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标语(共含14篇),希望您能喜欢!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邹大公子”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森林病虫害防治标语
1、爱草爱花爱森林,防虫防病防危害。
2、调运木质包装货物必须检疫。
3、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必须依法检疫。
4、发现森林病虫要举报。
5、发现死松树,快报森防站。
6、发现死松树,快报乡政府。
7、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保障梅列经济发展。
8、防治森林病虫,守护绿色家园。
9、防治森林病虫害,促进新农村建设。
10、防治森林病虫害,维护生态安全。
11、贯彻《植物检疫条例》,防止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12、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条例》,防止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13、贯彻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防止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
14、加强森林病虫防治,保护林农利益。
15、加强森林病虫防治,促进林木健康生长。
16、加强森林病虫防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17、加强植物检疫,严防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18、检疫林木,保护生态,惠及百姓。
19、健康森林是我家,防虫治病靠大家。
20、警惕松材线虫,关爱绿色尤溪。
21、警惕松林头号杀手,严防松材线虫入侵。
22、开展森林植物检疫,为梅列生态环境建设做贡献。
23、科学防治病虫,促进森林健康。
24、枯死松树是疫源,私自伐运埋隐患。
25、林业要健康发展,病虫要严密防范。
26、绿色美景你我共享,森林病虫大家共防。
27、苹果蠹蛾危害大,防控主要靠大家。
28、苹果绵蚜除治难,群防群治是关键。
29、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万顷松林毁于线虫。
30、强化林业检疫执法,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31、森检执法,服务为民。
32、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33、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4、森林病虫害是无烟的'森林火灾。
35、森林病虫重防范,提前预报是关键。
36、森林健康我健康,树子长虫人受害。
37、森林健康重防范,植物检疫严把关。
38、森林是生命的摇篮,病虫是森林的杀手。
39、使用木质包装的货物必须经过检疫。
40、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癌症。
41、松林生长数十年,线虫毁林一瞬间。
42、维护森林健康,保障生态安全。
43、未经检疫审批准入不得调进松类植物及其产品。
44、先申请林木检疫,再凭证调运木材。
45、严防松材线虫入侵,保护尤溪绿色家园。
46、严防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47、严格林业检疫执法,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48、严格森林植物检疫,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49、要想富,先栽树;要不穷,早防虫。
50、依法防虫治病,保护森林安全。
浅谈森林病虫害防治
森林痛虫害防治是国家减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 者:王凤霞 作者单位: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黑龙江,尚志,150601 刊 名: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英文刊名:CHINA NEW TECHNOLOGIES AND PRODUCTS 年,卷(期): “”(4) 分类号:S7 关键词:森林 病虫害近年来,我场造林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突显,得到了上级和有关单位的高度评价和肯定。与此同时,我场森林资源保护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在20xx年上半年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在上级防检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在领导的坚强领导下,我场森防工作,秉着“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经森防人员和全场上下的共同努力,已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场适应新形势,以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努力创新工作思路,深入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工作兢兢业业,脚踏实地,任劳任怨,认真负责,使全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林业植物检疫工作逐步走向了正轨,整体抗灾减灾能力大大增强,取得了可喜成绩,起到了为我场林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今年,我们主要进行了技术培训,森防法律法规宣传,重点病虫害的调查监测及预测预报,对常发病虫害制定了有效的防治方案,深入基层督促实施,进行有效的技术指导,加强了对美国白蛾和松材线虫的监测与防控,圆满完成上级防检部门下达给我场的任务指标。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森防意识
由于今年气候干旱是病虫害发生特殊年份,因此,积极做好宣传,对提高全社会的森防意识极为重要。我们以宣传和贯彻《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为重点,采取对应手段,广泛宣传森林病虫的危害性、防治不及时可能造成的后果。向林区发放森林病虫害传单4000余份,同时讲解病虫害防治知识,通过电视、发放传单等宣传,群众得到了广泛发动,防治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
二、搞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是搞好防治的基础,是确保森林植物安全的不可缺少的一环。对这项工作我们明确专人负责,分别在××等地建立了病虫测报点,对全场常发病虫害进行调查监测,由技术人员负责各种数据、虫情、病情的搜集,并及时上报,分析最佳防治时期,确定防治措施,把森林病虫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达到有虫不成灾的目的。
三、搞好产地和调运检疫,加强检疫管理,严厉打击逃避检疫非法调运行为
为防止危险性病虫害的蔓延,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和赋予的职权,我们不定期地对调运木材、苗木等林产品的车辆进行了抽查。对非法调运苗木及木材的车辆进行了严肃处理,并补检,签发了检疫证,同时向他们讲解了非法调运的危害性,使调运检疫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四、森林鼠害
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紧紧围绕新时期林业发展大局,树立森林健康理念,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防治和检疫管理,严防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大力推行无公害防治,坚决扼制林业有害生物高发势头,促进林业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林业有害生物为害造成的损失。
五、病防工作存在问题:
1、对检疫法规宣传不到位,群众对防治检疫工作认识不够,给群防联治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病防资金短缺,物资的贮备不够,防治不到位。
3、防治人员少,业务水平有限,指导不到位。
今年是“十三五”工作规划收关之年,在巩固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基础上,全面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确保圆满完成“十三五”森林病虫防治检疫各项工作。全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意见”),继续加强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应急救灾、防治减灾四大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突出抓好美国白蛾及松材线虫疫情应急防控,重点抓好松毛虫、森林鼠害、果稍斑螟及银杏大蚕蛾综合治理,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的高发态势,严密防范松材线虫病及美国白蛾等外来有害生物入侵,聚心合力做好全区松毛虫预防除治工作,为实现绿色增长,建设美丽提供重要保障。
一、全面完成“十三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四率”指标任务
继续按照省市下达的“十三五”林业有害生物“四率”控制指标,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及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基础上,必须圆满完成成灾率控制在2.0%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9%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2%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等各项指标。
二、全年主要工作打算
1、组织技术培训,提高全员业务素质,壮大技术队伍。
由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避免聚集培训,利用微信群和单独实际操作等形式开展森保员、虫情调查员、兼职检疫员的培训工作,对一些危险性病虫害的识别及发生规律、扑灭措施进行系统讲解,掌握我区重点发生的病虫害的防治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镇(街)营林员负责包保的本村林农政策宣传、防治技术宣传及防治作业技术培训工作。使他们掌握常见病虫害的识别方法和防治措施,提高林农病虫情识别、预防及除治作业等技术水平,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确保森防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2、做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确保森林植物的安全。
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工作是做好防治的基础,也是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按镇(街)、林场明确森保员、虫情调查员工作职责,从基层林业负责人到包村营林员层层落实监测、防治及产地检疫责任。
森保员负责汇总各虫情调查员责任区虫情、病情的调查数据,依据基层调查监测病虫害的宏观趋势,及时为区级森防站提供准确的基础信息,区级森防站根据汇总数据,分析最佳防治时期,确定防治措施,并编写印发虫情简报,发送到全区各镇(街)林业站(办)、国有林场,各镇(街)林业站(办)、国有林场及时组织、指导林农开展病虫害防治作业,把森林病虫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达到有虫不成灾的目的。
3、加强森防法律法规宣传。
根据国家、省市林业草原局要求,做好“森防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条幅、宣传喇叭、宣传咨询台及进村入户等方式,大力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虫情识别知识宣传及《森林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4、加大病虫害防治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在三月末做好全年防治计划、防治技术方案、防治设计书等工作的同时,积极储备防治物质。
5、着重做好春秋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制定春秋松材线虫病普查方案,按区域相应成立松材线虫病外业调查工作组、外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复检组和分离镜检实验组等组织机构,调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6、着力做好产地检疫和复检工作。
一是按林业场站负责区域,落实各林业场站兼职检疫员产地检疫责任,严格按照产地检疫标准开展产地检疫工作。
二是严格对外来的森林植物及其制品、电业、邮政等光缆木制盘、包装箱等进行复检。
7、积极做好区林业有害生物建议建议中心项目建设。
8、积极办好全区病虫动态简报发布及工作动态信息稿件上报工作。
9、按时做好全区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管理考评工作。
10、做好越冬前调查工作。
11、编制“十四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规划及各林业场站区域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图板等工作。
12、及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森林病虫害的防治论文
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配合才能做好。当前,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 通过森防战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森防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明显的加快, 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到相应的完善落实, 防治技术手段及其防治成效不断提高, 其整体抗灾减灾能力大大增强。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 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当前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仍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难题, 形势不容乐观。各行各业要从就森林病虫害工作工作现状入手,分析病虫害产生的原因,探讨森林病虫害解决的有效对策。
一、当前我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现状
我国森林病虫害发生与防治的重点国家之一,森林造成严重危害的大约有80 多种。其中, 红脂大小蠹、美国白蛾、华山松大小蠹、纵坑切梢小蠹、板栗疫病、柏肤小蠹、建庄油松梢小蠹、, 杨树蛀干类的黄斑星天牛、云斑天牛、光肩星天牛、桑天牛、青杨天牛、白杨透翅蛾、杨干透翅蛾, 食叶性的杨小舟蛾、杨扇舟蛾、松毛虫、刺槐尺蠖、松树叶蜂、白杨叶甲,柳叶蜂、蓝目天蛾、柳毒蛾、银杏大蚕蛾、春尺蠖、核桃举肢蛾、板栗雪片象、柿举肢蛾、枣红腊蚧、板栗实象、花椒绵粉蚧、杏仁蜂、日本龟腊蚧、花椒窄吉丁、松针蚧、桃小食心虫、中华松梢蚧、竹节虫、草履蚧等虫害, 以及杨树溃疡病、杨树腐烂病、杨树烂皮病、松疱锈病、杨树褐斑病、松瘤锈病、松落针病、侧柏叶枯病、山茱萸病害、泡桐丛枝病等森林病害为常见与多发的森林病虫害。在林业建设过程中, 我们始终把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与防治工作作为生态安全的`头等大事来抓。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过程中中, 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基本工作方针, 认真落实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紧紧围绕我省林业发展大局, 不断强化森防目标管理, 加强病虫害的监测、预防和除治工作, 积极不断推进森林健康。切实加大对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杨树病虫害等重大生物灾害的工程治理力度, 进一步严格防范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巩固林业建设成果。
二、森林病虫害防治应采取的积极手段和有效措施
对于森林病虫害的预防应充分利用病虫害及和森林生态环境的辩证关系, 按照现代生态学理论, 以林业防治技术措施为前提, 以森林植物检疫为首要手段, 以生物治理为侧重点, 采取多种有效措施, 发展森林生物群落中不利于病虫害而有利于林木健康生长的积极因素, 促进林木的健康生长。
第一、要着力抓好森林植物的检疫工作。植物检疫,是预防森林植物免受某些危险性病虫危害的关键措施。对于发生植物检疫对象地区, 应划为疫区进行封锁; 对于种籽、苗木、其他繁殖材料及木材的调运加强管理, 采取严格的检疫措施, 确保营造健康森林, 切实减少病虫害发生。
第二、要营造混交林。人工造林应进行必要的混交, 混交林内枯枝落叶层能形成极易分解的腐殖层, 生物种群比较复杂, 且昆虫种类较多, 有的昆虫对林木危害不大, 但是一些寄生天敌的补充寄主, 能够在主要害虫数量少的时候, 使得天敌不因缺乏寄主而凋落, 能形成良好的森林环境, 在不同程度上控制或抑制病虫害的进一步发生。
第三、要选用抗性强的造林树种。不但不同树种有不同的抗病虫害能力, 且同一树种的不同品种间的形态结构、生理特性、生化成分都存在很大的差异, 具有不同的抗病虫能力, 人工造林应按照适地适树地通过各种选育措施, 选择抗病虫力强的树种进行栽培。
第四、要切实加强消毒处理工作。在苗圃建设过程中, 鉴于种籽及土壤中潜存有一定的病源和害虫, 在育苗过程中应对种籽及土壤进行消毒, 这样才能确保出苗率, 必要时还需进行轮作。
第五、要大力提倡封山育林。封山育林是减少人、畜对森林植被破坏的关键手段, 能够把单纯林逐步建设为混交林,单层林变成复层林,疏林变成密林, 形成多样森林体系。应用适当的人工促进或改造措施,护繁结合, 完善生物的群落, 增加天敌的数量, 不断提高林木的保护性能, 达到控制病虫的有效目的。
第六、要切实加强监测预报工作。要运用科学的方法, 侦察病虫发生、发展动态, 并把侦察的材料结合当地气候条件、林木状况, 正确推断病虫害的发生、发展的一般趋势, 且适时通报。要从加强基层林业工作者的病虫害防治知识教育入手, 结合有效的科技手段, 形成强大的群众性测报网, 及时掌握病虫发生情况, 避免错过防治的良好时机。
第七、要切实保护害虫的天敌。在森林中生存着很多以林木害虫为食的寄生性、捕食性昆虫, 微生物, 益鸟等有益生物, 它们对抑制害虫的发生和繁殖起着十分重要作用, 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保护好这些有益生物一定量的繁殖。
结论:
综上所述,找到林业病虫害产生的原因,是切实解决这一难题的前提和关键,要重视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努力找到导致森林病虫害发生的重要原因,从实际出发,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才能真正保护好林业资源,使其为民服务,才能实现其经济和社会价值。
景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计划
根据病虫害发生的实际情况,各管理区要密切注意病虫害的发展变化趋势,做好预测预报工作,为病虫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病虫害防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明确职责,建立领导小组。
为了明确任务,落实职责,确保任务高质量快速的完成,各单位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技术员,测报员、工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治理措施
以营林措施为基础,综合地利用化学、生物、物理及检疫措施,确保有虫不成灾,促进泰山生态的良性发展。依照我委编制的《泰山林果主要病虫害测防技术手册》、《泰山林果病虫害测防年历表》及泰山林果病虫害发生危害情况制定本年度实施办法治理措施。明确重点:病虫害防治重点为:赤松毛虫、油松巢蛾、双条杉天牛、锈色粒肩天牛、松墨天牛、栗疫病、柏红蜘蛛及蚜虫、松烂皮病、松扁叶蜂、舞毒蛾、板栗柄天牛、云斑天牛、草履蚧、栗大蚜等病虫害。
1. 赤松毛虫:对该虫实行全面监控,密切注意其发生动态,对于重点地区以毒绳围环、灯光诱杀为主,全面控制其危害。
2. 松扁叶蜂、油松巢蛾:有水源区实行喷雾化防,无水源区以涂环防治为主。选择安全高效农药及生物制剂,减少污染保护天敌。
3. 双条杉天牛、松墨天牛、柏肤小蠹等蛀干害虫:以营林措施为基础,适时采伐死树,清除虫源,加强抚育间伐,改善林分卫生状况和通风透光强度,增强林分抗病虫能力。进一步推广使用引诱剂和饵木诱杀,压低虫口。对锈色粒肩天牛要采取挂吊瓶和生防并重,确保古槐安全。
4.红蜘蛛、蚜虫:古树以喷洒生物制剂阿维菌素等进行控制;经济林以适时实施氧化乐果树干涂环进行防治。
另外对其他病虫害应加强测报,力争在灾害到来前采取有效措施控灾。对于古树名木走复壮与病虫防治相结合的路子,改善古树周围生态环境,确保古树名木的安全。
计划全年综合治理各类病虫害 4.2万亩(详见附表),防治经费视任务完成情况,验收核拨。
三、工作措施
1. 落实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泰山景区管理奖惩办法》,各管理区加强对病虫害防治和检疫工作的领导;有关处室搞好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职责到位。由管委主任与各管理区区长签定《病虫害防治责任状》;森保站和各管理区共同与专职测报员签定《专职测报员责任书》,各区也要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奖罚严明,以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加强病虫害测报:一是对专职测报员进行技术培训;二是每月按时召开专职测报员例会,通报上月病虫发生防治情况,部署本月测报任务;三是加强森保技术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固定标准地调查,研究分析各种主要病虫害发生规律,强化平时测报,做到超前预报;四是完善全面测报,搞好病虫普查,主要种类要把握全面准确,及时完成国家级测报中心点、省市测报中心站的`各项任务。
3. 搞好防治:各单位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防前及时搞好《防治设计书》报森保站核定申批后,组织好人力和物力,严格按照《防治技术规程》操作,适时地开展好除治工作,除治过程中要加强带工和技术指导。森保站做好药械准备的同时,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做好防前、中、后的服务工作。
4. 搞好检疫:根据泰山管委办公会议 []第8次纪要确定的“关于强化泰山植物检疫工作的有关问题”的要求,进山路口的检疫工作由各管理区和交通管理站负责;各管理区都要设置专门的检疫科室,抽调2-3名专职检疫员负责所属林景区进山木材和竹、木制品的检疫检查工作。对进出泰山的木材、花卉种苗及竹木制品依法实施检疫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调运;尽快筹建检疫检测中心并处害处理场;成立专业检疫执法队伍,及时检查督促各单位检疫工作;加强检疫队伍地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全面搞好产地检疫,定期对美国白蛾和松材线虫病实行查访,确保泰山森林资源安全。
5. 加强科研:研究、示范、推广新技术、新措施和新产品应用工作。加强预灾和可持续发展技术的研究,促进泰山生态系统地良性发展和资源的永续利用。
6.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一是搞好爱鸟周和野生动物保护月期间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二是各林景区、职能科室、森保站、林业公安分局相互配合,加强执法力度,打击乱捕滥猎行为;三是强化保护措施,充分利用鸟类投食台,在冬季为鸟类准备好充足食料,利鸟类越冬。保护野生动物,促进泰山生态良性发展。
第一条 为有效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实行森林病虫害防治目标管理。
第三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其所属的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负责森林植物检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四条 乡、镇林业工作站应在现有编制内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组织本乡、镇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第五条 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以下简称测报\\\)工作。
第六条 各级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建立测报工作管理制度:
\\\(一\\\)确定主要森林病虫测报种类,拟订测报技术规程,定期进行测报技术培训和指导;
\\\(二\\\)开展森林病虫害测报调查研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主要森林病虫害的测报点,对测报对象进行调查与监测,掌握病虫害发生动态,建立病虫害测报档案;
\\\(三\\\) 定期分析处理各地测报数据,对主要森林病虫害发布趋势预报;
\\\(四\\\)积极推广应用病虫害测报先进科学技术。
第七条 乡、镇林业工作站负责本乡、镇的森林病虫害情况调查。国有森林和林木,由国有林场或者其它经营单位组织森林病虫害情况调查。
各调查单位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报告森林病虫害调查情况。
第八条 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造林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对经常性发生森林病虫害的地区,实施以营林措施为主,生物、化学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逐步改善森林生态环境,提高森林抗御病虫害的能力。
第九条 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选用良种壮苗适地适树造林,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的林木种苗和其它繁殖材料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第十条 在发生疫情的地区,经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可以派员参加当地的木材检查站,负责森林病虫害的检疫工作;发生特大疫情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临时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点\\\),开展森林植物检疫检查工作。
疫区的划定,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发生暴发性或者危险性的森林病虫害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实行分管市长、县\\\(区\\\)长领导负责制,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临时指挥机构,负责制定紧急除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发生严重森林病虫害时,所需的防治药剂、器械、油料等,商业、供销、物资、石油化工等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货源,优先供应;铁路、交通、民航部门应当优先承运;民航部门应当优先安排航空器施药。
第十三条 在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严密封锁和扑灭措施;松材线虫病的病木材及其成品、半成品,一律不准运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经过熏蒸除害处理,可以就地使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到有松材线虫病的地区调运松材及其成品、半成品。
第十四条 调入各种松材及其成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应事先征得所在地县级以上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向调出地的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申请检疫;调入后,应在货到次日起7天内,报请所在地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复检。
铁路、交通、邮电、民航等部门应当凭有效期内植物检疫证书调运。
第十五条 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林木死亡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须经所在地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调查核实同意后,方可申请砍伐。
第十六条 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应从育林基金、经营收入和事业费中自行解决;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由经营者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可给予适当扶持。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应从地方财政或育林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森林病虫测报预防经费。
对防护林、水源林、水土保持林、特种用途林所需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扶持。
发生大面积暴发性或危险性病虫害时,森林经营单位或者个人确实无力负担全部防治费用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助。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病虫害防治,是指对森林、林木、林木种苗及木材、竹材的病害和虫害的预防和除治。
第三条 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措施和制度,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第五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其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组织工作。
区、乡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本区、乡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防治水平。
第二章 森林病虫害的预防
第七条 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在森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植树造林应当适地适树,提倡营造混交林,合理搭配树种,依照国家规定选用林木良种;造林设计方案必须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
(二)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三)对幼龄林和中龄林应当及时进行抚育管理,清除已经感染病虫害的林木;
(四)有计划地实行封山育林,改变纯林生态环境;
(五)及时清理火烧迹地,伐除受害严重的过火林木;
(六)采伐后的林木应当及时运出伐区并清理现场。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建立无检疫对象的林木种苗基地。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应当依法对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进行产地和调运检疫;发现新传入的危险性病虫害,应当及时采取严密封锁、扑灭措施,不得将危险性病虫害传出。
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法律规定,加强进境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的检疫工作,防止境外森林病虫害传入。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和监督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林内各种有益生物,并有计划地进行繁殖和培养,发挥生物防治作用。
第十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应当综合分析各地测报数据,定期分别发布全国和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病虫害中、长期趋势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
县、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应当综合分析基层单位测报数据,发布当地森林病虫害短、中期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
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由国营林业局、国营林场或者其他经营单位组织森林病虫害情况调查。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由区、乡林业工作站或者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组织森林病虫害情况调查。
各调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报告森林病虫害的调查情况。
第十一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主要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对象及测报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作出补充规定,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可以在不同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中心测报点,对测报对象进行调查与监测。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经常发生森林病虫害的地区,实施以营林措施为主,生物、化学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逐步改变森林生态环境,提高森林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实际需要,建设下列设施:
(一)药剂、器械及其储备仓库;
(二)临时简易机场;
(三)测报试验室、检疫检验室、检疫隔离试种苗圃;
(四)林木种苗及木材熏蒸除害设施。
第三章 森林病虫害的除治
第十四条 发现严重森林病虫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除治,同时报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发生大面积暴发性或者危险性森林病虫害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发生暴发性或危险性的森林病虫害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临时指挥机构,负责制定紧急除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除治森林病虫害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好交界地区的联防联治,对除治情况定期检查。
第十七条 施药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防止环境污染,保证人畜安全,减少杀伤有益生物。
使用航空器施药时,当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进行调查设计,做好地面准备工作;林业、民航、气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保证作业质量。
第十八条 发生严重森林病虫害时,所需的防治药剂、器械、油料等,商业、供销、物资、石油化工等部门应当优先供应,铁路、交通、民航部门应当优先承运,民航部门应当优先安排航空器施药。
第十九条 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从育林基金、木竹销售收入、多种经营收入和事业费中解决;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由经营者负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扶持。
对暂时没有经济收入的森林、林木和长期没有经济收入的防护林、水源林、特种用途林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其所需的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扶持。
发生大面积暴发性或者危险性病虫害,森林经营单位或者个人确实无力负担全部防治费用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助。
第二十条 国家在重点林区逐步实行森林病虫害保险制度,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章 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成绩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一)严格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法规,预防和除治措施得力,在本地区或者经营区域内,连续五年没有发生森林病虫害的;
(二)预报病情、虫情及时准确,并提出防治森林病虫害的合理化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获得显著效益的;
(三)在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中取得成果或者在应用推广科研成果中获得重大效益的;
(四)在林业基层单位连续从事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满十年,工作成绩较好的;
(五)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有其他显著成绩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一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
(一)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的;
(二)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
(三)隐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
第二十三条 违反植物检疫法规调运林木种苗或者木材的,除依照植物检疫法规处罚外,并可处五十元至二千元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行为的责任人员或者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被责令限期除治森林病虫害者不除治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可以代为除治,由被责令限期除治者承担全部费用。
代为除治森林病虫害的工作,不因被责令限期除治者申请复议或者起诉而停止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城市园林管理部门管理的森林和林木,其病虫害防治工作由城市园林管理部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摘要】
森林资源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它能起到保持水土、调节气候、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据数据显示,我国森林资源位居世界第五,人工园林位居世界第一,并且人工园林数量还在不断增加。人工园林面积的不断增加,使我国森林病虫害问题日益严重。因人工园林多为单一结构、单一树种的纯林,生态系统较为脆弱,一旦有害生物传入,就会在极短时间内大面积爆发流行。同时,人们为了经济利益,无节制的大量砍伐天然林,导致天然林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引起森林病害虫的发生。这些因素造成我国森林面积锐减,严重影响我国林业发展。因此,我国有关部门如想让林业持续有效的发展下去,需重视森林病虫害问题与防治。本文通过对森林病虫害发生特点与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出林业科技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对策。
【关键词】
1、森林病虫害发生特点
1.1森林害虫种类繁多,破坏性强
据数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知森林害虫种类已达到两千三百多种,而森林病害也大约在五百多种。其中破坏性极强的森林病虫害有美国白蛾、大袋蛾、松材线虫、松突园蚧、松毛虫、日本松干蚧、杨树蛀干害虫、湿地松粉蚧、森林害鼠、松叶蜂等。这些破坏性极强的森林病虫害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快速繁殖传播,轻则延缓林木的生长周期、整株枯死,重则让树木出现大面积死亡现象。例如:①我国一九八二年首次发现的松材线虫病,松材线虫病又称萎蔫病,它主要寄主在松树体内,当寄主松树感染该病四十天后,就会出现整株死亡的现象。并且在二十年间快速蔓延至山东、安徽、浙江、江苏等各个省市,危害我国松树面积接近一百三十万亩左右,严重威胁了我国松树的安全。②美国白蛾于一九七九年在我国辽宁首次发现,由于其繁殖能力强,在短短三十年之间,已从辽宁省传入山东、陕西、天津、唐山等各个省市。同时,由于它们危害寄主植物种类较多、取食量大,每到一个地方,就会造成大面积植物树叶被啃食殆尽,单独留下叶脉,让树木无法进行光合作用,最终导致植物死亡。
1.2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不断增加
造成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不断增加的因素有以下几种:①由于温室效应的不断积累,使得全球气候变暖,造成寒冷的冬季温度偏暖。冬季温度偏暖,为我国较多地区的森林提供了良好生长环境。较好的生长环境不仅利于树木的生长,对森林病虫害也大有益处(益处即是降低病虫害死亡率,加快病虫害繁殖速度)。②由于天气的持续干旱,会给虫卵以及害虫创造一个较好的`繁殖与生存环境,加大了森林病虫害的发生面积。③森林病虫大面积的害爆发后,不合理使用化学农药,会造成病虫害天敌的大量死亡与抗药性的增强,加大了森林病害虫的发生面积[1]。
2、森林病虫害发生原因
2.1外来生物入侵因素
随着我国经济逐渐与国际接轨,我国与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也越加频繁,而国外大部分危险生物会利用贸易渠道入侵到我国。以松材线虫为例,我国贸易商在进口设备时,需要使用大量木材制作的包装箱来装载这些设备,而松线虫就是“藏匿”木材包装箱进入我国。同时,由于外来入侵物种具有传播能力强、繁殖能力强、生态适应能力强等特点,在我国多数地区生长繁衍。典型入侵危害性大的病害虫有:二斑叶螨、美洲斑潜蝇、小楹白蚁、美国白蛾、葡萄根瘤蚜、油松叶小卷蛾、松材线虫等。给我国林业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危害与经济损失[2]。
2.2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不准确
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不准确,是造成我国森林病虫害泛滥的主要因素之一。森林病虫害检测预报是通过固定时间点对森林病虫害的种类与灾情发生传播规律,进行调查与监测。当管辖的森林区域出现死亡的林木时,防治员可及时发现死亡的林木并调查出死亡原因,准确的监测预报不仅能有效防止森林病虫害灾情扩散,也能避免森林树木大面积死亡。但是,现阶段,由于我国森林病虫害检测工作较为滞后,导致其监测预报存在不准确现象,这种现象让防治人员无法准确掌握森林病虫害情况。森林病虫害在发生传播初期未被及时发现,防治员就会错过病虫害的最佳防治时机,造成森林树木大面积死亡。
3、林业科技森林病虫害防治对策
3.1合理使用化学农药
近年来,随着我国林业科技快速发展,化学农药被大量用于森林病虫害的防治与林木保护上面。当森林树木出现病虫害时,我国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通常采用较为简单的办法,即大量滥用化学农药对林木病虫害进行防治。地方政府使用这种方法虽能达到快速杀死害虫目的,却也忽略了不合理使用化学农药产生的弊端(滥用农药的弊端即不仅杀不死病害虫,还会影响林木的生产质量)。因此,地方政府想要避免这种弊端出现,在使用化学农药时,应正确选择稳定性强的农药以及合理使用含有剧毒的化学农药,同时,在用量上也应注意使用标准。合理使用化学农药不仅能提高森林病虫害的治理效果,也有助于我国林业健康发展[3]。
3.2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
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的加强,不仅有助于提高其检测预报工作的有效性与及时性,也对森林病虫害防治效果有着重要影响。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可从以下几个途径着手:①重视对森林防治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森林防护人员的检测预报能力。②森林防治人员明确监测的对象,不仅能提高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的准确率,也能降低病虫害灾情的发生几率。作者简介:袁丹,1982年生,女,本科,工程师(林业),办事员,研究方向:植物检疫、林业科学技术推广。
参考文献
[1]赵艳萍.如何有效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J].现代园艺,,(01):99.
[2]王建军,双慧颖.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对策与研究[J].农民致富之友,2016,(12):111.
[3]白雲.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农业信息,2016,(13):63.
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林病虫害防治是国家减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森防战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森防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明显加快,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到完善落实,防治技术手段和防治成效不断提高,整体抗灾减灾能力大大增强。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制约,目前森防工作仍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形势不容乐观。一、当前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不断增加,防治难度大。随着人工造林面积的增加,特别是单一树种纯林的增加,病虫危害加剧。1970年全省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为179万亩,1981年上升到675万亩,1991年高达1165万亩。面对这一严重态势,1992年我省开始实行森防目标管理,发生面积逐年减少,到降低到453万亩。但由于近几年连续干旱、冬季偏暖等因素,害虫越冬死亡率低,发生面积又有所上升,预测全省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将达到530万亩。在当前资金、人力、技术等有限的情况下,防治难度加大。
(二)成灾病虫种类增多,危害损失严重。目前,全省发生严重能够成灾的病虫已由80年代初的35种增加到50种左右,其中有些是由外地陆续传入的,有的是我省从未发现过的。过去就危害比较重的松毛虫、杨扇舟蛾、天牛(类)等至今未得到较好的控制,有的在局部地区年年发生,甚至造成严重损失。全省每年因林木病虫害造成木材减产70多万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达2亿多元,对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三)危险性病虫害潜在威胁增大。80年代末以来,已有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苹果绵蚜及油松叶小卷蛾等多种危险性害虫先后侵入我省,由于我省对这些危险性害虫采取了有效措施极力控制,没有造成大的危害,但潜在的威胁却不容忽视。我省是国际性检疫害虫松材线虫病和国内检疫对象日本松干蚧的适生区。这两种害虫随时都有可能侵入我省,特别是松材线虫病,一旦侵入,很可能使我省大面积的油松林在短期内毁灭。
(四)顽固难治,暴发现象常有发生。过去危害就比较严重的松毛虫、天幕毛虫、黄连木尺蛾、杨扇舟蛾、落叶松尺蛾和青杨天牛等表现相当顽固,且大都具有暴发成灾的特点,有的几乎年年于局部地区暴发。如监测跟不上,病虫害发生初期往往不能及时发现,到发现时已是危害严重的局面,造成防治相当被动。
二、制约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的主要因素
一是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基础薄弱,有的地方还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虫情并发布预报和指导防治。二是科技力量不足,防治手段落后。新技术研究和现有科研成果推广力度不够,在防治时因大面积喷洒化学农药导致病虫抗药性增强、污染环境、杀伤天敌形成恶性循环,生物防治因技术和资金所限还没有推广开。三是林业内部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各个生产环节之间严重脱节,造林的只管造,育苗的只管育,引种的只管引,有些地方甚至搞造林规划设计也不认真考虑病虫害防治,预防机制差,使病虫害防治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局面。四是检疫工作不到位,相当一些产地检疫跟不上,加上缺乏检疫检查站,调运检疫严重失控,控制危险性病虫害传播不力。五是防治经费短缺,整体抗灾减灾能力低下,具体表现是基础设施不足,缺乏必要的测报、防治、检疫仪器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等,病虫害的防治率低(病虫害防治率最高年份也仅达到73%),先进适用防治技术的研究与推广跟不上。
三、主要对策措施
森林病虫害直接影响着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从加速生态建设和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标志,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是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二是从减轻危害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认识。森林病虫害的严重发生,直接制约着森林资源的发展,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损失,保护森林资源,而且能够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三是从实现新世纪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高度认识。森林病虫害防治对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促进产业发展,担负着支撑保障任务,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必须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四是从保护我国及我省的生态安全提高国际声誉的高度来认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加入WTO在即,为履行应尽的国际义务,提高贸易信誉,减少经济损失,必须加强森林病虫害的治理和检疫工作,以保护我国及我省的生态安全。需要强调的是,森林病虫害不仅具有水灾、火灾那样的危害性和损失性,而且具有生物灾害的特点及防治上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为此,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减灾计划和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
(二)加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预测预报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地必须坚持把病虫害的调查监测工作放在首位,对辖区内的全部森林资源进行病虫害调查监测,要以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森林病虫害动态作为基本目标,确定专人、固定地块、明确对象、指定方法、定时调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除治,坚决避免平时不调查,等到发现已是严重危害的局面。从发展看,全省要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龙头,以省、市重点测报点为骨干,以县级测报点为基础,尽快建立起一个覆盖全省的、健全的预测预报网络体系。不仅要能够及时掌握全省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发展动态,进行区域性短期预报或预警,而且能够结合林木资源状况、气候气象条件等相关资料,进行全省主要森林病虫害的长期预报,为我省和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通过对主要森林病虫害的一般调查和系统观测,不断积累基础资料,建立起数据库,用高新技术和监测信息处理系统开展监测与预报工作。当前,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省市重点测报点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手段的提高和管理制度的健全,要达到仪器设备现代化、技术先进、管理科学规范,使监测和测报能力能够适应防治工作的需要。
(三)加大森防科技含量,改进防治手段。森防工作离不开科技的支撑。针对我省在森林病虫害防治上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不相适应的现状,防治手段急需大力改进。一是坚持搞生态林业。在保护好现有林的基础上,造林要坚持适地适树,采用良种壮苗,营造混交林,实行工程造林和集约经营等林业措施,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贯穿于林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全过程),加强早期预防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增强林分自然抵御病虫害的能力,走出一条林业生产与病虫害防治协调发展的路子。二是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规定,逐步禁止使用甲胺磷、水胺硫磷、对硫磷、久效磷、氧化乐果、福美砷、林丹、三氯杀螨醇、甲拌磷、乙拌磷、杀虫脒、除草醚、草枯醚等剧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提倡使用微生物农药(BT乳剂和病毒等)、仿生农药(灭幼脲)、动物源农药(昆虫信息素等)、植物性农药(苦楝素、茴蒿素、烟
碱等)、矿物性农药
(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矿物油乳剂等),以减轻对环境和水源的污染。三是大力发展生物防治。我省位于京津周围,环境保护具有特殊的意义,生物防治技术和规模都应有一个大的突破。利用管氏肿腿蜂防治双条杉天牛和青杨天牛,利用赤眼蜂防治松毛虫,利用周氏啮小蜂控制美国白蛾,利用核型多角体病毒控制落叶松尺蛾,人工招引啄木鸟控制天牛以及利用BT、病毒和仿生农药灭幼脲等防治美国白蛾、松毛虫等都有广阔的前景,应加大推广普及力度。四是加大科研开发和技术推广力度,研究和探讨新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并在生产上推广,积极推广利用飞机防治食叶害虫技术和3WF―3S喷雾喷粉机、6HZ―A手压树干注射器、6HY―25系列喷烟机等新药械及引诱剂、诱虫灯、遥感对松毛虫、美国白蛾、小蠹虫类等监测技术。
(四)加强林木检疫,严防危险性病虫传入。森林植物检疫是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预防性工作。根据检疫工作政策性强、技术性强和涉及面广的特点,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当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植物检疫条例》等法规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促使人们对检疫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 二是在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苹果绵蚜分布区外围及与辽宁、山东、山西毗邻地区相关的干线公路路口增建检疫检查站,加强对过往运输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车辆的检疫检查,严防带疫进出省界。 三是加强源头管理。重点是加强产地检疫,特别是在高速公路难以设站检查和其它公路又缺乏检疫检查站的情况下,产地检疫必须加强。要加强对城镇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集贸市场、仓储、加工、销售单位及苗木、花卉、果品等生产单位的管理,堵塞危险性病虫害的传播渠道。四是严禁从国内外松材线虫病、日本松干蚧、美国白蛾、苹果绵蚜、红脂大小蠹等疫区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对来自国外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虽经口岸检疫机构检疫,但运至目的地后,当地森检部门仍要认真复检,做到万无一失。
(五)加大资金投入,保证防治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是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基础。针对因经费投入不足,每年大约有100万亩森林病虫害得不到有效防治的现状,今后应继续加大投入。一是继续坚持“以地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投入原则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多层次、多渠道投入,以筹集更多的资金。二是各级政府要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纳入当地防灾减灾计划,增加防治、测报、检疫对象普查和基本建设投资等,特别是市县两级财政,应加大投入。三是在我省尽快建立起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我省山区大面积森林多属于公益性的防护林及水源涵养林,其产品是一种不能进入市场而只能服务于社会的特殊“商品”,长期没有经济收益,拿不出钱防治病虫害。据此,应按“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尽快建立起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从收取的补偿资金中适当安排防治经费。
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林病虫害防治是国家减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森防战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森防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明显加快,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到完善落实,防治技术手段和防治成效不断提高,整体抗灾减灾能力大大增强。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制约,目前森防工作仍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形势不容乐观。一、当前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不断增加,防治难度大。随着人工造林面积的增加,特别是单一树种纯林的增加,病虫危害加剧。1970年全省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为179万亩,1981年上升到675万亩,1991年高达1165万亩。面对这一严重态势,1992年我省开始实行森防目标管理,发生面积逐年减少,到19降低到453万亩。但由于近几年连续干旱、冬季偏暖等因素,害虫越冬死亡率低,发生面积又有所上升,预测20全省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将达到530万亩。在当前资金、人力、技术等有限的情况下,防治难度加大。
(二)成灾病虫种类增多,危害损失严重。目前,全省发生严重能够成灾的病虫已由80年代初的35种增加到50种左右,其中有些是由外地陆续传入的,有的是我省从未发现过的。过去就危害比较重的.松毛虫、杨扇舟蛾、天牛(类)等至今未得到较好的控制,有的在局部地区年年发生,甚至造成严重损失。全省每年因林木病虫害造成木材减产70多万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达2亿多元,对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三)危险性病虫害潜在威胁增大。80年代末以来,已有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苹果绵蚜及油松叶小卷蛾等多种危险性害虫先后侵入我省,由于我省对这些危险性害虫采取了有效措施极力控制,没有造成大的危害,但潜在的威胁却不容忽视。我省是国际性检疫害虫松材线虫病和国内检疫对象日本松干蚧的适生区。这两种害虫随时都有可能侵入我省,特别是松材线虫病,一旦侵入,很可能使我省大面积的油松林在短期内毁灭。
(四)顽固难治,暴发现象常有发生。过去危害就比较严重的松毛虫、天幕毛虫、黄连木尺蛾、杨扇舟蛾、落叶松尺蛾和青杨天牛等表现相当顽固,且大都具有暴发成灾的特点,有的几乎年年于局部地区暴发。如监测跟不上,病虫害发生初期往往不能及时发现,到发现时已是危害严重的局面,造成防治相当被动。
二、制约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的主要因素
一是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基础薄弱,有的地方还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虫情并发布预报和指导防治。二是科技力量不足,防治手段落后。新技术研究和现有科研成果推广力度不够,在防治时因大面积喷洒化学农药导致病虫抗药性增强、污染环境、杀伤天敌形成恶性循环,生物防治因技术和资金所限还没有推广开。三是林业内部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各个生产环节之间严重脱节,造林的只管造,育苗的只管育,引种的只管引,有些地方甚至搞造林规划设计也不认真考虑病虫害防治,预防机制差,使病虫害防治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局面。四是检疫工作不到位,相当一些产地检疫跟不上,加上缺乏检疫检查站,调运检疫严重失控,控制危险性病虫害传播不力。五是防治经费短缺,整体抗灾减灾能力低下,具体表现是基础设施不足,缺乏必要的测报、防治、检疫仪器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等,病虫害的防治率低(病虫害防治率最高年份20也仅达到73%),先进适用防治技术的研究与推广跟不上。
三、主要对策措施
森林病虫害直接影响着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从加速生态建设和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标志,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是保护森林资源
[1] [2] [3]
摘 要: 本文探讨本溪市林权制度改革给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带来的机遇,改革创新中遇到的矛盾,以及如何让这两项工作配套进行的途径
关键词:林权制度改革; 病虫害; 防治
1.1改革将激发林农护林防灾积极性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依法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做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实现了真正意义的责权利相统一。为确保山林资源的经济产出、确保劳动成果不因森林病虫害危害而付诸东流,农民更加关心森林病虫害灾害问题,更加自发、自觉、自愿、积极地开展森林病虫害的防治,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奠定了更加广泛和牢固的社会基础。
1.2改革使森林病虫害防治的责任更加明确
集体林地承包后,农户成为承包林地的责任主体,在依法拥有森林经营权的同时,也依法承担着做好经营范围内森林病虫害防治的义务。“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成为每个承包山林农户的责任,“谁经营,谁防治”的防治责任有了明确、具体的主体。
1.3改革为森林病虫害防治市场化提供了契机
集体林承包经营后,集体林经营“单位”剧增,“单位”经营面积锐减,农民护林防灾热情与经验不足、能力不够、成本过高的矛盾日益显现。
1.4改革拓宽了森林病虫害防治投融资渠道
森林病虫害防治事业经费将纳入财政预算,防治执法等基础设施建设将纳入政府基本建设规划,对病虫害防治给予补贴,为包括林业生物灾害在内的森林自然灾害建立政策性保险制度。
2 林权制度改革给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带来新挑战
改革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对原有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只有不断改革创新,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才能促进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一项重大改革在破解主要矛盾的同时,也需要一系列配套改革化解不同层面的矛盾和问题。如果这些矛盾和问题解决得好,会降低改革成本,加速主体目标的实现;反之,就会影响改革整体进程,甚至功亏一篑。
2.1必须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改革,以破解集体林分户经营后抗灾能力减弱的新矛盾
我国是世界上林业生物灾害发生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现有森林病虫8 000余种,能造成严重危害的'292种(类),年均发生面积1. 6亿亩,直接经济损失和生态服务价值损失达880亿元。全国现有集体林地25亿亩,占全国林业总面积的57. 55%,是森林病虫害危害的重灾区。
2.2必须提高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和服务水平,以破解国家要生态与农户要实惠的新矛盾
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是林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仅是建立责权利明晰的林业经营制度,更重要的是增加森林数量,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3必须加速森林病虫害防治市场化进程,以破解防治社会化服务低水平与林农对专业化服务高要求的新矛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社会化服务,推进防治市场化、专业化进程是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必然选择。
3加快森林病虫害防治配套改革的步伐
3.1深化森防改革,加强机构建设
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新情况,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的组织领导,健全各级森防机构,稳定防治队伍,加强与广大林农的沟通,建立包括病虫情报告制、限期防治通知书制、防治委托制、“三防”协会联系人制、技术培训咨询制等多种形式的联络机制,充分调动林农防治森林病虫害的积极性,履行好防治直接责任人的义务。
3.2加快建立防治合作组织,健全联防机制
建立以防火、防虫、防盗为主要目的的林农自律互助合作“三防”组织,有利于发挥森林资源保护规模效益,降低林农育林护林风险和成本,维护林农根本利益。对于组建防治联合体的,应在必要的工作设备、防治物资和经费上给予支持,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防治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森林病虫害“小灾不出村,大灾不出县”,达到以“最少投入获得最大防治效益”的目标。
3.3加快防治机制创新,加速社会化防治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培植社会化防治服务力量,推进防治服务多元化、市场化、专业化进程,是森林病虫害防治事业发展的方向和必然选择,也是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功的重要配套措施。
3.4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防治投入政策
各级政府应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林情的多途径森林病虫害防治融资和筹资机制,拓宽森林病虫害防治的融资渠道。发展现代林业,森林保险是基础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