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险待遇支付风险的调研报告(共含1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夏天烟火和火锅”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现阶段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矛盾却集中在失业保险的支付环节上。为了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的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的监管力度,8月,区就业局成立了失业保险待遇支付专项检查小组,拟定了工作方案对全区领取失业保险人员领取失业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在检查的同时进行了相关情况的调研。检查发现,经办机构在对失业人员是否享受失业金、失业金的停止、基金支付监管等仍存在着具体问题,企业在参保、缴纳失业保险金上还是存在着侥幸心理。本文结合年初审计、本次检查和工作实际,现就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提出一点建议。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失业保险待遇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区8月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享受待遇在15个月以上人员中确定出的301名检查对象,联合区社保、地税、工商、镇街对这301人进行了全面核查。
(一)参保情况
301人中,有7人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以单位形式参加了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没有参加失业保险),111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183人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有人正处于灵活就业中,其中谢家湾街道有4名失业人员分别从事保安、家具销售等工作,但所在企业均没有为其参保。从统计看,类似此类灵活就业人员占检查比例的3.9%左右。
(二)求职情况
就求职愿望而言,约71%的人有求职愿望,并有明确的工作意愿,但由于对工作职位、工作待遇的要求无法达到,现在仍处于失业中;约23%的人有求职要求,但对工作没有强烈愿望,处于可工作和不工作的状态;约6%的人不愿工作,也没有强烈的求职愿望。在检查中,上述人员均表示就业压力比较大,自己的求职愿望和现实有些差距,领取失业待遇也不是他们的初衷,多数人表示自己正努力找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方面
目前,企业和职工对参加失业保险的意识较前些年有很大改观。从实际办理过程看,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欠费造成失业人员待遇享受难。现行《重庆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及其职工自欠缴之月起一年内清缴了所欠失业保险费与滞纳金的,失业人员自清缴次月起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实际上,失业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仍旧欠费。致使部分企业职工失业后,经办机构根本没办法为其办理失业保险金。
2.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不愿承担送档等义务。目前,由于一系列原因,企业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愿意履行失业职工送档义务,致使失业人员超过了申领失业待遇期限;同时有参保单位如雇工不多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资料准备不足,失业人员反复跑路的情况较多,也有造成失业人员无法申领失业待遇情况发生。
3.企业有违规帮助失业人员套取失业金现象。主要表现为失业人员已在企业就业,企业则通过瞒报失业人员社会保险,不予为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以帮助失业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经办机构方面
1.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落后。每月失业保险金的发放由金保系统自动导出,但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是否灵活就业或者其他,系统无法显示,经办机构没有办法监控,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基金监控缺位的现象。
2.缺乏与税务、工商等其他部门联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是否就业、有否提前退休等情况,缺乏数据对比。现行情况下,无法与税务、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缺少强有力的佐证。如20年国家审计署在审计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有申报个税的情况,由于没有与税务进行信息共享,则失业经办机构无法掌控此类情况。
3.灵活就业人员停止享受待遇享受难。现行失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重新就业的必须停发失业保险金。目前,经办机构对重新就业人员的认定只能掌握在重新参保(失业保险)的、或者当月不与签字的情况下停止,对出现的短期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体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或者医保的失业人员等情况,失业经办机构只能认定为其仍属失业人员。
4.工作力量薄弱。根据对各区县的调查,全市均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人手缺乏的问题,这就直接或间接造成了失业保险的业务经办和基金财务管理上有交叉现象,在基金的监管,特别是待遇支付上还缺乏一个专门监管的部门。
(三)申领失业待遇的失业人员方面
1.认识不足。对失业保险“是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就业”的作用和目的不明确,认为只要失业了就该领取失业金,是否再就业跟领取失业金没关系。
2.有故意骗保行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过程中,有专门为领取失业金而领取失业金的情况。在了解政策的前提下,诸如本身为自愿离职,但有要求企业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建议和对策
(一)用新理念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要改变过去“失业保险就是管职工失业以后的事情”的旧观念,树立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保就业、促就业”的新理念,把失业保险制度建设重心放在防失业、促就业上,一方面维护企业既得利益,同时要保障失业人员在履行缴费义务后的权益,通过制度的完善,切实减少失业基金的风险点。
(二)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认识
在目前的五项社会保险中,失业保险这一险种往往被忽视甚至忽略。从历年稽核和今年审计署的审计情况看,企业在对五个险种的保险费参保上,有明显的区别。目前,失业保险的参保情况仅仅好于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基本持平。但市场经济条件下,失业不但客观存在,而且是在未能就业的群体中解决起来最难的问题,这部分人不是年龄偏大,就是没有一技之长。所以从民生角度考虑,失业保险应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不但要把它放在五大社会保险中头等的重要位置,而且要放在就业工作的头等位置,就目前其他就业群体看,他们都是有依靠的,而未就业群体失业人员恰是更应引起关注的。
(三)加大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
《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多年,但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识和人们对失业保险的熟知远远落后于其他险种。主要原因表现为企事业单位等对失业保险的认同和认可度缺乏,认为只要给职工发了工资、参加了相应险种就行。目前,很多企业在失业保险认识上不明确,不知道对失业保险企业和职工有什么样的权力和义务。如20年来,九龙坡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共出动人力200余人次,印制发放资料10000余份,积极配合区里做社保法和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但社会认知效果仍不理想。建议在现有的基础上,市、区人力社保局在失业保险政策宣传上给予一定的政策和人力物力支持,制定专门的失业保险宣传册和明确专门的宣传渠道。
(四)加大失业保险稽核监督和执法力度
人力社保部门应整合内部力量,加大对企业的稽核力度,对出现少报漏报现象应加大处理力度,对直接责任人和经办人员应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可加大处罚力度。目前,失业经办机构人员少对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参保、有否少报漏报,以及追回失业人员多领冒领失业金情况都存在工作工作不力。对此,需要执法部门特别是劳动监察部门的支持,方可保证失业金的正常征缴和基金的运转,保障失业职工权益,切实促进失业保险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进一步扩大基金支出范围
一是在基金缴纳费率上进行浮动,对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良好的企业,次年缴纳可以实行一定比例的降低,从而减小企业的负担,加速企业的基金的良性循环;二是扩大基金的支出范围,加强企业补贴。诸如对培训的奖励、稳岗的补贴等,形成长效机制;对主动吸收接纳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加强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就业补贴。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积极就业或主动创业的,由失业基金支付适当奖励,切实达到促进失业人员积极再就业的目的。四是实行奖励机制,对缴纳社会保险积极,稳定岗位效果突出的企业,实行一定的奖励,对企业为社会做出的贡献进行肯定,有利于提高企业参保的积极性。
(六)成立专门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目前,全市多数区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基本都是由就业局失业保险科承担,这使得失业保险业务和财务在经办过程中有一定的混淆现象。主要是失业保险在就业范围内为单险种,以此形成了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责任仅仅根据内控制度的要求,设立了兼职内审部门,这实际上将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监督任务落在了科长和分管领导身上。设专门的失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实现失业保险业务和基金财务的真正分离,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
保险待遇支付风险的调研报告精选
目前,失业保险征收情况要远好于失业保险支出。而现阶段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矛盾却集中在失业保险的支付环节上。为了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的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的监管力度,20年8月,区就业局成立了失业保险待遇支付专项检查小组,拟定了工作方案对全区领取失业保险人员领取失业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在检查的同时进行了相关情况的调研。检查发现,经办机构在对失业人员是否享受失业金、失业金的停止、基金支付监管等仍存在着具体问题,企业在参保、缴纳失业保险金上还是存在着侥幸心理。本文结合年初审计、本次检查和工作实际,现就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提出一点建议。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失业保险待遇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区8月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享受待遇在15个月以上人员中确定出的301名检查对象,联合区社保、地税、工商、镇街对这301人进行了全面核查。
(一)参保情况
301人中,有7人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以单位形式参加了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没有参加失业保险),111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183人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有人正处于灵活就业中,其中谢家湾街道有4名失业人员分别从事保安、家具销售等工作,但所在企业均没有为其参保。从统计看,类似此类灵活就业人员占检查比例的3.9%左右。
(二)求职情况
就求职愿望而言,约71%的人有求职愿望,并有明确的工作意愿,但由于对工作职位、工作待遇的要求无法达到,现在仍处于失业中;约23%的人有求职要求,但对工作没有强烈愿望,处于可工作和不工作的状态;约6%的人不愿工作,也没有强烈的求职愿望。在检查中,上述人员均表示就业压力比较大,自己的求职愿望和现实有些差距,领取失业待遇也不是他们的初衷,多数人表示自己正努力找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方面
目前,企业和职工对参加失业保险的意识较前些年有很大改观。从实际办理过程看,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欠费造成失业人员待遇享受难。现行《重庆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及其职工自欠缴之月起一年内清缴了所欠失业保险费与滞纳金的,失业人员自清缴次月起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实际上,失业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仍旧欠费。致使部分企业职工失业后,经办机构根本没办法为其办理失业保险金。
2.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不愿承担送档等义务。目前,由于一系列原因,企业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愿意履行失业职工送档义务,致使失业人员超过了申领失业待遇期限;同时有参保单位如雇工不多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资料准备不足,失业人员反复跑路的情况较多,也有造成失业人员无法申领失业待遇情况发生。
3.企业有违规帮助失业人员套取失业金现象。主要表现为失业人员已在企业就业,企业则通过瞒报失业人员社会保险,不予为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以帮助失业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经办机构方面
1.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落后。每月失业保险金的发放由金保系统自动导出,但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是否灵活就业或者其他,系统无法显示,经办机构没有办法监控,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基金监控缺位的现象。
2.缺乏与税务、工商等其他部门联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是否就业、有否提前退休等情况,缺乏数据对比。现行情况下,无法与税务、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缺少强有力的佐证。如20年国家审计署在审计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有申报个税的情况,由于没有与税务进行信息共享,则失业经办机构无法掌控此类情况。
3.灵活就业人员停止享受待遇享受难。现行失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重新就业的必须停发失业保险金。目前,经办机构对重新就业人员的认定只能掌握在重新参保(失业保险)的、或者当月不与签字的情况下停止,对出现的短期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体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或者医保的失业人员等情况,失业经办机构只能认定为其仍属失业人员。
4.工作力量薄弱。根据对各区县的调查,全市均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人手缺乏的问题,这就直接或间接造成了失业保险的业务经办和基金财务管理上有交叉现象,在基金的监管,特别是待遇支付上还缺乏一个专门监管的部门。
(三)申领失业待遇的失业人员方面
1.认识不足。对失业保险“是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就业”的作用和目的不明确,认为只要失业了就该领取失业金,是否再就业跟领取失业金没关系。
2.有故意骗保行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过程中,有专门为领取失业金而领取失业金的情况。在了解政策的前提下,诸如本身为自愿离职,但有要求企业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建议和对策
(一)用新理念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要改变过去“失业保险就是管职工失业以后的事情”的旧观念,树立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保就业、促就业”的新理念,把失业保险制度建设重心放在防失业、促就业上,一方面维护企业既得利益,同时要保障失业人员在履行缴费义务后的权益,通过制度的完善,切实减少失业基金的风险点。
(二)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认识
在目前的五项社会保险中,失业保险这一险种往往被忽视甚至忽略。从历年稽核和今年审计署的审计情况看,企业在对五个险种的保险费参保上,有明显的区别。目前,失业保险的参保情况仅仅好于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基本持平。但市场经济条件下,失业不但客观存在,而且是在未能就业的群体中解决起来最难的问题,这部分人不是年龄偏大,就是没有一技之长。所以从民生角度考虑,失业保险应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不但要把它放在五大社会保险中头等的重要位置,而且要放在就业工作的头等位置,就目前其他就业群体看,他们都是有依靠的,而未就业群体失业人员恰是更应引起关注的。
(三)加大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
《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多年,但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识和人们对失业保险的熟知远远落后于其他险种。主要原因表现为企事业单位等对失业保险的认同和认可度缺乏,认为只要给职工发了工资、参加了相应险种就行。目前,很多企业在失业保险认识上不明确,不知道对失业保险企业和职工有什么样的权力和义务。如20年来,九龙坡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共出动人力200余人次,印制发放资料10000余份,积极配合区里做社保法和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但社会认知效果仍不理想。建议在现有的基础上,市、区人力社保局在失业保险政策宣传上给予一定的政策和人力物力支持,制定专门的失业保险宣传册和明确专门的宣传渠道。
(四)加大失业保险稽核监督和执法力度
人力社保部门应整合内部力量,加大对企业的稽核力度,对出现少报漏报现象应加大处理力度,对直接责任人和经办人员应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可加大处罚力度。目前,失业经办机构人员少对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参保、有否少报漏报,以及追回失业人员多领冒领失业金情况都存在工作工作不力。对此,需要执法部门特别是劳动监察部门的支持,方可保证失业金的正常征缴和基金的运转,保障失业职工权益,切实促进失业保险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进一步扩大基金支出范围
一是在基金缴纳费率上进行浮动,对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良好的企业,次年缴纳可以实行一定比例的降低,从而减小企业的负担,加速企业的基金的良性循环;二是扩大基金的支出范围,加强企业补贴。诸如对培训的奖励、稳岗的补贴等,形成长效机制;对主动吸收接纳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加强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就业补贴。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积极就业或主动创业的,由失业基金支付适当奖励,切实达到促进失业人员积极再就业的目的。四是实行奖励机制,对缴纳社会保险积极,稳定岗位效果突出的企业,实行一定的奖励,对企业为社会做出的贡献进行肯定,有利于提高企业参保的积极性。
(六)成立专门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目前,全市多数区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基本都是由就业局失业保险科承担,这使得失业保险业务和财务在经办过程中有一定的混淆现象。主要是失业保险在就业范围内为单险种,以此形成了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责任仅仅根据内控制度的要求,设立了兼职内审部门,这实际上将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监督任务落在了科长和分管领导身上。设专门的失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实现失业保险业务和基金财务的真正分离,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
关于生育保险待遇实行网银支付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待遇支付结算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服务,根据现有社保基金待遇支付业务流程,依托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一体化系统,结合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实际,市社保中心从1月1日开始,通过网上银行将西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零星报销待遇直接支付给参保职工本人。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料接收
参保单位在向市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管理部(以下简称“工伤部”)递交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资料时,一并提供《西安市社会保险待遇转账支付确认书》(见附件)。《西安市社会保险待遇转账支付确认书》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下载打印,亦可在中心工伤部柜台领取。
二、待遇结算
1.工伤部接收、审核参保单位申报的生育保险待遇资料。
2.工伤部填制《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单》和相应的《生育保险零星报销费用明细表》传递至市社保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部(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部)(以下简称“财务部”)。
三、待遇支付
1.财务部网上银行操作人员汇总并打印支付表。
2.财务部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后,网银操作人员进行网银支付操作,将待遇直接支付参保职工个人。
四、票据传递
财务部通过网银支付参保职工个人生育保险待遇后,通过群发短信通知参保单位经办人,参保单位经办人务必于待遇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到社保大厦三楼财务部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票据,财务部对过期票据不予留存。
为确保社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如在生育保险待遇网银支付工作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网银支付出现差错等情况,财务部第一时间联系参保单位,发现多支付,及时将多付资金予以追回;发现少支付,及时予以补付。
生育保险零星报销待遇通过网上银行直接支付给参保职工个人的试运行工作中,财务部将结合实际,及时改进和不断完善,努力提高基金待遇支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服务。
附件下载:西安市社会保险待遇转账支付确认书.doc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11月24日
温馨提示:附件请自行网上下载
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一、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情况
自XX年5月我县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农业局、财政局、人保公司等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由农业技术专家、人保公司人员组成的农险核损理赔专家小组。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进展情况,列入“三农”工作督查考核内容。同时,出台各种配套措施,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XX年,在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五个品种的参保项目上,全县共有85户种养大户参加保险,其中种植水稻18户,1644 亩;养生猪28户,4445头;养鸡27户,21.3万只;养鸭10户,19.2万只;种植大棚蔬菜2户,18 亩,累计保险金额1138.97万元,保费收入34.15万元。截止XX年4月25日,共发生理赔案29起,赔款192373.68元,其中XX年17起,赔款83945.68元;XX年1至4月12起,赔款108428元,已有54214.65元发放到农户手中,剩余赔款将在年底全部赔付。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农村发展的“保护伞”、农业增效的“安全网”、农民增收的“护身符”,对于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户防灾抗灾能力、维护整个农村社会稳定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这是一项新生事物,尚处于摸索阶段,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保险险种范围较小。省里试点起步阶段规定保险产品目录为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西瓜、柑桔、林木、淡水养殖等9个品种,根据我县特色优势农业发展和抗风险需要,按省定1+4x模式,参保险种原则上不超过5个,我县只能从中选择确定水稻、生猪、鸡、鸭、蔬菜大棚等5个险种,其他如食用菌、蚕桑、茶叶等我县传统支柱产业却无法参保,群众对开设这些险种呼声很高。
(二)保险条款不尽完善。一是参保对象条件偏高。现有保险条款倾向于规模化的种养大户设保,其设保“门槛”偏高,如要求水稻种植20亩以上、大棚蔬菜5亩以上、生猪50头以上、肉鸡鸭8000羽以上,使许多未达到一定规模的种养户失去参保机会。二是事故绝对免赔额偏高。如生猪,规定饲养1000头以下的绝对免赔额是5头,使得养殖规模在几百头的农户认为参保不合算。三是产量减少没有列入赔偿范围。根据保险条款,水稻只有在植株死亡绝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而对遭遇病虫害、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减产损失却不在赔偿之列,如去年我县水稻扬花期,突遇低温,致使621亩协优水稻减产5成以上,投保农户至今未能得到理赔。
(三)农户参保积极性不高。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政策性农业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有些乡镇、村对这项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政策宣传、动员力度不够,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了解不多,造成投保面较小。二是农户参保意识不强。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加上近年来我县没有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对农业影响不大,造成的`损失也不多,对农业灾害心存侥幸心理而不愿投保。三是农户收入普遍不高。虽然我县从财政拿出资金对保费给予一定补助,如水稻保费补助80%,其他50%,但对于一些收入不高的农户,仍认为保费过高,难以承受。
(四)理赔定损难操作。一是责任划分确定难。政策性农业保险标的主要是农作物和牲畜产品,具有不匀称性特征,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责任的划分相当困难。二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求工作人员既要懂保险的业务知识,又要懂农技的相关知识,给理赔带来许多困难。三是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难防范。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控制下,受被保险人的行为影响很大,农业损失中的主观道德因素难以分辨。
三、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
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上合中央的决策部署,下遂农民群众多年来的心愿,是一项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应针对xx实际,以加大“四个力度”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一)加大领导力度,在理顺工作体制上下功夫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执政为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完善实施意见。结合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使其更符合我县实际,充分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三是搞好协调配合。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的模式,在推行过程中涉及财政、发改、农业、人保公司等多个部门,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政策宣传、风险防范、现场勘查、定损理赔等工作。
(二)加大扶持力度,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政策、资金扶持。按照中央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县里要对参保者在财政扶持、贷款等方面实行优惠、优先,积极争取上级对欠发达县(市、区)在资金扶持上给予更多的倾斜。加大各项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及时出台政策,对多年参保但未发生灾害的农户给予奖励,或一旦发生灾害提高赔偿标准,进一步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二是技术信息扶持。充分利用气象信息等资源,通过天气预报、灾害预测等服务,加强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疾病的防控,为保险公司和广大农户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和降低发生风险的机率。充分依靠乡镇基层的工作力量,动员广大农户积极参保,引导农户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组织等形式整体参保。结合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专家库,出险后随机从专家库中选定人员参加技术鉴定、损失评估工作。搞好技术培训,适应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面广量大、技术要求高的特点,依托乡镇建立一支专业化农险理赔队伍,切实做好农险现场勘查、责任鉴定和定损理赔工作。三是其他配套措施扶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同行政事业单位车辆险、企业财产险等优质险种捆绑经营,以险养险,进一步增强共保体经营实力。给予政策性农业保险税收优惠,包括开展保险业务的营业税和盈利年份所得税等。建立农业大灾自助风险基金和再保险机制,由政府牵头,保险公司和发改局、农业局等部门共同管理,采取政府、集体、个人多渠道筹集风险基金,实行单独建帐、单项核算、滚动积累,形成足够的实力应对农业大灾。
(三)加大探索力度,在完善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增加保险险种。从农业生产实际出发,根据农民的保险需求,将本地的支柱、特色产业,如食用菌、蚕桑、茶叶等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二是适当放宽参保条件。如水稻种植面积参保起点可从原来的20亩以上降到10亩以上,肉鸡肉鸭参保起点可从8000羽以上降到5000羽以上,种鸡种鸭参保起点可从XX羽以上降到1000羽以上,生猪参保起点可从50头以上降到30头以上等等。三是适当降低事故绝对免赔额。可通过分段理赔方式,进一步细化受损绝对免赔标准,如饲养生猪,1000头—700头的,绝对免赔额为5头;700头—500头的,绝对免赔额为4头,500头—300头的,绝对免赔额为3头;300头以内的,绝对免赔额为2头。四是补助避险补救费用。对采取必要、合理的补救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疾病诊治费用、误工费等,在条款中明确给予必要的补偿,提高参保农户避险积极性。五是扩大赔付范围。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水稻只有在植株死亡绝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而据农户反映水稻遭受各种灾害导致植株死亡绝收的现象是很少见的,如台风过后,水稻往往并不会死亡绝收,但产量却大大减少。为此,宜将因自然灾害引起的水稻减产列入赔偿范围。
(四)加大宣传力度,在营造良好氛围上下功夫
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正处于起步阶段,参保面还不够宽,需要各有关部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发动,进一步在全县上下营造“人人参保”的良好氛围。一是政府推动。县里要把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有关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同时将宣传工作具体化,对宣传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县、乡、村三级职责,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政策促动。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正面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宣讲有关政策,讲透意义作用,讲清险种条款,讲明责任利益,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我参保意识,变“要我保”为“我要保”。三是舆论引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简报、文体活动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深广大农民群众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知识的了解,激发农户参保热情,调动参保积极性,提高参保率和覆盖率,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更好更快发展。
《2016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支付宝支付的调研报告
一、支付宝的介绍:
支付宝(alipay),即浙江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由阿里巴巴公司于20xx年创办。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其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
支付宝最初作为淘宝网公司为了解决网络交易安全所设的一个功能,该功能为首先使用的“第三方担保交易模式”,由买家将货款打到支付宝账户,由支付宝向卖家通知发货,买家收到商品确认后指令支付宝将货款放于卖家,至此完成一笔网络交易。后来,为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支付宝于20xx年12月独立为浙江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支付宝公司从20xx年建立开始,始终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不仅从产品上确保用户在线支付的安全,同时让用户通过支付宝在网络间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为建立纯净的互联网环境迈出了非常有意义的一大步。
目前除淘宝和阿里巴巴外,支持使用支付宝交易服务的商家已经超过46万家;涵盖了虚拟游戏、数码通讯、商业服务、机票等行业。
二、支付宝的申请过程
一、登录支付宝网站
1、进入支付宝网站,点击注册按钮,如果图片有不显示的,请刷新一下。
2、输入注册信息,请按照页面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否则会导致您的支付宝账户无法正常使用。注意:支付宝账户分为个人和公司两种类型,请根据自己的需要慎重选择账户类型。公司类型的支付宝账户一定要有公司银行账户与之匹配。
3、正确填写了注册信息后,点击确认注册,支付宝会自动发送一封激活邮件到您注册时填写的邮箱中。
4、登录邮箱,点击邮件中的激活链接,激活您注册的'支付宝账户。
5、激活成功,支付宝注册成功,即可体验网上安全交易的乐趣。
二、登录淘宝网站
1、进入淘宝网主页后,点击淘宝首页右上角蓝色字体的免费注册 ,页面显示新会员注册页面,根据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包括:会员名、密码、邮箱等信息,其中*号为必填项目。
2、淘宝激活以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点击登录支付宝,激活您注册的支付宝账户。
3、或者登录淘宝的注册邮箱,点击邮件中的激活链接,激活您注册的支付宝账户。
4、点击激活链接,进入支付宝网站页面,输入与注册淘宝账户时设置的登录密码,点击登录。
5、输入注册信息,请按照页面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否则会导致您的支付宝账户无法正常使用。
6、点击保存并立即启用支付宝账户以后即激活成功。
三、支付宝的购物操作流程:
1、成交以后,买家将款项付给支付宝;卖家这时候拿不到钱的。
2、支付宝会通知卖家: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
3、卖家发货,并将发货凭证通知支付宝;支付宝会通知买家:卖家已发货,等待买家确认,并将发货凭证号码告诉买家;
4、买家收到货,无误,向支付宝确认收货,并同意支付宝将款项转给卖家。这时候,卖家才能收到货款。
如果买家收不到货,或者货品跟描述不符,他就可以向支付宝申请退款,结束交易。这样,就避免了买家上当受骗的陷阱。
四、支付宝的业务优势
“支付宝卡通”就是将您的支付宝账户与银行卡连通,不需要开通网上银行,就可直接在网上付款,并且享受支付宝提供的“先验货,再付款”的担保服务。一个账户可申请多个支付宝卡通,还可以在支付宝网站上查询银行卡中的余额。 支付宝卡通的优势:
1、简单:付款只需1个密码,不需要开通网上银行;
2、安全:账户证书和手机短信实时通知账户资金变动;
3、开店:开通激活后,当天就能在淘宝开店,实现您创业的梦想;
4、方便:单笔付款限额最高达5000元;在支付宝网站随时查询银行卡内余额。
5、实时提现:开通招行卡通,实时提现,随提随到。
6、费用低廉:相对于其他的银行卡,邮政的银行卡都是免年费,免卡费的!对于"多卡族"而言绝对是有吸引力的!右图为邮政与淘宝合作的银行卡!
五、调查总结
通过利用网络资源和各种文献资料开展针对支付宝的使用及业务流程的研究与调查,使我更加深入的对支付宝有了全面的了解。作为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始终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这样不断以技术的创新带动信用体系完善的理念和价值观,不仅从产品上确保用户在线支付的安全,同时让用户通过支付宝在网络间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为建立纯净的互联网环境迈出了非常有意义的一大步。
可以这么说,支付宝交易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一个创举,也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移动支付用户调研报告
为全面、深入了解移动支付业务应用现状,准确把握个人用户年龄、收入、学历等基本属性以及使用习惯的变化,持续为成员单位提供有价值的调研信息服务,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移动支付和网络支付应用工作委员会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成立课题组,重点针对用户基本属性、用户使用偏好、用户满意度等内容开展延续性调查工作。
课题组自8月起至11月组织支付宝、财付通、联动优势、易宝支付和网银在线等成员单位,对往期调查问卷进行优化,完成问卷投放和数据信息采集,基于对收回的8100余份有效问卷的处理分析,撰写形成调查报告。
一、移动支付用户特征分析
(一)移动支付男性用户多于女性用户
20男性用户占全部移动支付用户的76.7%,而女性用户占全部移动支付用户的比例为23.3%;男性用户占全部移动支付用户的78.4%,而女性用户占全部移动支付用户的比例为21.6%。两年调查结果相似,男性用户多于女性用户。
(二)移动支付用户主要为中青年群体
年,移动支付用户中30岁以下群体占比最多,为76.4%;其次是31-40岁用户,占比为16.8%; 41岁-50岁及51岁以上用户共占比为6.8%。
(三)本科及以下学历用户在移动支付用户中占比最多
2016年,移动支付用户中拥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占比排名第一,为95.8%;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用户排名第二,为2.6%;博士及以上高学历用户排名第三,为1.6%。
(四)城乡移动支付用户比例差异较小
2016年,县城的移动支付用户最多,占比为19.6%;省会城市列第二,占比为19.0%;农村地区列第三位,占比为17.0%;地级市列第四位,占比为15.8%;直辖市和乡镇地区分别为14.5%和14.2%。
二、移动支付用户使用行为分析
(一)移动支付用户具有较高的使用频率
2016年,有22.8%的用户每天使用移动支付,一周使用2-3次移动支付的用户,占比为26.7%,有10.3%的用户每周使用1次移动支付,三者合计为59.8%。半个月使用一次移动支付的用户占比为13.0%,一个月使用一次移动支付的用户占比14.2%,有12.9%的用户不常使用移动支付。
(二)移动支付用户每次以100元以下为主要支付金额
2016年,有77.25%的用户每次支付金额在100元以下, 18.8%的用户每次支付金额在100-500元,有2.2%的用户每次支付金额在500-1000元,1.7%的用户每次支付金额在1000元以上,充分体现了移动支付服务于用户小额便民支付需求的特点。
(三)用户在使用支付账户时,可以接受银行卡输入密码支付,也可以接受绑定支付账户支付
2016年,对移动支付用户的使用习惯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发现,有42.8%的用户愿意通过与支付账户绑定,登录支付账户直接选择银行卡完成支付;有13.0%的用户愿意每次输入银行卡卡号、密码等要素进行支付,剩余有44.2%的用户表示以上这两种都可以。
(四)操作简单方便是用户愿意使用移动支付的主要原因
在调查中,有79.6%的用户是因为操作简单、方便而选择移动支付,排名第一;选择无需带现金或银行卡这一原因的用户占比为47.5%,排名第二;排名第三位的是优惠促销活动多,占比为30.7%;随后是商户支持该方式和安全性高,这两项分别占比24.1%和24.0%;其他因素占比15.1%。
(五)安全隐患和付款失败是用户最担心的问题
在调查中,安全隐患和付费失败是移动支付用户最担心的问题,分别占比为46.5%和42.6%,排名第三位是手机网速慢,占比为39.1%;排名第四的是商户不支持,占比为34.1%;上网流量费用高和支付环节操作复杂的占比分别为27.2%和22.2%;担心限额低的用户占比为21.7%;担心开通繁琐的用户占比17.0%。
(六)用户认为未来移动支付的安全性、应用场景范围最需要改善
安全性问题排名第一,占比为52.4%,用户认为未来移动支付交易安全性还需加强;排名第二位的是应用场景的范围,占比为46.0%;支付限额排名第三,占比为41.2%;排名第四的是便捷性,占比为38.2%;服务质量、使用成本及其他问题分别占32.1%、20.2%和15.1%。
三、移动支付用户属性与行为偏好分析
(一)超市或便利店为用户最常使用的条码支付场景
用户最常用的条码支付场景为超市或便利店,占比为47.7%;其次是餐饮店,占比为23.0%;自动售卖机及电影院的占比分别为17.1%和16.9%。在其他场合使用条码支付的用户占比为33.0%,不使用条码支付的用户占比为28.0%。
条码支付凭借其操作简单便捷、搭建成本低廉等特点,近年来在零售业、餐饮业迅速普及。目前各大超市、便利店已全面支持各支付服务提供商的条码支付应用,因而超市或便利店成为用户最常使用条码支付的场景;部分连锁快餐店与支付服务提供商进行合作,也已实扫码支付等应用。
(二)过半用户使用或接受条码支付,城市用户的使用或接受程度高于农村用户
超过一半的用户表示他们使用或接受条码支付。其中,位于直辖市的.用户对条码支付的接受程度最高,为75.2%;其次为省会城市,有70.7%的用户选择了使用或接受条码支付;位于农村的用户对条码支付的使用或接受程度最低,为56.1%。
(三)用户最常在娱乐类业务下载和购买生活所需品时使用移动支付
60.3%的用户表示他们最常在娱乐类业务下载时使用移动支付,如购买会员服务、游戏下载等;其次为生活类,如购买生活所需品等使用移动支付,占比为42.4%;排名第三的是水费、煤气费等公共事业费缴纳,占比为23%;票务类排名第四,占比为14.5%;通过移动支付进行商旅类及投资理财的用户较少,分别占比为10.9%和9.1%;另外还有29.3%的用户选择了“其他”。
四、移动支付用户对生物识别技术认知程度及关注点
(一)用户对于移动支付的生物识别技术了解最多的是指纹,近三成用户对生物识别技术完全不了解
与20调查结果一致,指纹是用户了解最多的生物识别技术,占比69.4%;其次是声波,占比为21.2%;虹膜和静脉被用户了解的程度最低,分别占比13.8%和6.8%。除此之外,有27.5%的用户表示对各项生物识别技术均不了解。
(二)大部分用户愿意使用生物识别技术来进行移动支付身份识别和交易验证
超过70%的用户能够接受使用生物识别技术来进行移动支付身份识别和交易验证,有不到30%的用户选择了不接受。
(三)个人隐私泄露及安全隐患问题仍是用户在使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移动支付时最担心的问题
用户在使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移动支付身份识别和交易验证时,最担心的问题仍为个人隐私泄露及安全隐患,占比分别为69.5%和49.3%,但较年稍有下降;除此之外,商户不支持、支付环节操作复杂、开通繁琐等问题的比例与2015年相比,也均有所下降。
支付结算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xx银行发布的《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的精神,我行经过研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针对排队的问题,我行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1、因为我行是社会养老金的集中办理行,而每月的15日是社保将退休金转入退休人员银行账户的日子,所以每逢每月的15-17日,退休老人都会按时到我行取款,致使这几天排队的老人比较多。针对此种情况,我行已张贴公告,同时要求柜员在老人家支取养老金的时候向老人家做好解释,说明养老金在老人家的账户里随时可到银行领,不是非得在这几天才可以拿,但是收效甚微。
2、要求每家支行设臵大堂经理,做好客户的分流。
3、对外开设机动的业务办理窗口,在客户人流偏多的时候开放,在客户人流正常的情况下关闭。
4、拟在今年内增加投放自助柜员机40台。
二、由于个人信用存在比较大的风险,我行对个人开办支票业务设有一定的限制。
1、要求开办人在我行有一定的存款。
2、如客户非东莞本地人,要求有本地人提供担保。
三、在目前情况下,东莞的企业、个人仍有大量空头支票,而本票相对而言还缺少了银行监管,如果推出必然会引发更大的风险。因此我行认为暂不宜推广本票业务。
四、我行对个人汇兑业务的'收费执行人民银行制定的银行结算手续费标准、广东金融结算服务系统实时贷记业务收费标准、支付结算业务收费表。
五、我行已落实了提高自动柜员机取款交易上限至每卡每日累计2万元,效果良好。
六、我行在进行支付结算业务管理时,遇到了如下困难:
1、在推广影像支票业务时,客户开出的影像支票被南海农行拒绝受理,引起了客户对我行的不满。
2、现行一些单位委托了某个银行代收费,但该银行在没有与相关缴款人及其开户银行签订协议的前提下直接向有关付款银行寄出了委托收款单据。此类做法在目前的情况下,不知是否可行。
3、由于现在银行出售的支票要求必须加盖机构代码,而加盖机构代码的支票可以在全国流通,那电汇现在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4、现行社会上经常有人投诉银行ATM吐假钞,而且往往在一两天甚至更久之后才到银行吵闹。而目前银行在ATM装钞时是要经过两人的复核才可完成,一般存在假钞的可能性很少,但投诉的客户一般都说有很多张,此类情况应如何处理才比较妥当。
七、建议由人行牵头,挑选在此方面做得好的银行作为典范,组织各商业银行一起参观学习,互相促进,更好地服务东莞经济。
特此报告。
广东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二0xx年xx月xx日
各参保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待遇支付结算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服务,根据现有社保基金待遇支付业务流程,依托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一体化系统,结合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实际,市社保中心从1月1日开始,通过网上银行将西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零星报销待遇直接支付给参保职工本人。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料接收
参保单位在向市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管理部(以下简称“工伤部”)递交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资料时,一并提供《西安市社会保险待遇转账支付确认书》(见附件)。《西安市社会保险待遇转账支付确认书》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下载打印,亦可在中心工伤部柜台领取。
二、待遇结算
1.工伤部接收、审核参保单位申报的生育保险待遇资料。
2.工伤部填制《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单》和相应的《生育保险零星报销费用明细表》传递至市社保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部(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部)(以下简称“财务部”)。
三、待遇支付
1.财务部网上银行操作人员汇总并打印支付表。
2.财务部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后,网银操作人员进行网银支付操作,将待遇直接支付参保职工个人。
四、票据传递
财务部通过网银支付参保职工个人生育保险待遇后,通过群发短信通知参保单位经办人,参保单位经办人务必于待遇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到社保大厦三楼财务部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票据,财务部对过期票据不予留存。
为确保社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如在生育保险待遇网银支付工作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网银支付出现差错等情况,财务部第一时间联系参保单位,发现多支付,及时将多付资金予以追回;发现少支付,及时予以补付。
生育保险零星报销待遇通过网上银行直接支付给参保职工个人的试运行工作中,财务部将结合实际,及时改进和不断完善,努力提高基金待遇支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服务。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11月24日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调研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以监督、评价和鉴证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全面考核和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由此可见,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高层次、严要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步提高,审计风险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从审计实践看,当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审计机构(人员)自身的因素。一是审计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凭经验办事。不以发展、变化的眼光看问题,常常自认为对被审计单位情况很了解,因而情况调查不能深入。二是审计技术不精。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真正既懂财务又懂法律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很少。三是审计力量配备不足,审计人员配备与所应承担的审计任务不适应,致使一线审计人员长期与时间赛跑,超负荷工作。四是管理不到位。当审计机关管理松懈时,审计风险产生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其次是审计环境因素:一是审计法律环境不健全、不完善,致使审计过程中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等难以认定和处理。二是审计独立性受制约。三是违规违纪行为更加隐蔽。针对审计风险的不同成因,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最关键的还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风险意识。采取制度与教育并重的'方式,双管齐下,强化对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一要健全制度,如完善岗位责任制、审计过错追究制、考核激励机制等制度;二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风险教育等,提高其防范风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既要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又要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审计人员要不断更新知识,学习掌握现代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掌握国家现有的经济法律法规和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做到“事实查得清,道理说得明,处理能到位”。,
三、加强质量控制。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制订严密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审计工作每一道程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实施审计质量全程监控。
四、注重协调配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地依法处理。对严重违纪、违规、违法的经济案件或线索,要及时向相关有权处理的部门报告,坚持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这样才能妥善处理好审计工作中的“越位”与“缺位”现象,起到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的作用。
农信社案件风险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银监会的直接领导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开展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银行业案件数量较往年有明显减少,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然而,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由于管理体制几经更迭、内部管理及员工素质仍较低,且点多面广的特点,各类案件和风险隐患仍时有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信社的社会形象。今年初,在内蒙古、河南、广东和上海连续发生了几起大案要案,影响特别重大,突显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防控的严峻性。本文就当前农信社案件风险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做一粗浅探讨。
一、农村信用社案件风险的特点
从近年来全面开展的防范操作风险和案件专项治理大检查中所暴露出的问题看,农村信用社案件风险的主要特点是:
㈠案件风险面广。从历年来案件专项治理检查暴露的违规操作看,案件风险涉及到存款、信贷、结算、财务管理、安全保卫、计算机等业务的方方面面,总体上存在风险隐患点多,涉及面广的特点。此外,信贷业务作为农村信用社的主要资产业务,是操作风险易发、多发领域,造成的危害最大,且违规违纪现象多种多样,违规手法五花八门。
㈡危害性较大。由于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涉及面广,发生的频率高,而且大部分是以侵占资金为主要目的引起的,因此,社会危害性较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贷资金沉淀。工作中存在的贷款违规操作是直接原因;
二是直接资金损失。各类违规行为如违规拆借资金、携款潜逃、票据诈骗、计算机犯罪、安全保卫事故等均带来直接资金损失;
三是风险隐患较大。如“印、押、证”管理不规范,均为不法分子侵占信用社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是掩盖经营真相。贷款形态反映不够真实、以贷收贷、以贷收息等现象的存在,其直接后果是虚增利润、给管理者提供错误决策信息,掩盖了真实经营状况,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
㈢基层涉案较普遍。从案件发生的层级看,县联社和基层机构发生案件风险较多,部份县联社及基层社负责人权利很大,缺乏有效监督制约,会计、信贷员和记账员对主任的指令有令即从,“以信任代替制度”的现象较普遍。从涉案人员年龄看,35岁以下年青人作案较多,这主要是一些年轻员工道德、法律意识淡薄,对信用社事业缺乏忠诚度和敬业精神。
㈣作案手法较低劣。从各类操作风险和案件发生来看,其涉案人员作案手法多较低劣。如个别人侵占资金如同“明拿明抢”,而有关工作人员不顾制度规定,明知不对而熟视无睹,听之任之,或怕得罪领导不敢纠正和制止,甚至协助办理,最后酿成大错。从内蒙古案件的情况看,持续作案时间长达十多年,作案手法简单且低劣,这也足以说明稽核检查工作不到位。
㈤违规代价低。从案件责任追究情况看,普遍处理较轻,有些人为此还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如存在只处理基层社不处理管理层,只追究当事人责任而不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的情况;有的虽然追究了相关领导人的责任,也多避重就轻,起不到对违法违规人员的惩戒和对其他员工的警示作用,缺乏应有的威慑力和公信力,这就降低了违规和犯罪的成本,违规代价低,提高了违规和犯罪的收益率,客观上纵容了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
二、农村信用社案件风险的成因
㈠法人治理机制不健全、管理体制仍不到位。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由于产权不清晰,管理职能缺位,法人治理机制及“三会”制度形同虚设。统一法人社后,各联社虽按照法人治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了社会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的组织构架,但是,在法人治理机制的运行和具体操作上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不足,仍须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加以规范和健全。同时,农村信用社至成立以来,管理体制也几经变化,历经农行、人行、银监局多层次管理,缺乏强有力的行业管理,导致了一些法人社存在经营管理薄弱的局面。省联社成立后,虽在加强经营管理和防范内控风险上不断加大力度,各联社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就目前的省联社在管理体制改革仍不够科学,管理体制改革仍不到位,产权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加强。
㈡内控机制仍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力。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的内控制度建设非常薄弱,缺乏系统性和统一性,有的制度缺乏持续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些业务领域仍存在制度盲区,导致各类违规操作和案件发生。这些年,在省联社的直接领导下,各联社结合央行票据兑付的契机,制定和修改了原有的许多内控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但由于各类规章制度较多,且执行上较繁杂,可操作性不强,各类规章制度基层员工存在学习不够深入,执行制度和规定上存在盲目性,制度执行不力现象较普遍,也造成一定的案件风险隐患。
㈢员工素质较低,教育管理仍不够。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信用社现有员工与各大商业银行相比,仍存在学历较低、综合素质无法适应业务发展的现状。虽然省联社在员工培训上不断加大力度,对各联社业务骨干经常性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以及法律法规、职业操守和思想道德教育,但是,大多数员工培训和再深造的机会仍较少,只是依托平常的业务学习,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长期得不到有效提高,加上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造成个别员工规章制度观念淡薄,思想麻痹,心存侥幸。此外,在员工教育管理、重要岗位任用、年度考核机制、不良行为排查,日常考核和监督,岗位交流、轮岗、强制休假制度等方面执行不够到位,也为少数人利用职务便利作案提供了机会。
㈣检查监督不够到位,稽核工作仍须加强。农村信用社许多内部案件在实施时,往往在一连串的几个环节和不同岗位都一路“绿灯”,畅通无阻,究其原因是没有一个环节的风险点得到有效控制,检查监督作用没有发挥好,导致违规行为和案件的发生。有些基层网点是实行双人临柜、相互监督的制度,但临柜人员对凭证不认真核对,也没有对同时临柜的同事尽到监督之责。第一道防线就失去了有效监督约束。事后监督本来是第二道防线,但农村信用社原来基本上不设事后监督岗。稽核检查作为第三道防线,但稽核检查工作普遍存在不够深入、不细致、不全面,作案人虽然作案手法简单低劣,但还是有惊无险,使违规问题和案件得以长期隐藏、并连续作案。
三、防范案件风险的对策及措施
㈠切实加强操作风险和案件防范意识。
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金融企业,每一个业务环节都是操作风险点,因此,防范操作风险必须从每一名员工做起,将每位员工作为防范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员工风险和案件防范意识的培训,促使其提高对操作风险的案件危害性的认识,树立和强化“违规就是风险”“案件防范重于泰山”的经营理念,养成高度的敬业精神,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从小处着手,力求把案件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和第一道关口。
㈡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和风险预警处置机制。
制度建设是防范操作风险的基础性工作,要“把防范农村信用社系统性风险作为加强管理的关键环节”的科学管理理念贯穿始终,秉承“审慎经营,内控优先”的经营方针,同时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架构使各项风险管控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及时更新、完善、补充各项规章制度。内部规章制度要随着业务的发展和监管要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在推出新产品、新业务时,应该建立覆盖全面、简明有效、衔接配套的内控制度;对一些在实际执行中出现操作性不强、或已经过时或不适应业务需要的'制度,要及时废止;对存在缺陷或不完善的要及时修正和完善;二是要建立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要针对各地风险监测情况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同时监控下级报告的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掌握辖区农信社风险状况;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对风险的快速反应机制,各类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即按预案要求进行快速处置。
㈢不断加大稽核检查及整改力度。
稽核检查工作要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提高稽核检查手段,强化工作力度;要突出稽核检查的重点,从过去注重专项稽核转向常规稽核检查;要实行防范风险关口前移,变过去事后被动式的核查为事前主动式的预防性检查。特别是对一些苗头性、趋向性问题,要提前介入,重点检查,防患于未然。对案件高发机构、高风险业务、易发案件部位,要加大稽核检查的深度、广度和频率,要改进稽核方式,实行内外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稽核相结合的办法,对难以通过一般对账查出的收储收贷收息不入账、假、借、冒名贷款和账外经营问题,要采取公告的方式与存款人、借款人进行核对。此外,对稽核检查出的问题及风险隐患,要加强整改力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形成“有错必纠、违规必罚、违法必处”的高压态势,把案件风险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㈣强化岗位监督约束,加大制度的执行力。
要科学设置内部岗位,使之建立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并按制度和内控要求合理配置人员;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员工岗位轮换制度、强制性休假及离岗审计制度、近亲回避制度”等四项制度,重点加强对信贷、储蓄、财会、联行等涉及钱、账等重要岗位操作人员的管理;要不断加强制度执行力检查,督促各联社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制度执行能力是建立防范风险长效机制的关键,要从提高执行力出发,切实加强基层农村信用社的制度建设,要选拔好信用社主任,要打造一支优秀的、有战斗力的团队,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发展业务、防范案件风险的机制,要强化制度执行,创造一个能够能促进农村信用社良性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㈤进一步加强企业内控文化建设。
良好的企业内控文化能够提高全体员工遵章守纪意识、降低内控执行成本,有效防止内部团伙作案,是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要将良好的内控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企业文化与农信社经营管理的最佳结合点之一,让“内控优先、审慎经营”的内控文化理念,扎根于员工的思想深处,落实到日常行为上,让员工在业务操作中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什么风险要防范,什么事情要监督,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风险防范氛围,促进农村信用社事业更加健康、有序、稳健发展。
支付系统运行问题调研报告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与大额支付系统的实施,构成了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大小额支付系统搭建起了跨行资金清算的“高速公路”,使资金清算汇划更加快捷高效,同时也是连接商品交易和和社会经济活动的“大动脉”,满足了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对支付清算工作的需求。但因系统缺陷和内控管理方面的漏洞,使该系统存在诸多风险点,需引起各方关注。
一、支付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风险隐患
(一)系统风险。
主要表现在:
一是系统未设置操作员自动签退功能。操作员在处理业务时,若中途离岗或在规定时间内无业务操作,系统不能自动退出,仍停留在操作界面,这就可能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形成资金安全隐患,密码设置要求偏低,不利于风险防范;
二是同城票据清算差额过渡户风险较大。3160科目属过渡性账户,其资产性质属资产负债共同类,借贷方均可出现余额,这就给异常资金提供了藏身之处,大额资金汇划和重大事项也无主管审批功能,容易引发资金风险;
三是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管理功能不够完善。系统只设置了按旬录入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而不按存款余额提示应缴存的法定和超额准备金数额,只有在准备金账户余额不足时,系统才提示透支罚息清单的打印,不便于人民银行掌握其资金头寸,也不便于存款准备金的管理;
四是会计集中核算系统abs的报表、清单打印功能不完善。每日营业终了,操作人员必须全面、完整、及时地打印发出业务清单、接收业务清单、业务信息核对表,若当日遗漏其中的某一项打印业务,次日补打的报表、清单就只能由核算中心的综合柜打印,余额表不能在当天打印,只能在次日打印,这对县支行实现的网点柜核对凭证、账表,及时向事后监督中心寄送传票监督业务带来了一定风险。
(二)业务操作风险。
一是联行资金汇划风险。资金汇出业务处理时先由网点柜根据原始凭证录入信息,再将信息发送到核算中心,联行柜依据网点提交电子信息添加相关要素后生成并发出联行业务,而联行柜无法审核原始凭证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即便有误,也会通过支付系统随时到达收款人账户;
二是联行查询查复风险。联行查询查复业务是联行业务的补充和保障,大额支付业务的查询查复路径仅限于直接参与者之间,而对间接参与者的查询,由于各网点无查询查复功能,只能通过直接参与者传真传递查询查复,时间长、效率低,也容易导致责任不清,出现风险纠纷。
(三)内控管理风险。
随着小额支付系统的全面推广,会计核算的内容、方法和手段虽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但针对小额支付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各网点没有对应的风险管理措施,这样必然造成了管理和操作上的随意性,从而导致资金风险隐患。
(四)道德风险。
一是有些基层行领导对内控制度缺乏足够的重视,重财务基建轻会计核算、重发行保卫轻会计风险防范的倾向,放松了内部控制建设和管理,致使会计各业务环节潜伏着很大的风险隐患;
二是大额支付系统上线后,部分业务人员对其业务操作不够熟悉,尤其在碰到异常情况时,不能及时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业务正常办理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是少数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较差,责任心不强,加之系统自身安全防范措施不力,人为差错事故时有发生,导致银行业务差错或中断系统运行。
二、对策建议
(一)完善系统功能,降低运行风险。
一是对现行的支付系统进行版本升级,使系统可设置操作员自动签退功能或屏幕保护功能,若操作员离岗或无业务操作时,系统自动签退,退出操作界面,以加强系统的`安全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系统准备金提示功能,以便人民银行在准备金账户余额出现下降趋势时及时掌握资金头寸,准确考核和管理存款准备金;
三是增加的额汇划和重大事项主管审批功能,增设一道资金风险防火墙。
(二)规范业务操作。
针对支付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和薄弱环节,从业务操作的点滴入手,细化风险防范措施,使风险防范不留死角。在具体业务操作中,做好各个环节的复查和复核工作,特别对外出的资金在系统中必须有三人控制才能发出,防范业务处理中的风险,以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所造成的损失,切实做到风险防范的认识到位、工作力度到位、防范措施到位。
(三)整章建制,提高系统运行质量。
小额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后,系统运行管理模式、岗位设置、工作内容等都发生了变化,原来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已不适应新的要求。应根据系统运行的运作模式、操作特点、岗位要求,对原有的内控制度进行修订,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岗位的设置和各岗位职责权限以及合理兼岗。使得各项操作有章可循,各个岗位有规可遵,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确保清算资金安全运行。
(四)加强会计支付队伍建设,提高员工道德素养。
针对基层会计人员配备不足的实际,整合人力资源,加强业务培训,促使操作人员全面了解支付系统的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
一是让会计专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做到学有所用;
二是对会计岗位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对新政策、新制度、新系统、新业务的培训,对新手还应进行会计基础知识的培训,并严格做到持证上岗,强化应急演练急制,提高操作业务和应急事项处理能力;
三是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为利益所动,不为官位所趋,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操作;
四是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一线业务人员的待遇,以增强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其自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县农村支付结算调研报告
一、网点基本情况
县共有个乡镇,我联社下设个营业网点,其中在城网点个,乡镇网点个,有个空白网点乡镇。截止年月末,我社共设置自动取款机台,其中城区台,乡镇均没有安装,没有安装pos机。累计发放银行卡张。目前联社营业部开通“农信银”结算系统、支票影像系统,开通了银行汇票业务,所有网点已开通大小额支付系统,省内已全面实现通存通兑,各网点均可办理银行卡业务,受理农民工银行卡。截止年6月末当年办理大小额支付笔x万元。
二、结算知识普及率偏低
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户对大小额支付系统、网上银行、异地支票影像传输等特色支付工具知之甚少,对该系统方便、快捷清算方式缺乏了解,农户仍习惯沿用传统的现金结算方式,主要以零星现金存取、生产生活资料购置、子女异地上学生活费供给等,以现金结算为主;外地打工地农民以农民工银行卡结算和携带现金为主;对于异地支票影像传输业务基本上还未开办,只有很少农户了解或知晓相关现代支付系统信通卡转账等业务的'具体操作,对设置密码、保护密码觉得很繁琐,且无此种意识,支付结算环境差,结算知识普及率偏低。
三、农村支付结算网络建设滞后
我县农村信用社提供结算服务依托大小额支付系统、综合业务系统,但目前农村信用社仍没有实现全国联网,结算网络建设滞后。
四、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缓慢,支付结算工具单一
农民观念意识落后,受农村传统观念和经济发展的制约,部分农户对自助设备的功能不了解,银行卡不能直观地反映每一笔业务发生情况,农户担心使用时出现故障或怕发生差错而不愿用卡,造成农户在支付工具选择上“弃卡选折”。加之考虑业务量及成本问题,信用社在乡镇还没有投放atm和pos机具,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主要集中于传统的汇兑等,结算工具单一。
五、问题及原因
1、非现金结算工具本身存在的不足。对农村地区使用者来说,票据比较复杂,使用要求高,如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其要式性和文义性要求较高,填写签章要求规范,尤其是在背书转让过程中,稍有疏忽,便会导致票据无效或票据权利丧失,给持票人带来很大麻烦;同时,因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个人支票的社会认知度较低。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也常常由于硬件设备损坏,因不能及时修复,影响客户正常使用。
2、收费制度制约了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使用。各金融机构对非现金结算普遍实行收费制度,如转账手续费、跨行交易手续费、结算账户银行卡年费等,对农村地区使用者来说,结算业务量较小,相对而言结算手续费偏高,为节省费用,更愿意使用现金交易,既直观又简便,而不愿使用其他支付结算工具。
3、核心系统平台搭建不完善。一方面,各省农信社属于各省政府管辖,其综合业务核心系统平台由各自招标研发单位进行开发,农信社电子建设全国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各自为政,软件版本繁杂多样,给跨省联网带来困难,严重影响了农信社支付结算电子化建设的进程。
4、其他原因给农信社结算服务带来的困难。一是政府部门的政府行为,使农信社结算业务成为亏本买卖。如“粮食直补”“低保”等对农信社来说是亏本买卖。二是在农信社开户的个人多,单位少,单位汇款更少。而农户在结算方面多为存取现金,不会办理转账。
六、建议
1、宣传普及农村支付结算知识
加强对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的组织和管理,由农村乡镇机构网点进行支付结算业务特别是现代支付系统业务功能、使用操作的宣传普及,以柜面人员对客户进行引导,逐步改变农村居民现金支付习惯。同时,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对普通农户和农民工,引导使用不同的支付结算方式,对结算量较大的种养殖专业户,以支票转账和票据结算为主提供服务。
2、合理配置农村支付系统资源
根据农村市场的需求,合理配置和优化atm机、pos机等现代化支付机具的布局,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满足农户多层次的需求。
3、加大非现金结算业务推广力度
一是推广各类非现金结算工具。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如降低手续费等优惠政策,加强新型支付结算工具和业务的宣传推广工作;二是加大对农村支付机具设备投入,在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有计划地安装atm机和pos机具。
4、拓展支付清算网络辐射范围
一是根据农村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现状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原则,因地制宜,扩充大小额支付系统的覆盖面,畅通农村地区支付清算渠道;二是对条件尚不具备的营业网点,可按汇划金额不同采取先开通小额支付系统,在逐步开通大额支付系统的办法,缩短资金汇划在途时间;三是尽快开通跨行通存业务。
农业保险事业调研报告
新疆自治区灾害种类多,属于频发易灾区。多年来,农业保险事业一直伴随着新疆农业发展。特别是2007年以来,在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有力支持下,新疆农业保险实现了量的提升、质的飞跃,走出了具有新疆特色的农业保险发展之路,在支持新疆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疆农业保险发展的`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新疆农业保险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保障范围逐步扩大,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一)业务规模快速增长。2007年以来,新疆农业保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至2011年,农业保险业务规模达15.24亿元(含兵团,下同),年均增长22.83%列全国各省、市、区第4位。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农业保险中的占比始终在92.6%以上,2011年业务规模达14.52亿元,占农业保险总规模95.32%,商业性农业保险规模较小。种植业保险在农业保险中占绝对优势,2011年业务规模14.69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95.9亿元,参保农户282.79万户,分别占全疆农业保险对应指标的96%、95.67%、99.7%。棉花保险始终是农业保险龙头险种,2011年业务规模9.58 亿元,承保面积2142.86万亩,分别占当年农业保险业务总规模与种植业总承保面积的63%、51%。养殖业保险规模相对较小,2011年奶牛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羊保险承保数量分别仅有8.28万头、12.34万头、2.24万只。
(二)保障范围逐步扩大。一是保险品种逐步增加。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提供补贴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品种由棉花发展到小麦、玉米、水稻、大豆、油料作物、奶牛、能繁母猪等8个险种,商业性农业保险承保则包括蔬菜、糖料、葡萄等作物。二是参保面积与参保率持续提高。2007年至2011 年,新疆主要农作物中的小麦、玉米参保面积年均增幅分别为120%、81.5%,发展势头十分强劲。至2011年底,棉花、小麦、玉米、油料作物等作物农业保险参保率分别为92%、61%、74%、59%,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三是林果业保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2010年,面对林果业已成为农民增收新动力的新形势,新疆在XX市启动了由地方财政单独补贴支持的政策性林果业保险试点工作,承保苹果、梨、枣等品种。至2012年,林果业保险承保面积10.9万亩,保费收入980.82万元,单位保额为1000元/亩,费率为9%。自治区财政补贴保费总额65%,地区、市财政及场站补贴保费总额12%,果农自负保费总额23%,参保果农1.02万户。
(三)保障能力持续提升。2007年至2011年,棉花、小麦、水稻、大豆等作物保险保障程度年均增幅达8.3%、4.2%,11.9%、 5.3%。种植业险平均保障程度为451元/亩,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6.9%,保险保障水平走在全国前列。至2011年,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总额达 204.76亿元,保障服务覆盖283.58万农村家庭,覆盖范围包括4228.3万亩农作物与117.44万头(只)大小牲畜家禽。五年间,新疆农业保险累计赔款支出38.31亿元,农业保险成为新疆各级政府与受灾农牧民抗灾自救、及时恢复生产的重要手段。据统计,新疆农业保险赔款占农业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比重从2007年至2010年分别为11.33%、14.69%、23.77%、6.95%,在全国范围内属较高水平。
二、新疆农业保险主要做法
20XX年以来,各级政府、财政、经办公司及监管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以强化政府引导为前提,优化农业保险发展政策环境。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农业保险高度重视,2007年以来连续多次召开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王乐泉(时任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努尔·白克力等主要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给予农业保险工作具体指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印发了《XX区棉花政策性保险试点暂行办法》、《XX区能繁母猪保险实施办法》、《XX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对棉花保险、能繁母猪保险产品及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资金分担比例、农户自缴保费缴纳渠道、经办公司经营管理费用比例等问题做出系统性规定。出台政策,支持经办公司成立三农保险服务网点,并给予农村保险服务网点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和税收优惠。明确农业保险实行分级负责制,以县(市)为单位开展,由县(市)政府统一组织,整体推进,县(市)政府是农业保险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对农业保险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引导工作。当前,新疆农业保险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工作机制与制度指导、协调管理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
(二)以完善补贴机制为核心,巩固农业保险发展资金基础。自治区克服自身财力不足的困难,于2008年底建立了农业保险自治区、地、县三级地方财政配套补贴机制。当前,新疆种植业保险由自治区、地县财政分别补贴保费总额的25%、15%,农民自负保费总额的20%,中央财政补贴保费总额的 40%;养殖业保险中,能繁母猪保险由自治区财政补贴保费总额的30%,农民自负保费总额的20%,中央财政补贴保费总额的50%;奶牛保险由自治区、地县财政分别补贴保费总额的30%、20%,农民自负保费总额的20%,中央财政补贴保费总额的30%。在人均gdp仅为全疆平均水平30%左右的南疆三地州部分县(市)由财政全额承担农业保险保费。从2007年至2011年,各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额度年均增幅达38.14%,补贴总额达40.82亿元,财政补贴在农业保险保费中占比从2007年的47.85%提高到2011年的68.88%,五年来自治区、地县财政累计投入分别达7.09亿元、 3.57亿元,合计10.66亿元。
(三)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根本,促使农业保险惠农强农功能落到实处。一抓提升理赔时效性。经办公司畅通电话接听服务,规范接报案流程,分别实现对交通便利的中心城市周边农村团场与交通不便、路途较远的边远农村团场,查勘人员在保险灾害(事故)发生或接报案后24小时内、48小时内到达灾害(事故)发生现场。经办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原则上在保险灾害(事故)损失金额确定后的30日内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二抓提高信息透明度。经办公司在乡镇、村、团场、连队等基层公众场所对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接受广大参保农牧民监督、投诉与咨询,针对少数民族被保险人还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文字进行公示。三抓确保查勘定损公平。各经办公司对损失数量较大、损失程度较为严重的保险灾害(事故),坚持被保险人、专业技术部门与经办机构三方共同定损原则,定损结果由上述单位(个人)共同签章确认。四抓技术装备水平。经办公司普遍配备gps定位仪等设备,提高查勘效率,有的公司还引进无人机协助查勘工作,增加了农业保险查勘科技含量。
(四)以规范公司经营为抓手,提升农业保险总体服务水平。一是新疆保监局制定印发了《新疆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标准指引(试行)》和《新疆农业保险理赔服务标准指引(试行)》等制度,对经办公司农业保险的展示宣传、信息收集、承保验标、接报案管理、查勘定损、赔款支付、张榜公示等关键经营环节提出全面监管要求,督促经办公司按照“五公开、三到户”要求积极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二是分步骤推进以银行卡支付为核心的农业保险赔款零现金支付制度。联系新疆实际,在2010、2011年连续两年试点基础上,2012年起全疆范围全面推行农业保险赔款零现金直赔到户。同时,不搞“一刀切”,考虑部分偏远地区银行网点少、受灾农户领取赔款不便等实际,同意喀什、阿克苏两地2012年仍以现金方式支付农业保险。截止2011年底,新疆农业保险赔款零现金支付金额已占赔款总额60%以上,有效防范人为挤占挪用农业保险理赔资金,减少违规问题发生。三是积极推进农业保险服务质量测评。深入开展“入户式”调查,面对面与被访农牧民沟通交流,查找经办公司服务薄弱环节,鼓励引导农牧民更加积极地监督经办公司农业保险服务。四是开展农业保险检查。新疆保监局与财政部新疆专员办等部门多次通过外围大规模走访农户寻疑点、落实资金走向查线索、内部财务业务对查找证据,认真查处农业保险领域违规问题,实现了对疆内农业保险主要地、州、市的检查全覆盖,对农业保险领域虚增赔款、假赔案等严重违规问题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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