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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我看完了《混血豹王》这本书,主人公和白眉儿十分聪明。非常敬佩一只名字叫白眉儿的豹,他非常的勇敢,非常的看重友情。白眉儿本来被赶出豹族的,但他靠着自己的努力,当上了豹王。
自从白眉儿带上了护脖儿之后,它打猎时格外卖力,次次冲在前头,回回都不落空,主人就对它越来越好了。这是的白眉儿有了光彩,由一个失魂落魄的、给人责骂的狗,一跃成为灿烂的.明星。他很感谢阿蛮星,要不是阿蛮星从苦安子手中买回了它,它早已经被人给杀了呢!可是,老黑狗黑虎为了不让主人阿蛮星生活有混种狗的白眉儿在,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想尽方法把白眉儿赶走。可怜的白眉儿只好会埃迪斯伶俐伶俐群。不过它得先戒了狗的习性。进入红豹群中不久,白眉儿终于当上了豹王,可是它当上豹王之后,对兔嘴关心极了!可不久却开始了赤壁之战,猎人把豹崽捆在一起,让母豹生气极了,白眉儿只好舍自为豹,它装成狗,向幼崽走去,救出了幼豹,却损失了两条腿,但是,却被豹群认为是狗,被狗群认为是豹,最终死在猎人的枪口之下。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感到,无论干什么事都要勇敢,要有一种不服输的劲头,成功才会到你身边。在生活中要重视友情,乐于助人,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叫《混血豹王》,它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这本书是延续的是《双面猎犬》的情节,主要写狗和豹的混血豹白眉儿的故事。
白眉儿从幼豹时期在人和动物界眼中就是一个异类,既不被豹群喜欢,也不被人类收留,后来猎人阿蛮星看它可怜将它带回家中,却招来老黑狗的敌视,老黑狗利用主人对自己的信任多次陷害白眉儿,最终白眉儿被猎人误解而赶出家门。无家可归的白眉儿为了生存苦练打猎的本领,凭借自己高超的技艺帮助豹群杀死野猪、驱赶狼群,慢慢的在豹群中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还被推举为王,组建了自己美满的小家庭。
这本书告诉我们成长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总要经历一些磨练,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到,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强不屈、坚忍不拔,努力的学习各种本领,用来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和自己身边的人,现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条件都很优越,那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的环境好好学习,长大了做有用的人。
白眉儿从幼豹时期在人和动物界眼中就是一个异类,既不被豹群喜欢,也不被人类收留,后来猎人阿蛮星看它可怜将它带回家中,却招来老黑狗的敌视,老黑狗利用主人对自己的信任多次陷害白眉儿,最终白眉儿被猎人误解而赶出家门。无家可归的白眉儿为了生存苦练打猎的本领,凭借自己高超的技艺帮助豹群杀死野猪、驱赶狼群,慢慢的在豹群中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还被推举为王,组建了自己美满的小家庭。
这本书告诉我们成长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总要经历一些磨练,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到,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强不屈、坚忍不拔,努力的学习各种本领,用来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和自己身边的人,现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条件都很优越,那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的环境好好学习,长大了做有用的人。
可是在一次狩猎中,老人与赤利遭遇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有能致命,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就在这生命悬于一发之际,赤利却藏在草窠里,不来解围。幸好野猪被榕树的树杈卡住,他才躲过一劫。老人十分痛恨因胆小而背叛自己的赤利,狂怒之下,他把赤利绑起来痛打,还开锅烧水准备把他杀死。和赤利一起长大的孙子艾苏苏怜惜赤利,割断藤条把它放了。赤利逃到山林中,充满了委屈。老猎人哪里知道,就在他与野猪生死搏斗的同时,一条剧毒的眼睛蛇正在草窠里向他袭击,赤利那时也正在与毒蛇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搏斗……
大约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与正在放牧的召盘巴、艾苏苏相遇,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老猎人没有备足武器,眼看就要遭遇不测。这时,赤利赶来了,它与豺狗群拼死厮杀,并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当太阳当顶了,雾霭散尽了,艾苏苏搂抱着昏迷中的赤利,疲惫地往芭蕉寨一步一步地走去。一路上,艾苏苏一直深情地呼唤着“赤利!”在召盘巴的眼前,总晃动着槟榔树下那一幕,老泪从他的眼角里滚落下来。
读到此时,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狗也会知恩图报,自给自足,它不顾主人的嫌弃、冤枉,拼死相救,更不要说我们人类了。这本书还交给我一个很重要的道理:我们要爱护动物,因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人们常说才狼虎豹是凶神恶煞,万恶之首,但读了《混血豹王》后,我发现豹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么坏。他们身上闪耀着的光芒令人心生感动,肃然起敬。
文中讲一个人发现了豹的踪迹,便通知村里的人。很快,村里组建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开始上山围剿豹。在这场力量玄虚的斗争中,豹子们一点都不怯场。所有的公豹冲锋陷阵,拖延时间;母豹们一刻不敢停歇,叼着一只只小豹子送到安全地区。
毋庸置疑,这场战争最终是两足行走的人们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豹子家族以卵击石,牺牲惨重。但是他们为了家族而战,为了子女而牺牲。他们团结一致的凝聚力,他们甘于奉献的精神,他们一往无前的气概都让许多人汗颜。
有许多人经常用“你连禽兽不如。”来骂人。其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他们虽然比动物有一个聪明的大脑,比动物多了许多书本上的知识和学问,可是他们的许多行径却不敢恭维。
我觉得我们抛开高等动物所有的优越感,应该换个角度来看动物,把他们当一面镜子,好好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我们会发现动物许多地方堪为人师,值得学习。
混血豹王读后感
篇一:《混血豹王》读后感在这个寒假,我看完了《混血豹王》这本书,主人公和白眉儿十分聪明。非常敬佩一只名字叫白眉儿的豹,他非常的勇敢,非常的看重友情。白眉儿本来被赶出豹族的,但他靠着自己的努力,当上了豹王。
自从白眉儿带上了护脖儿之后,它打猎时格外卖力,次次冲在前头,回回都不落空,主人就对它越来越好了。这是的白眉儿有了光彩,由一个失魂落魄的、给人责骂的狗,一跃成为灿烂的明星。他很感谢阿蛮星,要不是阿蛮星从苦安子手中买回了它,它早已经被人给杀了呢!可是,老黑狗黑虎为了不让主人阿蛮星生活有混种狗的白眉儿在,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想尽方法把白眉儿赶走。可怜的白眉儿只好会埃迪斯伶俐伶俐群。不过它得先戒了狗的习性。进入红豹群中不久,白眉儿终于当上了豹王,可是它当上豹王之后,对兔嘴关心极了!可不久却开始了赤壁之战,猎人把豹崽捆在一起,让母豹生气极了,白眉儿只好舍自为豹,它装成狗,向幼崽走去,救出了幼豹,却损失了两条腿,但是,却被豹群认为是狗,被狗群认为是豹,最终死在猎人的枪口之下。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感到,无论干什么事都要勇敢,要有一种不服输的劲头,成功才会到你身边。在生活中要重视友情,乐于助人,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篇二:《混血豹王》读后感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叫《混血豹王》,它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这本书是延续的是《双面猎犬》的情节,主要写狗和豹的混血豹白眉儿的`故事。
白眉儿从幼豹时期在人和动物界眼中就是一个异类,既不被豹群喜欢,也不被人类收留,后来猎人阿蛮星看它可怜将它带回家中,却招来老黑狗的敌视,老黑狗利用主人对自己的信任多次陷害白眉儿,最终白眉儿被猎人误解而赶出家门。无家可归的白眉儿为了生存苦练打猎的本领,凭借自己高超的技艺帮助豹群杀死野猪、驱赶狼群,慢慢的在豹群中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还被推举为王,组建了自己美满的小家庭。
这本书告诉我们成长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总要经历一些磨练,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到,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强不屈、坚忍不拔,努力的学习各种本领,用来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和自己身边的人,现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条件都很优越,那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的环境好好学习,长大了做有用的人。
豹王恩仇记
作者:
精短小说 08期
塞莱斯居住在查尼亚拉的高山牧场,这位有着印度第安血统的27岁青年,英俊威武而又憨厚善良。塞莱斯的父母早些年都去世了,他独自生活在高山牧场上,但他一点都不觉得孤单,不仅是因为有成群的牛羊和棕鹿陪伴着他,更重要的是有一个好伙伴和他朝夕相处。这个好伙伴就是是他驯养的美洲豹洛斯卡。“洛斯卡”在印第安土地语里“挚友”的意思。
洛斯卡是塞莱斯15岁的时候从牧场附近捡来的,当时他和父亲正在山上采集一种印第安草药,小塞莱斯突然发现不远处的草丛里有什么东西在动,他跑过去一看,是只小豹崽,旁边还有一只,但已经死亡。那只活着的豹崽正怯生生地看着塞莱斯。
小塞莱斯把那只可怜的失去父母的豹崽抱到草帽里带回了家。他们整天形影不离,塞莱斯还给这个可怜的小家伙取了个名字“洛斯卡”。
为了呼唤洛斯卡,塞莱斯还制作了一个石哨,他只要一吹石哨,洛斯卡就会很快回到他的身边。在塞莱斯的驯养下,洛斯卡一天天长大了。成年后的洛斯卡体长3米多,体重200多公斤,它没有再住在塞莱斯为它修建的用木头和砖砌成的巢穴里,而是栖息在波萨雷瓦山的一个岩穴中。
8月初,查尼亚拉的高山牧场来了3位智利的动物学家,他们是亨曼、罗德里和科蕾丝。他们在牧场附近的波斯山区考察哺乳动物。有一天,当他们偶然发现塞莱斯在驯养洛斯卡时,不由得大吃一惊,世界上发现的最大美洲豹也不过3米,而洛斯卡却有足足3.2米!这几位动物学家顿时狂喜不已,他们立即意识到了动物学上一个惊人的发现诞生了,他们很可能因此名垂史册。
每天,他们不停地给洛斯卡拍摄照片,研究它的'生活习性,撰写论文,塞莱斯也尽量对这些科学考察活动予以配合,他以前并没有觉得洛斯卡和别的美洲豹有何不同,当他从动物学家口中得知洛斯卡堪称“豹王”时,也兴奋不已,他为洛斯卡的雄姿感到由衰的骄傲。
11月中旬,查尼亚拉的高山牧场附近又来了两个神秘的人物,一个叫格兰德,另一个叫库乔。有一天,塞莱斯在山谷里偶然发现格兰德和库乔用枪将一只落入陷阱的豹子杀死,然后,用刀子等工具就地将死亡的美洲豹的毛皮剥下来。塞莱斯这才明白他们是可恶的偷猎者,他赶紧把情况报告给考察站的动物学家。
然而,当塞莱斯在考察站见到亨曼、罗德里和科蕾丝时,亨曼说,最近圣地亚哥的动物保护协会要举办一个珍稀动物的标本展览,作为一些古印第安部落图腾的美洲豹无疑是展览的重点对象,格兰德和库乔都是动物学家,他们并不是在偷猎,而是为了制作几只野生美洲豹的标本,以便带回去展览,唤醒公众对这种越来越稀少的动物的保护意识。善良的塞莱斯信以为真,点头同意了。
罗德里又问塞莱斯是否愿意让他们把洛斯卡带走,他说洛斯卡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美洲豹,如果出现在展览会上,一定会引起极大的轰动。塞莱斯一口回绝了罗德里的建议,但科蕾丝说:“我们并不会伤害洛斯卡,只是把它关在笼子里和那些标本一起展览,它是最佳的生物教科书!”接着她鼓动道,“而且我们只是代管它,等展览会结束后就把它送回来,你还可以为此得到1280万比索(约合2万美元)的报酬!”
塞莱斯有些心动了,他很喜欢镇上的一个叫莫莉莎的漂亮女孩,但莫莉莎对他的追求总是不冷不热。塞莱斯认为莫莉莎一定是嫌弃她太穷了,他想,有了1280万比索说不定莫莉莎会因此答应他的求婚。
目送着洛斯卡被带走,塞莱斯又伤心了,但他又一个劲地安慰自己,他这样做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来认识美洲豹,保护这种濒临灭绝的动物。其实他哪知道,所谓的动物学家亨曼、罗德里以及科蕾丝早就被格兰德和库乔收买,他们准备用洛斯卡来牟取暴利。
原来,格兰德和库乔在了解到塞莱斯驯养了一只“豹王”后,打起了坏主意,他们偷偷地在洛斯卡活动区域设置了好些陷阱,又几次伏击洛斯卡,洛斯卡不仅屡次躲过了枪弹的袭击,还差点把他们咬死。最后,格兰德和库乔想到了用金钱买通那3位动物学家,他们估计如果将洛斯卡制作成标本出售,最少可卖50万美元。于是他们许诺,如果亨曼等人帮助他们捕杀到洛斯卡,将可以获得15万美元的报酬。在金钱的巨大诱惑下,亨曼等人答应了。因为洛斯卡实在是太精明,他们想了不少办法也没能把它抓走。无奈之下,亨曼想到了蒙骗塞莱斯,以办展览进行科普教育的名义,想借塞莱斯之手把洛斯抓获。善良单纯的塞莱斯果然上当了。
运载洛斯卡的汽车离开查尼亚拉的高山牧场后,并没有直接驶圣地亚哥,而是转入一条人烟稀少的林间小道。亨曼一边开汽车一边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盘,他想与其让格兰德和库乔将洛斯卡的标本拿到黑市上出售,还不如自己去卖,这样不仅可以多分一部分钱,而且减少了暴露的风险。他悄悄地和罗德里以及科蕾丝密谋后,3人一致同意在半路上找机会干掉格兰德和库乔。
亨曼借口走大路可能碰到检查人员,他劝说格兰德和库乔同意从小路赴。几天后,在一个树林茂密的地方,亨曼停下来,对格兰德说:“伙计,汽车货舱里好像有动静,千万不要让那只豹王给跑掉了,我们下去看看吧。”
两人下了车,正当格兰德打开货舱时,亨曼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猛地砸在他的头上,格兰德惨叫一声,倒下了。坐在驾驶室里的库乔听到格兰德的惨叫声,意识到了不妙,赶紧去拿枪,但一左一右坐在他旁边的罗德里和科蕾丝已经将两把尖锐的刀子插进了他的腹腔。亨曼又在格兰德和库乔的脑袋上各补了一枪,然后将两人的尸体扔进了深谷。
处理完尸体,亨曼突然从反光镜里发出罗德里和科蕾丝歪躺在座位上,口吐白沫,他停下来,走过去一看,发现他们已昏迷不醒,身边各放着一瓶饮料。
亨曼当即意识到这很可能是库乔趁他和格兰德下车时将掺和了麻醉药的饮料拿给罗德里和科蕾丝喝,原来那两个偷猎者也做好了杀人灭口、独吞暴利的准备!亨曼惊出一身冷汗但很快又狂喜起来,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拿起猎枪将昏迷的同事杀害,又将他们的尸体扔下了深谷。
带着洛斯卡这个活着的庞然大物毕竟很不方便,亨曼想将洛斯卡杀死。可是怎样才能将洛斯卡杀死呢?用枪当然是最下策,因为枪弹将破坏标本的完整性,而亨曼的身边又没有麻醉针和毒药。亨曼决定用绳索来勒死洛斯卡。他用绳子索做成一个活套,但洛斯卡死活不让亨曼把活套套在它的脖子上。
亨曼费了好大劲才迫使洛斯卡就范。他使劲地用绳索勒洛斯卡的脖子,直到它倒在笼子里不再动弹为止。他又用棍子敲打洛斯卡的躯体,它没有任何反应。亨曼认为洛斯卡肯定气绝身亡了,于是打开铁笼子,准备将洛斯卡拽出来。就在笼子刚刚打开的时,洛斯卡突然一跃而起,飞快地蹿出来,逃向路旁的丛树林里。原来它刚才是在诈死!亨曼气急败坏,眼看到手的猎物逃脱,他再也顾不得许多,瞄准洛斯卡不停地开枪,洛斯卡虽然臀部受了枪伤,但还是逃跑了。
自从塞莱斯送走洛斯卡后,他一直非常后悔,当莫莉莎得知他是靠出让的他朝夕相处的洛斯卡而得到那笔巨款时,她很反感,说自己绝不会嫁给一个为金钱甘愿出卖自己朋友的男人。失去了洛斯卡,塞莱斯觉得生活异常孤单。
一天,当塞莱斯吹响石哨时,他突然看见一只熟悉的美洲豹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野之内,他以为是幻觉,却发现,真是洛斯卡!它回来了!洛斯卡回到塞莱斯身边,委屈地蹭着他的腿。看见它奄奄一息,身上伤痕累累,脖子上还一道深深的勒痕时,塞莱斯心疼极了,他明白一定是亨曼等人想杀害它制作成标本。他决定再也不允许任何人把洛斯卡带走了。
塞莱斯没有让洛斯卡回到岩穴里去,他把它留在牧场里养伤。就在洛斯卡回来的第三天中午,亨曼找来了。一看见亨曼,洛斯卡咆哮着,两眼冒着凶光。洛斯卡的愤怒使塞莱斯更加相信它曾遭受了亨曼等人的残酷虐待。塞莱斯告诉亨曼,他可以退还1280万比索,但再也不放走洛斯卡了,因他不想让它被杀害制作成标本。
亨曼先是假惺惺地说了一堆大道理,见塞莱斯大不再相信他后,他又劝说塞莱斯和他一起出售标本发财,塞莱斯这才知道亨曼这个所谓动物学家的险恶用心,他当即拒绝了。亨曼于是恼羞成怒,他用猎枪逼迫塞莱斯将洛斯卡再次关进铁笼子里,但塞莱斯拒绝了他,并且吹响石哨提醒洛斯卡赶紧逃跑。但洛斯卡并没有像往常那样遵从主人的命令,当亨曼穷凶极恶地朝塞莱斯开枪射击的瞬间,它勇敢地扑了过去,几声枪响过后,洛斯卡倒在了血泊中,亨曼也被咬断了脖子。
塞莱斯的腿也被子弹击中,他艰难地爬到洛斯卡身临身边时,发现它已经断气了。想起自己为了1280万比索而出卖洛斯卡,而洛斯卡却不离不弃,冒着生命危险来挽救他,塞莱斯忍不住仰天痛哭……
这本书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创作而成的,描述了一部雪域高原上的生死传奇,一曲悲欢离合的父爱赞歌,让人读着读着就会泪流满面。
这本书着重地讲述了一只年轻漂亮的雌雪豹生下了四只可爱的小幼崽,可是,无情的大自然将她的丈夫埋葬在了雪崩之中。她还是第一次体验到了单身妈妈的辛苦,于是,她决定,打破雪豹的生存常规,用自己的美丽,招来一只继父豹,可是,无论她怎样的卖弄自己风骚,可最终,依然是一无所获。突然,一只从未感受过家庭温暖的雪豹,固然选择成为三只幼豹的继父,在狂风骤雨中,它用消瘦的身体将银老二护在腹下,在汹涌的沼泽里,它毅然跳进泥潭里,将白老大托出水面,花老三奄奄一息时,它铤而走险,深入豺群捕猎,九死一生……它衰老而丑陋但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在母豹被捉走时,顽强的与三只幼豹相依为命,它平凡而瘦弱,却创造了史无前例的伟大奇迹……
读完之后,我默默地流下了一滴感动的热泪,这是多么的感人肺腑呀,书中的主人公――雄雪豹是多么的值得我们去敬仰、赞颂啊!据我所知,一般如果母豹不幸死亡,就连亲夫豹也会抛弃幼崽,不辞而别的,更别提继父了,但是,它没有这么做,它没有!它浓烈的父爱,占据了整个心窝,它宁愿自己变成一具雪地浮尸,也不愿让三只幼豹饿肚子,这让我真正的懂得了什么叫父爱,伟大的父爱可以让一个人打破常规,更可以让他创造奇迹,父爱是无私的,它可以改变一个人,它拥有无穷无尽的魅力……
学会独立生存_读了《雪豹》有感_800字
读了《雪豹》这本书,我懂得了:每一个幼小的生命,都要依赖双亲、群体、社会的悉心照顾才能健康成长,当幼小的生命逐渐长大,这种“依赖”就会显现负面效应,变成生命难以挣脱的精神锁链,阻碍生命走向独立、成熟和强大,它告诫人们:我们一定要学会独立生存。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雪豹在半岁的时候,被猎人抱养回家,取名叫雪妖,被无微不至的照顾。一年后雪妖要被野化后放归山林。雪妖的野化过程,可谓一波三折。由于从小在人类身边长大,雪妖错过了学习捕猎技术的最佳阶段,所以在野化的路上,颇多艰辛:人们千方百计地对雪妖进行野化训练,用实战捕杀的方法教它捕捉猎物,但是雪妖没有任何经验,总是一次次失败。它不会捕食猎物,无法独立生存。就在大家一筹莫展时,北斗母豹出现了,它改变了雪妖的命运。北斗母豹找到了丢失了很久的孩子,她欣喜若狂,对雪妖进行了精心的照顾和教导,雪妖在妈妈的耐心教导下,,终于学会了如何捕猎食物。就在他们以为雪妖可以从此走上独立生存之路,成为一只真正的雪豹的时候,却发生了意外……因为北斗母豹还要抽出精力照顾另一窝正在吃奶的小雪豹,雪妖因此非常嫉妒。它渴望更多的母爱,嫉妒使雪妖变得疯狂,因此雪妖在妈妈不知道的时候,杀害了他的几个“弟弟妹妹”――三只幼小的雪豹。北斗母豹得知了真相以后,伤心欲绝,它怀着一颗破碎的心永远的离开了雪妖,而雪妖最终成了豺群的食物。
雪妖习惯了依赖人类生存,习惯了和平安宁的生活环境,无法适应自食其力的生活,更无法适应弱肉强食、充满竞争的丛林环境,所以无法独立生存,导致了自己悲惨的命运。
这使我不禁想到了现在孩子几乎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就生活在万千宠爱中。穿得好,吃得好,“以自我为中心”,目中无他人,父母和祖辈给予了他们太多的疼爱,甚至过分的溺爱,他们养尊处优,就像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霜,他们过分依赖父母,只知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生活自理能力较差,不能体谅父母的辛苦,这样的孩子不能自立,将来怎样独立生存,如何走向社会,适应社会的生活?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呀,一个人如果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没有过硬的本领是不能适应社会的,只有掌握更多的知识,才能在竞争的社会中生存发展。
《羊奶妈和豹孤儿》读后感_100字
我读了《羊奶妈和豹孤儿》的故事后,心里很难过。
豹孤儿刚生下来妈妈就死了,是羊奶妈灰额头用自己的奶汁喂大了豹孤儿,它们开心的生活在一起。
可是豹和羊是天敌。
豹孤儿不小心压死了小白羊,还咬伤了头羊,所以羊们害怕得远远地躲着它们。
灰额头奶妈为了保护自己的伙伴,就把豹孤儿推下了悬崖,但它又舍不得自己喂养大的豹孤儿也跳下了悬崖,它们死在了一起。
我真难过呀!
妈妈爱孩子,孩子也爱妈妈,所以我们要听妈妈的话。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象根草。
读了《豹妈妈的最后一滴血乳》有感_600字
母爱是高尚的,深厚的,无私的,即使用尽一生的爱也无法报答母亲的绵绵深情,有人把母亲比作一堵墙,做儿女的就是因为有了这堵墙,才会有无忧无虑的生活。《豹妈妈的最后一滴血乳》作者为我们讲述了以为标本师在森林里打到一只金钱豹,而金钱豹却在面临死亡的时候爬了一千多米回到了窝里,救自己嗷嗷待哺的两个豹子幼崽。
文章写到“忽然,一直金钱豹趁他不备时对他发起了进攻,在这危机的时刻,爱克兰举起枪将一枚子弹射入了豹子的腹部,豹子大嘴张开倒在地上,不久爱克兰重新回到这里时,却发现它不见了。”它去那里了呢?难道它没死?跑了?被人救了?还是???种种原因都只是我们的猜测,。谁也不知道这只金钱豹到哪里去了。
“爱克兰仔细观察了草场,他看到了一条长长的血带,断断续续地向前方延伸过去。”这只母豹伤的那么重,还能去哪里呢?它是为了什么呢?母豹啊!你为什么要这么伤害自己呢?当你的血流尽,太阳落山,月亮升起时,你就会悄然离开。为什么要这样残害自己?
当我读到:“爱克兰大胆的踮起脚向树根望去。他被这场面震撼了,他看到两只小豹仔正依偎在母豹的怀里吮吸着乳汁,它们浑身沾满了血,不停的向母豹的怀里拱。”原来是伟大的母爱让这只母豹回到了自己孩子的身边,多么伟大的母爱啊!为了两只刚出生的孩子,这头母豹在弥留之际竟然爬了千余米长的距离,回到了窝里,用血和剩下的乳汁拯救了它的孩子。
不知道你有没有细心的观察,在现实生活中,你的母亲也一样,你总觉得母亲对你不好,那我来问你几个问题,是谁生了你?谁给了你生命,谁抚养了你,谁给你优越的生活,谁每天早熟晚归辛苦工作?是你的母亲!是一种责任,是无尽的爱。是爱让母亲变得伟大,变的神圣!
学会独立生存_读了《雪豹》有感_800字
读了《雪豹》这本书,我懂得了:每一个幼小的生命,都要依赖双亲、群体、社会的悉心照顾才能健康成长,当幼小的生命逐渐长大,这种“依赖”就会显现负面效应,变成生命难以挣脱的精神锁链,阻碍生命走向独立、成熟和强大,它告诫人们:我们一定要学会独立生存。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雪豹在半岁的时候,被猎人抱养回家,取名叫雪妖,被无微不至的照顾。一年后雪妖要被野化后放归山林。雪妖的野化过程,可谓一波三折。由于从小在人类身边长大,雪妖错过了学习捕猎技术的最佳阶段,所以在野化的路上,颇多艰辛:人们千方百计地对雪妖进行野化训练,用实战捕杀的方法教它捕捉猎物,但是雪妖没有任何经验,总是一次次失败。它不会捕食猎物,无法独立生存。就在大家一筹莫展时,北斗母豹出现了,它改变了雪妖的命运。北斗母豹找到了丢失了很久的孩子,她欣喜若狂,对雪妖进行了精心的照顾和教导,雪妖在妈妈的耐心教导下,,终于学会了如何捕猎食物。就在他们以为雪妖可以从此走上独立生存之路,成为一只真正的雪豹的时候,却发生了意外……因为北斗母豹还要抽出精力照顾另一窝正在吃奶的小雪豹,雪妖因此非常嫉妒。它渴望更多的母爱,嫉妒使雪妖变得疯狂,因此雪妖在妈妈不知道的时候,杀害了他的几个“弟弟妹妹”――三只幼小的雪豹。北斗母豹得知了真相以后,伤心欲绝,它怀着一颗破碎的心永远的离开了雪妖,而雪妖最终成了豺群的食物。
雪妖习惯了依赖人类生存,习惯了和平安宁的生活环境,无法适应自食其力的生活,更无法适应弱肉强食、充满竞争的丛林环境,所以无法独立生存,导致了自己悲惨的命运。
这使我不禁想到了现在孩子几乎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就生活在万千宠爱中。穿得好,吃得好,“以自我为中心”,目中无他人,父母和祖辈给予了他们太多的疼爱,甚至过分的溺爱,他们养尊处优,就像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霜,他们过分依赖父母,只知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生活自理能力较差,不能体谅父母的辛苦,这样的孩子不能自立,将来怎样独立生存,如何走向社会,适应社会的生活?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呀,一个人如果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没有过硬的本领是不能适应社会的,只有掌握更多的知识,才能在竞争的社会中生存发展。
读了《雪豹悲歌》有感_800字
暑假,我拜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之一:《雪豹悲歌》。这本书写的是一只被人类抚养一年多的母雪豹雪妖,野化失败后被放归山林,因为错过了学习生存技能的黄金时期,狩猎技巧值为零,很难在野外生存下去,后来,雪妖的妈妈北斗雪豹出现了。它全心全意地把自己的狩猎技巧教给了雪妖。可是雪妖一看见猎物就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就会“嗷嗷”乱叫。还不懂得怎样避开上风口,而且非常没有耐性。多次狩猎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可是北斗雪豹却很有耐心地教着它,终于,雪妖学会了躲避在下风口避开其他动物的嗅觉,躲开地上的枯枝败叶,可是一见到猎物就“嗷嗷”乱叫的性格还是不改,真是“孺子不可教也”啊!
看了这本书,使我感慨万千,我明白了:没有人陪你走一辈子,所以你要适应孤独,没有人会帮你一辈子,所以你要奋斗一生。正如作者沈石溪和强巴后来不给雪妖喂食那样,目的就是让雪妖知道,它是高山猛兽,不能一辈子靠人类喂养。你要自己独立,自己成为雪原霸主。我在生活中也曾经做过这种事情,有一次,爸爸妈妈为了让我养成独立的好习惯,曾让我在一条没有人的小巷中寻找他们藏的一件东西,我左看看,右看看这里空无一人,有点害怕了,就想着要快点找到爸妈藏的两个盒子,可是我猜不出“张冠李戴”这个地点在哪?突然,有两只手伸过来,吓得我马上就逃,这一逃逃的妙,我看见两个同学,他们手里拿着一顶帽子,我知道他们的名字,一个叫张辰逸,另一个叫李皓波,看了一会儿,我终于明白张冠李戴的意思了。原来他们两个正在抢夺一顶帽子,那帽子是张辰逸的,李皓波却把它抢去戴了,我上前一步,抢来帽子,伸手往里一掏,空的?过了好一会儿,他们两个才说:“金波,是你妈妈安排的,真正的礼物在这呢!”我先打开了爸爸送给我的盒子,里面有一只纯种巴京狗,后来我又打开妈妈的盒子,里面有一张海洋馆的门票。不知不觉已经快到晚上了,我准备回家,突然,李皓波说了一声“动手”,我就被人蒙住了眼睛抱了起来,我害怕极了,一直挣扎。后来,他们把我放下来了,我睁眼一看,这是我家,那两个人原来是我爸妈,我对他们说:“拜托了,以后不要开这么大的玩笑好不好?”
后来,我渐渐的长大了,同时也明白了“既然期望辉煌伟大的一生,那么就应该从今天起,以毫不动摇的决心和坚定不移的信念,凭自己的智慧和毅力,去创造人类的`快乐。”
只要持续地努力,不懈地奋斗,就没有征服不了的东西。希望你们能明白一句话:你可以这样理解impossible(不可能),但我是这样理解的――I‘mpossible(我是可能的)。
《追踪长尾豹马修》_观后感_450字
今天,妈妈带我和堂姐、妹妹们去看了一部阿兰・夏巴主演的《追踪长尾豹马修》大电影。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记者丹・吉拉多为拍摄独家新闻采访巴雅部落头领只身前往巴伦比热带丛林。巴布里多,生活在巴伦比当地的小镇,一直被他收养的孩子们称作“撒谎的人”。为了给自己收养的孤儿们还债,也为了证明自己说的都是真话:长尾豹马修确实存在并且救过他。巴布里多作为丹・吉拉多的丛林向导,与丹・吉拉多一起在巴伦比丛林中冒险,经历跌荡起伏,共同对阵邪恶的植物学家老教授。老教授为了让自己持续返老还童,他需要通过长尾豹马修带来的神奇兰科植物制作还春水,于是老教授不惜一切代价抢走了马修蛋。巴布里多和丹・吉拉多联合巴伦比当地军队将军一起成功救出了长尾豹马修的蛋。在马修的帮助下通过最后电视直播,巴布里多成功向他的孩子们证明了自己不是一个撒谎的人;丹・吉拉多也向父亲及电视台的工作人员证明了自己。
这部片子使我明白了:人与动物应该成朋友,和睦相处,一起生活。如果动物们不在了,那人们也会遭受灭顶之灾。就像片子里的那个寓言说的一样,火山将爆发,人类将遭遇灭绝。
从现在开始,让我们一起珍惜动物吧!不要再破坏他们的家园了。
这本书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创作而成的,描述了一部雪域高原上的生死传奇,一曲悲欢离合的父爱赞歌,让人读着读着就会泪流满面。
这本书着重地讲述了一只年轻漂亮的雌雪豹生下了四只可爱的小幼崽,可是,无情的大自然将她的丈夫埋葬在了雪崩之中。她还是第一次体验到了单身妈妈的辛苦,于是,她决定,打破雪豹的生存常规,用自己的美丽,招来一只继父豹,可是,无论她怎样的卖弄自己风骚,可最终,依然是一无所获。突然,一只从未感受过家庭温暖的雪豹,固然选择成为三只幼豹的继父,在狂风骤雨中,它用消瘦的身体将银老二护在腹下,在汹涌的沼泽里,它毅然跳进泥潭里,将白老大托出水面,花老三奄奄一息时,它铤而走险,深入豺群捕猎,九死一生……它衰老而丑陋但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在母豹被捉走时,顽强的与三只幼豹相依为命,它平凡而瘦弱,却创造了史无前例的伟大奇迹……
读完之后,我默默地流下了一滴感动的热泪,这是多么的感人肺腑呀,书中的主人公――雄雪豹是多么的值得我们去敬仰、赞颂啊!据我所知,一般如果母豹不幸死亡,就连亲夫豹也会抛弃幼崽,不辞而别的,更别提继父了,但是,它没有这么做,它没有!它浓烈的父爱,占据了整个心窝,它宁愿自己变成一具雪地浮尸,也不愿让三只幼豹饿肚子,这让我真正的懂得了什么叫父爱,伟大的父爱可以让一个人打破常规,更可以让他创造奇迹,父爱是无私的,它可以改变一个人,它拥有无穷无尽的魅力……
读了《雪豹悲歌》有感_800字
暑假,我拜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之一:《雪豹悲歌》。这本书写的是一只被人类抚养一年多的母雪豹雪妖,野化失败后被放归山林,因为错过了学习生存技能的黄金时期,狩猎技巧值为零,很难在野外生存下去,后来,雪妖的妈妈北斗雪豹出现了。它全心全意地把自己的狩猎技巧教给了雪妖。可是雪妖一看见猎物就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就会“嗷嗷”乱叫。还不懂得怎样避开上风口,而且非常没有耐性。多次狩猎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可是北斗雪豹却很有耐心地教着它,终于,雪妖学会了躲避在下风口避开其他动物的嗅觉,躲开地上的枯枝败叶,可是一见到猎物就“嗷嗷”乱叫的性格还是不改,真是“孺子不可教也”啊!
看了这本书,使我感慨万千,我明白了:没有人陪你走一辈子,所以你要适应孤独,没有人会帮你一辈子,所以你要奋斗一生。正如作者沈石溪和强巴后来不给雪妖喂食那样,目的就是让雪妖知道,它是高山猛兽,不能一辈子靠人类喂养。你要自己独立,自己成为雪原霸主。我在生活中也曾经做过这种事情,有一次,爸爸妈妈为了让我养成独立的好习惯,曾让我在一条没有人的小巷中寻找他们藏的一件东西,我左看看,右看看这里空无一人,有点害怕了,就想着要快点找到爸妈藏的两个盒子,可是我猜不出“张冠李戴”这个地点在哪?突然,有两只手伸过来,吓得我马上就逃,这一逃逃的妙,我看见两个同学,他们手里拿着一顶帽子,我知道他们的名字,一个叫张辰逸,另一个叫李皓波,看了一会儿,我终于明白张冠李戴的意思了。原来他们两个正在抢夺一顶帽子,那帽子是张辰逸的,李皓波却把它抢去戴了,我上前一步,抢来帽子,伸手往里一掏,空的?过了好一会儿,他们两个才说:“金波,是你妈妈安排的,真正的礼物在这呢!”我先打开了爸爸送给我的盒子,里面有一只纯种巴京狗,后来我又打开妈妈的盒子,里面有一张海洋馆的门票。不知不觉已经快到晚上了,我准备回家,突然,李皓波说了一声“动手”,我就被人蒙住了眼睛抱了起来,我害怕极了,一直挣扎。后来,他们把我放下来了,我睁眼一看,这是我家,那两个人原来是我爸妈,我对他们说:“拜托了,以后不要开这么大的玩笑好不好?”
后来,我渐渐的长大了,同时也明白了“既然期望辉煌伟大的一生,那么就应该从今天起,以毫不动摇的决心和坚定不移的信念,凭自己的智慧和毅力,去创造人类的快乐。”
只要持续地努力,不懈地奋斗,就没有征服不了的东西。希望你们能明白一句话:你可以这样理解impossible(不可能),但我是这样理解的――I‘mpossible(我是可能的)。
《羊奶妈和豹孤儿》读后感_100字
我读了《羊奶妈和豹孤儿》的故事后,心里很难过。
豹孤儿刚生下来妈妈就死了,是羊奶妈灰额头用自己的奶汁喂大了豹孤儿,它们开心的生活在一起。
可是豹和羊是天敌。
豹孤儿不小心压死了小白羊,还咬伤了头羊,所以羊们害怕得远远地躲着它们。
灰额头奶妈为了保护自己的伙伴,就把豹孤儿推下了悬崖,但它又舍不得自己喂养大的豹孤儿也跳下了悬崖,它们死在了一起。
我真难过呀!
妈妈爱孩子,孩子也爱妈妈,所以我们要听妈妈的话。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象根草。
学会独立生存_读了《雪豹》有感_800字
读了《雪豹》这本书,我懂得了:每一个幼小的生命,都要依赖双亲、群体、社会的悉心照顾才能健康成长,当幼小的生命逐渐长大,这种“依赖”就会显现负面效应,变成生命难以挣脱的精神锁链,阻碍生命走向独立、成熟和强大,它告诫人们:我们一定要学会独立生存。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雪豹在半岁的时候,被猎人抱养回家,取名叫雪妖,被无微不至的照顾。一年后雪妖要被野化后放归山林。雪妖的野化过程,可谓一波三折。由于从小在人类身边长大,雪妖错过了学习捕猎技术的最佳阶段,所以在野化的路上,颇多艰辛:人们千方百计地对雪妖进行野化训练,用实战捕杀的方法教它捕捉猎物,但是雪妖没有任何经验,总是一次次失败。它不会捕食猎物,无法独立生存。就在大家一筹莫展时,北斗母豹出现了,它改变了雪妖的命运。北斗母豹找到了丢失了很久的孩子,她欣喜若狂,对雪妖进行了精心的照顾和教导,雪妖在妈妈的耐心教导下,,终于学会了如何捕猎食物。就在他们以为雪妖可以从此走上独立生存之路,成为一只真正的雪豹的时候,却发生了意外……因为北斗母豹还要抽出精力照顾另一窝正在吃奶的小雪豹,雪妖因此非常嫉妒。它渴望更多的母爱,嫉妒使雪妖变得疯狂,因此雪妖在妈妈不知道的时候,杀害了他的几个“弟弟妹妹”――三只幼小的雪豹。北斗母豹得知了真相以后,伤心欲绝,它怀着一颗破碎的心永远的离开了雪妖,而雪妖最终成了豺群的食物。
雪妖习惯了依赖人类生存,习惯了和平安宁的生活环境,无法适应自食其力的生活,更无法适应弱肉强食、充满竞争的丛林环境,所以无法独立生存,导致了自己悲惨的命运。
这使我不禁想到了现在孩子几乎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就生活在万千宠爱中。穿得好,吃得好,“以自我为中心”,目中无他人,父母和祖辈给予了他们太多的疼爱,甚至过分的溺爱,他们养尊处优,就像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霜,他们过分依赖父母,只知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生活自理能力较差,不能体谅父母的辛苦,这样的孩子不能自立,将来怎样独立生存,如何走向社会,适应社会的生活?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呀,一个人如果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没有过硬的本领是不能适应社会的,只有掌握更多的知识,才能在竞争的社会中生存发展。
利用网络的便利,几天时间把《雪豹》看完,大家在看的时候,都说和《亮剑》有很多相似之处。确实如此,都是战争题材,都是突出英雄人物,都有爱恨交加,都有儿女情长。编导的水平如出一辙。
电视剧的讲述从1931年起到抗日战争结束,在抗日战争中,剧情的安排是主人公富家子弟,因杀人潜逃,考入军校,当然进入学校后功力大增,枪法、战术、身体条件都达到一流。又经过海外学习,终于把正式出场时间锁定为卢沟桥事件后,主人公有了舞台,围绕在他身边的家人、爱人、朋友都可以贯穿全剧。从国军团长的神勇到土匪的机智,到八路的日渐成熟,刻画了一个无比神勇的抗日英雄。太神了反成了妖怪,刻画的主人公往往都是如此。痞子气、脑袋灵、勇气佳。任何战斗他都料事如神,手到擒来。编导也知道这样太假,就让主人公白白损失了一条胳膊,这个比李云龙的全身而退强了点。但也有狗尾续貂之嫌。
中国的影视制作类型化太严重,英雄都是一个样,真是政治的产物,不能瞎写呀!不能违背无产阶级的利益。周卫国,小辉等三个异性兄弟分别是国共两方面人物,其父亲更是两边的人。真是表现国共合作的好例子呀!编辑真是用心良苦,但观众没了期待视野。看到一半,就知道结局是什么。是我们聪明,还是编剧难干呀!
但也不能否认片子的吸引力。前面十多集还是让人看得热血沸腾呀!能在这个历史时期,选择山大齐鲁大地莱芜县城作为根据地,也很有借鉴之处。主人公的爱情之旅、中日的朋友之情、家人的分分合合,都是推动全剧前进的重点。
我们的结局都是喜剧,都是大团圆。因为,他太符合我们国人的审美要求了!主人公都是三头六臂,不能死!抗日结束了,皆大欢喜,片子也结束了!兄弟们在接下来的解放战争中会是怎么样的呢?周为国的个性会改变吗?他信奉的中国人不打中国人到解放战争会怎么样?我们拭目以待吧!大家也可以自己写个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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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独立生存_读了《雪豹》有感_800字
读了《雪豹》这本书,我懂得了:每一个幼小的生命,都要依赖双亲、群体、社会的悉心照顾才能健康成长,当幼小的生命逐渐长大,这种“依赖”就会显现负面效应,变成生命难以挣脱的精神锁链,阻碍生命走向独立、成熟和强大,它告诫人们:我们一定要学会独立生存。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雪豹在半岁的时候,被猎人抱养回家,取名叫雪妖,被无微不至的照顾。一年后雪妖要被野化后放归山林。雪妖的野化过程,可谓一波三折。由于从小在人类身边长大,雪妖错过了学习捕猎技术的最佳阶段,所以在野化的路上,颇多艰辛:人们千方百计地对雪妖进行野化训练,用实战捕杀的方法教它捕捉猎物,但是雪妖没有任何经验,总是一次次失败。它不会捕食猎物,无法独立生存。就在大家一筹莫展时,北斗母豹出现了,它改变了雪妖的命运。北斗母豹找到了丢失了很久的孩子,她欣喜若狂,对雪妖进行了精心的照顾和教导,雪妖在妈妈的耐心教导下,,终于学会了如何捕猎食物。就在他们以为雪妖可以从此走上独立生存之路,成为一只真正的雪豹的时候,却发生了意外……因为北斗母豹还要抽出精力照顾另一窝正在吃奶的小雪豹,雪妖因此非常嫉妒。它渴望更多的母爱,嫉妒使雪妖变得疯狂,因此雪妖在妈妈不知道的时候,杀害了他的几个“弟弟妹妹”――三只幼小的雪豹。北斗母豹得知了真相以后,伤心欲绝,它怀着一颗破碎的心永远的离开了雪妖,而雪妖最终成了豺群的食物。
雪妖习惯了依赖人类生存,习惯了和平安宁的生活环境,无法适应自食其力的生活,更无法适应弱肉强食、充满竞争的丛林环境,所以无法独立生存,导致了自己悲惨的命运。
这使我不禁想到了现在孩子几乎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就生活在万千宠爱中。穿得好,吃得好,“以自我为中心”,目中无他人,父母和祖辈给予了他们太多的疼爱,甚至过分的溺爱,他们养尊处优,就像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霜,他们过分依赖父母,只知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生活自理能力较差,不能体谅父母的辛苦,这样的孩子不能自立,将来怎样独立生存,如何走向社会,适应社会的生活?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呀,一个人如果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没有过硬的本领是不能适应社会的,只有掌握更多的知识,才能在竞争的社会中生存发展。
读了《豹妈妈的最后一滴血乳》有感_600字
母爱是高尚的,深厚的,无私的,即使用尽一生的爱也无法报答母亲的绵绵深情,有人把母亲比作一堵墙,做儿女的就是因为有了这堵墙,才会有无忧无虑的生活。《豹妈妈的最后一滴血乳》作者为我们讲述了以为标本师在森林里打到一只金钱豹,而金钱豹却在面临死亡的时候爬了一千多米回到了窝里,救自己嗷嗷待哺的两个豹子幼崽。
文章写到“忽然,一直金钱豹趁他不备时对他发起了进攻,在这危机的时刻,爱克兰举起枪将一枚子弹射入了豹子的腹部,豹子大嘴张开倒在地上,不久爱克兰重新回到这里时,却发现它不见了。”它去那里了呢?难道它没死?跑了?被人救了?还是???种种原因都只是我们的猜测,。谁也不知道这只金钱豹到哪里去了。
“爱克兰仔细观察了草场,他看到了一条长长的血带,断断续续地向前方延伸过去。”这只母豹伤的那么重,还能去哪里呢?它是为了什么呢?母豹啊!你为什么要这么伤害自己呢?当你的血流尽,太阳落山,月亮升起时,你就会悄然离开。为什么要这样残害自己?
当我读到:“爱克兰大胆的踮起脚向树根望去。他被这场面震撼了,他看到两只小豹仔正依偎在母豹的怀里吮吸着乳汁,它们浑身沾满了血,不停的向母豹的怀里拱。”原来是伟大的母爱让这只母豹回到了自己孩子的身边,多么伟大的母爱啊!为了两只刚出生的孩子,这头母豹在弥留之际竟然爬了千余米长的距离,回到了窝里,用血和剩下的乳汁拯救了它的孩子。
不知道你有没有细心的观察,在现实生活中,你的母亲也一样,你总觉得母亲对你不好,那我来问你几个问题,是谁生了你?谁给了你生命,谁抚养了你,谁给你优越的生活,谁每天早熟晚归辛苦工作?是你的母亲!是一种责任,是无尽的爱。是爱让母亲变得伟大,变的神圣!
《追踪长尾豹马修》_观后感_450字
今天,妈妈带我和堂姐、妹妹们去看了一部阿兰・夏巴主演的《追踪长尾豹马修》大电影。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记者丹・吉拉多为拍摄独家新闻采访巴雅部落头领只身前往巴伦比热带丛林。巴布里多,生活在巴伦比当地的小镇,一直被他收养的孩子们称作“撒谎的人”。为了给自己收养的孤儿们还债,也为了证明自己说的都是真话:长尾豹马修确实存在并且救过他。巴布里多作为丹・吉拉多的丛林向导,与丹・吉拉多一起在巴伦比丛林中冒险,经历跌荡起伏,共同对阵邪恶的植物学家老教授。老教授为了让自己持续返老还童,他需要通过长尾豹马修带来的神奇兰科植物制作还春水,于是老教授不惜一切代价抢走了马修蛋。巴布里多和丹・吉拉多联合巴伦比当地军队将军一起成功救出了长尾豹马修的蛋。在马修的帮助下通过最后电视直播,巴布里多成功向他的孩子们证明了自己不是一个撒谎的人;丹・吉拉多也向父亲及电视台的工作人员证明了自己。
这部片子使我明白了:人与动物应该成朋友,和睦相处,一起生活。如果动物们不在了,那人们也会遭受灭顶之灾。就像片子里的那个寓言说的一样,火山将爆发,人类将遭遇灭绝。
从现在开始,让我们一起珍惜动物吧!不要再破坏他们的家园了。
今天,我阅读了沈石溪的长篇小说——《牧羊神豹》,其中,《一对老龟》这篇小说深深的感动了我。
这篇文章主要的内容是这样的:一天,天空阴云密布,作者看着层层云朵不停地翻滚着,急忙将自己养的羊群赶回村子。突然,一阵大风吹来,将他的新草帽吹下了悬崖,作者不舍得这顶新草帽,便摸索着爬下了悬崖,将新草帽从山腰上的树枝上取了下来,他刚想爬回去往村子的林荫小道,却发现了一个山洞,他猫着腰走了进去,看到了一根长约四十厘米的柱子,原来,这根柱子就是矗立在村门口的神柱,作者又将柱子打量了一遍,他在柱子底下发现了一只大头龟,他正对着这具大头龟的“尸体”赞叹不绝,不料,“尸体”却动了一下脖子,经过作者一再确定,这只大头龟千真万确还活着,作者感到十分惊奇,但是惊奇之余,更多的则是疑问。他十分好奇,几十年过去了,这只大头龟怎么还活着呢?难道它有异能?正在作者乱想之际,山洞外的草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往洞里爬,作者赶紧躲到了草丛里,只见,从洞外爬进了另外一只叼着小蛇的大头龟,从体型上判断,这是一对大头龟夫妻,被压在柱子下的是雄龟,而叼着小蛇进来的是雌龟。
雌龟将自己的嘴塞进雄龟的嘴里,将水喂进了雄龟嘴里,自己咬住小蛇的一端,有奖小蛇的另一端塞进雄龟的嘴里,同心协力将小蛇撕开,然后,你一口,我一口,吃的津津有味。
不仅是作者,甚至连我的眼前都出现了这样一幕动人的情景:五十多年前,刚刚喜结良缘的大头龟正在觅食,忽然,雄龟听到了人们渐渐接近的脚步声,它奋力将雌龟顶进草丛,自己朝另一个方向跑,故意把草丛搅得哗哗作响,把捕龟的人们吸引到了这边,经过一系列繁琐的礼仪后,它被压到了神柱底下。雌龟找到了它,但雌龟搬不动,也咬不烂神柱,于是,雌龟义无反顾的担起了照顾雄龟的任务。山洞在悬崖上少说也有八十丈高,它靠着攀岩的本领,一趟又一趟的送水送食物。五十年过去了,雌龟依然不停地给雄龟送吃的。这不仅是凄风苦雨的五十年,更是辉煌的五十年!五十年过去了,这对大头龟夫妻对彼此的爱像一棵坚韧不拔的大树,无论什么也击不到这棵用爱浇灌出的参天大树。作者被这种爱深深的感动了,他从山洞外找了一根木棍,用杠杆原理,将雄龟救了出来。看着对大头龟夫妻蹒跚地爬下了山。我默默的在心中祝福它们拥有一个美好的晚年。
看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再一次灾难中,人们在事故现场发现了一对遇难的夫妻,俩人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痕,当人们想把他们俩分开时,却发现夫妻俩的手十指相扣,紧紧地握在一起,怎么也分不开。现场的人们无不为这对夫妻所感动,因为他们对爱的矢志不渝,哪怕到死也不会改变,他们那一双手,仿佛一个世纪都不曾分开。
夫妻之间矢志不移的爱,是人世间最珍贵的东西,夫妻之间的爱,就像一轮升起的太阳,只要夫妻俩坚守这份爱,那么这一轮太阳就永远不会落下,就算夫妻俩都已经是银丝满头,风烛残年的老头子和老太太,这轮太阳也依旧会升起,永远不会落下。
沈石溪爷爷写了许多有趣的书,比如《狼王梦》、《最后一头战象》、《骆驼王子》??,而今天我要和大家介绍的,是《牧羊神豹》。
牧羊神豹主要讲的是:有一天,一个羊倌准备在跨国际贸市场买一只牧羊犬,却始终没有看到。后来,他和一位缅甸老人做了一笔交易——用一双新胶鞋换了“小黑猫”。回家后,他拿给老猎人看,确定了这是一只小黑豹,他想尽各种办法让老梵娌(他的狗)接纳小黑豹。终于,他成功了。小黑豹长大了,他把黑豹取名为三点金,并带着它和梵娌一起放羊。有一天,老梵娌感冒,发烧,支撑不住,死了,于是三点金接替了它的位置。三点金的生物钟非常的准,每次放羊都万无一失,甚至还从一条大蠎蛇口里救了羊群呢:那天,羊群走过地势险要的“神仙峰”的山崖,那是一座陡峭的绝壁,半山腰凿出一条宽仅三尺的小道,一边是石壁,一边是悬崖,地势十分险峻。走到一半的时候,羊群突然慌乱了起来。向上一看,只见树上缠绕着一条黑尾蟒,正准备下来咬羊了。三点金纵身一跳,便上了树——经过一系列的激战,蟒蛇被三点金打下了树,羊儿们得救了,羊群停止了骚乱,安全地走过了这里。
三点金牧羊有方,名声大了起来。还上了电视台,成了家喻户晓的动物明星。后来,三点金认识了一只雌花豹,组成了一个家庭,雌花豹生下了两只小豹子。为了雌花豹,三点金迫不得已从羊群里挑选了四只羊,给妻子吃。后来,被羊倌发现了,于是就把它放回森林。最后,三点金还给了他四只赤斑羚。便退入深山,再也没有被人发现。
“这是一只很有尊言的黑豹。”这句话一直回响在我的脑海中。这只黑豹在当牧羊豹时尽了自己的全力,甚至不顾危险,勇敢地和大蟒蛇战斗,去保护羊群,是一个尽职尽责的“牧羊豹”。它在回归森林之后,它也很守信用,拿了主人四只羊,又换给了主人四只羊,丝亳不愿占小便宜,是一只有血性的豹子。
它在生死抉择关头,所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令我们人类汗颜,让我们自愧不如。我们人类中的一些人,为了一点点利益,出卖祖国,想想吧!你们比得过三点金吗?你们看,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着高尚的品格,是有血有肉的生命体,我们又有什么权力去剥夺它们的生命、自由呢?我们同是地球之子,应该和谐同存!
读读《牧羊神豹》吧!想信你会领会更多道理!
母爱是高尚的,深厚的,无私的,即使用尽一生的爱也无法报答母亲的绵绵深情,有人把母亲比作一堵墙,做儿女的就是因为有了这堵墙,才会有无忧无虑的生活。《豹妈妈的最后一滴血乳》作者为我们讲述了以为标本师在森林里打到一只金钱豹,而金钱豹却在面临死亡的时候爬了一千多米回到了窝里,救自己嗷嗷待哺的两个豹子幼崽。
文章写到“忽然,一直金钱豹趁他不备时对他发起了进攻,在这危机的时刻,爱克兰举起枪将一枚子弹射入了豹子的腹部,豹子大嘴张开倒在地上,不久爱克兰重新回到这里时,却发现它不见了。”它去那里了呢?难道它没死?跑了?被人救了?还是???种.种原因都只是我们的猜测,。谁也不知道这只金钱豹到哪里去了。
“爱克兰仔细观察了草场,他看到了一条长长的血带,断断续续地向前方延伸过去。”这只母豹伤的那么重,还能去哪里呢?它是为了什么呢?母豹啊!你为什么要这么伤害自己呢?当你的血流尽,太阳落山,月亮升起时,你就会悄然离开。为什么要这样残害自己?
当我读到:“爱克兰大胆的踮起脚向树根望去。他被这场面震撼了,他看到两只小豹仔正依偎在母豹的怀里吮吸着乳汁,它们浑身沾满了血,不停的向母豹的怀里拱。”原来是伟大的母爱让这只母豹回到了自己孩子的身边,多么伟大的母爱啊!为了两只刚出生的孩子,这头母豹在弥留之际竟然爬了千余米长的距离,回到了窝里,用血和剩下的乳汁拯救了它的孩子。
不知道你有没有细心的观察,在现实生活中,你的母亲也一样,你总觉得母亲对你不好,那我来问你几个问题,是谁生了你?谁给了你生命,谁抚养了你,谁给你优越的生活,谁每天早熟晚归辛苦工作?是你的母亲!是一种责任,是无尽的爱。是爱让母亲变得伟大,变的神圣!
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关于父爱的《雪域豹影》这本书,我觉得其中的泥雪滚经历了许多的磨难,最终他获得了阿灿霞的敬佩,但从没有未他生下一群小豹,他白白等了好几年。
泥雪滚是一只外表丑陋的窝囊废,从小就被哥哥姐姐和母亲排挤,每天只能吃残渣肉屑,填不饱肚子,可是当他碰到母豹阿灿霞的那一刻起,他的命运就被彻底改变了,做了一个好继父,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慢慢的从一只无能的公豹变成了豹中的英雄和强者。
泥雪滚的一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磨难,也是这一次次的磨难让他变得越来越强大,还让我领会到了人生的道理。现在有很多的富二代大都都变成了啃老族,《雪域豹影》这本书中,银老二也想做一辈子的啃老族,不愿离开自己父母,不去独自面对世界。然而小时候的泥雪滚也是这样的,不敢独自去捕食,最后是被母亲赶出了家门。但是如果想不去做啃老族的话,就要勇敢的去面对生活,就应该得到他人的关爱,更需要独立的去面对前方的磨难,那才能成为雪域的霸主。
泥雪滚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把三只幼豹照顾的无微不至,要身体保护着受伤的银老二,用生命去拯救白老大,九死一生救活奄奄一息的花老三。而在生活中有一些父亲有事不在孩子的身旁守护着他们,不会用自己的生命去拯救弱小的孩子,只会担惊受怕地躲起来,而不是不惜一切代价去保护去关爱。对眼前的事无动于衷,不去想,不去做,不去试,不去用自己的行动去证明自己的实力﹔而不是去逃避,去哭泣,去责备,去掩饰,不经到父亲的责任,再何况,泥雪滚并不是三只幼豹的亲生父亲,而只是个继父,他却可以为三只幼豹牺牲自己年轻的生命,去保护,去爱惜。那么,雪豹都可以做到,那我们人就不可以做到吗?
泥雪滚一只有金子般的心的雪豹。
今天,我把《雪域豹影》这本书读完了,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更让我知道父爱是多么伟大,无私,无处不在。
这本书写的是生活在滇北高梅里雪山一带的雪豹的家庭生活。雪豹奉行一夫一妻制家庭结构。雪豹的家庭伦理是,雄雪豹只抚养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幼豹,可偏偏有一只雌豹叫阿烂霞,刚产下一窝幼崽配偶便死于非命。阿烂霞仗着自己的年轻貌美,一心想打破雪豹社会这种陋习,招赘一只雄雪豹来帮助自己养育幼崽。她一次又一次尝试甚至以一只幼崽为代价,但都被无情的拒绝,更让她知道了雄性雪豹的自私和丑陋。但是她在绝望中找到了三只小雪豹的继父,他叫泥雪滚。他是一只体弱多病,从没感受到温暖的雪豹。
后来阿烂霞发现,这是自己最明智的选择。因为泥雪滚曾在狂风骤雨中,用自己瘦削的身体将银老二护于服下;凶险的沼泽里,他毅然跳进泥潭,将白老大拖出水面;花老三被饿的奄奄一息时,他铤而走险深入豹群捕猎,九死一生。
在生活中,我也经常感受到父爱的温暖。有一次,我放学时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和爸爸回到家时全身已经湿透了。爸爸担心我生病就“命令”我赶快去洗澡。等我洗完出来时,爸爸已经把软绵绵的被窝铺好,我钻进了暖和的被窝,躲开了病魔,可爸爸却感冒了。
梁凤仪曾经说过。恐惧时,父爱是一块踏脚石;黑暗是,父爱是一盏照明灯;枯竭时,父爱是生命之水;努力时,父爱是精神支柱。父爱是多么伟大,无私,无处不在啊!
最近, 我读了一本动物小说,名字叫《雪域豹影》。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叫阿灿霞的雌雪豹的丈夫日食生因为雪崩送了命,可是阿灿霞的膝下还有四只小小的豹崽。面对抚养孩子的难题,他想去找一个负责任的继父,可是找了许多还是不和人意,到是添了一个累赘,是自己最心爱的女儿麻老四被他颇有好感的雄豹杀死了。它从此就大消了这个了念头,当泥雪滚出现了之后,他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他渐渐的发现泥雪滚是一个真正值得他去爱的雄雪豹,最终于泥雪滚喜结良缘,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我认为现代人民缺乏的是想泥雪滚那样忠诚的心,他那颗金子般的心使他帮助阿灿霞抚养白老大,银老二,花老三三只与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幼豹直至他们可以自己去生活。与其他雄性不同的是,它不只是一个劲儿的去获取,而是比其他熊豹更多的付出。还例如书中的另一只熊豹花月亮,就是一个令人厌恶的熊豹,他贪得无厌,并且没有泥雪滚那忠诚的心,虽然他的狩猎技能要比泥雪滚要出色的多,但他终归是被阿灿霞咬断了脖子。而泥雪滚呢?有一段时间,阿灿霞落入了猎人的陷阱,泥雪滚并没有逃避责任,而是他拼命的去捕猎,为三只幼豹找吃的,还深入豺群捕猎小豺!现代人民和花月亮一样,大多数人都贪得无厌,他们制造了种.种不诚信的时间,例如“豆腐渣工程”“缺斤少两”“借东西不还给人家”“欺骗别人”这种.种不良的因素,都在人人身上发生,而现在实实在在的人却少之又少。
这本书给了我一个道理:做人要实实在在,不能贪得无厌,要尽自己的努力去帮助自己所能帮助的人,不能小肚鸡肠,吝啬的不行。不要因为自己的得失而去挫败别人的骨肉。不能学习花月亮那种贪得无厌的坏精神,因为如果总是这样的话,终究会遭到报应。会使自己的变得非常的肮脏。
《雪域豹影》读后感
我很喜欢看有关动物的书,所以一般去图书馆就得着劲的找写老虎、狮子、猴子、小猫……的书。今年暑假我算是找到好书了,沈石溪写的一系列关于动物的书让我爱不释手,《保姆蟒》《藏獒渡魂》《牧羊豹》 …… 我完全被它们征服了,特别是《牧羊豹》,真的不知道一只凶猛的动物也有温柔的一面。
故事是这样的:作者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用一双鞋子在一位缅甸老人手里换来了一只黑豹。取名“三点金”,在以后的日子里,三点金一直跟牧羊犬梵娌作伴,在梵娌的培养照顾下,三点金慢慢的长大,并学会了梵娌的牧羊本领,不久在一次暴雨中梵娌丢了性命。三点金博得主人的信任,担起了牧羊的工作,每天去山上放羊,但是主人却发现隔几天就会少一只羊,于是就暗地里跟踪三点金,终于主人发现,三点金将羊送给了一只母豹和两只小豹,主人一气之下把它赶出家门。令主人想不到的是,一年后,连续捡到四只奄奄一息的斑羚,原来是三点金送给主人的。
看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本来生性凶猛的黑豹,为了感激主人的喂养,帮主人牧羊,温顺的和羊羔和平共处,被主人赶走还不忘送来珍贵的斑羚报恩。我明白作者就是想告诉我们,不管怎样我们都要有一个宽广的胸怀,和一颗感恩的心。我们要跟动物们和平相处,不要猎杀表面生猛而内心温顺的动物。
狐狸和豹读后感
狐狸和豹读后感今天,我读了一篇使我感触很深的文章,名叫《狐狸和豹》。
在这篇故事中,我知道了:内在的美才是真正的美,看一个人的价值,不能只看他的外表,更主要的是看他的心灵,心灵美才是真正美的人,人格的美,心灵的美,这才是真正的永恒的无价的美,一个人要想获得这种内在的美,必须得经过艰苦的学习并经历无数次困难。
今天,我读了《狐狸和豹》,这则寓言讲了一件豹和狐狸比美的故事.豹总是夸耀自己身
上的花纹美丽,而狐狸说:“你的美是身上的斑纹,而我美丽的斑纹是在心灵.’’这则寓言
告诉我们心灵智慧的美胜过外表的美丽.
我作为一名小学生,现在首先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同时认真听从老师的教导,提高
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到心灵美.我们不应该追求名牌服装 ,高档的文具,因为这些东西不能表
示你道德多高尚.我们班梁爽每天第一个到校,主动打扫卫生做值日.有时她的衣服脏了,
鞋子上沾满了土,脸上变成了小花脸.可我们还觉得她很美丽.因为她的心灵是美的.我也
常让爸爸早点送我去学校做值日.当我们做完值日后彼此看到灿烂的笑容,心里都非常高兴!
我要做那只小狐狸.
狸和豹争辩谁更漂亮。豹得意地让狐狸看它皮上的一个个美丽的花纹和斑点。但狐狸却对它的皮毛不削一顾。
感言:
内在的美才是真正的美。不管你的外表有多美,只要你内心黑得像炭一样,你还是一个丑陋的人,因为你的外表遮不住你的丑陋。一个人的价值不能只看他的外表,更重要的是要看他的内在的气质,要想具有这样的内在美,就能经过艰苦的学习和自我身心的磨砺。
今天,我读了狐狸和豹这个故事。有一天,狐狸和豹争辩谁美丽。豹得意地让狐狸看它装饰在它皮上的一个个美丽的花纹和斑点。狐狸不屑一顾地说:“我要比你漂亮得多,我的'漂亮不在外表上在脑子里。聪明的人才会更美丽。
人格的美,心灵的美,这才是真正的永恒的无价的美。要想具有这种内在的美,就要经过艰苦的学习和自我身心的磨砺。
今天上午我读了一篇《狐狸和豹》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次狐狸和豹两个又为吹嘘各自的美貌而争吵起来。听着豹不断地夸他身上五颜六色的斑纹。狐狸轻率地说:“我要比你美得多……我觉得狐狸说的很对,因为智慧永不衰。内在的美含蓄,持久而深刻。这相比,外表美显得浅薄多了。想一想,有一次,我看见了脸上全是麻子的人,他们都说她长得丑,我去看她,原来那个人是我们认识的,他们的头脑很聪明。我觉得这篇故事里的狐狸说得对。
【扩展阅读篇】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1]”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编辑本段如何写读后感
格式
一、格式和写法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九、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
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编辑本段要写关于学习的读后感应该读什么有感
(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读”的内容不放松。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一、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二、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
暑假,我无意中在书店发现一本书――《牧羊神豹》,我不由心生疑问,便看了起来。
这篇文章主要讲:我是寨子里的羊倌,想买一只牧羊犬,可惜集市中没有,可是有一位老汉愿用一只小黑豹换我一双鞋。我叫它三点金,并交给老牧羊犬梵娌抚养。没想到他竟成了一只牧羊神豹。他为了保护羊群大战红豺和蟒蛇,我十分信任它,便让它独自带羊去吃草。几个月后,我的羊一只也没少,我也因此受到了大家的表扬。
可是好景不长,一年后的一天,羊莫名的少了一只,而且三点金也异常羞愧,我没有追究。五天后又丢了一只,再过五天又丢了一只,我感到奇怪,五天后,我偷偷跟踪它,发现它为一只雌豹和两只小找食物。我怕这样以后会损失更大,虽不忍,但还是把它赶回了森林,又买了一只牧羊犬。一年后,三点金送给我四只赤斑羚后,便消身匿迹了。
有人会认为三点金毕竟是一只豹子,改不了吃羊的本性,但我认为三点金为那只雌豹子抓自己看守了一年的羊也是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的,它的内心是矛盾与痛苦的,他和其他背叛主人的野生猎物不一样。
而且三点金一年后又送了我四只赤斑羚,从这里可以看出三点金是懂得知道要报答主人,也是有尊严的,不会白白拿别人的东西的。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想到社会中的一部分人,他们有的根本没有尊严,吃嗟来之食,穿偷来之衣,住抢来之地。有的,不知感恩,将自己的父母丢之不管,向父母榨取钱财后在外花天酒地。
人,是世界上最高级的动物,但有些人却连豹子也不如!
威风凛凛的豹子,大家都很熟悉吧?它虽不如老虎强大,也不如狮子健壮。但是,在《牧羊豹》这本书里,你会发现,豹子成了“牧羊犬”,是很重情的……
作家沈石溪先生原先插队落户的地方,离中缅很近,每过几天就会有“跨国集贸市场”。他想买只牧羊犬,因为他家的雌狗――梵娌,已经很老了,快不行了。可牧羊犬没找到,沈石溪却用一双硅胶鞋换得了一只黑豹。一开始,他以为是一只小猫咪,便叫老母狗照顾他。可母狗闻了闻这气味,吓得乱吠!沈石溪不明白怎么回事,向猎人询问情况。猎人告诉他,这是一只豹子!沈石溪高兴坏了!强迫老母狗照顾黑豹。后来黑豹长大了,老母狗病死了,黑豹接替了老母狗放牧的责任,成为了一只“牧羊豹”!黑豹被沈石溪命名为“三点金”,它堕入了爱河,和一只母豹子生了孩子。但,食物很少,“三点金”被迫捉拿羊圈里的羊!一方面是孩子,一方面是责任,天平还是向孩子那边倾斜。沈石溪发现它偷吃羊的罪证,把它赶走了。后来,“三点金”吃掉了四只羊,又捕捉了四只跑得飞快的野羊补给主人。此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我看到这儿,顿时哭得泪流满面。唉,豹子都那么注重感情,何况人类呢?我们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注重感情,这使我回想起发生在我们班里的一件事――
那天下午上体育课,老师带着我们跑步的时候,出事了!鲁传宇一不小心摔倒了,疼得躺在地上直叫。我们他扶了起来,鲁传宇一直呜呜地哭个不停,眼睛通红。我们不断地说着安慰他的话,连平时跟他闹矛盾的女同学也不计前嫌,跑去叫班主任。那场面真是温馨啊!体育老师把鲁传宇送去了医院,后来听说他手臂骨折做了手术。我们派班长做代表去医院看望,还带去大家亲手折的幸运星,祝他早日康复。
情义无价!我相信,“三点金”对主人情深意切,一定感染了不少人,包括在尘世间日益麻木并且冷漠的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