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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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600字

篇1:牛虻读后感600字

牛虻读后感600字

牛虻读后感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楷模。

篇2:牛虻读后感600字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篇3:牛虻读后感600字

很久很久都没有正因虚幻的某件事物或者某个人而流泪了,这次控制不住的抽噎令我明白了我并不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只是闷骚之至、败絮其外的模样欺骗世人,嘴唇薄约等于冷血这种事在我身上被否定了。

我妈说她年轻的时候看过《牛虻》,我很想问她她当时有没有像我如此--被一种令人震惊的委屈、羞愧与痛心占满了心房,以至于无法控制自己感情的外泄,不知是出于什么我所不知道的内心隐藏着的东西的指使--但是她说已大都记不清了,于是我只好抿了抿嘴唇把那句话在唇齿间来回兜转了几个圈最后有些不甘地咽下了肚子,听着它在我的肠道里发出响亮的震撼我的灵魂的“咕咚”的噪音。我终是转移了话题,将目光投向道路旁阴暗的模糊不清的树影。

我似乎看得见一个瘸着腿但身着正装,面上有一条醒目的长长的疤痕的年轻人,他的五官称得上俊朗,但是和在一齐却显得不那么如人想象的逗人爱,他踩着随意的散漫的步伐,脸上是毫不掩饰的高傲甚至算刻薄,他的唇口之间总能溢出窥探到人内心深处的罪恶与忏悔的辛辣讽刺,尽管总是真理,但是人们常常不愿提起这种令自己羞耻的旧账,尤其是以近乎嘲笑的形式。他是牛虻,费利斯·列瓦雷士,以前的亚瑟·伯顿。也许在他生命的最后,那个充满泪水与苦难的“以前”二字能够被一些人所忽略。

但我总是矛盾着的,我不愿意删去那个词,正因太多的苦难甚至能够改变一个人的灵魂,我的心中呐喊着:“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亚瑟了!”但是我又不得不关照一下自己已经软下来的心肝脾肺肾,我明知那个孩子--哦,请允许我称呼他为孩子--即使在身体和心灵上伤痕累累、疲惫不堪,改变了太多,却从未改变他对他的神父和琼玛的爱,即使是爱与恨纠结的缠绕,即使是深深压抑在心底的常人想象便觉得灵魂不堪重负的咆哮与泪水,即使是被人鞭打毒骂、被迫把自己的生命与尊严踩在脚底的滑稽,我仿佛恍惚中觉得,他在把他之后的人生当做一个使命来做,仿佛在演戏一般,什么不应出此刻舞台上的台词被他无声地勒住自己的脖子重新回到扎进他满是腐烂发炎伤口的心脏。

篇4:关于《牛虻》读后感600字

上周,我妈妈买了牛虻这本书给我看,本来我是没打算看这本书的,可是,刚好老师叫我们要写牛虻的读后感,我只好看了起来,可是,当我看起来后,我就被这本牛虻深深的吸引了。

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

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此时的牛虻简直生不如死,欲哭无泪。他失去了幸存在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线希望,失去了曾经与他朝夕相处的琼玛对他的那份最纯真无瑕的爱情,也失去了在他近乎绝望时与他同甘共苦,一起出生入死的倚达。

他什么也没有了,两手空空,他什么没有了。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希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革命胜利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焕然一心的新社会迎来了第一个春天,这时人们在改革建设中不经意见发现了它的存在。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它依旧不逊当年那种豪情气壮,一心只为革命的金子精神!

这就是牛虻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不仅内容精彩,里面的道理更是深深的吸引着我,在未来的道路上,如果我碰到什么困难,我一定想想牛虻这本书,这样,我就会有无穷的动力了。

篇5:牛虻读后感600字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篇6:关于《牛虻》读后感600字

暑假里读了两本小说,一本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另一本则就是《牛虻》。

首先为大家介绍一下《牛虻》吧!牛虻是爱尔兰作家伏尼契的代表作,也是教育各影响了三代中国人的伟大作品!自使至终最突出的是它洋溢着一种强烈的英雄主义精神。故事发生在意大利人民为赶走奥地利人,统一祖国而进行反抗与斗争的惊心动魄的战乱年代。而文中的主人公亚瑟也就是牛虻,是一个生在富裕家庭深信上帝的教徒,直到有一天,他开始怀疑,开始慢慢放弃心中的信仰,他才发现,没有上帝,所谓的上帝只不过是一个思想的束缚者,一个凭空捏造的所谓的崇高的“神”。他成为了一个革命者„„主人公牛虻是一个有血有肉,敢爱敢恨的英雄,但他绝非完人,他也有缺点,他冲动、他倔强、他的缺点像优点一样的突出,明显。 牛虻是一个很有信仰的人物,就像文中所说的,之前他信仰上帝,待到心中的上帝的光环熄灭后,他找到了他的另一个伟大的信仰,那就是他的祖国,他深深热爱着的祖国,他为它献出了生命,献出了他本该流光溢彩,如鲜花般灿烂盛开的青春。这种爱国精神并不是人人都有,像我们这些现代的孩子,这些“草莓族”,哪里还有一点儿的爱国情怀,爱国精神。真是“一碰就烂”哪!为了改变这样的状况,我们应该从小就培养我们的爱国情怀,做为一个中国人,就应该把根和心都种在中国大地上。

最令人感到震撼的是牛虻那种得寸矢志不渝的追求,那种不可调和的仇恨以及那种感人肺腑的爱情。

正是因为牛虻坚忍不拔的精神超越了时空,所以虽历经百年,但至今仍震憾人们的心弦!

篇7:牛虻读后感600字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个性的书,因此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透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

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单的情绪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应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好处,正因他的心还活着。

篇8:牛虻读后感600字

1882年,艾塞尔继承了一笔遗产,前往德国学习钢琴。布拉尔尼石赋予了她出众的音乐才能,但不幸也降临在她头上:毕业后,她患上了严重的手指痉挛,不得不忍痛放弃成为职业钢琴家的理想。

艾塞尔非常沮丧,决定用缴学费后剩下的钱做路费,游历欧洲。她的足迹遍布德国、波兰、瑞士,并在法国巴黎居住了一年。

参观巴黎著名的罗浮宫时,一位无名画家16世纪创作的肖像作品深深吸引了她。画中的意大利小伙子,黑衣黑帽,目光忧郁,但却异常高傲。凝望这位与自己不同时代的青年,艾塞尔心中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或许,他曾经历过痛彻心扉的磨难。突然间,艾塞尔觉得自己的失意是如此的微不足道。她的心情豁然开朗,三天两头地前往卢浮宫,只为与画中的青年进行目光的交流。

艾塞尔平时只穿黑衣服,这是在模仿她最崇拜的意大利烧炭党人马志尼。马志尼一生中的绝大部分时间都在流放中度过,他青年时代便发誓只穿黑衣,以哀悼灾难深重的祖国。离开巴黎时,艾塞尔买下了那幅无名肖像的复制品,并终身携带它。但与真正的偶像结识,是在1881年春天。英国报纸上处处是俄国沙皇遇刺的消息。艾塞尔在阅读了《俄国的地下革命》一书后,非常崇拜其作者斯捷普尼亚克。终于,在《自由》杂志出版人夏洛特的帮助下,艾塞尔结识了她的俄罗斯偶像。斯捷普尼亚克生在乌克兰的一个医生家庭,在圣彼得堡炮兵学院学习期间接触了自由思想,并投身革命。他写传单,绘制木版画,向普通百姓宣传革命理想,后来成为一名职业革命家,与许多民粹党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斯捷普尼亚克与妻子芬妮非常喜欢艾塞尔,昵称她为“小面包”,并教会她俄语。艾塞尔萌生了游历俄罗斯的念头。两年间,她在圣彼得堡居住过,又到沃罗涅日的大贵族韦涅维季诺夫家中担任家庭教师,并参加了当地革命组织的活动。两年后,她返回了英国。

当时,流亡英国的俄罗斯革命者生活窘困,而艾塞尔能言善辩,一直努力帮助他们募集资金。她向英国富商们讲述她在俄罗斯的见闻、俄罗斯革命者的大义凛然,每次都能引得对方慷慨解囊。她总是分文不留,将支票或是现金转交给斯捷普尼亚克。

在帮助俄罗斯革命者的同时,艾塞尔也收获了爱情。1890年秋天,艾塞尔在斯捷普尼亚克家中喝茶时,忽然闯进来一位衣衫褴褛的不速之客。他名叫米哈伊尔?伏尼契,是从俄罗斯辗转来到英国的流浪者。伏尼契讲起了自己的经历,他参加过俄罗斯和波兰的革命,曾被流放西伯利亚。突然,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艾塞尔:“你1887年的复活节是在华沙过的吗?”

篇9:牛虻读后感600字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因为其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而我对政治、革命一向不甚感冒,所以对这本书也是一直敬而远之。后来,孩子把这本书买回家来,他没怎么看,倒是我看上瘾——原来在革命大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起伏跌宕,充满着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牛虻小时候也是一个非常单纯、幼稚的小男孩,他虔诚地信仰着上帝,虽然家里很富裕,但是家庭状况比较复杂,父亲早亡,同父异母的哥哥嫂子歧视、排挤他,亲身母亲也染病身亡,他的童年能够给予他温暖和安慰的是神父蒙泰尼里和女同学琼玛。而这两个人也注定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的所有的美好的憧憬。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够坚持下来。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有想到自杀?他抬起头,诧异莫名:“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做?”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团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是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尼里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伤。也许是女人见识,如果换做我是蒙泰尼里,我一定会把牛虻——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放走,毕竟,蒙泰尼里是那么地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个老爷子也够信仰坚定的,硬是没有妥协,最后还在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精神严重分裂中痛苦死去。

篇10:牛虻读后感600字

故事的2113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5261家中,曾经4102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1653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

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

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

篇11:小说《牛虻》读后感600字

第一次知道牛虻是在读奥斯特洛夫斯基著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上的。书中主人公保尔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牛虻》。《牛虻》究竟有什么魔力能让保尔如此痴迷呢?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牛虻》。

主人公牛虻原名叫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裕的家庭,是当地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和他母亲的私生子。亚瑟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作为其老师的蒙泰尼里为此很忧心。恰逢此时,蒙泰尼里即将升任罗马主教一职,亚瑟在新任神甫的诱导下说出了组织的秘密。因此,他和党内一批同志被捕入狱。出狱后,他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给了他一记耳光后痛心离开,与此同时,亚瑟得知了自己的身世真相。在双重打击下,亚瑟精神失常,砸碎了十字架和神像,留下纸条伪称自尽。十九岁的亚瑟偷渡到南美洲,在那里他坠入了真正的人间地狱,度过了十三年非人的生活。十三年后,他回到意大利,此时的他不仅相貌大大地改变了,而且已经成长为一个令敌人闻风丧胆的资产阶级革命者——牛虻。牛虻用尽一切尖酸刻薄的词去攻击教会,尤其是蒙泰尼里。但在一次行动中,由于蒙泰尼里的突然出现,牛虻精神恍惚,因此被捕入狱。在狱中,牛虻与蒙泰尼里相认,当牛虻要求蒙泰尼里在他和上帝之间选择一个时,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最后,牛虻被枪决,蒙泰尼里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篇12:小说《牛虻》读后感600字

小说主人公亚瑟的成长是通过各种矛盾冲突来表现的。这种矛盾冲突主要包括父子关系、宗教信仰两个方面,集中体现在亚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关系上。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甫。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甫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宗教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甫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寄希望于将来能偷偷打消会导致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甫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甫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甫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亚瑟自杀这一情节安排有良好的艺术效果,是小说的精华所在。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这是我年轻没有书看的年代看到的最多的一部文学著作,前后看了几次吧,都是在家里人都睡了以后,半夜里偷偷打开灯看,沉浸在理想主义的英雄情怀中不能自拔,影响到我的人生观,不只是我,俺们那一代人很多都是受到牛氓的影响,追求革命追求正义追求真理的。

篇13:牛虻读后感精选

初中的时候最早接触的外国名着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小仲马的《茶花女》,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夫游记》,还有一些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唯有《牛虻》这本书是我很迟才接触的,初中课本上有关于牛虻就义的一篇文章,起初是听到这本书的名字,揣测它展现的应该是一个平凡的人,以刚强的心去战胜所遭受的艰难困苦,最后取得伟大成就的故事。但是,这本书冠以悲剧之名还差不多。

《平凡的世界》里面的讲孙少平的时候,也有提到这本书,总之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中国的.读物当中看过它的身影,以至于一直对它抱有很好奇的心态。想着,如果寻到这本书,一定会经历一次精神上的洗礼,就像吃了仙丹一样,飘飘欲仙。但实际,我想多了。

这本书,可以说,我看过之后,心里是拔凉拔凉的。它里面传达的可以说是一个很悲壮的人物,他甚至没有任何一篇小说里的英雄人物一样,受到哪怕一刻时间上帝的眷顾。从头到尾,他都在遭受着苦难,挣扎着,向命运和现实抵抗。

故事的主人公叫亚瑟,是母亲和教父蒙泰尼的私生子,而他最初对自己的身世毫不知情,他是以勃尔顿和其后妻之子的身份居住在这个家庭,以至于常常受到排挤。其亲生父亲蒙泰尼以亚瑟的忏悔教父的身份来关心他,亚瑟也一片赤诚之心尊崇他,他们之间的感情很深厚,亚瑟向他透露了自己的一个梦,他觉得这是上帝的指示,他要根据梦的指引去帮助意大利赢得战争,赢得解放。蒙泰尼对他的想法感觉很恐慌,几次都想要劝亚瑟放弃,却正赶上蒙泰尼不得被调去罗马担任主教。

在蒙泰尼离开后,亚瑟在新的神父卡尔狄的诱使下,透露了自己的这一个想法,紧接着就遭到了逮捕。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上演,亚瑟和他的战友都遭到了逮捕,连他最心爱的琼玛也以为是他告的秘,打了他一记耳光。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又得知了自己的真实身份,感觉蒙泰尼欺骗了他,最后他伪装自杀,逃到了南美洲。

就这样亚瑟在那遭受了许多的苦难,变得面目丑陋,肢体扭曲,最终化名为牛虻,坚持与教会抗争。后来,他在受命于意大利党起义军时,又重新遇到了琼玛,可是琼玛已经认不出亚瑟了。此时的亚瑟,应该叫牛虻,性格刚毅,不羁于世事,做事情历雷风行,完全变了一个人,在他身上,你所能体会到的,是赤裸裸的坚韧。

小说最后的结局是在偷运军火的过程中,牛虻被捕入狱,与蒙泰尼相认,他要蒙泰尼要么选择教会,要么选择自己的亲生儿子。在蒙泰尼做出了放不下教会的选择之后,牛虻仰天大笑,亲生儿子还比不上一个虚假的信奉,于是他毅然地签下了死刑判决书。伟大的亲情,在宗教面前,却显得如此的不堪一击,到底是悲剧。

牛虻的坚强,在他慷慨就义的最后情节显示的淋漓尽致,也是小说中,最升华,最感人的一部分。情绪一下上到了最高点,牛虻的死是那么的悲壮,我总是在期待着奇迹会发生,可是结局就是这样,他已经饱经沧桑,看透了这个世界,也许,死亡,对他来说是最好的解脱。

最后,蒙泰尼也悲剧死去,小说还算是以一种相对平和的方式收尾。牛虻给心爱的琼玛留下了一首诗,那是他们小的时候读过的一首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一个人精神的超脱之处,就在于开始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牛虻一辈子只爱琼玛一个人,一辈子只坚定一个信念,他开始的时候是那么的善良天真,到后来又是那么地勇敢坚强。读这本书,给我最大的领悟是,不管生活的鞭子如何打在你身上,都永远不要放弃活下去,更不要,忘了最初的美好。

篇14:牛虻读后感精选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读后感范文精选

篇15:牛虻读后感

牛虻读后感

看到这本书,我好似感觉与之相识已久。

首先,介绍下牛虻这种动物,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是什么来的。牛虻,虻的俗称,为中形到大形的种类,强壮而有软毛,通常称为牛虻。头大,半球形,或略带三角形。复眼很大,某些雄虫接眼式或离眼式;棵出或常有毛,常有绿红及其它金属闪光;单眼有时消失。触角有长、有短,多向前伸出,基部二节分明,端部3-8节愈合成角状。口器适于刺螯及吸收。成虫白天活动,以午时为活动高峰。善飞翔。池边、水傍常见,飞行迅速。有时吸取花蜜,但最普通为好血性。雌虫有强度螯刺能力、牛马等厚皮动物亦易受其侵袭,因此,虻类为重要畜牧业害虫。牛虻一词是源自希腊神话,本文中作者把主人公命名为牛虻,就是说明主人公是一个坚定的反教会的斗士。本书主人公一开始叫希勒。他本是红衣主教蒙泰里尼的私生子,却生长在有钱人家里,他开始还幻想着教会和民主的共存,只是他却被一直相信并崇拜的红衣主教蒙泰里尼所出卖而被抓进牢狱,最终他是信守着意大利青年党没有供出任何的消息。当他出来时,她女朋友琼马却因他爆料而送了他一巴掌。他受到了双重打击,他最敬爱的教父出卖了他,他女朋友不信任他,他终于幻想破灭。民主和教会是不会共存的。他演绎了一场假自杀让所有人都认为他已经自杀身亡,但他却是偷渡到南美。等主人公变身牛虻出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当初的.希勒已经变身成一个讽刺大家,他经历一切磨难,他由有神论者变成一名无神论者并与教会为敌人。只有承受了一番痛苦后才会涅盘成为一名成功的人。当他返回到意大利的时候,他已经不是以前的希勒,他被摧毁成一个受病痛折磨,跛脚残废的人同时也变成善于讽刺坚决反对教会走私武器煽动变动的牛虻了。命运总是爱和人开玩笑,他见到了以前的女朋友,并且成了波拉夫人。提到这,要说下波拉,他是意大利青年党的负责人,和希勒一齐被抓,并且向教会提供消息。在回到国家后,牛虻便加入了反教会的组织,并用自己辛辣的语言讽刺意大利教会。人总是会成长,虽然牛虻身体被病痛折磨,但是他已经成为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书本到最后在监狱里见到红衣主教,也就是牛虻的亲生父亲,牛虻劝说父亲放弃教会和他一起抨击教会,可是在耶稣和儿子之间,蒙泰里尼还是选择了耶稣。可是正因为这选择,他在圣体节时说出了一番令信众莫名其妙的话,可能是他良心发现,他心里对儿子愧疚。到最后这位红衣主教也死了而波拉夫人也知道了牛虻便是希勒,多凄美的结局。书中值得我们学习的是,牛虻对事业的执着和坚定。我们不应该像前期的希勒那样只有幻想。有时候觉得,我们都是在幻想,我们没有遇到过那些挫折,也正是因为没接触到这样那样的挫折,我们才会热衷于幻想。以前我一直觉得我不是个书呆子,但在生活上我总发现,我就是个书呆子,或者连书呆子都不算,就是个彻底的呆子。总之,我们还年轻,还有机会去学习,去实践,不要等了以后才来感叹我以前为什么不尝试做一些什么。

MSN(中国大学网)

篇16:《牛虻》读后感

对于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来说,牛虻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名字。

而我,是把牛虻作为理想中的英雄来看待的,甚至连他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是为了衬托某种男性的力度和美感而存在的。一位内心深处没有任何痛苦与创伤的男人,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啊――如果他面对的是牛虻那海洋般汹涌澎湃的胸膛,那逆风而行的阴郁却倔强的身影。

牛虻是痛苦的。虽然我们不一定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我们只知道当他还被叫做亚瑟的时候曾经幼稚地走进神学院的小礼拜堂,以忏悔的心情在十字架前面跪下来,期望自己“准备着要跟上帝和它自身以及整个世界和平相处的灵魂”能够在默默背诵祷文中获得平静。青春的狂热、迷信乃至蒙昧遭受到现实的欺骗,在砸碎了往昔所虔敬的伪善的十字架后,多愁善感的青年亚瑟的内心留下了第一道伤口――滴血的伤口。

这就注定了英雄与悲剧联系在一起,但即使山崩地裂的悲剧,也无法磨灭披荆斩棘的英雄本色。我永远忘不了牛虻被捕后在狱中写给琼玛的遗书:“明天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说到明天早晨的事我希望你要明白,我是非常快乐、满意的,觉得不能向命运之神要求更好的结局了,我将怀着轻松地心情走到院子里,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货架一般,我已经尽了我工作的本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这简直不像是在死神的阴影压迫下写的遗书,牛虻在命运所安排的刑场上微笑着倒下了,但他那滚烫的呼吸依然在字里行间萦回,这是置身于世俗河流的我们无法理解的怎样的一种感情啊!

牛虻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已是遥远的话题。长久以来,我们认为只有那些杀富济贫或舍身救美的侠客才是英雄,我们习惯了把英雄想得十分完美。这是贫血的心灵何其肤浅的认识!面貌丑陋、申请咄咄逼人的流放者牛虻远不如侠士那么可爱,但你贴近他的胸膛,能倾听到一颗思想者的心灵所爆发的电闪雷鸣。在这种博大到与世界同在的情操面前,侠士形象便显得如纸张般苍白而单薄。英雄并不仅仅作为一种形象、一种行为而存在,更是一部可歌可泣的发展史……我们很难揭晓生活的所有谜底,生活对心灵的磨砺与考研时永无穷尽的,但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迟早会帮助我们判断出,谁才是真正的高傲的精神贵族。

牛虻写给琼玛的遗书没有签名,只写着他和琼玛小时候坐在草地上念过的一首小诗:“不论我活着或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我曾经把它抄在日记本的首页,这首诗随我的心灵一起成长。现在,能记得这几句小诗的人越来越少了,但我还记得它,它已构成我生命中的钙质。我很庆幸读到《牛虻》这本书,对于我,它远不只是一册英雄主义的课本,它还使我认识到:“生命的痛苦本身并不可怕,因为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生命无法超脱的痛苦,无论是在风中、在雨里,做一只快乐的牛虻都是值得自豪的――哪怕以最渺茫的光、最微弱的热……”

篇17:《牛虻》读后感

我经常犯一些小错误,总是觉得这些小错误微不足道,做错就做错吧!没什么大不了的,小错误犯多了往往却成了大问题。当我读了《牛虻与老虎》这篇文章后,让我有了新的感想和认识。

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天,老虎遇到一只牛虻,老虎骄傲地说:“不要在我眼皮下飞来飞去,否则你小命难保!”牛虻生气地爬在老虎身上吸血,老虎奋力挣扎,牛虻越钻越深,最后老虎便奄奄一息了。

是呀,比起老虎,牛虻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但却能将老虎置于死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人人皆知。然而当我们面对一个个小事,总是毫无顾忌地去做,不想想小事所带来的后果,会因小失大。一个小缺点,不及时纠正就会养成一个坏习惯,而这个坏习惯有可能会危害终生。

这篇文章也给我很大的教育,它告诉我不要小看一件小事,不要小看一个小缺点,不要小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也想告诉大家:不要小看每一件事。正所谓“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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