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方法(共含9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ReJMKK”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一、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意义
我国目前正处在市场经济初兴时期,从历史的原因来看,信用缺失问题是深深根植于计划经济时代背景的,甚至有其客观必然性。在经济转轨中,以新的信用交易为基础,以健全高效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系为依托,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社会信用体系还未真正建立起来,而原来以“人文”为背景的,靠熟人,靠关系的交易方式和观念正在急剧改变并逐步解体。在这个承前启后的时代,中小企业的信用管理极为重要。
在转型期间,不规范行为出现较多,因此扩大了中小企业的损失,减少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机会。中小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可以防范信用危机、控制信用风险、提升企业形象、规范信用行为。
二、中小企业的资信调查
首先,调查的第一步是确定资信调查的目标和范围,主要依据是企业本身所选用的信用政策,客户申请信用额度的大小,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
资信调查的第二阶段是要求指定一个最有效的计划,调查经理在批准计划以前需要估计该计划的成本。在设计一个调查计划时,主要从整体上来规划整个调查过程。调查计划要求既收集第一手资料,又收集第二手资料。所谓第一手资料是企业根据需要与客户进行访谈或实地调查走访客户收集整理取得的。第二手资料主要来源于官方、银行、公众媒介以及征信部门和其它第三方。一份调查计划应该包括调查的目标,调查所应该收集的资料,所用调查方法和工具,调查所花费的时间与经费预算等。
收集并整理信息后,形成调查报告,最后制作客户档案。
三、中小企业的信用分析
当客户提出信用申请后,就需要对客户进行信用分析,这是一个使用系统方法公开地判定所有客户信用限额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应该使用各种评估方法以寻找并且分析跟踪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信用有关的信息。
分析包括客户业务的研究,市场状况的分析,市场地位、企业管理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
首先确定分析目的,然后搜集分析资料,选择分析方法,进行分析计算,撰写分析报告。
四、中小企业的赊销管理
赊销是一种信用销售,目的是为了扩大市场份额,降低库存费用,方便客户资金,借以扩大产品销售以及满足客户检验要求。赊销政策是指授信方指定的应收账款的管理政策,既对应收帐款投资进行规划与控制而确立的基本原则与行为规范,包括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帐三部分内容。指定合理的赊销政策并有效地进行决策,是加强应收帐款管理,提高应收帐款投资效益的重要前提。
加强赊销管理对于提升一个企业的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减少信用风险和损失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五、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管理
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是中小企业在持续经营期间对外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信息的集中表现。
企业信用服务体系为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制定了标准。实施了记录和披露的制度。企业信用服务体系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分类,实施分类管理是企业信用监督的重要环节,采用建立企业信誉激励机制,建立企业信用预警机制,建立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企业严重失信淘汰机制。
企业信用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企业信用服务单位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一规划,指定实施可行的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落实。
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管理,企业本身应积极配合信用服务体系,参与到信用建设的工作中来,以自身信用交往为要求,以信用等级为体现。
第一条 为支持和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调动信用担保机构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90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海府〔〕9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是指对本市中小企业信用发展状况、信用担保机构和信用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包括制定促进信用担保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指导社会信用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及行业内部的自律建设。
第三条 鼓励、支持和引导信用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一)研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财政注资、基金收益、捐赠等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建立信用担保体系。
(二)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出资人增加资本金投入,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
(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信用担保机构,可依法申请减免营业税或所得税。
(四)鼓励金融机构对担保机构承保的优质项目按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五)指导信用担保机构制定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加强行业之间的协作和自律,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六)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为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
第四条 市政府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每年由市级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扩充、风险损失补偿和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各区政府也要结合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建立合理的资本金补充和扩充机制。
第五条 市工业和招商局是指导、协调和促进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发展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担保机构、信用中介机构,审核并下达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对全市中小企业征信和信用评估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
第六条 专项资金扶持主要采取代偿损失补偿、贷款担保奖励、资本金扩充和信用服务补助等方式。
对当年已安排代偿损失补偿或补充资本金的担保机构,原则上不再安排贷款担保奖励资金。
已从其他渠道获得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一般不再安排专项资金扶持。
第七条 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一)支持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二)支持担保机构从事票据贴现担保和融资租赁担保;
(三)支持信用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培训、信用调查征信、信用评级认证等服务;
(四)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
(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八条 申报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条件及标准:
(一)代偿损失补偿。对担保机构发生的代偿损失,根据担保项目的实际代偿损失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每年补偿额度一般控制在实际代偿损失额的10%左右,最高不得超过25%。
(二)担保贷款奖励。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一年以上,对单户被担保对象的担保责任余额控制在自身实收资本的10%以内,贷款担保收费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且经营业绩突出,奖励标准不超过年平均担保额的1%,最高额度不超过其注册资本的2%。对给予本市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且贷款利率上浮不高于同期基准贷款利率1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不超过当年实际发放贷款余额的5‰给予奖励。
(三)资本金扩充。对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担保机构,依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适当补充资本金,以委托管理方式增强其资本实力和担保能力。
(四)信用服务补助。对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服务、担保业务培训的有关机构予以适当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业务支出额的50%。
第九条 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经营的指导,对全市担保机构、信用中介机构实行备案管理,督促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
已备案登记的担保机构、信用中介机构或其他机构,符合条件申报专项资金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申请材料。
第十条 建立专项资金审核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与会计制度,按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规定向市财政局、市工业和招商局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一条 市工业和招商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
担保机构、信用中介机构或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 担保机构应当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开展贷款担保业务的信用担保机构,应按当年担保费收入20%以上的比例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及税后利润的5%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
信用担保机构提取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担保责任余额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其注册资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转增资本金。
第十三条 加快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征信、信用信息及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形成以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级和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体系。
开展对信用担保机构及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认证,对企业进行信用风险评定,构筑覆盖全部企业的信用管理网络体系。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发展信用中介服务业,加强企业信用自律管理,维护信用市场环境。
第十四条 市工业和招商局应当加强对组织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供指导和服务。
(一)定期向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信用中介机构发布国家、省和本市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及项目资金供需信息。
(二)组织中小企业项目融资推介会,开展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之间的对话,建立互信合作机制;帮助担保机构、信用中介机构开拓面向中小企业的新业务。
(三)对担保机构业务操作与风险控制进行指导,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担保机构、信用中介机构和中小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四)开展面向担保机构、信用中介机构的信息咨询、业务培训、行业统计、权益保护等工作。
(五)完成国家和省安排布置的信用担保工作。
第十五条 从事信用担保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项目承担单位,一经发现,将追缴已拨付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项目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实施细则由市工业和招商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工业和招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信用担保体系建立起来之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是 贷款的银行利息加上一定金额的手续费,远低于从民间筹集 资金的费用,从而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可以降低银行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
信用担保机构的存在可以简化银行对中小企业的 贷款程序,降低管理成本。又由于信用担保机构能有效地应付银行的偿付危机,降低银行的 不良贷款,因此可以刺激银行开拓新的 信贷业务。
信用担保体系具有经济杠杆的作用
与一般企业事业单位的非专业性担保相比较,由于克服了自发性、零散性等缺点,信用担保体系可以集中地、系统地按照特定的目标,根据自身的实力与信誉承担数倍于其资产的担保责任,因而这种信用担保具有放大倍数的功能,在社会 资源配置过程中,可以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成为政府调控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调研报告
信用担保机构是促进市全民创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引导和融通民间资金的重要载体,是增强中小企业信用、降低融资风险的重要手段,对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条件下缓解市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难、担保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引导、规范、促进担保机构的发展,笔者最近对市信用担保体系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市信用担保体系发展情况及意义
近年来,市担保机构数量快速增长,信用担保行业发展迅速。据统计目前市共有20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实收资本141172万元,累计担保户数2339户,累计担保额1102831万元。其中担保户数676户,累计担保额509713万元。信用担保行业发展迅速对促进市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推动经济增长,增强地方财力。市信用担保公司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通过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除给地方带来了税收收入、外汇收入,还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仅20xx年,通过开展担保业务,受保企业新增销售额亿元,新增利税亿元。
(二)扩大就业岗位,缓解社会矛盾。统计调查显示,市范围内,社会中企业总数的90%以上是中小企业。与此同时,我市全部劳动力在微型和中小企业中就业的比例在80%左右。由于信用担保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近年来我市新增的就业岗位,中小企业占75%以上,有力的降低了社会的就业压力,对缓解社会矛盾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通过担保贷款的发放还可以鼓励自主创业,缓解政府就业压力,截止20xx年底通过信用担保公司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解决了市上万人的就业问题。
(三)促进市中小企业的发展。由于信用担保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有效促进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缓解,进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20xx年市工业总产值的60%、销售收入的70%、利税的40%、就业机会的75%、以及出口的60%均来自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各项指标比上年都有较大的提高,对市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市担保体系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市担保业还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担保运作规则缺乏,担保公司管理粗放,担保机构发展中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业务空置率较高。20xx年末,市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20家担保公司中,只有接近半数的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一些担保公司未开展信用担保业务。有少数担保公司注册后转移资本金,涉嫌虚假注资。个别担保公司将资本金和从社会筹集的担保资金用于房地产等项目投资。
(二)银保合作不充分。一是缺乏风险比例分担机制。大多数银行把贷款风险全部转嫁给担保机构,很多担保机构承担了100%的信贷风险,一旦贷款发生风险,银行一般先从担保公司存在银行的担保基金中扣收贷款本息。二是单笔担保额度太小。部分金融机构核定了担保公司担保的单笔贷款限额,如某农村合作银行规定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单笔不得超过20万元,限制了规模较大、资本充足的担保公司的健康发展。
(三)超范围经营现象严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属《担保法》规定的保证行为,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均属非金融机构,一律不得从事财政信用业务和金融业务。由于市金融机构担保贷款业务增长不快,担保业务利润率较低,部分担保公司转而经营利润率较高的融资业务,进入民间借贷领域,加大了中小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担保公司的误解。
(四)担保机构管理粗放。市担保公司一般规模较小,获取申保企业和个人信息难度较大,担保决策依赖性较强,容易出现“行政指令担保、人情担保、拍脑袋担保”现象,加大经营风险。市部分担保公司担保费率过高,向客户收取的综合费率平均在年%左右,最高的达年%,增加了受保企业融资成本,加大了担保业务风险。部分担保公司在采取反担保措施后,向受保企业和个人收取贷款金额巨额无利息的风险保证金,加重受保企业和个人的负担,限制担保业务发展空间。部分担保公司不向担保业监管部门披露经营信息,资金流量与流向比较隐蔽,业务透明度较低,甚至有担保公司以未开办担保业务为由,故意隐瞒财务资料,逃避监管。
(五)担保行业风险较大。一是担保业务集中度较高。个别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超过其注册资本金的5倍以上,少数担保公司对单个受保企业、个人提供的担保等各项责任金总额超过其注册资本金的10%,风险未得到有效分散。二是自融自贷容易引发社会问题。担保公司的信用基础比较薄弱,一旦无法偿还所借资金,或携款潜逃,势必引发其它社会案件。
(六)环境制约担保业发展。一方面,中小企业亟需通过信用担保,克服信用等级低、抵押物少对融资的影响。另一方面,企业普遍未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整体信用意识淡漠,信用约束机制弱化,信用活动不够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用担保业的发展。
三、当前影响担保体系发展的因素分析
近年来,市大量社会资本进入新兴的担保业,挤压了担保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加剧了担保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导致担保行业风险加大。
(一)设立门槛较低,机构数量骤增。目前市担保行业还没有统一的准入标准,仅对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或跨地区开展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要求有关部门审批。民营担保公司的设立,适用《公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
(二)法律法规滞后,监督管理乏力。一是担保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1995年颁布了《担保法》,但是该法只规范担保行为,而对担保机构设立与退出完善的规范。尤其是对民营担保公司的市场准入和退出还没有统一适用的标准,对担保监管的标准和程序没有具体的规定,对担保机构从业人员也没有明确的要求,担保机构运作规则缺乏。二是对担保公司监管乏力。目前担保业监管涉及几个政府职能部门,对担保公司的监管处于软弱无力状态,担保公司基本上是谁出资谁管理,自行设计制度,业务透明度低。
(三)经营基础薄弱,业务运作不规范。一是客户资源质量不高。随着银行业务创新力度的日益加大,贷款门槛大幅降低,申请担保公司担保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水平相对较低,担保公司承担的信用风险较大。部分担保公司受利益驱动,往往选择提高担保费率、收取风险保证金规避风险;热衷于大项目和高盈利、高回报的投资项目,逐步转向利润率较高的非担保业务。二是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近年来许多缺乏担保及相关业务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入担保行业,担保工作人员在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部分担保机构业务运作不规范。据调查发现,市担保业从业人员中,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人员、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高。
四、引导担保体系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从中小企业和个人对融资的需求看,发展担保业对增强地方经济发展后劲、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应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缓解中小企业担保难的实际出发,加强担保体系建设。
(一)审慎规划担保体系建设方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应以缓解中小企业、个人担保难为核心,实行市场化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法制化、市场化、规模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形成以中小企业、“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担保服务为主业的信用担保体系。
(二)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应尽快完善担保机构法律制度,对担保机构设立与退出、担保从业资格、担保资金来源、担保资金使用、监管职责、制裁措施等给予具体和明确规定,使各种类型的担保公司的运作有法可依,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有章可循。各级政府与担保行业协会应督促各类担保机构规范业务经营范围,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严禁担保机构向社会集资、经营或变相经营金融业务,防止部分担保公司向非法金融组织脱变。健全对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防范担保风险引发系统性信贷风险,担保机构信用评级要作为政府政策扶持和监控担保机构风险的依据。各级政府应督促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在履行代偿行为时无法足额偿付到期债务的担保机构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清偿有关债务,退出担保市场。
(三)创造良好的担保体系建设环境。应促使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在平等、自愿、公平及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积极为担保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应加快再担保机构建设,开展再担保业务分散担保行业风险,提高担保公司公信力,扩大整个担保业的放大倍数。应明确从事担保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担保从业资格证书。各级政府要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担保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成为担保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条件,对重大诚信事件进行定期发布,用信息化手段对担保业开展社会监督。大力宣传、推广先进的信用管理模式和科学、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制裁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虚假和逃废债务行为,帮助企业和个人提高信用水平。
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情况汇报
**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成立于6月,是政府出资成立的自收自支、事业法人单位,隶属**市工业经济发展服务局领导。中心注册资本1300万元,法人代表郝建中,在册职工14人,拥有经济、金融、工程、咨询、法律、财务等全方位人才。中心自成立以来,在省中小企业局和省担保协会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及工业经济发展服务局的领导下,首先从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强化培训,提高全员素质入手,为业务开展奠定了基础。牢固树立以探索创新、锐意进取、创造财富、奉献社会的经营宗旨,严格遵循诚实守信、稳健经营、规避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担保法律法规及中心内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慎操作业务,积极稳妥地从事贷款担保、其它担保、投资中介、管理咨询、信息服务等业务。现将中心的运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牢记宗旨,积极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中心成立后,为有效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业务高效运行,我们从服务全市中小企业大局出发,开展百户企业调研,按科技型、成长型、效益型、就业型四个类别,将企业资料载入中心客户群信息资料库,积累了较为完整、详实的资料,为项目评估提供了可靠的基础;选择出前20户基本符合担保条件的企业作为储备对象,促进中心担保一批、受理一批、储备一批的经营模式有效运行;根据企业需求和自身担保能力,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培植地方税源、有利于促进社会就业的原则开展担保业务。
但由于我中心担保资金注入方式与其它外地市不同,政府采取逐年追加。目前,中心1300万元的注册资金中,货币资金为250万元。由于资金规模小,造成在与金融部门的合作中业务开展严重受阻。加之**没有地方银行,四大国有银行仅设支行,审批权有限,且没有与担保机构合作的.政策,尽管签订了协议仍是一纸空文。唯一合作对象是农村信用联社,但中心要承担全部的担保风险、执行利率高、担保贷款放大倍数没有超过三倍。另外,**市政府出台的中心章程中明确要求,企业申请担保,要向中心提前缴纳申请担保额的20%作为会费,这无疑增加了企业成本,使企业望而却步,为业务开展造成阻力。
截止4月底,我中心累计为全市15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贷款1953万元,其中到期顺利解除担保责任1265万元,在保责任余额688万元。
二、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价体系和严格的项目评审制度,确保风险独控、审保分离。
我中心建立了科学的项目评价体系和严格的项目评审制度,聘请会计师、律师、评估师、金融专业人士,组成担保项目评审组,确保了项目评定能力;对受保企业均落实有效的反担保措施,以其合法的财产(包括股权)抵押或质押,提供反担保;严格执行项目部初审、评审组把关、监管委决策的三级审批程序、杜绝随意性和盲目性;中心制定了严格的《企业信用评定与担保业务操作手册》,出台了《风险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制度》、《项目经理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在项目的操作过程中完善了对担保企业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方法,强化了内部监控,防范道德风险,保证合规经营;确立了企业信用分析、贷款担保风险预警系统、企业信誉等级评价标准及担保风险分类操作分析等详细内容,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了一套严谨的业务操作体系;在业务运作中,我中心坚持每笔业务操作两人以上,并与金融部门独立审核、独立拿出意见和考察报告。项目经理要将项目调查报告报评审小组共同研究,如有异议,深入企业再次调查,达成共识后报监管委最终审批。项目负责人在操作一笔担保贷款业务后,要与中心主任签订风险控制责任书,独立承担风险。在监管过程中严格执行月走访、季总结制度,监管调查内容认真填写输入电脑,供中心共同把关。严格的管理、有效的运作,确保了风险独控,审保分离。
三、强化财务管理,提高中心的风险控制能力
我中心在财务管理上制定了《财务部职责》、《财务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财务部负责人能够在每月底前将中心上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他报表和资料按要求及时报送中心领导、市工业局、财政局、地税局及省中小企业局等主管部门,增加了财务运作的透明度。并能不定期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以信用担保为中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主要发展和成熟于欧美、日本等国家。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各地迅速涌现各有特色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创造了一定效益,但由于多种原因,也制约着其本身的进一步发展。本文重点分析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目前存在的重要问题,结合实际提出了建立在保项目的预警系统,健全审保偿分离制度,完善反担保措施,实行风险分但、资金补偿、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对策。……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中小工业企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中的比重已分别达到60%和40%,其提供的就业岗位更占到全国城镇就业总数的75%,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已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信用担保在经济活动中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银行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为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已成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央行有关资料显示,截止到9月末,国有独资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为3.7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3%。但由于立法相对滞后等原因的制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还未能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本文拟从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风险防范对策,以促进担保业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
1、规模较小、出资分散、风险增大。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决定了担保机构的小规模和大数量。有的基金只有几百万,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较小,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如209月11日正式注册的宣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是宣城市国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隶属于市政府,归市经贸委管理,市财政局监督,首期注册资金也只有人民币600万元。7月,全国各地建立的担保机构有200家,但至7月,担保机构已膨胀到800余家,且机构数量还在加速扩张,机构数量如此超常、无序地增长,其背后必然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2、资金来源的单一。大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只有少数地区设有民营担保公司。由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而且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远远满足不了中小企业担保的需要。而且地方财政担保基金大部分是一次性注入,规模又小,缺乏资金补偿机制。现在许多地区银行不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担保规模较小,没有补偿机制。
3、政府不适当干预和政策的不连续。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在各级政府的直接支持下建立的,如果政府行为得不到制约,政府就可能会以出资人身份不适当干预担保业务活动,信用担保就会重蹈政府干预贷款的覆辙,出现各种形式的指令性担保。虽然政府提出要减少行政干预,实行公司化运作,但是领导说了算、领导定项目造成呆坏帐的现象还广泛存在。另一方面,信用担保机构又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尤其是资金上的支持。如果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发生调整,或者减少对担保机构的资金注入,担保机构就难以为存。
4、缺乏一定水准的专业队伍,尤其是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由于近年来的盲目扩张,担保机构缺乏一定水准的专业队伍,不少地方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可以说是政府官员从事担保,很难说了解担保业务。而担保品种的设计和开发、担保风险的控制都是依靠专业技术、专家队伍和经验来实现的。目前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匮乏,严重制约着中国担保业的发展。有些担保机构由于管理人员缺乏风险意识和识别、控制风险的有效手段,已出现因代偿过多,无法履行保证责任,进入清算破产程序等严重后果。
5、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诚信意识差。我国中小企业面广量大,虽然不乏信用优良的企业,但从整体而言,由于整个社会信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对借款人或被担保人缺乏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惩罚制度。有的中小企业管理混乱,会计制度不规范;有的缺乏偿债意愿;有的采取非正当手续“逃、废、甩、赖”债务。
6、银行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在担保风险的分担上,协作银行往往只享受权利而不愿承担义务或少承担义务,即要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承担100%的风险;在保证方式选择上,协作银行则要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处于被动地位;在税赋的承担上,中国人民银行虽然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也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但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人民币100万的收益只是银行的`10分之一,而风险却是银行的10倍。
7、缺乏对担保机构的法律规范。从国内担保业的法律环境看,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6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并于同年10月1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也于209月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于同年12月13日施行。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立法背景是为了解决企业间债务及保护银行的债权,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担保人的权益保护显然不够。因此,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法律地位、服务对象、支撑体系和运作规则必须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调整。虽然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原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发布了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法,但是这些部门规章立法层次相对较低,效力有限,难以对担保业整体和该行业所涉及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规划和调整,难以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护。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的对策
1、建立在保项目的风险预警系统。
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以信用记录、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管理系统,强化中小企业信用观念,严惩失信行为,以贷款银行的贷款风险预警系统为基础,对在保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在动态中控制受保企业风险。
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预警的主要方法是,建立以“不良资产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盈亏状况、资本充足率、费率变动的状况、担保风险度的变化、内控完善程度以及市场风险水平”为核心的整套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具体指标有:
⑴、不良担保率超过一定比例,或不良担保率不降反升;
⑵、会员客户的担保余额超过该客户交纳补偿金放大信数的100%;
⑶、单个担保客户的担保余额超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一定比例;
⑷、总负债与总成本的比例超过一定比例;
⑸、应收与未收担保费与担保费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一定比例;
⑹、经营效益急剧下滑或亏损增加。
2、设立保审委员会,建立健全审保偿分离制度。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保审委员会委员由5-9人组成,保审委员会设立主任一人,主任不享有赞成投票权,但拥有一票否决权,以增强担保业务操作的责任心。
中小企业审保偿程序是:第一,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第二,银行审查贷款要求,并将需要担保的企业申报担保机构。申请担保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经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在国有商业银行或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开立帐户的中小企业;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必须的经营资本金,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较高;资产负债比例合理,有连续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并能按照规定提供有效可靠反担保措施的中小企业;第三,按照企业所在区域考核其资信;第四,担保机构进行综合平衡,决定是否给予担保、何种形式的担保、担保的比例。此程序是担保机构最关键的步骤。一般而言,公司受理担保项目后,即开展项目初审,初审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及后续产品的技术分析、企业财务状况、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企业资金及还款来源、安全保证措施、基本风险度评估、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结论。初审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出具虚假资料、重大经济决策失误、违法乱纪问题,或者因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时,可终止初审;若企业要求暂缓处理或不能提供某些重要资料等,可暂缓进行初审;第五,担保机构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第六,承担担保责任。3、实行担保业务内部稽核制度。
英国A.H.Millichamp认为,内部稽核可以定义为:“企业内部为企业服务的,对控制系统和经营质量进行独立评估的一项功能。它客观地检查、评估和报告内部控制是否足够,以确保资源得到有效、适当、经济和高效的使用”。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稽核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⑴、财务和经营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以及这类信息的辨别、衡量、分类和报告方法;
⑵、对经营和报告有重大影响之政策、计划、措施、法律和规定的各项保障制度,并判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否遵守;
⑶、保护资产的办法,如有可能证明这些资产的存在;
⑷、评估资源使用的经济性和效益性;
⑸操作或程序是否与计划吻合,并确定其结果是否与原定目标一致。
4、采用反担保措施
一是要求受保企业提供反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既可以是债务人自己担保,也可以是其他人担保,反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和组织。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法人、三资企业法人和私营企业法人以及其他形式的股份制企业法人均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担保责任,凡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组织,应以该企业经营管理的或所有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由部分联营合同当事人同意而以联营企业法人名义作为保证人的,应先由联营法人承担保证责任,再由同意保证的联营合同当事人赔偿其他联营者因此遭受的损失。凡具备法人资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反担保人,以其所有的、允许流通或转让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二是要受保企业提供反担保物。在设定反担保物时,应首先以存单及其他有价证券作质押。然后再以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作抵押。质押作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要求被担保方作为债务的反担保的一种方式,对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交易安全和债权实现,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质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并且具有可让与性。质物之所以作为质押法律关系的标的物,担保债权的实现,满足债权人的利益,就是因为质物具有交换价值,能够在市场中交易,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可从质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中小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范围,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如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超过70%;楼宇按揭抵押、抵押率(按楼价计算)不超过70%;用可转让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超过50%;股权、债券、营运车牌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购入价计算)不超过70%;股票质押,质押率(按每股资产净值计算)不超过50%。
三是第三方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5、健全再担保制度,完善风险分散机制。
一是逐步建立全国和省级的再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有效地分散担保风险。截止20底,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担保机构通过政府预算拨款、资产划拨、会员企业风险保证金、企业入股等方式共筹集担保资金70余亿元。按照10倍的放大信数和担保机构承担70%的贷款风险推算,预计可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民币860亿元的信用担保借款,同时,又分散了担保机构的担保风险。
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再担保业务为主,除了自己直接从事少量担保业务以外,有选择地与市一级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再担保的条件是:当地市担保机构出现破产,债务清偿后仍不足以补偿贷款银行时,不足的部分由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代偿。再担保收费为被担保机构在保证期内全部应收保费的5-10%,其中50%返还给担保机构,另50%用于建立再担保体系。
二是建立政府补偿机制,保证担保机构有稳定的补充资金。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规模不能太小,不能过于分散,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抵御风险。如上海市财政共同基金把各级财政的小笔资金集中起来,基金盘子大了,担保基金本身的信用和杠杆能力提高了。
三是建立贷款银行、受保企业与担保机构的共担风险机制。防止银行放松对借款人的审查,要通过合理的担保比例来增强银行的贷款责任。担保机构一般承担70%,其他部分由银行承担。担保机构的比例,法国是50%、日本是50-80%、德国是50-80%、美国是80%、加拿大是50%。
6、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外部监管体系。
一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银行等部门组成担保监督委员会,对担保机构进行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以是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企业法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事业法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社会团体法人)。担保机构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应采取公司制的形式,对目前一时尚难采用公司制的担保机构,应逐步规范,在条件成熟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各级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应一律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实行市场化运作。各级政府不得指令具体担保行为,不能干预具体项目的决策,不得操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具体业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与财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照法律、法规对担保机构进行有效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是建立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形成行业行为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督管理、政策扶持,还需要担保业协作和自律。协会要依据中小企业担保的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行业准则和业务规范,监督担保机构依法运作。通过培训、信息融通、信用评估、研讨交流等指导担保机构开展业务。通过行业自律,逐步规范业务操作、行业协作、交流信息,树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7、建立和完善中小企
业信用体系。一是规范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应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鼓励民间各类资金加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县以上应当建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有条件的乡、镇、办事处也可建立担保组织。担保机构可由政府、企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出资组建。世界上最早开始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家是日本,我国的台湾与香港地区也分别于1974年、开始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据加拿大卡尔顿大学学者统计,截止8月底,全世界已有48%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二是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规划,提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培育和引导各类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服务,加快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满足各类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18条规定:“国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与评价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
三是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利用现代信息处理和通讯技术,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使决策管理层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管理规章,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本单位的各种会计、统计数据和其他经营管理信息,从而保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各项决策和业务经营活动建立在充分的信息支持基础之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管理信息系统应当做到信息来源广泛、处理迅速、传递快捷、反馈及时,特别应注意信息的预测功能,适时调整业务经营方针和发展策略。
8、完善有关中小企业担保法律制度,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担保条例》。
从国外立法来看,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有的是在中小企业法中加以体现,如美国、加拿大;有的是单行法律、法规形式加以规范,如日本、韩国。在我国,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已于年6月29日通过,自201月1日起施行。所以,建议制定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担保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担保条例》的宗旨应当包括:一是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完善;二是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经营与运作,建立社会化的保障和支撑体系,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能够有效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从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司法文件选》
2002年第8期
2、吕薇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运作模式比较 《经济研究参考》 2002年第9期
3、《关于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体系的思考》 人民网
年11月14日
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情况汇报
**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情况汇报 **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成立于6月,是政府出资成立的自收自支、事业法人单位,隶属**市工业经济发展服务局领导。中心注册资本1300万元,法人代表郝建中,在册职工14人,拥有经济、金融、工程、咨询、法律、财务等全方位人才。中心自成立以来,在省中小企业局和省担保协会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及工业经济发展服务局的领导下,首先从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强化培训,提高全员素质入手,为业务开展奠定了基础。牢固树立以探索创新、锐意进取、创造财富、奉献社会的经营宗旨,严格遵循诚实守信、稳健经营、规避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担保法律法规及中心内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慎操作业务,积极稳妥地从事贷款担保、其它担保、投资中介、管理咨询、信息服务等业务。现将中心的运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牢记宗旨,积极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中心成立后,为有效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业务高效运行,我们从服务全市中小企业大局出发,开展百户企业调研,按科技型、成长型、效益型、就业型四个类别,将企业资料载入中心客户群信息资料库,积累了较为完整、详实的资料,为项目评估提供了可靠的基础;选择出前20户基本符合担保条件的企业作为储备对象,促进中心担保一批、受理一批、储备一批的经营模式有效运行;根据企业需求和自身担保能力,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培植地方税源、有利于促进社会就业的原则开展担保业务。 但由于我中心担保资金注入方式与其它外地市不同,政府采取逐年追加。目前,中心1300万元的注册资金中,货币资金为250万元。由于资金规模小,造成在与金融部门的合作中业务开展严重受阻。加之**没有地方银行,四大国有银行仅设支行,审批权有限,且没有与担保机构合作的政策,尽管签订了协议仍是一纸空文。唯一合作对象是农村信用联社,但中心要承担全部的担保风险、执行利率高、担保贷款放大倍数没有超过三倍。另外,**市政府出台的中心章程中明确要求,企业申请担保,要向中心提前缴纳申请担保额的20%作为会费,这无疑增加了企业成本,使企业望而却步,为业务开展造成阻力。 截止4月底,我中心累计为全市15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贷款1953万元,其中到期顺利解除担保责任1265万元,在保责任余额688万元。 二、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价体系和严格的项目评审制度,确保风险独控、审保分离。 我中心建立了科学的项目评价体系和严格的项目评审制度,聘请会计师、律师、评估师、金融专业人士,组成担保项目评审组,确保了项目评定能力;对受保企业均落实有效的反担保措施,以其合法的财产(包括股权)抵押或质押,提供反担保;严格执行项目部初审、评审组把关、监管委决策的三级审批程序、杜绝随意性和盲目性; 中心制定了严格的《企业信用评定与担保业务操作手册》,出台了《风险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制度》、《项目经理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在项目的操作过程中完善了对担保企业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方法,强化了内部监控,防范道德风险,保证合规经营;确立了企业信用分析、贷款担保风险预警系统、企业信誉等级评价标准及担保风险分类操作分析等详细内容,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了一套严谨的业务操作体系;在业务运作中,我中心坚持每笔业务操作两人以上,并与金融部门独立审核、独立拿出意见和考察报告。项目经理要将项目调查报告报评审小组共同研究,如有异议,深入企业再次调查,达成共识后报监管委最终审批。项目负责人在操作一笔担保贷款业务后,要与中心主任签订风险控制责任书,独立承担风险。在监管过程中严格执行月走访、季总结制度,监管调查内容认真填写输入电脑,供中心共同把关。严格的管理、有效的运作,确保了风险独控,审保分离。 三、强化财务管理,提高中心的风险控制能力 我中心在财务管理上制定了《财务部职责》、《财务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财务部负责人能够在每月底前将中心上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他报表和资料按要求及时报送中心领导、市工业局、财政局、地税局及省中小企业局等主管部门,增加了财务运作的.透明度。并能不定期地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 目前,中心的担保责任余额为688万元,没有超过当期中心净资产和受托资金的5倍。对单一客户提供的担保等各项责任金总额原则上没有超过中心当期净资产和受托管资金总额的10%,个别超过10%,但最高没有突破20%。中心没有从事境外担保业务与外币担保业务。由于资本金有限,目前,正积极与省担保中心、省担保公司运作联合担保业务。 四、加强资本金管理,坚持风险分散 目前,中心全部的担保资金均存在协议银行,没有购买国债、银行债券和国家重点企业债券,没有用于对外非股权短期投资及项目股权投资等业务。已按担保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已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中心收取的担保费率,是根据省中小企业局及我中心章程中规定的担保期限1年的其月费率为2.19‰,担保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月费率为2.09‰。 以上是我中心在实际运作中的自查报告,尽管中心在新兴行业的运作中努力地工作,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改进与完善。今后,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们在一定加倍努力,扬长避短,取得更大进步。 需解决的困难与问题: 1、鉴于**市担保中心面临的市中、工、建、农四大银行的政策性因素和市农村信用联社未能按担保行业的正规运作方式合作的问题,请省中小局协调省金融部门予以解决。 2、今年我市财政预算担保资金300万元,近期到位,但如此渐进性注入方式远不能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还有待于向政府积极申请,解决追加补偿机制问题。 **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 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
xx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于xx年x月正式成立运行。近五年来,中心从摸索中起步,在规范中发展壮大。目前拥有会员企业x家,担保基金xx万元(财政xx万元,会员企业xx万元)。截止20xx年3月31日,累计为会员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承兑汇票担保xx笔xx亿元,余额xx万元,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信保中心为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依法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照“入会自愿、互为担保,合作共盈、促进发展”的原则,由县政府出资发起,吸收民营企业加入。
2、中心的性质是:会员互助合作、自治自律、风险共担、共谋发展。
3、中心的目标宗旨是:在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县产业规划的指导下,以确保自身信用为基础,为入会会员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以提高xx县中小企业信用为使命,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4、信保中心的资本追加方式是:①县政府首期投入200万元,以后每年追加50万元;②入会企业自愿一次性交纳基金10-50万元;③担保基金存款利息的50%。
5、信保中心担保费用的收取:担保费用按担保额0.01%/月的标准收取。
截止20xx年12月31日,中心会员企业已由成立之初的xx家发展到xx家(分九批共批准入会xx家,已劝退x家,强制清理退会x家)。其中:棉纺织企业x家,食品加工企业x家,棉花加工企业x家,造纸企业x家,彩印包装企业1家,电子企业1家,贸易流通企业1家。会员企业从业员工xxx人,固定资产x亿元,纱锭xx万枚,年销售收入xx亿元,年入库税金xx万元。
xx家会员企业担保基金已由成立之初的xx万元增加到xxx万元,担保项目已由单纯的贷款担保拓展到贷款担保和承兑汇票担保。20xx年1-12月,累计为会员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承兑汇票担保xx笔xx万元。
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成功经验被称为“xx模式”,先后在全市、全省推广,目前已有安阳、开封、许昌、平顶山、周口、驻马店、信阳及我市的近50个县市前来考察学习取经。
二、组建的背景
近年来,xx县强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突出发展以棉纺织为重点的农副产品加工业,通过抓骨干强素质,扩规模上水平,促进了工业经济尤其是棉纺织业的快速发展。但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资金制约因素也越来越明显,棉纺织行业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发展资金短缺。xx县棉纺织企业大多是个体私营企业或股份合作企业,企业建厂时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了厂房和设备上,致使一些企业因缺乏流资而不能投产或达产;部分企业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急需技改扩规模上水平,但因为没有资金支持而不能付诸实施。二是融资渠道较窄。由于商业银行的改革及市场战略目标的调整,银行资金主要投向城市和大中企业,加之县域银行贷款规模不断压缩,形成了政策因素的制约;部分企业厂房简陋,土地采用租赁形式,设备又不能抵押,虽然急需资金,但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银行不予放贷。企业只好进行社会融资,向亲朋好友拆借或民间高息借贷,这样不仅扰乱了金融市场,也形成了潜在的经营风险,易引发民间纠纷。因此,企业要求政府帮助协调解决资金紧张的呼声越来越高。
为了探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县委、政府从xxx年初就开始筹划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在运行模式的确定上,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1、通过考察论证,认为沿海经济发达城市的信保中心运作模式,不能在我县得以有效实现,因为他们的担保机构一般都是采用公司制的纯营利性的商业运作办法,追求利润最大化,担保费用较高,条件苛刻,中小企业承受不了。同时,全部由政府通过财政投入来建立担保基金的形式,也不适应发展的要求,因为这种形式无形中增加了财政的风险,政府将承担无限责任,而且由于是政府行为担保,企业缺乏市场机制约束,生产经营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大降低,资金回收的难度会更大。2、棉纺织企业发展的特点突出,一是xx县棉纺织企业相对集中,信息对称,企业之间的信誉和经营状况互相比较了解,有助于推行互相担保。二是近年来xx县棉纺织企业不断进行技改,设备比较先进,大部分价值较高,一旦发生风险,设备便于处置,采用担保中心反担保形式,可以有效解决企业贷款设备不能抵押、金融部门有资金不能放贷的矛盾。为此,县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律专家和企业法人代表经过多次探讨论证,确定了xx模式的信用担保运行办法,由政府出资200万元发起,全县中小企业自愿入会,信用联社提供限额资金支持。担保中心开办费、办公费由县财政解决,减少了会员企业的融资成本。这种担保贷款模式符合xx县情,符合中小企业发展实际,既体现了政府产业扶持引导政策,增强了金融部门和企业的信心,又体现了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金融部门之间的互助合作,达到了银企双赢的目的。
三、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动员,提高企业主思想认识
为了解决大部分企业主认为担保中心解决不了实质问题的思想顾虑,我们联合企业局、信用联社、财政局等部门的同志,深入到民营企业中,广泛宣传组建信用担保中心的重要意义及有关运作办法,并多次召开企业座谈会,印发了担保中心章程草案,交给大家反复讨论,使广大企业主充分认识到通过信用担保,不仅可以缓解资金短缺问题,而且可以增强企业的风险意识和创新能力,从而促进中小企业走出困境,加快发展,最终实现银企双赢。通过广泛宣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全县xxx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先后有130多家纷纷提出申请,主动要求入会。
(二)严格准入条件,积极吸纳会员企业
为了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发挥最大效益,担保中心抽调业务骨干,先后对提出申请的xxx余家企业逐个进行考察和评估。主要从其法人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经济效益、偿还能力、风险等级、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和评估。经过严格审核,先后分九批把资产负债率低、经营状况好、信用度高、发展前景好的'xx家企业确定为会员单位。同时,定期举办会员企业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引导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及时还贷,从根本上降低信贷风险。
(三)科学评定信用等级,确定担保限额
对会员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固定资产规模、负债状况、效益情况、资本构成及法人、股东基本情况,担保中心逐一建立企业基础档案资料,参照协作银行制定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结合民营企业发展实际,制定了一套可操作的企业等级评定标准(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和c级五级会员企业)。根据每个会员企业的信用等级,按其交纳基金比例和固定资产净值比例设定每个会员企业的贷款最高限额。担保贷款总额控制在基金的4倍+全体会员企业固定资产净值的15%范围内。
(四)严格审批制度,规范担保程序
企业入会时,经担保中心理事会讨论,交协作银行贷款管理委员会集体审核通过后,确定最高授信额。在授信额度之内,根据需要,企业可以随时申请贷款担保,担保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权限,保证在两个工作日内办完担保手续。对每笔担保业务,会员企业提出申请后,担保中心在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贷前调查、初审、落实还款资金来源的基础上,与会员企业签订反担保合同,由受保企业的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土地使用权以及其它一些可抵押资产进行抵押。之后,与会员企业签订担保合同,与企业法人代表签订不可撤销信用保证书,通知协作银行发放贷款。
(五)实施保后跟踪制度,强化外部监督管理
为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的发挥,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担保中心制订了“贷款企业跟踪调查表”。在要求贷款企业每月必须如实上报的基础上,担保中心及时进行跟踪问效,了解掌握企业的情况和需求。一是对在保企业的抵押物进行跟踪检查,定期到在保企业检查抵押物有无变化、有无流失。二是对在保企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测。我们始终坚持与协作银行协调行动、有力配合的原则,深入企业监测与定期审验报表相结合的原则,物流与资金流同时跟踪的原则,监控责任落到具体人头的原则,担保中心专管人员每月至少到企业审查一次,重点检查资金流向、产品库存、经济效益等情况。通过勤看、勤问、勤查,使在保企业资金流向始终处在可控状态之中,资金使用均做到了专款专用。三是与会员企业建立了定期联系、互通情况制度,使在保企业的情况能够及时传送给担保中心,为担保中心快速掌握企业信息,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开辟了新渠道。
同时,县政府办、企业局、财政局、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对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和担保中心的运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帮助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担保中心工作正常运行。
四、取得的初步成效
担保中心成立运行四年多来,累计为会员企业提供担保xx亿元,不仅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且有力地促进了xx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收入增长和就业再就业渠道拓宽。起到了政府投资的“放大器”,银行风险的“减压器”,中小企业信用的“孵化器”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促进器”的作用。
一是广大中小企业普遍增强了信用意识、风险意识和市场意识,在原料购进、产品销售、市场信息等方面实现了资源共享,进而培养磨炼出了一批民营企业家群体,培育扶持了我县棉纺织产业,加快了我县棉纺织产业集群的形成。目前,全县棉纺织工业企业已发展到xx家,固定资产xx亿元,从业人员3.5万人,纱锭规模达到xx万锭,织机xxx余台套,棉纺织产业集群已初具规模。
二是大大提高了协作银行信用社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县信用联社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由担保中心成立前的x万元猛增到现在的xx余万元,20xx年6月—20xx年12月县信用联社仅从担保中心会员企业中获得贷款利息收入xxx余万元,且没有出现任何损失。
三是促进了社会再就业的增长。据测算,担保中心x家会员企业,在受保期间,年可新增销售收入3亿元,新增利税8000万元,新增就业、再就业岗位9000个,不仅安排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安排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吸引了外出打工人员回乡就业。
四是由于较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问题,企业的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促进了全县工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担保中心成立以来,恰遇国内棉纺织行业原料和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许多企业急于购进原料,资金短缺,担保中心及时发挥“加油站”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了必要的流资,帮助大部分企业顺利度过了难关,使我县棉纺织工业实现了质量、效益同步提高。20xx年全县限额以上棉纺织工业实现产值、增加值和利润分别占全县限额以上工业的x%、x%和x%。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风险补偿资金不到位,严重制约担保中心的发展。由于担保中心担保过程中收取的担保费用太低(低于国家规定20多倍),根本无法足额提取风险补偿资金,使代偿损失无法补偿,严重制约了担保规模的继续放大和担保业务的持续发展。
2、企业资金供需矛盾突出。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我县企业普遍感到生产经营困难,尤其是棉纺织行业形势低迷、销售不畅,出现了停产半停产现象,产成品积压、应收帐款增加,企业平均流资周转速度比以前减缓至少一个月以上,企业流资紧张的问题更加突出,而合作银行县联社贷款规模有限,致使企业资金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3、企业利率负担较重。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半年期月利率为4.2‰,一年期月利率为4.65‰。县信用联社对会员企业原来执行的是半年期月息10.5‰,一年期11.4‰。最近县联社先后两次作了较大下调,但半年期贷款月利率仍为7.98‰,一年期贷款月利率仍为8.31‰,与国家基准利率相比分别上浮了90%和 79%。这个利率与民间融资相比还是较低的,但由于当前企业经营难度太大,感到仍偏高。
六、下步工作打算
1、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以全县民营企业为依托,以现有会员企业为基础,广泛培育优质会员,建立优质企业信息资料库。通过提高入会门槛、严格入会标准等措施,建立优胜劣汰、能进能出机制,使会员企业数量稳定在90家左右。
2、突出重点,扶优扶强。对入会以来规模没有发展的企业维持或逐步降低担保授信额度,对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年入库税金100万元以上、纱锭10000锭以上的企业适度增加担保授信额度。
3、健全基金注入机制,逐步增加资本金投入。一是动员会员企业增加入会基金,筹集400-500万元;二是向上争取国家对运行较好担保机构的无偿补助资金;三是建立对担保中心的再投入机制,建议县政府从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门资金,增加对担保中心的资本金投入。
4、加强风险控制手段,强化经营理念。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操作;采取科学有效的反担保措施,完善各项法律手续;加强事后监管,实施科学的风险预警机制等,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完善操作程序,积极稳健地为会员企业服务,扶植会员企业发展。
七、建议
1、对县级担保中心实行风险补偿制度。由于商业银行已淡出县级市场,唯有农村信用联社能服务县级中小企业,而农村信用联社贷款利率又比较高。因此,为减轻企业负担,县级担保中心只能是象征性的收取担保费用,低于国家规定几十倍,根本无力提取风险准备金。因此建议市政府出台政策,由县级政府对本级担保中心实行风险补偿制度,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
2、建立对县级担保中心的再投入机制。由于县级合作银行的特殊性,决定了县级担保中心的特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可能通过吸纳股东投入来增加基金。因此,建议市政府出台政策,督促县级政府建立对担保中心的再投入机制,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增加对担保中心的资本金投入。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市政府应尽快出台《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规范指导全市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运行规范、业绩突出的担保机构给予充分肯定,从精神上、物质上给予适当奖励。
【摘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论文阐明了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策略。
【关键词】信用体系;信用评价;对策
1引言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大约占到企业总数的99.7%,就业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的80%以上。但现实中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诸多束缚,特别是融资难问题是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难题。要解决这一难题,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
3.1有利于促进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形成
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形成。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道德基石,从成熟的市场经济发展进程来看,越是完善的市场体系,竞争越充分,越要求市场主体在各方面讲究诚信。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离开了信用,就不会有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更不会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3.2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
道德诚信不仅是成熟企业的标志,更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从国际惯例来看,企业要想进入国际市场,都需要先由著名的国内外著名的评估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公告社会,这个惯例特别符合国际市场公开透明的准则。为此,企业只有具备清晰的产权制度、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并在企业内部设有完善的信用管理部门,企业才能够更好更快地发展壮大,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3.3有利于政府有效运用宏观调控手段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尚在完善过程中,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对经济发展仍有较大的作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可以全面准确了解企业整体的发展状态,据此做出统筹安排,从而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3.4有利于促进社会信用环境的形成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在一个信用完善的社会中,人们遵纪守法,理性地获得经济利益,整个社会就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社会秩序就会井然有序。相反,在信用缺失的环境中,一些人在交易中通过违背诚信而谋利,且又不受法律制裁及社会舆论的谴责,就会诱导人们仿效,这样社会风气日趋恶化。因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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