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名著读后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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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名著读后感感悟

篇1:五大名著读后感感悟

克苏鲁神话是以霍华德·菲利普·洛夫克拉夫特的小说世界为基础,由奥古斯特·威廉·德雷斯整理完善、诸多作者共同创造的架空传说体系。这些作为克总的资深书迷,就没有必要仔细解说了。今天我要说的是这本书的价值,简单来说就是出版社对这本书的再设计,给克总书记迷带来的收藏级《克苏鲁神话》。

当收到此书的时候,封面并没有给我什么特殊的感觉,封面很普通。但是,拿在手里你的第一感觉就是轻,这本书真的特别的轻,并不是说他的页数少,相比较之下,这本书的页数要比同类书的页数更多一些,或许是选材的问题吧。当去掉衣服后,便看到了犹如魔法书一样的真正的书皮,纯木头的书皮,颜色深邃有力,装订精美,带给任一种魔法的感觉,而且整本书透着一股木屑的香味,这是现在在市面上很难见到的。再看其内容,打开第一页便是各种书中出现的剪报、新闻、手稿等等,了解克苏鲁神话体系的人都知道这些在书中的重要地位,再次就不细细说了。再往下一页便是那副由霍华德· 菲利普创作的世界著名抽象画《马桶上的克苏鲁》,稍后上图,再往下便是来自《死灵之书》的名句:That is not dead which can eternal lie.And with strange aeons even death may die。由于我不赞成我那个书中的翻译,所以给为自己领悟吧。翻开整本书看其内容,就不难发现,真的是精美无比,有关剪报的内容,书中都是用仿照书信的方式呈现的。到处都是笔记的痕迹,重要的地方还特地有标志,好多重要的图画也出现在其中。仿佛你自己就是那个探索秘密的人,去了解那未知的恐惧。

其实整个《克苏鲁神话》体系给我们传导的无非就是一个信息:在宇宙中人类的价值毫无意义,并且所有对神秘未知的探求都会招致灾难的结局。人类经常要依靠宇宙中其它强大存在的力量,然而这些存在对人类却毫无兴趣——如果不是怀有恶意的话。

其实现在想想,克苏鲁神话所构建的恐怖正式那个时代的通病。人类发展到了20世纪初对于自己和科学力量的自信已经膨胀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开始认为一切都是可以认知的,一切都是可以征服的。而克苏鲁神话的则对人类在工业时代膨胀的求知欲和征服欲的嘲讽和对文明不可避免的消亡的无力感,以及对深邃的不可知的宇宙的恐惧。当人类认为自己无比强大的时候突然知道了自己未知的东西,内心的恐惧便显露了出来。这时人类才发现自己已经掌握了自己不应该掌握的力量,科技的进步是毁灭的开始,文明的基石不过是沙粒堆成的幻影,不堪一击。

如果强大的未知力量想毁灭你,有时候根本不用他们自己出手,人类对未知的恐惧,有时候便把自己引向了死亡,正像书中的那些试图揭开迷惑的人类一样,角色可能会因探究过深或通过一些机遇遭遇旧日支配者或是其他的宇宙种族,而他们的结果大多数是死亡和陷入疯狂。

篇2:五大名著读后感感悟

在西方恐怖小说史上,H.P.洛夫克拉夫特占有着重要的一席之地。

这位孤独且有自闭倾向的小说家在短暂的一生中创作了60部中短篇小说,其中最为著名、影响最为深远的当属《克苏鲁神话》,它成为了克苏鲁神话体系的基础。

在这部中短篇小说集中,充满了暗黑和哥特元素:来自不明世界的诅咒、无可名状的畸形怪物、不为人知的异教祭祀仪式、惨白的月亮、华丽悚然的古墓、奇形怪状的树枝、相貌怪异的蝙蝠、猎犬的低沉吼声……

这些元素的高频率出现,使得洛夫克拉夫特所渲染出的恐怖氛围中还带有些古典而优雅的特色。因而也就迥异于那种对于暴力、杀戮和鲜血淋漓的场面进行简单粗暴描写见长的恐怖小说。

先做一个整体评价,作为一个21世纪的青年,在每年都要经历2-3部欧美科幻大片的洗礼之后,再去读这本20世纪写的科幻恐怖小说,就像一个成年人去读儿童的哄睡故事,书中的克苏鲁大神就像童话里的巫婆一样,让我感到好怕怕哦~我老公翻看了几页之后告诉我太血腥恶心,实在看不下去了,我就觉得还好啦~不过我相信对于任何一个读过小佛的《苗疆蛊事》的读者来说,这些都是小菜一碟。

不过刚翻到第1页,我就五体投地了,这不就是大刘的《三体》黑暗森林理论所表达的吗?书中写到:“我们生活在一个名为无知的平静小岛上,被无穷无尽的黑色海洋包围,而我们本就不该扬帆远航。科学——每一种科学——都按照自己的方向勉力前行,因此几乎没有带来什么伤害;但迟早有一天,某些看似不相关的知识拼凑到一起,就会开启有关现实的恐怖景象,揭示人类在其中的可怕处境,而我们或者会发疯,或者会逃离这致命的光芒,躲进新的黑暗时代,享受那里的静谧与安全。”我相信大刘和小佛应该都读过这本书。比如在小佛所写《苗疆蛊事》中出现的“旧日支配者”以及小佛关于一些旧日支配者形象的描写,应该都是从这本书借鉴的。

很认可短评中小轩Eileen对于此书文笔的评价:“行文遮遮掩掩,动辄“文字无法形容”、“不敢回顾”、“不敢引用甚至付诸文字”、“不肯详细描述”,说来说去又不说清楚的感觉真吊胃口。”曾经一度让我怀疑作者的文笔是否不佳,关于很多细节的都是用“不可描述的几何图形”、“难以用语言描述”等措辞,作为一个作家,告诉读者不可描述,可让我们如何是好啊~另外,书中出现的盗墓贼和猫猫吃人事件,实在过于牵强和拼凑,与全书的故事情节并无很大关系,首尾衔接也很不流畅。

不能否认的是,在20世纪初,能写出“维度”的概念,能把“时间”、“量级”、大脑储存超时空旅行这些写在科幻小说里,已经非常牛了。

“这个世界没有神圣性,在宇宙间人类其实微不足道——只是一个小小的族群,将自己的偶像崇拜投射到宏大的宇宙身上。人类就像互斗的虫或者杂乱的灌木一样,没能了解到自己的渺小、短视与无足轻重。宇宙本身对人类的这种存在漠不关心。”

——H·P·洛夫克拉夫特

篇3:五大名著读后感感悟

起初最先接触到克苏鲁神话是因为在ps4上玩了血源,被游戏中的场景给吸引了。经过了解后,才逐渐发现这个是个完整的神话体系。同时也发现在好多游戏或者电影中都借鉴了克苏鲁的架构,比如魔兽世界、甚至奥特曼中也使用过这些素材。因为这些原因,才对克苏鲁特别的感兴趣,所以在书展的时候就趁机买了这本书来看。

《克苏鲁神话》不断的强调对未知的恐惧,人类不过是这亿万年宇宙空间中存在的渺小一类,真正统治世界的是那些未知的古神。克苏鲁神话当中,不可名状之物便是宇宙的真理,而当有人看到、接触到这些不可名状之物之后,了解的越多,人类数千年来所塑造起来的常识就都会慢慢随之崩溃,因为他意识到,那些都是错的。于是,宣扬“真理”的人,便被视为疯子对待。故事中对未知的大量留白,意味着我们需要发挥自己的想象,脑洞大开,各种脑补,就像一千个人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这解释了为什么每个人看完后都用不同的感受一样。

其实纵观整本书,你会发现作者强烈的表达着这样一个观点——在宇宙中人类的价值毫无意义,并且所有对神秘未知的探求都会招致灾难的结局。书中没有明确的表达古神是好是坏,他们都是存在于混沌中,没有标准的对与错,没有善恶的区别,对人类完全没有兴趣,除非你怀有恶意。结合这本书创作的时间,不难发现克苏鲁神话其实在折射当时的社会环境。当时可以说是人类近现代文明发展最快速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世界的真理可以通过科学解释,一切存在的东西都会有其原因。认为一切都是可以认知的,一切都是可以征服的。而克苏鲁神话的则对人类在工业时代膨胀的求知欲和征服欲的嘲讽和对文明不可避免的消亡的无力感,以及对深邃的不可知的宇宙的恐惧。当人类认为自己无比强大的时候突然知道了自己未知的东西,内心的恐惧便显露了出来。在强大而恐怖的未知力量面前,人类的感知、情绪以及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以及所谓的“科学技术”,不过都是不值一提的渺小存在。

这就是这本书真正带来的魅力

拿到书后一气儿读完,虽然人名较长,但读起来并不费力。

在此我不剧透书的内容哈~

总体感觉情节衔接紧密流畅,故事内容丰富,有的地方想象力惊人。

对伏笔心领神会时感觉很棒,结尾的“莫泊桑式转折”,会给人一个小小的意外。

但确实不够恐怖,不过还是有很多内容可以回味的。 书里有句经典的话:人类最古老而又最强烈的情感是恐惧,而最古老又最强烈的恐惧是未知。

这句话读来令人着迷,也是贯穿全文的情感线索——未知与恐惧。

书的装帧很漂亮,拿起来也很轻便。携带和阅读都很方便。如果是坐长途车,这是一本蛮适合的读物,紧凑的故事情节可以使人专注,忽视外界的喧闹。

因为书的装帧好看,作为一个摄影爱好者,忍不住拍了几张图。黑色背景和书的氛围很搭~

篇4:五大名著读后感感悟

本书应该是“克苏鲁神话体系”中的基石之作,在我对比了其他版本之后,觉得本版则算得上翻译最佳。

依本人之见, 这个世界最仁慈的地方, 莫过于人类思维无法融会贯通它的全部内容。 我们生活在 一个名为无知的平静小岛 上, 被无穷无尽的黑色海洋包围, 而我们本就不该扬帆远航。 科学—— 每一种科学—— 都按照自己的方向勉力前行, 因此几乎没有带来什么伤害; 但迟早有一天, 某些看似不相关的知识拼凑到一起, 就会开启有关现实的恐怖景象, 揭示人类在其中的可怕处境, 而我们或者会发疯, 或者会逃离这致命的光芒, 躲进新的黑暗时代, 享受那里的静谧与安全。

如纪实文学一般冷峻简练,非常符合我的口味。

然而,勉强读完之后,觉得值得读的篇章只有《克苏鲁的召唤》和《敦威治恐怖事件》:前者引入了“克苏鲁神话体系”的世界观和基本概念(我之前引用的那段,也来源于本章),后者着重描写人类在其中的作用,包括对古神的召唤和驱逐——对“人”积极作用的强调,多少体现了些正面的人文关怀,使作品的基调不再那么绝望,当然,把本篇放在最末,也算是编辑较为用心的安排。

然而,作者虽然开创了一个新的“世界”设定,创立了一个开放的故事体系,然而其写作功底实在不敢恭维,大量使用了“诉诸无知”、“难以描述”的笔法,以《大衮》一篇为例,就有多处:

“这里弥漫着腐烂的恶臭, 无边无际的烂泥地里露出鱼类和某些难以描述的动物尸体。 也许我根本不该指望能用语言传达栖身于这彻底寂静和无垠荒芜中的无法表述的恐怖感觉。”

“我不敢描述它们的面容或形体,仅仅是回忆就快要让我昏厥了。 它们的畸形超越了爱伦坡或布尔沃的想象……”

这类“因为太难描述了我就不描述了”、“因为太恐怖了我不敢回忆所以我就不描述了”、“连恐怖小说大师都难以想象我就不描述了”的描述方法,在某一篇作品出现,尚且可以当做是作者的写作风格,但几乎篇篇如此,每篇多次出现,只能解释为作者的写作水平只算得上二三流了。

于是我将本书译者姚向辉的另一部作品加入了书单。

篇5:名著读后感感悟一千字

这是我读路遥的《人生》以后的感觉,但以下内容并不只针对这本书。《人生》是我在图书批发市场跟着其它几本书一起买回去的,在我十九岁时候我最爱看的书就是如同这本书名的一类。看完《人生》以后我没有立马思考什么,我知道思考是一件费脑的事,并且需要时间;然而我下午有课,马上又要去吃午饭,于是决定下午时候再思考,而我一般是边思考边写,因为这样一来我才会觉得是真正思考过。我和小张一起去吃饭,边走边讲话,这是当然的事,内容随意和平常;比如今天天气,比如看见蜻蜓而各讲小时候关于蜻蜓的一些事,或者问起对方的男友。什么都聊,却又似什么都没聊。谈话让我们认识朋友而让我们的人生得以继续,谈话也同样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串联起我们的人生,难道不是这样吗?谈话包括了回忆,八卦,感叹,疑问和解答等等。到了教室以后,在手机上百度了《人生》看了关于此书的一篇读后感,我摘抄了里面一句话:如何在作出选择后承担起所选择的责任,则是我们需要学习的。这也是我读后的感觉!也许是我不懂如何读书,或者是我思之肤浅,看了《人生》以后,并不想去说主人公加林哪里对,哪里错。我的脑袋一片混乱,于是我得对自己讲一些话:书本是能写出时代、社会的缩影,典型的人物和故事;但是它毕竟不是真实的生活。谁也不是书里的谁,只能说相似而已。里面的人物让人喜爱,里面的故事让人向往,但那是经过加工的,不复自然。于是书里书外,不能较真的去对比,去相信。我们只能看,可别入了书里去,而我以前可是栽了进去。书里加林的那半截人生,是当时社会背景下的产物;他只能代表一种人生而不是所有。

书里的他们形象明显清楚,故事脉络清晰,对话少而重要。书外的我们却正好相反,而且更为琐碎。为新衣服破了口子而郁闷,得了感冒而精神不振...

《人生》一书,里面加林的曲折坎坷,都是没有对错的,不该以简单的对或不对来加以评价。发展至今,没有谁拿刀逼他。只是不得已,比如教师职位被下;只是自己跟着内心走,比如放弃巧珍。这是选择,选择必定有失有得,是否得不偿失,是否后悔,或者会庆幸,谁又会事先知道呢?就像你要送一件衣服给你不认识的人,你选择的结果是否会得到别人的满意而让你满意,谁又知道呢。一切都不是偶然,加林的得意与失意,难道不正是我们正在体会着的酸甜苦辣吗?

加林就像我们的朋友,我们站在他的生活之外俯视他,也许是能清楚的做着局外人而对着他指手划脚,尽管他听不见,我们还是会为他违背了我们的意愿而批评他,说他活该!其实一个人怎样做是不需要别人来指挥的,只有自己最清楚自己的想法,那么,他最后的结果,我们同样也只能默然。看完《人生》心生怅然或者欣慰,因为我们总是会在看书的同时把自己想成是里面的人。真的,好像他是另一个自己,活了一种我们无法活的生活,然后我们从中可以总结出经验,知道怎样做会更好,会不觉太遗憾。也思考了人生可能面临的各种可能,当在我们真实的生活中遇到时,便能从容,甚至对生活感到更有信心和把握。加林所面对选择时的内心的矛盾,同样时是大多人的难题,如果是我,我也会选择和巧珍分手和亚萍在一起,不是我忘恩负义贪幕虚荣,而是当时我以为那样会更好,是为了实现梦想。我无法知道最后的结果,但是有机会谁又会甘心放弃。加林和巧珍越来越无话可谈,面对她的知识匮乏不足和她温柔的性格美丽的脸庞时的挣扎;面对亚萍的滔滔不绝和自己的共同之处;再把两个人一对比,加上对未知的渴望,我想大多数人都会做出和他一样的选择。他没有错,为什么要说他抛弃了现实?难道仅仅是时代的关系他就显得不切实际吗?不是的,他是勇敢的,他的人生还没完,他的才能,他的向往,他的抱负都在促使他走出大山,只是他没有学会一样东西,所以才让这一切看起来就是时代的错!

那就是,他没有学会勇敢的承担起选择后的结果,他虽然没有逃避,但是他没有仔细问过自己的内心,他只是在接受着社会给他的不公,不幸。而他的爱情,绝对不是用理性可以分析的,谁的爱情都不可以。他的结局不是结局,因为他才二十几岁。小说最后的他一无所有,但这时却正是他开始得到的时候。他在故事结尾为何是这样呢?是他的个性,价值观,所遭所遇和时代背景下的结果,没有为什么,就像此时为什么你在看我的文章而还不是在吃西瓜是一样的道理。

看似有解,其实无解,这种为什么是没有必要问的。他的选择并非是抛弃现实。如果他不和亚萍在一起,就代表他不是一个渴望实现梦想的人,而他是一个勤奋,多才多艺,渴望城市,不甘做土地的奴隶的人,那么他的选择就是必然的。

最后是他放弃亚萍的,其实他可以走的,不管幸福不幸福,他可以跟着亚萍走,因为当时的亚萍也是真心希望他走的,可是他没有,不代表他留下来就是正确的,他爱着的珍巧已经嫁人,他也许能继续当老师,但是他不一定就心甘情愿,如果还有机会也许这一切又会重演,谁又知道呢?可是最后他听了顺德大叔的话,好似顿悟到了什么,于是像下定决心要留在这山里,但他内心,从此大概是有了遗憾的吧。这个结局,就是因为他没有仔细想过怎样去承担选择后的责任。也因为这是作者的安排,也许当时的社会确实是那样,让人觉得不知是自己开了生活一个玩笑,还是生活开了自己的玩笑。只是,我认为他不会放弃梦想,他会调整好梦想和现实的距离,他会让自己幸福,我也是这样希望的。那么在我以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我就知道我会怎样做了。你怎样希望他的?你也就知道如果你和他有同样的难题时该怎么做了。人生就是这样,从不会断,接受着上帝给你的安排。这就是我看后的感想,也许很混乱,也许没有意义,但是我的感想,用不着谁管。可以在更高一点的看这个故事,其实很多时候,都用不着去抱怨,而应该学会从容处之,跟着自己的心走,所得所事都是必然,都是一个缘分!

篇6:名著读后感感悟一千字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一开始读《百年孤独》时,可能会被他庞杂的家族系统和让人头晕目眩的重名吓倒,象许多人所说的那样,觉得这是一本难懂难读、非常混乱的书。但是,正如圣伯夫所说的,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是因为“拥抱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它们不会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我相信,真正经过时间考验的伟大作品,享受的时候就不必刻意求解,觉得滞涩的地方就暂时跳过,也就避免了整体上受熏陶的心理氛围的消解。这部书的篇幅不长,可是我读了很久,书中一直充斥着那种死亡的沉重压抑得我无法自由自在的呼吸,一边读就一边有许多许多的念头纷至杳来,象冰雹一样不停息的砸过来,却觉得茫然没有完整的思路。但或许也正是那种孤独和宿命的感觉,让我象着了魔一样死死被缚住。

在我读来,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徽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冒险、冲动、勇敢和不屈,还有遗传的高高的颧骨,以及骨子里隐藏至深的乱伦渴望。这种孤独不同于中世纪贵族的那种“高贵的忧郁”,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它不是在华丽的客厅里,踱着方步慨叹生命之短暂、蔷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丽目俯察人世的风云无常、世态炎凉。它是对世界本体的一种凄凉的绝望,是低贱的、卑微的,有一种浓灰色的压抑感,有是一种惨淡的幽默。这是一种绝顶的忧郁,无可逃遁甚至无法减轻。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阿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是第三种孤独者——哲学家。他的孤独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这个人几乎可以算是这部书的一个主角了(如果允许这部作品存在一个主角的话),给过我最深的震撼。奥雷连诺天生带有孤独的气质,从小就孤僻异常,成天从事枯燥的炼金术,离群索居,不问世事。然而事实上,他在这种孤独中结识了先知梅尔加德斯,他的创造力意外地得到了极大发展的机会。

篇7:名著读后感感悟一千字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他非常清醒,在告别孤独的时刻,他有过那么精彩的对白:“这不是发疯,这是战争。别再叫我奥雷连诺;从现在起,我是奥雷连诺上校。”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篇8:五大名著导读读后感800字

闭门即是深山,读书随处净土。------题记

书是纸张的装订本,也是一个人的心灵栖所。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无红尘喧与嚣,这也是我爱看书的缘由,而在这其中,最能触动我的便是《小王子》。

我被一个故事驯服了,我确定我会将它珍藏终生。

玫瑰娇俏艳丽,脆弱又天真,温柔又娇蛮,像是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情窦初开,嘴上悄悄擦的一点口红,语言间无意的爱慕虚荣,行为上刻意的蛮横无理,都是为了吸引心上人的注意。在心上人离去之时,她又含泪送上自己深切的祝福,竭力保持自己的体面和骄傲,一腔孤勇地用四根微不足道的刺去对抗整个世界。她和小王子一样年轻,一样不懂如何去爱,他们的爱终究只是错过。

狐狸真诚纯粹,体贴善良,教导着小王子如何去爱,即使明知自己只能得到麦子的颜色也无怨无悔。就像是一座高山,引导着流水潺潺地围绕它,流经它,最终目睹着流水奔向大海,而它凭借着那阳光折射出的粼粼波光就能心满意足的巍峨不倒。他比小王子成熟,比小王子懂得爱的真谛,他们的爱是早已预料到结局的哀愁。

而小王子本身呢,我不得不悲哀地承认,不是每个人心中都有小王子。这个纯洁有趣的灵魂在每个小孩子身上,用天真干净的眼好奇地打量这个世界,因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而手舞足蹈,为一只五彩斑斓的蝴蝶欢欣雀跃。当小孩子长成大人,这个灵魂便慢慢离开,取而代之的是世俗红尘的规则和名利场上的虚伪面具,他们在衣香鬓影里笑语盈盈,谈论房子车子票子,用光明正大的说辞粉饰勃勃的野心。

每个人都会遇到玫瑰,每个人都会遇到小狐狸,但不是每个人都是小王子。徒有权力而不做实事的人,自鸣得意而孤芳自赏的人,自欺欺人而痛苦绝望的人,纸上谈兵而眼界狭隘的人,墨守成规而无聊乏味的人……

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总有人不屑于满地的六便士,执着地追求月亮的光辉。小王子的灵魂在他们身上永驻,彼得潘的永无岛永远对他们敞开大门。我相信在斯特里克兰德创作生命中最后也是最壮美的那副壁画时,他心中的小王子定在他身旁鼓舞他,金的灿烂,红的热烈,黑的迷乱,白的纯洁,交汇成一首恢弘的交响曲,而他们就在这艺术的盛歌中奔赴小王子的B612号行星,月亮的清辉永远在他们身上闪闪发光。

我依然坚信小王子在8612号行星上和玫瑰交谈,狐狸遥望金黄的麦田。

纵千万人,吾往矣。

小王子在我心中永生。

篇9:《西游记》读后感经典名著感悟

《西游记》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四大名着》之一,它由吴承恩书写。《西游记》曾被拍成电视剧、电影、动画片等,甚至还是绍剧的曲目呢!该书主要写了玄奘、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东海龙太子师徒五人历尽千辛万苦,跋山涉水,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的磨练,最后,取得了真经。

“无论什么事,只要你闯过了一个个阻碍自我的困难,就必须会取得让你满意的结果。”这就是《西游记》给我的感触。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也不正是这样吗?有人想当医生,有人想当教师,还有人想……德菜赛说过一句话,“理想是人生的太阳”这些人已经有了太阳为他们照亮了前方的路,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但摆在眼前的困难不敢去克服,只会凭空想着自我的梦想,不去行动,如果这样,你的梦想将永远也实现不了。

《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具有七十二变、火眼金睛的本事,还有东海的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做武器,别提有多厉害了!连玉皇大帝见了他,也让他三分呢!不知有多少男孩子想变成孙悟空。更令人佩服的是孙悟空那对师傅忠心耿耿的精神,难道不是更值得我们学习的吗?

《西游记》将永远是一本值得我们阅读的好书。

篇10:小妇人名著读后感感悟

我把《小妇人》放在我书柜最显眼的地方,无疑,它是我看过最让我触动的小说,没有之一。今天我又忍不住翻开,与我的好友相会。

这本书为我们演绎的是四个姐妹的生动故事。梅格,年龄最大,花容月貌,风姿绰约,她渴望长大后嫁给大户人家,成为大家闺秀,有一套豪华的宅子,里面有各种豪华的摆设。然后是乔,乔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亲切,她粗犷、可爱,她渴望男孩子的生活,男孩子的游戏,她甚至希望和爸爸在南北战争的沙场上并肩作战。贝丝,腼腆、内向却十分温和,她也许是四姐妹中性格最好的一位了。艾米,有着皇室公主一般的美貌,她金黄色的卷发与白皙的皮肤一直都是她的骄傲,她想成为一位淑女。

她们的生活并不富裕,甚至是贫穷的。但是,她们对金钱的认识却值得深思。四姐妹都渴望金钱,是的,谁都渴望金钱。她们的故事是从圣诞节开始的,她们渴望过一个快乐,自由的圣诞节,但是她们连自己想要的圣诞礼物都买不起,最后索性每人为妈妈买了一件礼物。她们也愁圣诞节的餐宴,她们拥有的钱在平日吃饱都有些困难,何况在圣诞办宴呢?圣诞节的早上,妈妈出门时碰到了贫困的赫梅尔一家,她们的六个孩子连早餐都没有吃,早已经饥肠辘辘,于是,小妇人们便把她们的早餐全部给了赫梅尔的六个孩子,因此,她们被六个孩子当成是上帝在圣诞节派来的“仁慈的天使”。

她们长大后,从前的梦想有的早已经伤痕累累,但她们并未放弃梦想。梅格渴望嫁给大户人家,但她最后在金钱与爱情之前,毅然选择了爱情,嫁给了约翰,过着清贫的日子。贝丝的命运之路十分坎坷,但是却充满了鲜花、阳光与温暖,她为了照顾生病的赫梅尔孩子,自己也染上了猩红热,最后竟然不幸夭折,她的生命虽然十分短暂,但是给人的触动却巨大无比。乔的爱情不禁让人哭泣,她是爱劳里的,但是她误认为生病的贝丝爱着劳里,所以痛苦地拒绝了劳里的求爱,最后她还撮合艾米与劳里,自己嫁给了她敬佩的巴尔博士,她与她的丈夫办了学校,为教育事业做出巨大的贡献。

在如今麻木、死板的现实生活中,我渴望抓到像《小妇人》中描绘的那种世外桃源般的宁静生活。也许现在,你正在为你的学习而忧愁,或是匆匆赶去补习班?还是在网游上虚度光阴?或是去哪个幽静的地方为自己减轻压力?在虚荣心的驱使下,你是否觉得活得浑浑噩噩?我愿意把《小妇人》当作是一部成长小说,在它为我们构造的世外桃源中,这四个小妇人从虚荣走向成熟,从无知走向智慧。

这是一种爱的启蒙,我合上书。我多么渴望《小妇人》中的世外桃源中生活,在那洋溢着爱的地方驻足。可是,我们不可能永远沉湎于梦想之中,这个麻木而痛苦的世界不会发生改变,但是我们却可以改变,就让《小妇人》为我们做一次爱的启蒙教育,让我学会如何去面对现实与梦想的冲突,如何去面对金钱,如何去面对死亡,又如何去爱。

篇11:小妇人名著读后感感悟

“我们还有爸爸妈妈,我们还有彼此。”这句话是《小妇人》里面贝丝说的,是的,不管我们身在何处,我们都有亲人的陪伴。贝丝和他的姐妹们生活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他们的父亲去为国家而战,家中只靠他们那慈祥的母亲支撑着,家庭从曾经的富有变成现在的朴素而贫穷,四姐妹从小公主般的生活变成应该自己劳动的少女。她们的母亲——马奇太太只是不断的在鼓励她们,给她们温暖的怀抱与无比的关爱,还有那谆谆的教导,马奇太太以母亲的身份来关爱她们,又以父亲的身份来严厉的要求她们。然而,我们的母亲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但我们降临在这五彩缤纷的世界上,放开喉咙高歌一曲的时候;我们的母亲还在产房中任由医生的缝合,但她无怨无悔。当我们开始长小牙齿的时候,母亲被我们咬伤了多少次,但她还是充满喜悦,因为我们进入了成长的阶段……

在我的记忆中,母亲总是唠叨个不停,总是怕我受到任何伤害,总是对我牵肠挂肚的。每次送我上学,她总是躲在角落里,默默的看我进校园的大门才肯扭头回去;每次我们受到一些小伤害或者是受伤,母亲总是会“小题大做”的责备我,可我却不知当时母亲比我们还疼,每次我犯错误,打我骂我的都是母亲,我对母亲是埋怨的,却不知其实她更心疼…··

记得我刚开始学会骑自行车的时候,总是约几个小伙伴到处游玩,妈妈总是在我出门的时候唠叨个不停。每当晚饭后,我们的爸爸妈妈和邻居坐在门外的小桥上闲聊,我在一旁骑着自行车,刚学会不久的我只能用速度来保持平衡,一旦到拐弯的地方我总是操控不好,车身总是摇摇晃晃的,看上去就像要到了一般,妈妈见了立马喊我要小心点,可我一下没把持住,人和车在一声响声后啪的摔在了地上,妈妈马上跑过来把我扶起,一遍埋怨着爸爸给我买自行车,一边责骂我,还不停的看看我身上有没有受伤。爸爸把自行车扶在一旁,默默的说声:“还好有护栏,不然就要破像了。”妈妈一边扶我坐下,一边说着要把自行车扔了,我一听要把自行车扔了,哭的更加响亮了,妈妈急忙问我是不是哪里受伤了,我其实并没有受伤,只是舍不得自行车。但我那时并没有说出,妈妈着急的看着我,等我不哭时,我已经睡在床上了。我马上就跑到楼下看我的自行车还在吗,我见到自行车时很欣喜,但它被牢牢的锁住了,我被“泼了冷水”,我开始责怪妈妈,一天都没有和她讲一句话,而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对我好。

后来姐姐告诉我那天晚上妈妈把我身上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又一遍,生怕我受伤。亲爱的妈妈,我讲你对我的好都忽略了,只留下了你对我的责备和唠叨,我总是嫌你对我不够好,可你去用尽了全力来爱我。

妈妈,我爱你!是你让我有快乐而美好的回忆,是你让我有一个温暖的怀抱,你是世上的好妈妈!

那种永远温馨甜美的家庭氛围,很羡慕梅格那个英俊善良,志向远大的丈夫,很喜欢那一群可爱的宝宝们。。。。。唉,如果生活不这么激进该多好!可以不为生活所奔波,可以不为名利所费心,可以不为生计所劳累,,,找一个情投意合的他,一起生活在一个遥远宁静的乡间田野,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闲看云卷云舒,静听花开花落,与山水为友,和虫鱼相伴,就这样平静的携手度完自己的一生,该有多好啊。。。。。。呵呵,也许这个幻想的生活只有梦中才能实现吧?嗯,做人总要面对现实的,尽管有点时候,现实和我们的期望值相差很大,但我们可以奋斗努力来缩小差距。我记得西医基础理论老师曾说过:“不要埋怨这个社会的不公平,只怪我们自己不够强大。”是啊,我们不可以改变世界,但是可以改变自己,时刻保持一颗积极向上,乐观开朗的心态,相信我们的生活会很美好。生命可以腐朽也可以燃烧,我们又怎能沉迷堕落?我们要用自己的激情让它燃烧的轰轰烈烈!为生命喝彩,为自己加油!

篇12:经典名著的读后感感悟

当我读完光辉的旗帜这本书时,被里面的同志深深的感动的流下了热泪。让我敬佩的有:毛泽东、周恩来、邱少云、李四光、王二小……

1952年10月11日,志愿军在391高地的反击战打响了。一颗燃烧弹不偏不倚的落到邱少云的腿上。他顿时成了一个大火球。其实,邱少云身后就有一条水沟,他只要后退几步,在泥水中打个滚,身上的烈火就可以熄灭,但他深知,这样会被山上的敌军发现,暴露目标。为了不暴漏部队的行动意图,也为了战友的生命安全和整个战斗的胜利,邱少云忍着剧痛,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在持续燃烧的烈火中献出了年轻的生命。才是队友攻占了391高地。

早在1922年,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布莱克韦尔德就下了论断:“中国贫油!”。没有石油储备,新中国如何发展?就在大家绝望的时候,有一个人讲了一句话:科学证明中国有储量丰富的油气。他就是我国杰出的地质学家李四光。

李四光于1950年春天回到祖国的怀抱,并于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李四光的建议下,是由普查开往一线。1958年6月,喜讯传开:规模大、产量高的大庆油田被探明。随后,大巷油田、胜利油田相聚建成……新中国由此甩掉了“贫油国”的帽子,让世界刮目先看。

读了这篇课文,我被邱少云坚强的意识深深的打动着,泪水侵湿了我的双眼,邱少云是个多好的战士呀!祖国将为有这样的好战士而感到骄傲,人民或百姓将唯有这样的好儿子而感到自豪,而我们少年儿童因为有这样的好榜样而感到十分光荣。

我一定会像这些人一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祖国的发展事业做贡献。

篇13:名著神秘岛读后感感悟

凡尔纳那非凡的想象力和浪漫而又符合科学的幻想,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拿到书不到半天的时间,我就把它看完了。

在这篇读后感开始之前,我要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你、一条对你最忠实的狗和四位朋友一起沦落在了一个荒岛上,你们会怎么办?

《神秘岛》这本书便是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显现出了人类坚强、执着的本性。

工程师史密斯及几位朋友沦落荒岛,并在岛上开始了美好的新生活。我最感兴趣的自然是建设家园的那部分内容。在那部分里,工程师出力最多,什么砖窑、炸药、风磨,还有很多机械都出自这位花甲之年的健壮老人之手。他带领大家开山凿洞、挖掘河道、烧制砖陶,将无人的荒岛变成了人间的天堂。对了,他们还驯养了一只聪明的猩猩宝宝做仆人,制作了很多现代化的东西,还圈养飞禽走兽,利用一草一木。大家想一下,这么多有思想并愿意努力的人在一起,又有什么能抵挡他们呢?

然而,在岛上,每当危急时刻,他们总能得到一个神秘人物的帮助。他是谁,在哪里呢?

我将文章分为了几部分,来谈谈我对这部科幻名著的感受和看法。

一、 对自由的向往

在北国南北战争期间,工程师史密斯和其余4位朋友成为了敌人的俘虏,但他们不甘在牢里苟活,便秘密策划乘坐一只热气球出逃。

这是人的天性,不由自主地对自由的`向往。

二、 希望大于绝望

热气球遭遇暴风,五个人沦落孤岛,不得不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自生自灭。但他们没有向命运屈服。

在陷入绝境的时候不丧失希望,就能走出困境,重见光明。

三、 携手飞翔

小岛成了五个人的乐园,他们圈养飞禽走兽、建造美丽家园、驯化猩猩仆人。

今天我得到了很多启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和知识的源泉;书是生活的解码器;书会使人们的人格和精神得到升华。因此,我们要多读好书来提高我们的素质和修养,从而丰富自己的知识,净化自己的心灵,升华自己的人格,完善自己思想。

篇14:名著《简爱》读后感感悟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3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

《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

篇15:名著《简爱》读后感感悟

我怀着好奇而敬畏的心来读这本书,简爱的一生,或许悲伤,又或许有许多幸福。

她的舅妈不爱她,她的朋友在病重中去世,她的爱人有过一个妻子……许多许多生活坎坷与情感的挫折,确实让人悲伤。

但是她拥有自己的独特的个人魅力,有爱自己的远房亲戚,有爱自己的罗切斯特先生……这又是多么幸福。

而这幸福,是她靠自己的执着,靠自己的坚持,靠自己的抗争获得的。所以,我认为,简?爱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

她会在悲伤中自己找寻解脱,在解脱中学会淡淡遗忘。只要有着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命的牵挂,就会努力去寻找可以属于自己的东西。

再看看我们,有多少人能做到像简?爱一样,对于自己喜爱和渴望的一切,那么地执着追求?又有多少人像简?爱一样,心中所想便一直不放弃?又有多少人能像简?爱一样,敢于对自己讨厌的人或物亲口说出“不”?最为关键的是,还有多少人能在这些问题前面说出自己从来没有过掩饰,或者从来没有过胆怯?

现在的我们年纪轻轻,并没有什么太多的遗憾,但却总会有或多或少的后悔之事。比如我,小时候就去学中国舞,但是后来觉得枯燥,压韧带也疼痛,就放弃了。等到现在,真心喜欢舞蹈了,我的韧带却没有了之前的柔韧。

的确,坚持并抗争到最后总会有成就感。再说说我学习弹钢琴的经历,五岁就开始学习,开始的理由其实很简单——钢琴能弹出美妙动听的声音;到了七八岁时,又觉得很枯燥,感觉没有任何意义,每个星期练琴的时间便逐渐减少。所幸后来及时醒悟,慢慢地,我又学会了享受钢琴、享受练习、享受音乐……20__年,我通过了五级,从此便发自内心地爱上钢琴了。

道理和事实都很简单:坚持了,执着了,就不再有遗憾,也就因此而有无限的可能!

篇16:《小王子》名著读书感悟读后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暑假里读了一本书叫《小王子》感触颇深。作者是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他也是法国文学史上最神秘的飞行员。

“如果有一个人爱着一朵花,千万颗星星独一无二的一颗。当你仰望星空的时候,就会感到无比幸福。”《小王子》是一本哲学童话, 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书中的内容很简单,字里行间都透露着一股淡淡的忧伤。书中有许多寓言深刻的故事,他描写了人性的善良和丑陋。而本文的主人翁小王子的内心是纯洁的,就像一杯清澈的白开水。

这本书是从“我”的角度。讲述了小王子游历各个星球的故事。小王子居住的星球很小很小,他需要每天拔掉新长出来的猴面包树的树苗,去疏通火山口,照顾星球上他深爱着的唯一一朵玫瑰花。

有一天,因为这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花,小王子离开了属于自己的星球。他先后浏览了六个星球。途中遇到一些奇怪而不可理喻的大人。有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忠于职守的点灯人、喜欢喝酒,爱慕虚荣的人和一个顽固的地理学家。狂妄自大的国王,难道你不知道自己的心球只有他和一只老鼠吗?财迷的商人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算计着自己的财产有什么用呢?小王子实在不懂这些大人们的世界, 他们总不满足自己拥有的东西,一旦得到了,就会想要下一件东西。毫无止境的渴望。让他感慨的是大人们的世界,已被世俗抹掉突兀棱角,却同样也过着十分庸常,无聊乏味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他来到地球。在沙漠里遇到一只聪明等爱的狐狸。狐狸要求小王子驯养它。驯养的同时,狐狸让小王子明白生活的本质。还有究竟什么才是爱过。一天,狐狸带小王子看到山下5000我迷人的玫瑰,小王子终于明白,自己的玫瑰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他很失望。而狐狸却告诉他:对于自己驯养过的东西,你要永远负有责任。善良的小王子明白爱是一种责任,而他无法忍受对玫瑰的思念,选择用毒液抛开那笨重的身体。但是小王子只是灵魂得到自由,而他永远也回不到自己的星球,看到他心爱的玫瑰。

随着小王子的倒下,故事也结束了。让我们感慨的是,有些人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美好的未来。上帝是不可能留住时间,让此时此刻成为不朽。但是我们应该珍惜每时每刻,让人生充满着阳光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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