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技术及办公用房有哪些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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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技术及办公用房有哪些设计规范?

篇1:博物馆技术及办公用房有哪些设计规范?

2.大型馆必须设置熏蒸室、物理和化学实验室,位置应方便藏品的运送。中、小型馆若有馆际协作安排,可不设熏蒸室。

3.鉴定编目室、摄影室、修复室等用房应接近藏品库区布置.专用的研究阅览室及图书资料库应有单独的出入口与藏品库区相通。

4.鉴定编目室、实验室、修复室、文物复制室、标本制作室等用房的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6,室内光线应稳定、柔和。

篇2:博物馆总平面有哪些设计规范?

博物馆总平面有哪些设计规范?

一、总体布局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全面规划,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相结合; 2 布局合理,公众区域与藏品、员工区域分界清楚; 3 布局有利于防火与安全防范;用地面积大于3,000m2时,馆区内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4 对建筑物的防噪间距、朝向的选择应作综合考虑,尽可能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或附属用房布置在有噪声源的一侧; 5 充分、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二、除当地规划部门有专门规定外,新建博物馆建筑的层数不宜高于6层;建筑密度宜为25%~30%,不宜超过40%。

三、基地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数量应根据建筑规模和使用需要确定,但不宜少于2个; 2 公众出入口与藏品、展品进出口宜分开设置; 3 主要出入口不宜直对城市主要干道交叉口,不得与快速道路直接连接。

四、人、车流线的组织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步行路线与车行路线的组织应合理、清晰;人流、车流分流,尽量避免交叉;通行宽度合理并有良好的标识性、引导性;藏品运输应不受观众流线和活动的影响,道路及装卸场地满足藏品车行驶及装卸要求; 2 道路与建筑物出入口的连接应合理顺畅;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到公交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宜超过500m,

; 3 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停靠空间的设置明确、合理。

五、基地公众出入口广场的设计应满足高峰时段公众使用和安全疏散的要求:广场面积应不小于0.2m2/人;疏散通道不应小于0.65m/百人;宜设置避雨遮荫设施。

六、露天展场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应与室内公众空间和流线组织统筹安排; 2 展场的空间尺寸、通路和地面荷载、照明、动力设施等,应满足展品运输、安装、展示、维修、更换等要求; 3 设置植物园地时,其土壤的结构和深度、灌溉和排水等设施应满足工艺要求; 4 大型展场应设置相应的公众服务设施,如厕所、座椅、避雨遮荫设施等,超大型露天展场,宜设置观众导览车辆。

七、停车空间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应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或建筑规模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当按建筑规模设置时,停车位数量应不小于表3.2.7的规定: 2 尽可能利用地下空间,但地面停车位不宜小于总停车位的10%; 3 大型馆、特大型馆中,内部员工与公众停车空间宜分开设置。

篇3: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第六章建筑设备

第六章 建筑设备

第一节 给排水

第6.1.1条馆区内应有完整的排水系统将水就近排入城市的排水管网或水体。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规定。

第6.1.2条中、小型馆雨水管道的暴雨量设计重现期宜采用一年,大型馆宜采用二年。

第6.1.3条应根据结构形式和气候条件选择合适的屋面排水方式。藏品库房和陈列室的屋面应采用外排水系统,当必须采用内排水时应由管道将雨水以最短的距离引至室外。

第二节 暖通空调

第6.2.1条设置空气调节的藏品库房,室内温湿度应满足藏品防护的要求,符合第4.2.2条 的规定。

第6.2.2条藏品库房和陈列室的采暖宜采用热风系统。若使用以水或汽为热媒的采暖装置,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渗漏。严禁明火采暖。

第6.2.6条空气调节设备宜安装在专门的机房内,并装置防火隔声门。机房内应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第6.2.7条熏蒸室应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规定。

第三节 电气

第6.3.1条大型馆的电气负荷不得低于二级,中、小型馆不得低于三级.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应按一级电气负荷设计或设置应急备用电源。

第6.3.2条监视和报警电气线路应与照明和动力电气线路分开设置,并敷设隐蔽。

第6.3.3条藏品库房的电源开关应统一安装在藏品库区的藏品库房总门之外,并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装置。藏品库房内的照明宜分区控制。

第6.3.4条藏品库房和陈列室的电气照明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暗线敷设,古建筑改建可为铜芯导线塑料护套线明线敷设。防火、防盗报警系统的电气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并装套钢管保护。

第6.3.5条陈列室内应设置使用电化教育设施的电气线路和插座。

第6.3.6条熏蒸室的电气开关必须在室外控制。

第6.3.7条大型馆的陈列室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导向标志。重要藏品库房宜有警卫照明。

第6.3.8条大型馆不应低于二级防雷,中、小型馆不应低于三级防雷。珍品库房应为一级防雷。

篇4: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第五章防火

第一节 建筑防火

第5.1.1条藏品库区的防火分区面积,单层建筑不得大于1500㎡,多层建筑不得大于1000㎡,同一防火分区内的隔间面积不得大于500㎡。陈列区的防火分区面积不得大于2500㎡,同一防火分区内的隔间面积不得大于1000㎡。

第5.1.2条藏品库房、陈列室的隔墙应为非燃烧体。防火分区内的隔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分隔。封闭式竖井的围护结构应采用非燃烧体及丙级防火门。

第5.1.3条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内的固定装修应选用非燃烧体或阻燃材料。

第二节 安全疏散

第5.2.1条藏品库区的电梯和安全疏散楼梯应设在每层藏品库房的总门之外,疏散楼梯宜采用封闭楼梯间。

第5.2.2条陈列室的外门应向外开启,不得设置门槛。

第三节 消防设施

第5.3.1条大、中型馆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第5.3.2条珍品库房及大、中型馆内收藏纸质书画、纺织品等遇水即损藏品的库房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大型馆内的普通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宜设置预防作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篇5: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1.1条博物馆应由藏品库区、陈列区、技术及办公用房、观众服务设施等部分组成。

第3.1.2条观众服务设施应包括售票处、存物处、纪念品出售处、食品小卖部、休息处、厕所等。

第3.1.3条陈列室不宜布置在4层或4层以上。大、中型馆内2层或2层以上的陈列室宜设置货客两用电梯;2层或2层以上的藏品库房应设置载货电梯。

第3.1.4条藏品的运送通道应防止出现台阶,楼地面高差处可设置不大于1∶12的坡道。珍品及对温湿度变化较敏感的藏品不应通过露天运送。

第3.1.5条当藏品库房、陈列室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潮和防水措施,配备机械通风装置。

第3.1.6条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内不应敷设给排水管道,在其直接上层不应设置饮水点、厕所等有可能积水的用房。

第3.1.7条除特殊藏品或展品外,藏品库房和陈列室的楼面活荷载应按4kn㎡设计。

第二节 藏品库区

第3.2.1条藏品库区应由藏品库房、缓冲间、藏品暂存库房、鉴赏室、保管装具贮藏室、管理办公室等部分组成。

第3.2.2条藏品暂存库房、鉴赏室、贮藏室、办公室等用房应设在藏品库房的总门之外。

第3.2.3条收藏对温湿度较敏感的藏品,应在藏品库区或藏品库房的入口处设缓冲间,面积不应小于6㎡。

第3.2.4条大、中型馆的藏品宜按质地分间贮藏,每间库房的面积不宜小于50㎡。

第3.2.5条重量或体积较大的藏品宜放在多层藏品库房的地面层上。

第3.2.6条每间藏品库房应单独设门。窗地面积比不宜大于1/20。珍品库房不宜设窗。

第3.2.7条藏品库房的开间或柱网尺寸应与保管装具的排列和藏品进出的通道相适应。

第3.2.8条藏品库房的净高应为2.4~3m。若有梁或管道等突出物,其底面净高不应低于2.2m。

第3.2.9条藏品库房不宜开设除门窗以外的其它洞口,必须开洞时应采取防火、防盗措施。

第三节 陈列区

第3.3.1条陈列区应由陈列室、美术制作室、陈列装具贮藏室、进厅、观众休息处、报告厅、接待室、管理办公室、警卫值班室、厕所等部分组成。

第3.3.2条陈列室应布置在陈列区内通行便捷的部分,并远离工程机房。陈列室之间的空间组织应保证陈列的系统性、顺序性、灵活性和参观的可选择性。

第3.3.3条陈列室的面积、分间应符合灵活布置展品的要求,每一陈列主题的展线长度不宜大于300m。

第3.3.4条陈列室单跨时的跨度不宜小于8m,多跨时的柱距不宜小于7m。室内应考虑在布置陈列装具时有灵活组合和调整互换的可能性。

第3.3.5条陈列室的室内净高除工艺、空间、视距等有特殊要求外,应为3.5~5m。

第3.3.6条除特殊要求采用全部人工照明外,普通陈列室应根据展品的特征和陈列设计的要求确定天然采光与人工照明的合理分布和组合。

第3.3.7条陈列室应防止直接眩光和反射眩光,并防止阳光直射展品。展品面的照度通常应高于室内一般照度,并根据展品特征,确定光线投射角。

第3.3.8条当陈列室面积较大时,室内宜有相应的吸声处理。

第3.3.9条陈列室的地面应采用耐磨、防滑、易清洁的材料。有条件时可选用有利于减轻观众步行噪声的铺地材料。

第3.3.10条大、中型馆内陈列室的每层楼面应配置男女厕所各一间,若该层的陈列室面积之和超过1000㎡,则应再适当增加厕所的数量。男女厕所内至少应各设2只大便器,并配有污水池。

第3.3.11条大、中型馆宜设置报告厅,位置应与陈列室较为接近,并便于独立对外开放。

第3.3.12条报告厅宜按1~2 ㎡/座设计,室内应设置电化教育设施。当规模大于或等于300座时,室内应作吸声处理。有条件时可设置空气调节。

第3.3.13条大、中型馆宜设置教室和接待室,分间面积宜为50 ㎡。小型馆的接待室兼作教学使用时,应设置电化教育设施。

第四节 技术及办公用房

第3.4.1条技术及办公用房应由鉴定编目室、摄影室、熏蒸室、实验室、修复室、文物复制室、标本制作室、研究阅览室、行政管理办公室及其库房等部分组成。

第3.4.2条大型馆必须设置熏蒸室、物理和化学实验室,位置应方便藏品的运送。中、小型馆若有馆际协作安排,可不设熏蒸室。

第3.4.3条鉴定编目室、摄影室、修复室等用房应接近藏品库区布置.专用的研究阅览室及图书资料库应有单独的出入口与藏品库区相通。

第3.4.4条鉴定编目室、实验室、修复室、文物复制室、标本制作室等用房的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6,室内光线应稳定、柔和。

篇6:博物馆藏品库区有哪些设计规范?

博物馆藏品库区有哪些设计规范?

1.藏品库区应由藏品库房、缓冲间、藏品暂存库房、鉴赏室、保管装具贮藏室、管理办公室等部分组成,

2.藏品暂存库房、鉴赏室、贮藏室、办公室等用房应设在藏品库房的总门之外。

3.收藏对温湿度较敏感的藏品,应在藏品库区或藏品库房的入口处设缓冲间,面积不应小于6,

4.大、中型馆的藏品宜按质地分间贮藏,每间库房的面积不宜小于50。

5.重量或体积较大的藏品宜放在多层藏品库房的地面层上。

6.每间藏品库房应单独设门。窗地面积比不宜大于1/20。珍品库房不宜设窗。

7.藏品库房的开间或柱网尺寸应与保管装具的排列和藏品进出的通道相适应。

8.藏品库房的净高应为2.4~3m。若有梁或管道等突出物,其底面净高不应低于2.2m。

9.藏品库房不宜开设除门窗以外的其它洞口,必须开洞时应采取防火、防盗措施。

篇7:博物馆陈列区的设计规范有哪些?

博物馆陈列区的设计规范有哪些?

1.陈列区应由陈列室、美术制作室、陈列装具贮藏室、进厅、观众休息处、报告厅、接待室、管理办公室、警卫值班室、厕所等部分组成,

2.陈列室应布置在陈列区内通行便捷的部分,并远离工程机房。陈列室之间的空间组织应保证陈列的系统性、顺序性、灵活性和参观的可选择性。

3.陈列室的面积、分间应符合灵活布置展品的要求,每一陈列主题的展线长度不宜大于300m。

4.陈列室单跨时的跨度不宜小于8m,多跨时的柱距不宜小于7m。室内应考虑在布置陈列装具时有灵活组合和调整互换的可能性。

5.陈列室的室内净高除工艺、空间、视距等有特殊要求外,应为3.5~5m,

6.除特殊要求采用全部人工照明外,普通陈列室应根据展品的特征和陈列设计的要求确定天然采光与人工照明的合理分布和组合。

7.陈列室应防止直接眩光和反射眩光,并防止阳光直射展品。展品面的照度通常应高于室内一般照度,并根据展品特征,确定光线投射角。

8.当陈列室面积较大时,室内宜有相应的吸声处理。

9.陈列室的地面应采用耐磨、防滑、易清洁的材料。有条件时可选用有利于减轻观众步行噪声的铺地材料。

10.大、中型馆内陈列室的每层楼面应配置男女厕所各一间,若该层的陈列室面积之和超过1000,则应再适当增加厕所的数量。男女厕所内至少应各设2只大便器,并配有污水池。

11.大、中型馆宜设置报告厅,位置应与陈列室较为接近,并便于独立对外开放。

12.报告厅宜按1~2 /座设计,室内应设置电化教育设施。当规模大于或等于300座时,室内应作吸声处理。有条件时可设置空气调节。

13.大、中型馆宜设置教室和接待室,分间面积宜为50 。小型馆的接待室兼作教学使用时,应设置电化教育设施。

篇8: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的总则有哪些?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的总则有哪些?

1.为适应博物馆建设的需要,保证博物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于社会历史类和自然历史类博物馆的新建和扩建设计。改建设计及其它类别博物馆设计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文执行。

3.博物馆分为大、中、小型。大型馆(建筑规模大于10000)一般适用于中央各部委直属博物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中型馆(建筑规模为4000~10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省厅(局)直属博物馆和省辖市(地)博物馆;小型馆(建筑规模小于4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市(地)、县(县级市)局直属博物馆和县(县级市)博物馆。注:建筑规模仅指博物馆的业务及辅助用房面积之和,不包括职工生活用房面积,

4.藏品库区和陈列区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大、中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100年,小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50年。

5.博物馆建筑必须符合城镇文化建筑的规划布局要求,并应反映所在地区建筑艺术、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先进水平。

6.博物馆建筑设计必须与完整的工艺设计相配合,满足藏品的收藏保管、科学研究和陈列展览等基本功能,并应设置配套的观众服务设施。

7.对古建筑的改建设计必须符合各项文物法规,保持原有建筑风貌,并应满足防火、防盗等安全要求。藏品库房以新建为宜。

8.博物馆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

教学楼设计规范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规范更新

物资仓库设计规范

教学楼建筑设计规范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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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技术及办公用房有哪些设计规范?(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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