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共含8篇),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lonnnke”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据了解,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单方缴费制度,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在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时由工伤保险基金为其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呢?
(一)事故申报
1、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24小时内,报告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30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受理调查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工伤保险机构应予以受理,并对其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工伤保险机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工伤保险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三)工伤认定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医疗、康复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五)待遇支付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可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切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工伤等级分为轻伤、重伤、急性中毒等。具体处理程序如下:
一、报告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对伤者及时医治的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提交事故经过报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受伤(或中毒)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等。构成重伤事故的,由安监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法处理。
二、接待举报:对前来举报事故单位的要热情接待,详细登记,对企业经营单位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形成事故报告。对于因医疗费用、伤者补贴等,双方发生争议的,填写《受伤事故案件送达书》及《工伤事故报告书》一并移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三、事故调查:对立案调查的重伤事故,要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执行,要组成调查组,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责成事故单位将工商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事故经过报告等材料上报调查组。责成事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四、事故调解:对未造成伤残等轻微工伤事故,经过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安监部门予以调解处理、签字备案,减少诉讼程序。
五、事故处理:安监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并执行。处理瞒报: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未及时上报,经查实,由区安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瞒报责任。事故结案后,将事故报告书等材料移交劳动仲裁机关。同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者。对主动上报工伤事故并积极配合调查的单位,从轻处罚,对瞒报、漏报事故的单位,对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单位,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时限:轻伤事故从接到报告起,到报送仲裁程序为止,工作时限为15天时间,特殊情况可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天。重伤事故工作时限为60天,特殊情况可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天。
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规定三个渠道申请报告,既体现了工伤保险的权利与义务,也是防止企业瞒报漏报的措施。
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甲方(单位):
乙方(工人): ,身份证号:
乙方于 年 月 日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3、本协议是乙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并且公平、合理。
4、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时间:
甲方(单位):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工人):王科松性别:男年龄:42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关村弯子组
(正文内容手写无效)
乙方王科松于20xx年9月14日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各项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因之前乙方已向甲方预支一次性补助金共计12000元,现甲方再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刻终止。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待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任何责任。同时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4、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的协商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甲方签字:时间:
乙方签字:时间:
甲方(雇主):xxx,男,xx岁,住,身份证号:
乙方(工人):xxx,男,xx岁,住,身份证号:
乙方于年月日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续治疗费、医疗期工资、医疗期伙食费、医疗期护理费、营养费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称“补助费用”),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3、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余款人民币元(大写:)于首次付款后日内付清。
4、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6、若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补助费用,则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补助费用的3‰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总额最多不超过补助费用总额的20%。
7、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补助费用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补助费用的20%的违约金。
8、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10、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时间:时间:
见证人:
附:
1、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厦门x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 项目经理部;
乙方:厦门市莆兴建工有限公司xx 项目经理部钢筋班班组长刘河明 丙方: (受伤人) 身份证号码:
20xx 年7 月27 日上午10 点10 分左右,伤者****在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准备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压住***左手大拇指,****的工友将钢管松开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人员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目前伤情恢复良好并已医疗终结出院,伤者提出要求协商解决,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现将此事处理如下: 1、三方在公平、合理、合法、自愿、人道主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2、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赔偿费18000 元(壹万捌仟元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医疗期间的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易地安置费等)。
3、甲、乙、丙三方从签定协议起,丙方关于身体健康等一切问题与甲、乙方无关。
公司各单位:
6月22日,轧钢厂棒材作业区维修工段发生一起收集台架抱紧装置夹伤检修工的工伤事故,造成一人受伤。该事故属于违章操作事故,在安委通报原料厂工伤事故不到一周时间又发生性质类似的事故,在公司内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将事故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22日11时20分左右,棒材维修工段钳工杨德富、赵恒、陈杨三人在1#收集台架处理抱紧装置第3组机构故障。赵恒用手势向4#台操作工王金洪表明要处理抱紧装置后进行检修作业,在期间精整班班长王美明亦向王金洪交代有钳工在检修抱紧装置,要注意安全,然后就到休息室吃饭。20分钟后,抱紧装置还剩两颗螺栓需紧固时,杨德富、陈杨两人就先行离开,只有赵恒1人在抱紧装置下面紧固螺栓,此时轧机出钢到了冷床,王金洪打铃报警开机后,松开抱紧装置,当听到下面有人叫喊时,王金洪立即停机,下操作台后发现赵恒的面部被抱紧装置夹伤。事故发生后,分厂及时将伤者送到县医院治疗,经县医院处理后转院到昆明做手术。当天下午,生产部、轧钢厂组2 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方案。
二、事故原因(一)检修人员违章作业,未严格执行取挂牌制度。在检修抱紧装置时未到操作室取操作牌并进行登记。(二)检修人员未做好安全监护工作,互保联保对子未起作用,三人检修抱紧装置有两人先行离开,留下一人做收尾工作,失去互保联保人员。(三)操作工明知道有人检修,在启动机器之前未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就盲目开机。(四)分厂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对检修过程安全监护不力。
三、事故责任王金洪(4#台操作工):安全意识差,工作不负责,在开机之前未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确认,盲目开机,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赵 恒(检修工、伤者):在对抱紧装置检修时,未严格执行取挂牌制度,贪图工作简便,未对自己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杨德富(钳工班副班长):未监督、执行取挂牌制度,三人一起检修,自己先行离开,未起到互保联保作用,承担3 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陈 杨(检修工):未执行取挂牌制度,未起到互保联保作用,三人一起检修,自己先行离开,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王美明(当班班长):未按排操作工在开机之前对检修设备进行确认,承担此次事故的管理责任。窦华平(钳工班班长):对班组安全教育、安全监督不到位,承担此次事故的管理责任。任清华(当班大班长):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承担此次事故的管理责任。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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