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调研报告(共含10篇),供大家阅读参考。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b13538033360”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调研报告
《北京市“十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颁布实施后,面对深化改革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如何进一步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为了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等六家单位于XX年7月-XX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联合调查。这次调查旨在进一步促进xx《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xx第9号令)和《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市政府第40号令)的落实,进一步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企业经营者及领导管理层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完善北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依据。
一、基本概况
(一)调查采取以问卷调查为主的方式进行,问卷分个人问卷和企业问卷两种。在全市各种经济类型单位中以1%的比例抽取1100家和5000名职工。另外还选取了100家个体工商户和200名女雇工。调查共发放企业问卷1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73份,有效率为89.4%;发放职工问卷5200份,回收有效问卷为4977份,有效率为95.7%。
(二)本次调查内容分为六个方面:女职工就业保障(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工会组织的建立)、一般女职工劳动保护(包括经期保护、避免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避免从事有毒有害劳动、健康检查)、孕期劳动保护产期劳动保护、哺乳期劳动保护和女职工卫生设施。这次调查的内容是1988年以来最全面的一次。
(三)经济类型构成
此次调查范围涉及女职工人数较为集中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公司制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机关团体单位等。调查的1073家企业中,扣除没有法人代码的非个体经营户后,为895家单位。
被调查的1073家单位共有职工223991人,其中有女职1115245人,占51.5%。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的基本情况
(一)76%以上的女职工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也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基本保证。
从调查的企业卷来看,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为180177人,占全部职工的80.4%,其中女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为94902人,占全部女职工的82.4%,略高于全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从个人问卷来看,4977名女工,已签劳动合同的占76.7%。
(二)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情况
在被调查的单位中,822家单位已经建立了工会组织,占全部单位的76.6%,其中692家单位还在工会组织中建立了女工组织,占64.5%;在建立工会组织的822家单位中,有468家单位的工会组织代表女职工与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占56.9%;而且有449家单位还在集体合同中写进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占签订集体合同单位的95.9%。从本次调查的个人卷来看,女职工所在单位一般均有工会组织和女职工组织。
(三)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规定》的执行情况
从调查的个人问卷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规定》的执行情况很好,90%以上的单位均遵守不安排女职工从事四级劳动、井下作业、有毒有害工作,以及一切不适合妇女经期承担的高空、低温、冷水和三级强劳工作。未安排不适合的劳动和四级体力劳动,占被调查人数的99.0%;未安排有毒有害工作的禁忌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占被调查人数的97.0%。
(四)对女职工的孕、产期保护情况
孕期保护是女职工特殊保护最重要的环节。为了母婴健康,大部分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及时调整适宜的工作,不安排其加班或从事夜班劳动。从总体上看,约有94.8%的怀孕女职工能够定期进行产前检查。被调查女职工产前检查计人劳动时间者占73.4%,在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工作的被调查女职工有80%的人产前检查列入劳动时间。
从对企业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单位能执行90天产假的规定。从不同的经济类型来看,在被调查的8种不同经济类型单位中,集体经济企业、公司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机关事业单位享受90天产假的产后女职工比例均在95%以上。
(五)女职工健康检查和妇科检查的情况
在被调查单位中,68.4%的企业能够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其中77.4%的单位能在1—2年检查一次,17.4%的单位能在2-3年检查一次,其余单位则要在3年以上才能检查一次。另外,能对女职工定期进行妇科检查的单位有711家,占66.3%,其中1-2年能检查一次的占72.0%,2-3年能检查一次的占17.9%,其余单位则只能在3年以上的时间检查一次。
三、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立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存在明显差异
调查显示,建立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会的80.2%,未建立的74.0%)、是否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工会的74.32%,未建立的56.7%)、定期妇科检查(建立工会的73.7%,未建立的46.1%)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前者明显高于后者。说明建立工会组织,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
而是否建立工会组织又与单位的经济类型密切相关。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比例是最低的,不足10%和20%,其次是私营企业。而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伤害的也主要发生在这些单位。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般来讲,外商投资企业如果是跨国公司,在一些问题上还是尊重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懂得合法经营。但是,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的一些中小企
业,尤其是一些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缺乏遵纪守法的意识,这是
造成工会组织不健全的主要原因。另外,这些单位的人员流动比较频繁,不易管理,又缺乏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意识和观念,也是原因之一。再有就是一些单位规模较小,变化较大,经常处于频繁的转产、重组或关闭的过程中,也是一个原因。
(二)不同经济类型企业中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存在较大差异
调查显示,不同经济类型的单位在维护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主要表现:
在将女职工劳动权益写进集体合同方面,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1.9%)、外商投资企业(4.8%)比重极低,私营企业也不高,最高的是国有经济单位;在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妇科检查方面,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得最差,特别是定期妇科检查,这些单位的比重只有国有经济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一半以下。个体工商户对女职工的妇科检查和两年以内妇科常见病检查率不到50%;在妇科检查费用的报销方面,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报销比例最低,只有20%左右,外商投资企业不予报销。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缺乏
调查显示,在女职工卫生设施的保障上,各经济类型单位均不高。这主要与单位人员的规模有关。在被调查的全部单位中,有345家单位有女职工卫生设施,占32.2%,而在221家女职工大于100人的单位中,有72个单位有女职工卫生设施,占32.6%,在852家女职工小于100人的单位中,有273个单位有女职工卫生设施,占32.0%。虽然比重很接近,但是应该说,大于100人单位的问题更严重。因为根据1993年《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法规已经公布8年多了,被调查的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这些单位,仍然有三分之二没有执行相关法律的规定。
(四)在一些企业女职工“四期”保护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在经期保护上,本次调查只设立了“经期是否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及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劳动的人数”,就这一问题的调查结果来看,总体上存在的问题并不严重,但差别最为明显的是在不同经济类型单位之间,在国有经济、公司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比例分别是0.05%、0.04%、0.05%,而在外商投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这一比例高达6.9%和0.66%,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2、在孕期保护上,总体上约有94.8%的怀孕女职工能够定期进行产期检查,但在孕期检查费用的报销上问题比较突出。不同经济类型的单位,差别很大。国有经济单位孕期检查费100%报销,比重最高,私营企业的比重最低,而外商投资企业中是根本不存在全部报销的。在不予报销的单位中,以外商投资企业的比重最高,达到82.4%;从被调查女职工产前检查计人劳动时间的情况来看,尚有26.6%未计人劳动时间。公司制企业,港澳台商企业以及个体商业户工作的.被调查女职工,产前检查计入劳动时间的比例更低,未算作劳动时间者占50%以上。
3、在产期保护上,突出问题是不同经济类型单位怀孕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工资标准的情况上差别比较明显。主要在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只有24.2%的怀孕女职工能享受100%的原工资,而在外商投资企业,根本无此待遇;在这两类单位中,还有15—17%的怀孕女职工只能享受最低工资以下的待遇。
4、在哺乳期保护上,在全部调查单位中,三年内怀孕的女职工只有58.2%的人哺乳时间有保证,比例是相当低的。
(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要求和运用范围已落后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
主要表现在:经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标准及相关报销标准和当前工资制度不相适应,各单位难以准确执行。例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基本工资伸缩性很大,在企业自主确定工资的情况下,要给予新的、具体的说明。
(六)国有企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一些项目上不如其它类型的企业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国有企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各方面一定比其他经济类型的企业做得好,但本次调查显示,国有企业在一些项目上不如其他类型的企业。国有企业在避免女职工接触有毒有害工作岗位方面、在女职工卫生设施的建设和卫生用品发放方面、在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方面、以及在产假工资100%发放方面等都出现一些问题。由此说明,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四、建议
针对上述调查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行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条款较多,主要集中在xx《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犯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中。从这次调查情况看,违反女职工劳动保~规的情况比较普遍。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直接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条款主要集中在第3—11条中,而调查显示,其中违反第4—10条的情况都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这说明我们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为此,建议各相关部门应建立一项定期联合检查、监督的制度。定期检查贯彻女职工劳动保~规的落实情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使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要采取措施,让广大女职工参与到法律的监督执行中去,充分利用现有法律维护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尽快出台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目前,我市五大社会保险体系中的四项保险制度相继出台。为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不受侵犯,解决女职工孕、产、哺乳期内遇到的种种不公正待遇,建议北京市尽快出台生育保险制度。对女职工的生育价值实行社会补偿
,将原来的生育“企业保险”变为“社会保险”。这样既体现新形势下政府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又有利于女职工生育价值得到社会的承认,同时对促进和保护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完善立法,修改和补充女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xx《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已经颁布实施了,“北京市的实施办法”也已经颁布实施了。在此期间,我国的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许多是原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的。原有的女职工保护条款局限于对女职工的生理保护,而对社会保护未涉及到,这就要求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产充和完善。
通过本次调查可以看出,《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有待从以下方面加以修改和补充:一是某些内容有待补充和细化;二是检查、监督要具有可操作性;三是对于违反者如何进行处理或处罚,及其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缺乏罚则,难以有效地制止违法行为,应补充具体的条款;四是对于坚持“xxxx”重要思想,执行女职工劳动保~卓有成效的单位和主要领导者给予奖励。建议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研究、讨论,拿出补充、修改的详细方案,供有关部门参考。
(四)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如前所述,在被调查的1073家单位中,有180家(16.8%)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它们主要集中在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言人,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将很难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调查数据显示,建立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前者明显高于后者。
对于建立工会组织的问题,一些经验可以借鉴。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人员流动率较高的特点,组织跨行业、单位的工会,由管委会直接管理。这个办法可以在工会组织比较薄弱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加以推广。有了跨行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就可以在保护职工利益、特别是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方面发挥监督、检查、督促的作用。
(五)加强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本次调查显示,职工对有关女职工劳动保~规的了解程度不高,在女职工中知道《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占46.8%,知道《劳动法》的占20.7%,知道《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占14.6%,知道《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占14.4%,知道《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的仅占8%。从中可以看出,即使对最为普及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了解也不到被调查者的半数。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企业法人和经营者的教育,不断提高其法律意识,增强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主动性,使企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化。同时,加强对女职工的宣传教育,使其学法、懂法,增强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建议采取举办讲座、咨询服务、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谱及法律知识。
参考文献: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82]xx今第9号);
2、《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40号令);
3《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1993年11月26日)(卫妇发[1993]第11号);
4、《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1987年9月25日);
5、《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动部劳安字(1990)2号文件);
6、1995年全国总工会女工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分析报告》;
7、10月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关于全市实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的调查》;
8、XX-XX年,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的调查分析》。
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于20xx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已开始执行。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早已于1988年提出并随后出现多部关于女职工相关保护法的条例,算一下至今已有28年了,但从本次调查中会发现有许多女性职工甚至都不知道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这项法律规定,就更不用说法律里的内容了,结果也就导致不知道有这项法律可以保护她们,法律带来的益处也就享受不到,如果自身在工作中的权益受到侵害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下面就20份问卷调查,其中有本单位女性管理人员的6份,本单位女性职工7份,街道卫生院女性职工7份,就此调查反映的情况下面我来做简单的说明。
(一)15%的女职工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也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基本保证。
从调查的问卷来看,女职工所在单位一般均有工会组织和女职工组织。但女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只有3人。或许单位规模小,人口流动也小,所以职工人员与单位之间签合同比重减少。
(二)对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情况
孕期保护是女职工特殊保护最重要的环节。为了母婴健康,大部分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及时调整适宜的工作,不安排其加班或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能够定期进行产前检查。被调查女职工产前检查计人劳动时间者占50%。单位能执行90天产假的规定。
(三)女职工健康检查和妇科检查的情况
从问卷中反映单位不能够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其中只有5%的职工能在1—2年检查一次,而其余职工没有享受到免费妇科体检的权益。
(四)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规定》的执行情况
从调查的个人问卷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规定》的执行情况很好,单位均遵守不安排女职工从事四级劳动、井下作业、有毒有害工作,以及一切不适合妇女经期承担的高空、低温、冷水和三级强劳工作,未安排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的几项。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缺乏调查显示,在女职工卫生设施的保障上,单位没有提供相关设施。当然这也主要与单位人员的规模有关。因为根据1993年《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
(二)在一些企业女职工“四期”保护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在孕期保护上,本次调查只设立了“您在孕期有没有遭受过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选择因产前检查,不算作劳动时间扣工资的占了45%。而且关于“您有没有因为怀孕、生产和哺乳,遭受过薪酬、晋升和福利及培训方面的歧视”这一题有70%的职工选择了有。
2、调查中有一题“您知道下例哪些假期是您可以享受的”,知道有产假的占100%,而知道有晚育假、配偶的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流产假的分别占60%、10%、15%和35%。可见女职工们对这项法律知道的太少了。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要求和运用范围已落后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
主要表现在:经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标准及相关报销标准和当前工资制度不相适应,各单位难以准确执行。例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基本工资伸缩性很大,在单位自主确定工资的.情况下,要给予新的、具体的说明。
针对上述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行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条款较多,主要集中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中。从这次调查情况看,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的情况比较普遍。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直接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条款主要集中在第3—11条中,而调查显示,其中违反第4—10条的情况都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这说明我们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为此,建议各相关部门应建立一项定期联合检查、监督的制度。定期检查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落实情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使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要采取措施,让广大女职工参与到法律的监督执行中去,充分利用现有法律维护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尽快出台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为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不受侵犯,解决女职工孕、产、哺乳期内遇到的种种不公正待遇,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生育保险制度。对女职工的生育价值实行社会补偿将原来的生育“企业保险”变为“社会保险”。这样既体现新形势下政府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又有利于女职工生育价值得到社会的承认,同时对促进和保护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本次调查显示,职工对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了解程度不高,在女职工中知道《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占20%,《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占5%。从中可以看出,即使对最为普及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了解也不到被调查者的半数。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单位领导的教育,不断提高其法律意识,增强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主动性,使单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化。同时,加强对女职工的宣传教育,使其学法、懂法,增强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建议采取举办讲座、咨询服务、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谱及法律知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心理的健康问题。本文将介绍县女职工心理状况调研报告。
县女职工心理状况调研报告:
为更加深入了解全县女职工心理状况,更好关爱女职工心理健康发展,**县妇联结合全县实际,围绕女职工心理状况课题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如开座谈会、走访一线女职工等形式对我县64家企事业单位的192名女职工心理状况进行了调查,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调研目的
此次女职工心理状况调研旨在了解当下我县女职工在面临工作生活中种种问题和困惑时的心理状况以及她们对自身所处状况的态度和打算,从而为深入了解女职工身心状况和思想动态,进一步开展女职工心理健康培训和咨询提供有效的数据依据和支持,为制定妇联系统女职工心理疏导专业人才队伍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
二、调研目的
此次共调查64家企业192名女职工,发放调查问卷192份,回收166份,其中国有企业11家,私企49家,事业单位1家。其它3家(包括外资、台资和合资),已婚女性123人,占调查人数的74.09%;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94人,占总人数的56.62%;35岁以下女性110人,占总人数的66.26%。
调研内容主要包括女职工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惑、面对困惑时的反应、对自身工资水平及单位分配制度的态度、对今后工作的打算这四个方面。
据统计,对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惑,选择工作压力大的最多,有59人,占总人数的35.54%;其次是职业规划困惑,有45人,占总人数的27.1%;第三是家庭、工作难以平衡,有43人,占总人数的25.9%。
面临难题和困惑时的反应,有近一半人选择自我安慰,有31人选择保持一段时间的情形低落,这两项合计占比66.86%;有53人选择向亲友倾诉,6人选择采取喝酒、购物等方式发泄,合计占总人数的35.54%。面参考种种压力和困惑,觉得有必要组织心理健康方面培训的有92人,占总人数的55.42%。
对自身工资水平及单位分配机制觉得合理的有132人,占总人数的79.51%。其中工资在1500-2500元的有88人,占总人数的53.01%;工资在2500-3500元的有46人,占总人数的27.71%;工资在1500元以下的有18人,工资在3500元以上的有14人,各占总人数的10.84%和8.43%。
对今后工作的打算,有58人选择有跳槽想法,占总人数的34.93%,其中因收入不丰厚想跳槽的占37.9%,因个人发展得不到满足想跳槽的占24.13%。在对以何种方式可以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选题中(此题多选),有134人选择收入提高,占总人数的80.72%;100人选择环境改善,占总人数的60.24%;78人选择职位晋升和领导认可,占总人数的46.98%。
三、调研结果及心理状况分析
根据调查问卷数据统计情况分析,被抽样调查的女职工多为已婚青年女性,尽管她们中绝大多数对单位的分配机制表示基本合理,但提高收入仍然是她们对今后工作的最大期望和激发她们工作热情的最大动力。同时,被调查的女职工超过半数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她们对自身有着更高的要求,没有因为婚姻和孩子而放弃工作上的进步,因而来自工作的压力成为她们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面对工作和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和困惑,大多数女职工采取的是自我安慰等较为消极的方式来应对,只有一半人认为有必要开展心理健康培训和知识讲座。
造成女职工如此纠结的心理状况的原因是多样的,经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压力所迫。尽管女职工仍或多或少受到“男主外女主内”的封建传统思想影响,但面对赡养父母、培养子女等一系列现实经济压力,女职工俨然已成为家庭经济来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无论是从家庭还是从个人而言,女职工对获得工作上的进步和成绩都有着强烈的需求,因为工作上的进步首先会增加她们的收入水平,而物质基础是一切需求的基础和前提,在工作和家庭的双重压力下,她们的心理负担无疑会增加。
(二)渴望实现自我价值。被调查的女职工绝大多数接受过高等教育,她们对自我认识和自我定位较高,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不再甘当配角,她们有自己的思想、对未来有自己的打算,无论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更为独立,她们渴望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渴望从工作中得到满足,得到认同,希望在维持家庭和谐的同时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因此,她们对企业的发展以及企业的晋升机制较为关注,所想所思更为复杂深刻,这无疑也会增加她们的心理压力。
(三)没有良好的解压渠道。由于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女职工身心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而她们缓解压力的途径却非常单一,其中有近半数人是通过自我安慰的方式来应对压力,这种消极的处理方式会让她们的心理负担越积越多,最终危害身心健康。而在问及蛮力何不采取体育锻炼、旅游等方式解压时,大多数女职工表示没有时间,往往一天工作下来已经筋疲力尽加之家务缠身,根本无暇进行体育锻炼,旅游更是难以实现。
四、针对女职工心理状况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在县妇联工作要求下,各镇(区)妇联针对女职工开展了一系列的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受到女职工的普遍欢迎。上半年,县妇联特邀**市**医院临床心理科主任**为**镇企业女职工开展了关于妇女如何正确定位自己的家庭角色以及如何正确处理家庭成员间关系的知识讲座,以典型案例解说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剖析了现代女性在家庭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和心理困惑,受到女职工的一致好评。但是,目前我县就女职工心理健康方面所开展的活动总体而言仍然偏少,据调查问卷统计,选择在基层总数的45.15%,其中有22人认为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没有什么意义或意义不大,占13.25%。这说明我们对女职工职业成长、健康关怀、心理疏导等方面重视不够、活动不多、凝聚不强、究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培训缺乏针对性。心理问题涉及很多方面,由于缺乏广泛的调研,我们开展的知识讲座和培训还不具有针对性,有些女职工是被单位组织参加而非自愿,讲座的效果可想而知。
二是辐射面还不够广不够深。类似探讨家庭婚姻中女性的角色定位这样的讲座从效果看受到大多数女职工的欢迎,但这样的讲座在辐射面上还不够广,企业女职工参加的比例不够高,主要还在企业老总对女职工心理健康问题不够重视。
三是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培训缺乏持续性。往往一个专题一次讲座或培训就结束了,即使涉及到女职工的心理困惑也是浅尝辄止,无法真正从根源上解决女职工的心理问题。
据统计,在被调查的女职工中,有23.49%的女职工在单位未组织过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讲座和培训的情况下选择了培训非常有必要,这表明部分女职工已经意识到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也寻求通过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培训来解决自己的心理问题。如何进一步发挥好妇联组织在帮助女职工解决心理困惑方面的作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广泛宣传强化重要性。要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尤其要把企业老总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向他们宣传心理健康对企业稳定职工队伍的重要作用。要在全县范围内选取贴近女职工生活的典型案例并制作宣传短片以真实事迹阐述心理健康的重要性。要通过职工大舞台、义工教授企业行、职工走访慰问等形式加强与广大女职工面对面的交流,实时了解女职工的心理状况。要经常性开展女职工心理健康状况调研,基层妇联要多与女职工谈心,了解女职工的心理需求和困惑并征求她们对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培训的意见建议。
(二)统筹安排强化基础性。鼓励基层妇联干部积极主动参加心理咨询培训。要统筹安排好基层妇联干部学习培训与工作的关系,以实际行动支持心理咨询培训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选肯干事、有经验、有热忱、有群众基础的妇女干部参加培训,进一步扩大她们在职工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三)开展活动强化针对性。要经常深入基层走访企业,与女职工进行广泛的互动交流,每年开展1次全县女职工心理状况调研,了解她们的心理动态。要在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培训的基础上,深化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课题的内容,由泛泛而谈拓展到深度分析。要加强与基层妇联干部的对接,针对不同企业女职工的不同心理需求选择合适的课题,强化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培训的实效性。
(四)完善机制强化社会性。要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培训并形成机制,促使广大女职工养成关注心理健康的习惯。要推动各镇(区)帮扶工作站点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将心理健康培训纳入全年培训计划。要整合有效资源,主动会同工会、卫生、民政等部门,构建市、县、镇(区)三级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心理健康培训工作,促进女职工的身心健康。要积极争取资金推动成立市、县级女职工心理健康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师,每周定时坐诊,每朋定期下基层走访慰问。
县总工会关于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状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红河州总工会关于开展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状况调研的工作要求,弥勒县总工会深入个基层工会,包括卫生、教育等个系统及其个基层工会,弥阳等个乡镇,以及个女职工人数相对较多的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会(包括个困难企业、个非公有制企业、个新建企业),通过发放调查表、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组建、作用发挥以及当前工会女职工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弥勒县总工会通过开展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状况的调研工作,对基层工会女职工的改造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对当前女职工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更加深入的分析,并针对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目标,对弥勒县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全面发展将会是一个有力的促进。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年月,全县女职工委员会(小组)应建个,已建个,组建率达;全县女职工有人,女会员有人。难点和空白点主要是新建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未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个。未建的原因主要是:有的企业规模小,没有女职工;有的企业工作不稳定,职工流动性大,女职工人数太少,不利于组建女职工组织。目前,县辖区内已经建会且女职工人数在人以上的组建了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有,已经形成覆盖全县各行业、系统的组织网络。
(一)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取得成效。女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是最基本的权利。弥勒县的工会女职工组织始终把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尤其是下岗再就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多年来,女职工组织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及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把工会送温暖工程与政府实施再就业工程结合起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通过调查研究,为县委政府的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二是通过政策参与,加强源头维护。
三是通过参与执法和监督,促进法律法规的落实,
四是通过加强服务,为促进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办实事,
五是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女职工走自强之路。
(二)女职工保护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为依据,狠抓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维护,使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源头参与,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完善。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反映女职工的呼声。
三是加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制度建设,促进法律法规的落实。
(三)依法维权工作不断加强。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发生了复杂深刻的变化,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作难度加大,任务加重。弥勒县总工会从实际出发,建立了困难职工援助机构和网络,通过开通援助热线、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宣传活动、信访接待、困难救助等方式,为女职工,特别是为困难女职工提供帮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下岗女职工再就业中的问题仍然突出。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一些用工单位在招工时对女性的不合理要求、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及一些下岗女职工技术文化素质不适应需求等方面原因,给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带来了很大困难。特别是一些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技能单一的下岗事业女职工成为再就业中的困难群体。一些下岗失业女职工的有关政策落实困难,部分企业下岗失业女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得不到落实,部分女职工的经济补偿无法兑现,社会保险的接续得不到解决。有的企业在招工中存在性别和年龄歧视现象,用男不用女,用小不用大,使下岗失业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较多。原有的部分国有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出现滑坡,劳动保护水平下降。出现了降低女职工劳动保护费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能按时发放、卫生设施条件差且得不到改善、女职工生育待遇不能落实的现象;非公有制企业问题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劳动用工制度不规范。企业不与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企业虽然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极不规范,没有女职工特殊保护及社会保险内容。二是女职工“四期”保护得不到落实。女职工仍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三级体力的劳动。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待遇不落实,不按照规定对女职工进行妇科检查。三是女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得不到保障,加班加点超工时现象普遍存在且不能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四是劳动卫生、职业安全状况差。一些企业的女职工长期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工作,作业场所尘、毒、噪音严重超标。部分劳动密集性和规模较小的企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作业环境差,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
三、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尤其是新建企业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组建步伐。
要按照《工会法》的规定继续做好企事业和机关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组建以及改制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整顿和重建工作,特别是要着重抓好已建会的新建企业包括非公有制企业的女职工组织的组建工作,坚持“那里有女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原则,在组建工会组织的同时组建工会女职工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女职工吸引到工会组织中来,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组织保障。各级工会女职工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切实转变作风,始终保持与女职工的密切联系,按照全总“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要求,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满腔热情地为女职工服务,不断增强女职工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加大法律宣传和执法监督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舆论和氛围。
要继续把《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作为工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形成尊重、关心女职工,自觉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良好氛围。加强对企业经验者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在经营、管理、决策中自觉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和特殊利益。同时加大对广大女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她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增强社会成员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积极配合各级政府、人大等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处罚措施,特别应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执法监督力度。
(三)继续加强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女职工为经济建设作贡献。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必须在建立机制上狠下功夫。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积极参与维权机制的建设,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要加大宏观维护的力度,积极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工作和执法检查活动;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集体合同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等过程中,着力解决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突出问题;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形式,进一步维护女职工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要积极参与女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认真参与查处严重损害女职工合法痊愈和特殊利益的侵权行为,努力做好女职工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
(四)进一步推动女职工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重视和研究解决困难企业女职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特别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加大劳动用工和劳动保护的执法监察力度。继续加强新建企业,包括非公有制企业的组建工作,把建制建会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从机制上解决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五)关心困难女职工生活,努力为广大女职工办实事。各级女职工组织要深入基层了解女职工的困难,关系她们的疾苦,倾听她们的呼声,反映她们的意愿和要求。协助政府把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扎扎实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女职工,特别是困难女职工、劳动权益法律法规的监督。切实为下岗女职工办实事,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帮助女职工,特别是下岗失业女职工提高素质,增强竞争能力;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特别加强对特困亲下岗失业女职工的帮扶活动,努力为她们排忧解难。
当前,工会女职工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在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突出“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围绕工会工作全局,体现工会女职工工作特色,夯实工会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基础,通过打尖女职工建功立业的平台,建立女职工建功立业的激励机制,打造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工作品牌;通过加大源头参与、整体维护的工作力度,促进女职工权益保障和劳动关系协调与稳定,实现女职工维权工作的发展目标,开创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新局面。
为了实现女职工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发挥女职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按照xx市女工委[]3号文件要求,对我县五年来的女职工工作进行了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企业391家,已建工会组织239家,建立女职工组织42家,专职女工主任2人,能享受同级副主席待遇的0人,女职工参加建功立业工程4580人,占职工总人数的63.9%,参与素质提升工程4770人,占女职工总数的66.5%。
五年来,xx县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在上级工会组织和市总女工委的重视和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突出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深入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和提升女职工素质工程,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和完善女职工维权工作机制,增强女职工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构建和谐xx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取得新成果
我县工会女职工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了对建功立业活动的指导,切实采取措施,推动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各级女职工组织将建功立业系列活动融入到“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主题活动和“工人先锋号”活动中,以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为载体,充分发挥女职工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电业、网通、烟草、书店等女职工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围绕企业生产重点和项目广泛开展爱岗敬业、岗位立功、岗位奉献和技术比武、提合理化建议等竞赛活动,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参加“我为企业献计献策”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女职工提合理化建议550条,被采纳210条,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弘扬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女职工组织创新发展,激励广大工会女职工工作者和女职工为实现“以工兴县”战略目标建功立业,县总工会授予电业局工会、烟草局工会等35个单位“全县工会先进女职工组织”称号,授予魏xx、xxx等35名同志“全县工会先进女职工工作者”称号,授予,xxx、xxx等100名同志“全县先进女职工”称号。
(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取得新成效
为提高女职工技术素质和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县工会每年举办一次培训班,对女工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她们的工作能力,并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参加省、市工会开展的劳动竞赛,并取得好成绩。在广大女职工中产生了较大反响,起到了很强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各级层女职工组织以开展“创争”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和技术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教育、卫生、公路等女职工组织不断创新活动,在竞赛内容上,凡是适合女职工的工种均纳入竞赛的范围;在竞赛形式上,将系列竞赛与单项竞赛、长项竞赛与阶段性竞赛结合起来,开展灵活多样的职工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岗位培训、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其中县教委女职工组织配合行政举办优质课公开赛320场(次),参与女职工1000多人(次)。根据统计:全县90%以上的企业开展了“创争”活动和岗位大练兵,技能竞赛活动,职工参与面达95%以上,其中女职工参赛比例超过40%。极大地提高了女职工的技能素质。
为激发广大女职工“学习成才”的热情,增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各级女职工组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开展学历教育、专业知识、技术等级等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其中就有300多名女职工参加了培训,有80多名女职工获得了大专以上学历,100多名女职工在技术上提高了一个等级,推动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激发了广大女职工学习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和参与企业技术进步的创造热情,有效地提高了女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三)女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取得新突破
全县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把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当作工作重点来抓。一是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全县国有、集体、非公有制企业中铺开并取得显著成效。烟草局、公路局、电业局等国有企业工会与企业签订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会主席配备齐全的7个乡(镇)签订了区域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涵盖企业50多家。成为女职工组织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载体,促进了国家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了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有效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二是大力开展女职工妇科病普查工作,切实为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各级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干部想方设法,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争取广大女职工的共识,组织动员广大女职工参加普查,有效地防预了女职工妇科大病的发生,提高了女职工身体素质。目前,全县90%的单位开展了此项工作,并形成了每年一查或两年必查的贯例。三是切实开展困难帮扶工作。各级层女职工组织把帮扶困难女职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困难女职工纳入工会帮扶重点,建立健全困难女职工档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困难女职工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积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坚持以建档困难女职工子女为资助对象的原则,努力解决困难女职工子女入学问题。四是努力推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加大依法维护的力度。全县女职工“四期保护”基本得到落实,女职工休息、休假及生育待遇方面权利基本得到保障,妇科病普查工作坚持制度化经常化,大多数企业女职工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女性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
(四)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的有效方法。通过扎实工作,不断增强了凝聚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为女职工服务意识不断强化;重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制度建设、运行机制、信息宣传等各项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不少企业开展了达标升级竞赛等活动,不断创新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推进群众化、民主化建设和作用的发挥。女职工干部理论水平有新提高。针对工会女职工工作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女职工工作理论的研究。各级女职工组织开展了各种类型的理论研讨和征文活动,以理论创新推进工作创新,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各级工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女职工工作的领导,特别是改制企业工会,本着原有女职工阵地不能丢,组织不能撤的原则,坚持女职工组织与改制企业工会同步建立,女职工干部配备一步到位。大多数企业工会十分注重对女职工干部的培训,通过举办学习班、读书、自学等形式,组织、督促广大女职工干部以学科学、学理论、学法律,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新时期女工工作的需要。
五年来,全县各级女职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的工作取得了创新和突破,这是上级工会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企业党政工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广大女职工支持、信赖、积极参与的结果。
在总结女职工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女职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各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发展不平衡;组织、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女职工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领导干部对女职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女工干部文化程度较底,责任心不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研究和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
今后五年,各级工会女职工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素质提升工程为重点,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主线,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以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为保障,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新业绩。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不断引向深入,找准女职工工作在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工会工作全局中的着力点、切入点和结合点,发挥好组织、引导、服务女职工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女职工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会和女职工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女职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女职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要珍惜当前大好机遇,以崭新的精神面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维护社会性别平等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作出新的贡献。
(二)最大限度激发女职工创造活力,为实现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建功立业??
1、深入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女职工工作要以“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为载体,组织女职工广泛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发明创造等经济
随着公司薪酬改革的不断深入,岗少人多的矛盾日益突出,使得工会女工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努力实现我厂女职工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充分发挥女职工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厂女职工工作实际,对我厂五年来的女职工工作进行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厂在职女职工有111人。女职工委员会4个,建立女职工组织4个,兼职女工主任1人,兼职计生委员1人。女职工参加建功立业工程73人,占职工总人数的66%,参与素质提升工程80人,占女职工总数的72%。
五年来,我厂女工委在公司工会组织和公司女工委的重视和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突出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深入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和提升女职工素质工程,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和完善女职工维权工作机制,增强女职工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构建和谐企业,促进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女职工队伍的新变化和主要特点
五年来,随着外部经济危机的不断蔓延,失业人群迅速扩大,引起家庭不稳,离婚率升高,公司内部薪酬改革的实施,我厂女职工队伍出现了新变化、新特点。我厂女职工中,单亲女职工家庭占10%左右,另有83%的女职工上有老,下有小,感到生活经济压力特别大,作为企业基层工作的她们,多数处于文化水平低、生活底子薄,缺技术、缺经验,思想抵触情绪较大。为了更好地关心关爱广大女职工的生产、生活,厂工会做了大量的工作,不断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让广大女职工学以致用,累计培训女工371人次,此举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女职工的业务技能。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解决广大女职工的工作和生活问题,针对我厂女工工作和生活问题,我们做了一些粗略的调查了解工作。
1、培训后女职工工作情况
经过培训后的广大女工,她们中文化较高些的,先后在公司公开招聘中脱颖而出,成为公司其他部门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或是文职人员,她们收入稳定,工作环境较好,占参加培训女工人数的15%左右,80%的女工经过培训能够轻松地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有5%的女工,她们文化水平低,原业务技能基础差,在工会的帮助下,放下思想压力,到行保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2、培训后女职工思想动态
现在,大部分女工生活基本都处于稳定状态,生活较为安逸,心境较为平和。一些生活上,还处于较为困难的女工,在自食其力的同时,工会每年还为其发放救助金,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广大女工,已不再是刚刚薪酬改革之初时的颓废、一筹莫展的失落,而是有了对未来生活的新憧憬与新向往。维持现状已不再是这些女工们的要求和希望,她们有着更高精神追求与生活标准。她们在自己进步的同时,也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那些与自己有着相同经历的那些姐妹们,并带领她们走向幸福。她们中的代表人物有,运行车间赵晓华同志、张艳丽同志;行保科的侯兰萍同志、苏卫同志、刘金梅同志,调度室的刘杰同志,赵芳同志,化验室的安文同志、田恩光同志,她们都是培训后女工中涌现的模范人物。
(二)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取得新成果
我厂工会女职工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了对建功立业活动的指导,切实采取措施,推动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随各级女职工组织将建功立业系列活动融入到“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十二五’、和谐奔小康”主题活动和“工人先锋号”活动中,以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为载体,充分发挥女职工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其中,我厂化验室女职工、调度室女职工、运行车间女职工发挥“半边天”作用,“巾帼不让须眉”,以“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精神为动力,发挥自身优势,围绕企业生产重点和项目广泛开展爱岗敬业、岗位立功、岗位奉献和技术比武、提合理化建议等竞赛活动,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参加“我为企业献计献策”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连续多年获得公司标杆班组。五年来,女职工提合理化建议达128条,被采纳65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我厂张明慧等15名女工代表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参加市妇联主办的第五届“百万妇女健身活动”的太极拳比赛喜获二等奖;20柿园水厂李伟等15名女工代表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参加郑州市第五届直属机关运动会太极拳项目比赛喜获一等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年,我厂刘杰代表河南省参加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大赛,获得全国二等奖,个人喜获郑州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先进个人。
为弘扬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女职工组织创新发展,激励广大工会女职工工作者和女职工认真贯彻公司提出的“开源节流,兴利除弊,实事求是,稳中求变”的工作理念,围绕“安全优质供水”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自主加压,深挖潜能,实现公司早日脱困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近几年,市、公司总工会多次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表彰活动。在争创活动中,厂快滤班、化验班、调度班分别多次荣获公司总工会命名表彰的先进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荣誉称号,在广大女职工中产生了较大反响,起到了很强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
(三)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取得新成效
全厂、公司开展的竞赛活动项目不断增加,带动力进一步增强。共举办岗位练兵、技术比武100多场(次),许多优秀女职工脱颖而出,成为行业、岗位的先锋和模范。争创市级行业女状元1名(李冰洁),市级先进女职工1名(刘杰),局级先进女职工4名(侯兰萍、马伶俐、韩海燕)。2015年,我厂女工刘双双、刘婷在公司“党员的风采“演讲比赛中分别荣获一等奖、优秀奖;2015年“安康杯”竞赛活动中我厂女工宋丽娟获得公司安全征文比赛一等奖,2015年刘婷、刘双双分获公司安全征文比赛一等奖、二等奖、张璇获三等奖的好成绩;2015年,公司工会在东周水厂举行了主题为“提高技能、激发活力、展示风采、健康饮食”的.职工食堂白案技术比武,柿园水厂代表队女工苏卫等技高一筹,获得评委一致好评,荣获团体第一名佳绩;女工黄海咏2015年获得郑州市自由泳比赛第一名,蛙泳第二名的好成绩。
我厂工会女职工组织结合“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引导广大女职工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用争做知识型女性价值体系引领女职工,以提高业务技能、提升女职工职业化理念、审美情趣及身体素质,我们以幸福加油站讲堂、在岗培训为依托,大力开展女职工素质主题教育和素质达标活动,促进了女职工思想道德、文化知识、职业技能、疾病预防、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全面提高。几年来,共开办各类培训班50多期,通过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女职工业务技能上了一个档次,生活品味上了一个等级,8名女职工走上中层领导岗位,5名女职工当上了班长,8名女职工进入管理岗位。
(四)女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取得新突破
厂工会女职工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把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当作工作重点来抓。
为了进一步弄清我市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的现状,更好地研究、解决其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规划出下一步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最近一段时间,我和市供销社的主要领导同志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汇报。现就这次调研情况,作一分析,并提出今后的发展思路及建议。
一、我市供销社系统的基本状况
我市供销社系统,现有10个县区社,121个基层社,16个专业社;市社所属企业11个,县区社及基层社所属企业86个;全系统共有在册职工14929人,离退休职工5944人。截止20xx年底,全市供销社系统资产总额1155万元,负债总额12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4.67%;全系统累计亏损总额635.7万元,划断历史经济包袱后,20xx年供销社系统实现盈利87.1万元,其中市社所属企业盈利51.9万元,县区社盈利35.2万元,在盈利的基层社中,各类专业社占到70%,专业社的盈利面为90%。由于受到行业性竞争的影响,全系统全年商品销售总额为39.076万元,同比下降了10.66%。
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现状可概括为:经营状况趋势好,但总体还未走出困境;虽有创新,但生存与发展仍面临新的挑战。
二、我市供销社系统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业性亏损依然存在,经营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计划经济时期,供销社根据行政职能的需要,按照行政区划设立基层社和经营服务网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部分基层社在农村市场竞争中由于网点分散、规模较小,缺乏竞争力,经营连年亏损、包袱逐年增加。20xx年全系统汇总亏损635.7万元,比上年末减亏390.5万元,其中市社亏损681.9万元,同比减亏160.4万元,县区社盈利46.2万元,同比减亏230.1万元,虽然减亏的幅度比较大,但行业性亏损的现状并没有改变,潜在的亏损依然存在。
(二)体制、机制的制约因素依然存在。改革改了二十几年,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主经营”的指导思想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各级供销社及社属企业在产权制度、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管理措施等方面比较落后,在经营结构上过于单调、陈旧,在服?三农“上缺乏有效的手段。这是我市供销社系统难以上规模、上档次的主要原因。
(三)人员负担过重,减员增效并不明显。由于职工分流渠道单一,职工人数多,包袱大,特别是离退休人员比例大,负担过重,一些县区社及基层社将其主要的经济收入都用于人员开支。20xx年,全系统仅解决职工吃饭问题就支出2300万元(其中市本级1814.3万元,10个县区社按每个50万元计算,共有500万元)。
(四)资金紧张,仍是困扰供销社进一步发展的首要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资产负债率高,还贷压力大,全系统每年的还贷总额为120万元,占其年利润的231.21%。
二是由于供销社系统亏损严重,不能按时还贷,加剧了信贷资产的风险,降低了自身的信誉,导致多数银行拒绝再提供贷款,造成了供销社系统收购资金筹措困难的严重局面。
三是股金问题的困扰没有完全解除。按照中央的要求,为了确保社会稳定,清退农民股金的工作必须按期完成。但我市一些基层社由于已资不抵债,清退农民股金已成困难。即使经营状况较好的一些县区社及基层社,由于清退股金的影响,不仅降低了还贷能力,还大大减少了流动资金的使用量,影响到供销社的正常运转。截止目前,全系统仍有3200万元的社员股金没有清退完毕。
(五)政策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迟滞了供销社的发展。一是历史包袱沉重,国家政策性未弥补亏损达1.1亿元,给供销社系统减亏增盈造成了额外的负担;二是供销社企业改制后,县区社无企业管理费收入,日常经费难以保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市政府下发了(20xx)78号文件,要求各区县对所属供销联社实行定额经费补贴,但时至目前,除灞桥、雁塔两个区社外,其余县区社并没有得到政府的补贴。
三、我市近几年在供销社改革方面的探索
虽然我市供销社系统面临的问题很多,但是近年来,仍然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社属企业的战略性调整迈出可喜的一步。市社在深入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培育支柱骨干企业和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的思路,下发了《西安市供销社社属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企业改制要在“整体推进、分步实施、一企一策”原则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控股、参股、股份合作等的形式,初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筑社有资产管理的新体制,建立社有资产有进有退的新机制,实现“社有资产产权实现多元化置换,职工实现脱离供销社身份的置换和股权向企业经营者群体集中”的改制目标。目前,市供销社所属的2家企业进入改制前期的准备工作,预计年底前可完成改制工作;在县区社及基层社所属的86家企业中,已有76家企业进入改制阶段,占其企业总数的88%。其中,到20xx年底,在雁塔区社所属的11家企业中,已有9家完成改制,占应改制企业的82%;改制后,区供销社系统当年实现利润11.9万元,上缴税收68.7万元,增幅均达到10%以上,职工工资水平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二)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协会,积极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一是全市供销社系统依据资源、地缘优势,立足“三农”,把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加快自身的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加强与其它经济成份、民间经纪人的合作与联合,以产权多元化对供销社的组织体系、经营机制等进行了改革和改造,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近年来,我市各县区社在原基层社的基础上,按照股份合作制原则已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16个,参加专业社的农户达到2815户,入股资金达460万元。其中周至县的司竹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吸收300多户农民入股,年购销猕猴桃100多万斤;蓝田县的玉编产品专业合作社解决了周围4个乡镇的玉米皮编织品的销售问题,全年为社员推销产品50多万元;户县成立的全省首家由供销社领办的农民经纪人协会,已吸收会员130人,帮助当地农民解决了买难卖难问题。二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系列化、全方位的配套服务。到去年底,全市兴办村级综合服务站367个,农资科技服务站96个,建立科技示范点30个,建立扶持农产品研发机构6个,与129个村的7529户农户建立了联系,较好地发挥了为“三农”服务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在经营业态和经营内容上有所创新。近年来,连锁经营、配送业务等新型业态的相继出现,给供销社系统注入了新的活力。市果品副食公司从自身经营条件出发,主动占领零售商业的末端市场,成立了“西安西果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建立了31个连锁店,不仅较好地满足了居民生活的需要,并且促进了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公司去年实现商品销售710多万元,同比增长75%,实现了划断盈利10万元的目标。由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企业不仅使100多名下岗职工重新上岗,又从社会上聘用了80名下岗职工。
四、关于我市供销社系统今后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合作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合作社的实力和规模日益扩大,为完善和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双层经济体制,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助农增收,扩大社会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供销社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农民通过经济上的联合进行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是上联市场、下联农户、服务“三农”、确保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有效工具,是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加快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加速形成行业协会、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形成农户紧密联合、互促互动的农产品产业化经营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仍是今后我市面临的一大任务。
我市供销社在改革改制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因此,我认为,只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995)、国务院两个5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根本目标,实行开放办社,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供销合作经济的新框架、新模式,才能促进供销社的大发展。
这次对我市供销社的调查,给我的印象很深,触动较大。我认为,实施“四次改造”,推进体制创新是摆在我市各级供销社面前的课题。现就供销社系统的体制改革和今后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与思路:
(一)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
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是深化供销社产权制度改革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供销社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没有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没有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仅靠供销社自身孤军奋战,是难以完成的。因此,建议各地供销社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努力争取将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工作纳入到当地经济改革的总体规划中,为供销社的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供销社的各级领导要重视调查研究,对具体情况要分类指导、规范操作
为了避免改制过程中图形式、走过场和社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建议市社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县社及市社直属企业,经常深入基层和企业现场办公,就地解决问题,实行解剖麻雀、分类指导。特别对于市直企业的改革,要给全系统的社企改革做出样子,探索出路子,形成了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的大好局面。对于县社的指导,我建议对体现为农服务性质、带有政策性的农资、棉花、烟花爆竹、废旧物资等经营企业一般应由供销社控股经营;对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供销社要积极参股;对于竞争性强的商品经营企业,社有资产可以彻底退出,由职工出资置换社有资产,参与市场竞争。全市各级供销社的具体情况都不尽相同,因此各级供销社要立足于创造小气候,立足于依靠自身的能力和力量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坚决克服等靠和依赖思想。
(三)积极推行以资产和人员身份置换为核心的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基层社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改革产权制度,是供销社解决诸如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益低下,包袱沉重等突出问题的根本之策,它不仅是社、企、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也是把供销社彻底融入市场经济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我们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适应市场,焕发活力,提高效益,增强发展后劲,从体制和机制上彻底消除亏损根源,实现扭亏增盈。对我市而言,供销社系统的产权制度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要以“减人、减债、减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基层社的重组力度。要结合当地小城镇建设、乡镇撤并调整规划,选择交通方便、购买力强的中心集镇,要合理布局基层社,组建中心社。对边、小、微、亏以及早已失去为农服务功能的基层社,要尽快通过破产、解散、重组、兼并、资产置换等多种形式进行调整。对于基层社的债务问题,可以采取以资抵债、抵贷返租、商品偿债、破产减债、资产变现等多种形式予以解决。
2、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真正建立不再亏损的新机制。目前,我市供销社系统已有不少企业通过改制扭亏,但我认为,扭亏不等于脱困,改制只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因此,建议各级供销社在改制中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依法改制,规范操作,切实抓好清产核资、资产处置、改革方案的论证、法人治理结构、依法注册登记和企业职工安置等环节的工作。要注重通过控股、参股等资产运作的方式,推进”一县一社“向集团化、企业化发展,不断壮大自身的经济实力,确保供销社在县域经济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也建议市社和县区社要对改革企业逐个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当然,改制也应有所侧重,应该首先从那些还有净资产、有发展潜力的社企改起;对于那些早已资不抵债又发展无望的企业,应坚决让其退出,以免造成新的经济包袱。
3、要继续稳妥地推进人员的身份置换,确保改制工作顺利进行。人员身份置换是实现彻底改制的难点,也是产权制度改革绕不过去的问题。如果不能实现员工市场化,我们的社属企业就将继续背着沉重的人员负担,很难设想这样的改制会取得最终成功。当然人员身份置换要确保重点,多策并举。首要的问题是要妥善安置好离退(养)、伤残人员和遗属,能交社保部门管理的可以交社保部门管理;不能交社保部门管理的要从企业净资产中按标准划出一块,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还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相关协议,一次性支付费用,一次性彻底脱钩。对于在岗职工,也要先置换身份,然后再根据个人意愿,或自谋职业、或参与新企业重组。无论是自谋职业,还是参与新企业的重组,都要解除原有劳动关系,按照员工市场化的要求,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但从客观上讲,我市供销社所属多数企业的改制成本有限,甚至严重不足。因此,我的意见是,必须坚持多策并举的方针,凡适合以资产置换的则以资产置换,适合以经营设施租金收入置换的则以经营设施租金收入置换;对于与供销社彻底脱钩的职工则可以用现金置换。
浙江、重庆等一些地区的经验充分说明:产权制度早改早主动,晚改就被动,不改就会被市场无情地淘汰。为此,我建议各级供销社,要尽快把产权制度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对已经完成改制的单位,要对照先进经验,坚持规范,完善不足,力求做到彻底改制;对刚起步的单位,要抓紧制定改制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尚未进行改制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在改革中寻求更加广阔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四)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贷款难问题
供销社的发展需要贷款,需要银行支持,没有必要的流动资金,供销社发展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因此,建议由市政府出面,尽快召开由财政、金融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具体讨论解决供销社系统的贷款难问题。当然,市供销社也要尽快将有关财务的详实情况上报市政府,供市政府决策。
(五)要创新经营方式,重组经营结构
从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总体业务经营形式来看,经营业态单一,市场适应能力差。因此,我市各级供销社要积极调整经营业态,重组经营结构。各级供销社应在分析“苏果”和“西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引进连锁、配送等新的经营业态和组织形式,重构为农服务网络,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开拓农村服务业,拓展为农服务功能,满足农民产前、产中、产后和生活中的各种需要。起步较早的江苏省东台市供销社已经办了30多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其生活、生产资料分别由”苏果“和农资公司统一配送,内部管理则实行”四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承诺、统一配送商品和统一商品价格,形成了全新的连锁销售模式和服务体系。由于农民群众的日常需求基本上都能在综合服务社得到满足,因而深受当地农民群众的欢迎和乡村领导的好评。我想,“西果”和“苏果”的经验应该给我们各级供销社带来一些启示,各级供销社也应在这方面多做一些有益的.探索。
(六)以兴办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专业合作社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载体,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生产水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为“三农”提供系列化服务等方面有着广阔的用武之地。对我市来说,就是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的经营设施、网络、信息、市场、人才等优势的基础上,立足“一社一品”,积极创建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协会等组织,并使其以高效的管理、灵活的机制、完善的服务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充分体现“民有、民管、民享”的办社方针,这些专业社可以由供销社控股、基层社职工和农民入股、参股等形式来共同创办,可以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灵活的方式来运作,也可进行跨地区的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逐步形成上下贯通、纵横交织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以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此外,还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经营设施,把兴办各类农村市场与农业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以商品的流通带动农民进入市场,使农民能够通过市场把土特产品变成商品,增加农民收入。当然,各专业社也要采取多种手段主动出击,拓展销售市场,以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销售难问题。针对我们西安的实际,我认为,各种养植(殖)专业社应在规范化操作、标准化运输、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等方面有所突破,并以此来创建、宣传自己的品牌。同时可以采取与西安市的大型超市等单位合作、联营等形式,共同拓展西安市场,以期发挥品牌效应、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七)培植几个大型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要围绕我市的优势农产品,培育或引进有品牌、上规模、上档次的农业龙头企业,以此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政府出面给予扶持政策,对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贸易企业,要一视同仁。对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物流技术加以改造,逐步升级,完善功能。要鼓励大型工商企业、外资企业在我市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工业。同时,要借助日益发展的连锁超市的配送中心和分销网络,促进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积极引导大型超市、酒店、餐饮系统在农村建立基地,实行定牌生产,定点收购。对采购和推销我市农产品的大型连锁超市企业,在税收、网点建设、用房等方面给予优惠,以促进全市农、工、贸一体化发展,特别是农村连锁经营的发展,从而形成现代的农产品分销网络。
(八)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
我市目前的农产品流通基础仍很薄弱,应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
第一,建设一批农产品仓储中心、配送中心。我市农产品专用仓库,如冷藏库、保鲜库、数量很少,农产品配送中心几乎是空白。政府应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全市统一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对大型连锁超市、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龙头企业建设的仓储中心和配送中心,应重点支持。
第二,建立西安农产品展示和流通信息中心,集中展示我市名优农产品,销售农产品的优良种子,发布全国乃至世界农业信息、农产品销售信息,以引导农民生产。
第三,建立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了让市民吃上放心蔬菜、水果、肉禽、粮食,要抓紧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制定农产品生产中农药使用的规定,推广和实施农业生产标准化,普及“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的观念。
(九)要继续争取舆论上和政策上的支持。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综合反映全系统专业社和村级社建设的整体面貌,大张旗鼓地开展合格社授牌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吸引社会各界的关注。同时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政府的扶持政策。当然政府对供销社改制的重视,不仅体现在参加会议、讲重要意义上,更体现在具体政策的制定上;体现在政府领导的身体力行、大力协调上,体现在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上。对于供销社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以国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改制成本的,我的意见是,可以通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售、减免建设项目的有关税费(例如减免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等方式筹措改制资金。但是,这将涉及到财政、税务、工商、房产管理、劳动、银行、社会保障、审计等诸多部门,因此,建议市供销社尽快拿出一个具体意见,供市上有关部门研究与论证,以便尽快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为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省林业大发展,承德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承担了河北省重点政研立项课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思想状况的调查与思考》的调研工作。抽调专人组成专题调研组,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的思想状况走村入户进行专题调研,全面总结了承德市林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并针对林农思想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关于承德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
1、承德市在具体工作中大胆实践“均山”、“均利”、“均股”、“均山+均利”等多种林改模式,得到了林农一致拥护,顺利完成了林改工作。是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
2是维护了农村稳定。
3是促进了林农致富。
4是加快了林业发展。
5是推动了农村民主。
二、林权改革后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地方存在不稳定因素。主要有两种:一是确权争议引发矛盾。二是利益再分配引发矛盾。
2、部分林农对林改政策有后顾之忧。
3.一些地方林牧矛盾依然突出。
4、林木砍伐及融资难问题突出。
5、林业技术服务存在滞后问题。
三、有关对策建议
1.加大林权政策宣传力度,切实稳定林农心态。继续加大林改政策宣传力度。明确告知林农,本次林改政策总结了历史上林业改革政策的经验和教训,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为基础,将农村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引入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结合林业生产特点,确定了合理的承包期限。我国已进入民主与法制社会,林改的政策不会变,如果变也应向着有利于林农、有利于林业发展的方向变化。再者是今后制定涉及林业方面的政策和配套措施,要保持林改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让广大林农吃上“定心丸”。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据相关政策,加大林权争议调处力度,积极稳妥地调处林权争议,消除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
2.创新林业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稳定公益林、搞活商品林、放开人工林”的运行机制,简化林木砍伐手续,缩短审批时间,进行有计划的砍伐,调动林农爱林、护林、育林、营林的积极性,真正实现“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使林农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3.推进林业融资改革,筹集林业发展基金。结合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完善财政贴息和农业低息贷款政策。加大林业补贴、林业产品税费扶持力度,保证林农发展林业事业能贷到低利息和长时间使用的贷款。同时为了保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结合林业生产风险大的特点,建立和开展森林保险制度。按照经济领域惯有的金融产品+保险产品配套开展的模式。建议上级部门将森林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加强中央及地方政府政策扶持力度,由中央财政在地方财政提供配套保费补贴的前提下,对各地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森林保险业务开展起来后也能促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才能保障林农投入林业后不担心。
4.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有效化解林牧矛盾。结合土地规划调整,根据生态条件合理确定牧业用地。根据牧场大小或牧草生产力合理确定载畜量。划定的生态脆弱区严禁放牧,幼林期(5年内)林地严禁放牧,对违规放牧实行严厉的经济处罚,有效地解决林木矛盾,使林业、畜牧业协调发展。
5.转变职能,改革林业管理体制。林业管理部门、林业工作者要从重管理向管理、服务并重转变。尤其是在为林农提供技术服务上下功夫,深入基层农村,为林农解决技术、组织、管理等难题。林业机构的设置应独立,增加人员编制,大乡(镇)7-9人,小乡镇3-5人,选调农林类大学毕业生充实乡(镇)林业站,在林改中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和特长。
近两年来,xx区紧紧围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形成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的格局
从20xx年开始,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城建四局进行部门综合预算改革的试点。通过总结和完善试点单位综合预算管理,制定了《xx区部门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将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另外,通过对部门预算收支状况调研分析,按其工作职能、特色工作和资源占有状况,制定出不同类别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视财力,统筹安排、分类管理、综合平衡。对不同性质的部门采取不同类别的预算编制方法,执收执罚部门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编制综合预算;城建部门按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包干,预算外部分以收定支编制综合预算;街道办事处按街道财政体制管理办法编制综合预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预算内外统一标准编制综合预算。到20xx年全区所有的51家一级预算单位、184家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形成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部门预算推行以后,不仅使全区一、二级预算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得到加强,也使财政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得到较好体现。
二、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实现了财政资金“中转”变“直达”
20xx年底,全区所有一二级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所有预算资金支付全部实行网上运行。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网上直接支付力度,将纳入财政工资统发范围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实行“二卡合一”,对人员经费及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网上直接支付,实现财政资金使用中“中转”变“直达”格局,有效控制了预算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行为。与此同时,还制定了《xx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至20xx年8月,统一撤销全部预算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98个,集中资金13,500万元,实行财政资金统一管理,分户核算,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了部门执罚收入与自身利益的“链接”
20xx年,区财政部门首先对政法系统、城管执法大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彻底收支脱钩。由过去的预算内定额包干、预算外补充经费不足,改变为现在的以“收支两条线”管理为核心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对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列为财政收入;取消比例返还,不再实行收支挂钩,未纳入预算的资金,部门一律不准使用;部门履行其职能所需的经费支出全部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由财政予以解决(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按财力)。这一做法既保障了执法部门的正常工作经费,又切断了部门执罚收入与自身利益挂钩的“链接”。在政法系统、城管执法大队实行彻底的收支脱钩的基础上,20xx年,全区所有执收执罚部门全部实行了彻底的收支脱钩,从源头上避免了因收支“链接”而产生的腐朽问题。
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了“采”“管”分离,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化、程序化、制度化,区政府出台了《xx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区政府每年印发xx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使全区各单位政府采购意识得到不断增强,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按照《政府采购法》,于20xx年率先在全市城区中实行采管分离,区采购办和区采购中心各司其责,区采购办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区采购中心负责实际采购活动和定点采购服务的管理工作,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20xx年,财政部门把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的工程采购作为管理重点和突破口,深入推进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截止20xx年年底,全区工程采购规模突破千万元,占全部采购规模的四分之一,同比增长295%,采购规模达到区历史最好水平。与此同时,为配套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全区公务用车的定点管理办法作了重大调整,制发了《xx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管理办法》、《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凡属于财政性资金即不论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负担的公务用车必须全部纳入定点管理范围,全部定点供应通过招标来确定。实现了新的公务用车管理方式、资金结算方式和车辆费用节约激励方式,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五、推进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了街道公共事业投入,促进了区域经济全面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xx年6月,区财政部门实行了以“街道财政收支实行账户统一管理和预决算制度”,在保障街道办事处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加大对社区建设、城市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投入为核心内容的《xx区街道财政收支管理试行办法》。为充分发挥街道服务群众、管理城市的职能,20xx年4月制定了以“提高财政基本保障水平,增强街道运转能力;鼓励街道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加大公共事业投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扩大基本保障、税收超收分成、综合预算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调整和完善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的试行办法》。街道财政体制的运行,促进了街道服务群众、管理城市职能的进一步发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环境创优、社区建设的水平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得到较快发展。20xx年全区街道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14.68亿元,比体制调整前的20xx年10.48亿元增长40%,并配合“公司总部区”、“首义文化区”和“白沙洲都市工业园区”建设,逐步打造出一批以中华路“户部巷小吃”、粮道街“胭脂山衣坊”、“昙华林历史街区”为品牌代表的区域特色经济。通过财政基本保障经费和街道超收分成收入,街道用于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经费投入达1,558万元,比20xx年1,047万元增长48.81%。
市场状况调研报告
一、市场的基本情况
XX市建材市场,原名玉林建材家具市场,由XX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于**投资兴建,并负责管理。市场是集建筑材料、摩托车销售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市场,是XX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
市场位于XX市一环北路中段(一环北路307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南、北能便捷通达广州、湛江、茂名、XX、北海和南宁、柳州、桂林、贵港、梧州等地,进入市区乘坐15路公交车可直接到达。
综合市场总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建材市场部分约6万平方米,摩托车市场部分约4万方米。建材市场有围墙包围,呈封闭式,内部道路宽畅,建设和安装有卫生保洁、仓储保管、金融、通讯、消防等一流的配套设施,聘请有治安保卫、运输装卸队,大小货车24小时可以装卸货物,服务周到,治安状况良好。
市场建筑面积29108平方米(包括:商住面积4020平方米,仓库面积3060平方米,经营面积22028平方米),共有门店500间。市场最初为经营副食、五金、旧货、兽药等行业的综合性市场,到一九九六年最终发展成为专业性的建材市场。市场开业之初,已有XX、XX、XX、南宁、柳州、贵港、钦州、北流等省市的经营户180多户进场经营,虽有的经营业主在中途转手,但门店出租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市场经营的产品主要有产于XX佛山等地的塘瓷瓷砖、水暖器材、卫生洁具、厨具、五金制品、防盗门、建筑涂料、石材,和产于柳州、XX萍乡、XX水城、XX昆明等地的建筑钢材等,共有上千个品种,商品门类广泛,品种齐全。商品的销售网络覆盖整个XX市,部分的商品销售还辐射附近的地区,如贵港、桂平、岑溪、合浦、浦北、灵山等县市。据统计,目前市场的日客流量在10000人以上,年成交额约达3亿元,年上缴税金310万元,其它征费约70多万元。
经调查,建材市场目前铺面利用率达99%以上,销售量基本能满足玉林附城地区的居民需要,但由于其面积有限,规模小、档次低,周边缺乏扩展空间,进一步发展潜力有限。
二、市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全面调查了解发现建材市场在建设和管理中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市场发展定位不够高,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中南地区的商贸集散地,玉林有着悠久的商贸历史和较好的商业发展前景。而建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其发展战略定位不是很高。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市场建设档次不高,大部分建材经销商虽能够归行入市,但是经营方式仍停留在摊位式经营,商品以低、劣居多;二是市场销售覆盖面不广,目前市场上的`商品多销在本地,及周边一些县城,知名度低,辐射范围不广,销售量有限,影响力低下。
(二)政策法规配套跟不上,进一步发展受阻。表现为:一是行政引导不力,造致了市场分散。当前XX市区内还有很多建筑材料店铺未能归行入市。如公园路上的建筑涂料店和其它各种装修材料店,工业品市场附近的管材店和灯饰店,清宁路上的铝合金(不锈钢)窗(门)店等等。市场的分散既不利于市场的管理,也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更不利于市场品位的提升。二是征费政策过紧,各种征费过高。行内业主普遍反映,本市场与XX的佛山、东莞、顺德、珠海、湛江、茂名以及区内百色、钦州等地的同类市场相比,同类征费偏高,这无疑会打击业主的投资信心,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三)市场设施不配套,服务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门店(货位)面积大小不一,不合适。业主普遍反映是小户不够用,大户用不完。二是钢材货位场地没有硬化,场地沆洼不平,积水疏排不畅,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三是无地磅设施。四是仓储设施不配套,仓库容量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要。五是缺乏对装运队的有效管理。六是生活设施不配套。
(四)地理位置已不相适XX市发展要求。市场建成之初,其地理位置尚属城郊。随着二环路的建成以及城区的扩展,目前市场已进入市区之中。承载建材商品的重(大)型货运车辆将不再适宜进出市区内的市场,在市区内设置建材市场,一方面对其自身发展是一个限制,另一方面影响到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影响到城市的品位和档次。
三、建议
根据当前建材行业的发展形势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查组结合调查到的情况认为必须重新建设我市建材市场,这是因为:
1、鉴于当前二环路的建成、城区的扩展,现在的建材市场已进入了市区之中,承载建材货物的重(大)型车辆将不能再在市区内自由进出市场以及现有的建材市场离铁路和公路交通要道太远,运输不方便。
2、现有建材场建设的不规范、不集中,仓储保管、生活办公设施不配套,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
3、经营户在市场内切割瓷砖和切割铁制管材时的噪声污染和尘粉污染超标,严重影响了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4、目前现有的建材市场销售状况已饱和,规模小、档次低,周边缺乏发展空间,已不适应当前城市建设速猛发展的需求。
因此现有的建材市场已不宜再继续留在闹市区中,必须重新选址,整体搬迁。
(一)建设新的建材市场应该考虑的几个问题
1、市场定位。新建市场应按照立足现在,着眼未来的要求,建设成为玉林城区范围内唯一的综合性建材经营地,成为专门、集中、门类广泛、品种齐全、管理统一、服务优质的专业市场,成为凭借玉林传统的区位优势,充分展现岭南商贸都会魅力,有品位、上档次、有影响力的专业建材市场;进一步建设成为两广及中南地区以建筑材料为主,集展示、交易、信息、仓储、服务为一体的建材贸易集散中心。
2、新建市场选址。建议选择设置在二环路北流路口至秀水收费站之间路段的北侧或在苗园路石子岭附近。主要是因为建材产品多属体重量大产品,对运输条件要求较高,而该地段铁路和公路运输交通方便,空地较多,便于建设和使用,同时也可拉动该地段的经济繁荣和劳动就业。此外,新建市场近邻的新体育馆,对今后组织开展商品会展活动也相当有利。
3、建设规模。新建材市场占地15万平方米,其中营业面积4、5万平方米,仓库面积3万平方米,营业门店设计为二层,上面为办公室、住房,下层为经营门店,仓库设计为单层。新市场经营门店为1500个,年销售额为5亿元人民币,产品主要销往桂南及粤西地区。
4、新建市场投资。新市场预计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置地费用约1100万元,建筑费用约3400万元,建设资金可由市场服务中心独立投资兴建,也可通过招商引资,实行股分制进行经营。
5、市场的管理和经营。市场的管理既可保持原有模式,继续由市场服务部负责,或是实行股份制,由股东董事会负责实施经营管理。经营方式采取先进的敞开式、超市式经营,里面经营商品齐全,基础设施配套齐备,实现“一站式”采购,提供细致周到的售后服务。
(二)建设新的建材市场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
1、加强协调,组建市场管理体制。主要由市政府牵头,协调规划、建设、市政、工商、税务、XX区政府以及市场服务中心等部门,组建市场建设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市场建设总体规划和建设的领导,加强对市场内外关系的协调和管理。
2、调研报告的范文3篇3篇调研报告的范文3篇3篇2、加大行政引导和管理力度,扩大市场规模。加大行政引导力度,将城区范围内与建筑业相关的、分散的专业门类店归行纳市,迁入建材市场之内。如公园路上的建筑涂料店和其它各种装修材料店,工业品市场附近的管材店和灯饰店,清宁路上的铝合金(不锈钢)窗(门)店……等等所有分散的经营户一律引进市场内经营,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影响力,提高市场活力。
3、营造良好经营环境。帮助建立建材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帮助协商解决经营业主之间的矛盾,协助组建专业的装卸、搬运、运输队伍的作用。制订出台统一管理和统一收费标准,除按服务内容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外,在征费上免收业主地(铺)租,降低经营户的经营成本。出台相适应的优惠政策,以优惠的政策和优质的服务稳定和吸引厂家直销商和其他经销商进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