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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先生的文字,时而锋利,时而温婉,时而脆弱,时而感伤,时而朴实,时而华丽,却总是,如此的动人。读她的文字,如冬日晨曦中沾满露珠的青草,带着轻微的潮气和清新,扑面而来。亦如黑暗海面上绽放微光的灯塔,散发温暖的光茫和明亮,照进心房。
阅读它,让我的内心无比的酸楚,眼泪差点决堤。文章分为两个段落,第一段龙应台从一个母亲的角度,叙述了儿子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几年的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背影的离去,一次次目送孩子的成长。
第二段龙应台从一个女儿的角度,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的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最犀利的一支笔,也有最柔软的时刻。当孩子一天天地长大,她的忧伤却与日俱增。昔日为了孩子,她辞去文化局长的官职,抛开博士高官的美丽光环,毅然离开,重归学者作家的生活,仅仅是因为她突然之间的反思:“会不会你赢得了全世界,但你失去了你的孩子?”
龙应台是一位优秀并且清醒的女人,明确地知道自己在人生的每个阶段有着怎样的责任,知道生命的意义,不仅仅是事业的成功和虚浮的掌声,所有的精彩,在繁华落尽时,也许留下的不过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一份遗憾。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她这样清楚地获知生命的本象。
阅读总是伴随着无数的感同身受,当阅读《雨儿》一文时,我不禁被作者所记录的一点一滴所感动,每天,作者都给妈妈打一通电话,电话那头,年迈的母亲已经糊涂的像一个可爱的孩子,思维不够清晰地说着“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当作者来到妈妈的身边,妈妈怀疑地说着“你好像我的雨儿!”,而作者像哄孩子一样地确定着:“妈,千真万确,我就是你的女儿”,“你的女儿要看见你笑。”
作者伴妈妈睡、陪妈妈聊天、带妈妈洗温泉、坐公交车,让妈妈享受着有女儿陪伴的分分秒秒,这应该是人世间最朴实的幸福吧。所以,为人父母以后,不管工作多么忙碌,都应该抽出时间带着孩子来到父母亲的家中,做一顿母亲爱吃的饭菜,听一听父母家长里短的唠叨,然后不住地点头应和。
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书中有四个角色,老鼠嗅嗅和匆匆,小矮人哼哼和唧唧,嗅嗅,能善于嗅出变化的气息,匆匆能迅速作出行动,而小矮人哼哼和唧唧,则由于害怕改变而否认和拒绝变化。显然,我们多数人都更象哼哼和唧唧,既怕“没有奶酪”的饥饿和落迫,也怕寻找“新奶酪”的艰辛和危险。
研究生是个即将从校园学习步入到社会工作的一个群体。在大学四年或三年里要完成从学生阶层到工薪阶层的转变,不仅要认识自我,而且还要完善自我。认识自我可以认清自己善长什么,不善长什么。这样才可以制定相应的职业目标,才不至于在即将进入职场的大门时,感到茫然无措。而完善自我则是以认识自我为前提的,只有认清了自己各方面的情况,才能像医生一样对症下药来完善自我,使自己得到一个较大的提升,更好的适应自己所定职业目标的要求。
而现实中,这看似简单的两句话却不知困扰了多少研究生。有人只有一腔热情,他们为自己制定宏伟的目标,树立了远大的人生理想。然而却没有在认识自我的道路上迈出了一步,到头来只能是乌拖邦而已。另外有些人在认识道路上走了很多,也作了很多的自我解剖。然而却缺乏持之以恒的耐心和勇气,在通向完善自我道路的路口止步不前,也只有在多年之后,感叹人生易逝,自己却无一番作为。
但是认识自我看似简单,其实也有不少人在认识自我的道路上走了许多的弯路甚至走错了。有些学生在认识自我时,总时拿自己的缺点与别人的优点去比,因而产生了自卑与逆反心里。他们感到失望与悲观,尤其是大一新生,刚入学不久,一些曾在高中是非常优秀的学生在竞选学生会干部失利或者由于环境的变化导致学习吃不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正确认识自我,那么极易产生不良情绪。调查表明:由这种情况产生心里问题的案例占了相大的比重。而与此相反的一些人,则是喜欢拿自己的优点与别人的缺点比较,从而产生了自己是“人中龙凤”不正常的优越感。这种情况也是极其危险的,也是容易产生心里问题的根源。当他“目空一切”,他不仅会引起周围同学的反感与孤立,而且他们自身的缺点会被忽略。这样一来,他们就不能正确认识自我了,就更谈不上完善自我了。
认识自我,然后再完善自我能够让我们找到自己人生奋斗的准确方向;认识自我,然后再完善能够使我们把自己准确的定位;认识自我,然后再完善自我能够让我们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水平。
我班的一群可爱的孩子有的乖巧听话,有的比较调皮,有时候甚至会令人感到头疼。这里就说说我班的“调皮大王”田增晖吧,因为他太调皮,很少有人喜欢他。
做操时,他总是心不在焉,一会儿拍拍同伴的肩,一会儿又拉拉同伴的辫子,一会儿又乱蹦乱跳的。在户外玩呼啦圈时,他总是去抢别的小朋友的呼啦圈;并且还把小朋友的呼啦圈折断好几个;就连午睡时他也常常恶作剧,睡不着觉,他就一会儿拉拉棉絮,一会儿抓抓同伴的脚底,常常气的我头皮发麻。于是,渐渐地我觉得田增晖很不讨人喜欢,可是,有一件事改变了我的看法,那是一次吃点心时,李欣菲小朋友没拿到饼干,坐在座位上哭,是因为她来晚了,点名时没点到她的名字,我连忙走到李欣菲身边,安慰她说;“不哭,老师请阿姨到食堂里去拿给你。”正哄着她呢,这时,田增晖快步走到李欣菲身边说:“不要哭了,你吃我的点心吧。”李欣菲不要,他又认真地往李欣菲嘴里塞,还嘟囔着:“没关系,我妈妈经常给我买这样的点心吃,你吃吧。”
看着田增晖的举动,我有点激动了,我把田增晖抱到自己腿上亲着他的小脸,我顿时明白了一个重要的道理,我们不能把孩子的调皮简单的理解为破坏纪律,与老师或同伴作对,更不能全盘的否定他们,在感情上冷他们我们要用一颗温暖的爱心去包容孩子的调皮,其实调皮的孩子很可爱,就像我们班的田增晖。
孩子们之间,是不是会发生争抢玩具的现象。
这天,我刚把积木发完。田庆文就跑来寻求帮助:“老师,韩宇飞抢我的积木了!”我来到韩宇飞面前问道:“韩宇飞,你抢田庆文的积木了吗?”“我又还给她了。”韩宇飞胆怯的说。“以后不能抢小朋友的积木,知道吗?”“知道了。”
我刚想走开,继而觉得不妥,于是我蹲下身来,搂住韩宇飞的肩膀,问道:“能不能告诉老师,为什么要拿别人的积木?你自己不是有吗?”“我少了一个车轮。”韩宇飞不高兴的说。我看了看他手中的作品,果然,很漂亮的一辆小汽车,只缺一个车轮。于是,我做出很神秘的样子对他说:“老师教你一个办法,你照老师的办法去做,一定会得到一个车轮!”韩宇飞饶有兴致的把耳朵凑过来。听了我的“秘诀”,他就高兴的点点头,来到田庆文面前说:“田庆文,我的小汽车却一个车轮,你能借给我用用吗?我用完了会还给你的!”田庆文看了看他手中的小汽车,爽快的答应了。
我借此机会在全班小朋友面前表扬了韩宇飞的有礼貌和田庆文的乐于助人,并号召全班小朋友向他俩学习。立刻教室里响起了一片议论声。
这件事使我想到,教师们在处理各种事情时,仅仅充当一个公正的老师是不够的,而利用一切机会教孩子与人交往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狼图腾》的作者在小说里面是一个线索人物,也是全文的主人公,他用自己与狼相处的经历和亲历狼的事件,告诉了我们狼的本色是有血性、懂智慧。我们知道,狼是肉食性哺乳动物,但是它凶猛不及狮子老虎,速度不及猎豹,凭借什么与其他更凶狠的动物抗衡呢?它们凭的是一种团结精神和“军人”的血性,以及“军人”的服从力。狼是群居性动物,它们在猎取动物和防御进攻时都是群体作战,而且它们的进攻都是有组织性的,就像是发动一次战争,分工及其明细。在狼群中,以狼王为首,团体中一切狼的行动都必须要服从狼王的指挥,所以狼群是有纪律性的,而且一点都逊色于一个军队,所以狼往往是作战专家研究的对象。
我们在《狼图腾》里面也可以看到这么两个描述。一个是狼群在遭遇攻击时,一旦有狼受伤,为了不连累狼群,受伤的狼会向反方向逃跑,牺牲自己而换得狼群的安全。还有就是对于狼群里的老弱病残,在与狼群安全相权衡时,狼王会杀掉部分老狼,为的是整个狼群的生存,也是保持整个狼群的战斗力,这是一种智慧。另一个是狼群在遭遇马群的围攻时,它们根本不会考虑投降,狼群会在狼王的组织下,寻找马群的攻击弱点,然后会分批地进行突围,它们会不惧战马马蹄的厉害,直窜马肚底下,撕破马的肚子,很多狼会被战马踩死,但后面的狼只会临危不惧,这就是狼的血性。这我又想到了作者养的狼,当时作者抱养了一只小狼,他希望把狼驯服的像狗一样,为了改变它的狼性,也是为了它的生存,他用狗来哺乳这只小狼,为了防止它攻击人群,作者把狼的犬牙拔了,这样的话狼就失去了捕杀能力,对于作者的这个举动,草原里的老人说狼是不可能被驯服的,他也不赞成这个举动,毕竟狼是这个民族的神。后面这只狼每次听到狼群的嗷叫,就会变得很暴躁,可是它没了犬牙,不可能再回归狼群,但它的狼性一直没有改变,后面它不肯进食,生病饿死了。狼为什么成为了这个民族的神,就是它们的本色是“军人”的血性,不可战胜,所以狼也被人所敬仰。
有时候我们为了生存在改变自己,为了迎合在委屈自己,但不管我们怎样,我们都不能丢失了自己的本色,一个人的本色就是一个人的核心价值 。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首先封皮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地震撼住了:那是一双多么冷的眼睛,绿莹莹的,射出来的目光像锥子一样,让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我仿佛从其中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和它那种天生的深不可测和强者的威力。封面的黑色仿佛给它盖上了一层迷雾,但那双眼睛却是那么清晰,那么明亮,那么让人感到一种压迫感······
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迷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痴迷的灵魂铸进人的心。
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万大军,却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王国?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是必须与狼打交道到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训练的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者是狼的毅力、勇敢、思维方式,都将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这就是狼啊!虽然狼会偷食人类的牲畜,但这丝毫不能掩饰狼的非凡的威力,它捉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它运筹帷幄,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的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的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这段时间读完了龙应台的“人生三书”,各有侧重,而我更加偏爱这本。《亲爱的安德烈》是一本两代共读的36封家书,龙应台和她儿子安德烈的书信往来,时跨三年,在安德烈十八岁的时候开始。 现在的联络方式越来越多,越来越简便,传统书信交流已经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和生活。像我们这些出生在八十年代末期,经历过青葱岁月的寄信、等信、收信和回信的人似乎对书信往来显得更加情有独钟。那时候,甚至还有“笔友”这样的角色存在。那时候的交流,速度明显比不上现在,不过,总觉得那时候的慢反而挺有韵味的。不知现在的你,是否还会盼望收信? 回到《亲爱的安德烈》一书,不得不承认,龙应台的确是个有心思的母亲,在儿子十八岁的时候,提出以书信往来的方式去了解儿子的所思所虑所为。
十八岁的儿子,已经完全是一个成年人,通常情况下,母子之间的一个个“代沟”早已形成,就这样硬生生地横在母与子之间,难以跨越。 “我想和他说话,但是一开口,发现,即使他愿意,我也不知说什么好,因为,十八岁的儿子,已经是一个我不认识的人。他在想什么?他怎么看事情?他在乎什么?不在乎什么?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他为什么这样做那样做?什么使他尴尬什么使他狂热,我的价值观和他的价值观距离有多远……我一无所知。” 这是作为母亲的龙应台的担忧和焦虑。这种情况其实并不是个案,相反,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状。能意识到和孩子存在这种问题的人不算少,然而,想改善,能改变这种状态的人并不多,多的只是埋怨,唉声叹气。放之任之。所以,相比之下,龙应台的想法和努力就显得相当难得。大概,这就是一个智者型的母亲吧! 如果成年了的子女仍然乐于、善于与父母交流和分享,那可能两代人之间的误解和纷争将会大大减少,避免最亲近的人却偏偏总是相互伤害的事情发生。 安德烈说:“我在想:假使我们三年前没开始做这件事,我们大概会和绝大多数的人一样继续过日子,继续重复那每天不痛不痒的问候:吃了吗——嗯,功课做了吗——嗯,没和弟弟吵架吧——没,不缺钱用吧——嗯……” 同样难得的是接受西式教育长大的安德烈在十八岁的时候愿意和母亲进行书信交流,愿意改变以上这种不痛不痒的状态。
可见,龙应台对孩子幼年和童年的教育亦是相当成功的。 36封书信里面涉及的话题很广,内容很杂,有些观点和看法并不全面,甚至不正确,以至于有些读者来信总是揪着不放,如香港文化的话题。安德烈认为香港人生活节奏太快,缺乏真正的文化,这引起不少人的不满。 然而,我则觉得读者不必在乎此处。要知道,安德烈只是个留学生,初到香港,对香港的了解不深,认识不透,这很正常。另外,这是安德烈写给他亲爱而信任的妈妈的信件,在信件里他和自己的妈妈交流他在香港的学习和生活,分享所见所想。 在这样的前提下,哪怕他表达的是再极端的观点和看法,我认为都是可以接受的,都是被允许的。试问,有哪个儿子给妈妈写信,会把信里的每个观点都经过推敲和论证,没有任何破绽之后才写呢? 书里最触动人心的话题恐怕就是母亲对儿子的期盼了吧!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父母不光望子成龙,更加希望可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最是平常不过的,甚至可能是不少父母的毕生心愿。 然而,在优秀的父母面前,刚成年的安德烈显然压力很大,他曾亲口对母亲说过,你们的儿子可能只是一个极其平庸的人,不管在学识上,还是名誉和地位上都难以超越父母。实际上,我觉得安德烈说的是事实,也理解他的压力。
近来不知为何突然很想自己独立的去外面走一圈、逛一圈,也许是受了安德烈的影响吧。很羡慕安德烈的生活,他的生活是那么的丰富有趣,他很自由,能像鸟儿一样飞向蔚蓝的天空,作为一个从大陆长大的孩子而言,我没有一刻自由过,甚至在睡觉时也会被人叫起来喝水润喉,我不知道世界为什么会如此不同,在西方的国家,只要超过14周岁,老师上课便会用“您”来称呼,而我们一直像一个长不大的孩童,无时无刻不被父母牵挂,是,没错,我们应当受到社会的照顾,家人的关心,但你自己有没有想过你这般依赖家长和社会,何时你才能真正的得到成长?要多久你才能长大?
自由,这个词对任何我这个阶段的青少年来说无疑是一种看得见,但却摸不到够不着的东西,也无疑是一种诱惑。因为只有长大才能拥有自由,或者说你永远长不大就永远不能得到自由,也或者说就算你长大了,但你还是每天依靠家人和社会对你的关注,那么你就更没有自由。举个例子来说吧。假如有一天你生病了,你的父母带你去看病,而医生不是问你哪里不舒服而是问你的父母你哪里不舒服怎样不舒服,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知道你在想什么,到底哪里不舒服和怎样不舒服。
大人们会在任何时间去关注你的任何事情,比如出去玩,如果是下雪天,冷风刺骨,父母总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阻止你出家门,他们会害怕你摔倒或是感冒。事实表明他们还是把你当作小孩子,无论你多大在他们眼里你依然是小孩子。我想会有人对父母说:“我已经长大了!”但是还是没有得到该有的尊重和自由,即使你是一个初中生、高中生或者是一位大学生,父母总会想叮嘱你的一切行为。
这些天疲于奔波在孩子小升初的途中,想尽设法地想为她争取尽可能适合她的又相对师资比较好的学校。可是谈何容易,一次次的失败与纠结之中,突然读到龙女士给安德烈的信中“给河马刷牙”的章节,有种释然的感觉。文中,安德烈告诉妈妈,他说:“妈,你要清楚接受一个事实,就是,你有一个极其平庸的儿子。”安德烈认为自己平庸,是较之于自己的父母。他觉得自己很难有父母的成就,又担心平庸的自己让父母失望。他的内心应该是无奈的,甚至是有些沮丧的。可以说,没有一对父母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平庸的,包括我,也是!至少,我觉得我的孩子在某一方面,是优秀于别的孩子的。但是,升学是个严峻的现实,孩子某一方面的特长并不是衡量优秀的唯一标准,升学需要权衡综合,在现实面前,我们不得不妥协,不得不接受事实。所以,我们要积极地去调整自己的心态,让孩子在既定的环境中接受平庸,但又不甘于平庸,人最怕的是给自己框框子,我们要勇于去突破。
“青年成长是件不容易的事,大家都知道;但是,要抱着你、奶着你、护着你长大的母亲学会‘放手’,把你当某个程度的‘别人’,可也他妈的不容易啊。”这是龙应台女士的原话,我读着却觉得是那样的酸爽,这也确实是身为人母的我的内心写照。孩子在慢慢地长大,在慢慢地转身,在慢慢地离我们远去,学会放手,幽雅地转身。他们有他们的世界,两代人之间,隔着近三十年的距离,这差距或许不亚于隔着牛郎织女的银河吧!
龙应台还写道“我也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就,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的确,孩子的成就与否,并不是作为父母追求的最终目标。身为父母,我们希望我们的孩子是快乐的,是幸福感满满的。在若干年以后,她有能力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能游刃有余地解决碰到的问题,我想,这就是我们最大的幸福了。
真如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一样,世界上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孩子。我们在敢于接受孩子平庸的同时,也不忘继续发展她的优势,扬长而避短,让她不断地去历练。成长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只要肯努力,总会有进步。
当合上《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时,我总有种想再读一遍的想法。《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是一人为人母的中年女人和她已成年的儿子通了3年的36封信。通信的时间,总让我感慨。
“我要认识这个十八岁的人”。这是龙应台与她的儿子安德烈写信的初衷。而一开始,安德烈,这个完全不想与母亲交谈的人,完全是为了赚稿费,才写信的。因此,他们俩就抱着不同的心态通信着。即使安德烈不是真正想写信,但龙应台却想走进儿子的内心,想让安德烈与自己的关系得到缓解,想认真研究自己的儿子。然而,母亲细腻的言语,也让安德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安德烈到最后,通信的目地仅仅是为了与母亲交谈。当然,他们彼此认识了对方。
龙应台有的地方,让我感触很深,面对着自己儿子的不耐烦、不想说,她并没有以逼迫的方式去做。即使自己的几行文字只能换来儿子的三言两语,但她仍旧字字引导,希望安德烈能多说一点。她只是想了解自己的儿子。这是何等伟大的母爱啊。
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他们为了我们付出了很多。自己就算日日夜夜汗流浃背,操心不已,但为了孩子,又有何怨言?如何孝敬父母,使他们舒心,我们都知道。端一杯茶,捶一下背,说一句话,等等。但是,在平时的生活中,又有谁能时刻想到这些,并经常去做。而父母对我们的关心,我们却会把它当做唠叨,当做耳旁风,不去理会,有时还嫌烦,与父母顶嘴。我们长大了,只顾着与朋友玩,只顾着去享受自己的美好时光,却总是遗忘了抚养我们长大,为我们担心的父母,他们正在渐渐老去,一日不如一日。我们能给予父母最好的回报,就是像儿时一样,常陪陪他们,多在他们身边,与他们聊聊天。
想到这儿,我不禁为自己有时因心情不舒畅,而惹父母生气,让他们伤心的事感到羞愧。从此以往,我将时刻控制好自己的心情,多体谅父母的难处,理解父母的用心,并多多地去帮他们做些我力所能及的事情,争取不让父母担心。
《穷人》一文的作者是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17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伟大的文学家,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他的代表作有《安娜卡列尼娜》、《战争与和平》、《复活》以及自传体小说三部曲《童年》、《少年》、《青年》。选入我国小学语文课本的作品有《跳水》、《穷人》、《七颗钻石》、《李子核》等。
这篇文章主要写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桑娜和渔夫主动收养已故邻居西蒙家的两个孤儿的故事。书中一个个生动的情节,一个个悬念让我难以忘怀。桑娜脸色苍白,神情激动。她忐忑不安的想:“他会说什么呢?这是闹着玩的吗?自己的五个孩子已经够他受的了……是他来啦?……不,还没来!……为什么把他们抱过来啊?……他会揍我的!那我也活该,我自作自受……嗯,揍我一顿也好!”门吱嘎一声,仿佛有人进来了。桑娜一惊,从椅子上站起来。“不,没有人!上帝,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如今叫我怎么对他说呢?……”桑娜沉思着,久久地坐在床前。这段话写出了桑娜内心矛盾斗争十分激烈,因为她怕自己擅自做出的决定会遭到丈夫的谴责,所以她内心上下忐忑不安,从而写出了桑娜具有一个善良的心。渔夫皱起眉,他的脸变得严肃、忧虑。“嗯,是个问题!”他搔搔后脑勺说,嗯,你看怎么办?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起怎么行!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快去!别等他们醒来。”这段话从动作、神态和语言方面细致地描写了渔夫做出决定的前后过程,说明了他与桑娜一样都具有着一颗甘愿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高尚心灵。从而更加突出了穷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如果每个人都怀有一颗美好的心灵,人人都献出一点爱,那么,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
关于七年级读围城阅读笔记600字1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家庭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关于七年级读围城阅读笔记600字2
都说钱钟书的作品值得一读,我也拜读了一下他的大作。围城是最长被同学说起的一部书,俺也想品读一下,于是从同学那里借来一阅,虽然是盗版的好歹也是大作家的处处。
通过本人几天的努力终于把这把这本书搞定了,到最后越看越不想看。真不明白,好好的一个方鸿渐怎么会被折磨成那样,最后被活活气死。通过这本书我感触颇深,首先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最重要的是要有能力,不管家世多好,总也不是一成不变可以靠得住的,还是自己有本事才能立足于社会,才能本人瞧得起。其次,结婚一等要慎重,千万不要像他那样,让婚姻成为爱情的坟墓,不要找一个只是不讨厌的人结婚,最后还不是害了自己。再次,鉴于现在婚姻法的如此完备,我觉得身为现代人不能再吃他们那一辈人的亏,有什么都可以理性解决的。
你说呢?最后,博士生也好,大学生也罢,总得学会适应这个社会,鸿渐的家庭就如他教过的大学一样复杂,做每一个举动其实都要经过深思熟虑才行,不是一味的逃避现实。
关于七年级读围城阅读笔记600字3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透过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此刻我们面前。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我,你会后悔;不吊死自我,你也会后悔。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我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必须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我认为理想的感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感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感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感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当然,你能够说,我说的这些少儿不宜,我说了,我也只是一个学生,我只是在说这部书,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向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我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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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钱先生的诸多成就中,小说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但近年来,关于他的众多著述,读者耳熟能详的恐怕只有《围城》了。事实上,早在《围城》出版之前,钱钟书便以博学和才气闻名,而小说的出版,不过是再一次证实了这位天才的能耐。《围城》的创作对钱钟书而言是个漫长而充满趣味的过程,这些在后来钱夫人为他写的序里面,有着详实的描述。他似乎有意显摆自己驾驭题材和语言的能力,虽然小说没有别的小说那样曲折离奇或感人至深的故事线索,却频频于琐碎中见奇,妙语连珠,以至于他那句“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甚至超越了小说本身,在后世人的眼里成了至理的名言!
《围城》在出版之后,被誉为讽刺当时知识分子的“新儒林外史”,事实上,在那个年代里,作家们忙于改造国人,争当人民的思想家,钱钟书对于故事和文字的趣味,本身就是对时代的一种讽刺。总之,无论是就小说本身还是对文字的玩味,《围城》都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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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来源——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最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
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但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明白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能够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齐,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假文凭,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
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妓女、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明白,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期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我良心的谴责而为自我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我,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我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我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此刻,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情绪,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光必须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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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中,方鸿渐作为钱钟书笔下的一号男主角,自然是占据了很大的笔墨。钱钟书写这本书花了大量的时间,里面的语言犀利刻薄,特别是各种比喻,对人性的讽刺可谓是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其实,志大才疏,懦弱,爱面子,不通人情世故,自认为聪明却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这些都可以用在他身上。要说他真实得可爱,却也不然,有时也是虚伪的。然而,在作品里,是一个女性“千方百计想要嫁”的人。可能真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而正好爱他棵青菜的人都集中在那里了。据说方鸿渐身上有钱钟书自己的影子,呵呵,这就不好说了。
我想,他在现实生活中是怎样一个人呢?也像写作一样刻薄吗?一般不会这样表现吧。听说过一个小故事,经常有人向他借钱,他总是借给别人所要求的一半,而不要求别人归还。我向来认为,刻薄的人是可以装成厚道的,而厚道的人是无法刻薄的。从他的书来看,这种刻薄是他的本性,而不是为了写书而刻意这样做的。而他对借贷者的这种做法,也是刻薄的天性被掩盖在厚道的外衣下的表现。但是,好的作品是需要这种刻薄的。都像温吞水一样,那就没意思了。
看到他们一行人开始去往三闾大学的旅程,是故事最精彩的部分。给读者的感觉是物质食粮的诱惑超过了精神食粮。非常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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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后真的好久好久了,总想写点什么记录点什么,看这本书我是非常认真的,许多地方我多作了记号,看好后本想立刻写下感受,在网上看了一些人的读后感,就不敢继续了,我的理解力和语言表达真的不敢恭维,好像自己写下来的别人早已记录,想到的人家已成为文章,原来越是好的书越难写下想法和理解的透彻。可是作业有时那么的急只好勉为其难了。
读围城的时候我不觉得有时代的代沟,方鸿渐 一个非常入耳熟悉的名字,仿佛就在我的身边,他的故事就如昨日的世界,从他留洋的归途上的浪荡、在上海的自我优越,回家的做作、对世局的漠视、教书时的无奈、最后的到情感的空白。没有人不为之叹息,却很少人会为他的浪荡劝诫、为他的做作提醒、为他的漠视提点一二、更没有人在无奈时给他出路、在情感空白的时候给他安慰和引导。方鸿渐是一个个体,从留洋回来就是这样,他究竟放不下什么,可能在他的情感世界里我们能理解他的为什么,方鸿渐你如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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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我的感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我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感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就应是必需品。但是那里所说的感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感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感情,并不仅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我觉得能够一向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光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明白,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之后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感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我的感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就应是这样一个人,他不必须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必须务必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就应为其终身不娶;他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一齐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下一切;他务必保证自我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就应让她相信自我,更就应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期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期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期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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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围城》之前,我以为这是一部讲述婚姻悲剧的小说,旨在告诫人们,婚姻似围城,请绕行。甚至,有读者评论拿此书充当逼婚圣旨的免死金牌。
当我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去审视方与孙的各种争吵时。我发现,婚姻就是一碗汤,两个人把握好火候,就可以一起品尝这味道鲜美的汤;反之,只剩下嚼不烂的肉渣滓。
每个人都在心里给自己建造了一座围城,不管你是否结婚。找对了人,那个他/她帮你打开那种城;找错了人,那个他/她替你加固这座城。
所以,我觉得,围城不是婚后建立的,而是每个人在遇到那个人之前就有了一座城,只是总有一个人愿意打开自己的城门,弃城而去你的城。
所以,结婚并没有那么恐怖好吗?!我们因为这部小说,才有机会站在上帝视角,去观察和倾听那对争吵的夫妻。不是让我们去看婚姻的可怕,而是让我替他们反省和思考。其实,彼此多一点包容和理解,我们共筑的爱城里会阳光明媚,繁花似锦。
最后,希望所有已婚朋友能够婚姻美满幸福;那些到了晚婚晚育年龄的朋友们,不要害怕,期待你们最终找到正确的那个人,善待他/她!
关于读围城阅读笔记600字作文5
许多人认识钱钟书,都是从他的大作《围城》开始的,我也一样,不一样的是,许多人迷上了钱先生语言的“犀利”,而我对钱先生后续的了解,也仅限于几篇短篇,对钱先生的其他大作再也不敢高攀。但就我的才疏学浅,却忍不住妄加评论。
不明白看《围城》有什么益处,书中所塑造的各个人物,方鸿渐、孙柔嘉、赵辛楣、苏文纨------除了唐晓芙尚有一点可爱之处外,其他人全部都该一棍子打死的,或奸诈、或小器、或无能、或吹嘘、或自恋、或淫荡、或难伺候、或讨人嫌,更多的是影响市容环卫的;不知是不是因为钱先生身上没有夸人的细胞,贬人的能耐却大长。这样的人物设定,从主角到配角到跑龙套的主角,几乎没有一个我们能从他身上学到东西的,读来何用?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恐怖”片段就是一个胖女人在给孩子抓虱子,钱先生把她的手指比喻成五条香肠,阅罢在下头皮发麻,顿时深切体会到洗头的重要,不知这是否正是钱先生对我们的循循善诱?如果说许多人喜欢钱先生就是因为我前面提到的语言的“犀利”,那么在我看来,“犀利”无异于“刻薄”。钱先生的比喻十分够味,但有些比喻实不得当,比如他竟然能将新人比喻为扒手,读者也只能佩服他的勇气了。
说起刻薄,似乎也有一个人是以“刻薄”著称的——鲁迅。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钱先生的刻薄较鲁迅的刻薄便小家子气了不少。钱先生的刻薄仿佛不需要有任何人得罪他,只要是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正邪都要被刻薄一番,刻薄就是钱先生的本性。而鲁迅就敌我分明,有理有据,需要时信手拈来,不用时挥之即去,刻薄是鲁迅的战斗工具。
要讲钱先生对我们这一代的影响,好像有这么一个人每一天都在喊着“钱钟书万岁”的,他好像叫韩寒。此刻的韩寒是挺成功的,至少几本书销量都能过百万,但他学习钱先生偏偏走样,以致那些先读韩寒再读钱钟书的少男少女们懵懂地将钱先生的刻薄引申为幽默更延长成搞笑,于是一代大师的作品就被当成笑话影响着我们这一代。这当然不是钱先生的错,但又是谁之过?
文章虽不值钱,纸墨也并不费钱。批了这么多,并不因为钱先生教训的:嫌脏就表示爱洁。
狼在我的心目中本来是十分残忍的,但是沈石溪先生笔下的母狼紫岚充满着爱心。《狼王梦》书中的紫岚深切地爱着自己的狼崽,同时又对自己的孩子非常严格,真所谓是“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啊!
紫岚对孩子们的爱是无私的、细腻的、奉献的。紫岚分娩的时候,为了保护狼崽,她任凭大白狗的撕咬;当幼小的黑仔独自行动的时候,为了保障黑仔的安全,她把方圆十里都排查了一遍;当双毛自甘平庸的时候,为了激发双毛的狼性,她使用激将法并且舍弃自己的一条腿;当媚媚有了狼崽的时候,为了给狼孙排除潜在的危险,她牺牲了自己的性命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对孩子们的爱是理性的、严格的、深远的。当黑仔像狗崽子一样奴性十足的喝奶的时候,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保持狼性,她忍痛向黑仔挥起了自己的狼爪;当双毛自己像个奴隶的时候,为了让双毛能勇敢的面对一切,她不得不心如刀绞的虐待自己的孩子;当媚媚喜欢吊吊的时候,为了让自己的女儿觅得良婿,尽管媚媚很伤心,紫岚还是杀掉了吊吊。
我也有一个“狼”妈妈,妈妈也很爱我。但是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在学习、人品、音乐、体育等几个方面妈妈都对我越来越严格。有时甚至会“狼性”大发,摔碎过我喜爱的小板凳,拍碎过妈妈心爱的镯子,踢碎过美国公寓的门。我也受过不少委屈,我问过妈妈:“你还爱我吗”?妈妈回答说:“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但是还是要严格要求。如果我们三口人,永远处于现在的阶段,将来不需要你独自面对工作、生活、家庭的压力与责任,就不要求你什么了。”
读过,《狼王梦》,现在才终于想明白妈妈说的话,所以我觉得父母的教导还是对我好嘛,谁能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只是父母的爱更理性,为我们想的更长远。
《猎人笔记》读后感600字1
最近闲暇了会翻看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真正地放松下来,用心去读去感受了,才发现作品中蕴藏的美,发现其折射出的现实主义光辉。
我印象极为深刻的一篇是《利戈夫村》,作品中主要刻画了弗拉季米尔与苏乔克两个人。佛拉基米尔深受当时社会风气毒害,对上层阶级奉承献媚,歧视下层人民,对不如他的人讽刺挖苦,是一个可怜而又可悲的人物。
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苏乔克,他出场已是六十左右的老人“光着脚丫,衣衫褴褛,蓬头乱发,外表像丢了饭碗的家仆”,声音“疲惫而微弱”,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物形象呼之欲出。
他的生活经历早已教会了他服从。一生被卖六七次,仅仅是作为土地的附带品而被卖出或被继承。职业是不由他选择的,厨师、车夫、戏子、船夫……一切只能随着主人的好恶而定。
面对主人公的问话,苏乔克回答毕恭毕敬。丑恶的一切已把他对生活的期望值挤压到了动物的层次“有口饭吃,就谢天谢地了”。更别提别的“人”权了。封建农奴制的怪癖的女主人终身未婚,她就不允许所有人结婚。可怜又善良的他祝她“进天堂”。
这样的他当然是没有反抗能力的。当船最终于因为不堪重负而坠入水里时,叶儿莫莱没有责怪自己为了抓一只死鸭子而使船倾侧并最终导致船的沉没,首先训斥的是苏乔克。而苏乔克只是回答“都怪我”。是的,他只知道服从,他还会辩解吗,他还有思考的能力吗?……
当最后返回岸上时,另一名马车夫请苏乔克吸引,精疲力尽的老头苏乔克“猛吸一口烟,以致感到恶心,他又吐痰又咳嗽”,样子却“相当满足”。
看来让人心酸不已。也许对于他来说,能自由地支配自己的行为就是一种满足,健康是他们考虑不到的,真正的幸福是什么样子是他们从来就不知道也无法去享有的。
屠格涅夫笔触细腻、含蓄,生活在最底层的农奴悲惨生活以及被扼杀了的精神被惟妙惟肖地刻画出来,语言细腻,不愧是一位卓越的现实主义大师。
《猎人笔记》读后感600字2
《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集。本书作者屠格涅夫非常注意人物的刻画。
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露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空虚、无耻等。
其次作者也揭示了农民的悲惨命运,从一些角度表现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
作者在揭露社会现象时不是直接描写介绍,而是显得含蓄、简约,言有尽意无穷,留下无限的遐想空间,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触摸了俄国社会的本质。
本事故事与故事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通过展现各阶层人民的生活,来表现俄国社会本质。
本书主要写作手法是描写介绍,而描写介绍中又以人物的语言、动作和外貌描写介绍为主。本书所描写介绍人物众多,详略得当,主要对地主和农奴两个阶层的人进行描写介绍,通过对比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引发读者的无限愤慨和对下层人民的深切同情。
“不公平”这是我读完这本的时候对俄国社会的第一印象。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到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吞声吐气,连声诺诺……
相比而言,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美好_人人平等,幸福自由,国家和平安定,人民团结一心,没有了土地主的压迫,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才是。
《猎人笔记》读后感600字3
当翻阅完《猎人笔记》的那一瞬间,我的内心不由得被屠格涅夫笔下的任务所感动。
《猎人笔记》完美地赞扬了普通人纯朴、善良和真挚的品质。美好地讴歌了老百姓内心丰富的精神世界。更歌颂了大自然美丽富饶的自然景观。为此我不由得称屠格涅夫为“神笔”。
当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品位完这本名著时,我深深地被其中的《美丽的梅洽河畔的卡西扬》吸引了。故事中的卡西扬是极其热爱大自然的人。他只要走进树林就会完全沉醉在其中。他会不由自主地学黄鹂鸣叫,学青蛙远跳,学那憨憨的小熊漫步,与森林的动物呼应。他浸透在了这自然世界。卡西扬还是一位热爱生活向往自由的人。他说我不喜欢那些禽兽,因为它们泛滥了我的自由。这是一句深富哲理的话。后来我才知道,这禽兽代表的是那些专横无理的财主,是常欺压老百姓的恶霸。而那自由却有着对地主的反抗与平等的向往。我们怎能不能去赞扬卡西扬,赞扬屠格涅夫呢?从他的身上我也学会了博大的爱和善良的纯朴及从来不会泯灭的自由的内心。卡西扬就是美丽的。
这伟大的作家屠格涅夫不仅把笔下的任务写得栩栩如生,更让大自然优美的景色活跃在了纸上。
《别任草地》和《树林与草原》更是猎人笔记中一曲举世无双的歌谣。当读者走进屠格涅夫笔下美丽夺目的“画卷”时,你就会看见七月的早晨灿烂的霞光,明亮的太阳,闪烁的星星在一同起舞;看见和睦自在的大家庭。这是你一定会心旷神怡,神清气爽。这时,你不会不称赞屠格涅夫为“大自然的诗人”。这也陶冶了我粗暴的性格。
屠格涅夫笔下的《猎人笔记》让我们看到了进步的思想,耳目一新的人物及美丽宜人的风景。也让我学会了善良,纯朴,丰富内心世界。
《猎人笔记》读后感600字4
《猎人笔记》的作者是屠格涅夫。他虽然出生在贵族家庭,但自幼目睹了地主阶级的凶残专横,早就产生了对农奴们的同情。所以,他在别林斯基的思想影响下,创作了反农奴制的作品——《猎人笔记》。
这是一本反应了旧俄国的农奴制下,农民被剥夺了自由,只能听从农奴主的书。它揭露和批判了地主残暴、狠毒、贪婪、虚伪、愚蠢、空虚、无耻等等卑劣的性格与行为。它控诉了下阶社会农民们悲惨处境与遭遇的苦。
书先扬后抑,没有直接写地主的卑劣的性格与行为,没有直接写农民受到的残酷迫害,而是在一片假善良的地主前,暗示并启发,揭开他们的面具,露出他们卑劣的一面。
地主是披着羊皮的狼,其中佩诺奇金颇为可耻。作者 并没有直接接开他恶毒一面,而是说“非常讲究饮食,待客亲切热情。”“为人严厉,可办事公道,很关心下属的利益。”让我们浅浅觉得这个地主是个心地善良,待人宽容的人。可看到后来,读到侍仆忘了把酒烫一下时,用“相当尖锐的嗓音”问,这还不能够体现他的凶恶。当他的仆人听见他这么说时“发窘了,愣在那里,脸色刷白”,这样能让仆人这样的地主,还会是个善良的人吗?还不是只凶狠的狼吗?
天下的乌鸦的般黑,书中的地主一般坏,在屠格涅夫笔下的地主不是愚笨,就是贪婪,书中也出现过农奴的角色,但他们大多数都是拥有优良品性的人。这无疑是一本反农奴制的控诉书。我为农奴的生活而悲痛,也为屠格涅夫的反农奴制的精神而感动。
《猎人笔记》读后感600字5
《猎人笔记》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的代表作,上星期的某天我班上的邓可晴兴致勃勃地把它带到学校来,倒是让我先睹为快了。
这是一本以散文的形式写成的小说,通过写“我”到各个地方去打猎时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情景,反映了俄国当时的社会生活。
这本书深深吸引我的原因首先是作者对大自然风光的精彩描写。我的童年生活里也有田野、森林,小河和溪流,可是,我从来没有用心去感受它的美妙之处,然而本书中作者那生动、形象的描述激起了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也勾起了我对童年时代暑假生活的美好回忆。
每每读到诸如“我坐在一片白桦林里,秋天的天气有点怪,一会儿阳光普照,一会儿又下起了小雨,天空中时而飘满白云,一忽儿又都散得干干净净,蓝蓝的天空显得纯洁、平静而温柔……”这样的句段时,都会有一种想放声朗读的欲望,的确可以陶冶性情。
其次,本书二十五个故事中出现的人物有善良的农民,有受欺凌的农奴,落魄的小地主和冷酷无情的贵族地主,每一个故事的结尾都留有余地供读者想象和思考,有着意犹未尽的滋味。
书中的“我”是贵族出身,因为所受教育不同而与其他贵族地主的言行举止大相径庭,他以一个受人尊敬的猎人的姿态记录了农奴们平凡的生活故事,但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对农民和农奴深切的同情之心,对贵族地主的高傲和自私还大胆地给予了讽刺和鞭挞,这一点难能可贵,令人敬佩!
我欣赏书中的“我”,因为他热爱生活,因为他风度偏偏,因为他腹有诗书,因为他爱恨分明,更因为他“出淤泥而不染”!
近日我读了一本好书——《俗世奇人》。这本书由18篇文章组成,文章精短,看似古文但有传奇色彩。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可就是这些奇人,会平常人不会的事,如,苏七块、刷子李、酒婆、背头杨、认牙、青云楼主、绝盗、泥人张、小达子、大回等。这些人本领高超,靠着着高超的本领生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刷子李》和《好嘴杨吧》。
我先说《刷子李》。文章在写刷子李时先描绘天津码头的情况“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一下子让我的心悬了起来,看来没有两下子的人是不可能在那里生存的。接着才写刷子李的奇“刷子李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好厉害啊,刷子李不仅对自己手艺的感到自信而且还十分自豪,最让我佩服的是他还会给自己做广告。最让我捻一把汗的是《好嘴杨吧》。杨七杨八靠卖芝麻茶为生,凭借杨七的好手艺杨八的好口才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有一次李鸿章要喝茶汤,居然把茶汤上的碎芝麻误认为脏东西一把砸下地,顿时碎瓷乱飞,人么胆战心惊,眼看一场灾难就要来了,只见杨巴不动声色力旋狂澜,从此他在天津城威名大震、名扬天下。看来做人啊要讲究能耐,善于积累这样才能急中生智化险为夷。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俗世奇人》并不简单它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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