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增加诉讼申请书(共含15篇),供大家阅读参考。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啥他嘛的”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梁山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与赵其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赵其凤在向申请人借款时,用其位于杨营镇高楼村公明路南侧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申请人对抵押物取得抵押权。为此,申请人增加一项诉讼请求作为第二项诉讼请求:判决原告对抵押物享有权优先受偿。原诉讼请求第二项变为第三项。请予准许。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原告):郭绍良,男,1958年8月24日出生,汉族,四川省泸县人,农民工,住四川省泸县嘉明镇团山堡村八组10号。
法定代理人:黄文先,系原告之妻,联系电话:18244xx3278。
被申请人(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云彬,13xxxxxxxxx666。
申请人(原告)郭绍良诉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关于工伤待遇纠纷一案,原告已依法请求工伤待遇赔偿,因被告至今没有一个愿意赔偿的姿态。为求得这种合法诉讼请求的顺利实现,现依法提出(增加)诉讼请求。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
理由如下: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被告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作为劳动者的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目前被告处于未与原告订立劳动合同的状态,只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原理,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本身随时有权解除与被告的事实劳动关系。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此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请予一并审理为感!
此致
泸县人民法院
请求人;郭绍良
法定代理人:黄文先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贺永德
二○xx年九月九日
原告:黄xx,男,汉族,1969年xx月xx日生,住重庆市酉阳县xxx。身份证号码:5135241969xxxx0511。
被告:李xx,女,苗族,1979年xx月xx日生,住重庆市酉阳县xxx。身份证号码:5135241979xxxx0328。
案号:(20xx)渝04民初x号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请求酉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分割被告所有的位于秀山县中和街道x号的商品房一套。
事实与理由:
原告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xx年1月2日受理,原告于20xx年2月2日突然发现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原告隐瞒情况,用原被告共同财产购买了位于秀山县中和街道x号的房屋一套,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特此增加诉请。
此致
酉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xx支行
住所地:xx
负责人:xx,职务:行长
被申请人:无锡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增加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申请人(本案原告)对被申请人(本案第二被告)质押的保证金及利息享有优先受偿权。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无锡xx物资有限公司、无锡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无锡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Lxx3的《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合同约定被申请人以其开设在申请人处的保证金专户账号为3xx0(笔号为1)中的人民币10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被申请人涉及重大法律纠纷,且上述质押保证金账户被无锡市xx区人民法院法院冻结,已经危及申请人债权,申请人有权依照贷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要求行使质权,同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将为了便于本案的审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申请人: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xx支行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原告):XXXXX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被告):XXXXXXX工程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申请事项:增加一项诉讼请求,即确认申请人解除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
申请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
本案中,因被申请人所施工装饰工程,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被申请人迟迟不能整改修复,且严重延误工期,构成违约,申请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增加前述诉讼请求,请贵院依法合并审理。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月XX日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吴xxx与海南金色海湾产权酒店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开庭审理,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撤回上述第1项诉讼请求,即“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82080元”。恳请准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申请退款金额:
原缴款金额: 缴款日期: 缴款通知书号码: 非税收入票据号码:
申请事由: 上述退款请划入以下账户:
开 户 行:
账 号:
户 名:
(申请人承诺上述资料均为真实,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张晓静,女,33岁,回族,内蒙古宝泉典当有限公司职员,现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XX小区X-X-XXX,电话130747XXXXX。
被申请人:王雅滨,男,42岁,汉族,系新城区燕祥品味食尚餐厅呼和佳地店业主,现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吕祖庙街梅苑1号楼2单元楼东户,电话0471-652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增加残疾赔偿金92600元,鉴定费800元,误工费17587元,交通费21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合计117206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张晓静诉被申请人王雅滨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审理,并由贵院委托法医鉴定部门对原告的伤残等级进行法医鉴定。现原告的伤残鉴定已经做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1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增加诉讼请求。
此致
呼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参加诉讼申请书
正文: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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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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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人:曾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X族,XX省XX市XX县XX村XX号。
被申请人:王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XX省XX市XX县XX村XX号。
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坐落在XX省XX市XX县XX村XX号的房屋一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第XXXXXXX号)。
二、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王xx以做工程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61680元,还款期限到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为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XX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XX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申请人王xx应偿还申请人借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被申请人见败诉后,为了转移财产,于XXXX年XX月X日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以阻碍申请人实现债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王xx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王xx的房屋。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曾xx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基本情况)
你院受理的ΧΧ纠纷一案,由于该案件的处理结果与申请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支持ΧΧ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写明案件的起因)
根据ΧΧΧ法第ΧΧ条之规定,(写明支持ΧΧ一方的请求事项)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全称、地址、救助基金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姓名及职务)
申请事项:
贵院受理XX(原告)诉XX(被告)民事赔偿纠纷一案,由于要本申请人在发生后已代垫XX(原告/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对该案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申请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提出独立诉讼请求:
一、请求确认本诉中原告请求的诉讼标的'主张中应偿还已垫付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本诉原告(或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代原告(受害人)垫付了其在xx医院抢救时的抢救费用元,费用已支付给医院或受害人及其亲属。
二、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代x人(受害人)垫付了其丧葬费元,费用已支付给了其近亲属(原告)。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向赔偿责任人(原告/被告)行使追偿责任。
申请人(签名并盖章)
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李xxx,汉族,住天津市xxx。
身份证号xxxx
联系方式:xxxx
被申请人:xx,汉族,xxx。
申请事项:
申请人请求依法撤销对被申请人xx欠款纠纷一案之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因申请人出借款项使用人xx对第三方欠款发生的时间xx,而xx与xx于x,故而,xxxx因被申请人对本案不具有直接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请贵院给予准许!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
申请事项:申请人父亲因作为原告起诉x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将原告由申请人的父亲变更为申请人本人。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父亲xx因人身损害侵权纠纷起诉到贵院,贵院于当日予以受理,并定于xx年11月13日开庭审理。但由于xx因病情严重,于xx年10月2日不治身亡。申请人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续进行诉讼和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此,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请求法院将原告xx变更为申请人本人,继续进行诉讼。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史章敏,男,汉族,19XX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宜章县麻田镇泗溪村组。
请求事项:
你院受理的黄小容、黄远杰诉黄长春欠款纠纷一案,由于该案的处理结果与申请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提出独立请求。
★ 诉讼申请书
★ 诉讼申请书
★ 人员增加申请书
★ 诉讼保全申请书
★ 诉讼中止申请书
★ 诉讼裁定申请书
★ 诉讼申请书范文
★ 追加诉讼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