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内河污染治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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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内河污染治理探讨

篇1:福州市内河污染治理探讨

福州市内河污染治理探讨

摘要:阐明了内河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叙述了福州市内河治理的概况,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福州市内河污染治理对策.作 者:朱宁    ZHU Ning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期 刊:现代农业科技   Journal:XIANDAI NONGYE KEJI 年,卷(期):, “”(5) 分类号:X522 TU984.253 关键词:内河    污染治理    概况    问题    对策    福建福州   

篇2:治理污染倡议书

全镇广大村(居)民朋友:

XX镇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优美的人居环境靠你我共同创造。为积极响应省、市、区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号召,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特向全镇人民发出倡议:

一、积极行动起来,人人争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示范员。踊跃投身城乡清洁卫生行动,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坚决抵制“五乱”行为。即不乱丢乱倒垃圾、不乱摆乱设摊点、不乱停乱放车辆、不乱贴乱挂广告、不乱堆乱放建材;大力实施“五改两建”工程(改院坝、改房、改厨、改厕、改圈、建沼气、建生态庭院),开展“厕所与厨房比干净、厨房与居室比整洁、庭院与居室比漂亮”为主要内容的“三比”和卫生家庭评选活动,要自觉及时处理生活垃圾、清除杂草、畅通沟渠、隐蔽堆放杂物,家庭内部物品摆放井然有序,干净卫生,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告别行为陋习、与文明同行、做文明XX镇人”,共同营造天更蓝、水更清、地更洁、城村更美的`生活环境。

二、积极行动起来,人人争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员。积极参加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工程,自觉规范行为,倡导文明新风,推行绿色消费,抵制白色污染,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及良好公共卫生习惯,以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影响他人,教育同志,形成爱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人人争做环境卫士,共同营造“XX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行动起来,人人争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监督员。人人都是主人翁,大家都做监督员。对破坏环境卫生、损毁公用设施等不文明现象和行为敢于抵制,勇于举报,坚决制止。通过采取“领导巡查督办、城-管集中治理、村居日常监管、干部文明劝导、居民自我教育、综合考核评比、板报宣传监督和群众监督”等措施,做到人人讲文明、破陋习、树新风、塑形象,实现全镇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点点滴滴,折射文明素质,举手投足,关系XX形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做一名文明行为的传播者,从现在做起,身体力行,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共同创建和呵护我们美丽的家园。我们相信,明天的XX,环境将更加优美,经济将更加发达,社会将更加和-谐!

广大村(居)民朋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期待您的理解、配合、参与和支持!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3月21日

篇3:浅析内河船舶油污染的防治

浅析内河船舶油污染的防治

本文分析了内河船舶产生水域污染的主要原因及防止船舶油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防止内河船舶油污染的五项措施:即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船舶防污意识;加强对水运企业和船员防污染知识的培训;加强防污染设备的.检验、检测;港口码头应配备的油污水接收处理设施;强化防污染现场监督,提高监控手段.

作 者: 作者单位: 刊 名:中国西部科技 英文刊名: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WEST CHINA 年,卷(期): 8(29) 分类号:X5 关键词:内河船舶   油污染   防治  

篇4: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计划

一、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目标要求

(一)全市建成区现有从事汽油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须在年月日前完成油气排放污染治理任务,确保汽油油气排放达到《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以下简称“三项标准”)规定的要求,月日前通过综合验收,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非建成区加油站须于年月日完成治理任务,达到“三项标准”规定的要求,年月日前通过综合验收。

(二)即日起,凡我市新(扩、改)建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登记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设施,并满足国家油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经综合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方可发放加油站、储油库的营运证和油罐车的道路运输证。

三、责任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基本情况开展调查,负责制定油气污染治理和环保验收方案、油气污染治理的环保审查验收及加油站和储油库的日常环保监管等工作,并按上级规定定期报送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市安监局做好加油站等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质监局负责计量器具和有关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对油气排放检测合格的油罐车给予年度审验;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做好油气污染治理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近期将召开全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和工作分工。尽快召开全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业主单位(下称各业主单位)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传达上级通知要求并部署油气污染治理工作。

(二)制定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各业主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和治理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的认证。各业主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确认)后方可施工。油气污染治理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给不具有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三)实施油气污染治理工程。各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备案确认的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和治理方案进行施工。市环保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现场指导和监管。各业主单位应在每月底向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计划,要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工程施工。

(四)试运行。各业主单位在油气污染治理工程试运行前要经过防爆电气检验、计量器具检测。市安监局、质监局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在试运行期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治理后的设施符合安监、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加油站、储油库业主单位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油气排放进行检测。油罐车的验收检测,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由业主单位委托经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

(五)综合验收。检测达标后,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业主单位向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表及检测报告等材料。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验收会议,按照国家“三项标准”和《市油气污染治理工程验收工作指南》(环车字〔〕36号)等规定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由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具验收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工商、商务、工信、财政、交通运输、安监、质监、公安消防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指导、协调等。领导小组在市环保局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油气污染治理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加大行政制约。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程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实施如下保障措施:市环保局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市商务局将不予通过成品油经营资质年度审查;市交通运输局将不予通过油罐车营运审验;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将不予通过相应的审核、认证等。

(三)严格法律处罚。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并由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六、具体要求

(一)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各业主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到发改、安监、消防、环保、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二)凡汽油年销售量大于5000吨、距离民宅建筑50米以内的加油站,应预留油气后处理装置接口。

(三)油气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须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油气污染治理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四)各业主单位在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应按照《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系列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防爆电气改造,落实好治理过程中的防爆、防火工作。

(五)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系统)不得影响税务、计量、消防、车辆安全等性能。涉及税务、计量、消防(包括安全距离)、建设、规划、安全运输、安全生产等问题的,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辖区内中石化、中石油系统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落实资金保障,确保治理工作按期完成。

篇5: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

我作为渠南路(西四环-陇海路)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扬尘防治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城市建成区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暂时未建预拌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的,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不予供应的特种或少量混凝土、砂浆除外。

七、工程按标准要求进行全封闭,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6个百分之百:

1.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主要场区及道路100%进行硬化。

3.出场车辆100%冲洗干净。

4.工程拆除及土方工程实施100%湿法作业。

5.施工现场的土方、散碎物料100%覆盖严密。

6.渣土车辆100%密闭。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所在单位(盖项目章):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篇6: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江苏省南京市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公司对所辖范围内施工现场环境做出以下承诺:

一、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之日起,将在施工现场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通行道路及责任区的施工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和加强各项清洁、保洁、扬尘污染及噪音控制等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资料。

二、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围墙封闭,硬质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出入道、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处理,每个施工出入口和工地周边产生的渣土污染进行清洁打扫,防止机械、车辆和行人带泥出入。

三、运输泥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材料的车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加盖运输。

四、施工区域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及足够的频率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

五、工地内的垃圾做到定点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清运不及时的采用彩条布或绿纱网进行覆盖。裸露土方全部覆盖,确保不扬尘、不起灰。

六、施工区域内的行车便道采取湿式作业,在通行的道路上设置湿润的草袋或专人浇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并及时做好保湿工作。

七、加强各类车辆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及责任区前对车轮、车厢侧帮进行清扫冲洗除尘,严密封闭拉运渣土的车辆,各类运输车辆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八、施工现场夜间室外照明灯要加设灯罩,透光方向要集中在施工范围内。施工现场电焊作业时要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九、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定期做好噪声监测记录。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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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内河污染治理探讨(共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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