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忆事情感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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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忆事情感随笔

篇1:初恋忆事情感随笔

初恋忆事情感随笔

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鲜花点点,柔柔的风夹着花朵的芬芳。一切是那样的惬意,那样的舒爽。广阔而湛蓝的天空下静静飘着几朵白云,使天空显得越发深邃悠远。

时光像一条静静的长河,不断地向前流去,却怎么也不见尽头。远方的青山、碧流,水中悠悠的渔舟,山下袅袅的`炊烟,都令人流连忘返。

有个男孩,独自漫步在无垠的原野,迎着温润的和风,望着天空中的云朵随风变幻,看似惬意,心中显得落寞。

他走到一条沟壑前,这沟壑很宽,沟壑那边的精致看起来也不是很有吸引力。恩,他暂时没有要跨过去的意思。

正是冬尽春初,细细的草芽从沟壑里深处嫩嫩的小舌,风一吹,显得调皮可爱。他站在沟壑旁,见到沟壑对面有一个小女孩正朝这边望来。

他们彼此对望着,眼神中闪过一丝吃惊与期望。

男孩却还有一丝喜悦,他踮起脚尖,伸出手,使劲地向她挥手。不想,那个女孩也欣喜地向他招手,开心地朝这边呼喊。两人都呼喊着,风儿传递了他们的问候,但似乎都没听清,都最终都决定要到对面一起玩耍。

两人在沟壑里相遇,风儿夹着新春草色的清香拂面而来,他们彼此对视,显得异常欢喜。

男孩领着女孩上了岸,一路没有多少话语,却是无比喜悦和欢欣。

上了岸,两人都累了,静静伏在草地上听风儿吹上了枝头,吹羞了花朵,吹跑了小蜜蜂,吹舞了彩蝶。男孩建议找一条小溪,说里面可能会有很多小鱼和小蝌蚪。小女孩就跟着一起找。果真找到了一条,但里面并没有鱼,也没有蝌蚪。溪水清澈甘甜,溪地悠闲地落着圆圆的鹅软石。

男孩坐在小溪边,女还便也坐在小溪边,静静地陪着他。水中映着两人的影子,他们静静感受彼此的呼吸。

也不知过了多久,溪水的草丛里传来几声鸭叫,女孩示意男孩,在他耳边说着。男孩心领神会,和她一起静迨那群鸭子的到来。

这时,男孩一怔,好似想到了什么,飞快地沿着溪岸走去。那群鸭子便嘎嘎大叫起来。男孩左翻右找,女孩确实不懂,心里着急,想叫他却又不知该怎么开口。

终于,男孩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女孩正想问他,男孩就往她手上塞了一只大大的鸭蛋。女孩捧着鸭蛋,那上饶尚美医美敷出的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

男孩望着女孩脸上美美的笑容,不由地伸手出去,往她的脸上轻轻地刮了一下,然后将鸭蛋放进了她的口袋,拉着她的手说:“我们一起去摘草莓吧!”

女孩便像一只灵动的小鸽紧紧跟在他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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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忆岳母情感随笔

忆岳母情感随笔

我的岳母去世一年多了。尽管我们全家用尽了洪荒之力,尽管医生使出了浑身的解数,还是没有能够挽回她那顽强的生命,最终她还是抛下我们,弃我们而去。古代的帝王将相为寻找长生不老之药,踪迹踏遍海内外,也不得不无果而终。每每想到这些,古代帝王将相尚且如此,岳母做为一介凡人,能够寿终正寝,安详辞世,心里也倍感藉慰了。我知道她的生命已经化作了涓涓的细流,汇入了潺潺的小溪,融入了汹涌的江河,奔入了浩瀚的大海。

岳母有着普通人的普通名字——张淑荣。正如她们那一代人一样,度过了不容易的一生。她早年家境贫寒,中年丧偶,老年凭借微薄的养老金,度过晚年。尽管如此,可她活出了人格的尊严,以她那真诚、友善、热情、达观的品质,影响了周围的亲朋好友,成为家族的楷模。她膝下无子女,过继了她娘家侄女即我的妻子为女。她视侄女如己出,倾力教她做人,供她读书。在岳母的教导下,妻子没有大的能耐,却能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懂得感恩尊重,孝敬老人。 岳母没有文化,但她以她的实际行动树立起我们家春风和煦的家风,以她那乐于助人的高贵品质诠释着家庭的教养。

我和岳母一起生活了27年。我们一直住在一起,同吃一锅饭。日久生情,我感受到了岳母做为长辈对我们全家的慈祥、体贴和关照。我和妻子刚刚结婚那一阵,我在找王上班。那时上下班都要骑自行车。每逢天寒地冻,寒风凛冽,岳母总会叮咛我多加衣服,一句温暖的话语,早已经驱散了一路的寒气,让人感到了丝丝暖意。下雨阴天,总是提醒我带上雨伞,让我感受到母爱的体贴入微。年轻的时候,少不了在外应酬,岳母在我临出门前,总会送上一句“少喝酒”。年轻气盛,有时难免把握不住自己,贪杯喝多。这时岳母总是送上嗔怒的话语:“再喝多了,我要和你急”,听得出来,这话语中包含着满满的关心和爱护。

有这样一幅画面永远定格在我的脑海里:不管严寒酷暑每当我们下班的时候,总会看到一个劳作的身影,她坐在小凳子上,守在蜂窝煤炉旁,为我们全家准备着美味的午餐。春天,她会为我们全家烙上美味的韭菜鸡蛋火烧;夏天,她早为我们全家做好了十八卤的凉面条;秋天,一锅热气腾腾的茴香猪肉包子早已经摆在了全家面前;冬天,岳母最喜欢做的是白菜羊肉水饺。在她的打理之下,一家的生活总是那么井井有条,一切总是那么从容不迫。我们的生活不是多么富裕,但一定是充满了温馨。我们一家就是一个乐队,岳母是乐队的指挥,锅碗瓢盆就是乐器,油盐酱醋就是伴奏,喜怒哀乐就是我们乐队表达的情感。有了岳母,我们家生活丰富多彩,高兴时的乐符高亢激昂,快乐时的音符明快跃动。我们家的乐队在岳母的指挥下,有时是婉转悠扬的回旋曲,有时会演奏出舒缓静谧的小夜曲,有时是温馨动人的安神曲。

正是因为有了老人的辛勤劳动和无私的`奉献,我们在工作中才能够没有了后顾之忧,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岳母的高贵之处在于,生活中,她只求付出,不求回报;只讲奉献,不讲索取。岳母的这种精神深深了感染着我们,让我们在工作中,脚踏实地,拒绝浮躁,不求轰轰烈烈,不求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

岳母对于家人尽心尽力,对于亲朋好友更是热情倍至。逢年过节,亲朋来了,她总会笑脸相迎,慷慨地备好酒菜,热情地招待。亲戚有困难了,她自己平时省吃俭用,也要对暂时困难的亲友倾囊相助。平辈来了,他们会把生活中的高兴事、烦恼事、郁闷事向岳母倾诉,而岳母这时会用幽默的语言,轻松的语调,分享着他们的高兴事。亲友的烦恼事、郁闷事岳母也会为他们分忧,帮他们驱散心理的阴霾,而使那烦恼事、郁闷事都灰飞烟灭。晚辈来了,他们因生活中的困惑、工作中的疑虑,向岳母寻求帮助,而岳母此时总是能够指点迷津,让人茅塞顿开。小两口闹矛盾了,也会来找她评理,而此时她总会娓娓而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人破涕为笑,或是以春风化雨一般语言,让小两口子哭哭啼啼而来,高高兴兴而归。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授人玫瑰,手有余香,岳母这种热心肠的脾气在亲朋好友中赢得了很高的声誉。

寸草春晖,岳母的恩情,无以为报。岳母生前,我们全家竭尽全力,让老人生活得安心、放心、顺心。岳母已逝,我们全家会在她老人家的感召和保佑下,以感恩的心态,迈着坚定的步伐,一步一个脚印地丈量人生的道路。

篇3:初恋遐想的情感随笔

初恋遐想的情感随笔

世上有些事情的神秘,是不可以说破的。因为有些事情,是为我们敏感的心灵独自占有的。

初恋即是如此,因为它是普天下青年男女内心对未来生活、对美满温馨的小家庭的爱之渴望,是青年男女内心情感的`寄托。但是,谁也不能预先界定初恋始于何时始于何人?而那初恋的对象又永远在遥远记忆的尽头神秘地时隐时现,间或有许许多多的青年男女在未跌入初恋情网之前,便在每个星明月朗的夜晚,独坐斗室或湖岸边的柳树下展开思绪放纵无尽的遐想。

岁月是长河,初恋是身后遥远的航标灯,明明灭灭,昭示着青春的理想。

岁月是一幅未完成的山水画,初恋是起笔处最纯情的一点,在人生的长卷里浸润开去。

岁月纵然飘摇不定,初恋永远是细密温柔的一片雨丝,点点滴滴,汀汀泠泠,潇潇洒洒直落到尽头与你相伴。

春日里,被梧桐遮盖的路面不时有树叶上滴下的雨水,坚实而有声,这细如针尖的雨丝要多长时间才能串成这一滴呢?我伸出手想接住它们,可它们总是从我指缝间滑落。我想:爱必须有两个人才能完成。所以泰戈尔有那样深情而专注的诗句:“我在我的琴弦上反复寻求能和你和鸣的音调。”可是世上又有多少爱发自内心却并无着落,尤其那不含任何功利成份的初恋,它的美好、似花的芬芳,却能传得很远很远……

人生的初恋,对于一个男孩子,寄寓了他对未来生活的多少抱负和雄心。对于女孩子,又装载了她多少玫瑰色的梦想。我不知道有谁曾在我身上寄予未来,但我心里明白我在我初恋时的那位纯情女孩身上编织了一个五彩的梦,只是凡是说到“梦”的,大都没有什么结果。

初恋美丽如斯,又仅仅美丽如斯。

篇4:端午节随笔写作:端午节忆事

又是一年端午到,看到各大超市中琳琅满目的各式粽子,就不禁想起小时候的端午节。

对于端午节吃粽子的印象,是到参加工作以后才有的。工作之前,每到端午节,家里必备的不是粽子,而是麻花,好一点的还有热腾腾的各式包子。

老家农村,是非常重视传统的节日的。小辈尤其是刚刚新婚的小辈,是要向长辈送礼的。所送的礼品并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必定都是应景的。端午节就送麻花、包子,通用的礼品还有白糖、面条(这个可以在任何节日包括过生日、生小孩等等送的),家境好一点的客气一点的就有新鲜猪肉、白酒。我的母亲在家中排行第二,自然她的妹妹弟弟都得给她送礼来。当然,我们呢,得送礼给外公外婆,还有大舅舅。于是临近端午节,我们就盼啊盼,盼小舅舅小姨妈们给我们送礼品,盼出嫁了的堂姐们,结婚了的堂哥们给我们送礼品。送礼那天,我们是最高兴的。老远地,我们就瞧见他们手上大包小包地提着,我们远远地迎上去,亲热地叫着“姨”“舅舅”“哥哥”“姐姐”的,眼睛则滴溜溜地盯着他们手上的大包小包,我似乎闻到了大肉包子的香味。进了屋,大包小包被母亲接过来放到了那张高高的案几上。此时,我们也不出去玩了。就围着大人们凑热闹,其实我们的眼睛是时不时地看向那些被包裹着的礼品,弟弟纠缠着,不停地问小舅舅他们,你们送了什么啊,有没有大肉包子。母亲就笑着说:“小馋鬼,来来,每人一个,拿着出去玩,吵死了!”于是,神秘的包裹被母亲打开,一股浓浓肉香飘出来,果然是大肉包子。我们每人拿到一个后,就美滋滋地跑开了。那个时候,能吃到香喷喷的大肉包子简直是城里人的待遇。

中午我们还能继续一饱口福,那美味就是糖油麻花了!我们那一带地方,奇怪得很,紧邻汨罗江,端午节竟然不吃粽子。但是我们必定要吃一样应景的食品,那就是麻花了。麻花可以像现在一样干吃,但必定在端午日做成一道菜,那就是糖油麻花了,条件好的家庭可以做成红烧肉烧麻花。红烧肉烧麻花我没吃过,想必是极好吃的了!糖油麻花既有白糖的甜丝丝,又有猪油(小时候老家都是用猪油炒菜)的荤香,还有麻花本身的酥香,麻花外面酥软,里面却仍然劲道,真是好吃得不想停筷子。家乡菜食以辣为主,甜食仅有两样,一样是糖油麻花,还有一样是过年时的糖油粑粑。在习惯了辣味的味蕾中,偶尔有甜食的调剂,是别样的一番滋味。

公众号:玉峰文苑

篇5:情感随笔之那些事

情感随笔之那些事

因为爱情 怎么会有沧桑,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古老的沧桑,全淹没在一世的红尘之上。

因为爱情,世界变得柔软,好像所有的一切都那么清晰,沉沉浮浮的生活,变得不再孤单,有人说,爱情是一盏黄昏后的灯,悄悄温暖着寒至的夜。还记得多年前躲在墙角瑟瑟发抖的你吗?是时间的温暖,拯救了你。

简单的成长,所以等不到悲伤,就流尽了时光,等不到时光把爱情刻上无情的刀痕时,爱就离开了,所以一切都还是幸福的摸样。爱情不需要承诺,不需要仪式和标志。很简单,就是你爱我,而我也恰好爱你。

因为爱情,生活变得沧桑,所有的程序都刻上了你的模样。爱情是上帝送给每个人的礼物,只要有生命,就有爱情。 世上最难的爱情不是让不爱我的你爱上我,也不是让本相爱的我们不能在一起,而是,把这份爱维持到细水长流,维持到海枯石烂。他们都说爱情那么美,相守着你爱的那个谁,白发渔礁,老月青山,平平淡淡才最珍贵。

若是那么理智,就永远不懂爱情。它总是那么迷迷糊糊让你忘了对方的缺点,然后不顾一切爱上她。

世界上没有绝对吻合的'两个螺丝钉,就像爱情中没有绝对相配的两个人,太吻合的螺丝钉,不能有缝隙使他们相扣;所以太吻合的爱情,只因最后没有拥有。

因为缘分而走到一起,待风花雪夜之后,是包容和忍耐。也许上帝没有造出绝对相配的两个人,所以爱情在彼此的包容中显得更加珍贵。

你知道吗?放手时对一段时光的告别,是对一段错误的肯定。所以,不要轻易选择,或者,选择之后不要轻易放弃。 因无聊或寂寞而产生的爱情,不是真正的爱情。

爱情就是你对我说:别怕,有我。

我把一颗心放下,做好和你逃亡的准备。

因为浪漫而产生的爱情,也不是真正的爱情。只是因为,你太爱自己,所以才会想要美好的一切都发生在自己身上,这样的爱情,经不起风吹雨打。

这个话题,充满这诺言的谎言,充满着刻骨的清晰。被古往今来的人诠释的淋漓尽致。

我想,没有恋爱的人。你懂;恋爱中的人,不太懂;失恋的人,不懂;没有经历过的人,略懂。失恋后放下的人,真的懂。

因为爱情,世界变得如此美妙,才让流浪的荒芜变成幸福。爱情,往往在一念之间破碎。而幸福和应付,仅仅只差一个字母。

我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情幻想,那么,请保持。不要让现实淹没了这仅有的美好。

祝福你们!

篇6:初恋时的那点事 -高三随笔

初恋时的那点事 -高三随笔

前几天刚刚看完太过的新剧“初恋这件小事”,感触良多。长相平凡的让人过目就忘得小水偏偏爱上了学校中最优秀、最善良、最帅气的高一男生阿亮,小水从不奢望能和阿亮交往,她只有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阿亮经过她身边时,能够回头看她一眼。为了这个愿望,她不断的做着改变。

或许初恋就是这样,当你爱上他时,不管他在别人眼中是什么样的人,他在你的心中都是最优秀的、最完美的;当你爱上他时,哪怕是他的一抹微笑、一个不经意见向你投来的眼神,你的心里都会有暖流涌流。

忽然间想起了许多事,现在想想,他一直住在自己心里的最深处,从来没有遗失过。

那时的我是初二的一个小女生,不懂得什么事,傻里傻气的,没有出众的相貌,却因为不经意的某个小事,把原本不相干的两个人牵扯到一起,其实我很想告诉你,我已经暗恋你很久了。因为我们之间不会有太多的交集,我也没有和他有太多的碰面,或许即使碰面,他也不会注意到我吧。

我们相识是在……还依晰记得学校里组织的一次春游活动。春游时要路过一条河,有一条独木桥,通过独木桥到达河的对岸就是许愿树,传说这颗许愿树很灵的,许的愿望基本上都会实现,但是条件是走过独木桥时绝对不能掉进水里,许多女生都小心翼翼的通过了桥,而我是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中彩的一个。真的好狼狈,虽然河水不深,但是当时狼狈的样子足以让人捧腹大笑。

伴随着一声尖叫,我成功的掉进了河里,在那一瞬我却看到了他的身影,他的目光向我投来,可我确实极度的懊恼,为什么老天要让他看到我最狼狈的样子。看到他向我走来,他向我伸出了手,我将手放在他的手心,暖暖的,我傻傻的抬着头望着他,感觉到自己好幸福,可是这一感觉转瞬即逝,我又重新跌进水里,旁边传来了许多同学的讥笑声,我的脸红透了。“来,快点”,他冲我伸出手,吼着。那一刻我的.心伤透了,眼泪模糊了他的身影,不理会他的叫喊。“快点上来”……“你少来,我不需要你的假慈悲,走开了”我哭着走在河里。我在和他宣誓,他的形象在我的心中全毁了,剩下的只有碎片。( )

其实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我的手当时太滑了,他没有抓住才会让我又一次跌进水里的,我误解了他。再后来我们走在了一起,没有什么过多的言语,只是一种感觉吧。我们会经常吵吵闹闹,在这中间我们的感情也进一步得到巩固,没有太多现实的因素,只是简简单单的在一起,愿意和他一起,只是牵一牵手就足够了。

他时我的初恋,我喜欢他,喜欢他的笑,他的轮廓,一直在我的心里。

后来我们分手了,是我提出来的,理由是我们不适合,多么烂的理由,其实我是怕拖累你,希望你可以考一个好的高中。我和他失去联系。

或许我不是他心中的小水,只是一个有过停留的过客,但是我想说的是他永永远远是我心中的阿亮,我会把他藏在心底。

只是一些感慨,希望他可以看到,不要求和我联系,只希望你还可以记起我——那个曾经的过客。

篇7:乡村忆事的生活随笔

关于乡村忆事的生活随笔

我的童年是在江南的一个小山村度过的,虽然离现在有些遥远了,但在我心中却留下了很多有趣的回忆。那时,我的父亲在另一个村子当小学老师,离我们村大概三、四公里的样子,我也随着父亲在那个村子上学。这个学校总共有7个老师,家里离学校都比较远,所以中午是不回家去的,我和父亲中午也不回家,学校专门雇了个师傅做饭。油盐酱醋米菜都是老师凑钱出的伙食费买的,只是做饭的柴火很成问题。于是学校组织学生一学期搞几次勤工俭学,让学生回家砍一些柴火交到学校,按年龄大小任务不等。

我记得有一次,大概是我上小学三年级,学校安排学生砍柴,我们的任务是四十斤,多交了有奖励。由于我家较远,就想到离家近的同学家去砍柴,我刚把我的想法说出来,就有很多同学抢着让我去他家。我最后选择一个叫晓军的同学家。其实晓军和我的关系并不是特别好,以前还打过架,他跟我说他们家山上的柴多,长得又高又密。

中午,很早学校就放学了,我跟着晓军去他们家,同路的同学很多。别看平时大家在班里互不相让,可是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气氛就很愉快,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特别是晓军,很照顾我,帮我拿东拿西的,不让我有任何负担。路上不断地经过同学家,我们不断地说着再见。偶尔碰到同学的家长,大家会把我介绍给他们,说这是胡老师的儿子。有的家人会热情地说:“胡老师家的儿子?有空到我家来玩啊!”我总是笑呵呵地答应着。

到了晓军家,他的父母倒了茶,拿了些零食招待我,晓军说:“我们学校搞勤工俭学,要交四十斤柴火,我们现在要去砍柴。”说着就拿上工具拉着我就走,也不管他父母在后面叮嘱些什么。外面已经等着几个人了,有三个孩子是住在晓军家附近的,也是我们学校的,都认识,还有一个我们班的同学云鹏。一行六个人,浩浩荡荡地出发了。我发现他们手里除了打柴的工具还有盐和辣椒面,我问他们拿这些做什么。他们说:“你别问,一会儿去了你就知道了!”江南的这些个小山村,虽然不是什么旅游胜地,却也山青水秀、鸟语花香的。

我们走到一个山脚下,有一条宽两米左右的小河,河水清澈见底。大家都不走了,都把裤子挽起来,在河里摸起了螃蟹。到这时我才明白他们拿盐和辣椒面做什么,原来他们这是要野炊啊。我因为害怕螃蟹的两只大钳子,没有敢下水。我在岸边发现了一只大螃蟹,却不敢去抓,喊来晓军,只见晓军张开手掌只一抓,整只螃蟹就被他攥在手里,任凭螃蟹张牙舞爪也夹不到他的手。他把螃蟹背上的硬壳轻轻一掰,就掀掉了,接着在河水里洗了洗,就手扔进了我们带来的塑料袋里。不一会儿,大家就抓了满满一塑料袋,大概有三、四斤,外加两只拳头大的青蛙,真看不出来,这清澈的小河里还有这么多的小怪物。看着他们抓到的战利品,我很高兴,却冷不防被云鹏一把给拽到了河里。我有点气恼,捧起一捧水就泼向了云鹏,旁边的人也被打湿了。这一下,可热闹了,水面掀起一朵朵水花,漫天的'水珠洒向我们,我们在河水里,尽情地嬉闹着,跌倒了爬起来,欢乐的笑声在群山之间环绕着。不一会儿,一个个都变成了落汤鸡,大家气喘吁吁地上了岸。

来到山中,我们找一个相对开阔的草地,点上一堆火。把衣服脱下来拧干,都晾在了旁边的小灌木上。云鹏说他二叔在这跟前儿种了一片红薯,他想再挖几个红薯过来烤着吃,大家一致赞成,我是举双手赞成,一直以来我对螃蟹和青蛙不感兴趣,特别是青蛙,一看到它,身上就起鸡皮疙瘩。去了三个人挖红薯,剩下的人用棍子把螃蟹穿成串儿,在火上烤,两只剖了肚皮的青蛙,被裹了辣椒和盐巴埋在了火堆下面煨。不一会儿,云鹏他们提着十来个斤把重的红薯回来了,云鹏说:“大的没敢挖出来,留地里了,害怕煨不熟。”大家又把火堆堆的大一点,七手八脚的把红薯埋了进去。十来分钟,这空气里就充溢着烤螃蟹的香味。大家把烤的焦黄的螃蟹撒上辣椒面和盐巴,又在火上撩了一下,就算烤好了,晓军先递给我一支,我疑疑惑惑地咬了一点蟹肉,瞬间感觉一股又鲜又香的味道从唇间溢了出来,赶紧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连螃蟹的两只大钳子都被我吞了下去。总共烤了十几串,我一连吃了四串。大家又把青蛙从火堆里拨拉出来,把表面的灰尘拍打掉,多余的辣椒面和盐倒了出来,扯下一条腿沾了些盐和辣椒面,就要我尝尝。我说:“这个我不敢吃,太吓人了!”云鹏说:“这个是这里面最好吃的了,你先尝一尝,不好吃就别吃了。”我闭着眼睛,尝试着咬了一点,却是满口的香气,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我说:“这么好吃,再去抓几只来烤着吃!”也不去管青蛙是益虫、长得丑陋这些因素了。晓军说:“行了,不早了,再去抓青蛙,我们要等到天黑才能回家了。这两只青蛙都给你吃!”这时,我才想起来,我们该砍的柴还没有砍。我说:“行!”毫不客气地把两只青蛙消灭干净了。说笑间,红薯也煨熟了。大家把它们从火堆里挑了出来,在地上滚了滚,蹭掉红薯皮上的柴灰,迫不及待地剥掉红薯皮,热腾腾地冒着热气,一股食物的香气扑鼻而来,让这一帮馋嘴的小屁孩过足了瘾。大家约好,下次砍柴,我们还在这里,到时候把晓军家的小鱼网拿上,我们再捞些小鱼和小虾什么的来烤着吃。

所有的野物被我们消灭光之后,大家伙儿才熄灭了火堆,穿上半干的衣服,拿了柴刀去打柴。果然,这山上的蕨类植物长得很茂盛,都可以割来当柴火。只是,不时地有兔子从蕨丛中窜出来,吓人一跳,最恐怖的还是蛇,我只敢跟在晓军他们身后割一些柴火。二十来分钟,我们就砍够了任务。回家时天已经黑了,身上的衣服倒已经全干了,完全看不出来疯玩后的狼狈相。晓军的父母把晚饭都准备好了。晓军的母亲说:“今天刚好在集上买了点新鲜猪肉,给你们做了个红烧肉吃。”饭桌上除了红烧肉还有一个辣椒炒鸡蛋和素炒白菜,看起来很诱人,可是我和晓军这时候根本不饿,心里想着学校什么时候再搞一次勤工俭学。

离开家乡二十多年了,记忆中的那次野炊是那么的有趣,吃的是那么地尽兴。多想再回去吃一吃那美味的水鲜,亲近一下那灵秀的山水,见一见那快乐的儿时玩伴儿。

篇8:难忘的事情感随笔

难忘的事情感随笔

据说袁世凯小时候比较顽皮,但是却有一股上进心,一心想去北京发展,无奈他的母亲没有钱供他用。他的舅舅是个地主,于是他就去了舅舅家,向舅舅借一百大洋。

舅舅看不起他,告诉他,外面不好混,倒不如在家里好好地服侍你的老娘,你也不是成材的人,就别浪费一百大洋了。

受到舅舅的训斥,袁世凯垂头丧气走出舅舅的家门。刚好看到舅舅的邻居从家里出来,他就鼓起勇气借钱,那人觉着既然人家张口向咱借钱,就是不容易了,于是就借给他一百现大洋。

袁世凯后来发迹,他就还了舅舅的邻居五千大洋来感恩,还把那一家人都接进了北京城,给其谋职,让其生活得更好。

那人哪里会想到,只是一百大洋就改变了他及整个家族的命运。

这让我想起我小时候在老家,曾经经历过的一件事。我们村有一邻居,那女人,大家都不喜欢她,嫌她的嘴臭,嫌她抠门,吝啬得很,形容她一分钱掉地上能沾个砖块,并且爱占小便宜,因此,大家都远远地离开她。那年秋天,她用木板车拉了满满一车玉米,从田地里回家去。路上经过一个土冈,她就猛一跑,想运用惯性冲过去,但是,使了全身的力气,也没有带走车子。眼看就要退下来,周围看热闹的大人没有一个出手相助,我上前帮她猛推了一把,车子很快翻过土冈。她扭头一看,是我这个八九岁的孩子帮她推的车,她用感谢的目光看看我,朝我笑笑。

没有想到就这么一推,我在她心中便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她那么抠门对我倒十分大方。她家富有,在我们这一带,第一家有电视、电话,她就拿起电视遥控板,让我随意挑选节目,让我随意打电话,茶果美食任我吃。她知道我爱吃饺子,每每请我去她家,都用大碗给我盛满羊肉饺子。

直到我结婚生子,她还张罗着给我的女儿送好吃的,做花肚兜,做绣花鞋。

我就问她,你咋对我这么好呢?她诚恳地说,大家对我都不好,那么多大人站在那儿都不帮我,而你那么小,就知道帮我推一下车子,我知道你幼小的心灵是那么善良,知道你是个好姑娘,我当然愿意把好吃好用的给一个好人了。

人与人往往就这么简单,就这么一推便结下了终身的缘分。

几个月前,我手里握着五十元钱,去菜市场买菜,路上,我看到一个阿姨带着一个孩子,面目焦灼而急切。我看看她,又看看孩子,孩子脸色发红,呼吸急促。

这孩子像发烧,赶紧去给看看呀。

阿姨露出难色,说,我的.钱不够了,我是孩子的姥姥,来女儿家走亲戚,孩子妈妈上班去了,我人生地不熟的,不知道找谁借。我就把手里的五十元钱递给她。

这个事情一晃就过去三个月。

我忙于工作,忙于写作,无暇照顾儿子,他的学习成绩很差。一天,我去学校接儿子,发现儿子的座位是最好的。教儿子语文的是一个女教师,她看到我,连忙握紧我的手,亲热地说,我儿子高烧,我妈妈刚好碰到你,你把手里的钱给了她,她告诉我你的特征,让我留意着。原来你的儿子在我班里。你那么忙,以后孩子的事,我包了,这孩子成绩不好,以后上自习我就给他补课,一直到小学毕业。

我惊讶不已,没有想到我一个小小的举动,倒帮了自己这么大一个忙,并帮我收获了一段友情。

“勿以善小而不为”,其实往往就是这些不起眼的小事,会提升我们的美好形象,让我们无形中获得别人的好感与赞同。可见往往就是一件小事,可能会成就一个人,可能会获得更大的成效。

篇9:那些年的事情感随笔

那些年的事情感随笔

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我们刚结婚,家乡的风俗结婚三天回门认亲,结婚时随礼的亲戚都要在认亲那天回礼。娘家门户大,我又是父亲唯一的女儿。叔父大爷的都随了礼。回门那天我和老公看到堆得满屋的回礼头都大了,不过荣幸的是限于我们的高级交通工具(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婆家买的,莫非有房有车是从我们那个时代开始的?)载重有限,公公把他从爷爷手里传下来的农用独轮车借给我们做了运输工具。

话说新婚燕尔的我看着老公推了满满一大车回礼,我虽然很想很想还是没好意思自个儿骑车窜了,而是夫唱妇随的推着自行车陪着老公徒步走,偶尔的'还来个眉目传情,你侬我侬。没办法,新婚就是任性。

走着走着碰见同村一个论辈分我们得叫他叔头脑不太精明的人,和我们顺路。老公可能是累了,亲亲热热的叫着叔把车子给了他。我们的叔推着车前面走,老公和我美滋滋的后面跟。走着走着感觉不对了,怎么别人都对着我们笑?莫名其妙!我看看老公,发现老公也一脸问号,看看老公再看看我们叔,再看看老公,突然想起认亲的车子从来都是新郎推得。这段糗事至今说起来还笑得不行!

篇10:初恋这件小事随笔

初恋这件小事随笔

---我们会不会遇见,如同梦境中那般,在某个不下雨的阴天;又或,世界改变了,我也改变,你在天边……

最近几部票房不错的电影,《港囧》,《夏洛特烦恼》,其实概括起来讲述的都是同一个故事,那就是男人如何处理自己的初恋情结。

故事的男主人公都有一个青葱时代的美好初恋,因各种原因未能与初恋在一起,此后心中常常怀念,魂牵梦萦。票房之高足可反窥出这是一种大众心理,太多的平凡人都经历过或者正在体验,所以电影引起了大众共鸣,受到欢迎。

故事无一例外都把初恋描述成优雅有气质脱俗的女神,与主人公现实生活中身边的妻子形成鲜明的对比,以此侧面强调初恋在主人公心中的地位。《港囧》中,徐峥在被妻弟多次阻扰后,义愤填膺地说:是的,我就是去见别的女人,你知道吗,那是我的初恋,初恋!!这句话几乎喊出了大部分男人的心声,初恋无异于男人一生的紧箍咒,是心中的白玫瑰,永远无法抹去,也不能被替代。导演好像在告诉所有女性观众:你们得理解男人的'初恋情怀,那是正当的,是神圣的,是理应被照顾和成全的情结。一个未完成的拥抱,一句未说出口的表白,这些都太重要,重要到如果得不到,会像毒瘾一样,纠缠一生,苦苦追寻。

所以作为一个妻子,假如你嫁给的是一个有初恋的男人,那么悲剧了,你绝对不要去横加阻拦,因为越是得不到的越令人心向往之。但是是否如同电影里,男主人公最终都会在关键时刻醒悟,并意识到妻子才是自己的最爱呢?对此命题我个人持悲观态度,电影的结局其实更多是为了往主旋律靠齐,呼唤男人回归家庭。但是现实生活中听到的故事时常是,因为初恋的出现,婚姻破裂。能及时收手的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男人见到了初恋,发现她已经变成一个身材臃肿,着装没品位,满脸尘世琐碎在菜市场里讲价的黄脸婆,于是一对比觉得还是自己老婆好。另一种是,自己实在过于猥琐,完全没有信心和勇气出现在初恋面前,决定继续精神出轨来慰藉初恋情结。

另外,男人和女人看这样的电影的观后感绝对是不一样的,但导演肯定是双赢,因为他们当然知道女人乐于看到故事里男主人公最终意识到自己最爱妻子从而回归家庭,看完电影就像打了一场胜仗;他们当然也知道男人看这部电影,会自动忽略某些情节,而仅对那些能唤起自己记忆或者引起共鸣的桥段体会深刻,并从电影里找到认同感,因为“原来不只是我有这困扰啊”!

电影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而我辈芸芸众生,如何在现实生活中面对和处理这些问题,恐怕还是得摸爬滚打之后,或者伤痕累累地获得升华,或者无疾而终地抱憾终身,或者永远无法看见“身边人”,这才是真实的生活!

……

篇11:最快乐的事情感随笔

最快乐的事情感随笔

“别读到太晚,明天爬不起来又精神不济,那可就得不偿失啰!”妈妈关上我房门前说道,“知道啦!我了解自己有几斤几两重。”有些不耐的答应着,一小时前热牛奶的香气已剩余温,方才奋战苦对的数学已满江红,写不完绝对是讲义测评考题的注解,划下三遍仍刻不入脑海的重点公式……,“真是难以下咽‥…。”我默默合上明明五彩斑斓鲜艳无比却枯躁乏味的参考书,一边放任眼神盯着指针踩上一点整仍不死心望向床头──一本本诱人不已的小说……,喔!我生命中至高无上之存在!

重新温上略有咖啡甜的红茶,一张不限规格大小、软硬新旧的椅子,也许再来只好写顺手的笔和六百字稿纸,我拿起兔子遗忘的怀表,狠狠的让它静止, 让流转的时间歇会儿,一脚踏出仅有白纸黑字仍旧千变万化的世界,当起文学少女兼爱丽丝这完美差事,“窄门就如同用各类鲜美食材熬制再经多次过滤的法式清汤,所以情感就像溶在清澈的人生中呢…”喃喃念出野村美月的.字句,马上就有个人声反击: “人,不就是带着可悲的小丑面具,以喜剧式悲剧存在于世 吗?” “不,凡事演变总有前因后果,是从一而终所指引之路啊!”那人拿着京剧脸谱全集大声道,“别太激动!冷静冷静,来杯山樱如何?”“你也真够浪漫而不切实际的!”“你可不拿些莓果去找伊莉莎白,也许她在湖畔等着你。”“柯南推理到关键少了把钥匙!谁那有啊?快奉上!”“心叶!今天的三题 点心呢?我肚子饿了啦!”

“够了喔!我们顾着自己,忘了主星了呢!”

一个身穿粉樱和服的我看向我,穿着睡衣喝着红茶的我,笑着递上笔,“我们的想法,请好好织成作品喔!”顺着她的目光望向窗外,万籁俱寂,黑中几盏晕黄灯光闪着,方才笑闹成一团的我已回到脑中,刚才“开心”之际究竟去了哪啊…,漾起苦笑,我合上莱茵湖、人间失格、柯南道尔、文学少女、席幕蓉诗选、霸王别姬、卫星人,在格上填下今夜第一划。

“我说你啊…脸上有书的印子,真的用功到让人肃然起敬呢…。”她一边拿着小考的单字卡,一边投着哀怨的眼神和嘟的老高的唇,“我会这么有精神才不是因为苦读!而是有着一个“快乐的小事”唷!”学着那被描写成如花般的微笑,啊!肯定不像,但很充实而真诚,确确实实打从心底笑着。

制服裙扬起好看的角度,又是一天的开始,天很蓝。

篇12:最重要的事情感随笔

最重要的事情感随笔

在初中生的生活之中,每位初中生心中对事物的重要性并不同。而每个人现在所要实践的事情也不尽相同,可是就算是要一步一脚印,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的梦想也好、还是心系要考上好高中的学业、甚至是其他对自己的生活有影响的打算。可是在这些事情之后,自己要百般感谢的事物。便是杨柳在生长之际,仍不因成长而忘记的本。也就是将我们提拔的父母。而父母对我们的恩情,是要从小时就要怀有孝意,孝顺养育的父母亲。

说起父母亲,那是支持我们生活的一大栋樑。也是我们从小时效法的标准。我们一出生,父母就在我们幼时为我们打理生活上的大小事。并且时时注意我们在生活中,是否有受到风寒而感冒。或是自己身受伤痛。我们在生活中一受伤,其实痛得不只是我们自己。连父母在见到我们如此,也会因为我们受伤而担心。父母在生活中,是抚育我们的三春晖,他们待给我们的养育之恩,是我们子女的寸草之心难以报答的。不过报答父母这件事,并不需要功成名就。在现在的社会,要报答父母,不需要用衣锦还乡的方式来回馈。在荣华上给予父母孝心,早不是现在尽孝唯一的办法。金钱的多寡、屋房的贵贱、甚至是土地的大小。并不代表着自己的孝心会越大,或者是孝意有多深。真正的孝心,不是建筑在金钱的上方。孝心应该是在父母需要时,来去尽心尽力的尽孝。而说起尽孝,一位学生在子女的角色上,可以做到尽孝是十分容易,且是十分重要的事。

尽孝,在现在是十分重要的事。而尽孝在现在,已经不是一件艰苦的事情。一回到家,自己可以主动的去打理家中的家事,且完成自己份内的事情。是一种尽孝的表现。或者在父母回到家时,帮父母疲劳的身躯按摩。使父母的疲劳得到纾解,这也是孝心的表现。亦或在外不让父母操心,自己安稳的上课。平安,也是自己的孝心。孝心,是回报父母的'恩情。而我在生活之中,也以孝心在回馈父母养育的苦心。因为人说饮水要思源,自己要不忘本。出门在外,梦想以及对未来的理想固然重要,但是现在从小尽孝,并不是一件太晚的事。孝心,是可以由小到大养成的,父母养育我们长大,自己也要回馈父母尽一份孝心。

最重要的事,人们在每个时期都不大相同。不过最重要的,仍是自己的一份孝心。有了孝心,就是有了不忘本的美德。而不忘本的美德。在自己梦想的路途,或者是学业的脚步中。势必会在不同的路上,布上不同的色彩。自己也会在孝顺的心中,得到饮水思源的喜乐。

篇13:最幸福的事情感随笔

最幸福的事情感随笔

星期五的晚上,我正在看书,妈妈把我叫过去,说是有什么惊喜要给我。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迅速地跑过去,边走边想:妈妈会给我什么惊喜呢?是好吃的,是好玩儿的,还是有新衣服呢?

我的屁股刚刚坐在沙发上,妈妈便把手提电脑放在了我的腿上,让我看看电脑屏幕上的一组照片。我不屑地对妈妈说:“妈妈,这不就是一组照片嘛,算什么惊喜啊?”妈妈温和地笑着说:“宝贝儿,你要认真看,才能体会什么叫惊喜。”

于是,我怀着疑惑不解的心情认真地看了起来。这组照片一共有二十五张,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有三张。

第一张照片上,一座破烂不堪、几乎快要倒塌的房子首先印入我的眼帘。房子里,两个小孩正在煮饭:哥哥在锅边切菜做饭,妹妹在灶边烧火,一口大大的锅,四周却是烂的。那灶台歪歪斜斜的,像是马上就要垮了。

第二张照片上,一位头发已经全白的老奶奶,身材矮小、骨瘦如柴,却背着比自己身体大三倍的柴火,在一个没膝的雪地里吃力地走着,后面显现出一个个深深地脚印,脸上露出了十分痛苦的神色。

第三张照片上有一位脸被冻得通红的小女孩,坐在地上,拿着树枝,在泥土地上写字。手黑黑的、红红的,手上的`冻疮一个接一个……

看完这些照片以后,我已经泪流满面,百感交集。为什么现在日益强大的祖国还有这样生活的人呢?那些孩子那么小,为了吃饱肚子,就要自己在冰天雪地里或炎炎烈日中砍柴;为了学习,就要在黑暗狭小的房子里读书;为了生活,很小的时候就要担负起重大的责任…。。想想自己吧,我才知道我是多么的幸福,每天不愁吃不愁穿,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有一流的老师为我们授课,经常可以出去旅游……

我不禁陷入了沉思:为什么生活条件好的孩子没几个可以考上重点大学,而许多名人幼年时的生活都不怎么富裕呢?我带着疑问去问妈妈,妈妈语重心长地告诉我:“宝贝儿,现在城里的孩子条件好,体会不到生活的艰辛,他们很享受父母带来的幸福,也很满足这种生活,因此学习也不够努力,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当然就学不好了。而生活条件不是很好的孩子因为从小吃苦,所以对于他们来说,读书就是世间最幸福的事情了,因此只要他们有机会学习,他们就会用十足的干劲、毅力和恒心去努力学习。因为他们想要离开大山,过上好的生活。”

听完妈妈的话,我恍然大悟,是啊,能够读书就是世间最幸福的事了,我一直都是世上最幸福的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认真的对待每一件事,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恒心、有毅力、有劲头,我想,再大的困难也不会阻挡我实现梦想的脚步!

篇14:忆想这些痛苦的事-杂文随笔

忆想这些痛苦的事-杂文随笔

都说思念有时是毒药,但有时却偏偏去要触惹它。特别是像这样的天气。回忆有时也是种莫名的情绪,比如想老家的时候,如今天的雨在心头渗延开来。为了能平息这种思绪,前段时间还特地去了趟了老家。

在这样的雨天里,我就会想到了老父亲在老屋堂前免费给村民理发的情景。父亲他幼小学过理发为人热于助人从不图回报,那时,父辈们还处于吃大锅饭的年代,只有雨天村民才能有休息的时间。我在一旁静静地看着父亲那双宽掌粗指的手在给人剃头时却显得轻柔而游刃有余。无需用几分钟就能把一个头给剃好。想到这些,我也想起了父亲的那只小小剃头箱来,几经查找,在老屋的一楼角里,找到了它。我急不可待地打开它,见到了这把父亲曾在它身上揣摸过千万次的平剃剪。我默默地看着它,父亲在使用它的动作在我脑子里清晰地浮现。想起晚年的父亲经常对我说的感叹话,“小时候的'事就好像仍发生在昨天一样,如今我却已到这般年纪了。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啊,这么多年的我却也不知是怎么过来的。”父亲,如今我回想着起你的话也仍像在昨天一样呢!真不敢相信如今你却已永离了我们!瞧着这把你唯一留下的这把平剃剪,我小心翼翼地嗅闻着它,它淡淡的散发着几十年来一直沉淀在身上的油味。我试图努力地想能嗅寻出父亲在它身上留下的味道。这也是我第一次的触摸它,因为父亲在世时,他始终是不让我们任何人去碰他的这小箱子。以至于我们一直在想像着这小箱子面是不是有什么宝贝。现在才知,除了几本账本和几样简单的理发工具外,并也没有找到我们想像中的宝贝。

征得母亲的同意,我把父亲用过的那把平剃剪和几块小磨石带回了新昌,有时,如遇上像今天这样的天气,我就会把它拿出来看一阵。看就看了吧,这天也不知哪里来的邪念,竟想把它当现代的理发工具试用。手握扳了一下,它没反应。我再加力扳扳,它只是小气的挪动了一丁点。于是我又根本没有去考虑其它的后果得寸进尺地加力。我的任性造成了伤痛的意外,它很倔傲地断了自己的一只捏手来抗拒我再碰它!断裂的无声无息,断痕却新鲜发亮,能让人很清晰地感觉到了它的断痛!也在那一刻,我的心降至到了冰点,眼泪也不由自主的奔涌而出!这本来还完好无损的父亲遗物竟然断送在了我的手里!是这把平剃剪仍留有父亲的倔强?还是是我的无知莽撞?还是父亲仍不愿想有人碰他的爱物?这把让我爱惜让我心痛的平剃剪呵,你是斥责我没有资格拥有你还是你想让我断了对父亲的思念?但,无论怎么样,此时,今后、我的心除了痛还是痛。因为是我从不懂体谅而造成的永久伤痛。所以,我后来也只能用一袋子轻轻地把你包起来,放在你可能也会嫌恶的一个陌生柜子里。

我真的很想看一下你,但我又不敢碰你。特别是在这样的雨天。这种折磨人的渴望思念总是会不断的迷漫!不知哪里会有焊接彼此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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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忆事情感随笔(共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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