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它取个名字听,能不能叫青春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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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它取个名字听,能不能叫青春散文

篇1:给它取个名字听,能不能叫青春散文

给它取个名字听,能不能叫青春散文

刚刚突然想找几首歌来听,恰好又想到我是歌手好像又有了新的一季。打开歌单,居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名字,光良,还有最新歌曲后面的返场表演四个字。童话第一次天堂约定烟火右手边,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纪温暖了多少阳光明媚的清晨,和暗自神伤的深夜。

那是小灵通手机都还没普及的年代,听音乐去的最多的地方是音像店,连听歌都还是不能切歌的随身听和用来学英语的复读机。周杰伦摘下一株七里香和心爱的姑娘在园游会里徜徉,林俊杰即使变成了编号89757的机器人依然还铭记着一千年以后,SHE还是三只乖巧精灵的波斯猫,蔡依林还是那个娇艳可人的舞娘。

人都说上了年纪才会说自己回忆萦绕,那对于二十几岁的我们来说应该是怀旧的部分多上一点。年少的时候觉得崇拜偶像是一件很没有男子气概的事情,所以哪怕有喜欢的歌手、欣赏的演员也不会对他人透露几分。曾经听着磁带拿着歌词本把周杰伦的每首歌都记得滚瓜烂熟,直到如今都可以随口哼出那些歌词,但也不会去肆无忌惮地表达自己的偏爱。直到在大学毕业之际第一次听了周杰伦的演唱会,才明白十一年的时光有那么久,久到即使时光荏苒,风华不再,依旧可以熟悉到从开场唱到返场,从青春唱到年少。

曾经因为无法忍受那英股份式的霸冠行径决心不再看中国好声音,依然会因为周董的导师身份守在电视机前多一分期待。7月17日那期结束发过这样一个朋友圈,大致是讲台上的人说的一些话。“我喜欢杰伦老师十二年了。我想做一个唱作人我选杰伦老师。除了邓丽君中文歌我只唱过杰伦老师的。我们老师教中文的歌的时候用的杰伦老师的歌。”那时我是这么说的,杰伦老师我也喜欢你十二年了,好快。

其实我们怀旧的那些东西,并不一定是因为那些东西真得有多么举世无双光芒万丈,只是因为在我们的心中有着无可替代的理由。就像光良在关键的淘汰赛上选择一首1988年的歌曲一样,不是因为这首歌有多么流芳百世,只是因为他在18岁那年,曾经与旧友一道,轻声弹唱,青春飞扬。而我大概是个容易执着于过去的人,所以常常会因为某个相遇的场景而闪回到某段走过的路途。看到皇马欧冠决赛的惊天绝杀还会觉得热血沸腾,做记者时还会因为有机会回高中采访欣喜异常,曾经在墙上写过的字去年还回去看过,小学的课本因为舍不得丢都还静静堆放在家中的阳台上。只因为那些东西总在唤我回头,哪怕只是回头看上一眼。

本来只是因为一首歌对于一个歌手的.回忆,和一个节目对于这个歌手的不值。我是歌手这种比谁声高资历老的舞台,从来都不是娓娓道来的人可以征服的地方。现在人们正在因为赵雷的民谣之声欢呼雀跃,成都的旋律一瞬间响彻了大街小巷,好像他一个人就可以救活一整片中国的民谣土壤。只是希望赵雷能不变吧,不管是媒体的捧杀还是无限的追捧,都能够不忘初心,而不是醉民之口。

写了这么多,就会在想这个歌手带给了我怎样的怀旧感,才有了这些关于往昔的探讨。也许是因为这两年一直说去看周杰伦的演唱会,却总因为抢不到票路途遥远的原因夭折。今年4月份的深圳演唱会又在临近,之前广州站因为在广州国际演艺中心那样一个篮球场里肯定没有足球场有气氛又那么远一个在东一个在西的原因未能成行,那深圳站似乎阻扰的借口会更小一些。而光良的印记也许还因为某人说过,她曾经听着那首《童话》,整夜无眠,泪湿半巾。

在第一期上场前,报幕的主持人说:“他的歌声,就像一杯热牛奶。”而在这一杯热牛奶里,装满的场景是那个一脸木讷青涩的光良,站在那个梳着小辫子的萧淑慎身边,想爱却不懂如何去爱,直到最后那段青涩美好的对白。

“你上次在这里说什么?”

“我喜欢你!我好喜欢你喔!”

“喜欢谁?”

“萧淑慎!”

“谁喜欢萧淑慎?”

“王光良!”

哦,对了,其实我最喜欢的那首,就那首,叫《约定》。

篇2:一定给它起个像样的名字散文

一定给它起个像样的名字散文

我家的狗被人截断链子偷走了,我接到哥哥的电话赶了回去。刚走到大门外,行动迟缓的父亲,嘟囔着“狗被人偷了”,一股凄凉涌上心头。地上两道陌生的车轮印迹,格外刺眼。狗应该是被车拉走的,脑海里试着还原着狗链截断、狗被拖上车的一个个细节,像是在为狗送别。

刚刚下过雨,车轮的泥印在地上留下清晰的花纹,感觉车离我们是那么近,可就是抓不住,甚至连影子也看不到,大门口扬长而去的车轮印,那么趾高气扬,耀武扬威,像窃者的狂笑,那是伴着狗离去时绵延不绝的嚎叫或是呻吟的狂躁,是被风雨吹得七零八落的舞步。狗的声响是逐渐变小的,进而微弱,而后只留下扑咬的影子,我想是这样,因为家人没能听到一点动静。不知狗嚎叫了没有,扑咬了没有,还是像传说的那样,被迷倒之后,死了一样,给扔上了车?那刺棱起双耳,呲牙狂吠的威武气势,荡然无存了吗,会像烂泥一样吗?我不愿相信。

尽管已经失去了,一切变得不再有任何意义,可是一想到狗将面临任人宰割的命运,怎能不心酸呢,毕竟它是我生活里和我最亲近、最相通的异类了,它无声无息的被掠去,也截取了我生活中本该存续的一段,我用脑子极力再现着狗离开时可能出现的情景,似乎这样,我的生活以及我和狗相处的日子就不曾断篇,还是一卷完整的胶片。

事实上,狗的离去让我的生活出现一段空白,至少我脑子里储存的信息少去一块儿。有时候,狗会糊涂,会冲着久未回家的我一阵狂吠——这一段没少吧。关于有狗的时日,也许只是记忆长河里的一条支流,狗离去了,那么这条支流定然要干涸,枯竭,悄悄堙没在风尘里了。我担心多少时间以后,重新走回原来的时光,是否还能找到那条从未给起过名字,直到离去的那一刻,依然只能以“狗”相称的伙伴呢,我不希望我的生活里抹去狗的痕迹,尽管我是高贵的人,它只是一只帮我们看门,每天只能在我们茶余饭后、或是百无聊赖的时候才会想起的狗。

说一万个不舍又有什么用呢!它的离去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注定我生活里和狗有关的一段是断篇了。若干年之后,即便努力搜刮,记忆也会是七零八落,无法完整的衔接起来。我很害怕自己记忆的减退。记得小时候,在大门外的石墩上写作业,很害怕突然而至的风张牙舞爪的把课本、作业本吹乱刮飞,我拼命用手摁住哗啦啦狂飞的书页、本页,即便这样,没能摁住的一块儿或一脚儿,还是招摇的乱舞。我害怕关于狗的记忆,会像风中的那些书页摁也摁不住,瞅机会和时光偷偷溜走。

听惯了的狗吠,在被狗蹭的发亮的石块上、木箱上,再也找不到了。那个扯着铁链、双目炯炯、又蹦又跳、又扑又叫、踢腾扬尘的家伙,忽然不见了,只有栓它的半截铁链、石磙、它发狂时刨出的土坑,在那里有气无力的喘息,一切都是它刚刚离开的样子,它的气味、体温还没散去,脱落的`几根毛屑还静静的躺在雨水洗刷过的泥土里。这还是它世界!就像年幼时的我,早上爬起来,连被窝都来不及整理就跑了出去,它也是到哪儿野去了.它只要一回来,石磙、铁链、土坑马上就会苏醒,绽放出生机,像迎着春风复苏着的田野,瞬间就是一片盎然的春光。我会高兴,家里人一样肯定也会高兴,尽管家里人不会像我多愁善感,相信他们内心的波澜不会比我小。

明知没有可能,还要幻想狗能回来,这是疗伤的好办法。

消失了,毕竟是消失了,我盯着逃窜的车轮印,也是狗离去时唯一留下的痕迹,我在寻找,寻找什么,自己也说不清楚,也许是心中久久缠绕的心结。

和朋友说起起狗的价钱,我本意是揣摩盗狗人,一条狗能值多少钱,何至于如此丧心病狂。可一张嘴就有些怅然,如果缺憾可以用金钱衡量,那这个世界就太好对付了。内心的搏动,别人是不大会注意的,更不会理会,即便理会也是隔靴挠痒,无法过心的。朋友说也就是二三百元的样子。作为旁观者,一条二三百元的狗,丢掉了,确实可以像烟灰一样一弹了事,换做我是旁观者,劝起别人,也会是这番论调。可以想像,一个人得到别人的理解尚且不易,一条狗的命运,得到他人同情,岂不是比登天还难!感同身受?几无可能。这不是自私,是一种本能。

尽管一再说服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内心还是空荡荡的。

我家一共养过两条狗,第一条狗是从三家合住的四合院搬到后来的独院开始的。独院有三间土坯房。搬到新居,有了独立的院子,可以随意堆放任何愿意堆放的东西,再不用顾忌邻居的感受。这份自由给父母带来的幸福是无法言说的。当时我还不解我家为什么要离开多年的邻居,另辟院落,害得我和小伙伴玩耍都不容易了呢。自由已然实现,不过一下子离开闹哄哄的院落,清静得好像缺点什么,无意中听父母商量,要养狗,好有个傍生。天性里的那份不安分像无数只手挠着我的心窝,让我好一阵子痒痒,吃饭睡觉都不那么香了。忽然有一天,父亲提个竹篮进了家门,篮子里传出了叽叽、嗷嗷的声音,高一声、低一声,时断时续,像婴儿呼唤妈妈的声音。大,捉回小狗了?我迫不及待的扑向还在父亲手里的竹篮,小狗好看吗,咬人吗,它吃啥呢,一连串的问题已先于我的脚步跑到了篮子里,毛绒绒的一团黑,在眼睛上方两个小白团儿的映衬下,一双黑幽幽,亮闪闪的眼睛,清澈得像水,蓄满了好奇、怀疑、恐惧、期待——大概,我第一次懂得看这个世界时,也是这样的眼神吧!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家的狗是不错的,样子可爱自不必说,关键是尽职,但凡从我家门前路过的乡亲,总免不了与我家的狗对峙一番,除非家里人出来才能解了围。没多久,我家狗的厉害,全村人都领教了。无奈,父亲让哥哥把狗栓了起来。

一年冬天,不知什么原因,狗的右后腿蜷缩起来,我和哥哥几次试着想帮它拉展,一拉,它就狂叫,甚至要对我们下口,护疼。看它痛苦的样子,只好作罢。偶尔放开它到大街上放风的时候,它不知羞耻的踮起右后腿在大街上乱窜、疯跑,因为只剩一条后腿,屁股一颠一颠,滑稽得很,跑快的时候,后身几乎贴到了地面,扬起浓浓的黄尘,我不愿看它闹腾的样子,怕引来路人的笑声。可它不管这些,伸着红红的长舌,喘着粗气,疯了似的蹦跳,奔跑,身上裹满尘土,黑脸变成了黄脸,连睫毛也成了黄色,只有那双依然黑幽幽,明汪汪的眼睛滴溜溜乱转,像涂白脸的小丑,搞笑极了。可气的是,它还不识时务的向我扑来,在腿下蹭来蹭去,它太用力了,几乎让我站不稳,蓝裤一下子变得黄不黄蓝不蓝,恼得我抬腿就是一脚,热脸遇到冷屁股的狗,疼的嗷嗷直叫,远远的躲开了,然后卧下,红红的长舌翻卷,舔着被踢疼的前腿,狗的狂欢就这样被我一脚毁了。

也许它觉得我也应该高兴,它想邀我一起狂欢,可我不懂,就像不懂它的世界。我又何曾想过去读它的世界。它没能力读懂我的世界,只是挨了一脚,可我不懂它的世界,却摧毁了一场尽情享受自由的盛宴。在我眼里它只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爪牙吗?它不会是连伙伴都够不上吧?可它见到我的时候是撒欢最厉害的时候,我留意这些了吗?,伙伴间最起码的平等和信任、体贴,它得到了吗?尽管它尽可能地用它有限的声音符号、肢体语言表达着对我的信任,我用心体会了吗?即便是漫漫寒夜,它睡在一个窝门洞开的巢穴,我也不大上心,不错,它满身的毛皮是可以御寒,可这不代表它不需要关爱,不代表我对狗就可以熟视无睹。连它吃的东西,都是我们省下的、本来准备倒掉的残渣,甚至是发馊的剩饭。家里条件不好是一方面,可对它用心了吗,哪怕是用玉米面、腌萝卜给它准备一顿真正的午餐,我想过吗?即便这样,我还是能感觉到它对我的依恋。它天生就是贱骨头?老天,哪能用这样恶毒的语言去亵渎它的纯真,我没有资格鄙视它的谦恭,嘲笑它的憨傻,尽管事实上是它没有智力和条件来判断我对待它的亲疏厚薄。它的死心塌地,不是我可以随意吆喝和奴役它的理由,也不是张扬我作为人类聪明的和声,更不是我吹嘘“我家的狗绝对忠诚”的佐证。

尽管约定俗成的习惯让我们给这个世界万物,贴上高低贵贱的标签,使我们生来就有享受不尽的优越感,可高低贵贱的标准又怎能回答宇宙自然的无穷奥秘呢。时刻清醒,不被俗世左右,是我们希望的,但谁又能逃脱那份艰涩的挣扎。

忽然有一天,狗挣脱链子跑了出去,与同类进行一场“比武”,脑门被生生咬去一块儿,只一个晚上,伤口溃烂生蛆,狗精神萎靡。那时候没有兽医,无法医治,后来伤口变成了坑,红色的肉坑里,密密麻麻的白点儿,拥拥蠕动,实在看不下去了,我和哥哥决定将它扔到一眼枯井里。上路的时候,我们牵着它,还是平时牵它的狗链,套它的项圈,我们尽量做出去溜达的样子,奇怪!它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一路上后腿蹲着,前腿使劲撑着地面,形成一个三角状,两眼里露出不解抑或是愤怒的神色,喉咙里发出绝望的声音,我们还是狠一狠心往前拉,它几乎是整个身子磨着地被拖到了最后的归宿。

那是一次低贱对高贵的拷问,信任对抛弃的拷问,忠诚对奴役的拷问,生命对生命的拷问。

我是如何对待全心依恋我的狗的?如果每个人都把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当成可以随意奴役指使的砝码,还为此而津津乐道,那该叫高明,还是残忍?利用他人的欲望或是弱点将他招致麾下,让你随意差遣,这是权术中最核心的东西。狗为一口食让我耍的团团转,是我的高明,还是狗的可怜,或者是可悲?它的一生,尽心尽职,从不耍滑,换来的却是残渣剩饭,冲这一点,我还能为我的聪明沾沾自喜吗?

第二条狗的到来,没有了第一条狗来时的兴奋,一来是,在前一条狗身上尝过了悲喜荣辱;二来是渐渐长大,心也老成了。后来发现,第二条狗,除了黑白相间的毛色不太理想之外,其他的都不亚于前一条,至少在虎虎生风这点上与前条狗不相上下,全家对第一条狗的感情自然倾注到了第二条狗身上。不过自始至终,还是没有给它起个名字,一想起这点,顿觉内疚。我只要一回家,首先是拿吃的喂它,我们吃什么,就喂它什么,东西比过去丰富了,它的窝也比第一条狗更舒服了,我一有空儿,总要和它待一会儿,让它扑我、看它刨土、静静的看着它,刺棱着双耳、冲着院外的动静仰天狂吠。它太勤奋了,就是在吃着我为它精心准备的食物时,一听到动静,连嘴里的食物都来不及咽下,马上仰头就是一连串汪汪的吠叫。我常常放开它在大街上兜风,沾满尘土的它,往我身上扑、蹭,我不再嫌弃,我要学着懂它。

去冬,因为修房子,清理院子,把它拴在了大门外。房子修好已经好多时日,把狗窝安在哪儿,一直没有定下来,以致一直把它拴在外面。夜深了,当家人关上大门进入梦想的时候,只有院外的狗独自面对针对它和这个院落的任何危险,他还浑然不觉,依旧冲着由远而近的动静,汪、汪的狂吠,直到动静由近而远,渐渐消失。我曾想过尽快在院子里给它安个窝,也只是一闪而过。冬天的风雪中,夏季的雷雨里,它钻在一个木箱里——它临时的窝,瑟瑟的挨过一个个凄寒、惊恐的长夜。它怎能不期待回到院子里,住进新窝的一刻?

然而,它对我们的期待落空了,尽管它从来都不懂怀疑我们是否上心,我们也从来不准备敷衍它对我们的信任,可事实是,它对我们的期待,终究还是一张空头支票。

如果它不被拴在大门外,也就不会给盗狗者可乘之机,它也不会这么不明不白的消失!提起来,家人难掩懊悔之色,尽管我们一再互相安慰,再找一条。

本来不是什么大不了事,不知怎么了,我一直耿耿于怀,情不自禁的反复梳理着我与两条狗相处的时光。

什么时候,能再养一条狗,一定要给它起个像样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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