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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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篇1: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01] 380 50 75
经济学[02] 365 55 83
法学[03] 340 50 75
教育学[04] 350 50 150
文学[05] 360 55 83
理学[07] 320 50 75
工学[08] (不含照顾专业) 315 45 68
医学[10] 335 50 150
管理学[12] 370 55 83
艺术学[13] 360 40 60
照顾专业* 305 45 68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40    
应用统计硕士 335 50 75
法律硕士 320 50 75
心理健康教育硕士 325 50 75
汉语国际教育 360 50 75
英语笔译硕士 355 55 83
工程硕士 305 45 68
工商管理硕士 A:165 50 100
B:160 50 100
公共管理硕士 165 50 100
工程管理硕士 170 50 100
会计硕士 A:225 50 100
B:210 50 100
艺术设计硕士 355 40 6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 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
注:1.照顾专业:力学[0801]、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物理学[0702]按照门类线下总分降10分、单科降5分(满分100分)执行。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为支持国防建设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强军计划、单独考试计划按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线执行。

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根据所报学院学科(专业)的情况确定。

在符合单门单科降1分总分增20分基础上,单科每再低1分总分再增10分的考生,折分后能够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可申请参加复试,能否复试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退伍大学生计 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按教育部加分政策执行。相关考生需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公布后五天内,持相关证明到学校研究生招生 办公室和报考学院提出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政策执行。

一、资格审查

1. 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①《北京理工大学20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

②准考证;

③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④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

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⑥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的原件(只针对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⑦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及两封专家推荐信(只针对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考生);

⑧《北京理工大学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只针对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考生,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⑨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只针国防生);

⑩所有考生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

二、复试工作规定:

1、 各院系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院系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登陆校园网主页“学院设置”)。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单位根据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制定,本单位各学科复试分数不得低于学校各门类基本分数线,并上报研招处备案。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单独考试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达到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3、复试形式: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部分学科进行实验技能考核)。

4、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体检将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5、为保证复试公平公正,复试要求、程序,复试结果均进行公示。监督电话:68913123,82837456;邮箱:yjszb@bit.edu.cn

三、调剂;

1.校内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接收校内调剂。

除照顾专业和物理学外,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我校复试分数线和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学科门类相近,统考科目基本相同。

报考工学(不含080100、082500、082600)的考生,达到照顾专业或物理学的基本分数线即可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分别申请调剂到照顾 专业或物理学,报考理学(不含071000、071200、077700)达到物理学的基本分数线即可申请调剂到物理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可调剂到 学术型研究生。

一志愿报考工学的考生达到工学基本分数线和一志愿报考工程硕士的考生达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珠海学院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光学工程[085202])。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邮箱
001 宇航学院 赵老师 68914521 zhaohong@bit.edu.cn
002 机电学院 张老师 68911968 zhanghua@bit.edu.cn
003 机车学院 武老师 68912167 wuliyan@bit.edu.cn
004 光电学院 高老师 68918440 gfx689@bit.edu.cn
005 信息学院 吴老师 68918192 shashawu@bit.edu.cn
006 自动化学院 卢老师 68913758 yixue@bit.edu.cn
007 计算机学院 来老师 68913478 lljing@bit.edu.cn
008 软件学院 付老师 68944324 fuql@bit.edu.cn
009 材料学院 凌老师 68913947 7777@bit.edu.cn
010 化工学院 苏老师 68912671 suziqi@bit.edu.cn
016 生命学院 陈老师 68915244 cyj@bit.edu.cn
017 数学学院 杨老师 81384701 yanghuilei@bit.edu.cn
018 物理学院 刘老师 68911355 liuweiguang@bit.edu.cn
019 化学学院 赵老师 81381388 zhaoyue@bit.edu.cn
021 管理学院 刘老师 68912481 liufangyjs@163.com
022 人文学院 王老师 68912691 wxming@bit.edu.cn
023 法学院 孙老师 68915601 sunhaiyanlaw@163.com
024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68912690 dypxzx@bit.edu.cn
025 设计学院 魏老师 68912682 yuanxiaw@bit.edu.cn
026 教育研究院 单老师 68912793 shanjiefei@163.com
033 继教学院 熊老师 68914575 xxd@bit.edu.cn
088 图书馆 陈老师 68913707 870305@bit.edu.cn

篇2: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

一 总 则

第一条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4号)和《关于做好20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招收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要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合理组织生源,要严格按照“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标准。生源充足的学院(学部、系)在考生自主选择攻读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后,要同时确定两类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统一安排复试。

第四条  复试工作要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各学院(学部、系)须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积极探索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办法,制定符合本学院(学部、系)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和程序,并报研究生院审定、备案。

第五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利益,各学院(学部、系)须提前在网上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并将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告知考生。

第六条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复试。

二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分配各学院(学部、系)招生名额,审批各学院(学部、系)上报的拟录取和调剂名单;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的命题、阅卷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务、阅卷以及组织开展复试的各项具体工作;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

第八条  各学院(学部、系)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复试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部长、系主任)担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专家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的教师组成,另须配备1名记录员。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

第九条  各学院(学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规则,制定本学院(学部、系)复试工作的标准、办法和具体实施方案。

(2)根据本学院(学部、系)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指导专家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3)负责对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能公平、公正。

(4)负责确定考生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科目的命题、考务和阅卷工作;负责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工作。

(5)负责制定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的实施方案,并安排、组织好外语听力考试。

(6)负责审核各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7)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申请调剂名单,并将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8)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十条  专家复试小组在学院(学部、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笔试、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2)负责审查复试考生的资格。

(3)负责做好复试考生的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工作。

复试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 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  学院(学部、系)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准考证;

(2)身份证(定向、委培考生须交一份复印件);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

(4)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定向、委培考生须交一份复印件),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原件有疑问的,应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发证单位核实。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则须提交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身份证明,否则视为同等学力考生;

(5)高职高专毕业考生还须提交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署名前2名),及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11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6)少数民族骨干考生还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及考生所在单位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 复试比例及内容

第十二条  实行差额复试,各学院(学部、系)的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专业)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对初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应为本学科(专业)招生规模(不含校内外推免生)的120% - 140%。初试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都应参加复试。

第十三条  复试一般包含三方面内容: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体检。专业素质考核是指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则指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以及人文素养等方面的考核。体检工作在复试期间由研究生院委托授权体检中心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可在当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复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

主要是专业课测试,是本学科(交叉学科的考生还包括对跨学科)的专业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有条件的理工科专业可单独组织实验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学院(学部、系)自定,其分数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非外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由各学院(学部、系)自行组织实施。外语口语测试可放在综合面试时进行,但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

外语专业考生的第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外语学院自行组织,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由外国语学院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5分,口语测试满分15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识别少数专攻考研课程的应试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程度。综合面试由各学院(学部、系)自行组织,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情况要有记录,综合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表》,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综合面试满分2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试题内容应加强对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相同,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各学院(学部、系)复试前,任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学院(学部、系)复试程序。

(5)心理素质测试

此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第十五条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各学院(学部、系)制定选拔标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网上公布。复试过程中由专家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最高加分额度为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六条  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四者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30分。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20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2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听力测试缺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各学院(学部、系)在复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原则上要落实拟录取考生的指导教师,同时要保证排名在录取名额内、且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得以录取。

第十八条  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学院(学部、系)的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评分要客观、公正,真实反应学生的实际水平。各学院(学部、系)须在复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

五 总成绩计算及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的排名

篇3: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山东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报到与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学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身份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报到与资格审查,逾期不报到参加资格审查者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资格审查时间: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资格审查地点:山东大学东校区新校18号学生公寓裙楼大厅

注:请相关考生于3月30日――4月6日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复试通知书。

二、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4月9日上午8:00―11:30持复试通知书和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地点在考生所报考学院的.校区医院,体检时须空腹。

体检表在资格审查时发放,体检表须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外语水平测试与心理测试

1。外语测试(含听力测试,听力测试耳机自备)

时间:4月9日13:30―16:00

地点:山东大学东校区新校理综楼、公教楼,南校区9、10号楼

2。心理测试

时间:4月9日16:30―17:30

地点:山东大学东校区新校理综楼、公教楼,南校区9、10号楼

四、学院报到与复试

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于4月8日到所报考学院(中心、所)报到。

专业复试将在4月10日―12日由考生所报考学院(中心、所)组织进行,具体安排请在报到时与报考学院(中心、所)联系。

五、其他

1。报考威海分校考生的复试安排以分校通知为准。

2。调剂考生、调剂到我校新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各领域的考生亦按本通知要求同时进行。

附件:山东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月26日

篇4: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中新网3月11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今日,教育部公布《20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面展开。

教育部要求各招生单位严格执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强化复试考核,注重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的考查,坚持择优录取。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严明招生纪律,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及时处理申诉举报,严肃查处作弊考生,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

教育部同时要求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各招生单位切实做好考生的服务工作。为方便考生调剂,3月18日至4月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愿望的考生可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请调剂。

篇5:大连理工大学09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事项通知

大连理工大学09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事项通知

一、复试时间:4月2日至7日

二、复试项目:

1。外语听力测试:共20分钟,满分15分。英语听力测试时间、地点由学院(学部、系)通知;小语种听力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时间:4月2日下午5:30,地点综合楼:俄语703 教室,日语704教室。

2。专业综合笔试:共2小时,满分100分。

3。综合面试,满分215分(含外语口语测试15分)。

三、体检:考生通过复试后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时间:4月2日上午8:10-11:10,下午1:30-4:30,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地点:研究生院会议室

五、复试考生报到手续:

1. 往届考生须带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准考证或信息采集表。

2.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带在学证明(由学校教务处开具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和准考证或信息采集表。

3. 参加复试考生均须提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4. 报考定向、委培硕士生考生报到时须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人才干计划考生还须提交单位证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两份。

5。缴纳复试费。

六、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须办理的手续:

1. 自筹经费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生:在学院(学部、系)签订自筹经费协议书。

2. 保留资格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交研招办一份(国防生均录取为定向生并保留资格两年)。

3. 校外考生:到各学院(学部、系)领取本人档案的'调档函,自行带回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4. 定向、委培生:到研究生院招生办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书。

注:各学科(专业)复试线、复试名单及以上事宜的具体安排请于3月27日后详见我校各学院(学部、系)网站通知。

保留资格返回学生请自行下载《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并及时与录取院(学部、系)联系、办理相关事宜。

保留资格生及保留资格返回生有关表格下载网址:gs.dlut.edu.cn/ZS/index.asp―》资料下载。

篇6: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校是教育部确定为自定复试分数线的试点学校之一。为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复试的重点是考察学生掌握本科阶段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综合素质和能力,看其是否符合研究生的培养要求。

第二章 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分数线

第三条 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原则:学校根据各学科门类当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并结合初试的实际情况,划定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后在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

第四条 划定复试分数线的原则:各学科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的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各院系根据各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并结合初试的实际情况,本着宁缺毋滥、保证生源质量的原则分别划定当年的复试分数线。

第五条 达到报考院系或研究机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报考院系或研究机构组织的复试。

第三章 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第六条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其中专业素质考核以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考核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第七条 复试形式必须包含面试,其中包含约5分钟的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面试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必须包含专业知识的问答。各学科原则上都需要加试专业课笔试、实验或上机考试,具体要求在本单位网上公布。专业课笔试试题应与初试的两门专业课在内容上不重复,内容应涵盖与考生报考专业所对应或相关的本科专业主要专业课的基本内容。各单位要以此原则作为出题的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基础课。

第八条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程序

第九条 各院系或研究机构成立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等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各院系或研究机构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面试小组,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应包括不少于3位教授、副教授。

第十一条 复试工作程序:各院系或研究机构根据确定的复试名单,对考生的身份证、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进行审核,并保存证书(或学生证)影印件、成绩单原件,在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得参与复试。

面试由各单位组成的面试小组进行,面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各小组复试标准需相对统一。

复试成绩原则上应占录取总分的30%~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单位根据复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全部或部分初试科目成绩、复试成绩进行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经批准后,由研招办予以统一公示。

第十二条 复试工作要注意科学性,坚持公平、公正性原则。在面试前,面试小组要做好面试的准备工作,对提问问题的基本要素、考察点要精心准备,做到心中有数。

第十三条 复试小组在复试时不能承诺考生是否被录取。复试结束后,相关成绩将统一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监督。各单位负责对考生关于复试过程中的疑问给予解释。

第十四条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复试工作。有子弟或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和录取的全过程。

第十五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第五章 调剂

第十六条 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未达到报考院系或研究机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向生源短缺的院系或研究机构提出调剂申请,经同意后,由接受单位统一办理调剂复试手续。考生只可向同一学科门类相近专业调剂复试,并达到其复试分数线,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向全日制专业学位进行调剂的相关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未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持其他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

第十八条 未达到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及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各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确定。招生简章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第二十条 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已经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报名结束前完成,不参加本章程规定的复试。

第二十一条 对“大学生村官”等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可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各单位要对其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和妥善保存,对拟录取的该类考生,须在向研招办报拟录取名单时一并附书面材料备案。

第二十二条 参加单考的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工作业绩,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条款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2月26日

篇7: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及考试科目

20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及考试科目

说明:▲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

单位代码:10536  地址:长沙市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  邮政编码:410076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0731)82309678 85219058   联系人:陈老师、曹老师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及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备 注001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2150731-85258388 080502 材料学

01 无机非金属材料

02 有机高分子材料

03 新型可持续发展材料与应用

5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2 数学二

④801 物理化学、802 道路建筑材料 (A)任选一

复试专业课:

F0101 专业综合

①可跨学科报考;

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01 精密工程测量

02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03 摄影测量与遥感理论及应用

04 地理信息工程及应用

16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1 数学一

④806 数字测图原理与方法、807 测量平差基础、808 地理信息系统原理任选一

复试专业课:

F0103 专业综合(工程测量学、GNSS 原理及应用)

①允许土木工程、计算机应用、数学、遥感和 GIS 等相关专业考生跨学科报考;

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02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3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83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1 数学一

④802 道路建筑材料(A)、809 材料力学任选一(01 方向);

810 交通工程、811 运筹学任选一(02、03 方向)

复试专业课:

F0104 路基路面工程(01 方向);

F0105 交通规划(02 方向);

F0106 交通控制与管理(03 方向)

①01 方向优先招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工程、港航工程、工程力学、土木工程材料专业考生;

02 方向优先招土木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物流工程、工程管理、 应用数学专业考生;

03 方向优先招交通工程、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专业考生。

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02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3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67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02 数学二

④810 交通工程(02、03 方向);901 道路建筑材料(B)(01 方向)

复试专业课:

F0104 路基路面工程(01 方向);

F0105 交通规划(02、03 方向)

① 01 方向优先招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工程、 港航工程、工程力学、土木工程材料专业考生;

02 方向优先招土木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物流工程、工程管理、 应用数学专业考生;

03 方向优 先招交通工程、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 专业考生。

②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01 方向:J0101 材料力学、J0102 土质学与土力学;

02、03 方向:J0103 交通控制与管理、J0104 系统工程

085239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01 土木工程项目管理

02 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管理

4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03 数学三

④811 运筹学、903 工程经济(B)任选一

复试专业课:

F0107 项目管理

①可跨学科报考;

②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J0105 公路施工组织及概预算

J0106 工程造价管理

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01 物流系统优化与模拟仿真

02 区域物流规划与管理

03 企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6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03 数学三

④857 物流学

复试专业课:

F0108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①可跨学科报考;

②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J0107 物流设备与技术

J0108 管理学原理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1 工程项目管理

02 工程质量与造价控制

03 工 程施工组织与安全管理

04 公路运营与养护管理

18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1 数学一

④811 运筹学、812 工程经济(A)任选一

复试专业课:

F0107 项目管理

①可跨学科报考;

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125600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01 工程投融资与造价管 理

02 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03 工程运营与维护管理

16①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

③无

④无

复试课:

F0109 政治理论

①可跨学科报考;

②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02 土木与建筑学院1800731-85256066 080104 工程力学

01 结构损伤与断裂

02 结构振动与控制

03 先进材料的力学性能

04 工程计算力学

05 工程结构力学

9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1 数学一

④809 材料力学、813 数学物理方程 任选一

复试专业课:

F0201 结构力学、F0202 数值分析任选一

①机械、土木工程、数学物理专业考生可跨学科报考

②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J0201 理论力学

J0202 简明弹性力学

▲081400 土木工程

01 岩土工程

02 结构工程

03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4 桥梁与隧道工程

0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篇8: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200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公布,各院系的复试将陆续进行,现将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由各相关院系公布,请考生留意我院网站及各相关院系的网上通知。

二、复试资格审查

请复试前一天到校进行资格审查。地点是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瑞安楼404室。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30。另在嘉定校区有安排审查,日期、地点待定,时间9:30-11:30,13:30--15:30。

请考生务必注意:未经复试资格审查,不能参加复试。

提供材料:0、复试通知书(登录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复试信息-打印[已开通]) 1、身份证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考生是应届毕业生,应带有效的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验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可在我校医院进行,也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表4月10日前交有关院系。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来参加复试除携带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外,还需根据各院系要求提供证明自己各项能力的其它相关资料,包括大学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者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处公章);如果有科研成果获奖或论文发表,应带相关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必须有关证明材料。

(2)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综合考虑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总成绩录取。

(4)严格按照学校和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调剂

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及考试科目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自荐信

江苏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参考书目

山西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安排_关于初试和复试说明

重庆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整体下降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2月24日起举行

陕西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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