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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的特殊教育学校是指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第三条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一般为九年一贯制。第四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为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继续接受教育,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第五条 特殊教育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具有良好的品德,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掌握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第六条 特殊教育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以及国家推行的盲文、手语。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使用本民族或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和盲文、手语进行教学,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年级开设汉语文课程,开设汉语文课程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七条 特殊教育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和其它行政工作。第八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特殊教育学校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特殊教育学校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学年末,学校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第二章 入学及学籍管理第九条 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招生范围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学校实行秋季始业。学校应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第十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有利于教育教学和学生身心健康的原则确定教学班学额。第十一条 特殊教育学校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在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准其休学。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并征求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第十二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接纳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适合继续在普通学校就读申请转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并根据其实际情况,编入相应年级。学校对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入,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及时予以妥善安置,不得拒收。学校对招生范围以外的申请就学的残疾儿童,少年,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第十三条 特殊教育学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对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对已修满义务教育年限但未修完规定课程者,发给肄业证书;对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者,可视情况出具学业证明。学校一般不实行留级制度。第十四条 特殊教育学校对学业能力提前达到更高年级程度的学生,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或者提前学习相应年级的有关课程。经考查能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在经得本人、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后,应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第十五条 特殊教育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予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给予帮助或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一般不得开除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学生。第十六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防止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的学龄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第十七条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籍管理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第三章 教育教学工作第十八条 特殊教育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各类课程的整体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十九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学校使用的教材,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实验教材、乡土教材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采用不同的授课制和多种教学组织形式。第二十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当依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特殊教育学校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的由校长决定,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天以上的,应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十一条 特殊教育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不应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第二十二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要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实施德育工作,注重实效。学校的德育工作由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内容落实、基地落实、时间落实;要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密切结合。第二十三条 特殊教育学校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注意保护学生的自信心、自尊心,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第二十四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在每个教学班设置班主任教师,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全面工作。班主任教师要履行国家规定的班主任职责,加强同各科任课教师、学校其他人员和学生家长的联系,了解学生思想、品德、学业、身心康复等方面的情况,协调教育和康复工作。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表现写出评语。第二十五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给学生布置巩固知识、发展技能和康复训练等方面的作业。第二十六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学校要结合学生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学校应保证学生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学校要上好艺术类课程,注意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其他学科也要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美育要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方面审美要求。第二十七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特别重视劳动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学校要对低、中年级学生实施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高年级学生实施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学生的劳动、就业能力。学校劳动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应做到内容落实、师资落实、场地落实。学校要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办好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生产、服务活动要努力与劳动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相结合。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应以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发展为原则。第二十八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把学生的身心康复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康复训练,提高训练质量。要指导学生正确运用康复设备和器具。第二十九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提高学生保护和合理使用自身残存功能的能力,适时、适度地进行青春期教育。第三十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加强活动课程和课外活动的指导,做到内容落实、指导教师落实、活动场地落实;要与普通学校、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和学生家庭联系,组织开展有益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要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第三十一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在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尤其要重视教学过程的评价。学校不得仅以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工作。学校每学年要对学生德、智、体和身心缺陷康复等方面进行1―2次评价,毕业时要进行终结性评价,评价报告要收入学生档案。视力和听力言语残疾学生,1―6年级学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其它学科通过考查确定成绩;7―9年级学生学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劳动技术或职业技能三科,其它学科通过考查评定成绩,学期末考试由学校命题,考试方法要多样,试题的难易程度和数量要适度。视力和听力言语残疾学生的毕业考试科目、考试办法及命题权限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智力残疾学生主要通过平时考查确定成绩,考查科目、办法由学校确定。第三十二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科学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第三十三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学活动时间,不得超过课程计划规定的课时。接受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学生,用于劳动实习的时间,每天不超过3小时;毕业年级集中生产实习每天不超过6小时,并要严格控制劳动强度。第四章 校长、教师和其他人员第三十四条 特殊教育学校可按编制设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第三十五条 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履行国家规定的职责。校长由学校举办者或举办者的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副校长及教导(总务)主任等人员由校长提名,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聘任。社会力量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应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由校董会或学校举办者聘任。校长要加强教育及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要熟悉特殊教育业务,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第三十六条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掌握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 特殊教育学校其他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其具体任职条件、职责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第三十八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聘任、职务制度,对教师和其他人员实行科学管理。第三十九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重视教师和其他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定进修计划,积极为教师和其他人员进修创造条件,教师和其他人员进修应根据学校工作需更,以在职、自学、所教学科和所从事工作为主。第四十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考核档案,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全面、科学考核教师和其他人员工作,注重工作表现和实绩,并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 第五章 机构与日常管理第四十一条 特殊教育学校可根据规模,内设分管教务、总务等工作的机构(或岗位)和人员,协助校长做好有关工作。招收两类以上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可设置相应的管理岗位,其具体职责由学校确定。第四十二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对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四十三条 校长要依靠党的学校(地方)基层组织,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第四十四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学生、教育教学和其它档案。第四十五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日常管理制度,并保证落实。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应与社区、家庭密切配合。第四十六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按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教育教学,有利于安全的原则设置教学区和生活区。第四十七条 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实行24小时监护制度。要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生的生活指导和管理工作,并经常与班主任教师保持联系。第六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工作第四十八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第四十九条 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园、校舍、设备、教具、学具和图书资料等应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学校要做好预防传染病、常见病的工作。第五十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学校校舍、设施、设备、教具、学具等都应符合安全要求。学校组织的各项校内、外活动,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师生的安全。学校应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安全教育和训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在危险情况下自护自救能力。第五十一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校医,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和教学、生活卫生监督工作。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注重保护学生的残存功能。第五十二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饮食管理。食堂的场地、设备、用具、膳食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要注意学生饮食的营养合理搭配。要制定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措施,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制度。第七章 校园、校舍、设备及经费第五十三条 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及经费由学校举办者负责提供,校园、校舍建设应执行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学校应具备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仪器设备、专用检测设备、康复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等;要创造条件配置现代化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第五十四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特别重视校园环境建设,搞好校园的绿化和美化,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第五十五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遵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校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要及时对校舍设施进行维修和维护,保持坚固、实用、清洁、美观,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主管部门。第五十六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加强对仪器、设备、器材和图书资料等的管理,分别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完好率,提高使用率。第五十七条 特殊教育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费,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减免杂费,特殊教育学校收费应严格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及办法执行。各级政府应设立助学金,用于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第五十八条 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收入上缴学校部分应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学校可按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助。第五十九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经费,提高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第八章 学校、社会与家庭第六十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同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及附近的普通学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优化育人环境。第六十一条 特殊教育学校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指导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培训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师资,组织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出本地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建议。第六十二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制度,使家长了解学校工作,征求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第六十三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特别加强与当地残疾人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了解社会对残疾人就业的需求,征求毕业生接收单位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第六十四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为当地校外残疾人工作者、残疾儿童、少年及家长等提供教育、康复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第九章 附 则第六十五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章程。承担教育改革试点任务的特殊教育学校,在报经省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调整本规程中的某些要求。第六十六条 本规程适用于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学校的非义务教育机构和实施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可参照执行有关内容。第六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
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以下简称函授站)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或国务院部委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或批准,并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本、专科函授教育所属函授站。
第三条函授站是举办函授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或学校)对函授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函授站业务上接受主办学校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函授站的工作进行指的领导,行政上接受设站单位的领导。函授站所在省、自治区、导和监督。
第四条函授站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政府法令,贯彻国家有关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的规章,执行主办学校和设站单位签订的建站协议,执行主办学校的有关制度,配合主办学校认真、严格地组织教学。
第二章设置
第五条主办学校和设站单位根据本规程协商建立函授站。
第六条主办学校设站应遵循的原则。
(一)拟设站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学校不得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签订建站协议;
(二)根据系统,行业或地方的人才培养要求和本校函授教育发展规划,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教委批准的招生区域内,合理设置函授站;
(三)设置函授站的数目和函授站距离主办学校的远近,应同学校的办学力量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四)函授站一般应建在函授生较集中、交通较方便的地方。
第七条设置函授站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连续或隔年报考的生源;
(二)能配备专职或以专职为主体、专兼职结合的管理人员队伍;
(三)能就地就近聘请合格的辅导教师;
(四)能提供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学场所和其他教学条件;
(五)能提供或筹集函授站经费。
第八条提倡在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普通或成人中专学校、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中心建立函授站。
若干所普通高等学校若同时在一个地区或一个单位举办函授教育,经过协商可以联合建立函授站。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所属学校的函授站及招生的范围,一般不得超出学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国务院部委所属学校(包括受部委委托办学的其他学校)的函授站应根据部委对系统、行业的人才培养和函授布局的规划安排。国务院部委所属学校,也可根据地方需要和有关规定建立面向社会招生的函授站。
第十条主办学校和设站单位协商后,应签订建立函授站的协议。建站协议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主办学校(建站方)与设站单位(设站方)各自的职责、权力和义务;
(二)开设专业名称、培养目标、层次(本、专科)、学制、招生对象、招生人数、覆盖地区(或招生范围)、发展规模;
(三)函授站地点及办学条件;
(四)函授站站长、副站长及工作人员;
(五)函授站经费来源和管理办法;
(六)履行协议的期限;
(七)变更协议及违反协议的处理办法;
(八)经双方同意的其它有关函授站的内容。
第十一条建立函授站必须到函授站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在履行备案手续时,主办学校应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教委颁其举办函授教育的文号及专业备案情况。建站协议在履行上述手续后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函授站的'站长、副站长及工作人员,由设站单位提名,与主办学校协商确定。站长、副站长及工作人员的变动情况应及时报函授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受上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三条主办学校对函授站的主要职责是:
(一)及时传达国家有关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
(二)对教育质量及在函授站所进行的教学环节负责,指导函授站辅导教师的教学工作;
(三)制定函授站协助学校进行学籍管理和招生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派遣主讲教师,聘任或派遣辅导教师;
(五)每学期或每学年对所属函授站工作进行检查或评估,表彰工作成绩优异的函授站和工作人员;对办学条件不能保证,管理混乱的函授站,应会同设站单位进行整顿;对不能保证辅导教学质量的函授站,应予撤消;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与设站单位协商予以批评教育或调整;
(六)每学期或每学年召开函授站工作会议,安排工作,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七)组织函授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函授教育方针、政策和函授教育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函授站的职责是:
(一)协助主办学校做好在本站所在区域的招生工作;
(二)协助主办学校做好本站函授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三)承担主办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交给的教学辅导任务,执行主办学校交给的有关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函授生分发教材和辅导材料;
(五)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教师和函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条件;
(六)向主办学校推荐辅导教师,并协助主办学校做好辅导教师的管理工作;
(七)做好函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与函授生所在单位联系,争取单位对函授生学习的关心和支持,解决其学习中的困难;
(八)及时向主办学校反映函授生、辅导教师对教学及管理工作和意见、建议;
(九)健全行政、教学辅导、后勤、财务等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十)定期对本站所承担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自我检查,积极配合主办学校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或受委托的地、市、县的教育行政部门对本站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十一)每学期或每学年向主办学校、设站单位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受上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地、市、县的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十二)建站协议规定的其它有关职责。
第十五条不承担第十四条第(三)或(六)项职责的,应称为函授点。
第十六条设站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动配合主办学校落实函授站的建置,提供为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条件;
(二)解决函授站正副站长、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教师的编制、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
(三)做好函授站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研究和检查函授站工作;
(五)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第四章管理人员和辅导教师
第十七条函授站设站长人(一般可由设站单位负责人兼任),副站长―人。管理工作人员根据需要配备,可按函授生人配备管理人员人的比例安排。
函授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教学管理业务,工作负责,品德好,作风正派,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八条函授站负责人的工作人员应按受必要的培训。
第十九条辅导教师既可由主办学校从本校教师中选派,也可由函授站将本站或本地能胜任函授辅导工作的人员向主办学校推荐。函授站推荐的辅导教师应由主办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辅导教师担任教学辅导工作。辅导教师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条辅导教师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教师职务,有一定教学经验和能力。
辅导教师应认真按照主办学校的要求进行教学辅导,教书育人,并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十一条主办学校应当指导和考核辅导教师的教学工作。应组织辅导教师到校短期进修、集体备课、交流经验,以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函授站专职辅导教师,经过一定时期教学工作实践的考察,可由设站单位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委托主办学校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评定助教或讲师的教师职务资格。设站单位为其办理任职手续并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不能套改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
第二十三条兼职辅导教师的编制、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由其所在单位解决。
第二十四条对于不符合条件或工作不负责的管理人员和辅导教师,主办学校或函授站应及时更换。对于作出优异成绩的辅导教师,应予以奖励。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五条函授站所需经费,由设站单位提供或筹集。
第二十六条函授站的经费,必须用于函授站的教学、管理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不得挪作它用。
第六章管理监督
第二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区函授站的主要管理职责如下:
(一)向函授站和设站单位传达国家有关函授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令、法规;
(二)根据地方培养人才的需要和设站单位的条件,统筹规划面向本地区招生的函授站布局,择优设站。注意利用和发挥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其他部委所属学校的优势和作用;
(三)向函授站有主办学校提供人才需求信息,指导学校合理设置专业和招生计划;
(四)监督建站协议的执行;
(五)定期检查、评估函授站的工作。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函授站,应责成主办学校停止在该函授站的招生,进行整顿或通知主办学校撤消该函授站;
(六)帮助解决函授站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在有条件的地、市、区、县设立综合函授站或函授教育中心;
(七)组织函授站交流经验,学习国家有关函授教育方针、政策,培训函授站工作人员;
(八)执行国家教委赋予的有关任务。
第二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可将上述部分职责委托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执行。
第二十九条国务院部委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规划所属学校建在直属部门、单位及行业系统的函授站,形成函授网络。为函授站建设和发展创造条件,监督、检查教育质量。配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函授站。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条主办学校及其函授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其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或国务院部委的教育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顿、责成主办学校停止在该站招生或通知主办学校撤消该函授站。
(一)未按本规程规定设置函授站的;
(二)不履行函授站职责和建站协议的;
(三)不能保证教学质量的;
(四)以函授站名义独立办学等超出函授站职责和建站协议进行活动的;
(五)违法或违反国家教委有关规定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程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所属函授站。
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或国务院部委教育主管部门及举办函授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本规程制度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教育委员会。
学校工作规程
学校工作规程第一章 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中等职业学校遵照精简高效,职责分明,运转协调,信息畅通的原则,建立教学管理组织系统。其中校级是最高层,作出决策,全面协调,综合管理;中层的作用是执行最高层的决定,发挥部门的主动性,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基层按学校和中层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具体实施。
第一节 校级管理
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治校、制定任期目标。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就业为导向,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主管教学副校长主持日常教学工作,领导所分管的中层业务管理部门,审批有关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协调分管部门间的关系。
⒈拟订本校的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确定学年或学期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审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审批关系全局的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按年度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定期抽查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⒉主持全校性教学工作会议,对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策、教学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期要主持教学质量检查分析会议,坚持听课,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⒊组织各部门研讨和拟定教学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实施。主持全校性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组织教学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定期主持有关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理论等方面的学习与研讨,推动教育创新。
⒋主持学期、学年考试工作;审批升留级、休学、退学、复学、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审批学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辅修学生名单。
⒌审定师资队伍进修培训计划,组织师资考核工作,提出师资队伍建设意见。
⒍拟定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建设计划,全面规划学校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
⒎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提出调整专业结构与课程设置及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报校务委员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二节 中层管理
学校应设立教务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实训管理部门和培训管理部门等中层教学管理机构。本规程按已设立各种管理部门的体制编写,管理部门尚未齐备的学校,可把未设部门的任务及要求并入教务管理部门或相应中层业务管理部门范围。
一、教务管理部门
教务管理部门是组织学校教学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教学工作。其基本任务是:
⒈ 主持制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
⒉ 编制新学期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总表,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向有关管理部门下达新学期授课任务和实训任务。
⒊ 全面管理各项日常教务工作,制定听课制度,安排全校性听课,掌握教学进程,组织全校性的教学质量检查或评估,对每学期教学质量进行分析,负责教学资料统计工作。
⒋ 负责考试和补考的全面安排,管理全校学生学业成绩。根据学生学业成绩、考勤情况,审查并公布补考名单。提出升留级、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核实学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辅修学生名单;核定调整专业、专门化方向学生应补修课程,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⒌ 组织召开教务例会和教研组长会议,全体教师教学工作会议和学生座谈会,布置、检查各项教学工作。
⒍组织全校性的教研活动和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和推广应用(已设教育研究机构的,则协助该机构组织此项工作)。
7。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执行师资管理与考核制度,参与教师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8。建立教材选用制度,审定选用教材,组织好教材的预订、保管及供应工作。
9。 全面规划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已设实训管理部门的`,则协助该部门做好工作)。
10。 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部门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学年、学期、月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二、专业管理部门
专业管理部门是一个或几个相近的专业(或课程)组成的教学管理部门,其基本任务是:
⒈ 编拟本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选定或编拟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审批所属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⒉ 组织和指导本部门各教研组完成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组织本部门各专业的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或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
⒊ 检查本部门各专业各课程的教学质量,(教案、教学进度及教师批改作业情况)组织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解决教学上存在的问题。
⒋ 初审本部门学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辅修学生名单,送教务管理部门审定。
⒌ 领导本部门各教研组的教学研究活动,组织部门内教师互相听课和公开课,开展教学专题研究,制订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计划,组织教师参与校际活动和社会调查,按计划实施和总结成果,报有关部门进行鉴定。
⒍ 制订本部门教师的培训与进修计划,提出教师的考核材料和评聘意见。
⒎组织选用或编拟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书、实训大纲、实习计划、考核方法、评分标准,与实训管理部门共同商讨,定稿后送教务管理部门审定,严格执行。
⒏ 负责本部门所属的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以及专业评估工作。承担新专业开发的调整论证工作,参与实验室、校内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与社会有关部门联系,建立稳定的校外基地,聘请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工作。提出本部门各课程教材选用方案或组织编写教材或讲义。
⒐ 配合职业指导工作机构,加强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意识、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创业意识,学习创业知识,培养创业精神,协助做好推荐就业工作。
⒑ 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部门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部门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制定本部门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实训管理部门
⒈ 负责校内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设,在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制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时添置更新设备,合理安排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的使用。
2。按教学要求具体安排各项校内实训任务。组织各专业技能等级考证训练。
3。 负责对实验室、实训场地的设备定期检查,督促实训人员按要求维护保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挥实训人员的积极性,师生合作,创造性地改进、自制和拓宽实训设备的功能。
4。 建立完备的实验实训设备台帐,收集和管理各项设备技术文件资料。
⒌ 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部门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部门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有计划地对实训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和掌握新技术,适应学校专业建设发展的要求。
⒍ 主持管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四、培训管理部门
⒈ 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开发培训项目,制定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⒉ 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开办各类培训班及认证、发证工作;制订培训班的教学计划,培训课程、实训项目的教学大纲,选定或自编教材、讲义;负责组织与管理培训教务工作,以及培训学员、教学工作情况的文件资料。
⒊ 主持和组织培训班的考核工作,登记考核成绩,确定受培训学员应获得的资格,报有关部门办理颁发相应证书。
⒋ 主持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组织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部门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本部门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第三节 基层管理
教研组(室)是学校教学的基层单位,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和管理该组的教学工作与教学研究活动,其基本任务是:
1、主持教研组工作,组织本组的政治、业务学习,提出组内人员进修的意见,督促组内人员执行教学工作规范,做好教师的思想和业务考核工作,执行考勤制度。组织教师制定本组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本组学期、学年和各项工作总结。
2、组织好各环节的教学工作,包括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考核等,检查教师的各环节教学工作质量,及时纠正教学上存在的问题。
3、组织教师执行实施性教学计划,选用、修订和编写实施性教学大纲,指导、审核教师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和实验实习计划。
4、安排教师任课和承担各项教学任务(或专业科安排教师教学任务),登记教师的授课量和工作量。
5、组织各课程的学生成绩考核工作(包括题库建设、命题、审题、监考、评分和试后分析等)。
6、组织教学研究活动(集体备课、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题研究);组织教师听课,交流教学经验;组织教师参与校际活动和社会调查。
7、组织落实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参与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和指导工作;组织教师选好教材,编写校本教材、讲义、习题集、指导书和制作配套的课件、音像资料等。
8、制定本组教师进修和社会实践、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9、安排教师组织学生第二课堂教学活动。
第二章 教学基本建设
教学基本建设包括: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场所建设、教学队伍建设等,它们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建设,是教学管理的重要任务。
第一节 专业建设
一、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有必要的学校设置)
⒈ 专业指导委员会由教学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较高的教师和校外企事业的技术人员组成。
⒉ 专业指导委员会及其成员由教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校长批准。
⒊
回顾一学期的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迎“提高普九”检查为契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坚持建设规范化、现代化的优质特殊教育学校为目标,着力增强学校的教育合力,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学期初所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注重内涵提升,全面提高师德建设。
学校教师的师德教育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一学期来,学校注重全员德育意识的培养,开展全员德育培训,在全体教职员工中进行德育思想的讨论和交流,以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内涵。一直以来,学校坚持要求教师在工作中扮演好“四个角色”:照顾孩子的保育员、肢残孩子的护理员、心理障碍孩子的心理医生、引导孩子健康成长的专业教师;要有“三心”:爱心、耐心、恒心。
1、加强青年教师培养。本学期,学校着力培养一支自尊、自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职业思想过硬的高素质青年教师队伍。这学期学校来了四名新教师,为使这些年轻教师很快融入到学生之中,使他们快速成长起来,我们学校以“青蓝工程”为依托,采用“师傅带徒弟”的新老传承的办法去做年轻教师的培养工作,由工作作风扎实,教学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做师傅,积极传授自己在理论和实践中的经验,而年轻教师积极承接老教师的成功经验和方法。要求新教师必须跟随老教师全程听课,参与备课、诊断和教学,然后老教师提出提高和改进意见,从而使年轻教师能够在一个较高的台阶上起步,从而达到“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培养效果。同时,学校坚持学习典型师德事迹,树立校内师德标兵,激励这些刚上岗青年教师,扎根特教事业。经过一学期的实践,这些刚上岗的青年教师,每天都穿梭于学生之中,她们利用自己住校的优先条件,每天早晚深入学生宿舍,早晨学生没有醒来,他们已经早早地醒来,轻轻地走进学生宿舍,为学生的早起做准备,晚上,他们也总是等到孩子们入睡以后,才悄悄离去,年纪小一点的孩子刚入校,不懂规矩,她们 就一点一滴的教,学生拉裤子尿裤子的事时有发生,她们也丝毫没有嫌弃,在孩子们最需要她们的时候,我们总会看见这些年轻教师深情的脸庞。在老教师的带动下,她们角色进入得非常快,深受学生的喜爱,赢得家长的好评。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性使这些投入到特教工作的年轻人,无悔地付出了自己的青春。
2、加强班主任工作管理。学校班主任工作是学校的中坚力量,由于学生住校,给班主任的工作加大了难度,学校通过召开每月一次的班主任例会,加强对班主任的业务培训,尤其是新班主任的培训,牢固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为学生服务”的教育思想,使班主任的职责比以前更加明确,现在,学校班主任的队伍非常的年轻化,在九月份,学校带领这些年轻的班主任进行了一次xxxx市班主任培训活动,这支年轻的队伍在工作中逐渐显现出任劳任怨,以身作则的品格,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都发挥出色。班主任刘清华老师是我校多年的师德典型,今年教师节,她又荣获大连市教育系统“仁爱之师”的荣誉称号,并被邀到沙河口区教育系统进行经验交流。梁晓军老师参加的“莲城人讲莲成故事”比赛,荣获三等奖。
二、以校为本,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以“提高普九”为契机,加强学校档案管理。
今年是“提高普九”检查的关键一年,学校领导重视、全员参与保质保量地迎接 “提高普九”检查,虽然学校在硬件设备距离普九检查要求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但由于学校面临搬迁改造,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学校没有过多进行这方面的投入,学校着力加强学校软环境的建设,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学校档案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在十月中旬,省督导团来我校进行普九检查,对我校给予很高的评价。
2、重视校本研训指导,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
开学初,学校制订了学期教研计划,做到三个保证:保证时间、保证人数、保证质量。两个提高:教师做课能力提高,理论水平得到提高。重点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纲要解读》、各科《聋校语文课程标准》《聋校数学课程标准》及《标准解读》,并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了参与式的讨论,做到边讨论边研究。使我校的课堂教学有了一个根本地改观。学校通过教学反思交流,读书笔记交流等形式的校本培训,挖掘出了我们青年教师的学习及研究的潜力,用我们自己的经验,探索后的思考来打动我们全体教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的教师在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等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这也是教师专业成长的起步。
3、营造教育科研氛围,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
当今学校要生存、要发展,离不开教育科研,教育科研是一个学校的生命力所在。我校本着向科研要质量、以科研促发展的理念,积极鼓励教师投身学科课题研究工作。一学期来,学校在教育科研方面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学校教师根据科研成果,整理成学校校本课程,如《数学与生活》、《语文与生活》、《社会实践与生活》、《艺术与生活》等校本课程正如火如荼地展开,教师教研氛围浓厚。今年省科研课题总结,我校关军教师的校本课《皮口的海》获得省内优秀课,此外,学校积极鼓励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撰写教学体会文章,吕艳《帖进特殊孩子,保护乡土特色》荣获省优秀论文。
4、活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每学期,学校要求每位教师上一节组内交流课,全组集体评议,在学期末学校根据学科和年龄段教学的重点 ,指派三名教师上一次观摩课。组织全校教师课下立即进行评议,这样即上即评,大家直言不讳,互相学习互相促进,通过看课和听评议,课堂教学都能得到提高。
平日里学校要求教师将学生带出课堂,走进生活,对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指导。把对学生的教育舞台从课堂向课外延伸,从学校向社会拓展,让学生在各种实践的平台上增长知识、锻炼技能、陶冶情操,为学生能够很好的步入社会,适应社会生活打基础。此外,学校要求教师每周要出外上一节社会实践课,将在课堂学的知识来指导学生的生活实际,学以致用。
5、开展教师基本功竞赛,提升教师的业务能力。
学校每学期都开展基本功大赛活动,今年,学校组织教师开展演讲比赛、手语比赛、粉笔字大赛,以竞赛的形式促进教师业务能力的提升,我校年轻教师进步很快。10月xxxx市信息技术说课大赛,我校选送梁晓军、张义鹏为参赛选手,最终梁晓军获得大赛的一等奖,张义鹏获得大赛优秀奖。张义鹏教师参加全国聋教育专业信息技术大赛,荣获三等奖,这是我们辽宁地区唯一获奖的教师。
6、加强随班就读指导,丰富学校文化内涵。
我校作为xxxx市的特教中心,本身辐射的下面各农村小学随班就读的指导工作,学校一直以来坚持走下去,到各基层学校中,全面了解随班就读的学生在各普通学校的就读情况,让这些随班就读生全面融合在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让他们享受到同等的教育资源。在了解中,我们也认识到尤其是农村学校随班就读的工作力度越来越大,生源越来越多,这也为我们今后的教育工作提供了新的契机,也为广大特教教师深化理论知识和研究特殊教育提供了新的课题,也丰富学校的文化内涵。
三、挖掘校园资源,丰富校园文化。
1、加强德育教育,促进残障孩子健全人格的形成。
学校充分挖掘校园人文资源,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学生发展为根本,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们力求让每位学生在高格调的校园文化的浸润下,激发学生爱校、爱国情感,增强学生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低年级训练学生生活常规和卫生习惯,中高年级培养学生社会公德意识,合作意识,自我服务意识及为社会服务意识,养成劳动习惯,克服懒惰的心理。今年我们还开展了节水、节电、节粮竞赛,让学生互相监督,养成良好习惯。我们的教育目标,是通过培养一批具有良好道德认识的残疾人,让他们在社会上受到理解和尊重。今年的重阳节,学校组织一些高年级的大学生到社区孤寡老人家中帮助清扫卫生,力求学生在奉献自我的同时,将社会的关爱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具有一颗感恩的心。
2、以赛促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这学期,学校在组织学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来促进学生发展。为提高学生练字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良好的写字习惯,十一月举行了写字比赛,端正学生学习的态度;十二月举行了作业本展,展示了学生的日记本、手抄报,以及各学科的作业本,督促学生平时认真完成作业,这样以比赛形式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校学生学习氛围很浓。
3、丰富学生的文体活动,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为使学生们的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学校开展了一系列的文体活动。体育方面,本学期,学校制定周密的计划,在9月份举行了趣味运动会,10月份举行了广播体操队列展示,11月份举行了跳绳比赛,12月份举行了丢沙包对抗赛,学生在体育活动中,不但锻炼了体质,还促进学生多方面的发展,此外学校还定期开展体检,10月份学校组织学校全体教师对学生进行了一次体检,检测学生的视力,身高、体重、脉搏等,并对体重超标的学生提出加强运动,吃饭定量等要求。文艺方面,基本上每天下午冷老师都带领舞蹈队学生进行舞蹈基本功的训练,学校吕丽婷同学在今年的3月份被选送到国家残疾艺术团,并于9月份参加了残奥会的开闭幕式的表演,这对其他的小舞蹈演员来说也是一个鼓舞,也是我校的骄傲。星玛电梯员工每月来我校同师生一起联欢,学生的舞蹈展示,也给这些员工留下深刻的印象。
四、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安全是学校的一条生命线,离开了安全,学校的所有工作皆成一句空话,有鉴于此,学校经常教育全体师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学校充分利用周会、学生例会、班队会、宣传窗、观看vcd等各种阵地,在全体师生中,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观念,切实做到学校发展与学校安全两头兼顾,通过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以做到领导落实、岗位落实、措施落实。认真抓好师生安全教育,积极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强化校舍、教育教学设施、食品卫生、师生外出活动、学生住宿安全、锅炉等的安全工作,多次组织人员检查学校的安全状况,从而确保了学校平安。
五、学校面临主要问题:
1、智障孩子住校后,管理的成本提高,管理难度加大(城市的培智学校不住宿)。入学很长一段时间,生活行为习惯较差(不讲个人卫生,随地大小便,不爱惜公物),年龄稍大生理成熟,自控能力较差。这些靠说教很难奏效,只能依赖教师细致的跟踪和看护(我们新建学校就提到教学区域和生活区域的隔离)。在校学生生病需要及时送医院,教师需要随时到位,工作没有具体的时间界限。
2、特殊教育中心的功能,是让xxxx市所有残障儿童受到必要的教育,使他们将来更好的发展。目前我们随班就读的孩子分布在全市农村各地,要完成对他们必要的跟踪指导任务,除了时间,还要一定的人力和财力的保证。
xxxx年对于我们特殊教育学校来说是值得纪念的一年,取得的成绩是令人鼓舞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意识到学校事业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中还有不少问题和困惑,学校的内涵建设、办学特色建设还需要深入研究,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仍要冷静思考,群策群力,为开创学校发展的新局面,为创建xxxx市特教中心而不懈努力!
一、指导思想
以第__个全国助残日暨学校喜迁新校址为契机,以学校创建高中部、创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双高普九全面达标为动力,在学校总体德育工作要求指导下,加强我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基础,以班集体建设为重点的德育工作思路。面对新的形势,针对学校听力智力两类残疾少年、儿童的个性特点和身心发展的需求,开展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健全人格。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
2、突出特殊学校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聋生心理健康指导,培养举止文明、品德优良、心理健康、富有创新精神的一代新人。
3、培养聋童的个性特长,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做到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进一步树立育人为本的德育观念,努力开创学校德育工作的新局面。
4、继续发挥共青团先锋骨干作用,突出共青团的特色工作。
三、工作内容
1、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
在学校的整个工作过程中,需要学校各部门、各位教职员工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德育部门将以积极、热情、认真的态度接受各项工作,并尽最大能力,完成工作任务。
2、继续做好学校的常规管理
继续不断完善学校的寝室、教室、包干区的评分制度,使其更加的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建立表扬机制,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者的目的,通过各项工作的检查来促使形成全校班级之间进行互相的竞争,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同时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根据我校的特殊性,德育部门将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德育组将配合学校认真做好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时刻强调学生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工作时时讲,时时做1的原则。积极检查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德育组将会把安全工作视为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4、认真组织并开展好每一次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充分的认识、成长和锻炼。
(1)在校园内继续大力推行“站文明岗”、“鞠躬问好”礼仪活动。让“尊师长”的好风尚在我们校园内蔚然成风,并切实提高师生之间乃至于与外界交往中的文明礼貌的习惯。
(2)继续教育学生养成“轻敲门”的好习惯。让学生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塑造我们学校工作生活有条不紊的人文环境。
(3)继续开展“大手牵小手”的活动。让大同学帮助小同学的好习惯届届相传。
(4)过一个主题为“学雷锋精神,树校园新风”的学雷锋活动月,布置好宣传阵地,评选出学雷锋标兵。庆祝劳动节,培养劳动光荣的意识观念。庆祝儿童节,师生联欢,增进师生感情,创建和谐氛围。
5、切实加强团队自身建设,永葆我校团员的先进性。
加强团员队伍及团员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团干部学习培训工作和本学期新团员的发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团队阵地建设,创新团工作机制。团支部将继续积极配合政教处,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搞好学校的各项管理,发挥共青团的先锋模范和生力军的作用,大力宣传表彰好人好事,批评教育坏人坏事,使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6、认真履行学校赋予部门的各项工作职责
1)、进一步做好普九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本学期开始,普九工作将成为各学校的重点工作。本人将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并积极做好考察学习,做到数据缜密、档案规范,完善各种汇报材料,充分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2)、认真完成好考勤情况统计工作。保证考勤工作的准确性、客观性、公平性。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和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列为20____年度省民生工程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定点康复机构和贫困聋儿(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定点康复机构,学校将充分利用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在县残联的支持和帮助下,积极开展康复语训工作。
1、加强人员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后勤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服务水平,并结合工作岗位职责和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效果,对后勤人员进行认真考核。同时,继续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管理制度的考核方案,继续采取基本工资加浮动工资相结合的措施,做好他们的政治思想工作,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2、坚持科学管理,改进食堂工作。
依照《食堂管理方案》,结合师生建议,坚持科学管理,改进食堂伙食质量,增加食品花样,保障食品安全、卫生、营养,确保不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同时,认真听取广大师生意见,接受民主监督,及时改进食堂各项工作,努力办成师生满意的食堂。
3、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舍务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舍务工作的领导和督查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严格值班制度,履行值班职责,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妥善解决偶发事件,加强宿舍公物管理,落实赔偿制度,确保宿舍工作安全有序。同时,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继续加强文明宿舍、文明学生的检查评选工作,综合考核学生纪律、卫生、出勤、秩序等方面的情况,培养文明校风。
4、坚持服务至上,做好后勤保障
学校将根据经济状况和教育教学需要,适当采购部分办公用品、学生生活用品,保障学校各项工作和活动有序开展。
5、加强综合治理,优化育人环境。
学校将结合办公室、教室和宿舍文化建设,继续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清除校园杂草,美化校园环境,确保校园干净整洁。同时,结合主题教育月和各种纪念日活动,以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手抄报等形式,开展德育和文明行为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二、其他工作
1、办公室工作。继续做好文件的上传下达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与接待工作;做好学校信息宣传、网站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做好学校校刊的组稿与印制,做好科室图版和宣传橱窗的更新工作;做好荣誉室调整、印章监管工作,完成公文起草、计划总结等常规性和临时性工作。
2、财务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实行支出预算和申报制度,认真执行支出审批程序,科学进行财务预、决算,坚持增收节支,继续做好收支月清、月报工作,做好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工作,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厉行节约,为学校各项发展决策及时提供科学依据。
3、工会工作。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抓好教工之家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教职工羽毛球比赛、五禽戏比赛,活跃教职工身心;加强民主管理,做好教职工维权工作,让每位教职工都能真切地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4、计生工作。认真做好计生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计生报表的填写和上报,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做好孕前服务工作和妇检工作,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
5、医疗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对医疗室的管理,健全学生健康医疗档案,做好全校师生的医疗服务工作,保障身心健康,确保无医疗事故发生。
6、项目建设工作。继续实施综合楼项目建设工程的后期装修、装潢、项目合作等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和建设标准,合理添置辅助设施,进一步提高基础建设水平。
本学期历时19周,上课时间83天,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全体教职员工精诚团结,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殊教育学校工作计划4
一、班级概况
由于学生的特殊性,家长对孩子只是生活上给予满足,行为习惯的培养教育上还存在欠缺,所以班中学生个体差异比较大,在学习上学困生相对比较多,尚有百分之三十的学生学习主动性不够强,所以培养学生的学习的习惯及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困生的学习成绩,仍是本学期班级的工作重点。
二、具体措施
1、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
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努力营造平等、团结、和谐、进取的班级氛围。让学生在明确本学期班级目标,明确个人目标的同时,放手让学生参与班级管理,以此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及责任心,使每个学生都有成功的机会和成就感。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给学生提供显示才华的机会,在潜移默化中使学生逐渐形成自理自治能力,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掘创新精神。
2、组办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少先队工作计划,确定好我班本学期各项活动及主题,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主题班队活动。如手抄报展评、优秀日记展评、“特别的爱献给妈妈”等。活动之前制定好计划,明确活动要求,设计好活动并扎扎实实地组织实施,力求取得主题教育的最大效应,用活动来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指导培养小干部
精心培养小干部,帮助小干部树立威信;鼓励小干部大胆工作,指点他们工作方法;严格要求小干部在知识、能力上取得更大进步,在纪律上以身作则,力求从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培养干部团结协作的精神,通过干部这个小集体,建立正确、健全的舆论,带动整个班集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集体的组织性、纪律性和进取心。
4、加强常规检查评比
从学生自身出发,在各方面设立监督岗或负责人,将各项常规工作抓细抓实,力争主动、科学、民主管理班级,切实抓好班风班貌建设,使班级的管理更合理化、规范化、艺术化。
5、针对特殊学生,开展特殊教育
(1)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法,对特殊学生开展教育。
(2)针对行为习惯差、自控力差的学生,指定小干部对特殊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日常行规等方面进行教育和训练。
(3)开展互帮活动。通过“结对共进”等活动,从学习方面对学困生进行关心帮助。
特殊教育学校汇报材料
特殊教育学校汇报材料**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集视障、听障、智障于一体,涵盖三年学前康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三年职业高中教育的综合型特殊教育学校。共有20个教学班,三类残障学生187人。
多年来,我校实施人性化管理,落实人性化教育。本着为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学生“战胜不幸的命运,创造幸福的人生”,最终把学生培养成残而不废、残而有为的一代新人。
一、以队伍建设为先导,提升教师综合素质
近年来,我校始终把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思想超前、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列为学校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思想工作。我们利用讲座、座谈等多种途径宣传办学思想和奋斗目标,深入开展师德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等,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献身特教的坚定信念。
二大力强化奉献意识。我们开展了“以爱心、细心、耐心为主题的三心工程”。如:“爱心红棉袄”、“免费校服”、“节日礼品”等活动中,教师累计为学生捐款捐物数万元。
三加强业务培训。我们积极组织教师外出考察学习,参加省、市教师进修学院组织的各类教学培训,开展多层次的教研活动。通过课堂观摩评比、课件大赛等活动,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我校先后有40多人次在省、市级比赛中获奖。
四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几年来,我校先后承担多项国家、省、市级课题,100%的教师参加了课题研究,许多教师的论文、教学案例在省、市专业刊物上发表。我校“十一。五”期间的国家级课题获科研成果一等奖。
五开展“青蓝工程”。我们在注重培养“名教师”的基础上,十分重视发挥名教师的带动作用。建立达标教师、骨干教师、名教师的梯梯教师队伍,充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使青年教师迅速成长。
教师增强了业务能力,学校提高了教学质量。我校先后有21名学生考入大学继续深造。
二、以德育工作为引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一抓好养成教育。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国旗下演讲等时机,从生活中的小事抓起,紧扣“德育生活化”的主题,让学生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二开展主题教育。通过开展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如春游、参观沿海产业基地、知识竞赛等,升华学生们的人格和灵魂。
三开设书画培训班。为保证书画班质量,我校聘请知名书画家来校辅导。现在学生的绘画书法已达到较高水平,作品远销国外。教育部、教育厅都悬挂有他们的作品。书画班学生获国家、省、市级各种奖项近百人次。我校曾与市博物馆联合办画展,开辟了全国特教学校与博物馆联合办画展的先河。聋生薛洪亮开办的“草房美术”画社闻名**。
四组建师生“圣爱”艺术团。几年来,艺术团参加各级比赛50余场,获奖70多人次。08年艺术团的7名学生参加了北京残奥会开幕式演出。09年我校与**聋校一起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听障学生舞蹈大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艺术团成员刘渭玲同健全人同台竞技,获星汇奥城杯美丽代言大赛三等奖,获得奖金18000元。我校乐器班视障生陈维东,开办了“晓东音乐”乐器培训班,走上了自立之路。
五重视体育教育。我校坚持开展体育活动,搞好体育锻炼。运动员们训练有素。在06年省残疾人运动会、08年全国首届特奥滚球比赛、10年全国第五届特奥会上我校共获3金6银3铜的好成绩。学校和朱志辉老师分别被评为第五届全国特奥会先进集体和优秀教练员。
六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我们始终坚持以师生的安全为本,扎实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通过邀请消防和法制教员来校讲课,举办消防、防震演练、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以课程改革为中心,提高教育质量
多年来,我校坚持特教特办的路子,积极探索适合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改革之路。
一重视听障学生语言交往能力的提高。学校重视聋儿语训工作,先后更新三套语训设备,采取灵活多样的课堂教学形式,加强学生口语和书面语的训练,逐步提升其社会交往能力,促进文化知识的学习。
二重视智障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为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我校坚持潜能开发与缺陷补偿相结合的原则。如:学校开设的“无人售货超市”,锻炼了学生自己购物、自己算账付款能力。明确每个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制定合适的月度发展目标,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提高。
三重视和加强学生的劳动技能教育。我校先后成立了缝纫、美甲、干洗、洗车、装裱等培训班和实习基地,同时将实习基地延伸到社会,联系多家企业成为我校学生实习基地。经实习培训,现已有近百名学生在基地就业,月平均工资800多元。现在我校有劳动能力的毕业生100%就业。其中,盲班毕业生30%有自己的按摩诊所。**市残联创设的大学生就业孵化基地今年5月在我校揭牌。
此外,我们还大胆创新,探索了一系列具有我校特点的教育教学方法。
一早期干预。为了加强听障学生言语康复、智障学生生活自理能力、视障生定向行走工作,我校对这三类残障学生进行早期干预,现已有3名听障学生、10名智障学生回到普通学校学习。
二晚期补救。为给超学龄智障孩子提供到校学校的机会,学校招收了30多岁的“大孩子”入学。他们的生活习惯、自理能力、劳动技能提高很快。其中的一名已经毕业就业,月保底工资1000元。
三开展“随班就读”。我校现有近20名学生在普通小学“随班就读”,为保证他们的学习效果,我校除定期派优秀教师到普小培训学生外,还不定期培训教师,达到了以特教为主体辐射全面的作用。
四创办“自闭症康复中心”。为了更好地培养和教育自闭症儿童,我校创办了“自闭症康复中心”,确保自闭症儿童能够在最佳的时机受到最好的训练,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另外,零至六岁弱智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本学期已经启动。
五开展送教上门。针对脑瘫患儿无法到校上学的实际,我校专门开展了送教上门活动。6年来,我们坚持为4名脑瘫患儿送教上门,让他们在家也能享受到学习的幸福和快乐。脑瘫学生敦月波的“特殊的师生情”一文,在《**日报》发表。
四、以服务学生为宗旨,创建和谐育人环境
为实行全免费教育,近年来,我校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为学校的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一各级领导重视我校的.发展。省教育厅的专项款;市委、市政府先后投入的几百万元,彻底改善了我校的办学条件。(www.Fwsir.com)现在我校有设备比较齐全的的理化生实验室、计算机室、感统康复室、语训室、律动室等。省市残联每生每年625元的义务教育阶段助学金,使100个残障学生家庭感受到党的温暖。市委、市政府及教育局、残联的领导经常到我校进行工作调研和走访慰问,极大地鼓舞了全校师生的士气。
二社会有识之士捐资助学。我校利用助残日、广场演出等多种形式宣传学生自强自立精神,感动了在场所有的人。近年来,社会各界为学校捐款捐物累计40多万元。“真情保险”、“健康牛奶”、“爱心大米”等活动中见证了来自社会各界无私的关爱。
三自己动手,节约开支。几年来,我校教师不怕苦,不怕累,利用休息时间,自己动手,改造了食堂,疏通了消防通道,续建了刷车厂等,为学校节约开支10多万元。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校先后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艺术教育先进集体”等系列荣誉称号。涌现出如:“省三八红旗手”、“省爱心大使”、“市十大杰出母亲”、“市十大杰出青年”等多位优秀教师。美籍台裔的特教专家鲍亦君女士到我校视察时感慨的说:“世界上像**特教这样的学校也很少。”;国家特教处处长谢敬仁说:“**特教真正办出了特色”。副省长赵化明担任**市长期间称赞我校是“和谐**的一个亮点”。领导的评价是肯定、鼓励,更是鞭策。
成绩只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特教事业的腾飞为己任,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继续谱写**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新章。
★ 学校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