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大学生公费出国留学的条件(共含7篇),供大家阅读参考。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善解人意汪海澄”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1、学历要求
申读美国大学本科课程须至少高中毕业,申读硕士课程须本科毕业,拥有学士学位。申请学校和专业时应尽量符合个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兴趣爱好,但某些特殊专业也可考虑转换,如国内英语专业毕业的学生可转读美国的工商管理硕士(MBA)等,不管你选择外景主持或其它任何的学科只要在国内所有的学术领域有的在美国也有而且许多更为完善教育体制更为杰出。
2、英语要求
美国大学都要求学生在申请时提供英语成绩,基本要求为本科托福不低于500分。申读研究生不仅要求托福550分以上,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英语成绩,如理工科、文科及数学专业要求GRE成绩,商科专业要求GMAT成绩,牙科专业要求DAT成绩,医科专业要求MCAT成绩,法律专业要求LSAT成绩等。但也有些美国大学对于申请研究生课程的学生不要求GRE或GMAT成绩。优秀的英语成绩可以帮助学生申请不同程度的奖学金。
3、经济要求
由于学校和专业的不同,美国大学的学费相差很大。一般来说,社区大学的学费为每年美元左右,而有些优秀的私立大学每年的学费和膳宿费高达28000美元。美国大学的本科课程为4-5年,硕士课程为1-3年,博士课程为5-7年。对于申请家庭陪读的学生,每年其配偶的费用为5000美元左右,子女的费用为每人每年4000美元左右。家庭医疗保险费用每年大约3500-4000美元。对于那些持有学生签证而又想工作的学生,美国移民法律有非常严格的限制,持有最普通的F-1签证,每周可兼职或校内工作不超过20小时。
4、签证要求
赴美留学的签证要求较高,除具备良好的学历及专业背景外,是否获得奖学金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获得美国大学的奖学金可以大大增加获签的可能性。
方方面面:
读理科大学,可选文科专业。虽说美国和中国一样也分综合大学和专科性大学,但对于一个本科生来说,基本的文理科课程都要上。即使在理科学校,学生仍然可选择文科作为专业去读。如麻省理工学院和加州理工学院的许多社会科学专业驰名全美,都招博士生。
入校后,换专业不难。
许多高中生在选择大学、报志愿时,都选择了专业,或至少选择了方向。如果发现“选错”了专业,在一般情况下换一个专业也不难,找对口院系联系一下,填几张表格就能搞定。
入学后再定专业。
虽然美国大学允许学生入校后换专业,但如果换了专业,就得重新按新的专业选课。在很多情况下,“专业未定”的学生占新生的大多数,进了大学以后再选择专业。要是到了大三还没选定专业,四年要毕业可能性就不大了。
自己设计专业。
美国学校都是“宽进严出”的,如果所有课程的平均分数达不到要求,学位就拿不到。如果对任何专业都不感兴趣,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也可以自己设计专业。当然,要有一个专业计划,完成了这个计划才可毕业。
公费申请留学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人群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优秀在校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二、申请类别
1.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来自高等院校的申请人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复印件、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经国外导师签字的学习计划(外文)、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联合培养博士生
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科研机构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需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推选单位出具的外语考试(核)证明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或雅思/托福/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3.硕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仅限申请现有硕士研究生项目,详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4.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1.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
(2)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请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2、申请具体出国留学项目的,应符合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的具体条件。
3、出国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外语能力必须达到能听课的水平。
4、身体条件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明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5、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6、业务条件出国大学生应是高中毕业、成绩优秀的人员。
凡符合本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1、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按照“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由留学基金委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申请材料及对材料进行审核等事宜。各受理机构的地址及电话请上国家留学网自201月5日起,各受理机构将具体提供有关咨询并受理申请。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年3月10日。
2、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及有关合作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各有关单位按项目要求统一组织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部分项目如高校基础课任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俄罗斯艺术类项目等,留学基金委将委托有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具体项目请查阅附件五《通过受理机构申请项目一览表》)。
其他项目由留学基金委按项目要求直接受理申请。部分项目的遴选事宜,留学基金委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并将遴选通知发至有关单位,在此之前暂不受理申请。具体申请办法请查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四、公费出国留学申请者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2005年版);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固定样式);
(4)工作简历;
(5)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6)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7)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9)体检表原件;
(10)有关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1)《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12)《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专家推荐信(附件2-1)》、 《专家推荐信(附件2-2)》、《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等请从国家留学网下载(所有表格均为WORD格式),并按规定填写(具体请见附件四《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申请者须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提交材料时,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共计人民币500元/人。
1、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来自高等院校的申请人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复印件、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经国外导师签字的学习计划(外文)、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联合培养博士生
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科研机构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需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推选单位出具的外语考试(核)证明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或雅思/托福/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3、硕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8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仅限申请现有硕士研究生项目,详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4、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或高级研究学者。
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出国对于有些人来说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但是对于家庭比较困难的学生来说就是天方夜谭,更别说去出国学习了,公费留学为家庭不是很富裕的学生提供了机会。
公费出国留学条件比自费出国留学要高很多,那么公费出国的留学条件以及选派政策是什么?请看下文。
1、公费出国留学条件:
(1)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业务条件
出国大学生应是高中毕业、成绩优秀的人员。出国研究生应是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的成绩优秀的人员,并应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规定出国前参加实际工作的年限。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应是教学、科研、生产的业务骨干,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并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工矿企业等部门中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特殊优秀者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缩短),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或从事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年龄,应根据出国留学的不同种类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五十岁。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的短期(三至六个月)出国访问学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外语条件
各类出国留学人员都应掌握相应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文阅读专业书刊,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经过短期培训即能用外语进行有关学科的学术交流。出国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外语能力必须达到能听课的水平。
(4)身体条件
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明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2、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政策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得到国家以及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全部或部分资助,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派出的留学人员。
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统一选拔、派出,执行统一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国家公派);按部门、地方、单位计划,面向本地区、本单位招生、选拔、派出,执行部门、地方、单位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包括个人经本单位同意和支持,通过取得各种奖学金、贷学金、资助等并纳入派出计划的留学人员”为各部门、地方、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单位公派”)。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分为大学生、研究生、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
(3)出国攻读大学本科、专科和研究生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的学习年限一般按对方国家的学制,由派出单位确定。
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国外的期限,根据进修和研究课题的实际需要,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特别情况可为一年半,均由派出单位按派遣计划确定。
(4)派出单位要帮助和指导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好在国外学习、进修、实习或从事研究的单位。这些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或专业方面特长。
Dear _,
As long ago as I can remember I have always been fascinated by the natural world. That childish fascination has not left me but deepened over the years. This interest has led me to my love of biology, ecology, animal behavior and evolution.
Following my graduation from High School I studied Biological Sciences for two years at 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Chile in Santiago. From March 2003 to November 2004 I was obliged to take a break from my studies at university as my father was moving from the city to a more remote rural area. While helping my father I was able to work closely with birds of prey among others and I was successful in breeding the endangered chinchillas. During my time away from university I continued to deepen my knowledge of my subject and studied evolutionary thinking and the biological basis of behavior. I also worked for a brief time as a translator which made me think that perhaps my English was good enough o complete my studies in an English speaking country.
Since coming to Oxford and studying at OLT I have improved my written English a great deal. I am a member of The Natural History Museum (London) and recently attended a course called “The History of Evolution.” The course was organized by Birkbeck Collegeand took place at the Natural History Museum in London each Wednesday. The course has been fascinating and has served to confirm my suspicion that the more I learn of this subject the more I want to know.
I am hopeful that my previous studies in Santiago, my maturity and my experience in this field will allow me to enter the second year of an undergraduate programme in the UK. After completing my undergraduate it is my wish to continue studying at postgraduate level and ultimately conduct my own research in this area.
My other academic interests include Paleoanthropology, and the history and development of science. I am most interested in the writings of Darwin and Thomas and Henry Huxley.
I am keen on fitness training, horse riding, trekking and diving. I am most interested in all outdoor pursuits. I am also keen to develop my newly found skills in classical singing and dance.
I realize that as a non-native student I will be required to work harder than my contemporaries and I am prepared to do that. I have a cheerful and open-minded disposition and look forward to sharing and exploring new ideas.
I hope my application will be considered favorably
Yours sincerely,
xuexila.com/shenqing
国家公派留学相关问题解析
1、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到哪里报到?如何办理报到手续?有什么规定?
答: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报到证》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原件向我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如本人不能及时亲自前往,可先以电话、电邮或信件方式报到。并于一个月内将入学证明、居住地址、银行账号告知使(领)馆。经批准变更留学单位者,抵达新的留学单位后,应于十日内向现所属有关使(领)馆报告,由原属使(领)馆将有关情况和材料转告现所属使(领)馆。
注意:驻外教育处(组)将逐步启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请留学人员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到的同时登录_网站掌握当地教育处(组)的管理、服务措施。
2、如何使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报到?
答:(1)抵达留学所在国并开通银行账户后,填写报到信息:
登录信息平台,点击[国外事项]——点击[网上报到],填写相应内容。
注意: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申报时的用户名、密码即可。
使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国家留学委信息资源部。
3、在外留学期间能改变留学单位或留学计划吗?有什么规定?
答:如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确因学业或研究需要,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两个月向所属使(领)馆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推选单位意见函(联合培养博士生和在职人员)、原留学单位或导师书面意见函和新接收留学单位或导师的同意接受函,由使(领)馆受理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及其他录取时已确定留学单位的项目,一经录取不允许改变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变更留学单位须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凡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变更留学单位和留学计划者,均按违约处理,本人或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在外留学期间能改变留学国别、留学身份和留学期限吗?有什么规定?
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原则上不能改变留学国别、留学身份和留学期限。
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公派研究生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不能获得在被录取时确定的学位,需要延长留学期限的,应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向所属使(领)馆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推选单位意见函(在职人员)、留学单位或导师证明其确因学业需要延长学习时间且可以在延长期间内获得被录取时确定学位的书面意见函,由所属使(领)馆受理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其他身份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延长或缩短留学期限。
凡擅自变更留学国别、留学身份和留学期限者,均按违约处理,取消其公派留学资格,本人或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因航班等特殊原因超出留学期限一个月(含)以内抵达国内的,不作违约处理。
留学人员变更留学国别、留学身份和留学期限的审批权在国家留学基金委。
5、在外留学期间因故提前回国该怎么办?
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因故不能继续学习需要提前一个月(不含)以上回国的,应提前向所属使(领)馆提出个人书面申请,推选单位意见函(联合培养博士生和在职人员)及留学单位和导师的意见函。由使(领)馆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同意后,为留学人员办理回国手续。
奖学金生活费按财务规定办理;当次留学资格不再予以保留。有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在外留学期间因病中途回国该怎么办?
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因病不能继续学习需中途休学的,应当提前向所属使(领)馆提出个人书面申请,推选单位意见函(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本科插班生和在职人员)、留学单位或导师的意见函及学籍保留证明、提出申请时所在地医院出具的证明,由使(领)馆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休学期间在外奖学金生活费停发。因病中途休学时间累积超过一年(不含)的,当次国家公派留学资格即终止。
凡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以患病或其他理由擅自休学或中途回国的,均按违约处理,本人或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在外留学期间因故中途回国该怎么办?
答:留学人员因故中途回国,应提前向驻外使(领)馆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推选单位意见函(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本科插班生和在职人员)、留学单位和导师书面同意函,报所属使(领)馆批准同意。因故中途回国的往返国际旅费及手续均自理,回国期间在外奖学金生活费停发,留学期限不予顺延。凡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中途回国的,均按违约处理,本人或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在外留学期间如遇紧急突发事件该怎么办?
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如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如留学所在国战争等),将纳入驻外使(领)馆的应急机制一并进行安排、管理。如确需立即回国的,应当自回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告国家留学基金委。
9、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是否享有休假、收集资料待遇?
答:除公派研究生以外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不享有休假、收集资料待遇。如在留学期间回国或赴留学所在国以外国家,应提前报所属使(领)馆批准同意。在此期间奖学金停发。
公派研究生留学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不享受回国休假、收集资料待遇。
公派研究生留学期限在12个月(不含)以上的,在外学习期满12个月(含)后,经报所属使(领)馆审批同意,可以利用留学单位假期回国或赴留学所在国以外的国家休假、收集资料,时间计入资助期限。同一年度内,休假、收集资料时间不超过1个月的,奖学金照发,休假、收集资料时间超过1个月以上的,自超出之日起停发奖学金。
同一年度内,回国或赴留学所在国以外国家休假、收集资料只能选择一项,费用自理。超出以上次数或时间的,自超出之日起停发奖学金。
10、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可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赴第三国学习、从事科研合作?
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可以在留学期间赴留学所在国以外的国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须向所属使(领)馆提交个人书面申请、留学单位或导师的书面意见函及国际学术会议的邀请材料,办理备案手续。费用自理。
攻读博士学位的公派研究生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内,确因学业需要须赴第三国学习或从事科研合作超过1个月以上的,应提前2个月以上向所属使(领)馆提交个人书面申请、研究计划、留学所在国和第三国留学单位或导师书面意见函,由使(领)馆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凡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赴第三国学习或从事科研合作的,均按违约处理,本人或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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