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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整治爆破作业安全方案的优化应用
文章以广西大化电站船闸下游河道整治工程Ⅲ、Ⅳ爆破作业区为例,介绍复杂环境下爆破作业安全施工的`优化方案,提出了爆破安全防护相关措施,为类似的爆破作业提供借鉴.
作 者:郑青华 赵宏志 ZHENG Qing-hua ZHAO Hong-zhi 作者单位:广西南宁航道管理局,广西,南宁,530031 刊 名:西部交通科技 英文刊名:WESTERN CHINA COMMUNICATION SCIENCE & TECHNOLOGY 年,卷(期): “”(3) 分类号:U615.6 关键词:河道整治 爆破作业 方案优化长汀县城区河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讨论稿)为全面净化城区河道环境,切实改善城市面貌,建设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和谐宜居的现代城市,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城区河道环境整治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以“保洁、治乱、清水”为主题,以建设“山清水秀、业兴民富、安定和谐的海峡西岸名城”为目标,通过加大整治力度,达到城区河道环境全面改观,城市面貌全面改善,促进城区河道环境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从根本上改变我县城区河道长期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提升我县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水平。
二、整治范围汀江河(城区海螺墩桥-新庄段)郑坊河、、莲花河、七里河、七里内河。
三、整治目标力争通过个月的集中治理,使城区河道实现“四无一整治”目标,即:水面无漂浮物、河道无污泥堆积、堤岸无垃圾、河道畅通无障碍,入河排污口得到基本整治,使城区水环境明显好转。
四、整治时间、方式、内容
(一)整治时间从月日起至月日,集中整治个月。
(二)整治方式月化管理。
(三)整治内容
1、整治沿河两岸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行为。
整治河道两岸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向河道内乱倒垃圾(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物,向河道乱排放污水,影响河道行洪、河面清洁和河水水质的行为。
2、整治沿河两岸环境卫生。沿河两岸单位、居民实行“门前三包”“一包”门前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
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治,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五、区域分工
(一)河段责任单位划分原则
1、沿河两岸有单位的河段由单位负责;
2、江边市场河段由市场发展公司负责;2日-月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月日起进入常态。
3、沿河两岸其他河段按属地管理分别由汀州镇、大同镇负责。具体包干河段划分如下。
汀江海螺钉桥到黄屋大桥右岸长汀职业中专,汀江右岸黄屋大桥至郑坊河口由龙宇中学,金沙河右岸旱桥至河口、汀江左岸水东桥到五通桥由市场发展公司,郑坊河、莲花河由开发区管委会,其余河段有单位均由沿岸单位负责,没有单位按属地由大同、汀州负责。
(二)河段责任包干单位职责
1、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包干区域内单位、居民自觉遵守河道环境整治的相关规定,每天必须派出专人加强巡查,劝导、制止向河道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行为;2、要落实报告制度,对随意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行为,劝导无效的,及时向行政综合执法局和环保局环境执法大队报告,由其对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3、要落实长效措施,实行层层包干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包干到户,并制定河道环境监督管理办法。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城区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城区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府办、文明办、水利局、城建局、执法局、环保局、卫生局、经贸局、开发区、监察局、效能办、市场发展公司、汀州镇、大同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各有关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区河道环境整治工作,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责任机制,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包干负责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长效。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河道整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落实好各自的职责。
水利局负责河道整治的规划制定、堤防维修加固、河道清淤整治、绿水工程建设、水政执法等工作;监察局负责对河道整治工作进行行政问责督查,对违纪人员给予处分;建设局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的源头治理;执法局、大同、汀州镇负责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进行源头治理,杜绝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等阻碍行洪物体;环保局负责对沿河的工业及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污废水排放管理,整治规范排污口设置,严禁直接将未达标污水排入河道;工商局负责对整治对象的工商营业执照情况进行审查把关,对涉河违法建设项目不予发放营业执照;市公安局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安全保卫、道路交通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处置执法活动中妨碍公务行为,做好违法事件查处工作;广播、新闻等部门要做好河道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工作。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全面完成河道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进行动员和部署,通过层层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把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县新闻中心要加大新闻报道力度,加强活动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教育市民养成良好文明卫生习惯。
3、专业维护,常态管理。
4、群策群力,多方筹资。
专业队伍首期设备配备小船一艘、竹排2只,救生河打捞设备,工人4人,年运行、工资费用8万元。由汀州镇筹措元,大同镇筹措万元,水利局筹措万元万5、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为推动整治活动的开展,实行工作落实督促检查,“两办”由督查股、县效能办牵头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未按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单位、干部,县委、县政府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河道管理秩序,合理有序开采砂石资源,维护河势稳定,保持河流生态平衡,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三城联创”活动,重点针对河道内存在的无证开采、乱采乱挖、越界开采、超期开采、乱搭乱建、乱排乱倒、超载运砂及存在安全隐患等违规违法行为认真开展综合整治,坚决取缔无证非法采砂,促进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凡在我市区域内的河道、界河、河滩地、河堤管理保护范围及库区,都属于此次整治的范围。重点整治渭河、藉河、牛头河、葫芦河沿线河道及县、区城区河道,天平铁路、天定高速公路、庄天二级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所在河段以及采砂危及防洪安全比较突出、采砂量较大、群众和媒体关注的存在非法采砂行为的河段。渭河沿岸的麦积、武山、甘谷三县区所辖的河段是这次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
三、整治内容
(一)依法取缔无证非法采砂场。针对河道内存在的非法采砂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不符合采砂规划的、无许可证的、手续不全等非法采砂户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限期拆除撤离河道。对非法采砂工具依法查扣、拆解。对毁坏防洪工程设施和交通工程设施、对抗和威胁执法人员、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采砂行为依法严处。
(二)进一步规范有证采砂行为。对已取得采砂权的采砂业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砂场存在的超深、超界、超时限开采、近堤凹岸开采、废渣乱堆乱放等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继续从事违规采挖的,坚决吊销采砂许可证,对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综合整治河道环境。结合“三城联创”活动的深入开展,重点对各县、区城区段河道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河道内的垃圾、淤泥及废弃堆积物由各县区负责,监督砂场业主进行清理回填,对采砂形成的砂坑进行彻底平整,恢复河床原貌,对开采的砂料,在保障行洪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堆放,保证河岸、河道环境整洁美观。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结合本次整治行动,继续加大对群众反映、投诉的水事纠纷、水事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对采砂引起的水事纠纷及时调处,对暴力抗法行为坚决打击,对执法人员、管理人员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的从严查处,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四、实施步骤
全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从20XX年11月25日起至12月2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
全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县区要立即成立河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通知辖区内所有砂场全部停业整顿,并通过召开河道综合整治相关单位的协调会议、辖区内砂场负责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周密安排部署本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对这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迫切性、必要性、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从严整治的高压态势。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现场,对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传,提高砂场业主对依法采砂、规范管理、保障行洪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本次河道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整治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由县区政府负责,县区水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河道及采砂户进行逐段逐户摸底排查,核实采砂户数量、摸清河段及采砂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县区政府负总责,水务部门总牵头,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开展整治活动。对经水行政部门依法许可、有合法手续的采砂场,要规范其采砂行为,督促采砂后河床砂坑的回填,加大河道内垃圾、淤泥的清理,保证行洪安全,对未经水行政部门许可、证照不全的非法采砂场,限期坚决拆除,凡逾期不拆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接受管理或抗拒执法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同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督促相关人员和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立即着手整改,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21日----12月25日)
由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市水务、公安、国土、环保、交通、建设等部门抽调人员,对各县区河道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凡验收合格的有证经营的砂场可以进行开采,整治不彻底、验收不合格的有证砂场,继续停产整治,直至达标为止;凡无证非法开采的砂场,一律无条件拆除,并恢复河床原貌。对这次综合整治活动期间工作行动迟缓、清理整治不彻底、发现问题查处不得力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召开后进推进会,责令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全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王钧副市长任组长,法院、检察院、监察、公安、建设、国土、水务、环保、安监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天水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一名政府领导具体负责本地区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要认真执行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工作不力、安全监管不到位,影响河道安全的责任人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重大事故或人员伤亡的县区,按照《天水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二)密切协调配合。这次综合整治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县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好本辖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协作,搞好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真正把联合执法工作落到实处。水务部门主要负责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对非法采砂的组织者、暴力抗法者及黑恶势力进行依法打击;环保部门负责配合水务部门取缔关闭城市水源地保护区内影响水源地安全的砂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关闭取缔砂场违法占用土地情况进行清理整顿;交通部门要加大道路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运砂车辆超载及损坏道路的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要监督砂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砂场安全运行;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负责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支持违规违法采砂的行为。
(三)加大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对各县区河道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整治工作搞得好的县区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整治工作不力,重点案件查处不彻底的县区及有关责任人要进行曝光,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为了加强全市河道管理工作,从综合整治工作开始,全市河道实行属地管理和县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水务局不再直接负责全市河道采砂拍卖、发证工作。由县区政府组织人员严格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对河道砂石资源进行勘查,对采砂规划进行修编,确定可采区、禁采区、保留区,向社会公示,做到规范管理,依法开采。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河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河道采砂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河道管理工作走向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为进一步做好茨营乡境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曲靖市南盘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决定对茨营乡境内龙潭河、格浪河、水城河进行综合整治,实行段长、点长负责制管理。现结合茨营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境内河道综合整治的重要性
茨营乡境内的龙潭河、格浪河、水城河既承担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保障,也承担着防汛、蓄水、排涝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近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乡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了河道工程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河道综合整治有了一定的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重建轻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致使水资源利用率低,河道淤积严重,污染加剧,功能萎缩,效益衰退,抵御洪旱灾害的能力降低,潜在威胁茨营乡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各村委会、站(所)必须充分认清河道综合整治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从促进全乡一体化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坚持建管并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河道水利工程综合效益。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展示茨营“山青、水秀、菜绿、情浓、人杰地灵”宜人居住的生活环境,为全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依法保护、属地管理原则,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注重生态,强化管理,建立河道长效管护机制。
(一)20XX年7月前全乡河道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率达到100%;
(二)20XX年内实现河道堤坝无耕翻种植、无乱堆乱放、无违法取土,河床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死畜禽等;
(三)全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制定下发《茨营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河道综合整治专题工作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安排部署全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宣传实施“段长、点长制”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段长、点长的工作职责,部署年度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二)实施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同步启动乡、村二级“段长、点长制”管理,各级点长履行所负责河道水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年内实现河道堤坝无耕翻种植、无乱堆乱放、无违法取土,河床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死畜禽等。
(三)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创造性地开展“段长、点长制”管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策略,不断丰富和完善“段长、点长制”管理的内容和方法,不断完善“段长、点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积极扩大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成效,做到全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成立茨营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自正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熊立斌乡党委副书记
顾红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茨营派出所所长
徐绍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尹红兵乡党政办主任
丁木利乡水务所所长
朱光辉茨营国土资源所所长
唐晓武乡村建所副所长
__勇乡财政所所长
杨国相乡公路站站长
赵锐茨营派出所副所长
刘洪昌杨家村委会主任
夏成名蔡家村委会主任
代波飞整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刘新良吴官村委会主任
李宫坤茨营村委会主任
王永飞团结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付友小河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水务所,由丁木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全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日常事宜。
(二)狠抓落实,明确责任主体。河道卫生保洁及管护实行属地村委会负责制。全乡境内的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由乡人民政府负责。乡人民政府把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乡、村、组三级管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任务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乡级各职能部门对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参与乡人民政府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三)明确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曲靖市南盘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内容:一是河道的疏浚整治;二是河道、河坡、河岸的卫生保洁;三是清理河道的违章搭建;四是河道的生态绿化;五是河道的非法排污口封堵。
(四)建立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责任体系。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河道的段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段长,涉及村委会主任担任点长,实行分级挂钩管理。河道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的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乡以及各村委会作为“段长、点长制”管理责任单位的责任,履行各自相关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职责,加强相互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积极主动协调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五)全面落实段长、点长责任。全乡境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实行段长、点长负责制。
段长:负责全乡境内河道综合整治的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落实保洁经费和考核问题,检查督促点长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所做工作向河长负责。
点长:负责所在村范围内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按照河道保洁达到“河道内无阻水障碍物、河面基本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标准,落实河道保洁员,开展河道垃圾处理、对非法排污及破坏河道的行为及时制止、报告等工作,所做工作向段长负责。
(六)落实人员和经费,加强管理维护。乡人民政府根据工程分布和特点,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着眼杜绝污染、提升水质,延长工程使用年限,采取不同的运营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防汛、蓄水、排涝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有效发挥。按照责任地段,采取专人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明确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人员,确立岗位职责,签订目标责任,实现综合整治工作无盲区。落实日常综合整治制度,各类综合整治人员必须上岗到位,切实履行综合整治职责,坚持开展河道的巡逻检查,做好工程维护和水面保洁工作。
(七)明确各部门的责任。“段长、点长制”管理的推进,必须依靠全乡各相关部门及村委会的通力协作。各村委会、站(所)要从大局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协同配合,做到治理措施上部门联动,执法监督上齐抓共管,工作信息上及时沟通,形成强大的河道综合整治合力。
乡党政办:正确把握全乡“段长、点长制”管理工作宣传导向,及时正确传递“段长、点长制”管理的相关信息,组织、协调和指导新闻媒体做好“段长、点长制”管理的新闻报道工作。
乡财政所:负责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综合整治重点项目的推进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负责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
乡水务所:承担检查考核小组的牵头和日常工作,负责对各村委会实行“段长、点长制”管理工作和乡直有关站(所)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做好“段长、点长制”管理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打击违反河道管理办法的行为。
乡村建所:负责加强辖区内河道环境管理及相应的综合治理工作,做好集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无害化处理以及村庄环境整治等工作。根据河道保护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规划服务工作。
乡国土所:负责做好河道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权属调查,协调办理综合整治项目用地,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沿河道无证堆场及收旧收废点取缔工作。
乡公路站:负责河道桥梁的监督和管理。
茨营派出所:配合做好沿河道无证堆场及违章建筑的取缔工作。
各村委会在乡人民政府及直相关站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所管辖区范围内河道的综合整治任务的组织实施、协调配合、督促检查,并负责所辖村河道“段长、点长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八)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各村委会、站(所)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做好涉水工程项目依法审批工作,从源头上加大河道保护力度。要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理顺管理关系,严格依法治理河道,严格执行河道综合整治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着力纠正在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范围内开垦、乱占乱建等与水争地及设置排污口等违法行为。着力查处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对污染企业和其他污染源排放实施专项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效果,促进水资源、水环境的良性循环。对河道重大违法行为实行挂牌督办,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九)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工作合力。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对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治理难度大但推进速度快、措施扎实有力的村委会、站(所),开展重点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对群众不满意,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得力的要进行曝光,形成舆论压力,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二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在落实河道长效保洁管理的督查考核中,注重向河道所在地人民群众了解情况,让人民群众参与河道“段长、点长制”工作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检验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衡量标准。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参与作用。通过多举措、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段长、点长制”管理,在河道疏浚整治和长效保洁管理中投工投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创新河道管护公众参与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村庄等自主管理环境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爱水护水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考核,严格奖惩
(一)考核工作机制。乡人民政府成立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小组,将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各村委会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组组长由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财政所、水务所、村建所、国土所、公路站、派出所等站(所)领导为成员,在乡考核组的统一组织下,以消减水体污染物负荷为重点,提升水质、改善水环境为总体目标,采取审核资料,对全乡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原则上明查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暗查。各河道的考核排名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以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成效,实现长效管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水体净化、河面洁化、河岸绿化”的要求,按照《茨营乡河道“段长、点长制”管理考核标准》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组织领导。建立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施工计划和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并落实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
2.宣传发动。主要考核各河道责任单位实施河道疏浚整治和长效管理宣传发动工作开展情况,动员基层部门、沿河各企事业单位、家庭等参与河道管理的程度。
3.落实投入。主要考核各河道责任单位是否建立了有效的河道卫生保洁工作制度,人员是否落实,经费是否保障。
4.社会效益。主要考核实施“段长、点长制”管理过程中的社会反响情况、人民群众的满意率等。
5.管理成效。主要考核“段长、点长制”管理责任河道的疏浚整治、卫生保洁、生态绿化、违章搭建、排污口的排污等内容是否达到规定标准,长效保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有效加强我县河道管理,确保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艾方毅任组长,县委、副县长金晚球,县委、县委办主任刘昆怀,副县长彭茂华、何同国,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朱甲云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电力局、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公安局、魏家桥镇、牛马司镇、佘田桥镇、水东江镇、灵官殿镇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合执法组、航运治理组、河道治理组、综合开发组。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河道安全防范措施建设,强化河道管理,确保河道畅通。
(二)严格控制河道采沙范围,严厉打击非法采沙,严禁乱采滥挖。
(三)按照“合理布局、控制数量”的要求,科学界定采沙范围,依法从严审批发放采沙许可证。
(四)加强河道采沙监管,整顿采沙秩序,分河段筹备成立沙石公司,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五)在紧邻居民生活区的河道以及采沙留下沙坑的河段设立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
(六)加强汛期安全管理,杜绝汛期发生采沙作业安全生产事故。
(七)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渡、货运船只,并配齐设备设施。
三、工作步骤
本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时间为:20XX年12月2日至20XX年3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2日—20XX年12月12日)
1.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组织召开全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和在县内各新闻媒体发布相关资讯,倡导全社会关注、参与河道综合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沿河的魏家桥、牛马司、佘田桥、水东江、灵官殿五个镇要在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集中安排力量,在20XX年12月12日前将本辖区河道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3日—20XX年12月31日)
1.集中力量,联合执法,重拳出击,依法取缔魏家桥镇张家渡口旁的非法采沙场。
2.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客渡、货运船只。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0日)
1.对河道治理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成果予以验收。
2.成立沙石公司,规范沙石资源开采秩序。
四、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
县政府办主任罗小阳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尹新华、王滇初、赵德安和魏家桥镇镇长叶安平、牛马司镇镇长莫志福、水东江镇镇长王卫兵、灵官殿镇镇长彭友文、佘田桥镇镇长王炜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
1.负责河道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
2.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3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
4.搞好上下级衔接联络工作。
5.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6.督促指导各沿河乡镇开展河道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二)联合执法组
县政府办副主任赵德安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尹新华、县水务局局长尹贵陶、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卫初、交通运输局局长刘军、运管局局长戴志臻、电力局局长彭劲松、公安局副局长杨智成、魏家桥镇镇长叶安平任副组长。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
1.拟定行动具体方案,交领导小组审定。
2.在下发相关通告后做好业主思想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相关设备设施。
3.组织现场执法,确保整治到位。
4.严厉打击阻扰执法等恶劣行为。
(三)航运治理组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刘军任组长,魏家桥镇镇长叶安平、牛马司镇镇长莫志福任副组长。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
1.加强航道安全防范措施建设,强化航道管理,及时清除航道障碍,确保航道畅通。
2.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负责客渡船只和码头的修缮和改造。
3.搞好水上交通和作业船只的检测,淘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所有船只,配齐设备设施。
4.在紧邻居民生活区的河道以及采沙留下的沙坑围内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安全防护装置。
5.负责航道治理工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落实安监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安全章程,办理相关安全监督手续。
7.界定航道航线。
(四)河道治理组
县水务局局长尹贵陶任组长,魏家桥镇镇长叶安平、牛马司镇镇长莫志福、水东江镇镇长王卫兵、灵官殿镇镇长彭友文、佘田桥镇镇长王炜任副组长。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
1.按照开发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指导各乡镇做好河道管理综合利用规划;
2.加强汛期安全管理,洪水期禁止河道一切生产作业。
3.划定好禁采区,规定禁采期。
4.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组织河道治理的护坡护岸、堤防维护等工程措施的实施。
5.起草有关文件。
6.加强对河道采沙及沙石公司的监管,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督促其及时处理尾沙堆。
7.负责河道治理工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五)综合开发组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卫初任组长,魏家桥镇镇长叶安平、牛马司镇镇长莫志福、水东江镇镇长王卫兵、灵官殿镇镇长彭友文、佘田桥镇镇长王炜任副组长。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
1.指导沿河各乡镇搞好河道沙石资源储量的调查,编制沙石资源合理开采布局和规划。
2.根据沙石资源储量调查结果,合理划分采沙区域,科学评估区域价格,规定开采期限。
3.报请省、市有关部门批准,制定资源有偿有序出让办法。
4.协助乡镇组织沙石开采权公开竞拍,实现资源有偿出让。
5.制定资源有偿出让收益分配方案,制定税费征收办法。
6.督促指导乡镇组建沙石公司,核定采沙船只、河沙码头,规范沙石的生产和销售,维护沙石市场秩序。
7.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集体会审后,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整治到位。各沿河乡镇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河道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不得推诿,不得徇私枉法。
(二)服从安排,确保人员到位。所有抽调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服从领导小组的调配和指挥。
(三)加强协调,确保全面推进。各沿河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注重信息反馈,形成工作合力。公安部门要严格执法,对阻扰执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保驾护航。
黑臭河道的治理方法:
城市河流作为城市的命脉,不仅有水体循环、水土保持、贮水调洪、水质涵养等功能,而且还能调节温湿度、改善城市小气候,健康的城市水体环境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城市“因水而生、因水而兴”,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我国许多城市河流水质污染和生态退化问题十分突出,甚至出现了季节性和常年性水体黑臭现象。因此,解决城市河流的污染、恢复河流的生态和社会功能问题仍然是许多城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关键任务之一。以下为黑臭水体治理方法:
1.物理方法:
①引水换水 用“以清释污”方法对污染水体进行稀释,可以使水体黑臭关键性水质指标总磷和有机物污染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浓度等有所下降。但对于蓄水量较大的水域,补水量太小起不到净化效果,而提高补水量又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浪费,费用高昂。所以“引水释污”只是起到一个“治标不治本”暂缓效果,对于富营养化严重的湖泊,采用“引水释污”不是一个长久之计。
②底泥疏浚 “清淤挖泥”可减少积存湖内的大量有机碳、氮、磷等营养物质,增大湖的蓄水量,是减少内源性污染、减轻水体黑臭的有效途径和措施。但是大规模清淤,可能会破坏湖泊原有的生物种群结构和生境,削弱其自净功能,对生态修复带来负面影响。
2.曝气复氧法:
曝气复氧对消除水体黑臭的良好效果已被国内一些实验室试验及河流曝气中试所证实。其原理是进入水体的溶解氧与黑臭物质(H2S,FeS等还原物质)之间发生了氧化还原反应。对于长期处于缺氧状态的黑臭河流,要使水生态系统恢复到正常状态一般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水体曝气复氧有助于加快这一过程。由于河道曝气复氧具有效果好、投资与运行费用相对较低的特点,已成为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法国及中等发达国家与地区如韩国、香港等在中小型污染河流污染治理经常采用的方法。对于污染情况严重,污染长期排入的水体需配合生物方法及生态措施,因此,可做为辅助生物—生态修复的方法之一。
3.化学方法:
化学絮凝处理技术是一种通过投加化学药剂去除水层污染物以达到改善水质的污水处理技术。近年来,化学絮凝处理技术在强化城市污水一级处理的效果方面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研究与应用,而随着水体污染形势的日趋严峻,对严重污染的水体如黑臭水体的治理,化学絮凝处理技术的快速和也显示其一定的优越性。但是由于化学絮凝处理的效果容易受水体环境变化的影响,且必须顾及化学药物对水生生物的毒性及生态系统的二次污染,这种技术的应用有很大的局限性。
4.生物方法:
Bacto-Zyme 1011系列生物复合酶 是一系列天然有机的、含多种酶类的复合产品,并结合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和其他天然成分的蛋白质及无机营养物合成的一种复合酶类净化剂。
大自然的产物河流为地球上非常珍贵的自然资源之一,据统计全球约10%的面积属于河流,在水资源总量中河流占比为0.1‰。虽然其占比微乎其微,然而在为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中提供了必不可缺的物资条件。
河流与人类社会发展间具有密切的关系,河流不仅可为人类生存发展、农田灌溉以及养殖业等提供水资源,而且还具有一定的观赏性功能从而满足人们对宜居生活的要求。然而,随着工业原材料和大机器时代的出现,世界范围内的河流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污染。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与城镇化的推进,河流中被排入生活污水、垃圾随意堆放等污染问题日趋严重,河流水质不断下降[1]。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统计资料,目前人类社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已受到河流污染的严重影响,并已成为人类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水资源分布不均衡、水质持续恶化以及河道生态破坏严重等问题在我国河流中也同样存在。中科院统计资料表明,全国约436条大中型河流均受到一定的污染,其中受污染河流占统计数量的82%以上,全国5个主要大尺度流域的受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据报道,部分地区的河流水质已无法满足饮用水要求。由此表明,解决我国河流水污染问题已经处于刻不容缓的地步。
近年来,为保护河流水体环境和生态自然条件,我国建设实施了一系列的河道整治项目并提出了水污染防治措施[2]。在河道治理措施及方案优选方面许多专家开展了相应的研究,为河道整治和生态保护提供了理论支持。因此,探讨分析河道生态治理模式及其建立原则,不仅可为治理效益评价和整治方案的优化决策提供理论参考,而且有助于实现人水和谐相处及河水资源的科学有效利用。
生态河道概述
西方国家于20世纪60年代逐渐开始重视本国河流的水污染问题,并从多方面整治河道。随着生态环境学的提出和应用,许多地区逐渐以生态学基本原理作为河流生态治理的依据,在该背景下下“近自然河道”的理念被提出应应用于河道整治。基于生态学理论许多学者提出了河道生态治理的概念,目前在学术界能够得到普遍认可的生态河道治理概念为:在确保河流安全的情况下,为实现人类社会与河流生态的协调发展以及保证河道的生态系统平衡,有必要建立一个持续稳定、健康开放的生态系统[3]。
生态河道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具有微生物、动物、植物等较为丰富的物种,通过多种复杂的生物链作用系统内的各类物种能够实现物质的交换与能量传递,从而确保了系统的动态平衡与稳定。河流的外界环境与内部体系之间存在较为密切的作用关系,外界的降雪、降雨等作用可补给河流水资源,从而确保了水源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另外,人类社会活动作为外界条件开发利用水资源。所以,外界条件与河流水系间具有相互作用、密不可分的作用关系,在长期作用下处于动态平衡。
2生态河道治理模式探讨
2.1生态河道治理存在主要问题
我国河流分布较为广泛且南北地区气候环境存在较大差异,加之不同流域的水环境受污染程度不尽相同,从而使得河道治理模式多种多样,对于具体的河流应因地制宜的选择适宜的治理模式[4]。结合我国河道治理实际情况和相关文献资料,提出河道生态治理存在的不足。
1)河道淤泥堆积、防洪能力差。
通过现场实地调研发现,辽河流域许多河流的两侧河堤规模较小、形式单薄,甚至未采取相应的护岸措施,大部分河道均为达到河流防洪标准和设计要求。许多具有航运能力的河道,河岸、河堤长期的在风浪侵蚀和行船影响的作用下均受到一定的破坏,部分河段存在大面积坍塌现象。另外,许多河道两岸水土流失严重、岸坡植被较少,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在降水径流作用下地表土壤被冲刷进入河流,不仅抬升了河床的整体水位,而且在河低淤积甚至可造成河道的堵塞。野蛮式的开发建设为城市河道较为常见利用模式,由此进一步侵占了河道宽度,加之生活垃圾及城市污水的随意排放使得河流水污染问题更加突出。上述各因素不仅严重影响着河道的泄洪能力,而且给河道生态治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2)水污染问题突出。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许多固体垃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化工原料等污染物在处理不达标或未处理的情况下被排入河流,这不仅打破了河道的生态系统平衡,而且使得河流水质不断下降[5]。
3)护岸形式结构单一。
为确保城市河道防洪安全,通常会对城市河段两岸作加固处理,从而实施相应的护岸措施。然而实地调研发现,许多河流的护岸形式往往采用较为单一的现浇混凝土、干砌或浆砌石结构。这些护岸形式以保护河道防洪安全为主要目标,但是阻断了河流系统与外界环境的交流,对水系统中的植物、动物等生产条件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4)人为的改变河道形态。
防洪功能仍然为现阶段河道治理最主要的目标,因此在治理过程中为保证河岸安全采用大量的块石堆砌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另外,尽可能的以直线型河流走势替代原先的弯曲河道,对河道原有的平衡与功能产生了严重的破坏作用[6]。
2.2生态河道治理原则
从生态学的角度分析河道治理,不仅要满足传统的泄洪安全要求,而且要考虑河道的娱乐、生态景观等功能作用。在河道治理过程中应尊重河流的自然属性,始终遵循生态平衡的原则保护水系统的物种多样性,提高河流的生态修复与自我调节能力。
1)尊重自然、敬畏自然。
在生态河道治理过程中树立尊重自然、敬畏自然的理念并将认为是最基本的原则,尽可能的维持河流的原有自然形态和原始属性。另外,从生态学的角度充分发挥河流的自我净化、自我清洁的功能作用。对于部分临河建筑物可按照水利工程防洪要求的水位、宽面宽度进行拆除,划定河道蓝线与扩宽河道,确定保护范围与管理区间,应尽可能的避免使用水泥或浆砌石等硬化措施作为河岸护坡形式,所选择的护坡材料应有利于提升湿地和植被率、提高河道的垂向连通性、有助于坡面植被的生长与修复,河道治理的选择应考虑河道的亲水性和多样化原则[7]。
2)可持续发展理念。
在现代化生态河道治理中可持续发展属于河流治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河道整治必须考虑的重点内容。因此,为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人类发展与河流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改善河流的整体生态环境,河流生态治理必须要有能够保证河道正常流通的水容量与水源[7]。
3)植物合理配置措施。
实践表明,将足够的树木种植在河道附近不仅能够提高河流的调节能力,而且可有效改善河道的水体环境。树木在调节区域小气候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树木的枯枝落叶可增大降雨径流时间和土壤入渗量,在保持水土和拦蓄径流方面具有显著作用。另外,河岸植物还可与水系统中的动物、植物产生交换,有利于增大水体的物种多样性和河流的净化能力。
4)协调统一性。
在生态河道治理中还要考虑艺术设计、生态学及美学等多学科理论,从而使得治理后的生态系统与河流生态协调统一,并为附近居民提供宜居的自然环境[8]。
2.3生态河道治理模式
“重建设、轻治理”的传统治河理念已无法满足现代化河道治理的要求,因此应明确生态河道的治理目标、详细内容并改变传统的理念方法,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治理模式和治河体系,可从三个方面建立河道治理模式。
1)河道治理机构。
我国河流分布范围广泛且大小河流众多,因此治理过程繁琐且难度高,需要城建部、环境部、水利部等多个部门的协调工作。这就要求在治理过程中各部门应具有明确的分工与责任目标,在河道治理中充分融入生态治理、环保理念[9]。
2)河道治理制度。
科学、规范的制度是保障河道生态治理的重要基础,规范化、系统化的治理制度是保证各项治理措施步入正规的重要依据,在河道治理中真正落实各项措施。
3)治理措施。
不同区域的河流其治理模式存在一定差异,总体而言就是以轨迹化、数量化、流程化标准实施治理措施。轨迹化是指为便于查询追踪应建立河道治理台账,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数量化是指为使得治理效益更加应量化河流治理标准;流程化是指需要建立标准的河道治理流程,从而避免工作疏忽和人为随意性干扰[10]。另外,为确保各项生态治理措施落实的到位并发挥其功能效应,河道治理部门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对治理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并实施奖励惩罚制度[11]。
河道安全的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河的安全管理,按照水体功能要求,根据水上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现制定治理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障安全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宣传发动、部门协作、整体联动等途径,在河河全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消除安全隐患,防治生活垃圾流入河,并通过完善制度,建立起河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河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管理活动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胡建锋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和管理办法,确保河道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总体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并通力合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调查河道道水体安全的基本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冈沟河航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安全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集中管理环境;
(二)集中管理阶段
加大了对沿河周边地区重点污染源的管理力度。对周边污染源进行逐一排查,特别对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经营危险化学物品的企业以及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了重点督察,要求及时清除生产、运输、储存、处理、处置等环节中的环境安全隐患,确保河流环境安全。组织领导对河道卫生安全进行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河文明安全河道创建活动,力争在年底前建成文明安全河道。
2、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水上安全管理的措施,建立水上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全镇经济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要依法行政。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处理)决定。要以教育和疏导为主,依法打击为辅,确保集中治理达到预期目标。
二要优化服务。对申办行政许可项目,要优化服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政务公开、公平执法,防止出现“三乱”现象。
三要做好保障。为保证河河道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要保证人员到位,同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人工湿地在河道综合整治中的应用
自然湿地的恢复和人工湿地的建造是目前入湖河口污染控制的重要工程措施,是一种经济、有效、可行且具有良好生态功能的方法.目前人工湿地的应用还是比较广泛的,尤其是对于水质不是很差,又有景观建设需求的地区.可以通过人工湿地的建设,在提高水质指标的同时,改善水体景观.本文主要就人工湿地在改善盘龙江水质,提升盘龙江沿江休闲走廊的.环境质量,雏护春城的良好形象所起的作用做个介绍.希望对类似工程能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作 者:胡艳飞 秦玮 Hu Yanfei Qin Wei 作者单位:胡艳飞,Hu Yanfei(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江苏,南京,210007)秦玮,Qin Wei(海南省三亚市榆林保障基地后勤部基建营房处,海南,三亚,572021)
刊 名:环境科学与管理 英文刊名: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MANAGEMENT 年,卷(期):2009 34(6) 分类号:X22 关键词:人工湿地 盘龙江 河道景观★ 河道治理方案
★ 优化方案
★ 整治方案
★ 河道治理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