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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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篇1: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使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发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是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事故的损失。

二、范围: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发生爆炸坠落等事故及事故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和特种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难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1、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时,当班人员应立即尽一切力量切断或隔离事故源,同时由车间负责人决定是否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并以最快速度向企业领导报告,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事故严重可直接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呼叫火警“119”,医疗急救电话“120”。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爆炸、火灾、坠落)、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和报告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企业领导到场后应迅速组织力量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部位和原因,开展抢险自救工作。根据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企业领导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如决定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则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接到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处理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必须参加。

2、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演习结束后应将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整修改。

篇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导则》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5 事故的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3.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二、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2.1 救援组织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组成。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是XX市特种设备一般、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负责在特种设备出现一般以上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参与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组由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广安质监局牵头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相关技术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见下图: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

援专家

市级配合部门

区市县

XX市

市救援领导小组

现场指导协调组

篇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在任何工业活动中都有可能发生事故,尤其是随着现代工业地发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质,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惨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由于自然或人为、技术等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时候,建立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事故或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关键甚至是唯一手段。

第一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及特点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确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

由于特种设备自身的特点,特种设备事故往往具有发生突然、危害范围广的特点,因而决定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做到迅速、准确和有效。迅速,就是要求建立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能迅速准确地传递事故信息,迅速地召集所需的应急力量和设备、物资等资源;在最短的时间里建立统一指挥与协调系统,开展救援活动。准确就是要求有相应的应急决策机制,能基于事故的规模、性质、特点、现场环境等信息,正确地预测事故的发展趋势,准确地对应急救援行动和战术进行决策。有效,主要指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很大程度它取决于应急准备的充分性与否,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落实、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机制等。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

尽管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构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相互关联,构成了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一)预防

在应急管理中预防有两层含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离、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从长远观点来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方法。

(二)准备

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过程中一个极其关键的过程。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所做的各种准备,包括应急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的落实、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施)、物资的准备和维护、预案的演练、与外部应急力量的衔接等,其目标是保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能力。

(三)响应

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工程抢险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和外部求援、急救与医疗、消防等。其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复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立即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在短期恢复工作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长期恢复包括厂区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

(一)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往往涉及单位的各个部门,因此应预先明确在应急救援中承担相应任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比较典型的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机构构成包括:

1.应急救援中心

2.应急救援专家组

3.医疗消防等

4.后勤保障组织

第二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策划与编制

一、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作用

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系统中起着关键作用,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预先作出的详细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

应急预案在应急救援中的突出重要作用和地位体现在:

(1)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3)事故应急预案成为各类突发重大事故的应急基础。通过编制基本应急预案,可保证应急预案足够灵活,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可以针对特定危害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措施、进行专项应急准备和演习;

(4)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及时向上级应急部门求援;

(5)有利于提高职工风险防范意识。

应急预案应进行合理的策划,做到重点突出,反映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风险,并避免预案相互孤立、交叉和矛盾。在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策划时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①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种类及分布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等;②本单位以及上级机构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的情况;③本单位以往事故的发生情况;④周边单位重大危险对本单位可能带来的影响。

二、事故应急预案核心要素及编制要求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核心内容应包括:

(1)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辩识、评价;

(2)规定应急救援各方的详细职责;

(3)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4)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

(5)在紧急情况或事故发生时保护生命和财产、环境安全的措施;

(6)现场恢复;

(7)应急培训和演练规定,法律法规要求,预案的管理等。

应急预案是整个应急管理体系的反映,它的内容不仅仅限于事故发生过程中的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还应包括事故发生前的各种应急准备和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恢复以及预案的管理与更新等。

第三节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其重要作用突出地体现在:可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包括人力和设备等),改善各应急部门、人员之间的协调,增强职工应对突发事故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提高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岗位与职责,提高各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对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周密性进行评估,可采用多种应急演练方法,如模拟事故场景进行口头演练、现场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

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基础上,应加强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和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应急知识教育,提高应急意识,如基本防护知识、自救与互救基本常识等;二是为全面提高应急队伍的作战能力和专业水平,有条件的可设立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对应急技术人员、应急队员进行强化培训和训练,如基础培训、专业培训、战术培训等。

…………

篇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涉及特种设备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整合资源”的原则,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事故,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四条本预案涉及的组织机构及责任体系等以《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为准。

第二章事故预防措施

第五条预防措施

(一)使用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并做记录;在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二)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三)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四)使用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七)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第三章事故类别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六条特种设备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

(一)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锅炉爆炸、爆管事故;

(四)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六)场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第七条现场应急处置基本任务

(一)事故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现场紧急自救,防止事态发展;

(二)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施救与安全转送伤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危害。

第八条电梯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电梯失控而安全钳未起作用时,乘客首先按下急停按钮,同时要做好承受因轿厢急停或冲顶、蹾底而产生冲击的准备(一般采取屈腿、弯腰的姿势),之后利用通讯设施(如警铃、应急电话、手机)联系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到现场组织营救;

(二)电梯在动行中突然发生停车困人时,乘客应首先按下急停按钮,随后利用通讯设施(如警铃、应急电话、手机)联系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到现场营救。如果报警无效,可以大声呼叫或间歇性地拍打电梯门。乘客应保持镇静,不要轻易扒门爬出,以防电梯突然开动;

(三)电梯运行途中进水时,应将电梯开到顶层,并告知维修人员;

(四)电梯运行途中发生火灾时,应将电梯在就近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较为安全)停靠,迅速利用楼梯逃生。

第九条起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起重设备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在工作场地周围树立警示标志,等电力恢复或设备维修完毕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二)电动葫芦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三)若发生人员受伤,应立即进行救助,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

第十条锅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锅炉爆炸事故

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二)锅炉爆管事故

(1)炉管破裂泄漏不严重且能保持水位,事故不致扩大时,可短时间降低负荷维持运行,待备用锅炉启动后再停炉;

(2)严重爆管且水位无法维持,必须采取紧急停炉,但引风机不应停止,还应继续给锅炉上水,降低管壁温度,使事故不致再扩大;

(3)如因锅炉缺水,管壁过热而爆管时,应紧急停炉,严禁向锅炉给水,这时应尽快撤出炉内余火,降低炉膛温度,减少锅炉过热程度;

(4)如几台锅炉并列供汽,应将故障锅炉的主蒸汽管与蒸汽母管隔断。

第十一条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依规避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2)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爆炸停止后,在采取有关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第十二条压力管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压力管道泄漏。应立即按工艺规程,操纵相应阀门和控制系统,立即降压停车;切断受影响电源,介质泄漏区域严禁明火和金属物品的撞击等,防止泄漏的介质燃爆;查明泄漏原因,紧急情况下可以进行带压堵漏;做好消防和防毒预备,同时,撤离现场无关职员、对介质泄漏四周区域进行职员疏散;封闭泄漏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通报120急救电话,救助伤员;如有火情,立即通报119火警电话;

(2)其它如管道或支吊架突发变形、失稳等情况。应立即按工艺规程,操纵相应阀门和控制系统,立即降压停车,并及时查明原因消除隐患;若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到四周环境大气中,则执行压力管道泄漏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场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场内机动车辆倾翻事故时,应及时通知所在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到达现场,进行施救。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机动车辆下面或驾驶室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被压人员救出,并采取警戒措施,防止场内机动车辆倾倒、挤压事故再次发生。发生汽油、柴油等物品泄漏时,应采取措施堵塞泄露和冲释爆炸性物质,避免发生爆炸事故;

(2)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车厢内或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车辆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灭火时,应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做到:

(一)立即向所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二)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按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四)二级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保卫处、资产管理处;

(五)必要时同时向所在地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消防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后期处理

第十五条在事故和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快使教学、科研工作及环境恢复到正常状态。

第十六条事故处置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一)遭到严重损坏的特种设备或其他设施的,必须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于严重损坏、无维修价值的,应予以报废;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必要时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第十七条事故应急响应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和事发部门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善后工作等做出调查评估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材料,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根据《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各二级单位及下属机构可以本预案为基础制订适合二级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

篇5: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见附1、2、3、4)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院长

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小组

(二)职责:

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现场协助副组长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制订技术措施。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成立应急技术处理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4),组长由院指定的人员担任,成员3~5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建立当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5)。

5、院办公室、各设区所、站综合室:负责接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院内部处置资源的调配,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 协助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统一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二、接报警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本院所有人员:本院所有人员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同时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本院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压制事故报告。

2、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通讯联络方式见附件6)。

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对于由于情况紧急,事故详情未及时了解的,各有关部门应在上报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证实、了解,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补充续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设区市所、站综合室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由各设区市特检站综合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联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并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与检查。对重特大事故,立即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二)基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事故技术处理;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到现场时,应当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严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发生事故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实施事故现场紧急处置。应本着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严防事故(污染)扩散的原则。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开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根据设备和事故特点,对事故是否可能进一步扩大作出初步判断。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确定事故相关的特种设备,调阅相关设备资料、信息;检验检测报告,并根据需要,提供设备使用介质的相关技术资料。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处置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后,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汇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查明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对于重特大事故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定。对一般性事故和严重事故,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特种设备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8、9、10、11、12、13、14、)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特大事故,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协调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为确定事故等级、协调、指挥处置事故提供技术保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用做好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同时,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技术处置措施,协助开展事故处置。

5、对于罐体泄漏等可能导致严重次生灾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员撤离的建议。对发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的,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措施,处置泄漏。组织消防人员灭火和对发生泄漏的气、液体进行消毒或稀释,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压力容器及其周边受影响的压力容器,进行喷淋降温。

6、建议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如设备应急堵漏等。

7、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介质排放、泄压等技术措施;对可倒换的,将事故设备及波及的其它隐患设备内部介质倒换至安全可靠设备之中,对于可移动的设备(如联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气瓶),在经有关专业人员判定可以移动后,组织具有安全防护知识和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将设备移至可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8、根据介质毒性,提出预防和处置中毒的建议;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向现场人员(包括处置人员)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护知识。

9、提出需要动用社会力量(人员、装备、车辆等)的建议;

10、对抢险中的专业技术操作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抢险工具的选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组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五)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专业操作人员(抢险队伍)、专业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高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事故处置技能和实践操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三、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措施

1、电梯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

2、起重机械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8);

3、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9);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氯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四、预案管理与修订

(一)本预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更新。

(三)本预案按照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2.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3.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名单

4.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技术处理小组名单;

5 .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单;

6.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电话号码。

篇6: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特种设备事故引起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铜陵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协同应对、规范有序、响应及时、处置科学。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五)事故分级

按照特种设备事故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特种设备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以及可能造成上述严重后果的特种设备事故;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事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以及可能造成上述严重后果的特种设备事故;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特种设备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以及可能造成上述严重后果的特种设备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事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起重机械整体倾覆;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特种设备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设立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市级应急预案,调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质监局、市安监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港航局、市消防支队、市气象局和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同志。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职责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由市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队伍、专家组和应急物资、装备数据库;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活动;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收集、报告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监测预警工作和宣教培训;承办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质监局:及时、准确报告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向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处置建议;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原因调查;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方案,提供特种设备技术支持和必要的抢险救援技术资料、器材和物资。

市安监局: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组织开展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长输管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市经信委: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通信保障,参与事故处置和调查工作。

市公安局:协助事发地做好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负责重点目标安保、警戒、治安管理、交通管制等。

市民政局:协助事发地做好转移安置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组织、协调特种设备引发的环境污染、核与辐射污染的应急监测与处置。

市住建委:负责组织事故现场市政设施和燃气管道的抢险抢修,组织检测机构对受影响建筑物安全状况进行检测。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疏散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抢修管辖范围内损坏的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确保道路畅通。

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市港航局:负责做好辖区内港口、渡口码头特种设备的监测及事故处置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事故所在地气象服务工作,及时提供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雨量等气象数据。

县(区)政府: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先期处置和人员疏散转移安置工作。

(四)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较大(Ⅲ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时,根据需要应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现场指挥由市质监局、市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下设若干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由市质监局牵头,市消防、交通、安监、环保、卫计、人防、住建等单位及事发地政府(园区)、应急救援专家和事故发生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拟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和应急资源开展现场处置。

2.医疗救护组:由市卫计委牵头,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3.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

4.次生灾害防治组:由事发地政府(园区)牵头,负责对事故周边次生灾害易发区域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并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疏散工作。

5.应急保障组:由事发地政府(园区)和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装备、电力供应,确保运输和通信畅通,做好救援人员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6.专家组:由市质监局牵头,组织相关专家参与现场处置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为抢险救援提供决策咨询。

7.综合协调组: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上传下达、综合协调、信息报告和发布,承担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根据处置工作的需要,可增设其他工作组。

三、预防预警

(一)风险管控与预防

市质监局牵头构建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指导有关单位、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政府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督促乡镇、社区、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企业和生产经营者要做好特种设备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并向所在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坚持“边评估、边控制”的原则,根据风险等级,科学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落实到位,努力实现“清除隐患、防控事故”的目标,推动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测与报告

各级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在检测检验中,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对重要场所的特种设备和列入重大危险目录的设备,应当把检查的结果及时通报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重要地区使用的、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对列入重点安全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信息、实施监控的技术手段、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应急预案准备、演练情况及时上报;特种设备发现异常和事故状态时,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

(三)预警

1.预警分级

特种设备事故预警级别与事故分级标准相对应,包括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以下事故或灾害发生时,根据监测、预测分析情况,经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商研判后,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等自然灾害。

(3)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4)台风、暴雨(雪)、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气象灾害。

(5)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和事故。

2.预警发布

红色预警、橙色预警由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发布。黄色预警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并上报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蓝色预警由县(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并上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预警发布的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等方式发布。

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可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在涉险区域设置事故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乘客、公众避险信息,控制事故范围和损害程度。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最新情况,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预警调整和解除

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确定不可能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停止采取有关措施。

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在10分钟内向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也可以通过110、119报告。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30分钟之内向市政府报告,并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处置。对于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事发地县、区政府(园区)及主管部门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政府。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书面信息应在1小时以内上报,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随时续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各级政府、安全监管、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及隐患,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事故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失踪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置、自救。当地政府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安全监管、消防部门要迅速调集救援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现场事态,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三)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特种设备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响应。

应对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分别启动I级或Ⅱ级响应,在省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应对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启动Ⅲ级响应,由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事故处置工作。

应对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启动IV级响应,由事发地县(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处置工作。

接到上级政府的有关指令或下级政府、事发单位请求,以及其它救援组织部门的支援要求后,经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启动相应级别预案或立即派出相关应急救援人员。发生涉外特种设备事故,对外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实施。

(四)现场处置

发生特种设备较大及以上事故后,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立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作出评估,包括事故性质、范围、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危险物质探测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技术、结构和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特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5.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6.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划定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区域。

7.在抢险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与取证,初步分析事故原因。

8.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的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危害的扩散。

(五)扩大应急

1.对于下列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的事故,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扩大疏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区域、撤离现场人员,疏散群众,防止造成扩大危害。

(1)易燃、易爆介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在无法堵住泄漏,并在周围空间形成混合爆炸气体,有可能形成化学爆炸,导致救援及周边人员伤害的(如液化石油气储罐、罐车)。

(2)易燃、易爆介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或泄漏造成的火灾,在无法控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温度,可能发生设备爆炸或者火灾影响周边设备可能发生爆炸,继而形成空间化学爆炸,导致救援及周边人员伤害的(如液化石油气储罐、罐车)。

(3)有毒介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化学爆炸或物理爆炸,导致救援及周边人员伤害的(如电解食盐工艺液氯介质设备内部存有三氯化氮,液氯气瓶内部存有石蜡的)。

(4)事故现场建筑物可能发生倒塌或事故设备可能发生垮塌,导致救援及周边人员伤害的。

2.根据现场检测数据和救援效果,发现现场险情有扩大、发展趋势,现有救援能力不足,事态难以控制时,现场指挥部在继续采取必要应急行动的同时,立即报告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详细说明事态变化情况并提出提高响应级别等相关工作建议。

3.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险情扩大报告后,立即提请市政府或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必要时报请省应急工作机构决定,提高响应级别。

4.扩大应急后,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提高现场指挥级别,增派专家赶赴现场,调整充实救援力量,加强现场监控等措施。

5.扩大应急后,现场指挥部在上级应急主管部门和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下,立即落实应急响应各项事宜,加大应急信息分析处理力度,指导、协调现场,调整抢险方案。

6.信息发布

发生特种设备较大及以上事故,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发布的信息要经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查,做到及时、准确、客观。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和新兴媒体,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或通报特种设备较大以上事故信息,保障公民享有知情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表电视讲话,通报有关情况。

一般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发布由事发地县、区政府(园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

7.应急结束

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指挥部报请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基本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基本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基本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对受害、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

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污染或者邻近设备设施损坏的,应经环保、卫计、安监、住建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等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开展修复工作。

(二)调查分析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按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六、应急保障

(一)装备保障

各级政府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参与事故救援的公安、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

(二)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保障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所需资金。

(三)技术保障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组,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科学研究,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保障。

(四)社会动员

各级政府根据需要,动员有关人员,调动有关物资、设备、器材,占用必要场地参与应急抢险救援,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支持配合。

七、日常管理与责任奖惩

(一)预案演练

各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应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通过演练,锤炼队伍,磨合机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评估。

(二)宣教培训

各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职责规定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素质。广泛宣传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科学知识和应急工作规范。

(三)责任奖惩

应急处置结束后,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依规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奖惩。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二)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联系方式

市质监局:286xxx9;286xxx(传真);

市安委办电话:12350;

市政府值班电话:588xxx。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质监局负责编制、解释。

县(区)政府应结合实际,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市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按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篇7: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及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达川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结合达川区特种设备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达川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达川区特种设备实情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达川区境内发生的,涉及特种设备安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政府统一领导、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1.5事故分级

1.5.1特别重大事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1.5.2重大事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1.5.3较大事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1.5.4一般事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队负责人及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的人员等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应急股,应急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接受事故报告,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体系,协助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提出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技术建议,按有关规定协助上级市场监管局开展事故调查。

2.2组长职责:主持领导小组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召集相关人员研究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全面指挥和协调工作;适时向上级市场监管局及区政府提出事故抢救及调查工作相关建议。

2.3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提出应急响应和预警行动建议,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工作。

2.4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和修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报告预警信息和事故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指示;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组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行业专家参与事故救援。(特种设备机电类技术专家王峰,联系电话:13xxxxxxx82;特种设备承压内技术专家冯志华,联系电话:1398xxxxxxx)。

2.5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5.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股):指导企业制修订、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负责提出应急预警、对策和措施相关建议;做好现场应急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2.5.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协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隐患,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当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积极提出妥善事故处理建议。

2.5.3局办公室:负责应急车辆、应急经费保障、应急储备物资的综合管理及调拨。

2.5.4政策法规股:负责应急救援法律保障。

2.5.5科宣股: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及救援信息,经组长同意后,上报区政府新闻办。

2.5.6各市场监管所、股室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局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3.预警预防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该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3.1燃气企业爆炸、火灾事故;

3.2地震;

3.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3.4其它可能引发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救援方案,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并派人到现场核实相关情况,必要时按照区政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2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应急办。

区政府应急办电话:0818-2xxxxxx3

4.应急响应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种设备人员伤亡事故,启动本预案。

4.1事故报告

4.1.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向其主管部门、质监局及有关部门报告。领导小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报告后,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40分钟内立即向区政府应急办及市质监局上报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在城区范围内30分钟到达,在城区周边乡镇的1小时内到达,特殊情况经努力无法及时到达现场的要设法到达,并适时掌握事故发展情况。

达州市市场监管局特监科电话:0818-2xxxxxx2

达川区政府应急办公室电话: 0818-2xxxxxxxx

4.1.2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发生事故设备名称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4.2响应程序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组长指派相关人员核实有关情况,并向达川区人民政府应急办及市质监局报告,根据实际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参与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3应急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4.3.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4.3.2协助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处理工作,协助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方案。

4.3.3针对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

4.4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及时做好下列工作:

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对这些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4.4.2在不影响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4.4.3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2)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涉及事故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4)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报告;

(5)企业特种设备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7)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8)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预案,向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提出事故现场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

4.7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对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上级局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本局予以积极配合。

4.8应急救援结束

根据上级局事故调查情况,由上级局决定应急救援结束,并报请区政府应急办。

5.保障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区政府协调解决。

6.后期处理

6.1善后处理

6.1.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6.1.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验,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1.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6.2应急救援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7.监督管理

7.1宣传

加强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在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在显著位置,公布抢险救援电话或维修保障单位等应急电话。

7.2培训

定期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处置突发事故能力,力求做到快速出动、有效处置、及时报告,掌握组织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等应急救援技能方面的综合素质。

7.3演练

7.3.1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的演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并对此项工作作出评估。

7.3.2 演练前应制订包括演练对象、地点、参加人员、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等在内的详细演练方案。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提出预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7.4奖惩

7.4.1对在应急救援、指挥、检测、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以及在事故调查工作中为事故界定、鉴定做出重要作用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4.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在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篇8: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警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警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五、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 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 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性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篇9: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演练目的:

1、为了检验《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全体续建工程参建人员在突发性火灾事故来临之际的自救能力和防火意识,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提高十一项目部及其下属项目部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与应急技能。

2、通过演习暴露应急预案的缺陷,从中发现应急资源 (包括人力和设备等)的不足。

二、演练内容:

1、准确报火警;

2、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

3、疏散逃生演练;

三、组织机构

1、总指挥:

负责宣布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救工作。

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演习的指挥工作。

2、抢险救援组

负责现场火情控制,协作疏散队伍、清点人数。

3、医疗救护组

负责组织现场抢救伤员,如对事故现场昏迷人员实施急救,直到医院救护车辆到达为止等。

5、通讯联络协调组

接报后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业主、监理单位相关机构的联系、协调等。

6、物资保障组

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

四、应急演练用设备及物资

1、干粉灭火器 5kg 10 具

2、专用担架 专用担架2 副;

3、急救箱一个(内有止血绷带和橡皮条、清创消毒酒精等) ;

4、对讲机 8 台

5、逃生工具:干净毛巾(小号)100 毛巾。

需要确定的人员:

1、参加疏散的人员 60—100 名协作人员;

2、伤员:2 名;

3、救助人员:8—10 名;

五、具体要求

1、准备全面、充分,人员前期教育宣讲到位。

2、所有参加演练的人员按照各自单位为准统一服装。 所用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3 听从指挥,不戏闹,不乱动场内设施,注意自身安全。

六、事故假定:

20xx年11月15日下午 12 点,中铁二十二局六公司十一项目部办公楼南侧发生电气线路老化短路引发火灾,火势较大,此时工人们吃过饭后正在宿舍休息,同时火势危急附近的员工宿舍, 吃过饭后正在宿舍休息,同时情况十分危急。

七、演练过程

场景 1:宿舍楼内的工人甲(事先安排好)第一个发现电闸箱里起火,楼道里烟雾弥漫,一边大声疾呼,一边跑到负责人房间,负责人马上冲出房间大声呼喊大家马上疏散。 同时组织人员抄起楼道里的灭火器来到着火的配电箱前进行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场景 2: 安全主管拨打火警电话报警:119,并请示项目部经理。

场景 3: 项目部经理立即启动《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抢险救援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相关人员马上赶赴事故现场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救援。 马上安排专车专人到大门口及主要路口接应消防车。

场景 4: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马上组织控制火情,尽快组织人员疏散, 拨打 120 急救电话。

场景 5: 抢险救援组根据现场火险情组织楼内全体参与疏散人员,用沾湿的毛巾捂住鼻孔,有秩序地向楼下慢跑,疏散的负责人不停地提醒工人们要注意安全 和下楼秩序。每位参与疏散的人员,在突发事件面前沉着镇静,疏散工作井然有序,真正做到临危不惧。

场景 6: 医疗救护组携带担架在抢险救援组的协助下把负伤人员转移到事先选择好的通风条件良好的临时急救,直到医院救护车辆到达为止等。

篇10: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有密闭空问作业应急救援专项(或专章)预案。密闭空间应急救援应包括如下要点:

(1)建立安全监督制度,凡密闭空间作业,必须指定经过安全培训,具有一定应急施救能力的专门人员进行旁站,实施安全监督。必要时应配备应急联络器材,以便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2)作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头痛、头晕、刺激或操作反常现象时,必须停止作业,按动报警器并立即离开密闭空间。

(3)配备合适的起重设备,如吊重装置,三脚式起重架,配合安全带、安全绳作救援之用。

(4)配备足够及状态良好的应变急救器材,如合格的呼吸器具,心肺复苏器、防爆照明灯、安全带、安全绳、手持式报警器等。

(5)如未配戴呼吸器和安全绳,千万不要人内进行救番,以免伤及施救人员。

(6)要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以测试预案和装具的适用性和合理性,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7)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应急救援知识和伤员急救常识培训,以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掌握安全防范、应急救援、伤员救护知识,切实保障密闭空间的作业安全。

篇11: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施工现场出现触电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有效控制危险源,避免事故的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触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触电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以下简称《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应急预案体系

项目部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和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施工现场主要危险源分析

施工现场使用的切割机、弯曲机、调直机、切断机、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搅拌机、打夯机、振捣器,电缆电线及生活区、办公区的临时用电。

2、常见触电事故类型分析:

3、应急基本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单位自(互)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做到: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整合资源,协同应对;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依靠科技,加强管理

三、项目经理部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及职责

(一) 应急组织体系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应急救援小组应明确下列职责:

1、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公司应急系统的支持,并实施场外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2、在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施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3、继续调查和评估触电事故可能的发展方向,以预测事故发展过程;

4、指导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并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工人配合,指挥触电事故现场人员撤离;

5、应急救援小组与相关单位(医院、政府行政部门、政府救援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6、在触电事故现场实施交通和人员管制;

7、保障应急预案所需的'物资供应;

8、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安排;

9、在触电事故紧急状态结束后,安排恢复受事故影响地区的正常秩序。

(三)主要职责分工

1、石怀鲜:负责切断电源,配合人员2人。

2、蒋全生:负责在电工的配合下进行人员救护,配合人员20人。

3、张荣德:负责与相关急救部门联系。

4、孙 宝:负责协助救护人员将伤者送到医院。

(四)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值班室,安排应急指挥部人员昼夜值班,保障24

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后,当值领导在组织现场紧急抢险的同时,立即向经理部领导汇报事故情况,说明触电事故大小,发生地点,是否需要外界援助等等。遇有特殊情况(如重大事故)也可直接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事故情况。

四、预防与预警

1、用电监控

应急救援小组加强对本单位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监控,特别是重要部位(配电系统、配电室、高压配电线路、特殊部位的用电)要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尽早控制。根据触电事故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相应的事故应急反应,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2、预警行动

应急救援小组应针对重特大触电事故、事件开展风险评估,并根据预测结果,进行以下预警:

(1)当符合《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报告请求启动;

(2)指令启动本项目部的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通知所属人员进入预警状态;

(3)指令下一级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并连续追踪触电事故事态发展。

五、应急处置

1、发生触电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启动触电事故处置方案。实施应急与响应方案时要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拍摄事故现场和应急实施过程,为事故调查提供资料。

2、施工现场发现发生触电事故,项目经理应确定是否要求建设单位应急系统的支持;决定是否立即启动本项目部专项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3、《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组织应迅速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抢救救援工作。

六、应急救援措施:

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现场救护人员应当迅速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可使用现场的干燥物体或专用电工绝缘材料使触电人员脱离带电体,关键是要“快”。在未切断电源之前,救护者切不可用手直接去接触触电者,也不得用金属或潮湿的物体去挑、拉电线和触电者。

(一)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销,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

2、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离电源。

3、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提高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如果是在潮湿的地方,必须切断电源后方可实施急救。

(二)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2、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

篇12: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保证进入密闭容器检修、维护期间及时发现消除因缺氧、煤气设施及氮气泄露等问题造成的隐患,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炼铁厂所属各单位涉及到的各种箱体、管道、磨煤机等氮气(煤气)介质的密闭容器内。

3、氮气危害分析

3.1、氮气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无臭无味的惰性气体,加压后可呈液态;

3.2、常压下氮气中毒表现为单纯性窒息作用。氮约占空气的五分之四,当空气中氮含量增高时(>84%)可排除空气中氧,引起吸入气中氧分压过低(<0.16ATA),人感觉呼吸不畅,窒息感;

3.3、高浓度氮(>90%)可引起单纯性窒息,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胸部紧束感,胸痛、四肢麻木、肌张力增高,阵发性痉挛、紫绀、瞳孔缩小,对光反应减弱等危象症状,严重者迅速昏迷,甚至死亡;

3.4、高气压下氮气首先可致减压病,其次当吸入气中氮分压超过3.2ATA时可产生氮麻醉,主要影响神经系统,产生精神活动障碍和神经肌肉协调障碍,这种状态通常是可逆的;

3.5、此外,液氮具有深度低温作用,皮肤接触即使很少量也能引起严重灼伤。

4、应急响应

4.1应急报告程序

4.1.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目击者应迅速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厂调度室),抢救队员在佩戴空气呼吸器后可进入事故现场,使窒息人员以最快的时间离开事故现场(以未被氮气污染的区域为准),争取抢救时间。

4.1.2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果最先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确认事故地点、受伤人数,确认后迅速组织最近抢救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应急抢救措施组织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

4.1.3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救援的同时根据事故发生、进展情况,依次通知煤气防护站、医院、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安管理、环保部、公司生产部、公司后勤部、保卫部等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

4.1.4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安排熟悉炼铁厂区域分布情况的有关人员到厂比较醒目的路口接迎救护车等事故救援队伍。

4.1.5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保卫部门未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当组织人员做好事故现场警戒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

4.1.6应急响应部门和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4.1.7援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按照应急救援措施,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实施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

4.2、应急抢救

4.2.1氮气中毒(窒息)后的症状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胸闷、乏力、烦躁、呕吐、腹痛、恶心;严重者出现昏迷(意识模糊)、失去知觉、抽搐、大小便失禁,呼吸和心跳停止等。

4.2.2由于发生氮气中毒后,特别是高浓度氮中毒,受害者受到伤害要比煤气来得更快,更难抢救。因此,能够及时发现,然后争分夺秒对中毒者实施有效救援是抢救能否成功的前提。

4.2.3发现有人氮气中毒(窒息),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在保证抢救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将中毒者救出危险区域,判断受害者的中毒程度。若中毒者轻微,可以立即供给吸氧,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4.2.4若中毒者已经失去知觉,呼吸、心跳停止,应当在救出危险区域后,现场给以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抢救,等医护人员来到立即送往医院供给高流量吸氧(高压氧舱),送入医院途中不得停止供氧。

4.2.5需要注意的是,在抢救中毒(窒息)者的过程中,抢救人员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方可进行施救,否则将会导致事故的扩大。

5预防控制措施

5.1、首先停用所使用的容器,打开通气孔进行通风,并可靠关闭所有有害气体来源,并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挂好正在检修标志牌。

5.2、进入容器前首先进行氧气、煤气等气体检测,检测时首先用绳将检测仪放至容器底部死角进行检测,确认合格并填写作业许可确认单后,佩戴氧气检测仪和一氧化碳检测仪方可工作。

5.3、进入容器工作必须戴好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并严格检查其安全性必须达到使用要求,同时现场应当备好救护时必须的救护器材(如梯子、氧气袋、苏生器等)

5.4、设专人现场监护,现场监护人严禁脱离监护现场,并随时观察现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5、在人孔处安装轴流风机向内吹气,布袋除尘箱体在下人孔处向外抽气,并保持轴流风机正常运行,未经负责人允许严禁关闭风机。

5.6、进入布袋除尘箱体前,必须检测煤气(CO含量小于24PPm)、氧气含量(氧气含量不低于19、5%)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

5.7、检修完毕,由主要负责人、班长等人员检查确认容器内无人、工具,并填写确认单后,由主要负责人发出指令方可封堵箱体。

篇13: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工程存在少量高处作业,特别是设备维修、桩船作业,现场高处作业在无法采取围蔽、护栏等措施,有时作业风险比较高,极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有效组织现场资源,抢救方式正确、及时联系外部救助的基本原则。

2.2组织机构及职责:见(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高处坠落事故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

3.1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知识教育,使他们在操作时熟悉使用工具和正确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3.2针对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并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强监督落实。

3.3凡身体不适合(如高血压、癫痫病等禁忌症)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参与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

3.4高空作业要穿工作鞋,严禁穿硬塑料底鞋、高跟鞋。

3.5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不得攀爬脚手架,以免失足坠落。

3.6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固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3.7基坑周边、临空周边、预留洞口等,必须有安全警示并设置临时护拦,护拦围密目式(目)安全网。

3.8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确保使用安全。

4、报告制度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报告制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2.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4.2.3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湛江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4.2.4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2.5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4.2.6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采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4.2.7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4.2.8加压包扎法:用纱布、棉花等作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4.2.9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4.2.10采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湛江市临近的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篇14: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小浪底水利枢纽和西霞院工程大坝在运行中突发重大异常状况或险情时,能够及时预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小浪底建管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水力发电厂”)管理的小浪底水利枢纽大坝和西霞院工程大坝发生严重位移、渗漏、管涌、滑坡塌坑、护坡破坏、冲刷破坏、地震以及水库近坝库区岸坡滑坡等非溃坝性突发事故时水力发电厂的应急救援。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在应急处理中必须严格按照 “保人身、保枢纽、保设备”的原则进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3、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如下:

(1)坝基出现异常渗漏,坝体发生管涌、流土、散浸现象。

(2)坝体发生严重滑坡塌坑、护坡严重破坏。

(3)小浪底水利枢纽进出口高边坡、地下厂房边坡失稳。

(4)库岸区变形体失稳。

(5)库区发生强震或者出现诱发地震造成大坝局部破坏。

(6)汛期闸门启闭失控。

(7)恐怖袭击、人为破坏造成大坝局部破坏。

(8)战争、严重自然灾害、特大洪水等导致溃坝。上述突发事故,可能产生从一般事故到特别重大事故,其危害性不容忽视。参考国内外类似工程突发事故统计,依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本版本预案主要选择发生可能性相对较大的突发事件(1)~(5)作为应急处置的主要目标, 发生(6)(汛期闸门启闭失控)执行《泄洪、引水发电系统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4、事件分级。

(1)大坝突发事故Ⅰ级分级。

①恐怖袭击、人为破坏造成大坝局部破坏。

②战争、严重自然灾害、特大洪水等导致溃坝。

③库区发生强震或者出现诱发地震造成大坝局部破坏。

(2)大坝突发事故Ⅱ级分级。

①库岸区变形体失稳。

②小浪底水利枢纽进出口高边坡、地下厂房边坡失稳。

③坝基出现异常渗漏,坝体发生管涌、流土、散浸现象。

④坝体发生严重滑坡塌坑、护坡严重破坏。

(3)大坝突发事故Ⅲ级分级。

汛期闸门启闭失控。

5、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①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应急指挥办公室。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各专业应急小组。

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④后勤保障组。

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⑤应急救援队。

a、运行调度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队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发电维护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队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水工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队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水电供应部应急救援队:

队?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队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现场救援队:

消防队:119。

综合服务中心职工卫生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①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a、组长负责指挥、协调水力发电厂对外停电及厂用电全停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与外单位应急反应部门、机构进行联络,调动厂内各种应急救援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保证相关人员的安全。

b、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向组长提出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在组长的指挥下分别指挥管辖部门按职责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组长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c、应急指挥办公室职责应急指挥办公室执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水力发电厂突发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电厂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信息、预案、建议和指挥场所等,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d、各专业应急小组职责各专业应急小组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各专业应急小组对各个应急救援环节进行协调,各成员按照管辖责任负责本部门的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尽量将伤亡减小到最低程度,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e、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保证应急救援的交通、后勤、警戒、现场疏散及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物资、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联系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抢救及护理工作。

f、应急救援队职责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应急救援队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现场救援工作。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指挥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对各个应急救援环节进行协调,采取措施尽量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救援情况。副队长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工作。当队长不在时,行使队长的权利与义务。

6、预防与预警。

(1)风险监测。

①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为水工分厂。

②风险监测的主要对象是可能引发大坝突发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重要环节,收集各种事故征兆,对事故征兆进行纠正活动,防止该现象的扩展蔓延,逐渐使其恢复到正确状态,并建立相应信息档案。其预防措施如下:

a、按照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大坝安全监测、事故预防、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b、每年5月底前完成大坝安全监测、闸门启闭设施的维护工作,每年12月底前完成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和闸门启闭设施的汛后检查工作,保证设备、设施完好可靠。按照《小浪底水利枢纽观测规范》要求实施大坝安全观测;按照《小浪底水利枢纽水工建筑物巡视检查制度》安排各部位日常检查,保证检查、监测记录的完整性、连续性,并根据检查结果,按照局突发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预警规定要求,及时进行预警发布。

c、在高水位、库水位快速升降、地震、高强降雨等各种特殊工况下对大坝进行加密观测和巡视检查。各种特殊工况下外部变形观测需要加密观测的部位包括大坝中段、进水塔、厂房的重点断面;内部变形观测需要加密观测的部位和仪器包括大坝、左岸山体部位的渗压计、量水堰,进出口边坡变形、厂房岩壁梁应力;人工巡视检查需要加强的主要部位包括大坝、进水塔、排水灌浆洞、厂房。除上述重点部位外,还应对发现异常的仪器及相近区域的成活仪器进行加密观测,对人工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区域的所有成活仪器进行加密观测。

d、严格按照大坝观测规范要求,定期对监测资料进行整编分析,同时要按照水力发电厂大坝安全会商制度有关要求,联系国内安全监测专家以及设计、科研等相关单位对小浪底大坝安全监测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尽早发现监测异常,早作预警。

e、准备大坝突发事故抢险用物资材料,建立高效的物资保障和调配体系。

③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获得的信息人直接报告该室主任,室主任按汇报程序通知本预案相关人员。

(2)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①大坝突发事故影响枢纽运行,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排除时,将进行Ⅰ级预警。做好其他正常泄洪建筑物的巡查及监视工作,根据抢险及事故情况做好人员撤离、疏散及重要档案资料和贵重物品转移及管理等准备工作,并报局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

②大坝突发事故影响枢纽运行,将进行Ⅱ级预警。立即通知枢纽调度中心,严格执行枢纽调度运用措施,同时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并通知工程公司进行抢险,各应急救援队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

③大坝突发事故不影响枢纽运行,将进行Ⅲ级预警。水工分厂厂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抢险,并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3)预警结束。

水力发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确认无引发大坝突发事故的可能性时,决定预警状态的解除。并将预警解除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处置组。

7、信息报告。

(1)水力发电厂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生大坝突发事故时,按以下程序报告:事故发现人→室主任(值长)→分厂(部门)负责人→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局应急救援办公室。

(3)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

(4)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8、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①出现以下情况,则为大坝突发事故Ⅰ级分级。

a、恐怖袭击、人为破坏造成大坝局部破坏。

b、战争、严重自然灾害、特大洪水等导致溃坝。

c、(库区发生强震或者出现诱发地震造成大坝局部破坏。

②出现以下情况,则为大坝突发事故Ⅱ级分级。

a、库岸区变形体失稳。

b、小浪底水利枢纽进出口高边坡、地下厂房边坡失稳。

c、坝基出现异常渗漏,坝体发生管涌、流土、散浸现象。

d、坝体发生严重滑坡塌坑、护坡严重破坏。

③出现以下情况,则为大坝突发事故Ⅲ级分级?汛期闸门启闭失控。

(2)响应程序。

①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a、大坝发生严重位移,大坝出现滑坡性裂缝或者贯穿大坝的横向裂缝,无法继续保证大坝安全。

b、坝基异常渗漏,坝体发生管涌、流土、散浸现象。

c、坝体发生严重滑坡塌坑、护坡严重破坏。

d、库区发生强震或者出现诱发地震。

e、小浪底水利枢纽进出口高边坡、地下厂房边坡失稳。

f、库岸区变形体失稳。

g、其他紧急情况,上级应急救援、防汛指挥部门要求启动。

②如果大坝突发事故为Ⅰ级,该预案由局安委会组长宣布启动;如果大坝突发事故为Ⅱ级,该预案由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如果大坝突发事故为Ⅲ级,该预案由水工分厂厂长宣布启动;

③各岗位人员按照本预案进行处理。

④各应急小组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3)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当发现大坝突发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迅速查清事故突发原因及人员伤亡情况,迅速向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要对全厂停电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

②应急处置:

a、如果大坝突发事故为Ⅰ级分级,要做好其他正常泄洪建筑物的巡查及监视工作,根据抢险及事故情况做好人员撤离、疏散及重要档案资料和贵重物品转移及管理等准备工作,竭力控制事故扩大化,并报局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

b、如果大坝突发事故为Ⅱ级分级,要立即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并组织大坝维修维护人员进行抢险,尽快恢复枢纽正常运用。

c、如果大坝突发事故为Ⅲ级分级,水工分厂应立即组织人员抢险修复,并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4)应急结束。

满足下列条件时由总指挥下达应急救援终止命令。

a、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b、现场所有人员撤离现场;

c、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

d、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时。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着手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经事故调查组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9、后期处理。

应急救援工作实施过程中,对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变现场的,应做出标志并做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救援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观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恢复现场工作秩序。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人身伤亡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在上级应急救援机构领导下,水力发电厂对大坝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大坝安全运行。

10、应急保障。

(1)应急救援资源。

相关应急救援资源由水工分厂生产人员根据现场条件进行配备;所配备物品由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

(2) 现场医疗救护。

① 如果现场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上附录七规定的紧急救护法进行急救,同时通知局服务中心医疗室赶赴指定位置。

②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

③落水淹溺情况发生时,现场救援队应立即在现场组织互救,不能因等待而贻误抢救时机。互救时要坚持不懈地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不能轻易放弃。现场医务人员必须进行全面处理。

④现场救援队视实际需要派医护人员将伤病员向洛阳、郑州的省、市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护送。

(3)紧急安全疏散。

当上级应急救援机构确认大坝可能出险并需要进行紧急疏散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指令安排专人利用各种通讯手段通知管理范围内所有职工群众,并组织职工群众按照上级指令安全有序转移。

11、培训与演练。

(1)培训时间。

应急救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新入厂人员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培训。

(2)培训内容。

应急救援预案的组成和知识,应急救援人员的岗位职责,应急救援组织中本人所承担的任务及各类事故救援技术,包括:

a、防汛物资的使用;

b、个人的防护措施;

c、危险源的辩识;

d、事故报警;

e、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f、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

g、熟悉现场疏散线路;

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通过培训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 、“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责任。

(3)演练。

应急处置预案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根据本专项预案的实际情况及季节特点,水力发电厂相关人员每年组织演练一次。通过演习达到下列目的:

a、验证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实际情况的程度;

b、提高救援队伍实际救援能力,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

c、检验现有应急反应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

d、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e、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和计划中的缺陷和不足。

12、附则。

(1)本预案由小浪底建管局水力发电厂负责制定和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3、附件。

(1)应急救援人员联系方式。

(2)相关支持文件。

《地震灾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小浪底水利枢纽防汛预案》、《小浪底水利枢纽观测规范》、《水力发电厂泄洪系统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滑坡体监测实施方案》。

篇15: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承压类特种设备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事故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承压设备)事故处理预案如下: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台锅炉、台压力容器、只气瓶、类压力管道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承压设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锅炉缺水、超压、汽水共腾、锅炉熄火、炉膛爆炸、受热面管爆破、燃气锅炉的回火脱火、燃油燃气锅炉火灾、压力容器超温、超压、泄漏、异常变形、异常振动等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一)、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锅炉使用部门对承压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落实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二)、组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承压设备使用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救援措施;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副组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二、预防与应急措施

(一)、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二)、定期对承压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承压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报警:

1、承压设备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承压设备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总经理和部门领导报告。

3、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即时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应急联络机构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地址:

(三)、成立临时承压设备事故指挥部:

由总经理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总经理为指挥长。

(四)、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五)、疏散和救护:

1、切断受影响电源,做好消防和防毒准备,防止泄漏的易燃易暴介质爆炸;;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本单位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六)、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清涂炉内燃料。

2、如爆炸:首先清涂炉内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发生第二次爆炸。

3、如泄漏:封闭泄漏现场、将泄漏设备与周围相连系统断开;堵塞泄漏部位,将设备内介质倒入备用容器

(七)、安全警戒:

1、加工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小组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四、事后处理

1、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五、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我单位各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三)、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结识员工学习、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16: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一、目的:为使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发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是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事故的损失。

二、范围: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发生爆炸坠落等事故及事故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和特种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难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1、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时,当班人员应立即尽一切力量切断或隔离事故源,同时由车间负责人决定是否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并以最快速度向企业领导报告,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事故严重可直接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呼叫火警“119”,医疗急救电话“120”。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爆炸、火灾、坠落)、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和报告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企业领导到场后应迅速组织力量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部位和原因,开展抢险自救工作。根据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企业领导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如决定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则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接到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处理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必须参加。

2、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演习结束后应将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整修改。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3篇】

篇17: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  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 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 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2、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部门;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地点;

4、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7、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  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 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  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  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  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  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  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  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  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1、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3、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  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  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3、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4、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  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  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 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  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2、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部门;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地点;

4、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7、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  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  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  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  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  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  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  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  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  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1、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3、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  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  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3、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4、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  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18: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学校稳定,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处的实际,制定本预案(草案),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防止突发性重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并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处理,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防止群死群伤,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后勤特种设备基本情况和危险隐患 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规定,我校后勤系统设备配置中属于特种设备有:乘客电梯八台;生活锅炉两台、液化器具(液化气钢瓶)共171只。 这些设备的事故形式主要有:电梯事故,锅炉爆炸和液化气泄漏起火引起钢瓶爆炸。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后勤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2、区片(现场)事故救援指挥(责任)人 全校膳食系统特种设备事故救援———————————***、*** ***校区:宿舍区燃气罐事故救援—————————————*** ****校区:宿舍乘客电梯、校区食堂特种设备事故救援———*** **校区:学生宿舍燃气罐事故、校区食堂特种设备救援—————*** 3、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 ①领导小组职责:检查督促做好重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购置各种应急备用器材);组织重特大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事故发生时,领导小组即行使应急指挥部功能,组织指挥对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现场应急抢救工作。 ②现场指挥(责任)人的职责:紧急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③事故单位职责:各事故单位要积极做好自救工作的同时,迅速向有关区片指挥(责任)人和后勤特种设备事故指挥部报告,主动积极配合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救援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工具。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校区及相应有关现场指挥系统立即启动:现场指挥以责任指挥人作第一时间内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现场紧急自救; 2、发生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原则:第一要立即组织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事故;第二要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实施扑灭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第三要做到事故应急救援决不拖延、不推诿。 3、立即报告后勤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以至学校领导,请求指示或由领导小组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4、发生重大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当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警110、119和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措施 (一)锅炉爆炸 1、迅速抢救伤员,设法扑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如用灭火机等器材或用水,同时立即联系消防部门到现场处理。 2、切断设备的电源、水源,组织现场及附近人员迅速撤离事故现场。 3、立即搬移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其罐体。 (二)液化石油气储罐及其压力管道泄漏 1、判断漏气位置,从上风向逼近漏气地点,

篇19: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迅速熄灭一切明火,关闭电源,停止生产。 3、关闭漏气处上游的阀门。 4、用消防喷水将漏出的气态液化石油气冲散。 5、大量泄漏时,应迅速组织现场及附近的人员迅速撤离,并熄灭火种、关闭电源与通讯设施。 (三)      液化石油气火灾 1、关闸堵漏,切断电源。如火情发生在罐群中,有倒罐条件的时间,应及时倒罐。 2、窒息火源,扑灭火区。采用大量水喷射方法。 3、冷却降温,向火区喷发灭火物(二氧化碳、干粉、雾状水),向邻火的容器表面喷水或开启水帘水源。 (四)液化石油气瓶火灾 1、如果是连续胶管或炉具漏气起火,应迅速关闭角阀。 2、如果是减压阀或角阀漏起火,可用湿毛巾或湿被等将着火点盖上,使之与空气隔绝。 3、如火势较大,无法接近钢瓶,则要先设法将火扑灭,如用砂土覆盖,或用灭水机、灭火剂等器材迅速控制火势。 (五)乘客电梯不安全状态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未起作用时,乘客首先按下急停按钮,同时要做好承受因轿厢急停或冲顶、H底而产生冲击的准备(一般采取屈腿、弯腰的姿势),之后利用通讯设施(如警铃、应急电话)联系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到现场组织营救。 2、发生火灾时,司机人员应尽将电梯开到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较为安全),引导乘客安全撤出后切断电源,随后扑灭火源。 3、电梯在动行中突然发生停车困人时,乘客应首先按下急停按钮,随后利用通讯设施(如警铃、应急电话、手机)联系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到现场营救。营救人员用盘手轮移动轿厢至平层,之后转动开门机带轮,打开轿厢门,使乘客离开轿厢。 六、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装备和器材 1、根据我校特种设备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将抢险抢修、个人防护、一般医疗求援、通讯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齐全。平时要有专人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要保证能有效使用。 2、各使用特种设备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做好各种物资器材配置。如:通讯、灭火、抢险、排险、阻漏、防毒、抢修等器材及各种工具。 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信号规定 1、主要报警电话如下: 单位・・・・・   报警电话 公安局・・・・・    110 公安消防支队・

1    2    3

;・・・   119 急救中心・・・・・  120 质监局・・・・・   ******* 安监局・・・・・   ******* 环保局・・・・・   *******     2、校内主要联系电话: 校长办公室・・・・・ ******* 后勤处・・・・・     ******* 保卫处・・・・・     ******* 医务所・・・・・     ******* 八、救援队伍训练和演习为了加强各使用特种设备单位援救队伍的援救技能,提高协同作战能力,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须从实际出发,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组织一次模拟训练和演习。 1、挑选一些身体健康、技术成熟,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 2、为保证人员的落实,每年第一季度将根据人员的调动进行调整,以免虚设。 九、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本预案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并执行。               **大学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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