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秸秆禁烧工作通报(共含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hepandeng05”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我乡全力做好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强化领导,加强组织
成立由乡党委书记程麟任组长的**乡秋季秸秆禁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3个巡查组,1个督查组。行政村分别成立应急队,科学分工,明确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乡村两级及时召开秸秆禁烧动员会,党员、群众代表会和广播会,乡政府在主要道路沿线悬挂横幅标语100幅,每个行政村张贴红纸标语100条,全乡共签订秸秆禁烧农户承诺书10000份,发放公开信10000份,大张旗鼓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
3、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乡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实行乡领导包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全包责任制,乡干部早、晚8:00点名,坚守岗位,严防死守,同时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县级以上单位发现一处着火点罚村里3000元,被乡巡查发现一处着火点罚村里200元。凡是被上级通报的村,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4、引导秸秆综合利用,清除隐患
一是与县畜牧局配合,引导养殖户开展秸秆清贮和秸秆饲料化养殖。二是大力发展秸秆返田。将秸秆粉碎返田,旋耕翻埋,变成有机肥料。今秋,全县秸秆还田演示会在我乡召开,利用此契机,我乡共购置秸秆粉碎机30台。三是全乡投入1万元资金组织人力、机械清理了地头、路边、沟渠的秸秆。
目前,全乡秋收秋种已全部结束,3.5万亩玉米中秸秆清贮0.1万亩,秸秆还田2.0万亩,清理1.4万亩,共3.5万吨。1.6万亩大豆中豆秸还田0.5万亩,清理1.1万亩。全乡共播种5.17万亩小麦。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已接近尾声,没有出现新的着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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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月27日全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后,各县区按照会议要求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市秸秆禁烧督查组检查和县区上报情况看,各县区通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和调度会,建立乡镇、村和组包保体系,集中巡查督查,利用媒体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等措施推进秸杆禁烧工作,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工作开展很不平衡,焚烧隐患令人担忧,禁烧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县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管理、措施不到位,存在厌战、松懈、畏难情绪;相关部门配合不积极,秸秆禁烧组织协调工作滞后;禁烧宣传不到位,氛围不够;禁烧工作力度,违法焚烧问题突出,因秸秆焚烧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6月1日至6月10日,全市共发生麦场火灾达108起,(怀远县22起、五河县21起、固镇县20起、淮上区16起、龙子湖区8起、蚌山区4起、禹会区17起),其中因秸秆焚烧引起的火灾91起。大面积的焚烧秸秆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夏收已经基本结束,夏种即将开始,当前正值焚烧秸秆的关键时期,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宣传,采取疏堵结合以堵为主的办法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发的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及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禁烧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具体人,建立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的责任体系。
二要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严看死守。本市内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机场、城镇周边,安排专人看守。下雨前,下午5点至晚10点间等重点时段要加强巡查和值守。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秸秆禁烧五个督查组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明的工作纪律、严谨的工作态度全身心投入到当前秸秆禁烧督查工作中去,按照督查要求深入田间地头,巡回督查,切实履行好督查职责。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禁烧失控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五要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区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开辟专栏,集中报道,对禁烧成效明显的县区要予以表扬,对禁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负面影响的县区要公开曝光批评。
六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实行每日报送制度,及时反映禁烧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采取的禁烧措施等,便于掌握情况,为确定禁烧工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xx市环境保护局(代章)
年六月十五日
xx市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确保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省厅要求xx示范区尽快部署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
,关中地区4市1区环保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安世园会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4号)精神,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宝鸡、渭南等地仍存在焚烧秸秆的现象,西安、咸阳虽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但仍有疑似火点被环境保护部公布。为此,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进一步提高对秸秆禁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把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到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我省改革开放新形象的高度来认识,按照省厅、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多措并举,做好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各级环保部门要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重要意义,要把秸秆禁烧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要根据夏收农忙时节,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搭建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宣传工作要努力扩大覆盖面,深入田间地头,力求收到实效,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确保实现全面禁烧
市、县环保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检查力度,会同公安、农业、农机等部门集中力量确保重点城市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机场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做到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察,严格控制焚烧秸秆行为。对重点焚烧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遏制焚烧蔓延之势。对不听劝阻、焚烧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对秸秆禁烧工作严重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禁烧期间,省厅将组织力量对关中地区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点和环保部12369网站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发现的火点予以通报。
请各市(区)于6月30日前将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总结上报省环保厅。
联系人:封东琪
电话:(029)85429266(兼传真)
年五月十八日
近年来,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地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但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目前,正值我区创建全国生态区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国生态区建设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验收,现就加强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国家和省环保部门将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生态区、环境优美街道创建考核、命名的重要依据。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书记(主任)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辖区内无秸秆焚烧现象。
二、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
各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宣传栏、发放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将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到各村民小组、农户,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应急机制
各社区要制定秸秆禁烧工作应急预案,充分发挥村民组织作用,开展不间断巡查。特别是在夏收高峰期,针对公路沿线重点敏感区域和重点水源地要落实专人蹲点严防,发现秸秆焚烧及秸秆抛河行为立即制止,一旦发现问题采取果断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四、加强堵疏结合,推广综合利用
在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的同时,街道农服中心要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秸秆发展食用菌等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途径,帮助农民群众充分利用秸秆资源,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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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去年以来,我省大力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大气污染防治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1.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秸秆禁烧机制。认真总结禁烧工作经验,及早研究部署禁烧工作,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将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单位、责任人。
2.加强巡查监管。农作物收割期间,各地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通过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包保到户等方式,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
3.强化帮扶服务。积极研究应对天气变化等措施,及时调度农作物收割播种情况,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旋耕播种,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的矛盾。对农作物已收割,秸秆未及时粉碎还田的,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秸秆。加强秸秆堆放管理,防止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隐患。
4.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氛围。在《安徽日报》等新闻媒体公布秸秆焚烧火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农技骨干深入田间地头,通过大户示范、重点推广、现场会、田间课堂等措施,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普及。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
5.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省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加强行政问责,对禁烧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约谈政府负责人,扣减奖补资金,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积极推进秸秆还田
6.广泛开展秸秆还田示范。开展水稻秸秆全量粉碎还田油菜保苗全苗农机农艺配套技术、小麦秸秆全量粉碎还田玉米保苗全苗农机农艺配套技术等研究与示范。开展作物秸秆长期还田情况下土壤肥力水平、重金属积累、温室气体排放、土壤微生物变化、病虫草害变化等研究,提出相应技术措施,为农业生产和环境安全提供技术保障。积极推广高温堆肥新技术、新方法,并着力解决好成本问题。
7.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地在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要整合项目和资金,加大对8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配套秸秆还田与离田等专业机具的叠加补贴力度。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鼓励购置大型复合机具,提升农机装备水平。
三、加快推广农作物秸秆发电
8.大力推进秸秆电厂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秸秆发电企业投资建厂。对在建的秸秆电厂,要加强协调调度,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核准开工项目在2年内投运,有23座电厂投入运营、装机规模64万千瓦,底全省秸秆电厂装机规模达到150万千瓦左右,年利用秸秆量1500万吨左右。
9.提高秸秆利用量。—20,秸秆电厂使用农作物秸秆量占全部燃料比重达到40%左右,鼓励多使用农作物秸秆,每年4月底前由地方政府、国有农场分别与秸秆电厂(含跨县区收购的秸秆电厂)签订秸秆收购协议。根据协议,按水稻秸秆50元/吨左右、小麦秸秆40元/吨左右、其他农作物秸秆(油菜、玉米、豆类等)30元/吨左右标准,由县级财政直接补助给秸秆电厂。每年5月底前预拨奖补资金至秸秆电厂,逐月进行清算,按照核实的秸秆电厂实际利用量兑付奖补资金。省有关部门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执行较好的秸秆电厂给予表彰奖励,对秸秆利用量未达标的秸秆电厂追缴当年预拨财政奖补资金。
10.降低秸秆初加工用电成本。秸秆捡拾、切割、粉碎、打捆、成型等初加工,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免除秸秆初加工配变基本容量费。
四、加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奖补力度
11.明确奖补对象。省财政年初按照各地小麦、玉米、油菜、水稻等种植面积,对各市和省级国有农场进行奖补,由市奖补到县(市、区)。奖补资金专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支出,重点用于农作物秸秆还田农机具购置和农机具作业、秸秆发电财政奖补,对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成型燃料利用和归集收储体系建设等也可适当奖补。
12.明确奖补标准。小麦、玉米、油菜按照20元/亩、水稻按照1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省财政对皖北三市九县及大别山片区县补助70%,对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市补助30%,其他地区补助50%,剩余部分由市、县财政足额配套,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省级国有农场奖补资金由省财政全额承担。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筹措安排自有资金,适当扩大奖补对象,提高奖补标准。
13.加强奖补资金管理。省财政按照各地小麦、油菜、玉米、水稻等种植面积和补助比例,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将省级奖补资金拨付至各市。根据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和督查巡查情况,以县为单位,分别于8月份、12月份进行考核清算,重点区域(按照皖政办秘〔〕75号文划定)内每发现1个焚烧火点扣5%省级奖补资金,非重点区域内每发现1个焚烧火点扣2%省级奖补资金,因省级奖补资金扣回形成的补助缺口,由市、县全额承担。省级奖补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4月14日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秋收期间,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在《安徽日报》公布秸秆焚烧火点前五位市的情况,数据来源于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及各相关部门现场巡查督查情况。
根据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及现场巡查督查情况,9月20日至10月11日,全省秸秆焚烧火点34个,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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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蚌埠市 怀远县1 1序号 城市/省直管县名称9月20日—10月11日秸秆焚烧火点具体情况9月20日—10月11日秸秆焚烧火点数
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 秸秆禁烧倡议书
★ 秸秆禁烧通告
★ 秸秆禁烧承诺书
★ 禁烧秸秆的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