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特别通知(共含4篇),希望能帮助大家!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kkkjj”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特别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学校招生简章将于1月初公布。为了方便考生报考我校,现将有关事宜特别通知如下:
一、重庆、贵州考点的考试安排
(一)请以下考生于201月1日0:00起登录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zsb.scfai.edu.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并按下表所列时间和地点进行确认和考试。
1、报考我校书法专业的`全国范围考生。
2、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的重庆、四川、贵州考生。
3、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的北京、内蒙、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西、海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港澳台考生,可参加1月9-10日(重庆)、1月16-17日(贵阳)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也可参加我校在天津、太原、沈阳、南京、杭州、福州、武汉、长沙、桂林、昆明、兰州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余省市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二)考试科目、内容、时间、画幅及用具
二、其他考点的考试安排
我校年本科招生,除上述重庆、贵阳两个考点外,还将在福州、桂林、郑州、长沙、太原、兰州、南京、杭州、合肥、天津、武汉、昆明、沈阳、石家庄、济南、广州设考点,报名及考试时间均在1月17日以后,考生可根据本省有关要求和上述第一条第(一)款第3项选择相应考点参加我校专业考试,详细安排请耐心等待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四川美术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四川美术学院(英文名:SiChuan Fine ArtsInstitute,国家标准代码:10655)建校于1940年,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的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美术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占地约1105亩,校舍建筑面积约50.9万平方米。
第三条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我校各项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四川美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院长担任。
第七条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四川美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四川美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以及实际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由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以招生简章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艺术水平考试
第十条 根据地缘结构和生源分布,我校在全国各地设立艺术水平考试考点,考生就近报考。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建筑学、艺术教育、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我校艺术水平考试。是否参加省美术专业统考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其他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同时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水平考试。
艺术水平分造型类、设计类和书法,可兼报并分别参加各类别专业考试。造型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命题人物组合三科,设计类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三科,书法考试科目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印稿设计三科,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第十三条 全国各考点试卷均集中在我校实行封闭式评卷,学校纪委将现场监督评分全过程,以保证评卷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评卷的质量。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四川美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各专业招生均实行文理兼收。
第十五条 四川美术学院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考试院(或省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新生录取。
第十六条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的情况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其中:
1.中国画、书法、绘画、雕塑、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的录取,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
2.建筑学、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教育、风景园林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3.绘画专业(新媒体艺术方向):注重培养跨学科、跨媒介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素质,原则上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
4.录取具体专业方向,根据学生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填报的志愿专业方向均已录满,对于服从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四川美术学院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将进行专业复试。凡经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考生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舞弊考生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地省考试院(或省招生办公室)。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四川美术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四川美术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学校设立优秀奖学金,为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了新生特别奖学金,对录取成绩特别优秀的新生,按一定的比例每人一次性颁发奖学金5000元。
第二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理论类专业学费标准为805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1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二条 四川美术学院分为重庆市黄桷坪校区和重庆市大学城校区。其中:
黄桷坪老校区(公共艺术学院),办学地点为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邮编为400053。
大学城新校区(其他院系),办学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邮编为401331。
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招生网址:zsb.scfai.edu.cn。
纪委、监察处电话:(023)65921039,(023)65921038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南高考体育专业统一招生考试工作通知
20河南高考体育专业统一招生考试工作通知发布了,那么,下面是通知的.详细内容。
年河南高考体育专业统一招生考试工作通知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休闲体育专业)统一招生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考生须参加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11月21日9:00至11月27日18:00。
二、考试
(一)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未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或考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填报体育专业。
1.考试项目
⑴身体素质:100米、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生5公斤、女生4公斤)三项为考生必考项目。
⑵专项技术:田径200米(男、女生)、400米(男、女生)、1500米(男、女生)、跳高(男、女生)、跳远(男、女生)、三级跳远(男生)、铅球(男生7.26公斤、女生4公斤)、标枪(男生800克、女生600克)、足球(男、女生)、篮球(男、女生)、排球(男、女生)、乒乓球(男、女生)、武术(男、女生)、体操(男、女生)。
每位考生只能在以上专项技术项目中选定其中一项,选定后不得变更。
2.考试内容
⑴田径:参照国家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⑵足球:正脚背颠球、20米运球过杆射门、定位球踢准。
⑶篮球:助跑摸高、一分钟投篮、往返运球投篮。
⑷排球:助跑摸高(每位考生必考),发球、正面双手垫球、正面双手传球 、正面扣球,省招办从四项中确定其中两项。
⑸乒乓球:左推右攻、正手扣杀或拉弧圈。
⑹武术:左右正踢腿、腾空飞脚、竖叉、套路(拳术或器械任选一套)。
⑺体操:
男生:
①倒立架上手倒立。
②单杠:长振(跑动)屈伸上成支撑→单腿经侧摆越成骑撑→骑撑前回环→骑撑转体180度成支撑→支撑后摆挺身下(器械高度1.60米)。
③双杠:挂臂撑屈伸上成分腿坐→分腿坐慢起成肩倒立→前滚翻成挂臂撑,后摆上→支撑前摆向内转体180度下(器械高度1.75米)。
女生:
①头手倒立屈伸髋。
②单杠:单脚蹬地翻上成支撑→单腿经侧摆越成骑撑→骑撑后倒单挂膝摆动上→骑撑转体180度成支撑→支撑后摆挺身下(器械高度1.50米)。
③双杠:杠端跳上成分腿坐→分腿坐慢起成肩倒立→前滚翻成分腿坐→体前握杠,两腿滑杠并腿接支撑前摆→支撑前摆向内转体180度下(1.50米)。
广东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下面是通知的详细内容。
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特别是术科考试工作,要按照有利于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考试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各级招生部门和考点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精心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要切实做到考试组织严密,考场秩序良好,场地器材符合规定标准,评定成绩公正、准确。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考生的法纪教育,坚决杜绝舞弊案件的发生,保证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学校体育专业录取新生的质量。
二、报考办法及考试要求
(一)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政策,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提前招生,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课试题由国家统一进行命制,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2.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需由户口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高考考生号,并与普通高考考生同时办理报考手续。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且选报理科综合的考生,可以兼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相关体育类专业及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但兼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相关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的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兼报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已被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所兼报专业不再录取。
3.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成绩须符合以下要求:文科类考生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4.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报考对象必须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资格,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已在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一律不准报考。招生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在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对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报考材料进行严格认真核查,特别要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对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进行验证审核。必要时,招生院校要主动商请有关体育行政部门协助核查运动员等级证书,发现弄虚作假的,应在第一时间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资格。招生院校未履行资格审查责任的,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取消高校该专业招生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文化课考试。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6.体育专项考试。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的体育专项考试。招生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制定包含报考条件、报考手续、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实施办法、招生计划安排、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和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内容在内的招生简章,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我院高招处备案后向考生公布。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5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安排。
(二)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
报考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全省体育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然后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仅限报考语文、外语、理科数学和理科综合)。报考该类专业考生可兼报普通高考理科类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其他专业考生相同,但不能在同一批次内兼报。在同一批次内只能单独选择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理科类专业志愿。
报考该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仅限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业水平成绩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三、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术科考试项目及测试和计分办法
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术科的测试和计分按《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大纲》进行。
(一)体育术科考试由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个部分组成。赋分比例如下:
基本素质 75%
专项基础 25%
其中:1.基本素质考试(225分),包括100米跑(75分)、立定三级跳远(75分)和原地掷实心球(75分)三项,考生必须参加这三项内容的考试。
2.专项基础考试(75分),包括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篮球运球绕杆定点投篮、排球隔网定向垫传球、乒乓球左推右攻(发球机发球)和游泳(分蛙、蝶、仰、自由泳4种泳式)共五项,考生按规定任选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二)体育术科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300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中每个项目满分均为75分。
(三)体育术科成绩计算办法:
体育术科考试总分=基本素质得分+专项基础得分
四、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考生报名时间与地点
普通高考体育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10日,各市考生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报名时间、方式与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相同。
五、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于2016年12月1-10日先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然后凭高考考生号在国家体育总局和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术科)的报名和考试。
六、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术科考试考点设置与组织安排
(一)考点设置
2017年我省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集中考点分项目分批考试。考点设在广州体育学院。联系单位: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8024685、38024562、38027983(传真);地址:广州大道中1268号;邮编:510500。
(二)考试组织安排
1.考试的时间及批次安排
全省体育术科统考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1月20日。
全省考生按报考项目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考生的具体报到检录时间及缴交考试费办法另文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考点报到和检录,未按时报到并检录的考生禁止参加当年体育术科统一考试。
参加体育术科考试的考生,由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确保应试考生的安全,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所在学校必须指定专门老师督促考生购买考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并告知考生和家长考试中存在的所有意外和风险,以保证考生旅途和考试期间的绝对安全。
2.考试领导小组的建立和职责
体育术科考试考点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省招生办公室、考点所在单位领导和主考组成,负责体育术科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宏观政策和成绩的录入等工作,考点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考点要严格执行体育术科考试细则和评分标准,切实组织好体育术科考试。
3.严格挑选和培训主考、监考人员
考点和各有关院校要积极推荐、严格挑选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体育专业的教师作为主考、监考人员。同时,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各项目的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使他们熟悉业务、增强责任感。主考、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秉公执考。坚决查处弄虚作假、冒名替考、涂改伪造成绩等舞弊行为。凡是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将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考场管理
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考生凭计算机自动生成的考试序号,由检录人员使用指纹识别系统进行身份检查并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等信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凡因考生错过考试检录时间的,一律不予以补考。考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穿着带有地区(或中学)名称等明显标记的服装,不得携带训练器材进入考试现场,并进行服用兴奋剂的抽检等等。
(三)成绩管理
为了规范招生考试管理工作,体育术科考试成绩将采用计算机管理,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人员统一录入,并将成绩分市汇总,再下发到考生所在市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七、录取
(一)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投档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将按考生志愿顺序,提供档案给招生院校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委员会审批。录取批次与普通文理专业同批次进行,并实行传统志愿投档(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具体招生院校批次情况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文件精神自行确定。各市招生办公室可协助有关招生院校做好宣传、建档、录取等有关工作。各招生院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
各招生院校体育专业都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进行录取。严禁以该专业名义录取学生,入学后转其他专业学习。
八、体检要求
体育类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普通类考生相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身体条件不符合报考体育类专业要求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心脏及脑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请慎重报考。为确保安全,考生在参加体育术科考试前应到县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心电图及脑电图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参加体育术科统一考试。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8;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到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除上述要求外,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明确刊登,并向考生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要加大力度,切实抓好体检工作。体育考生在入学后,各高校要进行身体条件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除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进行处理外,还要对体检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如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