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共含2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起分享。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ZWP514998867”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根据陈寿《三国志》和裴松之注解以及民间三国故事传说经过艺术加工创作而成的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1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但是唯有《三国演义》最令我爱不释手,至今回味无穷。
开始读《三国演义》的时候,我觉得这本书十分无聊,读着读着,我突然被小说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深深地吸引住了,让我迫不及待地读完整部小说。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魏、蜀、吴三个国家之间的故事。通过这部小说,我认识了狡猾的曹操,仁义的刘备,忠诚的关羽,勇猛的张飞,吝啬的周瑜,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其中,我最欣赏诸葛亮了。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并且神机妙算,连历史上的管仲、乐毅都比不上他,只可惜最后辅佐了一个软弱无能的刘禅皇帝,一生呕心沥血,积劳成疾,到了54岁就病故了。
在《三国演义》这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诸葛亮草船借箭》。由于诸葛亮足智多谋,聪明博学,周瑜十分妒忌诸葛亮的才干,想除掉诸葛亮。于是,周瑜便让诸葛亮在10天之内造出10万只箭,这么庞大的任务在当时条件下是根本完不成的。但是诸葛亮提出了3天之内就能完成,如果完不成,甘愿受罚。为了完成造箭任务,诸葛亮向鲁肃借了许多船只、军士、和草把子。到了第3日四更夜,诸葛亮邀请鲁肃陪同他去取箭,这天江面上大雾弥漫,曹操看见有许多船只迎面而来,以为是敌军前来进攻,就让军士们射箭,不一会儿,船的两边都插满了箭,当曹操醒悟过来的时候,诸葛亮的船已经驶出20多里了。诸葛亮按时完成了周瑜交付的任务。当周瑜听了诸葛亮草船借箭的'经过,长叹一声:诸葛亮神机妙算,我真不如他!
我们不要像周瑜那样,小肚鸡肠、心胸狭窄,一次又一次地陷害别人。在学习中,当别人的成绩超过了自己,我们应该认真分析一下自己退步的原因,虚心向成绩好的同学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同时,我们还应该虚心听取爸爸妈妈的劝告,不应该因为考试失利就萎靡不振,失去信心。嫉妒别人,这是多么愚昧无知的表现啊!我们应该向诸葛亮一样,心胸宽阔,宽宏大量,以开放的心态面对生活的挑战。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2
当我合上《三国演义》这本书时,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在这本书里写了许多具有正义感的人物。不过,我最敬佩的,就是诸葛亮了。
他十分的机智,灵敏。自从刘备请他出山后,他便专心致志地辅助刘备。当刘备在白帝城逝世之后,诸葛亮还是忠正不二的辅导刘备的儿子——刘禅。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攻打五丈原时,诸葛亮发誓一定要打败司马懿。在那几年间,他一直为战争的事情而忙碌,不料得了肺结咳,可他在患病期间,还是一直为战争而劳累。直到死时,也不忘把战后事理一一告诉自己的属下。
诸葛亮,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人士,他为一件事奋斗到底的决心,为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写成了一个狠毒,奸诈的阴谋家,大奸臣。曾有人评论曹操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但我认为并不能简简单单地说曹操是能臣,或是奸雄。
第一,曹操很擅长打战,在他所指挥的官渡之战中,他以七万精兵,大破袁绍七十万大军,堪称军事史上杰出的军事家。
第二,曹操又是出色的政治家。治理国家是曹操的强项,他不仅爱惜人才,而且重视土地制度,粮食问题。
所以,说他是能臣没有错,可这不能说曹操不是奸雄。
曹操就是有“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极端唯我主义服务观。曹操还做过许多不仁不义的事情,正是他的“谋略”使他更狡诈,他的“才干”使他更残暴。
曹操出于恐惧与猜忌,杀死吕伯奢一家;因为要引诱吕布,将俘虏来的群众当炮灰,为报父仇,攻打徐州时,军所到之处“杀人民,发掘坟墓”。华佗的事情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曹操患有严重的头疼病,神医华佗医术高明,他只给曹操扎了一针,曹操的头就不疼了。曹操想让华佗留在他的身边,专门给他看病。可是华佗立志为天下百姓解除病痛,曹操见他如此固执,便把他杀了。
其实无论曹操是“治世之能臣”,还是“乱世之奸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为北方的统一,作出无比卓越的贡献。
这本书真的很不错,我还要再多看几遍,从中吸取更多宝贵的精神财富,更多的精华。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3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4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讲述了蜀,魏,吴三国争霸,经过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最后三国归晋。“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每当读到这首荡气回肠的词,我就会想起三国时的一位位英雄,今天我就和大家谈谈《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刻画了多少个典型人物,数也说不清,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人称“三绝”的“义绝”——关羽、“智绝”——诸葛亮和“奸绝”——曹操。
称关羽为“义绝”我觉得很恰当,不说关羽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这些耳熟生巧的故事,便是他的坐骑赤兔马在他被擒后竟选择绝食而死,从这点就能看出关羽的“义绝”,一匹马尚且对主人如此忠心,更别说它的主人了。美中不足的是,关羽过于自大,不然便不会有败走麦城的结局。
再说诸葛亮“智绝”,他草船借箭,巧借东风,摆下空城计吓退司马懿。这些事件使我对诸葛亮特别敬佩,只恨自己没有像他那样聪明的脑子。然而要说他聪明绝顶我却要反对,一个聪明的军师会在大事上犯错误吗?我想不能,而他却在街亭战时误用马谡,结果导致惨败,军事要地被敌方夺取。但是爸爸说诸葛亮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到底是为什么呢?我也没想明白。
至于曹操称为“奸绝”,我可有点反对,虽然他有“梦中杀人”这样奸诈的一面,但他爱惜人才,也有可爱的一面,而且很会用兵打仗,仅用“奸绝”来评价他,我想太不公平了。
《三国演义》中的一场场战争,也让我这个军事迷看得欲罢不能。至今,我的眼前还时时浮现出战场中的刀光剑影,耳朵还回响着战斗的号角。我好想穿越到古代,去曹操身边当一个士兵,跟随曹操去征战大江南北;想看看曹操在败退中的三次豪迈大笑;想亲自去体验赤壁之战;我还想看看刘、关、张三顾茅庐,是以什么样的诚意让诸葛亮同意的;想看看关羽刮骨疗伤,我还敢看吗?肯定吓得睁不开眼;想看看张飞睁着眼睡觉的样子,一定很搞笑吧;我还要看看诸葛亮失算时,他的态度是怎样的?
算了,我的白日梦也不会实现的,倒不如再读读《三国演义》,不就是与作者穿越吗?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5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三国演义》的开篇词即告诉我们,何以成败论英雄。
如果说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的《红楼梦》是一盏陈年的女儿红,醇厚绵长;刚烈豪迈的《水浒传》是一坛开封的烈酒,酣畅淋漓;而融合神话与历史的《西游记》是一壶果酒,老少皆宜;那么《三国演义》就是罗贯中笔下曹孟德面前烹煮的一鼎芬芳醉人的青梅酒,入口酸涩却唇齿留香,经得起长时间回味与浮想。
东汉末年,朝纲败坏,民不聊生,军阀割据,豪强并起,跨州连郡者不可数,汉王室国祚犹如千钧悬丝,摇摇欲坠。时势造人才,以魏蜀吴三国为首的各方势力风云际会逐鹿中原。
统一的天下可终究只能是一家,“成王败寇”自古是然,在天下大势的分合战乱中,向来只有两败俱伤后由存者成世胄蹑高位,称王称霸。“三国鼎立,同归于晋”,司马昭窃取曹魏王座,又先后歼灭同室操戈的东吴和积弱乏人的西蜀,但纵然如是,难道那些退出历史舞台的败者的功绩与启示就泯灭作烟尘,消散于无形了吗?
一如勾践卧薪尝胆,忍辱负重,三千越甲伐吴的故事,曹操官渡之战,荀彧王佐良策,诸葛亮“两表酬三顾”,姜维“虚怀远志,空寄当归”,陆逊火烧连营,吕蒙白衣渡江……在历史跳动的斑驳碎隙里回眸,多少义薄云天刹那风华的典故历经沉淀却历久弥新,论英雄何以成败?
览古论今,生活永远不可能一帆风顺,每个人的人生路上,鲜花与荆棘,阳光与风雨,歧路与坦途总是并肩而至,普天之下无能免者。现如今,社会上虽再无刀光剑影,却仍有尔虞我诈,虽然没有了动辄杀身招祸的危险,却有无数压力的制衡……遭遇挫折,我们应当如何去面对?我想,一部沉淀着历史光影的大书,可以告诉我们答案。
所以,我觉得,一朝一夕的胜负,并不是决定一个人成败与否的关键,摔倒了爬起来自己拍掉灰尘吧,抬起头,微笑着,继续勇敢向前走,是最好的办法。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
《罪与罚》这本小说主要以大学生拉斯科尔尼科夫为中心,围绕他杀人前后和他周围的人所发生的事情。我想简要说一下主要人物。
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穷困潦倒、心情抑郁的大学生,幻想成为拿破仑式的人物,自以为替天行道地杀死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同时也意外杀死老太婆的妹妹。然而拉斯科里尼科夫并不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他甚至善良、懦弱。他明明自己生活拮据,还毫不犹豫地把钱给需要的人。他并不认为自己有罪,“我杀了一只可恶的、有害的虱子,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她对谁也没有益处,她吸穷人的血,杀了她可以赎四十桩罪,这算犯罪吗?”
杀人之后,拉斯科尔尼科夫精神恍惚,生了大病,多亏有他的大学同学拉祖米兴照料。拉祖米兴积极、热心,为拉斯科尔尼科夫帮了不少忙,在书中形象十分正面,最后也是因为他的热心,和杜涅奇卡有了很好的结局。
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妹妹杜涅奇卡在书中也十分重要。作者把她描述得智慧、美丽而又懂事。文中的几个重要人物都是因为和她的关系才被舒展开。杜涅奇卡起初在家乡因为当斯维德里加伊洛夫家的家庭教师而遭受了一些流言蜚语,流言散去后为了家庭与卢仁匆匆订婚。这两个男人在书中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斯维德里加伊洛夫这个人是纠结的,一方面,他对他的原配并不是出于真心爱护,在家里勾搭杜涅奇卡,偷听男主对索菲娜的坦白陈述,还企图用男主杀人的事来胁迫杜涅奇卡就范。另一方面,他又给了马尔梅拉陀夫的遗孤不少钱安顿,在杜涅奇卡已经是要为了哥哥委曲求全的时刻放她走,最后自己终结了自己的生命。
相比之下,卢仁的人物形象就十分负面。他吝啬,做作,让人生厌,集齐了俄国文学里那些小人物的缺点。他对杜涅奇卡的求婚也并不是出于爱情,而是执意想找一个贫穷人家的女孩做妻子,用地位和金钱来践踏他人。他在拉斯科里尼科夫面前趾高气昂,被无视后又气急败坏。在马尔梅拉陀夫的葬礼上,他污蔑索菲娜盗其钱财,让索菲娜受了莫大的委屈(当然那部分也算是文中高潮之一)。
索菲娜是马尔梅拉陀夫的大女儿,温和、谨顺又善良。为了养活家人,她年纪轻轻去做了妓女,受人冷眼。她的身份与她的内在形成强烈的反差,她是拉斯科里尼科夫的引路人,给了他爱情,让他看到生活的希望。
马尔梅拉陀夫,官职微乎其微,家庭拮据,儿女众多,却总是喝酒,浑浑噩噩地过日子。他自己也苦恼自己的失败,却还是依旧用酒精麻痹自己,然后折磨妻儿。他痛苦不堪,自己都嫌弃自己,却又不可避免地端起酒坛。(之前看知乎,好像这样的人还挺多的,只不过换了一种方式。明知道自己是失败的,无能的,却还是不肯努力去做些改变,然后继续浑浑噩噩得过且过。)
直到我看到尾声时,拉斯科里尼科夫好像也还没有彻底认罪。文中是这样说的:“‘当然,如果是这样,那么许多不能继承权力而自己夺取了权力的人类的恩人们甚至一开始行动,就应该被处死了。可是那些人成功了,所以他们是正义的;可是我失败了,因此,我没有权利让自己采取这个行动。’他仅仅在这一点上服了罪:他失败了,所以他去自首了,仅仅在这一点上他服罪了。”我认为这是作者高明之处。
再来说说看完这本书的感受:小说心理描写很多,展现人物内心,前半部分较为平淡(除了杀人那一块儿),需要一点耐心继续看下去。看到后面就十分精彩,人是矛盾的,一个人并不是非好即坏,拉斯科里尼科夫的所作所为有时让人害怕,比如拿斧头杀死两个女人,有时却让人钦佩,比如穷困潦倒却还是给马尔梅拉陀夫钱。这本书引发人思考:我们是否有权力去替天行道?假如真的有上帝,上帝为什么不管管那些为非作恶的人。这一点,我也不懂。我觉得我比拉斯科里尼科夫懦弱,我憎恨这个社会上的恶人,但是我不敢杀人,我同情那些弱者,但是我没有分享钱财的慷慨。
我很喜欢书里索菲娜为拉斯科里尼科夫读《新约全书》的那一段。“插在歪着的烛台上的蜡烛头早已快要熄灭了,在这间几乎一无所有的屋里暗淡地照着一个杀人犯和一个妓女,这两个人竟奇怪地聚会在一起,一同来读这本不朽的书。”
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说:“令我痛苦的,从来就不是苦难,而是我是否配得上这苦难。”陀氏终其一生的发问,意在证明苦难是寻求自由的必然产物,任何革命理想一旦离开信仰,也就离开了自由,就会在革命自由中蜕变成奴隶制。这一思想成为俄罗斯革命时期的重要道德力量,降低了人民哀痛,约束了人民作为,其本质是思想的规程和约束。
林语堂曾在自传中说教徒有三种:一种因犯罪而悔恨,渴望免于良心的责备;另一种因为痛苦而需要安慰而逃避;还有一种,他们了解自己的所信为何,然后真心信靠。林先生说,前两种都可以看作是信仰的开始,但却不是纯粹的信仰。而佛教教义中这种区划界定更为严格:前两种属于小乘佛法,意在度己;后一种属于大乘佛法,意在度人。在了解了陀氏的生平之后,我们就能够看到他思想由度己到度人的转变的清晰脉络。
陀思妥耶夫斯基生于莫斯科,是一个外科医生的次子。军事机械学校毕业后,在军政部的机械司服务,一年后辞职。二十八岁那年,因参加农奴解放运动,被判死刑,临行前一刻又被改判到西伯利亚服刑。这种绝无仅有的由生到死且由死到生的经历加速了他某种信仰的坍塌。在服刑四年后,他又当了六年小兵,然后才回到彼得堡从事写作。他与托尔斯泰、屠格涅夫被公认为俄国文学史上的三大巨人。可是当我翻阅《托尔斯泰文学书简》(章其先生译)时却发现,上面有托尔斯泰与高尔基图格涅夫等几乎所有与托尔斯泰同时代的俄国作家与文学家的通信,却偏偏没有陀思妥耶夫斯基与他的通信。查阅资料后才知道,二人虽同处一个时代,但相互之间根本不认识,因此我们无法看到他们在学术思想上的交流。
《罪与罚》是一部以心理描写取胜的作品,主人公拉斯柯尼科夫的心理独白丝丝入扣。他敏锐的神经能够迅速而深切地感受到和他一样困苦的人民的痛苦,同时也使他逐渐处于忧愁、焦虑的状态。他开始以审慎的目光聚焦周围的人和事,比如那个放高利贷的老女人。在他的视觉世界中,她只是邪恶能量的载体,其人体形态却被忽略。类似的影像蒙太奇在《海底寻人》中出现过,我个人喜欢将文字扩展成画面。
当拉斯柯尼科夫说“我杀死的不是她,而是我自己”时,他才清醒地认识到他只是作为一个自然人存在,而不是超能力英雄,没有掌控一切的能力。索尼亚是使他大彻大悟的因素之一,但纯洁的妓女无疑是一个荒谬的悖论。如果说,爱人的感化,母妹的温情,好友的开导,刑警的劝诱是基础,那么拉斯柯尼科夫的忏悔才是打开自赎之门的钥匙。他真正理解了只有正视苦难和挫折,视其为信仰,才能更好地品读生活,实现自我突破。
纵观陀氏的一生,与拉斯柯尼科夫相似,亦是善与恶的交织:不满现实,自大又自卑;具有圣洁的灵魂,也有污秽的一面;自己负债累累,却仍向他人伸出无私的援手。其实人性是一个平衡点,神性和兽性则是两个极端,任何人都具备这三点,只是强弱不同。在面对苦难时,某种属性就会被放大,进而影响全局。当苦难成为信仰,人行善的一面就会被激发,人亦在感恩中成长,沐浴仁的光辉。生活是一条静默流淌的河流,蜿蜒曲折,荡气回肠。
《罪与罚》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范文
我把《小妇人》放在我书柜最显眼的地方,无疑,它是我看过最让我触动的小说,没有之一。今天我又忍不住翻开,与我的好友相会。
这本书为我们演绎的是四个姐妹的生动故事。梅格,年龄最大,花容月貌,风姿绰约,她渴望长大后嫁给大户人家,成为大家闺秀,有一套豪华的宅子,里面有各种豪华的摆设。然后是乔,乔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亲切,她粗犷、可爱,她渴望男孩子的生活,男孩子的游戏,她甚至希望和爸爸在南北战争的沙场上并肩作战。贝丝,腼腆、内向却十分温和,她也许是四姐妹中性格最好的一位了。艾米,有着皇室公主一般的美貌,她金黄色的卷发与白皙的皮肤一直都是她的骄傲,她想成为一位淑女。
她们的生活并不富裕,甚至是贫穷的。但是,她们对金钱的认识却值得深思。四姐妹都渴望金钱,是的,谁都渴望金钱。她们的故事是从圣诞节开始的,她们渴望过一个快乐,自由的圣诞节,但是她们连自己想要的圣诞礼物都买不起,最后索性每人为妈妈买了一件礼物。她们也愁圣诞节的餐宴,她们拥有的钱在平日吃饱都有些困难,何况在圣诞办宴呢?圣诞节的早上,妈妈出门时碰到了贫困的赫梅尔一家,她们的六个孩子连早餐都没有吃,早已经饥肠辘辘,于是,小妇人们便把她们的早餐全部给了赫梅尔的六个孩子,因此,她们被六个孩子当成是上帝在圣诞节派来的“仁慈的天使”。
她们长大后,从前的梦想有的早已经伤痕累累,但她们并未放弃梦想。梅格渴望嫁给大户人家,但她最后在金钱与爱情之前,毅然选择了爱情,嫁给了约翰,过着清贫的日子。贝丝的命运之路十分坎坷,但是却充满了鲜花、阳光与温暖,她为了照顾生病的赫梅尔孩子,自己也染上了猩红热,最后竟然不幸夭折,她的生命虽然十分短暂,但是给人的触动却巨大无比。乔的爱情不禁让人哭泣,她是爱劳里的,但是她误认为生病的贝丝爱着劳里,所以痛苦地拒绝了劳里的求爱,最后她还撮合艾米与劳里,自己嫁给了她敬佩的巴尔博士,她与她的丈夫办了学校,为教育事业做出巨大的贡献。
在如今麻木、死板的现实生活中,我渴望抓到像《小妇人》中描绘的那种世外桃源般的宁静生活。也许现在,你正在为你的学习而忧愁,或是匆匆赶去补习班?还是在网游上虚度光阴?或是去哪个幽静的地方为自己减轻压力?在虚荣心的驱使下,你是否觉得活得浑浑噩噩?我愿意把《小妇人》当作是一部成长小说,在它为我们构造的世外桃源中,这四个小妇人从虚荣走向成熟,从无知走向智慧。
《小妇人》这部小说以家庭生活为描写对象,讲述马奇家四个女儿独特的成长经历。《小妇人》故事情节简单真实,却感人至深。所有时代的所有少女成长过程中所要面对和经历的,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初恋的甜蜜和烦恼,感情与理智的抉择,理想和现实的差距,贫穷与富有的矛盾……
在这本书里,我读懂了女性的尊严和独立。书中四姐妹勇敢地挑起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老大梅格去金斯家做家庭教师,尽管金斯家的孩子比较难对付;老二乔不仅悉心照顾马奇姑妈,还偷偷写小说,勤奋使得她最终成为了作家;老三贝丝主动为家庭默默奉献,丝毫不计较个人得失;老四埃米也努力照顾别人,我们也应该学着成为坚强懂事的小妇人。
不仅如此,在对待生活的态度上,梅格和乔尤为可贵。梅格宁愿放弃马奇姑妈的遗产,选择清贫的布鲁克先生,二人同甘共苦,生活快乐自在。乔则努力写作,是自己完成了成为作家的梦想。她们自主地选择了自己的路,尽管归宿不同,但她们自立自强的精神,却是我们值得借鉴的。
马奇家的四姐妹具有善良仁爱的高贵品格,乔与贝丝尤其有这种令人可敬的牺牲精神。乔为了给父亲筹钱看病,毅然剪掉了身上唯一漂亮的东西——一头秀发。她喜欢劳里,那种感情是那么单纯,为了挽留姐姐,她甚至希望姐姐与劳里在一起。而她以为贝丝喜欢劳里时,又忙着为贝丝张罗。她总是关心别人而不为自己考虑,那么单纯,那么善良。
贝丝呢,她总是默默为大家做着各种事情,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而染上猩红热,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她爱惜一切生物,对小猫细心照顾,对小鸟非常关心,对破布娃娃也毫不嫌弃,处处闪烁着善良天性的光辉。我们也要成为一个想乔与贝丝一样单纯善良的少女。
温馨的家庭氛围曾一度被打破,源于埃米出于报复心理,烧掉了乔唯一自创的童话手稿,乔感到受伤与不公平,但当埃米掉进冰窟窿后,乔深深懊悔并原谅了埃米的行为,和谐的家庭氛围重新恢复,正是因为乔宽容了埃米,才使得自己在成长过程中又向前迈了一步。
我们都曾经真正或将要从一个少女走向成熟,在自己快乐而艰难的成长路上,书中所提倡的善良、尊严、宽容、勇敢、无私、忠诚、坚韧、慷慨等品质,是我们永远尊崇和追求的美德和信仰,我们要做到以上几点,努力克服自身缺点,完成自己心中梦想,勇敢战胜超越敌人,成为一个美丽、独立、坚强、自尊、让所有人感到自豪的女孩!
小说《小妇人》优秀观后感700字心得
双城记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例如得伐石的妻子狄安娜,她出生于被侮辱、被迫 害的农家,对封建贵族怀着深仇大恨,作者深切地同情她的悲惨遭遇,革命爆发前后很赞赏她坚强的性格、卓越的才智和非凡的组织领导能力;但当革命进一步深入时,就笔锋一转,把她贬斥为一个冷酷、凶狠、狭隘的复仇者。尤其是当她到医生住所搜捕路茜和小路茜时,更被表现为嗜血成性的狂人。最后,作者让她死在自己的枪口之下,明确地表示了否定的态度。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梅尼特医生被侯爵兄弟害得家破人亡,对侯爵兄弟怀有深仇大恨,但是为了女儿的爱,可以摒弃宿仇旧恨;代尔纳是侯爵兄弟的子侄,他大彻大悟,谴责自己家族的罪恶,抛弃爵位和财产,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赎罪”。这对互相辉映的人物,一个是贵族暴 政的受害者,宽容为怀;一个是贵族侯爵的继承人,主张仁爱。他们中间,更有作为女儿和妻子的路茜。在爱的纽带的维系下,他们组成一个互相谅解、感情融洽的幸福家庭。这显然是作者设想的一条与暴力革命截然相反的解决社会矛盾的出路,是不切实际的。
《双城记》有其不同于一般历史小说的地方,它的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在法国大革命广阔的真实背景下,作者以虚构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情节错综,头绪纷繁。作者采取倒叙、插叙、伏笔、铺垫等手法,使小说结构完整严密,情节曲折紧张而富有戏剧性,表现了卓越的艺术技巧。《双城记》风格肃穆、沉郁,充满忧愤,但缺少早期作品的幽默。
小说《红与黑》的优秀观后感700字1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由这一基本喻义化出了诸多对假设: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反动,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解读这个书名?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小说《红与黑》的优秀观后感700字2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映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
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小说《红与黑》的优秀观后感700字3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小说《红与黑》的优秀观后感700字4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用全能的上帝视角,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大革命后的被压迫处境。通过阅读,我从社会背景,个人性格两个方面,分析了于连的命运结局的必然性。
从社会的角度看,自拿破仑倒台以来,法国人的社会就丧失了伟大的形象。“骗子在圣会中寻求支持。伪善甚至在自由党的圈子里也得到长足的发展。烦闷变本加厉。除了读书种地之外,再没有别的消遣。”
具体看来,在经济上,没落贵族已不比资产者享受更多的尊重和权力。而资产者热衷于剥削人们,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现身为社会的蠹虫。比如,在惟里埃小城这个缩影中,市长德莱纳的思想上是狭隘的,才干仅止于让欠帐的人如期偿还。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则是“一个自从管理穷人的福利之后显然把自己的财产增加了两、三倍的人,连专供弃儿使用的经费都要捞的人。”身为下层青年,于连处在这样的资产者之中,自然就培养了他愤世嫉俗,轻蔑上层的情绪。
在政治上,当权者在当地施行着最讨厌的专制,小城市里的日子简直不堪忍受。才干已不是在政治上获取成功的主要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出身和交际。因而,对于于连来说,他的才能中,只在有利于交际的那一部分获得了发展。比如,背诵圣经。同时,他把爱情也献与了交际。
在思想上,教会企图重新夺回中世纪的思想控制权。虽然正处于启蒙思想的时期,下层民众依然迷恋教士的优越生活。而教会就通过教士的培养与选拔,试图继续愚昧民众。正如书中所说,“自打有了伏尔泰,自打实行两院制政府,法国教会好像懂得了书籍乃是它的真正敌人。在它看来,心灵的服从就是一切。”
小说《红与黑》的优秀观后感700字5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小说《红与黑》的优秀观后感700字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由这一基本喻义化出了诸多对假设: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反动,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解读这个书名?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茶花女》是小仲马笔下最为胜利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个在世人眼中肮脏的妓女与一位天真浪漫、涉世未深的青少的凄美爱情故事。
爱情这一话题椅子是文学创作不可缺少的。在小仲马的笔下描绘的爱情并不会让人感到尴尬、羞涩的,而我在通过阅读他的描写,看到的是真挚、纯洁的爱情。
文中女主人公玛格丽特的形象让我为之感动。作者并不忌讳她身上妓女的习性:爱过豪华,放荡的生活,经常狂饮滥饮。也正是这样真实的形象,让我觉得故事的真实加情感描绘的细腻。另一方面,作者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寻欢作乐的生活是玛格丽特对人生的放弃和志却现实的反映。同样玛格丽特身上也带有着某些单纯的东西,她追求这真挚的爱情,甘于牺牲自己,放弃奢华的生活,也要与心爱的人在一起。处处为情人着想,不愿多花情人一分钱,因此她卖掉自己的马车,首饰,披巾。在最后,甚至为了爱人的前途着想和为替爱人妹妹的婚事考虑,坚决地放弃自己已经得到的幸福。你说这样的女人是不是值得怜爱呢?
在一张艳若桃李的鹅蛋脸上,嵌着两只黑眼睛,黛眉弯弯,活像画就一般:这双眼睛罩上了浓密的睫毛,当睫毛低垂的时候,仿佛在艳红的脸颊上投下了阴影,鼻子细巧,挺秀,充满灵气,鼻翼有点向外张开:嘴巴匀称,柔唇优雅地微启时,便露出一口乳白色的皓齿,皮肤上有一层绒毛而显出颜色,犹如未经人的手触摸过的桃子上的绒衣一样这段是小仲马对玛格丽特外贸的描写,细致、清晰、活灵活现,仿佛她标致的面孔就涌跃在纸上,想让人好好地欣赏一翻。
在文章中有这么一幕:玛格丽特酗酒成性,把自己的身体搞垮,痛苦不堪,阿尔芒心痛玛格丽特,捏住她的手,把它放在唇边,两滴忍了很久的眼泪止不住滴湿了她的手。阿尔芒爱流泪为玛格丽特流泪,为她不爱惜自己流泪,阿尔芒毫不保留的表达自己的感情让玛格丽特犹为感动,作者就是通过对任务真实的描绘和对爱情逼真的写照让他作品如此的成功。
就是这样一位真诚,可爱的女人,最后的命运却是悲惨的:离开了爱人,不久就因痛去世,死后他们马上催收账款和利息,急于拍卖她的物品。
玛格丽特生前红的发紫,身后却非常寂寞。
小说《茶花女》优秀观后感700字作文
本书属于伤痕文学的代表作品。其正反两向的讽刺和夹叙夹议的行文中五部透露着对那个年代的控诉,其程度之激烈和批评之彻底,使得本书纵使有人物扁平和结构松散等缺陷也能落得个“瑕不掩瑜”的评价,但若与我读过的其他伤痕文学,如《亮剑》、《小狗包弟》等相比,尚显肤浅,究其原因,不光是因为本书的美好结局,更多的是从思想的深刻性和矛盾的冲突性上体现。
但这并不能怪作者本人,如果非要找一个替罪羊,莫如说是本书成文年代:1980年。本书叙述的故事,也止步于1980年,为什么没有往后写,想必是与书中人物一起经历了多场**作者本人,亦完全无法预料在经过了多次重大社会变革之后,未来的社会究竟路在何方。作者的思想不够深刻彻底,也是因为当时的时局,**刚刚结束,每个人仍身处洪流之中,亦无法对已经过去的苦难有一个清晰且客观的评价。
本书描写了芙蓉镇数十年的风霜,而最能触动我的桥段,是胡玉音与秦书田一起扫街的部分,这也正如电视剧《风筝》每一集都很精彩,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也恰恰是郑耀先与韩冰一起扫街的情节——因为同一场运动,受到同一种惩罚,两个人,两条街,街头与结尾相连,两个人的命运也终于出现了新的交点,这两个桥段是如此相似,以至于即使把书中的男女主角替换成郑耀先和韩冰,我读来也丝毫不觉得奇怪,《芙蓉镇》在前,《风筝》在后,两人扫街的桥段是如此经典和震撼,以至于如果我是《风筝》的作者,也一定会借用这一桥段将作品做进一步升华。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一九八零年七月十八日-八月四日初稿于莽山——给我留下了阅读本书最后也是最大的一个疑问:这样一部优秀磅礴的作品,怎么可能在十七天内完成?好在作者补了一篇《后记》,回忆他的创作经历,顺便解答了我的疑惑:“一部作品的写作时间是不能仅仅从下笔到写毕来计算的。”是啊,作者听闻了那么多故事,自己又切身经历了那个年代,千言万语早已胸有成竹,十七天,无非是一笔一划写出来的时间而已。而我们平时写作,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芙蓉镇,一个美好的名字。连片的青山,交汇的溪流,绿茵扶岸的水芙蓉,幽深的青石板街,湘南人民淳朴的民风民俗赋予了这个小镇特有的美好。读罢《芙蓉镇》,心中的感慨,惋惜,凄凉便油然而生。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不幸的,同时也是值得我们去敬重的。主人公,一个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的农村妇女却饱受了那个时代的风霜雨雪,人情冷暖。作为一名乡村老百姓却不能过自己向往的简单的朴实生活。
胡玉音因生得漂亮,热情大方,人送美名“芙蓉仙子”。她跟忠厚老实的黎桂桂凭借自己的做米豆腐手艺,辛勤劳作,成为当地小有名声的个体户。小俩口起早贪黑,不分昼夜,将小生意做的红红火火,有声有色。眼看生意日益兴盛加上夫妻俩平日里省吃俭用,很快他们便赚够了添砖加瓦的费用。在房屋建成后,前来祝贺的人络绎不绝,好生热闹。可是好景不长,令人痛心的“四清”运动开始了。早就对胡玉音生有嫉妒心的李国香荒而唐之的当上了工作组组长,依靠好吃懒做的土改根子王秋赦大搞阶级斗争。不幸的事就此拉开了序幕。胡玉音戴上了“新富农”的帽子,丈夫自杀,生意倒闭,她的生活从此一落千丈。
同样是在这个时代,对党一向忠诚的大队支书黎满庚也遭到迫害,仗义忠厚的南下干部谷燕山因曾卖给胡玉音碎米而被撤职。祸不单行,“四清”的呼声仍在继续,旗号便轰然想起。此时,令人生厌的王秋赦又当上了镇党支部书记,老百姓的困苦生活显而易见了。那个时代的人是悲哀的。满腹墨水的秦书田不得不装疯卖傻以保全自己的性命。他自己知道,即便被人称作“人癫”也比受辱壮烈自杀好,活着就有希望。古语云:“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扫街三年的胡玉音与被打为右派的秦书田在这个人性泯灭的时代里同病相怜。两颗早已被时代抹杀的心灵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俩人惺惺相惜,真心相爱。幸福总是来得那么突然走的又那么决然。本想安稳度日的他们再一次被现实生活击垮。秦书田被判刑十年,胡玉音判刑三年,因怀孕监外执行。作者用讽刺的笔法,采用夹叙夹议的表达方式,将时代特征描绘的淋漓尽致,深刻地揭露了时代带来的社会现实。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1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2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3
“七巧,一个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自己心爱的男人和钱!”七巧的母亲临死之前说的这句话彻底改变了七巧的下半辈子。
在季泽说他是替他二哥仲泽来相亲的时候,七巧哭了,她喜欢的是季泽啊,而且她知道季泽也是喜欢她的!但是他们之间横着姜母,而姜母的手里还拿着写着“婚姻大事,要门当户对,还要讲究媒妁之言”的横幅。七巧之所以能嫁给仲泽,那是因为仲泽是个患有软骨病的残疾人,若仲泽和季泽一样是个健健康康的男人,姜家二少奶奶的位子绝对轮不到七巧来坐,所以七巧是不可能嫁给季泽的!但是七巧最终还是决定去做“软骨病”的太太,她真的就只是为了钱吗?不是,更多的是因为季泽!她爱季泽,当她穿上嫁衣,戴上凤冠,坐着大红花轿来到姜家的时候,她就幻想着季泽会懂她的苦心,她可是为了等她才嫁到姜家来的。但是单纯的季泽没能明白七巧的用心,他以为七巧不是真的爱他,以为七巧欺骗了他的感情。也许,没有相通的心意是他们始终无法走到一起的原因之一。
季泽堕落了,因为他心爱的七巧成了他亲哥哥的夫人。为了解救季泽,七巧犯了大忌,去了姜家女人不能去的地方——熙春院,并在那里实现了她一半的梦想,她与自己心爱的男人结合了,但是季泽却还不是他的,那到什么时候她才能真正等到他呢?七巧问季泽,也在心里不停地问苍天,然而季泽却说:“七巧,忘了季泽吧!”。
好不容易熬到仲泽去世,姜母去世,分了家,得了财产,但是此时,季泽已为人夫,七巧万般无奈:季泽啊季泽,你为什么就不懂我的心呢?我可是为了等你才嫁到姜家来的,我一直爱的都是你啊!你怎么就不等我呢?原以为季泽会娶她的,所以当季泽来访的时候,她呼吸加速,脸颊绯红,觉得季泽说的要和她谈的很重要的事就是要与她结婚,殊不知,季泽找她其实是为了买股票的事,她大失所望,却依然对季泽抱有幻想,结果中了伯泽的圈套,分家时得到的现金被骗得一分不剩。也许她恨了季泽,但是当她听到玳珍说季泽病得不轻的时候,马上又去了季泽家中探望。已经十几年没见面了的曾经相爱过的这对男女真的已经能够忘记对方吗?不可能!因为季泽看到起七巧的时候仍然两眼发光,尽管他当着自己女儿长馨的面说他今生不会再娶,但是却不忘在长馨去找长安的时候叫她带上一包绿豆糕,因为那是七巧最爱吃的……
也许七巧为了钱,曾经放弃过季泽,但是她到死的那一刻,手里还是紧紧地揣着那个季泽年轻时送给她的兔爷儿,而季泽虽说今生只会有兰仙一个妻子,但是却在长白说“如果我妈还在,该多好”的时候泪流满面。其实早在他们相爱的时候,他们就各自戴上了束缚了他们一辈子的枷锁,锁着七巧的是她到底该选择金钱还是爱情的考验之锁,而锁着季泽的是他爱着七巧却无法跟她在一起的苦闷之锁。他们并没有因为他们的爱情走到一起,却因为他们的爱情各自做了许多不该做的错事,给自己留下了很多遗憾。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4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5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曹七巧,一个麻油店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患“骨痨”残疾的世家大户姜家的二少爷,自身粗俗不堪,不得人缘,哥嫂又不争气,这一切使她时刻处于紧张和焦虑之中。文章围绕着她对于“黄金”和“情欲”的追求,就如她对女儿长安说的:“你自己要晓得担心,谁不想你的钱?”她将自己锁在那黄金做的枷锁中,也许这便是张爱玲“金锁记”书名的由来吧。
如果不是为省下那笔嫁妆,当她高高挽着大镶大滚得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以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因为家里贪财,她嫁给了身患“骨痨”的瘫痪少爷,正常的生理情欲的不到满足并为其所折磨。她试图勾引姜家三少爷,忍不住地哭诉着“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 顺着椅子溜下去,蹲在地上,脸枕着袖子,听不见她哭,只看见发髻上插的风凉针,针头上的一粒钻石的光,闪闪掣动着。”“她的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她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倒胃地呕吐。”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她的眼直勾勾的向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鲜艳而凄怆。
终于,她戴了丈夫的孝,又戴了婆婆的孝,等到了分家的那一天,那是她一切幻想的集中点。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却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但之后却没有什么改变,她仍然戴着那副黄金的枷锁,她不允许女儿长安跟她表哥玩在一起,郑重地告诫她:“表哥岁不是外人,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得,谁不想你的钱?”当她先前唯一存着些感情的三少爷上门并对她调情时,“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她甚至觉得“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可她一转念“他想她的么——她卖掉她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随后,精明的七巧用计谋试探着姜季泽,在她自以为得戳穿后,将他赶出门外,季泽走了,那打翻的酸梅汁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得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静的一刹那。落魄的七巧站在窗前,“淌着眼泪”目送着向外走的情人,将她渴望爱情却又怕失去黄金的心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最特别值得一提的小说最前面月亮意向的运用和描写“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凄凉”,就是这个词,贯穿全文的基调,也是诠释书中感情的最好形容词。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
书中的情节是以没落王族刘备为主导,故事是讲述他在偶然机会下,遇到了关羽、张飞两位豪杰,因为志同道合,所以三人于桃园结义,故事就这样开始,而以其后约九十年的晋渡江灭吴为终,其中一些情节,如「借东风」、「捉放曹」,都是家传户晓的故事,可见此书是如何的精彩,真的令人生再三阅读的念头。
我认为书中的人物是这部小说的灵魂,主角刘、关、张三人在其漂荡中原到建立蜀国的过程中充分表现了仁、忠、勇三种典范的英雄气概,最为人称道的,莫过于「刘玄德携民渡江」、「美髯公千里走单骑」、「张翼德大闹长板桥」等情节,而书中的诸葛亮成了智的代表,天下变量尽在掌握之中,不得不提的是,姜维也被描绘成忠孝智义兼具的栋梁之才,而一代军事家曹操由忠于大汉变到大奸大恶的险恶丞相的心理变化也被描写得淋漓尽致,可见这部书对人物特征刻划之精细堪称古代长篇小说之首,真千古奇书也。
而三国演义一书,由宋朝开始有书艺人用之作题材,只不过都总是没有连贯性,不过何以我会言及书艺人?其实书中也有很多宋朝的影子。
三国演义中,最为所熟悉的都算是关羽了,关羽是书中最忠之人,而当代因为朝廷重用文人,因此不论任何读书人,都会追求忠君爱国的境界,「忠臣是英雄」这个道理令关羽与有鬼神之智诸葛亮并列,可见书中人物因「忠」的地位提升是如何明显,相对地,奸相曹操只因「挟天子,令诸侯」而成了千古罪人,这个情况大抵只会出现在尊儒的宋朝。
三国演义的文学价值是无容置疑的,但亦不是完全没有历史价值,只不过历史价值不在三国时期,而是由宋朝到明朝,因为三国演义是坊间的书籍,我们可以透过这本书了解当时的政治状况,像张飞这样的英雄出现,大抵是因为汉人在元朝时饱受欺压,百姓渴望有一位敢作敢为的英雄为之出头,张飞才会由温文儒雅宽大画家、书法家被改成敢作敢为的大老粗,而「张翼德怒鞭督邮」一事就可完全表达百姓对元朝官员的强权欺压有多大厌恶。
其实我还不知自己读了这本书多少遍,但是每次重看也有不同的趣味,更有不同的感受,我认为身为中国人,必须读中国四大名著至少一次,而四大名著中,红楼梦中有太多阴谋诡计,水浒中有太多过份豪气的情节,相比之下西游记及三国演义比较适合青少年看,不过除了文学价值外,三国演义更有助我们了解宋、元、明三代的文化,所以我极力推荐三国演义这一本好书。
当年陪你看世界杯的人,而今安在?
一人看球的寂寞,和一群人看球的喧嚣,我更爱后者,虽然我并不讨厌寂寞。
而前天的梅西和C罗,不管在绿茵场上表现的如何顽强,下场后的更衣室里,回乡的机舱座位上,家人朋友热情的抚慰声中,不免让人深感落寞。
这是生而为人,摆脱不了的宿命之一。
任你曾驰骋耀眼,心有不甘,也难免英雄迟暮,壮士未年,破尽万尊暮鼓。
岁月弹指老,刹那芳华。一世浮沉,不抵岁月如梭……
人在剩下的时间长河里,对山不应,对海不答,对着云雾追忆,那年绽放的烟花,这又是何等寒彻刺骨的寂寞?
皮相的鲜活,总能带来更多的瞩目和期待。
眼角的皱纹,写满了撕裂、战斗和彷徨,不易被人待见。
无疑,我们每个人都将划向后者。生命,是个从简单到复杂,从灵性蜕变成钝感的容器。
可是,如果没有秋冬的孤寒,哪能衬托出春夏的绚烂?
对于迟暮的英雄,在心灵的某处,他们更像是位老朋友。
老友如老酒,润泽不伤身,比起无敌的年轻,更值得我们眷念和喜爱。
在伟大中一起见证老去,悲壮而华丽。我昨晚独自开了一瓶老年份的碧塔城堡干红,它的味道不是年轻艳丽的果香,酒色略显浑浊,边际已成褐色,将酒杯对着光线,有一种说不出的风韵,话梅、松露、皮毛、樱桃干、单宁柔软而有力,像裹着天鹅绒的铁拳,余味绵绵不绝。
人生,如果是一场注定不断失去的旅程,那么过程应该比结果更值得尊重。
或许,我们都应该认真思索:喧嚣之后,该从哪里获取力量?看似在各种轨道中稳步运行的生活背后,还有哪些赛道可以让你重燃激情?
不管是梅西还是C罗,或是被一届届世界杯提醒了年龄的你我,都应坚信,人生还有下半场。
看清楚,浮生如寄谁非客,心安即是家,也就举止笃定,心存高远,意守平常。
一直向往高原地区给人一种大气的感觉,憧憬着自己有天能双脚踏实地踩在青藏高原上。身体和心灵,一定要有一个在路上,我把心灵赶上路,灵魂在不断上升,但愿身体随后到。喜欢《尘埃落定》,正是这个原因。小说演绎了高原上的一个末代土司家族的没落和瓦解。作者对小说的呕心沥血,使情节有太多的惊艳和赞叹,显得飞扬跋扈,荡气回肠。
小说主人公麦其二少爷是一个傻子,他是麦其土司醉酒后和一个汉人太太生的。偶然地,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引进鸦片种子,短短期间,麦其家成为当地最富有的土司家族,然而,罂粟却乱人心性,大少爷对权力的贪恋和对性欲的贪婪与日俱增,于是发动多次战争抑制附近土司的发展。后来其他土司闹饥荒让麦其土司开发经济贸易模式,茶粮互易。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带来了强权,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化为乌有,生命分崩离析,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强大与不强大灰飞烟灭,只留下那一片灰尘,最终尘埃落定。苍凉的土地独自品味落寞
与聪明人哥哥相比,他是那么“傻”,父亲说“究竟是个傻子”,母亲喊他“傻瓜儿子”,哥哥拍他肩膀说“你一个傻子,你懂什么”。可是这样一个被世人认为是傻子的孩子却“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这样一双眼睛,带领读者穿越时空,到达那个春雪滋润绵密的西域,饱览高原的纯净景色、体会地道的少数民族风情、目睹土司家族的兴衰。
其实,他不傻,相反,他以一种脱离家族地位忽略自己身份的简单视角去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社会的缩影。深处于政局的权贵们受到各种权、钱、欲的诱惑,迷失在仕途上,迷失在生活里,看不清生活最本质的东西。物欲横流的今天,人们对所谓的生命以外的东西更注重。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也预示了土司家族的即将没落。他的思想超凡脱俗,简单、干净得像高山的清泉。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
每天早上,傻子少爷醒来都要问自己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这两个问题是人类哲学最根本的问题,他的思想已经回到人类生命最根本的本质,不在乎其他一切世俗的东西。我想,这是这本书带给我们最深刻的思考了。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1
在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城内的人想进去。
初次读《围城》,是高三的时候。大抵是因为钱钟书先生文化底蕴太高,那时候根本读不懂他想表达什么,只迷迷糊糊的记住了几个主人公的名字——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
第二次读是暑假,刚考完试有大好心情,于是便拿起书来读,这次阅读比第一次却有体会。文中的方鸿渐懦弱,胆小,随遇而安……一辈子在人生的围墙里走不出来。在城中,他饱受社会冷暖,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他有失败的婚姻,有失败的事业。靠着岳父的资助想要闯出一片天地,却在国外买了一张假文凭草草了事。回国后生活所迫,不得不前往三闾大学求职,可是懦弱无能的方鸿渐又在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在我看来,方鸿渐的失败是必然。一个连自己都不能征服的人凭什么区征服世界?
尽管如此,社会中还是存在不少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在命运面前屈服,他们沾沾自喜。像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像李凌,见风使舵,独留苏武守群羊;像汪精卫,卖家卖国,却不想招万代唾弃。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那些不向命运屈服的人时刻在激励着我们。耳熟能详的霍金,虽然身体被禁锢在轮椅在,可是他的思想从没被禁锢。霍金是继牛顿和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物理学家之一,被世人誉为“宇宙之王”,他用手指用嘴创造了奇迹。勾践,虽然遭遇命运的捉弄,可是不向命运屈服的他选择了卧薪尝胆,最终反败为胜。
想想自己,辛苦的高三岁月已经过去,可是精彩仍在延续。我们勇敢的经历了高三,尽管很累很困,但是那段一起奋斗的日子真的很好,那段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里至少我们没有屈服。
遥望未来,身处大一的我们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路在脚下,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很多师兄师姐说,大学不仅仅是来读书的,更是来学经验的。如若自己给自己一个枷锁,大学生活必定不会精彩纷呈。
枷锁只有自己可以给自己,聪明的人会丢掉枷锁,因为他们懂得,莫被自己禁锢。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2
“冷若冰霜,艳若桃花。”本是一句对文中苏文纨的评价,但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对苏小姐的评价,更是本书的灵魂所在。
苏小姐如此,然而文中其它人物又何尝不是如此。更甚于书中所述“围城”也逃不开这八字的短评。
“围城”看上去冷若冰霜,然而当人们真正品味其中,又何尝不能艳若桃花?方鸿渐终了一事无成,似乎命运于他冷若冰霜,然而若他在人生任何一处改变态度,谁又能说她的命途不会艳若桃花?
鲁迅先生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围城,大抵也是如此。世上本没有围城,被困住的人多了也便成了围城。或者可以这么说,围城,不过是各人加予自己或他人的枷锁。
曾有人这样说:“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不往前走,终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记忆,也可能变成一个人的围城。
偶尔可以梦回沙城,那些建筑依旧精美,即使它变成围城,它也依旧美好,艳若桃花,但那仅仅限于回忆,当我们沉溺其中,整座城市便会开始崩溃,把所有美好通通埋葬,只余冷若冰霜的围城。
《围城》一书以方鸿渐的生活为主线,讲述他如何一步步走向围城,一步步将命途趋向冰霜般的寒冷境地。诚然于他而言,围城本就存在。从他最初出国求学不成而弄虚作假开始,他便一步步踏进城中。然而,本可以如桃花般艳美的城,终在他的软弱与怯懦下冰封千里。
我们没有权利改变世界,但我们至少可以改变自己。尽管我们无法强大到拒绝走入围城,但我们至少可以令围城宛如桃花般优美,而非千里冰原般寒冷。
书中的方鸿渐,其实很可怜,然而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他本有那么多机会走出冰冷的围城,给自己一个艳美温暖的围城,可他却都一一放过。
无论是情感,亦或是生活,当断则断。只有果决的做出抉择,才不会令记忆的沙城变成冷若冰霜的围城。
所以,即使我们无力阻拦记忆的沙城变成困住大家的围城,但我们至少也一定可以做到不让它变成一座冷若冰霜的围城。
命运,围城,究竟会冷若冰霜,还是会艳若桃花?选择权永远都在我们自己身上。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3
《围城》这本书是我一直放在床头的,钱钟书的这部小说大家都看过,故事内容也不必多说了,只想谈谈我由此想到的一些东西。下班回到家,吃完晚饭,安静的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一遍又一遍的.换着电视频道。遇到有兴趣的,就看一看,有广告了就接着换台。当我换完一遍了,想着刚才的广告应该完了吧,却怎么也想不起刚才看的是什么节目了。
偶然一瞥,看到了书扉上那两个字,“围城”。我对“城”的印象很好,对“围”字却不甚喜欢。“城”,代表城市,代表一种与时代、世界接轨的生活。而“围”字,意味着自由的缺失。有一天,在重庆的步行街上,看到肯德基门口摆着一副招聘广告,竟然也会驻足仔细看一阵子;看到地下通道里有个弹吉他的小伙子唱歌,心中也会向往一阵子。然后饿了去吃碗面,才想起原来这面啊,得用钱去换。想起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工作迟迟未定,心中焦急难耐,想起老妈期待的眼神,看到兄弟们找到工作欣喜的表情,都让自己很难过。
觉得只要能找到工作,就会很快乐。这个时候,自由我一点都不喜欢。小时候的理想都还在吗?记得我们小时候都有各种理想。上大学时,熄灯了,宿舍的兄弟们聊起儿时的理想。我小时候想做一名宇航员,老五想做一名邮递员,老大想做一名包工头。哈哈,没有谁实现了,但也没见谁不快乐。其实人应该怀着围城外的心情在围城内生活,这样幸福才会一直拥有。没错,我每天朝九晚五,不能时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想想三年前围城外的我,是否是这样的心情呢?没有了一份实现自己价值、创造价值的工作,我就连一刻都不能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了。宿舍的兄弟们没有一个实现了自己儿时的梦想,但是同样很快乐。城外的人也要有一颗城内的心。如果我们承认了“围城”,那么就努力让我们的身、心分开,一个在城外,一个在城里。永远都会快乐幸福。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4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5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根据陈寿《三国志》和裴松之注解以及民间三国故事传说经过艺术加工创作而成的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中国名著《三国演义》最新观后感7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中国名著《三国演义》最新观后感700字1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讲述了蜀,魏,吴三国争霸,经过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最后三国归晋。“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每当读到这首荡气回肠的词,我就会想起三国时的一位位英雄,今天我就和大家谈谈《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刻画了多少个典型人物,数也说不清,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人称“三绝”的“义绝”——关羽、“智绝”——诸葛亮和“奸绝”——曹操。
称关羽为“义绝”我觉得很恰当,不说关羽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这些耳熟生巧的故事,便是他的坐骑赤兔马在他被擒后竟选择绝食而死,从这点就能看出关羽的“义绝”,一匹马尚且对主人如此忠心,更别说它的主人了。美中不足的是,关羽过于自大,不然便不会有败走麦城的结局。
再说诸葛亮“智绝”,他草船借箭,巧借东风,摆下空城计吓退司马懿。这些事件使我对诸葛亮特别敬佩,只恨自己没有像他那样聪明的脑子。然而要说他聪明绝顶我却要反对,一个聪明的军师会在大事上犯错误吗?我想不能,而他却在街亭战时误用马谡,结果导致惨败,军事要地被敌方夺取。但是爸爸说诸葛亮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到底是为什么呢?我也没想明白。
至于曹操称为“奸绝”,我可有点反对,虽然他有“梦中杀人”这样奸诈的一面,但他爱惜人才,也有可爱的一面,而且很会用兵打仗,仅用“奸绝”来评价他,我想太不公平了。
《三国演义》中的一场场战争,也让我这个军事迷看得欲罢不能。至今,我的眼前还时时浮现出战场中的刀光剑影,耳朵还回响着战斗的号角。我好想穿越到古代,去曹操身边当一个士兵,跟随曹操去征战大江南北;想看看曹操在败退中的三次豪迈大笑;想亲自去体验赤壁之战;我还想看看刘、关、张三顾茅庐,是以什么样的诚意让诸葛亮同意的;想看看关羽刮骨疗伤,我还敢看吗?肯定吓得睁不开眼;想看看张飞睁着眼睡觉的样子,一定很搞笑吧;我还要看看诸葛亮失算时,他的态度是怎样的?
算了,我的白日梦也不会实现的,倒不如再读读《三国演义》,不就是与作者穿越吗?
中国名著《三国演义》最新观后感700字2
读了一个学期,终于把《三国演义》这本名着读完了。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将一个个人物塑造的栩栩如生,刻画的淋漓尽致,每一个人物都有独特的性格,让我很难忘,如曹操的奸诈,周瑜的小气,张飞的勇猛,刘禅的无能等等。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人物无疑是曹操了。曹操生性多疑、阴险奸诈。当许攸问曹操粮草有还剩多少时,曹操以为许攸是袁绍派来的奸细,撒谎三骗许攸,结果都被许攸一一揭穿,许攸叹曰:“曹阿瞒不愧乃奸雄也!”不光如此,曹操还生性残忍,为报父仇,屠杀百姓数万,血洗汜水,残骸如山,尽管后人的评价都是褒少贬多,不过曹操确实一个货真价实的诗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这样的诗句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文学意境。曹操的用武方面也很强大,武有许诸、张合、张辽、典韦,文有荀?、郭嘉,无论是官渡之战,还是仓亭破本初,无一不体显出曹军的将才多,军事强,文官多,计谋好。
三国演义中的战争也让人陶醉于其中:“卧龙”孔明于七星坛祭风;周瑜与黄盖密谋“苦肉之策”;“凤雏”庞统献上“连环之计”。名载史册的着名战役赤壁之战,拉开帷幕。二龙争霸,雌雄相决;赤壁一地,楼船尽毁,烈火冲天,将云海染得通红,曹军死伤无数。这仿佛把我带进了那次惊心动魄的战役。
周瑜十分聪明,是东吴的军师。可周瑜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十分小气,容不得任何人比自己强。结果被诸葛亮活活气死了,临死前还在说:“既生瑜,何生亮……”。
要说谁的计谋多,最聪明,那无疑是诸葛亮了。他能文能武,足智多谋,知天文,晓地理。书中对诸葛亮的事例也很多:孔明借东风、巧摆八卦图、空城计、七擒孟获、木牛流马、草船借箭等等,无一不让人看出诸葛亮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不愧是一个英雄。
合上书,我仿佛还沉浸在一个迷人的故事和鲜明个性的人物之中,群雄纷争,逐鹿中原,《三国演义》仿佛带我回到了那个充满豪迈和激情的**时代。
中国名著《三国演义》最新观后感700字3
九岁生日的时候妈妈送我一套半白话版的四大名着。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读完了四大名着中的《三国演义》。
作者罗贯中妙笔生花以《三国志》为基础,记载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刻画了两百个多鲜活的人物形象。当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思想在字里行间穿梭,,像身临其境一样用心去触摸那段历史。这里既有鼓角铮鸣,硝烟弥漫的战场,也有文武群臣争权夺利,有时候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忘却了这是在述说历史,而好像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在讲述着一个个或是美丽动听、或是激动人心的故事,深深地沉浸于故事情节,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也忘记了这是历史。
三国演义里面刻画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刘备的善良仁厚,急性子暴脾气的张飞、英勇善战的赵云、还有那个被称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最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是深谋远虑,扭转乾坤,呼风唤雨、神机妙算、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啦!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借东风赤壁之战七擒孟获……一个连一个的故事让我有点热血沸腾,好像自己随着战鼓加入了他们的战争中,我自己问自己,如果我要在三国时代我会是谁?孙尚香?小乔?貂蝉……哈哈,这是一种猜测而已,生活在这个现代文明的年代里人们不可能回古代的啦!
读完《三国演义》,有趣的故事情节,回味无穷的历史典故深深打动了我。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随时都在脑海浮现。有人说:“每一本书,都象一盏奇特的灯,不过它照的不是黑夜,而是求知者的心灵。”我感觉《三国演义》也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宝莲灯,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还激发着我的斗志。《三国演义》你是我心中永不熄灭的长明灯。
中国名著《三国演义》最新观后感700字4
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各有着令人赞不绝口的特色;各有着吸引人的魅力;各有着使“大脑”受益匪浅的知识,但我还是着迷于那风靡中小学生的《三国演义》!读起它来会感到惊心动魄、荡气回肠、感人肺腑!
这本书分别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将近一百年蜀汉、曹魏、东吴三国争夺天下的历史风云。它不仅纪录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还反映了三国社会间互相矛盾引起战争的严重,概括了三国期间的历史巨变,三国时期。虽然民不聊生,却趣事连连;虽然连年战乱,却英雄辈出,涌现出了一批咤叱战场风云的各种英雄人物!有赵云、刘备、姜维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足智多谋的卧龙诸葛亮!
诸葛亮一生的作为说也说不尽,道也道不完。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数他草船借箭了——话说那次周瑜计划的“蒋干盗书”事件看起来似乎天衣无缝,但还是被诸葛亮的法眼给识破了,所以周瑜一直怀恨在心,就想方设法要把他除掉。
直到有一天,周瑜把诸葛亮找来,要他为即将逼近的水军大战造出十万支箭,必须十天之内造完。诸葛亮却主动请缨”:水军大战已成燃眉之急,十天之时太多,这样吧,三天之内造完,不然以军令处置!“要说三天造完十万支弓箭,可是比登天还要难上加难呢!诸葛亮定是胸有成竹,可诸葛亮前两天竟毫无作为。直到第三天,他只向鲁肃要了二十艘木船,上面扎满了稻草人。待到午时,江上竟云雾缭绕,只听诸葛亮乘着船,来到曹营擂起了战鼓。曹军以为是敌军来犯,但却因为有雾看不见,只好往江上纷纷射箭,结果都射到了稻草人身上…………诸葛亮满载而归!他用自己过人的才智化险为夷,让周瑜刮目相看!怎么样?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可真让人震惊呢!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我们应该学习诸葛亮树立的远大志向与他那机智过人的思维!
中国名著《三国演义》最新观后感700字5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开始就是脍炙人口的词句。没错,这首词句就是出自我国古代一部历史小说的开篇词,它的名字叫做——《三国演义》。读完一本厚厚的《三国演义》我才真正体会到了“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它是一个人物的历史舞台,这本书把许多人物刻刻画的淋漓尽致,使我不得不掩卷长思。
《三国演义》原名《三国志通俗演义》,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全书着重描写了公园3世纪,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国家的矛盾和斗争。三国时期的人们信奉仁、义、道、德、礼、信、忠、孝、廉等思想,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是一种洗礼和熏陶。
在书中,我非常敬佩大英雄刘备,关羽,张飞,赵云,黄忠,马超等人。他们骁勇善战,又仁义忠诚。我最喜欢的,是聪明机智,上知地理,下识天文的卧龙先生诸葛孔明,他的心中仿佛就装着军队,装着阵法。他三气周瑜,七擒孟获,围魏救赵,骂死王朗,火烧赤壁,遗计斩魏延,空城计吓退司马懿十五万大军……他一次次的令读者感叹。
全书中,使我最感兴趣的是三气周瑜,他的计谋使人忍俊不禁,他吩咐赵云守住城,待周瑜来到时,又令人去攻周瑜的寨子,他们的口号是:“活捉周瑜。”周瑜气得箭疮复发,跌下马来,被人抬了回去。到半路上,又看到诸葛亮在山腰上弹琴,弹得正是周瑜的曲子《长河颂》周瑜是个小心眼的人,平生最嫉妒诸葛亮,于是就要和他一决雌雄,让军士们向上冲,还没上去,诸葛亮安排的蜀军,就出来了,吴军寡不敌众,直接就愣住了,周瑜于是又气晕了过去。生前最后一句话是:“既生瑜,何生亮!”
我们少年就应该从小具有诸葛亮的‘识’,赵云的‘胆’,但关羽的‘忠和义’我们似乎就不必太难为自己,做好自己本分就好了。《三国演义》里,关羽见证了义绝,曹操见证了奸绝,诸葛亮见证了智绝。读过这本《三国演义》我不仅了解到了历史的流转,还学到了很多知识,这本书真是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名著《三国演义》最新观后感700字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1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可恨的是,现在的日本极其右倾。执意抢夺中国的固有领土钓鱼岛,刻意制造中国威胁论,有意修改和平宪法,不承认侵略历史,修改中学历史教科书,把惨无人道的南京大屠杀轻描淡写为南京事件,在军国主义道路上越走越深,引起中韩邻国人民的不满和愤怒。面对这些,我们的态度是坚决的,我们曾经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我们有着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高尚的民族气节,更要在维护主权和国家尊严上进行艰苦卓越的斗争!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2
在高三寒假的时候,我就已经接触到了老舍在先生的《四世同堂》,由于要高考备考,我只看了第一部《小羊圈》。高考过后,也一直没有找到机会继续读完这部书,直到现在进入了大学,终于有了时间,可以静下心来仔细拜读。
读完这部书后,我感触颇深。对于现在人来说,“四世同堂”是家庭和睦、子孙满堂的代名词,它是一种幸福,一种美好。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就是描写了一个北京普通老百姓祁老太爷的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但不幸的是,由于战争,他的这种幸福被敌人强行夺走,这一份美好被破坏殆尽,搞得兄弟之情在利益和权势面前不堪一击。其实像老舍先生笔下的这种家庭在当时很普遍的,人的本性可能本来就有好有坏,但是如果没有战争的迫害,那些为了生活得更好的汉奸和出卖国家的背叛者或许就能克制自己的欲望,不会成为国家的蛀虫。《四世同堂》的人物刻画得十分入木,当我看到瑞丰成为汉奸之后,真为他的所做作为感到羞耻,反观瑞宣跟瑞全,同样在一个四合院里长大,他们却有着自己的信仰,宁可入狱受刑,也不会做出危害国家利益的事,他们一腔热血受到敌人的迫害时仍然对祖国的的未来抱有希望。小说中的这些小人物所反映的就是在当时社会背景下中国的普通老百姓,他们本就清贫困苦,在敌人的铁蹄下,日子过得更加艰难,我甚至能感受到他们那种无处诉说的愤怒、恐惧和无可奈何。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故事结尾了,战争结束了,没有喜悦,只有悲壮。 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感谢老舍先生给后世留下了这部中国的《战争与和平》。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3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我终于把《四世同堂》看完了,总共有1200来页,分为三部,分别是《惶惑》、《偷生》和《饥荒》,真实地纪录了革命战争期间中国首都的社会现状,展现了满目疮痍的真实图景。最令人震撼的还是日本鬼子对中国的侵略行径,特别是文化侵略,更是深入骨髓的膏肓。中国为什么会千疮百孔?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没有人敢站出来,青年人中虽然有一部分充满了战斗热情,愿意用自身的大无畏付出来改变社会现实,比如瑞全,他可以远离家乡,积极投入战斗,为解放事业贡献青春和鲜血。
可更多的年轻人却没有把国事放在第一位,虽然他们也深刻体会到了社会的黑暗,并决心不向日本鬼子投降,但在艰巨的生活压力背后,他们屈服了,他们想的不仅仅是个人,还有家庭,还有父母,这些让他们裹足不前,比如瑞宣,他也是个充满斗争精神的青年,但在艰巨的家庭责任之下,他只能委屈求全了,因为他不忍心年事已高的祖父,不忍心病怏怏的母亲,不忍心尚小的儿女,于是,他只能持观望态度,只能苟且偷生,只能苟延残喘地生活在生存边缘。除了这部分人,还有社会的蛀虫,他们腐蚀了社会的发展,是中国窒息的根源,就如冠晓荷,就如瑞丰,他们完全没有羞耻之心,反而想趁着被日本鬼子占领而升官发财,颠覆了人性的本真,毁坏了中国人的名声。
《四世同堂》是我认真看完的最长的小说,虽然我不喜欢历史,我自认为这点是非常不对的,虽是兴趣使然,但很多时候我还是会尽力地去了解历史,关注历史,就如这部小说,它真实地展开了中国社会发展洪流中的一角,为我从中窥探历史提供了机会,虽然社会发展到了新的高度,但我相信仍然有它的价值所在,希望有更多的人去关注它,了解它,品评它。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4
《四世同堂》是我国现代著名作家老舍的代表作,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北平城沦陷的畸形状态中,日寇铁蹄下广大北平人民的悲惨遭遇。
从书名中可以看出本书主要说的是一家四代人“祁家”的故事。没错,故事就是围绕着祁家的住所“小羊圈”展开的。那里有“祁家”、“钱家”、“冠家”等许多住户,其中有正义的人与汉奸。
正义派不满日本人的残暴,参加共产党,汉奸们则“大义灭亲”,出卖亲人和朋友来讨日本人的欢心,但最后死得更惨。
所有的人物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钱莫吟老先生。不说钱老先生的才华出众,单提他的坚强与勇敢,就足以是全书的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先生曾被日本人抓走,因为冠小荷这个汉奸兼邻居出卖了他。钱老先生在狱中被严刑拷打,但他没有寻死,而是一直坚持活下来,坚持到了出狱。中国不正是有千千万万像钱莫吟老先生的人才走向光明的吗?
再来看看生活中,有多少接受不了现实中的痛苦、悲伤、压力的人自杀。人的一生不可能事事顺心如意,只有能够承受打击的人才不会被这个竞争的社会淘汰。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不是因为他们不讲道理,而是因为他们无比大的野心。他们曾妄图占领全中国、统治整个亚洲甚至全世界,他们曾向世界强国——美国挑战,偷袭珍珠港。一个小小的弹丸之国,是多么不自量力、不可一世啊。
如今,日本的野心仍然存在,想要不时挑衅中国——已经强盛起来的国家,抢中国人的地盘?他们还以为中国是腐败时的清朝,该出手时就出手,在钓鱼岛的事情上中国绝不退让。
战争结束了,无论是革命了的还是汉奸,没有完整活下来的。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
这本书仿佛没有结尾,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没有结尾。本书的最后一句话“起风了”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风流正推动着我们走出黑暗,驶向光明。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5
老舍先在序中生写道:在这年月而要安心写百万字的长篇,简直有点不知好歹。算了吧,不再说什么了!是不是可以说,是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责任感,使老舍先生完成了这部作品。《四世同堂》,百万余字,分《惶惑》,《偷生》,《饥荒》三部。我跟随着这三部曲,随着老舍先生细腻笔触刻画出的小人物的心理和生活状态,走进了战争时的北平,沦陷中的北平,觉醒中的北平。那时的北平似乎离我很远,又似乎离我很近。
《四世同堂》塑造了北平小羊圈胡同祁家祖孙四代的人物形象,祁老太爷,祁老太爷的儿子天佑,老是病病歪歪的儿媳妇,三个孙子:瑞宣,瑞丰,瑞全,没上过学的长孙媳妇韵梅,头发烫的象鸡窝,身段象啤酒桶的二孙媳妇胖菊子,重孙子小顺儿,重孙女小妞子。以及另外住在小羊圈胡同的人家,诗人钱默吟,两个老婆的冠晓荷,好心肠的李四爷夫妇,基-督教徒丁约翰,会唱戏的小文夫妇,剃头匠孙七,拉洋车的小崔,棚匠刘师傅......北平沦陷后,小羊圈胡同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心理的变化。
老舍先生通过小羊圈一群人的性格,生活,心态变化,让我们看到了沦陷后整个北平人的动态过程。以人物的细部特征和对话描写,精妙的刻画出人物的性格和心理状态。比如祁老太爷的儿子祁天佑,“作惯了生意,他的脸上永远是一团和气,鼻子上几乎老拧起一旋笑纹”。
韵梅的“只好低着眼皮笑了一下。”冠太太大赤包,“她的眉眼一天到晚在脸上乱跑。”比如瑞宣和钱诗人说到钱的妻弟野求,钱诗人说:“别提野求!他有脑子,而没有一根骨头!他已经给自己挖了坟坑!是的,我知道他的困难,可是不能原谅他!给日本人做过一天事的,都永远得不到我的原谅!我的话不是法律,但是被我诅咒的人大概不会得到上帝的赦免!”钱诗人的这段话和一连串的惊叹号,他和他妻弟的心态一目了然。书中以景色景物的描写映衬环境和人物的心境,相辅相成,读来更觉自然亲切。
《四世同堂》塑造了北平小羊圈胡同祁家祖孙四代的人物形象,祁老太爷,祁老太爷的儿子天佑,老是病病歪歪的儿媳妇,三个孙子:瑞宣,瑞丰,瑞全,没上过学的长孙媳妇韵梅,头发烫的象鸡窝,身段象啤酒桶的二孙媳妇胖菊子,重孙子小顺儿,重孙女小妞子。以及另外住在小羊圈胡同的人家,诗人钱默吟,两个老婆的冠晓荷,好心肠的李四爷夫妇,基-督教徒丁约翰,会唱戏的小文夫妇,剃头匠孙七,拉洋车的小崔,棚匠刘师傅......北平沦陷后,小羊圈胡同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心理的变化。
老舍先生通过小羊圈一群人的性格,生活,心态变化,让我们看到了沦陷后整个北平人的动态过程。以人物的细部特征和对话描写,精妙的刻画出人物的性格和心理状态。比如祁老太爷的儿子祁天佑,“作惯了生意,他的脸上永远是一团和气,鼻子上几乎老拧起一旋笑纹”。韵梅的“只好低着眼皮笑了一下。”冠太太大赤包,“她的眉眼一天到晚在脸上乱跑。”比如瑞宣和钱诗人说到钱的妻弟野求,钱诗人说:“别提野求!他有脑子,而没有一根骨头!他已经给自己挖了坟坑!是的,我知道他的困难,可是不能原谅他!给日本人做过一天事的,都永远得不到我的原谅!我的话不是法律,但是被我诅咒的人大概不会得到上帝的赦免!”钱诗人的这段话和一连串的惊叹号,他和他妻弟的心态一目了然。书中以景色景物的描写映衬环境和人物的心境,相辅相成,读来更觉自然亲切。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长篇《尘埃落定》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通过土司家傻子少爷的眼睛,讲述了麦其土司家鸦片的种植,贸易的引入,汉人的进驻,解放军的到来,这段交织着血泪的家族史。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剽悍,聪明勇敢,喜欢女人,喜欢战争,对权利有强烈的兴趣,所以被视为下一届麦其土司的继承人;而二少爷是被老麦其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蠢,但很喜欢跟丫环、奴隶们玩,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这个傻子与大少爷的不同,现实生活中,有钱人家的少爷,也许大多都像大少爷一样,没有把仆人当人,呼唤来呼唤去,极少是像傻子一样把奴隶当朋友,因此傻子才能深刻体会到下层人民的辛苦。这个把奴隶当朋友的傻子,他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子少爷”就这样承认称呼了,见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子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
可在我看来,此“傻子非傻子”是比整本书的任何人物都要聪明,从浅层面看他能几次机智的帮卓玛圆谎话,能成功指挥围剿野画眉的战斗,当别家土司种鸦片时,他提出种粮食,使麦其家迅速暴富,从深层面看,他似乎拥有左右世界,透视未来的神奇力量,他能灵智地洞察身边的每一个人,甚至每一件事,如土司家庭内部,土司与头人,土司与土司之间,以及土司与家奴、百姓之间等围绕权利争夺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他开仓济民,倍受爱戴,他开辟前所未有的边境贸易市场,在土司的立场上第一次把御敌的堡垒变成市场,还有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土司间的矛盾冲突,他的举动或许让常人很不理解,可每一次的成果都让我们这些自称聪明的人吃惊万分,可能大家觉得傻子就是个“先知”吧!其实我觉得这是作者有意为之,作者阿来是西藏人,而西藏自古就信DL,信命,信佛,这是一种自然的规律,并不是说傻子就是“先知”,而是傻子做了顺应自然规律的事。
而整本书中,我觉得最具有个性形象的就是傻子的父亲老麦其土司,作品一开篇,就让人感觉到了他身上的霸气。他与**之间有这样一次对话。**借雕喻土司,而土司则是以鹰自指,这形象的展示了麦其土司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王者风范,也表现麦其土司良好的自我感觉,他认为天下所有美好的事物理应归他所有,这就滋生出无限的私欲和贪婪,麦其土司只知道在小小的康巴高原上为扩大自己的势力而连绵不断地斗狠斗法,完全不闻不问外面的世界是否正在变化,因此麦其土司在统治一切,占有一切时,逐渐迷失自我,沦为权利与欲望的奴隶。他失去理智的,疯狂的所极力劣集的财产,建立的政权,在隆隆的炮声中灰飞烟灭。
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土司也到了消亡的时候。文章以局部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在仇人刀下。当整个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以这个世界就从傻子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土司制度连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世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多揣的命运中,总有勇敢的我们!——题记
放下那本印着欧式花纹的小说,闭上眼睛,新潮澎湃。
《简爱》是由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所著的长篇小说。这部小说曾被当时的人们称为“女性的第二本《圣经》”。该书讲诉了一位从小失去双亲的英国女子简爱,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平等,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
整本书语言优美,用词明朗,在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一种从心灵深处发出的一种力量。作者以生动形象的外貌、动作描写和细致传神的心理描写,将一位勇敢、坚强、自尊、独立的大女人形象刻化地淋漓尽致,让我对书中的简爱十分崇拜。
她并没有美丽的容貌,但她却拥有智慧、勇敢的灵魂,和骨子里不甘向世俗屈膝的勇气。尽管命运没有给简爱无限的好运,但却给予了她与生俱来的勇敢与坚韧。
生活中,我们也会因为许多原因,没有勇气而与机会失之交臂。记得那一次,我参加了兴趣班组织的演讲比赛,在家准备了两个星期的我本以为可以好不紧张地完成这次演讲。可世事难料,当我站上讲台时,底下的同学和老师纷纷朝我看来,我没有心思猜想他们目光是否善意,只觉得倍感压力,脑中像有无数头野马疾驰而过,将我的头绪一一迁走,只留下一片空白飘荡在我的脑海中。就在我快要放弃时,简爱那坚毅的似乎在我眼前一闪而过。我想到简的一生那样艰难,遇到多少难题不都解决了吗?而我只不过一场比赛而已,我顿了顿,恢复了勇气,大声地完成了演讲,获得了一片掌声。
是啊,虽然我们不能决定处在怎样一个环境下,但生活让每个人都有一次改变自己的机会。你有多少勇气,便会成就不一样的人生高度。
读读《简爱》呢,与简爱的灵魂交流,它会让你明白,在这多揣的命运中,勇气是多么可贵!
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范文700字2
“简爱”、“简爱”,反复念叨着这两个字,当初的我尚且不知这个名字是根据女主角的名字直译成中文而来,以为这是书的灵魂,只见它但笑不语,盈盈一笑中,无限风情倾泻而出,令人情难自禁地轻轻抚上,随即被勾入书中的世界……
在暴雨的怒吼声中,我第一次见到了她,是的,只有我见得到她,她看不到我,我静静地站在她的身后,那个小小的她。看着她在暴雨中无助地独立,看着她在舅母家后受那愚蠢的表兄妹的欺凌,看着她被舅母横加指责后在黑暗的小屋中抽泣悲号,我心疼却无能为力,因为我不属于那个世界,那个由夏洛蒂创造出来的世界……
我以为她会被打垮,会在如此不平的环境中如同尚未绽开便被折下的花蕊般默默地凋零,可是,感谢上苍,即使她一无所有,她仍有她的自尊倔强保护武装着她,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
后来被送到孤儿院了,在阴暗恶劣的孤儿院环境里,她仍就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面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好友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
时光荏苒,当初的小女孩已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窈窕淑女,她静静地伫立在阳光,淡淡一笑,就像太阳花般坚强。在在乎的师长离开后,她豁达地挥一挥手,转身将背影留给了这个她呆了8年的地方,关心的人已经不在,还有什么好留念的呢?
我始终站在她身后看着她,看着她充满希望的投出成为家庭教师的自荐信,眼角是掩不去的自信风华,看着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看着她与学生: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的互动交流,看着……
一个阴天,男主角:经常在外旅行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出现了。在他最尴尬无助的时候,路过的她听从善良的内心呼叫,朝他伸出了纤纤细手,在两手交握的刹那,命运的红线将彼此绑定……
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范文700字3
一八四七年十月,英国出版了一本署名为夏洛蒂。勃朗特的长篇小说——《简爱》引起了轰动,成为了传世之作。今年暑假,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简爱从小父母早亡,她被送到舅舅家,可是舅舅不久也去世了,她只好跟着舅妈生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各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舅妈越来越讨厌她,便把她送到了劳渥德教会学校。这里的孩子们受冻挨饿,伙食恶劣,还要遭到很多惩罚。这里生活环境不卫生,结果斑疹伤寒夺去了好些孤儿的生命。简爱痛恨这里。8年之后,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这里,去了桑菲尔德,到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给他的女儿做家庭教师。
在桑菲尔德,她追求自尊自爱,坚强勇敢。面对罗切斯特的轻视,她说出了那句“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她虽然爱罗切斯特,但当她以为罗切斯特先生要娶英格拉姆,又要把她留下的时候,她恼火地说:“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无足轻重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自动机器吗?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码?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一个坚强的人,也是一个靠个人奋斗的人,她想的只是自己怎样在社会获得一个平等地位。她有尊严,并且努力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怀抱着《简爱》,我深深地明白:我应该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
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范文700字4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经典名著都已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的旷世奇作并不多。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
《简爱》是一部自传色彩极其浓厚的长篇小说,它以平实却又震撼人心的语言向我们阐述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生的价值=自尊+爱。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却又毫不低俗。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新社会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却为人们所赞赏。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母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谩骂与毒打。我们很难想象她到底经历了什么,但我知道这些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无疑是对其尊严的无情践踏。
或许,正是因为这一切的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的人格力量。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的爱情。她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加强了他的人格魅力。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是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正真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正因为如此,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的地位低贱而感到自卑,反而是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就不被别人尊重。也这是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又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才使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且慢慢爱上了她。他的真心也赢得了简的真心,并接受了他。
但过程并不平稳。其实罗切斯特已有妻子,简默默地离开了。当简再度归来,庄园毁了,罗切斯特也成了一个身染残疾之人。但正是在这样的大条件下,简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
《简爱》展示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自尊与爱。
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范文700字5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阳光洒在我的脸上分外温暖。
拿起妈妈送我的《简爱》就又读了起来,她——夏洛蒂勃朗特,以自己为原型,塑造了一个灰姑娘的形象,在逆境中不屈不挠。她是一名孤儿,被舅舅收养,可舅母觉得他是个累赘,后来还被送往环境十分恶劣的寄宿学校,她恨透了这间学校,在她眼中,这不是一座学校,而是一座地狱。虽然简爱无比厌恶这所学校,但却并没有放弃学习。她说:“生命太短暂,没时间恨一个人那么久。”这是我十分佩服她的地方,能够不受周围环境的干扰,沉浸到知识的海洋中去,想到我们有着优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更要好好的学、好好的去爱。
读到简爱的一生,面对残酷的命运,没有放弃自我没有逆来顺,而是聚合全部身心之力来对抗命运,挽回了自己的尊严,她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女孩成了一个知识女性,来到桑菲尔德府。简爱认为自己与其他人是平等的,充满自信的对待这一切,就像简爱说的:“我越是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没有支持,我就越得尊重我自己。”我特别喜爱这句话。今天做作业,在阅读中读到这样一句话似乎和简爱的话那么相似,“一个拥有知识的人,不一定能走远,而一个拥有自信的人,却能走遍天涯海角。”给了我启示,我可以向简爱一样乐观开朗的面对我人生中会出现的困难与坎坷,相信我可以做到。
妈妈一直说我是个不够坚强的女生,希望我能够勇敢的面对学习、和好朋友交往中所遇到的困难,不要总是用眼泪来解决问题。
想到这,我轻轻合上书,心中有了决定。
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范文700字
★ 三国演义观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