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鞅变法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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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鞅变法的历史典故

篇1:卫鞅变法的历史典故

公元前359年(周显王,秦孝公3年),卫鞅起草了一个初步变法的法令,他把新法令一条一条地写出来,呈给秦孝公看。秦孝公完全同意,叫他去发布告,让全国的人都依着做去。卫鞅唯恐人家不信任,不遵守新法,就先做个准备来引起大家的注意。他在南门立了一根木头,出了个命令:“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他十两金子。”

一会儿工夫,南门口围上了一大堆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的说:“这大概是一种玩意儿,成心跟咱们开玩笑。”有的说:“这根木头,我小儿子也扛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金子?”大伙儿瞧瞧木头,又瞧瞧别人,都想瞧瞧谁有这傻劲去上当,卫鞅一听净是瞧热闹的,没有一个敢扛的。他一下子就加了五倍的赏,说:“谁能扛到北门去的,就赏他五十两金子。”这么一来,更没有人敢碰了。

大伙儿正在出神的时候,忽然人群里钻出一个人来。他是专门给人家取笑的,上了当也不知道生气,得了个“冤大头”的外号。大伙儿一见他愣头愣脑地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去逗他,跟他说:“喂,大头!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一会儿国君就赏给你五十两金子呐!”这个冤大头乐了乐,打量着那根木头有多沉,就说:“扛得动,扛得动!”他真把木头扛起来就走。大伙儿闪开一条道,好像小孩儿们看耍猴儿似地嘻嘻哈哈地跟着他,一直跟到北门。卫鞅叫人传话,对他说:“你听从朝廷的命令,真是个好人。”当时就赏给他五十两金子。瞧热闹的人一见他真得了赏,一个个都愣了。他们后悔刚才没扛,错过了机会。要是明儿个再有这事,傻蛋才不扛呐!这件新闻一传出去,一时全国都知道了。人民都说:“左庶长真是说到哪儿应到哪儿,他的命令就是命令。”

第二天,大伙儿要学冤大头的样儿,又跑到城门口去看木头。这回换了个新花样。木头没有了,张着一个挺大的告示。他们都不认得字,看了半天也不懂。有个小官念给他们听。念出来的东西也有听得懂的,也有听不懂的。可是他们知道“左庶长的命令就是命令”,都得服从。新的命令一共有下面几条:

(一)实行连坐法。每五家人家编为“一伍”,十家人家编为“一什”。一伍一什互相监视。一家有罪,其余九家应当告发。不告发的,十家连坐,受腰斩处分。告发的和杀敌人同样有功。私藏罪人的和罪人同样有罪。每个居民必须领取凭证。没有凭证的不能来往,不能住店。

(二)奖励建立军功。官职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拿打仗立功为标准。杀一个敌人记一分功,升一级。功劳大的地位高,田宅、车马、奴婢、衣服,随地位的高低分等级使用、穿戴,没有军功的就是有钱也不得铺张。贵族的远近高低要看打仗的功劳而定。凡宗室没有军功的不得列入贵族名单。不论有道理没有道理,凡是为私事打架殴斗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受罚。

(三)奖励生产。凡人民努力于“本业”[耕种和纺织,是根本的事业,叫“本业”],多生产粮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为了经营“末业”[做买卖挣钱是末流的勾当,叫“末业”]和为了懒惰而贫穷的,连同他的妻子、儿女一概没入官府为奴婢。谁要是把灰土扔在道上的,就把他当作懒惰的农民处理。一家之中有两个成人的儿子就应当分家,各立门户,各交各的人头税。不愿分家的,每个成人加倍付税。

新法令公布之后,国内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首先,没有军功的贵族领主失去了特权,他们即使有钱,也不过算是富户。立军功的有赏,最高的赏赐是封侯,但是封了侯也只能在自己的食邑内征收租税,不能直接管理食邑内的人民。这么一来,领主制度的秦国,从此以后变为地主制度的秦国了。这么巨大的改革不引起贵族领主的反抗才怪呐。大夫甘龙和杜挚代表了旧势力起来反对。卫鞅不愿意把他们赶尽杀绝,只把他们革了职,罚做平民。老百姓要是反对新法,除了连坐法以外,还有砍头、腰斩、抽筋、凿头顶、下油锅、车马分尸等等极其残酷的刑罚对付他们。这一来,可把人们都吓坏了,有的人在梦里还老发抖呐。

这么过了三年,老百姓开始觉得新办法倒是好。生产增加了,生活也有所改善。父子兄弟各立门户,免发一家人互相依赖,劳逸不均,做儿子和儿媳妇的可以不受大家庭的气,也是件好事情。分家以后,做父亲的要使用儿子的农具,得向他借,还得感激他的好意。做婆婆的没经过儿媳妇的允许就使用她的扫帚、簸箕,给儿媳妇责备了,她也不敢回嘴。家族制度下的父权和公婆的威风大大受到了限制。这些都不说,老百姓最满意的是增加生产可以免除官差这一条。大家宁可努力于耕种和纺织,多增加生产,谁也不愿意离开家庭、田园、妻子、儿女,被征发到远地去当差。将士们呐,因为提高了待遇,立了军功,就能升级,谁都愿意做个勇敢的战士。公无前354年(秦孝公8年),秦国趁着魏国正在攻打赵国的机会,发兵去打魏国。在元里[在陕西省澄城县西]打了个胜仗,而且占领了魏国的少梁[在陕西省韩城县南]。这是卫鞅变法以后第一个大胜仗。

接着在公元前352年(秦孝公10年),卫鞅由左庶长升为大良造。卫鞅趁着魏国跟别的中原诸侯打仗的机会,亲自率领着大军进攻魏国的西部,从魏国的河西一道打到河东,把魏国原来的都城安邑也打下来了。同时在北边又占领了魏国的`固阳[在内蒙自治区包头、固阳一带地区]。逼得原来算是头等强国的魏国也不得不在公元前350年(秦孝公)跟秦国讲和。秦国为了要进一步变法,而且魏国还有力量,就在头一年,中原十二个诸侯还都向魏国朝见呐。因此,在东边不受魏国的威胁的条件下,秦国也愿意让些步。这么着,秦孝公和魏惠王[魏武侯击的儿子]在彤[tong二声,在现在陕西省华县]相会,订立了盟约。秦孝公把河西大部分的地方和安邑退还给魏国。魏惠王认为秦孝公心眼好,很是感激,也不再担心西边的侵犯了。

卫鞅变法的初步计划在生产上和军事上都得到了成功。就从跟魏国和好那一年起,实行更大规模的改革。最重要的有下列几项:

(一)开辟阡陌封疆。田间南北通车的道路叫“阡”,东西通车的道路叫“陌”。阡陌就是供兵车来往的田间的大路。战国时代,各国打仗都用步兵和骑兵,兵车是极少用的,因此,东方各国早已陆续开了阡陌。这会儿秦国除了田间必要的道儿以外,把宽阔的阡陌一概铲平,也种上庄稼。“封疆”是封建领主作为划分疆界和防守用的大片的土堆、荒地、树林、沟池等。现在把这些土地也开垦起来,作为耕种的土地。谁开垦的荒地,归谁所有。土地可以自由买卖。重新丈量土地,按照六尺为一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的标准计算亩数,按照亩数交纳地租。

(二)建立县的组织。除了领主贵族所占据的封邑以外,在没有建立县的地区,把市镇和乡村合并起来,组织成为大县。每县设置县令[相当于县长]和县令的助理县丞,主管全县的事。县令和县丞都由朝廷直接任命。这种由朝廷直接统治的地方组织一共建立了四十一个。

(三)迁都咸阳。为了便于向东发展,把国都从原来的雍城[在陕西省凤翔县]迁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阳。

这一次新法令出来,当然也有人反对。秦国既然实行了霸道,自然得用严厉的手段。据说有一回,在一天之内就杀了七百多人,渭河的水都变红了。

第二次的大改革已经实行了四年了,没想到太子驷犯了法,他居然也批评起新法来了。这真叫卫鞅为难。他认为这是考验法治的紧要关头。他对秦孝公说:“国家的法令必须上下一律遵守。要是在上的人不遵守,底下的人对朝廷可就不信任了。太子犯法,他的师傅应当替他担当罪名。”秦孝公叫卫鞅瞧着办去。卫鞅就把太子的两个老师都治了罪:公子虔割了鼻子,公孙贾脸上刺了字。这一来,其余的大臣更不敢批评新法了。一般的老百姓,尤其是自己有生产能力的人,对于卫鞅的变法,有不少人是拥护的。他们最感兴趣的有两条:一条是谁开垦的荒地,归谁所有;一条是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由于实行了这两条,有些农民也得到了一些小块土地,主要的是:新兴的商人地主成了新的土地所有者。他们取得了土地所有权,可以向农民征收实物,从农民的剩余劳动中榨取财富,但是对农民并没有统治权。这么一来,过去封建领主的公田制转化为税亩制。这种改变在当时大大鼓励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到几年工夫,秦国人,每家都能自给自足,国家的粮食堆得满满的。别说没有土匪,连个小偷儿也找不出来。要是有人在半道上丢了什么,回去一找,准保还在那儿。秦国又把那些杂乱无章的尺寸、升斗、斤两,规定了一个标准,整个秦国都用统一的度、量、衡。

秦国土地广,人口不太多,邻近的三晋,土地少,人口密。卫鞅认为无论哪里的老百姓,要求最迫切的是田地和住宅。他就出了赏格,叫邻国的农民到秦国来种地,给他们田地和住宅,为了优待外来的人,只要他们一心一意耕种和纺织,完全免服兵役(其实秦国也不放心把兵器交给外来的人)。秦人必须服兵役,但是轮流应征,兵力还是有富裕。秦国变法之后,仅仅十几年工夫,就变成了挺富强的国家。周朝的天王[周显王]打发使者去慰劳秦孝公,封他为“方伯”[一方诸侯的首领]。中原诸侯倒也实事求是,人家既然富强了,不能再把人家当做戎族看待,就全都去朝贺。那些存心要做霸主的诸侯眼见秦国用了一个卫鞅,变了法就变成了强国,他们也学起秦国来了,都到各处去搜罗人才。

篇2: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阅读答案

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阅读答案

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卫鞅言于秦孝公曰:“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甘龙曰:“不然。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公曰:“善。”

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J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卫鞅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节选自《资治通鉴》,有删改)

9.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缘:因为

B.各以轻重被刑大小被:遭受

C.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具:详细制定

D.所利不能药其所伤药:治疗

10.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唯大王与群臣孰计议之

B.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虽无丝竹管弦之盛

C.法之不行,自上犯之臣之壮也,犹不如人

D.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常以身翼蔽沛公

11.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都体现“以信为宝”思想的一组是

①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 ②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

③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 ④国保于民,民保于信

⑤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

⑥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A.①③⑤ B.①④⑥ C.②③④ D.②⑤⑥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卫鞅向秦孝公进言申述变法理由,甘龙对其进行反驳。卫鞅认为不能和常人、学者商讨开创大业之事,最终秦孝公认同了卫鞅的观点并同意其变法。

B.为了让百姓相信法令,卫鞅在南门立杆悬赏,先为十金,后增至五十金,有人将木杆搬到北门而获赏,这才颁布变法法令。

C.秦国很多百姓在变法之初指责新法带来不便,卫鞅借太子犯法之事加以惩戒,使秦人接受了法令,并让那些质疑新法的人改变了态度。

D.古代成就王道者不欺天下,建立天下者不欺四方;战国乱世的四位君主以信服人,司马光借此提醒一统天下的.当政者更应该这样。

13.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加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5分)

(2)民怪之,莫敢徙。(2分)

(3)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3分)

参考答案:

9.A

10.C

11.D

12.C

13.(10分)

(1)聪明的人制订法规,愚笨的人被法规制约(或“受制于新法”);贤德的人改变礼制(或“规则”,“礼法”等均可),无能的人拘泥于(陈旧的)

礼制。(5分)

(2)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奇怪,没人敢动手去搬。(2分)

(3)不讲信誉无法统治(“领导”也可)人民,没有人民便无法守卫国家。(3分)

评分标准:错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篇3:王安石变法的历史典故

王安石变法的历史典故

公元1067年,宋神宗赵顼(xū)即位。这一年,宋神宗才二十岁,很想有所作为。早在即位以前,他就听人讲到王安石,说这人很有才能。因此,他一登皇位,就想起了王安石,命王安石担任江宁(在今南京)府知府。没几个月,他又把王安石调到京城,担任翰林学士。

王安石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文学家。他是抚州临川(今江西临川)人,年轻时就爱好读书。他读书很认真,读过的书终身不忘。他的文章写得又快又好,诗词也写得不错。曾巩把他的文章送给欧阳修看,欧阳修非常赞赏。王安石是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

王安石二十二岁那年考中进士,以后就在地方上做官。他在担任鄞县(yín,今浙江宁波)知县的时候,组织农民兴修水利,修筑堤岸,疏通河道;又在农民青黄不接的时候,把官府仓库里的存粮借给农民,让他们秋收以后加少量利息,归还官府,使农民少受地主豪绅的重利盘剥。这样做,农民得到了不少好处。

王安石当了二十年地方官,做了不少对农民有利的事。宋仁宗把他调到京城,让他管理财政。这时,他向仁宗呈上了一篇上万字的奏疏,提出了变法的主张。可是,宋仁宗并不重视,把它搁起来了。

王安石见朝廷没有改革的决心,再加上自己和执政大臣又意见不合,因此就在母亲去世时辞职回乡了。

这一次,宋神宗命他去江宁府做官,他听说新皇帝年轻有为,就离开家乡,到江宁府上任。

不久,宋神宗又把王安石召进京城。他到京以后,宋神宗就召见他,问他:“你认为要治理好国家,要从哪儿下手?”

王安石毫不迟疑地说:“变风俗,立法度,这是当务之急。”

宋神宗连连点头称是,并说:“希望你好好帮助我变革朝政。”

公元1069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副宰相,第二年又任命他为宰相。当时,朝廷中的宰相和副宰相有好几个,有的年老怕事,有的反对变法。王安石知道,要跟这些人一起实行变法,显然是不可能的。他一担任副宰相,就经过神宗批准,马上建立了一个主持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并任用了一批新人。这个机构名义上是王安石和另一个官员两人掌管的,实际上都由王安石主持。

宋神宗急着实行变法,条例司刚成立,第二个月就催问新法的制订情况。王安石赶快派人到各地察看农田水利和赋役等方面的情况,加紧制订新法,颁布天下。

新法的内容主要有:

一、青苗法。这是王安石早年在鄞县采用的办法。每年春天青黄不接的时候,政府以较低利息贷款或借粮食给农民,秋收以后偿还。

二、农田水利法。政府奖励各地开垦荒地,兴修水利。

三、免役法。政府向服役的人家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原来不负担差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钱。这就减轻了农民的劳役负担。

四、方田均税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照土地的好坏,规定纳税的数目,官僚、地主不得例外。

五、保甲法。政府把农民按户组织起来,每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每家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抽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练习武艺,战时编入军队作战。

新法的推行,收到了显着的效果,既发展了生产,又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可是,新法也触犯了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了大官僚、大地主等保守派的'反对。他们议论纷纷,不断咒骂王安石,攻击变法。

对于外面的议论,宋神宗也听到了。他对王安石说:“外面有人说,朝廷不怕天变,不顾舆论,不遵守祖宗法度,你怎么看?”

王安石回答说:“陛下认真处理政务,做每件事都担心伤害百姓,这就是害怕天变。陛下听从臣下的忠告,这就顾到了舆论。况且,对于人们的舆论,也要看一看是否合理,如果我们做得合理,就不怕别人说长道短。至于祖宗的法度,也是经常变的,不能死守着不放。”

尽管王安石对人们议论的这三点毫不怕惧,宋神宗却没有那么坚定。他要王安石对新法稍许作点修改,王安石却坚持不改。

公元1074年,有的地方大旱,一连十个月不下雨,灾区农民被迫流亡。保守派画了一幅流民图,呈送宋神宗,说:“旱灾是因为王安石变法造成的。只要停止变法,天就下雨了。”

保守派大都是元老重臣,他们得到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母亲高太后的支持。这两个太后也在神宗面前哭着鼻子,攻击新法说:“王安石把天下搞乱了。”

由于保守派势力强大,反对激烈,宋神宗逐渐动摇起来。王安石两次被迫辞职。第二次辞职后,他就一直住在江宁府,再没有出来做官。

公元1083年,宋神宗病死,十岁的宋哲宗赵煦即位。高太后执政,用反对变法的司马光做宰相,新法一个个被废除了。

《卫鞅》原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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