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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勇狗王读后感600字
读了《神勇狗王》有感_600字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神勇狗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艾维。主要写了金刚一只与人类生活的雪橇犬,他勇敢忠诚善良,既照顾小主人杰克的一家,还处理全镇狗狗们的事务。他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冰狼的母狼来到小镇,她要召唤全镇向往自由的狗狗们重回大自然,加入她的野狼群。金刚的忠诚第一次有了动摇,他发现自己也对自由的生活充满向往,就像他的祖先那样。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神勇狗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勇敢挑战生活的考验 _读了《桃花心木》有感_600字
当我一看到《桃花心木》这个题目时,我心想:写树的,肯定不好看也就没看这篇文章,可当老师让我们预习这篇课文时,我才读的,刚开始读,我已经被这篇文章所深深吸引住了,这篇文章写的棒级了!
文章讲的是一位种树人,为了是桃花心木长成百年大树,运用了科学的办法但作者一开始不明白,当种树人说了“谜底”的时候,作者才恍然大悟,并悟出了做人的哲理。
是啊,每一次的困难对于我们来说是生活的考验,而每一次的失败对于我们来说是下一次的经验,再不确定生活的人,会培养出一颗独立的心,并会把很少的养料转化为巨大的力量,努力生长。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只要有长时间的磨炼,就会又很大的收获;只要你勇敢地面对困难,不怕挫折,成功永远属于你!
我羡慕冒险小虎队中三位“小虎”,无拘无束,并经历无数次考验,我羡慕德国才14岁的小孩乌塔,独自一人游欧洲,我羡慕......
我羡慕的人虽然不多,但我能做到吗?全中国的小学生能做到吗?中国虽然有随发展,但中国能比上美国吗?为什么,为什么比不上美国?因为中国,因为中国的少年像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被家长管着,浪费了童年,这个大好时光,童年无忌啊!
大家都听说过:“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吧!为什么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呢?因为那些穷人的孩子从小就开始过独立的生活,根本没有半点依赖家长的心,他们就像桃花心木树苗一样,靠着自己找到它们必须拥有的水源,才能生活下去!
每当孩子想帮家长做事时“去去去,学习去!”家长都是这句话,爱孩子,就应该让他(她)去锻炼,去拥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爱孩子,就应当让他(她)去面对困难,去战胜胜困难;爱孩子,就应该解开学习之锁,到大自然中去体验生活;爱孩子,就应当让他(她)不要虚度童年,外面的世界是美丽的,是精彩的;爱孩子,就应该让孩子到社会中去分清是非,分清好坏,在社会站稳脚!
家长们,醒悟吧!让孩子在天空中飞翔,自由自在,让孩子在海洋中遨游,无拘无束,让孩子在大自然母亲的怀抱中去体验生活,去感悟生活吧!
神秘有趣的'昆虫王国_读了《昆虫记》有感_600字
神秘有趣的昆虫王国
――读了《昆虫记》有感
记得美国的卡耐基曾经说过:“真正的好书应是历经岁月的考验而新的,不是那些反能维持数周的畅销书。”正是这样,法国的法布尔这位大哲学家,他那像艺术家一般地去观察和诗人一样地去感受和表达,他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另我敬佩的是,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我读过他的书,非常的喜欢,他一定是一位当之无愧的“无与伦比的观察家”
在这个充满活力的暑假里,我怀着对这本书的好奇与喜爱,翻开了这本文学名着。这位名扬四海、誉满天下的法布尔先生,运用了巧妙的拟人手法,再加入自己幽默生动的另我带着无比探索的精神去这神秘有趣的昆虫王国“探密”,不断了解昆虫先生的习性,与生活。法布尔先生还用了许多生动的修辞手法DD比喻、拟人、夸张等手法栩栩如生地描写了这些小昆虫的洞口、洞型、以及在挖洞时的神态、动作,简直是惟妙惟肖。另我感觉是走进了这广大的昆虫王国,跟它们一起快乐、跳舞、歌唱。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不同的吸引力,什么样的吸引力呢?如果法部尔先生不运用这些幽默而形象的拟人句子DD整篇文章都是这样的句子,也就是说,法布尔先生无时无刻都把这些调皮可爱的昆虫当作天天可见的“人”,把它们当作了生活中的一部分。
要是法布尔先生不这样写的话,我完全可以认定这是一本普通的记叙文,一本枯燥无味的记叙文。没有创意,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以及引人注目的地方。可他运用了,这样就像把我也一起带进了这个神秘有趣的昆虫王国,自己也是一只顽固可爱的小昆虫,就像在看动画片、小人书一样的有趣、好玩。把我吸进了这个似人却非人的王国。
初看这这本书的时候,我的眼睛像是安装了两块强力的吸铁磁,让我着迷,甚至达到了忘我的境界。
如果你问我:“这本书真的有这么好看、有趣、并且生动吗?”我一定不假思索的回答你:“当然了,不信你也试试。它会带你一起闯进一个奇妙、充满幻想的异世界。”
昆虫一样有着和人一般的生活。快乐、悲伤。酸、甜、苦、辣。喜、怒、哀、乐。这就是奇妙、有趣、神秘而又充满着幻想的昆虫王国。
勇敢面对困难_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有感_600字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具有深刻哲学和社会意义的经典长篇历险小说,读过之后,我受益良多。我惊叹于这本书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敬佩于鲁滨逊坚强、独立面对重重困难的性格。
这本书主要讲述英国富商家的孩子鲁滨逊多次冒险出海遇难,流落到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凭借无比的勇气、毅力和智慧,百折不挠,辛勤劳作,战胜了食用品短缺,疾病、自然灾害,野兽、食人野人袭击等难以想象的种种困难生存下来,改变生活环境,开耕庄稼地和牧场,盖起住所。后来,他救下邻岛的土着人让他成为仆人,又帮助英国船长制服水手叛乱,夺回船只。他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终于获救,搭乘此船返回英国,成为极为富有的商人的故事。
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在鲁滨逊流落孤岛六年后,修建两座房屋和防御围墙,熟练制作食用品,却面临着弹药短缺,无法猎捕食物的问题。他耐心研究,布下机关,驯养了一群群山羊和动物,为未来做准备。他这种临危不乱,冷静解决问题,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读过书后,我觉得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鲁滨逊的荒岛生存比起都不值一提,更不应该在挫折面前低头灰心。记得不久前我喜欢上体育课人人爱玩的滚铁环,决心一定要学会。不仅因为它可以强身健体,还因为它是一种悠久的民族艺术。刚开始我很感兴趣,手拿铁环慢慢滑并小心翼翼地用铁棍拨动。可只要拿开棍,铁环就会倒在地上。几节课后,我对这种浪费体力,得不到丝毫乐趣的运动渐渐没了兴趣,准备放弃时,读了这本书,我羞愧不已。曾经的决心怎么能因微不足道的挫折就轻易放弃呢?怎么面对以后更多的困难?于是,我一遍一遍请教同学,勤奋练习。终于,我只要手拿铁棍轻轻一拨就能轻松自如地让铁环随着自己滚来滚去,我特别开心。
我十分欣赏《鲁滨逊漂流记》,它是英国第一部真正的现实主义小说,打破了古典主义小说常见的浮华和空洞,一直是雅俗共享的世界名着。而且这部小说让我深刻懂得了,要勇敢面对困难。
单元作文:读了《一千零一夜》之《死神和富有的国王》有感_300字
《一千零一夜》这几册书是爸爸在我很小的时候买给我的礼物。从此,我小的时候最美好的梦就是从《一千零一夜》中度过的。我不仅感谢爸爸,我还感谢这本书。其中,我记忆犹新的故事就是《死神和富有的国王》。
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国王因为疯狂的搜刮老百姓的钱财,只顾自己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享受天伦之乐而遭死神亲自来夺命的下场。我认为像国王的自私自利,只供自己贪图享乐的人是可耻的!
在这个故事中有一句话让我懂得了做人之根本:“财富是让你救济贫民,修桥铺路,建设国家和慈善机构,可国王你只顾自私自利,只供个人贪图享乐,不怪你自己,反而责怪我们,现在只有让别人去享受了。”这是故事中财富向国王说的话。是的,贪图富贵,贪图钱财,这哪是一个一国之君所有的行为?我们应该去利用它,利用财富去救助灾困人民,可是,朋友们,你们是否又做到呢?我曾反复读过好几遍,我知道作者还在告诉我,告诉大家:完美的走完宝贵的一生,坦然地面对自己的死亡。
勇敢前进,永不放弃_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有感_600字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它会给我们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就比如《鲁滨孙漂流记》,它给了我一场荒岛的历险,还给我带来了许多启示。
鲁滨孙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孙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幸运又倒霉的鲁滨孙,刚开始来到荒岛的时候,他慌张、害怕、绝望、不知所措。可是他又振作起来,敢于冒险,与大海风浪搏斗。
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的生活,历经了艰险,九死一生。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的,都是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的。他经历了没有淡水的痛苦,克服了一个人孤独、一人生活的恐惧,熬过了无人岛上漫长的生活,战胜了自己精神的绝望。
他二十八年如一日。二十八年!一个多么令人惊讶而又不可思议的数字!尽管如此,他还是相信:“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最后,他如愿以偿地回到英国。
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又能些做什么?如果我是他,我当船在暴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勇敢会面对,沉着冷静吗?不,不会,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荒岛之上,叫天不应,叫天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寻找食物,建造住所吗?不,不会,因为我没有那份胆量;如果我是他,当看见野人时,我会勇于拼搏,勇敢杀敌吗?不,不会,因为我没有那种勇气。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学校、家长为我们铺设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还身在福中不知福,根本没有体验过生活中的苦涩。
这本书令我受益终生: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吓到,要勇敢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与勇气和智慧同行_读了《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_600字
我一直想从一本书里寻找人生的勇气与智慧,老天不负有心人,它终于被我在《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中发现。那时我的确有一种如愿以偿的感觉。
小时侯,我就幻想有一天自己背着行李,踏出大陆,踏上出海冒险的路,寻找一直属于我自己的梦,我的世界!可是,那时的我似乎无暇顾及,也无法估计这许多的危险。也许,他――鲁滨逊也想不到将会有怎样的考验在等着他吧!
我想,是一次一次的探索,使鲁宾逊一步一步走出自己的圈子,走向世界。被家人宠着,一点也经不起风雨。有句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们应该松开那只抓住父母衣角的手,用事实证明,我们可以独立去闯!只有那样,我们才能体会到雨后彩虹的美。
我想鲁滨逊首先展现给我们的是“勇气”。他不甘于像父亲那样平庸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和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私自离家出海航行,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打翻了,鲁滨逊一个人被海浪抛到荒岛上,度过了28年的孤独时光。
喜欢鲁滨逊,他也是因为他在这段经历中展现的勇气!他从来都不会逃避、畏缩,而是勇敢地面对。面对着这个荒岛面对这野人的威胁,他从来都是抱着“勇着不惧”的心理。我喜欢他的勇气。勇气是他的特性,勇气是他的所有,勇气是他的目标。他喜欢冒险,这是他独有的一面。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一次又一次的从险境中挣脱。我想他是在寻找,寻找更多的勇气,将勇气视为目标。
我想,除了勇气外,作者还有向我们展示“智慧”。他孤身一个人,克服了很多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葡萄干,他还会自己摸索着去做座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鲁滨逊,总会用自己的智慧,将一切问题解决。智慧对于我们来说真的是太重要了。
当然,有些人会问,勇气和智慧共存,不矛盾吗?我会告诉你们,当然不。勇气与智慧是共存的,他们就像你的双手,缺一不可。与勇气和智慧同行,园自己的梦,让梦飞起来!
广州市荔湾区真光实验学校初二:骆嘉铭
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_读了《狗来了》有感_600字
《狗来了》这部小说你读过吗?如果没读过,请一定要读一读,它获得过国际儿童文学最高奖项――国际安徒生奖,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
今天,我有幸读了这部作品,被书中的精彩故事所感动,被故事中那只高尚的狗所折服。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只狗,他的妻子去世了,孩子们也长大了,他想到辽阔的世界去旅行,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狗。精彩的故事从这儿就开始了……
在众多有趣的情节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发生在医院里的一件事。
狗在医院里遇见了一个病人――一只公猫。狗了解到公猫病了还牵挂着家中的孩子,内心很感动,便决定暂时帮公猫照顾他的孩子。公猫的孩子竟然有三十个,这可是一件非常艰巨的差事。当狗得知后,并没有打退堂鼓,因为他想到:一个真正有信誉的狗,对自己的诺言是不能反悔的,已经承诺的事情不但要做到,而且要做好。
公猫的住的地方是一处快要被拆的房子,非常危险,狗把小猫们带到了安全的地方。小猫们肚子饿了,狗就千方百计地到处找吃的东西来填饱他们的肚子,把自己累得够呛。可狗却毫不介意,他把那群小猫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照顾。
狗一路上做了不少好事。他劝说过一对闹着要离婚的夫妻,使他们重归于好;在一家幼儿园做过志愿者,向幼儿园的阿姨们传授如何让孩子保持好心情的本领;帮助了一只作弊的猪,帮他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
到了最后,狗先生觉得辽阔的世界对他来说已经够了,就和路上结识的好朋友――熊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故事中的狗很善良,他信守承诺,我们应该向他学习。虽然他是一条平平凡凡的狗,但我已经把他看作了一位品德高尚的人。
我希望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要向他学习,做一个信守承诺,对社会有用的人。身边的朋友有困难,我们就应该主动去帮助他们,即使是一位与你不相干的人,也应及时提供帮助。那样,我们的社会会变得更加美好。
我想:作为一个最高等的生物――人,我们不会输给一条狗吧!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光小学北校区六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本《神勇狗王》的书,十分喜欢。
《神勇狗王》讲的是一个人、狗、狼之间的故事。
书里说有一个叫杰克的小孩,他有一只叫金钢的狗,他们的日子过得和和美美。有一个叫朱扒皮的人,他养了一只叫红夫人的狗,因为他对这只狗的暴虐,红夫人就离家出走了。金钢听说朱扒皮组织人要把红夫人捉回来,并要狠狠惩罚她,就十分气愤,打算去救红夫人。还有一只叫红火的狗,带着那批坏人也在找红夫人,还带着黑长的枪。金钢的主人杰克也被朱扒皮组织去捉拿红夫人,为了阻止主人杰克的行动,金钢就故意破坏他们的行动,后来被朱扒皮关了起来。金钢心爱的雌狗知道这件事后,带着杰克舍身救出了金钢。金钢被救出后,遇上了一只叫冰狼的狼,这只可怜的狼正在被人们追杀,于是金钢和他心爱的雌狗不惜生命地救下了冰狼。经过人们一次又一次袭击,冰狼逃走了,金钢却被困到巨石阵内,杰克与金钢的雌狗想尽办法,又帮金钢逃走了。这之后,红火故意不断地挑畔金钢,与它争狗王之位,它们一起来到狗的集中地,因为金钢的善良与英勇,狗群们义无反顾地支持金钢,把红火这个混蛋给赶走了,金钢又做了狗王,和他的主人杰克与他心爱的雌狗一起,又过上了以前的好日子。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任何事物都要存着一颗善良的心,对于人也一样,不然到了决斗的那一天,你就会失去民心,支持你的人很少,甚至没有。而对别人好的人,则成了命运的成功者。
就打一个简单的'例子吧。在学校,你总是一味地挑唆别人,或挑拨一对要好朋友的关系,以至他们相互质疑,最后分开了,而你却兴灾乐祸。当别人不小心碰到你时,你就对他进行报复,别人还能把你当成朋友吗?到了你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你会发现,就没有人会支持你了。
这就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神勇狗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艾维。主要写了金刚一只与人类生活的雪橇犬,他勇敢忠诚善良,既照顾小主人杰克的一家,还处理全镇狗狗们的事务。他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冰狼的母狼来到小镇,她要召唤全镇向往自由的狗狗们重回大自然,加入她的野狼群。金刚的忠诚第一次有了动摇,他发现自己也对自由的生活充满向往,就像他的祖先那样。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读《神勇狗王》有感作文
读《神勇狗王》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神勇狗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艾维。主要写了金刚一只与人类生活的雪橇犬,他勇敢忠诚善良,既照顾小主人杰克的一家,还处理全镇狗狗们的事务。他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冰狼的母狼来到小镇,她要召唤全镇向往自由的狗狗们重回大自然,加入她的野狼群。金刚的忠诚第一次有了动摇,他发现自己也对自由的生活充满向往,就像他的祖先那样。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神勇狗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抗日战争爆发后的,日军得寸进尺,大肆杀害抢掠我国同胞, 人民恨之入骨, 可惜孤军势弱奈侵略者不得。日军挺进中原,先头部队来到必经要塞:麦家村。
日军队长野田一郎原以为小小麦家村,面对日军金戈铁马,机械化部队,应该束手就擒,就此沦陷。岂料,在最危急时刻, 麦包父亲联络邻村村民,共组游击队,运用硝、硫、木炭自制火药,制造地雷,顽强反抗。一时间,日军屡屡败退,对于麦家地雷,更是闻风丧胆。野田老奸巨猾,决定大肆抓捕中国人,威逼个别懦弱之徒做汉奸,混入麦家村游击队中,里应外合,大破地雷阵机灵敏捷的麦包人小志大,欲与麦父并肩作战,但被父亲制止,认为麦包应该读书识字,将来会更有一番作为。麦包一心报国,跟随爷爷的戏团混入日军所在的梁城演出爱国剧目《精武门》,唤醒人民沉睡的爱国心,不幸被抓。狱中,麦包遇到伪装成大汉奸打入敌人内部的共产党员徐三东。在三东的帮助下,麦包死里逃生,更成为了一名小小小卧底。麦包寻找机会假意向日军献媚,更使出祖传中医绝技, 很快成为野田眼中红人。而此时,野田亦顺利收买村民蔡丁作为间谍混入游击队。至此,卧底对卧底的局面依然产生。
麦爷爷等一干村民被抓后,麦爸爸决定夜晚偷袭日军总部救人,不料这个消息被蔡丁告知了野田。日军决定将计就计,将村民绑在木桩上,换上士兵衣服,而将自己的士兵换上村民的服装,待游击队来到,将其一举歼灭。夜晚降临,麦包现场看到爷爷等人被传上日军军服,不禁着急,而爷爷等村民误以为麦包卖国求荣。麦包内心挣扎。埋伏率队赶到,幸得麦包聪明,攀上城墙,以探照灯闪灯闪出摩斯密码,麦父收到情报,全身而退。野田看到探照灯摩斯电码,心中生疑,麦包嫁祸给队长心腹萧春,萧春背黑锅。
今天,我和妈妈在抗日纪念馆买了几本小人书。有《雷锋》、《地雷战》、《地道战》等。首先我,了一本地雷战,里面讲了中国人民用自己的智慧做出的地雷,打跑了日本人,取得了最后胜利的故事,我觉得古代老百姓真了不起。
下面就让我和你们讲讲里面的精彩片段吧!一九四二年,是抗日最艰难的时期。民兵连长赵虎刚在总部学玩地雷的方法,在路上就与鬼子打起了地雷战。赵虎首先在路上放了一个拉雷,把鬼子炸得吓了回去,眼看铁地雷一个一个炸光了,民兵们就自力更生,又发明了用石头造地雷,最后发明了踏雷、母子雷、飞雷、连环雷、碎石雷等,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聪明才智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真是充满了无穷的智慧。开始,鬼子们被地雷炸得魂飞魄散,哭爹喊娘。可是,好景不长,鬼子们请来了救援,工兵用探雷器查出地雷,然后把地雷一个个挖出,就这样鬼子躲过一个个地雷。民兵们不灰心,继续跟鬼子斗智斗勇,他们又发明了头发丝累和夹子雷,这样就避开了探雷器,鬼子就又上当了,最后炸得鬼子措手不及,此时我心里大呼万岁!
一九四四年秋天,麦子丰收的时候,鬼子又进村扫荡,这次,鬼子让捕获的村民走在前面,民兵们知道鬼子的阴谋后,发明了绊雷,救出了村民们,民兵们埋了许多地雷:钉子雷、土水雷、箱子雷、门雷、椅子雷、罐子雷、天雷等等,最终消灭了鬼子。
民兵们很团结,打败敌人必须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民兵们不仅勇敢,而且运用智慧,战胜了敌人。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地雷战教会我许多有用的东西,这本书太好看了!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狗来了》它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狗的孩子们都长大成人了,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狗就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做新来的代课教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
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难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次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赛,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与熊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当狗在学校当代课老师的时候,它是个十分受欢迎的老师,它带同学们去商店学习,在路上教同学们交通知识,在买东西时,教同学们乘法、加减法、消费习惯和消费态度,回来的路上给同学们上体育课。要是我能有一位像狗一样的老师,那就太好了,不用再枯燥地学习,只需要在实践中学习,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
在这个寒假,我看完了《混血豹王》这本书,主人公和白眉儿十分聪明。非常敬佩一只名字叫白眉儿的豹,他非常的勇敢,非常的看重友情。白眉儿本来被赶出豹族的,但他靠着自己的努力,当上了豹王。
自从白眉儿带上了护脖儿之后,它打猎时格外卖力,次次冲在前头,回回都不落空,主人就对它越来越好了。这是的白眉儿有了光彩,由一个失魂落魄的、给人责骂的狗,一跃成为灿烂的.明星。他很感谢阿蛮星,要不是阿蛮星从苦安子手中买回了它,它早已经被人给杀了呢!可是,老黑狗黑虎为了不让主人阿蛮星生活有混种狗的白眉儿在,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想尽方法把白眉儿赶走。可怜的白眉儿只好会埃迪斯伶俐伶俐群。不过它得先戒了狗的习性。进入红豹群中不久,白眉儿终于当上了豹王,可是它当上豹王之后,对兔嘴关心极了!可不久却开始了赤壁之战,猎人把豹崽捆在一起,让母豹生气极了,白眉儿只好舍自为豹,它装成狗,向幼崽走去,救出了幼豹,却损失了两条腿,但是,却被豹群认为是狗,被狗群认为是豹,最终死在猎人的枪口之下。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感到,无论干什么事都要勇敢,要有一种不服输的劲头,成功才会到你身边。在生活中要重视友情,乐于助人,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叫《混血豹王》,它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这本书是延续的是《双面猎犬》的情节,主要写狗和豹的混血豹白眉儿的故事。
白眉儿从幼豹时期在人和动物界眼中就是一个异类,既不被豹群喜欢,也不被人类收留,后来猎人阿蛮星看它可怜将它带回家中,却招来老黑狗的敌视,老黑狗利用主人对自己的信任多次陷害白眉儿,最终白眉儿被猎人误解而赶出家门。无家可归的白眉儿为了生存苦练打猎的本领,凭借自己高超的技艺帮助豹群杀死野猪、驱赶狼群,慢慢的在豹群中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还被推举为王,组建了自己美满的小家庭。
这本书告诉我们成长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总要经历一些磨练,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到,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强不屈、坚忍不拔,努力的学习各种本领,用来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和自己身边的人,现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条件都很优越,那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的环境好好学习,长大了做有用的人。
白眉儿从幼豹时期在人和动物界眼中就是一个异类,既不被豹群喜欢,也不被人类收留,后来猎人阿蛮星看它可怜将它带回家中,却招来老黑狗的敌视,老黑狗利用主人对自己的信任多次陷害白眉儿,最终白眉儿被猎人误解而赶出家门。无家可归的白眉儿为了生存苦练打猎的本领,凭借自己高超的技艺帮助豹群杀死野猪、驱赶狼群,慢慢的在豹群中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还被推举为王,组建了自己美满的小家庭。
这本书告诉我们成长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总要经历一些磨练,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到,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强不屈、坚忍不拔,努力的学习各种本领,用来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和自己身边的人,现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条件都很优越,那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的环境好好学习,长大了做有用的人。
可是在一次狩猎中,老人与赤利遭遇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有能致命,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就在这生命悬于一发之际,赤利却藏在草窠里,不来解围。幸好野猪被榕树的树杈卡住,他才躲过一劫。老人十分痛恨因胆小而背叛自己的赤利,狂怒之下,他把赤利绑起来痛打,还开锅烧水准备把他杀死。和赤利一起长大的孙子艾苏苏怜惜赤利,割断藤条把它放了。赤利逃到山林中,充满了委屈。老猎人哪里知道,就在他与野猪生死搏斗的同时,一条剧毒的眼睛蛇正在草窠里向他袭击,赤利那时也正在与毒蛇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搏斗……
大约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与正在放牧的召盘巴、艾苏苏相遇,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老猎人没有备足武器,眼看就要遭遇不测。这时,赤利赶来了,它与豺狗群拼死厮杀,并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当太阳当顶了,雾霭散尽了,艾苏苏搂抱着昏迷中的赤利,疲惫地往芭蕉寨一步一步地走去。一路上,艾苏苏一直深情地呼唤着“赤利!”在召盘巴的眼前,总晃动着槟榔树下那一幕,老泪从他的眼角里滚落下来。
读到此时,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狗也会知恩图报,自给自足,它不顾主人的嫌弃、冤枉,拼死相救,更不要说我们人类了。这本书还交给我一个很重要的道理:我们要爱护动物,因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你知道吗?在那遥远、苍5261凉、神秘4102的藏地中,生活着一群了不1653起的狗,它们就是雪域神犬——藏獒.它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这是一本讲述藏獒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我虽然没有见过冈日森格,但从书中可以感知它已经具备了人类所拥有的种.种美好的品德.
书中提到父亲的老朋友旦正嘉的儿子强巴送给我们四只品系纯正的小藏獒.我欣喜若狂,随即给它们起了名字:冈日森格、那日、果日、多吉日.而后因为一次意外,它们被弄丢了,再也找不到了.一次偶然的机会,父亲居然遇到了已经长成壮硕的大獒冈日森格.可以想象冈日森格是经历了多少的艰难险阻,才得以顽强的生活了下来.我真为冈日森格感到庆幸和自豪,是它用顽强的意志战胜了一切的困难.
冈日森格真的经历了太多,我们来回忆一下.它和老獒王的搏斗,神山狮子(冈日森格)用它的智慧战胜了不可一世的獒王,它也暂时成为威风凛凛的新獒王.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送鬼人的复仇计划开始了.他调教的藏獒—饮血王党项罗刹(仇恨的意思)异常的凶狠,当然这又是一场不可避免强者与强者的对话.在速度战力上冈日森格都不是饮血王党项罗刹的对手,受到几次重伤后,冈日就采取了防守策略.然而饮血哪肯罢休,猛的扑向冈日,并凶狠的咬住了它的脖子.冈日积蓄了几乎所有的力量,发出一声震天大吼以给自己壮胆.果然,饮血被震慑到了,不由自主的呆了一会儿.冈日抓住这个难得的战绩,风驰电掣般的速度咬住了饮血的脖子,任凭饮血如何的挣扎和摆脱,冈日就是不松口,好像就是饮血身体的一部分,终于饮血的脚蹬渐渐的停止了,冈日的力气也差不多用尽了,它用坚强的意志为自己获得了新生,并使自己成为最后的獒王.饮血也很顽强,站了很久才肯最后倒下.最后的獒王诞生真是艰难曲折!
《最后的獒王》里主要讲了一个汉族人来到藏族,救了一个叫冈日森格的藏獒,后来那只藏獒带着那个汉族人去了党项大雪山。冈日森格和汉族人却在半路上发现了饮血王党项罗刹,它们打了几个回合,饮血王党项罗刹败下阵来,汉族人又继续跟那只藏獒走,终于到了党项大雪山,找到了自己的主人。
后来,汉族人用马车把饮血王党项罗刹带回了家,天天给它医治,换药、喂牛奶。罗刹一开始还不适应这种待遇,以为这是一个阴谋,所以把汉族人的手咬伤了。但是他没有放弃感化罗刹的机会,所以,他每天都给罗刹上等的待遇。而罗刹却不领情,汉族人却没有停止对它的精心照顾,没过多久,罗刹的伤好了,它能走路了,还能帮助汉族人赶羊。
汉族人终于感化了罗刹,但是其他人都不相信。汉族人说:“要是你们不相信,我可以试一下。”他们说好啊,如果他真咬下来的话,我们一定会救你的`。夜晚,汉族人故意装睡在它面前,罗刹用鼻子闻了闻他,看了看,以为那是汉族人就一口咬下去。这时,在外面看到人吓得心惊胆战。正当他们要冲进去的时候,虚惊一场,却看见它咬的是被子,而且把被子拖到汉族人的身上。这下外面的人才相信他。我看完这篇故事后,真是太佩服这个汉族人了,我佩服他执着、沉稳、淡定的精神。
然而从克瑞翁的视角来看,就不止是一个个人伦理(价值)的问题了。对克瑞翁来说他首先是国王(是城邦所有人的父亲),然后才是海蒙的父亲,才是安提歌尼的叔叔和未来的公公。在克瑞翁看来波吕涅克勒斯曾勾结外敌攻打城邦是不可饶恕的罪行,这给城邦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使城邦有倾覆之虞。他作为国王就必须对这种对城邦造成巨大威胁的人给予严惩以儆效尤。所以他必须制定法律来维护城邦的完整。神法与人法的冲突在克瑞翁身上体现得更加突出。克瑞翁是以双重身份出现在剧中的,一方面他是城邦的护卫者——国王,另一方面却是一个父亲,一个公公。在安提歌尼触犯他的命令将要执行死刑时,他的手上一边是城邦的永固,一边却是亲人的幸福。在这两者之间他同样必须做出一个选择,而这个选择却比安提歌尼的选择要更为费人思量。选择是艰难的,最终他选择了大义灭亲以维护城邦的永固。他忠实地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国王的使命,却葬送了儿子的幸福。他所要维护的价值是世俗社会中最重要方面——城邦的利益。为了城邦他必须舍弃个人的小我,这也成就了克瑞翁的不凡,他是一个合格的君王。
克瑞翁坚持:国家的法律必须得到遵守,不管事情的大小,不管是对——还是错。毫无疑问,统治者将是最贤明的君王,或为此他是最坚定的国民。在战争时期,他是一个可以依靠的人……没有比不服从命令更危险的事情:城邦将毁于此,家园成为废墟,军队溃不成军,胜利成为泡影。而简单的服从命令拯救成千上万善良民众的生命。因此,我坚持法律,永不背叛。在克瑞翁这里,家庭与城邦的对立,神法与人法的对立显得特别突出,这也是由克瑞翁双重身份所决定的。虽然最终他选择了坚持他的法律处死安提歌尼,但是这种冲突并没有得到解决,他们之间的张力依然十分紧张,并通过安提歌尼的死亡、海蒙自杀的悲剧而显得更加的永恒了。人们还没有足够的智慧来解决这个永恒的冲突。选择的艰难依然顽强的存在着。
每晚睡前阅读耐克联合创始人菲尔·奈特的自传《鞋狗》是一次心灵浮潜。尽管名人自传也读过不少,这也不是一部最新的热销书,但这本书深深触及了我的内心,激发我再次愿意挤出睡前零散时间与大家分享读书心得。 这本自传写得真切自如,极少吹嘘自捧,更多的是反思,情节起伏跌宕,内容发人深省,语言老练幽默。也许创业者和商界精英是最佳读者——本书译者毛大庆先生想必就是深受感慨才愿投入宝贵时间担当重任,但我觉得奈特的传奇经历,不仅是一篇创业者的启示录,也是一本普罗大众思考人生意义的教科书。 这本书在当年出版后,比尔·盖茨在Gates Notes网站发表了书评。我写书评肯定拼不过他,而且对书的本身和奈特的溢美之词很多人已经说得够多了,所以我侧重分享书中的内容引发我的三点感悟。
在分享之前,先斗胆班门弄斧一下。我第一眼读到本书的中文书名《鞋狗》,心生蹊跷,因为在我中文的学习字典,“狗”字好像没有什么褒义的用法。原著中作者多次提及某某人是Shoe Dog,咨询了一位哈佛毕业的老美,原来Dog 这里是指的那些行家里手,他说我就是Marketing Dog(但我一时很难接受“市场营销狗”的称呼)。结合全书的意境,我想书名应该叫做《匠鞋人》更贴切。尽管,中文版的书做了很好的篇章标题,我建议有一定英文基础的读者还是尽量选择阅读英文原著。
思考一:创业和疯狂
在当下,很多人都把创业与创新甚至疯狂关联起来。创业很多来自疯狂的想法吗?创业成功的人必定有一段疯狂的经历吗?我看完奈特的故事,感觉疯狂的想法其实是一种基于理性的远见,疯狂并不是想法本身荒谬,而是在当时的自身条件下,暂时很难实现而已。
奈特的创业源自自己的一个“疯狂的想法”——他要去日本的制鞋公司推销他的斯坦福商学院的毕业论文——一篇论述日本品牌的运动鞋可能会像日本相机对抗德国相机一样,抗衡被德国阿迪达斯品牌主导的美国市场。他希望成为日本运动鞋进入美国市场的代理。其实,这并非一个石破天惊的创想——这和柳传志他们当年代理IBM电脑如出一辙。但要实现这个想法,对于奈特当时自身的条件来说的确是“疯狂的想法”. 我观察到一些创业者的疯狂,是基于一厢情愿的狂热的想法,是盲目的跟风,而奈特的想法源自一篇斯坦福毕业论文的精华,只不过相对于他的家境和当时日美关系的水平说,一个20出头的年轻人,第一次出国,要去谈判代理日本鞋类品牌进入美国,的确是一笔大作赌。 我原以为奈特在拿到日本“鬼冢虎”代理后,会像现在很多创业的人一样放弃一切,全身心地投入,但让我惊讶地是,他竟然一边在会计事务所工作,一边做进口鞋的创业,直到业务量达到不得不依靠团队来支撑的程度。这让我想起亚马逊的创始人索贝斯,也是在其创业初期,并没有完全放弃现有工作,抛家舍业,而是在业务相对成熟后,才全情投入。 所以,我认为,理性才是创业的基石。头脑发热,孤注一掷地依靠“疯狂的想法”去创业,九死一生。
思考二:价值和价值观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常常以金钱为标的的价格作为衡量价值的基准。抛开人情关系因素,如果你为一个市场化的商业机构创造了多少价值,就会得到多少物质的汇报。而当我读到耐克至今沿用的logo竟然出自一位研究生学生之手,而且奈特只花了35美元就买下了这个设计时,我不禁感叹价值显然不能用量化的历史价格去评判。就像教师的价值怎能以工资去评判? 用什么去评判价值,这就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奈特的价值观很少被量化的物质重要性所影响,这也是他创业初期长期保持极低的现金流,且不愿上市,不愿早日致富,而绝不丧失对产品和企业文化的掌控。在商业上的价值观上,我更欣赏奈特,产品和企业文化才是根本核心,短期的销量和盈利并不能作为重要考量。所以,在70年代,奈特就能做出召回问题产品的举措。而在企业文化方面,耐克的半年度核心高层会议叫做“Buttface”尤为让我印象深刻。这是一场“没有哪个观点是神圣不可驳斥的,没有哪个人是不能随便挖苦的”的会议。这类会议用奈特的话来说,也体现着耐克企业的精神Spirit、使命Mission和气质Ethos. 奈特自己也承认,企业的成功必定有幸运的成分。好几次耐克度过了资金链断裂或面临致命的法律诉讼危机,都有幸运的成分在内。但我很同意奈特的观点,人越努力,越坚持,他的幸运会比其他人更多一些。这些年在职场的跌宕起伏,我对此深有感悟。
思考三:遗憾和遗愿
在整本书的最后一章,奈特给自己列了这么多年里的一张“遗憾清单”,语言中伤他人,某些年份的大量裁员等等,但最遗憾的就是没有能够多陪陪英年意外早逝的儿子。其实奈特还是一位给儿子读睡前故事的爸爸,这个陪伴标准已经很不错了。对于亲人的陪伴,尤其是陪伴孩子的遗憾我也经常听到,不仅在那些“空中飞人”的高管和企业家中,在工薪阶层中也比较普遍。但陪伴的价值是最容易被稀释,省略和低估的。如果你被要求支付一个月的薪水,一年只能一次,来陪伴你需要陪伴的人30分钟,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遗憾有时是错失了难得的机会,而有时是失去了最寻常的经历。
为了不留遗憾,到了临终或老年时,便会想到遗愿。而《遗愿清单》是奈特最喜欢的一部电影,在书中的结束部分多次提及。奈特说了自己没有太多的遗愿,最主要的还是教育和医疗方面,这和巴菲特与盖茨,包括刚刚宣布退休的李嘉诚一样。而像我这样的普通人,无法去依靠积累的财富去做这类促进社会公平和人类健康的大事业,那我是否也思考过遗愿清单呢?是否只有到了临终或年老的时候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呢?这让我想起了乔布斯说过的话:如果你活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你做的事基本就不会错了。 If you live each day as if it were your last, someday you’ll most certainly be right.
尽管很难坚持每天去想这个念头,但过段时间,放空脑子想想,还是能让自己活得更有意义的。想这个问题,不是假设自己即将离开这个世界,而是真正去seeking the calling,寻找心声。我对此迷茫过,但随着阅历和学习的深入,我感觉我已接近找到自己的心声。追随自己的心声,便会有了真正的遗愿清单,完成那些真正的遗愿清单,也就实现了自己生命的意义。
《鞋狗》是一本耐克的创始人讲述自己创业经历的书。同很多写的像案例分析的企业传记不同,这本书写的更像一本悬念迭起的小说。从产生卖鞋子的想法开始到真正单枪匹马的卖鞋子,然后遇到代理权问题,再到创立自己的品牌,一步步发展壮大,接着是遇到资金问题,税务问题,技术问题,最后公司上市,成为横跨多个运动领域的帝国,作者主题鲜明又不遗漏必要细节的将创立耐克的经历以及在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讲述给读者,理性又诚实。
起因
小时幻想着拯救世界,长大后发现整个世界都拯救不了我,但是我依旧固执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作为一个白手起家,从无到有的创立一个运动装备公司,并使其从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最终成为可以抗衡已经统治运动装备领域几十年的阿迪达斯的创始人,菲尔.奈特到底做对了什么?他在关键时刻的一些选择对创业者有什么启示呢?他身上又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点呢?
1
选对行业
尽管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在战后已经高速发展了近,大部分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健康问题得到更多人的关注,但是跑步并不流行,那时候,出门跑几公里会被认为是怪胎,而锻炼身体、分泌内酚酞、健康长寿这些跑步的益处更是闻所未闻。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奈特勇敢地将制作考究、价格低廉的日本运动鞋品牌鬼冢虎带到了美国,并逐渐得到了市场的认可。他之所以选择运动鞋领域开创自己的事业,一方面当然 与自己运动员出身、酷爱跑步有关,一方面也与作为斯坦福商学院硕士的他的市场眼光有关。他知道,跑步是生活富足以后的人们必然会选择的运动。
2
选对合伙人
其次是他选对了合伙人。从开始代理鬼冢虎开始,他就邀请自己的大学跑步教练兼人生导师鲍尔曼作为自己的合伙人,而鲍尔曼不仅仅是一名跑步教练,更是一名狂热的运动鞋技术革新者,不管是在他们为鬼冢虎做代理的时候还是创立的自己的品牌以后,鲍尔曼一直作为一名跑鞋技术专家为公司各种新鞋的改进出谋划策、亲自动手实验,这是大部分只懂销售的创始人所不具备的。在公司业务进一步扩大以后,他不拘一格雇人的眼光和合理用人的见识也显现了出来。拥有销售才能但每天神经质般写信给他抱怨的约翰逊被他一步步委以重任,开发市场;双腿残疾、坐着轮椅的但做事认真的伍德尔被任命为人事主管;与自己在会计所共事过的前辈海斯则被他劝进公司当财务主管;在法律纠纷中帮公司度过难关的年轻律师斯特拉瑟被他慧眼识中,然后被他真诚的邀请而加入了公司,而事实证明斯特拉瑟是天生的谈判高手。他们这群合伙人似乎是一支杂牌军,但绝对足够聪明。
3
坚持创新
他对创新的坚持,对新生技术的乐意尝试也是耐克一步步走向辉煌的关键。作为后起之秀,耐克要想与老大哥阿迪达斯竞争,不能靠投钱砸广告超越对手,只能另辟蹊径,靠技术创新和物美价廉慢慢树立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奈特深知这一点,并很好的用行动体现了出来。
4
坚韧不拔
作为创业者的他身上最宝贵的品质是他身上的坚持和坚韧。创业是一个不断遇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过程,在奈特的创业过程中,代理权问题,资金问题,税务问题和技术问题,每一个都可能让他的公司走向万劫不复,每个问题都让他彻夜难眠,但是他没有放弃,而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直到事情出现转机。他说:“懦弱者从不启程,弱者死在路上,只剩我们前行,一步都不停”。
梦是诚实的吗?
所思
奈特的偶像,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长跑运动员史蒂夫.普雷方丹说过的一句名言备受奈特推崇:
很多人都会遇到更有经验的对手,也许我根本没可能赢。但是,如果我迈出脚步,鼓起勇气,最后累 晕,对手仍然打败了我,只要我让对手紧张起来,让他竭尽全力才能赢我,那么这只能证明他当天的表现比我好。
这就是作为创业者的他极为推崇的精神。
所忆
那些年
我做过的梦
当你在朝一个错误的方向,越努力只会偏得越远。选择一个正确的方向,不断去坚持,终究会有成功的那天,至少也是离成功越来越近。要能够选择好正确的方向,需要睿智,机敏还有洞察力,加油,年轻人!
第一、贸易是阻挡战事的完美壁垒。
在《鞋狗》一书中,由于海关的刁难,奈特对美国政府是进行了抨击的。而且他认为不放开贸易政策,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并且认为贸易的缺失是引发战事的原因(原话是:当货物不会穿过国际边界时,战争也就不远了)。生意场虽说是没有硝烟的战场,但是它同时也是阻挡真实战争的完美壁垒。贸易是共存合作的途径。
我多次想到今年,在改革开放40年之际,我们的国家多次重申和回顾改革开放的成果,中小企业正是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逐渐繁荣昌盛,也为我们的国家带来了可持续的繁荣。在十九大的报告中,我们的掌舵者又多次强调改革开放的重要性,和平是以繁荣为基础的,再看看今天在上海的首届进博会,更是一种对全世界的和平宣言。
相比之下,宣称自由平等的美掌舵者,显然没有这样的胸襟和气魄。生在中国,是吾辈之幸;为中国的崛起而努力,是吾辈需要身体践行的。
第二、上市不一定对企业发展有利。
在《鞋狗》一书中,菲儿奈特提到关于上市,他们斟酌了近3年时间,“恶棍”会议就是一场关于上市与否的辩论。
毫无疑问,对于现金流缺少的耐克来说,上市无疑能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是在菲儿奈特的心中,上市之后,决策权不再在自己手上,而要听命于董事会,这是难以掌控的。不过在1980年,在顾问的建议下,以及证实可以通过发行A股和B股确认公司发展不受人限制后,耐克开始筹划上市之路,并经过多次讨价还价后,以每股22美元正式上市。值得说明的是,苹果公司也正是在同一年,在用同一股价上市成功。
第三、尊重。
比尔鲍尔曼绝对是奈特最好的事业合伙人,作为大学田径教练的他,痴迷于将最好的跑鞋给运动员,甚至为了研发最好的跑鞋,他想尽办法,思索多种配方对材料进行比对。
由于年龄原因,在耐克公司需要他作为创始人和股东进行担保时,他退缩了,可能他对耐克也没有太大的信心,甚至担心身败名列(这些只是本人猜测)。在耐克开始启动气垫鞋研究时,他甚至耍起了小性子,认为耐克没有给他应有的尊重,并扬言要放弃耐克的所有股份。
不过菲儿奈特对他这位恩师和合伙人还是相当尊重,他没有听从他的意愿,而是强行留了一部分股份给鲍尔曼,后来正是耐克的上市和不断发展,要鲍尔曼的后人享受到了这一“福利”。
第四、愤怒。
斯特拉瑟在耐克的发展过程中,曾起到过不可磨灭的作用;如果不是斯特拉瑟,蓝带体育公司似乎不可能赢得与鬼冢虎的官司。在调入市场部后,他又成功的签约乔丹,让耐克成功创立了Air Jordan乔丹气垫鞋(我一直以为乔丹鞋是一个独立的品牌,原来它是隶属于耐克的)。正是让广大篮球迷所熟知的乔丹气垫鞋改变了耐克,把耐克提升到了新高度,但是这也让斯特拉瑟有所改变。他觉得自己不需要听命于任何人,特别是菲儿奈特。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他开始膨胀了,开始不尊重上司,与菲儿奈特发生了好几次冲突。最后斯特拉瑟辞职了,不过辞职后不久他就投奔了耐克的直接竞争对手“阿迪达斯”,对于奈特而言,这是让人无法忍受的背叛,正如在鬼冢虎调查奈特是否在生产并销售耐克鞋时,销售经理博克做的一样(他和盘托出耐克鞋的藏匿地点,并辞职投奔了鬼冢虎)。
本人观点:站在公司的角度考虑,不要让任何一个人绑架公司,我想这是奈特给我们的示范;作为公司的员工,不要把自己捧的太高,不要过于膨胀,因为这个世界,缺了你,地球一样旋转。
★ 《鞋狗》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