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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资格高校之一,4月正式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欢迎全国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年我校共有金融学、金融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研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和世界贸易组织法23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以及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翻译硕士(英语笔译)和翻译硕士(英语口译)4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无任何考试作弊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学习成绩为本专业学生排名前20%。
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参加总分为100分的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参加总分为710分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小语种考试的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985工程”建设高校和“211工程”建设高校的优势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毕业生。
(2)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3)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三、免试申请材料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下载网址: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研究生部,);
2、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接收的外校推免生所需);
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5、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6、学科竞赛、科技获奖者需提交获奖证明1份(需提供教务部门书面证明);申请人如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过学术成果或参加过各种学术科研活动,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
欢迎全国“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20我校招收外校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本科毕业院校为“211工程”以上大学;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
5.由申请院系或学科专业确定的、与上述条件不相违背的其他条件。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后打印的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tmxt.ustc.edu.cn);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成绩等;
4.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上述第3、4项材料原件须于复试时携带并验证。
上述材料于9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所申请的院系(各院系联系方式参见申请系统提示)。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和提交申请信息,并按要求向申请院系寄送有关申请材料。网上申请时间:205月20日至9月24日,申请材料寄送截止日期:年9月25日(以邮戳为准)。
2.院系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2年10月1前组织复试。经复试拟同意招收者,将寄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拟录取并取得所在高校正式推荐资格者,须按照2013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13年6月中旬由院系寄发。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我校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等单位将举办暑期夏令营活动(具体活动方案见夏令营专题网站),并将在优秀学生中提前预录取部分推免生。有意参加提前预录取选拔的同学,可通过夏令营网上申请系统提交推免生申请材料。
2.申请者须保证网上提交和寄送的申请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者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并最迟于复试时提交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获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4.招收推免生的院系和学科专业请参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在最新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上一年度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招收人数由院系视申请生源情况在本院系硕士生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
联系电话:0551-3602925?2924
联系人:连东侠、陈 琳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30026
推免材料邮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院(系)研究生教学办收
邮编:230026
。一、接收专业:
我校可接受应届本科生报考的专业均可接收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具体专业请查阅《青岛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均为公费。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在学校为2013年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见附件1。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取得所在学校申请外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5.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青岛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2份,见附件2,其中推荐人应是该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2.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具有申请外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并密封);
4.如有已经发表的论文、著作或在学期间取得的`其他业绩,请提供复印件(复试时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信(原件)。
5.请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须提供原件),如CET四、六级成绩等。
四、申请、接收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以上材料(统一A4纸打印)于2012年9月27日前送达或寄达(以邮戳日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
2.资格审核及复试:学院、学科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后,我校将通知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和体检。
3.录取:我校将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校与拟录取推荐免试生签署《青岛大学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并由研招办统一出具推荐免试生接收函给对方单位。
推荐免试生到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并于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可被我校录取。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和不能交来对方单位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签章的推荐免试生报名材料者不能被录取。
五、其他:
申请人务必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已经被确定为我校推荐免试生者,在毕业前如果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有重修科目或不能正常毕业,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六、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青岛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532-85954377,85953655。
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工作现在开始,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国内重点院校且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母校的推免指标)。
2.政治思想好,历年大学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总成绩名列前茅者
3.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2.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首先浏览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上的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了解相关信息,备齐申请材料,并于9月30日(特殊情况者,务必于月10日)之前,以特快专递寄送到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接收申请。
2.经我部初审、报考院系复审(大约收到申请表3天左右),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
3.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发函,及时将是否同意接受及录取类别等意见回复申请人及所在学校。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上进行注册、报名,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院校归属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照相、缴纳报名费),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备注: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政策有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四、其他说明: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 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③ 具备推免资格后,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
五、联系方式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587893、02583587096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
邮编:210009
单位: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东华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的招生办法
欢迎国内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东华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
5、预计能够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即占用申请者母校推荐免试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6、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接收专业
接收专业请浏览东华大学研招网(左下角――考研指南。最新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上一年度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我校除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0)外,所有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点均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流程
1、6月28日――9月30日期间,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快速通道――“研究生招生学生平台”,进入“硕士推免报名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或平台公告),并打印相关表格(统一使用A4纸);
2、各学院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复试名单,分批组织复试(截止到10月中旬),择优录取;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通过复试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发放《东华大学2014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注:通过材料学院、纺织学院暑期夏令营申请者,申请流程以学院发布的暑期夏令营章程为准。
四、申请材料
请将以下证明材料制成JPG、PDF或WORD格式后,压缩成一个zip格式文件上传。复试时须携带平台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交院系验证。
1、申请免试攻读东华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3、国家外语水平证明(如英语四级、六级合格证书)、计算机水平证明(如国家计算机等级、省市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等;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材料。
复试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外,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东华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操作说明见平台公告,统一用A4纸打印);
2、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同意推荐免试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3、本科就读专业导师推荐信2封。
申请人只可申请一种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型(即学术型或者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填报一个申请志愿,务必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办理全国考研报名手续
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办理全国考研报名手续才能确认推荐免试资格:
1、申请人凭《东华大学2014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到推荐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于2013年10月31日前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2、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当地高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2013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体检表寄(送)到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被我校拟录取为2014年硕士研究生。通过国家大区检查及政审后,研招办将于2014年6月中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5、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六、其他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①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②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③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2、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相关学院(7月至10月中旬)。
★ 推免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