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现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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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现状调查报告

篇1: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现状调查报告

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现状调查报告

晋城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历经千百年来的风雨洗礼和岁月沉淀,诸如口头文学、传统曲艺杂技、传统礼仪民俗、传统体育游艺等被后人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遗存,生生不息地传承下来,如颗颗珍珠散落在这片土地上,历久不衰,熠熠生辉,温暖着一代又一代人的记忆。

目前,全市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9项、省级非遗项目53项、市级非遗项目50项,这些文化瑰宝一部分在传承中创新发展,重放异彩,而另一部分生存现状却不容乐观,传承青黄不接,濒临失传的危险。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留给后人的礼物,是一个城市的文化长城和人民的精神家园,也是一个民族得以延续并满怀自信走向未来的根基与力量之源。保护和传承好我们这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守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保护好我们的文化生态环境,要靠千千万万有文化自觉的人的守望和传承。

晋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光溢彩

“在欧洲的进口货侵入(中国)之前,是有几亿人从凤台县(今晋城市)取得铁的供应的,大阳(今泽州县大阳镇)的针供应这个大国的每一个家庭,并且远销中亚一带。”这是德国学者李希霍芬在一份调查报告中记录的。文献记载,晋城地区的冶炼业始于商周、盛于春秋,长达两千多年,领先西方冶炼技艺八百多年的“九州针都大阳古镇”、“阳城犁镜”,都是其典型的例证。

伟大先人的文化创造,从历史深处一路传承至今,成为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造就了晋城流光溢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宝库。

从充满神话色彩的民间文学“白马拖缰”、“舜的传说”、“孔子回车”等故事,到“上党梆子”、“上党二黄”等地方戏剧;从耍龙灯、踩高跷、跑旱船等传统,到剪纸、刺绣、砖雕、面塑等传统技艺,晋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兼容众善、自成一体,整体上兼具浓郁的“秦晋文化”和“中原文化”的特色风韵,又呈现出鲜明的地域性特色。以其浓郁的乡土气息,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温暖了一代又一代人的记忆。

我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始于。目前,全市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9项、省级非遗项目53项、市级非遗项目50项,涉及10个类别。全市代表性传承人174名,其中国家级9人、省级51人、市级114人。初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保护体系。传承人中有掌握古老生铁冶铸技艺的“看火师傅”,有名扬省内外的戏剧名角,有技艺精湛的传统手工匠人,还有遍布乡间传承小剧种的农民。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坚守,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才会以数量大、分布广、种类全、价值高等特点得以延续。

巧打“非遗”牌,美丽非遗绽放异彩

“‘非遗’是一个响当当的招牌,不论是参加各种展览,还是向客户介绍产品,只要一说我们是国家级非遗项目,那人家肯定会高看咱几眼!”谈到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吉利尔潞绸集团副总经理张国宏这样说。

历史上的晋城潞绸,曾是山西丝绸业鼎盛时期的代表,与瓯绸、宁绸、嘉定大绸齐名,明清时期,更有“南淞江、北潞安,衣天下”的说法,并作为明清两代的皇室贡品名噪一时。1958年“太行山上一枝花”高平丝织印染厂成立后,更是将潞绸的生产工艺推向了更高的档次,其织造的“毛主席去安源”巨幅彩色像,直到今天,仍是丝绸界无法超越的典范。

春意盎然的四月,记者走进位于开发区的吉利尔潞绸文化体验馆。一进馆,两侧玻璃柜中一张张黑白照片、一件件历经岁月的精美织品一下将人们拉进了潞绸悠久的发展历史中。上到体验馆二楼,现代气息扑面而来:潞绸织锦被面、潞绸手绘丝巾、潞绸绣花水纱条屏……一件件融入现代设计元素的典雅绚丽的潞绸产品,美轮美奂,犹如一场视觉盛宴让人心情飞扬。

“除了高平和晋城,吉利尔在北京、太原、杭州等地建有体验馆,在北京成立了自己的设计团队,潞绸正一步步走向全国,走入千家万户。”张国宏介绍说,去年7月份,潞绸织造技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吉利尔潞绸集团承担起了新时期潞绸保护、传承与振兴的责任。在他们的努力下,潞绸织造技艺逐渐形成了系统的传承体系,目前共有四位第四代传承人。“对非遗的保护不能仅仅是传承,更重要的是发展和创新,让古老的技艺散发出新的生命力,这才是对潞绸文化真正意义上的传承。”这是吉利尔潞绸集团对非遗保护传承这一课题的诠释和责任追求。

“非遗”是一笔财富,关键看你如何去利用。与吉利尔潞绸集团非遗传承理念和实践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在我市的非遗项目中还有不少。像“高平绣活”的传承人赵翠林与她的凤林刺绣厂就是个例子。

旧时的高平农村衡量女子的巧与拙,完全根据姑娘绣花、缝衣、做鞋时手工针脚的好坏来进行评定。出嫁之日,娘家的邻里乡亲都会争先恐后地观看新娘的陪嫁品;过门后则从丈夫的钱袋、荷包、鞋垫等饰物去评价妻子的聪慧贤德程度;等到做了母亲,孩子的穿戴更要显示母亲的才华,俗话说:“孩子的衣,妈妈的脸。”这种习俗延年留长地流传下来,就成为我们现在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平绣活。

3月28日,主题为“非遗由你我来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美术展在晋城美术馆展出,部分代表性传承人现场展示,与观众互动交流,让市民零距离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见到赵翠林时,她正在教授一个看展者刺绣,谈起高平绣活的传承,赵翠林说:“头戴‘国家级非遗’的头衔,高平绣活走出深闺,多次参加全国各地、港澳地区的非遗展览,让更多的人认识喜欢上了高平绣活。现在我们凤林刺绣厂的订单遍布全国十几个省市,市场前景看好,产品供不应求。”

来参展前,赵翠林蜗在高平老家整整三个月,从和顺请来国家级刺绣大师、山西刺绣第一人范素萍老师,闭门潜心学习和创新。赵翠林说,高平绣活的传承重在复古和创新相结合,她下一步的目标就是要把更多现代元素融入高平绣活,创作出一批具有代表性、影响力的作品,让高平绣活借着“国家级非遗”的荣誉走向更广阔的市场。

接续断代,传承中的无奈与坚守

“救救四弦书吧!”几年前,国家级非遗项目泽州四弦书传承人马莉在不同场合发出这样的求救声。目前,泽州四弦书接续断代问题仍没有根本改观。

泽州四弦书是植根于泽州土地上的“地方特产”,因“四弦”是该曲种的主乐,故此得名。旧时演出泽州四弦书的都是盲艺人,大都是二三人结伙,并无班社组织。乡民的酬神、还愿、庆贺是其演出的主要时机。通常过生日、做满月要演《度林英》《三姐落凡》,祝寿要演《徐公子拜寿》《龙三姐拜寿》,婚庆多演《西厢记》《梁祝下山》。进入21世纪后,随着老艺人的年龄增大和相继去世,泽州四弦书濒临消亡的危险。

马莉为泽州四弦书的第六代传承人,也是最年轻的传承人。她得到了泽州四弦书第四代传人袁小迷亲授,台容端庄秀丽、嗓音宽厚圆润、吐字真、韵味甜、板头准、寓情于声、达意传神,是泽州四弦书的代表人物,深受群众喜欢。从去年三月份开始,泽州县文化馆举办了非遗免费培训班,每逢周日下午,马莉固定教授泽州四弦书。来参加培训的人挺多、热情也高,一有时间马莉就带他们到广场、庙会等地方操练。但一说到传承,马莉眼圈有点红,忍不住要落泪:“学员大都是六十岁的阿姨了,我多么想看到一些年轻的面孔啊!现在四弦书有很多经典曲目在慢慢失传,包括我师傅陈栓法都不会了,想想那么好听的艺术无可阻挡地消失,我的心都疼。”“可是,咱风里来雨里去,收入没有保证,怎么能期望人家的孩子走这种没有‘钱途’和‘前途’的道路呢?但没年轻的下一代,传承真的很脆弱。”马莉无奈地说。

和泽州四弦书境遇相似,国家级非遗项目泽州秧歌发展前景也不容乐观。

泽州秧歌历史悠久,剧目大都表现的是家庭矛盾、婚姻纠纷、人生伦理,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在民间流传着“遍地秧歌遍地戏,人人都会唱几句,黑夜唱上台,白天唱到地”的顺口溜。其秧歌剧团、自乐班在鼎盛期几乎遍及古泽州府的村村庄庄。目前,一些颇有造诣的老艺人相继谢世,仍然健在的老艺人年事已高,逐步退出了舞台,泽州秧歌的发展面临严重挑战。

于成立的南村泽州秧歌团,得到了县文化馆的大力支持,团长尚居庆是一位泽州秧歌的市级传承人。说起泽州秧歌在历史上的辉煌和如今的群众基础,尚居庆是眉飞色舞:“元宵节在凤西广场演出结束后,晚上我们就在村里演,看的人是里三层外三层的。”“可是单凭我们十几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老太太要把泽州秧歌传承下去,发扬光大,真的力不从心。”一说到传承,团员王雪桂忍不住接过了话。尚居庆介绍,在泽州秧歌的传承中,他们是力量最强、年龄相对较年轻的,能从父辈手上接过这门艺术并坚持到现在,完全出于热爱。“可如今没有年轻人愿意学,充实不进新鲜血液,我这心就一天天地悬着,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

据了解,出现传承断裂的.,在我市的非遗名录中还有不少。出于喜爱,出于责任,这些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仍在苦苦坚守,他们最大的期盼就是:“趁我们现在还健康,艺没落身,赶快把这些技艺全部传给孩子们吧!”

保护与传承,我们的步伐再快点

其实,传承难的问题在一些市场前景看好、后继有人的非遗项目上也同样存在。如国家级非遗项目武氏正骨法。去年市里成立了“武氏正骨疗法传习所”,第二代传承人武承谋、第三代传承人武天宝父子俩,对武承谋骨伤专科医院的工作人员专门进行武氏正骨法手法要害、医德等方面的培训。现在,武氏正骨法已经接续上了第四代传承人,传承梯队初步形成。“单靠一个家族的力量要把武氏正骨法发扬光大,毕竟力量有限,必须依靠全社会。”武承谋骨伤专科医院院长武天宝这样认为。但目前他们遇到一个现实问题:本科医学院校毕业的大学生不愿意来他这个民办医院,文凭低、悟性好、能收为徒弟的,又拿不到执业医生资格证,传承梯队很难进一步扩大。他期望,有关部门可以授予他收徒弟的权利,徒弟可以参加以中医知识为内容的考试,持证上岗。

高平绣活的传承人赵翠林也在缺“人才”这个问题上卡了壳。目前,研发新产品完全靠她一个人,她总有一种被掏空的无助感。她做梦都希望能有一些美术院校毕业而且喜欢刺绣的大学生加入高平绣活传承的行列。“但我们庙小,薪水也不是太诱人,招贤纳才还只能停留在纸上。”赵翠林说。

去年,我市对全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基本情况和部分非遗项目的传承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摸底,发现多数传承人年事已高,且都面临着传承困难的问题,非遗传承后继乏人、缺乏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培养机制、监管和奖惩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凸显。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它不仅是一个民族自己认定的历史凭证,也是这个民族得以延续并满怀自信走向未来的根基与力量之源。十年间我市的非遗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要很好解决以上存在问题,须要我们工作的力度和步伐再大、再快点。

晋城市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长青说:“底,我市被省文化厅批准设立为山西省首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标志着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进入了一个活态性、整体性保护的新阶段。下一步非遗保护工作要结合晋城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创建工作,把重点放在建立健全传承机制、建立高效的培育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和长效的发展机制、启动非遗进课本进课堂工程等方面,培育一个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人文环境,实现后备传承人培育工作的常态化。要像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一样,保护好我们的文化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份精神文化财富。”张小卫

篇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的调查报告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的调查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政府和民间的重视,近年来也开展了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宣传工作,但其保护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还应当通过公众对于此的了解以及关注、支持程度来看待。我国现有的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草案都强调责任与义务,却没有有效解决公众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所应获得的对遗产的实际认识与认同,并进而阻碍了有效地保护与传承。本文正是在调查问卷的基础上研究民众对于非遗情况的认知以窥探保护的`效果与现状,并就一些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政府和民间的重视,也开展了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宣传工作,但其保护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还应当通过公众对于此的了解以及关注、支持程度来看待,为此本课题组特组织了在宁波与温州两地向市民发放并收集调查问卷进行调研。

浙江省在XX年年通过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并且各地政府部门也积极开展了一些保护、抢救工作,但是由于保护才刚刚开始,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就如我们此次采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专家而言,不少地方政府的建设性破坏正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另一种破坏,政府在保护中有一种重名录申报、轻实际保护的倾向,许多保护资金难以落到实处,青年人对于传统文化的接受度不高,许多地方的宣传工作停留于运动式、政绩式、任务式的宣传,但是收效却甚微等等。并且,现在许多省份也有相关保护条例出台,但是千篇 一律在强调责任与义务的时候却鲜有立法者关注保护工作的实际效果,对于公众强调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义务 ,却很少在优秀文化遗产对于公众的受益方面(如获得相应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切实宣传与教育等)进行有效地建树,公众如果只有保护之义务,而无保护之受益权利,何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在我国政府主导的保护模式之下,对于公众实际情况的了解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对于公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的探讨显得非常有必要。

有鉴于此,我们组织了本次调查,希望对于保护现状进行客观的了解。调查显示,宁波、温州两市市民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尤其是对于本地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比较熟悉,但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保护和宣传状况之差异有着不同的际遇,梁祝传说和温州鼓词最受市民关注。可喜的是,虽然绝大多数市民并不了解非遗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对于非遗走上法治轨道表达了相当高程度的期待。

篇3: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我国拥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文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量和质量上,在世界当中都是首屈一指的。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达到87万项,可见我国在非物质遗产资源上是多么的丰富。

但近年来,随着工业文明的不断发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呈现令人堪忧的局面,如何保护逐渐消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当前我国文化历史保护的重要课题。

笔者通过对重庆巫溪“巫文化”的现状分析,来试图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一些策略方法,同时也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

一、何谓“巫文化”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 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巫文化”则指的是我国古代巫咸国区域的特定文化遗产,是当时低下社会生产力背景下产生的特殊文化风俗,以“巫”为其文化的重要特征,表现为占星、占卜等类型的宗教活动,是先民朴素世界观和精神寄托的一种再现,其遗风遗迹主要集中在现在的巫溪等地。

巫文化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巫师这个特定时间特定职业所衍生出来的文化。

由于当时的生产力低下,人们的思维水平受限,对虚无缥缈的“神”有某种敬畏之心,巫师作为神与人沟通的媒介,成为当时先进文化的代表。

比如说巫师为了能和神沟通,必然需要掌握大量的天文历法知识,为了满足虔诚信徒“驱鬼治病”的愿望,所以需要掌握相关的药物原理。

诚如民俗大师乌丙安所言:“古代的巫师因占卜需要,长年观测天象,收集了大量天文知识,并摸索出了四季规律,中国农历、节气划分与此密不可分。

巫师为‘驱鬼治病’,曾遍尝百草,并发明简单的制药方法,这对中医影响深远。

同时,古代一些文学作品的浪漫主义色彩也与‘巫文化’有关。”

巫文化产生之后,通关大量的战争和部落迁徙活动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与巴楚文化开始融合。

而后在秦灭六国一统天下之后,巫文化正式融入华夏文明的范畴,但始终能够保持自身的独特性,虽然期间也融入了儒释道三家的文化内涵,但本质还是以“巫”为特色的文化传承。

巫文化内容丰富多姿,是人类童年时期的精神印记,具有众多文明滥觞的研究母题,它的“天人合一”、盐文化、药文化、巫歌巫舞文化等等,都极大的丰富了中华文明的内涵,拓深了人类文明的广度。

二、巫文化的现状

在我国的.历史变迁之中,巫文化因为其诡异虚无的内质而饱受压制,很多人都将巫文化简单的概括为“装神弄鬼的把戏”,这种偏见一直延续至今。

但随着专家学者的深入研究,越来越多人开始对巫文化背后的积极意义展开探索和发掘,这个沉睡千年的华夏文化终于获得了再生。

巫文化可谓博大精深,是人类早期文化的重要表现,更是华夏文明的根基,中国人类学会会长叶舒宪表示:“中华的传统中,最重要的、根最深的就是巫文化。

”,政府成立了重庆华夏巫文化研究院,带动了巫文化研究的热潮。

但热闹过后,还是难掩巫文化渐渐消失之痛,其存在问题主要如下:

一是政府的介入度仍是不够。

巫文化作为我国古文明的悠久文化,光靠几个热心学者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作为政府部门应该首当其冲的承担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

但是现实中,政府部门对巫文化的保护常常是走过场、打官腔、互推诿,不仅没有认真的普查巫文化中整体遗留情况,对其中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也是视而不见,申报巫文化为华夏正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基本没有。

二是国家对巫文化的资源保护投入匮乏。

对巫文化的历史文化价值没有真正发掘,一方面对巫文化仅仅只是停留在初级的带动旅游业上做文章,只是追求短时利益,让本该成为保护的巫文化,反而成了谋取利益的工具,急功近利之风导致巫文化的破坏和扭曲日益严重;另一方面对巫文化的保护工作一直没有纳入国民经济规划之中,毫无系统保护措施,资源投入过低,保护观念陈旧。

三是缺乏现行法律的保护。

文物保护法仅仅是针对有形的物质文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系统科学的界定,让保护工作的开展没有法律支持。

三、巫文化保护的措施

巫文化的保护无疑是我国文化延续上的重大事件,是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项目,需要我们在认识上提高紧迫感。

这样一种沉淀这民族、历史、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其的保护直接关乎我们民族文化的兴衰,是落实国家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对巫文化的保护:

一是在立法上加强对巫文化的保护。

不断完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体系建设,广泛借鉴外国先进的立法规范,将以巫文化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法律的保护体系之中。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让民众参与到保护行列之中。

公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公众的文化素养高低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程度的高低。

为什么当前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显得这么力不从心,就是公众在态度上压根不觉得这是一件大事,错误的认为跟自己生活毫无关联,这是非常可悲的现实情况。

作为我们共有的文化记忆,尤其需要我们自己亲身参与进来,护守自己的根,才能真正拥有自己的文明传承。

所以,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如果不能引起广泛的传播,很容易就陷入淹没无闻的境地,我们应该在教育体制上、社会影响力上多做文章,带动国人从根本上转变以往漠视的态度。

三是推进巫文化保护的体系建设。

不仅要搞好普查工作,还要建档建章建制,形成一系列的保护流程,对巫文化的管理、维护、研究都应该形成长效机制,国家加大资源投入,保护程度纳入地方政绩考核,并培养出一支相关的人才队伍。

对于巫文化的神秘和其中的丰富内蕴,怎么能不让我们现世之人心动神往呢?作为中国历史文化的独特内蕴和底色,巫文化无疑是支撑着一个国家文化厚度的重要基石,标识着一个民族的风土人情,只有不断弘扬和继承以巫文化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让国家文运昌盛,才能让民族屹立不衰。

而要做到弘扬和继承,首先是要巫文化走入公众视野,走出去是为了将文化传承不衰,千万别让流传了千年的巫文化在我们的手上消失殆尽。

参考文献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文化艺术出版社,

[2]王继英,《巫术与巫文化》,贵州民族出版社,1993年

[3]王文章编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论文集》,文化艺术出版社,

篇4: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活动的结晶,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时间遗迹。

但近年来,随着工业文明的不断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呈现令人堪忧的局面,越来越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从地球上消失。

我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国,在对其的保护上也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就重庆巫溪“巫文化”为例,试图探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措施。

篇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摘 要:我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然任道重远。

本人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篇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口头或无形遗产,指的是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相对于有形遗产即可传承的物质遗产而言,其强调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具有浓厚的活态流变特点。

主要包括民间信仰、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戏曲、曲艺、杂技、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传统体育竞技和医药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的国家,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中华民族留下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

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我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一直以来,在政府的主导,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各地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渐趋恶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情况相当严重,特别是一些依靠口头传授和行为传承的传统民间技艺正在不断消失,许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

更甚者,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地政府在发展规划中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缺乏对文化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上力度不够,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也相对偏低。

二是时代不断在进步,传统的经济形态和生产、生活方式日益改变,许多原有的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物品、习俗逐渐退出社会生活,加之人民群众自身在现代化进程中,缺乏对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自觉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所需的群众基础日益薄弱。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人类历史的真实见证,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而且较之物质文化遗产,其保护和传承难度更大,一旦消失,即不可再生。

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不仅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而且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

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的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社会转型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尤显严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是刻不容缓。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

(一)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俗话说:“思想是行动的基础”。

要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须要搞好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创造保护、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一方面是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各种媒介途径广泛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知识宣传,加强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意识,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另一方面还要加强人民群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知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加及时、有效的保护。

(二)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程,要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以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一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比重,促进经济、文化的同步发展。

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弘扬。

(三)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其产生和延续需要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在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中,不仅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还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化进程中遭受淘汰而消亡的命运。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我国各地都有自身的历史文化底蕴,构成了其有别于其它地方的特色与风格,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都对提高当地知名度,促进经济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甚至由此而产生一个独具特色的新的经济增长点,而经济建设又对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到更大的保障作用。

例如,多年来全国各地举办的民间艺术节:河南牡丹节、哈尔滨冰灯节、云南泼水节、广西民歌节等,都是以传统文化艺术为媒介,来搞经贸活动,既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开发创造出一个良好的氛围,很好地实现了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完善“保护”的目标。

篇7:浅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之忧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重中之重在于其文化内容的延续,延续的载体则是人,因而对传承人的保护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与发展有直接影响。增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将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首要前提。本文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保护现状简要陈述,相应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对策。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推动我国社会建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了我国中华文化的精华,所体现出的智慧与文明具有难以估测的意义与价值。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社会各行业对经济发展较为关注,利用新型理念不断更新文化方式,对传统文化的发展则日益漠视,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淡出视野,传承人的生活状况不佳的现象,甚至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出现消亡现象,传承人的数量日益减少。对此,不免产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之忧。

一、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

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难免会发现盲区、概念的不正确等将可能导致保护工作进入误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保护措施则要明确工作主体,现实生活中将有两个主体,即传承人主体和保护人主体。传承人主体则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延续的载体,例如对传统工艺技术、中医技术以及表演技艺等实现传承的人;保护人主体则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外围社会群体,例如国家政府,学界人士、商界人士以及社会中有影响的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等可实施保护措施的人。虽然保护人主体不直接参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但是以其丰富的保护资源、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话语权,能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纵观国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经验,保护人主体起着重要作用,其做出的贡献不容忽视。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重要角色仍是传承人主体,外界因素只能发挥自我优势,从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若保护人主体出现取代行为,将会给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严重的保护性破坏,不能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目的。

真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只能是来源于民间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并不是那些采取保护措施的主体。只有以此为中心,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才能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落到实处,实现保护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指熟练掌握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直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具有区域性和代表性,产生一定影响力,并自愿开展自身技艺技能传授活动的人。因文化遗产制作以及表演难以程度,在对传承人数量上应区分对待,在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时可以个体或团体的名义进行申报工作,但团体名义时需推荐出具体的个人进行负责。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现状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受到社会各界重视,进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问题亦逐渐受到关注。国际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上采取立法保护措施,现今国际上保护立法的法律主要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关于保护民间文学表现形式以抵制非法利用和其他不法行为的国内法律示范条款》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以新角度新视角引起世界各国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我国,早期在宁夏、江苏等地方制定相关民间美术的法规或规章制度,进而国务院相应的出台关于保护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条例。

现今为止,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主要依据国家政策保护和地方区域保护,同时将这两个方面的保护措施相结合,以便更好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对传承人的保护。当前我国有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法律条文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地方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也相应的发布相关保护条例,以便增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

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对策

(一)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方式也是保护措施的一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宣传将能引起社会各层的注意以及增强重视程度。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方面可借助于互联网的传播效应,有效利用互联网进行多方位的宣传,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给予网络环境下冲破时空的束缚,同时借助计算机技术建立并完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数据库建设,实现社会上的资源共享。还可组织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影响,促进全民树立保护意识,例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流动性展览,将社区、广场等设为展览点,增强普通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两者之间的距离感,以便获得更好的宣传效果。

(二)增强传承人保护力度,完善保护体系

建立健全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法律制度将能增强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感,采取国际化立法方式将促进我国有关传承人立法跟上国际标准、惯例、规范的步伐。同时在进行立法工作时我国需结合国内具体国情采用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方式,实现保护目的。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落脚点在于延续民间优秀的传统文化,而传承方式主要为带徒传艺模式。传承人可鼓励学徒进行切磋交流,彼此进行激励,最后在多名学徒中选取最适合的新传承人,增强传承人的扶持力度,可鼓励感兴趣人员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活动,提高传承质量,营造良好的传承条件。

结束语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具有延续民间优秀文化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使命,对传承人的良好保护将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完好,进而能够得到良好的传承。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不仅是国家、民族与文明进步的发展要求,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方向。

篇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调研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政府和民间的重视,近年来也开展了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宣传工作,但其保护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还应当通过公众对于此的了解以及关注、支持程度来看待。我国现有的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草案都强调责任与义务,却没有有效解决公众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所应获得的对遗产的实际认识与认同,并进而阻碍了有效地保护与传承。本文正是在调查问卷的基础上研究民众对于非遗情况的认知以窥探保护的效果与现状,并就一些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政府和民间的重视,也开展了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宣传工作,但其保护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还应当通过公众对于此的了解以及关注、支持程度来看待,为此本课题组特组织了在宁波与温州两地向市民发放并收集调查问卷进行调研。

在其他国家,早已开展了相关的保护工作,据我们采访过的专家介绍,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则起步较晚。日本在1950年就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韩国也于1962年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至七十年代初,一些国家如突尼斯、玻利维亚、阿尔及利亚、塞内加尔、肯尼亚开始在国内层面采取了版权法或者准版权法的模式(quasi—copyright framework)为其本国的民间文学艺术提供法律保护。 民众对于其文化遗产的认知、认可程度也较高。

在立法上,我国也已经开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立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现已更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有望在今年进入人大的常委会议事议程并很有可能获得通过。《草案》将法律的保护范围界定为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社会价值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受国家保护:

(1)濒危的古语言文字;

(2)口述文学和传统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杂技、木偶、皮影、剪纸等;

(3)传统工艺美术制作技艺;

(4)传统礼仪、节日、庆典和游艺活动等;

(5)与上述各项相关的代表性原始资料、实物、建筑和场所。

(6)其他需要保护的特殊对象。

而对于此,许多市民其实并不清楚,他们或则没有听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或则不明其义,或则不知其所指。当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寡闻并不是我们担心的关键,最为关键的是民众,尤其是青年人对于一些传统文化的渐行渐远。

浙江省在xx年年通过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并且各地政府部门也积极开展了一些保护、抢救工作,但是由于保护才刚刚开始,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就如我们此次采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专家而言,不少地方政府的“建设性破坏”正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另一种破坏,政府在保护中有一种“重名录申报、轻实际保护”的倾向,许多保护资金难以落到实处,青年人对于传统文化的接受度不高,许多地方的宣传工作停留于运动式、政绩式、任务式的宣传,但是收效却甚微等等。并且,现在许多省份也有相关保护条例出台,但是千篇 一律在强调责任与义务的时候却鲜有立法者关注保护工作的实际效果,对于公众强调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义务” ,却很少在优秀文化遗产对于公众的受益方面(如获得相应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切实宣传与教育等)进行有效地建树,公众如果只有保护之义务,而无保护之受益权利,何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在我国政府主导的保护模式之下,对于公众实际情况的了解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对于公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的探讨显得非常有必要。

有鉴于此,我们组织了本次调查,希望对于保护现状进行客观的了解。调查显示,宁波、温州两市市民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尤其是对于本地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比较熟悉,但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保护和宣传状况之差异有着不同的际遇,梁祝传说和温州鼓词最受市民关注。可喜的是,虽然绝大多数市民并不了解非遗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对于非遗走上法治轨道表达了相当高程度的期待。

篇9: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调研报告

为了更好地认识鲁班传说,增强对曲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度。7月25日下午,山东理工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团山东理工大学鲁韵遗风,传承经典实践团队到达曲阜市市政府,对鲁班传说文化传承人刘心明老师进行采访调研。

山东理工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团队与烟台大学鲁家文化调研团队一起走进市政府鲁班文明研究院,刘心明老师与孔伟老师分别为两校学生讲解了鲁家文化在曲阜的影响以及鲁班传说的正解。刘老师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向实践团介绍了鲁班传说,锯子就是鲁班的发明创造之一。同时斗拱在古代建筑中应用广泛,它也是鲁班的发明创造,展现了鲁班的创新精神与创新意识。此次采访进行了3个小时,最后刘老师、孔老师与两校学生合影留念。

调研结束,同学们更好地认识鲁班传说,大大增强了对曲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度。

20xx年7月27日广东医学院荔枝红服务队携手当地卫生院一同前往高州市泗水镇敬老院探望老人,为老人们做一些常规检查。

7月27日是荔枝红服务队在高州市泗水镇实践活动的最后一天,上午荔枝红服务队与卫生院合作,开展了探望泗水镇敬老院的老人们的活动。

到达泗水镇敬老院后,荔枝红服务队队员按照计划分成了两支小队,一支小队和卫生院里的医生们一起为老人们量血压,测心电图,测量身高体重,做血液抽取,还有队员协助医生为老人们看病。而另一支小队的任务是与做完检查的老人们聊天,以及分发荔枝红服务队为老人们准备的小礼物按摩捶。队员们一边与老人们聊天,一边帮他们按摩捶背,老人们脸上都挂满了笑容,也不忘给队员们讲述他们往年的趣事,敬老院内回荡着欢声笑语。上午11点多时,荔枝红服务队队员便在厨房忙碌地把准备好的籺煮好,然后再分发给每位老人,老人们在吃籺的时候都很开心。等到老人们吃完之后,荔枝红服务队才离开了敬老院,结束了他们在高州市泗水镇实践活动的最后一项进程。

老爷爷在房间里给队员们讲述趣事

队员们回忆道:我遇见一位老人,他眼睛看不见,但性格开朗,与他聊天时,他总是很热情,露着笑脸,老人说他六岁的时候眼睛就看不见了,可是他一直都保持开朗的心情,现在每到节日的,他的兄弟姐妹都会来看望他。而且老人很爱干净,总把宿舍打扫得干干净净的,还帮忙照顾同宿舍的其他老人。,今天下大雨了,当时我们站在门口避雨,有位老人摸索着起来拿了张凳子给我们坐,当时我们的心里真的很感动。

队员为老人按摩捶背

队员与爷爷合照留恋

也有队员们感慨道:老人都是很可爱的,他们像是天真活泼的小孩,需要大家去关爱。,当爷爷奶奶让我一定要再来的时候,那时的我只能回答我会的。其实我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来这里看望她。在她吃东西的时候我看着她,我心里不好受。在我离开的时候,我看到她希冀的眼神,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希望她能好好的。也许真的有很多的无奈,但无论如何,至少尽一份自己的微薄之力。也许我没有和他们有很多的交流,但陪伴也是给他们的一种幸福!

7月24号上午8点,荔枝红服务队步行了一个半小时到达泗水镇莲塘坑村的一个村民的家里进行体验果农生活活动。刚到达目的地时,荔枝红服务队受到了该村民的热情款待,寒暄过后,队员们便拿着两个箩筐和几把剪刀到龙眼山上。因为正值龙眼盛产季节,龙眼山上可以看到有不少的村民在忙采摘。荔枝红服务队也很快地开始采摘,有的男生直接爬上了龙眼树上摘,然后递给在树下等待的女生,有的女生则去采摘一些矮处的龙眼。经过一番合作之后,荔枝红服务队采摘了两满箩筐的龙眼。紧接着,荔枝红服务队的男队员便轮流轮流把这两箩筐的龙眼搬回村民家里。最后,队员们在村民家里帮忙修剪枝丫之后便告别村民踏上归途。一名队员道:采摘龙眼也许不算什么特别辛苦的事情,但是果农在背后付出的一切是不容我们忽视的,他们是最辛苦。曾所谓苦尽甘来,艰辛的种植过程,迎来大丰收,也是值得的了。

男队员轮流担两箩筐龙眼

7月24号下午两点半,荔枝红服务队在当地村委的带领下,分两队分别来到了泗水镇两名老战士家里进行采访。

钟英南,高州市泗水镇下村退伍军人,参军5年左右,主要负责文书工作。在得知荔枝红服务队的目的之后,老爷爷很乐意接受荔枝红服务队的采访。老爷爷和荔枝红服务队队员分享了他之前的当兵生涯和一些感受,荔枝红服务队的谈话引起了爷爷对往事的感触,有好几次都热泪盈眶,表示不忍心再详细提起当年往事。老爷爷说:在得知共产党胜利之后,我的第一感触是共产党深得民心,到哪里都受到老百姓的欢迎,我不后悔加入共产党。钟英南老战士最后选择从医,也对医学生说道:既然选择了医生,就要努力,为群众,为人民服务。

钟英南老战士在与队员分享他的故事

庄炳龙,高州市泗水镇一位参加过援朝的退伍军人,主要负责通讯员的任务。在知道了荔枝红服务队的来意之后,老爷爷很热情地招待队员,在采访中,老爷爷也是很乐意与服务队队员分享。在战役中,他多次与死神插肩而过,但却从来没有让他放弃从军的想法,因为他有着宁愿流血也不流泪的男子汉气概。采访结束后,爷爷表达了对服务队的谢意,说:这才是人民之间最真切的关怀啊。有一采访队员道:其实我们的梦想并不算上伟大,只是希望我们自己能够更亲近广大农民一些,对他们更关怀一些,这就是我们这次活动甚至一生所努力的不变宗旨。

篇10: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案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案 -方案

为认真实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切实保护、传承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实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通知精神,遵循“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按照“普查先行、重点保护、立法保障、合理利用”的基本要求,立足现实,把握机遇,趋利避害,循序渐进,努力营造文化遗产保护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切实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引入全面规范的轨道,使我县民族民间文化得到有效保护、良好传承和合理开发,努力为实施“民族文化强县”战略,打造文化咸丰、魅力咸丰积累文化资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 保护范围

(一)民间文学

1、民间故事 2、民间传说 3、民间谚语

4、民间诗歌 5、民间谜语 6、民间对联

7、民间歇后语

(二)民间音乐

8、民 歌(号子、山歌、田歌、灯歌、小调、风俗歌)

9、民间器乐曲(唢呐、花锣鼓、吹锣鼓、宗教锣鼓)

(三)民间舞蹈

10、摆手舞 11、板凳龙 12、地盘子

13、穿 花 14、年节灯舞 15、草把龙

(四)民间戏剧

16、南 剧 17、傩愿戏 18、木偶戏

19、阳 戏 20、灯 戏

(五)民间曲艺

21、扬 琴 22、干龙船 23、三棒鼓

24、坐丧鼓 25、渔 鼓 26、莲花闹

(六)杂技与竞技

27、跳红灯 28、打陀螺 29、抛 刀

30、踩竹马 31、拨四马腰 32、赶 山

33、扭扁担 34、抵牙齿劲

(七)民间美术

35、民间木刻 36、民间石刻

37、民间山水画 38、漆 画

(八)手工技艺

39、吊脚楼建造工艺 40、饮食加工技艺

41、咂酒酿造工艺 42、盆景工艺

43、根雕技艺 44、竹编彩扎技艺

45、民间织锦技艺 46、民间刺绣技艺

47、银器打造技艺

(九)传统医药

(十)民俗

48、饮食文化习俗 49、节庆文化习俗

50、婚嫁文化习俗 51、丧葬文化习俗

52、建造文化习俗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建立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保护名录

由县文体局牵头,县民宗局协助,各乡镇(区)配合,组建工作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普查内容涉为上述保护范围所列的九大类52小项,重点摸清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艺术传人、发展现状等。普查方式以个别采访、群众座谈、观看表演、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相结合,并对所有民间艺术、民间艺人进行登记,建立名录,撰写单项介绍材料,、对于优秀的、特别是濒临灭绝的民间艺术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

在认真整理普查资料的基础上,建立《咸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撰写各个艺术门类单项材料,并附图片,如《咸丰地盘子简介》、《咸丰花锣鼓简介》等;建立《咸丰县民间艺人资料库》,每个艺术门类各选择1-2人,撰写艺术传人单项材料,

(二)开展咸丰《民间艺术集成》和《文化遗产丛书》编修工作

县文体局、县民宗局负责组织专班,广泛收集各方面资料,并在原有基础上筛选和增补,认真修改,精心编排,提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印制成书。从XX起,分期分批印刷出版《咸丰民间歌谣集》、《咸丰民间音乐集》等各大集成,XX年底力争出版1-2种。

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的撰写和出版工作。一是对现在已成形或正式出版的书籍进行摸底登记,如《吊脚楼》、《女儿寨》、《油茶汤》等,

方案

二是文化、民族部门组织力量选择重点撰写并出版2-5本。三是动员文联各协会及社会有识之士参与撰写。今后凡属此类书刊,县新闻出版局在进行出版登记时,均冠以“咸丰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字样。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

1、将南剧、扬琴、地盘子、板凳龙四大民间艺术申请注册。

2、将南剧申报全国第二批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3、县文体局、县民宗局负责全面普查,广泛征求意见,排列出亟待保护的其它重点对象,并组织力量修改加工,使之成为我县新的文艺品牌。条件成熟后,继续搞好注册申报和全国第三批或其它批次的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工作。

(四)开展民间文化保护区和特色村的命名活动

各乡镇(区)、村结合实际提炼1―2种本土特色文化,加紧打造、精心提高,并开展各项文化活动,使本土特色文化更鲜明,更具影响力。

1、命名民间文化保护区:

清 坪:“板凳龙之乡” 朝 阳:“地盘子之乡”

甲马池:“唢呐之乡” 活龙坪:“花锣鼓之乡”

大路坝:“干龙船之乡”

2、命名特色文化村:

高乐山镇官坝村:民族文化村

活龙坪乡长岭村:花锣鼓村

甲马池镇甲马池村:民族文化村

朝阳寺镇水井槽村:民族文化村

其它特色文化村待普查结束后确定。

(五)加强对民间艺人的保护,壮大民间艺术保护队伍

1、普查结束后,县文体局按照艺术门类,每类初步评出1-2个县级民间艺人,然后每一个门类评定一人,报县人民政府行文命名。XX年首期命名8―10名,每名每年补贴800元。今后发现或发展一批,命名一批。

2、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创办民间艺术团体,对现有各类民间艺术团体和文化组织进行登记、适当时命名授牌。

3、以县文化馆、乡镇文体中心为主体,每年有针对性地举办3-5期民间艺术培训班。聘请县内知名民间老艺人跟班辅导,不断壮大民间文艺工作者队伍。

(六)搞好传承,促进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发扬光大

1、积极支持和协助民间艺人制定保护和传承民间艺术工作计划,加紧授徒传艺,培养新的传人,逐渐普及推广。

2、高度重视民族民间艺术研究工作。在保持基本特色的'前提下,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加强修改、提高,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既显现原汁原味,又能充分吸收优秀养分,从而焕发新的活力。

3、积极开展节庆民俗文化活动,为展示和弘扬民族文化艺术搭建平台。继续举办 “中国・咸丰梨树文化节”、咸丰县“农村‘三民’汇演”、,咸丰县“乡村民间文化艺术节”等大型民俗文化活动,不断提高举办水平,促进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文体、民宗、财政、发改、民政、教育、林业、建设、国土、旅游、广电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咸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立咸丰县民族民间文化研究保护中心,组建普查专班,查找史料,整理资源,集中整理研究申报项目。

(二)全面加强协作。县文体、民宗部门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文艺集成出版、民间文艺汇演。县文体、旅游部门联合开展生态文化保护区、特色文化村命名和文化资源开发工作,并在旅游景区推出具有咸丰特色的民间工艺品,印制介绍咸丰风土人情的画册、简介,推广摆手舞、地盘子、板凳龙、锁呐、山民歌。县文体、广电部门联办“周末文艺”或其它节目,持续滚动播出咸丰本土文化。县文体、教育部门合编一本比较全面系统的乡土文化教材,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班级每周开放一节乡土文化课。

(三)完善工作体系。切实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争取用3―5年的时间培训一批民间文艺人才,出版一批民间文艺丛书,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艺品牌,开展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文艺活动。初步建立起以文化、民宗部门为龙头,乡镇为支撑,农村为基础,文艺协会为纽带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党政重视、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尽力保障投入。切实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一是引导和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资助。二是文化、民宗部门积极向申报项目,争取经费。三是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工作经费。

篇11: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

亲爱的朋友们:

XX年6月14日是我国第X个“文化遗产日”。今年文化遗产日主题为“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在全地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系列活动,让广大民众更方便、近距离地了解非遗,参与保护。在此,我们向全地区发出倡议:非遗传承,人人参与!

XX是藏民族的摇篮、藏文化的发祥地,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创造了瑰丽多彩、蔚为大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对列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实施重点保护。精心组织久河卓舞、扎塘果谐等优秀非遗节目和杰德秀邦典编织技艺、泽贴尔编织技艺等优秀传统手工技艺参与区内外文化交流,向世界人民展示了西藏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展示了勤劳勇敢的XX人民战胜高原的蓬勃气势和生生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党的十八大以来,XX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指出,要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城镇建设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主体。人人参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传承保护。

我们相信,有您的参与,那些祖辈们唱过的歌、跳过的舞、扮过的戏、做过的手工技艺以及传统的民间实践活动和高度智慧的思维方式将重放异彩,为XX文化强地建设注入强劲的活力。而您,将获得参与非遗实践活动的教益和快乐;在与祖先、与今人的精神共鸣中,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热爱,获得丰厚的人生滋养。

关爱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一个雅砻儿女的历史责任。今天,这份责任传递到你我之手,为了使XX文化遗产与时代同行,为了实现民族复兴、文化复兴的共同愿望,让我们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传承非遗,弘扬传统,美丽人生!

XX地区文化局

XX地区文明办

XX年6月14日

篇12: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作者/ 韩建军

[摘要]通过对近几年来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专著的统计分析,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的深化和定义,国内学者及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现状等方面进行了综述,同时对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研究的趋势进行了展望。

篇13: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文/韩建军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学术界十分关注全球化与文化的多样性的关系问题。许多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为各国、各族人民的交流和对话创造了条件,但文化的多样性同样重要,我们不能容忍丰富多彩的世界文化变得单调无味。然而,如何保护世界文化尤其是非物质文化?如何传承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历来意见分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和经济全球化,特别是欧风美雨的冲击,我国一些地方一味追求经济的迅猛发展,忽视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因而使传统文化的保护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一是许多富有特色的民间工艺正在或已经消失。二是大批具有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的村落遭到破坏。三是民间艺人往往后继无人,一些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人亡艺绝的危险。为此,笔者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保护的必要性、近几年来国内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状况做一些综述,同时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一些建议和设想。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称演化过程和它的涵义与特征

1989年II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二十五届大会通过了《关于保护民间传统文化的建议》。《建议》要求各国会员充分意识到大量包含丰富的文化特性和各地民族文化渊源的口头遗产正面临消失的危险,应当采取法律手段和一切必要措施,对那些容易受到严重威胁的遗产进行保护。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9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建立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作的决议,“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被确认。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确认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概念来代替“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并设立《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同时,在等待正式实施的过程中,教科文组织继续以两年一次的进度,评选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即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0、分别评选出28项和43项,到201l月,教科文组织总共宣布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90项。

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二条首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进行了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联系和历史的条件,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也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

按照这个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表演艺术。(三)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关注和奖励两种无形的文化遗产表现形式:一种是一定时期发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音乐或戏剧表演、宗教仪式或各类节庆仪式。另一种是一个文化空间,定义为一个集中举行流行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场所,也可以定义为一段通常定期举行特定活动的时间。这一时间和自然空间是因空间中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存在而存在的。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选的主要条件是作品应该具备体现人类创造天才的优秀作品的价值。因此,参选作品必须从以下两方面来证实它的特殊价值:或者是具有特殊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中体现。或者是在历史、艺术、人种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方面有特殊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达。

二、近几年来,我国学者和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及研究状况的综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我国得到了较高的重视,从政府到学者都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和热情。我们先来看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和举办的活动。10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这次会议就中国高校和现行教育体制如何在民族民间资源的普查、挖掘、研究、整合,以及文化传承、发展、创新方面发挥教育功能的问题进行了阐发。月在中国艺术研究院召开了“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文化部开始启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中国民协开始启动“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年4月26日,文化部官员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系列情况举办了新闻发布会。2005年7月,由文化部主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论坛在江苏苏州举行,这是第一次由政府主办的学术会议,体现了主管政府部门的重视。我们再来看一下国内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研究状况。向云驹认为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可以上溯至两个起点:一个是1950年日本政府提出的“财产保护法”中从“有形文化财产”的概念延伸出的“无形文化财产”的概念;另一个就是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刘玉清(2003)在列举了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个具体的实例后,认为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包括两个大类:一类是形态文化;另一类是具有鲜明民族和地域特色的行为文化,以民俗的形式出现。刘魁立( 2005)认为从旅游者的角度出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满足认知世界、认知历史、认知特色文化的需求。何星亮( 2005)从应对全球化浪潮的背景下,提出了保护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包括:加大宣传,使社会形成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对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长远的规划,并分步实施;采用法律的手段,加强立法保护,建立保护的专门机构,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林秋朔( )对保护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了很多的建议:各级政府要给予足够的认识与支持,实行分级保护制度,培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才队伍,开发和保护并重,形成营造全社会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乔晓光(2003)认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不容乐观,虽然遗产比较丰富,但是消失得比较快,因为整个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不够,缺乏法规措施、缺乏智能资源、缺乏抢救保护资金,并且传承渠道不畅,原生态传承缺乏自觉,民俗流变冲击大,而且政府文化部门缺乏对民族文化资源整体价值的评估,在民俗文化资源上对原生态文化价值认识肤浅,缺乏文化规划。叶春生认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经失去就不可能再生,仿造者无论怎样逼真,也不具备原生态的价值。因此,我们有必要活化民俗遗产,使其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使其代代相传,使其转化为生产力。

三、有关“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代表专著

向云驹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全面介绍和研究了有关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联合国保护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由来,代表作评定的国际标准,此种遗产“申遗”的程序,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形态与价值,中国的研究与保护等,在理论上提出了一系列开创性的诠释。全书分为原理论和形态论两大编共十一章。这是我国也是世界上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第一部系统而理论的著述,为我们认识人类文化开启了一扇新的窗口,令人耳目一新。

这本书无论是对于当代中国的遗产保护,还是民间文化的田野调查与整理,都是必要和重要的理论支持。而其本身已具有文化遗产学的骨架与气象了。它涉猎广阔,逻辑清晰;结构严谨,体系完整;其中一些 篇章雄浑、深刻、沉甸甸。应该说,它为我们文化遗产学的建立提供了一种可靠的依靠。它是我国文化界和理论界的一个新成果和新贡献。

四、“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研究趋势的`展望

(一)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评定标准存在不明朗之处,在对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时,操作性不是很强。

2.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科学评估,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滞后,缺少资金,缺少正面主导能力。

3.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但由于民间文化长期不受重视,致使我们对民间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状况、存在的种类、数量和消失的状况认识不清。

4.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及人才的培养体系,传承的渠道不畅。以前的教育领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重视和价值认知,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脱节。大学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学科极度缺乏,不能培养提供保护文化遗产所需的社会人才。

(二)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趋势的展望

1.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具有“跨学科”“跨文化”“跨领域”的文化特点。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将会更多地出现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和对话,打破学科壁垒和狭隘浅薄的门户之见,加强论辩和对话,实现方法、视野的互补和相互激荡,从而实现保护思想的提升和创造。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是非常复杂的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学术和科研工作的大力支持,专家的介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具有巨大的作用,但就是在这个方面,人才是比较缺乏的。如何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保护的水平和力度,意义非常重大。

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积极进行文化创新是不矛盾的。但是,如何保持传统血脉、保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源不受现代西方文化的冲击且传承、发展下去,同时又要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与时俱进过程中出现的被人们认可的新形态、新现象,并使民族文化现代化,将是研究者面临的新问题。

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是非物质,是一种民间文化或文化传统。在旅游迅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物质化的东西,纳入旅游吸引物的行列,并进行科学的规划和开发,满足游客的文化需求,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落到实处,也是研究者面临的挑战。

[作者简介]韩建军(1982-),男,山东滕州人,山东省滕州市博物馆助理馆员,硕士。山东滕州277500。

篇14: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

朋友们: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创造了瑰丽多彩、蔚为大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了担当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维护全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我国在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同时,还主动与周边国家合作,为跨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资源建立联合保护的工作机制。

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广大民众知识和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卓越创造力和思想情感的体现,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宝库。在广大民众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不断地再创造,为我们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增强了对文化多样性和民族创造力的尊重。

在--年文化遗产日(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年为6月14日)期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将以“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为主题,在全国所有城乡社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让广大民众更方便、近距离地了解非遗,参与保护。在此,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同向全国发出倡议:非遗传承,人人参与!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主体。人人参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传承保护。

我们相信,有您的参与,那些祖辈们唱过的歌、跳过的舞、扮过的戏、做过的手工以及传统的民间实践活动和高度智慧的思维方式将重放异彩,为社会发展注入强劲的活力。而您,将获得参与非遗实践活动的教益和快乐;在与祖先、与今人的精神共鸣中,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热爱,获得丰厚的人生滋养。

文化传统是一条丰沛的河,源自远古,流向未来。关爱它、保护它,让它川流不息,奔涌向前,是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历史责任。今天,这份责任传递到你我之手,为了使文化遗产与时代同行,为了实现民族复兴、文化复兴的共同愿望,让我们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传承非遗,弘扬传统,美丽人生!

篇15: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

亲爱的朋友们:

--年6月14日是我国第九个“文化遗产日”。今年文化遗产日主题为“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在全地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系列活动,让广大民众更方便、近距离地了解非遗,参与保护。在此,我们向全地区发出倡议:非遗传承,人人参与!

--是藏民族的摇篮、藏文化的发祥地,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创造了瑰丽多彩、蔚为大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对列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实施重点保护。精心组织久河卓舞、扎塘果谐等优秀非遗节目和杰德秀邦典编织技艺、泽贴尔编织技艺等优秀传统手工技艺参与区内外文化交流,向世界人民展示了西藏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展示了勤劳勇敢的--人民战胜高原的蓬勃气势和生生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主体。人人参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传承保护。

我们相信,有您的参与,那些祖辈们唱过的歌、跳过的舞、扮过的戏、做过的手工技艺以及传统的民间实践活动和高度智慧的思维方式将重放异彩,为--文化强地建设注入强劲的活力。而您,将获得参与非遗实践活动的教益和快乐;在与祖先、与今人的精神共鸣中,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热爱,获得丰厚的人生滋养。

关爱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一个雅砻儿女的历史责任。今天,这份责任传递到你我之手,为了使--文化遗产与时代同行,为了实现民族复兴、文化复兴的共同愿望,让我们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传承非遗,弘扬传统,美丽人生!

--地区文化局 --地区文明办

--年6月14日.

篇16: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

我们有幸,还能领略万里长城的蜿蜒巍峨、横亘东西,还能驻足莫高窟飞天的衣裙飘曳、华美艳丽,还能仰视南禅古寺的歇山斗拱、瓦顶铜铃。我们有殇,岁月无情,万里长城已不见昔日辉煌,而且正一段段地湮灭,风蚀雨侵正在撕裂壁画的古韵风华,功利短视已经让很多古建筑在推土机下轰然倒塌,还有大量的文保单位大门紧闭,处在“映阶碧草自春色”的窘境。我们有责,绝不能让五千年绵延不断的文明根脉在我们手中断裂,绝不能让中华民族的金色名片在我们手中失去荣光!我们有责任让更多的文物完整真实地传之于后世!文物保护,人人有责!

我们是51个以保护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为宗旨、自愿发起成立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首次聚会北京,共同探讨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文物保护的有效途径。在此,我们向全国的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发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宣传与普及。深入了解当地文化遗产保存状况,拓宽传播渠道,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联络吸引文人乡贤、退休干部教师参与研究和挖掘社区文物的历史文化,通过撰写文物保护单位解说词等方式,讲好文物故事,阐释家乡历史。

二、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监督与管理。培训、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察,通过手机拍照和微信、邮件等方式及时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文物保护状况,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体系,缓解基层文保力量薄弱的压力;及时向文物部门、政府、媒体反映损坏、损毁、偷盗文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切实履行社会组织协助政府保护文物的职责。

三、积极参与文物的保护与修复。围绕社区文物保护的急需,结合社区群众的普遍关切,依据文物保护法,在文物部门指导下,重点选择低级别文物进行保护与修复;开展劝募工作,善于包装项目,开展区域内的募捐,号召文物保护爱好者和有识之士慷慨解囊,为地方文物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吸引、组织各方面专业人才参与文物修复的设计工作,集众智、聚众力,提升文物保护与修复的社会化水平。

篇17: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的祖先智慧的结晶,它直观地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过程,具有历史的、社会的、科技的、经济的和审美价值,是我们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的DNA,依靠口传心授来传承,传承链条极易断裂。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地球愈来愈成为一个小村落的过程中,文化遗产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她是我们区别与别民族的重要依据,是我们精神的归属地,是我们发展前行的重要根基。 年12 月22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决定从 年起, 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为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化遗产, 特发出以下倡议:一、对破坏偷盗倒卖文物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举报。二、自觉保护身边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及各种文物资源。三、为身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传承环境。四、自觉投身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护。让我们携手共同保护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使我们的民族文化能永远长存。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它包括古遗址、古墓、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传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包括口头传说、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文化遗产是滋润现代科学、教育、文化和民族自尊心的源泉,对文化遗产的破坏和丢弃,终将导致精神的贫乏和历史记忆的缺失。在当今社会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对于这些依附着民族魂魄的珍贵文化遗产,我们只有倍加保护,才更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人类文化的继往开来。

篇18: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

朋友们: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创造了瑰丽多彩、蔚为大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了担当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维护全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我国在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同时,还主动与周边国家合作,为跨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资源建立联合保护的工作机制。

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广大民众知识和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卓越创造力和思想情感的体现,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宝库。在广大民众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不断地再创造,为我们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增强了对文化多样性和民族创造力的尊重。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会议以来国家xx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指出,要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城镇建设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在20xx年文化遗产日(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20xx年为6月14日)期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将以“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为主题,在全国所有城乡社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让广大民众更方便、近距离地了解非遗,参与保护。在此,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同向全国发出倡议:非遗传承,人人参与!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主体。人人参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传承保护。

我们相信,有您的参与,那些祖辈们唱过的歌、跳过的舞、扮过的戏、做过的手工以及传统的民间实践活动和高度智慧的思维方式将重放异彩,为社会发展注入强劲的活力。而您,将获得参与非遗实践活动的教益和快乐;在与祖先、与今人的精神共鸣中,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热爱,获得丰厚的人生滋养。

文化传统是一条丰沛的河,源自远古,流向未来。关爱它、保护它,让它川流不息,奔涌向前,是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历史责任。今天,这份责任传递到你我之手,为了使文化遗产与时代同行,为了实现民族复兴、文化复兴的共同愿望,让我们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传承非遗,弘扬传统,美丽人生!

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

20xx年5月22日

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报告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英语作文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国家文化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校传承论述论文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法保护论文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

非物质文化遗产高三作文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范文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情况汇报

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现状调查报告(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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