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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1
在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城内的人想进去。
初次读《围城》,是高三的时候。大抵是因为钱钟书先生文化底蕴太高,那时候根本读不懂他想表达什么,只迷迷糊糊的记住了几个主人公的名字——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
第二次读是暑假,刚考完试有大好心情,于是便拿起书来读,这次阅读比第一次却有体会。文中的方鸿渐懦弱,胆小,随遇而安……一辈子在人生的围墙里走不出来。在城中,他饱受社会冷暖,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他有失败的婚姻,有失败的事业。靠着岳父的资助想要闯出一片天地,却在国外买了一张假文凭草草了事。回国后生活所迫,不得不前往三闾大学求职,可是懦弱无能的方鸿渐又在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在我看来,方鸿渐的失败是必然。一个连自己都不能征服的人凭什么区征服世界?
尽管如此,社会中还是存在不少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在命运面前屈服,他们沾沾自喜。像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像李凌,见风使舵,独留苏武守群羊;像汪精卫,卖家卖国,却不想招万代唾弃。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那些不向命运屈服的人时刻在激励着我们。耳熟能详的霍金,虽然身体被禁锢在轮椅在,可是他的思想从没被禁锢。霍金是继牛顿和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物理学家之一,被世人誉为“宇宙之王”,他用手指用嘴创造了奇迹。勾践,虽然遭遇命运的捉弄,可是不向命运屈服的他选择了卧薪尝胆,最终反败为胜。
想想自己,辛苦的高三岁月已经过去,可是精彩仍在延续。我们勇敢的经历了高三,尽管很累很困,但是那段一起奋斗的日子真的很好,那段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里至少我们没有屈服。
遥望未来,身处大一的我们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路在脚下,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很多师兄师姐说,大学不仅仅是来读书的,更是来学经验的。如若自己给自己一个枷锁,大学生活必定不会精彩纷呈。
枷锁只有自己可以给自己,聪明的人会丢掉枷锁,因为他们懂得,莫被自己禁锢。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2
“冷若冰霜,艳若桃花。”本是一句对文中苏文纨的评价,但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对苏小姐的评价,更是本书的灵魂所在。
苏小姐如此,然而文中其它人物又何尝不是如此。更甚于书中所述“围城”也逃不开这八字的短评。
“围城”看上去冷若冰霜,然而当人们真正品味其中,又何尝不能艳若桃花?方鸿渐终了一事无成,似乎命运于他冷若冰霜,然而若他在人生任何一处改变态度,谁又能说她的命途不会艳若桃花?
鲁迅先生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围城,大抵也是如此。世上本没有围城,被困住的人多了也便成了围城。或者可以这么说,围城,不过是各人加予自己或他人的枷锁。
曾有人这样说:“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不往前走,终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记忆,也可能变成一个人的围城。
偶尔可以梦回沙城,那些建筑依旧精美,即使它变成围城,它也依旧美好,艳若桃花,但那仅仅限于回忆,当我们沉溺其中,整座城市便会开始崩溃,把所有美好通通埋葬,只余冷若冰霜的围城。
《围城》一书以方鸿渐的生活为主线,讲述他如何一步步走向围城,一步步将命途趋向冰霜般的寒冷境地。诚然于他而言,围城本就存在。从他最初出国求学不成而弄虚作假开始,他便一步步踏进城中。然而,本可以如桃花般艳美的城,终在他的软弱与怯懦下冰封千里。
我们没有权利改变世界,但我们至少可以改变自己。尽管我们无法强大到拒绝走入围城,但我们至少可以令围城宛如桃花般优美,而非千里冰原般寒冷。
书中的方鸿渐,其实很可怜,然而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他本有那么多机会走出冰冷的围城,给自己一个艳美温暖的围城,可他却都一一放过。
无论是情感,亦或是生活,当断则断。只有果决的做出抉择,才不会令记忆的沙城变成冷若冰霜的围城。
所以,即使我们无力阻拦记忆的沙城变成困住大家的围城,但我们至少也一定可以做到不让它变成一座冷若冰霜的围城。
命运,围城,究竟会冷若冰霜,还是会艳若桃花?选择权永远都在我们自己身上。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3
《围城》这本书是我一直放在床头的,钱钟书的这部小说大家都看过,故事内容也不必多说了,只想谈谈我由此想到的一些东西。下班回到家,吃完晚饭,安静的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一遍又一遍的.换着电视频道。遇到有兴趣的,就看一看,有广告了就接着换台。当我换完一遍了,想着刚才的广告应该完了吧,却怎么也想不起刚才看的是什么节目了。
偶然一瞥,看到了书扉上那两个字,“围城”。我对“城”的印象很好,对“围”字却不甚喜欢。“城”,代表城市,代表一种与时代、世界接轨的生活。而“围”字,意味着自由的缺失。有一天,在重庆的步行街上,看到肯德基门口摆着一副招聘广告,竟然也会驻足仔细看一阵子;看到地下通道里有个弹吉他的小伙子唱歌,心中也会向往一阵子。然后饿了去吃碗面,才想起原来这面啊,得用钱去换。想起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工作迟迟未定,心中焦急难耐,想起老妈期待的眼神,看到兄弟们找到工作欣喜的表情,都让自己很难过。
觉得只要能找到工作,就会很快乐。这个时候,自由我一点都不喜欢。小时候的理想都还在吗?记得我们小时候都有各种理想。上大学时,熄灯了,宿舍的兄弟们聊起儿时的理想。我小时候想做一名宇航员,老五想做一名邮递员,老大想做一名包工头。哈哈,没有谁实现了,但也没见谁不快乐。其实人应该怀着围城外的心情在围城内生活,这样幸福才会一直拥有。没错,我每天朝九晚五,不能时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想想三年前围城外的我,是否是这样的心情呢?没有了一份实现自己价值、创造价值的工作,我就连一刻都不能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了。宿舍的兄弟们没有一个实现了自己儿时的梦想,但是同样很快乐。城外的人也要有一颗城内的心。如果我们承认了“围城”,那么就努力让我们的身、心分开,一个在城外,一个在城里。永远都会快乐幸福。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4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5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这便使我想到了现在的的社会竞争,无论是在学校,职场,家庭,总存在明争暗斗,勾心斗角的围城。在学校里,有尖子生与尖子生的争斗,他们总是在想着怎样做个永远的第一,虽然,嘴上都说些什么读书无趣啊之类的话。当然,差生也有差生的斗争,他们自然是在想着怎样捣蛋又不被抓咯,可有时候他们付出的努力或许远远超过那些尖子生,甚至获得更有意义。在家庭生活中,或许有两个孩子的更为明显,他们会争着做父母眼中的好孩子,做得过分的也许还会伤害对方,当我想亲情总是存在的。
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让我们共度美好生活!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第一版于1947年由上海晨光出版公司出版。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观看《围城》小说的个人观后感7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观看《围城》小说的个人观后感700字1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观看《围城》小说的个人观后感700字2
大抵与这浮世间的是非太过烦乱有关,对文化的沉淀也大多通过人群的冲荡与喧哗,所以大多尚未读过《围城》的人也多知晓这样一句话:“婚姻是一座城堡,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诚然,这是婚姻的围城,但或许这为我们的人生筑起的围城。
世界偏爱随波逐流,那些不羁的风卷起的晶莹,只能被现实的礁石拍打成水雾,一次次消磨殆尽,渐渐的只能乖顺的流出堤坝,徒留一片汪洋,我们慢慢人生路的围城,一座又一座,一层又一层,学业也好,友情、家庭、爱情亦如此。守着自己老去的城堡,在高墙上哀求、哭诉、渴求哪怕只留一丝自由。但是,你又是否看清自己正在堆砌的一层层懦弱的砖。
作为小说的主角,方泓渐却为大多数人所不喜,我亦不喜这样一个角色,一是本身的懦弱,无主见,思想上言不及义,内心空洞,虽说他本性良善,更多的时候却散出一种颓废气息,难免让人厌恶,二是总会看到自己和同龄身上的一些通病,意志荏弱,优柔寡断。我们生活大多也是如此,充满矛盾、彷徨、迷茫,找不到自己的精神家园,归属感无处可寻,只得在社会种.种现实条件下摇摆、妥协,将人性的自由、生命的追求和理想都锁铸于围墙内,不管外世流转变迂。
但人就像鸟儿一样,能被牢笼困住的多是一些平庸之辈“有人住高楼,有人在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世人千万种,浮云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怦然心动》里的这句台词深得我心,少数仍如彩虹的人仍不被高墙围城所困,做一只羽翼光辉的鸟,遨游四海,不随波逐流,平庸的千篇 一律。所以,用这一篇文章对奔波于这尘世间的我们勉励,愿我们既容得下一切苦痛,也容得下美好与快乐,就算偶尔被围城所困,也不会囿于此,而能凭借少年的骄傲与热血,挣脱束缚看到更自由欢快的世界,纵使被生活所负,也不减情深。愿光彩依旧,对这个世界仍是兴趣盎然!
观看《围城》小说的个人观后感700字3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观看《围城》小说的个人观后感700字4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最优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通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表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由此,我不得不想到我自己,我是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堡有是什么?是学校吧,我是城内的人,拼命地想逃出去,城外的人呢?是那些过去的记忆,他们正无比兴奋地期待着进入这座华丽的城堡,就像十几年前的我一样。这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在扣留我们十几年后才放我们出来,不,应该说出去,然后,我们再满怀希望地步入下一个城——工作。
人生,围城,我们就在这一个个城堡间,进而出,出而进,周而复始,没有止境。
观看《围城》小说的个人观后感700字5
《围城》这本书是我一直放在床头的,钱钟书的这部小说大家都看过,故事内容也不必多说了,只想谈谈我由此想到的一些东西。下班回到家,吃完晚饭,安静的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一遍又一遍的.换着电视频道。遇到有兴趣的,就看一看,有广告了就接着换台。当我换完一遍了,想着刚才的广告应该完了吧,却怎么也想不起刚才看的是什么节目了。
偶然一瞥,看到了书扉上那两个字,“围城”。我对“城”的印象很好,对“围”字却不甚喜欢。“城”,代表城市,代表一种与时代、世界接轨的生活。而“围”字,意味着自由的缺失。有一天,在重庆的步行街上,看到肯德基门口摆着一副招聘广告,竟然也会驻足仔细看一阵子;看到地下通道里有个弹吉他的小伙子唱歌,心中也会向往一阵子。然后饿了去吃碗面,才想起原来这面啊,得用钱去换。想起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工作迟迟未定,心中焦急难耐,想起老妈期待的眼神,看到兄弟们找到工作欣喜的表情,都让自己很难过。
觉得只要能找到工作,就会很快乐。这个时候,自由我一点都不喜欢。小时候的理想都还在吗?记得我们小时候都有各种理想。上大学时,熄灯了,宿舍的兄弟们聊起儿时的理想。我小时候想做一名宇航员,老五想做一名邮递员,老大想做一名包工头。哈哈,没有谁实现了,但也没见谁不快乐。其实人应该怀着围城外的心情在围城内生活,这样幸福才会一直拥有。没错,我每天朝九晚五,不能时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想想三年前围城外的我,是否是这样的心情呢?没有了一份实现自己价值、创造价值的工作,我就连一刻都不能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了。宿舍的兄弟们没有一个实现了自己儿时的梦想,但是同样很快乐。城外的人也要有一颗城内的心。如果我们承认了“围城”,那么就努力让我们的身、心分开,一个在城外,一个在城里。永远都会快乐幸福。
观看《围城》小说的个人观后感700字
影片中陈少白、李重阳对于中山先生的誓死追随,代表了当时众多信念坚定的革命者对国父显然已经超出了单纯的宗教式崇拜(遍观中外能做到这一点唯国父一人),国父已不是简单的革命先辈而其光大伟正的思想光芒俨然已是照耀民族未来的灯塔,是民族复兴的希望,正如少白所说:“中国之希望,在于孙先生!中国之未来,在于孙先生!”!国父一生为推翻异族统治,摧毁专制政权可谓大公无私,鞠躬尽瘁,其思想的先进合理性对于今天仍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比如国父倡导的五权分立正是糅合了西方文化和汉文化的精髓而创造的,他借鉴了西方具有普世价值的三权(立法,司法,行政)分立并根据中国国情和传统文化加入了考试权和弹劾权(即监察权),考试权的公正从根本上保证了民间寒士子弟能凭借才华勤奋立于庙堂之上。而弹劾权更是吸收了华夏士大夫入世精神的精髓——为民立命,刚正不阿,以天下为己任,即使九死而终不悔的悲天悯人情怀!国父留下的唯一的政治遗产——黄埔军校从创立始人杰辈出,功绩卓然,最终成为民族复兴的一种精神,倭寇犯华之时更是成为捍卫民族存亡的中流砥柱,中国此时又有了“士”,写止于此不禁长叹——国父千古!!!
片中很多场景让人潸然泪下:臭豆腐高喊着“我叫王复明,我叫王复明…”而后大厦将倾将自己和敌人一起埋葬;沈重阳弥留之际幻想着幸福的未来用自己的躯体撞向奔驰的骏马;方红紧靠房门等待死亡的那一刻只说了句:“爹,请恕女儿不孝”;郁白闭上眼睛的那一霎那——人生若只如初见,伊人如斯,佳人如画,此时的郁白彻底解脱了;一个少年,用自己年轻的生命去编织编制心中的未来,心中的中国——“我每天闭上眼,看到的是中国的明天!”,今天的我们还会有一样的胸怀和勇气吗?我相信他们慷慨赴义之时灵魂已经得到了升华,支持他们走到生命最后一刻而最终仍九死无悔唯有“信念”二字!李少爷,方红姑娘(李宇春),邓四弟(谢霆锋),这三个少年,代表了中国文化里最精深的三个理想,忠,孝,义。
李重光,李玉堂独子,陈少白得意门生。对革命心神向往,为了国家民族的前途,不贪恋富贵之家,不吝惜自己的生命,这个少年是典型的忠的代表。当开始时父亲为了保护他不想叫他去冒险参与革命时,他面对一贯严厉的父亲爆发了,他愤怒,甚至带几分鄙夷地拂袖而去。而当他发现父亲也终于投身革命并挑起重担后,重光再次看向父亲的眼神充满了崇敬和自豪。青年演员王柏杰的演出很不错,外形俊秀明朗,目光单纯干净。在他决定做孙文替身后,经历壮怀激烈,看到惨烈厮杀,他一度本能地有些惧怕,眼神里流露出一丝张皇。但是当阿四哭着哀求他不要涉险时,重光没有犹豫,只是说,我长这么大,好像就是等着要走这一个小时的,阿四你愿意陪我走完这最后一个小时么?只有真正的大忠,才能使一个富家子弟能如此勇敢地面对死亡的威胁,即便心里有本能的恐惧也迎头而上,毫不退缩。而他在孙文家拜见孙母那一段,很是感人。孙老夫人拉着他的手,问他多大了,重光说17岁,孙老夫人说我替我儿子谢谢你的时候,他凝视着那个传奇般革命先驱的母亲,眼神里曾有的惶恐慢慢消退,泪光中是温暖和平静。重光在那一刻应该已经下定决心,为了革命,哪怕牺牲赴死,在所不惜。
方红是方将军的女儿,自小随父亲飘零,她渴望安定的生活,希望有书读。但是父亲和戏班一夜间被残杀,方红悲痛无措之后,找到李玉堂,说我爹要做的事我就要做。这是最朴素的孝道,因为孝,她走上了革命之路。在阻挡敌人炸药时,方红的遗言是,爹,女儿不孝。可是实际上,尽父辈未完成的事业,孝莫大焉。李宇春的表演可圈可点,除了一出场时大家带有习惯性成见地笑了场,很快她就叫人忘了她是李宇春,而是方红。李宇春的打戏也相当不错,可见是花了大功夫认真对待的。
邓四弟,李玉堂家仆,车夫,对老爷李玉堂心怀感恩,和少爷李重光一起长大情同手足。阿四的信念很简单,老爷少爷是好人,他们做的事不会错,他们做什么,阿四也要算上自己一个。阿四,典型的义字当头。谢霆锋的表演使我惊艳,他这个角色被刻意丑化了,疤瘌眼,一半面部也有点僵硬,笑起来显得有点贱贱得,一看就是下层小开的样子,和谢帅哥平时的洋气酷劲判若两人。转眼间,不见谢霆锋,只有邓四弟。我最喜欢他去提亲那场戏。他要求加入行动后,和自己老板说自己一直喜爱阿纯姑娘,等事情完后想求老板去提亲。老板李玉堂答应后,阿四兴奋地直跳。李玉堂心知那次行动凶多吉少,心念一闪,马上折回头去提亲,因为他知道,有没有以后很难说。于是李玉堂面色忧郁强做镇定地提亲,阿四不知所以,天真地快乐着,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孩,憧憬着美好的明天。最后当阿四死于敌手时,他脖子上的汗巾,那绣着的一个纯字还历历在目。 李玉堂,王学圻扮演,我不得不说,这个演员演得真可谓绝妙!那种气势,那种风度,那种不怒自威,那种隐忍克制,那种气场。。。我词穷!
这是一部人物刻画十分成功的片子,主题也鲜明,要得革命之幸福,必先经革命之痛苦(孙文)。这些痛苦,就是牺牲,而对于我而言,那三个少年的死,是痛中之痛。他们那么年轻,带着美好的理想,怀着对未来生活的渴望,一个个去赴死。少年强则中国强,这是梁启超少年中国里震聋发聩的一句话。看到1前的少年们,有忠,有孝,有义,我不知道今天的少年们怎么想,也不知道忠孝义这三个字,是不是还有人记得。
随着社会越来越专业化,全才便越来越少;我们的电影越来越类型化,不同的类型诉诸不同观众群体的喜好。正如世上确有全才,银幕上也能出现跨越类型的作品。《十月围城》便是这样一部佳片,它为纯感官的打斗注入了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追求,一种可贵的爱国精神,一种人文和政治理想。
影片讲述上世纪初孙中山到香港开会,发动全国各地的起义,清廷派人暗杀,各路仁人志士冒死为他保驾护航。很简单的故事线,但全方位伸展出一个复杂的世界。作为一部动作戏,《十月围城》属于上乘之作。它的铺垫紧凑扎实,绝不拖泥带水;下半部动作场景张弛有致,紧张但不腻烦。动作多,但每人有自己的独特风格。更值得赞赏的是,打斗风格跟人物塑造密切相关,没有为打而打的花拳绣腿。印象最深刻的是甄子丹的`实拳实腿,和黎明的飘逸洒脱,一实一虚,相得益彰。
作为一部群戏,影片在选角方面独具慧眼,不仅没有落入明星大展览的俗套,反而让每个演员(无论明星与否)都挖掘出自己的表演潜质。几个老戏骨的戏好就不用说了,一些偶像派的表演也令人眼睛一亮:谢霆锋扮演的仆人当然有化妆的功劳,但小厮的气质完全是他演出来的;范冰冰的角色并不厚实,但她演出了立体感,把人物内心递进式呈现出来;王柏杰大概是该片阵容中唯一尚不能算明星的一员,而且这样的热血青年以往电影中多如牛毛,但他把忠和孝的矛盾处理得非常真实;最大的惊喜要数李宇春,虽然不如当年《卧虎藏龙》里的章子怡,但身手洒脱,百分之百突破了她自己。
不能光夸演员,编导在角色塑造上所下的功夫之深,使得整部戏达到罗伯特&·奥特曼的群戏水准。慈禧和孙中山的写意处理饱含深意,而反面角色虽然面目可憎,但其效忠朝廷的坚定信念以及对新生事物的强烈怀疑,使之有了可信的动机,增添了类型片反角罕见的厚度。
有人说香港人只会赚钱,有人说香港是文化沙漠,但每逢关键时刻,那些被嘲为没有文化只知道钱的香港人却成了祖国的良心。《十月围城》渗透出港人与祖国休戚相关、唇亡齿寒的关系。影片中的港人来自祖国的天南海北,有些是逃亡,有些是讨生活,他们暂时逃脱了清廷的魔爪,但并没有因此漠视祖国的安危。相反,他们利用殖民统治者提供的便利,为孙中山的革命事业提供后方支援。英方的暧昧也颇有玩味,一方面不愿得罪清廷,另一方面试图维护自己超脱的姿态。正是在那种特殊的环境里,港人做出了既符合中国传统侠义精神、又顺应历史潮流的勇敢之举。影片最感动我的一个细节:每牺牲一位孙先生的保护者,银幕上打出该人生卒和籍贯的字幕,仿佛是在诉说:他,是香港人;他,是中国人,是这一个个无名小卒的仗义和献身,才使得中国的前途有了希望。
《十月围城》堪称十年磨一剑,本世纪初曾多次试图上马。我觉得,到今年才上画,不是坏事,反而更有意义。如今的社会越来越浮躁,人们的目光只盯着眼前,或者遥远的古代,而对近代史现代史上那些可歌可泣的事迹采用障眼法。带着脑子看一看这样的影片,在满足感官之余可以满足灵魂深处的渴求。这是一部有思想、有理想、有情怀的商业片,一部令人思索忠诚与叛逆的类型片,一部打完以后让人悲愤的动作片。影片的打戏固然好,但于我而言,开场和结局将主题升华,充满悲壮,更是不俗。唯一可以改进的地方,是开场张学友的台词,如果在他说完最后一句话前中枪,这句台词就更具回味了。
,打着强烈的陈可辛印记的《十月围城》可谓口碑票房双丰收,而且在来年金像奖狂收包括最佳影片和最佳导演在内的八项大奖。值得注意的是当年谢霆锋凭借阿四一角斩获金像奖最佳男配角奖,我想,这个奖项既是因为谢霆锋的不俗表现,也是因为阿四这个角色本身有很强的可塑性,而这一点,在最近曝光的剧版《十月围城》的超长片花中得到了印证。
剧版《十月围城》用前两集就完成了电影版的内容,而利用剩下的集专注于对阿四的描述,剧版由钟汉良一人分演黄包车夫阿四和革命义士李重光,相较于电影,电视剧明显的优势在于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桥段来用于人物塑造,也可多方面的'关注电影130分钟里无法触及的很多细节。比如大情怀方面的精益求精和小情义方面的锦上添花。
在大情怀方面,同样是关乎民族国家生死存亡的深明大义,剧版《十月围城》比电影版设置了更多的波折坎坷,也设定了比电影版更多的人物角色。从李重光的革命意识到阿四的革命意识,这中间发生的诸多事情都让观众极具代入感。不仅仅是为保护孙中山,也不单单只针对革命做阐述,难能可贵的是,能够将家庭、革命、民族、商业等多元素巧妙融合,让人觉得充满正能量却并不主旋律,在感受到深明大义的同时也能感受到角色的有血有肉。
其实剧版真正的优势表现在小情义方面,剧版完美的诠释了演戏的真谛,几乎一多半的桥段都是“戏中戏”的演绎。阿四演李重光,从最初的只是单纯想要挣钱为阿纯治眼睛,到后来不得不留下,为抚慰李老太太,为李玉堂洗脱罪名。阿四跟舒云假扮夫妻,从各怀鬼胎到暗生情愫,两人完美上演一出“欢喜冤家”的好戏码,其中包括舒云教阿四识字,阿四教舒云做饭......这过程中也加入了诸多现代元素,这一点从曝光的片花中已初见端倪,舒云张嘴而来的“上的厅堂,下的厨房”完全是一副现代合格女性标准的口气。
以电视剧演员标准来讲,剧版《十月围城》阵容丝毫不输于电影版。钟汉良作为绝对主角一人分饰两角,既演绎了阿四的善良,也塑造了李重光的执着,甚至在阿四化身李重光之后的漫长时间里,钟汉良用偶像的外貌贡献了实力派的演技,将这个“表里不一”的角色刻画的极具层次感。老戏骨吴刚饰演的李玉堂、黄金配角吴孟达饰演的慈祥又软弱的区肇新、张晓龙一改“温太医”的温顺和善,转身成为不择手段的李重甲,以及胡东、景岗山、樊少皇等等,若说这些男演员为剧集的大情怀贡献了精彩表演,那么如严敏求、戴春荣、刘筱筱等三代女演员则将大时代下的家庭小情义演绎的惟妙惟肖。
尽管只是24分钟的片花,但是看过之后依然令人热血沸腾,拥有如有优秀的演员、优秀的幕后团队和已有相当口碑的题材,相信剧版《十月围城》定能创造如电影版一样的奇迹。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从生活安逸的海外留学生活到归国在上海点金银行谋事,再到赶赴内地三闾大学,然后辗转到上海,最后又离开去了重庆。是是非非,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角逐,以及生活的琐碎,终于使方鸿渐不堪忍受压抑,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每每读到方鸿渐,都不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制造假学历蒙骗丈人和家人,被登报颜面尽失;又因为电话的误会;戏剧般地错过了与唐晓芙的姻缘;还有湘西道上的艰难险阻;三闾大学里遭遇不见天日的阴暗的政治斗争,你奸我诈中惨遭倾轧;玩笑下与孙柔嘉结婚却又整日家里鸡飞狗跳。“围城”里的人,在各种无休止的纠葛下的可怜、窘迫、痛苦、尴尬都被血淋淋的拉扯,在世人眼下暴晒。
还有多少鸿渐苟且在“围城”,他们蜷缩于社会的罅隙里喜怒哀乐,因为怯懦被时代的荒流淹没,比起社会人人明争暗斗的乌烟瘴气,他们是那么的软弱无力,而他们的善良在温暖人心的一瞬又何曾不是一种揪人心肺的痛。
在这乌烟瘴气中,刀关剑影,杀戮和生存并存,竞争和淘汰轮番上演,情场、官场、名利场,看这个污浊的社会如何蚕食人们的灵魂和道德,吞没人们的操守和伦理。腥风血雨中弥漫着浓重的腐烂气息,令人作呕。看那一个个迷失了自我的人,都沦为社会的诅咒,他们丢失了青春,丢失了年华,丢失了真情实感,丢失了最初的纯真善良。这个时代不需要他们曾经有过的友谊、爱情,这个时代牢牢困住了他们的思想,阴暗的旧社会符咒正在耗尽他们的生命,逐渐地一部分人麻木了,适应了,屈服了,不再想突破这似乎无坚不摧的“围城”——又是一个个奴隶。可是,那些还有生气还有精力的青年,他们的路真的早已被荆棘披覆,拦腰折断了吗?未来的路又在哪里?也许这一切,只有那只祖传的老钟知道。
再来回顾书中的人物形象,钱钟书老先生强烈批判了民族劣根性。记忆最深的非属那帮三闾大学的伪君子假学士不可。韩学愈,造假学位,龌蹉肮脏,挑拨离间鸿渐和刘东方,即使在鸿渐这种造假“同行”面前,仍然大肆炫耀自己的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声情并茂。李梅亭,表里不一,自私猥琐,在湘西路上留钱买烟叶和烤番薯独自享用,还被路上的妓女迷魂心窍,张口闭口仁义道德,背地里尽是些不光彩的事迹。还有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禽兽不如,身为一校之长,肩负教育救国之使命,却沉迷酒色,一副老奸巨猾的嘴脸。痛哉!教育界尚且败类比比皆是,何况官场等等。
唯一一个算是完美的人物唐晓芙最后也不了了之,也无从得知后续,只能希望能坚守自我,不被社会玷污,甚至成为解救别人的新青年。
结尾的留白给人们充分的想象,因为有太多的遗憾与不甘,在此便后续一段:
方鸿渐一气之下出逃上海奔赴大后方重庆,临行前拍电报通知了赵辛楣,俩人,一拍即合,赵答应为他找份事干。鸿渐没有回家,而是去了王先生家。王先生怜惜鸿渐,决定与他一起前往重庆,他原先也是计划投奔他在那里的亲戚,当得知鸿渐没有钱时好心资助,算是回报鸿渐对自己的信任。鸿渐到了重庆顺利地在机场见着赵辛楣,同时还向老朋友介绍了王先生。得知了他们俩同时失业的境遇之后,赵辛楣好心挽留王先生一同谋事。在赵辛楣的帮助下,俩人很快找到了工作,成为了赵辛楣的同事。鸿渐待生活有了着落之后向爸爸发电报。爸爸回报表示很担心他,因为走之前没有通信,喜极而泣,“也好,也算是安定下来,为父也可放心矣”。
看《围城》小说的个人观后感范文
在很小的时候,就从爷爷的书橱里淘到了《围城》,可是这本不起眼的书和《红楼梦》或是《全唐诗》放在了一起,于是,我把《围城》和这些书混为一谈,读罢才知道除了这部由无数精妙的比喻连缀成的小说可谓才思敏捷无懈可击,更令我钦佩的是钱钟书老先生居然把爱情故事摆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代,于是这前所未有的背景反而给了他更大的施展空间。他用玩世不恭的笔法和精辟的见解用最恰当的幽默体现了出来。我们这个年龄对婚姻没有直观的印象,零碎的片段,一些来自朱德墉,一些来自父母。在这个时候,我邂逅了钱老,一个我印象中和曹雪芹平起平坐的土的掉渣的糟老头。
钱钟书借赵辛楣的口来评价方鸿渐——“不讨厌,但是毫无用处”,是客观而中肯的。方鸿渐是个典型的混混,这区别于一般的街头流氓,他是留学生,并且还肩负着撑起一个没落家族的期望的重任,方鸿渐自己却依旧我行我素,在欧洲悠悠闲闲地听几门课,混日子。直到方遯翁等人开始着急,方鸿渐才草草买了个文凭了事,匆匆回国,而三个个性迥异的女人就在此时走进了方鸿渐的生活。
在回国的船上,方鸿渐逐渐了解了苏文纨,作为第一代的留学生中最成功的苏文纨,她给人的
第一感觉就是“梅花香自苦寒来”,清高孤傲。其实细细想来,苏文纨的“傲”是有一层厚厚的底子在做底蕴。容貌自不必说,良好的家境,高等的教育,高贵优雅的气质,闲暇时会拈一首小诗(不管是借的还是偷的),总是一种难得的雅兴。朗朗上口的法语,骂起人来居然也颇有韵味……诸多得天独厚的优势,使其身上散发着一种眩目的光环,使其得以傲视群芳,傲然于世!可是,高贵的女人无可奈何地缺了点亲切,像天上的月亮,发着清幽的光,你只能驻足观望。所以,方鸿渐对她更多的是仰慕和敬重,无论如何爱不起来,他们的亲密关系点到为止。在方鸿渐离去之后,苏文纨立刻结婚也在意料之中,她的这种报复心理想来在中国也不是一个两个,然而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自己,所以在香港与方鸿渐的
第二次相见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她的痛苦,而和赵母的一席家常在孙柔嘉看来是本性的完全揭示,可是不尽然,更有婚姻使一个各位闺秀蜕变成一个家庭主妇的因素在。也许是因为整个社会,苏文纨才显得格格不入,造作矫情。
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是方鸿渐和钱钟书最为偏爱的一个,然而也是着墨最少的一个,她恐怕也因此显得唯美甚至完美,唐晓芙,这个集活泼聪慧青春灵动于一身的女孩子,宛如混沌社会里一阵清爽怡人的风,实在可爱,她的自然大方与其表姐形成了强烈的反差。“that girl is forget-me-not and touch-me-not in one, a red rose which has somehow turned into the blue flowers。”(那个女孩是“勿忘我草”与“别碰我花”的综合,是红玫瑰变成了蔚蓝花)。如此浪漫的评价,怪不得方鸿渐舍各位闺秀而取小家碧玉,对她心往神仪、梦寐不忘。当然,如此完美的女孩子也有缺陷,她的执拗,她的负气,使她与真情失之交臂。她慷慨陈词,“我的爱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她不懂得通融,不能宽容的对待她深爱的人,她刺伤了别人,也刺伤了自己。她似乎把爱情看得很重,可又不知如何珍惜,轻而易举的就把它放弃了。
当年陪你看世界杯的人,而今安在?
一人看球的寂寞,和一群人看球的喧嚣,我更爱后者,虽然我并不讨厌寂寞。
而前天的梅西和C罗,不管在绿茵场上表现的如何顽强,下场后的更衣室里,回乡的机舱座位上,家人朋友热情的抚慰声中,不免让人深感落寞。
这是生而为人,摆脱不了的宿命之一。
任你曾驰骋耀眼,心有不甘,也难免英雄迟暮,壮士未年,破尽万尊暮鼓。
岁月弹指老,刹那芳华。一世浮沉,不抵岁月如梭……
人在剩下的时间长河里,对山不应,对海不答,对着云雾追忆,那年绽放的烟花,这又是何等寒彻刺骨的寂寞?
皮相的鲜活,总能带来更多的瞩目和期待。
眼角的皱纹,写满了撕裂、战斗和彷徨,不易被人待见。
无疑,我们每个人都将划向后者。生命,是个从简单到复杂,从灵性蜕变成钝感的容器。
可是,如果没有秋冬的孤寒,哪能衬托出春夏的绚烂?
对于迟暮的英雄,在心灵的某处,他们更像是位老朋友。
老友如老酒,润泽不伤身,比起无敌的年轻,更值得我们眷念和喜爱。
在伟大中一起见证老去,悲壮而华丽。我昨晚独自开了一瓶老年份的碧塔城堡干红,它的味道不是年轻艳丽的果香,酒色略显浑浊,边际已成褐色,将酒杯对着光线,有一种说不出的风韵,话梅、松露、皮毛、樱桃干、单宁柔软而有力,像裹着天鹅绒的铁拳,余味绵绵不绝。
人生,如果是一场注定不断失去的旅程,那么过程应该比结果更值得尊重。
或许,我们都应该认真思索:喧嚣之后,该从哪里获取力量?看似在各种轨道中稳步运行的生活背后,还有哪些赛道可以让你重燃激情?
不管是梅西还是C罗,或是被一届届世界杯提醒了年龄的你我,都应坚信,人生还有下半场。
看清楚,浮生如寄谁非客,心安即是家,也就举止笃定,心存高远,意守平常。
一直向往高原地区给人一种大气的感觉,憧憬着自己有天能双脚踏实地踩在青藏高原上。身体和心灵,一定要有一个在路上,我把心灵赶上路,灵魂在不断上升,但愿身体随后到。喜欢《尘埃落定》,正是这个原因。小说演绎了高原上的一个末代土司家族的没落和瓦解。作者对小说的呕心沥血,使情节有太多的惊艳和赞叹,显得飞扬跋扈,荡气回肠。
小说主人公麦其二少爷是一个傻子,他是麦其土司醉酒后和一个汉人太太生的。偶然地,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引进鸦片种子,短短期间,麦其家成为当地最富有的土司家族,然而,罂粟却乱人心性,大少爷对权力的贪恋和对性欲的贪婪与日俱增,于是发动多次战争抑制附近土司的发展。后来其他土司闹饥荒让麦其土司开发经济贸易模式,茶粮互易。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带来了强权,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化为乌有,生命分崩离析,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强大与不强大灰飞烟灭,只留下那一片灰尘,最终尘埃落定。苍凉的土地独自品味落寞
与聪明人哥哥相比,他是那么“傻”,父亲说“究竟是个傻子”,母亲喊他“傻瓜儿子”,哥哥拍他肩膀说“你一个傻子,你懂什么”。可是这样一个被世人认为是傻子的孩子却“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这样一双眼睛,带领读者穿越时空,到达那个春雪滋润绵密的西域,饱览高原的纯净景色、体会地道的少数民族风情、目睹土司家族的兴衰。
其实,他不傻,相反,他以一种脱离家族地位忽略自己身份的简单视角去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社会的缩影。深处于政局的权贵们受到各种权、钱、欲的诱惑,迷失在仕途上,迷失在生活里,看不清生活最本质的东西。物欲横流的今天,人们对所谓的生命以外的东西更注重。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也预示了土司家族的即将没落。他的思想超凡脱俗,简单、干净得像高山的清泉。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
每天早上,傻子少爷醒来都要问自己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这两个问题是人类哲学最根本的问题,他的思想已经回到人类生命最根本的本质,不在乎其他一切世俗的东西。我想,这是这本书带给我们最深刻的思考了。
十月围城描述的是孙中山到香港联合十三省代表策划起义的前后4天多时刻里所发生的事,里面有大商人,有文人,有工人,有警司,所有人都为了革命而发奋,给了我极大的感动,更多的是震撼,无论何人,不计后果,为了一个目标而奋斗,乃至牺牲性命。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孙中山先生的一句话:何为革命“欲求礼貌之幸福,不得不经礼貌之痛苦,这痛苦就叫做革命”觉得很是有理,那些人拼命的保护,牺牲了性命换来了起义的成功,换来了革命的成功。这就是所谓的“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吧。
影片中的李玉堂使我很是钦佩,他本能够不参与其中,可他为了朋友,为了救国,他从最初的捐款到最后的亲身犯险,他的爱国精神是值得赞扬的,连他的儿子最终也在这场营救行动中牺牲了,虽然他幸运的存活了,可丧子之痛对于他来说或许更加令他痛苦吧。不仅仅他一个,许多小人物也使我动容。如甄子丹演的警察,一个好赌成性的废人,能够为了女儿毅然决然的放下仇恨去救李玉堂。他死地好不犹豫,体现了一个父亲的伟大。或许他不懂革命,但他知道他这样做能够换来女儿的幸福生活,他就肯去做。其实,想想为什么要革命,就是为了后代的幸福生活,使后代能够不用受到战争的痛苦,使后代能够不用被封建主义束缚,使后代能够不用受列强侵略。因此才会有那么多的人加入革命的队伍,为了后代,为了明天的中国而奋斗而牺牲!
不仅仅如此,谢霆锋饰演的阿四,李宇春饰演的戏班遗孤,还有那个大个子,都为了拖延时刻,最终被害,阿四可能根本不知道救孙中山先生的好处有多重大,可他为了报答老板的恩,救少爷的命,他奄奄一息时仍不放手,直到被胡军饰演的清朝走狗扭断脖子,他第二天就能够和心爱的照相馆馆主的女儿结婚了,可他去等不到那天了。而周韵饰演的馆主的女儿,恰似阴霾天空中的一丝阳光,她甜甜地微笑象征了期望,她是识字有文化的,可能她已经了解了行动的危险性,可她并没有为了一己私欲而阻止阿四,而是对他微微一笑,给他鼓励。曾志伟饰演的警司也在暗中帮忙他们。队伍也由一开始的庞大逐渐缩小,很多人都被害。但陈少白说了一句:“革命就是需要牺牲的。”看着一个个的伙伴倒地,没人心中好受得,但为了完成使命,幸存的人们务必咬紧牙关的抵抗下去。革命的过程是残酷的,欲求礼貌的过程是痛苦的,这影片的深刻好处不在于打斗有多精彩,演员有多大牌,其本意是为了向那些默默无名为了革命奉献的革命者致敬,也让我们这种生于和平年代的人了解当时的历史,了解先辈们的发奋和牺牲,也了解和平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正是有着这些人的无私的发奋和牺牲才换来了中国的未来,他们推翻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是一大壮
举,我们不管之后的袁世凯窃国,不管革命没有反帝的不彻底,起码他们此刻的发奋是个好的开头,暂时挽救了中国,他们的发奋和牺牲是没有白费的,想想若我处于当时动荡局势,会不会挺身救国呢,会不会有他们的勇气呢,他们可能只是个平凡的小人物,摊贩,戏子甚至是更卑微的工作,可他们的灵魂是伟大的,他们的卑微和伟大相同!
这是一部精彩的电影,给了我们感动和敬佩,感动之余开始思考此刻的生活是否太过安逸,不用为生存奋斗是否就意味着无所事事。这部片子在给人带来深深的感动、震撼时也同时留给了我们深沉的思考,一个人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活,人生是否就是图个长命百岁。答案绝对不是,那人生的真谛或许还需要我们自己去思考和探索。而且我们也应思考如何去守护前人拼死创造的这个和谐社会!
观看了《十月围城》这部电影,领略到了辛亥革命成功的不易,更加激发了满腔的爱国之情;同时也更加清楚了“共产党员”这四个字的重大意义及内涵。
《十月围城》讲述了1910月15日香港中环一群来自四面八方的革命义士、商人、乞丐、学生、赌徒在清政府和英政府的双重高压下,浴血拼搏,保护孙中山的故事。
1906年,正是清廷疯狂暗杀“革命党”的黑暗年代。10月15日,革命领袖孙中山决定冒险赴港,名为探望母亲,实则与十三省代表见面会谈。清廷将军阎孝国买通香港警察,在全港织起了一张“刺孙”的天罗地网。而“中国日报”社长陈少白作为革命党人,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保卫孙中山的任务······
影片为我们展示了许许多多生动感人的画面。为了推翻腐败的清政府,为了保护孙文安全离开,那些社会最底层、却有着强烈爱国心的人们,毫不犹豫地为之付出,为之牺牲。感动于他们的壮举,感动于他们的那份信念!
每部成功的电影都有一个或多个优秀的人物形象,《十月围城》也不例外。在所有的角色中,最令我感动的,是重光。
李重光的父亲李玉堂是个商人,但他与那一时期的商人都不同的是他是一个爱国商人,他在报馆被封之后仍坚定的要求把孙中山回国的消息传播出去,他只有一个四十岁时的老来子,但在面临家国与个人的选择时,仍选择了前者。
李重光是李玉堂的十七岁儿子,善良,坚定。虽然年纪尚小,却早已立志要拯救四万万中国人民!他“幸运”地被抽中作为孙文的替身,以转移敌人的注意力,使得其能安全离开。面对年迈的父亲和亲如兄弟的车夫阿四的苦苦哀求,他都没有退缩。他说:我十七年的人生,原来就是为了这(代替孙先生的)一个小时啊!他无悔地上路了,无悔地忍受着一次又一次的暗杀行动。表面上他很勇敢,但他不过只有十七岁啊!他还是一个孩子呢!他也害怕,他亦恐惧。那双不停颤抖着的双手和那双满含泪水的眼睛说明了一切。 当重光拉着阿四的手,对他说离出发还有一分钟,还有30秒,还有15秒??57,58,59??的时候,他在想什么呢?想他年迈的父亲?想他早逝的母亲?还是想着中国美好的未来?可是,他不后悔,这是他所热爱的事业,这是他所热爱的中国!为之牺牲,何等光荣!他说:我闭上眼就是中国的明天。这个帅气而勇敢的男人,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了!这样坚定不移的信念与勇气,令我动容!还有很多人,很多很多人,都无悔地在这1小时里相继献出生命。小则17,大则30。乞丐、少爷、商人、捕快、路边小贩······他们都是卑微的、也许是互不相识的小人物,但是,他们却都有着一颗崇高的心!他们的年龄不同,身份不同,地位不同,但是却被紧紧联系在一起! 为了中国,为了明天,他们在同一天献出生命!
看了这部电影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多少仁人志士为了革命献出了他们宝贵的生命,我们现在生活的这样和平安逸的环境是 革命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我们应珍惜这份和平,继承革命遗志将中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窃以为,导演给胡军扮演的反派杀手BOSS以“阎孝国”之名,可能是予其“愚孝”之意,讥其愚忠于腐朽没落的清王朝。(鄙人未曾考证历史是否有其人,自揣而已。以下评论仅就事论事,无他意。)影片到最后,主要人物大抵死光了,由我看来,也许在影片中死的最有价值的,应是阎孝国了。先说李玉堂,其实到电影最末,他已经死了,所谓哀莫大于心死,他唯一的儿子死了,唯一的希望破灭了,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便是他抱着死去的儿子李重光长哭不起。是的,“我是一个商人。”这是他回答陈少白的话。他仅仅希望自己是个商人,自己的儿子能子承父业,也做一个商人。“可是,从你捐出第一分钱的时候,你就是革命党了。”陈少白就这样一步步的把他拉到一个危险的漩涡中,包括他的未来——李重光。开始的时候,李玉堂只想置身事外,可是后来他又决心保护孙中山了,其中促使他思想转变的,可能就是报馆被查封了。但是,最关键的,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要去保护孙中山,他不懂什么是革命,为什么要去革命,只知道把陈少白的话重复给工人们听。或许,他认为值得自豪的,就是自己的儿子考上了耶鲁大学,以及促使“中国地动山摇的,起源的就在这里”,盲目的去跟风,在儿子死后,他的精神支柱倒了,所以我说其实他已经死了。
再如谢霆锋扮演的阿四,也是为给孙中山争取时间,被阎孝国所杀。在电影中,他之所以主动要求去保护孙中山,一方面是因为少爷,更重要的,是老爷也就是李玉堂同意帮他向他喜欢了三年的阿纯提亲。他只想着感激,报答老爷,以及过了后天就迎娶阿纯,就这样被杀了。还有,巴特尔扮演的王复明,因为“我还吃过你家的米呢”,便凭江湖义气,义无反顾的死于清军乱刀之中;至于甄子丹扮演的沈重阳,只是为了女儿;方红为了报父仇;刘郁白为了报答李玉堂帮其赎回家传铁扇以及昔日供其吸大烟之恩,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去保护孙中山,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可是他们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保护一个自己根本就不认识的人,也不知道自己保护这个人有什么意义。
之所以说阎孝国是死的最值得的,因为他有以上诸人所没有的东西,那就是信仰。无论是清政府的杀手,亦或是新兴的革命党,他们都有信仰。姑且不论其信仰谁对谁错——本也无对错之分,但他们信仰的终极目的都是一样:振兴中国,富国强兵。只是为达到这个目的所采取的手段,选择的途径的是不同的,这就注定会有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在陈少白被抓,阎孝国去探他的这个桥段中,这两种不同的思想便产生激烈的碰撞:原来阎孝国昔日是陈少白的学生,两人都是接受西式教育的,陈少白走上了革命的道路,而阎孝国却选择了一种企图自上而下改革,以求强国的道路,就似近代史上的革命派与保皇派的选择。陈少白给阎孝国的毕业评语是:功课优秀,头脑愚蠢!难成大才!但是,于大清王朝,阎孝国却是栋梁之才,大家可以注意阎孝国的顶戴花翎以及身上的补服,不过,估计道具师也不会注意这些细枝末节,但从他能带这么多人马,以及直接受命于慈禧,可知他在清廷的地位有多重要了。当陈少白捡起匕首,被阎孝国握住刀刃,血汩汩而下的时候,陈少白晕血了,阎孝国怒斥这些文人无用。也许,他是对的,在中国,秀才造反,十年不成。所谓的革命党号召老百姓去造反,可是老百姓为什么去造反,造反之后怎么样,谁都不知道!孙中山自诩“救人”,怎么救?仅仅推翻清政府就行了么?这种革命注定是失败的!阎孝国最后死了,但他为清廷尽忠了,可以说,他是忠臣;他也为自己的信仰死了,因为他看到洋人是靠不住的,而把希望寄托在清政府身上,纵使,那腐朽的清政府已经不能给他任何希望~
十月围城站观后感
《围城》有两大看点,一个是风趣的说话讥讽,一个是深邃深挚的生涯经历。 林语堂老师在他的《生涯的艺术》一书中给各个民族,各个国度的人评了评分。
当评到风趣感的时刻,他觉得中国人具有很强的风趣感,固然在中国文学汗青里并无风趣这个词,这照样林语堂老师从humor一词翻译过去的。然则他觉得中国人本性风趣,只是中国正统文明与文学不允许风趣而已。
在《围城》里,你就相对能领会到那种中国人天生的风趣感,中国说话文字里的风趣绝不减色于东方。一个特色便是,钱钟书老师用了许多的比方,援用,表示等等。好比说在说到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传授升到正传授的时刻他写道,讲师,副传授,和传授的干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干系同样,从老爷身旁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轻易,然则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堪称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传授易如反掌,可要想从副传授晋升为正传授,就不那末轻易了。再好比,说到方鸿渐离家一年,回家的时刻,远别虽非即是暂死,至多变得生疏。回家只像半生的器械回锅,要煮一回才会熟。看到这儿感到特别的认识,离家万里,每次的归程,未尝不是煮一次回锅饭呢? 深邃深挚的思想在风趣的说话的包抄下更显得妙不可言,使人耐人寻味。那句被人用滥的婚姻像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进去 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围城》里不只说了婚姻和恋爱,更说的是人生。
在小说里,无论是不苟言笑的小丑,照样自命不凡的留洋蜜斯,亦或是爱好争风吃醋的妯娌,哪一个不是生涯在本身的围城里呢?小说的视角乍看挺小,是以方鸿渐这个欠亨事件又能干脆弱的大人物的目光看世界,然则却涉及了政治,经济,教导,银行,消息,等社会的各个方面。林林总总的讥讽伎俩也用得极尽描摹,让人在笑过以后又能思考到许多。
小说的开头最是令我观赏。男主角方鸿渐和他妻子孙柔嘉大吵一架,孙去了姑父家,方独自一人在深夜躺在床上昏昏欲睡。谁人不停走时禁绝的钟敲响了六下--六点钟,那是五个钟头曩昔。
其时刻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伉俪不欢;其时刻,柔嘉在家里等鸿渐返来吃晚餐,盼望他会跟姑母亲睦,到她厂里办事。这个光阴掉队的计机会无意中对人生包括的讥讽和惘然,深于统统说话,统统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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