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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穗儿五年级作文
上星期的一天,我中午回老妈家,她非让我带回一袋麦穗儿,说是和几个老姐妹去郊区一块农民废弃的麦地上摘的,她蒸熟了,让我给女儿尝一尝。
我说拿几个就行了,让她观察认识一下即可,老妈不听,硬是装了一保鲜袋里命令我提走。
晚上女儿回来,看到麦穗儿欣喜若狂,剥了一粒又一粒,连说好吃,大概是觉得新鲜,晚饭还洒到粥碗里几颗。
“妈妈,难道面粉真的是它变的吗?”她举着一个麦穗儿,好奇地细细观察。
女儿见过麦地里的麦子,多是在未成熟的时候,对于成熟的麦穗儿,她大概是第一次“亲密接触”,并且自己亲手把麦仁剥出来品尝,看来平时让女儿接触大自然实在是太少了,真该检讨了。
第二天上学女儿带了四五个麦穗,说要给好朋友尝一尝,我建议她多带点,反正家里也没人吃,都要放干了,她不同意,坚持就带了几个。
下午放学回来,小妮子兴奋地说:“妈妈,我带的麦穗太受欢迎了,刚拿出来就被一抢而光!”
我没想到城市的孩子还对麦穗感兴趣啊,就好奇地问“她们觉得好吃吗?”
“当然了,所有的女同学都向我要,她们都说特别好吃,象玉米的味道,嚼着筋筋的!”
“你的同学都见过麦穗吗?”我问。
“好多是第一次见到呢,有的在电影电视上见过,只有薇薇见过,她老家好象是农村的!”
“那她们知道麦穗能做出什么吗?”
“我问了好几个人,她们都不知道,对了,贝贝说,这一粒一粒剥出来就是大米,哈哈!”女儿笑着,她也觉得有些好笑了。
“妈妈,明天我再带点吧,好几个人都问我要呢!”
“明天多带点吧,最好给科学老师带几个,让她在课上给你们讲解一下。”我说。
“好吧,今天我们班主任看见我带的.麦穗了,她也没管,呵呵!”
听女儿说平时班主任是绝不允许学生带零食来学校的,发现了就要立刻没收的,一定是看到孩子们新奇开心的样子,不忍心收缴了吧,我想。
麦穗儿,我望着它们,仿佛看到了一幅图画:许多衣着朴素的孩子,在老师的带领下,在灼人的烈日下,弯腰拾着麦穗儿,脸上的汗珠亮闪闪的,在一片欢声笑语中,是他们红扑扑的纯真的笑脸!
那片农科院的实验田,早已被高楼大厦所代替,“拾麦穗儿”的场景,却永远留在了记忆里。也就是经历了“拾麦穗儿”,使10岁的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劳动者的艰辛,这种体会大概是一生不会忘记的吧。
唉,现在的孩子,好象什么都不缺,又好象缺了很多很多...
豆儿五年级作文
皎洁的月光如牛乳般泻下来,给小村庄笼上一层轻纱,一个九岁的小女孩站在金黄却镶着银光的麦浪旁,晚风轻拂着她婴儿般的脸颊,她双手放在嘴角,大声呼喊:“阁儿,快跑!”这是我最近常常做的梦。
她叫豆儿,是我老家的一个好朋友,我和她的生日只相差几天,所以经常在一起玩耍、学习。
记得前几年那个丰收的秋天,家家户户的玉米都熟了,一个个大大的玉米穿着枯黄的衣服,在枝头挺着大肚子,好像在说:“我成熟了,快来摘我吧!”看着这些玉米,我有点嘴馋了,我一溜烟儿地跑到豆儿家门口,推开门,把正在吃饭的豆儿拽出来,悄悄地说:“我们去对面地里摘玉米吧!”
“那不是我们的地,随便去摘,岂不是做了小偷?”豆儿担心到。
“不要紧的,地里玉米那么多,摘走一两个别人也发现不了!”我不由分说地拽上豆儿朝玉米地走去!
到了玉米地,我俩一个劲儿地往里蹿,直到走进了最浓密的田中央,认为足够隐蔽了我们才停下来,豆儿还在喘气,我三下五除二地摘了几个肥肥的`玉米:“一个、两个、三个……哈哈,我摘了好多,豆儿,你呢?”我大叫。
“我们还是回家吧,一会儿,这地的主人该来了。”豆儿怯怯地回答。
“不要紧,不就几个玉米嘛,又不犯法。”我边说边得意地往前钻,一不小心踩了个大石头,一下子滑倒了,把别人家的玉米杆压倒了一大片。这响动太大了,玉米地的主人大喊:“谁在那儿,给我出来!”我和豆儿听到后慌不择路地逃,玉米也全掉了。豆儿一个劲儿地提醒我注意田坎,自己一脚没踩稳,摔下了田。主人的狗追过来,狠狠咬了她一口,我吓得嚎啕大哭,哭声引来了大人们。
豆儿去打针了,我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没过多久,我就搬到城里去了。月光如水的秋夜,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豆儿。
文章开头开门见山,先声夺人,以倒叙的手法记叙了儿时与豆儿偷玉米的事。很好。
小狗贝儿五年级作文
隔壁老奶奶家里养了一条小狗,叫贝儿,我很喜欢它,它也很喜欢我。
这只小狗,全身都是毛绒绒的黑色毛发。没有一根杂毛,远远望去,就像是一个黑手套。两只透明发亮的小眼睛,“左三圈,右三圈”地转,仿佛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
小狗刚到老奶奶家时,对周围很陌生。有一天,它看见了我,像见了敌人似的,口中不时地发出“呼-噜,呼-噜”的叫声,我对它微微一笑,(不想激怒它,而想与它成为亲密的伙伴),跟它打了个招呼:“Hi,你真可爱”。于是,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的头顶,它又把头昂起来,吐出它那又小又嫩的舌头舔了舔我的手,好像在示意喜欢我一样。
就这样,我真的与它成为了伙伴。
有一天,回家时,我看见了小黑狗趴在我家门口,它见了我,摇摇尾巴,立刻起身伸了个懒腰,给我做了一个“屈膝礼”,又大摇大摆地去洗“太阳浴”了。
小黑狗也很调皮。有一次,我在门口跳绳“吧嗒,吧嗒”小狗的脑袋也按我跳绳的'节奏忽上忽下。玩兴奋了,突然,像发疯似的扑上来咬住我的裤脚转,无奈,我单脚跳跃式旋转地让小狗“飞”了起来,最后我转得头晕目眩,它却咬住不放,还要再来一次。真是一只可爱与调皮并存的小狗啊!
时间流逝,小狗也变成老伙计了,它玩不动了,每次看到我,都以老人般慈祥的目光注视着我。可还是如当初一样我爱你,贝儿!
五年级作文:两匹马儿的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古代战争时期,一位将军的千里马小贵正在细细地品尝着上好的马饲料。让我们来看看它有多高贵:金黄色的马鞍穿在它的身上,即暖和又舒服;只要把脚轻轻一抬,大家立马就会看到它那金光闪闪的银子做的高贵的马掌,让其它的马儿羡慕不得。
在一户农家院子里,也有一匹马,它叫阿诚。阿诚和小贵比起来,根本就是天壤之别,因为阿诚既没有美丽的马鞍,也没有高贵的、银做的马掌。它们两个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小贵天天饱食终日,长得越来越胖;而阿诚却在天天勤奋的练习跑步,已经练就了一身肌肉。
有一天,阿诚正在练习跑步,突然看见了一脸不高兴的.小贵,于是跑过去好奇的问:“兄弟,怎么啦?怎么这般不高兴?”
“嗨!我的主人非得让我出来跑步,还说我长得胖!”小贵无可奈何地皱着眉头对阿诚抱怨。
“我看你真的该减肥了。”阿诚向小贵提出了建议,“你看你,肚子那么大,四肢粗而无力,能跑得动吗?要不,你每天跟着我一起锻炼,保准你减肥!”
听了这话,小贵有点不服气了:“我可是吃上好养料长大的,那里面可全是营养呢!我就不信吃好东西的名马跑不过你这个天天吃干草的烂东西!”
“那好啊!咱现在就来比比。”
“比就比,我肯定能赢你!”
说归说,比赛马上开始了。小贵一声令下,两匹马同时越出起点线。小贵一开始速度比较快,可过不了一会儿,
它就不行了,累得气喘吁吁的,热得满头大汗,四肢好像被灌了铅一样,怎么也抬不起来了,慢慢腾腾地,到最后竟然走不动了!再看看阿诚,因为长期锻炼跑步,所以速度也特别快。四蹄轻快,跑起来犹如一阵风。
过了一会儿,阿诚遥遥领先,把小贵甩在了后面。最后,当然是阿诚胜利啦!过了很长时间,小贵才上气不接下气地走到终点。而阿诚到达终点时脸不红、气不喘,真是厉害!
小贵输了,它在走之前留给了我们几句话:“一匹再好的马如果懒惰就会变成无用之马;而一匹马就是天生条件再不好,如果努力,那它也会成为一匹好马。”
忘不了汪丫儿五年级作文
在商店偶然看到一个大号的名字贴,忽然大脑也不受控制地跳出一个大号的姓名贴,而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三个字:汪丫儿。
汪丫儿是我的小学同学,关系虽不淡却也不算密,不过止于四年级。记得她个子不高,直到我脖子。经常扎着两条马尾辫,肤色略显棕色,整个人看上去倒也小巧。还记得四年级踏入班级许久之后,才发现少了一个人。传闻说她去了少美校,本来大家还很疑惑,听是去了少美校才如梦初醒,这不是肯定的么?!汪丫儿的画很好,尤其是动漫,画得堪称全班第一。或许与性格有关,汪丫儿的画上总是洋溢着一种活力,赞叹之余,却是思念。汪丫儿为什么就一下子走了呢?没有预告,突然消失在我的小学生生涯中。
还记得三年级的'班级走秀,我帮她系上了白纱布的裙带,还记得当时我抱怨她这衣服太难系,她也说这衣服质量实在不好。我看着她用颜料画了裙边,一朵朵小花马上把白纱裙点缀的可爱起来了。我在一旁看得心痒痒凑上去恬不知耻地画上了一道彩虹。现在想起来不禁失笑,那一条彩虹真是毁了一身的气质,幸好画得不大。那场走秀汪丫儿虽说不是着装最华丽高档的,不过我却是觉得那是最好的一个创意。
本来以为时间总能磨灭一切,如今却是坚信磨不去记忆。明明距离汪丫儿离开我们满打满算已有两年之久,为何看到绘画作品时总想起那个走秀的日子,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下午。有些友谊不管浓也好淡也罢,都是藏在心中的磨不去的一朵小花,如同汪丫儿画得那朵一样鲜艳。
I live in a warm, tolerant and happy family. My mom and dad are college teachers. I was born eight o 'clock in the morning, and they gave me a special name -- XXX. They wish I could be as bright and happy as the rising sun.
For some reason, I have been particularly interested in various cars since I was a child. Whenever I had the opportunity to go out with my mother, I could not help but follow the thick gasoline smell of the car behind my car until I was too tired to run. I also like to ride in a car, bus, double-decker bus, van, jeep and car. And sit by the side of the window, and every time, when I will be greedily staring at the comings and goings of all kinds of vehicles on the road, thinking: when I can drive one personally experience the fun of driving? Besides, I also like to collect all kinds of toy cars. Home economic conditions is not very good at that time, in spite of this, mom and dad or pinch pennies to buy me a lot of cars toys, bought a assembled highway and back to me. At ordinary times when all right I'll assemble different structure and shape of the highway, on the road with all sorts of different types of cars, to the fullest “driving” on the car became the greatest pleasure of my childhood.
As a child, my concept of “home” was very vague. I knew that home was a big house, and my mother and I lived in the house. Every time when I was a child I was so naive, and praised, I will be happy to run home with my mother said, I saw my mother smiled, mother said: “continue to work hard.” A simple sentence seemed to make me feel a sense of satisfaction. It made me feel the warmth of home. It was nice to have a home.
I went to grade school, still love to play, the academic grade is in a straight line down, when I am down in the blue, I return home, my mother and father eagerly ask me what is the matter. I don't want to answer. Just stuffing the report card into dad's hand. Back in the bedroom, Ben thought mom and dad would solve their grades by force. Unexpectedly, father gently opened the door and walked to come over toward me, stroking my head and said: “all right, a good exam next month, little play, learn more, grades came naturally.” I looked at my father with tears in my eyes. Dad smiled. That smile makes me feel the infinite warmth of home. There are very good.
On the junior high school, for I need every day to stay up late, black rim of the eye also find me, want to go to the night lessons every night, every day dragged tired body home, out of the school gate, I saw under the dim lights have a familiar figure, is a mother. It's so late. It's so cold. Mother is waiting for me to finish school! There was a rush of warm water in my heart. Mother's love makes this winter no longer cold. It's so nice to have a home!
今天,我读了这本书------《王子与贫儿》。
故事是这样描述的:在英国,有一个叫汤姆的孩子,他只有七八岁,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垃圾场里的小孩,每天幻想着自已能做富贵的王子。还有一个叫爱德华的孩子是英国的王子,他在王宫住厌了,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他和汤姆差不多大,长的也很像。有一天,他们俩的梦想实现了,俩个人的身份互换了,汤姆做了王子,爱德华做了贫儿。汤姆在做国王的时候,做了很多有利于老百姓的的好事,受到了老百姓的爱戴。而爱德华王子在垃圾场里也吃了很多的苦,看到了很多人都吃不上饭,了解了民间的疾苦。过了几十年,爱德华写了一封信给他的舅舅,因为舅舅认得他的笔迹,所以爱德华又赶上了第十八世国王庆祝典礼。所以在最后,爱德华恢复了自已的身份,做了一个真正的优秀的国王。
这本书真好看,我觉得书中的爱德华王子与汤姆都是好孩子,也都是好国王。因为他们都为老百姓着想,也为他们做了许多的好事。我决定从现在起一定要做一个优秀的银河学子,将来长大了也要做一个好人,为人民服务。
钱儿快到我碗里来五年级作文
雨后的夜里,一朵野生的栀子花展开了身子,可那碧绿的根茎却散发着诱人的'光泽,徘徊在诡异与美丽的边缘。
“咦,这里有朵野生栀子花呀。啊啊啊……怎么可能……怎么会这样!”他颤抖着手,指着那依旧在月光的照耀下散发着光芒的栀子花“怎么会……它怎么没有树枝和树干呀……”
栀子属茜草科,常是绿灌木,小枝绿色,叶对生,革质呈长椭圆形。——《万物经》
这人名叫吴锡,是自然药堂的一位老中医,行医多年,又有一本《万物经》在手,当地的人都称他为“神医”。此时的他正对照着《万物经》上的栀子花图片对照着”嗯……看来是个新鲜物种,带回去研究研究。“说着,他把栀子花连根拔起,栽到了药堂中。
乃说这栀子花,原通灵性,所以才长成那模样,后被吴锡无意拔起,移栽到了自然药堂。于是乎,这栀子花便日夜吸取药堂中所有药的灵性,久而久之,药堂随之倒闭,它也别一个不知名的人看上,捧着到家里装饰了。
这户人是个富裕人家,因此,有大量的翡翠和玉或宝石在府中,不知怎么,栀子花喜欢这些彩色石头的纯净与灵气,每次它一吸收这些‘石头’的灵气,这些‘石头’就会品质越来越好,富商家的生意也越来越好,可因战乱,他们全家都逃荒去了,哪留下了一颗珠宝。
就这样,栀子花度过了千年时光,它成了一个妖,一个圣洁的妖。可有一天,它睡着了,它在晋级成人型,直至现在。有一天,它终于睁开了那双眼……
今天,我阅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我读完后,不仅对文中的小主人公 — 雷米深表同情,同时也对主人公雷米他的美好品质深感敬佩。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讲述,小主人雷米从小被父母弃养,他成了一个没有亲人的孤儿。后来被人捡来养着,不过不久,又被自己的养父租给流浪艺人。老艺人多才多艺,温和可亲,教小雷米认字读书,识谱弹琴等生存技艺。但老艺人在卢慈入狱,小雷米独自流浪。老艺人出狱后,师徒一路卖艺为生。但师傅不幸冻死后,雷米独自一人踏上从法国到英国的寻情之路。
一路上,他遇到了恶人、小偷 …… 。幸运的是一路有小动物相伴,并且在流浪中结识了很多朋友,这些人为他也提供了很多帮助。
读完《苦儿流浪记》,我不禁对雷米的叔父 的恶人行为感到生气。对雷米被迫流浪街头深感同情。同时,我最喜欢文中的老艺人,他和蔼可亲,从不打骂小雷米,对小雷米十分痛爱,可惜的是他后来冻死。社会可真残酷,但小雷米没有被这些打败,他仍然坚持,克服困难,我也要向他学习。
读《苦儿流浪记》有感 徐心扬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苦儿流浪记》,合上书本,仿佛看到雷米的流浪生活,看到维塔利斯先生那苍老的脸,看到巴伯兰妈妈那灿烂的笑容。
雷米五六个月大时被人偷走扔在了花园门口,被巴伯兰妈妈收养大,却又被卖给了维塔利斯先生过上了流浪生活。有一次,雷米想带一头奶牛给巴伯兰妈妈,为了赚到剩下的22法郎去了瓦尔斯,雷米下了矿井,遇到了洪水,最后靠着自己的智慧成功脱险。啊,坚强的雷米!还有一幕,把我深深感动了:“心里美”生病了还坚持表演,表演完了以后,“心里美”穿着演出服装死在了被子里。啊,伟大的“心里美”!
我喜欢这本书里坚强的雷米,喜欢生病了还坚持表演的“心里美”,喜欢忠实的卡比,喜欢多才多艺的马西亚,喜欢爱笑的丽丝,喜欢巴伯兰妈妈满脸的笑容,喜欢……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知道了努力、坚持,就会成功。只要坚持努力就会有美好的结局。不能所有的事都依靠别人,很多事必须自己做。做了才会觉得容易。勤奋努力的人无论在哪里都会散发光芒。所以我们也要努力学习,长大之后在祖国的建设中散发更灿烂的光芒!
读《苦儿流浪记》有感 陈柏翰
自从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时,一篇篇感人的故事让我开始喜欢上这本书,这本书写了一个可怜的小雷米的感人的流浪记……
这本《苦儿流浪记》是法国作家马洛最著名的作品,也是一本经典的世界名著。故事的主人公雷米是一个弃儿,善良的养母把他养到八岁后,无情的养父将他租给了一个走江湖卖艺的老人。在贫困交加、挨饿受冻的流浪生活中,雷米善良的天性没有丝毫改变。经历一次次与亲人的离别,饱尝生活艰辛后,他幸运的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拥有了真正的家……
一个故事之所以尽人皆知,是因为它饱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段历史之所以千古流传,是因为它隐含着不朽的精神传奇;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享誉世界,是因为它时时奏响着真与美的旋律。当它们汇聚到一起,就搭建起世界最神圣的文学殿堂。畅游其间,我们将跟着全世界的人们一起,欣赏美丽、感悟真谛,与他们一起成长,共同进步。
通过读这本《苦儿流浪记》,我明白了:我们不管是大还是小,小还是大,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只要你帮助了别人,别人也会帮助你!
小朋友们,你们读过《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吗?听了我的介绍,你一定会喜欢上这本书的。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篇情节剧小说。
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极其重要的代表性。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她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时,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开始了他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里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
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小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一定会喜欢上这本书的!
我在暑假里看了几本书,最吸引我的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雷米小时候是个苦儿,被小偷偷走了放在巴黎的路边,巴伯兰妈妈收养了她。但是巴伯兰爸爸把雷米卖给了耍马戏的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和维泰利斯过这颠沛流离的生活,辛好维泰利斯对他还不错。不久,维泰利斯被饿冻死了,真是雪上加霜。好心的花农收养了可怜的雷米,雷米住了一段时间,花农遇上了麻烦,雷米又去流浪,在路上碰见了自己的好朋友马西亚,为了报答巴伯兰妈妈,他们共同苦攒了钱,买了一头奶牛送给巴伯兰妈妈,表明一片孝心,后来雷米经过千心万苦找到了自己的母亲,米利根夫人。
读了《苦儿流浪记》,我被雷米那不怕苦难的精神所打动,也被雷米那勤奋好学,有一片孝心的精神所感动,在这么苦的日子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和我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我以后要学雷米那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还要报答帮助过我的人要有一片孝心,并且勤奋好学。
让我学会自立自强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他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但他总是能坦然的面对,我一定要学习雷米的自立自强!
雷米是个诚实,善良而又柔弱,却又充满坚强的孩子。他那双小手不知干过多少苦活儿,他那双小脚不知走过多少泥泞的道路,可是,他总是那样坚强,才可以在外谋生。
苦儿雷米接受过许多人的怜悯和爱,亲爱的巴伯兰妈妈在他几个月大的时候拣到他,虽然是为了一笔抚养金,但她抚养了雷米8年。8年里巴伯兰妈妈把她所有的爱都给了雷米。这8年是雷米最幸福的时光,不幸的是巴伯兰先生在工地干活时被砸伤,花光了所有的钱,为了省钱只好把雷米租给了耍把戏的维泰利斯先生,他也给了雷米许多的爱并教他一些杂耍,这些让雷米感到了幸福,但这幸福很短,不久老人蒙冤入狱,出狱后又被冻死,雷米又无处安身了,这时好心的花农又收养了雷米,但很快花农因破产而入狱,可怜雷米又冷又饿只好和最亲密的伙伴马西亚一起去流浪。
流浪的生活非常的苦,居无定所,吃不饱,穿不暖是常事,就是这样的生活状态,小小年纪的雷米和马西亚在街头卖艺,吃尽苦头,省吃俭用凑出钱,为巴伯兰妈妈买了一头奶牛表示感谢。知恩图报也是雷米身上的优秀品质,值得我去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把我的生活状态和雷米的做了对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我的生活正像妈妈常说的“泡在蜜罐里”,而雷米却总是挣扎在死亡的边缘,如果没有足够的坚强和坚韧,他一定早就被冻死或饿死了。
现在的我,有优越的学习环境,就应该好好学习,长大后,让穷苦的孩子上学,感受在学校里的快乐,在课堂中的温暖,学习中的喜悦,同学间的关爱!
在遥远的天空最高处,生活着一群快乐的云儿。它们和人类一样,有敏捷的思维,灵活的身躯。
有一天,有一个调皮的云儿来到了人间。它的速度很快,一会儿在湖边玩耍,一会儿又在草地里嬉戏。它玩了一会儿,觉得没意思,想找个人玩。他飞到一个小孩的头上,看见小还在吃棉花糖,“嗖”的一下把棉花糖抢走了。他津津有味的吃着,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它一身白,根本看不见棉花糖。小孩在地上“哇哇”的哭了起来。他觉得还不够,把所有的棉花摘在自己头上,让农民伤心。农民辛苦一年没有成果,都伤心的哭了起来。有的人还以为被偷了呢,四处抓小偷。而调皮的云儿却在上面哈哈大笑。忽然,天上掉下几个棉花,人们才知道是云儿在捣鬼。
人们对云儿恨之入骨。它们人工降雨,用雨点打它。这时,风儿把雨吹走了,救了它。人们又降得更狠了,雨大得要命。风也吹的更猛了,雨点都打在人们身上。人们有用雷劈那可恶的云儿,雷啪啪的响。云儿束手无策了,风儿又与雷搏斗,救了云儿。风儿已是伤痕累累。云儿却不闻不问地走了。沙尘暴来了,大家都恐慌的走了。云儿被无情的吹了回去。他伤痕累累,好多天才恢复。
云儿终于明白: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
一天酷儿邻居的儿子史努比生病了,只见她们家好多亲戚都带着好吃的东西来看望他,酷儿见了羡慕极啦,心里想:如果我生病了,也有那么多人带着你么多好吃的东西来看我就好了。想着想着,突然,它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我为什么不能装病呢?
酷儿装病
他暗暗窃喜:嘻嘻嘻,这真是个goodidea。他马上把昨天老师教的英语单词给用上了。回到家里,他先假装肚子疼,然后跟妈妈说:“妈妈,我好像发烧了。”妈妈说:“你先到床上躺一会儿,我去找体温计。”酷儿见妈妈掉进了自己布置的陷阱,就赶快去到了一杯热水,等妈妈来时,它就趁妈妈不注意,偷偷地把体温计放进水里,然后又快速地放到自己的腋下。过了一会儿,妈妈拿起一看:咦,怎么会超过体温表的最高刻度呢?活来,妈妈一看桌子上的水,知道酷儿是装病。于是,她说:“起来吧,你别想蒙我。”酷儿只好乖乖地去上学了。
酷儿真病了
酷儿跑到史努比家,问史努比:“史努比,,你是怎样生病的啊?”史努比有气无力地说:“我是着凉才发烧的。”“噢,我知道了。”酷儿说道。
晚上,酷儿把空调开到二十度,又把被子踢到一边。
窗外,凉风在轻佛,叶儿在舞蹈。我不禁感概万分。
叶儿有着一颗向上之心。春天,它们迫不及待、盼望着春风姑娘的“千夫指”的轻轻拍打,期待着烟雨妹妹的上来拜侯,更希望快快获得太阳公公的日唏……当大自然将一切美好恩赐给叶儿时,它们就格外珍惜,拼命地挣扎,拼命地成长。
叶儿有着一颗澄澈之信心。它们已换上了碧绿的夏装,在鸟儿的陪伴下,在蜜蜂蝴蝶的嬉戏下,身子一天天变得宽大。厚实,它们只希望为人们遮住风雨的剧烈拍打,挡住暴阳的猛烈照射,更愿意让一切脏东西DD灰尘粘在自己身上,给人们带来清新,给自己留下污点。
冬天,叶儿有着一颗平静之心。秋天,世间万物由盛转哀。叶儿也再也无法坚持它的“绿”,迫不得已被染上淡雅的“黄”。一片,两片,渐渐脱离了母体,融入了大地。叶儿是自由的。它们躺在大地里,享受久违的阳光,享受清新扑鼻的空气!享受安然,舒适的生活,渐渐地结束生命,结束自己。
这就是叶儿的一生,平凡,却不是碌碌无为。它们默默地献给了大自然,献给一切生灵。
在我10岁饿时候,妈妈从外面带来了一条非常小的狗,只有我的手掌那么大。
它真的太小了。这一年冬天,非常冷,它钻进我的棉拖鞋里。它真是太小了,你们想想棉拖鞋多小,它都能钻进去。
有一次,我写作业的时候,它就跳到我的书桌上,把我的笔叼走,好像在说:“我也要写,我也要写。”于是,我从铅笔盒里挑出另一只笔,继续写作业。没想到它又跑过来,把我的笔叼走了。我实在没办法,只能把它放进抽屉里装着,写完作业,我才想起来,赶紧打开抽屉,却见它睡得正香呢!
有一次,我带它出去玩,它遇到大狗竟神气的叫了几声。我以为会有一番搏斗,没想到它叫完直接跑上去倒地不起,好像“碰瓷”。真让人哭笑不得!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在家里写作业,突然听见它在院子里叫,赶紧起身跑出去看,一只大狗跑进了我家鸡圈里意图不轨。它立马气势汹汹的冲进去,把大狗赶出来。那一刻,我感觉它好勇敢。之后,我们一家都喊它“大英雄”。
我永远爱它哟!
小猪菲儿不会游泳,可是它每次看到大白鹅、小花鸭、小黄狗它们在水里嬉戏的时候,都非常羡慕。那些动物都知道它不会水,也从来不邀请它一起玩。它好想有一天自己也能像它们一样自由地在水里玩耍,那该有多美啊。
小 猪菲儿是白天想晚上也想,终于有一天,它发现自己来到了水边,大象邀请它一起玩,还友好地把水喷到它身上,它小心地到了水里,发现自己没事,可开心了。慢 慢地,它的胆子越来越大,开始向大海深处游去。它第一次参观了海底世界,它看到一丛丛的五颜六色的珊瑚向它招手,海参在慢慢地懒懒洋地蠕动着。这里数珊瑚 最美,有的像绽开的花朵,有的像分枝的鹿角,别提有多美了!菲儿和鱼儿们在珊瑚丛中捉迷藏,在水草里穿梭着。
一会菲儿游出海面,看到海狮在那儿顶球,就游过去跟海狮一起玩,居然发现自己很快就学得跟海狮一样棒。它发现一群海豚在海面上呼啸而过,就追过去跟它们一起游。等它游累了,它就躺在湛蓝的海面上看着天上飘过的白云,心里美极了!
正在这时,菲儿突然听到一阵“叮铃铃”的声音,一下子惊醒了,睁开眼睛一看,自己正躺在床上,原来刚才它做了一个梦。
它的后背上有个银色的圈,里面写着PSP。左右两边都凸出一层,好像市它的筋骨。右面有个可以打开的“门”,那就是记忆棒的家。爸爸为了给我的PSP保暖,特意给他加了一件漂亮的外套――那就是保护皮。它是银色,透明的,最显眼的还是那一幅捕虎图,看着它,我身临其境:在一片荒凉的原野上,风呼呼的吹着,草跟着轻轻摇曳。突然,随着一声叫喊,平静的出现了一只老虎和一位猎人。那老虎边跑边回头用怒目看着那位猎人,好像在说:“你不怕我吃了你吗?胆子太大了!
”那猎人却紧紧握住弓箭,正要向它射去……它的侧面有一个游戏机开关,开关下面还有那充电口呢!
它不单单衣服漂亮,功能也是无一不缺,它不但能下载很多游戏,并且玩,还能照相,看电影,学习,听音乐等。我也常常从网上下载一些好听的歌到PSP上,就像周杰伦的《稻香》,《牛仔很忙》,《听妈妈的话》等,都能让我学习之余得到放松。平常上学时妈妈不让玩游戏,我就听歌。每当我学习结束,觉得筋疲力尽时,就马上打开它,选中我最爱听的歌曲,然后往床上一躺,一闭眼,一伸腿,梦幻之旅就开始了。
PSP我的宝贝儿,英俊,显眼又聪明,真可以称为“百事通”啊!
太好了,太好了,又到了我们学校班际足球赛的时段了・・・这一次,我终于可以大显身手了,我光荣的成为了我们班的“守门员”。
一上场,我还有点紧张,这时,队长许嘉豪过来了,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微笑着说:“梓韬!加油!”,我点点头,“好,明白!”,他又抓住我的手,安慰我说,“放松,一定要放松,千万不要紧张,全力以赴,拼了!!!”
一声哨响,开始了,老师把球向上抛起,我们全神贯注盯着球,抢球,抢球・・・踢球,踢球・・・传球,传球・・・射门,再射门・・・场上的气氛越来越紧张,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顾不上了,用上衣一抹,继续踢球了・・・终于,我们进了一球・・・我们还未来得及欢呼,对方的点球已经直射过来,我奋力一跃,稳稳地托住了对方的球・・・伙伴们向我伸出了大拇指。我很兴奋,“大脚”开球,嘉豪迅速接球,铲球・・・又进了一球!此时,对方加紧进攻,突然,一粒球凌空飞来,我还没反应过来,对方的球已经射门,我失手了・・・“别灰心,加油!”又是嘉豪的声音,我浑身是劲,又开“大脚”,球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
我们赢了,伙伴们肩并肩站在一起,男子汉流血流汗不流泪・・・・真是绿茵场上的好哥们儿!!
今天,天高云淡,于是妈妈决定带我去捉蛐蛐儿。到了那儿,一下汽车,就发现了一片金色的“海洋”,“海洋”里不时发出“吱吱”的叫声,我连忙拿了一个小纸盒子,飞奔着跑入田野,快活地去捉蛐蛐了。我刚走到田地里,就发现有一只又肥又大的蛐蛐正趴在叶子上吃菜叶呢!我心里暗暗高兴,想:“我的运气竟然这么好!马上就有一个”囊中之物“了,我真有福气呀!”。
接着,有趣的事发生了,我正想把蛐蛐给罩住,谁知,它“呼”的想飞起来,我吓了一大跳,手里的盒子也掉了下来,没想到,它撞上了纸盒壁,晕了。趴在那里找不着路了。我便高兴地把它给装入了盒子。吃过中午饭,又过了好久,我们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田野。捉蛐蛐真好玩啊!
画笔想必是谁都知道的。大家还知道安其儿吧!他就是“淘气包马小跳”里的一个外表丑陋的女孩,但他心地善良,最听马小跳的话了,连他爸爸的有着国家签名的宝贝足球都能借给马小跳玩。
但由于他太善良了,所以上天就送给了他一只画笔,这只画笔能画很多东西,比真的都象,安其儿把他当宝贝,马小跳和他的铁哥们听说了这个笔,于是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去问安其儿要笔,因为马小跳和安其儿是邻居,所以安其儿就借给了马小跳,但只让他玩一小会,马小跳很高兴,但他画什么都不象,有人就说安其儿是一位天使,经过他的手,才能画出来好看的画,马小跳却不相信这一切,以为是安其儿糊弄他的!
终于在一天晚上,马小跳做了一个梦,梦里的天使对他说,安其儿就是一位天使,马小跳想让路曼曼生气,也就说安其儿是天使,学校的拉拉队本是路曼曼是队长,现在也只好让给安其儿当,安其儿当拉拉队队长,一上任就给他们班带来了好运!好事连连不断,他们也不得不相信安其儿是天使!
从此!在安其儿的带领下,三(二)班成为了文明班级。
又是柳叶儿抽芽的季节了。
每当看到那一片片打着细卷儿,在暖和的阳光里慢慢舒展的柳叶儿时,我总忍不住要伸手去摘一片来,放在嘴里嚼着,慢慢品尝一番那苦中略带些涩的滋味儿。
柳叶儿救过我的命。
那一年春天,地里的野菜吃光了,前一年的干地瓜秧吃光了,榆树皮吃光了,大家又抢柳叶儿……那一年,我8岁。
柳叶,自然在嫩的时候最好吃,老了,便又苦又硬,难以下咽。柳叶儿一长出来,便长得疯快,能够吃的日子,只有那么七八天,至多十几天。
那些天,全家最乐的是我。
柳叶儿,是要抢的。低处的,几天就被大人们抢光了。他们在长杆上绑一把镰刀,咔嚓咔嚓把树枝全割下来,一抱一抱运回家去,柳叶儿捋下来吃,树枝儿烧火。高处的,大人没办法,这正好有了我的用武之地。
我的淘气,本来就是出了名的。从小就喜欢上树爬高来逞能。谁说这树太高,没人能爬上去,我就两脚一甩,鞋飞出去,猴一样“噌噌”地一直爬到最高点,爬到底下人越是不让上、越是嚷着危险的那根枝上去,抱住树枝,哗哗地摇,摇得我自己的身子随着树枝弹过来,摆过去,摇得底下人一个劲地喊叫,一片惊慌,才得意洋洋地溜下树来。便是家里人知道,挨一顿骂,或是挨一巴掌,嘴里哇哇地哭,心里却是美滋滋的。
我和三叔每天都是在太阳出来之前,露珠儿还在树叶儿上的时候,就去抢树叶儿的。近处的抢完了,就往远处。
柳枝儿抱回家来,奶奶便把柳叶儿捋进盒里、筐里,然后烧一锅开水煮,煮好之后,又捞进凉水里泡。往往要泡一两天,换三五次水,再攥干了剁碎,放上葱花、盐,做菜糊糊粥吃,有时候还会抓上一小把黑豆,喝几口粥,吃到一个豆儿,满心里香得不行。.
最好吃的当然是用它来包菜包子,里面还要再放一勺油。做这样的饭,全家便只允许我一个放开了吃。于是我拼了命直吃到肚子圆鼓溜溜的,薄薄的一层肚皮几乎撑得透明。每当这时,奶奶便不放我出去乱跑,她担心我一个跟头摔倒,那纸一般的肚皮被弄破,里面的肠子会淌出来。
多亏了那些树叶,吃光了一茬,长出来一茬,再吃光了一茬,再长出来一茬……那年月,有多少老百姓都是靠着这些树叶活下来的!
对于柳,人们又是吟诗,又是作画,又是感叹它的多情,又是赞赏它的多姿。我却总忍不住要摘一片下来嚼一嚼。而且,我想告诉人们,它味苦,微涩,但能救人。如果你没东西吃,它能够让你活下去。
“月亮走,我也走,我给月亮提竹篓……”外祖母轻轻拍打着婴儿床上的小表弟,柔声哼起了旧时的'童谣,歌声慈和清丽,被午后的和风吹出好远,绕着窗外嫩绿的柳树枝条儿,似乎在倾诉着什么。
小表弟紧紧地攥着两只肉乎乎的拳头,咿咿呀呀地在空中挥舞着,不愿入睡,晚春的日光打了一束在他的小脸上,看起来毛绒绒的,如柳叶儿般娇俏清新,充满生命的气息。粉红的嘴巴湿润润的,是不是滑稽地蠕动一下,发出谁也听不懂的模糊声音——这一点他自己似乎也意识到了,张嘴的频率更快了些,紫葡萄似的眼仁儿滴溜溜乱转,竟是有些焦急,不一会儿,一行晶莹透亮的口水就顺着嘴角淌了下来,滑过胖鼓鼓的脸颊。
外祖母慈祥地笑笑,嘴里曲调不停——似乎已经换了另外的一首什么歌儿——拾起条雪白的纱布,在口水流过的地方细致擦擦,又放了回去。
晚春的阳光不似夏日般灼人,晒过窗外高大的柳树,在外祖母的脸上投下斑斑点点的影。那树已经不知活了多少年头了,迷迷糊糊的儿时记忆里,它就已经立在那里了,和现下一般儿高大,这两天正是嫩芽长成的日子,那些小芽儿纷纷像孩子般调皮地探出脑袋,以惊人的速度蹿长,一月过去,茂密的枝条儿似乎又厚实了一层,别有一番风韵。
外祖母额际似是有些微微地汗了,我站起身来缓步走上前去,握着蒲扇轻轻地摇,扇上那股干干的药草味儿一并被扇了出来,清和的有安神功效的药香包绕在我们身边,小表弟也渐渐安静下来,两只小拳头投降似的摆到脑袋两侧,眨巴眨巴可爱的眼睛,睡了。一时之间,只听见清风拂过柳条的簌簌声响,上面的小叶随风晃荡着,谱写着生命的韵乐。
半晌,一片细小的柳叶儿被风从未关上的窗子外吹了进来打着旋儿落下来,恰好停在他翘翘的小鼻子上,那细腻的形儿,温雅的色儿,给人一种舒心的和谐感觉,外祖母竟一时未将它拨去。许是受了柳尖儿的影响,显然已经睡熟的表弟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一下子将柳叶儿吹到一边,小家伙丝毫没有感觉,举起拳头使劲儿揉揉鼻子,翻个身儿又睡了过去,粉嫩嫩的小手恰好压在上面,捋到胸前,像捧着个珍宝似的。
我和外祖母不约而同地轻笑出声。外祖母歌声仍在继续,清和的声音描摹着春日的繁和美好,又顺着窗飞出去,像精灵飞向远方。我将目光落向远方的天际,心底什么地方不禁被触动到了,这恬淡的日光下,那么些清新的、美好的事物,就在寂静的午后,像小表弟和柳叶儿般,悄悄儿地蓬勃着,生长着……
作文:两匹马儿
驴和马杂交产生的后代骡,因为马和驴不是一个种,所以骡不能通过有性生殖产生后代。
这寥寥一行字早就冷冰冰地印在了生物书上。
每看到这一行字,就由衷而叹。这意味着骡子永远不能拥有做父母的权利,它们只可以选择母爱,却不可以付出母爱。
上个星期总会见中医院一带,有个上了年纪的伯伯牵着一匹马在道路上拖着一车钢管走,马后面始终跟着一匹小马,微棕带灰的发色显得与母亲有些不同,大马拖着钢管,却也能疾步行走,小马呢,也会常常跟不上大马的步伐,被落在后面五米来远,望着大马的背影,它又匆匆地向前奔,一直随大马向前走。
回家,与奶奶时而闲聊,无意间提起了在街道看见的那两匹马儿,才知道,那匹“小马”其实是匹小骡,一直跟随母亲,穿风踏雪,不离不弃。
小骡。
这两个字一直在我脑海震荡回放,又想起了课本上的那段话,微微皱眉。
不料今天又看到了那对母子。仍然是一前一后,一车钢管一位大伯。
有些小孩子,有些同学,也会像我一样把目光停在马儿身上,久久不肯离去。或许是因为好奇,有些小孩子会用天真的口吻道:“哈,马呢。”马。可惜,只有一匹。有些中学生还特地把自行车骑近点,与大马只相隔数十厘米,嘻哈地笑,而这时却让我看到了最为感动的一幕。
小骡对着自行车“吼”叫,略带嘶哑的声音中夹杂着一份怒气,而它又不敢歇斯底里,却能感到这份压抑,我也能感觉到它的鼻间正喘着气,带有警惕与愤怒。自行车上的人却未感到半点,依然停留不走,僵持了半分,骡竟蹬起了后蹄,向自行车蹬去,幸好,自行车走了……要是踢中,小骡也会被转动的车轮轴导致受伤吧。
结束了,谢幕了。认识车水马龙的`街道,认识那一前一后,一车一人。小骡仍紧随母亲的身后,唯留给我们一道淡然的背影,也许时光会将它抹去,而感动不会。
马儿会回首望望自己的孩子,骡儿也踏着随母亲的步伐一步也不落下,人儿也会挂上疲惫而又满足的笑,钢管会随着车子的颠簸嘎嘎作响,我知道,那一定是幸福的乐章,它们继续向前,不知道它们会去哪里,但我知道,那一定是幸福的方向……
“小马”它虽然不能付出母爱,它却可以得到母爱,更可以回报母爱。
两匹马儿,拜,你们朝着去幸福的方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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