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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嫉妒散文
嫉妒好像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
嫉妒是个贬义词, 所以很多时候人们都忌讳用这个词来形容自己或是评价他人,生怕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我倒是觉得承认它的存在也没什么不可的,它所能带给我们的也未必就全是消极和负面的,只要我们正确认识并善加利用,它还是可以转化成正能量,激励我们积极进取、努力向上的。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的家境不是很好,不论是穿着打扮还是衣食住行都与其她同学相差甚远,尤其相比班上那几个家境相对富裕的同学来说,更是天壤之别。当我还裹着厚重的棉袄、穿着褪色的解放鞋的时候,别人早已穿上了颜色鲜艳、款式新颖的毛衣和时尚、大方的运动鞋了;当我还在啃着玉米棒、吃着红薯解决温饱问题的时候,别人的`书包里早已揣着我都叫不出名字的各类零食和水果了……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若说不嫉妒,恐怕连自己都不会相信。
只是那时候对于每个学期如期交上学费,顺利上学都困难的我来说,根本就没有心思去羡慕、嫉妒别人优渥的物质条件和家境罢了。因为父母交给我的学习任务是只要每个学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进不了班上的前三名,下一学期就只能放弃上学资格老老实实的在家砍砍柴、打打猪草了,为了能够继续学业,我不得不把全部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学习上。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因为父母的严格要求和自己的刻苦努力,成绩优秀的我也成了别人嫉妒的对象。令我印象极其深刻的是班上一个平常在我面前非常有优越感的女生在多次考试成绩落败于我之后竟说出了一句令人汗颜的骇人之语:我要用知识的刀子杀死你!可见,嫉妒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和不可估量。
笛卡尔说过:对于心胸卑鄙的人来说,他是嫉妒的奴隶;对有学问、有气质的人而言,嫉妒却化为竞争心。有史为证:三国时期诸葛亮三气周瑜的典故便是笛卡尔所说的前者,而廉颇蔺相如负荆请罪的故事便是后者的代表。在我看来,能够让人心生嫉妒的一定是优秀、美好的,是值得我们去学习、争取的。嫉妒之心,能够让我们认识到自己和别人的差距,激发我们的斗志与上进心,从而不断的完善自我,努力的向我们嫉妒的对象看齐。
当我们嫉妒别人的聪明能干时,就该好好学习,取长补短;当我们嫉妒别人的才华横溢、学富五车时,就应埋头苦读、迎头赶上;当我们嫉妒别人的气质与涵养时,就要修身养性,提升自己……
我们所嫉妒的,一定是我们所缺乏的;我们被嫉妒的,一定是我们所拥有的。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让它变得更美好;补充、争取我们所缺乏的,让我们变得更完美,才是真正的嫉妒之道。
论嫉妒经典散文
古今中外,嫉妒被描述成人类心灵的恶魔,它无不在摧残人类环境、国家社稷、他人生活乃至生命,更甚者是自我摧残。因嫉妒之心产生危害,人曰之而避之。但细究人类发展之历程,潜心心灵之萌动,不免对嫉妒产生疑惑,而再观之现状,用心于清静之幽谷,豁然开朗,嫉妒只为人对社会和人生综合的一种正常反映。
说到嫉妒不能不论及人这样的个体,人类的繁衍、发展、进化,离不开环境的影响,环境作用于人,人不得不作用于环境,当环境被分化成无数,随着群居的形成,社会不自觉地成为了环境的一块,随之而来的,人类文明出现,人类文化的`波及,意识形态在一个或另外的团体中扎根下来,这样,个人的意识被除团体意识左右,人体失去了原本的自我表现,而同时,不如愿的事情处处萦绕于个体,于是,文字成了描述心情的最好方式:仇恨、抑郁不自觉地出现,当个体想驾驭、超越、主导团体,于是有了内讧、嫉妒、反抗、压迫等一系列词语。究其境,这些个体的心理反映只是想把自己从团体中释放出来,但却又感到离开、超越团体又有太多的无助,嫉妒不自觉地成为团体意识强加于个体奋斗的最罪恶的词语之一,因为团体需要维持下来,就必须压制不断破坏团体意识的个体行为,而嫉妒就是个体奋力前进受阻产生的一系列心理压制的表现,当个体释放心理的压抑,把一切阻挡因素清除,这样产生了千百年来不变的亘言“成为王,败为寇”,对于寇则尽可言之,对于王则赋于一些英勇称号,因为他已改变了一个团体驾驭了这个团体,所以当一些大事件出现,嫉妒之心往往被隐藏,而被其他一些更具穿透性的词语描绘。而究其实际,都不过如此,帝王将相,没有哪一个是如文化之始以来描绘之圣人,可他们一旦达到某个高位,整个国家、国家文化都随之而转变,在他们的下面,一些风吹草动,影响社会环境的平稳,就被冠发各种罪恶的名衔,而嫉妒就成为这其中的最重要的一个,而深究其境,嫉妒心理所表现的不仅仅为我们所喻之嫉妒,还包括一些深有隐晦之词,如苦难、爱恨、悲伤等,当然由嫉妒心理产生的许多后果,成就了仇恨残忍等代名词,而嫉妒被忘却在后面。
把心灵放归清静,把心态置之于一泓清泉,把思绪留与清风,这时的嫉妒不再是一个罪恶的名称,它只是个体的一种心态,而这种心态是由于被团体的包围所产生的,它引发的行为,无所谓好坏正邪,只是对团体或他人打击的强烈程度不同罢了,它不是一种罪恶,它只是处于团体中的个体正常心理反映罢了。
论嫉妒的散文
人底各种情欲之中,没有一种可以看出是迷人或魔人的——除了恋爱与嫉妒。这两者都有很强烈的愿望,它们很容易造出意象和观念;并且很容易进入眼中,尤其是当对象在场的时候,这些都是导致蛊惑之处——假设有蛊惑这种事的话。类此,我们看见《圣经》中把嫉妒叫做“凶眼”;而占星家把星宿底恶影响叫做“恶容”;所以好象总有人承认嫉妒的行为中是有一种眼力底投射或放光似的。不但如此,还有些人好奇之甚,竟说嫉妒底眼目其打击伤人最烈的时候是那受嫉的人正在显耀荣华,受人注视的时候;因为这种情形使嫉妒之心更为锐利也。再者,在这种时候,那受嫉的人底精神多出现于外表上,因而他就受到那种打击了。
我们现在先不理这些奥妙之点(虽然在适当之处它们并非不值得思索的),且谈何种人最易嫉人;何种人最易受嫉;以及公妒与私妒有何分别。
无德之人常嫉他人之有德。因为人底心思若不以自己底好处为食,就要以他人底坏处为食的;并且缺乏这二者之一的人一定是要猎取其二的。又任何人若是没有达到他人底美德的希望,他一定要设法压抑这另一人底幸福以求与之得平的。
多事好问之人每善嫉。因为所以要知道如许关于他人之事的原因决不会是因为这许多劳碌是有关于自己底利害的;因此,其原由一定是因为他在观察别人底祸福上得到一种观剧式的乐趣了。并且一个专务己业的人也不会找着许多嫉妒底缘由来的。因为嫉妒是一种游荡的情欲,在大街上徘徊而不肯居家,所谓“未有好管闲事而不心怀恶意者也”。
贵族中人对新进之人当其腾达之时常露嫉妒之情。因为两者之间的`距离改变了;好象一种视觉上的错觉一样,别人往前来而自己以为自身是后退了。
残疾之人、宦官、老人与私生子均善妒。因为无法补救自己底情形的人一定要竭力损坏别人底情形的,除非这些缺陷落在一种甚为勇敢和伟大的天性上,那种天性是要以他底天生的缺陷为其荣耀之一部的;他们要人家说一个宦官或一个跛子竟作了这样的大事;这种事情底荣耀直有如一件奇迹底荣耀了;例如宦官拿尔西斯和跛人阿盖西劳斯及帖木儿是也。
同此,经过大祸与不幸而再起的人也富于嫉妒心,因为这些人与那些不合时宜的人一样,他们以为别人受到的损害等于自己底痛苦之赔偿也。
因为浮躁与虚荣而想在过多的事业中出人头地的人总是嫉妒心盛的。因为在那些事业中的某项上,断不能没有多人可以胜过他们的;既如此他们就不缺乏嫉妒底缘由了。这就是埃追安皇帝底特性;他非常妒恨诗人、画家与巧匠;在这些人底事业中皇帝本人是有点过人之才的。
最后,近亲、同事、与同养之人,最容易在平辈腾达的时候嫉妒他们。因为这些腾达的人们可说是以他们底幸福显出了同辈底不良;指责了他们。并且这些腾达的人们入同辈底记忆之中较繁,同样地,惹他们底注意也较强;而嫉妒之心是由言谈及名声而倍增的。该隐对他兄弟亚伯的嫉妒是很卑劣,很凶恶的,因为当亚伯底供品被上帝看中的时候当场并没有人旁观。以上就是关于最易嫉人的人的话。
现在且一谈那些多少受人嫉妒的人。第一,德行高的人们,其德愈增则受人嫉妒之机会愈减。因为他们底幸福看来是他们应得的;没有人嫉妒债务之得偿,所嫉者多是报酬过当之赏赐也。又嫉妒总是与人我底比较俱来的;没有比较的地方就没有嫉妒;因此帝王除了受帝王底嫉妒外不受他人底嫉妒。然而应当注意的是微末之人在初升贵显的时候最受嫉妒,到后来较能克服之:反之,有功有业的人在福祉绵延之时最受嫉妒。因为到了那个时节虽然他们底德行仍旧,但其光辉却不如昔了;因为有新的人物起来把那些德行投入暗处了。
贵胄在升显的时候不甚受嫉。因为那好象是他们本着家世而应得的权利。并且他们贵显了也不见得是在他们底幸福上添加了多少;而嫉妒心有如日光,它射在危岸或埈坂上是比射在平地上要热得多的。为了同一的原故,那些逐渐升高的人们较之那些突然腾达,一跃而跻于贵显之列的人们是少受人嫉妒的。
那些把他们底荣耀与重大的劳苦、忧虑、或危险连在一处的人们是少受嫉妒的。因为人们认为这些人底荣耀是得来不易的,并且有时还可怜他们,而怜悯永远是治疗嫉妒的。因此你可以看到那较为深沉庄重的政界中人,在他们底崇高的地位中总是自嗟自叹,说他们度着何等不乐的生活,唱着一套“我们何等受苦”的歌曲。并不是他们感觉如此,而是要减少嫉妒心底锋铓。但是这种嗟叹所指的要是别人给他们加上的负担才行,不可指自己招来的事业。因为再没有比无必要而野心地专搅事业之更增人嫉妒者也。又,一个大人物若能使所有居下位者保持所有的权利和充分的身分,那就没有比这个更能消灭嫉妒的了。因为借着这种手段,在他与嫉妒之间可说是有了好几重障隔也。
最甚者,有些人用一种傲慢不恭的态度来处他们底大富贵,他们是最受嫉妒的。这些人总要表示自己底伟大——或以外表的煊赫,或以克服一切的反对与竞争——才觉得满意;而有智之人则宁可给嫉妒贡献点什么,有时在自己不甚关切的事件中故意让人阻挠或压倒。然而这又是真的,就是在若以一种朴素坦白的态度来处尊荣(只要是不带骄矜与虚荣),比用一种较为多诈而狡猾的态度要少受人嫉妒。因为在后一种举止里,一个人简直是表明他不配享受那种幸福并且还好象明白自己之无价值似的;由此他竟是教导别人来嫉妒自己了。
最后结束这一段的话:我们在起始既说嫉妒的行为,内中有点巫术的性质,那末要治嫉妒,除了治巫术的方法再没有别的方法;那就是除去那“妖气”(人们所谓的)而使之落于别人身上。为了这种目的,有些比较明哲多智的大人物,总要把某一个旁人,叫他登台露面,好教那本要落到自己身上的嫉妒心转到那些人身上去,有时这嫉妒落到属员或仆役身上;有时落到同事或同僚身上;诸如此类:而为了这种事情,永不会缺乏一些天性莽撞而好事的人的。这些人只要能得到权力和职务,什么代价也肯出的。
培根论嫉妒
忌人类的各种情欲中,有两种最为惑人心智,这就是爱情与嫉妒。这两种感情都能激发出强烈的欲望,创造出虚幻的意象,并且足以蛊惑人的心灵--如果真有巫蛊这种事的话。
所以,我们知道在《圣经》中把“嫉妒”叫做一种“凶眼”,而占星术士则把它称做一颗“灾星”。这就是说,嫉妒能把凶险和灾难投射到它的眼光所注目的地方。不仅如上,还有人认为,嫉妒之毒眼伤人最狠之时,正是那被嫉妒之人最为春风得意之时。这一方面是由于这种情况促使嫉妒之心更加锐利;另一方面是由于在这种情况下,被嫉妒者最容易受到打击。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哪些人容易嫉妒,哪些人容易招来嫉妒,以及哪种嫉妒必于公妒,公妒与私妒有何不同。
无德者必会嫉妒有道德的人。因为人的心灵如若不能从自身的优点中取得养料,就必定要找别人的缺点作为养料。而嫉妒者往往是自己既没有优点,又看不到别人的优点的,因此他只能用败坏别人幸福的办法来安慰自己。当一个人自身缺乏某种美德的时候,他就一定贬低别人的这种美德,以求实现两者的平衡。
嫉妒者必须是好打听闲话的。他们之所以特别关心别人,并非因为事情与他们的切身利害有关,而是为了通过发现别人的不愉快,来使自己得到一种赏心悦目的愉快。
其实每一个埋头深入自己事业的人,是没有功夫去嫉妒别人的。因为嫉妒是一种四处游荡的情欲,能享有他的只能是闲人。所以古话说:“多管别人闲事必定没安好心。”
一个后起之秀是招人嫉妒的,尤其要受那些贵族元老的嫉妒,因为他们之间的距离改变了。别人的上升足以造成一种错觉,使人觉得自己仿佛被降低了。
有某种难以克服的缺陷的人--如残疾人、宦官、老年人或私生子,是容易嫉妒别人的.。由于自己的缺陷无法补偿,因此需要损伤别人来求得补偿。只有当这种缺陷是落在一个具有伟大品格的人身上时才不会如此。那种品格能够让一种缺陷转化为光荣。负着残疾的耻辱,去完成一件大事业,使人们更加为之惊叹。像历史上的纳西斯、阿盖西劳斯和铁木尔就曾如此①。
经历过巨大的灾祸和磨难的人,也容易产生嫉妒。因为这种人乐于把别人的失败,看作对自己过去所历痛苦的抵偿。
虚荣心甚强的人,假如他看到别人在一件事业中总是强过于他,他也会为此产生嫉妒的。所以自己很喜爱艺术的阿提安皇帝②,就非常嫉妒诗人、画家和艺术家,因为他们虽然在这些方面超过了他。
最后,在同事之间当有人被提升的时候,也容易引起嫉妒。因为如果别人由于某种优越表现而得到提升,就等于映衬出了其他人在这些方面的无能,从而刺伤了他们。同时,彼此越了解,这种嫉妒心将越强。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不能原谅一个身边人的上升。所以该隐只是由于嫉妒就杀死了他的亲兄弟亚伯③。
我们再来讨论一下哪些人能够避免嫉妒。
我们已懂得,嫉妒总是来自以自我与别人的比较,如果没有比较就没有嫉妒。所以皇帝通常是不被人嫉妒的,除非对方也是皇帝。一个有崇高美德的人,他的美德愈多,别人对他的嫉妒将愈少。因为他们的幸福来自他们的苦功。它是应得的。
所以出身于微贱的人一旦升腾必会受人嫉妒。直到人们习惯了他的这种新地位为止。而富家的一个公子也将招人嫉妒。因为他并没有付出血汗,却能坐享其成。
反之,世袭贵胄的称号却不容易被嫉妒。因为他们优越的谱系已被世人所承认。同样,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做是自然的。
那种在饱经艰难之后才获得的幸福是不太招人嫉妒的。因为人们看到这种幸福是如此地来之不易,以至甚至产生了同情--而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所以老谋深算的政治家,当他们处于高高在上的地位时,总是在向人诉苦,吟唱着一首“正在活受罪”的咏叹调。其实他们未必真的如此受苦,这只是钝化别人嫉妒锋芒的一种策略。
但是,只有当这种人的负担不是自己招揽上身时,这种诉苦才会真被人同情。否则,没有比一个出于往上爬的野心,而四外招揽事做的人更招人嫉妒的了。
此外,对于一个大人物来说,如果他能利用自己的优越地位,来保护他的下属们的利益,那么这也等于是筑起了一座防止嫉妒的有效堤防。
应当注意的是,那种骄傲自大的人物是最易招来嫉妒的。这种人总想在一切方面来显示自己的优越:或者大肆铺张地炫耀,或者力图压倒一切竞争者。其实真正的聪明人倒宁可给人类的嫉妒心留下点余地,有意让别人在无关紧要的事情占占自己的上风。
然而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对于享有某种优越地位的人来说,与其狡诈地掩饰,莫如坦率诚恳地放开(只是千万不要表现出骄矜与浮夸),这样招来的嫉妒会小一些;因为对于前一种人,似乎更显示出他是没有价值因而不配享受那种幸福的,他们的作假简直就是在教唆别人来嫉妒自己了。
让我们归纳一下已经说过的吧。我们在开始时说过,嫉妒有点接近于巫术,是蛊惑人心的。那么要防止嫉妒,也就不妨采用点巫术,就是把那容易招来嫉妒的妖气转嫁到别人身上。正是由于懂得这一点,所以有许多明智的大人物,凡有抛头露面出风头的事情,都推出别人作为替身去登台表演,而自己则宁愿躲在幕后。这样一来,群众的嫉妒就落在别人身上了。事实上,愿意分演这种替人出风头角色的傻瓜天生是不会少的。
我们再来谈谈什么是公妒。
公众的嫉妒比个人的嫉妒多少有点价值。公妒对于大人物,正如古典希腊时代的流放惩罚一样,是强迫他们收敛与节制一种办法。
所谓“公妒”,其实也是一种公愤。对于一个国家是具有严重危险性的一种疾病。人民一旦对他们的执政者产生了这种公愤,那么就连最好的政策也将被视为恶臭,受到唾弃。所以丧失了民心的统治者即使在办好事,也不会得到群众的拥护。因为人民将把这更看作是一种怯懦,一种对公愤的畏惧--其结果是,你越怕它,它就越要找上门来。
这种公妒或公愤,有时只是针对某位执政才个人,而不是针对一种政治体制的。但是请记住这样一条定律:如果这种民众的公愤已扩展到几乎所有的大臣身上,那么这个国家体制就必定将面临倾覆了。
最后再做一点总结吧。在人类的一切情欲中,嫉妒之情恐怕要算作最顽强,最持久的人。所以古人曾说过:“嫉妒是不懂休息的。”同时还有人观察过,与其他感情相比,只有爱情与嫉妒是最能令人消瘦的。这是因为没有什么能比爱与妒更具有持久的消耗力。但嫉妒毕竟是一种卑劣下贱的情欲,因此它乃是一种属于恶魔的素质。《圣经》曾告诉我们,魔鬼所以要趁着黑夜到麦地里去种上稗子④,就是类为他嫉妒别伯丰收呵!的确,犹如毁掉麦子一样,嫉妒这恶魔总是在暗地里,悄悄地去毁掉人间的好东西的!
①、纳西斯(Narses,472-568),东罗马帝国的将领。铁木尔,成吉思汗的儿子,蒙古名将。
②、阿提安(117-138),古罗马皇帝。
③、该隐与亚伯的故事出于《圣经》。他们是兄弟俩。由于该隐嫉妒亚伯,遂杀其弟。
④、出自《马太福音》第13章第25节。
才子吴向美女林求爱被拒,最伤心的人不是才子吴,反而是卡卡。
卡卡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哭了一宿,天亮才睡着。卡卡之所以这么伤心,完全是因为暗恋才子吴。才子吴可从没注意到这个普通的女生,他爱的是美女林。
他的爱情给卡卡残酷地指明了一个事实。美女林比卡卡优秀,更值得疼爱。
美女林无情地否定了卡卡的`偶像才子吴,就等于间接地否定了卡卡。卡卡不得不振作精神,发挥她的职业专长,冷眼旁观起美女林,分析她到底是哪儿比自己强。
三天后,卡卡冒着冷汗出了一份报告。事无巨细,从美女林大波浪的卷发到剪得整整齐齐涂上指甲油的可爱脚趾甲,从她比卡卡高一级的职位到出色的口才和社交能力……
为了向美女林看齐,卡卡在镜子前端详了自己好久,头发乱得没有型,皮肤上痘痘斑点太多,胸太小腰太粗,大腿还有橘皮组织,最最重要的是,卡卡咧嘴一笑,满口歪七扭八的牙,和美女林那样扇贝般的牙齿有着天壤之别。卡卡决心从牙开始改变自己。
第一件事,卡卡去医院箍了牙,戴着亮闪闪的牙套出没在办公室,笑不露齿,说话时轻启朱唇,非常淑女。
戴着钢牙套健身、减肥、美容,提高着装品位,卡卡一丝不苟地把计划进行下去。牙套取下时,许多人说她漂亮了好多。她揣摩美女林的好口才、好社交,发现主动出击最重要。主动赞美别人,主动和别人打招呼,主动帮助别人……不多久,卡卡成了办公室最受欢迎的女孩之一。
卡卡的社交圈子比以往大了好多,每到周末,总有朋友邀她去参加各种活动。不知道为什么,在向目标美女林前进的卡卡,有一天竟忘了她。美女林和才子吴都在其他部门,她们一周也难碰上几回头。
当卡卡不再把美女林当成假想敌的时候,当她想起美女林心里不会泛酸液时,美女林的面目就变得模糊了。
终于有一天,才子吴约卡卡去泡吧。这一晚,才子吴当然没有向卡卡求爱,但是卡卡的感觉全变了。
她觉得他并不是她崇拜和暗恋了那么久的才子吴。
坐在身边的这个男人假模假样,自命风流,坦诚不如朋友张三,学识不如死党李四,不要说美女林会拒绝他,卡卡也奇怪自己怎么会喜欢他!
那卡卡喜欢谁呢?卡卡觉得她更喜欢现在的自己。
嫉妒是什么议论文
什么是嫉妒呢?嫉妒是对才能、名誉、地位或境遇比自己好的人心怀怨恨,并不夹杂什么羡慕。羡慕是什么?是看到别人有某些长处、好处或有利条件而希望自己也有,这里面并不含有怨恨之心。所以说,羡慕并不等于嫉妒。
那么,嫉妒能使人上进吗?让我们先举一个事实来说明。大家知道戴维和法拉弟的故事吗?戴维是英国著名的化学家,他曾把印刷徒工法拉弟培养成为一个科学家,受到人们的称赞。然而,后来由于法拉弟在电磁学和化学上屡建奇功
被提名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身为会长的戴维却亲自出马反对,原因只有一个:生怕法拉弟会超过自己。
戴维的心被“嫉妒”牢牢占据后,心中只有怨恨,在科学的`道路上止步不前,再也无所建树了。
这个例子似乎离我们远了些。下面就让我举一个贴近我们生活的例子吧。
某班的学习尖子张欣,同学们都佩服她,都想从她那儿学点学习方法。于是,大家便经常提起她,有一次,当大家又提到张欣时
李华愤愤地说:“张欣的成绩真那么好吗?哼,考试打小抄、作弊,有时甚至把复习材料拿到桌上来抄,却让老师看不见。
要说本事,还真高明……”大家对此不以为然,可李华为什么说出这些伤人的话来呢?显然是嫉妒在作怪。
嫉妒蒙住了他双眼,使他看不到别人的优点,更不用说能从中汲取经验,使学业更上一层了。
也许,有些人还会争辨:“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一个人学习好,另外一个人产生嫉妒,自然就会想:他能取得好成绩,我为什么不能呢?
于是便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自然,成绩也就上去了。”
这些话乍一听仿佛有一些道理,但是仔细想想,却发现了一个极大的错误。简单地说,就是他们把自强心与嫉妒混为一谈。
自强心就是自己有努力向上的思想,嫉妒就是怨恨。如果看到别人成绩好,自己“穷则思变”,这正说明这个人有自强心,这根本不叫嫉妒!
总之,嫉妒是一种有害心理。程度轻的,会给想取得成绩者制造点麻烦;严重的则会压抑一个人一生的发展,既损人又不利己。
因此,嫉妒之心是绝对不该有的,我们应具有的是自强心,自信心,上进心。
当然我们也应该帮助那些因嫉妒而伤人的人认识到自己的谬误,把心思都放在学习、工作上,这样才能真正达到赶上别人,不断进步的目的。
有这样一组漫画:甲、乙两个人同时在同一地点栽果树,甲草草应付了事,乙精心栽培,辛勤浇灌。甲此后再也没有来过,乙则时常来照料自己的树。转眼结果的时间到了,甲来到自己栽的果树前,看到自己的果树早已枯死,而再看乙的那棵,却枝繁叶茂,果实累累,于是怒气顿生,挥棒把乙的那棵毁掉。
看过这组漫画,我的心不禁为之一震,暗暗地佩服作者敏锐的观察力,把某些人的形象刻画得如深刻。仔细观察社会中的人,有嫉妒心的人不在少数,然因嫉妒而生恨,搞破坏的并不多见。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们往往都认为嫉妒是一个贬义词。其实,嫉妒乃人之常情,在某些时候,它可能导致人们酿下生活的苦酒,而另一方面,人们从嫉妒中吸取积极地因素,把嫉妒变成为一种竞争的意识和进取的心理,假如你能充分运用这种积极的、适当的嫉妒,总有一天你会赶上,甚至超过你所嫉妒的人。
我可以毫不避讳地说,我是一个爱嫉妒的人,可也正是这嫉妒,给我以前进的助力。刚升入初中时,我就“锋芒毕露”,总是想:别人能做到的,我为什么不能?所以无论谁赢得了赞许,我总是会嫉妒。于是班里的好事都有了我的参与,考试排行榜里也总有我的'大名。因此,也不知引来了多少嫉妒的目光。我深信,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个好士兵,不想成为最好的学生,就不是好学生。所以我认为,没有嫉妒的人,不是个完整的人。
嫉妒不是狂妄自大,它可以是一种自信力的体现,是对自己的鞭策。初中时,跑是体育考试的一项,却是我的弱项,看到别人轻松自如地跑下800米,真是眼里羡慕,心里嫉妒。于是,一贯爱睡懒觉的我天天早起跑步,终于在毕业的体育成绩上画了一个漂亮的句号,这难道不该感谢嫉妒吗?
你看,像这样正当的嫉妒,在我们的生活里并不少见。女孩们因为嫉妒,所以一个比一个手巧,才会有一个比一个更美好的追求;男孩们也因为嫉妒,才会争先恐后地施展各自的才华,开拓自己的事业。社会因此而一天天更新。
我想,嫉妒只要不带恶意,不像漫画中的甲那样,不妨碍别人,都可以作为正当的嫉妒,对自己都是一个刺激,一个鞭策,一个鼓励!让我们把嫉妒当作是我们奋斗的助力,前进的动力,发扬那纯洁的嫉妒,塑造一个永远前进的我吧!
论命运散文
我完全相信命运这种东西,或者说是宇宙人生的某种必然性,无论人机体的流动成长还是意识的改变,无论是社会的变迁还是宇宙世间的演化,这一切都在有迹可寻,有规律的朝着某种既定方向发展变化着,即管无法完全预知但又确实存在着一条有迹可寻的发展轨迹。
人是由哺乳纲灵长类动物演化发展而来的,所以无疑人的行为性格特征都遗传祖先的特性。无论是身体结构的想似度还是行为性格特征,人类都遵循着自然选择进化和变异的规律。于是人类成为社群性,好谈论结交和聪敏爱思考已经爱发明创造的动物,正是这一伟大的遗传优势使人类成为陆地上乃至地球上最为强大的种群。但是人类仍然只是高级的动物而已,所以机体依然保留许多原始的动物器官特性。
任何基因要独立存在,必须遵循最为根本的生物上三天定律,求生自保·繁衍发展·生存斗争。不仅如此任何物种都必然要学会感知了解世界和适应与改造自身等行为本领。尤其是高级的哺乳纲动物包括人类。在人类的一生中都在用自己的感知器官了解适应着世界的发展变化,有自己的行动器官努力的打拼自己的将来。人类一生可分为婴幼儿阶段·少年儿童阶段烦赡曛心杲锥畏老年阶段。婴幼儿是在完善协调身体器官的成长的过程。儿童少年是在学习适应了解社会的过程。而成年中年是在繁衍生育和巩固地位成就的过程。只要稍加留神一下我们身边的哺乳动物有哪种不是如此同样安度一生的呢?生长费?胺竞争贩毖芊衰老这几乎是所以哺乳动物生存发展的最终宿命总结。这其中的每个阶段每个行为特性不会是多余无用的,而这一切几乎都没有悬念的.按着时间的足迹岁月的蹉跎毫不留情的机械发展执行着。人是否违背过我们祖先基因的忠告,不再关心个体的生命安危,冷暖温饱,不再关心自己的家庭亲人,不再关心自己的地位荣誉,与人类整体的命运归宿呢?人类确实如此中肯的安分守己的遵守生命存在的那份遗传契约。无时不刻的牢记祖先基因的忠告教诲。一代又一代,代代相传,这几乎是生之约定。撕毁它无疑夺走了人类灵魂了最奇特耀眼的密码。一部关于精神与灵魂何以存在的密码。当我们放下曾驾驭四海,统领万物的光环知道了人类自己仍如此机械的遵守存在的约定。我们是否明白人原来还是动物。人类只是上帝备受关注宠爱的一个。人也不得不必须的遵守着作为动物人应该遵守的那份契约。
当然作为人类我们拥有自己的国度,拥有自己的历史,拥有自己的文化习俗,拥有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义务和权利。当然我们还拥有自己的宗族与家庭。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享受团队合作分工的乐趣与益处,也忍受社会规则文化环境教条的约束。在社会中家庭中,我们都不再是一个独立的存在的个体,我们都扮演和遵守着自己在社会家庭中的那个角色,并且我们的国家和社会不会是不变的。无论是外来文化科技的冲击还是内在体质机制的变革,人类历史的总进程都会因为文化传播的速度。科技发展速度而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人类的社会角色也会愈加不同。过去是奴隶仆人的现在不再是,过去是地主王公的现在也将无在是,于是社会变得更加评定公平和民主。每个个体都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与使命责任。每个个体的潜力也都受到足够的重视发掘。
无论是一个国家的法律法规肺幕??贰I?钭刺?蚴强萍嘉拿鞒潭榷荚谥苯佑跋熳琶扛龉?竦纳?罘思想意识沸形?肮吣酥链┳糯虬纭S谑侨死喔鎏宄晌?艘桓錾缁崾笨盏娜耍?松?钤谝桓錾缁崾笨罩校?⒒雍桶缪葑拍歉鍪笨盏慕巧?K?匀说乃枷胄形?踔撩?艘捕纪??艿降笔鄙缁岬挠跋臁H死辔??娣⒄褂醒≡竦牟??囟ǖ奈幕?涂蒲?拿鞒晒??垂?凑庑┪幕?蒲?拿饕餐??跋熘圃甲湃死嘧陨淼乃枷胍馐兑约靶形??
人生在一个未知的浩瀚的宇宙中,一切仍然充满着神秘。尽管人主体不可能是全知万能的。即管作为人类我们无时不刻要受到各式各样的无论是灾荒氛秸?疾病哪一样足以让个体失去我们曾经所以的美好,但是一旦人类战胜这一切之后自然会向宇宙深处未知神秘事物探索追寻。去了解一个个在人类身上太多未知的谜题,与自然世界无数的奥秘。我们一刻也不会忘记寻找自己曾经遗忘的历史和这广袤宇宙中的未知奥秘,因为我们从来没有遗忘过自己最初探索宇宙人生是婴儿般好奇的动力。
论百读不厌散文
前些日子参加了一个讨论会,讨论赵树理先生的《李有才板话》。座中一位青年提出了一件事实:他读了这本书觉得好,可是不想重读一遍。大家费了一些时候讨论这件事实。有人表示意见,说不想重读一遍,未必减少这本书的好,未必减少它的价值。但是时间匆促,大家没有达到明确的结论。一方面似乎大家也都没有重读过这本书,并且似乎从没有想到重读它。然而问题不但关于这一本书,而是关于一切文艺作品。为什么一些作品有人“百读不厌”,另一些却有人不想读第二遍呢?是作品的不同吗?是读的人不同吗?如果是作品不同,“百读不厌”是不是作品评价的一个标准呢?这些都值得我们思索一番。
苏东坡有《送章秀才失解西归》诗,开头两句是: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
“百读不厌”这个成语就出在这里。“旧书”指的是经典,所以要“熟读深思”。《三国志・魏志・王肃传・注》:
人有从(董遇)学者,遇不肯教,而云“必当先读百遍”,言“读书百遍而意自见”。
经典文字简短,意思深长,要多读,熟读,仔细玩味,才能了解和体会。所谓“意自见”,“子自知”,着重自然而然,这是不能着急的。这诗句原是安慰和勉励那考试失败的章秀才的话,劝他回家再去安心读书,说“旧书”不嫌多读,越读越玩味越有意思。固然经典值得“百回读”,但是这里着重的还在那读书的人。简化成“百读不厌”这个成语,却就着重在读的书或作品了。这成语常跟另一成语“爱不释手”配合着,在读的时候“爱不释手”,读过了以后“百读不厌”。这是一种赞词和评语,传统上确乎是一个评价的标准。当然,“百读”只是“重读”“多读”“屡读”的意思,并不一定一遍接着一遍的读下去。
经典给人知识,教给人怎样做人,其中有许多语言的、历史的、修养的课题,有许多注解,此外还有许多相关的考证,读上百遍,也未必能够处处贯通,教人多读是有道理的。但是后来所谓“百读不厌”,往往不指经典而指一些诗,一些文,以及一些小说;这些作品读起来津津有味,重读,屡读也不腻味,所以说“不厌”;“不厌”不但是“不讨厌”,并且是“不厌倦”。诗文和小说都是文艺作品,这里面也有一些语言和历史的课题,诗文也有些注解和考证;小说方面呢,却直到近代才有人注意这些课题,于是也有了种种考证。但是过去一般读者只注意诗文的注解,不大留心那些课题,对于小说更其如此。他们集中在本文的吟诵或浏览上。这些人吟诵诗文是为了欣赏,甚至于只为了消遣,浏览或阅更只是为了消遣,他们要求的是趣味,是快感。这跟诵读经典不一样。诵读经典是为了知识,为了教训,得认真,严肃,正襟危坐的读,不像读诗文和小说可以马马虎虎的,随随便便的,在床上,在火车轮船上都成。这么着可还能够教人“百读不厌”,那些诗文和小说到底是靠了什么呢?
在笔者看来,诗文主要是靠了声调,小说主要是靠了情节。过去一般读者大概都会吟诵,他们吟诵诗文,从那吟诵的声调或吟诵的音乐得到趣味或快感,意义的关系很少;只要懂得字面儿,全篇的意义弄不清楚也不要紧的。梁启超先生说过李义山的一些诗,虽然不懂得究竟是什么意思,可是读起来还是很有趣味(大意)。这种趣味大概一部分在那些字面儿的影象上,一部分就在那七言律诗的音乐上。字面儿的影象引起人们奇丽的感觉;这种影象所表示的往往是珍奇,华丽的景物,平常人不容易接触到的,所谓“七宝楼台”之类。民间文艺里常常见到的“牙床”等等,也正是这种作用。民间流行的小调以音乐为主,而不注重词句,欣赏也偏重在音乐上,跟吟诵诗文也正相同。感觉的享受似乎是直接的,本能的,即使是字面儿的影象所引起的感觉,也还多少有这种情形,至于小调和吟诵,更显然直接诉诸听觉,难怪容易唤起普遍的趣味和快感。至于意义的欣赏,得靠综合诸感觉的想象力,这个得有长期的教养才成。然而就像教养很深的梁启超先生,有时也还让感觉领着走,足见感觉的力量之大。
小说的“百读不厌”,主要的是靠了故事或情节。人们在儿童时代就爱听故事,尤其爱奇怪的故事。成人也还是爱故事,不过那情节得复杂些。这些故事大概总是神仙、武侠、才子、佳人,经过种种悲欢离合,而以大团圆终场。悲欢离合总得不同寻常,那大团圆才足奇。小说本来起于民间,起于农民和小市民之间。在封建社会里,农民和小市民是受着重重压迫的,他们没有多少自由,却有做白日梦的自由。他们寄托他们的希望于超现实的神仙,神仙化的武侠,以及望之若神仙的上层社会的才子佳人;他们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会变成了这样的人物。这自然是不能实现的奇迹,可是能够给他们安慰、趣味和快感。他们要大团圆,正因为他们一辈子是难得大团圆的,奇情也正是常情啊。他们同情故事中的人物,“设身处地”的“替古人担忧”,这也因为事奇人奇的原故。过去的小说似乎始终没有完全移交到士大夫的手里。士大夫,只是看闲书,就是作小说,也只是游戏文章,总而言之,消遣而已。他们得化装为小市民来欣赏,来写作;在他们看,小说奇于事实,只是一种玩艺儿,所以不能认真、严肃,只是消遣而已。
封建社会渐渐垮了,五四时代出现了个人,出现了自我,同时成立了新文学。新文学提高了文学的地位;文学也给人知识,也教给人怎样做人,不是做别人的,而是做自己的人。可是这时候写作新文学和阅读新文学的,只是那变了质的下降的士和那变了质的上升的农民和小市民混合成的知识阶级,别的人是不愿来或不能来参加的。而新文学跟过去的诗文和小说不同之处,就在它是认真的负着使命。早期的反封建也罢,后来的反帝国主义也罢,写实的也罢,浪漫的和感伤的也罢,文学作品总是一本正经的在表现着并且批评着生活。这么着文学扬弃了消遣的气氛,回到了严肃――古代贵族的文学如《诗经》,倒本来是严肃的。这负着严肃的使命的文学,自然不再注重“传奇”,不再注重趣味和快感,读起来也得正襟危坐,跟读经典差不多,不能再那么马马虎虎,随随便便的。但是究竟是形象化的,诉诸情感的,跟经典以冰冷的'抽象的理智的教训为主不同,又是现代的白话,没有那些语言的和历史的问题,所以还能够吸引许多读者自动去读。不过教人“百读不厌”甚至教人想去重读一遍的作用,的确是很少了。
新诗或白话诗,和白话文,都脱离了那多多少少带着人工的、音乐的声调,而用着接近说话的声调。喜欢古诗、律诗和骈文、古文的失望了,他们尤其反对这不能吟诵的白话新诗;因为诗出于歌,一直不曾跟音乐完全分家,他们是不愿扬弃这个传统的。然而诗终于转到意义中心的阶段了。古代的音乐是一种说话,所谓“乐语”,后来的音乐独立发展,变成“好听”为主了。现在的诗既负上自觉的使命,它得说出人人心中所欲言而不能言的,自然就不注重音乐而注重意义了。――一方面音乐大概也在渐渐注重意义,回到说话罢?――字面儿的影象还是用得着,不过一般的看起来,影象本身,不论是鲜明的,朦胧的,可以独立的诉诸感觉的,是不够吸引人了;影象如果必需得用,就要配合全诗的各部分完成那中心的意义,说出那要说的话。在这**时代,人们着急要说话,因为要说的话实在太多。小说也不注重故事或情节了,它的使命比诗更见分明。它可以不靠描写,只靠对话,说出所要说的。这里面神仙、武侠、才子、佳人,都不大出现了,偶然出现,也得打扮成平常人;是的,这时候的小说的人物,主要的是些平常人了,这是平民世纪啊。至于文,长篇议论文发展了工具性,让人们更如意的也更精密的说出他们的话,但是这已经成为诉诸理性的了。诉诸情感的是那发展在后的小品散文,就是那标榜“生活的艺术”,抒写“身边琐事”的。这倒是回到趣味中心,企图着教人“百读不厌”的,确乎也风行过一时。然而时代太紧张了,不容许人们那么悠闲;大家嫌小品文近乎所谓“软性”,丢下了它去找那“硬性”的东西。
文艺作品的读者变了质了,作品本身也变了质了,意义和使命压下了趣味,认识和行动压下了快感。这也许就是所谓“硬”的解释。“硬性”的作品得一本正经的读,自然就不容易让人“爱不释手”,“百读不厌”。于是“百读不厌”就不成其为评价的标准了,至少不成其为主要的标准了。但是文艺是欣赏的对象,它究竟是形象化的,诉诸情感的,怎么“硬”也不能“硬”到和论文或公式一样。诗虽然不必再讲那带几分机械性的声调,却不能不讲节奏,说话不也有轻重高低快慢吗?节奏合式,才能集中,才能够高度集中。文也有文的节奏,配合着意义使意义集中。小说是不注重故事或情节了,但也总得有些契机来表现生活和批评它;这些契机得费心思去选择和配合,才能够将那要说的话,要传达的意义,完整的说出来,传达出来。集中了的完整了的意义,才见出情感,才让人乐意接受,“欣赏”就是“乐意接受”的意思。能够这样让人欣赏的作品是好的,是否“百读不厌”,可以不论。在这种情形之下,笔者同意:《李有才板话》即使没有人想重读一遍,也不减少它的价值,它的好。
但是在我们的现代文艺里,让人“百读不厌”的作品也有的。例如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茅盾先生的《幻灭》、《动摇》、《追求》三部曲,笔者都读过不止一回,想来读过不止一回的人该不少罢。在笔者本人,大概是《阿q正传》里的幽默和三部曲里的几个女性吸引住了我。这几个作品的好已经定论,它们的意义和使命大家也都熟悉,这里说的只是它们让笔者“百读不厌”的因素。《阿q正传》主要的作用不在幽默,那三部曲的主要作用也不在铸造几个女性,但是这些却可能产生让人“百读不厌”的趣味。这种趣味虽然不是必要的,却也可以增加作品的力量。不过这里的幽默决不是油滑的,无聊的,也决不是为幽默而幽默,而女性也决不就是se情,这个界限是得弄清楚的。抗战期中,文艺作品尤其是小说的读众大大的增加了。增加的多半是小市民的读者,他们要求消遣,要求趣味和快感。扩大了的读众,有着这样的要求也是很自然的。长篇小说的流行就是这个要求的反应,因为篇幅长,故事就长,情节就多,趣味也就丰富了。这可以促进长篇小说的发展,倒是很好的。可是有些作者却因为这样的要求,忘记了自己的边界,放纵到se情上,以及粗劣的笑料上,去吸引读众,这只是迎合低级趣味。而读者贪读这一类低级的软性的作品,也只是沉溺,说不上“百读不厌”。“百读不厌”究竟是个赞词或评语,虽然以趣味为主,总要是纯正的趣味才说得上的。
论醉散文
一声炮竹,新年又至。
屋外是徐徐的东风 ,温柔的暖阳,屋内是一团和气 ,盘盏溢香觥筹交错间,又满是对未来这一年的祝福与祝愿,结末是无一例外的醉。那今日便要写一写这醉。
想之前是写过一篇论酒的,其中也提了一些醉的表态,表述的不甚单纯,很有些文不对题的嫌疑。况且酒属名词,醉有动词和形容词的词性,本不该混淆而论,论酒即该写酒,论醉即是写醉,但是想来想去,酒方能醉人,醉也无非是因贪酒,我这样一个俗人说不分明,总还不至于招人非议。
话虽如此说,今日再写这一篇论醉,却要自我要求一回,只写醉,而且是把所谓的陶醉与沉醉全都抛开,只写一写酒醉。
我想,醉是分两个种类三个层次并且是相对于的,所谓两类,即醉分君子之醉和小人之醉;三个层次,就是微醺,小醉,大醉;所谓相对于,就是相对于你我他而言醉是如何表象的。
譬如吧,我饮了酒,在你眼中是已是小醉,在他心中也许不过是微醺而已,但是在于我自己,或已实实的大醉了,反而论之,亦可。
醉在他人眼中,总是一种癫狂,一种过于的兴奋,伴随着莫名其妙的大话,空话,无休止的车轱辘话,使人厌烦,但在每一个醉酒人
自我的感受中,却是恰恰的相反,他会感觉那是一种超脱心灵的享受,一种压抑许久的情绪的发泄,所有的大话空话未必不是计划已久的愿景,翻来覆去表达的意思亦不可不视为执着的强调。所以我说一句不一定是所有的人都认同的话吧,醉其实是心灵的反抗!只有同醉的人方能体会,但也仅限于醉时,醒后不仅自己不再认同自己,也必然嘲笑同醉的人。以上所述就是那第一类醉――君子之醉。
另有一类醉,让人厌恶,并且因着这一类醉,使心灵升华的'君子之醉也同样蒙羞了,我称之为小人之醉。这一类醉,是不可原谅的。
小人之醉一样分那三个层次,微醺则对睬他的人口出恶语,小醉便要无端滋事,挥拳舞棒于无辜的人,到了大醉时,简直无法无天,人间极恶之事亦可随性为之。还有一点,那小人之醉若是真醉,还不失为真小人,若是佯醉装疯,真该堕阿鼻地狱不得超生了!
综上所述,君子之醉是外人眼中的自伤,虽伤世人的视听,总还无伤大雅,使人淡淡一笑便过了;小人之醉却是自身对心魔的放纵,专以伤人身心自尊为本,伤了别人未必不会追悔,却已莫及。
我已饮酒多年,醉过许多次,回首时,总觉不堪多于心安理得,写出这样一段文字,算是小小的心得。君子之醉或是小人之醉的共通之处倒还有一点,便是一般的伤人身智。
与饮酒诸君共勉,不拼一醉而得亲情,爱情,友情,也不至于因不屑一醉而伤了心情,真情和交情。酒是生命的一味调料,适量则美,过量便不是一个苦字可以形容的了。
论输赢散文
这跟讨论诸如幸福.价值.爱情一样,同样是个含混的话题。我们都有个人的见地。
“ 两个人去见上帝,上帝告诉他们,只有一个人可以生存,另一个人必须死去,于是他们决定用石头剪子布”(网络分享,不作赘述)......一个人抱着死去的兄弟说:说好了都出剪刀的,可你却出了石头。想输的人用善良赢得了活的机会。所以就有了--善良下去,想输都输不了的云云。事情真是这样吗?
如果用探究真相的眼光去深究我想未必是这样,刚才的结论是我们站在输赢的.的角度,去度量的结论。
在我看来,活下来的那个人已经输了。他之所以活下来是因为他出了布。我丝毫不怀疑他的真心。是想把生的机会留给兄弟。可他最终没有实现自己的诉求,所以说他输了。除非他想让对方活的想法不是真实的。
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用“输赢”来定义成败,我觉得欠妥,事实上成败输赢,往往没有明显的分水岭。智慧往往在两个极端之间。就像前边讲的那个人,他赢了,赢得了活。赢得了赞。可他输掉了自己的心意(把生留给对方),一个连生死都看得轻的人,他心里想的一定不是输赢。我们应该在输赢之间去寻求智慧的闪光点--周国平在他的文章里有详贴的论述,照抄如下:
“它(这里指赢)是侥幸落到我们手上的一件暂时的礼物,我们迟早要把它交还。我们宁愿怀着从容闲适的心情玩味它,而不要让过分急切的追求和得失之患占有了我们,使我们不再有玩味的心情。在人生中还有比成功和幸福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凌驾于一切成败福祸之上的豁达胸怀。在终极的意义上,人世间的成功和失败,幸福和灾难,都只是过眼烟云,彼此并无实质的区别”
有位小女孩,正是恋爱年纪,有一次他微信给我,说她失恋了。她为对方付出了很多(我分析,这可能是她自己的想法),可对方还是离开了她,跟别的女孩结婚了。她说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一定要搞明白,让对方知道。他问“过来人”的我:这样可以吗?
庸凡的我实在不敢给她断章建议,我只能告诉她,学会放手。在这场博弈中,表面看她已经输了,继续探究真相,甚至跟对方讨个说法,只能加剧输的范围。真诚的向对方道别,并祝他幸福是最智慧的做法。输了恋爱,却赢得了别人的加分。也许这场恋爱对她来说,只是生命海洋中,两粒沙的碰撞。继续寻觅,说不定有一天,投进蚌的怀抱,就能变成珍珠呢。。。。
“赢”固然令人欣喜。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善待.爱抚“输”。才是一份恬适的超然。说不定早上一睁眼。希望就随太阳跃出了人生的地平线。
论广告散文
提起“广告”一词,不得不想到一点――有了商品就有广告。我国古代酒楼前迎风招展的幌子就是广告。今天,无论在家里打开电视机,收音机,或是在公交车,火车,墙上,都会接触到广告。
有细心人统计,大约有60%的人买东西,是受广告的影响。广告就是一种推销商品的行为,然而,总看目前广告,有些内容和形式是不让人们满意的。
目前,广告的缺点有三者缺点: 其一是“美丽动人”,即“美女攻势”。现在广告的新潮流有三种特点:美女,泳装和歌曲,可以看出当今广告中的“美女攻势”成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广告模特都穿泳装、紧身衣,这样的形象在化妆品中比较适合,可在饮料,手表等的广告中,那就太不适合了。制作者不顾商品性质,用美女粉墨登场,婀娜多姿,袒胸露背,衣服越来越少,表情越来越风骚。记得一个汽车广告里,从车里走出一个穿泳装的美丽少女,让人啼笑皆非。真不知道那些广告商们是怎么想的,他们是否意识到这是一种精神污染。
其二是“偷梁换柱”。利用汉字谐音字的特点,把一些成语改头换面,给学生们上一节“成语精华”课:要买鸡肉,就要记住“鸡不可失”;要买摩托车,就要记住“骑乐无穷”;想洗个舒服的热水澡,就要记住“随心所欲”;夏天点蚊香,一定要记住“默默无蚊”;还有眼药水的“一明惊人”,帽子的“以帽取人”……学生就认准这些“成语”好好学习,不料作文本写下的尽是错别字,让语文老师叫苦不迭。作为一个中国人,中文是我们的母语,每一个中国人都必须认识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保护祖国文字的纯洁和健康,如果广告如此泛滥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其三是“夸大其词”。某些商品过分将商品的性质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造成人们思想的'误区。比如旺旺雪饼的广告:“吃了旺旺雪饼,人旺气旺身体旺”。人生没有困难,过得有什么意义?不可能吃了雪饼就会一帆风顺。还有一种广告说:“喝了口服液,考试准得100分”,这是什么话?如果真是如此,有学校和老师何用处?这简直是对中国人的愚昧无知啊!
更有一些人,在商品包装方面加上一些西洋商标,真的好悲哀!盲目崇拜使某些青年要穿阿迪达斯牌衣服,穿上迈克牌鞋,难道中国人非披上“洋装”才神气,而且这些青年是神州大地生长的希望,岂不可悲? 广告应当是一种艺术,好的广告能留下深刻印象,如果广告和中华民族风格完美结合。鲁迅说过:“越过民族的才越是世界的”民族与时代的结合才能是广告兴盛的重要元素。广告并不是凭一些妙龄少女,改头换面,或夸大其词就能成为艺术,它更应该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污染源。
广告反应着一个时代的各种色彩,我愿明天的广告真正步入艺术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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