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后勤工作细则(共含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起分享。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毛作作”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幼儿园后勤工作细则
幼儿园后勤工作细则一、操作常规(35分)
1、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严禁一切闲杂人员进入厨房、进出要关闭好窗户、大门,未做到扣1分。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视其情节扣5-20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不允许学生进入厨房,未做到扣0.5分。如果发生学生烫伤事故,视其情节扣2-10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成品食物存放注意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未做到扣0.5分。
4、因保管不当造成食物或佐料腐烂变质扣2分。
5、无故提前或延后开饭每次扣0.5分。
6、按照要求每天进行食品留样(保存24小时),未做到扣0.5分。
7、食物要烧熟烧透,未做到扣1分。
8、加工食物的过程卫生要求,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未做到扣1分。
9、蔬菜、肉类应清洗干净,未做到扣1分。
10、爱园如家,关好节水、电、柴,未做到扣1分;节约水、电、柴、油等,未做到扣1分;掌握好师生人数和饮食量,不得剩余较多,未做到扣1分。
二、清洁卫生(25分)
(一)个人卫生(5分)
1、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未做到扣0.5分;工作服、工作帽不整洁扣0.5分。
2、留长指甲或戴戒指加工食品扣0.5分。
3、在厨房做私事扣0.5分。
4、接触食品前未洗手消毒扣0.5分。
(二)厨房卫生(10分)
1、门窗玻璃不干净扣0.5分。
2、地面有油垢、垃圾或有太多的`水渍扣0.5分。
3、屋顶有虫或网瓷砖不干净扣0.5分。
4、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清除害虫孽生点,未做到扣1分。
5、随时检查、盘查食品安全,发现有鼠盗,虫爬物品,要及时清除、销毁,未做到扣1分。
(三)用具卫生(10分)
1、灶台、操作台、池子、厨柜、冰箱不干净、不整洁或不按时消毒扣0.5分。
2、炊具不干净扣0.5分。
3、洗锅、碗、瓢、盆等用具时有专用的帕子,不得与抹布混用,未做到扣0.5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吉林大学本科毕业生达到下述学业水平和能力者,可授学士学位:
(一) 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二章
普通本科教育
第四条 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吉林大学按国家计划录取的本科生符合第三条规定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本科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 大学外语考试未通过四级者;
(二) 在校期间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三) 退学试读后恢复学籍者。
第三章
成人本科教育
第六条 我校成人脱产班、夜大、函授、自学考试(须我校为主考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除符合第三条规定外,具各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 本专业主干课和实验、实习课平均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其它课程合格。
(二) 通过吉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允许成人教育毕业生于毕业前一年、毕业当年、毕业后一年参加其中两次考试)。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 在学期间受学校或任职单位纪律处分者;
(二) 在学期间考试作弊者;
(三) 在学期间经补考及格课程累计两门(次)及其以上者。
第四章
学位授予程序
第八条 教务处是学校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主管部门,在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工作。
第九条 普通高等教育:
(一) 本科毕业生所在学院的学位分委员会对应届毕业生名单及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本学院的`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并报教务处;
(二) 教务处将各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名单按学部汇总,并向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通报情况,确定授予学士学位者名单,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凡在毕业离校时未获学士学位者,在半年以上、两年以内达到我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可以按上述程序补授学士学位。
第十条 成人高等教育:
(一) 成人教育学院按本细则第六条标准向教务处推荐学士学位申请者名单。
(二) 教务处按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学生参加吉林省统一安排的授予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三) 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外语考试的申请者进行审核,提出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对审核有异议的,专家组可按一定方式进行考试。
(四) 教务处将学士学位授予名单按学部汇总,并向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通报情况,确定授予学士学位者名单,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五) 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于每年6月-10月进行。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未通过者,不得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公正合理,保证质量。如发现在学位申请或审核过程中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即严肃处理,并撤销所授予的学士学位。
第十二条 学位证书遗失不能补发。
第十三条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本工作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
为做好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授予对象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 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应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应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的成绩表明其已经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取得本科毕业资格。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含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至毕业时尚未撤消或降级者;
(二)课程的平均绩点未达到1.5;
(三)非外语专业学生未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满分的60%且未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来华留学生除外);外语专业学生未取得TEM4(英语专业基础阶段四级考试)合格证书且未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
(四)结业后经重修取得毕业证书的;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学士学位评定与授予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教学院(系)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的申请;
(二)教学院(系)对照本实施细则第三条和第四条的条件要求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予以公告;
(三)校学位办公室根据教学院(系)所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予以公告;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校学位办公室提交的材料进行终审,决定并公布授予、缓授予或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第六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对毕业生的学位授予、缓授予或不授予进行评定和审查。对于缓授予学位的学生在下一年度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取得毕业资格的,由学位办对照本实施细则第三条和第四条的条件要求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的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每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在学位办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第七条 不授予学士学位决定由学位申请人所在院(系)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对学校不授予学士学位决定不服的学位申请人,可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作出决定后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校学位办公室申请复核,学位办公室在接到复核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复核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复核申请人。在学校复核期内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学校不再另行受理。
第八条 对已经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如发现并确认有弄虚作假情况,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对其已取得的学士学位予以撤消。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起执行,原《上海金融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沪金院发〔〕45号)同时废止。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幼儿园安全工作细则
幼儿园安全工作细则一、对幼儿进行及时的安全教育
1、教育幼儿不爬桌椅、窗台,不随便搬动玩具柜、空调等。
2、教育幼儿不要随便翻开钢琴盖,不乱玩钢琴,知道会夹到手指头。
3、教育幼儿不把自己反锁在活动室或卫生间。
4、教育幼儿不要动装开水的桶、壶,不要触摸洗衣机。
5、教育幼儿不随便开关玻璃门,不在活动间剧烈运动;不要把手放到门的门角、门缝处。
6、教育幼儿走路小心,不快跑,不撞桌子、椅子、柜子、门。
7、教育幼儿饭前和饭后,不要剧烈运动,大声叫喊。
8、教育幼儿正确的搬椅子方法,注意两旁的小朋友,轻拿轻放;坐椅子时要坐好、坐正,不要侧着坐。
9、幼儿上下楼梯自己走,手扶栏杆,不推不挤,不在楼梯上玩耍和跳跃。
10、教育幼儿在玩玩具时不争抢,不用玩具打人,不把玩具放在嘴巴、鼻子、耳朵里;发生争执时,及时报告老师;对个别幼儿进行教育,让其知道不打人、不咬人。
11、教育幼儿户外活动要遵守秩序和规则,知道不推不挤,互相谦让,不争抢玩具,不离开老师视线。
12、教育幼儿不去危险的地方,不做危险的动作,不玩危险的游戏。
13、教育幼儿有电源、插座的地方不触摸与接近。
14、教育幼儿坐园车时,不要摸车身、车上开关。
二、教师须注意的安全事项
1、幼儿上下楼梯时,必须由两名老师一前一后的安排幼儿有秩序的扶着栏杆上下楼梯。
2、幼儿进行户外活动时,组织好幼儿一个跟着一个走,前面一个老师和后面一个老师的距离不能拉得太开,保证幼儿在老师的视线之内,并检查户外活动器械是否安全。
3、在园进行活动前,向幼儿讲清活动规则,让他们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在活动前做好准备运动;活动完,及时清点幼儿人数,保证幼儿能够按时回到自己的班上,不在班级之外逗留。
4、经常提醒幼儿不要到处乱跑,特别是拐弯处和门口处老师要特别注意。
5、幼儿玩滑梯时,不能多人站在上面,幼儿玩的时候,不让别的`幼儿摇晃、推拉。
6、幼儿玩玩具、剪刀时,老师要看好幼儿,不让幼儿拿着这些东西打闹、奔跑
7、各班教师在幼儿玩完海洋池时及时将海洋球捡回海洋球池。
8、幼儿喝水时要求他们排好对,不拥挤,并有老师看护;洗手时水不要开太大,以免弄湿衣服和地板;不让幼儿攀爬喝水架、杯架;培养良好的常规,不浪费饮用水;洗手间内若湿了要及时拖干,避免幼儿滑倒。
9、幼儿拿书包时让他们不要拥挤,有秩序的的拿,并有一个老师看祝
10、吃饭前检查食物,并组织好幼儿排队拿饭菜,教给他们正确的方法,以免烫伤; 放食物的桶用完及时须放到桌下,以免烫到幼儿。
11、睡前检查幼儿的衣服裤子口袋以及手中和口中是否有异物,并将幼儿头上的发饰拿下。
12、老师摆放床、搬床、收床时,注意幼儿安全。
13、认真记录幼儿的服药情况,按要求准确地给幼儿服药。
14、钢琴用完及时关好琴盖。
15、定期检查墙面上的图钉,若掉下来及时捡好,补上去;定期检查床上螺丝有否松,画板、白板有否放稳;水果刀用完及时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16、定期检查班级玩具,注意有无破损,及时修补或换掉。
17、孩子在园中楼梯、走廊、活动室拖地注意要干拖。
18、幼儿坐园车时,清点好人数,并正确安全的把幼儿送到各车上
19、日常生活中,关注每一位幼儿行为,及时控制个别容易兴奋的幼儿,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0、每周设置一节正规的安全教育课,加深幼儿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秩序。
21、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掉人,不离队。
22、幼儿园如发生骨折、缝针等重大事故,当班人员必须及时送受伤幼儿到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向园领导汇报。
23、每月月底由各班班长组织其他老师召开一次班会,对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班级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安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坚守岗位、定期巡逻,尤其是每天上午在9:30分--11:30分为幼儿2小时户外活动时间,要重点巡视。
2、早晚接送幼儿高峰期,保安人员必须站在门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幼儿,防止幼儿单独离园。
3、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交接,交接时要做到“三清”(值班情况清楚、物品数量交接清楚、器材设备运行完好状态清楚)。
4、遵从园领导及上级指示,无异议地执行一切合理的工作安排。
5、保安值班室的卫生由当班门岗保安负责做好门前“三包”, “三包”区域为大门外若干范围、校园大门、园内不锈钢宣传栏窗。
6、门卫室严禁家长、校外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闲谈,7、门卫室内严禁吸烟!确保整洁。
8、保安人员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遵守本园制定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规定。
9、不得辱骂、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不得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或侮辱公民人格;10、不得扣押公民或其他单位合法证件和合法财物;不得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和义务;11、不得泄露守护目标的秘密;不得借工作之便敲诈勒索学校和师生;12、不得为他人提供随身护卫服务;不得工作期间从事娱乐性活动;13、不得工作期间酗酒;14、有人强行闯入园内,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当天的值日领导,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幼儿和老师的安全。
1、保安人员要文明执勤,严格遵守纪律,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24小时值勤,值勤时衣着整洁、精神饱满,须站岗时要始终保持站立姿态。
2、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查验有效证件(工作证、身份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3、热情、礼貌地接待来校办事人员,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写好会客单。离校时要收取回执单。对于不能说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放行,应来访者要求,可以与园办公室或者有关老师联系。
4、对交代转达的事项应及时传达,交代转交物品应及时通知接收人前来领取,交接班时应对寄存物品和转达事项进行清点交接。
5、做好邮件、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6、对从学校运出的物品,进行核查,手续完备方可放行。
7、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开闭校门。上学、放学和经批准车辆经过时开大门,其余时间开小门。
8、上学时间须注意幼儿动态,在园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严禁家长携幼儿外出。
9、认真做好当班的各种工作情况记录,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报告。
10、按时开启和关闭所有通道。按时布防周界及报警装置,并做好记录。
11、熟悉巡逻区域的基本情况。重要部位,重点巡查。特别是控制和使用水、电、气、化学物品的部门和存放贵重物品的房间。
12、巡逻时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
13、按规定定期巡逻,巡逻时必须以高度之警惕性实行多看、多听、多闻、多问之做法,发现可疑之人和事要礼貌查询或做好,控制并详细记录事件经过及可疑人员的个人资料。巡逻时必须按所规定之线路、位置巡查各区域,并按要求进行各项登记。
检查内容包括治安情况、消防设备设施情况、车辆停放情况、照明设施情况,屋顶和各楼道、安全门关闭情况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每次巡查后应做好巡查记录,负责盘查可疑人员,及时将闲杂人员劝离,非上学时间负责检查门窗锁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14、每日晨7:20之前、晚6:30之后为校园封闭时间,任何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区逗留。有特殊情况需进出的人员或遇施工加班的民工应登记入册备查。
15、通过监控系统监视校园情况,做好监控记录。
16、监控时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前往查看和处理,如发生紧急事件或案情应立即报“110”、校办和管理处,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17、监控室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禁止非监控人员操作设备。
18、有人强行闯入园内,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当天的值日领导,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幼儿和老师的安全。
★ 后勤工作安排
★ 后勤工作心得
★ 做好后勤工作
★ 学校后勤工作心得
★ 后勤工作个人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