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高校校园管理制度(共含12篇),欢迎阅读!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雪丽球”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讲究卫生,保持清洁,爱护学校花草树木、公物是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也是培养学生县有高尚文明素养的起点。每个同学必须从点滴小事做起,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力争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为此,特作如下规定,希望全校同学共同遵守。
1、每个学生必须认真完成学校、班级布置的各项卫生扫除、美化校园等劳动任务。对无故缺勤者,各班应给予批评教育。
2、保持校园、公用设施、教室的环境卫生整洁。不乱丢纸屑、果壳等废弃物;不乱涂乱画;不乱倒垃圾;不在球场以外(如教室、走廊、道路等)玩球。
3、爱护学校一草一木。每个同学必须做到:不损坏公物;不攀折、摇曳花本;不践踏墙壁、桌椅;不在花圃、草坪保护区行走、玩耍。凡造成损坏者,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处分。
4、美化校园,增进环保意识。按各班的卫生包干区,建立环保责任区。由卫生包干班级负责日常的卫生清扫;树木、花草的培育、保护。对损坏树木、花草者进行追究。学校定期对环保责任区进行评比,对环保工作卓有成效的班级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保洁和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制度的执行与检查,政教处负责。值同行政、教师、学生执行检查事宜。全校师生,如发现有违反以上条款者,人人有权制止、报告。对违反者处理必须公正、及时,处理应有记录、凭证。对关心爱护学校环境做出成绩的师生,将给予表彰、奖励。
高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员岗位职责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国家档案局8号令及有关法规文件,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负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编制检索工具。
三、搞好档案的保管、利用、统计和汇编工作,熟悉保管档案的内容,积极提供档案利用,并做好档案利用登记等各种记录。
四、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和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档案的鉴定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做好销毁工作。
六、做好档案“九防”工作,每季度至少要对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遵守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
制度。
二、执行保密法规,杜绝档案泄密事件发生。
三、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
材料,按要求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并办好交接
手续。
四、认真做好“九防”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五、协助专职档案员做好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的作
用。
文件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本单位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均属归档范围。
二、归档时间:
1、文书材料于次年三月底前立卷归档;
2、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人员立卷归档,于次年三月底前移交进档案室;
3、照片(底片)、录音、录像材料在拍摄(制作)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档案人员移交归档;
4、其它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也应于完成工作后一个月内向档案人员移交或按档案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三、归档要求:
1、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已结束的工作(或项目)的所有文件材料,并做到打印件与底稿,正件与附件,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归档文件材料应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分类、填写各类目录。
微机管理制度
一、微机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微机知识,熟悉各科室微机填制业务,为档案的查询、利用创造有利条件。
二、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机器的操作程序进行,用完机器后,应检查电源、设备是否关好。
三、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因工作需要上机人员,在上机前,应征得微机管理人员的同意方可上机,在使用中应爱护设备。
四、未经微机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自将微机里的数据拷贝出来,不得将任何软件安装进机器中使用。
五、损坏微机室内的公共财物,应酌情赔偿。
六、努力完成单位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指导、帮助本单位各科室档案材料运用微机管理工作。
七、自觉维护和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档案收集整理制度
一、凡是我办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报表、照片、录像等必须收集整理。
二、收集文件材料(含电子文档)必须齐全完整,做到分门别类存放。
三、整理档案要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自然规律,保持它们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价值,分类整理,做到无积存零散文件,案卷质量符合业务规范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高等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 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
高等学校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凡设置总会计师的高等学校,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校(院)长。
第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单独设置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院)长和总会计师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
第八条 高等学校校内非独立法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设置的财务机构,应当作为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应当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学校一级财务机构的统一领导、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 高等学校财务机构应当配备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校内二级财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调动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一级财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 高等学校预算是指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高等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 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和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编制应当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和措施,按照预算编制的规定编制预算。
高等学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一级财务机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高等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决算是指高等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九条 收入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2.科研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高等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 高等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三条 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四条 高等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 经营支出,即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 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高等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高等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高等学校的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七条 高等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不得虚列虚报;应当进行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一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高等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十二条 高等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高等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高等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专用基金是指高等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三十六条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七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八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九条 资产是指高等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十条 高等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十一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高等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教育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主管部门制定计提折旧的具体办法。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高等学校支出。
第四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第四十六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高等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高等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高等学校支出。
第四十八条 对外投资是指高等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高等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高等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九条 高等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高等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十条 高等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高等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负债管理
第五十二条 负债是指高等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进
第五十三条 高等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高等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高等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高等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高等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五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费用是高等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九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高等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六十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高等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高等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高等学校为完成学校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高等学校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高等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高等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高等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六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六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实施细则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的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财务清算
第六十三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高等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六十四条 高等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五条 高等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高等学校,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二)撤销的高等学校,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高等学校,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分立的高等学校,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高等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六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高等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高等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七条 高等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第六十八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高等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九条 高等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高等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七十条 高等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七十一条 高等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七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七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高等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十六条 本制度自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6月23颁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同时废止。
高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的财产是国家的公共财物,学校财产的管理是总务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更好地管理好用好学校财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
学校财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
认定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为:a、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b、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财产(如课桌椅、图书、录相带、录音带、计算机等。)
固定资产的分类一般为:
(1)房产。
(2)设施设备:办公桌椅、课桌椅、柜架、实验桌椅、会议桌椅、沙发、床铺等。
(3)教学设备:教学仪器、标本、模型、电教设备、计算机等。
(4)图书(包括声像资料)。
(5)文体设备:体育器材、乐器、服装等。
(6)交通运输工具:机动和非机动车辆等。
(7)医疗器械:
(8)办公与事务用品:电气设备、打字机、速印机,复印机,计算器、计算机等。
(9)生产劳动设备,指机械和工具等。
(10)其它公共设施。
二、学校财产的常规管理
学校财产的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
但要想用得好,用得方便,先要管得好。用须先管,而管是为了用。
常规管理的一般要求是:既要有组织保证,又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要形成系列化、规范化、经常化。
1.建立组织管理系统,设置校产管理机构,使财产管理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1)、主管校长对全校的财产总负责,实行统—领导。
(2)、总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统管。实行统一建账,归口分管、实行专管、分管(兼管)、群管相结合,并建立具体的管理责任。
专管:指设置专业管理员。如负责学校财产的管理员。
分管:指部门财产的管理员。各部门要设立专人负责财产管理。如由实验员兼任的物理实验仪器和设备等的管理员。各功能室、班级财产的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学校的房产由于性质特殊,一般出专人管理。
群管:指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财产都有用好管好的责任。不允许只用不管。从管理上一定要坚持管用相结合。
(3)、建立组织系统,定期召开管理员会议。
由主管校长、总务主任介绍财产管理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提出改进要求。每学年进行一次评比。
主管校长和总务主任可以对班主任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全校要形成爱护公物的好风气。
2.建立固定资产帐、卡登记、领用和赔偿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总帐:
由学校财产总管理员和学校财产会计统管。先要按照规定设置固定资产科目和财产资金情况表。总管理员还要建立财产明细帐,对全部财产予以登记。学校财产会计要记载财产总值和财产资金活动情况。各分管理员要用统一的帐薄设置分类帐,管理记载要与实物相符,并要与总帐相符。
(2)、建立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凡经常使用的设备,可以领取专用,并填写领用财产登记单,一式两份。—份自存。—份交总管理员。总管理员发放财产后,应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注明,同时做好财产分布记录:用者交还时,还要有注销手续。
凡临时使用品,可作借用处理,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由借用人签字。交还时,仍要在该档内登记交还日期,并记录物品的完好情况。
凡教职工调出学校时。办公室必须见到总务处签字,证明不欠学校物品时,方可办理调出手续。决不允许国家财产随便流失。
赔偿制度是指:财产发生人为损坏或损失时,经教育对当事人进行的经济制裁。
(3)、房管员要建立校舍的.资料档案,做好房产编号。
对校舍房屋的结构、面积、位置、价值和用途,都要详细记录。新建房屋应保存设计、施工的全部图纸以及水、电、天然气等安装线路图、消防设施、上下水道线路位置、施工合同、验收证书,建设金额及来源等。按学校财产编目统一编号,入学校财产总帐,并由总务处统一保管。
3.经常检查、定期清理学校财产。
财产总管理员和分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财产的使用、分布和完好情兄。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定期清理是指: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由于这项工作量大、面广,一般在学年终全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决算提供情况。
每学年末,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要见物对帐,按帐清物。清理要有计划地进行,时间、人力要尽可能集中。清理完毕,应做细致的分类、统计、核实,帐目核对要准确地核对增减,并编制财产清册。在帐目核实后,要及时调帐,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部分财产的清点:根据学校情况有重点地进行。目的主要是为新学年做好准备,以便维修和添置。
4、维修和保养
维修分经常性维修和集中大修。经常性维修,应根据维修项目的情况,及时进行,以保持财产设备最佳状态。
工程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可在假期进行,以不影响教育教学。
对于易损必须的物件,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储备,以备急需。
5.易耗品的管理
易耗品的管理要做到:计划招标采购,留有储备,保证供应。
易耗品的管理形式:应按需供应,分类定位摆放,心中有数。
易耗品的管理要求是:建立收支帐,有盘点制度,严格登记。
6、搞好财产设备的管理,要坚持思想教育。
1)、学校领导要教育全体师生员工尊重各级财产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建立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对学校的财产都不准私自使用、转移或调换,如有发生要进行教育、制止。
2)、有针对性地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开学初进行宣传规章制度的教育。其中发现好人好事及时宣传,期末结合评选财产管理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教育。
3)、学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平时的管理育人。
要经常进行文明用物、管物的教育,如使用桌椅要平起平放,不准推拉。开窗户时要用力适度、以防脱落,关窗时要插插销。在实验室上课师生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节水、节电,人走灯灭等等。还要进行文明举止的教育、门要轻开轻关、不准用脚踢。不准乱画乱写乱刻字,总之,管理人员也是教育工作者,学校总务处和政教处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三、学校财产实行台账式管理,分层分类,责任到人
1、各处室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室的学校财产,统一清理造册,并由各处室、备课组长、班级负责人签字后,一式两份各处室自留一份,总务处保管员留一份,每学年末,再由校产保管进行清点封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2、图书室、医务室、体育器材室、文印室、微机室、食堂等各功能室的财产经学校清理造册后,交给本室责任人签字后,一式两份责任人自留一份,总务处保管员留一份,期末清点,损坏或遗失的酌情赔偿。
3、学生公寓内校产。由学校清点后,属那个楼层的,由公寓搂层楼管员签字后,一式两份各搂管员自留一份,总务处保管员留一份,期末清点,对已有损坏的公物一律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者,加倍处罚。
4、其它财物由学校保管员管理,用者到保管室借用领取,用后归还,有损失的酌情处理。
四、班级财产管理
1、年级、班级财产管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和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负责制。学期初建账,期末结算。
2、班级财产管理内容:
(1)课桌、凳、讲台、电教器材。
(2)室内墙壁、教室外走廊、墙壁、天花板、门窗、窗帘等。
(3)黑板。
(4)电灯、电扇、开关、插座。
3、各班的公物均在学年开始时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与班主任当面点清,当场记载各班公物配置情况。各班清洁卫生用具也实行学年包干使用。
4、班主任必须常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对有关爱护公物的好人好事应及时给予表扬。
5、凡是正常损坏,班主任应及时向总务处反映情况,经查明原因后,由总务处安排调换或派人修理,凡属非正常损坏则由损坏人负责赔偿。凭赔偿通知单到财务室交清费用。
6、凡属违反纪律造成公物损坏的行为必须给予严肃处理,除教育外在经济上进行赔偿。
7、对班级财产保管得好的班主任、管理员,根据学校规定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8、管理办法:
(1)各班挑选一名责任性强、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学生干部或生活委员作为班级财产管理员,协助班主任作好班级财产管理工作。
(2)学年初,管理员会同班主任,检查好自己班级财产并如实填写《班级财产情况登记表》。平时发现财产损坏,应及时赔偿。凭赔偿通知单到财务室交清费用(除自然损坏外)。总务处开具收据及时记录,及时修理。
五、办公室财产管理
1、教师办公室财产管理实行年级组长、备课组长负责制。部门处室办公室实行处室主任负责制。
2、各办公室(包括会议室、接待室)的财产,以及各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设施,均由财产管理员登记造册建帐,并标明固定资产的标记、标签。
3、人人都要爱护办公室的设施,人人都必须具备主人翁的态度,凡因失职造成的失窃或损失将由当事人负责。
4、调动或办公室的调整,所有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度。
5、各办公室的财产由财产管理员负责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总帐与分类账相符。
6、各办公室的财产不得随意带出校园,如确须暂时借用,在不妨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并立借据。用完及时归还,损坏或遗失按价赔偿。
7、办公室内应保持财产设施排放有序、整齐清洁。
8、加强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六、学生公寓财产管理
1、学生公寓财产管理实行公寓管理人员责任制,包干到公寓管理员,落实到使用者。
2、公寓的财产:床铺、棕垫、竹笆、行礼柜、蚊帐杆等,实行人和物一一对应制度,期限为一年,不得任意变换。谁使用、谁负责。公寓管理员对所管区域负责。
3、公寓的共有财产:寝室中的门、窗、玻璃、桌子、毛巾杆、电器设备,洗漱间、厕所设备由寝室包干,实行公寓管理人员负责制,包干期为一个学期。
4、除平时抽检外,每学年末由公寓管理人员检查验收,每次检查验收要作好记录并上报学校财产管理员。对损坏的财产要及时赔偿和维修,以保证教学和生活次序。
5、赔偿:单独包干到人的财产,根据谁损坏谁赔偿原则。由个人承担损失赔偿。公共财产不能查实的由公寓管理员和公寓各室所有人员共同承担损失。新晨
七、说明
1、损失学校财物,则按公物价值,视情节轻重赔偿。
2、专业课器材和实验、体育器材的管理与赔偿由专业课教师、实验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制定具体办法,赔偿金额交总务处。
3、损坏与遗失公物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责任者,按实际价格赔偿或酌情赔偿。若隐瞒不报者,则加倍赔偿。
4、赔偿金按损坏程度确定,在规定赔偿金额时,要按公物的新旧程度和损坏的具体情况酌情赔偿。
5、实施办法:
(1)每学年初由总务处分管人员与班主任一道清点交班使用,中途如有变动必须经总务处办移交手续,学年末检查验收。
(2)教师各办公室的一切公物清点,移交,验收手续与上条相同。
6、财产管理实行“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一、部门职能
办公室是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事务的综合性的部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财务及物资管理,各社团档案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
二、社联和社团管理
1、总体负责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社联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等。
2、负责联合会干部会议和社团负责人大会的会议记录,配合各部门组织策 划各种活动;以及社团一系列规章制度的监督实施。
3、负责监督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规定,各条例实施,做好记录。
4、社联所有物品的管理。社联贵重物品使用须由主席签名通过,拟定需购置物品并做好财务报表。
5、负责协助社联主席审批各社团大型或重点活动的方案;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并存档。
三、档案管理
1、负责对各社团的成立批文、章程、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工作情况、大型活动策划和总结等各种文件进行存档管理;对各社团出版的刊物进行备份。
2、对学校有关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次会议记录进行书面和电子存档。
3、对档案进行管理,档案要严格化、规范化、制度化,分类清晰,定期检查、整理。
四、财务管理
1、负责社团联合会的财务管理,对社联和社团各项经费进行监督和审核;社团联合会重要物品的购置等。
2、每月定期向主席团汇报社团联合会及各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做财务总结。
3、学期初应有财务预算,学期末有财务总结。
4、购置社团联合会物品时,必须由主席签名通过。
5、制作经费使用一览表并对社联经费情况进行登记,并实行钱账分离制度。
6、社团换届时负责办理社团设备和财务的移交。
五、内部管理
1、工作认真负责、讲求效率,待人诚恳热情。
2、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社团之间的关系,对于社团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使之得到妥善的解决。
3、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保证办公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4、若有紧急情况,可由负责人临时召开。
六、例会制度
1、每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关闭一切响闹装置,不得影响正常会议。
2、每次例会必须考勤,若有不到者记录到月末期末考评中。
3、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七、安全制度
1、严禁在办公室私拉乱接电线以及使用大功率电器。
2、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
3、严禁在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务必关好门窗。
5、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办公室。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职责条例
1、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自律、自立、自主、自信。
2、学生会干部目标: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合作,学会管理。
3、学生会干部须品行端正,原则性强,办事公正,不徇私舞弊,富于创新精神。
4、学生会干部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谨慎,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二条:组织机构
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4人,下设纪律部,生活部,体育,宣传,国旗班,广播站,各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第三条学生会各部门人员招收
一、学生会主席团竞选
1、学生会工作正式开支周后各部门推荐或自愿申请加入主席团。
2、学生会主席团竞选人员由每部4名成员参与评选。
3、学生会主席团将每学年竞选一次。(任职期间将接受全校师生的考核,在此期间若违反校纪校规以及学生会规章制度者立即开除,永不录用)
4、参与学生会主席团竞选要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递交一份申请书。
二、学生会各部门招收人员
1、学生会工作正式开展1周后各部门正式招收部员。
2、各部门招收人员需是自愿进入学生会,班主任推荐,行为习惯好,无不良爱好
3、各部门招收人员考核期为2周,在此期中不得违反《规范》《准则》以及学生会规章制度。
4、学生会成员加入学生会任期为2年,在此期间各部门不远有违反学校和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或中途退部将按学生会退部扣分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的将酌情处理,所有学生会成员以及暂定学社会成员不得违反学校校纪校规,违者将开除学生会,永不录用。
5、加入学生会者要以书面形式递交一份申请书向加入的该部,班主任签字。(字数不少于300字,注明日期,班级相关条例。)
6、每个班限定2-3名同学加入同一部门。
学生会组织机构的成员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主席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学生干部会议,领导学生会各部门积极主动地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指导学生会各部门、各班委会开展工作并加以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向教育处、团委汇报,决议形成后,责成有关各部执行。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的办事效率。
2、主席实行任期制,定期向学校通报工作,接受全校老师和学生的监督。
3、围绕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做出工作总结。
4、收集和了解同学的建议和要求,及时向老师反映,做学校与学生沟通的桥梁。
5、做好学生会的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6、任免学生会干部,负责筹备下一届学生会。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校学生会副主席是学生会主席的助手及参谋,具有以下职责:
1、支持并主动配合主席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当遇到突发事情而主席不在场时,副主席要履行主席职责,及时解决或缓解问题,并尽快联系主席或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3、分担日常工作,负责学生会的常规事务,协助、协调各部门做好工作。
三、秘书处职责
1、负责及时传达学校学生工作的重要思想、精神和决策,协调和配合教育处、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及时发布各项通知、通告,履行其服务性后勤部门的职能。
2、负责对学生会的文件收发、工作考勤及学生会及所属各部的工作计划、总结等档案材料的整理和保管。
3、组织和筹备各种会议:包括拟定会议议程、布置会场等,并做好主持会议、会议考勤、会议记录及会后相关事宜。
4、做好校团委、学生会及班团支部活动日志的记录工作。
5、负责学生干部的日常考核。
6、服从安排,协助其他工作。
四、干事职责
1、根据部长与副部长的指示认真负责完成具体工作,及时向上反映活动开展的情况与自己对活动的意见。
2、参加本部定时召开的会议。
五、组织部长职责
1、负责团员发展。
2、负责团籍管理。
3、协助团委书记组织业余团校工作。
4、协助团委书记搞好团费收缴工作。
六、宣传部部长职责:
宣传部肩负着学生会的常规宣传工作,负责规范管理校园文化宣传阵地,与学校团委密切配合。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具有以下职责:
1、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主抓学生的时政学习,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快捷传递学生会信息,向同学们宣传学生会的有关情况。
2、做好各类学生活动的宣传工作,如海报、演讲、新闻稿等。
3、安排督促黑板报的执行情况,并协助学校做好黑板报、宣传栏的检查工作。
4、收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和表扬同学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及校园内的各种信息。
5、协助“校园之声”广播站、“日新”校刊工作。
6、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七、纪检部部长职责:
纪检部作为学生会管理和检查纪律工作的部门,与学校教育处密切配合。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纪检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开展校园文明监察纪检工作,主动制止校园不文明行为。
2、组织维持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现场秩序。
3、对各班级班容班貌、同学仪容仪表进行督察和检查工作。
4、协助学校做好每天校园纪律维持和两操检查工作。
八、学习部部长职责:
学习部作为学生会与学生学习息息相关的部门,与学校教务处密切配合。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学习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学校教导处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风教育,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根据我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对班级教师上课、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反馈。
3、配合学校有组织地开展各学科的学习竞赛,做好每学期的学生评教活动。
4、组织学生进行学习方面的活动,以及专业技能竞赛。
5、期中、期末考试后,及时总结交流学习经验。
6、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九、艺体部部长职责:
艺体部作为学生会开展文体活动的部门、担任着丰富校园文化、体育活动的重任,与学校政教处、团委和艺体组密切配合。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艺体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协助学校举办校园文化节、体育节、开展秋季田径运动会。
2、策划、组织好各项大型文体活动和竞赛,如歌咏比赛、广播操比赛、球类赛等活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
3、在同学中起带头作用,积极培养同学们对文化艺术的兴趣,调动同学们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4、协助政教处、团委和艺体老师做好课间操的评比、节目选拔等相关工作。
十、生活劳动部部长职责:
生活劳动部作为学生会管理和检查班级卫生、学生宿舍、食堂工作的部门,与学校教育处、总务处密切配合。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生活劳动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抓好全校的劳动卫生工作,了解并反映学生的健康状况,关爱同学们的生活。
2、负责政教处组织的卫生大扫除的检查与落实工作。
3、配合学校参加每天、每周的卫生检查,包括大扫除、班级卫生、食堂卫生、校园卫生等。
4、收集同学们生活方面的意见、建议、要求(宿舍、食堂、生活等方面),及时向老师反馈。
5、配合学校做好“文明宿舍”的检查评比活动,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十一、社团部部长职责
1、维护和扩大社团良好形象,负责社团各种活动的宣传与通知,加强通讯报道,组织各项活动同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注重宣传知识。
2、成立各类兴趣小组,负责全校学生社团活动的发展、组织和管理,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定期向学校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3、主持召开社团大会,对各社团活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4、协助组织学生国旗队、礼仪队的活动和训练。
5、按时完成学校举办的各项任务,完成学校大型活动礼仪接待工作。
6、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一、总则
本制度意在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使同学们树立起牢固的组织纪律观念,并且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以培养有能力、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塑造严明实效,团结一致,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干部组织。
二、工作准则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院系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会全体成员应合理安排学习和工作时间,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3、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能够秉公无私,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4、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先同学之忧而忧,后同学之乐而乐,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5、学生会成员应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拓创新,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质量。
6、全体学生会成员要以身作则,塑造良好学生会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三、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分为学生会全委会(即全体会议),部长会议,部门工作会议。
2、学生会全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和地点由主席团预定并传达通知,并由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3、学生会部长会议原则上每两星期召开一次,时间和地点由主席团预定并传达通知,并由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4、部门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星期召开一次,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召开,并由本部门成员负责会议记录。
5、所有会议,与会学生会副部长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应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全体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6、每次会议须制定考勤登记表,实行签到签退制。凡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向上一级干部请假,批准后方可。
7、每次会议记录由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负责,会后由学生会主席检查并签字(部门会议除外)。
8、开会时,各成员须自觉维持会场纪律,将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状态,不允许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交头接耳。
9、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的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10、会后由各部负责人安排整理会议室保持会议室整洁。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对所有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
2、档案分类如下:学生会成员档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奖惩记录等。
3、学生会各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制定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以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学生会总体计划及总结由主席团负责草拟。
4、每次活动结束相关负责人须整理活动材料并上交至办公室,材料包括:活动策划,活动经过,活动总结,新闻稿及照片等。
5、办公室须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材料,并有责任督促相关人员上交材料。
五、干事管理制度
1、每学期末对学生会干事进行任免。
2、所有学生会成员都有权申请成为学生会干事,申请需向各部部长上交申请书以及相关工作资料。
3、每位正式干事必须经过预备干事阶段。
4、正式干事由各部部长提名,主席团决议通过。
5、对每位正式干事颁发聘用书,由办公室对其建立个人工作档案。
六、财务管理制度
1、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必须申报活动费用的详细数目,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2、每一笔资金支出都必须索要发票,并由经手人签名,留待查证。
3、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监督各部门物品使用情况,任何人若发现有滥用、浪费,可立即上报进行处理。
4、不得弄虚作假,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各活动相关负责部门或个人应尽快做好收支结算,并报至学生会主席团,最终由系领导审批。
七、奖惩制度
1、由主席团监督办公室,对每位学生会成员建立个人量化管理档案,记录其每次奖惩处理情况。
2、每学期末对全院学生公示最终结果,以分数形式表现。
3、该结果将成为每学期学生会干事评选的依据之一。
4、各部部长应定期向主席团反映本部成员相关情况,以利于学生会成员的量化考核。
5、奖惩标准由主席团负责商议。
八、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3、所有请假都必须通过主席团审批。
九、人事选拔制度
1、全系范围内的选举。在选拔标准上的两个硬性指标是:一是重品德,二是重学习。
2、学生推荐。对于一定规模的学生推荐的同学,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可以任用。
3、班主任推荐。在班上工作积极,学习勤奋的同学,经班主任推荐,主席团将安排其出任相应职位。
十、附则
1、通过讨论的工作计划或方案,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2、因工作失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主席团将酌情处理。
3、学生会各部部长或成员需要开展活动的,必须向上一级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制定具体计划以开展活动。
4、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学生会应设立相应的“学生会信箱”或“学生会QQ群”等。
5、本学生会管理制度由主席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全校师生应自觉爱护学校公物,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美丽。
2、师生进入校园后,应主动服从学校各项管理,尊重学校各级工作人员,并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
3、师生的自行车进入校园,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走廊、教室及办公室前不得停放自行车。
4、各办公室、教室及室外场地的维护保洁采用分区包干的办法,并建立相应的卫生保洁责任制,学校定期检查。
5、课间休息及课外活动时,学生不得在教室内外走廊上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得随便进入办公室及其他教室。
6、对破坏学校公共财物的人,如在墙壁上乱写乱画者、私自启动学校各种设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对破坏校园绿化者,按花木原价进行赔偿。
7、对班级各种财物的损坏,按班级财产承包及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凡属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坏的,一律由班级赔偿;凡由学生个人损坏的,一律由学生自己赔偿;有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8、对实验室、办公室、图书室内的各种设备,工作人员没有按章操作而造成损坏的,视情节由责任者按原价的50%--100%赔偿;学生因故损坏上述设备的,按原价赔偿。
校园是学校工作、学习的重要场所,加强校园建设和管理,使之达到美化、净化、绿化的要求,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学校实际,应对校园进行全面合理的规划、布局。
二、一般基建(大型除外)、维修应放在假期中进行,加强管理,严格时间界限,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三、合理安排校园绿化、常青、灌木、绿篱景点、花卉布局合理,搭配适当,并加强管理与修剪。
四、据校根园特点,在适当的'位置设立宣传栏、标语牌、橱窗等,创造一个良好的精神文明阵地,宜人的学习环境。
五、清洁卫生,校园应坚持一日三清扫制度,特别应重视死角及厕所的清理,门窗做到两周一大清洗一次,使校园保持经常干净、整洁、无蚊蝇无鼠害。
六、用电线路架规范、负载可靠,各种开关完好、隐蔽,安全可靠。
七、消防设备及器材应摆放在明显的部位,便于应付突发事件,消防设备、器材应按规定配足。年度检修,保持完好,办公室、库房不得存放液化气瓶、应专地存放。
八、自行车应在固定存放,摆放整齐,不得在办公室、教室、楼道、宿舍等处乱停乱放。校园内不准骑车,以保证安全。
九、校园给排水管道设计合理畅通,遇到问题应及时疏通、排除,确保学校安全和正常的教学活动。
十、经常检查房屋及有关设施的使用和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细查原因,本校能解决处理的应及时解决处理,问题较大的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严防发生重大事故。
十一、安全、重点部位应安装防盗门。放学后好门窗、电灯,经检查后应及时锁好各部门楼门,门卫应加强巡视,并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十二、建立健全各种档案资料,做到有据可查,遇事能及时处理。
门卫制度
一、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
二、按时开、关幼儿园大门,注意幼儿入、离园的安全,防止幼儿走失。
三、做好家长和其他来访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德收发制度。
五、做好园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请假制度
一、所有请假者,必须先到园长室填写请假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区级以上医院),如急诊必须持有急诊章的假条,如续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累计。
三、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需提前请假,经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紧急情况需电话通知。
四、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内由班级自行解决,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儿园与班级协商安排。
六、迟到早退者,由门卫考勤。
七、节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领导并按时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旷工处理。
八、法定公假,应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九、未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不到岗,则以旷工论处。
节日慰问制度
一、为了增加节日慰问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慰问制度。
二、一年慰问节有三八、端午、五一、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
三、慰问金额:三八、五一、国庆节、元旦发200元/人,端午、中秋100元/人。
四、在每节发放慰问金的同时还可发放一些物品。
五、慰问范围:全园教职工,临时职工享受正式职工的一半。
教师办公室制度
一、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清洁。.办公桌上只准摆放笔筒、茶杯和办公用书架,书架一律靠墙摆放。
二、只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办公室备课,其余时间应在各自的岗位上。
三、保持室内安静,办公时间不得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串岗,不得在办公室会客。
四、爱护室内财物,消毒柜用后及时拔掉电源插头,下班后关好门窗和灯。
五、个人其它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内。
六、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提醒仍未改,扣当月相应的考核奖。
业 务 学习制 度
一、双周一下午为教师业务学习时间,由业务园长主持,每位教师都参加。
二、学习内容结合本学期教科研重点,进行有关理论学习。外出教师传达学习经验,并请专家、领导做有关辅导讲座。
三、业务学习形式有集中学习、分组讨论、相互交流等形式,做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四、每位教师要遵守业务学习的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并做到有记录、有体会。
课题研究制度
一、班班有专题,人人都参与,园长、副园长要深入实际,指导科研工作
二、每学期,每住教师读1—2本(篇)理论书籍或文章。每学年定期交流研究课题,研究过程规范,要有相关的文字、数据积累。
三,分管教科研的园长对教师的课题研究过程,给予帮助和指导,并督促教师按期结题。
四、每月召开一次课题研究会,一学期1—2次课题汇报活动,一年一次研讨会,进行讦析和研究。
五、幼儿园每年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拔部分资金为教科研基金,奖励教科研先进班组、先进个人。
六,对教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教科研组活动制度
一、在园长统一领导下,各教科研组由教科研组长组织本组教师按计划进行教科研活动。
二、每学期初,教科研组长根据园长统一部署和本组实际情况,订好本学期教科研活动计划(包括落实本组内教师的教科研任务和必须学习的教育理论著作)。
三、教师应准时参加教科研活动,不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力。活动要向组长事先请假。在活动时,教师应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努力形成争鸣、探究,团结的教科研气氛。
四、教科研活动应遵循“确定专题、学习理论、独立实践、集体评讲、总结提高”的原则,教科研组长要按教科研计划分步实施,注意环环紧扣教科研活动的原则,不断提高教科研活动质量。
五、教科研组要有计划地在本组内开展相互听课、看游戏、相互评课、评游戏的活动,促使本组教师不断改革,不断提高组织教学、指导游戏的质量。
六、每一次教科研活动时要做好书面记录,记录要规范化,有时间、有地点、有议程。
七、学期结束时教科研组要把本学期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资料交园长处,教科研组还应提倡和支持教师及时总结自己在教学实践中的点滴经验。
八、要有目的地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做到有计划、有专题、有实验、有总结、有记录。
资料室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购置的一切教育教学用品、财产必须登记注册,每学年清查一次,并将清查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教育教学物品必须提前一天或半天领取,不得临时私自领取。
三、领取物品时,必须签名登记。
四、所有资料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不得随意拆开或私自拿走。
五、资料室物品不得私自乱翻,查阅或拿取后须将原处整理好。
六、教学参考资料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当月杂志借阅时间不超过3天,隔月杂志不超过1个月,禁止将报纸借出室外。
七、损坏的物品必须照价赔偿。
八、保持资料室的整洁,物品摆放合理,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九、物品外借需经园领导批准。
十、注意资料的保密性。
多功能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扔杂物,不在室内追逐嬉闹。
二、爱护物品,轻拿轻放,使用后将物品放回原处。
三、活动后及时做好收拾、整理工作,并请管理人员检查、签字。
四、损坏物品及时报修。
五、管理人员及时填写活动记录。
六、活动室内物品一律不外借。
七、做好室内卫生清洁工作,地面湿拖。
科学发现室管理制度
一、活动前与管理教师联系,明确活动目标,提供相应的活动材料。
二、操作前爱护实验材料,教育幼儿用完后能将材料放回原处。
三、保持地面清洁卫生,做到无灰尘、无痕迹、无瓜壳、无纸屑。
四、活动后及时做好收拾整理工作,摆放好桌椅、材料,并请管理老师清点、签字。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管理人员根据来阅览的班级提供相应的、适合年龄特点的足够数量的图书。
二、班级指导老师在图书管理人员的协助下,指导幼儿阅读图书。
三、教师、图书管理人员要教育幼儿安静看书,爱惜图书,并注意看书姿势。
四、图书管理人员要及时清理、整理图书,及时修补破损图书。
五、图书管理人员应为班级配置相应的图书,并适时更换、规范进行借换(还)手续。
六、幼儿园每年应根据幼儿需要,逐步添入新书。
七、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图书清点核对,发现遗失,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保健室管理制度
一、保健室的管理工作由幼儿园保健老师负责。
二、保健室除了必须的药品、设备仪器外,其它杂物不得摆在保健室内。
三、保健室内环境必须做到整洁卫生。
四、禁止在保健室内吸烟。
五、过期药品要及时销毁处理。
幼儿生活作息制度
一、幼儿的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合理,并根据春夏、秋冬和小中、大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及时调整。
二、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坚持每日适量的幼儿户外体育锻炼,加强冬季锻炼。
三、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
四、在安排一日活动作息时间和体育锻炼项目上运动量时要注意对个别体弱幼儿以特殊照顾。
幼儿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执行一人两巾、一杯制,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
二、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宜用流水,保持手部清洁。
三、饭后漱口,大、中班幼儿早晚刷牙。
四、定期洗头、洗澡,每人洗脚、洗臀,擦巾每天消毒。
五、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脚趾甲一次。
六、每月洗手帕,专人专用。
七、服装整齐、衣物勤洗、勤换、勤晒。
八、注意采光,保护视力。
九、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班级环境管理制度
1、班级环境要求
(1)、教室前黑板上方正中挂国旗。
(2)、劳动、卫生等方面的工具一律摆放在教室后内墙角。
(3)、奖状、锦旗一律挂在教室后黑板上方,做到整齐、美观。
(4)、“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生表”等贴在规定位置。墙壁、讲台、课桌等不得乱贴、乱画。
(5)、教室黑板报内容每月更换一次,围绕当月主题;雏鹰天地内容丰富多彩,版面设计要有特色和创意,讲究艺术美
(6) 教室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整洁。
2、值日班长(生)责任
(1)监护班级各项环境设施、设备。
(2)开启和关闭教室里的灯、电扇和门窗。
(3)督促同学摆好课桌椅、保持整齐排列,负责讲台的清洁卫生,做到每节课后讲台保持洁净。
(4)认真记录值班情况,并送班主任审阅。
(5)值日班长(生)交接时,要认真阅读有关记录和班主任意见。
班级公物保管制度
(1)公物保管由班主任负责,登记后张贴上墙。
(2)公物领借、归还应及时主动,并能严格按制度办事,不任意挪用其它班、室公物。
(3)班级公物师生应节约使用、安全运作,不损坏、勤擦洗。
(4)公物应安放整齐、协调和谐、清洁美观、有条不紊。
(5)公物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6)学校替各班添置的公物,一律包管到教室,按规定存放。
(7)每学期由总务处定期与不定期组织检查。
一、目的
为了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推动校园信息化发展,全面实施教育部提出的“校校通”工程,为了能更好地让外界了解我校,加大我校对外的宣传力度,现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校园网站管理制度。对学校校园网站进行规范的管理,保证学校校园网网站的正常运行,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服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校园网以及相关人员。
三、管理机构
1、政教部门、教务部门、教研部门、总务部门任务:
(1)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其他各部门主任负责收集各自部门日常工作中具有对外发布意义的校园信息。
(2)定期将要对外发布的信息进行编写。
2、校办公室具体任务:
(1)负责收集日常工作中具有对外发布意义的校园信息。
(2)定期将要向外发布的信息进行编写。
(3)负责审核各个部门需要发布的信息资料。
3、校网络中心具体任务:
(1)负责校园网站的建设,维护及维修。
(2)负责校园部分新闻的上传工作。
(3)指派专人负责。
4、学校师生任务:
(1)校各教研组分别负责学科网站的制作和维护;
(2)各班级以学生为主负责班级主页的制作。
四、职责
校园网络由学校信息中心部负责制作和维护,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负责信息的输入与发布。
五、程序
1、学校校园网站是学校对外宣传的窗口,是学校各种共享资料库。
2、学校校园网站由学校专门人员负责。
3、学校校园网站信息必须做得及时更新,发布的信息必须正确,严格遵守学校网络安全制度。为了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每次更新后的旧版本进行备份。网络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网站,保障网络平稳运行。
4、学校校园网站必须由专门人员发布信息。其他人员如要发布信息必须提出申请,经信息中心网络管理人员同意后,由网络管理人员规定用户名和密码,并授于相应的管理权限,做好登记手续。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学校网格安全制度。
5、网络管理人员经常检查校园上的信息,一旦发现不良信息及时删除,并及时追查发布人员,情况严重应及时上报。
6、学校其他部门需要发布的信息应及时与网络管理人员联系。原则上100字内的文字以书面形式提供,100以上以电子文本提供。提供的信息必须正确。
7、学校开辟FTP服务器,为本校教师提供存储个人教育教学资料使用。如要开通FTP服务功能,必须向学校网络管理人员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开通,原则上每个用户提供50M空间,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向网络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扩大空间,但必须上传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资料。上传的资料必须遵守学校网络安全制度。
8、未经允许不得强行登录校园网后台管理系统。
9、如要在校园网站上建立链接,必须提出申请,经网络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建立链接。链接的网站必须遵守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如要在校园网上发布广告必须征得校长室的同意。
六、安全制度
1、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坏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 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在校园网上炫耀编程技巧,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 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 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5. 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 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软盘存放。
7. 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8. 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处理。
9. 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0.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八、维护保障
1、由信息中心负责整个校园网的维护,并设定专人负责每天的监视,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做好备份,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打好操作系统漏洞补丁等,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2、学校将设定一定的资金,定期请网络公司对校园网设备进行检修。
九、教师队伍
校专任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达二级比例已占专任教师的90%以上,能充分使用校园网,并在校园内实现无纸化办公,校园信息一律在校园内网上发布。并能充分使用校内ftp资源,形成一支能使校园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的应用队伍。
十、奖励办法
学校将在学期末评比优秀教研组网站和优秀班级主页。各教研组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在教研组网站上充分体现学科特色,共同建设好我校校园网。
★ 高校档案管理制度
★ 校园学生管理制度
★ 校园管理制度最全
★ 校园控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