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货方案及保证措施(共含16篇),欢迎大家收藏分享。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wasabi”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为保证为贵项目工程及时供货,特拟定以下保障措施:
一、组建产品供应项目部
针对本工程,单位抽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组建产品供应项目部。负责本工程的产品供应。
项目部机构成员配置表:
二、供应计划:
根据施工进度和招标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材料质量控制计划和供应管理办法,并做到表格化。
三、供货流程:
1、货物采购
按照合同约定,项目经理组织采购。
2、到货检验
到货后,甲方和监理及丙方参加该产品在供货商所在地或交货地进行的产品到货检查。检查前我方将提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及丙方派员参加。
3、开箱检验
在仓库或工地现场进行的开箱检验由甲方、监理、丙方我公司等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对产品的内外包装产品外观进行检查,若发现产品短缺和外观破损,我公司将及时处理。
4、安装验收
安装验收是我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对产品安装工程根据有关的产品安装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安装验收后双方签署安装验收证书。
5、完工测试
系统完工测试主要是对已安装产品进行单体测试。
6、大联调
本系统产品联调是指:在与其它系统不相连的情况下,测试所有产品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能否很好地工作,能否完成系统每一个功能要求,是否符合贵方的要求。
系统功能测试完毕后,签署调试验收证书。
7、试运行
系统运行测试完成,到系统现场完工测试结束,试运行验收通过后,系统将移交甲单位有关部门。
8、质保期
系统验收合格后开始进入质保期,正式投入使用,期间将进行抽查各种测试项目,检查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产品质保期按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介绍进行质保。
四、供货质量标准:
我方将严格按以下标准提供产品
1、产品质量标准按产品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产品的规格尺寸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要求执行。
3、送货时需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告(报告必须出自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原件一式叁份。每批货物进场,我方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甲方、丙方、监理方等签收后留存。
五、供货数量发生变化处理方法
1、如因工程需要,供货量变化超出暂定供货量的±10%时,甲方以书面通知我方,此项通知甲方应充分考虑我方的合理备料和加工周期,具体增减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因甲方要求的产品加工方式及原材料品种变更而引起变更产品(即合同中未约定的产品)供货期由我方、甲、丙方另行协商确定,且供货不得影响工程的相应进度。
六、技术支持
工程开工后我方派技术人员常驻现场,做好现场的进度供货服务工作及配合甲方办理产品供货手续及验收事宜;并对不合格产品及需二次加工的产品进行再加工;为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产品使用上的技术支持。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为了确保供需双方的责任及义务,基于甲乙双方业务往来和供应等情况,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能力,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此协议,
第一条 采购订单执行
甲方所下<<采购订单>>,将包括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8小时内签字或盖章确认回传,乙方需保质保量完成交货,若不能按期交货,乙方需提前与甲方沟通,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交货时间,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包装及运输方式,甲乙双方可进协商而定。
第二条 品质保证
1.乙方发货后及时知会甲方注意收货,双方按照已经确定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验收不合格报告,乙方在接到通知一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如何处理,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回货物,如甲方生产过程中检测出不合格品,经品质及技术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退回到乙方,退货款将直接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2.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从而导致甲方停产或被第三方索赔,经双方或技术部门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三条 货款结算
1.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产品报价要与市场价位合理,如甲方发现价格严重不符,甲方将有权取消所下订单。
2. 乙方需每月提供一份对账单给甲方财务,用于核对送货数量,甲方财务核对后签字盖章回传。
3. 付款方式: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入仓,下月30日前支付相应货款;如需开发票的供应商,结款前必须随货提供与货物等值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上的物品内容与提供的货物名称相同。
第四条:生效条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24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采购方)公章 乙方(供货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具备打印设备及耗材、电脑设备及耗材,以及其他办公用品的供货能力,且能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按照乙方的需求,及时给乙方供货或者提供相关的服务帮助,乙方支付相应的货款或者服务费作为甲方的报酬。
第二条: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商业电报、传真、电邮等)向甲方提出订货要求。双方用以通讯之传真号码和电邮地址需要经双方事先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通知后,将约定产品的价格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就约定产品的买卖,应在本协议书的一般条款基础上,签订具体的买卖合同(销售供货单据),买卖合同上应标注有产品价格、交付时间和地点及运费承担等。签订的买卖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所供货物之后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偿还应付但未付货款能力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财产被法院查封或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就未到期的货款支付提供甲方认为满意的担保。若乙方未能提供前述有效担保,所有未付货款视为到期应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货款。
第六条:对交付约定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在实际收到约定产品之日后两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对交付约定产品的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于实际收到约定产品之日后十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若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即视为甲方交付约定产品符合本协议书和买卖合同约定。
第七条:若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约定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后予以退换有质量问题部分的产品,并承担相应的换货运输费用。甲方对约定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应以给乙方更换同等数量和型号的约定产品和承担相应换货运输费用,或者退回存在质量问题的约定产品相应的货款为限,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从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双方可根据情况,协商延长本协议书的有效期期限。
第九条:本协议书期满或终止时,即产生如下法律效力:
(1)所有乙方欠甲方的款项视为到期,乙方必须立即偿还该等款项;
(2)本协议书的期满或终止并不妨碍甲方追究乙方违反本协议书项下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条:其他事宜: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均受本协议书条款的约束,即使该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是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届满之后。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署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补充或修订。
(4)与本协议书相关的争议或双方依本协议签约的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若双方不能以友好方式解决,双方同意接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辖。
甲方(加盖公章):
代表(签字):
乙方(加盖公章):
代表(签字):
_____年__月__日
本公司是诚实守信企业,在与贵公司的商务活动中,绝不弄虚作假,并做出慎重承诺,对贵公司20xx年 月 日_ ___招标项目所提供的产品,保证做到:
一、严格按照投标承诺条款与贵公司签订合同,并按照签订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二、保证所供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确保所供产品使用安全可靠。
若提供任何假冒伪劣产品,贵公司将有权对我公司所供产品以及未承付资金按照合同相应条款或贵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置,对因所供产品质量问题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承诺单位签章:
承诺时间:
一、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详见《货物信息建档单》。内容包括货物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及单价等。
2、《货物信息建档单》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按合同标的提交货物的生产、代理、批发、进口许可、质量检验等文件。货物涉及有专利、注册商标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二、货物质量
1、货物质量标准:
2、货物中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3、货物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在甲方货款中抵扣。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乙方对食品、化妆品等货物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货物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由乙方送国家专门检测机构复检。复检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担。
5、由政府专门机构检验的货物质量不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6、因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货物,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和赔偿费用由甲方承担。
上述由甲方承担的检验费用,乙方须提供政府专门机构有效收费凭证。
三、包装、条码
1、包装方式:
2、货物包装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3、货物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或乙方提供的内部条形码。
4、乙方提供内部条形码,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本合同服务条款内明示。
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________运输费用由________承担。
2、验收:乙方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货物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加盖验收章的收货凭证;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并在____验收完毕。
五、价格、规格调整
在合同期内,调整货物价格、规格等,要求调整的一方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经对方确认之日起生效。
六、退、换货
1、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货物损耗,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同意滞销货物的退货率为____%。乙方承诺不退货的,甲方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奖励。
3、乙方退货应当向甲方发出退货书面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_天内对所退货物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天内负责收回所清退货物。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_天内负责收回所清退货物的,乙方有权以合理方式处置该货物,并将处理情况通知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于存在保保质期、有效期的货物,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款额1/6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另有约定的除外。
5、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拒绝退货: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的。
(2)乙方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的。
七、乙方提供的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商务服务,乙方提供商务服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须按照乙方有关标准以及统一形象方面的要求进行卖场标准化设计与制作。
3、合同生效后,甲方需要乙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及有关费用,另行约定。
4、乙方不得无条件收取甲方销售反利。
5、甲方可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以下 销售额、进货额为前提,给予乙方相应的销售奖励:
八、货物促销
1、甲方可选参加乙方组织的 元旦、春节、五一节、
中秋节、国庆节、店庆日和______等促销活动。
对上述促销活动,甲乙双方协议约定促销目的、方式、时间、特定的销售位置、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法等具体事宜。
2、乙方同意甲方派驻促销员。促销员属于甲方雇员,主要从事与甲方所供货物有关的销售服务工作,由甲方负责其薪资、培训等费用。促销员在商场的行为规范服务从乙方的统一管理。甲方保证每月按时支付该促销员的薪资,如不能按时支付,由乙方代为支付,乙方代付后,在甲方的货款抵扣。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促销员从事与其工作无关的劳务。
九、结算
1、乙方定期向甲方提供结算单,甲方对结算单进行核对,如有异议,于2日内向乙方提出对账申请,乙方应于3日内与甲方对账完毕。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开户银行、账户等付款信息付款。
3、付款方式: 支票、网上支付、电汇、汇票、其它。
4、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反商业贿赂约定
甲乙双方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对实施商业贿赂的行为,双方均有义务依法举报。
十一、合同的解除
1、在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达成一致,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因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已经支付的但尚未发生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由乙方返还甲方。
2、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结算完毕后,乙方可留存该结算货款数额_____%或______元作为货物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______天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在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后退还甲方;若保证金不够抵扣,甲方应根据乙方有效单据支付。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应将未售完的货物_____天内负责收回,逾期不收回,乙方有权以合理方式处置该货物,并将处理情况通知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所提供的货物侵犯第三人的民事权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货物如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第三方要求赔偿或发生诉讼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交货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恶意超出正常标准与频率大量订货的除外。节假日、畅销货物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另行约定。
4、乙方逾期验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收货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收货的,按本次订单货物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甲方应当确保提供的各种证件和票据符合国家规定。如因甲方提供假的证件、假票据等,被执法部门处罚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6、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专门定制的特殊包装或特供货物,乙方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7、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对账、结算的,每拖延一天按应支付货款的______%计付违约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8、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应对方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
十三、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它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应明确授权代理人及代理人的权限。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货款或者费用的,应向对方开具发票和合法凭证。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一、当事人
甲 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电子信箱 :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电子信箱 :
电 话:
传 真:
上列甲、乙双方之办公地址及通讯号码即为协议双方法定通讯联络地址,双方发生之一切有关业务联系,均以发到上列指定处的相关文件与信息为准。
二、资信证明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特殊货物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有关法律文件,同时还应提供自己的企业概况、货物目录和报价单。
三、货物资料
1、广告
甲方将利用报纸、样本、画报等广告媒体宣传乙方的货物,如乙方有制作广告的要求应向甲方广告部门提交所供货物的艺术构思、规格说明以及司徽等材料,以便甲方审核及广告制作,任何广告制作需经双方认可。
2、宣传品
乙方如备有发放给消费者的印刷品,需在供货同时提供给甲方,以便于及时散发。如宣传品有不实之词或货物名称不规范及有与法律相冲突的内容,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货物说明及书面警告标签
按相关法律规定,乙方货物应备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明书及明确的警告标签等提示。
4、货物质量证书及检验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时应提供相应的货物质量检验标准,其顺序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在实际供货时根据约定出具有效的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所有货物应提供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生产日期、适用标准代码、检验人)或质量检验证明,该货物的行业许可证等。若无明确的质检标准,双方应对货物封样或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样品为准,作为验收依据。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样甚至全部检验。
5、货物知识培训
为了有效地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货物销售,乙方应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货物知识的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
(1) 货物的特点、性能及其应用的相关知识;
(2) 货物的使用、安装、维护、修整的知识;
(3) 货物的质量保证及保修、包换的内容。
6、货物商标与知识产权
乙方应提供已享有的商标权、品牌、专利权或原产地证、报关单等证明文件。乙方的任何伪冒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7、货物包装
除裸装货物外,乙方货物内包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
货物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并标明堆放高度及其它注意标志。此外还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
包装物一般不回收,如有回收包装物的特别要求,需另外签订“包装物回收协议”,作为本供货合作协议附件。
8、环保要求
对国家有环保要求的货物,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等。
四、供货
1、展示样品
为促进商场的货物销售,甲方愿在每家新开超市中提供货架、柜台为乙方展示样品,乙方也愿为甲方的每家新开超市中免费提供样品供商场展示。
乙方可在供货数量外另行提供展示样品,但需另订取样合同,也可让甲方在供货货物中取样展示,甲方需在取样时列出样品清单并经乙方确认。
2、货物条码(upc)
乙方应在供给甲方的货物上粘贴货物条码标签,否则应积极申请成为中国货物条码系统成员。
3、订货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交易双方已在订单上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一般为合同专用章),或订单中的内容已经实际实施,则表明乙方认可并接受此项交易。
4、价格
甲方将与乙方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货物价格并支持甲方的经营理念及平价宣言政策,乙方承诺给甲方供货价格低于给其他经销商的供货价格。随着甲方连锁超市的成倍发展,乙方货物在商场中的销售也将成倍增长。为确保成倍增长的市场占有率,乙方同意将供货价随销售额增加而相应下浮(下浮幅度则另行商洽);甲方可对乙方供货价的下浮部分将全部转让给消费者受惠,供货价下浮后,该货物在商场的零售价也将作相应下浮,如果乙方违反价格承诺引起消费者对货物价格投诉,乙方应当解决并进行赔偿。
5、货物价格变动及调整
如乙方提高货物价格,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决策。如果提价被接受,乙方将接到一份注明生效日期的甲方书面确认书,但甲方库存待销货物则按原价格执行。否则,对于货物实际价格超过订单价格的部分货款,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同意如果货物在装运前的价格低于订单规定的价格,则订单中的价格也将随之下降至此时的价格。
6、最低供货价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供货价格相对国内其他供货商是最低价格,同时保证甲方的毛利率在 以上。
7、降价
1) 双方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甲方发现乙方产品的供货价格高于乙方给其他销售商价格,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要下调价格时,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2) 在双方确认进行供货价格降低时,在甲方门店中未形成销售的库存货物价值一并降低至降价以后的价格。
8、停产或中止供货
乙方因故需停产关闭或中止供货,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应的调整。
9:货物促销
(1) 广告:乙方应对自己的货物提供广告支持,应在合同签订时拟定促销计划,具体方式在双方签署的确认书中明确
(2) 配合甲方整体促销政策,在3.15 5.1 10.1 甲方司庆及甲方各门店店庆期间 乙方须应甲方要求对其部分或全部货物折价,或采取其他方式,让利于消费者。
(3) 甲方在具体促销时,将促销方案及需要乙方的支持与合作的事项一并用传真方式发送给乙方,如果乙方未按传真所示的回执时间内回函反馈意见,视为乙方全部同意甲方的促销方案和要求。
10: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货物的产地、价格、规范名称等相关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购人员,以便甲方及时将甲方系统中相应信息进行更正,否则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客诉以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交货
1、乙方保证按订单所确定的到货日期将货物运达订单指定的地点,提前或延后不得超过两天。如需分批交运时,应在运输单据上注明。如果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立即书面(含传真)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早于或迟于上述规定的期间交货。对于无故不按时交货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和取消订单。
2、乙方迟延交货,造成甲方迟延交货给消费者,引起消费者投诉赔偿损失的,由乙方负担,但最高赔偿额度不超过消费者订购货物的总价款。
3、货物的运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改变运输方式可能会增加费用的情形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六、收货及验收标准
1、数量准确,包装完好,以甲方二次验收为准。甲方对产品数量、外观缺陷及内在质量提出期限为:1:对产品数量的验收以实际收货为准。2:对产品外观缺陷提出异议期限为打开货物外包装的7日之内。3: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以货物售出后在该产品的保质期内或消费者提出投诉7日之内。
2、对于与订单不符的货物、装箱单与货物不符的货物、外包装破损造成货损的货物、质量未达到标准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为了减少损失,甲方可代为保管,其货损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两个月内尚不能妥善处理,甲方有权将之拍卖或变卖,所得偿付相关费用后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对完好接收的货物签发收货凭证,以便于乙方记帐、结算。
七、开票及结算
1、甲方根据订单中规定的条款于每月的10日、25日支付货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付款时,乙方应根据双方核对的结算金额出具填写正确无误的全国统一正本增值税发票及其它必要的单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担保和保险
1、乙方对其货物的质量及售前售后的服务提供保证,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保证货物的原料、及生产工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3、如乙方对合同标的投保保险的,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九、协议的取消和货物退换
1、由甲方发现的或由货物使用者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都将提示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2、在甲方合理运作中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同意甲方全部或部分取消订单,放弃或拒绝接受货物,全部或部分退货,并由乙方支付甲方向其退回货物时发生的费用:
1)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及订单中的条款;
2) 乙方违反了在本文中第八部分中所做的担保;
3) 货物全部或部分存在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的缺陷;
4) 发运的货物少于或多于订单中规定的数量,或者与样品不符,或者与订单中的规定不符;
5) 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交货日期而发运的货物。
3、滞销货物的处理
甲方同意及时将商场内有关的由乙方所供货物中的滞销品种的信息告诉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收回滞销品种,或按该货同等金额向甲方调换甲方所需的品种。
十、乙方承诺
1、甲方发现乙方有下述行为时,乙方应甲方要求立即中止协议,乙方须按涉及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甲方采购员及利益相关人员吃请和回扣。
2) 乙方接受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职。
3) 乙方赠送或低价出售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股权给甲方人员。
4) 其他方式
2、乙方在甲方的驻店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否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等的规定,接受赔偿及处罚。
3、乙方在甲方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时,必须使用甲方的标准票据、表单,如确需使用乙方单据的,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使用手续。
4、如乙方及乙方驻店人员在甲方经营场所内进行经营活动时,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驻店代表,并向乙方索取涉及销售金额十倍的赔偿金:
1) 私自收取顾客订金、押金或货款,未交还甲方的;
2) 在甲方经营场所内,私自揽客,互留联系方式并进行场外交易;
3) 驻店人员代表未按甲方流程私自与顾客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4) 涂改、骗取、伪造、偷窃甲方相关单据、票印;
5) 在甲方经营场所内, 乙方驻店人员盗窃甲方货物;
6)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向甲方提供货物的价格、服务与其它乙方销售点有差异的。
5、乙方提供的货物凡采取倒扣流水、特殊订单方式进行销售时,乙方相关人员故意转移或诱惑顾客到甲方卖场以外的场所进行购买货物,造成甲方认为“跑单”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销售金额的十倍金额罚款。
6、乙方同意与甲方协商签订《电子商务服务确认书》。
十一、解决消费者投诉
消费者对乙方货物的质量及价格投诉时乙方应负责解决,如果乙方不及时解决或不予解决因此引发诉讼或有新闻媒体参与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违约部分合同标的总金额的1%;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所支付违约金又不能祢补损失时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终止合同的条件
1、供货合作协议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
2、合同一方违约,不能达到预期合同目的。
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提出终止合作解除合同,但需经另一方同意。
十四、终止合同善后事宜处理
终止合同后双方应在一个月内核清帐务,最后一笔货款在双方核清帐务完毕后180天内支付
十五、本协议的附件
1) 乙方营业执照
2) 乙方税务登记证
3) 乙方授权书(经销商证明)
4) 乙方货物的商标注册证
5) 乙方专利证明
6) 乙方货物报价单(指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供货的货物)
7) 乙方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及适用的标准
8) 针对不同货物还应提供相关证件,如电工产品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进网许可证等
9) 进口货物的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原产地(产地)证明,商标、专利证明等
10) 供货合作确认书
11) 封样协议
12) 包装物回收协议
13) 电子商务协议
14) 驻店代表协议
上述附件是供货合作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协议书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十七、其它事项
1、在履行协议时任何一方对协议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除了在订单中注明有其它条款或双方另有协议之外。双方确认本合作协议为双方交易的原则。
2、因为甲方的失误或者未按协议条款执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为乙方的失误,或者乙方未按协议及订单中条款执行,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时可以现金或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中支付,也可从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中扣减。
3、双方同意在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索自己的权利时,违约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4、本协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署,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约束。
5、本协议项下事宜产生的争议,尽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由北京市相应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12月 31日止。
7、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xx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供货厂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为乙方供货一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酒水品种及单价为:甜白 元、拉复元、特选元。
二、合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依据乙方要求将乙方所需酒水按时送达乙方指定地点、乙方派专人收货、并签收送货单、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四、结算方式:从 年 月 日乙方等一次从甲方购货为 元,乙方在一个月内向甲方结算第一次购货总额的90%支付给予甲方,余额10%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每一次供货都先支付甲方上一次的货款。
五、双方责、权、利:
1、甲方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标准,涉及到进口产品需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2、若因乙方储藏不当造成产品变质报损,与甲方无关。
3、甲方需保证按乙方所需时间、数量、品种供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推诿;
4、甲方若调整产品包装、设计、规格、品种、价格等指标,应提前10天与乙方协商。
5、乙方需按时支付货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供货。
6、乙方同意为甲方产品提供场内广告宣传平台,广告宣传媒介或涉及收费标准甲乙双方可协商。
7、因乙方场所营销方式的特殊性,需不定时策划派对活、在活动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一切活动。
8、甲方若需在乙方店内开展活动需提前十天向乙方提出在乙方同意下进行。
六、违约责任:违约方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赔偿守约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其他:
八、物料价格体系
百特打火机2元/个 百特醒酒器80元/个 百特红酒杯32元/个 百特烟灰缸50元/个 百特分杯机14880元/个 百特分杯机3元/个 百特8支装恒温酒柜1200元/个百特24支装恒温酒柜1800元/个。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内容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甲方签章:
电 话: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带给下列产品:
品牌:
系列编号:
备注:
二、乙方向甲方带给下列资料:
1、商品目录及相应的电子图片、产品图册(产品品牌、品名、企业产品编号)及报价单,报价单是合同附件之一。
2、乙方向甲方带给有效证件如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同时还应带给乙方的企业介绍、各种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介绍、折页等宣传资料。
3、产品材质小样或样品等。
三、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确保发出的商品为质量合格产品,产品均应贴合或超过中国国家家具行业标准对产品的检验测试。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按约定期限交付。
2、产品包装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色彩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产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标志。
3、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检验并作相应维修、调换或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全部法律职责。
4、对国家有环保或其它技术要求的产品,须向甲方带给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
四、商品的订购、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保证
1、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相应部门的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的货物查询、理解订单、数据管理、对帐结算等业务。
2、乙方向甲方带给商品目录中的所有商品,若其中某种产品已不生产或无法带给,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随时带给新增产品样品、图片、价格等相关资料。
3、乙方按附件中商品价格进行供货,乙方提高或降低产品价格,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对超过订单价格不予支付。
4、乙方接到甲方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及收到货款之日起标准产品七天内发货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因未按时发货,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者乙方应当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金。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并随货带给相关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有关资料。
6、乙方向甲方带给的产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初验,如当时发现与甲方订单产品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货,由此产生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经验收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或有短缺时,甲方指定人员或甲方客户在验收现场向乙方配送人员提出异议,乙方或乙方配送人员将根据客户需求,给出解决方案,最终让客户满意。
8、甲方或者消费者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透过书面形式及图片资料将具体状况反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质量报告后一周内对问题进行核实及做出退货或换货的处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用心开展产品的市场销售。
2、乙方不得有伤害甲方商誉的言论和行为。
3、乙方协助并支持甲方做好产品销售及企业形象的宣传,带给适于设计人员、销售人员学习的产品知识、安装知识、售后服务的资料,带给合理数量的销售印刷品、技术和安装手册及其它相关资料。
4、乙方应对甲方订单货物涉及的包装、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出现的问题需在2天内了解状况,并在5天内给予解决方案。
六、价格及返利、结算
1、价格:鉴于甲乙双方旨在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带给产品价格为最低出厂价,保证向其它销售商的产品价格不低于此价,若低于此价,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订该款商品累计超出部分_____%的赔偿金。
2、返利:甲乙双方在商定的价格基础上,乙方同意按甲方订货额给予折让返利,折让金额从订货额中直接扣除。返利标准如下:
(1)返利金额:在合同期内按甲方给乙方实际结算货款的总额计算。到达________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___%
(2)返利时间:_____________
(3)返利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3、合作期间内的特价产品或促销产品的价格,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双方对于此类产品的结算另行核算。
4、结算方式:订货付_______%以上订金,订货周期为_______个工作日。所订货物准备齐全、验收合格,余款到帐办理发货。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后3个月为试销期。在试销期内,双方无异议,合同期限将顺延为一年。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两月通知对方。合同终止的叁周内双方完成结算,并结付余款。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蔬菜批发市场快速、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因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等极端气象条件蔬菜供应,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xx〕26号)、《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xx〕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金叶蔬菜批发市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市本级城区发生突发事件及台风、暴雨、冰雪、干旱等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节假日期间,造成或可能造成影响市场蔬菜供应紧缺、价格异常波动的紧急事态,按照政府指示精神,需要蔬菜批发市场组织应急调运和储备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协同配合;
(二)保障供应、维护稳定;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四)加强检测,确保安全。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由市供销社分管领导为组长,市金叶蔬菜果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为副组长,市供销社经济发展处长、金叶蔬菜果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批发市场经理等组成的舟山市供销社保障蔬菜应急供应领导小组。市金叶蔬菜果品有限公司根据本预案精神,建立相应的应急供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落实市政府保障蔬菜应急供应指示;
(二)制定完善保障蔬菜供应的应急措施;
(三)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四)预案启动时,协调交通、公路等部门落实应急运输措施,优先保障蔬菜运输车辆通行;
(五)向市政府汇报应急预案启动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预案实施步骤
(一)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或建议启动本预案:
1、政府指示;
2、气象预报本市已发生或可能发生台风、暴雨、冰雪、干旱等恶劣气象条件,市场供应紧缺或可能出现紧缺情况;
3、蔬菜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其他紧急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实施蔬菜应急调运储备的建议。
建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调运、储备的蔬菜品种、日调运储备的数量、储备时间、应急储备量的检查和管理以及调运和储备期间损耗估算等。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按步骤落实以下工作:
1、市金叶蔬菜果品有限公司根据应急调运储备的蔬菜任务,具体分解到各有关经营户,使其任务明确,责任清楚。
2、批发市场及时与上游蔬菜批发市场取得联系和沟通,确保菜源优质供应,优先发货装载。必要时,金叶公司派员前往宁波、杭州等上游批发市场协助调运菜源,确保批发市场菜源不断档、不缺货、不脱销。
3、金叶市场批发市场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下达的调运和储备任务进行检查,确保足量蔬菜供应。
(2)要求有储备任务经营户切实做好菜源的储备管理,做好前、后期蔬菜出入库的调换替代工作,以减少不必要损耗。
(3)安排市场职工加班加点,延长营业时间,确保安全有序供应。
4、密切关注气候变化,确保绿色通道同行:
(1)及时通知相关经营户尽量避开在恶劣气候时间段内调运。
(2)积极和舟山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联系,要求开道护行。
如遇恶劣气候时间延长,及时向政府提出放宽应急调运和储备时间。
5、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菜”,增加蔬菜农残日抽检批次,确保蔬菜食用安全。
6、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以保证市场蔬菜的平稳供应。
(三)应急结束
市金叶蔬菜果品有限公司要认真汇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为有效应对我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提高对“菜篮子”产品市场调控能力,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因受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影响,出现“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价格异常波动、产品脱销断档、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本预案所指主要“菜篮子”产品,是指猪肉、家禽、水产品、蔬菜四大类。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由市、县“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处理本市或属地范围内的应急保障工作。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发生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异常时,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以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保障市场稳定,人心安定。
3.加强预测,严密监控。加强主要“菜篮子”产品动态分析和市场监测,对可能出现市场异常的先兆,应作出分析和预测,及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4.规范制度,依法行政。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应急保障中的人、财、物关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应急预警
按照突发事件对我市影响的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分为Ⅰ级预警(特别重大市场异常波动)、Ⅱ级预警(重大市场异常波动)、Ⅲ级预警(市场异常波动)。具体表现为:
(一)Ⅰ级预警
四大类主要“菜篮子”产品出现全面短缺、脱销,供求关系紧张,群众性大量集中抢购、囤积,价格大幅度上升,对经济社会和社会安定产生重大影响。
(二)Ⅱ级预警
四大类主要“菜篮子”商品中有两种商品(其中一肉一菜)同时出现短缺、脱销,造成供求关系局部紧张,部分市民批量采购、存储,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两个以上(含两个,下同)农贸市场同时发生非正常罢市歇业,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三)Ⅲ级预警
四大类“菜篮子”商品中有一种商品短缺、紧张,流通渠道受阻,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一个农贸市场发生非正常罢市歇业,群众情绪不稳定。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阳江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联席会议(简称市联席会议,下同)负责。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市长任总召集人,常务副市长任副总召集人,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协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召集人。市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阳江银保监分局、市供销社等部门组成。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
(一)市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全市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实施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保障工作。
2.掌握全市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宏观形势,分析市场动态,观察和判断市场异常及其发展态势,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3.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不同警情,下达调控应急商品的指令和任务。
4.组织现场指挥,对各单位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5.向市政府汇报应急保障情况、工作效果。在处置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求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并帮助解决。
(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市联席会议有关“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保障指令和指示精神,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管,并及时汇报贯彻执行情况。
2.发生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时,收集汇总情况并立即向市联席会议汇报。
3.负责汇总应急保障工作的分析材料,提出以后改进应急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市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并会同相关部门对“菜篮子”产品市场的价格进行动态日常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牵头负责猪肉储备,并适时投放政府储备;牵头负责适时向市政府提出对城乡困难群众进行临时价格补贴的建议方案。
2.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所需的经费。
3.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农产品流通、物流、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菜篮子”应急商品运输组织,确保“菜篮子”应急商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督查和协调落实“菜篮子”应急商品“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5.市农业农村局:科学预判和组织蔬菜生产,合理规划蔬菜种植面积,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负责组织指导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稳定渔业生产;负责推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夯实畜牧业发展基础,合理布局畜禽养殖规模,切实抓好生猪为重点的畜禽业生产,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动物;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农业面源、水、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7.市商务局:负责“菜篮子”产品市场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确定应急供应单位和应急销售点;负责“菜篮子”应急商品货源组织调配;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领域波动情况监测;提出产品政府储备需求;组织进口采购事宜。
8.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交易行为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菜篮子”产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保证市场正常、有效运转,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食用农产品和应急保障食品在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卫生防疫工作。
10.市统计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的生产统计调查,及时将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报市联席会议召集人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11.阳江银保监分局:负责对各银行机构涉农贷款及普惠型涉农贷款建立考核制度,按季度进行数据监测、通报,督促各机构加大对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
12.市供销社:负责配合做好“菜篮子”等应急商品征集、调拨和供应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市场管理及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价格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负责市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测预警机制
(一)市场监测。定期对主要“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主要“菜篮子”产品零售价格等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和综合分析,全面监测“菜篮子”市场动态。
(二)供求预测。定期对全市“菜篮子”产品供需情况进行调研和预测,全面掌握生产、流通、消费情况,对本市供应能力和需要从外地调入的品种数量进行预测,为制定调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据。
(三)预警预报。当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出现先兆时,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应立即向市联席会议报告。市联席会议视警情先兆及发展态势,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向有关单位发布预警预报。
五、应急响应
(一)人员到位。接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报告后,市联席会议进入紧急应对状态,相关工作人员全部到位,随时待命,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先期处置。事发地“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调查确认,采取措施尽力防止事态扩大。
(三)应急启动。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收集汇总相关部门有关情况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及时分析综合情况。根据会商结果,提出启动预案和应急措施建议,并向市联席会议报告。经会商确证为Ⅰ级预警的,立即向市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预案,并在省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保障工作。Ⅱ级预警的由市联席会议启动预案,统一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工作,并将应急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Ⅲ级预警的由事发地县(市、区)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工作,并将应急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指挥协调。应急保障中涉及到行政执法、交通、治安等问题,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属地“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负责人与相关部门沟通,要求协助。
六、应急措施
(一)加强实时监测。实施“菜篮子”商品价格跟踪监测,对预警监测价格实行日报制度。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召集市相关部门会商,预测分析判断“菜篮子”商品市场走势,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及时向市联席会议报告。
(二)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增加市场投放量。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牵头实施“菜篮子”产品定向调运计划、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菜篮子”产品货源。
(四)实行市场临时管制。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对部分产品品种实行市场交易调控,征购社会现有产品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五)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各公路收费站点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应急“菜篮子”产品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车辆参与运输。
(六)实行价格干预。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菜篮子”产品价格干预措施建议,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七)加强舆论引导。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八)维持社会秩序。密切注意社会动态,严厉打击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以及扰乱、阻碍应急保障工作等违法行为。
(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主要“菜篮子”产品价格上涨且严重影响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时,经报市政府批准,按照规定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七、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根据市联席会议指令,确保主要“菜篮子”产品及时到位,数量足额,质量安全。
(二)资金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统筹安排应急资金并按规定拨付,确保应急资金落实到位。
(三)信息保障。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时,必须保障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传递和发布全面畅通,为市联席会议指挥工作提供依据。
(四)运输保障。调运应急保障商品时,除承担任务企业自有运输工具外,运力不足时,全市现有运输车辆应服从市联席会议调度,用于运送应急保障商品。
(五)治安保障。在应急保障中,发现哄抢、破坏、造谣和故意制造事端扰乱、阻碍应急保障工作等违法事件时,公安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依法进行治理和打击。
八、应急结束
事态平息,市场异常情况排除,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市联席会议批准宣布。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报市联席会议和市政府。
九、附则
(一)本预案应根据市场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修订、补充。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发我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的异常波动,提高对菜篮子“产品市场的调控能力,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芜湖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预案》(试行),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菜篮子”产品供应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出现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产品脱销断档、价格异常波动、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菜篮子”产品生产应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按照事权各负其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监控“菜篮子”产品市场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出现“菜篮子”产品供应应急情况时,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应急协调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五、组织机构
成立芜湖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协调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和办公室(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相应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应急协调机构,并及时将联系人(详见附件2)报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
(一)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应急实施工作。
2.根据部门会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动态、市场异常等级及发展态势,全面掌握全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宏观形势,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启动预案后,及时下达“菜篮子”产品应急调控指令和任务。
4.负责决定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5.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二)协调小组工作机构及办公室职责
1.统筹协调“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收集报告“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及价格波动情况,研判“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异常波动程度和趋势,及时报告协调小组。
3.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通报实施情况。
4.按规定向新闻媒体提供“菜篮子”产品应急保障实施有关信息。
5.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
1.负责所辖地“菜篮子”基地建设,科学预判和提前组织农产品生产,合理确定“菜篮子”基地建设数量,及时调整种植、养殖品种结构,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
2.负责摸清辖区内在田蔬果种类、面积、产量,畜禽养殖存栏量,水产在养品种、面积、产量,掌握本地需求、外调能力。
3.负责指导农民因地制宜加强生产管理,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产量、提升品质。负责指导“菜篮子”基地对成熟的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及时采摘、出栏、捕捞,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4.负责保障“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绝不能出现因市场急需而忽视质量安全的管理。
5.负责组织协调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农产品与指定的批发机构对接。
6.负责建立密切联系机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畅通绿色通道,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六、应急启动及响应
(一)应急启动程序
1.当出现“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时,协调小组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应急指令,部署应急措施和工作任务。
2.协调工作组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协调小组下达的指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二)应急响应措施
1.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实施当地“菜篮子”产品保供。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市商务局提供的需求计划牵头实施“菜篮子”产品定向调运计划、定向应急加工、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菜篮子”产品货源。
3.实行货源临时管制。经批准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部分“菜篮子”产品实行调控,组织现有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4.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按照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应急“菜篮子”产品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社会车辆或协调部队车辆参与运输。
5.强化应急生产组织。县(市、区)根据应急“菜篮子”产品供应需求,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生产,增加订单农业种植、养殖面积,调整种植、养殖结构,保障市场“菜篮子”产品供应。
七、响应终止
市场异常情况排除,“菜篮子”产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协调小组批准宣布。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我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提高对蔬菜的市场调控能力,确保蔬菜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设区市20xx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扣)分细则的通知》(桂绩办发〔20xx〕31号)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xx〕3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北海实际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蔬菜因受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影响,出现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价格异常波动、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和县(区)政府按照事权各负其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蔬菜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监控蔬菜市场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出现蔬菜供应应急情况时,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五、组织机构
成立北海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商务、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新闻办、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为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机构。
(一)应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保障实施工作。
2.根据部门会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动态、市场异常等级及发展态势,全面掌握全市蔬菜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形势,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启动预案后,及时下达蔬菜应急调控指令和任务。
4.负责决定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5.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二)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统筹协调“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收集报告市场供销及价格波动情况,研判蔬菜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程度和趋势,及时报告协调小组。
3.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和成员单位报告、通报实施情况。
4.按规定向新闻媒体提供“菜篮子”工程蔬菜应急保障实施有关信息。
5.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蔬菜市场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确定应急供应单位和应急销售点;负责蔬菜货源组织调配;经市政府批准后,负责蔬菜市场交易调控临时管制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蔬菜流通领域波动情况监测。
2.市物价局。负责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每月定期对蔬菜价格变动情况进行会商分析(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召开),会商结果及工作建议及时向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报告;负责蔬菜市场价格动态日常监测;负责发布蔬菜市场价格情况,公告相关价格政策法规和政府采取的稳定物价具体举措,正确引导市场预期;依法查处造谣惑众、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负责适时向协调小组提出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临时价格补贴的建议方案。
3.市农业局。负责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科学预判和提前组织农产品生产,合理确定蔬菜用地数量,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负责组织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发展蔬菜产业,以逐步满足市场供给。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菜篮子”应急商品运输组织,确保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督查和协调落实“菜篮子”工程应急蔬菜“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5.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发改委在编制市级价格调节基金收支预算时预留蔬菜市场应急准备资金,专项用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
6.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方案,负责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菜篮子”蔬菜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交通秩序管理。负责处置因蔬菜紧张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8.市工商局。负责全市菜市场交易行为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经营违法行为。负责流通环节蔬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事宜,加强与新闻媒体协调沟通,及时发布市政府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其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10.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负责蔬菜的价格统计调查,及时将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并抄送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县(区)政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菜市场管理及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蔬菜生产基地价格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负责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启动及响应
(一)应急启动程序。
1.出现“菜篮子”蔬菜市场异常波动时,有关县(区)按照属地原则、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
2.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收集汇总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有关情况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及时分析综合情况。根据会商结果,提出启动预案和应急措施建议,并向协调小组报告。
3.应急协调小组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指令,部署应急措施和工作任务。
4.应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根据协调小组下达的指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二)应急响应措施。
1.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加强实时监测。市农业局及时启动蔬菜价格监测应急工作预案,实施蔬菜价格跟踪监测,对预警监测价格实行一日一报或一日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召集相关部门会商,预测研判蔬菜市场走势,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及时向应急协调小组报告。
3.强化应急生产组织。市农业局根据蔬菜供应需求,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种植生产,扩大订单农业种面。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大力发展“短、平、快”替代农产品品种。
4.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5.增加市场投放量。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牵头实施“菜篮子”蔬菜定向调运计划、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蔬菜货源。
6.实行市场临时管制。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对部分“菜篮子”工程蔬菜品种实行市场交易调控,征购社会现有蔬菜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7.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各公路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蔬菜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菜篮子”应急蔬菜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社会车辆或协调部队车辆参与运输。
8.实行价格干预。市发改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蔬菜价格干预措施建议,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9.维持社会秩序。市公安局密切注意社会动态,严厉打击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以及扰乱、阻碍应急保障工作等违法行为。
10.加强舆论引导。市政府新闻办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11.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主要蔬菜价格上涨且严重影响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时,经报请应急协调小组批准,对当月登记在册的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七、响应终止
市场异常情况排除,蔬菜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应急协调小组批准宣布。
八、评估和改进
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对“菜篮子”工程蔬菜供应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应急协调小组。
九、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家庭安全用电有哪些措施:
(1)不要购买“三无”的假冒伪劣家用产品。
(2)使用家电时应有完整可靠的电源线插头。对金属外壳的家用电器都要采用接地保护。
(3)不能在地线上和零线上装设开关和保险丝。禁止将接地线接到自来水、煤气管道上。
(4)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要用湿布擦抹带电设备。
(5)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要随便移动带电设备。
(6)检查和修理家用电器时,必须先断开电源。
(7)家用电器的电源线破损时,要立即更换或用绝缘布包扎好。
(8)家用电器或电线发生火灾时,应先断开电源再灭火。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省**高速公路**站为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特向广大职工进行庄严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承诺如下:
一、提高党性修养,认真参加各项培训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不断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自学性和坚定性;
二、恪守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听从指挥,立足本职,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密切干群关系。深入一线解决职工工作与生活困难,坚持为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组织决策,维护班子团结,营造团结、干事氛围;
五、加强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十个严禁”,做好站务公开;
六、争当“五个模范”,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七、开展“五项活动”,突出服务群众与组织创新两条主线提高队伍凝聚力与向心力;
八是打造团结集体,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打造一支“充满活力、业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基层组织。
创先争优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是敢创一流的勇气,是永不懈怠的精神,也是共产党人勇往直前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具体到一个岗位,就是要以争先创优的精神,勇创一流业绩。进行伟大的创业,必须有坚持不懈的创业精神。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收费员,在这次创先争优活动中我努力做到:
一、坚持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每天读书读报,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以自学为主,同党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为辅的形式,认真做好学习活动。
二、增强自己的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
三、认真实践为车主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四、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养成好的生活作风,求真务实,言行一致,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当老实人,廉洁自律,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反腐倡廉的表率。
第一招:严把源头关——监管触角伸向产地
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一直比较分散,按照联邦、州和地区分为3个层面监管。三级监管机构大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采取进驻饲养场、食品生产企业等方式:从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从而构成覆盖全国的立体监管网络。
不过,这种监管体系由于管理权分散,近年来暴露出效率低、部门之间缺乏协调等诸多弊端,这也是奥巴马政府推动食品安全体系改革的原因所在。这次的新法案扩大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监管权力和职责,强调食品安全应以预防为主。根据新法案,FDA除了可以直接下令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外,还有权检查食品加工厂,以及对进口食品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尽量将食品安全的隐患消灭在端上餐桌之前。
消灭食品安全的隐患同样是英国食品标准署的基本职能之一。英国食品标准署不仅监测着市场上的各种食品,还将触角延伸到了食品产地,并且这种工作还往往是长期持续的。比如1986年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使得大量放射性物质飘散到欧洲上空,有不少放射性物质在英国养殖绵羊的一些高地地区沉降,20多年过去了,食品标准署还一直监控着当地绵羊的情况,2009年发布的公告说还有369家农场的绵羊产品受到限制。
法国全程管控确保食品安全
xx巴黎4月27日电(记者舒适)法国是世界闻名的美食大国,食品安全一直是政府和民众关注的焦点。近些年来,疯牛病、二恶英污染、禽流感、口蹄疫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问题不断涌现,促使法国更加注重对食品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
从食品供应的源头开始,法国当局实行严格的监控措施。供食用的牲畜如牛、羊、猪都会挂有识别标签,并由网络计算机系统追踪监测。屠宰场还要保留这些牲畜的详细资料,并标定被宰杀牲畜的来源。肉制品上市要携带“身份证”,标明其来源和去向。
具体分工上,法国农业部下属的食品总局主要负责保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卫生安全、监督质量体系管理等。竞争、消费和打击舞弊总局负责检查包括食品标签、添加剂在内的各项指标。
进入流通环节后,法国有两种模式的认证和标识制度,分别是政府统一管理形式和各大超市自我管理形式。
政府统一管理的食品认证标识主要是农业部负责,统一管理的认证标识包括原产地冠名保护标签(AOC)、生态食品标签(AB)、红色标签(LR)、特殊工艺证书产品认证(CCP)4种,其他统一管理的认证标识还有企业认证、特点证明、地理保护标志、营养食品等。
原产地保护认证和标识由法国原产地研究院签发,农业部监管。原产地保护标识使用最多的是葡萄酒,法国出产的葡萄酒80%以上都有原产地标识。奶酪也有相关的原产地标识。贴有生态食品标签的食品,说明它至少有95%以上的原料经过授权认证机构的检验,是精耕细作或精细饲养而成,没有使用杀虫剂、化肥等。如果一项产品贴有红色标签认证,说明它与同类产品相比,经过更严格的生产控制流程并拥有更高的质量,法国现有450种产品获得这一认证。特殊工艺证书产品认证则从2000年才开始实行,要获得这一认证,农产品或食品的生产和加工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设有全面和完善的监控。
法国各大超市也建立了自我管理的认证和标识,比如家乐福的食品质量认证标识(FQC)已成功实施超过15年。在家乐福超市的销售柜里,有FQC标识的食品占30%以上。
第二招:重视流通环节——为每份食品“建档案”
日本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者、农田所在地、使用的农药和肥料、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信息都要记录在案。农协收集这些信息,为每种农产品分配一个“身份证”号码,供消费者查询。
日本的食品监管还重视企业的召回责任。日本报纸上经常有主动召回食品的广告。日本采用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农业和食品政策。食品只有通过“重重关卡”才能登上百姓的餐桌。
在食品加工环节,原则上除厚生劳动省指定的食品添加剂外,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制造、进口、销售和使用其他添加剂。
面对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危机,欧盟于2002年首次对食品生产提出了“可溯性”概念,以法规形式对食品、饲料等关系公众健康的产品强制实行从生产、加工到流通等各阶段的溯源制度。2006年,欧盟推行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控制管理,对各个生产环节提出了更为具体、明确的要求。
在德国,食品的食物链原则和可追溯性原则得到了很好的贯彻。以消费者在超市里见到鸡蛋为例,每一枚鸡蛋上,都有一行红色的数字。比如说:2-DE-0356352,第一位数字用来表示产蛋母鸡的饲养方式,“2”表示是圈养母鸡生产;DE表示出产国是德国;第三部分的数字则代表着产蛋母鸡所在的养鸡场、鸡含或鸡笼的编号。消费者可以根据红色数字传递的信息视情况选购。
如果出现食品安全危机,也可以根据编码迅速找到原因。2010年12月底,德国安全食品管理机构在一些鸡蛋中发现超标的致癌物质二恶英,引起德国上下的极大关注。通过对有毒鸡蛋的追查,有关机构顺藤摸瓜将焦点快速锁定在了石勒苏益格一荷尔施泰因州的一家饲料原料提供企业身上。这家公司将受到工业原料污染的脂肪酸提供给生产饲料的企业,才导致了其下游产业产品二恶英超标。随后,德国政府迅速隔离了4700个受波及的养猪场和家禽饲养场,强制宰杀了超过8000只鸡。
英国食品标准署对食品的追溯能力也在去年的克隆牛**中得到展示。去年有媒体披露,一些英国农场主表示饲养了克隆牛及其后代,并将其牛奶和牛肉制品拿到市场上销售。由于公众对克隆动物食品还存在一些不同看法,特别是不少人在食用安全问题上存有疑虑。食品标准署很快查明报道中的牛是一头从美国进口的克隆牛的后代,并据此确认了其后代8头牛所在的农场,以及是否有相关奶制品或肉制品进入市场。这些结果公布后,公众掌握了相关事实,一场**逐渐消散。
第三招:食品造假要出狠招重罚
在食品安全制度相对先进的发达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各国为此都加大了惩罚力度,其中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德国:刑事诉讼外加巨额赔偿
2010年底,德国西部北威州的养鸡场首次发现饲料遭致癌物质二恶英污染。今年1月6日,德国警方即调查位于石荷州的饲料制造商“哈勒斯和延奇”公司。7日,德国农业部宣布临时关闭4700多家农场,禁止受污染农场生产的肉类和蛋类产品出售。
对于这次二恶英事件中的肇事者,德国检察部门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受损农场则拟提出民事赔偿,数额可能高达每周4000万至6000万欧元,完全可能让肇事者破产。
韩国:造毒食品10年内禁营业
2004年6月,韩国曝出了“垃圾饺子”**。
事件曝光后,韩国《食品卫生法》随之修改,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的人员将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被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一旦因制造或销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内将被禁止在《食品卫生法》所管辖的领域从事经营活动。另外,还附以高额罚款。
法国:卖过期食品立刻关门
销售部门对于保障食品安全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巴黎超市的工作人员每天晚上关门前都会把第二天将要过期的食品扔掉。判断食品是否过期的唯一标准就是看标签上的保质期,而一旦店内有过期食品被检查部门发现,商店就得关门。2007年,巴西东南部两家牛奶生产厂在牛奶中掺入一种溶液,以延长保质期。消费者饮用后出现腹痛、腹泻等现象。在接到投诉后,巴西有关方面拆除了工厂的生产设备,查封了库存牛奶,并在市场上收缴这两家工厂生产的牛奶。
在巴西,生产未达标产品的企业将受到处罚。如果是重犯,企业都将被处以与首次发现时数额相同的罚款,同时还要接受停产30天检查、没收不合格产品、收回已投放市场产品等一系列处罚。
如再被查出,案件将直接进入司法程序,企业法人将以食品造假罪被起诉。
第四招:食品召回构筑最后屏障
问题食品召回制度是发现食品质量存在缺陷之后采取的补救措施,是防止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的最后一道屏障。
奥巴马食品监管改革要点之一就是授予美国药管局强制召回权,可以直接下令召回而无需要求生产厂家自愿。日前,美国FDA推出了食品召回官方信息发布的搜索引擎,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通过搜索,消费者可以获得自2009年以来所有官方召回食品的详细动态信息。
在英国食品标准署网站上,可以查询到问题食品的召回信息,包括食品生产厂家、包装规格和召回原因。比如:在3月22日的一条公告中,写明召回 Natco公司生产的400克装咖喱鹰嘴豆,原因是未在标签中注明其含有芥末,可能会引起对芥末过敏人群的不适。像这种并不算很严重的原因都得到清晰监管,对那些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公众也就更放心。
对于不合格食品召回,德国食品安全局和联邦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联合成立了一个“食品召回委员会”,专门负责问题食品召回事宜。2004年,在“食品召回委员会”监督下,亨特格尔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孕产妇奶粉和婴儿豆粉中有“坂歧氏肠杆菌”,威胁消费者尤其是婴儿健康。事件发生后,亨特格尔公司以最快速度召回了产品,另外还向消费者支付了1000万欧元的赔偿金。
第五招:完善食品安全法 用法律来保障
以美国为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如2008年的“沙门氏菌事件”、2009年的“花生酱事件”和2010年的“沙门氏菌污染鸡蛋疫情”。
2009年1月,美国花生公司布莱克利工厂生产的花生酱被沙门氏菌污染,导致9人死亡,震惊全美。 事件发生后,公众对美国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出严重质疑。总统奥巴马事后评论说,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不但过时,而且严重危害公共健康,必须彻底进行改革。
在上述背景之下,美国于2009年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进程,继《2009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后,又通过了几经修改的《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没有什么制度是万能的,美国相对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仍需不断完善。
巴西负责食品监督的部门和机构国家卫生监督局、农业部、社会发展和消除饥饿部等机构。此外,民间还有消费者维权基金会和消费者保护研究院等。这些机构都有比较完善的体制,在市镇、州、联邦三个层级开展工作。
巴西有关食品安全的法案很多,也很具体。从2005年开始,巴西又强制执行食品营养成分标签规定,要求食品标签必须包括热量值、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纤维含量、钠含量等信息,以保障公众健康。今年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迎来一次大变革。奥巴马政府的这次改革是根据不断变化的现实对美国食品安全体系进行的一次调整。100多年来,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在不断改进中日渐成熟。
1906年,美国国会通过《食品药品法》和《肉类制品监督法》,美国食品安全开始纳入法制化轨道运转。上世纪50至60年代,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美国在食品加工和农业方面出现了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杀虫剂和除草剂等化学合成制剂的情况。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农药的使用标准,美国政府先后出台了《食品添加剂修正案》、《色素添加剂修正案》、《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等多部法律。近年来,美国多次发生食品污染事件,奥巴马政府又及时调整食品监管体系,赋予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更大的权力。
英国和德国的食品监管体系同样经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积累和发展。英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食品标准署成立于2000年。此前,英国在1990年颁布《食品安全法》,对食品质量和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而《食品安全法》又是在1984年的《食品法》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再往前追溯,还可以找到一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而德国食品法的历史则最早可追溯到1879年。迄今,德国关于食品安全的各种法律法规多达200多个,涵盖了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运输、贮藏和销售所有环节。由此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源远流长,而且相关法律和监管体系在与时俱进地不断修订完善。
★ 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