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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总是相互的散文
有一位农民,听说某地培育出一种新的玉米种子,其产量是一般种子的几倍,为了获得好收成,他托朋求友、不惜花高价买来一些。
谁知种子运回来当天,就被邻居知道了,人们一传十、十传百,村民纷纷来找他。有的求他转让一些种子,他固然不干;有的询问种子的有关情况、出售种子的地方,他也拒绝回答。
村民们见到这位农民拒绝回答,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愤愤离去,继续种他们原来的种子。
面对此情此景,这个农民却喜不自禁,他想道:绝对不能告诉种子是从哪里买的,一但别人也有了这种高产的种子,自己就失去了竞争的.优势,那到秋时怎么还能比别人多打粮呢?
随着春耕夏锄、时间的推移,这个农民玉米的长势的确比其他一般种子的看好。农民更是喜上眉梢,觉得自己不向别人“泄秘”,搞现在的“独家经营”太高明了。
然而,正当他丰收大梦还没有清醒时,秋收到了。玉米脱粒后一入仓,他的收成也并不比邻居家强多少。而且这种玉米还皮子厚、脐子大,吃起来也没有原来的玉米可口。
为了寻找原因,农民去请教一位农业专家,经专家分析,很快查出了玉米不高产的原因:仅仅他一家小面积的播种,优种玉米不得不接受邻近地劣等玉米的花粉。
种地如此,人生亦然,自私狭隘不会换来幸福,农民失去的也不只是高产而已。
心得随笔给予总是相互的
心得随笔给予总是相互的
有一位农民,听说某地培育出一种新的玉米种子,其产量是一般种子的几倍,为了获得好收成,他托朋求友、不惜花高价买来一些。
谁知种子运回来当天,就被邻居知道了,人们一传十、十传百,村民纷纷来找他。有的求他转让一些种子,他固然不干;有的询问种子的.有关情况、出售种子的地方,他也拒绝回答。
村民们见到这位农民拒绝回答,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愤愤离去,继续种他们原来的种子。
面对此情此景,这个农民却喜不自禁,他想道:绝对不能告诉种子是从哪里买的,一但别人也有了这种高产的种子,自己就失去了竞争的优势,那到秋时怎么还能比别人多打粮呢?
随着春耕夏锄、时间的推移,这个农民玉米的长势的确比其他一般种子的看好。农民更是喜上眉梢,觉得自己不向别人“泄秘”,搞现在的“独家经营”太高明了。
然而,正当他丰收大梦还没有清醒时,秋收到了。玉米脱粒后一入仓,他的收成也并不比邻居家强多少。而且这种玉米还皮子厚、脐子大,吃起来也没有原来的玉米可口。
为了寻找原因,农民去请教一位农业专家,经专家分析,很快查出了玉米不高产的原因:仅仅他一家小面积的播种,优种玉米不得不接受邻近地劣等玉米的花粉。
种地如此,人生亦然,自私狭隘不会换来幸福,农民失去的也不只是高产而已。
家是相互给予的情感散文
我一直是有家的人。从小到大,一直到平淡的今天,我都是个有家的人,我也从没离开过家,那种对家的依恋是入骨入髓的。
但是家是谁给的呢?以前没刻意想过,偶尔想想,也不欲深究,便淡淡的抛在脑后了。
我小的时候,家当然是爸妈给的。回想起来,那时的家,无非是一所房子,一张炕,房是破旧的房,那也足以遮挡那时的风雨,炕上永远是铺着一张破了的竹席,在冬日里也给我无限的暖。勤俭的母亲总用一块花花绿绿的小棉被铺在炕上,一来可以遮丑,二来可以暖脚。饿了有饭吃,晚上有一个被窝睡,我们三兄弟就在那样缝缝补补却又无忧无虑的岁月成长起来,今日回想,那是何其的.幸福。——那个家是爸妈给的。
爸妈老了,我长大了,我离了那个家,立刻有了另一个家。我曾一度以为这个家是自己给自己的,于是我愚蠢的骄傲起来,在外人面炫耀,在妻子面前也炫耀:我是这个家的主宰,我给与了这个家一切!但是掌声和赞扬声却零落无几,偶尔有,那也透着虚伪。反省一番,才知这是所有男人必有的作业,完成了你才是个男人,完不成你只能自以为是个男人!每一个男人都该有自己的主宰,都该有自己需要付出和负责的一片小天地,若因此得了别人虚伪的奉承,那也只是为了让你自以为是个男人罢了。
如此说来这个家不是我自己给自己的,而是我给妻儿的。她们因此有了家,我也才因此有了家,我的家是妻儿回馈给我的。原来家都是互相给予的,因为自己给不了自己一个家,这才说的通顺。
曾经给我家的爸妈年纪大了,他们的家依然是我的家,虽温暖,我却无法依恋了,曾经是互相给予的情感渐渐淡了,世俗把这份情感变作责任和义务,正当年的我只是努力的撑起来,没有余力再去注重那些精致的心与心的沟通,只想自己不骗别人就好,骗了自己,也只能在文字里自我安慰一番罢了。
相互流放散文
我本非草木,经冬亦凋零。有一种情怀生在四季的年轮里,无异于草木的枝叶,春一个样,秋一个样,夏里随风哗哗地摇,冬里随雪撩撩地飞。路上遇到一棵夜风吹倒的大树,我轻便的单车突然地就驮了重重的叹息,像拉曳着整棵树。有一天我倒了呢?树作我的悲悼者吗?
君亦非草木,何生蓬草根?蓬草生在塞外,像长在地上的飞鸟,王维出塞时,目视它往来觅食,从没见它有过留恋一地的神情,风一起,它就去了。夕阳前飞过一行大雁,王维看得悲伤,却与你无关。有一天我深爱上了你呢?你作我爱的悲悼者吗?
王维出塞去作使者还是将军,他借了什么力量,传递他细腻的心声,这声音竟能跨越时空,飘浮山水而不散?“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他的.视野是风景,而战争要化风景为灰烬。他终于把身前事流放了,接着大唐也把他流放了。“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王维号摩诘,是佛在寻他,那日他背了简单的行李上路了,他也去寻佛了。
有情雪不忌,无情露恼心。我曾冷若冰霜,弃了一位女子。那日薄薄的雪花飞落,她瘦挑着消失在雪里,小得变成了一个雪片。那日她还记得吗?若记得,自然记得那次伤心,可当我问起这件事,她竟满脸的自足,反过来夸我好良善。而我却能一下子使那天她经过的一棵大槐树凸显眼前。我曾有过一只保温杯,那是你站在古城墙上送我的,你深情地说它是你的一只温暖的手,故此我始终把它握在手里。十六年前它就开始碎了,我至今都不明白它是怎么碎的,十三年前我为祭奠这杯的破碎,在老家庭院栽了两棵苹果树,用刀片刻了名字。如今它们年年开花结果,它们身上的字迹也变粗大了,模糊了。
妻嫁涯边草,水是我故乡。古希腊神话里有个青年,不知是世界流放了他,抑或他把世界流放了,他每天静寂地来到清澈的水边,凝望水中的倒影,有一日,投水去寻自己的影子了,春天来了,岸边长出一种特别的草,生机盎然。我是一棵这样的草,因为我能感觉到我的灵魂早已不在。妻由那个薄薄的雪片,化作一泊湖。妻说,她常能看到湖水里面有星光。
内心既已寂,外境俱可捐。被流放也可以愉悦的,只要料到了。北方的春是美酒,醉了鲜花,醉了绿枝,当醉了青山时,他便投向水波散去了,因为他料到万物苏醒时就爱上热烈的夏了。玉溪生李商隐说得凄婉缠绵,“春心莫与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这北国之春恰似一位高尚的情人,来时无所取,去时无所怨,他少了一分凄婉,多了一分从容。
夜夜捧清露,案头兰花草。窗外是夏天了,春去哪里了?
利益总是相互的哲理故事
热带中有一种木蜂在采集花蜜时,常常先在花的外面打孔,然后再进入采蜜,但是这样会把花糟蹋得遍体鳞伤。为了保护自己,植物们便在花的基部产生额外的花蜜来吸引蚂蚁。这是为何呢?众所周知,蚂蚁极喜甜食,只要是像蜜腺、花蕾这样有糖分、甜味的地方,它们都特爱光顾。而且,蚂蚁凶猛好斗、数量众多,于是乎,蚂蚁便成了植物的“保护神”。自此,蚂蚁就和这些植物结成了“生存同盟”。
无独有偶,在西双版纳热带雨林中,榕小蜂世代仰仗榕树为其提供繁殖后代的场所与食物,而榕小蜂也是投桃报李,一直为后者担任着“义务授粉员”——榕树的花序是植物界中最为特殊的隐头花序,唯有榕小蜂才能担此重任。正因如此,榕树才得以顺利结果而不至灭绝。
犀牛是号称“体型第二大”的陆生动物,可犀牛皮肤虽厚,其皱褶间却又嫩又薄,体外寄生虫和吸血蚊虫于是趁虚而入,把这些地方作为突破口将口器刺入得以吸食血液。犀牛痒痛之际,除了往身上涂泥做保守防御外却也无可奈何。而犀牛鸟恰是捕虫好手,于是它常年担任了犀牛的“保健医生”,每日为犀牛做精心的护理与诊治,使其能够健康惬意地享受生活之美。此外,犀牛是近视眼,若是有敌来犯,犀牛鸟就会飞上飞下叫个不停,提醒犀牛及时避险。当然,犀牛鸟也从犀牛那里得到了赖以生存的丰美的食物。
自然界中此类生存同盟其实俯拾即是:牙签鸟从鳄鱼嘴里获取了肉渣,但它同时也出入鳄鱼嘴巴为其洁齿,从而有效防止了细菌感染;海底的'虾虎鱼不会筑穴,总是寄住在大蝼蛄虾的洞中,但虾虎鱼并不白住。每当在蝼蛄虾外出觅食而迷路之时,虾虎鱼就会引导着大蝼蛄虾顺利返家,这应该是作为房客的虾虎鱼交纳的房租吧。隆头鱼总是伴随在鲨鱼左右并为之消灭寄生虫,但同时也“丰衣足食”了自己。
为了更好地生存,动、植物们常常会“结盟”,而联盟得以存在的前提是互利互惠,也就是说相互之间能给对方一定的“好处”。因为,利益总是相互的!这样,当下遍地丛生的利益链条也就不足为奇了。
家是相互给予的美文
我一直是有家的人。从小到大,一直到平淡的今天,我都是个有家的人,我也从没离开过家,那种对家的依恋是入骨入髓的。
但是家是谁给的呢?以前没刻意想过,偶尔想想,也不欲深究,便淡淡的抛在脑后了。
我小的时候,家当然是爸妈给的。回想起来,那时的家,无非是一所房子,一张炕,房是破旧的房,那也足以遮挡那时的风雨,炕上永远是铺着一张破了的竹席,在冬日里也给我无限的'暖。勤俭的母亲总用一块花花绿绿的小棉被铺在炕上,一来可以遮丑,二来可以暖脚。饿了有饭吃,不过是粗茶淡饭,却总是吃的狼吞虎咽,有滋有味;晚上有一个被窝睡,单薄的被褥中,是虱子和跳蚤们的乐园,不过任它们如何肆虐疯狂,失眠依然无法降临在头上的。我们三兄弟就在那样缝缝补补却又无忧无虑的岁月成长起来,今日回想,那是何其的幸福。——那个家是爸妈给的。
爸妈老了,我长大了,我离了那个家,立刻有了另一个家。我曾一度以为这个家是自己给自己的,于是我愚蠢的骄傲起来,在外人面炫耀,在妻子面前也炫耀:我是这个家的主宰,我给与了这个家一切!但是掌声和赞扬声却零落无几,偶尔有,那也透着虚伪。反省一番,才知这是所有男人必有的作业,完成了你才是个男人,完不成你只能自以为是个男人!每一个男人都该有自己的主宰,都该有自己需要付出和负责的一片小天地,若因此得了别人虚伪的奉承,那也只是为了让你自以为是个男人罢了。
如此说来这个家不是我自己给自己的,而是我给妻儿的。她们因此有了家,我也才因此有了家,我的家是妻儿回馈给我的。原来家都是互相给予的,因为自己给不了自己一个家,这才说的通顺。
曾经给我家的爸妈年纪大了,他们的家依然是我的家,,虽温暖,我却无法依恋了,曾经是互相给予的情感渐渐淡了,世俗把这份情感变作责任和义务,正当年的我只是努力的撑起来,没有余力再去注重那些精致的心与心的沟通,只想自己不骗别人就好,骗了自己,也只能在文字里自我安慰一番罢了。
相互成全优秀散文
爱是伟大的,而母爱更是伟大的,她能让一个在母亲眼里还是孩子的出嫁女孩,在有了自己的孩子时,那种角色的互换,那种由心底迸发的母爱,都是自然而然,都是顺理成章……
这时的母爱虽然是热烈的,但也是稚嫩的、盲目的、缺乏经验的,她需要与自己的孩子一起摸索前行,一起茁壮成长。
一
大多时候,后怕的阴影,比那些幸福的喜悦更为刻骨铭心。
在女儿出生三个月后,我和女儿被爱人接到了他的工作单位一起生活,开始了离开婆婆帮衬照看女儿后的独立照料。
女儿有天晚上哭得很厉害还伴有少量拉稀,奶不吃,各种的哄不行,弄得我们俩愣是束手无策、一筹莫展。各种的想象和推测,也就应运而生,是不是孩子小中邪了?不管有没有这个可能,第二天,我催促爱人去找根桃木,听老人说桃木有避邪的功效,他找到桃树后,折了三、四枝回来,一并放到了门后边,心里顿觉踏实了,心想这下可能没事了。
谁知到了晚上,女儿还是照常的哭,这下心里彻底的没底了。艰难地挨到了天亮,和爱人商量,不能这样胡乱的摆弄了。一早就抱着女儿去到了镇医院,经医生询问症状与细心诊疗,才知道女儿是积食引起的肠炎,因肚子疼而哭闹。听后,我和爱人不由得面面相觑,内心唏嘘,为自己的无知愚昧而差点耽误治疗女儿而心疼内疚。
那个时候,乡村最大的娱乐就是放映电影。有天晚上,爱人单位的大门外面,正好放电影,四方白底黑边的电影幕布,就挂在大门侧的院墙上。开播时,女儿正好睡着了,可两个人谁也说服不了谁,都想出去看。刚开始时,轮流着回屋看看女儿,到后来快接近尾声时,两人都觉得没多长时间了,揪着心看完最后一眼,同时往屋里跑,结果一到屋里,两个人傻眼了:女儿不在床上了!
快环四周,也看不见女儿的小身影,霎时惊出一身冷汗,扑通扑通的心跳简直都要从胸腔蹦出来了,猛地对视一眼,和爱人同时扑向唯一被床单遮掩的床底,似极光的速度掀开垂落的床单,终于看到了心爱的女儿,蜷缩在床底下,脸上挂着泪珠,睡梦中还在抽泣着。
万分心疼的抱起女儿,瞬间眼泪飞奔而下,后怕与悔恨同时撕咬着内心,真想狠狠的抽自己几巴掌,紧抱女儿浑身止不住颤抖的我,不住的向女儿忏悔:乖乖,是妈太混蛋了,让你受怎么大的惊吓,妈记住了这次的教训,记住了,记住了,记住了……
二
时光在一天天的悄悄地溜走,女儿也在一天天的悄然长大,转眼长成了五岁的小姑娘。
那年的冬天,下了一场大雪,虽然都晴了几天了,但昼消夜冻的不停交替,使街上还是雪水交融一片。爱人那天早上被主任调到总社替班,下午还不定什么时候回来,看看已见底的水缸,决定自己先去镇西头水池中挑两桶水,以备晚上做饭用。
女儿一看我挑起水桶,就知道要去挑水,非要闹着跟着去,想到街上的冰雪泥水,就高喊了一声在屋里爱人的同事,让帮着给看下女儿,听到答应后,也不顾女儿的哭闹,就径直快步的往西头水池走去。
等我气喘呼呼的挑回来,不见女儿在院子里,就赶紧的.喊女儿,也不见女儿应答,以为和爱人同事在屋子里玩,进屋询问后,他们竟说:在院子里就没见到我女儿。
这下我慌了,讲了事情经过后,几个人都慌了,都出动帮着到路边找我女儿。而我,以最快的速度跑向村西头池边,池边都结着冰,我怕女儿在我走后,从另一条路上来池边找我,不小心滑到水池里。这边有两个水池,一个大水池,一个小水池。小水池一目了然,看不到女儿身影,而大水池大面积都结着冰,也看不清池底,不确定女儿到底有没有滑落里面。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又赶忙跑回来,心存侥幸地想着女儿也许回来了。可是,回来一看还是没有。我又一次飞奔着到水池边,爬到水池上又仔细的看了一遍,还是看不到什么,又飞奔的折回来,一看院子里还是空荡荡的,女儿还是没能像平时那样出现在眼前。
此时,天色已渐暗下来,冰冷的街上几乎没有了人,瘫软蹲在地上的我,脑海里一片空白,不知自己还该做什么。猛然间,想到镇东头还有一个水池,女儿会不会去那里找我呢?脑门的这一灵光闪现,顿像暗夜里透出一缕亮光,又有了一丝希望,瘫软的身体也瞬间充满了力量。我一路喊着女儿的小名,拐过一个街弯,终于听到女儿叫着妈妈的哭喊声,一颗悬在半空的心,此时终于掉到了胸腔里。
当看到女儿完好的出现在我面前,我猛地将已被泥水浸没半个裤腿的女儿,紧紧的抱在怀里,生怕不知什么时候又丢失了她。女儿看到我,哭的更厉害了,一边抽泣一边说:妈妈,我找不到你,我怕……
“鑫鑫不怕,妈妈在这里,妈妈以后去哪都带着你!”我一边拍着女儿,一边内疚加心疼地安抚着女儿。
三
爱人外出的日子越来越多,在我上班期间,他已不能兼顾好女儿了。我们决定,在我半个月的上班期间,把女儿送到在城里住的我母亲那里,给照看半个月。
送了几次后,女儿都留下了去姥姥家的怕根。一送到母亲那,她就会紧看着我们,生怕丢下她走了。那次趁她不注意,我和爱人偷偷的溜出来去了商场,想转转买件衣服再往家赶。俩人正在逛商场,刚从一个商铺出来,忽见母亲出现在商场的走廊上,母亲看到我们急促地说:“鑫鑫不见了,赶快回去找!”
“娘,到底是咋回事,怎么丢的?”我也急促着问母亲。
“她发现你俩不见了,非要去找你们,我哄了一阵总算不哭了,就去做其它事了,一转眼功夫就不见了,附近找了一圈也没找着,这才来找你们。”
“娘,你先回去等着,我们在路上找找看看,也许回家就看到她了,实在找不着就报警!”我安慰着母亲,让她先回去。
我和爱人沿路看着熙攘的人群,盼着从中能看到女儿那熟悉的身影,同时,也在不住的想,城里不比乡村,人多又杂,怕是找着的希望很渺小。一路都没看到女儿,最后把一线希望放到了母亲那里。心急火燎的赶回母亲那,不可思议的是,女儿竟然找到了。
母亲说,她赶回来后,突然想到没有去常去的那个公共厕所找过,到厕所一看,我女儿竟然和我哥家比她大二岁的侄女在上厕所呢!不管怎么样,还好是一场虚惊。
女儿这边的心刚放下,那边看着被惊吓的母亲,莫名地有了一种很强烈的内疚感,以前还没觉得,直到自己做了母亲之后,才深感养儿的多艰与辛劳、操心与不易,而父母在呕心沥血抚养大我与哥之后,我们并没有让他们有一刻的清闲,竟然心安理得地让父母又来参与,孙儿孙女的看管与照料,丝毫没有考虑过父母还有没那个精力与义务,来承担子女无端赋予的这项身心俱疲的繁琐重活。
四
对于女儿来说,如果这几次经历都是步步惊心,那么这次更是惊中之惊了。
转眼到了这年的春节,春节过后,父母想让我们带着鑫鑫来城里过元宵节,城里有几个地方元宵前后都会放烟火,也想让我们看看,那飞腾闪耀于天空、令人目不暇接的五彩缤纷的烟花。
我们听从了父母的安排,在正月十三那天上到了城里。上来那天去街上闲逛,还带着我哥的女儿,小姐妹俩在前面走着,我俩在身后跟着,到街中的一个卖糖葫芦的身边时,我和爱人站住了,商议着给两个孩子买串糖葫芦,于是招呼前面走的两个孩子返回来。招呼了一声后,和爱人就紧着在仔细的挑拣好点的糖葫芦,也没仔细看两个孩子都在身边没,等挑好买了,给俩个孩子时,才发现只有我哥的女儿在身边,问她妹妹哪去了,她说不知道。
我和爱人一听,顿时慌了手脚,正是临近正月十五,车多人挤,找人更是不容易。爱人让我看好哥的女儿,他往前面找找看,没多大会儿,看到爱人抱着泪流满面的女儿回来了。我问爱人在哪找到的,他说这次虽时间不长,但够的上是最后怕的一次,接着心有余悸地说出了事情的经过:“当我顺着街道正往前找时,看到女儿一个人在前面走着,一边走一边哭一边喊着妈妈,我正往女儿身边快步走时,这时看到一个女人,朝女儿的身边跑来,我一看不对劲,快步跑过去,一把抱起女儿,那女人一看,快步折回一辆不知开往哪的客车上。”
那个女人的举动确实让人怀疑,深究更是让人不寒而栗。
五
每次出的差错,每次受到的惊吓,让我从此留下了怕丢女儿的病根,也让我有了对这些事件的深刻反省与及时纠正。就算是过错铸就的教训,对我和女儿来说,也是一笔财富。有一天当女儿也成为了一位年轻母亲,我会把这些曾发生在她身上的事,讲给她听,就算不能以点代面,最起码让她在同样的事情上,有一定的防范与提防,警惕和规避。
仔细想想,我们那个人不是从一次次的过错中汲取教训,不是在一次次吃一堑、长一智的磨砺中丰盈生命,不是在一次次刻骨铭心的历练中不断成长,不是在一次次的去粕取精的积累中推进人生。
父母与儿女,是相互陪伴、相互成长、相互成全的,儿女成全了父母的无私与伟大,父母成全了儿女的孝贤与美德。父母的爱大都是百分之百的,但每个儿女的孝贤又能标榜几分?
万紫千红总是情散文
近日无事,闲的到南锣后海游荡。偶遇几家卖‘古董’的小店,位置不太起眼,参观的游客倒是不少。说它是古董也不足为过,店里卖的东西大都是我奶奶和外婆那个年代用的化妆品,像是大友谊雪花膏。那股特别的味道,虽不比现在潮流化妆品的清甜,却是另一种略带花香的心安。
尤记得年少时,外婆总要囤上几大瓶放在家中的床头柜上。我问她买这么多做什么?她笑着说,以后这东西越卖越少,我上哪买去啊。由此可见那时我外婆就已有先见之明了。除此之外,每年搭配的护手霜也是千篇 一律的——万紫千红。
现在想来,复古风早在我外婆那个年代就兴起了。小巧精致的铁皮圆盒上绘着一些红花绿叶,偶有几朵打眼的蓝,紫色。以黑色做底反而别有一番韵味。手指轻抚着铁盒表面,几个凸起的字体搅得人心发痒。待拧开盒子,银色的锡纸映入眼帘,轻轻一撕就破掉了。白色的油脂随即裸露出来,空气里瞬时弥漫着股白兰的幽香。外婆最喜欢用右手的小指抠这东西,每次还要加上句“一定要抠出像黄豆粒那么大的才中。”我不解的问为什么,外婆说:“这些刚好,不会太油腻味道也没有那么大。要是贪心挖上那么一大块,今儿就什么都别做了。”
我外婆是个闲不住的人,早年我们还未搬家的.时候,她总会在腰间缠上一块儿白布穿梭在院子里侍弄她养的那些花花草草。等到春夏来临时开满了整个院子,好不热闹。我那时很小体质也不是很好,活动范围有限,常羡慕姐姐带着同学进出院子。每次听着她们的嬉笑声由近到远,我就知道自己该睡觉了。那会儿磨人的很,夏季燥热,我说什么也不肯回屋去睡。外婆招架不住,索性搬来两个大木椅子并在一块儿,又从屋里取来一床薄被铺在上面,招呼我赶紧躺过去。毕竟是乡下,晌午人们做完农活大多回家休息了。外面静的只剩下风吹动树叶时留下的沙沙声,我闭上眼睛很快进入了梦乡。
后来家里条件渐好,父母决定举家搬迁。外公去世的较早,母亲不忍留下外婆一人在这里生活,当晚和外婆聊了好久。我不知道她们聊了些什么,透过玻璃窗我看见两人抱头痛哭,大概是提及到我外公的事吧。
楼房的好处在于方便和独立,人们不用为了上卫生间跑到屋子外面。可,却也有它坏处,少了份自由。没了心爱的花花草草,外婆有些不适应,初来乍到也不敢独自外出,担心找不到家。
没多久我到了上小学的年龄,也不能时常待在家中陪外婆。父母更不用说,他们有时忙得两三个月才能回家一次。
人是念旧的,有次收拾旧物,母亲在外婆的床头柜里翻出两块表,一块儿是小的梅花表,另一块儿是大的上海表。母亲说这是我外婆和外公的遗物。这我当然知道,外婆为了修这两块表带着我走了四条街,最终只修好了我外公那块儿。打那以后她就成天戴着,有时连睡觉也不舍得摘下来。一旦发现表有停走的现象,她就赶忙上劲儿。
再大一点,我开始问外婆一些有关外公的事。“他啊,长的可俊了。一米八多的大个子,生的白净。人好,我啊从来没有和你外公吵过架。”对于这个外公,我是陌生的。就连我姐姐也没见过他的模样,更别提我了。直到现在我仍然想着外公一定是个大帅哥吧,不然母亲也不会生的那么漂亮。有年秋天,我陪外婆到公园散步,看见别的小朋友在后面喊外公,也不知自己哪根筋搭错突然问外婆,外公刚过世的时候,想不想他。这句话刚吐出没多久,我暗骂自己笨蛋。之前母亲曾告诫我在外婆面前少提外公的事,她会伤心的。
像是想到了什么,缓了好一会儿她才对我说:“我那时候就想你外公一定是出去和朋友玩牌去了,很晚才会回来。”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时间会帮你抹平伤疤。可是忘记一个人究竟有多难,恐怕只有当事人最清楚。无论好坏,他是活生生的的的确确的在你的生命中出现过。要想从人心上扯一块儿肉,疼痛指数可想而知。
临近冬季的那几天,外婆会囤好多大友谊和万紫千红,我知道她喜欢用这两个化妆品绝不仅是习惯而已。
“你外公喜欢这味道,他说会令他想起年轻时候的我。”
有那么一瞬,我眼前突然浮现出一幅画面。一位少妇将孩子们哄睡后坐在镜前,拧开小巧的圆铁盒用右手的小指轻抠一点类似黄豆粒大小的润肤膏涂在手面上,轻轻揉搓着。就在这时,一双强有劲的大手从后面环上腰间,男人略带宠溺的说道:“这些刚好,要是涂得太多你以后就什么也不用做了。”
距离外婆过世已有十二年,我在南锣的一家小店买了一盒‘万紫千红’,拧开盒子,撕开锡纸,白兰花的幽香漫过鼻尖沁到心头。
光阴总是催人老经典散文
秋风又染万山凉。
已是暮秋了,飒飒西风漫卷,连光阴都披着薄薄的凉意。散步校园,抬头看见了被秋风染黄的银杏。顿时心惊。印象里,昨日的银杏叶还是苍翠碧绿,可是,今朝却变成了金黄色。一宵光阴,便使景色非非。老得这般快,快得让人措手不及,又怎能让人不心惊?
银杏已黄,仿佛是一只只枯叶蝶沉睡在灰褐色的树枝上,收敛着翅翼,说不尽的静谧安详。黄色的银杏叶,在银杏树的枝桠上沉睡,在秋意茫茫的天地间做梦。它梦到了今生,梦到了来世,梦到了那前世的泥土香。
秋风乍起,吹醒了银杏叶的梦。银杏叶振翼而舞,随风而起,飘飘洒洒,悠悠落下。它以天为幕,用最后的生命力,画出弧线,给世间留下最后一丝美。银杏叶落在泥土上,想必心生欢喜。因为,那里有它梦中的前世的香,有它的宿命啊。
今朝故人依旧来,昨日风华今已改。这也真是让人心痛,白驹过隙,不一定是物是人非,更多的却是人依旧、物已非。一宵光阴颜色改,这薄凉的光阴啊,总是在时刻催促着万物老去。
记得以前读晏殊的一首《采桑子》,首一句“时光直解催人老”,读来只觉一股岁月的凉意扑面而来,又一丝一丝往心里钻。一下子,整个人,都被“时光”摧残得体无完肤。“不信长情,长恨离亭”,昨日还是风华正茂少年郎,风流多情,今朝却是长亭短亭,踏歌送行。经年之后,再相逢时,或许已经是雪染青丝,或许是九泉之下再续杯盏。
只恐今朝别离后,生时不遇死后逢。光阴太快了,我们谁也不知以后是否能再相逢。今朝一别,我们各自奔向自己的生活。然后,有做不完的事,遇不完的人,待到某个情景熟悉的时分,我们才会突然想起:原来,我已经好久好久没和他联系过了。拿起电话,已然发觉,不知如何向对方开口。万语千言,漫漫时光,终变成了一句:最近,你还好么?真是让人心疼。光阴居然把我们催化成了这般的人,连自己都不敢承认自己的人。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会面安可知?安可知。无怪古人别离时,长亭送行、灞桥折柳、劝酒踏歌,因为,此去是经年,不知相见是何年啊。山水万程总隔君,我们还想再相逢,还想依旧花前月下共杯盏。可是,我们都被光阴改变了原样,都回不到过去了。
岁月忽已晚啊,当我们暮然回首之际,才发现我们不知何时已经变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啊。是老了么?或许吧。时不待我。我们,只是树上的一枚叶子,光阴则时时刻刻在改变着我们,在催人老。光阴只需要一瞬,便是了了你我一生。我们,唯有在光阴中聚聚散散,在聚散中慢慢老去。
谁又能奈何?光阴只懂催人老去啊。
朋友跟我说“我们,不是今生的初相识,是隔世的再相逢。”听来,真是旖旎又惆怅啊。我们的友情,带着前世的记忆和今生的意蕴。前世,我们就已经是朋友了,今生是冥冥中的.再续前缘。前世,我们没敌过时间,今生,我们还要和时间为敌,还要做不离不弃的朋友。这是隔世的欢喜,有着岁月的故事,带着前世的烟火尘意,染着光阴的凉意。这般的友情,无关乎岁月。
在《红楼梦》中,贾宝玉初见林黛玉,便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这般一句话,便是超越了千秋万载。我相信,他们是见过的。前世,他们留下了太多的痴与恋,如今超越了光阴,留到了今生。再相逢,一个是如玉公子,一个是清灵美人,怎能不一见倾心?光阴催人老,可是,并没有催老他们隔世的情缘。
光阴总是催人老,每一分、每一秒,我们都在“老”的路上。可是,我不愿老在光阴里,我愿老在缱绻的情缘中,默然欢喜,寂然相爱。
悠悠总是故乡情散文
当岁月的风霜拂过睫毛,并留下一层银痕,才猛然意识到,原来我们已经远离故土半辈子了。当初一心想逃离的那片土地,如今却成了魂牵梦萦的归宿。依稀记得年少时离别的决绝,立志要脱离农村,做个城里人,可当这个当初遥不可及的梦想如今变得唾手可得时,我们的心却更加空虚了,并不是因为缺吃少穿,而是那份绵绵的思乡之情随着岁月的流逝越积越深,最后演变成了一种病。多少人带着这种病遗憾离世,最后孤魂也得不到宁静,仍在四处漂泊者……
故乡,是一个多么温暖亲切的称呼。它是我们生养死葬的地方,与我们的感情穿插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再熟悉不过的称呼,却时刻搅动着我们的回忆,任我们在外活的多么潇洒,当一提起故乡时,无不低头深思。并不是因为故乡对我们有恩我们却没有回报而产生的羞愧,而是那种渗透进了我们血液无论身处何处都摆脱不掉的情愫,如同在我们心上系上了一根长绳,时刻牵动着我们的痛楚。不管你是心地善良的.好人还是心狠手辣的歹徒,当一回想起把自己哺育成人的故乡时,人性都回到了最初的状态。
故乡,那里藏存着我们孩提时最美好的记忆,生长着我们儿时亲手栽种的花花草草,居住着血肉相连的亲人,亲如至亲的邻居伙伴。脱离了故乡,人生就是有缺憾的,哪怕我们已经在外安家落户,并拥有几辈子也花不完的金钱。如果说一个人完全忘却了自己的故乡,那么这个人将是多么悲哀,纵使他丰衣足食,可在他的精神内心永远会有那么一块空缺,也许生时毫无察觉,但到他奄奄一息之时回顾自己的一生,他肯定会含恨而终,只要他还还没完全丧失人性。
故乡这一话题,从来就不缺乏赞美它的诗词。从耳熟能详的“举头忘明月,低头思故乡”,到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无不表达了在外漂泊不定的游子的思乡之缕。张籍的“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的发又开封”,更是将诗人的内心情感表露得淋漓尽致。故乡并不是为了展示游子才华的载体,而是一种牵绊,一种寄托,一种解药,因为在这类诗词中,我们丝毫看不到存有哪怕藏有任何的文字手腕,句句甚至是字字都简单朴素自然,表达的也只是一种纯粹的浓浓乡情,而与功名利禄无任何瓜葛。最喜欢孔绍安的那首《落叶》:早秋惊落叶,飘零似客心。翻飞未肯下,犹言忆故林。每当读到此诗时,似乎都能看见作者如秋叶迟迟不肯脱离枝头的那种对故乡的依依不舍,犹如在诉说着自己的故园情怀。
又是三月春暖花开时,故乡家门前的那条小溪应该又响起了潺潺的流水声吧,当初亲手栽种在门口的那棵蚕树应该也已经绽绿了吧,还有那时在清早总停在门前枣树上唧唧喳喳的喜鹊也从冬眠中苏醒过来了吧,是否还吟唱着当初的那首歌。只是,那一切的旖旎,恍如昨日,却已相隔万里。
落叶总是要归根的,我们这些生在故乡已被当代文明冲击得陌生的时代里,只要我们的心不死,对故乡独有的情怀就不会衰竭。
无数个夜晚,梦见了自己抛弃了耗尽半辈子才得来的金钱,爬了半辈子才攀到的地位,不顾一切,向那片只生养了自己十几年的故土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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