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执行难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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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执行难的提案

篇1:解决执行难的提案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的提案

提案人:

长期以来,我国的司法执行工作步履维艰,执行难的问题不仅成为法院工作的痼疾,而且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执行难概括为“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特殊主体难碰”五种情形,五种情形如同五座大山,难以逾越,处处给我国的法院执行工作带来困扰。究其原因,主要是被执行人规避法律、逃避执行所致。有人说审判工作是法院的灵魂,而执行工作则是法院的尊荣,毋庸讳言,司法执行的难题亟待解决,否则将严重影响我国司法权威与社会和谐。因此,能否解决好执行难的问题,关乎百姓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否。要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关键从开展反规避执行工作入手。

一、在基层法院,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现象存在的原因

(一)人们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落后。人们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落后,加上封建观念、村规民俗的制约,人们通常认为关系、人情才是人际交往最重要的东西。被执行人犯了“官司”,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履行自身义务,而是千方百计寻觅亲朋好友,挖空心思试图找关系、搞歪门斜道干预司法执行。

(二)社会诚信缺失。社会缺失诚信,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既影响社会和谐和经济的发展,也影响法治建设的进程。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价值观念已日渐淡薄,拖债、逃债、赖债在一些人眼中已不是可耻的事,反而被视为“本事”,一些债务人利用各种形式逃避债务的`清偿,逃避法院的执行。

(三)立、审、执之间相互衔接不到位。执行作为法院审判的后续环节,受立案、审判的影响极大,如果前面工作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力,就会使当事人有机会转移财产,给后续的执行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目前,立、审、执衔接不到位主要表现是立案庭、审判庭不能正确引导当事人启动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程序,过分注重调解率而忽视了执行阶段的工作,给败诉一方当事人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隐藏、转移财产的时机。

(四)强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缺位。《强制执行法》从《民事诉讼法》中剥离单独立法已经呼唤了10多年,但迟迟未出台,立法严重滞后于现实,虽然现行民事诉讼法增加了执行比重,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但这些难以解决当前执行工作中日益纷繁复杂的状况,无法满足当下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无法可依,导致对被执行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不大,执行威慑力不强,显然无法有效解决规避执行和反规避执行问题。

二、反规避执行、解决执行难的对策

(一)加强司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们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强对司法执行的调研工作,集中收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以及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通过法院宣传栏、公告栏,法院官方网络平台,地方论坛、报纸等媒介,多管齐下地进行系列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反规避执行的复杂性、艰巨性、重要性,疑聚共识,形成声势,为反规避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他们认识到对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方面的义务,明确拒不协助执行的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达成共识,为今后通力合作夯实基础。

(二)加强法院内部立、审、执之间相互衔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在法院内部,强化内部立审执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搞好工作衔接,用足用够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法律措施,从体制机制上反制规避行为。在立案审查中,告知当事人诉前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在案件审理期间,充分考虑以后的执行工作,发现被告有隐匿、转移财产苗头,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掌握执行工作的主动权,彻底遏制被执行人赖债的违法行为;在外部,一方面,法院应与公安、银行、税务、工商管理、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进行联动,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全面地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节省执行成本、缩短执行周期、提高执行效率;另一方面,与新闻媒体建立互动平台,建立债务人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欠债不还的老赖在新闻媒体、网上曝光,限期清偿债务,使老赖们无所遁形。这些举措无疑将使得本院从过去消极、被动、单一的协助执行机制转变为积极、主动、多元的执行联动机制,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对规避执行的债务人形成有效制约。

(三)出台强制执行法,完善反制规避执行的立法,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处力度。首先,从执行难的现实出发,深入分析执行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情况,尽快出台《强制执行法》,进一步将执行程序、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义务、协助执行人范围、责任等具体化,真正将“原则”转化为“细则”,使执行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其次,在刑法上,加大对假诉讼、假析产等恶意逃债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再让“拒执罪”成为摆设,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有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情形并已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坚决予以从重从快打击,决不姑息。同时建议进一步扩大构成拒执罪的犯罪情形,对规避执行者予以严厉打击。

(四)完善司法救济体系,解决法院执行的后顾之忧。 执行案件过程中,有些案件穷尽了所有执行措施而被执行人确实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几乎每个法院都会遇到,而在这些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中,有的严重伤残,有的体弱多病,有的生活没有来源等,都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因无法拿到执行款来到法院上访,甚至集体闹事,致法院于尴尬的境地。对于这类案件应纳入财政或社会适当救济范畴,可以避免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有利于营造和谐的司法氛围。

篇2:解决执行难的提案

建议主题 关于切实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建议

代表姓名

建议内容

一、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经济纠纷案件日益增多,xxxx年法院共办各类案件28316件,同比上升19.5%,结案数居全省第二;法官人均办案273件,是全省平均数的2倍。给我市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强度和压力。 常常出现“判决容易,执行难”的局面,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执行,没有执行结果。解决法院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问题之一。造成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个人权力滥用、个体行为妨碍、审判、执行工作相分离等原因。结合当前现实的工作,在当今的和谐社会,怎样改变这种局面,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尝试: 法院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都要过硬的执行队伍。在执行队伍的建立过程中要经常性地对执行人员进行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实行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建立过错追究制度,彻底消除“不请不送不执行,又请又送才执行,多送多执行,少送少执行,不送不执行”的现象,建立合理、公平的执行款分配制度。

二、在审判时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考虑到当事人能不能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会不会出现申请执行,好不好执行的问题,不能一味地把追求案件审结率而把诉讼过程中能化解的矛盾转移至执行环节上。

三、在强调人性化执行的同时,对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钻法律的空子抗拒执行,把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拒不履行判决,以致执行法官穷尽了一切措施也执行未果的,可以通过法律授权执行法官延长司法拘留期限,将接受转移财产的人一起追加为被执行人并严厉处罚。 四、针对被执行者一些农村集体土地的资产,按法律上执行拍卖集体土地的资产有一定的难度,但机制可以灵活,人性化。可以通过收取租金或拍卖的形似来偿还债务。 五、法院在义乌市民广场、商场楼宇等人流密集地段与电子屏广告公司联手,24小时循环曝光“老赖”信息。曝光内容可涉及债务人姓名、照片、住址、未履行金额等,促使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债务。 六、建立部门联动整治机制。公安、宣传、房管银行、村、居委会等部门联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使被执行人无处藏身,使之成为过街老鼠,从而达到震慑作用,维护法律的尊严,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篇3: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

安宁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紧紧围绕改革大局,不断探索执行工作新模式,按照“规定动作不能少,结合实际创新走”的工作思路,采取“深化执行改革、抓好队伍建设、软硬结合推进、强化执行监督”等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

建立完善执行机制,深化执行改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安宁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执行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分阶段确定工作目标,以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为原则,将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人并狠抓落实。

按照中央改革精神,积极探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裁执分权改革,按照1执行员+1书记员+1执行法警的模式组建若干执行团队,实行分组执行,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相分离,裁决权由审判团队行使,实施权由执行团队行使,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大大提升了执行效率。

狠抓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整体战斗力

把“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亲自任组长,形成院长亲自抓、立审执多部门协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

进一步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素质教育、业务培训,优化执行队伍人员结构,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针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以及“老赖”五花八门的躲债方式,从加强执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执行司法能力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入手,积极组织各项执行业务培训,提高执行干警业务水平。

实行“软硬”结合,双管齐下促执行

对“老赖”穷尽各种“硬”措施。

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协作与联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多方式发布,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提升执行的震慑力。

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宣布被执行人为失信人158件164人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开平台等方式予以公布,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执行效果立竿见影,一批失信被执行人迫于社会舆论和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执行义务。

截止目前,共有32案33人因纳入失信名单主动履行共计496.91万元。

兰州某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借朋友宋某三万元却一直无理由拒不归还,且多次传唤均以各种理由不到庭。

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情况,我院进行了深入调查,认定梁某属于恶意隐瞒、转移财产,执行局果断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导致梁某在送女儿上学时无法购买机票。

梁某才意识到单纯隐藏财产也根本无法逃避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反而影响了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只能主动到法院解决相关事宜。

同时,将一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经“四查”无可供执行财产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加大采取强制措施的力度,实现拘留措施常态化,坚决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决行为,形成合力,发挥威慑作用。

今年以来,共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56人,其中10案10人在拘留过程中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共计133.14万元。

在焦某某申请执行焦某、禄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焦某、禄某某夫妻二人多次传唤拒不到庭,经“四查”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我院将其二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在第五天将焦某依法拘留,其妻禄某某闻讯赶到法院,当庭便支付三万元,并与焦某某达成和解协议,于四个月内将剩余款项共计二十四万余元全部清偿,并支付了八千余元的迟延履行金,使该案得以完全履行完毕,有效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使被执行人受到了深刻教育和警示。

对弱势群体实行“软”执行,提升执行社会效果。

坚持把“强化执行和解,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把贴近群众、善待群众、理解群众、维护群众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和改进执行作风和工作方法,耐心、真诚地做好法律释明和思想疏导工作,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促成执行和解。

在张某、严某、王某、殷某等八名农民工申请执行甘肃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费一案中,由于临近年关,为了能让这些外地的农民工兄弟及时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回家过年,本院执行局特事特办,加快执行流程,在确定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后,又辗转多处了解到该公司在兰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有到期债务,遂马上向该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并与该公司负责人多次沟通协调,促使该公司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清偿了农民工工资十六万余元。

拿到血汗钱后,几名农民工激动地热泪盈眶,感谢的话语都凝结在紧握的双手中,连夜赶制了锦旗送到法院。

强化执行监督,树立司法公信力

坚持“两条腿走路”原则,采取内、外结合监督方式,细化了执行各环节的问责制度,并实行领导跟踪督办等举措,使执行更加透明。

对于影响大、矛盾突出的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当事人全程监督执行过程,同时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利用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车载可视系统、单兵系统等方式,重点对实施搜查、扣押、强制腾迁、司法拘留、集中执行、专项执行等强制措施以及款物交接、信访接待等敏感环节同步实现视频语音连通,实施远程指挥、实时监督及应急处置,让执行现场直播化、可视化,全程摄像记录并上传办案系统保存,最大程度保证了执行全程的可控性,有力提升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一如既往地对拒绝执行、规避执行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继续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积极发挥失信“黑名单”的惩戒作用,推动与相关部门建立失信联动惩戒长效机制,完善执行矛盾多元化解机制,逐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篇4:解决战略执行难的七把利剑

在《三国演义》第四十四回,孙权面对曹操大军压境的挑衅,犹豫不决,降无奈,战无数,而下属们也是意见不一,叽叽喳喳。文官主降,过度夸大敌人的力量。武官主战,也没有拿出必胜的计划。周瑜见到孙权后,陈说利害,与孙权达到统一的认识,作战。

但周瑜对孙权是否真正下定决心作战,依然没有底。因此,他对孙权说:“我决心为将军决一血战,万死不辞。但不知道将军您是否还狐疑不定?”

孙权拔出佩剑,用力砍下面前奏案一角,说:“诸官将有再言降操者,与此案同!”说完,便将此剑赐给周瑜,封周瑜为大都督,程普为副都督,鲁肃为赞军校尉。如文武官将有不听号令者,即以此剑诛之。

周瑜受了剑,对众臣说:“我奉了主公命令,率众破曹。诸将官吏来日俱于江畔行营听令。如迟误者,依七禁令、五十四斩施行。

孙权,做为最高决策者,拔出利剑,表明立场,充分授权,让决策得以执行。

而一家企业的老总曾给我看过他们的年度计划:用十六开纸订起来的厚厚一叠文件,共有12页。其中,大项5项,小项283项,

这个计划让我瞠目。要知道GE公司韦尔奇手下的大区经理,年度计划不过两页纸。于是问D总:光这个计划做了多长时间?答曰:一个多月。能执行下去吗?答曰:不到30%。

战略执行难已成为企业中比较普遍,企业家中比较头疼的顽症。为此,企业内部要祭起七把利剑:

有些企业家平时多谋少断,遇事瞻前顾后,决策迟迟未果,没有主剑(见)。

企业家暂时没有主见是正常的。我们要充分考虑到在目前环境剧烈变化的今天,制订一个明确的战略是有相当的难度。企业家对战略的认识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战略一旦明确,就应不容置疑,迅速推进。我们知道,企业家有不同的领导风格,有的企业家属于强力型,他强调在企业需要变革,需要克服阻力。有的企业家属于协调型,他的管理风格是调整和优化。有的企业家则属于适应型,没有外部压力不轻易改变。显然,我们知道,哪种领导类型更能够推动企业的战略执行。

无论哪种类型的企业家,都要有主剑(见),即使不说,也要哑巴吃饺子-心中有数。反之,迟迟没有方案推出,就会在企业内部产生胡猜乱想,引起人心惶惶。

二是上剑

一般的规律是,企业在制订制度的时候会非常投入,但执行制度的时候却虎头蛇尾,半途而废,最终不了了之。

篇5:解决宝宝吃饭问题特别提案

解决宝宝吃饭问题特别提案

一些年轻的爸爸妈妈提起宝贝的吃饭问题就头疼:该讲的道理讲了、该说的话说了、软硬兼施,可就是不奏效。其实,对于两三岁的孩子,与其以强硬的态度,让他(她)被动地接受父母的观点,不如采取机智的策略,把吃饭的过程变成快乐的过程,让宝宝自觉自愿地把小肚子填饱。

放手让宝宝自己吃

1岁左右的宝宝,动手的愿望很强,勇气也是大大的。看着爸爸妈妈一筷子一筷子地往嘴里送,自己也不甘示弱,不满足“饭来张口”。性急的宝宝还会小手不停地动,急着抢家人手里的筷子和勺,在餐桌上一试身手。阻止宝宝还是鼓励宝宝,是决定宝宝未来吃饭好与不好的'关键。因为,这正是宝宝学习吃饭的最佳时机。父母不妨索性给她一把勺,一双筷子,任他在碗里、盘子里戳,一口口地往嘴里送。结果当然是掉到桌上、身上、地上的比吃到嘴里的多得多,然而不能否认的是,最初宝宝毕竟有一、两口送到了自己嘴里,很兴奋,如果父母及时地夸奖几句,宝宝自己吃饭的兴趣会更浓。渐渐地,成功率能更高。有过如此训练的宝宝,一般1岁半以后,就能独立吃饭了。而且,这也是让宝宝体验成功、培养其独立性的开始。

操作要点:

宝宝碗里、盘子里的饭菜不要过满;温度适中,防止宝宝烫伤,或太凉吃下去胃不舒服。一次给宝宝一种菜,最好不要把几种菜混到一起,使宝宝吃不出味道,倒了胃口。

吃饭前,在宝宝座位周围的地上铺好报纸、给宝宝穿上罩衣、戴上围嘴,武装到位。等宝宝完全吃饱了,再清理“战场”,帮宝宝做个人卫生。还有,整个过程不能嫌麻烦――现在的麻烦是为了以后的不麻烦。

专座与专用餐具

宝宝虽小,专人专座是必须的,这是养成宝宝良好的进餐习惯的基础。父母可为1岁左右的宝宝准备一套婴幼儿餐桌、餐椅,如此即便是爱活动的宝宝也不容易摔着。没有条件的,可在成人餐桌旁给宝宝一个固定的位置,椅子一定要稳当,上面垫上软垫子,让宝宝坐着舒服;2岁以上的宝宝,可在椅子上再放一只小凳子,便于宝宝够得着桌上的饭菜。宝宝的餐具除了不怕摔、小巧、安全、好用外,还要注意视觉效果,色彩鲜艳、图案吸引宝宝、造型别致,能激发宝宝的食欲。

操作要点:

从宝宝会走路后,就对他(她)明确一点:吃饭必须在指定的位置进行,如果四处乱跑,就没有饭吃;饭后也不能吃其他的东西,两餐之间的点心仍旧维持原有的量。父母要有令必行、持之以恒,这也是对父母毅力的考验。

利用宝宝的逆反心理

两三岁的孩子特喜欢与父母对着干。因此,在饭菜开始摆上桌时,父母和家人制造气氛,故意冷淡宝宝:“今天的菜真丰盛,味道好极了,快洗手”。等宝宝也来洗手,对他(她)说:“你先去玩吧,我们吃完了你再来吃。”或“这个鱼真香啊,你少吃点吧。”他一边喊着我要吃,一边把自己的碗装得满满的。此时,父母可适当地控制宝宝:各种菜都吃一点。你会发现,这种做法,比单纯的催促、劝说、追赶更有效果。

操作要点:

父母表面上要不露声色,一副对宝宝无所谓的样子,即便是他(她)跑来跑去,也绝不端着饭跟在后面,并设法让宝宝感到自己被忽视了,非要到餐桌上大吃一顿,为自己争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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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探析“执行难”

探析“执行难”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不满和意见很大部分来自执行工作。“执行难”已成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不满意,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人民法院虽几经努力,通过采取执行大会战,集中清理等各种形式,不断探索执行方式,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力度,执结了大批的积案,但执行难的问题都始终没有因此得到根本好转,原因何在?症结何在?出路何在?笔者拟从执行难产生的背景、原因,初探解决执行难的对策。

(一)相当部分执行不能是市场风险的延伸

社会上对“执行难”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必须全部得到实现,才算执行完,才算执行不难,否则就是“执行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约建立和发展,为人民法院的壮大发展创造了机遇,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实践舞台,审判领域的不断扩大,申请执行案件大幅度上升,执行难问题更加突出。相当部分的执行不能其实是市场风险的延伸,市场经济的规律告诉我们,由于市场风险引起的经济纠纷起诉到法院后,市场风险并不当然地化险为夷,而是同时向审判、执行环节延伸。当然,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债权人化解风险不是毫无意义,在债务人能抓住时机及时起诉,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在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及时对债务人财产采取必要的措施,是可以减少缓解债权人的风险,但从总体上说,诉讼本身(包括执行)并不能改变当事人所因有的风险,随意改革的深化,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经济生活的无序循环,人民法院成为整个社会各种矛盾的显示屏。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就必须有一部份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内容不能实现。而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阶段,经济圈中呆帐、坏帐等现象普遍,这一切且原原本本地反映到审判执行当中,因此,我们可以说相当部分的执行不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它并非完全意义上的执行难,而是人们对经济的一种期盼,对法院的一种较高的期望。笔者认为,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只要做到以下三条,就不能认为执行难,一是法院依法采取与案件情况相适应的执行措施;二是法院依据申请人的举证和必要的依职权查证,按法定程序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三是除为被执行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必要保留的份额外,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全部执行完毕,而在现实中,由于自身认识存在上述情况的当事人不断到法院要求“执行”,不断上访,这不但无端增加执行人员的工作,还在无形中为其他案件的被执行人作广告,使执法环境进一步恶化。

(二)执行难有深刻的社会原因,而执法外部环境的恶劣,尤其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

(1)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浅薄,自觉履行意识差,更有甚者,相当部分执行人不但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还规避、逃避执行,阻挠、抗拒执行。

(2)协助人难寻。执行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方方面互相协作,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及地方保护思想作崇,法院执行工作有时很难找到积极协助者,贻误了执行战机。

(3)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干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正常进行,当前我国的法院和法官的管理体制还存在一些问题,法院隶属于地方,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法院直接受地方党委的`领导,在用人方面应经其核准同意,法院经费由地方财政直接拨与,在财物上受制约,地方法院还不是“国家设在地方的法院”而是地方的法院,执行工作在某些方面确实很难摆脱地方和部门的干扰。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无视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尊严,滥用权力,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肆意干涉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案件的执行直接涉及财物的,有些地方和部门缺乏全全局观念,往往为了避免损失,保住既得利益,片面的从维护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利益出发,对法院执行工作设置种种障碍,这些都阻挠执行工作的正常发展。

(三)执行立法滞后。目前,我尚无一部较完善的强制执行法,法律对执行工作的规定少而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是原则性的多,规定的少,确定性的内容少,对一些问题并没有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和有效的措施。如对执行当事人,协助执行人和执行程序一些环节上缺乏法律约束力,对干涉、阻挠、妨碍法院执行工作的行为,没有规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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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提案

关于实行婚检、婚登一站式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几点建议

提案人:

婚检、孕检是保障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关口,事关家庭的和谐和后代的健康成长。xxx3年10月起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结婚登记时查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法律程序,导致我区婚检率从xxx3年的98.22%骤降至xxx4年的4.92%,出生缺陷发生率从xxx3年的7.25‰上升到18.17‰,xxx5年上升到了22.43‰。几年来,我区通过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婚孕前优生检测,对接受婚检的孕产妇实行“生育关怀”分娩补助等政策措施,婚检率逐年上升,xxx8年达到37.89%,但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xxx1-xxx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xxx1-xxx0年)》“两纲”目标和社会期望还有较大距离。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保障出生人口素质、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医卫界全体委员集体建议:

一、实行婚检、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模式。将区妇女保健院婚检服务项目与民政局婚姻登记项目同设一处,婚检站与婚姻登记处合署办公,实行婚检、婚登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发挥婚检工作作用,真正惠及新婚群众。

二、建议政府提供婚检、婚登合署办公场所,营造温馨、便捷、安全的环境氛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婚检、孕检对保护新婚人群及其后代健康成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行自愿婚检也是社会进步、尊重公民隐私及法制人性化的体现,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有效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新婚人群婚检意识和卫生保健意识。

篇8:提案

关于将慈城古县城尽快建成4A级景区的建议

提案人:

慈城古县城有千年历史,有9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十个市级和区级重点文保单位,文化底蕴很浓。有5名状元、534名进士,并涌现出许多当代著名人士,如著名京剧大师周信芳、中科院院士谈家桢、国务院参事冯骥才等。慈城还被评为中国第一个慈孝之乡、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目前已经建成县衙、孔庙(文庙)、关圣殿(武庙)、城隍庙、校士馆(考棚)、(慈湖)书院、南有彭山塔、北有慈湖等,正在修建了俞宅、冯宅,还有许多有历史意义的景点,慈城可以讲景点繁多,但是缺少“月亮”光照,这个“月亮”就是4A级景区的名份。有名份跟没有名份大不一样,在宣传力度上,有名份就响亮,没有名份只能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要争创慈城古县城4A级景区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的要求,共1000分,分为8个大项。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分,还是有比较大的难度。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对照评定要求,争取早日建成4A级景区,建议如下:

一、组建申请4A级景区领导小组

有一个能协调各方的领导小组,是申请4A级景区成功的关键。首先要有一个详细申请规划,包括景区面积、景点分布、工作人员总数(含导游、安保、管理人员、环卫人员)、上年经营情况、投入情况、今后发展规划等。领导小组要分三个小组(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小组、景观质量小组、游客意见小组)。另外要狠抓自己负责的工作内容,宣传力度要加强,环境资源和环境的保护要继续加大。

二、要多次组织自查

要多次进行自查,在自查中发现缺什么就补什么。目前停车场地不够,内部交通不完整,纪念品服务过少,高级导游员比例不足,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太少,安全设备设施还要加强,这一些还要努力去提高。

三、加大同省市旅游局沟通

加大同省市旅游局沟通,争取他们支持,请他们指导,力争早日建成4A级景区。

篇9:提案

关于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和发展深加工产业的建议

提案人:

近年来,xx街道立足本地气候条件和原有优质产业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确立了早熟蜜梨和优质葡萄两大主导特色产业,发展形势十分喜人。

目前,xx水果种植规模不断扩大,xxx6年大棚葡萄种植面积569亩,到目前已经达到3896亩,增幅达到585%。农业投入持续加大,过去一般以露天种植为主,每亩投资4000元左右,现在都以大棚为主,每亩投资1.3万元左右,增幅达到225%。种植大户不断涌现: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有19户。土地流转率进一步提高:土地流转率90%以上,流转时间一般以15年为限。农业组织化程度大幅度提高:从07年至今共成立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会员52人,辐射面积3253亩。

由于街道多年的持续努力,xx的水果近来实现了大发展,但是由于镇海、鄞州等周边地区水果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街道储藏设备缺乏(目前全街道冷库最大储藏能力只有30多吨)、周边没有深加工企业、产品质量不够突出、营销队伍缺乏等原因制约了xx水果扩大销售的潜力,如果不加以帮扶,容易产生销售难的现象,就08年而言象“芽变”葡萄平均价格比07年每斤低1元以上,个别农户甚至每斤低了2元,再加上种植技术的不过关,出现了亏损。

为了进一步推动xx水果的健康发展,提高xx水果的整体竞争能力,增强农民增产增收的能力,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对xx水果产业进行扶助。一是加强销售队伍建设,创新营销思路,加大销售力度。加强对农业经营者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思想的培训,提高其对现代农业经营发展的认识;加强对农产品销售队伍的建设,利用现代营销思想改造农产品销售思路;加强销售渠道建设,提高xx水果对市场的辐射能力和渗透能力。二是统一销售渠道,统一产品价格,统一包装和宣传。统一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范围,提高议价能力;统一产品价格,防止内部竞相压价。统一包装和宣传,提升“xx”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誊度,实现品牌收益最大化。三是加大对农户建设冷库的扶持力度,提高其水果储藏能力,提高其可供销售时间。四是引进深加工企业,扩展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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