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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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报告

篇1: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

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

我国目前关于外资并购最重要的法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下称“并购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并购当事人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并购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应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禁止以明显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转让股权或出售资产,变相向境外转移资本。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导致以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股权变更或国有资产产权转移时,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购规定确立了资产评估为我国外资并购法定程序的原则。笔者结合自身长期从事外资并购的经验和财税背景,试以通俗易懂的言语对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问题进行如下小结。

1. 评估目的

一般来说,外资并购确定成交价格需经过评估、定价、谈判、成交四个阶段。资产评估的目的并不是确定最终成交价,其只是作为一种工具或手段,为交易各方及评估报告使用者(如外资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供参考依据。因此,我们应该对外资并购中资产评估的作用给予客观评价,不应高估或低估。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外资并购实务中,很多并购当事人委托评估机构实施资产评估的目的仅仅是 “走过场”,以满足外资部门及/或国资部门的文件审核需要;更有甚者,对资产评估机构指手画脚,将评估结果达到其要求作为委托评估机构或支付评估费用的前提条件。

2. 评估范围

在实施评估前,明确资产评估的范围也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因为评估的目的和范围决定了评估工作的组织和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范围因并购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外资并购方式可分为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亦可分为整体并购和部分并购,相对应的资产评估范围也有所不同。例如在整体并购的情况下,应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包括被并购企业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负债,同时应考虑被并购企业的商誉;在部分并购的情况下,资产评估的范围则只包括一项或几项资产。此外,交易性质、交易架构、交易方案及交易税负等因素都会影响到评估范围的确定。许多评估机构在对企业并购的评估过程往往只注重对有形资产的评估,而忽略了对无形资产(尤其是商誉)的评估,导致了评估结果不公允乃至国有资产的流失。

3. 评估机构

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机构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资质(如国有资产评估)的评估机构,该等评估机构一般由并购当事人共同选定。值得注意的是: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不能为同一个机构。

4. 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三种: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收益资本化法和未来收益折现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惟一使用的评估方法。

很多资产评估机构按照企业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资产评估,笔者认为该等做法很值得商榷,至少不符合并购规定所要求的“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判断资产的价值要考虑很多因素,其中包括收益等,而不仅仅是帐面成本。看一个企业值不值钱,就是看它的赢利能力,如果把它卖来继续经营,是看它最终的赢利能力。笔者认为,在三种评估方法中,往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把其中一种作为主要方法,其它的作为次要方法及/或验证方法。

5. 评估结果

评估是一个艺术,为了最终得到各方的认可,要经过很多沟通、讨论。在讨论过程当中,评估师要始终保持其独立性。如果出现重大变化或评估报告有效期(国内一般为一年)已过,应当重新进行评估。请注意,评估报告日期和外资并购成交日可能存在较长时间,专业律师起草并购合同时应考虑到并购对价的调整问题。此外,在外资并购成交价格低于评估价格百分之九十的情况下,可能无法获得外资部门及/或国资部门的认可,在此情况下并购当事人应事先与相关外资及/或国资部门进行充分沟通。

6. 国有资产

根据并购规定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导致以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股权变更或国有资产产权转移时,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该等“有关规定”包括了《企业国有资产法》(5月1日起施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91号令)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外资并购中国有资产的评估必须委托具有国有资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实施,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须经有权国资部门的核准或备案。由于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不完善,各地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的做法不尽相同,并购当事人在国有资产评估之前应与有关国资部门进行充分沟通。

篇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

一、引言:资产评估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核心要件

,沪、深两市参与并购重组的上市公司总数及交易资产总量均创下了历史记录。并购重组整体呈现出涉及行业广、交易金额大、热点领域集中等特点,市场涌现出多起控股股东借助上市公司平台整合核心资产实现整体上市,以及跨沪深市场换股吸收合并等影响力空前的并购重组案例,体现了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资产评估在并购重组中的应用也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资产评估在更高的监管要求下,在并购重组中的定价功能和应用效果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可和关注,市场实践也促使资产评估在理论、规范、实务操作以及执业监管方面不断加强。

为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监管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中评协与上交所编写本专题报告,对20沪深两市的并购重组与资产评估情况,以实证论述的方式,进行全景式统计、分类别梳理和系统性分析,总结问题,提出建议。该报告对于促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有序推进和深度发展,促使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促使评估机构以更好的执业水准服务于并购重组,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20并购重组资产评估的整体状况分析

(一)年重大资产并购重组整体状况

1. 并购重组总体概览与重点行业分述

以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标志,2009年度,沪、深两市共有95家上市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交易规模总计达3,205.96亿元,其中沪市60家,交易规模2,471.11亿元,深市35家,交易规模逾734.85亿元。

95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重组后导致公司主业发生重大变化的有49家,占51.58%,未发生变化的46家,占48.42%。注入资产最多的行业是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有29家,占30.53%;其次较多的行业是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电子等。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热点集中在与产业整合、产业转型和产业升级需求较密切的电力、钢铁、房地产、航空航天和医药等行业。

表1 2009年沪深A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额超“百亿”行业一览

                           
  行业   交易总额

(亿元)

  占比   单数(家)   占比   平均交易额

(亿元)

   
  电力行业   1248.95   38.96%   6   6.31%   208.16    
  房地产   556.09   17.35%   29   30.53%   19.18    
  钢铁行业   317.08   9.89%   3   3.16%   105.69    
  煤炭行业   253.59   7.91%   5   5.26%   50.71    
  航空航天   159.30   4.97%   5   5.26%   31.86    
  医药行业   123.42   3.85%   4   4.21%   30.86    

表2 2009年沪深A股重大资产重组六大行业的资产增值概况

                       
  行业   交易总额

(亿元)

  置入资产账面值(亿元)   置入资产评估值(亿元)   平均增值率    
  电力行业   1248.95   922.75   1264.62   37.05%    
  房地产   556.09   243.68   568.25   133.02%    
  钢铁行业   317.08   243.96   158.78   85.36%    
  煤炭行业   253.59   65.40   94.75   44.88%    
  航空航天   159.30   30.22   40.29   33.32%    
  医药行业   123.42   67.58   124.10   83.63%    

注:钢铁行业置入资产评估值不包括唐钢股份。

行业评述:电力行业是2009年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中的交易规模最大、产业整合和升级力度最强的行业;产业结构性调整仍是钢铁行业的主基调,地方政府在兼并重组中起重要作用,整体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重组方式不断创新;对资金需求极大的房地产企业依然是资本市场重组并购的积极参与者;医药行业并购进一步加速,整团系统内部业务、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实现整体上市的趋势明显;随着国家能源战略的布局和实施,以煤炭为代表的资源类行业仍然以“注资整合”和“区域整合”为主,也不缺乏通过借壳上市实现公司价值的整体提升。除此之外,零售业、军工航空航天、一般制造业都随着市场的变化,也加入到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行列。

从六大行业置入资产的平均增值率来看,房地产行业最高,为133.02%,钢铁和医药行业都超过80%,最低的行业当属航空航天,为33.32%。在电力、钢铁、煤炭和航空航天等行业中,国有资本在并购重组担当主导者,较高资产的增值率同样显示出,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可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运行效率。

2.2009年并购重组的主要特点

央企和地方国资委所属上市公司仍然成为资产重组的主力军,以产业战略调整为目的的重组增多,并且在比例上占绝对优势,尤其在钢铁、资源类及能源等基础类产业的重组依然体现了国家产业调整的意志和以市场化手段构筑国有资产高地的趋势,国有及国有控股在这些产业保持了绝对的控制力。

以省为界的区域性的资产整合和业务整合增多,体现了某些国有资产重组的行政性,也体现了地方国资迫切希望做大做强的愿望。如上海医药(601607)作为上海市国资委整合旗下医药资产的代表,唐钢股份作为河北省国资委整合旗下钢铁资产的代表。

房地产企业“借壳上市”盛行,其中又以民营企业为主要力量。2009年重组标的为房地产的交易总数和交易总金额分别为29宗和556.09亿元,分别占市场重组类交易总量的30.53%和17.35%。主要案例包括*ST商务、德棉股份、交大博通、中南建设、万方地产、方向光电等。

3. 2009年经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并购重组概况

2009年度沪、深两市共计62家上市公司提交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除5家未获得通过外,通过的57家目前已基本完成并购重组事项,总交易金额高达2323亿元,超过了2009年沪深A股首发筹资的1831.38亿元总金额。

根据对这57家过会重组方案进行分析研究,发现2009年度的并购重组在交易类型、交易目的、行业特点、实施效率、主体性质等方面呈现出以下特点:

(1)定向增发、吸收合并、资产置换等多种方式结合,其中定向增发成为并购重组的主导方式,股份支付的手段创新给并购重组打开了新的空间。

表3 2009年上市公司重大并购重组按业务类型分类统计

单位:亿元

                                       
  并购/重组类型   沪 市   深 市   合 计              
  家次   交易规模   家次   交易规模   家次   比例   交易规模   比例      
  定向增发   18   536.49   21   340.44   39   68.42%   876.93   53.17%    
  定向增发、资产置换   6   145.13   4   43.06   10   17.54%   188.19   11.41%    
  资产置换           2   7.85   2   3.51%   7.85   0.48%    
  吸收合并   2   111.15   3   296.79   5   8.77%   407.94   24.73%    
  定向增发、吸收合并   1   168.39           1   1.75%   168.39   10.21%    
  合计   27   961.16   30   688.14   57   100.00%   1649.3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定向增发,包括有资产置换情况下的定向增发,从家数上占整个样本的比例为87.71%,从发行规模上占整个样本的比例为74.79%。吸收合并,包括含有定向增发的吸收合并,合计6家,交易规模576.33亿元,在家数上所占的比例为10.52%,在规模上所占的比例高达34.94%。吸收合并虽然家数不多,但交易规模却较其他方式高。单纯的资产置换家数2家,交易规模7.85亿元。

按业务类型的平均交易规模来看,吸收合并平均值超过80亿元,资产置换仅3.93亿元,而占并购重组主导地位的定向增发平均值为20亿元左右。各交易类型的评估值及平均增值率差异也很明显。

表4 2009年度上市公司重大并购重组按业务类型平均交易规模及评估值情况

                               
  并购/重组类型   家数   交易规模(亿元)   平均规模(亿元)   账面值(亿元)   评估值(亿元)   平均增值率    
  定向增发   39   876.93   22.49   1,230.44   1,802.66   46.51%    
  定向增发、资产置换   10   188.19   18.82   150.05   312.44   108.22%    
  资产置换   2   7.85   3.93   3.70   6.74   82.16%    
  吸收合并   5   407.94   81.59   14.59   47.70   226.94%    
  定向增发、吸收合并   1   168.39   168.39   27.66   53.86   94.72%    
  合计   57   1649.30   28.94   1,426.44   2,223.40   55.87%    

(2)以挽救危机为交易目的的被动式并购重组,已逐步转向行业整合、产业升级为交易目的的积极式并购重组。

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目的主要有行业整合、产业升级、挽救危机、国企重组等。上述57家重组过会上市公司中,挽救危机为交易目的上市公司家数为22家,占全部的38.60%,紧随其后的是行业整合21家,占比36.84%,产业升级11家,占比19.30%,后两类占比已达到56.14%。并购重组肩负着多重目标,交易目的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和积极进取的态势。

表5 2009年度上市公司重大并购重组按交易目的划分家数及评估值情况

                           
  交易目的   家数   家数比例   置入资产账面值

(亿元)

  置入资产评估值

(亿元)

  平均增值率    
  行业整合   21   36.84%   1,136.51   1,620.60   42.59%    
  产业升级   11   19.30%   53.14   183.87   246.01%    
  挽救危机   22   38.60%   209.13   365.07   74.57%    
  国企重组   3   5.26%   27.66   53.86   94.72%    
  合计   57   100.00%   1,426.44   2,223.40   55.87%    

(3)有较多的房企加入并购重组大潮,或实现借壳上市,而部分机械制造、化工行业的企业则选择退出上市公司。

2009年通过并购重组委审核的57家企业中有16家与房地产行业相关。例如,ST耀华、ST天香、ST雅砻、ST华源、ST东源和方向光电等。有19家制造类的企业进行了并购重组,有6家在并购重组后主业变为其他行业。另外,近年我国航空、航天行业整合力度加大,也通过并购重组进入到上市公司行列。合理规划上市公司行业和产业分布在国际化的竞争背景下具有重要的意义。

表6 2009年上市公司重大并购重组所属行业变化情况

                                   
  行 业   沪 市   深 市   合 计            
  重组前   置入资产   重组前   置入资产   重组前   置入资产   变化量      
  房地产业   2   9   2   7   4   16   12    
  电子信息   2   1   4   4   6   5   -1    
  军工、航空业   1   3   1   1   2   4   2    
  电力行业   3   3   2   1   5   4   -1    
  零售业   0   0   4   4   4   4   0    
  煤炭行业   2   3   1   1   3   4   1    
  医药行业   3   2   2   2   5   3   -2    
  化工行业   3   1   3   0   6   1   -5    
  钢铁行业   1   1   1   1   2   2   0    
  农林牧渔   1   1   0   0   1   1   0    
  其他制造业   9   3   10   10   19   13   -6    
  合计   27   27   30   31   57   57        

(4)重大资产重组从发布筹划公告并停牌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的时间总体较短、效率较高、成效明显。

2009年,在提交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的62家上市公司中,共47家上市公司以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由申请停牌,其中沪市有25家,在规定时间内披露预案并复牌的有16家,占比为64%,深市有22家,在规定时间内披露预案并复牌的的有15家,占比为68%。

从发布筹划公告并停牌、披露预案并复牌、股东大会审议重组方案到上重组会审核的时间统计,沪市30家公司最短为5个月,最长的达20个月,80%的企业在一年内完成;深市32家公司最短为4个月,最长的达32个月,65%企业在一年内完成。

总的来看,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把优质资产经评估后置入公众公司,通过评估发现资产的潜在价值,通过资产证券化来提升全体股东的共同价值,所用时间总体相对较短,效率较高,成效明显,充分体现了并购重组对于合理配置资源的效力。新的高效的监管审核流程支援了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并购重组来改善资产质量、提升盈利能力,成为新的监管办法下的亮色。

(5)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主导的上市公司重组比例较高

按照重组主体的所有制经济成分分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主导的上市公司重组比例较高。从资产购买方(被重组方)角度分析,其控股股东主体为民营性质的占27.3%,国有性质的占72.7%,其中央企占36.3%,国有性质的企业比民营企业高45.4%,表明国有资本在并购重组中扮演主要角色;从资产出售方(重组方)角度看,主体性质为民营、国有和央企的比例分别为23.6%、74.6%和14.5%,表明具有国有性质的企业向上市公司置入资产的家数所占比例远远高于民营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比央企高60.1%,表明某些国有资产重组的行政性取向,体现了地方国资迫切希望做大做强的愿望,同时也提示市场化的道路与国家的调控布局需要更加紧密和切合实际的结合。

(二)并购重组资产评估业务整体状况

1.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95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业务的总体情况分析

沪深两市2009年度共有95家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涉及注入资产的有87家,账面值合计1,727.89亿元,经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2,748.77 亿元,评估增值率平均为59.08% ,其中注入资产价值最大1家是长江电力,账面值835.63亿元,评估后资产价值1,073.15亿元。若不计长江电力,其余86家的资产经评估后平均增值率为87.79%。其中最大增值率3446.03%,最小是-8.05%。

涉及置出资产的有34家,账面值合计76.66亿元,经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130.83亿元,评估增值率平均为70.66%。最大的增值率为610.25%,最小增值率-937.50%。置出资产价值最大的是锦江股份,评估值为30.67亿元,增值率452.70%,其目的是该公司控股股东锦江酒店集团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而进行的经营业务整合,与通常借壳上市而置出资产目的不同。若不计锦江股份,其余33家的资产经评估后平均增值率为40.85%,不到置入资产增值率的一半。

置出净资产评估价值与注入净资产评估价值相比,仅为4.76%,说明通过增发股份将优质、盈利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实现资产上市是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推力和重要构成。

注入资产的评估方法中,均采用两种方法进行了评估,其中主要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结合,并多以成本法评估结果定价;而置出资产采用了一种方法成本法,或成本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相结合进行评估,并均以成本法进行定价。

2.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57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业务的主要特点分析

(1)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并购重组交易定价基础是交易各方主要的选择。

2009年过会的57家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有49家以评估结果定价,占比85.96%;属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而采用交易价格定价的4家,占比7.02%;另有4家企业置入资产定价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进行了下调,其中:世荣兆业(SZ.002144)下调比例为15%,闽闽东(SZ.000536)下调比例为12%,另2家企业下调金额为1000万元。对于上市公司的置出资产,除个别公司外均按评估价出售。

(2)并购重组中购买、出售资产的评估方法仍以成本法和收益法二种方法结合为主,评估结果以成本法结果为主,但收益法结果定价的比例显著提高。

置入资产基本上采用了二种及二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其中以成本法和收益法二种方法结合为主。同时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二种方法的企业有44家,同时采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的企业有1家,单独采用成本法评估的企业有8家。

单独采用成本法的这8家企业置入资产主要类型7家为房地产、1家为矿产资源。究其原因在于,房地产如土地采用了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成本逼近法、假设开发法等其中一种或多种方法结合进行评估,矿业权评估主要是现金流量评估法,从整个企业价值角度看采用的是成本法路径,但单项资产实际上采用市场法或收益法。

对于上市公司之间的吸引合并有4家,合并方无一例外采取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股票发行价格,被合并方采取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再加上一定的风险溢价作为换股价格。

对于上市公司的置出资产,已从单一采取成本法,转向采取成本法和收益法或市场法二种方法结合评估,但定价全部采用了成本法的评估结果。这种转变有利于重组各方了解置出资产的真实获得能力和价值。

(3)并购重组中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增值率显著高于出售资产的增值率

过会的57家并购重组评估结果较原账面值增幅较大,上市公司购买大股东资产的平均评估增值率与增值额均显著高于大股东购买上市公司资产时的平均增值率与增值额,含有无形资产的评估增值率、增值额远高于其他类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平均132.48%,而置出上市公司的资产增值平均不到10.57%。注入资产类型为房地产、矿产资源的溢价率较高,并多以成本法结果定价,但其中主要资产则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评估;而其他溢价率高的资产类型,均采用收益法结果定价。如,深圳华强(SZ.000062),溢价率为1315.29%,注入资产类型为商业地产,虽整体采用成本法定价,但商业地产采用的是收益法评估。又如,中材国际(SH.600970),溢价率为626.07%,注入资产主要业务为水泥工业工程建设,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4)并购重组评估市场集中度较高,同时“属地”色彩相当明显

上述57家过会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共涉及77家企业进行了资产评估,其中51家是由注册地在北京的评估机构承做的,占比66.23%;其余26家由注册地非北京的评估机构承做,占比33.77%,均为企业当地的评估机构。而北京的评估机构涉及17家评估单位,各家承做的项目数差异很大,最多的一家资产评估公司承做了12家,最少仅1家。承做数排前两名的评估机构完成了21家企业的评估,占全部数量的27.27%,排前五位的评估机构完成了33家企业的评估,占全部数量的42.86%。

3.并购重组与资产评估实务操作中较为突出的问题

2009年度资产评估执业环境和执业过程中仍存在值得重视的问题。例如,并购重组中作为交易方之一的上市公司往往处于劣势、弱势或不平等地位,对资产的交易定价、交易方式没有对等的话语权;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评估增值率显著高于出售资产的评估增值率;少数评估机构对于整体资产的评估结论以及单项资产的具体评估政策方面选择性地使用评估方法;部分项目评估方法的选用以及评估结果的取舍受制于交易各方在博弈中的主动权、交易的目的、资产的性质、交易的关联性、重组方案设计的局限性等多种因素,这些因素大大影响最终的评估增值率和增值额,影响了交易定价机制的正常运作。

上述问题一方面反映出并购重组定价机制中存在的人为因素对评估执业的不当干预;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个别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独立性和专业性的欠缺,损害了市场的公平和效率,需要引起执业机构的警觉和监管机构的重视。

三、资产评估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分析

(一)资产评估在并购重组中的作用和影响

1.现行规章对并购重组中执行资产评估给予了强制性的规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监管文件对资产评估的执业情形、方法、信息披露、责任、监管等进行了规定,体现了资产评估在并购重组中的定位、地位和影响。

2. 资产评估在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定价中的状态分布

度过会的57例重大资产重组中,沪市27家,深市30家。从置入资产定价情况看:49例重大资产重组案例是通过资产评估结果直接定价;闽闽东和世荣兆业等4例重大资产重组案例是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调整后定价;剩余4家案例因重组方式或为换股合并或为换股收购股权而未涉及资产评估,这4家案例包括,“ST东航吸收合并ST上航”、“新湖中宝吸收合并新湖创业”、“唐钢股份吸收合并邯钢股份和承德钒钛”及“同方股份收购晶源电子”。

3. 资产评估对并购重组的推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和影响

(1)资产评估已经成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定价的核心环节。20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案例中,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定价的占92.98%,其中以评估结果直接定价的占85.96%;涉及直接资产交易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案例100%进行了资产评估,其中92%以上的资产交易定价直接使用评估结果。

(2)国有资产借助专业化的评估定价登陆资本市场,实现了保值增值,提高了资产的整体竞争力和运行效率。置入资产涉及国有资产平均评估增值率接近100%,增厚了重组后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含量,重组后的国有及国有控制的市值均有不同程度增长。资产经评估定价后证券化对于国资部门科学监管国有资产、逐步引入市值考核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资产评估提高了实施重组的质量。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实现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独立的专业化的评估服务帮助各相关方对标的资产形成合理的价值判断,客观上遏制了质差资产披着合法交易的“形式外衣”进入上市公司,有效防止了上市公司和其他相关方利益受损。

(4)资产评估为后金融危机时代以并购重组保经济平稳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新的重组管理办法是在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背景下的重大举措,掀起了新一轮的资产注入、整体上市热潮,大大促进了上市公司质量和规模效益的提高,对于20度扭转经济走势、优化经济结构、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实现国家经济平稳增长、稳定股市预期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成为并购新景象下的制度性基石和新价值的发现者。

(二)资产评估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性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意义

1.资产评估是保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独立性的重要手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基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理顺产权关系、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等目的,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资产交易,资产评估的介入有利于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防止关联方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从而促进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在2009年过会的57个项目中,55个项目涉及关联交易,占总数的96.49%,其中53个项目均进行了评估,49个项目中置入资产直接以评估结果定价。

2.资产评估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

按照有关监管要求,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需在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做充分的披露,包括采用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的理由和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性的说明。上市公司及时、完整地披露资产评估的相关信息,有利于督促评估机构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提高资产评估报告的质量;有助于投资者更全面的分析注入资产的合理价值,抑制过分投机和盲目投资。

四、并购重组资产评估中有关问题研究

(一)建立完善的资产评估法律规范体系,解决资产评估的地位问题

法律对于资产评估的合法地位、执业责任和自身改革不但能够起到强制约束作用,而且能够维护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的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应加快制订专门的评估法,完善资产评估法律规范体系,从法律上赋予资产评估的法律地位,明确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在评估的制度安排层面,解决评估发挥价值发现的辅助功能问题

1.目前资产交易往往是直接采用评估结果定价,扭曲了评估的价值参考作用,交易方或是为了规避定价的责任,或是将评估值作为博弈的结果。目前重组的交易对价安排,也存在严重的不对称,由于前20日市场交易均价已锁定,为追求发行股份的数量,必然出现对置入资产高估的期望和要求。

2.判断增值率是否合理需要注意评估市场价值与账面历史成本的差异,如折旧政策及特定资产账面取得成本很低的原因等。如房地产与矿业权,可能原始取得成本较低,而开发价值很大。轻资产公司,如高科技公司,将人力资源价值体现在收益法评估结果中,也会造成与账面价值相比出现大幅增值。

从实证分析看,置入资产评估后价值的市盈率处于资产正常收益率水平,远低于二级市场市盈率水平,说明资产评估的估值水平是基本合理的。特别是重组办法规定了利润承诺的制度,部分方案采用了股份偿还的“对赌”设计,对于不当高估起到了很好的制约作用。

3.目前资产评估未涉及股票首次发行和上市的定价,也未涉及再融资中的企业估值。赋予有资格的评估机构独立第三方的地位,通过公司估值和评估报告的公开披露,提供公允性的定价参考,可对目前市场化IPO定价和再融资定价中的制度性缺陷或询价随意性起到补充、矫正和约束作用,有助于定价回归合理,有助于抑制新股发行的畸高市盈率和首日上市爆炒,有助于防止资本融资失败。因此,可以考虑试行将资产评估作为股份发行中的价值备考。

(三)在证券评估执业监管方面,解决从评估“单刀直入”问题

重组利益相关方往往会对评估施加影响。个别上市公司与相关重组方常常习惯于先行商定交易价格,然后再委托评估师进行评估,并采取给评估师施加压力或更换评估师的办法。如评估机构屈从于客户,将不能保证独立性及执业质量。今后应对随意更换评估师的行为予以更加严格的监管,这种监管既包括对“接下家”的评估机构的监管,也包括对委托方的监管。

(四)在评估行业标准方面,解决专业准则之间的衔接和协调问题

资产评估中“多头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矿产资源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以及通常意义上的资产评估分别归口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和财政部管理,各类评估机构均有相应的行业自律组织和各自的评估准则及规范。准则之间存在评估途径、参数设计方面的差异,可能造成遵从各专业规范后,评估结论产生一定的矛盾和差异。如矿业权评估准则的折现率和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折现率之间是什么关系,矿业权价值与其他(固定)资产价值之间的关系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理清。应加强不同准则之间的协调,逐步形成统一的准则规范体系。

(五)在评估机构执业方面,解决综合执业能力提高问题

由于专业分离的管理体制,除一些大型综合性评估机构外,证券业评估机构往往不同时具备土地、矿业权评估资质;委托方也经常根据情况委托不同的专业机构评估,造成证券评估报告引用其他专业机构评估结果的情况。当不同评估结果适用的假设、参数和依据不同时,简单的引用难以阐述整体资产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因此,需要加强评估机构的综合执业能力,允许证券评估机构拥有多类评估资格。评估机构应把证券业务特点和要求与评估准则、操作规范相结合,及时掌握证券业务和监管要求,与时俱进地提高执业水平和能力。

五、并购重组资产评估中有关评估方法研究

资产评估方法按原理和技术路线的不同可以归纳为三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各有其特定的使用条件。如果方法使用中脱离实际,片面选择对客户最有利的前提假设或参数,就很可能会导致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出现“泡沫”。

(一)并购重组中评估方法使用情况

1.并购重组评估方法的应用分析

57个过会项目有53个涉及资产评估,其中资产置换项目19个、资产收购项目32个、吸收合并项目2个。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的评估,大多数采用了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而在最终评估结论选择时,以成本法为结果占据多数,共有42个项目最终采用成本法确定评估结果,占比79.25%;有10个项目最终采用收益法确定评估结果,占比18.87%;仅有1个项目最终采用市场法确定评估结果,占比1.89%。

2.不同评估方法应用的结构分析

企业价值评估中,虽然收益法的运用一直趋于上升,但成本法仍占据主导地位,而市场法运用则仍是寥寥无几。

(1)关于成本法的应用分析。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运用成本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成本法是以企业要素资产的再建为出发点,无法把握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体性和各单项资产的整合效应。

(2)关于市场法的应用分析。类似资产成交价格等可比数据的缺乏限制了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时市场法的运用。一是被评估企业与参照企业之间的“可比”性和个体差异问题。二是企业交易案例的差异。三是不存在一个可以共享的企业交易案例资料库。四是案例和交易的发生时间、市场条件和宏观环境又各不相同。评估人员对这些影响因素的分析也会存在主观和客观条件上的障碍。

(3)关于收益法的应用分析。并购重组外部环境的不成熟影响了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收益法的准确性。收益现值标准基于被并购企业现有资产必定有未来收益的潜能,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投资体制、价格体系,企业资产重组、市场环境等方面也正发生较大变化,企业未来收益额及其与资产额之间的比例关系尚不能合理确定。在近期内,对被并购企业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时,多数项目仍选择以成本法为主,辅助以收益法,以验证成本法的评估结果。

(二)并购重组中评估方法运用特点

1.评估方法的运用丰富多样

评估机构需要根据不同评估对象的特点和所处的市场条件选择最能客观反映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有利于提高评估结果的合理性,有助于客观地发现价值。如单项资产评估,因难以单独计算单个生产要素收益,收益法的使用受到限制;整体资产评估,评估的是资产综合体的预期获利能力,较适合采用收益法。无形资产由于自身难以复制的特征,存在较严重的成本耗费与效用的非对称性,适合采用收益法评估。通用性的资产可在公开市场出售,较适宜采用市场法;而专用性资产由于缺乏公开出售的条件,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更适合。对于并购重组项目中的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均得到了运用;单项资产评估方法的运用更是多样,以土地评估为例,就有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假设开发法、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

2.根据并购重组原因不同,评估方法的运用灵活应变。

其一,被并购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表现良好,获利能力较好,资产评估适以收益现值为标准;其二,被并购企业经营管理较差,长期处于微利状态,发展前景有限,资产评估应通常以重置成本为标准;其三,被并购企业经营不善,长期亏损,无发展前途,资产评估可以考虑以清算价格为标准。如置出资产相关企业通常经营不善,在19个涉及资产置出的项目中,全部采用了成本法定价,且仅有7个项目采用了收益法进行验证;而置入资产相关企业通常属经营状况较好,19个置入资产项目中共有17个项目选择了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虽然最终仍全部选择了成本法定价,但这更多是出于谨慎性。

3.评估方法逐步与国际接轨,为上市公司国际并购扫清障碍

收益法也即现金流折现法,作为国际上最为常用的估值方法,在并购重组中的运用日益普遍,意味着国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在评估方法方面已逐步与国际接轨,将会增强评估报告在涉外项目中的可用性,在估值方面为实施跨国并购扫清了障碍。上述53个项目中,有49个项目选用了收益法进行企业整体价值评估。而在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时,对于其中许多重要资产的估值,也大量采用了现金流折现法,特别是在对无形资产、矿权、房地产评估方面。统计显示置入资产属生物或医药行业的项目有3例,分别为威远生化(600803)、天坛生物(600161)、上海医药(600849),均采用了收益法定价,鉴于这类企业通常主要是靠技术、管理、市场以及其他不可轻易获取的资源等无形资产来进行经营,与国际通行惯例相统一,评估结果也更能为相关各方所接受。

4.评估方法的技术含量逐步提高,方法运用更为合理

各类评估方法的运用需要依靠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从而使得最终的评估值存在人为操纵的可能,尤其是收益法评估,由于参数选取不当而被市场置疑和诟病的事情时有发生。在严格监管、行业规范和实践活动中,评估方法的技术含量正在逐步提高,要素市场的日趋成熟为各类评估参数的合理选取和技术的完善创造了条件。以收益法最重要的又最容易遭到质疑的参数——折现率为例,目前并购重组评估折现率的选取不少均采用了资本定价模型等,其中的重要参数如贝塔系数等能够通过上市公司公开数据便捷地计算,最终的选取结果相对更为客观合理。

5.监管制度的完善有效减少了评估方法不当运用所造成的泡沫。

误用方法将会人为造成资产大幅增值,导致置入资产出现泡沫。但随着监管制度的完善,评估方法的运用收到约束。例如重组办法特别规定了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有关信息披露、差异审核和补偿的制度安排。在上述53个项目中,有10个项目采用了收益法定价,相关大股东均对未来几年盈利作了承诺,并同时承诺未来盈利实际数不足时将以现金或股份的形式作出补偿。这就要求评估机构在运用收益法时更为谨慎细致,通过完整资料的把握,努力提高未来预测的准确性,提高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六、资产评估与会计、审计的实务关系研究

(一)资产评估与会计、审计的辩证关系

资产评估与会计、审计在专业分工、各自独立、相互区别、各负其责的同时,又具有相互配合、彼此联系、合理利用或比较印证的关系,三者可以协同提高工作效率。例如,资产的会计计价和财务报告的编制需要利用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提供相关公允价值结论;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企业价值评估时,可借用审计的专业结论,参考会计数据资料;审计也可采纳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单项资产公允价值评估结果。

(二)审计执业和评估执业在实务操作中的衔接关系

1.协调好资产负债表日与评估基准日的一致性及预测期间的可比性。评估中需要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盈利预测期间一般大大长于经审核的盈利预测的期间,重叠期内的盈利预测基础数据应当尽量统一口径,谨慎分析和判断差异的合理性。

2.对共同关注的资料进行及时交流和实时沟通,以共同掌握更全面的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审计和评估都有运用检查、函证、监盘、抽样、分析性复核等程序,可以配合工作。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核实以及对实物类资产的盘点工作双方可以共同参与进行。对财务数据以外的资料,双方也应互为补充,避免差异对资产估值等情况的影响。

3.审计人员和评估人员都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学习和掌握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和评估准则的相关内容,相互熟悉对方的专业思路,这是及时解决专业服务分歧的重要手段。例如,会计准则要求对同一控制合并下按照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资产和负债,而评估是按照公允值来估值的。在涉及拟重组企业的盈利预测方面,盈利预测审核结果较为保守;而评估对市场价值更为敏感,两个结果会产生差异。

(三)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和评估责任的区别性分析

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实务操作中,会计、审计与评估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各自承担责任。会计是从企业内部管理出发承担的管理层对于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评估是对被重组资产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正确性、公允性承担责任。

七、并购重组资产评估的发展方向与监管建议

(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资产评估的发展方向

1.推动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做优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资产评估业务所涉及的资产规模庞大、资产结构复杂、业务类型多样、评估结果影响广泛等诸多特点,对评估机构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培养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凝聚大量优秀人才、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大型机构,是评估行业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2.提高评估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

并购重组评估人员素质着重包括评估人员的法规政策把握能力、具体并购重组过程的理解能力、先进评估技术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数据和参数的搜集能力以及相关理论的积淀。

3.拓展和延伸评估服务领域

随着资产评估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评估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已具备了以价值估值服务为基础的多元化延伸服务体系的能力。提供高附加值的延伸服务已成为防止评估行业低层次恶性竞争的主要发展方向。

4.加强评估技术理论研究和数据库建设

目前应特别加强收益法问题的理论研究,规范评估实践应用。其中包括收益法评估思路的调整,收益额、折现率等评估参数的选取依据和方法等。同时,要加强配套数据库的建设,做好数据挖掘和利用。

(二)加强并购重组资产评估的监管建议

1.加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相关法规制度的建设

由于规范评估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主体的不同,相关法律法规间缺乏必要的衔接,出现了矛盾和不一致的问题。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急需制定统一规范的法律、法规。

2.继续推动资产评估准则建设

要针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加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业务相关准则的制定工作,完善涉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业务的现有评估准则,提升执业规范化程度。

3.加强评估行业自律监管

行业自律检查是目前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业务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应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监管水平,完善监管制度,严把准入关,强化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加大惩戒力度。

4.加强评估行业政府监管

必须抓紧解决资产评估行业政府监管中的“多头管理”问题引发的评估资格、评估规范、监管标准等方面的诸多矛盾,加强各相关部门间的交流与协调,统一监管制度和标准,提高政府监管质量。

5.加强自律组织与行业监管部门的协同监管

行业内部自律监管和政府外部监管是保证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的两个重要手段。中评协将积极配合行政监管部门加强行业和机构管理,上交所将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加大并购重组资产评估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力度。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应加强沟通与研究,共同推进评估行业以及上市公司治理文化的建设和发展。

篇3:资产评估报告

本人接受AA县QQ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其公司自身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本人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简介

企业名称:AA县QQ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A维佳新能源”)

住所:AA县招商局

法定代表人:陈宏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70264000005730

发照机关:AA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20xx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截至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AA县QQ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所占股本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AA县QQ有限公司股东表

二、评估目的

根据需要,本次评估目的是量化AA县QQ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 日的市场价值,为企业自我资产清理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20xx年11月30 日AA县QQ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等。

(二)评估范围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AA县QQ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本次评估的范围为AA县QQ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0 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20xx资产评估报告案例20xx资产评估报告案例。

截止20xx年11月30日,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的委估资产和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2)非流动资产合计8,970,426.67元,其中:无形资产8,970,426.67元;

(3)资产总计17,193,777.63元;

(4)流动负债合计7,565,368.60元,其中:其他应付款7,565,368.60元;

(5)负债合计7,565,368.60元;

(6)所有者权益合计9,628,4XX.03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委估资产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价值的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商定,以 20xx年11月30 日作为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有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报告的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与本次经济行为有关的主管部门。

七、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评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一)遵循独立性原则。作为独立的社会公正性机构,评估工作始终坚持独立的第三者立场,不受外界干扰和委托者意图的影响;

(二)遵循客观性原则。评估人员从实际出发,通过现场调查,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运用科学的方法,使得评估结果具备充分的事实依据;

(三)遵循科学性原则

20xx资产评估报告案例资产评估师

。评估人员根据各类资产的特点确定了科学的评估方法,使资产评估结果科学合理;

(四)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即以委评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假设前提,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现行市场价值;

(五)遵循资产持续使用的原则。即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确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六)遵循替代性原则。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种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选用以较低的价格为基准,不充分考虑由于特殊交易性为、交易背景对交易价格的影响;

(七)遵循公开市场原则。即评估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八)维护产权持有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篇4:资产评估报告

在市场中,客户相伴生产者和供应商而生。在作为生产者和供应商的企业被转让时,相应的客户资源也将跟随转移。如何评估客户资源的价值,企业转让中的交易双方对此都十分关注:本文拟就此阐述个人的一些见解。

一、客户的概念

客户,是对企业产品或劳务购买者的泛指。对于一个需要经营的企业来说,客户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我们知道,投资建立企业,其目的就是通过生产和销售产品(或劳务),从客户那里获取投资的回报。俗话说,客户就是“上帝”。如果没有客户,那么企业的产品或劳务就不能形成货币回笼,企业无法经营。为此,每个企业都十分重视客户工作。有些企业特意设立公关部专门负责开发和维系客户。为使企业拥有尽可能多的、稳定的客户,企业一方面要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另一方面还要有开发新客户和维持老客户的措施。

二、客户的种类

用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1、以购买产品的物质形态划分,可分为购买有形产品的客户和购买劳务(或)的客户。

如汽车、电视机的消费者是购买有形产品的客户;电话用户是购买电信公司服务的客户,病人是购买医院服务的客户,储户是购买银行服务的客户等。

2、以与客户保持购买关系的时间划分,可分为新客户和老客户。

首次或新近购买企业产品或劳务的客户,属于新客户;老客户,是指与企业保持时间较长的产品或劳务买卖关系的客户。如储户愿意长期到某个储蓄所存款;消费者在购买了某企业生产或销售的计算机后,还愿意购买这个企业生产或销售的其他电子产品;愿意长期在某一理发店理发等,这类客户就是老客户。

3、按购买者与消费的关系划分,可分为直接客户和转销客户。

直接客户指的是直接使用产品或直接接受服务的客户,或者说是最终消费者。如购买本人使用的汽车的消费者,则属于汽车的直接客户。转销类客户指的是中间商,如零售店、分销商和批发商等。当然,对于企业来说,零售店、分销商和批发商都是直接的购买者,不过这种客户关系会受到企业产品(或劳务)最终的使用者——上述直接客户意愿的影响。

4、按客户签署合同的时态划分,可以分为过去时客户、现在进行时客户、将来时客户。

过去时客户是指买方以前曾经与本企业有过买卖关系;现在进行时客户指的是目前已与企业签定了商品(或劳务)购销合同,而且合同尚在履行之中。这类客户当期就可以给企业带来收益。将来时客户指的是以后有可能购买本企业商品(或劳务),而目前尚未与本企业签定合同的客户。这类客户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可能给企业带来收益。

三、客户资源资产的性质

客户资源是企业必不可少的无形资产。之所以称之为无形资产,是因为它可以给企业带来现金流入,使企业经济效益得以实现,而其又是非实物形态的资产。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的构成,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备事实上购买企业产品(劳务)的关系;

2、存在与上述关系有关的、该资源持有者可使用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具体地讲,首先要有客户历年购买本企业产品(劳务)记录,而且这些客户应无赊欠货款的不良记录。其二是要有企业和客户存在的个人关系资料。即企业知道客户是谁、客户也知道作为卖方的企业是谁;与客户的联系方式(如有关经办人和负责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E-mail等),同样,卖方有与客户的联系方式(如有关经办人和负责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号码、Email等)。通常,这些记录和资料不仅是一份简单的名单,它们还应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历次购买本企业产品(或劳务)的时间、数量、金额。

(2)货款支付方式。

(3)当前尚欠货款情况等。

评估人员可以借助这些相关资料和数据对客户资源无形资产进行仔细的分析。客户资源无形资产是与商誉不相同的资产。商誉就是企业整体的商业信誉,它不可能脱离企业而独立存在。而客户资源无形资产是具体化的现时和潜在未来的产品(或劳务)的购买者,是可确指的无形资产。

因此,客户资源无形资产可以和整体企业一起出售,也可以单独出售。目前,国内企业整体转让时往往忽略了客户资源无形资产价值。事实上,一般正常经营的企业都应该有一定的客户资源。

四、客户资源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

客户资源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基本有三种: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三种评估方法的具体做法如下:

1、成本法

成本法就是以发展和保持目标客户关系所有的费用来估算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的价值。一般估算的费用包括如下几种:

(1)发展客户的费用。这种费用通常有客户走访、广告、招揽、通讯联络或其他发展客户的方式所需要的花费。为发展一个客户,可能进行了若干次的招揽和沟通活动,这些活动所有的花费都应计入客户资源的成本。而有时花费了很多费用却未招来客户,此时,这些花费也应该摊入现有客户资源的成本。

(2)维持现有客户关系的成本。这些成本包括现有客户在第一次成为客户之后发生的走访、应酬、广告等全部成本支出。还应包括为留住现有客户而支付的促销、折扣、或其他让利的开销。

(3)建立客户档案和记录的成本。这种成本包括在与每个客户保持关系期间,与建立客户销售记录、信用记录、应收款和付款等有关的记录和管理的成本。

(4)机会成本。这一成本是指建立(或再次建立)当前客户关系期间损失的收益。如果可以确定并可以量化上述所有成本,就可以采用成本法来评估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的价值。不过,实际应用时存在很多困难,一般企业都不会记录这些成本资料的。因此,在客户资源无形资产评估中,很少采用成本法。

2、市场法

此种方法是需要找出与被评估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相类似的近期交易案例,至少应有三个可比的案例。通过分析比较被评估对象与可比案例的相关因素,如交易的时间、客户的保持时间、客户的购买量、付款方式等方面的差异,进行打分量化成调整系数,对可比案例的价格进行调整修正,求出被评估客户资源无形资产价值。

但是,寻找可比交易案例是十分困难的。有时能寻到此类客户资产的交易信息,但要寻找这些交易的可靠数据,如交易价款及财务或经营方面的可靠信息资料,往往是相当困难的,由此也就限制了市场法的应用。

3、收益法

收益法是评估客户资源无形资产价值最常用的方法。其基本思路是客户资源资产在预期剩余年限内可给企业带来的收益现值。可以按单独客户进行评估,然后汇总求和;也可以对成组客户群进行整体评估。

(1)其计算步骤一般如下;

前三年来自客户的销售收入

预测寿命期内各年的来自客户的销售收入

减:销售成本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

减:营业费用

减:管理费用

减:所得税

加:与客户资源价值相关的摊销费用

等于:来自客户的净现金流量

乘:折现系数

等于:与客户资源相关的净现金流量的现值

乘:客户资源对此评估价值的贡献率

等于:客户资源的无形资产价值

(2)客户资源的剩余年限和来自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的贡献率

①客户资源的剩余年限主要根据客户及本企业关系维持情况的历史资料来进行估计。有的行业的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的剩余年限,可以利用历史统计资料,绘出剩余年限曲线。例如在健身行业,可以利用所收集的客户流的各种信息资料:如各年龄段顾客与本企业保持关系的起始时间、退出时间等参数,再将每组数据标注在数学坐标系上,对这些坐标点进行修正,生成关系的时间曲线,从而得出平均保持年限。再如,对于需求矿山机械的客户,应该考虑该客户历史上对该机械产品的购买数量、该种机械设备的更新年限以及其矿藏尚可开采年限等因素,然后来确定此客户资源的剩余年限。

由于客户类型、卖方产品(或劳务)都不一样,因此,要视具体客户的有关因素,在分析客户生存期限的基础上,来推测客户资源的剩余年限。

②客户资源能给企业带来收益,但是,企业获得的收益并不都是由客户资源带来的,企业的收益是企业各种因素有机组合和综合作用的结果。它包括资本、技术、管理人力等多方面的因素,而客户资源无形资产是属于管理范畴的无形资产。要确定客户资源无形资产在企业客户收益中所占的比重,从而才能分离出来自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的价值。具体做法一般可采用超额法和专家打分法。

超额法是将该企业客户数量与同规模企业平均占有客户数量相比较,根据超过平均占有客户数量的百分比酌量考虑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的贡献率。

专家打分法,召集熟悉同类产品(或劳务)市场情况的专业人士进行座谈打分的方法来确定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的贡献率。

篇5: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效力

资产评估报告书有以下几方面的效力:

1)对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价值意见。

2)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受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

3)对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

4)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资产评估报告不仅是资产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的总结,也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验证、确认资产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的重要依据,是公众投资者得以了解公司情况的重要途径。

因此,资产评估机构必须依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撰写资产评估报告,如实反映评估工作的情况,调查取证的资料要真实可靠,不得提供伪证。资产评估报告书必须由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撰写,不受资产评估委托方或其主管单位、政府部门或其他经济行为当事人的干预。

国际上对资产评估报告有不同的分类,如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将评估报告分为完整型评估报告、简明型评估报告、限制型评估报告、评估复核。而我国由于尚未健全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因此对资产评估报告种类还缺乏系统研究。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重要性

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的各项经营决策是否可行,必须看这一决策是否有利于增加企业价值。企业价值评估可以用于投资分析、战略分析和以价值为基础的管理;可以帮助经理人员更好地了解公司的优势和劣势。

我国现阶段会计指标体系不能有效地衡量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会计指标基础上的财务业绩并不等于公司的实际价值。企业通过账面价值的核算,常常无法对其自身经过长期开发研究、日积月累的宝贵财富——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确认。无形资产涵盖了技术、管理、企业、人才等,像曾经只是家庭作坊的泰山体育产业集团200多种产品入选北京奥运会,成为奥运史是最大的供应商;浙江罗蒙集团以商标权质押,成功贷款7.8亿元。这些都不是能够在会计信息上很好的反应的企业价值。我们知道,人力资本是今后企业发展的关键,企业价值评估帮助企业对这些现阶段会计信息无法反应的信息予以关注,并进行正确的处理,提高企业价值的准确性。企业从财务方面研究人力资本问题,能为企业财务管理管理实践提供全面指导。

重视以企业价值最大化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能使企业理财人员通过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了解企业的真实价值,做出科学的投资与融资决策,不断提高企业价值,增加所有者财富。

篇6:资产评估报告

第一条 为明确资产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责任,规范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报告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中国境内执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在接受客户委托,完成评估项目后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应有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含伙制机构为合伙人,以下简称合伙人)和至少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未经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合伙人)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的资产评估报告为无效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注册资产评估师,是指经过国家统一考试或认定,取得执业资格,并依法进行注册登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行为应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符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执业规范。

第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只能在一个资产评估师机构执业并独立行使签字权利。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字。

第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只能在本人参与评估的综合性资产评估项目和单项资产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上签字。注册资评估师在有正当理由并能提供必要依据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上签字。对于单项资产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也可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认可的评估专业人员签字。

第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对签署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负责,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合伙人)在本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署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后签字,资产评估机构对此承担连带当选责任。

第九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建立资产评估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凡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第十条 凡违反本制度的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协会章程及其他规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撤销会员资格等处分,并建议国务崐院资产评估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证券业资格资产评估机构从3月1日起实施本制度,其他资产评估机构从196月1日起实施

篇7:资产评估报告

一、绪言

湖南华兆园林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因资产占有方融资项目的需要,对其所有的苗木资产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的资产实施查验、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其资产在 年 月 日所表现的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并以此价值作为该公司(个人)融资的参考依据。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评估方及资产占有方

甲方(评估方):

乙方(资产占有方):

资产占有方概况: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苗木资产所在地:

主要苗木种类: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乙方的苗木资产进行评估,为该公司(个人)依法进行融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及范围

纳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是乙方因融资所抵押的苗木资产。

五、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

参照评估有关的法规,遵循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的公认评估原则,我们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鉴定,查阅了有关文件及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及资产状况,确定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抵押贷款价值。

抵押贷款价值的内涵:是指评估对象根据有关林权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苗木资产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所具有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年 月 日。

七、评估原则

我们在对委托方指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的以下原则:

(一)遵循了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工作原则;

(二)遵循合法原则,以待估资产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来确定其价值; (三)遵循估价日期原则,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条件为基础来确定待估资产价值; (四)评估操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国家及其他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八、评估依据

1、资产占有方出具的评估资产清单;

2、专业资产评估公司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3、公司农艺专家出具的经济林及苗木木调查、分类、评估的意见; 4、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询价、参数资料记录。

九、评估方法

对苗木资产抵押价值的评估,我们是依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结合所估苗木的生长发育状况后,按如下规定公式进行:

P = 各苗木按品种、规格×单价×株数

十、评估过程

(一)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二)资产核查阶段

(三)评定估算及报告提交阶段

十一、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遵循以下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1、除评估基准日政府已颁布和已颁布尚未实施的影响资产占有方经营的法律、法规外,假设收益期内与资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发生重大变化。

2、对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苗木资产不存在权属争议。

十二、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委托方指定的资产在年 月 日所表现的补偿价值反映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 万元 (详见评估明细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估值意见,而不对其他用途负责。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要求的其他必要评估程序,并最终出具委估资产在特定评估目的下在评估基准日的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在履行评估程序过程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定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的权属文件、资料进行了关注,并进行了必要的查验,但评估师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和基准日下的抵押价值,我们没有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其他交易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补贴政策的变化以及遇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本评估结果是在基准日被评估资产抵押价值的客观反映,湖南华兆园林管理有限公司对这一基准日后资产发生的重大变化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3、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4、除甲方乙方之外,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任何其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机构不得或引用本报告部分或全部内容,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6、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评估报告的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年 月 日。谨此报告!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苗木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年月日

资产占有方: 金额单位: 人民币 万元

篇8: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香港启利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股权之事宜,所涉及的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范围和对象是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流动及长期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本次评估遵照中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法令、法规,遵循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和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公开市场原则等有关经济原则,依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有关市场交易资料和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并参考资产的历史成本记录,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各项资产进行评估并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实、采用收益现值法对企业价值进行估算,最终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公开市场价值。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合计账面价值9,444.65万元,调整后账面值9,444.65万元,评估值11,8XX.53万元,评估增值2,361.88万元,增值率25.01%。

负债合计账面值5,511.52万元,调整后账面值5,511.52万元,评估值5,511.52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净资产账面价值3,933.13万元,调整后账面值3,933.13万元,评估值6,295.01万元,评估增值2,361.88万元,增值率60.05%。

各类资产评估情况见下表。

表1、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D/B 100%流动资产1 4,922.09 4,922.09 5,286.78 364.69 7.41长期投资2 - - - -固定资产3 4,244.44 4,244.44 4,677.81 433.37 10.21其中:在建工程4 - - - -建筑物5 3,388.90 3,388.90 3,756.57 367.67 10.85设备6 855.54 855.54 921.24 65.70 7.68无形资产7 278.12 278.12 1,841.94 1,563.82 562.28其中:土地使用权8 278.12 278.12 1,841.94 1,563.82 562.28其他资产9 - - - -

资产总计10 9,444.65 9,444.65 11,8XX.53 2,361.88 25.01流动负债11 5,511.52 5,511.52 5,511.52 - -长期负债12 - - - -

负债总计13 5,511.52 5,511.52 5,511.52 - -

净资产14 3,933.13 3,933.13 6,295.01 2,361.88 60.05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有效。

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上述评估目的使用,评估师的责任是就该项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发表专业意见,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不代表对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的任何判断。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

股权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评报字[20xx]第390号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xx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公允价值作出了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简介

本项目委托方为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占有方为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

(一)委托方简介

公司名称: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银湖路口北环大道1028号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晓民

注册资本:玖亿柒仟捌百玖拾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11XX157

1、公司简介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九医药)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于3月2日经国家经济贸易管理委员会国经贸企改[] 134号文件批准,由三九药业、三九集团、深圳九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先达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壬星工贸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三九医药于194月21日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三九医药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5,300万元。

三九医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142号文批准,于1999年11月11日-12日在深交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8.4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9,000万元。20xx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三九医药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75,300万元。

三九医药于20xx年6月11日实施20x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方案,股本增加22,590万股。截止20xx年8月31日,三九医药总股本97,890万股。

三九企业集团占有8.45%股权,三九企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占有62.717%股权。

2、经营范围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开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医疗、保健服务。

(二)资产占有方简介

公司名称: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郴州市开发区科技工业园

公司办公地址:郴州市开发区科技工业园

邮政编码:215433

法定代表人:胡宏发

营业执照注册号:00XX26

注册资本:939万元

1、公司简介

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于1970年8月建立,原名湖南郴州地区制药厂、湖南南开制药厂。公司1992年8月6日在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9390000元。8月在“郴交会”上,被三九集团实施承债式整体兼并,归于三九麾下。20xx年2月10日经郴体改发[20xx]004号批准成立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20xx年7月8日变为外商独资企业,其股东为三九企业集团公司下属企业香港启利投资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

生产中成药、保健品及食品、销售自产产品(国家限制或禁止的品种除外)。

3、主要经营业绩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表2、资产、财务状况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20xx年20xx年20xx年

总资产10,089.77 10,515.07 9,444.66

净资产2,794.49 3,764.41 3,933.13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6,008.81 5,804.83 4,958.36

利润总额453.54 367.57 149.73

净利润453.54 367.57 149.73

以上数据中20xx年度的财务报表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xx年度财务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xx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均出具保留意见报告。

二、评估目的

根据三九企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三九企业集团拟将下属公司香港启利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抵偿债务,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股权转让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所对应的评估范围是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评估前资产总额9,444.65万元、负债5,511.52万元、净资产3,933.13万元。具体包括流动资产账面值4,922.09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净值4,244.44万元;无形资产账面净值278.12万元;流动负债账面值5,511.12万元。。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上评估范围和对象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三九企业集团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此项目拟订了时间表,为了加快整体工作的进程,同时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本次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的需要和完成评估工作的实际可能,经与各方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五、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我们遵循独立、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资产评估的职业标准,对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以保证资产评估工作的有效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遵循的原则有:

(一)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行事,不受外界干扰和评估业务当事人的影响,确保资产评估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客观性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研究,掌握翔实可靠的资料和依据,采取符合实际的计价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客观、公正的评估结果。

科学性原则:制定科学的操作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严格按照国家资产评估有关规定,实施评估,科学、合理地进行资产价格的评定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和估算。

(二)资产评估公允的专业原则

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替代性原则:充分考虑被评估的每一项资产的选择性或有无替代性,以效能相同为前提,以市场公允价确定委估资产的价值。

公开市场原则:资产评估选取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都可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六、评估依据

(一)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xx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xx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

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20xx);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6、《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20xx年12月31日);

7、《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xx年8月25日);

8、《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

产权[20xx]274号);

9、《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财评字[1999]91号);

10、《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 102号,20xx年);

11、《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5月7日发布);

12、《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xx);

13、《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xx)20号);

14、《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xx)20号);

15、《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xx年12月30日);

16、《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

17、《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508-20xx)。

(二)经济行为文件

三九企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三)产权证明文件

1.资产权属证明文件(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

2.设备购置合同;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3.有关资产权属方面的“说明”;

4.其他产权证明文件。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取价标准依据

1.国务院令[20xx]第2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2.国经贸[] 456号“汽车报废标准”;

3.国经贸贸资源[20xx] 1202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4.《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表》20xx年8月19日起执行;

5.《中国统计年鉴》分行业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国家统计局);

【资产评估报告15篇】

篇9:资产评估报告

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位于 (地址)号自编1栋的租金价格与周边同等物业收取租金的对比情况出具咨询意见书。我们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相关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由贵公司负责。同时,我们对贵公司周边同类型的物业出租和环境设施等状况进行了调查。在实施审查及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资料发表意见。

一、基本情况

贵公司于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四日经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了注册号。经营范围:。

贵公司于20xx年4月22日与下面单位或个人分别签订了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

二、用途

租金情况:20xx年 月1日至 年 月日,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

计算月租 元;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按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月租 元。

1、交通设施

贵公司所租地段毗邻国道G107和广清高速公路,车辆出入自由方便,交

通十分便利。附近有多家大型的物流公司,如嘉忠物流中心,便于货物的配送。

2、周边设施配套

贵公司所租地段地处广州市白云区乡镇地区,周边购物、娱乐、教育、银行、医院、邮局等配套齐全,便于员工日常生活。

3、周边租金

贵公司所租地段周边同档次厂房、仓库租金平均月租是11元/平方米左右,办公租金平均是22元/平方米左右。

三、结论:

经我们调查,截止20xx年6月10日,贵公司上述租赁合同的租金情况比周边同等物业收取的租金价格低。

四、其他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向董事会证明租金水平,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报告日后租金费用的证明。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咨询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篇10: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范例

××市××厂办公楼及土地价值的评估报告

××××:

我们接受××市××厂的委托,对该厂办公楼及土地价值进行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被评估资产的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厂;

企业性质:国营;

法人代表:×××;

企业地址:××市××路××号。

(二)评估日期:1992年10月9日。

(三)评估目的:了解资产价值,为资产转让作准备。

(四)评估范围:厂区内原办公楼一栋及该楼围墙内4288.32平方米的土地。

(五)被评估资产概况:该资产原为厂办公楼,砖混结构,高四层,局部三层,平均层高约3.8米,占地面积1517.5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767.08平方米 (其中地面以上5365.92平方米,地下室401.16平方米)。1962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固定资产原值为×××万元。1977年全面检修门窗一次,1985年对一、二层重新粉刷装修后改为旅馆,1990年底对暖气进行了一次大修。

(六)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

二、评估做法

我们接受此项评估委托后,随即组织了评估小组并按下列步骤开展工作:

第一,赴资产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该办公楼的地基、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层面、楼地面、门窗、内外粉刷、顶棚、供水、卫生设施、电路、照明、暖气等,都作了勘察记录,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从而确定该办公楼的`成新。

第二,进行市场调查。为了取得更新重置砖混结构办公楼的建筑造价以及地价的有关资料,我们专程到××市统计局、××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单位作了调查,从而取得了现行相同结构办公楼的建筑造价及地价数据,为更新重置成本的确定取得了必要的第一手资料。

第三,计算更新重置成本和资产价值,办公楼建筑的更新重置成本在单方建筑造价的基础上,考虑“四源”费、供电集资、基建管理费等项因素计算确定;土地价值的确定,主要考虑现行市场因素。

三、具体估算过程

(一)办公楼建筑

1.地上建筑部分更新重置成本的计算:

(1)经调查,现行砖混结构办公楼建筑预算造价为387.60元平方米。

(2)现行办公楼层高一般为3米,该楼建筑层高为3.8米,由于层高增加约使造价增高13%。

387.60×13%=50.39(元平方米)

(3)“四源”费。

①上水:该办公楼估计用水量为14.4吨小时,按8小时计算,每吨收费标准为830元。

14.4×8×830=95616(元)

②污水:排放量按自来水的70%计算,每吨收费标准为800元。

14.4×8×70%×800=64512(元)

③供热,按每平方米耗用量100大卡计算,收费标准为每100万大卡70万元。

篇11: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范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另行规范。

第三条 本指南所指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

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 评估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能够全面了解评估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 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完整,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第二章 标题、文号、声明和摘要

第七条 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报告”的形式。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报告序号。

第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声明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评估报告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第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第三章 正文

第十条 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

(一)绪言;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特别事项说明;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四)评估报告日;

(十五)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 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

“×××(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十二条 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介绍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概况。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二)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1.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股权变更情况及必要的公司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历史情况等;

2.近三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3.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

(三)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四)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为同一企业,按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五)存在交叉持股的,应当列示交叉持股图并简述交叉持股关系及是否属于同一控制的情形。

(六)存在关联交易的,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第十四条 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的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一)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应当说明原因,并说明是否经过审计;

(二)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存货、工业企业的生产线及厂房等)的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等;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如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设备数量、无形资产数量等)、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等。

第十五条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市场价值及其定义。选择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应当说明选择理由及其定义。

篇12: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范例「最新」

A公司:

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资产持有方及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A公司,A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二、评估目的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A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A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出售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预期收益价值,具体包含大功率电热转换体设计、制造、工艺方面的技术,以及生产产品销售的收入预测和收益预测。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年11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六、评估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 号(1991 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 号令( 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1)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3)中评协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篇13:资产评估报告格式

副标题: 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编号

绪言: 主要描述受托方以及评估原则、评估目的、及评估基准日的相关描述.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的简介(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主要包括: 以机构代码证为准或以企业的营业执照为准

⑴机构代码或注册证号

⑵机构名称 地址(住所)

⑶法定代表人

⑷注册资金

⑸机构类型(经济性质)

⑹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

⑺注册证号以及登记有效期

二、评估目的

委托方以本次委托评估的主要目的或评估报告的主要用途

三、评估范围与对象

主要涉及对估价对象的概括性描述,委估对象的资产概况.如涉及到土地的则以描述其位置、用途、面积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房屋建筑物的则需描述其区位、用途、楼层、户型、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建筑类型等;机器设备的则需描述种类、型号、设备维修保养情况等.

四、评估基准日(通常描述如下)

评估基准日是确认资产评估价格的基准时间,本项目所选取的评估基准日是依据经济行为由委托方确定的一个特定会计期间的终止时点,这个时点能反映评估对象的整体状况,而且评估基准日前后没有可能导致被评估资产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因素,因此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合理的.

注: 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五、评估原则(按不同的评估目的、方法、对象取舍)

A、合法原则 B、历史成本原则 C、公开市场原则 D、持续经营原则 E、替代原则 F、供求原则 G、估价时点原则 H、独立性原则 I、客观公正性原则 J、专业性原则 K、科学性原则 L、贡献原则 M、预期收益原则 N、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六、评估依据

主要包括各种经济行为文件、法律法规、采用取价标准的各种资料及其他参考资料.如:

1、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2、国资办发23号文件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

3、财政部财评字[]91号文件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4、《**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标准计价》第1期;

5、《建筑附属工程造价速算手册》;

6、

七、评估的假设及限制条件(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时)

篇14:资产评估报告

一、前言

致委托方函:××女士:受您委托,我事务所对您委托的位于中国广东潮州市奎元路粤海花园A区7幢302(建筑面积为135平方米)的.住宅用房进行估价。

估价目的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对上述房地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现将估价结果报告如下:委估对象于估价时点2011年11月110日公开的市场评估总价为人民币71793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柒仟玖佰叁拾元整),评估单价为5318元/平方米。

估价的详细结果,见附后的《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此致

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法定代表人:xxx

二、估价师声明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我们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

6、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了专业帮助。

7、估价报告依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出具,委托方应对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本报告估价结果仅作为委托方在本次估价目的下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

未经本评估机和评估人员同意,本估价报告不得向委托方及报告审查部门以外的单位及个人提供。

评估机构及估价人员不对委托方及报告审查部门以外的单位及个人使用本报告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9·本估价报告的全部或其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报告解释权为本评估机构所有。

房地产估价师:xx2013年11月10日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1、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价值参考,委托方因其他目的使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本评估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房地产的现场勘查工作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地产评估委托书及相关资料进行,房地产估价范围由委托方界定并对其负相应法律责任。

3.本报告所称的“估价价值”系指我们对所估价的房地产在规划用途不变、持续使用以及在估价时点的外部经济环境在可预期的将来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对上述委估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意见。

4、基于估价目的,本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是对2010年12月14日这一估价时点委估房地产的客观公允市场价值的反映,没有考虑将来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对估价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及遇不可抗力对估价价值的影响。

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行房地产估价业务的目的是对估价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意见,不对估价对象权属及附着于估价对象上的其他权利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估价对象的法律权属及附着于估价对象上的其他权利由委托方负责解释。

6·本次评估以估价对象不涉及任何抵押担保以及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为假设前提,否则应对本次估价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7、我们的估价结果成立的前提是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属实,委估房屋产权完整,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等。

委托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不实造成估价结果失真,我们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8、我们估价的实体以我们现场拍照和勘察的估价对象外部实体为准,但在本次估价中估价人员没有接受对估价对象结构及基础进行检测的委托,估价人员不能确定估价对象结构及基础没有缺损。

9、由于本次估价对象为一整体房地产的一部分,故本次估价是以估价对象能合法享用及分摊整体房地产的各项权益、各项服务配套设施及整体房地产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为假设前提。

10、本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是在公开市场前提下求取的房地产抵押价值,未考虑估价对象未来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快速变现损失及费用以及转让时应交纳的相关税费等对估价结果的影响。

委估对象为住宅用房,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和独立适用性,如果在估价时点进行快速变现其可能实现的变现价格一般在市场价值的70%左右,在短期内可变现,所实现的变现价格应优先支付评估拍卖费及按规定缴纳的税费等费用。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一)委托方名称:潮州市粤海花园法定代表人:xxx地址:面积:135平方米联系电话:xxxxxxx

(二)估价方名称:xxx地址:联系电话:xxxxxxx资格等级:xx级估价机构证书编号:xx房地自估(2013)第xxxx号

(三)估价对象

1.本次估价对象为位于XXX,位于奎元路中段。

周围有潮州市实验学校,枫溪中学。

大润发,国土局,中银大厦,市政府。

目前有7路,12路直线到达。

该地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备齐全,自然环境·生活环境好。

2.占地面积为135平方米。

四层错落式布局,共七层,建于2007月。

委估对象位于第3层,建筑面积为135平方米;装修情况:客厅地面为木地板铺贴,卧室地面为木地板铺贴,墙面刮瓷;厨房及卫生间地面为瓷砖铺贴,墙面面砖铺贴;进户门安装防盗门,其余为木门,铝合金窗,通水、电、电话端口入户。

估价对象平面布局好,采光通风好,维护情况好评估该房地产2013年10月的市场价值(四)评估目的为该住房出售提供参考。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原则

1、合法原则

2、替代原则

3、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4、估价时点原则

5、客观、公正、公平原则

(七)评估依据

1、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2、房地产估价委托书

3、房地产估价合同书

4、政府部门有关计价和税费标准及目前本地区房地产价格信息

5、委托方提供和估价人员现场勘查取得的全部资料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范》评估方法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发育状况并结合估价对象的具体特点而确定本次估价根据估价目的及估价对象的区位条件和用途以及实地勘察结果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比较法对估价对象进行评估。

市场比较法:是以替代原则为理论依据将估价对象房地产与近期已经发生类似交易的房地产加以比较对照从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方面修正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价。

收益法:收益法是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正常收益,选择适当的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成本法是在求取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格时,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然后扣除折旧以此求取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九)估价结果:经过我事务所评估人员科学的分析和测算,在以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为评估目的的前提下,根据国家对房地产估价的规范要求等,选用科学的评估思路及方法,委估对象于估价时点20XX年11月10日公开的市场评估总价为738813.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捌仟捌佰一拾叁元整),评估单价为5472.69元/平方米。

(十一)估价作业日期: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11月20日。

、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1:本估价报告所示的评估结果为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2013年11月10日公开市场价格,随着时间及市场情况的变化,该价格需作相应调整,如果完成评估报告日至使用本评估结果的时间超过一年(即有效期为2013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0日),我们对此结果造成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2、估价时点之后、有效期之内估价对象或国家经济形势、城市规划、房地产税费政策等发生变化,对估价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及时聘请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估价结果作相应调整或重新估价。

否则,我们对此结果造成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3、估价对象状况和房地产市场状况因时间变化对房地产抵押价值可能产生影响;故贷款人(金融机构)应定期或者在房地产市场价格化较快时对房地产抵押价值进行再评估。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本次评估的对象以委托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数量为准。

在本次评估中,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由委托方承担法律责任。

3、本评估报告专为委托方按委托目的使用,未经批准,不得转载或作他用。

4、上述评估结论是反映委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评估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价,未考虑国家发生宏观经济的政策变化及遇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评估价的影响。

5、本估价报告必须完整使用,对仅使用报告中的部分内容所导致的有关损失,受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估价人员评估机构负责人:xxx(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人员:xxx(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报告审核人:xxx(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评估机构:潮州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

报告出具时间:20XX年11月10日

五、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

1、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在求取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格时,并且将估价对象房地产与在估价时点的近期发生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选取近期同类型房地产交易实例并与估价对象比较,从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方面进行修正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

1.1比较因素选择根据估价对象的房屋条件,影响估价对象的主要因素有:

A、交易时间:确定房地产价格指数

B、交易情况:是否为正常、公开、公平、自愿的交易

C、区域因素:主要由交通条件(距区域主干道距离、距区域中心距离、公交便捷度、对外交通便利度)、基础设施状况、车流量、环境优劣度等

D、个别因素:主要有建筑结构、布局、建筑装修、成新状况、小区环境、采光通风、建筑朝向、楼层、配套设施等.建筑名称 图书馆 结构类型 框架 建造年份 2007年 层数 7层 建筑面积 32000平方米 分部 序号 项目 评分 结构部分

⑴ 地基基础 24 完好,无任何下沉,有足够承载力

⑵ 承重构件 24 墙体、楼板良好,梁、板、柱无裂缝

⑶ 非承重墙 14平直完好,无裂缝

⑷ 屋面 19 完好平整,无渗漏

⑸ 楼地面 14 整体面层平整牢固,无裂缝

⑹ (⑴+⑵+⑶+⑷+⑸)×G 71.25 装修部分

⑺ 门窗 24 开关灵活、完整无损

⑻ 外装饰 19 完整、牢固、无裂缝、空鼓

⑼ 内装饰 19 完整、无破损

⑽ 顶棚 18 完整、无破损

⑾ 细木装修 13 完整牢固、油漆完好

⑿ (⑺+⑻+⑼+⑽+⑾)×S 11.16 设备部分

⒀ 水卫 38 上下水通畅、器具齐全、无锈蚀

⒁ 电气照明 23 线路装置完好、牢固、绝缘 ⒂ 暖气 33 设备管道完好、使用正常 ⒃ (⒀+⒁+⒂)×B 12.22 总计(⑹+⑿+⒃) 94.63 成新率 94.63%

1·2、比较因素条件说明

1.3.2对交易日期进行修正经调查测算,本市估价对象同类房地产价格从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基本无太大的价格浮动,故对交易日期不修正。

则交易日期修正系数表如下:可比实例A 100/100 可比实例B 100/100 可比实例3 100/100 1.3.3对区域因素进行修正以估价对象区域因素为100,则可比实例所在区域与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因素比较表及修正系数表见下表区域比较因素修正表1.3.4对个别因素进行修正以估价对象个别因素为100,则可比实例个别因素与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比较表和修正系数表见下表个别比因素较修正表个别因素修正系数表可比实例A 100/97 可比实例B 100/99 可比实例C 100/99 1.4计算比准价格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计算结果见下表:赞同2、收益法收益法是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正常收益,选择适当的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2.1净收益的确定:根据市场调查确定估价对象的平均租金为1500元/平方米,空置率为10%,运营费用率为10%,估价对象每年的净收益比上年递增2%,估价对象可租售面积为135平方米,则;年净收益为=1500×12×(1-10%)×(1-10%)=14580元2.2还原利率的确定:还原利率为安全利率加风险报酬率,安全利率取定为银行存款利率5.25%,风险报酬率为1%,则还原利率为6%。

2.3评估值计算:此次估价中,土地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1999年底获得土地使用权,估价时点为2013年11月10日),剩余使用年限为58.5年。

则:评估值=14580/(6%-2%)×{1-[(1+2%)/(1+6%)]58.5}=326092.6394元则单价为=326092.6394/135=2415.50元/平方米,取整为2416元/平方米。

六、估价结果市场比较法估价结果为:5775元/平方米,占权重为91%收益法估价结果为:2416元/平方米,占权重为9%委估房地产均价确定为=5775×910%+2416×9%=5472.69元/平方米。

委估房地产价值为5472元/m2×135m2=738813.15元

七、评估结论

经过我事务所评估人员科学的分析和测算,在以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为评估目的的前提下,根据国家对房地产估价的规范要求等,选用科学的评估思路及方法,委估对象于估价时点2013年11月10日公开的市场评估总价为人民币738813.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捌仟捌佰一拾叁元整),评估单价为5472.69元/平方米。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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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的种类

根据资产评估的范围,资产评估报告书可以划分为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和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是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关于项目评估过程及其结果等基本情况的具有公证性的工作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种类:

一、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和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

这是按资产评估的范围划分的。

1、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凡是对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称为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2、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凡是仅对某一部分、某一项资产进行评估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称为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

二、资产评估报告书、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和土地估价报告书

这是按评估对象不同划分的。

1、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书是以资产为评估对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这里的资产可能包括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可能包括房屋建筑物和土地。

2、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则只是以房地产为评估对象所出具的估价报告书。

3、土地估价报告书:土地估价报告书是以土地为评估对象所出具的估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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