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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又到采莲时》
今天去的一个酒店里插着的荷花,让我不禁的又回到了从前。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诗句正是诗人在这个季节写下的千古绝唱。我对这荷有着特殊的感情,只是源于一生都不会相忘的儿时记忆。
一个夏日的午后,叔叔叫了我们几个小伙子,说:“准备一下,我们去南湖打莲蓬”。我们几个伙伴一时兴奋的不得了。因为叔叔说的那个南湖离我们家很远,要有几十公里。在微山岛北,爱湖村南。而且,那是一个极少有人去的天然“湿地”。那里的鱼肥水美,各种水生植物、动物都生长得快乐至极,接天莲叶中野生的莲蓬肯定多得不得了。另外,还有一种儿时的好奇心,去那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说不定能有什么奇遇呢!
叔叔自已有一条小船。我们就在家门口乘了他的船开航了。那时的船是用双手来划,现在才知道那是个极须体力的活呢。船行进在京杭大运河中,沿途是风光无限的水、云、草、阳光组成的风景图画。不时的还有鱼儿、鹭鸶来打扰我们的视线,让我们都不愿前行,想看看那些鱼儿、鹭鸶自由自在的样子。
也许是沿途看风景不觉得时间长的缘故,大约有二个多小时吧,不觉中我们到了南湖。那时已经是夕阳西下,月儿已悄悄挂上天空了。叔叔把船划到了一个水草密集的地方,舀了清澈、洁净的湖水,抛了锚,安排我们不要乱动,不要下水。他然后脱了衣服下水摸得几条大大的鲫鱼(草鱼)上来,一会儿,叔叔做的野鱼汤就成了。真得湖水炖湖鱼哟。味道应称为“仙”美至极了!
不一会,天暗下来了.七月的天就如秋天的云,说变就变。哗哗的一阵大雨下来了,然后,慢慢地又小了下来。雨点击打在水面上,泛起阵阵小的涟漪,一圈一圈地散去。这个时候的微山湖,已然不是自然意义上的湖了,而是一幅画,是一面水的镜子,只因了这场雨的到来,把这一幅平镜搅动了。
叔叔把雨蓬扯好,并给我们铺好了“床”,那是在船舱底下铺着的床铺。床就与水面隔了一层木板,真是别有一番诗意。唯一不足的是湖里的蚊子太多。那时也正是爱睡觉的年龄,听着雨打着湖面也听着湖水打着船沿,不觉中就睡去了。
醒来的时候,看到了舱里已经有了莲蓬。原来叔叔趁着早上的凉爽已经趟到荷塘里去了船也被他在水里拖着移动了。在水里搬家还真是容易呢。
早上的雨后彩虹像一座桥一样五彩缤纷的挂在天上,我们看到了叔叔的身影,于是,我拿出篙试了下水深,刚好,我们都能下去。于是拿了一个袋子,我们顺着船下到水里,在那个茂密的水草里趟着,走向一望无际的荷野。
大自然真得是奇妙。那些荷花还带着黄蕊,有些莲蓬却是形态各异:有的如碗口般大小,有的如翡翠般晶莹,还有那样的.“黑眼圈”“老莲子”。怒放的荷、刚长成的含苞欲放的荷,美极!真要感谢天造万物啊。
不时的还能感觉到鱼儿在我的脚下碰撞着,吻到我的脚跟,痒痒的,一会儿这条鱼又如箭一样的远去,它游去的痕迹,在平静的水面上划出一条直直的射线。
采莲,说是容易,其实也是有痛苦的。那莲蓬的梗上布满了刺,夏天泡在水里的腿脚没有防护,所以,皮肉上就会划出一条又一条的血痕,偶尔也有那水蛭(蚂蟥)贴在腿上尽其所有的力量吸食着人血,而且,不让你有所知觉。
我们采了一袋莲蓬后,就不愿在去了。累啊。可是叔叔采完了满舱的莲蓬后,又在那水浅的地方蹲着摸鱼,一会儿是黑鱼,一会儿是鲫鱼,偶尔时一声尖叫,鮥鱼刺扎到手了.他说,要弄点鱼给家人炖鱼汤。我知道他惦念着家中的奶奶呢。
这都是记忆了。可难忘那个雨夜湖中眠、水浪打木船的夜晚,现在看到了酒店里的荷花,仿佛荷花上就印记了儿时的记忆,如电影一样慢慢的回放。时光变迁,但希望不变的就是微山湖“日出斗金”的富饶、“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美丽。
一夜清风略寒。
春夏已去,
秋意淡泊又阑珊。
—题记
熬过骄阳与火热的,清风扑面,一股秋气息飘来。
抬头,对着树上的金桂莞尔一笑。它们是秋的使者呢!秋意略淡,它们确已等不及了。隐隐绰绰的,绿叶末端泛出一缕金黄,幽香也袅袅地飘升起来。
走过一片小树丛。绿意里,伸出几十根五彩的细臂。拨开掩着的绿叶,眼前顿时一亮。一丝笑容爬上嘴角:是菊花!梅兰竹菊四君子,菊虽居末;挺拔而浓郁的绿干,宛如一根翡翠小棒,光鲜亮丽;那颜色也是数不胜数的,红的似火,白的似练,黄的似金……摇曳多姿,像一团彩霞。
清澈的`池塘上,片片纯净的荷叶浮在水面上;荷花依然有几分姿色,粉中透白。依在荷叶上的,便是那睡美人,傲然挺立的,便是那袅袅婷婷的少女。
傍晚,夕阳浮现出最后的美丽,便消失了。一轮明月爬上高空,圆、白如玉盘,将如水的月光倾泻,静谧诗意,勾起游子的思乡之情。
立秋之景,爱你!
杂文随笔:又到夜深狗叫时
冬天,昼短夜长,是农村最清闲的时节。勤劳的农民在经历了秋种冬藏之后,本该可以好好地睡一觉,做个香甜的美梦了。但是,夜晚的狗吠声,却让他们很闹心。
每年一到冬天,狗就成了一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必先除之而后快。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养了大半年的狗身上有肉了,狗肉也到了上市的最佳季节。狗肉不光味道鲜美,而且价格不菲,需求旺盛。
一些惟利是图者,便昼伏夜出,成群结队,下乡偷狗;更有不法之徒,顺手牵羊,将农家好不容易养肥的家禽也一锅端了去,更有甚者连家畜、粮食、摩托车等都一起偷了去。于是,为了防止狗被偷被毒,农民天一黑便高度警惕,只要狗叫的厉害,便开灯拿手电筒,不顾夜深天寒,四处张望,八方细听,往往一夜起床数次,被搞得身心疲惫,六神不安,怨声四起。
即使这样,一个冬天过来,大多数农村狗还是厄运难逃。没有狗看家护院的夜晚,特别难熬,特别寂静,寂静的怕人。失去了狗的农民,不光是失去了一个亲密的`伙伴,而且也失去了安全感,幸福的指数也大大降低了。
也到冬夜,不知今晚。乡下的狗吠声是否还是此起彼伏。但愿劳累了大半年,劳累了一整天的农民兄弟能在稀疏而偏远的村庄上,在孤单的家园里能睡上一个安稳的觉?
又到樱花烂漫时
一树樱花正在我心里酝酿着,该怎么下笔呢?
星期天得“锡马”交通管制之便,步行到鼋头渚一睹樱花盛景,园内游人稀少,大快。回来发了点图片做成一期公众号推文,同事芳老师留言说:花很美,人很美,但更喜欢丁老师写的匡园玉兰,也许是因为这花与我们更有交集的缘故吧。我听出了李老师的弦外之音,我也知道,匡园里盛开着的两株早樱,也正是美不胜收的时候。
周一升旗仪式毕,和英一起信步走向樱花树。果真,四合院旁的两株樱树,枝枝丫丫缀满了粉白的花,挤挤挨挨的一片春光哟,再次点亮了匡园。我们眼里燃烧着惊喜,走近,发现花丛里有两个人,或蹲或站,或前或后,或左或右,正举着单反忙碌。原来是一对夫妇,我也相识,在镇上开一家广告公司,是摄影爱好者。他们对着这两株樱树啧啧称赞,举着相机“咔嚓咔嚓”,看见我,说:“你真应该为它们写点什么,这么好旳花树。”
似乎真应该为它们写点什么了,我心里模糊地想到。
但此刻,且让我们在花下流连。远着看,是一片轻云突然落满枝头,许是春天说了一个笑话,让她绯红了脸,染上浅浅的红晕,娇羞着的温柔呵,柔软了春光。走近看,一朵朵小花攒聚成丛,一枝枝上一丛丛,装点了褐色的枝干,汇聚成花的河流,向着四面八方流淌。再近些,凝视一朵花,小小的五瓣花,粉白的恬静和温和,在花瓣边缘留一个小小的缺口,是装仙露琼浆的口子?纤细的花蕊深处,是一点深色的红,胭脂般。就是这样一朵朵小花,拢聚在一起,汇成了两树浩大的春天。蜜蜂早已获得讯息,飞在花丛中,嗡嗡地。我羡慕起它们,这么轻易地吻着一朵又一朵花儿。清风徐来,些许花瓣随风飘零,我们惊叹着她的美,却又心疼着美的容易消逝。
芳老师建议说,让孩子们写写匡园的春天吧。嗯,这是个好建议。春天到来之际,我对正教着的初三孩子说过:这是你们在匡园的最后一个春天了,好好感受。也许,多年之后,他们会突然回想起来,匡园里有一棵树,有一片花,经了自己的凝视,成了触发记忆的媒介。
一定会的。
记忆中亚正同学的文字显现出来:
我家住在教师公寓的底层,后门口有个不小的院子,院墙上是竖直的窗格,透过窗格向外看,是长缨北路。每到樱花烂漫时,微风拂过,便有零星花瓣穿过窗格落入院子,是家中粉色的点缀。而长缨路上的盛况则更加美妙,枝头上的花就那样在不经意间一齐开了出来,也不知哪来那么多落下的花瓣,厚厚地铺在了草坪上,长缨北路边,谁都会说那是条粉红色的绸带,一路绵延过去,在远处变淡。
……
三月初的上海,潮湿与寒冷迟迟不肯离开,不知你那里天气如何。
长缨北路上的樱树枝头或许已开始泛青,樱花是还不会开的,可是每当一想到你,我的心中,便有樱花烂漫。
这是亚正同学在初春时写给我的一段文字,彼时她正在复旦求学。当我把这篇名为《又到樱花烂漫时》的文章发表在QQ空间后,作者在后面有这样一段跟评:我不再在意这段文字本身的价值和质量,因为我在乎的其实只是那座回不去的园子,那些抹不掉的记忆。在我的心里,没有隔开初中部和高中部的铁丝门,在我心里,桃李亭还是那样高高的站着,从没有消失。
泓涯同学初中毕业上了省锡中,高二时,他写下文字追念过:
还记得那条樱花路。
路旁的宿舍楼有了些年岁,时光顺着墙一直向上爬去,留下一长串淡灰色的足迹。我记得每幢楼上都有一块铭牌,上面刻着建楼的时间,楼房的面积和其他一些文字。它们在它们的角落里长久的被遗忘了,只有太阳,在升起的时候读一遍这些文字。
楼下的花坛里除了树,便是草,没有了万紫千红的娇艳,反而流露出“大隐隐于市”的况味。倒是那几树樱花,不但没有惊扰这清闲,且为寂静角落升腾出一片生机。
我相信,很多人是喜欢樱花的颜色的。靓而不夺,淡而不涩。它们盛开了,便是天真地盛开,让生活欢腾起来,给柏油路铺上一春神采。沾蘸着江南水的灵动,吐露出秀丽的芬芳。
它们生长在这样一座学院里,早就浸润了一种氛围。天道有常,与世无争。它们久久地立在那里,却并不呆滞。我们只是看不到它们的喜与悲。有时,我觉得它们是现世的庄子,身体虽然静止,然而它们是可以逍遥而游的。“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辩”,何须漫漫的迁徙,心自至远方。
我有这样一种想法:或许,在我们还未认识它们之前,它们和这个地方的人们已酝酿下一种默契,不论是曾经来过的,还是将要到来的。于是,一见如故。
当然樱花树并不稀有。但是,我们终究会明白:长在匡园的樱花树,它一生的花瓣都将滋润这篇土地;而这片土地也给了它一个安定的归宿。
它不再是风飘万里的种子,它的名字和匡园连在一起。
……
偶然看见初中语文老师的签名:匡园月令:四月——樱花开。、
于是一切都涌现起来,不可遏抑。可叹拙笔,道不尽这花语。
我打那条樱花路走过,能再回去几次,但那是我一个人的回忆;而她看着一批批人匆匆来又匆匆去时,那便成了一条长长的时空脉络。
这不知是欣慰还是浅浅的凄凉。
幸好那柔和的花色磨去思念的棱角,一次又一次,我从画中穿过。朦胧的,是童话般的流年;唤起的,是生命里奔涌的泉水。
我想知道是谁摇了摇花树,点滴花雨,不尽,到如今。
到现在,我读这些文字,都有一种欲泪的感觉。从文字的缝隙里,我读出了匡园学子的深情,点点滴滴,在心头。
雪同学曾写信问我:“老师,你还在那棵樱花树下值勤吗?花开的时候,花瓣还会飘在你的衣上发上吗?”是的,他们还记得我曾在樱花树下值勤的情形,那时,他们排着队过来,走过花树,错杂地喊:“老师好!”明媚的笑脸就如那一朵朵粉色的花。
现在,花又开好了。在树下流连着,想起子蕙,她那天幽幽道:想来樱花也要开了吧?是的,我想起了她在这里工作时,写了一篇《夜樱》的文章,是晚自习回去时在夜色里看到那一片樱花的感怀。离开匡园多年的她,总在这个季节会萌动思念的情愫,她是在想念一棵树吗?她追念的是自己曾经凝视过一处风景,一段光阴。草木系住了思念的眼眸,它是有根的。
于是,考完模拟考试,批阅了整整一下午的作文,黄昏后,我散着步走到了这两棵樱树旁。暮色正一点点围合,路灯亮了,两树樱花正灿灿地发着光。校园安静了,偶有一两声鸟鸣掠过,樱花在暮色里庄重,这是她本来的样子吧,沉静,敛去了白日的喧闹,安静地夺目。我在旁边的台阶上坐了一会,看了她一会,默默对语,一抬头,半个月亮已经挂在灰蓝的天空上。
暮色里的这一片银色花海,是地上的月吧?是远方的思念吧?
作者:丁波
公众号: 孙家小窝
又到一年七夕时杂文随笔
清晨,我在院子里,小心地侍弄着那些不容易死的花卉,阵阵的秋分带来了一丝丝凉意。院子里缀满枝头的核头树,被累累的果实压弯了腰,金黄的无花也似乎张开了微红的小嘴,在微风下不住的向我点头示意。一场秋雨过后,早熟的黄叶,洒满了小院,脚下是湿漉漉的枯叶,举头望天,云彩像天狗一样呼啸着随风而去。“一道鹊桥横渺渺,千声玉佩过玲玲。分离还有经年客,怅望不如河鼓星。七夕今宵看碧霄,牛郎织女渡鹊桥。家家乞巧望秋月,穿尽红丝多少万条。”明日就是七夕了,一年的泪眼盈盈,一年的隔河相望,牛郎织女又等到了鹊桥相会的这一天。
从我记事起就听老人们讲,七夕这天一定会下雨,这雨水是牛郎和织女积攒了一年的相思泪。当初想想,他们也真是苦命,一年才见一次面,却还要以泪洗面,这个传统的俏丽爱情传说并不像大多数中国电视剧或者片子那样,以大团聚终局,兴许正是因为这样的悲情结局,才使得它传播到今天。童年的时候,祖母曾指着夜空中的那一道星空,说天上的那一道银光闪闪的河叫银河,那是成千上万的喜鹊为牛郎和织女搭起的桥,七月七的`晚上牛郎和织女会在鹊桥上相会。小孩子们如果都乖乖的,就可以听到他俩在桥上说的悄悄话呢,不过你们要躲到葫芦架下面,不能让织女看到,否则她会害羞,不好意思的说话,你们也就听不到他们说的什么了。祖母说的一脸真挚,而我们果然也信以为真。等吃罢晚饭挨到张灯时分,几个伙伴静悄悄的钻到葫芦架下,忘记了身旁的嗡嗡作响的蚊子,屏声息气的蹲在地上,用期盼的眼光仰望着天空中的那条银河。蹲累了就坐着,坐累了就趴着,执着的傻傻地等待那美好时刻的到来。眼瞅着月牙悄悄爬上来,可就是不见牛郎和织女的影子,更没有听到牛郎和织女说的悄悄话。倒是长时间的被蚊子叮咬,实在坚持不住了,才哭喊着逃离了葫芦架。此后,再也没有去过葫芦架下,偷听过牛郎和织女的说话。直到后来在观看了电影《天仙配》后,这才知道了牛郎和织女的故事原来是山东的董永和七天仙女。那些年月,年少天真的自己,也常常有一些不着边际的幻想,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也会像董永一样把仙女领回家,让咱也过一回天上人间的日子。
牛郎织女的爱情神话故事,之所以被人们代代相传,是因为有男耕女织的劳动,有相亲相爱的生活为基础,有隔河相望的期盼,才有天长地久的牵挂和想念。我曾经十分推崇“小别胜新婚,大别生距离。”,那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饱含深沉、真挚的情感信念,也曾无形地深深感动过我。但现实中又有几人能做到像牛郎和织女一样,经得住时间和空间的考验。
无论是夫妻或是挚爱的朋友,只要相互尊重珍惜,彼此理解包容,相处不弃不离,你就能感受到七夕节的快乐和幸福。
生活随笔:又到红薯飘香时
深秋初冬,季节还没来得及交替,城市的大街小巷,就出现了许多烤红薯的摊子。叫卖声此起彼伏,清冷的街头仿佛也被渲染得有声有色,每个角落似乎都溢着甜甜的烤红薯的味道。
每次路过烤红薯的摊子,我总是无法抵挡住她的诱惑。循着香味小跑过去,买上一个,迫不及待地撕下一块,热乎乎地咬上一口,温暖与香甜顺着舌尖直抵我的内心,慢慢勾起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记得小时候,村里家家户户都种红薯。剪根秧子插在土里,浇点水就能成活,除了翻几次藤秧,基本不用费什么事,一亩地就能收上两千来斤。那时生活比较贫困,红薯成了我们一家人一年到头的'主要食物,妈妈总是变着花样做各种各样的红薯餐,铁锅焖红薯,玉米红薯粥,红薯汤,还有晾晒的红薯干,让我们整天吃都不感到烦腻。
我最喜欢吃的是铁锅焖红薯。初冬,家家户户的红薯都已入窖,听妈妈说,把红薯放在窖里,主要是方便储藏和增加糖分,使红薯变得味甜可口,吃起来口感更好。因为我个子矮小,钻地窖取红薯自然成了我的差事。
每天傍晚放学后,为了尽快能吃上铁锅焖红薯,我麻利地钻进红薯窖,飞快地拾上一筐。只见妈妈先把红薯倒在一个大木桶内,加入少量的水,用秃了头的竹扫把在桶里使劲搅动,直到红薯表皮的渣土去掉后,再倒进一个大竹箩筐里,用水冲洗干净。我连忙把洗干净的红薯摆满一大锅,加上水,盖上锅盖,父亲正卖力地把灶膛柴火烧得旺旺的。待锅盖上飘出蒸气时,红薯丝丝缕缕的香气便飘了出来,我闻到香味,馋得口水直流。再焖一会儿,红薯就熟了,妈妈猛地一揭锅盖,熟悉的红薯香扑鼻而来,令人垂涎欲滴。
除了铁锅焖红薯,我还喜欢挖地洞烧红薯。记得一次放学后,几个小伙伴的一个眼神,大家就能心领神会,我们提着书包一路狂奔到村外的红薯地,书包一扔,就趴在红薯地里,用小石块抠挖起红薯来。挖好后,还精心地将没了果实的红薯藤原样放在垄上,以免被人发现。接下来就是挖地洞,找来干树枝,堆成一堆,点着火后,把红薯埋在柴火里。我们围成一圈,满脸的兴奋,边添柴火,边在柴火边取暖,盼着红薯快点烤熟。当我们冰冷的小脸被火烤得暖暖和和的时候,红薯也烤熟了。小伙伴们迫不及待地用小棍棒把柴火里的红薯拨拉出来,红薯皮又黑又硬,成了硬壳。大家顾不得烫手,剥开红薯皮,就急急地往嘴里塞,心也被烫得热乎乎的。正得意时,就听见有大人冲这边狂喊,我们来不及擦干净手上和脸上的黑灰,四处逃开,只留下欢快的笑声在空中回荡。
如今生活条件好了,人们不会再把红薯当作主食,但我仍对红薯有种偏爱。早餐吃的最多的是红薯大米粥,喝起来香甜可口。中午蒸米饭,也不忘切几块红薯,放入电饭锅。待米饭蒸熟时,米香伴着薯香,让我食欲倍增。
现在吃红薯,虽然没有了儿时的那份孩子气和那急不可耐的吃相,但记忆中那诱人的红薯香总会在心中弥漫开来,久久挥之不去。
★ 又到一年月圆时
★ 又到端午粽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