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的男子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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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的男子散文

篇1: 野生的男子散文

野生的男子散文

野生的男子,浪子般堕落腐化、无可救药,他们,早已堕入地狱,没有人能够把他们拯救,回到天堂。

初次与小方谈话,是深夜时分。找了桥边一家普通的烧烤店。一坐上位,他大声吩咐道:“老板,给个菜单子。”声音洪亮浑厚。他淡然地拿起来,放回去,动作娴熟,看来老练世故。

后来,用餐过程中,小方说自己16岁出来打工,今年22,比我大一岁。接着,他的目光迷离,望向远处几棵大树,平静而感慨:“是的,已经6年了,人一生当中有几个6年啊……”我心顿时扎了一下,说不清是何滋味。

回家的路上,他说自己跟组长班长都顶过嘴,有次因意见不合吵架差点儿动了手。进过好几个厂,每次去都是过河,从不长留。

他说,有时候过着过着,就真的只剩下自己和家人。

谈起家,他脸上露出平静的喜悦,只是很少笑,看得出来,他从不刻意勉强自己,只喜欢活得随心所欲。

“家里就生了你一个?”

“有个妹妹,今年读初中了。”语气简短和缓。

“你家乡很发达啊!”

“家乡再好,和我半毛钱关系也没有,我家在偏僻农村,穷得要命,要不我也不会这么早辍学出来了……”

这中间,几乎是我问一句,他答一句,不想多说,骨子里,他是沉默的,有点浪子的忧郁。

他找了很多,谈了多个,常听人说他花心,逢场作戏。却不了解,他心灵深处的痛苦。他是饿了,太饿了,因此无限饥渴地需要爱与温暖,没人给他,他只有永无止境地寻找,如猎人,不停狩猎;仿佛一个乞丐,渴望食物,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这世界已经够冷,以致于我们无法以彼此的体温取暖。失去是短暂,可心灵的缺口与伤痕,是永世。

他,吴哥。24。要离开城市的前两天,半夜一点给我打电话。他央求地说:“我只是想跟你说说话,只想说说话……”

“我知道。”我无比淡然。

“再过两天,你就要走了,走之后,咱就再也见不了面了。”他声音沙哑,喉咙哽咽,仿佛要哭出来了 。

说真的,我很感动,在这人间,有个舍不得你的朋友,真好。这样就不会觉得自己像长在墙上的.野花野草,形单影只、孤影自怜。

我默默告诉他,只能做到这些,给他温暖,无法付诸深情。他朝我撒娇,我便像个母亲哄孩子似的,宠他溺他,凌晨两点,方才挂电话睡了。

这让我明白,这世上每个人来到世上都是单数,我们无法全心全意做更多的事,但可以保持一颗善良灵敏的心,同情关爱呵护更多的人。

下班去食堂吃饭,他用五分钟狼吞虎咽完,四十分钟的紧凑,只能拼命追赶。

公司走廊间,忽然碰上了他。

“怎么这么晚?”

“去吸烟区了。”他回答得无比冷漠。

“为什么?”

“我18岁就开始抽,没有为什么,就是习惯了。”我看出他面部神色的阴沉,仿佛历经沧桑,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任何事情发生在他身上,都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

苦着,痛着,熬着,这些野生男子的心里话,向谁诉说,有谁倾听?

最后看他的那一眼,我突然发现,这个人,或许青春早已提前结束了,变得如此老道成熟,把尘世一切洞穿与看透,没什么大不了,一切不就这样吗?毕竟怎么样活,不是一辈子呀!

是的,很多东西,就是这样,出现了就是发生了,没什么理由的,再多解释也多余,根本不需要任何冠冕堂皇的点缀。

前途?这两个字对他们来说太奢侈。他们只盼望着哪天不要被管理和老板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假期多一点哪怕是一天;厂里的工资渐涨不扣,每天不累得腰酸背疼;睡觉睡到自然醒,上班又不迟到……这,便已足够。不要太多了,太多了,他们要不起。这,便是现实。

得过且过,过一天算一天。深夜无人时,野生的男子,坐在窗前,迷茫?对这世界,根本无需迷茫!也没有迷惘!时间太匆忙,生命太短暂,这些都算什么呀?

我是个骨子里可以活得随心所欲的人。喜欢野生的男子,因为有了他们,世界才不会死气沉沉、索然无味。学堂书生的呆气傻笨,一本正经、冠冕堂皇,他们都没有,所谓学历,所谓文凭,更是天方夜谭了。

可是,浪子的打工仔,因为苦,因为穷,因为身无分文、一无所有,没 有炫耀的资本,所以最懂人生,最懂泪水,最明苦痛。欣赏浪子般的情怀,尽管堕落,但是潇洒,没有一丝一毫的欲念,活得最现成。

想起影视中一个镜头:因为对往事悔恨,男主角跪在女主角面前,淋了一身的雨,请求她原谅。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女主只冷冰冰地抛下一句:“痛吗?放心,你不会比我更痛。”惟有野生的男子,忍痛,知痛,懂得,当那刀子般身心疲惫的累侵蚀你每一寸皮肤肌肉时,到底是何种滋味。欣赏朦胧月色,叼根烟,吞云吐雾着,倒杯酒,一醉方休,凌晨几点,方才入眠……

篇2:设计院男子现代散文

设计院男子现代散文

房间里的暖气烧得很旺。一个人的时候,可以穿很是单薄的衣服,趿着凉拖,在瓷砖地板上走来走去。这是属于我自己的家。

我想我会对过往遗忘。现状的不适在慢慢地习惯。

一直想感谢一些朋友,在我人生颓靡的低谷给予的支持和帮助。比如Sam。

我对Sam原来并不认识,我们在陪客户吃饭的饭桌上遇见。那时候,还不知道他到底做什么样的工作,只知道他是设计院的,一个设计部门的小小负责。他总是穿休闲装,畅着衣扣,运动鞋,头发服贴,胡须青青,脸温和,显得随意毫不起眼。

我毫不回避自己喜欢以貌取人的习性。有的脸干净而不失阳光。有的脸沧桑而交汁阴影。还有的脸似经年雨水侵蚀的沟壑,爬满了岁月的纹路。相较而言,我喜欢睿智成熟。而Sam的脸是什么,我看不清楚。

因同一个项目,我们谈了一些构想。反反复复。一来二去中,就这么认识了。他给我留了名片,我礼节性地收好,装进我的包里。

后来熟悉了,知道他比我小四岁,西安人,是那种勤勤恳恳努力工作的老黄牛类型。他有一个很爱他的妻,一个三岁的女儿,他的妻子和女儿常年在深圳,也是说,因了工作,夫妻俩不得不两地分居。这些与我没有多大关系,我知道那是一个幸福的家庭,我会因为朋友的幸福而祝福,这是我与朋友相处的最是基本的原则。

他嘴巴挺甜的,很有眼色,总是姐长姐短地叫我,所以我们熟悉得很快。渐渐地,我也能和他畅开心扉的交流,表达对现状的不满。这个设计院男子,细心的倾听。他建议我考注册测绘师,评工程师职称,还推荐了好多专业的课件给我,给我勾职称英语阅读的考题。他说你必须奋斗,努力,只要你坚持,未来会很美好,相信我。

Sam,你觉得我行吗?

你行,我会陪你一起复习,考试。

他的眼神坚定,我觉得踏实,我听到Sam对我的肯定与认可。

复习学习的日子将我的寂寞塞得满满,我感觉充实,我将自己掌控。我强迫自己读一些生涩的英文句子,去想一些未来要实现的愿望。比如我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业务主管,如果有了工程师证,虽然不会发大财,可我的薪水还是会有所上浮。我喜欢自己赚钱,可以由自己的性子随意挥霍,出手就是上千块钱的裙子,进环境幽雅的高档场所。

深夜的时候,我感觉寂寞,我的脾气也变得狂躁,我跟Sam打电话,说我的近况。我说我被上司在大会批评,我与单位同事关系紧张,我还说我对英文跟本没有信心,我对考试惶恐。我觉得自己简直一无事处,才处处遭人排挤。

Sam鼓励我,凝姐,面对现实,相信自己,关于在职场,少说多做,永远是千古不变的衡律,你是一个聪明的女孩,你要相信自己,你一定行。我极度不耐烦起来,我说,你少废话好不好,没人当你是哑巴。电话那端,我听到Sam深深的一声叹息。

那夜雨声很大,我打开窗的一角,听雨哗哗哗哗。间隙,有雨丝飘进,打在我的皮肤上,很轻地渗进我心脏的血液。漆黑的夜里我什么也看不见,整个城市被大雨淹没,只听到雨涮涮涮涮的声音。大雨让我的心脏和血液激烈地跳动,我知道灯火阑珊处的Sam一定还没有睡,他还在对着电脑听一章又一章的专业课件。那一瞬间我突然好想给他再拨一个电话,告诉他我可以对那些职场的勾心斗角满不在乎,我可以平复自己的心情每天学一点英语单词,我关了窗,放下窗帘,感觉自己充满了活力和激情。

手刚触摸到电话,铃声就刺耳地响起,我顺手接起,正是Sam熟悉的声音。他说,凝姐,外面的雨好大,记得把窗户关严实了。我说:Sam,你说的对,关于在职场,少说多做!

我们煲了好久的电话。我感觉热血沸腾,觉得自己愈来愈依赖。Sam的上进给我力量,我需要有斗志的人不断地将我鞭策,给我鼓舞,我害怕与社会脱节。后来的那段日子,我们通过邮件联系频繁,所谈的话题都与专业相关,偶然也会问好,嘘寒问暖,但很少见面。

和Sam来往让我快乐。一个淳朴、上进的青年总是令人徒生好感。久了,两个人已无拘,偶然会一起吃饭。在他面前,我感觉放松,说起话来更是端来直去,口无遮拦。比如有一次一起吃饭,我问他,Sam,你似乎喜欢比你年龄大的女子,我怀疑你的处男之身也给了一位姐姐,对不对?他的脸腾地红了,就连笑容都是扭捏,我感觉好玩,不禁大笑。

还别说,我随口的一句话得到了验证。Sam放下筷子,一本正经地说,高三的时候,有点傻,认识一位二十六岁的姐姐。

我突然觉得有点诧异,心理突然温暖,傻气的Sam,是什么让你对我心不设防?

后来我们一起参加计算机模块考试,临考前的那晚我感觉焦虑。我一直记得那种心神不宁的飘忽,思绪凝滞,顾此失彼。那夜风很大,满地落叶,我突然跟他打电话,吱吱唔唔。在他的追问下,我说我没什么事情,只是随便胡乱地打电话。他知道这不符合我一贯的行为作风,因为我从来没有主动跟他拨过任何电话。他调侃地笑说,怎么,凝姐,想念我啦?我像做贼一样赶紧挂断电话,我听见自己的呼吸急促,寂寞在心房里升腾弥漫!

是的,没人看见我的寂寞。我的表相冷淡与世无争。没有人知道我是单身,带一个五岁的男孩,不停地搬家,颠沛流离,而且还抽烟,喝酒,常期的失眠。

那夜我睡下后,反复地做梦,我梦见我抱着一个男子不停地哭,那种惆怅的疼痛将我一次次惊醒,醒时,眼角里还浸染着泪迹。我知道所流失的再也追不回来了,它只会不停地让我梦魇。远逝的最好遗忘,能抛弃的就抛弃吧,我期待结局的美好。

第二天考试的时候,还在路上,突然大雨,而且寒冷。找到考场的时候,我的浑身已经湿透。我听到有人在轻唤我的名字,我看到他披着雨衣,正站在考场的门口。他将一把雨伞递给我,又将一件宽大的男式外衣塞进我的怀里,掉头离去。一种温柔的情愫蔓延,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发现我的快乐里夹杂着莫名的苦涩。

下了考场,雨已停驻。我说, Sam,你得叫我姐。

算了吧,我觉得你只是一个需要人照顾的小女孩。他望着我,安静地说。

去你的,谁稀罕。可是一转身,我突然想掉泪。

走吧,我们一起吃饭,庆贺考试圆满。他笑着说。

坐在他电动摩托车的后座,掠过街巷里喧嚣的人声,我感觉自己有点醉,心里有一团火在烧,焦灼不安。

他宽大的男式外衣穿在我寂寞的身体上,风兜起,我将袖子伸到自己的鼻子下嗅,能闻见一种好闻的男人的味道。我将脸轻轻地贴在他的后背,轻微惆怅,有些人注定不属于自己,他只是一缕阳光,转瞬即逝。我听见自己内心轻轻的一声叹息。

万达广场里人声鼎沸,临搭的舞台在雨过的天里显得一片清新。一个穿着白色西装的俊俏男子拿着麦在舞台上盛情地促销,引得许多百无聊赖的人纵情围观。我们从人群外穿过的时候,我看到一对男女在人窝里不动声色地四目凝视,她的脸轻仰,表情纯净,旁若无人地垫起脚尖,在他的唇上轻轻地碰了碰,迅疾离开,然后她抽出她的手,转头离去,只是几步,又频频回头,淡淡的笑容眼波荡漾,掩不住一腔的柔情蜜意……

混杂在人群里,这一幕被我尽收眼底,喧嚣被过滤,我听不见吵杂声风声,嘴角凝着下意识的笑容,浑身却是一片冰凉。我知道,爱是我的软肋。

我的身边也曾躺过一个男子,可是每当醒来,我都会发现他很陌生。那个长相还算英俊的男子,他的脸上流转着木然的表情,我看着他,心会刺痛。裹着皮囊的两个灵魂,像两条永无交集的平行线。他触摸不到我的灵魂,我也抵达不到他的对岸,我唯一掌控的,只是彼此肌肤的温度。我在阳光的眩晕中一次次流出温暖的眼泪。这样的日子过了很久,我断定其实我根本就不爱他,拙劣的演技无法继续,于是在两年前的一个夜晚,我瞟了他一眼后终于离去。我一直记得天寒地冻的那个冬夜,我的心很是寒冷。

凝姐,你相信爱情吗?我听到Sam轻柔的声音。

我相信。我相信爱一直一直在,过去,现在,未来,永永远远!

什么时候跟我讲一讲你的爱情?凝姐。

去去去去,小孩子家家地。

看着我的眼睛。他一脚撑地,回过身子,很是认真地望着我。

Sam,我的爱已经死亡,从此不再。我躲闪着那汪潭,笑容像花朵一样枯萎。

是啊,我唯一的爱情已经死亡,我很清楚我也曾深深爱过。望着Sam期待探询的眼神,我不想再说什么,疼痛的心筑起一道防卫的堤。

我看着他,然后跳下他摩托车的后座,脱了他的大衣,穿过街心十字的斑马线。融在人海里。我如此寂寞,寒冷,可是这一刻,我知道我的身后有一双温暖的眼睛在注视着我。

城市的.建筑华丽,人情冷淡,我深陷其里无力自拔。灵魂不停地漂泊,寂寞夜夜地轮回,涂上鲜亮的唇彩,不知为谁?

继续地沉溺在日子的贫乏里,送别一个又一个平淡无奇的白天和黑夜。我微笑的端起那杯红色的酒杯,麻醉的心瞬间天真。好久了,没有和Sam联系,也没有收到他只言片语的邮件,似乎彼此从不曾来过对方的世界。我一直坚持自己的自傲,从不主动地惊扰任何熟知的人。他在哪里?一个回头,他已不见。我在空荡荡的夜里不停斟酒。西安是座空城。我对爱免疫。我能直面花的凋零。我们只是彼此路过。我们的往来是空洞的,没有承诺。不再期待感情。心刺痛,以为就这样地,我们将彼此淡忘。

一次正在上班的时候,手机在响,意外,居然是Sam打来的电话。

Sam,你在哪里?

在你单位的外面。

怎么?有什么事情?我望着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要不,你等会,我马上下来。

我看见Sam斜着身子,靠在他经常骑的摩托车上。他脸色憔悴头发乱糟,雨水顺着发梢在他的脸上淌,肩上湿漉漉一片。这个男子,他一定受了什么伤害。

我撑了伞,站在街边。

他直起身子说,我和她吵架了。

我马上明白了。哪有夫妻不吵架的,过两天就会好。

不,这次很严重,你不懂,不懂。他说话的语气有气无力,毫不隐晦的暴露着他的伤心。

我说,你冷静。

我不知道,不知道怎么办?她要和我离婚,如果有一天我离婚了,你说,你会嫁给我吗?Sam的语言里满是失魂落魄。

别扯了,你开什么玩笑啊,Sam。那是你家庭的事情,请别牵扯我。

我说的是假如,回答我,你会考虑我吗?他在期待的望着我。

我感觉到问题的严重,大脑在飞快地旋转。工作孩子孩子工作,千篇 一律的贫乏,这是我反复做的事情,一目了然。还有就是吃饭睡觉,就是等死。从未觉得会有一个伴侣会出现在我的生活,打破我的孤独。我想骨子里我还是需要有那么的一个人,在雨里给我送一把伞,每天每夜的守在我的身边,握着我的手,看着我渐渐地沧桑。可是,那个人不是他!

我想我不会捡别人剩下的丢弃的东西,任何。你应该懂得,Sam。我不露声色。

哦,连你也不要我。他如遭了重创,表情灰暗而失落。

Sam,听我说,你会好起来的,会好的,这是暂时的现象。

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吃饭。他的情绪稳定了许多,偶而也会微笑,与午间判若两人。

我想你得过正常的家庭生活,如果你拒绝,你会一辈子孤独。Sam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里满是怜惜。我感觉到一个男子的宠爱。他在宠爱我。我想男子大抵都会对需要保护的柔弱女子充满爱欲。我知道,这是一个真心关心我的男子。他窥见了我内心的苍白和颓废。

我不想和眼前的这个男人讨论自己纯私人的话题,他只是我前进路上的加油站,我不能解释这种感觉。那是一种无法触摸的味道,不是爱,不是婚姻,也不是纯粹的友谊,可是,他真切地进入过我的灵魂。我迎着他的目光一字一句:我不会惧怕孤独,Sam。他的表情诧异,瞬间黯然。

我看到城里的灯火一盏一盏地亮起,暧昧闪烁。陌生的人群来来往往,瞬间消失。

我要走了,Sam。

嗯,记得要联系,好吗?

好。

在站台等车的时候,我们都没有说话。车来了,我拥进班车里,朝他挥手。

我望着车窗外的Sam,他的眼神像风一样掠过我的头发。想起过马路的时候,他轻轻的将我的手握在他的手心,到马路的对面,以后各自散开

。我知道一个人漂泊太久,会很疲倦,可是,我痴迷流浪的荒凉。

是,没有谁能将我带走,没有。

篇3:阳光男子,赏心悦目散文

阳光男子,赏心悦目散文

都说帅气的男子,风景;才气的男子,似梦;权贵的男子,主宰;而我觉得,阳光的男子,才能让人赏心悦目,并感染他真正的快乐。

俗世,喧嚣,纷扰;花开,陌上,旖旎。行走于岁月时光的柳岸,阳光的男子不羡姿表,穿行在红尘的烟火,阳光的男子不羡权钱,徜徉在百花的丛中,阳光的男子不喜浓艳,只采摘尘埃里最平凡的那朵,用责任与简约来供养这朵灵魂的香气,那么陪伴自己的,我想除了内心的恬淡和丰盈,还有一段被清寂沁染的时光,禅味幽香。

在当今这个世界上,天生的好男人并不多,但具备好男人潜质的无论如何也不会太少。阳光好男人是可遇不可求的,或许对阳光男子的定义太完美,所以现实中阳光的男子总是差强人意。美好的东西,往往是自己得不到的,所以有些阳光也只是表面。我们身边不乏这种感情专一值得信赖的好男人,但他们往往不小心退一步成了某个女人的蓝颜,或者曾经聚首,最终消失于人海,成了永久的遗憾。实践印证了一句话:理想的高度,真正的好男人永远都只能可遇,不能奢求。更何况,好男人不一定是阳光的好男人。

阳光的男子,不是没有帅气的面容,不是没有健康的体魄,不是没有温文尔雅,不是没有英姿勃发,他只是拥有一种独有的风骨,行走红尘,烟火清欢。那种仪表,高洁,那种淡然,朗星,是他智慧的外表下散发出的迷人的温雅。正如一个女人美而不艳,雅而不俗,是从骨子里流淌的芳菲,浑身上下拥有着内在的丰美,使人品之不尽,读之不尽,赏之不尽。

纷繁红尘,阳光就是心里一直住着一种信念,不张扬,不喧哗,不浮躁,不纠结,不计较,不避世,不逃离,不争不怨,不烦不恼,只守着一院的清风,一室的清净,一禅的茶香,阳光地行走尘世,静心赏风月。若再有一个懂你知你的有缘人,和你安度流年,静心向晚,人生如常,烟火淡淡,然后慢慢变老,每每思量唇边漾起的是尘世最阳光的微笑,人生还有何求。

阳光的男子,有一双清澈的眼睛,那里盛开着一朵莲,出污泥而不染。他能洞悉人世间的美与丑,善与恶,以一种纯净且正气的帅,征服了所有不平静的心湖,幽寂了喧嚣的`尘世,安抚了不平静的人心,温暖着烟月里的寻常光阴。阳光的男子,好似一抹朝阳,倾心的映射到你的心房。

阳光的男人也有爱,也要经历爱,也会有悲伤;男人有情,就会有惆怅;男人有恋,就会有寂寞;当魂断西墙,情系断桥,男人的眼泪也会滴湿衣枕,情伤深处泪自流。男人痛苦时,女人就是他的守护神和依赖。一个好女人就像一所学校,给男人宽容,给男人温柔,给男人恩爱。你就是爱的阳光,牵引着他向上成长。给自己爱的男人以力量,和他站在一起,成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他一定会成为你希望的阳光男人,让你赏心悦目。

岁月深处,阳光的男子就是最高贵的气质,腹有诗书,生命在水墨丹青里静美如画。

阳光的男子,喜欢轻剪一段光阴,安放烟月的故事,喜欢在似水流年里让心泊在墨里,让纷杂被简单埋葬,让牵念落字为安,过诗意且美好的一天一月,一年一世。

清风相伴,守心也可自暖,何况陌上青葱,繁华竞相,阳光正好,暖暖的男子,坚强的男子,最是那一低眉的温情。人生多风雨,岁月少不了蹉跎,阳光的男子,能融化流年的风霜,能弹出心灵的禅音,能驱走内心的孤寂。

阳光男子心里有自己的黄河、长江,而且那水是苦的;男人心里也有自己的湖泊、大海,而且那水是咸的;男人有苦泪愿意往心里流,流入心里深处。

阳光的男子坚强,一个男人来到世界上就得克服一种困难,他是忠诚为国、挣扎在最前线的士兵,死也要保卫他的将军,流垂青史永不消失。阳光的男人傻,傻就傻在太执着,宁肯被人弃,也绝不弃别人,但是他能面对,能再站起来。

阳光男子是坚强的,因为只有坚强才配得上阳光这头衔。

烟波渺渺,清风浩荡,一程山水,一程希望,在岁月的净土,种下深情与清欢,一边诗意,一边烟火,阳光男子,赏心悦目。

篇4:那些野生的甜散文

那些野生的甜散文

小时候的春天,跑向野外,是不懂得欣赏风景的。更多的时候,是去寻找野地里那些可以果腹的'东西。

迎春花开,正是青黄不接时。大人们都去地里干活了,一帮孩子折了大捆的迎春花,坐到地上一朵一朵地吮吸甜丝丝的花蜜,来缓解腹中的饥饿感。没过多久,迎春花败了。蒲公英开始爬满了房前屋后,我们就去找那些待开的花骨朵儿,小心剥开外层,把里面圆圆的黄色花蕾,塞进嘴里吃掉,称其为“吃鸡蛋”。蒲公英的杆儿,嫩的吃起来也是微甜的,不过还带着些苦味。

野蔷薇还没开花,寻找那些小拇指般粗的碧绿的蔷薇枝折下来,小心去掉刺,像剥甘蔗一样剥去皮,吃起来又脆又清甜。

接下来,地边、河边会出现好多红艳欲滴的野草莓,几乎想吃多少就有多少,就算今天被摘完了,第二天又会蹦出许多来。

差不多已到山间四月半,映山红映红了山。我们去摘了抱回家,它不仅可以装扮简陋的屋子院落和教室,而且可以吃,酸甜相交的味道令人至今难忘。

渐渐地,麦子开始扬花,结出麦穗。掐三四个麦穗,双手搓掉麦壳,把麦粒送进嘴里,好甜!烧麦穗,做碾馔儿又是另外一种香甜啊……青黄总算接上了,马上有希望吃到白白的馒头,饥饿感也慢慢地消除了。

写到这里时,一阵风送来了甜甜的槐花香。又想起了上小学时的那条路,槐花开时,放学路上饥肠辘辘的我们,不知吃了多少槐花!槐树就在窗下,家乡却很远。怀念仍在蔓延,怀念那些野生的甜。

篇5:玩转乒乓球的男子散文

玩转乒乓球的男子散文

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兴趣的人比没兴趣的人要多出几倍的快乐。”这话说得一点也不假。在我的身边,就有这么一位玩转乒乓球的男子,居然能够把兴趣玩出技术来。

人生漫漫,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究竟要以什么兴趣为自己润色生活呢?一个男子爱上乒乓球,爱的是它轻巧的身姿,爱的是它拼搏的宿命,爱的是它挥洒的自如。多少人会如他一样深情不渝地坚持十几年呢?

爱一颗毫不起眼的小白球,爱得毫无理由,爱得淋漓尽致。很难想象,打乒乓球只是他的业余爱好。在那么多奖杯及证书面前,他丝毫不引以为傲,他觉得自己只是单纯的爱好而已。可是,又有几个人能够像他爱得这么彻底呢?

每次闲聊时,他提得最多的就是在打乒乓球。一提起乒乓球,他的话就多了,眼底立刻煜煜生辉了起来。看着这样帅气豪放的他,我难掩内心的敬仰之情,主动请命为他的兴趣写些文字。一开始,他还有些犹豫。后来,就爽快地答应了。

该以什么样的文字来揭开这位乒乓球健儿的神秘面纱呢?在脑海里酝酿了很久,始终不敢轻易下笔,生怕太过粗浅的文字与他在乒乓球桌前的英姿不相般配。提得太高,他肯定会害羞;放得太低,我又过意不去。思来想去,我最终想到了“铮铮风骨”四个字。

晨曦,原名晓曦,是我一位比较要好的同事,也可以说是好哥们。我们曾经在同一个岗位上共同奋斗了多年。那些并肩作战的日子,是我从事少先队工作最开心的一段回忆。现在,尽管我已经离开了自己热爱的岗位,但他却依然坚守着,不忘初心。就冲这点上,我是绝对地佩服他。

一直以来,他在我心目中都是很优秀的一位数学老师。被评为泉州市优秀教师的他,教学工作认真细致,培养了一批批出色的学生。他不仅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就连自己的业余爱好也玩转得有声有色。

一开始,我总以为他打乒乓球只是打发时间而已,只是一种简单的喜欢。就算他曾经指导过学生参加比赛获了奖,我也觉得只是碰巧。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错误的。

有一次,他特意邀请我去一家私人俱乐部观看他打球。一开始,我觉得有点奇怪,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邀请我去当观众,更不明白他为何会如此热衷于打球。当我看到他换上球衣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整个人斗志昂扬,精神焕发起来,我才有点明白这颗小白球隐藏的魔力。看来,他是想让我看一看乒乓球对他的吸引力。

那次的现场观战,让我对他的爱好产生了几分兴趣。从那以后,我会饶有兴趣地关注他的朋友圈。我想知道他对乒乓球的这种喜好能够坚持多久?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他对乒乓球的爱好不曾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减少,反而有递增的现象。他花在打球上的时间越来越多了,打球似乎占据了他业余生活的全部,乒乓球成了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慢慢翻阅他发过来的照片,看着运动场上英姿飒爽的他,我竟又认不出来了。很难想象这就是平时斯文儒雅的他。

双手开弓准备开打的他,就像一只展翅高飞的鸿雁;右手反抄的他更像一位从容应战的勇士;上身前倾攻击的他又像一只防守的雄鹰。每种不同的打法,都能呈现出他不同的`风采。透过一张张生动的照片,我似乎也被传染了这种喜悦与热情。特别是看到他跟团友们一起领奖的合影,更加能够感受到这种成功的激动。

其实,单看他的照片,就可以想象他打球时有多么开心了!只是,我很少亲眼目睹比赛的现场,自然也无从想象两个人在一张桌子前拼来打去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快乐了。换个角度想想,如果一种爱好能够变成一种技能,甚至是一种本领,那不是最大的回报吗?

晨曦加入乒乓球协会,认识了不少志同道合的人,人脉相当广。人脉广了,见识自然也就广了。他的朋友在赠他的书法中写到“逍遥二板”四个大字,这也正是他玩转乒乓球时最鲜明的写照了。其实,除了打球,晨曦还很喜欢书法,有收藏名家书法的习惯。

到他家去做客,你就能发现他家里悬挂的那些字出手不凡。除了墙上挂的,他还收藏了不少海内外名人的书法。他把这些字当珍宝一样收藏起来,每一张书法背后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他笑咪咪地一一为我展示,并且满脸喜悦地介绍这些字的来历。

晨曦常说自己是个门外汉,对书法一窍不通。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写了一手飘逸的好字。他就是这么谦逊低调的一个人。

“会打乒乓球很棒,特别棒!”现在,我想把这句话送给晨曦。真的,看到他在乒乓球的赛场上叱咤风云,扭转乾坤的帅气,单单是远远地欣赏都能够感受到他的快乐了,更别提他置身其中的忘我了。

有人说,乒乓球会如此深受广大球迷喜爱,不仅仅因为它是我们的国球,更重要的是它能够强身健体,是最适合全民运动的一种体育项目。也许是因为如此,我在小学时也曾经迷恋过一段时间的小白球。

那时,全校的师生都特别爱打乒乓球。办公室旁边就有一间乒乓球室,专供喜爱乒乓球的学生活动。学乒乓球容易,想要打得好却没那么轻松。别看那一前一后,一上一下的,看似简单,实则不然。一场正规的比赛下来,每个运动员都是汗流浃背,就像刚从水里上来似的,可见这项有多么消耗体力了。

我们这些女生偶尔玩玩可以,遇上高手就会被人家笑掉大牙了。一看开球的姿势,就知道是菜鸟还是高手。被人取笑多了,自然也不敢出丑。这个爱好就被扼杀在萌芽时期了。

现在,看看学校里的学生,喜欢打乒乓球的人是少之又少。除了几个有此爱好的老师,偶尔会活动活动外,会打的学生已经很少见了。

乒乓球,作为我们的国球,确实值得爱好者倾心一辈子。但,并不是每个爱好者,都能够像晨曦这样玩得出彩的。这,也是我特别钦佩他的地方。

衷心祝愿这位玩转乒乓球的男子在玩的路上打出更好的成绩来!也希望我们的孩子都能够爱上这颗小白球。打乒乓球,应该从小抓起!

篇6:时有男子,流离吾心-散文

时有男子,流离吾心-散文

『醉你的枫林晚』。

你醉你的枫林晚。我醉于你的孤独。

你是一片流浪的枫叶,时光的风将你吹向远方。偶尔吹来我城。于是相逢。

我知道,你曾经深深爱过一个女子。我不知怎样的过往将你们生生相错。

也许所有的深情都是玩笑。都是预谋。你也跌进了深情的陷阱。

你将执樽,独自一人醉卧落花前。望那青山隐隐,绿水迢迢,望尽那天边一抹沧桑,望尽时光深处的人儿和风景。

你不会是谁的归人。你只需浅浅停留,于我便已足够。我从不曾奢望谁为我止步。只是若你归来我城,我便一直欢喜。

你所有的深情和寂寞,都藏在深秋里,隐在时光里,匿在执笔里。

也许你曾沉浮在她与你的海枯石烂,终究三生也伴随着年华一起老去。我从不相信那些山誓海盟,我从不让自己迷醉。至多一句,不离不弃,莫失莫忘。我怕自己会醒不来。我愿许自己一世清醒。

其实你只是我们的风景。疯景。我不敢发誓说自己等你枯萎。只是我愿倚在这枫林里,便是做一场好梦亦是绝美的记忆。

悄然躲在一畔,默然望你。

『你是否依然记得』。

我们只是喜欢念念不忘自己的失忆,却是谁也没有把谁忘记。

就算有自己清醒的生活,偶尔以为自己浅尝辄止,不记得这是高度数的爱情酒。醉了你,醉了她。

我也想过。其实年华里如果有一场自己策划良久的邂逅也是很美的。世上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甚至连说一句好久不见的勇气都没有。因为知道最终的.结果总是相错,所以我已经害怕相逢。

你是否依然记得,她与你曾经的时光。

我惟愿执手那些不离不弃的人儿。便是一世单薄也已足够。

『陪她去流浪』。

你只需安然在你的枫林里,等她来寻你。

然后谁也不再清醒。

你们将执手红尘,也许一直到老。

她将暖你的流年,你将爱她的旧事。

我突然爱上《一人一花》,也许仅仅是爱上了她的歌词。

爱上一个人都陪她去流浪。

我喜欢旅行,永不停息的。我更喜欢自己一个人,然后身无分文的。

你将会陪着另一个明媚的女子。流浪在你们自己美丽的时光里。缠绵沉浮。

彼此相视也是浅浅温柔的微笑。混沌黑暗之中,只需有彼此,便是温暖的天堂。

愿你找到她。快些找到她。

『各自安好』。

错身而过的刹那,不知道谁失了谁,失了可以一直执手到老的美丽。

我不知道短短的日子里我是否读懂了你。

我觉得你自始至终都是清醒的那个。好像把一切都看得很分明。甚至偶尔会让我有种你在天涯咫尺间徘徊的错觉。

我们的生活总是要继续。那些沉醉记得过就好。

其实遇见你也是我的一场美丽邂逅。浅浅微笑,擦肩而过,你也曾让我心喜过。

愿我们各自安好。

『这只是一封情书』。

枫叶孤独。枫叶其实并不孤独。在树枝上,曾有那么多绿枝相伴;化泥归根,也只是浅浅沉睡。在树里安眠。始终都是被陪伴着的。

苍凉的故事一张口便已说尽。而你不过是在时令之秋寻求一种告别,或者自由。

看到你写,你们不懂,我的孤独。

地球不懂你的孤独,只是知道陪着你就好了。

至少我是如此。

这亦只是一封情书。

如晚妆所言。做你的红颜,无关风花雪月。

篇7:做个素白的男子优美散文

做个素白的男子优美散文

或许是名字里有个“素”字的缘故,做人,总喜欢在人生的画卷上,为自己留一尺素白。

年轮渐丰,岁月渐深的光阴,越来越喜欢一切素而简。衣服喜欢素雅,做人喜欢简单。对那些曾经喜爱的艳丽服饰,再也没有了初见时的怦然心动。

在我的衣柜里,悬挂着越来越多的白衣。虽然已经过了白衣胜雪,红衣似火的年纪。岁月轮回又轮回,人生一变再变,那白衣飘飘的素雅,躺在风月不到之处,依然维持着最初的模样。

穿白衣的生命,需要有心灵的空间,有从容的人生态度。白使我觉得纯净、平和、从容。“身着白衣,心有锦缎。”白衣让我淡然、无求。

身着白衣,会让我们的行为举止小心翼翼,让我们时常观察自己的内心,不负生命那种纯白无暇的纯净。

小时候,喜欢坐在母亲身边,静静的看她绣花。一针一线,飞起落下,不紧不慢,恍惚间,一双双鞋垫上就缀满了母亲对我们兄弟姐妹暖暖的爱恋。

现在想起,母亲静坐在暖阳下飞针走线的日子,真的是简约、有趣。那种安恬、悠然为平淡的人生留了一尺素白,营造了一份安暖。

直是那种喜欢一切都淡淡的女子,为人,处世不浓烈、不疏离。淡淡的在布满青苔的老时光里等一个人;淡淡的在午后的暖阳下读一本书;淡淡的在袅袅生香的日子里饮一杯茶;淡淡的坐在布满烟雨的庭院内看花开叶落;淡淡的在秋叶飘舞的季节里看云卷云舒……

踏花归来马蹄香是一种闲情,在心里修篱种菊是一种意境。在整日忙碌的生活中,我只愿放慢脚步,等一等自己的灵魂,为繁琐的人生留一尺素白。

闲暇时,喜欢读书、写字、喝茶、养花、翻阅字画。一直很喜欢老树画画,寥寥几笔,简约有趣。一件琐碎事,一件平常物,几句打油诗,在刘教授的笔下番然生趣。我们的人生亦可如此,把一些事,放下、看淡,一切皆可坦然。

若可,就做到心素如简,人淡如菊。在一尺素白里做最真、最纯的自己。“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

冰壶秋月的季节,放下一切名利、纠缠,走进自然,走进山间。去看一树枫叶红,一簇菊花艳,一涧溪水潺潺,目送一季秋景深远。

我有一尺白,足矣慰我心。无论时针走到什么样的年纪,无论是面对繁忙的工作,还是繁琐的生活,都要记得好好爱自己。在一盏茶的禅明心净中,努力做到:安恬淡定,优雅从容。

有友问我:什么是上好的生活?比如喝茶,要不要去茶馆消费才显得一个人有品味?我莞尔一笑,低眉不语。

一直觉得品味和金钱无关,幸福和名利无关。一个有自信的人,充满富足的感觉,就是很安分地做自己。上好的生活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一个人最大的`成功是把金钱和情趣分得很清。

喝茶不必去茶馆消费,约三两知己或者只是一个人、在斗室欢聚、畅饮,亦是很美的草庐烟舍的素朴年华。

爱情亦是如此,不攀不比、不争不嗔,合适的就是最好的。用一生的光阴,爱一个人,守一份情,相依相惜,相伴到老就是最美的烟火。

格局就是一个人的命运。活法不一样,看到的人生就不一样。怀揣一颗发现美的玲珑心,你的人生处处皆风景。内心丰盈,是你最大的幸福。

一心一境,一花一人。为人生留一尺素白,就可以在平凡中遇见不平凡。用珍惜的态度契入生活,用自在的心对待人生的每一个过程。不怀忧过去,不恐慌未来,不强求不属于自己的幸福,不虚掷自己拥有的烟火。快乐地活在当下,就是一个人上品的生活。

当我们回到生活的原点,为人生留一尺素白,还原到素朴之地的生活,无非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无非是“薄薄酒,胜茶汤,粗粗衣,胜无裳”。

为人生留一尺素白,就会朝乾夕惕,让自律的美好穿越时光隧道,为我们的人生记忆留下一些美丽的风景。

篇8:心里住着阳光的男子散文

心里住着阳光的男子散文

很久以前,闹市中央的公交车站旁,每天人流熙熙攘攘,路边商铺播放着的促销广告,明星音乐此起彼伏,实在闹得厉害。

不知从哪天起,商铺前的人行道上,出现了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约莫二十岁出头的样子,西装革履,英姿不凡。却独自伴随着商铺的音乐载歌载舞,笑容满面,还不断地向过往的路人打着招呼。于是人们在侧目的同时,都猜测着,大约是哪家商铺做什么促销宣传的吧,并没有太多留意。毕竟,这个时代,促销的方式是五花八门,人们也早已司空见惯了。

但是,附近的人们还是在男子每天不间断的舞蹈中瞧出了什么异样,便仔细地观察起男子。只见男子每天都在午饭后就出来,在那个车站附近,头发干净整齐,连胡须都剃得清清爽爽。西装也是更换着的,今天是浅灰色的,明天便是深蓝色的,有时还系着领带。男子看起来很有乐感和节奏感,舞步很像八十年代人们喜欢的迪斯科,跳起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也格外丰富,眉飞色舞,笑意盎然。

于是,有好奇围观的人便和男子搭讪,比如问他:住在哪里啊?多大年纪了啊?为啥要在这里跳舞啊?男子也很健谈,说起话来也口齿伶俐,虽然内容含混不清,让人没法理解。

男子最喜欢重复的一句话便是:“我心里住着太阳,暖和了吧?”人们都摸不着头脑,纷纷议论着,这个男子八成脑子有毛病的.。

既然问不到什么,每天又是重复着同样风格的舞步、笑容和热情,人们也渐渐地倦了,便不再搭理男子。于是,每天依然在热闹的公交站旁,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男子随着商铺的音乐,舞动着自己的节奏,然而,只在他自己的世界里,与其他人无关。

又在无意间,人们发现车站旁边的大树下,坐着一个大叔。大叔叼着一支烟,任凭吐出的烟圈随风飘扬,他的眼神却是固定在一个方向,就是那个跳舞的男子,看着,看着,脸上会流露出丝丝毫毫的笑意。人们便又来了好奇,缘何大叔对这个独自舞蹈的奇怪男子感兴趣了?是男子的家人?是无聊的路人?或许是星探,觉得男子有什么表演天分?于是有人凑过去,和大叔搭讪着,说起这个男子经常在这里跳舞,看起来好像脑子不大正常。

大叔听了,脸上的笑容也收敛了起来。他把烟蒂扔在地上,用脚踩了踩,拍了拍掉落腿上的烟灰,慢慢地说:“这,是我儿子。”搭讪的人顿时尴尬了起来,不知道该如何接话,只静静地看着大叔,又转眼过去看舞动的男子。

大叔又说:“我儿子以前是个当兵的,你看他,人长得帅,性格又好,在部队里表现也很好,还喜欢唱歌跳舞,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前年,我儿子二十一岁生日刚过完,也快要退伍了。我们都想着他爱唱爱跳的,回来给找个文艺团体,让好好发挥一下。谁知道,他们部队在的那个地方遭了水灾,他们部队受命去救援。那几天,我就天天看着他们那儿的天气预报,大雨就不停地下啊。我们担心着,担心着,结果还是出事了。儿子为了救援一个小女孩,被水冲了。后来同志们努力救援,还好捡回来一条命,只是脑子受了伤,不是正常的孩子了。”

闻听的人们脸上露出了悲伤的颜色,但是又忍不住问大叔,为何男子总喜欢指着天空问,心里住着阳光的问题。大叔回答:“我听部队的领导说,他们救援的那个地方,有户人家,有个小丫头,自打见到我儿子,就闹着只让我儿子抱她,说喜欢高个子的解放军叔叔,这样洪水就淹不到她了。开始我儿子抱着她,转移到高处去。小女孩就指着天空说,一定是太阳公公和大家捉迷藏呢,结果发现大家找不到她,于是就伤心地哭了起来,所以才天天下雨。后来又看到我儿子他们的衣服都被雨水打湿了,就说,让我儿子抱着她,因为她心里住着阳光,抱着她,就会感到暖和了,其实那会儿小女孩儿自己还冻得发抖呢。大家都被小女孩儿逗乐了,也的确被她温暖了。

第二天夜里洪水又发了,我儿子他们就带着大家继续转移。都说雨特别大,水来得特别猛。我儿子看着很危险了,便把孩子交给前面的同志后,没再来得及脱身。后来,儿子醒来之后,就变得这样傻乎乎了。不认识爹,不认识妈,啥都不记得了。不过傻是傻了,但是人挺乖,不闹人,自己也能照顾自己,你看,那头发和胡子都是自己收拾的,还是像在部队一样,喜欢干净;啥都不记得了,但还是没忘了跳舞,这不,最近就迷上这儿了,天天在这儿跳。啥都不记得了,就记得说‘我心里住着太阳,你暖和了吧?’可能还惦记着那个小女孩吧。唉!自己都这样了。”

人们开始唏嘘不已,有人赞美着男子的牺牲和奉献精神,有人惋惜着男子的不幸遭遇,有人向大叔表示着同情。大叔深情地看着儿子,说:“没啥的,也不是我一家遇上。救人嘛,多少同志还丢了命啊。军人嘛!这是责任。现在这样挺好,至少他还好好地活着,至少他只记得快乐,至少他心里住着阳光,挺暖和的。”

后来的许多年,男子总在那里舞蹈着,快乐着,从晴天到阴天,从青春到中年,从挺拔的身材到微胖发福,总还会热情地向过往的路人打着招呼,念叨着心里住着阳光的问题,尽管大树下已经没了大叔的身影。周围的人们,似乎心里真的就住进了阳光,真的感到很暖和。

一个听起来有些悲伤,又有些甜蜜的故事,无论是心里住着阳光,想要温暖着别人的那个善良、纯真的小女孩,还是心里住着阳光,牺牲自己救援别人的解放军战士,都留给我们太多感动和幸福。

篇9:侠骨柔情真男子 优美散文

侠骨柔情真男子 优美散文

说起“侠骨柔情”这个词,便会想起“剑胆琴心”。两个词在武侠小说里经常见到。感觉这两个意思也似乎很相近。胆子如剑,素心如琴,这是一种内外兼修的境界。也可以说是文韬武略都出众的一类人。身佩剑,手弹琴。伴随着琴声,舞动着长剑,何等地洒脱何等地自在?

在一般的传记里看到诗人李白就是经常身背一把长剑,游荡于名水山川。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懂得剑法,或是这长剑为了行走于江湖而起到防身的作用,但是我绝对肯定他定会是一个知琴懂音之人。虽然不曾从哪里知道他很善于音韵,但是古代作为一书人最起码懂得的四艺“琴棋书画”,这李大诗人肯定更加不会差到哪里了。所以,除武侠小说外,这剑胆琴心赐予李大诗人应该也不为过!

其实我也知道,这剑胆琴心并不只是指身背长剑、或手能抚琴的人。不管如何,这剑胆琴心类的人,似乎在我的心里并未形成很大的形象。总觉得,这个词适合运用于女子的身上。这完全是我的心里感觉,没有一丁点的理由。或者是因为抚琴的人儿,还是觉得剑的瘦小?不管如何,我总以为心中的伊人就应该是一个剑胆琴心之人。

而我在此要说的是男人,所以打住了这剑胆琴心。

男人喜欢欣赏女人,这是无可厚非的事实。每每被人问到怎么样的男人才是真男人,我就犯迷糊。真的,在心中真的不知道何等样的男人才算是真男人,不仅被男人欣赏,还能被所有女人引以为豪的男人!

或者有人喜欢白面小生,或者有人喜欢财大气粗,或者有人喜欢事业有成,或者……虽然这些男人会得到很多人的赞颂,可是我总觉得似乎还少了某些男人特有的魅力,男人应有的一种气魄!那魅力与气魄不在钱的多少,不在面貌的丑俊,不在成功与否,而是内在折射出的一种光芒!

现在再回到“侠骨柔情”,这个词是在武侠小说里来的。记得第一次看武侠的是在小学时代,一部《射雕英雄传》让人感到迷恋。感觉剧中的`郭靖虽然傻点,却很像个男人。虽然小事情让黄蓉把持着,但是大事情也绝不含糊。这傻郭靖自然成了我心中一个最敬佩的大侠。于是从此开始,就迷上了金庸的武侠小说。

就读初一的时候,借到同学的一本《天龙八部》就开始津津有味地读起来。特别看了乔峰故事后,就非常迷恋起乔峰来。心中莫名地认为男人就应该如乔峰一样。这才真正像个男人,才真正体现男人的特点和应有的豪气!

虽然后来看了很多的武侠小说,但是除了金庸的作品外,都觉得每部作品的人物描写并不是特别的具有个性。所以印像也很淡。尽管金庸还有很多的作品,但是我总再也没有在他的另外的作品找到如乔峰这样的一个人物了。总觉得张无忌优柔寡断、令狐冲放荡不羁还有点拿不起放不下的态势、杨过的一意孤行地痴情显得狭隘、还有韦小宝的游手好闲等等!

而乔峰,受到冤枉不消极、面对困难不气馁、面对感情始终如一、面对是非凛然正义。虽然他没有慕容复的美貌、没有段誉的痴情和地位、也没有虚竹的运气,可是他就是他——一个真正显示男人魅力的人,自始至终都被人尊重,被人敬仰被人折服,这并不是他的武功和地位。而是书中描写出了一个男人真正的气度和魅力!

在受到冤枉的时候,本可以为了自己的生命可以大开杀戒。他有这个能力,可是他却不忍伤害与自己多年相处的丐帮兄弟,哪怕危害到了自己的生命。这是男人应该有的一种义。在国家大义上,他为了人类的和平毫无反顾地作出应有的努力和牺牲。他对得起生他的人和国家,也对得起养他的人和国家,尽管别人不信任他,他始终没有一丝想做有违背良心的念头!他从不为自己寻找任何推脱责任的理由。这才是真正的“侠”之大者。我想这“侠”字并不是为某一家一人的恩仇了事,虽然乔峰有过仇恨,但是都没有多大的念头想要报仇。相比之下,他的亲身父亲倒显得有点儿狭隘于仇恨了。而乔峰的傲气和傲骨在他的每一句的话语里深深地体现,这并不是说他的武功高就可以这样说,而是他在知道对方的武功比自己高强也足见他的傲气逼人,让对手感到一股寒意,使对手先失底气。所以,这“侠骨”乔峰居之并不为过!

乔峰并不是莽汉,并不是只为了武功、仇恨等丢失了人之本性和情感。其实背地里有很多的女子对她迷恋对他动情,他都不屑一顾。他不懂爱么?不,他知道这并不是爱。是真正男人,就不能滥情!

乔峰是个有着非常柔性和非常专注的情感的人,乔峰遇上了阿朱就是最柔情的表现。阿朱只是慕容家一个的丫头,感觉上跟武功高强的乔峰是配不上的。乔峰在遇到阿朱之前也不会对男女之情有所发觉的。可是心中有“柔情”却是与生俱来的。虽然不曾对阿朱动情,可是他对阿朱的一举一动着实迷倒了这个出身名门之后却一直寄人篱下且情窦初开的小丫头的。于是,聪明伶俐调皮可爱的阿朱深深地迷恋上了比自己大很多的乔大侠,人称之为“魔头”,她却深深地感觉这才是真正大男人形象才是自己所依靠的对象。这就是男人的魅力。

于是,便一直随其左右,为他排忧解难,为他出谋划策。这一段时间,这平时耿直和屈伸自如的大丈夫才真正显示出了柔情所在,对阿朱的爱护真正显示出了男人应有的胸怀。直到阿朱死在了自己的怀中,含泪送走了阿朱并守住了她的遗言:照顾其妹妹阿紫!

不管阿紫如何刁蛮无理如何地让其为难,他始终对阿朱的诺言不敢有忘,以照顾她为目的。尽管阿紫也如何对他痴情,他的心一直属于阿朱。他铁石心肠么?不,这才是真正的男人,只为自己的所爱一如既往,对自己的诺言义无反顾,这份痴情怎不令人感动?这“柔情”在他身上淋漓尽致地体现!

男人应该怎么才算完美?有豪情、有痴情、有柔情、有大义、有责任、有担当这些正是男人份所应当!

现实中或许这样的男人很少,但是,我们可以努力朝着这样的男人去做,尽量让其完美。也无不可?

什么样的男人是我们要学习的?乔峰也?我们或许并不富裕,我们或许并不美貌,我们或许并不倜傥,我们或许并不善言谈,但是我们只要做到尽力,我们就无愧于心!

男人,应有情但不滥情;男人,应有爱绝不痴迷爱;男人,应有视金钱如粪土的豪迈;男人,应有节气和志气,不为任何权贵折腰的傲气!

侠骨柔情的男人如乔峰者。是真男人!是男人中的佼佼者!我学之榜样也!

朋友们,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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