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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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

篇1: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

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可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助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过程中,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有序开展和统筹协调等原则。

《意见 》提出了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主要途径。一是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资源整合与使用效率;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形成 降低企业杠杆率 的长效机制;三是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在做好存量资产清理、整合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予以盘活;四是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降低企业财务负担;五是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帮助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六是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因企制宜实施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七是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形成合理的融资结构。

《意见》要求,政府要为积极稳妥 降低企业杠杆率 创造良好的环境。政府在 降低企业杠杆率 工作中的职责是制定规则,完善政策,适当引导,依法监督,做好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等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在引导 降低企业杠杆率 过程中,政府要依法依规、遵循规律、规范行为,不干预 降低企业杠杆率 工作中各市场主体的相关决策和具体事务。

为规范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意见》所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债转股的总体思路、实施方式和政策措施,强调要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有序开展债转股,建立债转股对象企业市场化选择、价格市场化定价、资金市场化筹集、股权市场化退出等长效机制,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债转股对象。

《意见》强调,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先行先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以下是意见全文:

一、总体要求

降杠杆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通过推进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破产、发展股权融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在推进降杠杆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市场主体依据自身需求开展或参与降杠杆,自主协商确定各类交易的价格与条件并自担风险、自享收益。政府通过制定引导政策,完善相关监管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做好必要的组织协调工作,保持社会稳定,为降杠杆营造良好环境。

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开展降杠杆工作,政府与各市场主体都要严格依法行事,尤其要注重保护债权人、投资者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道德风险,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防止应由市场主体承担的责任不合理地转嫁给政府或其他相关主体。明确政府责任范围,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有序开展原则。降杠杆要把握好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关系,注意防范和化解降杠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尊重经济规律,充分考虑不同类型行业和企业的杠杆特征,分类施策,有扶有控,不搞“一刀切”,防止一哄而起,稳妥有序地予以推进。

统筹协调原则。降杠杆是一项时间跨度较长的系统工程。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要把建立规范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自身约束机制作为降杠杆的根本途径。降杠杆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与企业改组改制、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二、主要途径

(一)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1.鼓励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支持通过兼并重组培育优质企业。进一步打破地方保护、区域封锁,鼓励企业跨地区开展兼并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出让股份、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民营资本。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向民营资本开放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

2.推动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发挥好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加快“僵尸企业”退出,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市场出清。加大对产业集中度不高、同质化竞争突出行业或产业的联合重组,加强资源整合,发展规模经济,实施减员增效,提高综合竞争力。

3.引导企业业务结构重组。引导企业精益化经营,突出主业,优化产业链布局,克服盲目扩张粗放经营。通过出售转让非主业或低收益业务回收资金、减少债务和支出,降低企业资金低效占用,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经营效益。

4.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通过并购贷款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方式筹集兼并重组资金。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满足企业兼并重组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鼓励各类投资者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参与企业兼并重组。

(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

5.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负债行为建立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加强企业自身财务杠杆约束,合理安排债务融资规模,有效控制企业杠杆率,形成合理资产负债结构。

6.明确企业降杠杆的主体责任。企业是降杠杆的第一责任主体。强化企业管理层资产负债管理责任,合理设计激励约束制度,处理好企业长期发展和短期业绩的关系,树立审慎经营观念,防止激进经营过度负债。落实企业股东责任,按照出资义务依法缴足出资,根据股权先于债权吸收损失原则承担必要的降杠杆成本。

7.强化国有企业降杠杆的考核机制。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降杠杆工作,将降杠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体系。统筹运用政绩考核、人事任免、创新型试点政策倾斜等机制,调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企业降杠杆的积极性。

(三)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8.分类清理企业存量资产。规范化清理资产,做好闲置存量资产相关尽职调查、资产清查、财产评估等工作,清退无效资产,实现人资分离,使资产达到可交易状态。

9.采取多种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对土地、厂房、设备等闲置资产以及各类重资产,采取出售、转让、租赁、回租、招商合作等多种形式予以盘活,实现有效利用。引导企业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价格发现、价值实现功能。

10.加大存量资产整合力度。鼓励企业整合内部资源,将与主业相关的资产整合清理后并入主业板块,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水平,改善企业经营效益。

11.有序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按照“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积极开展以企业应收账款、租赁债权等财产权利和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财产权益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向轻资产经营模式转型。

(四)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12.推动企业开展债务清理和债务整合。加大清欠力度,减少无效占用,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资产负债率。多措并举清理因担保圈、债务链形成的三角债。加快清理以政府、大企业为源头的资金拖欠,推动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对发展前景良好、生产经营较为正常,有技术、有订单,但由于阶段性原因成为资金拖欠源头的企业,鼓励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统筹运用盘活资产、发行债券和银行信贷等多种手段,予以必要支持。

13.降低企业财务负担。加快公司信用类债券产品创新,丰富债券品种,推动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鼓励企业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加强内部资金融通,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等措施,提高企业信用等级,降低融资成本。

(五)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

14.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开展债转股。由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实施机构市场化筹集债转股所需资金,并多渠道、多方式实现股权市场化退出。

15.以促进优胜劣汰为目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16.鼓励多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增强资本实力。

(六)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

17.建立健全依法破产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在解决债务矛盾、公平保障各方权利、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破产清算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健全破产管理人制度。探索建立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规则,切实解决破产程序中的违法执行问题。支持法院建立专门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积极支持优化法官配备并加强专业培训,强化破产司法能力建设。规范和引导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法履职,增强破产清算服务能力。

18.因企制宜实施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对于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要破除障碍,依司法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全面清查破产企业财产,清偿破产企业债务并注销破产企业法人资格,妥善安置人员。对符合破产条件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支持债权人和企业按照法院破产重整程序或自主协商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鼓励企业与债权人依据破产和解程序达成和解协议,实施和解。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切实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保护各类债权人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19.健全企业破产配套制度。政府与法院依法依规加强企业破产工作沟通协调,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问题,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企业互保联保和民间融资风险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工作。加快完善清算后工商登记注销等配套政策。

(七)积极发展股权融资。

20.加快健全和完善多层次股权市场。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健全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投融资体制。研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相关制度。规范发展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模式和服务方式创新,强化融资功能。

21.推动交易所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发展壮大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入发展中小企业板,深化创业板改革,加强发行、退市、交易等基础性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

22.创新和丰富股权融资工具。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促进创业投资。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规范发展各类股权类受托管理资金。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股债结合、投贷联动和夹层融资工具。

23.拓宽股权融资资金来源。鼓励保险资金、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长期性资金按相关规定进行股权投资。有序引导储蓄转化为股本投资。积极有效引进国外直接投资和国外创业投资资金。

三、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

24.落实和完善降杠杆财税支持政策。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落实并完善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资产证券化、债转股和银行不良资产核销等相关税收政策。根据需要,采取适当财政支持方式激励引导降杠杆。

25.提高银行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能力。拓宽不良资产市场转让渠道,探索扩大银行不良资产受让主体,强化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竞争。加大力度落实不良资产转让政策,支持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不良资产。推动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多渠道补充银行核心和非核心资本,提高损失吸收能力。

26.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建立相关企业和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参与各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恶意逃废债和国有资产流失等违法违规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27.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建立债权人委员会、联合授信等机制,完善客户信息共享,综合确定企业授信额度,并可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避免过度授信,防止企业杠杆率超出合理水平。对授信银行超过一定数量、授信金额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原则上以银团联合方式发放贷款,有效限制对高杠杆企业贷款。

28.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投资者参与降杠杆的资格与条件。鼓励具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或专业投资分析能力,并有相应风险承受力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企业市场化降杠杆。完善个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合格个人投资者识别风险和自担风险的信用承诺制度,防止不合格个人投资者投资降杠杆相关金融产品和超出能力承担风险。

29.切实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完善减轻企业非债务负担配套政策,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清理规范涉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以及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行业协会涉企收费政策。加大对企业在降杠杆过程中剥离相关社会负担和辅业资产的政策支持力度。

30.稳妥做好重组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降杠杆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工作。鼓励企业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通过协商薪酬、转岗培训等方式,稳定现有工作岗位。支持企业依靠现有场地、设施、技术开辟新的就业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由失业保险实施稳岗补贴政策。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稳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积极做好再就业帮扶,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31.落实产业升级配套政策。进一步落实重点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化解过剩产能的配套支持措施,加大对重点企业兼并重组和产业整合的支持力度,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行市场化运作,推动重点行业破局性、战略性重组,实现产业链整合及产业融合,通过资源重新配置降低企业杠杆率,进一步提升优质企业竞争力。

32.严密监测和有效防范风险。加强政策协调,强化信息沟通与研判预警,提高防范风险的预见性、有效性,严密监控降杠杆可能导致的股市、汇市、债市等金融市场风险,防止风险跨市场传染。填补监管空白与漏洞,实现监管全覆盖,完善风险处置预案,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3.规范履行相关程序。在降杠杆过程中,涉及政府管理事项的,要严格履行相关核准或备案程序,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为适应开展降杠杆工作的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简化相关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34.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在降杠杆工作中的职责是制定规则,完善政策,适当引导,依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做好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等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确保降杠杆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政府在引导降杠杆过程中,要依法依规、遵循规律、规范行为,不干预降杠杆工作中各市场主体的相关决策和具体事务。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在国有企业降杠杆决策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国有股东权利。

篇2: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股权(资产)收购、合并、债务重组等重组行为,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国企业杠杆率高企,债务规模增长过快,企业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各级财税部门要充分认识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重要性,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好有关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为企业降杠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通知明确,要落实好八项降杠杆相关税收支持政策。一是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股权(资产)收购、合并、债务重组等重组行为,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二是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按规定享受5年内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三是企业破产、注销,清算企业所得税时,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有关清算费用及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四是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债权损失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五是金融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六是在企业重组过程中,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符合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七是企业重组改制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八是符合信贷资产证券化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附:

篇3: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

财税[]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精神,现就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政策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降杠杆税收支持政策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企业杠杆率高企,债务规模增长过快,企业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高度对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作出决策部署,把去杠杆列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的五大任务之一。《意见》将“落实和完善降杠杆财税支持政策”作为重要任务。各级财税部门要充分认识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重要性,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好有关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为企业降杠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落实好降杠杆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一)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股权(资产)收购、合并、债务重组等重组行为,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二)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按规定享受5年内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三)企业破产、注销,清算企业所得税时,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有关清算费用及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

(四)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债权损失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金融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六)在企业重组过程中,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符合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

(七)企业重组改制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八)符合信贷资产证券化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工作要求

降杠杆相关税收政策涵盖交易多个环节,涉及面广,政策内容多。各级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熟悉、掌握政策内容;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跟踪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应,加强调研反馈,及时了解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的建议。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11月22日

篇4:企业如何降低新入职员工的离职率

很多企业面临一个难题,新进员工离职率居高不下,特别是在加入企业的一两年之内,新人发生变动的概率很大。一项调查显示,高离职率已经是影响企业发展的大问题,在离职的员工中有半数以上是新进入人员,这表明针对新进入人员如何通过有效的管理降低离职率十分重要。

造成新进员工离职的原因多种多样,工资待遇是很大的因素,但针对新人群体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也是一个重要方面。本文介绍一些企业的实际做法,这些企业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有效地降低了离职率,而且能够帮助新人快速融入企业。

融科的新员工导入计划

融科公司是北京中关村的一家高科技企业,主要为一些大型机构提供计算机软硬件的维修服务,自以来公司发展迅速,从几千万的销售额迅速增加到几个亿。公司高速发展,人员增加,每年都会引进一批新人,新人有毕业的大学生,还有跳槽或者应聘过来的有经验人员。令公司苦恼的是新进入人员很不稳定,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新员工一年内就会离开公司,有时还会影响公司的老员工,使得一些老员工离职。面对这一情况,公司分析了原因,中关村一带公司众多,竞争激烈,较高的离职率并不为奇,公司的薪酬福利水平只在中上等,一些人员来到公司为了积累经验,一旦有些能力后希望较快跳到大公司去发展。除了这些短期内难以改变的客观因素之外,公司通过对离职人员的访谈后发现,还有很多人离开公司是因为感觉没有受到重视,难以融入公司,所以选择离开。为此,公司制定了一个新员工导入计划,专门对新进入员工给予一定的关注,并通过一系列举措稳定这些员工,这些措施中最具特色的有两种,一是“结对子”活动,二是部门入职导入。

“结对子”活动借鉴了日本丰田公司的“教父制”。丰田公司为新进入的员工安排企业教父,企业教父都是德高望重技术精深的专家,对于新员工,特别是刚刚步入职场的大学生来讲,教父能够很好地帮助他们成长,排解他们心理上的不适应性,带领他们慢慢发展职业能力和专业能力。融科公司受此启发,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产生了自己的结对子活动。高科技公司都是年轻人,40岁之上的人很少,从称呼上,从人际关系上都很难直接实行丰田的教父制,于是经过改进,对每位新进入的员工都安排一名企业的专业人士与之结对子,所选的专业人士都是在公司任职时间较长、有工作经验、有一定职位和善于沟通的人,一名专业人士可以带2~3名新人。这种安排类似于我国早期国有企业的师傅带徒弟,也类似于丰田的教父带新人,但是这种结对子活动没有那么正式,最长一年之后结对子活动取消,或者当新人已经完全适应了企业环境后就自然停止。结对子一旦形成,老员工会通过各种方式让新人熟悉企业,老员工会定期约新人谈话,介绍企业的发展历史,企业里有名人物的情况,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或者回答一些职场的困惑问题,有时老员工会下班后请几位新人吃饭,谈到的话题远远超过工作内容。例如,该公司的总经理每年都会与两位新人结对子,有时候一起吃饭,总经理和新人甚至都会讨论有一天员工离开了公司如何更好发展的问题。通过这种方法,每一位进入公司的新人都能较快地适应公司的环境,新员工感觉到自己在单位有人关注,能够较快融入公司圈子,新员工的稳定性提高了。

部门入职导入也是一个很有特点的管理方法。下面是一个新员工部门入职流程表示例:

上面这张表格需要新员工按照要求自己填写清楚。这个表格只是一个工具,设计思路是每位入职到具体岗位的员工,由于不熟悉岗位工作,不熟悉这个岗位要和哪些岗位发生联系,会感到迷惑,甚至受挫,同时也影响工作效率。部门入职导入整个周期为半个月,这个过程中新员工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会与多个部门的很多关联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交流。这样按照表格要求,由人力资源部门人员陪同,新员工到所有相关岗位走一圈,了解双方如何相互配合工作、需要哪些文件、人员的情况等。交流的内容由相关岗位的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学习并记住,反复沟通,当了解清楚基本情况后,双方会签字。通过这个过程,新员工很快了解了工作中的协作问题,而且与很多人熟悉起来,人力资源部门的人也介绍一些情况帮助新员工熟悉,这样新员工由于不了解工作、受挫、人际关系等问题造成的离职问题减少了。

联想的“入模子”培训

很多企业都很重视培训,也很重视新员工培训,但像联想这样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针对新员工认真设计和安排培训的企业并不多。前些年联想发展还没达到现在规模的时候,高层人员就十分重视“入模子”培训,柳传志经常亲自上课,为了培养人,留住新人,联想下的功夫很大。

入模子培训从名称上即可理解,新员工到了联想先要“入模子”,熟悉联想,理解联想对员工的要求,通过这个培训过程,使得员工的行为形成某种预期的规范。入模子培训定期举办,联想新进入的人员比较多,培训也就循环进行,一般来讲培训周期较长,长的一周左右,短的3~4天,形式以上课为主,新人集中在一起,提供培训的是联想内部的师资,参加培训的是新员工。培训从内容上划分大概分为两种:一部分内容是介绍联想,包括联想的发展历史、制度文化等,例如柳传志、杨元庆等创业元老有时会亲自参与培训,给新进员工讲老联想的故事,讲联想当初遇到过多少困难,是怎么克服的,一些创业者付出了哪些努力,直到今天联想是怎样一步步走过来的,很多加入联想的人都是在这个环节被深深打动的。再如讲师会介绍联想的文化,联想内部自己创造的很多土话是什么含义,联想人早期的责任心、上进心和事业心等。另一部分内容是管理和专业培训,包括如何进行时间管理,如何进行沟通,如何具备符合联想要求的职业素养等,这部分培训旨在提升新员工的能力。按照一位入模子培训的负责人来讲,入模子培训早就超出了培训的范围,新人集中在一起相互交流,老领导、现任领导、培训师和新人在一起很长时间,新人对公司可以建立一个基本概念,新人之间相互熟悉了,老员工与新员工之间也建立了交流的纽带,这样新人就能很快地了解联想。一些参加过入模子培训后来又离开联想的人说,参加了这个培训,感觉受到很大影响,一两年之内极少有想离开的。

国有企业的特殊性

国有企业引进新人一般都是新毕业的大学生,制度限制下直接引进已经工作的人员很少。大型国有企业具有很多优势,稳定的职位,较高的收入,丰厚的福利,因此新员工的离职率并不高,但在制造、工程等部分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新员工离职率高也是一个大问题。例如,中船公司的各大船厂近年都面临新分配来的大学生纷纷跳槽出走的难题,下面就以某船厂为例介绍如何稳定新入职大学生。

篇5:企业如何降低新入职员工的离职率

该船厂每年引进50~80名大学生,近年,在各种因素作用下,大学生半年内跳槽的最高比例达到30%.以前,新入职大学生并没有受到特别关注,入职以后,开始既定的程序,领导见见面、谈谈话,安排几个活动,经过入职培训之后就分配到各个车间现场锻炼,车间和班组的领导像对待一般员工一样安排工作。自从大学生离职率增高之后,该船厂开始重视,导入了管理举措。

人力资源部经过分析发现,很多大学生辞职是由于不适应造船现场的条件,到处都闪光冒烟的电焊,大型的起重设备,嘈杂的现场,外包工满身的油污,看到这些,很多入职锻炼的大学生感到害怕、感到灰心,第一印象对大学生产生了负面影响。为此,人力资源部调整了策略,现场锻炼必不可少,一点苦都不能吃的也不必留下,同时也要让大学生全面了解船舶制造工作,具体做法就是多次带领大学生参观总部大楼、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等办公场所,同时现场锻炼之余也安排一定的行政活动、办公活动让大学生参与,例如,新船交接仪式,新办公场所竣工仪式,外宾接待,总部领导接见等。这样新来的大学生全方位认识企业,愿意留下来的人多了。

国有企业还有一个特殊“优势”,其党组、工会组织的作用不可小视,这对于很多民营企业来讲有一定借鉴作用,民营企业虽然机制灵活,效率高,可在很多组织功能的发育上严重不足。该企业还发现了一个导致新来大学生离职的原因,造船厂地处较为偏远,距离市中心50多公里,而且女大学生少,搞对象、结婚是个大问题,这类看似是员工的个人私事,但当影响员工队伍稳定的时候,就需要采取管理措施。企业党组书记发现此情况后与工会进行了磋商,一方面安排一些年轻人相互接触的活动,让厂内的年轻人相互熟识创造机会,另一方面与船厂距离不远的一家医院和护士学校联系,举办两个单位之间的“联姻”活动,这个办法起到了大作用,很多年轻人找到了合适的对象结婚,并在当地扎下根来,这种“联姻”活动已经搞了五年,每年都会收到很大成效,新进大学生的离职率降到很低。

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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