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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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篇1:扬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扬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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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扬财会[]9号

各县(市)会考办,邗江、广陵、维扬、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9]41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09]2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我市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11号)的要求进行。具体条件见附件一。考试报名管理规程按《江苏省会计考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苏财会[]31号)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考试时间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四、报名时间

扬州市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于10月10日至10月30日。考生务必在上述时间内登陆江苏省财政厅官方网站(www.jscz.gov.cn)报名注册。

五、资格审核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定于2010月25日至10月31日。考生网上报名注册成功后务必在上述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到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拍摄照片,逾期省财政厅服务器将关闭,不再受理考生资格审核。扬州市直、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的考生全部到扬州市汶河北路31号市财政局会计处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审核时须上缴一张两寸彩色照片,并于2010年4月15日-5月14日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可以参加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补报名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时间为2009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

全市报名点设置情况如下表:报名点地点地址联系电话扬州市直扬州市财政局会计处汶河北路31号87314781邗江区邗江区财政局会计科兴城西路邗江区政府对面87862273江都市江都市商业学校仙女镇工农路19号86861074仪征市仪征市财政局真州西路64号83434700高邮市高邮市财政局高邮镇海潮路49号84616752宝应县宝应县财政局叶挺东路2号88236925

六、收费标准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门科目42元。

七、考试用书的征订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征订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通知》精神,2010年度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按大纲要求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发行,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征订。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通过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征订考试用书。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结合考试报名工作做好考试辅导用书的宣传工作,组织考生自愿订购,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考试用书。

为了保证考试用书印刷、发运工作的及时进行,请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于2009年11月5日前将考试用书预订单传真至市财政局会计处。

八、加强对职称考试培训工作的管理。

各县(市、区)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所辖区域培训机构的管理。对参加培训人员,要坚持自愿参加培训的原则,不得强行要求其参加培训。同时,各考试管理机构要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督促其提高办学质量,保护参加培训考生的利益。

九、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好报名关。

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报名时,必须严格按《江苏省会计考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具体经办人员要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请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的“个人承诺”栏中签名确认。各考办不得随意放宽考试的报名条件,自立标准,如有弄虚作假,将按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会考[2005]7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规定处理。

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其他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向市会考办反映,不得自作主张,自行决定。

十、加强考试报名信息的校对工作

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检查、校对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档案号等信息发生错误的,应及时通知考生,并予以更正。

附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级别学历及其他要求工作年限初级资格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的学历毕业中级资格

(符合其中一条)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博士学位毕业

注: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期为2009年年底。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同时具备报名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00九年十月九日

篇2:沧州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2010年沧州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日、16日举行,现将有关报名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2010年度考试使用新考试大纲。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三、考试报名

会计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2009年10月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

1、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者须登陆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沧州市财政局会计科网站(www.czkjk.cn),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即《考生信息表》。

2 、现场确认。

①确认时间:2009年10月15日――2009年10月30日(双休日除外)

补报名确认时间:2009年12月7日――2009年12月11日

②报考初级资格确认地点:各县(市、区)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华北油田考生到华北油田公司人事处职称科审核确认,市直考生到新华区、运河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③报考中级资格确认地点:全市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确认。

④确认所须资料: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证、《报名登记表》(单位审核并盖章)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确认,现场照相,并办理交费手续。

四、准考证

准考证(初、中级)由市财政局统一打印,到所在县市区财政局领取,市直中级考生到市财政局领取,准考证的领取时间2010年4月27日至2010年5月13日。(假期除外)

市财政局:0317-545 558 2106579

新华区财政局:0317-3012640

运河区财政局:0317-3132200

沧州市财政局

2009年9月29日

篇3:株洲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株洲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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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5月16、17日举行,现将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

1、20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0日;

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时间为月15日至10月30日(星期六、星期天照常休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地点

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地点: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联系电话:28680848 (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④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名流程

1、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首先须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开通时间为10月10日至3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2、登录“株洲财政局“(www.zzczj.gov.cn/index.aspx)”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3、携本人有效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参加继续教育)、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同底彩照两张(大头贴不行),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报名确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4、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正确填写20准考证上的档案号(姓名和身份证号)。

五、资格审查需交验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不得复印和修改),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学历证书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必须参加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4、有效身份证原件

5、年已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持2009年度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全部证件资料原件经人事局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130号)文件精神,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

株洲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二00九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篇4:秦皇岛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2010年秦皇岛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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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至30日,每天8时至18时网上报名,补报时间12月4日至11日。

二、审验时间:2009年10月13日至30日,补报时间12月7日至11日进行审验。各报名点审验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审验(周六、日不休)。

三、报名地点:

1、秦皇岛市财政教育培训中心(和平大街21号天洋电器对面),负责市本级及海港区、市开发区、青龙县的报名工作,咨询电话:3047931 3020505。

2、其他县区人员按隶属关系分别在当地财政部门报名审验。

四、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A、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B、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C、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D、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每一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B、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C、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D、取得硕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E、取得博士学位,学历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凡20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09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4、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条第一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程序

1、考生直接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网站,按网站要求进行报名,但不得自行上传照片。

2、考生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将报名信息表自行用A4纸打印一份,并粘贴小二寸彩照(老考生不用)经单位盖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会计证及职称证书原件到报名点进行审验。

3、考生审验合格后,本人现场采集照片并交费。

4、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具体打印时间和格式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栏,预计时间2010年5月1日以后。

六、报名费用: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41元。

篇5:湖南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湖南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湖南省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5月15、16日举行,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④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月10日至10月30日,不再安排补报名。资格审查和收费时间由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

报名地点:凡需报考的人员,请按规定到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指定报名点报名,中央和省直在长各单位、各大、中专院校需报考的人员,请到长沙市考试管理机构指定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手续

我省今年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湖南省财政厅政务网(www.hnczt.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持有效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和“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并办理交费手续。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正确填写20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五、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的考试。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130号)执行。

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09月29日

篇6:商洛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2010年商洛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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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财政局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按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精神,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现就2010年度考试报名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点的设置

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市直和中省驻商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由商州区会计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本通知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前。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各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在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中,继续在全市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先在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www.acc.gov.cn)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www.kjzgks.com)“网上报名”栏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信息,获得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格,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确认后再办理交费手续。

四、报名审核确认时间

10月10日至10月30日,补报名审核确认时间为12月4日至12月11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请网上报名后的考生及时到审核地点进行报名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五、报名审核确认地点

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

六、报名费

按照省物价局陕价费调发[]2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门科目40元。

七、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考,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八、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印发新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

九、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09年10月30日前,各县(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县区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

2、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篇7:徐州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徐州2010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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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10月10日开始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于2009年10月10日开始,第一阶段的网上报名工作将于10月30日结束。需要报考的考生可对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中考试报名条件报考相应级别的'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按会计从业资格属地原则选择相应的报名点,需要订购财政部指定用书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直接订购。

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凭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2010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经单位盖章后,在2009年10月25日至31日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或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市财政局公布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现场拍照、交费并领取《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并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截止日期内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网上订书的考生确认时一并交纳书款。

因种种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可以参加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补报名资格的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09年12月10日至12日。参加补报名的考生现场确认时不再进行财政部考试资格评价中心考试用书的预定。

报名登陆网址:www.jscz.gov.cn中的“会计报名”或www.xzcz.gov.cn中的“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徐州考区报名”。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

报名点名称

确认地点

电话

徐州市财政局

徐州市建国东路84号中华函校5楼

0516-83714143

贾汪区财政局

贾汪区前委路70号贾汪区财政局函授站四楼会计科

0516-87718547

丰县财政局

丰县工农南路53号财政局8307室

0516-89159015

沛县财政局

沛县正阳路财政局会计科

0516-89676760

铜山县财政局

铜山新区府中路铜山县财政局五楼会计科

0516-83535424

睢宁县财政局

睢宁县永昌路睢宁县财政局会计科

0516-88307885

邳州市财政局

邳州市新城区政府行政中心B-5座2楼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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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财政局

新沂市市府路40号财政局四楼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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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共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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