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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职工病假事假期间工资待遇问题,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病假:
1、病假的医疗期。
按照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规定,企业职工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的解释,以及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病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劳险发(1995)109号)的规定,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
2、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规定,劳动者患病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二、事假: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规定,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北京市员工病假工资]
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21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22条 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律师提示:
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3月17日劳社部发〔〕8号)及《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1月3日劳社部发[]3号)的规定,201月1日之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2008年1月1日之后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因此,根据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80%就计算出每日的病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每个省份对事假、病假工资的规定都不一样,主要都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作出的规定。
[北京市标准 病假工资]
一、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修订)
(11月23日发布, 月1月22日实施)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
(7月22日公布,月1日施行)
劳动报酬协商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资水平及调整办法;
(二)工资支付制度;
(三)加班工资基数、病假工资、休假工资等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
(四)其他分配办法。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病假工资计算公式、病假工资怎么算?
1.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1)其可以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岗位工资;
2)如果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
3)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
2.病假工资的系数:
1)病假工资的系数与职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龄的长短相对应,一般来讲,期限越长,工龄越短,系数越小;
2)现行法律规定,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满2年不满4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
4)满6年不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
5)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6)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通过基数和系数相乘后得出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病假工资支付规定、病假工资计算方法、病假工资计算标准?
1.非全月病假: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基本工资×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基本工资×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2)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1000×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1000×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 当月工时工资+〔(1000÷21.75×病假天数)-应扣病假工资〕
2.全月病假,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 (基本工资×70%)×应扣工资基数 + 基本工资×30%
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2)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 = (1000×70%)×应扣工资基数 +1000×30%
当月所得工资 = 1000 – 应扣病假工资
若员工当月所得工资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的80%,则以上海市最低工资的80%支付。
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对于企业员工而言,生病是难免的,那么,员工生病期间企业该如何支付给员工工资呢?
劳动法指出,企业在决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政策,处理员工的长期病假,确立医院开出的病假证明的效力时,应注意以下方面问题:
1、病假工资可以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谓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义务的情况下企业应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报酬。
2、病假工资应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劳动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给予医疗期。
医疗期根据员工工龄及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长短而有不同,最长的医疗期为两年。
4、医疗补助费按国家规定应当不低于员工六个月的工资。
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企业只接受定点医院开出的证明。
对于医院开出的病假证明,企业可以指定员工去几家定点医院看病,因为企业只接受定点医院开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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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续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上述提及的本人工资均指按《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的原则所确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病假天数如何确定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冯单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单位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统一的国家规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数。
[员工长期病假工资]
一、员工请病假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企业在决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政策,处理员工的长期病假,确立医院开出的病假证明的效力时,应注意以下方面问题。
第一,病假工资可以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谓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义务的情况下企业应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报酬。
第二,病假工资应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三,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给予医疗期。医疗期根据员工工龄及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长短而有不同,最长的医疗期为两年。
第四,医疗补助费按国家规定应当不低于员工六个月的工资,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对于医院开出的病假证明,企业可以指定员工去几家定点医院看病,企业只接受定点医院开出的证明。
二、女职工产假工资怎么发放
员工产假期间必须发放工资,此种情况下通常指基本工资。企事业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保金里有一项是“生育保险”,所以,女员工休回产假后,还应该委托或陪同单位人事社保专员去社保局办理并领取“生育津贴”。对于产假期间的工资认定,应以当前岗位对应薪酬为标准(参照上月工资单或去年同期工资数据)计发70%以上的工资,且不得低于本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许多企业在核算薪酬时一般会列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的形式,根据不同企业情况,通常认定“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员工工资,员工不同的岗位和职务,工资待遇相应不同,劳动合同为三年一签的情况下,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所标明的工资待遇不一定是合同期间准确收入,合同期间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对员工岗位调整异动而发生工资待遇变化,这个时候,企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应主动向员工解释说明。
支付劳动者产假期间工资,应当按下列原则: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如果公司给劳动者缴纳了生育保险,则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员工请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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