“双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著名的“落桑模式”要求教师每隔三五年回到企业中去,接受行业最新知识,以充实、更新教学内容。

篇7:实践教学论文

1重视“引入门”,激发学习动力

长期的教学经验告诉我们,实践教学能不能顺利开展下去、能不能达到教学目的,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至关重要。所谓“引入门”,就是在实践教学的初始阶段,通过具体指导,手把手地帮助学生完成一个基础实验,让学生熟悉实验的软、硬件环境,充分了解和掌握实验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步骤,简单体验实验成功的“快感”,激发学生进一步开展实践项目的欲望和激情。“引入门”阶段要实现两个目的:一是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觉得即将进行的实践项目“有用”“有意思”;二是打消学生的顾虑,让学生感觉到“我能”,避免出现因“妄自菲薄”或“望而却步”而放弃的现象。对处在入门阶段的学生而言,实践项目往往具有一定难度。例如,在计算机组成原理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我们要求学生用硬件描述语言设计实现一个控制器,并在实验台上调试通过;在操作系统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我们要求学生基于一段教学用操作系统源码片段,通过添加或完善其中的某些模块,实现一个小型的操作系统。这些项目不仅要求学生比较透彻地了解相关专业课程的知识,而且对其他相关知识和技能的要求也比较高,工程实践的工作量也比较大。在布置这些实践项目时,学生的第一反应往往是惊讶、惶恐,担心做不出来。

引导学生敢于尝试,不能简单地靠说教,要通过一定的步骤、方法。在教学实践过程中,我们通常的做法是设计一个与最终要求紧密联系但又相对简单的实践项目,引导学生动手完成。例如,在计算机组成原理课程实践教学过程中,针对硬布线控制器设计这一实践教学内容,我们首先要求学生设计一个算术逻辑单元,实现简单的加、减、与、或、移位等运算。为了减轻学生的压力,我们首先给学生一个设计样例,其中已经实现了“加”操作,引导学生利用EDA平台完成样例的调试,观察设计结果的实验现象;然后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设计,增加其他操作,并尝试调试。通过这样的方式,学生不仅进一步熟悉和掌握了硬件描述语言、EDA设计等实践项目必需的技能,同时,通过设计实现基本的算术逻辑单元,让学生相信自己通过一定的努力也可以顺利实现。通过逐步导引,让学生在不断的实践中获得成就感,从而保持对整个实践项目、整个课程的浓厚兴趣和不断探究的动力,为顺利完成教学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2强调“扶上马”,指导实践方法

所谓“扶上马”,是通过对实验内容和实验要求的合理组织,利用一定的步骤、手段和方法,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与技能,分解实验内容,设计实验步骤,掌握实验方法,创造性地完成实验项目。在该阶段,学生虽然对实验环境、实验方法和实验步骤有所了解,但对如何分析解决实验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和现象不得其法,因此,老师需要结合具体问题,协助解决。“引入门”是为了让学生“愿意做”“敢去做”“,扶上马”则是帮助学生学会“怎么做”。好的计算机专业实践教学项目是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典范。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一方面要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掌握相关理论知识的本质内容,避免就事论事,将实验现象与理论知识脱离开来;另一方面,需要老师有目的、有步骤地引导学生学习和运用各种实践技能,以便学生能够脱离老师的指导独立开展相关工作。恰当的指导能够帮助学生快速掌握实施实践项目的方法,并在不断实践中积累知识、锻炼能力、增长才干,从而事半功倍。

例如在汇编语言程序设计实践教学过程中,为了引导学生理解短转移跳转指令的灵活使用,我们先给学生展示一段乍看起来肯定不能正常结束的程序,要求学生通过上机实验验证该程序能否正常结束。当学生通过编译、连接、执行后,发现程序居然能够正常结束,此时,引导学生使用调试工具进行反汇编,并观察反汇编后显示的机器码与汇编代码的对应关系,体会短转移指令中包含的并不是转移的目标地址(段地址+偏移地址),而是当前地址到目标地址的偏移这一本质内涵。最后再让学生利用单步跟踪仔细观察跳转指令跳转的真正目标地址与相关标识位以及机器码之间的关系,分析不同情况下短转移指令最终转移目标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在“扶上马”阶段,老师要跟踪学生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做出相应的指导。但要注意的是,这一阶段的教学指导重心是“帮扶”,而不是“包办”,要尽量避免直接告诉学生“应该怎么样”“不应该怎么样”或者“是什么”“不是什么”之类的结论,而是要想方设法引导学生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为了避免直接告知学生问题的解决方案,我们在教学中采取“迂回”指导方式,给学生提示一些解决问题的线索,引导学生发现问题的本质并寻求解决方案。例如,计算机组成原理课程的实践教学基于TEC-8计算机硬件综合实验平台,这是一个8位的模型计算机,其指令都是8位的。但是在“CPU与程序执行”实验项目中,一段程序中涉及条件转移指令,其中的转移地址是由当前程序计数器PC的值与一个带符号的4位短转移偏移地址相加得到。在实验过程中,部分同学往往没注意这个偏移地址只有4位,且最高位是符号位,而误将它看成一个8位的转移地址,造成实验结果与预期结果不一致。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并不是直接指出他们错在哪里了,而是要求学生一方面从模型机的指令系统入手,具体分析与条件转移相关的各条指令的功能与执行流程;另一方面观察每一条指令具体执行过程,通过实验台上给出各相关信号(数据、地址、微操作信号),反向分析机器的实际执行情况,从而发现问题所在,并最终解决问题。通过“扶上马”的实践教学指导方式,学生不仅学到知识、锻炼能力,而且由于解决方案是“自己”发现的,成就感很强烈,更激发了他们自主探究解决其他问题的兴趣和动力。

3落实“撒开手”,强化动手能力

培养和训练学生的目的是使他们能够将所学的`知识、技能变成自身的能力,为以后参加实际工作做好准备。因此,学生能不能做到脱离具体案例,真正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就成为我们教学的落脚点。为了实现最终“撒开手”这一目标,在顺利“引入门”、成功“扶上马”之后,需要通过一定的方法逼迫学生主动思考,将知识与技能转化为自身的能力与素养。在这一阶段,老师可以结合技术的最新进展或自身的科研实践,设计一些综合程度更高甚至难度稍稍超出学生能力和水平的实践项目,或者有针对性地创设一些问题,让学生尝试解决。

当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出现困难时,老师不要简单地告诉他应该怎么做,而是告诉他可以到哪里寻找思路,或者仅给他提出一点提示。在具体的教学实践过程中,我们主要通过灵活多变的实践教学考核方式引导学生主动思考,落实“撒开手”这一阶段目标。为了避免学生实验过程中简单模仿他人的操作过程,或者拷贝他人程序,我们一般不通过简单的实验操作或程序运行演示的方式验收实验项目,一定要结合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验目的问出几个为什么:为什么这样,为什么不那样?在回答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学生往往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偏差,基于这些偏差,暴露出学生可能存在的认识不到位的问题。通过这种“穷追猛打”的方式,逼迫学生尝试思考实验过程中的各种现象和问题,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未进行项目验收的学生,通过搜集其他同学的验收情况,了解了项目验收的方法、要求后,也会在验收之前主动思考,做好相应准备。通过这种方式,即便某些同学模仿过他人的操作过程、参考了他人的程序,至少需要将这些操作过程弄清楚、把程序搞明白,这也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除了提出问题逼迫学生主动思考外,我们还通过“设计故障”的方式给学生制造困难,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例如,在计算机组成原理实践教学过程中,我们会在学生短暂离开的过程中,通过更改连线方式、更换芯片内容、变更开关状态以及更改程序或数据内容等方式改变模型机的运行状态,然后要求学生在不进行芯片与程序内容测试、不进行连线方式或开关状态比对的前提下,通过查看地址、数据微操作命令等检查模型机的运行状态,并将当前的运行状态与期望的运行状态作比较,定位模型机的故障信息,并详细说明判断的条件与依据。这种情况下,学生不仅要熟悉实验内容,而且要比较深入地了解计算机的组织与结构、计算机的工作原理,还要具有足够的细心和耐心。实践效果证明,这种“捣乱式”实验项目验收方式对于逼迫学生主动思考,追寻实验现象本质,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很好的效果。当然,“撒开手”是我们对学生提升自身能力的期望,绝不是为难学生的借口。如果在落实“撒开手”过程中遇到学生实在无法圆满回答或解决老师提出的问题,老师需要回退到“扶上马”甚至“引入门”阶段,引导、帮助学生把问题彻底弄明白。

4结语

实践教学是计算机专业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结果表明“,引入门”“扶上马”“撒开手”三步走方式既适合一门课程实践教学的组织,也可以运用于某一个实验项目的具体指导过程。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三步走”实践教学模式的研究和实践,争取更大程度提升计算机专业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篇8:实践教学论文

摘要:现代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拥有良好职业能力的应用型投资学专业人才,因此,我们需要改变目前高校投资学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实践教学内容比较单一、实践教学体系缺乏层次性、校企合作不够深入、实践型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提高投资学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关键词:职业能力;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一、前言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普遍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而投资学专业是一个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为了培养与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应用型投资学人才,我们要从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入手,既要使学生掌握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又要使学生拥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分析表达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能力,因此需要改变目前高校投资学实践教学体系中的不足。

二、当前高校投资学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实践教学内容比较单一

投资学专业学生就业的领域主要是实体投资和金融投资领域,涉及到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甚至新型的互联网金融公司等不同的金融机构,需要接触的金融投资产品既有股票、债券、基金等传统金融投资产品,又有比较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但是许多高校投资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内容设计主要涉及金融投资领域、传统的金融机构和简单的金融产品,这样就无法体现现代金融投资行业复杂多变、业务相互交叉渗透的特点,难以培养学生处理真实金融投资业务的操作能力、分析能力、创新能力等未来职业所需要的综合能力。

(二)实践教学体系缺乏层次性

投资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具体形式表现为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实训等,这种分类更多要求综合性的实习实训。但目前投资学专业实践安排更多的是单门实践课程如商业银行实务、财务分析、证券投资分析的简单组合,实验模式僵化,很多时候都是老师提出具体的实习实训内容,学生按照步骤来进行操作,只要操作得当,就可以得到预期的效果。这样的实验操作属于验证性的实验,教学层次比较低,虽然说可以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但是没有由浅入深,由学生独立设计、操作并设法解决问题,学生的创新能力、独立分析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难以提高。

(三)校企合作仍处于初级层面

目前,许多高校的投资学专业都与本地区的相关企业开展了初步合作,合作内容主要集中在邀请校外专家联合讲课、人才培养模式的共同讨论修订、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等。但从总体来看,投资学专业的校企合作还处在较初级的层面。一方面,校外专家结合自己丰富实践经验的授课虽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校外专家的有限性决定了其总体课时的稀少性,因此,校外专家的人数还有待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在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上,每个学期专业老师都会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带队前往实习基地进行实习,但实习的内容并不深入。出于金融企业数据的保密性及部分核心业务的安全性考虑,校企合作企业在为合作学校的学生安排实习时,往往将关键业务进行回避,学生真正要学的东西却不能得到训练,这是目前校企合作中面临的很大难题。

(四)实践型师资力量不足

作为高等教育的引导者,高校教师的能力大小直接影响着教育成果的好坏。在推行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改革中,目前突出的困难之一就是任课教师的实践经历不足。许多高校投资学专业的师资大部分是从高校毕业后直接到学校任教的教师,大学的学习为这些教师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但由于是应届毕业生招入,此类教师金融投资方面的实际工作经验比较缺乏,再加上高校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实践教学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从而也直接影响到培养出来的学生职业能力的强弱。

三、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投资学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一)丰富实践教学内容

现代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是宽口径、复合型的投资学专业人才,倘若投资学专业学生在学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都只是涉及到一些简单的投资领域和金融投资业务,就难以运用综合的知识和技能来解决纵横交错、纷繁复杂的实际金融投资问题。因此,为了培养具有良好职业能力的应用型投资学人才,必须要丰富实践教学内容。在设计实践内容时,不仅要关注金融投资领域,也要重视实体投资领域;不仅要有传统金融业务的实际操作训练,也要让学生掌握远期、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产品的操作技能;特别需要紧密把握国家的政策方向,开设一些如互联网金融实务、农村供应链金融实务等具有特色的实践课程。

(二)构建系统性的实践教学体系

目前投资学的实践教学仍以演示性和验证性为主,这种仍然沿袭了理论课程中“以教师为主、学生为辅”的教学模式,限制了学生创新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没有很好地发挥实践教学应有的作用。因此,实践教学应当遵循由浅入深、由单一到综合的教学规律,实现综合化、层次化教学。具体而言,在保留单门课程基础技能训练的前提下,增加投资学专业综合技能训练、创新设计技能训练等实践课程,学生根据实验实训任务书的要求,自己设计实验方案,寻求合适的实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最后形成实验总结报告。综合性、创新设计性的实验实训,激发了学生自主学习、深入探究解决实际问题的兴趣和动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实际应用能力等职业能力。

(三)深入校企合作

许多企业出于保密性与安全性需要,也许并不愿意将核心业务展示在短期造访的学生面前。但是,在我们调研的过程中,也有校企合作企业指出,如果学生能固定在本企业实习3个月以上,企业是愿意学生接触相关核心业务与数据的。要满足企业的此类要求,就需要学校对教学计划作出变动。非毕业班的校外专业实习,学校通常只安排2到3周左右的时间,如果我们能适当压缩一些不必要的理论教学时间,将实习扩展至4周或5周,再加上学生的寒暑假时间,3个月在企业实习的时间并非不能实现。并且在企业实习的时间增加对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全面熟悉相关企业的日常业务和工作流程,进而加深对相关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针对高校许多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的缺陷,学校可以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改进。一是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外出培训和学习机会,定期派教师前往校企合作单位进行为期数月的全职培训,并且能够在不同岗位上轮岗工作,从而全面熟悉金融投资机构的各项业务。二是鼓励教师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特别是要不断提升中青年教师队伍的实践水平。三是要广泛邀请金融投资行业专家、企业资深人士来学校上课、开讲座,并且与专任教师“结对子”,专任教师多去校外专家的课堂观摩学习,多与校外专家沟通交流,从而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陈婉霞.独立学院应用技术型投资人才培养研究[J].科教文汇(上旬刊).

[2]马成文.优化投资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思考[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篇9:实践教学论文

“数控编程与操作”课程是一门实践操作性非常强的专业技能课程,由于数控实践教学存在着种种问题,这门课程在大多数职业院校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本论文从“数控加工就是机械加工”这个角度来探索在实践教学条件有限的情况下怎样提高“数控编程与操作”课程的实践操作性。

一、问题的提出

本人多年从事数控编程与操作课程的教学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了解到数控实践教学存在着若干问题:

1.学生人均实际操作时间相对较少

由于数控实习设备价位相对来说比较高,一般职业院校购置数控设备的台套数有限,而学校在校的实习学生数量相对较大,因此不能保证学生的人均实践操作时间。[1]

2.学生实习的内容与生产实际严重脱节

与生产实际相脱节的原因有多个方面,首先,在数控机床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教学时间有限,指导教师多以指导学生的基本操作为主,而理论、实践技能训练的内容偏少,与实际生产衔接不够;其次,学生使用的毛坯材料和刀具与实际生产有差距。由于用于加工生产的毛坯原材料价格比较昂贵,加之学生多以练习为主,不进行实际工件的加工,大部分材料都是浪费,所以车间用于学生练习的毛坯一般是价格相对便宜。从另一个方面考虑,就是在实习过程中选择了比较好的材料,由于学生对加工工艺认识的相对缺乏,刀具必定会被频繁的打坏,而更换刀具的价格也是不菲的。

3.机械加工工艺知识面窄,给数控实践教学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学生数控知识面培养不够,并且经历实践操作环节很少,对设备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存在的危险问题考虑不到,也影响了数控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2]

4.由于设备少、资金紧张等多方面原因,数控实践教学多以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为主,只注重对理论知识的验证和实际零件加工的演示,学生无需或很少动手,学习效果较差。

5.数控实践教学不能充分利用课堂时间

由于数控技术专业实践性强、职业能力要求高,要求教师既能从事理论教学又能承担实践教学,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解决生产一线有关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在生产现场动手示范,指导学生掌握生产技能,因此担任这门课程的一般为“双师型”教师。但这样也存在着弊端,一个教师在数控机床前面指导的学生是有限的,不可能将整个班级的学生都拉到机床前面教学,所以就要分组进行,最多十个学生一组,这样势必就会有许多空余时间不能充分利用。

针对上述在数控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对高校数控实践教学的培养目标、组织实施方式和实践教学内容等教学环节进行改革,势在必行。本人认为应该从不同层次认识数控实践教学,从而在教学条件有限的情况下提高“数控编程与操作”课程的实践操作性。

二、问题的解决

1.揭掉“数控”的神秘面纱。

一般人提起数控总感觉数控很神秘,经过这几年的数控教学,我的认识是数控并不神秘,其实所谓的“数控”也就是机械加工,再进一步说就是无人值守的全自动的机械加工过程。因此既然是机械加工,所以学习数控最主要的是学习机械加工工艺,而工艺知识正是我们学生最缺乏的。因为机械工艺知识的获取不单单是靠教师对工艺知识的理论讲解,更重要的是在实际加工过程中积累工艺经验,只有在实际加工中经历了解决问题的过程,工艺知识才会有积累。

2.进行数控实践操作必须具有的知识基础。

实践教学一般包括实验、实习和实训,而数控实践教学实质是实习加实训。在进行数控实践操作之前学生必须完成一定程度的专业基础实习,专业基础实习主要是进行金工实习。通过金工实习,要求学生掌握常用机械加工方法以及车床、铣床、钻床、磨床的加工工艺特点,机械加工工艺方法和工艺参数选择。

学生在掌握了金工实习所要求的技能的基础上,再进行数控机床的实际操作,可以对比学习,相对来说就比较简单了,而且很多机械加工工艺的知识对数控加工也是通用的。

3.综合利用数控仿真软件完成数控实践教学

首先利用数控仿真软件在虚拟加工的软件环境中让每个学生得到充分的训练,然后在真实的生产设备上进行加工,这样既获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而且也为学校节省了大量加工材料和刀具材料等不必要的浪费。[3]

4.重新设计数控实践教学的考核

对实践教学的考核,是实施实践教学体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考试对于学生来说是一种压力,同时也是一种动力,只有通过考核,才能检验学生的掌握程度,对于数控的实践教学来说也是如此。学校考核数控实践教学的教学效果主要是考核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和职业技能的初步操作程度,在考核过程中应制定评分细则,全方位加以考评。但是由于时间和机床有限的原因,全方位考评在学校实施起来是比较困难的。社会的考核主要是让学生参加相应职业岗位技术等级考核。

对于数控实践教学来说,重点内容是让学生掌握数控机床的手动操作方法,对于自动加工,只要学生编写程序没有错误,只要按下“循环启动”按键,让程序自动运行便可以了。而手动操作数控机床主要是建立工件坐标系的操作,也就是“对刀”操作。所以学校考核只要进行“对刀”手动操作的考试便可以了。如表1所示是本人从事数控实践操作过程中定制的数控手动操作的评分标准。

三、总结

总之,“数控编程与操作”课程在机械类专业职业教育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实践指导作用,我们的教学手段经过近几年的实践探索和教学改革不断趋于完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有新的问题出现。我们只有在数控实践教学的过程中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使我们的数控实践教学在不断的探索中发挥强有力的就业导向作用,使学生真正学以致用。

篇10:实践教学论文

一、高职物流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1、实践教学的基本条件缺乏

高职物流管理专业合理的实施实践教学,既要建设校企合作的实训基地,又要配备相应的实训设备设施,同时还要有相应的模拟操作软件、物流综合实训中心、实训指导教材、仿真的企业物流业务操作流程等软件做支撑。这样的实训条件需要学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尤其是资金的投入,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和企业的合作,一般的院校很难承受。即使有这实力,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导致教学设备设施利用率很低,维护成本比较高。近年来,由于很多高职院校比较重视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但由于实训实习的学生数量逐年增多,而校外实习基地能接纳学生实训或实习的场地有限,造成实习基地数量相对缺乏。另外,校内实训与校外实习不配套、产学研结合差、缺乏配套的实习实训指导教程、实践教学师资队伍薄弱,并且忽视了“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等,这些实践教学基本条件的不足都将影响物流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

2、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

高职物流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一般包括物流企业的认识实习、校内单项技能的模拟实习、典型工作岗位的技能综合实习和毕业顶岗实习等实践环节。由于缺少校内外的实践教学场地,又缺少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实训指导教师,更缺少配套的实训实习教程和实训指导书,使得物流认知实习和校内单项技能的模拟实训环节不能有效的开展,甚至很多院校典型工作岗位的技能综合训练课程都不能正常的开展。毕业顶岗实习大多数是“放羊式”地让学生自己联系单位,独自实习,既没有统一的组织安排,又没有教师的跟踪指导,实践教学效果很不乐观。

3、实践教学的师资力量薄弱

国内物流教育起步较晚,物流人才已被列为我国12类紧缺人才之一。目前,各类大专院校物流管理专业每年的毕业生在5万人左右,步入教育领域的高校物流专业毕业生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素质”教师很少。再加上高校扩招,学生和专业的增加,导致很多高职院校物流教师的缺乏。目前高职院校物流专业的专兼职教师,真正是物流专业毕业的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更是凤毛麟角。从事物流专业教学的教师多半是半路出家,自身缺乏对理论知识的精通,更不谈上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了;企业兼职教师所占的比例不足20%,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

4、实践教学管理体制尚未完善

随着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的实践教学管理体制已经不能控制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不能评价实践教学的效果,这是很多院校比较棘手的问题。虽然很多高职院校,已经出台相关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但尚未形成完善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实践教学管理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致使学生的实际技能水平与专业培养目标有很大的差距,导致毕业不能就业这一现象的发生。

二、高职物流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举措

1、积极建设校内外实圳基地,丰富实践教学手段

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方针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实践为主线,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及实施,建设设施先进、技术含量高,具有真实或仿真企业氛围和产学研一体化的功能并形成系列软硬件配套,能满足学生职业技能、能力训练需要的校内实训基地。加强校企合作增设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实战性操作提供专业平台,这样既检验学校办学效果,又检验学生实践操作技能。

2、加强校企合作,共同实施高职院校实践教学

依据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以订单企业对专业人才“规格、道德、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要求,以工作过程为导向,全面分析职业岗位所需的能力、素质、知识,构建“基本素质模块+专业必修模块+订单模块+选修模块+实践模块”五个模块的课程体系,基本素质模块是侧重学生的基本职业素质的提高;专业必修模块侧重学生岗位核心能力需要;订单模块侧重企业典型工作岗位的需要;选修模块侧重拓宽和加深学生的专业技能、增强综合应变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实践模块侧重学生的实践动手操作能力。

3、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高职院校必须有足够数量的“双师型”专兼职教师队伍,才能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首先多鼓励专职教师寻找机会,积极到企业挂职锻炼,参与企业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和岗位操作等工作,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技术应用水平;其次,还要聘请一些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又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的实际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不仅使学生对于本专业的相关需求了解的更为直观具体,而且又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实现学校教学与企业技术要求之间的“无缝对接”。再次,建立长期稳定、优良的校企合作关系,通过“产学研结合”、“订单式培养”、“项目引领、任务驱动”等方式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4、健全实践教学管理体制

高职院校保障实践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是完善和严格执行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监控水平,而且使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科学化、规范化。实践教学制度的制定主要是适用于实践教学计划执行和指标评价等环节,可以针对教师和学生两类不同的群体来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是关键,因此在制定过程中,要注意对实践教学目标、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要求、实践教学步骤、组织管理体制、考核机制和奖励机制等都应有明确的规定。并对一系列关于实训、实习、毕业设计、职业资格认证、学科竞赛、顶岗实习报告等方面的实践教学项目都要制定明晰的实践教学标准和考核标准,这样才能使实践教学有序、科学的进行。

总之,物流实践教学要结合企业岗位需求特点和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具体情况,在教学过程基本规律以及教学基本原则的指导下,坚持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并寻求更加适合物流管理专业教学新的教学模式,在提高物流管理专业教师实践教学水平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物流实践教学体系,促进我国物流实践教学进一步的发展,从而培养出适应我国物流业迅猛发展的物流管理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

篇11:法学本科教学实践环节改革

法学本科教学实践环节改革

摘要:针对现行法学本科教学实践环节之弊端,提高新的实践理念和实践环节改革模式。

关键词:法学教学;实践环节;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理念;模式设计

法学是关于人们行为规范的理论体系,其研究对象就决定它在本质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法学教学中就应始终理论联系实际。如何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性环节,是一个目前我国法学教学中尚未解决好的课题。本文中针对现行法学教学实践环节存在的弊端,探讨法学本科教学实践环节的改革问题。

1、现行法学教学实践环节的弊端

现行我国法学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体系中,从国家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部的学科规范要求直到各法学院校的教学计划,都很强调法学教学中实践环节的重要性。但由于缺乏有关这方面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模式设计,致使理论与实践处于相对脱节状况。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1)实践环节缺乏科学的、系统的理论作指导。目前法学本科教学几乎很少研究法律专业人才需要具备哪些基本能力,这些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去培养。实际上任何一门专业均应研究这个问题,即专业人才需要具备哪些基本能力,这些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去培养。

(2)实践环节单一,主要只靠毕业前的两三个月毕业实习。全国各法学院校在其教学计划中都安排毕业实习,有些院校安排在本科教学的第七学期,有些安排在第八学期。实习场所一般安排在法院、检察院系统或者法律服务机构。这种毕业实习是必要的,使学生能够亲身体验司法工作的实践过程。但其缺陷是,毕业实习前大多数学生对人民法院、检察院及法律服务的机构设置及工作程序并不了解,加之毕业实习时间有限,学生只能走马观花地了解一下。这不符合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所具有的渐进性、反复性规律。

(3)除毕业实习之外,三年半的教学中一般不再安排实践环节,使理论联系实际处于自发状况,主要由学生自己完成,缺乏系统的、有计划的教师指导,大大浪费了时间。少数学生在学习中体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利用假期自己联系到相关部门去实习,但也只能感触一些较零散的知识,而大多数学生则没有这样的认识和条件。

(4)有些法学院校结合个别相关课程,也搞一些实践活动,如法庭审判观摩或者组织学生自己搞一些模拟法庭,但并未有意识地、系统地将这些实践活动形式强制性地纳入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计划和要求的范围。

2、实践性教学环节改革,需要更新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理念

针对现行法学教学体系中实践环节的弊端,应该强化实践环节、更新理念。

[1] [2] [3]

篇12: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论文参考

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论文参考

一、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目标定位

从特色课程入手,完善法学专业的教材编写,采用多学科相互联合的方式优化教学流程,突出主流教学和特色课程教学之间的互相融合,这对于学生法学理论基础和专业实践能力都有极其重要的促进意义,是当前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定位。相较于政法院校及综合性大学而言,理工科院校无论是师资队伍建设,还是教学管理经验都显得较为匮乏,一贯的法学基础教育模式不仅使得理工科院校在法学教学中的优势不能得到充分体现,同时也使得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不够突出,只有从法学特色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方面才能促进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模式的有效变革。随着法律服务行业在社会背景下的不断革新,各种新行业的出现使得法律服务的内容不断得到拓展,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分工对于理工科院校法学教育也创设了更为有利的社会就业契机。各种信息技术、生物能源及知识产权维护中需要相对应的法律服务,这就需要从理工科院校法学教育模式中突出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相互适应,在充分展现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优势的同时也实现法学专业与其余学科之间的综合渗透,这显然更有利于专业法学人才的培养。不可否认,理工科院校在法学特色人才培养方面有着更加显著的优越性,从不同学科的教学契合点与交汇点出发,寻找理工科院校的法学教学方向,突出自身的办学特色,这对于巩固理工科院校的法学教学地位至关重要。可见,正确的教学目标定位不仅能够避免教育资源浪费问题的产生,同时对于理工科院校中法学这一新兴学科的发展也有积极影响。

二、复合型人才培养在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中的体现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对于法学人才的需求也从原先的专业对口转为对人才能力及素质的需求,这显然更加突出了复合型人才在法学教育教学中的重要性。从买方市场及适销对路角度分析,法学教育的体系化发展已然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这主要是因为当前我国法律服务行业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法律诉讼内容,而是涉及信息产业、知识产权、建筑行业、生物医药以及经济管理等诸多内容,这些新兴的市场经济行业对于法律服务有着迫切需求。基于这一社会需求,理工科院校应当积极从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来构建全新的法学教学实施体系,采用多学科融合的方式来实现不同学科之间的有效互动,突出自身的办学特色,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工作的有序展开。对于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中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主要应当具备如下两方面的专业素质,即深厚的专业基础和广博的知识内涵。专业素质作为法律人员必要的职业技能,需要建立在扎实的理论基础之上,在面临一些综合性较强的法律问题时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思维出现混乱,进而更快更好地寻找解决问题的出路。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课程为民法学、法理学、诉讼法学以及经济法学等,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能够时刻关注最新的时事动态,将法学科研成果及时运用到专业教学过程之中,更好地提升学生的法律应变能力。除此之外,丰富而广博的知识底蕴也是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人才所不可缺少的素质,这是由于中国法律问题的出现往往与政治问题、历史问题以及社会问题有着必然联系,这就需要法律人员能够切实掌握多方面知识,对于法律之外的内容也能够形成自身独到的见解。做好法律职业人,关键是能够跳出专业界限,获得更加广阔的思考空间。

三、当前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人才培养模式方面

第一,法学专业在理工科院校开展的时间较短,尽管有着较快的发展速度,然而在法学教育起点方面与政法院校和综合性大学之间仍旧存在一定距离。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往往会受到传统理工类课程的影响和制约,与法学教学相关的实践教学及实验室建设方面还显得较为滞后,这应当引起教育管理部门的足够重视。第二,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并没有在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教学中得到全面渗透与落实。在当前科学技术发展背景之下,法学领域与科学技术之间的联系与结合已然成为一种趋势,理工科院校在这一方面有着突出优势,像是信息技术、知识产权等领域对于法律人才有着迫切需求,可见复合型人才培养在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中的突出体现也是法学教育所忽视的重要内容。第三,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无论是办学水平还是办学环境都相对滞后。一般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均采用扩招方式设立,甚至一些理工科院校仅仅是将法学专业作为自身向综合性院校扩展的中间区域,这显然不利于法学专业教学水平的提升。

(二)教育教学方面

第一,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显得较为模糊。在对三十余所理工科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不难发现,这些高校基本都将培养法学高级专门人才作为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这在高等教育逐渐普及的'今天显然与社会发展之间格格不入。第二,落后的法学人才培养机制。当前理工科院校在法学教育教学方面仍旧沿用的是传统的理工科教学模式,在人才培养方面欠缺了针对性与合理性。在理工科思维的指导下开展法学教学工作,固化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教学评估模式都导致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第三,不合理的法学课程体系。专业课程比例失调是当前理工科院校法学课程设置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具体课程安排方面出现了较多的非法学专业课程,学生同样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用于这些课程的学习,课程选择缺少了必要的灵活性,这显然不利于学生主观能动意识的发挥和教学竞争机制的有效构建。第四,教学评价体系不够完善。法学专业对于实践教学有着极高的要求,重视学生对现有知识的灵活运用,因此片面的卷面成绩很难真正了解到学生实际的知识掌握情况。法学专业的择业期相对较长,并且就业机会较为稀缺,因此从就业率角度出发,一般高校均将司法考试作为对法学教育质量的评价标准。法学教育专业学生的司法考试通过率极低,这也变相体现出法学教学在评价体系方面仍不够完善。

四、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优化策略分析

(一)学科内涵的有效探索

对于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教学而言,重视与其余相关学院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是极为重要的,这不仅有利于突出学科资源优势,同时对于法学教学新兴领域的拓展也极为有利,是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的关键所在。比如尽管当前新能源开发与利用的重要性被社会各界充分认可,然而在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方面的诸多法律问题却仍然处于空白状况,像是安全机制立法在新能源利用中的体现。若是从这些领域着手,那么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价值势必能够得到充分展现。因此在法学课程设置过程中可以就能源法的相关内容进行课程设计,从基本理论问题、文本解读过渡至与国际能源法的比较。与此同时,教育工作者在这一新型领域的研究也不可缺少,只有积极从学院合作角度加强教学交流才能更好地促进教学资源的互相补给,突出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的教学优势。又或是从法学教学与建筑专业之间的联系着手,从建筑领域挖掘相关的法律问题,像是建筑施工中的法律保护、建筑知识产权保护、工程联合承包中的法律因素、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工程竣工交付之后的发展责任以及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问题等,这些都应当成为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教学的特色,它们也是法学专业教学学科内涵的综合呈现。

(二)双学位建设工作的强化

所谓的双学位主要是指在校本科生在获得本专业学士学位的基础上也同时获得其他专业学位,这一人才培养方式既是学生自我发展需求的呈现,与此同时也使得人才发展与社会经济之间的契合度更高,更加有利于学科教学优势的突出。对于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教学而言,办学特色的体现还可以通过高校教学资源的整合得以实现,在资源共享的过程中促进学科资源的合理利用。双学位建设工作的展开可从双学位课程入手,学生可在大学三年级和四年级进行主修课程学习的同时,再利用课余时间来进行法学专业课程的学习,这样设计的主要原因在于大学阶段一年级和二年级往往公共课程学习的负担较重,加之不少主修课程通常是大学三年级才刚刚开始涉及,若是在这一时期进行开展双学位课程的学习势必很难与法学专业课程相联系,这显然不利于法学双学位建设最终目标的实现。

(三)辅修课程的积极开设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少学生均对法律表现出浓厚的学习兴趣,然而由于各方面原因的考虑,在法学双学位方面并没有表现出过多意向。为了使法学教学更具实用价值,理工科院校可就法律知识的讲授开展必要的辅修课程,这不仅能够极大地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与此同时对于突出学生的择业竞争力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需要注意的是,理工科院校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面也面临着一些困境,集中表现在师资建设和双学位教育质量控制方面。在人才培养路径方面,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对于教师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并非是单纯法学知识的传授,而是将工科背景与法学教学相融合。比如在工程监理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授课不仅应当围绕相关的建设监理方面的内容,还应当从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水运工程施工以及桥梁建设等方面来合理拓展相关教学内容,这对于教师的综合素质显然有着更加严苛的要求。若是教师在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仅仅局限于某一个范围之内,显然对于建设工程的教学效果是极为不利的。在双学位教育质量监控制度建设方面,因为国家本身对于本科教育中的双学位并没有本质要求,因此必要的监管工作显然很难落实到位。不少理工科院校在双学位建设管理方面仅仅是进行原则性规定的成熟,质量监控制度的缺少也使得双学位建设问题不能得到彻底解决。此外,本科教育本身在双学位指导方面也同样有所欠缺,学生的自主发展在空间选择方面极其有限,各院系在双学位指导方面由于没有形成正确的教学指导,导致法学教学在双学位建设方面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特征。就上述内容中提出的问题,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改善,从法学教学师资建设方面分析,应当从师资结构完善方面着手,更好地体现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特色和优势。在鼓励教师进行专业转向的同时重视专业人才的引进,关注教师队伍的专业背景,积极引入高端法学教育人才。与此同时,重视不同学院之间的教学资源整合也是极为关键的,这是提高法学专业教师综合素质的有效路径。从双学位教育质量监控制度角度分析,重视双学位制度的建设也是尤为必要的,只有从规范化管理方面才能更好地推动法学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从申请条件、课程设置、实践教学、资格审核等多个方面体现双学位建设的合理性与规范性,像是双学位教学计划的制定或是单独授课与合班上课模式的共同实施等都是促进双学位建设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途径。对于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工作而言,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与完善,突出双学位建设在法学教学中的必要性,这些都是提高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

五、结语

综上所述,通常我们会将法学专业归于人文社会教学的范畴,因此对于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教育工作的展开不应本着多多益善的原则而肆意扩展,更不应当利用理工专业的教育思维与管理经验来生搬硬套到法学专业教学当中。从当前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难看出,复合型人才培养是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实施的必然趋势,与社会实际相结合才是促进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优化对策应当从人才培养目标及法学课程体系出发,完善法学专业教学的师资队伍建设与教学实践,优化理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体现法学专业教学的时代性、高效性和科学性。

作者:王维新 单位:西北工业大学 明德学院

法学实践心得体会

法学论文题目

法学论文发表

舞蹈教学实践论文

体育老师教学实践论文

法学毕业论文实践报告范文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体育教学与实践论文

小学语文教学实践论文

法学实践教学论文(推荐12篇)

欢迎下载DOC格式的法学实践教学论文,但愿能给您带来参考作用!
推荐度: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